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范文

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精选(九篇)

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

第1篇: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范文

1.法律法规的缺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也适用于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我国2004年修正后的《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这些规定是我国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最根本的法律保障。《劳动法》是规范我国职业劳动领域中的基本法律,该法这些规定指明大学生农民工要实现自己的劳动权,必须要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而获得一定的教育培训是获得职业技能的前提。1996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规定:“本法适用于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职业培训包括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为初级、中级、高级职业培训。职业培训分别由相应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实施。其他学校或者教育机构可以根据办学能力,开展面向社会的、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2007年颁布的《就业促进法》规定:“国家依法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企业应当密切联系,实行产教结合,为经济建设服务,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就业促进法》等有关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内容同样适用于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上述这些法律尽管为大学生农民工接受教育培训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但由于有关规定只是包含在某些条款中,而且这些法律规定比较分散,涉及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内容不多,而且往往仅仅是原则性的抽象规定,因而在实际操作中适用性不够,导致人们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重要性认识严重不足,而且这些法律对相关部门未开展职业教育培训以及教育培训措施不到位如何处理,并未做出较为具体规定,这使得在大学生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中遇到的很多问题仍然很难得到较为满意的解决,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很难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2.大学生农民工思想观念守旧。尽管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大众教育”阶段,学生的精英就业观念却没有改变,一味追求物质待遇和地域条件,不知道自己适合做什么[1]。部分大学生农民工仍然坚持旧的观念,不能正确给自己定位,不了解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自以为是,期望值过高,对一些相对较低薪水的工作不屑一顾,刚刚毕业,刚刚踏入社会,就认为自己高人一等,希望自己的薪水高出社会现实水准,而且他们中有些人自身适应社会的能力有所欠缺。在他们的思想里,根本没有存在去自主创业的意识。不敢实践,害怕风险,缺乏创新精神。还有一部分大学生农民工当初就有着“考上大学跳出农门以光宗耀祖”的思想观念。加上城市的优越环境使他们宁可扎堆在城市从事与自己专业无关的单调而机械的工作,也不愿回到农村。而城市所提供的岗位是有限的,这就使大学生不得不自降身份与农民工一起竞聘[2]。相当多的大学生农民工主动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意识淡薄,市场经济时代金钱主义的冲击更加剧了他们自身的功利主义思想,有空余时间时没钱去接受培训,而有工作时又忙于挣钱没时间去培训[3]。相当多的大学生农民工哪怕接受教育培训也带有强烈的功利主义思想,他们参加教育培训往往首先会对教育培训的成本和收益进行权衡,看中短期收益,往往参加在短期内可以带来收益的项目的教育培训上。他们往往更多重视从业能力教育培训,而对法律、思想道德、生活常识、自我保护意识、人生观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往往持比较模糊甚至排斥的态度。

3.有关单位重视程度差强人意。第一,相关政府部门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提供的教育培训对象将大学生农民工排除在外,少数政府部门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无规划,有些政府职能部门的培训机构经费投入不足,已拨付的经费出现挪用现象,必须通过收取一定的培训费来维护正常运转。甚至有些地方的培训机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收费过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大学生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涉及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工会、妇联等不同部门,需要这些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才能做好。但是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协调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各部门往往各自为政,一些政府部门对市场上的培训机构缺乏监管,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大学生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第二,用人单位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关注程度有待提高。对于已就业的大学生农民工而言,许多用人单位往往更看中短期的成本收益分析,缺乏长远发展规划,盲目追求眼前利益,对大学生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培训支持的热情并不高。由于对大学生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支出增加了用人单位的运营成本,而且这样的教育培训具有较高的外部性,用人单位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投资容易发生收益外溢的现象,特别是在那些用工季节性强的单位中,这种收益外溢现象表现得特别明显。这样,用人单位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往往就会缺乏足够的积极性。第三,高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态度亟待改变。长期以来,很多高校没有意识到职业教育培训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性,把职业教育培训安排在大学生毕业阶段,而且开设的课程往往也是讲座或者选修课,造成大学生职业教育培训严重不足,使得一些大学生毕业未能就业或就业质量很差,以至于部分人成为大学生农民工。对于已经毕业的学生,一些高校有着“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观念,对已毕业的学生职业教育培训重视程度不够,哪怕即使予以职业教育培训,也是由继续教育学院进行。此外,社会上也存在一些针对成人包括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机构。但是,无论是高校的继续教育学院还是社会上的其他教育培训机构,针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往往都存在教育培训质量问题。一些教育培训机构为了赚取利润,打着教育培训的幌子,却不管教育培训效果,教育培训搞形式主义。教育培训课程不考虑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能充分了解普通成人教育培训与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差异性,随意压缩教育培训时间,有的教育培训设施落后,相当多的教育培训教师空有理论知识但缺乏实践经验,甚至有些教师授课时随心所欲,授课的质量有待提高。

4.教育培训内容亟待完善。目前,我国针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书籍种类很多,但是质量良莠不齐。而且这些书籍内容往往偏重于理论,有些教育培训书籍内容陈旧,内容未能很好地做到与时俱进。部分有关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书籍以及教育培训单位教育培训内容常涉及的是农林牧副渔以及建筑、油漆、电焊、餐饮、美容美发、缝纫编织、家政服务等行业的教育培训,对日益发展的制造业所急需的科目却很少,与现代化大工业、制造业相关的教育培训很少,有关思想道德、法律知识、文明礼仪、人生观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内容不多。教育培训内容的缺失,加之实践性不强、内容陈旧,这影响了大学生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的热情。

二、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措施的完善

1.制定完善涉及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建设是办好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维护大学生农民工继续接受教育培训权的重要措施。为了更好地发展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充分保障大学生农民工的受教育培训权,我国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完备的涉及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形成严密的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具体而言就是要建立起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相一致,以宪法为统帅和根本依据,由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调整有效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所构成,保障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各项法律制度的有机的统一整体。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我国大学生农民工职业教育培训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在我国,有必要制定有关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其内容涉及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相关主体、客体、具体内容以及相应的肯定性或否定性法律后果,从而做到由国家统筹安排,具体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并指导实施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为了使大学生农民工在教育培训中受益,法律应当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教育培训费用减免、时间如何保证以及参加教育培训可以获得补贴或奖励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来激励大学生农民工产生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

2.大学生农民工提高对接受教育培训重要性的认识。接受教育培训可以帮助大学生农民工发现开发自身的潜能与创造力,从而进一步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生存能力,进而逐步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可见,大学生农民工是否主动接受教育培训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大学生农民工应该高度重视。因此,大学生农民工应当认真分析自身实际情况,充分了解自身特质以及不同工作对人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将自身接受教育培训和社会实际的需求紧密结合,转变思想观念,明确继续接受教育培训的益处,从而培养明确的教育培训目的,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在接受教育培训过程中保证足够时间的安排,制订具体明确的教育培训计划,从而掌握充分的教育培训知识,在学习过程中选择适合自身需要的教育培训方法。在接受教育培训过程中,树立良好的就业观念,要打破从一而终的就业观,不断提高自身就业能力和就业水平。教育总是体现主体性的教育,并伴随着主体的变化而变化[4]。大学生农民工在接受教育培训时,既要重视从业能力方面的技能教育培训,也要重视法律、思想道德、生活常识、自我保护意识、人生观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在现代社会,大学生农民工需要面对不断出现的新知识、新技术等新生事物,为了适应社会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大学生农民工只有不断接受教育培训,才能跟上现代社会发展的步伐。进入21世纪后,现代信息技术长足发展,大学生农民工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就应该已经掌握了较为充分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此,大学生农民工在接受教育培训时,应当学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自主学习。各级政府、媒体要树立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要采取积极措施,多从大学生农民工的实际需求来思考工作,积极做好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宣传活动,这也有助于大学生农民工形成主动接受教育培训的主动性。

3.相关部门提高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重视程度。第一,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教育培训是一项公共事业,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所需经费必须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政府财政拨款是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重要资金来源。在注重发挥政府财政拨款的同时,也应十分注意通过其他渠道筹集教育培训经费。各级政府可以鼓励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慈善机构、个人捐助来促进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各级政府要落实从事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主体,对教育培训主体的教育培训计划可行性、具体实施情况进行充分的审核,对教育培训主体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对教育培训主体进行认真的教学质量评估,不断淘汰不合格教育培训主体,对实施教育培训主体违法行为依法惩处,从而保证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质量的稳步提高。第二,提高用人单位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重视程度。用人单位要针对大学生农民工特点,大力开展专项职业能力以及生产安全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争取使教育培训的大学生农民工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取得岗位资格证书者,方可允许上岗,要将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经费列入用人单位成本,保证大学生农民工获得足够的教育培训时间,保证大学生农民工接受教育培训时工资的全额支付,对接受教育培训表现好的大学生农民工予以适当的奖励,从而做到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规范化。第三,高校等教育培训机构保证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质量。很多大学生农民工是因为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要求而不能正常就业,高校学校作为大学生的“娘家”,参与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义不容辞,相关职业学校、中等专科学校以及职业院校等培训机构也应当利用自身的资源为这些大学生农民工提供接受教育培训的机会,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教育培训。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这些教育培训机构质量评估考核力度,对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不规范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单位,及时予以淘汰或降级。有关教育培训机构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和优化师资队伍,优先聘用既有实践经验又懂教学的优秀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大学生农民工教育培训,要适应大学生农民工生存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改革,注意引进先进的教育培训方法和手段,从而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第2篇: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工作,教育村干部和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村干部和群众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工作,宣传宪法、婚姻法、物权法等与“三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村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提高农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和谐稳定提供法律保障。

三、培训内容

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加强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劳动法、合同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教育,加强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教育,加强依法维权、依法的宣传教育。

重点法律法规: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合同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继承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

四、培训时间及方式

以法律专家、律师集中授课、分级培训为主体,采取讲座、座谈、案例点评等方式,初、初举行两次培训。

五、具体措施

(一)组织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不断提高村级组织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年内举办2期以上农村“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普法骨干培训;

第3篇: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围绕可持续发展邮政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依法治企,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邮政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邮政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提高邮政员工法律素质和忧患意识,营造自觉遵守邮政法规、合法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邮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层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重大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邮政法规。要进一步加强对《邮政法》、《消费者权益保户护法》、《劳动法》等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干部职工邮政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的用邮意识,促进用邮观念的转变,推进可持续发展邮政的顺利发展。

(三)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各单位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和依法办事的意识。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邮政法制宣传教育和认真学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七不准”相结合。大力倡导和树立“八荣八耻”,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和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积极促进政(企)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民主理财等民主制度建设,构建较为完善的民主执政体系。

(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专利法宣传日、全国科技活动周竺=等活动,“兴邮人”开设专栏大力宣传各项科技的法律、法规,积极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掀起宣传学习邮政法规的热潮。

(七)充分发挥网络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要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各单位要积极向中国邮政报、江西邮政报、赣邮网等传媒传送信息资料,支持、运用这些宣传平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三、对象及其要求

(一)对象

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各乡镇分支机构负责人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二)要求

1.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全局法制宣传周期间,充分利用标语口号和宣传画等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反映现实生活的短剧、快板等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邮政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效果,增强全局员工的法制意识。规划实施期间,全局将出动宣传车辆不少于20辆次,设立邮政法宣传咨询站25个,悬挂宣传横幅100幅,发表专题文章5篇,张贴各类标语500条,发放传单、宣传材料5万份,出墙报和展板5块,力争受教育人数400人次以上。

2.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建立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每两个月组织1次,每年不少于6次,参加学习人员应达100%。可采取单位领导轮流主讲、各成员作典型发言或专题讨论的方式,认真学习《宪法》、《邮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加深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邀请社会法学专家,每年组织领导干部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

3.强化邮政职我的法律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企能力我局领导参加县每年组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不少于2期,每两年轮训一遍。重点学习《邮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同时,采取模拟办案、模拟听证、典型案例交流、“以会代训”等多种接近工作实际的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加深对法规条文的理解。增强邮政法规的运用和操作能力,促进依法办企水平不断提提高。按照县委普法办的相关要求,加强人员的培训和考试力度,促进持证上岗和依法治企制度的完善和实施,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和保障有力的邮政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4.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经营能力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的方式,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有关民商法律、法规的学习,企业单位每年举办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不少于3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培训应在15天以上,年度培训率要达40%,五年轮训两遍。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法律事务专职机构或外聘专业法律人员担任法律顾问,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和重大合同法律咨询制度。要认真学习贯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充分保障企业职代会对企业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作用。企业管理人员要加强国家新法规的学习培训,适应社会新形势的变化。采取对典型经济合同的案例分析研讨,或对招投标、签订经济合同实务等重要经济环节的专题培训,或外聘法学或经济学家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增强企业的诚信守法和依法经营的意识。

5.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干部职工每年法律知识培训和学习要在12天以上,参加学习人员每年不少于30%。每年采取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答卷等多种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邮政法》、《行政许可法》、《劳动法》、《审计法》、《安全生产条例》、《邮政法实施细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部门根据职责,对所执行的部门法组织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宣传。必要时将组织干部职工统一举行法律知识考试。

6.开展普法联络员法制教育培训,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搞好“五五”普法,普法骨干培训是关键。我局挑选1至2人作为本单位的普法联络员,加强法律专业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业务知识,推进本单位各项普法工作的开展。参加市邮政局的培训与学习,在年至年期间,每年组织1期的普法骨干培训班;参加上级在2007年至年每年举办1期的普法骨干培训班。

四、组织领导

我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局“五五”普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局、县委县政府普法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组织制定全局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3.组织召开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会议;

4.负责对局属各部门、局直各机构执行本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

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副局长、局长助理担任,成员由机关各部门部门负责人组成。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协同配合,认真贯彻落实。

本规划确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分别由下述部门负责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员工普法培训由局办公室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由企业单位自身负责;邮政检查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由经管部负责。

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局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刘小斌担任,普法办成员由曾伟、王学雄、彭庆、邓炜、廖丁生、黄喜元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局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2)拟订全局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有关文件;

(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年度计划等各项任务;

(4)组织征订或编制相关普法学习宣传资料;

(5)对局属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五五”普法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年开始实施,到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年月前,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我局制定的五年规划,报赣州市邮政局普法办备案;同时,要建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组织实施阶段:年月至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年,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根据赣州市邮政局和县普法办制定的“五五”普法工作验收标准,进行“五五”普法自查并提交自查总结报告,迎接各级的考核验收,对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建立和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普法联络员制度,将“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推动全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将“五五”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4篇: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范文

 

 自2014年起,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对我党支部党员坚持进行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履职服务能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现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总体情况

五年来,我院党支部始终把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作为全年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并将其作为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进行落实。党支部着眼于建设一支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党员干部队伍,坚持对党员、新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培训教育。五年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抓、建、促”、“回头看”、“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及继续教育等活动中抓好时间节点,开展各种学习培训活动,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形成党员普遍教育培训新常态,全面提高我院党员队伍素质和履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我院事业的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

我院党支部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基本制度,推行培训签到登记,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采取集中教育、集体学习、自主选学、个人自学等方式,运用专题辅导、案例分析、影片教育、微信交流群等方法开展教育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

(二)重视思想教育,深入开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训。

始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放在首位,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培训,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培训,深入开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中国梦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共产主义道德、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

(三)加强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训。

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和必修课,加强党的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时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深入解读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视廉政反腐教育,加强党的纪律和党员廉洁自律教育,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带头遵守工作和生活纪律,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增强组织纪律性。通过观看廉政教育影片廉政题材京剧《铜牛记》、豫剧《陈三两》,反腐倡廉主题教育电影《绝不饶恕》等,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四)开展主题党日教育培训。根据剧院实际,党支部按照节日时间节点确定特色鲜明的党日主题,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和实践活动。到西安重要标志建筑钟楼和鼓楼、八路军办事处、大唐西市博物馆、铜川陕甘边照金革命根据地、陕西历史博物馆、大华1935等红色教育基地进行参观教育,开展“调整心态、健康生活、快乐工作”的健康知识讲座,观看“厉害了、我的国”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增强企业活力,教育引导国企党员承担起社会责任。

(五)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我院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定期为党员讲党课,一年4次,围绕党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解疑释惑。

第5篇: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并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高度,对我们各级政府在新时期新阶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深刻领会和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对我们行政执法人员显得尤为重要。

一、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

(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执政的基础。所谓依法执政,概括起来,就是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变成人人都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同时,通过各项制度的实施,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全面贯彻落实。而各级政府是我国行政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具体承担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管理职责,直接面对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各级政府能否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直接影响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当前,政府及各部门的工作必须由长期依靠行政手段、行政命令领导社会、经济、文化事业,向依靠法制进行管理的转变,也就是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更新观念,正确处理好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党和政府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才能更好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依法行政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依法行政是保证行政管理为人民服务的目标。人民授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最终目的就是要通过行政管理,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人民通过权力机关制定法律,表达意志,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是杜绝权力滥用、防止效能低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决策,依照法律规定执法,以保证行政管理符合国家和人民的要求。同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遵守法定的操作规则,将大大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维护市场主体和群众利益,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有利于促进各级政府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有利于进一步转变职能,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从而更好地推进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依法行政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现代世界各国,行政机关大都是国家机关中权力最大,管理范围最广,人员最多,而且灵活性最高的机关。其管理的好坏,与公民、社会的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对行政管理加强监督,法律、法规就是唯一的监督标准和监督程序,使行政符合法治的要求,防范和惩罚行政违法,避免行政不当。我国的绝大多数法律、法规都由行政机关来执行,各级政府及行政执法人员能否严格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有利于从制度上规范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府管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办事,保证来自人民的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确保各项制度得到良好施行,从而更好地实现、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依法行政能保证行政管理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法治国家的特点是一切社会活动在法治规范下具有统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这同时也是依法行政给行政带来的优点。有了统一,才能有公平和公正。否则,在相同条件下不同对待,不同条件却相同对待,这种社会的不公正、不公平是引起群众不满的重要因素。连续性和稳定性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朝令夕改,“政策多变”,必将使人民群众的活动无所适从,大大损害人民群众创造性、主动性的发挥。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管理的统一和连续是不可缺少的条件。要保持行政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也只有依靠依法行政。

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们的行政执法部门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没有专业化的执法队伍,特别是缺乏专业法律人才。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其依法办事的能力就必然差,总体素质就低。基于此点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中,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花费了相当大的力气进行执法培训,希望通过培训解决突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结果是,不依法决策,不依法行政,不依法执法,不依法办事,不接受监督的情况还依然存在。例如,这次笔者所在市的行政执法部门细化自由裁量权时各单位报送主管实施的法律法规时,有很多部门,存在多报、少报、错报的问题,有的甚至不知道自己具体主管实施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当然,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多种多样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质量不高就是其中的原因之一。目前,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没有一个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以笔者所在市为例,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与考核使用还没有紧密联系起来,不能充分调动行政执法人员努力学习、钻研业务、自强素质的积极性。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自行开展的培训内容多为单项培训,即以某一项专业法律、有关法规、规章为内容的培训。培训仅从本部门及岗位行政执法所必须掌握的有关专业法律知识进行培训。培训没有涉及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受训人员没能掌握比较系统的法律、法规、规章知识。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时间短,课程少,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自行开展培训没有实行考核,培训结束后,培训工作也就结束了或者是进行开卷考试,忽视了本来应该重视的培训考试。这种培训,花了时间、精力、财力。但是,使得参加培训的人可以认真学习,也可以不需要认真学习,培训工作根本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二)缺乏教育培训的师资力量及经费。目前,由政府法制部门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大都由法制办的人员担任。而法制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难以胜任培训工作。另外法制综合性培训所需经费,没有列入财政年初预算。法制综合性培训因没有经费无法开展。法制综合培训即是指以比较系统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内容的培训。法制综合培训的内容,包括对各类行政执法人员普遍适用的有关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综合法律知识。以笔者所在单位为例,在编人员仅有4人从事培训工作,课程只能局限在行政复议,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等基本行政法律常识,法制综合培训没有正常开展。目前,全市法制综合培训仅为市法制办每年举行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培训。这种培训的目的仅为应付资格考试考试而开展的培训,培训时间短,培训面不广,没有真正达到培训的效果。根本起不到真正的培训效果。至于所辖县(市)区的情况还要更糟。

(三)行政执法人员对学习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行政执法人员认为只要能够完成执法任务,学习培训工作可有可无。有的领导认为作为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只要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就行了,一证到手管到退休,不需要再继续学习培训。 相当一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有满足现状不思进取怕吃苦的思想。比如,笔者所在市每年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从开卷考试转变为闭卷考试后,一些行政执法人员抱有很大的怨言,原因无外乎考试太难,没时间看书学习。因而,托关系,找人情,甚至找到领导说情过关,这反映了我们一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待学习培训的态度。

这些问题直接造成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低下,很难想象这样的执法人员构成的执法队伍如何去依法行政,如何去执政为民,如何在建设法制政府中体现一个行政执法人员应有的作用。

三、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

(一)提高对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我们的执法行为是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力,是代表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活动,这就要求我们执法人员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牢固树立行政执法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此,我们要求执法人员要学法、懂法,然后文明地、人性化地去执法。在社会民主度越来越高的今天,群众对我们文明执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们必须增强服务意识,克服特权意识,牢记我们的执法是维护公共秩序的执法,是为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服务的执法,切实为民执好政、掌好权。

(二)建立由各级政府法制办负责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制综合培训的制度,确保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各级政府法制办除抓好每年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外,还应进一步抓好综合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每年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制综合培训的轮训。要针对一些行政执法部门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存在盲点和遗漏等问题,开展综合性执法培训。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的单项培训,要制定本部门(包括所属行政执法单位)专业法律培训方案,报政府法制办同意后,与政府法制办联合开展。

(三)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考核结果的用人制度。《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规定了市县政府及其部门要定期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培训情况、学习成绩应当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因此,必须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考核结果的用人制度,由法制办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考核工作,考核成绩由法制办组织的综合培训考试结果、部门组织的单项培训考试结果为依据。法制办出具考试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没经过行政执法培训的一律不得任用晋升,与个人的进步挂钩。

(四)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师资队伍。由于我们培训对象的特殊性,即我们的培训对象多是具有一定行政执法经验的人员,我们的教育培训要达到多层次、多渠道的目的,这就要求我们的师资队伍必须由既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又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因此,必须建立一支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师资队伍,人员可由政府法制部门的负责人、公安、司法、检察、法院法律业务骨干及学校的法律专家等人员组成,以确保培训的质量。 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性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政府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性培训所需经费,由财政列入年初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第6篇: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范文

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省、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去年,__县工商局被省局评为“全省工商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工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法律意识、法律素质近年来有了明显提高。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守法意识、法律知识得到了增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工作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化解行政争议、行政矛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按照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省、市工商局的要求和部署,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核心,全面落实“五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努力打造“法治工商”,我局的“五五”普法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实施、条块结合”的原则,正在有序扎实推进。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认识。

认真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监管观,按照省、市工商局和县政府“五五”普法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法治化管理水平,提高执法干部人员依法执法能力,提高经营者法律意识和守法生产经营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保障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通过深入扎实的“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县工商系统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指导等执法行为符合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营造执法行为文明、规范氛围,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法治工商的机制建设日趋完善。力争通过“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和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知识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建立领导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职责,确保“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五五”普法工作是我局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普法工作可以更好地化解行政争议和行政矛盾,所以我局把“五五”普法目标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是县局成立池运金局长任组长的“五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局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具体承担普法工作日常事务。各工商所设兼职法制员一名,负责案件核审、法律宣传等工作。二是明确分工,各负其职。县局印发了《__县工商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工作规划》,并分年度制定普法工作要点予以推进我局的普法工作。由于工商部门涉及工商法律、法规、规章多,又面对大量经营者和消费者,所以我局年初制定普法要点时,将普通法由法规科负责牵头宣传和培训;特别法由各业务科室承担宣传培训。

三、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组织全体工商干部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的重点工作,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全局工商干部、职工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主要是:

(一)参加市局组织的中层干部培训班。今年市工商局在市委党校组织举办“走进矛盾,攻坚破难”培训,我局参训人员40人。学习了《公司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参训人员通过培训,在政治素质、业务知识、心理健康、公务礼仪等方面有了较大提高。

(二)参加市局业务知识竞赛。今年8月份县局组织注册核准员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合伙

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知识竞赛。县局取得集体、个人一等奖。提高了全体执法人员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和自觉性。(三)制定计划,以干部自学为主,聘请老师讲授为辅,认真学习《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相关法律知识。县局印发了20__、20__年度《县工商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局干部参加县人事局组织的国家公务员培训考试,参考率达100%。

(四)处罚与教育并举,普法宣传寓处罚之中。按照“攻大奸、戒小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理念。20__年至今,我局查处违法违章案件900多件,每年查处的案件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从一个方面说明通过普法宣传教育,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在增强,“攻大奸、戒小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理念得到贯彻落实。

通过上述一系列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全局干部的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工商、个私协会、消保委齐心协力共抓“五五”普法对外宣传教育工作。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对民营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和个私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一直以来作为工商、协会的重要工作。对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培训也越来越重视。

(一)举办专业讲座,普及法律知识。去年以来,工商与协会共同举办《合同法》、《商标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合伙企业法》、《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共举办各类讲座培训28期,参加人员达到3600人。今年9月,县个协组织个民企业工会参加了县总工会开展的《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100家企业参加了这次竞赛活动。近二年我局、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参训人员多,受训面广,讲座培训形式多样,内容新。我局“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按照五年工作规划正在逐步推进。

(二)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普及法律知识。今年开展了“3。15”宣传日活动和法制宣传月活动,发送各种法律知识宣传资料近3500份,如:商标注册程序、企业设立登记事项、传销与直销的区别、消费者如何保护权益等等。

(三)宣传《消法》,“倡导新消费理念、促进消费和谐”。县工商局、县消保委组织开展“倡导新消费理念、促进消费和谐”主题消费教育活动。消保委去年以来共组织10期《消法》宣传培训,受训消费者、经营者和维权监督员近300人,发放宣传资料近1000份。消保委为老年大学成员结合消费争议案例讲解《消法》知识,得到老年大学成员欢迎。

各位领导,我局“五五”普法工作在县委、人大、政府和上级工商部门的领导下,正有序开展。经过二年来的普法工作,初步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与“五五”普法目标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

一是继续加大对外宣传,充分发挥个协、消保委的职能,多形式、多渠道、多方法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继续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在工商系统掀起学法、懂法、用法的热潮。只有行政执法人员自已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提高了,才能更好地完成“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三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从人、财、物保障“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第7篇: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范文

为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xx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提出全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制定本地、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年规划,党委、政府批转“五五”普法规划。

2.党委、政府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得起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

3.区人大定期对“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汇报,进行审议、视察、检查。

4.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5.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和办事机构,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6.领导换届后,及时做好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调整和充实。

7.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定健全。

8.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9.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10.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学习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单位、进家庭,并逐步深入人心。

11.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是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12.认真贯彻落实我区关于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和创建“法律八进”示范单位的要求,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市场、单位、家庭的不同特点,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启动会议,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八进”活动。

13.贯彻落实中央级我省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1—2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法制宣传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培训计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14.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健全,责任处室明确,有必要的经费,有培训计划和教材。机关公职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制度化,考试考核规范化,有明确的奖惩规定;公务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小时;组织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培训。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

15.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及我省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确保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可是、教材、师资“四落实”。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类学校要配备专、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大中院校开展法律基础理论教育,培养学生的权利义务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使其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高等院校建立法律志愿者队伍,利用寒暑假、节假日深入农村、城市街道、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大力开展校园法制文化建设。通过参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开展法制教育。

16.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各类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健全,责任人明确,有必要的普法经费,有职工法制培训计划和教材;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小时。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企业厂区要设立法制宣传栏,并定期更新。

17.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与农村、农业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村有专(兼)职法制宣传员,定期对农村“两委”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内容、学习计划明确。农村法制教育阵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乡有法制辅导站、村有法律图书角、小组有宣传栏、户有法律明白人。对流动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8.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定期更新内容;一个法律图书角,满足居民阅读;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举办居民法治论坛;一套居民学法制度,经常组织居民学法;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营造社会法治氛围。

19.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围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有序。市场管理部门法制宣传负责人明确,配备专(兼)职法制宣传员,有一定的宣传经费。设置固定法制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建立法律材料索取处和法律咨询台,方便群众学法。

20.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健全,责任人明确,有一定的工作经费。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有职工学法阵地,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公园、车站、机场、港口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密集地的单位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并及时更新。

21.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妇女和未成年人保护、婚姻、家庭等法律法规。建立培训机制,培训家庭法律明白人,能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开展“平安家庭”、“不让进我家”、“零家暴社区(村)”创建活动等,促进家庭平等、守法、安全、和谐。

22.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建国六十周年安保工作、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疫、“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和“扫黄打非”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

三、着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3.制定地方依法治理纲要或实施规划,有实施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24.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制定出台开展创建活动的量化考评体系。把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现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25.党委、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6.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

27.推进司法公开、透明,加强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和促进公正司法。

28.努力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严格落实民主法治村工作标准要求,积极开展“民

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开展城市社区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29.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促进依法治理全面开展。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创新

30.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栏目,办好政府网站、商业网站和社区网络的法制频道。整合地方法制网络资源,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31.加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多渠道增加投入,建立健全社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增加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立相对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基地。

3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队伍、法制文艺队伍、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法制宣传骨干和联络员培训,各支队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3.围绕中心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演讲、文艺晚会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4.善于发挥法制文艺的教育功能,组织开展法制文艺作品创作和评比,利用各种渠道推出一批法制文艺精品。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3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36.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37.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高经费保障标准。

38.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第8篇: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市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法制”、“和谐”的目标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弘扬法制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努力开创市国资系统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法制”、生态文明城市,为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2012年依法治理规划》、《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精神,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市国资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培育符合市国资系统实际、体现时代特色的法治文化,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氛围。

(二)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活动,使市国资委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国、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增强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

(三)加强与国资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公司法》、《劳动法》等重点基础性法律的学习宣传。围绕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制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做到制度建设与改革进程相适应。

(四)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通过丰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内容,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意识。健全和落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党委(党支部)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厂(企)务公开,健全并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诚信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五)加强市国资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抓重建、保民生”紧密结合起来,为抓好灾后重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切实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提供广泛的学习途径,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委机关将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逐步实现委机关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核工作规范化;各监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建立健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能力。委机关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员全年学法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今年拟组织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培训2-3期。

(六)加强依法治企和“法律六进”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指导监管企业进一步依法建立健全和完善现代企业产权、组织、财务、劳动、厂务公开等内部制度,明确授权经营企业的责任和权利,促进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推进企业法治化建设。

三、任务分解

市国资委各相关处(室)应相互协调、沟通、合作,促进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律六进”活动的有序推进。具体分工如下:

(1)法规和政策研究室负责对市国资委系统的依法治理和“法律六进”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制定并组织实施依法治理规划;

(2)党办负责协调、安排委机关党委中心学习组开展学法活动;

(3)办公室负责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4)法规室负责安排委机关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5)纪检综合室、法规室负责协调、组织市国资委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规政策;

(6)领导人员管理处、党群处、法规室负责协调、培训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普法骨干;

(7)党群处、法规室负责协调、指导监管企业组织开展对企业员工开展法律培训;

(8)各处室负责完成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分解任务;

(9)各监管企业负责依法治企和法律进企业工作的全面落实。

四、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精心安排部署,切实抓好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重点抓好依法治理工作骨干的培训工作,着力培养一批能够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担当起依法治理工作的骨干。

第9篇:开展法律培训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创业教育 法律环境 法律教育

现有的创业培训中比较注重创业精神和品质的强化,更多地关注企管、金融、财会、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对与创业有关的法律知识关注较少。创业教育中法律教育的缺失,容易导致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创业成功率低,稍有不慎容易在创业过程中误入歧途。

本文以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为例,有针对性地选择与创业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展开讨论。目的是让大学生对其创业活动所面临的法制环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引导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办事,依法维护企业和自身利益。

一、创业中法律教育与培训的重要性

创新已成为当今中国的最强音符,创业也已转化为大众的迫切需要。与之相对应的是,创新创业教育蓬勃开展,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有着诸多优势,也是自身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一)创业教育的重要性

创业能力是一种生存能力,创业教育是一种培养和提高生存能力的教育,创业教育被称为学习的“第三本护照”,和学术教育、职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可以使大学生了解当前我国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巨大的社会就业压力,认识到创业是解决中国社会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转变大学生的就业观念,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具体来说,就是培养自信心、培养积极的处事态度、培养良好的行为方式、培养社会责任感、培养竞争意识和竞争精神、培养坚韧不拔的毅力与品质。这些正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对于创业者,从寻思创业伊始,必须充分认识分析创业环境,因为创业成败与创业环境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创业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对创业的影响往往更重要。

社会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文化环境、人口环境、习俗环境、市场环境、人力资源环境等,社会环境对创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创业者要全面考虑,能利用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利用,不能违反的要严格遵守,创业者对社会环境利用得越好,创业者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市场条件下开展的各种经济活动,无一不是在法律的引导、规范和保护之下才能正常进行和取得预期成果。企业创业活动同样是在一定的法制环境下进行的,创业者必须考虑法律的这种影响和作用,对其创业活动所面临的法制环境要充分地了解和掌握,并在创业活动的各个环节采取相应的对策,才能达到成功创业的预期目标。因此,加强创业中的法律教育与培训非常必要。

二、创业初始阶段的法律教育与培训

经过一番踌躇满志的构想,开始准备创业,这就进入了创业初始阶段了,创业者首先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处理不当的话不仅会造成很多不可避免的纠纷,严重的话还会危及企业生存安全。创业者不必了解有关法律的所有内容,只要知道哪些法律和哪些关键内容与新办企业有关就够了,最重要的是作为企业主,要知道法律不仅对企业有约束的一面,也同样给予你的企业以法律保护。

(一)关于设立经营实体,进行行政审批的相关法律问题

设立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如果从事特定行业的经营活动,还须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比如开网吧,需要得到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根据《民法通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最为常见。设立特定行业的企业,还有必要了解有关开发区、高科技园区、软件区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有关地方规定,这样有助于更好地选择创业地点,以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同时大学生创业需要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消防、卫生等行政审批程序的一些具体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这部分相关法律的教育与培训应重点放在各种不同经济组织的具体特点,包括责任形式、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区别、设立条件要求、公司章程、投资协议、经营管理等内容,让大学生有清晰的思路和判断,从而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组织形式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准备资料,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二)关于资金、设备场地等相关法律问题

大学生在创业初期筹集创业资金时可能涉及银行贷款、财产抵押等问题。如果不是以货币资金出资,而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或其他权益等出资,以及在企业经营也会涉及租店面及办公场所,这些都会涉及诸多的法律问题,需要了解有关票据、合同、担保、出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教育与培训,本着“必需、够用”原则,精简优化法律教育培训内容,让创业大学生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掌握应用关键的法律知识,至于较为完整的法律条文学习、熟悉及应用,有待引导大学生遇到具体的经营问题能够做到寻找相对应的法律文件,边学边用,做中学,学中做,从而在创业过程中不断提升法律水平与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三、创业经营阶段的法律教育与培训

创业初期阶段以设立某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为主,完成行政审批企业登记手续,这仅仅是创业的开始,打好基础后,接下来要进入创业经营阶段。同理,创业者不得不面对许多不可避免的法律问题,而且是稍有不慎或忽视,极有可能使新设立的企业陷入进退两难的处境,令企业经营管理举步维艰。认识把握好下面几个法律问题无疑有助于创业成功。

(一)履行好企业的法律责任

创办的企业进入经营阶段后,创业者也就是经营者要遵纪守法,履行好企业的法律责任;现有的法律体系已日趋完备,不少法律法规都或多或少从各个不同方面规范了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现举二例说明履行法律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也就展示了对创业经营阶段中法律教育培训的意义所在。

其一,创业者必须依法纳税。任何企业,都要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及时、足额纳税是创业企业对国家的贡献,也是创业企业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创业者要了解熟悉《税收征收管理条例》,明了自己作为纳税人的基本义务和权利,这些责任概括起来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开设银行账户、依法报送财会制度、依法设置财簿、依法报送财会核算资料、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依法缴纳或解缴税款、依法实施发票管理、依法使用税控装置、依法结算税款或提供担保、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等。

其二,创业企业务必尊重员工的权益。市场竞争、企业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企业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员工的素质和积极性,在劳动力流动加快和竞争加剧的形势下,优秀的劳动者越来越成为劳动力市场上争夺的重要资源,所以新开办企业一开始就要特别重视尊重员工的权益,践行以人为本的经营之道,自始至终培育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宿感,避免人才流失给企业带来的困难和损失。

至于法律层面而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有相当多的条文明确规定了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应尽的法律责任义务,比如必须依法与员工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依法为员工提供劳动保护和安全、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依法处理劳动争议与纠纷等等。

(二)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

进入创业经营阶段,利用企业资源,为社会创造财富,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与服务,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方方面面的事情,几乎都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范,创业者要尽可能地了解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才有可能做到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和保障企业利益,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成为法盲,不懂法不守法,会使企业陷入歧途,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需要创业者了解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很多,这里着重强调几部法律法规,非常有必要作为创业教育中法律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主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广告法》《合同法》等,下面择其中一二说明。

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言,其法律教育培训中要让创业者重点了解熟悉消费者的权益和经营者的义务,以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教育培训中侧重在于熟悉掌握法律禁止的十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避免竞争中触犯了法律底线;至于《产品质量法》的教育培训中则应强调创业者了解熟悉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与制度,要创业者熟悉掌握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不得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禁止性规定,履行作为性义务和不作为性义务。限于篇幅,其他相关法律不再累述。

总的原则就是要精选核心的、与创业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概念与条文,有的放矢,让大学生易学易记,让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转化为创业企业保驾护航的能力。

(三)依照法律解决纠纷

创业者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对内开展管理活动,对外发生经济联系,都会产生各种法律关系,难免会有各种摩擦矛盾、争议纠纷。因此创业者要了解熟悉《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依法处理争议纠纷,熟悉掌握法律中规定的具体诉讼程序,更要有积极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意识,还要有各种相关预防措施及管理制度,这样才能有效地利用法律保障企业利益。以《民事诉讼法》为例,在具体的法律教育培训中,要让大学生理解并掌握诉讼制度、原则、管辖概念、诉讼程序,实训模仿撰写诉讼文书,能够独立进行诉讼,最终具备用诉讼方式解决经济纠纷的能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