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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处理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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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处理方案

第1篇:餐厨垃圾处理方案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剩菜剩饭等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

本办法所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能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的总称,包括煎炸过食品不能再食用的油脂、餐厨垃圾中的油脂以及油水混合物和经油水分离器、隔油池等分离处理后产生的油脂等。

第三条本市市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的产生、运输、处理服务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市的食品安全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协调、检测与评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开展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以餐厨垃圾为原料加工而成的产品质量、标准监督管理;市工商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食用油市场监督管理,建立涵盖食用油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溯源体系,防止废弃食用油脂流入食用油市场;卫生部门负责食用油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对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各种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餐厨垃圾产生和处理服务单位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监督管理;畜牧部门负责对本市牲畜饲养场的监督,禁止使用餐厨垃圾直接饲养牲畜。

市发展改革、规划、旅游、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餐厨垃圾处理以政府主导、统一管理、社会参与、综合利用的原则进行。

倡导文明的餐饮方式,鼓励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

鼓励开展对餐厨垃圾处理的科学研究和工艺改良,促进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第七条对在餐厨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餐厨垃圾由市主管部门通过招标的方式委托具备审批条件的单位统一收集、运输和处理服务。

第九条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有义务缴纳餐厨垃圾运输、处理服务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服务费参照城市生活垃圾运费、处理服务费的方式收取和支付,其收费标准由市主管部门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每季度向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如实申报产生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

(二)餐厨垃圾与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分别单独收集、储存;

(三)餐厨垃圾统一使用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服务单位提供的标有“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字样的专用标准容器收集。收集容器应保持完好、密闭、整洁。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还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四)保证当天产生的餐厨垃圾当天得到运输。

第十一条凡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业务的企业,必须获得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未经审批许可的,禁止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

申请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的条件:

(一)申请人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二)拥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的餐厨垃圾运输车辆;

(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四)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五)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

申请从事餐厨垃圾处理服务的条件:

(一)申请人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取得规划许可文件;

(三)处理能力不少于100吨/日;

(四)有至少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包括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餐厨垃圾处理服务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六)具有完善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处理残余物达标处理排放方案

(七)有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预案。

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

第十二条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与经审批许可的餐厨垃圾运输服务单位签订运输合同,报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回执。在办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年审时,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向环保、质监、卫生管理部门提供运输服务合同和回执。环保、质监、卫生管理部门在进行执法检查时,要对运输服务合同的签订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餐厨垃圾运输服务单位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工具应具有市主管部门颁发的《*市餐厨垃圾准运证》;

(二)不得将餐厨垃圾和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

(三)应当日运送至处理服务单位,转运期间不得存放;

(四)实行完全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撒落;

(五)运输工具外观应当保持整洁和完好状态。

第十四条餐厨垃圾运输服务单位应当每月向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申报运输的餐厨垃圾数量、处理去向等情况。

第十五条从事餐厨垃圾处理服务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运行管理规定:

(一)除正常检修外,应保持处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检修应提前15天书面报告市主管部门;

(二)设置并定期检测、维护垃圾计量系统;

(三)设立安全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及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配套安全设施,制定有关安全应急预案,保证处理设施安全运行。

(四)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处理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

(五)生产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六)禁止接收、处理未经过审批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运送的餐厨垃圾;

(七)禁止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再作为食用油脂销售。

第十六条从事餐厨垃圾处理服务的单位应当每月向市主管部门申报处理的餐厨垃圾来源、数量、产品流向、运行数据等情况。

第十七条餐厨垃圾产生、运输、处理服务实行联单制度。联单是餐厨垃圾处理服务单位结算运输、处理服务费的主要依据。联单共五联,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运输服务单位、处理服务单位、市和区主管部门各一联。联单由餐厨垃圾运输服务单位向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

第十八条餐厨垃圾每次运输,产生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或签名,经交付餐厨垃圾运输服务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联单第一联由产生单位自留存档,联单第二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服务单位随餐厨垃圾转移运行。

第十九条餐厨垃圾每次运输,运输服务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运输服务单位栏目,将餐厨垃圾运抵集中处理地点。联单由处理服务单位验收签字后,运输服务单位将联单第二联自留,第三、四、五联随转移的餐厨垃圾交付处理服务单位。

第二十条处理服务单位每次接收运输服务单位运送的餐厨垃圾,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运输服务单位交付的餐厨垃圾核实验收,并如实填写联单中处理服务单位栏目,加盖公章。

处理服务单位应将联单第三联自留存档,第四联每月报送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第五联每季度报送市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餐厨垃圾产生、运输和处理服务单位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将餐厨垃圾排入下水道或以其它方式随意倾倒;

(二)禁止将餐厨垃圾提供给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许可的运输、处理服务单位进行运输、处理;

(三)禁止将餐厨垃圾直接作为畜禽饲料;

(四)禁止将废弃食用油脂或其加工产品用于食品加工。

第二十二条运输餐厨垃圾的集散点、储存场地及其设施,必须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市、区主管部门通过设立举报热线等方式,受理群众对餐厨垃圾产生、运输和处理服务单位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查处。

第二十四条市、区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拒绝或者阻挠管理人员的检查。

第二十五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未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视其情节轻重,对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从事餐厨垃圾处理的,可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市餐厨垃圾准运证》从事餐厨垃圾运输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视其情节轻重,可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可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未实现环保处理和达标排放的,由环保部门要求整改并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生产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和当地质量标准的,不得出厂销售。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的,由工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餐厨垃圾处理服务单位每月未向市主管部门申报处理的餐厨垃圾来源、数量、产品流向、运行数据等情况,由市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可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可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由卫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进行查处。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运输餐厨垃圾的集散点、储存场地及其设施,不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的,由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按照《*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相关环保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市、区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二)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三)有其他、、行为的。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有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2篇:餐厨垃圾处理方案范文

为了加强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关用语的含义)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

前款所称的厨余垃圾,是指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前款所称的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局)负责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处理的日常管理。

本市环保、工商、公安、农业、经济、食品卫生、质量技监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减量化和资源化)

本市倡导通过净菜上市、改进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量。

本市鼓励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第六条(义务主体)

食品加工单位、饮食经营单位、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应当承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义务。

第七条(产生申报)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每年度向所在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本单位餐厨垃圾的种类和产生量。

第八条(收集要求)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还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开收集;餐厨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分别单独收集。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九条(自行收运和处置)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收运餐厨垃圾的,应当符合市市容环卫局规定的条件,并在首次收运前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备案。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微生物处理设备处置厨余垃圾的,其微生物处理设备应当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自行收运、处置的情形外,餐厨垃圾应当由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收运、处置单位进行收运、处置。

第十条(收运单位)

经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招标确定的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为同一区域餐厨垃圾的收运单位,负责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运。

第十一条(收运要求)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收运餐厨垃圾时,其收运的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应当由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予以确认。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将餐厨垃圾送交处置单位时,应当由处置单位对送交的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予以确认。

餐厨垃圾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撒落。

餐厨垃圾运输设备和工具应当保持整洁和完好状态。

第十二条(收运台账)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应当建立收运记录台帐,每季度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上季度收运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和处置单位等情况。

第十三条(处置单位)

厨余垃圾处置单位由区、县市容环卫部门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由市市容环卫局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应当在加工工艺上具备全过程封闭化处置的条件。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招标确定的厨余垃圾处置单位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以下统称餐厨垃圾处置单位)的名称、处置种类、经营场所等事项。

第十四条(处置要求)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标准,实施无害化处置,并维护处置场所周围的市容环境卫生。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处置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用微生物菌剂处置餐厨垃圾的,应当按照《**市微生物菌剂使用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取得环境安全许可证的微生物菌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处置台帐)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建立处置记录台帐,每季度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上季度处置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等情况。

第十六条(申报信息汇总)

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单位申报的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等情况汇总后,报送市市容环卫局。

第十七条(处理费用)

除自行利用微生物处理设备处置厨余垃圾的情形外,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收运单位收运的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等,向所在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指定的机构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具体的缴费标准和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市容环卫局另行制定。

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按照收运种类、数量,向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支付收运费用;按照招标处置的有关协议,向餐厨垃圾处置单位支付处置费用。

第十八条(禁止行为)

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

(二)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

(三)将厨余垃圾作为畜禽饲料;

(四)将餐厨垃圾提供给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

(五)将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收运;

(六)将餐厨垃圾存放。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等行为,可以会同工商、环保、农业等相关管理部门联合查处。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拒绝或者阻挠管理人员的检查。

第二十条(投诉和举报)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投诉和举报。受理投诉或者举报后,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及时到现场调查、处理,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

第二十一条(监管档案和奖惩措施)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档案。

餐厨垃圾产生量连续3年低于同行业平均产生量的单位,由市市容环卫局公布其名单,并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的奖励办法,由市市容环卫局另行制定。

本市对违反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规定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计记分制度。对累计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招标收运、处置协议;被解除协议的单位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垃圾收运、处置的招标。具体的记分办法,由市市容环卫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

对经营性活动中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市容环卫部门或者市容环卫监察组织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未办理申报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未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未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正常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规定,未建立收运、处置台帐或者未申报收运、处置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的,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不补缴的,可按每吨(不满1吨的,以1吨计)500元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将餐厨垃圾作为畜禽饲料或者提供给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非经营性活动中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市容环卫部门或者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处理)

餐厨垃圾处置过程中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由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复议和诉讼)

第3篇:餐厨垃圾处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餐厨垃圾 管理 处置

1.引言

餐厨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随着乌鲁木齐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餐厨垃圾的产生量日益增加,餐厨垃圾的治理正在成为城市管理者面临的新课题。

2.乌鲁木齐市餐厨垃圾产生及管理现状

2.1乌鲁木齐市餐厨垃圾处置模式及产生量和处置量

乌鲁木齐市在餐厨垃圾处置工作起步较早,2005年6月6日餐厨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建成投产,生产规模为日处置餐厨垃圾50吨,采用饲料化工艺。

据统计,乌鲁木齐市日产餐厨垃圾300余吨, 2005年下半年——2010年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量如图1所示。

   

      2.2管理现状

乌鲁木齐市餐厨垃圾管理实行政策引导、源头减量、政府监管的原则,采用集中处理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2007年12月1日《乌鲁木齐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颁布实施,2010年3月《办法》进行了修订,这标志着乌鲁木齐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范畴。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是乌市餐厨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机关,其所属的市城市废弃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本市餐厨垃圾的管理、回收、处置工作。

3.乌鲁木齐市餐厨垃圾管理及处置问题分析

      3.1 餐厨垃圾收运量不高,非法收运现象屡禁不止

据统计,乌鲁木齐市日收运处置的餐厨垃圾约占产生量的1/10,餐厨垃圾非法收运、处置现象仍然存在,既给乌鲁木齐市城市环境造成了一定危害,又带来了公共卫生安全隐患。这些现象的存在,一方面是由于受到利益驱动,非法收购力量与部分产生单位之间始终存在违规上门收购的地下交易行为;另一方面是产生者责任意识比较薄弱,对餐厨垃圾的危害认识不够,对个人、餐饮企业、政府机构在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及义务了解不充分。

      3.2 社会管理合力的叠加效应没有显现

虽然颁布了《办法》,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各项管理措施的叠加效应难以显现,甚至出现了管理的“真空地带”,让非法收运者有机可乘,难以从末端对餐厨垃圾加以控制,仅仅依靠《办法》从产生源头加以管理,不能完全实现治理餐厨垃圾的预期目标。

      3.3 处置技术水平不高

2005年建成投产的餐厨垃圾综合处置中心处置设施技术水平不高,工艺落后,以生产蛋白饲料添加剂为主,资源利用率低,产品附加值低。

      3.4 收运网络覆盖不全

目前,乌鲁木齐市只对签订了餐厨垃圾回收协议的餐饮企业的垃圾进行收运,餐厨垃圾收运网络不够完善;此外,菜市场、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餐厨垃圾往往与生活垃圾混一起,收运工作难以展开。

      3.5 融投资渠道单一

乌鲁木齐市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过程处在政府的统包统管之下,资金来源主要为政府财政,渠道单一,投入有限,无法满足餐厨垃圾处理量迅速增长的需要。

4.对策及建议

      4.1 制定餐厨垃圾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规

国内外废弃物管理的经验告诉我们,需要对餐厨垃圾管理与处置进行单项立法,将产生者的责任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制定合理的付费标准和付费方式,不仅强调“法制”,更要切实落实“法治”。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规范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重要保障。虽然出台了《办法》,但是成效不显著,现阶段,要想调动各职能部门综合执法,除了尽快修订和完善《办法》外,最根本的就是要提高《办法》的法律地位,出台地方性法规,并组建综合执法队伍,才能形成合力,真正推动这项工作。

      4.2 转变管理体制,强化政府职能

为保证餐厨垃圾管理体系的健康发展,必须强化废弃物管理的公共职能,从原来的直接投资、直接经营转变为对环卫行业的规范管理及政策法规的引导上面来。首先,继续完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排污申报备案制度,切实把“谁产生、谁负责”落实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的年检审核工作,促进餐厨垃圾由无序自行消纳迈向规范管理的道路;其次,各相关部门在明确《办法》中规定的各自职能的基础上,互通信息、互相配合、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逐步减少管理中存在的盲区;第三,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的餐厨垃圾管理体系,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从宏观层面把握餐厨垃圾管理的发展方向,为基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导服务;充分发挥区(县)建设局、街道办事处的基础性作用,调动社区等城市基层组织的积极性,推动乌鲁木齐市餐厨垃圾的有效管理。

      4.3建立产业化运作机制

国内外餐厨垃圾处置的经验说明,产业化运作模式是今后餐厨垃圾处置行业的发展趋势目前,我市每吨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置费用超过百元,资金来源主要局限于财政拨款,如果不走产业化的运作模式,每年将给政府财政带来巨大压力。在市场化模式中,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餐厨垃圾处置企业适当的优惠,实行有偿服务,这一举措,将吸引各类企业投身于餐厨垃圾处置行业,组建专业收运队伍,有效缓解财政压力,进而推动政府职能向餐厨垃圾处理产业的引导者、扶持者和监督者转变。

      4.4 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环境管理的通用国际原则是“谁产生,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餐厨垃圾的管理也应该遵循此原则。通过加强对餐饮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使其树立产生者责任意识,杜绝申报过程中的瞒报、漏报及虚报现象,通过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教育工作,为餐厨垃圾的源头减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4篇:餐厨垃圾处理方案范文

(1.中国矿业大学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0; 2.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北京 100049;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北京 100083)

摘要:以西宁市为研究对象,对餐厨垃圾的周、月、年分布规律以及空间分布规律进行了研究,得到餐厨垃圾的动态分布,分析了形成餐厨垃圾时空分布规律的原因,为餐厨垃圾智能收运提供科学支撑。

关键词 :西宁市;餐厨垃圾;时空分布

中图分类号:X79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5)04-0831-04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5.04.016

收稿日期:2014-11-26

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012BAC25B01)

作者简介:肖艳兵(1989-),男,山东临沂人,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地理信息系统开发,(电话)15951464003(电子信箱)xybdixin_2012@163.com;通信作者,芮小平(1975-),男,江苏苏州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地理信息科学理论与应用研究,(电子信箱)ruixpsz@163.com。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越来越高,餐饮消费需求日益旺盛。餐饮业的分布状况与诸多因素有关,如人口密度、交通状况及商业密集度等,餐厨垃圾作为居民在生活消费过程中形成的生活废弃物,其分布状况与餐饮业的分布情况密切相关,也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餐厨垃圾营养丰富,是宝贵的可再生资源,但由于处置方法不当,餐厨垃圾成为影响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的潜在危险源,如影响恶劣的地沟油就是其产物之一[1-5]。

我国对餐厨废弃物的回收及深度利用非常重视,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均相继颁布了关于餐厨垃圾处理的相关规定。《餐厨垃圾资源利用技术要求》为中国第一个餐厨垃圾国家标准,该标准已上报国务院,其实施将结束地沟油收运过程混乱无章的局面,并与正在计划制定中的《国家餐厨垃圾管理条例》[3]一起,构建一套对餐厨垃圾进行无害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处理的政策体系。许多城市也已经制定出针对餐厨垃圾的管理办法,并纷纷探索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新模式,初步形成了北京模式、上海模式、宁波模式及西宁模式等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4]。

城市餐厨垃圾的处理包括4个主要环节,即收集、运输、中转和处理处置,这4个环节构成城市餐厨垃圾的处理系统。根据研究,餐厨垃圾收运系统(包括收集和运输)所需费用占整个处理系统成本的75%~85%[6],如何减少垃圾的收运成本为重要课题。对餐厨废弃物的时空分布规律进行深入研究,根据餐厨垃圾的时空分布确定收运车辆的吨位和数量,为减少餐厨垃圾回收成本提供理论依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国内外对餐厨垃圾时空分布规律进行研究的成果较少,笔者借助GIS技术,对西宁市近3年来的餐厨垃圾收运数据进行时空分布规律的研究,分析了西宁市餐厨垃圾的时空分布规律及其影响因素,为研究餐厨垃圾的智能收运提供支撑。

1 研究区域概况与研究方法

1.1 研究区域概况

西宁市为青海省的省会,是青藏高原第一大城市,下辖地区包括城东区、城中区(含城南新区)、城西区、城北区、国家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湖新区以及大通、湟中和湟源3个县。全市常住人口222.80万人,城镇化率达65.44%。同时西宁市也是典型的移民城市,多民族聚集、多宗教并存,移民人口100万之多,有汉、回、满、藏等34个民族,全市少数民族人口57.8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5.95%,其中回族人口36.23万人,占16.26%;藏族人口为12.26万人,占5.50%;土族5.78万人,占2.59%。藏传佛教、伊斯兰教,道教、基督教和天主教5大宗教并存,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影响尤为深远。

由于多民族聚集,西宁的食物十分复杂,如手抓羊肉、酸奶、酿皮、狗浇尿、尕面片、酥油糌粑、甜醅等,均为具有民族特色的地方风味小吃。西宁餐饮店的分布与城区内不同民族的分布状况有一定联系,莫家街、水井巷和大新街是西宁最具代表性的美食街。

1.2 数据来源及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对西宁城区的餐饮店的垃圾收运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涉及的餐饮店主要分布在西宁城东区、城中区及城西区等多个区域。数据包括收运车辆线路表、产生餐厨垃圾的餐饮店属性表、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每日各个车辆收运量的记录、每日所有车辆收运总量的记录、每月各车辆收运总量记录及每月所有车辆收运记录等。

2 餐厨垃圾的时空分布规律研究

不同于一般的垃圾,餐厨垃圾为厨房和用餐时产生的垃圾,因而容易产生腐败变质等问题。由于宗教习俗、生活习惯及青海的气候特点,西宁餐厨垃圾每天的产生量不同,对餐厨垃圾的时空分布规律进行研究是餐厨垃圾智能收运的基础。

2.1 餐厨垃圾的时间分布规律

从月分布规律、周分布规律及年分布规律3个方面对西宁餐厨垃圾的时间分布规律进行分析。

2.1.1 月分布规律 选取2011至2013年每年的2月、5月、8月和11月4个能够代表西宁特色的典型季节月份数据进行研究,通过对当月每日餐厨垃圾收运量进行分布对比,总结餐厨垃圾月分布规律。所选的4个月考虑到了各个季节的差异,而且也包含了春节、塔尔寺灯节(元宵节)及浴佛节等一些节日的影响,旨在通过比较,更加客观地展现一个月内餐厨垃圾的分布规律。其规律如图1、图2、图3和图4所示。

2011年2月3日和2013年2月10日为农历春节,是汉族和很多少数民族的重要节日,传统上这一天以及前后邻近的几天人们多在家团聚,餐饮营业点大多关门歇业,从统计图中可以看出这段时间内餐厨垃圾收运量极少;2011年2月16日、2012年2月5日和2013年2月23日为藏传佛教传统的“跳欠”节日,餐厨垃圾的收运量也相对较少,而随后的元宵节,餐厨垃圾的收运量也较少。5月初受到劳动节假期的影响,旅客和本地人外出就餐较多,垃圾量相应较多。由此推断餐厨垃圾的收运量在时间上的分布受各民族节日影响较大。一些内敛的节日如春节,人们外出就餐减少,餐厨垃圾的收运量也相应减少;劳动节等一些热闹的节日餐饮市场较繁荣,餐厨垃圾的收运量较多。

除受到节日影响外,各个月份餐饮店的垃圾收运量均较为平稳。此外,8月为夏秋交接之际,此时旅游由旺季转入淡季,气温由高转低对餐厨垃圾收运量也造成了影响。

2.1.2 周分布规律 西宁市的餐厨垃圾收运量除了受到节假日影响外,每周的工作日和周末也会有所不同,下面给出每周内餐厨垃圾收运量的分布。

按周对2011-2013年8至9月餐厨垃圾收运量分布进行总结(图5、图6和图7)。选择这个时间段的原因为这个时间段内的节日较少,可避免由春节、元宵节、端午节、国庆节及回族的斋月等节日带来的影响。

排除节日的影响,可以看到大多数周的垃圾量分布有规律可循。周一垃圾收运量普遍较高,为一周内的最高点;周四产生的垃圾量普遍低于周三和周五,为小波谷;多数情况下,周日的餐厨垃圾量也较少。

2.1.3 年分布规律 通过对2011-2013年每年12个月的当月垃圾收运总量进行比较(图8),可见2月餐厨垃圾收运量最少,自2月至8月餐饮店的餐厨垃圾量平稳增加,8月至12月餐厨垃圾量整体减少,减少趋势较缓。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点:①对月分布规律的研究已经表明,节日对餐厨垃圾收运量影响大。除了2012年2月不包含春节外,2011年至2013年2月份均包含春节、元宵节及“跳欠”等节日,受到这些节日尤其是春节影响,餐厨垃圾收运量极大减少。②温度对餐饮业影响巨大,2月至8月为温度上升期,外出就餐的人次增加,因而餐厨垃圾量呈上升趋势。8月至次年2月温度降低,餐厨垃圾收运量呈下降趋势。8月为一年中气温最高的月份,当月的餐厨垃圾收运量最多,2月气温最低,加之众多节日影响,该月餐厨垃圾收运量为一年中最低,且与1月比较下降幅度较大。③西宁市为典型的旅游城市,城市的发展和餐饮业发展受到旅游业的极大影响。夏季为西宁市的旅游旺季,游客数量巨大,冬季反之。这也是造成西宁市餐厨垃圾夏季运输量大,冬季少的直接原因之一。

2.2 餐厨垃圾空间分布规律

本试验所选取的作为研究对象的餐饮店分布于西宁市城东区、城中区及城西区等多个区域,共有14辆垃圾收运车分14条大线路(大线路下又分若干小线路)进行餐厨垃圾收运,这14条大线路基本覆盖了该区域的所有道路,在空间上分布较为全面。2011-2013年收运线路无变化。本研究选取2011-2013年6月和12月各个垃圾收运车辆的月餐厨垃圾收运量数据进行研究,从而推断出餐厨垃圾在空间上的分布规律(图9和图10)。由图9和图10可知,6号线路的餐厨垃圾收运量处于较高水平,收运状况较为稳定,自2011至2013年6月和12月一直处于餐厨垃圾收运量较多的状态。由图11可知,6号线路的收运线路为昆仑路、西关大街、新宁路、海晏路、海湖路、冷湖路、西关大街。此处道路通达度较高,餐饮店分布较多,同时为居民聚集较多的区域,因此收运垃圾量多。5号线路的餐厨垃圾收运量逐渐增加,5号线路的收运线路包括五四大街、胜利路、商业巷口等,自2011年以来,这条线路的餐厨垃圾收运量有所增加,与西宁市大力推进城市建设有直接关系。胜利路和五四大街均为主要街区,道路通达度高,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这几条路的商业密集度和人口密集度增加,大量的餐饮店和住户涌入,导致这一地区的餐厨垃圾增加。

12号线路的餐厨垃圾收运量一直较少。12号线路的收运线路包括开发区、博文路、果洛路、康西二巷、共和路、北关巷、七一路、五一路、坝场路、花园北街、北小街、省医院、建国路、为民巷、滨河路、树林巷、白玉巷和藏民巷等。这条线路虽然路线长、道路多,但均为小路、偏路,人口少和道路通达度低等特点制约了这些线路的商业发展,餐饮店分布较少,因此餐厨垃圾收运量较少。

其他线路虽然不同年份对应的月份的垃圾收运量不同,但是每条线路在历年中对应月份的垃圾收运量以及不同路线之间的垃圾收运量的趋势是基本一致的,如4号线路的餐厨垃圾收运量一直较低,8号线路和7号线路历年均为8号线路的餐厨垃圾收运量多于7号线路。

3 结论

西宁市的餐厨垃圾收运工作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从时间角度分析,受到节日影响餐厨垃圾收运量增加或减少较为明显,每个月的餐厨垃圾收运量较为平稳;每年自冬季至夏季,气温回升,餐厨垃圾收运量逐步增加;自夏季至冬季,气温降低,餐厨垃圾收运量逐步减少。一年中餐厨垃圾收运高峰均在夏季,而低谷则出现在冬季。此外每周的垃圾量分布也存在一定共性,周一产生的餐厨垃圾量普遍较高,为一周内的最高点,周四普遍低于周三和周五,为小波谷,而周日为一周内产生垃圾量的最低点。从空间角度分析,居民聚集、道路通达的地区以及老城区均为餐厨垃圾收运量较多的地区;反之,人口较为分散、新兴工业区、道路通达度较低的地方,餐厨垃圾收运量低。城市主干道如昆仑路、西关大街、五四大街和胜利路上产生的餐厨垃圾最多。

参考文献:

[1] 盛金良,杨志强,朱 强.餐厨垃圾生态循环综合处置方案初探[J].上海环境科学,2009,28(6):242-245.

[2] 姜 军,颜士全,郭 旭,等.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现状及其处理难点分析[J].环境卫生工程,2013,21(4):47-49.

[3] 吴修文,魏 奎,沙 莎,等.国内外餐厨垃圾处理现状及发展趋势[J].农业装备与车辆工程,2011(12):49-52.

[4] 方国浩,杨海英.浅析城镇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设[J].城市管理与科技,2008(6):60-61.

第5篇:餐厨垃圾处理方案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区规划调配、属地具体负责的原则,通过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和管理,规范垃圾收运及消纳处置,进一步提升我区环卫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加强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后续管理,科学建设收集桶清洗消杀点,实现收集桶清洗消杀服务覆盖率达100%;在居住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充分整合资源,改造大件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点及特种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解决垃圾收运处置难题;逐步实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规范辖区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及管理工作。

三、具体内容

(一)生活垃圾收运管理

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后续管理,做到一天两收集,确保收集容器及周边环境整洁。各镇(开发区、街道)要科学合理布局,充分利用现有废旧房屋、中转站、洗车场等地,建设收集桶清洗消杀点,配足人员、清洗设备、专用工具,并制作统一的标识标牌,以最佳方案实现属地收集桶清洗消杀的全覆盖。

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模式,各镇(开发区、街道)要选择一个居住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设置市统一规定的分类(有毒有害、可回收、厨余及其他垃圾)收集箱体及容器,并配备家用厨余垃圾桶及垃圾袋,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相关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社区刊物、板报等社区资源,引导居民从源头分类存放,切实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

(二)大件垃圾收运管理

区环卫主管部门结合规划方案,充分整合资源,将部分已关闭的小型中转站改造成大件垃圾中转点,按照“分类处理、资源利用”的原则,科学处置大件垃圾,最大限度地提高大件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在小区内设立集中堆放点,由环卫作业单位负责收集辖区范围居民家庭中产生的沙发、桌椅、床柜等家具类大件垃圾,就近送至中转点集中处置。

(三)特种垃圾收运管理

区统一规划建设特种垃圾处置场所,收纳处置各单位和居民在工程建设或拆迁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规范处置场所运行,防止二次污染。各镇(开发区、街道)在小区内设立装潢垃圾集中堆放点,由环卫作业单位统一收集。各建设工地产生的渣土类垃圾,建设单位必须在报送行政许可后,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运送至指定堆场。

(四)餐厨垃圾收运管理

加强餐厨垃圾管理,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按规定上报餐厨废弃物产生情况,做好登记统计与监管。

四、方法步骤

(一)踏勘准备阶段(2月-3月):对拟建收集桶清洗点、分类收集示范点、大件垃圾中转点、特种垃圾处置场所及开展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单位,进行前期调查摸底,规划论证设计方案;对社区内居民、餐饮企业等相关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示范推进阶段(4月上旬):在全区推进收集桶集中清洗点、垃圾分类收集示范点、大件垃圾中转点及特种垃圾处置场所等示范点工程,召开现场推进会,统一建设标准,总结交流建设经验。

(三)全面实施阶段(4月下旬-9月):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建设标准,各镇(开发区、街道)每月25日上报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四)收尾验收阶段(10月):验收采取听汇报、阅台帐、看现场等方式,检查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五)落实管理阶段(11月起):落实长效管理,确保收集桶清洗点、分类收集示范点、大件垃圾中转点、特种垃圾处置场所及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规范运行。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垃圾收运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对垃圾收运处置传统方式的改革,也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力合作,将规范垃圾收运管理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切实抓好,确保落到实处。

2、加大投入,保障资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管理是一项需要持续投入的工作,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建设和改进环卫专业设施,足额配备环卫作业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第6篇:餐厨垃圾处理方案范文

目前,这一问题已经引起当地高度重视。近日,本刊记者再次探访时发现,不少区域已经开始行动,查处“餐厨垃圾猪”饲养点。在陈台子排水河荣华桥附近的养猪点,本刊记者看到有公安、综合执法、环卫等部门的车辆停靠,挖土机、卡车等正在将垃圾清走;在外环线津霸桥附近,多个养猪点已经清理完毕。但仍有一些区域,养猪户仍照常养殖。

养殖点绕城分布,有的在清理中“幸存”

近日,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本刊记者在天津市外环线以外陈台子排水河荣华桥附近,找到一个饲养“餐厨垃圾猪”、提取“地沟油”的集中地。

本刊记者走进一间养猪场,发现养猪场大致分为三个区域:一个是餐厨垃圾加工区域。半露天的棚子里是简易土炉和烟囱,炉子上架着一口大黑锅,里面有半锅餐厨垃圾正在嘟嘟冒泡,旁边用塑料布蒙着几个大油桶;一个是养猪区域,大棚里是用砖头砌成的猪圈,几头肥猪正在进食;一个是居住区域,一座简易的砖砌房屋,与养猪场一墙之隔。

棚屋区外面,几辆拉泔水的小型货车停在旁边,车辆油渍斑斑,每辆车上面有四到八个蓝色大桶。纸箱、塑料袋或者其他看不出原材料的各色垃圾在棚屋旁边堆积,有的已被油渍污染。

附近的村民告V本刊记者,这里的养猪场已经存在很多年,都是从外面拉来餐厨垃圾喂猪。

顺着天津市外环线接着往前走,在天津中心城区东部外环线外,本刊记者找到一处相对较大的“餐厨垃圾猪”养殖点,一辆小型卡车上面有几个拉泔水的塑料桶,旁边分布着数十个油桶。知情人介绍,这可能是从餐厨垃圾中提取出的油脂,会有专门的人过来收。

在滨海新区中塘镇附近,本刊记者找到一个规模较大的“餐厨垃圾猪”养殖聚集区域。一位来自东北的养猪户告诉本刊记者,他在这里养猪已经十多年了。这里聚集了十多家养猪场,每个养猪场都有一两百头猪,地是租周边村民的,一个养猪场的土地租金每年8000元。

当地不收“都卖别的地方了”

本刊记者调查的几十家养殖点,无一例外卫生状况都非常差。一些养殖户把长时间放置的餐厨垃圾直接喂猪,一些塑料袋、餐巾纸都不挑出来。

专家介绍,因为“餐厨垃圾猪”所吃的剩菜里可能含有各类病原体,病原寄生在猪的体内繁衍,猪的发病率比正规饲养的要高很多。人吃了这样的猪肉患病风险很大。

中塘镇的养猪户告诉本刊记者,吃泔水的猪肉肥膘厚,比一般正规化饲养的猪要大得多,能够长到400多斤。“这些猪天津本地不收,也不允许出售,我们都卖到别的地方了。”

与此同时,“餐厨垃圾猪”养殖也带来环境污染。本刊记者发现,“餐厨垃圾猪”养殖设施非常简陋,污水和固废垃圾大都直接向外排放,给周边水土环境造成污染,有的养猪点甚至直接把猪粪露天堆积在猪舍旁边。养殖户收集饭店、宾馆的泔水时,多数也被要求义务打扫卫生或者清扫垃圾,这些垃圾往往会被他们随意丢弃在养殖点附近。

另外,“餐厨垃圾猪”养殖还会导致“地沟油”问题的产生,给百姓餐桌安全带来重大隐患。一位养猪户告诉本刊记者,他们把泔水拉过来后要把表面的油脂收集一下。在记者调查的多处“餐厨垃圾猪”养殖点,都可以看到有装满“地沟油”的油桶存在,有些养猪户还用塑料布加以遮盖,防止被外人看到。

餐厨垃圾管理失控,养殖游离于监管之外

本刊记者调查发现,“餐厨垃圾猪”养殖点的存在,与餐厨垃圾管理失控密切相关。

早在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在天津,《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天津市餐饮废弃物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也明确,禁止将餐饮废弃物作为畜禽饲料,禁止将餐饮废弃物交由未取得生活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

“‘餐厨垃圾猪’的存在,意味着餐厨垃圾管理失控,收集、运输、喂养等一系列管理的失守。”天津一家大型养猪场的负责人说。

多位养猪户告诉本刊记者,除了有时会领取免费药物外,他们跟政府管理部门再无联系,没有人管他们收运、储存、使用餐厨垃圾,也没人管他们怎么养猪,甚至不存在出栏检验检疫等。

一些养猪户与监管部门打起“游击战”,客观上也增加了监管难度。一位养猪户告诉本刊记者,他们这些年基本上在天津多个区域来回转圈,一个地方查了就转移,查完还可以再回来。

第7篇:餐厨垃圾处理方案范文

为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化利用率,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xx办函(20xx)

xxx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倡导低碳、文明生活方式,推进以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为主要抓手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全市中小学在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中的认识站位,切实履行职责担当,为把成都建设成为天更蓝、水更绿、城市更亮丽、生活更宜居的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教育。

中小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覆盖率xx%,师生垃圾分类知识知晓率xx%。

(二)分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20xx年开始,全市xx%的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通过三年时间,覆盖全市中小学校。

(一)开展垃圾分类环境科学教育活动

1.形成教育合力。将垃圾分类教育与学校健康教育、德育工作、环保教育相结合,让广大师生了解和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方法,提倡校园垃圾减量,.促进学生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

2.强化师资培训。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分别纳入校长任职培训、环保师资培训、卫生人员岗位培训,以课程实施能力和指导能力为重点,培养一批骨干力量,组建专业师资团队。

3.纳入创建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环境友好型学校”、“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评估指标之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鼓励自主创新。结合中小学科技、艺术活动,鼓励学校、学生自主创新、推广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科技发明,鼓励学生开展废物利用的创新项目和艺术创造。

(二)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

1.编制分类指引。由市教育局、市城管委、市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简明指引》,用于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垃圾分类工作。

2.完善分类标准。按照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校园垃圾产生实际,我市学校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方式。

3.严格分类处理。可回收物由学校收集后交由回收机构处理;有害垃圾在属地城管、环保部门指导下由专业机构回收处理;餐厨垃圾严格按照《市

西南“绿伦“垃圾分类垃圾桶

环卫垃圾桶,垃圾桶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收集和处理;其他垃圾学校收集后交由属地城管部门处理。鼓励学校联系、对接垃圾回收公益组织共同做好校园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

4.合理配置设施。中小学要结合各自实际,在校园内教室、办公室、食堂等场所合理设置足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满足实际分类需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标识、颜色可参照《成都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简明指引》。

(三)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1.组织“小手拉大手”活动。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多形式、多途径开展以垃圾分类为主要内容的宣传互动活动,带动身边的家庭成员和社区成员参与、践行垃圾减量与分类收集,让垃圾分类成为生活习惯。

2.组织开展志愿行动。鼓励学生主动履行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的责任与义务,积极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公益活动,动员广大师生加入市垃圾分类和减量志愿者服务队。

3.组织参观体验活动。组织学生实地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等生活垃圾处理场所,组织学生开展“城市美容师”环卫体验活动,促使广大学生增强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并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市)县要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在学校素质教育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的重要性,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拟定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区(市)县教育、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要明确分管科室,各中小学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协同。

教育、城管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建立协调联动、广泛参与、运转顺畅、富有活力的学校垃圾分类工作体系。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垃圾减量与分类处理的相关要求,城管部门要做好学校垃圾分类收集的技术指导,做好分类垃圾的运转和处理,支持学校开展相关社会实践活动。

(三)强化试点引领。

各区(市)县要将已命名的“环境友好型学校”、新建学校纳入首批试点范围,工作中要注重培育先进典型,带动整体推进,确保三年内完成全覆盖的目标,鼓励区(市)县结合实际扩大试点范围。

(四)加强督导落实。

市教育局、市城管委将对各区(市)县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牵头对各区(市)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环境保护和垃圾分类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绿金、品质”发展战略,破解“垃圾围城”的困境,我区重拳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面对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区委、区政府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20xx年以来生活垃圾处置情况

目前,全区范围内全部实现环卫市场化(包括渠沟镇单独招标部分),各保洁公司和相关企业共布放各类垃圾分类桶xx只,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20xx年收运生活垃圾xx吨(其中渠沟镇xx吨),日均收运量约xx吨。收运的生活垃圾全部运至宇能垃圾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配合国瑞公司(餐厨废弃物处理厂),与全区xx多家餐饮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20xx年共收运餐厨垃圾xx吨,日均收运xx吨。收运的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为100%。

二、主要做法

把控六个环节: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分类宣传、分类利用,具体做好以下几点:

(一)宣传教育

由市场化公司配合区城管局进行日常工作的开展,在无物业小区黎苑一期、f组试行垃圾分类工作;

街道办事处、大型宾馆摆放垃圾分类宣传展架160套,制作宣传折页3000张、垃圾分类围裙1000条、垃圾分类宣传手提袋3000个、垃圾分类投放指南2000张、垃圾分类宣传绶带60条、垃圾分类志愿者马甲40件、垃圾分类练习簿4000本、笔袋2000个,垃圾分类进校园开展活动26次;在市电视台、报社及工作平台发布了垃圾分类的宣传活动20余次报道,并组织区产业园30家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培训会。

(二)简便易行,解决“怎么分”的问题。

按照“四分类”办法,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餐厨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四类处置。其中“可回收垃圾”由物资回收公司(站)收购进入物资回收网络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

“其他垃圾”运至宇能电厂进行焚烧发电;

“餐厨垃圾”由国瑞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收运无害化处理。“有毒有害垃圾”采取暂时贮存,统一交由环保或相关部门处置,医疗垃圾交由龙铁医疗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建章立制,破解垃圾分类长效难题。

1.强化领导机制,推动工作落实。组建垃圾分类办、餐厨办、城管驻环卫执法中队等部门,组织实施垃圾分类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垃圾分类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垃圾分类率先进行。

2.建立长效机制,发挥主体作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区加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全区动员,齐抓共管。努力提升居民文明素质,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创建、创卫等活动中,促进居民自律,强化居民的自主管理意识。

3.加大监管力度,力促回收质量。自2019年以来对辖区的餐饮企业进行回访督查,对有问题的商家下达整改通知书21次。开展夜间巡查综合执法142次,其中与市局联合督查29次,查处非法收运车6辆,增收餐厨废弃物1吨。

4.建立专门队伍,形成专业引导。要求每个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物业公司成立督导员或志愿者服务队伍,负责宣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引导居民和干部职工正确分类、准确投放。

5.落实工作要求,推广“双规”模式。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和《区加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的精神,在主城区的主次干道和居民小区逐步减少分类垃圾桶的布放量,建立生活垃圾投放(宣传)点,采取“双规”的办法收集垃圾,即:居民和商户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交投分类后的垃圾。

第8篇:餐厨垃圾处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餐厨垃圾;生物柴油;生产工艺;无害化处理

我国餐厨废弃物的处理现状已经严重影响到人民正常的食品安全体系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020号)。此外,随着世界不可再生能源资源的紧缺和二氧化碳减排压力的增加,许多国家都在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生物柴油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本文就以某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生产项目为实例,简单阐述了日处理餐厨废弃物100t/d的工艺方案,该工艺利用餐厨废弃物进过预处理分离出“地沟油”通过酯化、酯交换等反应生产生物柴油,分离出来的水和渣用于厌氧发酵制沼气,不仅可减少肮脏有毒的废弃物随意排放污染环境,而且产生的副产品生物柴油跟沼气都是清洁可再生能源,这对改善生活环境、解决国家能源短缺问题、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处理规模及处理工艺技术选择

本文论述的餐厨废弃物的生产量预测按人均日产量进行估算。根据餐厨垃圾生产量预测公式,计算餐厨垃圾生产量和收集量:Mc=Rmk式中:Mc为某城市或区域餐厨垃圾日产生量,kg/d;R为城市或区域常住人口,人;m为人均餐厨垃圾产生量基数,kg/(人•d);k为餐厨垃圾日产生量修正系数。人均餐厨垃圾产生量基数m取0.1kg/(人•d),修正系数k取1.00。按某市常住人口数100万,则餐厨废弃物产量100t/d。餐厨废弃物的主要来源多为餐饮行业及食堂,其成分主要含有:油、水、鱼、肉、骨头、果皮、蔬菜、米面以及废餐具、玻璃容器、纸巾、塑料、金属器物等。由于我国垃圾分类制度起步较晚,大部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还没有养成垃圾分类回收的习惯,在生活中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大部分进入不规范的收集系统,还有部分餐厨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合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厂。十二五期间国家规划的33个试点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厂陆续开建,受环境保护的要求以及地沟油的危害,一些非试点旅游城市也率先开展了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目前国内外比较常用的餐厨垃圾废弃物的处理方法一般有填埋,焚烧,饲料化,堆肥,厌氧发酵等技术。根据某市餐厨废弃物的特性,本文对某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的选择做出如下分析:

1)填埋处理技术:填埋即埋于土里,很明显这种方式比较适合能够自然降解且对土壤无害的一些废弃物的处理。餐厨废弃物中一般都含有比较多有机物质,直接填埋的方式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资源回收利用,并且高含水率的餐厨废弃物如果直接填埋,其混合废液在土壤中产生渗透,会对新的土地资源造成侵蚀,破坏了生态环境,所以并不合理。在当前寸土寸金的时代、加上人们对环境生态越来越重视的前提下,填埋处理技术并不适合我国餐厨废弃物处理,因此,本文不选取填埋工艺。

2)焚烧处理技术:焚烧是比较简单的工艺,即垃圾中的可燃物在焚烧炉中与氧气进行燃烧,焚烧的优点是处理量大,减容性好,焚烧过程产生的热量用来发电还可以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再利用。但含水率高的餐厨废弃物并不宜采用焚烧工艺,因为高含水率会增加焚烧燃料的消耗,处理成本增加,而且焚烧处理不当还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所以本文也不选取焚烧处理技术。

3)饲料化处理技术:主要采用高温加热,烘干处理,杀毒灭菌,除去盐分等物理手段来处理餐厨废弃物,最终制成蛋白饲料添加剂、再生水、沼气等可利用物质。由于从餐厨废弃物到饲料这条线是最短的,能量、资源损失也最小,所以餐厨废弃物制饲料是资源化程度最高的。但因为饲料存在同源性问题目前国家并不提倡餐厨废弃物做饲料,即由某种动物食用其同种类动物的肉、骨、血液等动物组织生产的同源性饲料,会产生潜在的不确定传播疾病的风险。因此,本文也不选取饲料化处理技术。

4)好氧堆肥处理技术:易腐有机质含量较高且含水率适中的餐厨废弃物比较适合于使用好氧堆肥处理技术。在生化处理设备中,加入自然界生命活力和增殖能力强的复合微生物菌种,对餐厨废弃物中的有机废弃物进行高温快速发酵,使期中有机物得到降解和转化。好氧堆肥所需的最佳含水率为50%左右,在堆肥过程中高含水率的餐厨废弃物容易将整个堆垛空间堵死,这样阻碍了空气进入内部,致使微生物处于厌氧状态,影响降解速度并产生硫化氢等臭气,同时堆肥温度下降,会影响到堆肥质量。因此,本文也不采用堆肥处理技术。

5)厌氧发酵处理技术:厌氧发酵是比较复杂的生物化学反应过程,其主要途径大致分为水解、产酸和脱氢产甲烷三个阶段。大分子或不溶性有机物(多糖、蛋白质、脂肪等)在水解菌的作用下分解为低分子可溶性有机物,水解形成的水溶性小分子有机物(氨基酸、长链脂肪酸、葡萄糖等)被产酸细菌作为碳源和能源,产生氢气和短链的挥发性脂肪酸等。厌氧发酵的主要阶段是脱氢产甲烷阶段,在控制好温度、pH值、营养物质、氧化还原电位、有毒物质等主要影响因素情况下,产甲烷细菌迅速生长繁殖,将产酸阶段产生的氢气和短链挥发酸(主要是乙酸)氧化成甲烷和二氧化碳。通过以上对现有餐厨废弃物的几种处理技术的分析对比,厌氧发酵技术相对比较先进,既没有对环境造成破坏,也没有对能源造成浪费,而且能够产生新的清洁能源沼气,这对实现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具有建设性意义,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拟采用“预处理+厌氧发酵+生物柴油+生物质燃料”循环无害化处理工艺技术。

2工艺技术说明

2.1预处理工艺

预处理工艺是纯物理分离工艺,由收运系统送来的餐厨垃圾和地沟油通过分拣、破碎、除砂、压榨等工序,除去一些不适合于利用的杂物,如塑料、金属、瓶罐、竹筷等,并将可利用的物料破碎到合适的粒度,以便后续处理和利用。浆料加热蒸煮后通过三相分离,分为油、水、渣。回收的油用于制作生物柴油,分离的水和渣用于厌氧发酵。预处理的收油率可达到90%,固渣利用率可达到85%,油中含渣≤3%,废水的含固≤3%。餐厨垃圾预处理设备主要包含投料仓、大件分拣机、破碎筛分机、旋流除砂器、压滤机、蒸煮釜、活塞泵、三相分离机、电气及自动控制系统等。

2.2厌氧发酵产气工艺

经过预处理打浆后的餐厨垃圾进入厌氧装置系统,在水解酸化罐中产生有机酸再在厌氧发酵罐中经微生物作用发酵产生沼气,沼气净化后送锅炉房,作为本项目蒸汽锅炉和热油锅炉的燃料,发酵后尾液经固液分离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出的污水经污水管道送至废水池进行污水处理,水质达标后排放,沼渣用于制生物质燃料棒。厌氧发酵产气部分主要工艺设备包括水解酸化罐、厌氧发酵罐、二次发酵罐、固液分离机等;气体净化系统主要设备有贫液槽、脱硫吸收塔、富液槽、再生塔、沼气储柜等。具体流程见厌氧发酵产气工艺流程框图。

2.3生物柴油工艺

生物柴油的生产工艺很多,本文主要介绍的是酯交换法生产生物柴油,这也是目前普遍制备生物柴油的工艺。酯交换反应可以用酸、碱或酶作为催化剂,其中碱性催化剂包括KOH、NaOH、各种碳酸盐以及钠和钾的醇盐,酸性催化剂有硫酸、磷酸、盐酸以及有机磺酸氨基化合物等。下面是酯交换反应的化学式:本文简述的生物柴油是由原油油脂(地沟油、潲水油等)经过前处理、净化脱色之后与甲醇在催化剂作用下经过酯化醇解反应、精馏分离等工序来完成的。生物柴油生产部分主要设备有水洗锅、脱色塔、反应釜、脱溶塔、甲酯蒸馏塔等。

2.4生物质(RDF)燃料棒工艺

把预处理车间的有机残渣和厌氧发酵沼渣、污泥渣按1:2的比例加入锯木屑,经混合、脱水、压制、烘干制成生物质燃料外卖。收购来的木屑,通过带式输送机送入混合机与沼渣混合,混合均匀后的物料泄入螺旋挤压机挤压脱水,使物料的含水率降到45%以下。脱水处理后的混合物料直接用压块机进行压块成型,再用热风干燥机进行干燥,最后包装外面。

3废气、废水、废渣的治理措施

3.1废气

餐厨垃圾在缺氧的环境下会产生各种难闻的气味,所以废气的处理也是本项目的一个重点。卸料区、分拣室、油水暂存池、三相分离槽等主要区域都设置废气收集系统,系统由负压收集点、集气罩、支管道和主管道组成。各负压收集点支管与主收集管相连,各负压收集点配置调剂阀门以满足不同设备的要求。本项目采用“热交换器+碱洗吸收+低温等离子+生物液滴滤”的组合工艺来处理废气。由于废气来源中相当一部分来自干燥机,温度高达120℃,并含有大量水蒸气,因此先通过换热器将废气温度降至60℃以下,有利于后期废气处理设备的运行。针对废气中含有的水雾、粉尘以及酸性气体成分,在低温等离子设备前串联一级旋流板碱洗塔,使废气与碱性液滴充分混合反应,去除废气中的酸性气体,同时去除粉尘和液滴。经过预处理的废气再经过低温等离子体处理,在高压电能作用下,把恶臭气体中大分子成分击穿产生包括电子、各种离子、原子和自由基在内的混合体,被氧化分解去除。经低温等离子设备处理过的气体中残余部分小分子有机物,经生物过滤塔吸收,同时让低温等离子体产生的羟基、臭氧等活性强氧化物质与废气充分反应,确保废气无异味排放。风机安装在净化设备后端以保证整个净化设备在负压条件下操作。经处理后臭味、氨、硫化氢等去除效果满足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与生产污水,生活污水量为2m3/d,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初步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进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污水主要是发酵车间的发酵残夜,水量115m3/d,pH值:6~9,COD:35270mg/L,BOD:20968mg/L,SS:1497mg/L,氨氮:126mg/L,污水进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处理站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pH值:6~9,COD:500mg/L,BOD:300mg/L,SS:400mg/L。废水处理主要设备有沼泥储池、滤液池、接触氧化塔、琉璃生化池、浮选装置等。

3.3废渣

生活垃圾、滤渣及污水处理的污泥均送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卫生填埋,发酵沼渣等加锯木屑制成生物质燃料外卖。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本项目主要效益在于社会效益,根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费用以《特许经营协议》为依据,本次财务评价餐厨垃圾处理补贴按200元/t(其中收运成本103元/t,处理成本95元/t)计算。处理垃圾量按100t/d计算,年餐厨垃圾处理补贴收入730万元。本项目投产后年产生物柴油20000t,按5800元/t。年含税收入11600万元,年不含税收入9915万元。本项目投产后年产RDF燃料棒20000t,按1000元/t。年含税收入2000万元,年不含税收入1709万元。本项目原料为餐厨废弃物,固原料不计成本。辅助材料、燃料及动力消耗根据工艺计算及生产情况确定,价格按相关资料进行计算。

5结语

本项目为环保型资源再利用项目,属于国家鼓励支持范围。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作为蒸汽锅炉和热油锅炉的燃料,有效地解决了项目的部分能源问题;主要副产品生物柴油与石化柴油相比具有含硫量极低、含氧量高、芳香烃含量少、闪点高、十六烷值高和废气逸出少等优点,是可再生型环境友好燃料;生物质燃料棒作为清洁能源可用于锅炉等作燃料。本项目采用的处理技术先进可靠,节约资源,改善环境,有着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较强的抗市场风险能力。我国是人口大国,每天产生的餐厨垃圾数万吨,如果任由这些餐厨垃圾随意处理,或者被一些不良商人再拿来重新利用回到餐桌上,对国家、对人民都是巨大的损害。所以处理好餐厨垃圾,让这些看似废物的资源经过工业的生产变废为宝也是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资源和环境问题是新世纪困扰我国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本文阐述了一条将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起来的工艺生产路线,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建立以节约资源、综合利用为主的循环经济项目。这对创建文明社会、保障餐饮安全、提高环境质量都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随着国家的重视和投入、企业的参与以及科研开发的深入等,相信我国餐厨垃圾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必将有长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昌珠,蒋丽娟,程树棋.生物柴油——绿色能源[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

[2]张传龙,纪威,符太军,等.餐饮业废油脂制取生物柴油的工艺[J]中国油脂,2005,30(5):65–67.

[3]CJJ184–2012.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S].[4]朱芸,阳,弓爱君,等.餐厨垃圾的处理方法综述[J]环境卫生工程,2011,19(3):50–52.

[5]伍建军,梁灿钦,林锦权.餐厨垃圾处理技术现状与发展[J]东莞理工学院学报,2012,19(3):68–71.

第9篇:餐厨垃圾处理方案范文

[关键词]深圳市 生活垃圾 垃圾分类收集

中图分类号:TF04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5-0142-01

生活垃圾按来源可分为居民垃圾、机团垃圾、街道垃圾、绿化垃圾、果蔬垃圾、饮食服务业垃圾,按其性质又可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垃圾分类包括分类收集、垃圾分拣、分类利用和分类处置等多方面,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会导致整个系统的失败,而多部门对垃圾分类环节的多头管理极难形成合力,在实际的操作中也易互相掣肘。

一、深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现状

深圳市公共道路上的垃圾桶一种是标识着“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另一种没有任何的分类标志。七成市民在公共场所会有意识地将垃圾分类投放,但因为不知道如何分类或者多数垃圾桶本身没有区别等原因而没有进行分类。对居民垃圾分类的问卷调查显示,深圳市近八成市民对家庭垃圾没有进行分类,多把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混装在一起投放在小区垃圾桶(池)里,仅有的分类是将能卖钱的可回收垃圾拣出;此外,深圳市小区中大多数垃圾桶没有分类标志,即使是分类垃圾桶,垃圾也没有分类投放。

可回收垃圾经过“居民、拾荒者、环卫工人”3个环节的筛选得到回收利用。然而对于餐厨垃圾、生活干垃圾(如废纸、金属、塑料、玻璃、纺织物、橡胶制品、陶瓷、渣土、婴幼儿妇女及病人的卫生用品),以及废旧电池、灯管、油漆桶、过期药品等有毒有害垃圾并没有分类,垃圾混合收集后首先运至垃圾中转站,然后运到垃圾处理中心,最终被填埋或焚烧。在一些机团单位和街道,垃圾桶虽然具有分类标识,但多数没有发挥作用。一方面,垃圾箱里的垃圾没有严格分类;另一方面,深圳市目前环卫部门和环保公司并没有垃圾分类运输车,可回收垃圾装置和不可回收垃圾装置最终用途都一样,并没有起到应有的垃圾分类作用。

果蔬垃圾、绿化垃圾和餐饮垃圾均为有机垃圾,其来源和成分相对简单。目前深圳市果蔬垃圾以卫生填埋及简易堆填为主要处理方式,餐饮垃圾基本是私人回收为主或卖给养猪场等进行废物利用。对于绿化垃圾,福田和罗湖区的做法是直接运往下坪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较大的枝条则送往枝桠粉碎厂粉碎,进行简易堆肥;南山区收运后的绿化垃圾大部分与生活垃圾混合收集,送往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进行处置;盐田区和原特区外则主要采用简易堆填或直接回归绿地方式处理。

二、深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中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配套政策和执行措施乏力。

深圳市政府于2002年颁布了《深圳市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施方案》,细化了垃圾分类的具体规定,对制定垃圾分类的详细标准,明确相关管理责任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相应的法律体系和规定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一是立法过于原则性、缺乏可操作性。如对垃圾如何分类、分几类的没有明确规定,这给管理部门的具体实施带来了难度,使执行力大为降低。二是法律责任不够明确。现行立法缺乏地违反城市垃圾分类法律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流失的相关法律责任规定。这样既不利于垃圾分类义务人履行分类的义务,也无法对垃圾分类的违法行为有效制裁。

(二)统一收费,缺乏鼓励因素。

根据2007年施行的《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深圳采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水费绑定收取的方式,特区内居民用户按13.5元/户・月定额收取;其他用户按排污水量计收,每立方米排污水量缴纳垃圾处理费0.27元(相当于按垃圾产生量125元/吨),而排污水量一般按用水量90%计算。每年征收的垃圾费达5亿元左右。这种“一刀切”的方法虽然对政府收取垃圾处理费有充分保障且简单易行,但是这种收费方式不论垃圾分类与否及垃圾实际量多少,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不能起到任何的激励和诱导作用。

(三)政府部门多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

垃圾减量和分类收集是一项系统工程,但目前全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由市城管局负责,废旧物品回收、再生资源利用由市科工贸信委负责,有毒有害垃圾和电子垃圾又由市人居环境委负责。人人有责的结果容易导致人人都不负责。就纵向来看上级对下级的指挥监控不力,导致有禁不止;横向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出现有费可收、有利可图的事情多家监管,“打篮球”争抢利益,而有责无利或责大于利的则“打排球”互相推诿,有的部门在部门利益竞争的驱使下,进行“选择性执法”,有的甚至重审批轻监管、乱审批不监管,部门之间缺乏明确完善的协调合作机制。

(四)宣传教育不到位,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淡薄。

政府部门、学校和广播传媒都提倡并积极宣传垃圾分类,但由于对如何分类和收集投放的宣传不到位,大部分的市民也仅是养成了垃圾要入箱的习惯,投放垃圾时,仍然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混在一起投放;分类垃圾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形同虚设。我们的宣传工作还任重而道远。从幼儿园和学校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对建立垃圾分类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幼儿园和多数学校由于没有意识到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在升学率和提高成绩的压力下,多把环保宣传当成应景和做秀,并没有真正投入精力,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五)垃圾末端处置简单粗放,未形成产业链。

深圳市目前垃圾末端处置有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垃圾分类后,收集后又混合处理,影响了居民积极性。或垃圾虽有分类收集,却不能实现分类运输,混合装运的结果使得垃圾分类成为一句空话,也使城市街头的分类垃圾桶成为一种摆设。二是垃圾处理硬件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社区的垃圾基础设备,比如垃圾转运电瓶车改装、垃圾中转站技术升级等所需资金,都是物业处无法承受的,需要政府出资。而政府又无如此大的财政预算,这就形成了矛盾。三是有毒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复杂,触及利益。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理,由于企业处理成本高,政府的补贴又不到位,从事相关行业的企业就少之又少,也使一些推行社区有害垃圾收集的物业小区陷入尴尬境地。餐厨垃圾的处理,虽有正规的餐厨垃圾处理站,但却面临开工不足的问题,每天处理量仅占到饱合量的40%左右。究其原因,主要是一种经济因素在起作用。将餐厨垃圾承包给固定人员回收是餐饮行业的普遍做法。如果实行餐厨垃圾的集中专业化处理,将会触及到一个利益链,直接和潜在的阻力相当大。四是可回收再生资源利用的垃圾种类繁多,而我市目前并没有一个与垃圾分类有关的专业市场,并建立相应的配套设施和管理制度,因此目前要实现垃圾分类还是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