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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子女教育问题精选(九篇)

成年子女教育问题

第1篇:成年子女教育问题范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大规模转移,内地富余人员向沿海地区急剧流动,这种转移和流动构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外来工。近年来,**区劳动力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外来务工人员呈不断扩大的趋势,使得其子女的九年义务教育问题,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这是社会转型期的比较突出的社会现象。为了进一步了解掌握全区外来工子女就学现状,更好地营造外来工子女公平接受教育的就学环境,构建和谐**,**区关工委专门成立调研组,深入基层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以及实地参观等形式,广泛听取部分镇、街领导、学校领导、教师、外来工及其子女、退休干部、热心该问题的各阶层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共召开座谈会22场,座谈、访谈人数694人次。通过调研,基本摸清了外来工子女就学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成因,并提出了一些探索性建议,供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

一、当前全区外来工子女就学的现状

截止目前,全区外来工约2.65万人,其中处于教育阶段(含幼儿)的外来工子女8564人,占全区学生总数的31.7%。其中:在校幼儿2086人,占全区在校幼儿总数12.5%;在校小学生5063人,占全区在校小学生总数16.1%;在校初中生1415人,占全区在校初中生9.4%。这些外来工子女大部分布在江口镇、三江口镇、白塘镇、国欢镇、梧塘镇等。如国欢中心小学有外来工子女1093人,占总人数2854人的38.3%;江口镇石庭中心小学有外来工子女795人,占总人数2571人的31%;梧塘中心小学有外来工子女788人,占总人数3046人的26%。面对这种现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外来工子女就学问题。历来认为,外来工子女教育不仅仅是读书问题,而是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问题,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民生问题,应当责无旁贷地加以解决。目前的整体情况是,全区已经基本解决了外来工子女“有书读”的问题,为外来工解除了后顾之忧。具体做法是:

㈠部门重视,全面落实,为外来工子女就学提供有力保障

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的区教育局,把外来工子女就学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逢开学伊始,都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外来工子女就学问题,实行“三到位”。即:平等教育到位。实行外来工子女与当地适龄儿童同等的入学待遇和收费标准,建立教育登记卡和学籍卡,以防止无故辍学。简化手续到位。在提供户口簿、暂住证、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实行无门槛入学,即使上述证件无法及时提供,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其子女先入学后补办,乃至变通,做到一个不少。投诉受理到位。区教育局在**电视台广泛宣传外来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并特别设置公示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外来工子女就学问题。近三年共收到投诉件16件,受理率达100%。同时,在教育部门直接指导下,各中小学围绕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注重贴近实际,因地制宜,实行就近入学、全员接收的原则,采取三种方式接收外来工子女在当地学校入学。即:设校式,在外来人口密集中心点梧塘镇,利用原有的霞楼小学设立外来工子女学校,专门接纳外来工子女,解决了206名外来工子女就学问题。区教育部门拟以此为示范典型向外来工比较密集的有关镇、街推广,再办若干所专为外来工子女入学的学校。设班式,在外来人口相对集中地点,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结合接收学校办学情况,单独设立外来工子女班级。全区共有2个学校设立2个外来工子女班级,解决了90名外来工子女的就学问题。随班式。对分散的零星外来工子女,实行属地就学管理,穿插随班就学。全区穿插随班的有6182名(不含幼儿)。

㈡学校帮扶,全力以赴,为外来工子女就学营造关爱氛围

相当一部分外来工子女由于迁徙到新谋生地,环境迥异,缺少父母引领关爱,学习相对后进、甚至有一小部分性情孤僻。各级关工委、各有关学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主线,从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入手,大力营造关爱外来工子女的良好氛围。

1、帮思想。为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学校采取结对交友形式,营造一个宽松友善、充满亲情、弥漫关爱的氛围,帮扶他们过好思想关,树立信心。如:梧塘中心小学采取“2+1”结对形式,由一名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一名品学兼优的本地学生与一名外来工子女结对,进行思想帮扶,做到多与外来工子女谈心,多开展充满人文关怀的集体活动,多进行家访。江口镇关工委大力倡行一名教师、一名本地学生和该外来工子女居住的户主与一名外来工子女结对,经常联系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共同帮扶促进。20xx年开学初,安徽籍的四年级学生小林转学到该镇西刘小学,初入学时,他经常逃学,在结对同学小黄、结对黄老师和结对户主刘某苦口婆心劝导下,小林终于从游戏机厅重新回到学校。户主还利用小林在“家”的时间,经常给他讲故事、教他拉二胡等。小黄也经常与小林一起学习、打乒乓球、玩游戏等,以充实由于父 母失管造成的空虚,小林同学逐渐融入到全班同学之中,学习兴趣不断提高。

2、帮生活。由于外来工子女的父母收入普遍较低,他们的生活比较困苦。学校针对这一状况,多方筹划筹资,帮他们度好生活关。如白塘中学和塘头学校努力创造条件,备足开水为寄午的外来工子女在学校就餐提供方便,学校食堂按照保本要求,为外来工子女提供尽可能可口的饭菜。而且还特别组织教师轮流值班,既保障他们安全,又为他们温习功课,取得了双赢。塘头学校发动全校师生捐款,建立外来工子女扶贫基金6300元,资助3名贫困外来工子女。20xx年上半年,该校关工委主动联系**医院,组织20多名医护工作者专门为该校外来工子女免费体检。国欢中心小学结合传统节日,开展集体庆祝活动,把学校、班级、同学的关爱之情送给每一位外来工子女。梧塘中心小学利用“六一” 节组织外来工子女开展专题活动,为部分外来工子女赠送学习用品及慰问金。20xx年5 月28日,梧塘沁后小学举行庆“六一”外来工子女联欢会,有170多名外来工子女参加。市委书记杨根生带领市委、区委领导亲临会场,为外来工子女送来节日礼物及慰问金,给广大外来工子女极大的鼓舞。外来工子女纷纷表示,他们将加倍努力,学会做人,学好本领,长大报答社会,报效祖国。20xx年春节,部分外来工子女因冰冻雪灾无法回家过年, 三江口中学班主任、任课老师采用走访、短信、电话联系,把一句句问候,一个个祝福,送给来自各地的外来同学。该校八⑵班的刘老师把来自江西的小余同学接回家,与家人一道欢度新春佳节。20xx年上半年,三江口中学除了用学校爱心基金资助外来工子女外,还发动社会有关人士捐助特困生。“5.12”四川汶川地震后,该校领导在第一时间慰问了20多位四川籍学生,赠送学习用品,免费提供他们与家乡亲人通电话,鼓励他们安心在校学习、生活。学校表示会随时给他们提供帮助和支持。

3、帮学习。针对外来工子女学习上的衔接不顺、知识漏缺等情况,学校采取多渠道、多途径、多角度进行拉平补齐,千方百计地发掘特长、挖掘潜力,不断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如:**七中教师充分理解外来工子女处境,结合他们自身特点,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文体活动。在教学过程中从培养学习兴趣入手,组织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利用第二课堂无偿为外来工子女补课,不断拉近与同班同学之间的差距,从而增强学习信心,激发他们上进心。在校就读的一批外来工子女在20xx年学年度期末都大幅度提高了学习成绩,其中江西籍七年级学生林勇的成绩提高尤为明显,平均每科提高26分。三江口中学在做好全体同学教育管理的同时,特别针对外来工子女的这一新生群体,通过开展“六个一点”(即知晓多一点,交流多一点,表扬多一点,微笑多一点,关爱多一点,宽容多一点)关爱外来工子女系列活动,逐步端正他们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努力实现德智体全面发展。20xx年上半年,该校组织外来工子女参观三江口水兵部队,过一日军营生活,感受军人风采,并举办“走进军营,学习军人”为主题的征文比赛,有12位外来工子女获奖,其中四川籍的林丽同学获得了二等奖。梧塘中心小学构筑外来工子女成长的平台,积极鼓励外来工子女参加各种活动及竞赛,让他们感受校园文化生活的乐趣。该校涌现出一批品学兼优的外来工子女。20xx年,西林小学的湖南籍李恩婷同学参加全区讲故事演讲比赛荣获二等奖,江西籍龙红宝同学在全区运动会上获得垒球第一名,四川籍学生徐兰、唐丹同学品学兼优,在全区慰问地震灾区大会上发言。三江口中学围绕北京奥运会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道德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努力塑造自信、自强、自律的健康人格,倡导外来工子女积极参与评选“阳光少年”(“自强自主阳光少年”、“诚实守信阳光少年”、“尊老爱亲阳光少年”、“勤劳节俭阳光少年”、“助人为乐阳光少年”、“敬业奉献阳光少年”)活动,有2名外来工子女榜上有名。

二、外来工子女教育存在问题及其成因

从这次调研情况看,作为外来工的流入地的**,基本解决了外来工子女“有书读”的问题,为外来工解除了后顾之忧,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教育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各级各类学校能够顾全大局,服务中心,摒弃部门局部利益,克服工作中的种种困难,做了大量起步性、开创性的工作。外来工对**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帮扶基本上是满意的。但在调查中,从我委调研课题组的角度看,我们发现这项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管理机制薄弱。乡镇之间、学校之间、社区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领导重视的、外来工密集的乡镇、社区工作开展要好一些,反之则差一点。虽然我区外来工子女教育管理工作起步较早,但目前仍然没有形成一套比较完整成熟的管理机制,造成部分镇、街、社区以及有关部门没有把外来工子女教育管理摆上议事日程,只有上级推一推,才动一动。如:一些涉及外来工的管理部门重突击轻机制,一些学校重帮扶轻管理,一些镇、街重应付轻督促。从接收外来工子女就读的各类学校来讲,因为关于外来工子女教育问题的信息不全、政府投入教育的财力人力不足以及需要协调多个部门的机制未能有效建立等情况制约,许多问题未能及时得到解决。二是外来人口不稳定,教育管理困惑。外来人口流动性大的特点极大地冲击了正常的教学秩序,这是外来工子女教育面临一大难题。对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来说,外来工流动缺乏规律性和可预见性,在相当程度上存在盲目性,而且外来工流动季节与教育学年度不尽一致,政府及教育部门对各类生员增减心中无数,在教育资源配置,师资调配学籍管理等方面困难重重,生员经常出现朝增暮减现象,且多数未能办理正常转学手续,各接收学校望而却步,影响了正常的教学活动的开展。对外来工子女来说,由于流动性大,造成接受教育不稳定性,面临着随时更换教育环境的现象,造成外来工子女在父母就业地所在学校必须不断适应新的环境,很大程度上影响其学习教育。一批完成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外来工子女,在父母工作稳定的情况下,无法升入本地达标高中,无法参加本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三是教育资源配置难,教育公平差距大。尽管政府、教育部门采取措施保证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但我们仍需要正视一个重要的问题:理论上、政策上对于平等教育权的认定并不完全等于现实中的教育机会均等,在未出现外来工子女就读问题之前,政府及教育部门就已经面临解决城乡教育公平、教育资源的平衡问题。近年来,由于外来工子女就学数量迅猛增加,加之其流动性大的特点,其就读问题势必加剧原本存在的教育不平衡问题。从接收外来工子女入学的主体——城区及其各镇街中心校的角度看,由于接收外来工子女属于尽“义务”,本来容量饱和的学校再接收大体三分之一的外来工子女,实在无能为力,而且外来工子女学业基础相对较差、纪律性相对涣散等也造成学校管理上的难题,学校接收外来工子女积极性普遍不高。调查结果显示,外来工把自己的子女送往中心校、知名度高的学校就读倾向呈上升趋势,造成了生源饱和,师源紧张,教室爆满。如塘头学校每年只能接收200名学生,而外来工子女要求在该校就学的达400多人。江口、梧塘、国欢、白塘、三江口等中心校都存在类似情况。四是家庭教育未跟上,社会压力较大。调查中我们普遍感觉,一部分外来工子女的家长受生活条件的限制,因整天忙于生计,奔波劳累,对子女教育成长普遍存在顺其自然的思想,对他们的学习和生活不过问,有的甚至漠不关心,认为孩子教育是学校的事,把孩子教育管理的任务全部交给学校,形成了外来工子女家庭教育的盲区。如,有的家长不管孩子年龄幼小,让孩子独自一人上下学;有的孩子生病了也不及时照管,仍把他放到学校;一旦学校和老师有事找家长时,家长象断了线的风筝,很难联系,这样给社会、学校造成压力不少,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

三、构建外来工子女教育的长效机制的建议

贯彻落实科教兴区战略,逐步实现我区城乡教育的均衡化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再上新台阶的迫切要求。促进外来工子女接受平等的义务教育,是实现上述目标中的重要一环。为此我们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实现由政策倾斜向统筹解决转变

外来工子女是未成年人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他们能否进入学校,接受知识、技能和价值观的教育,不仅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而且将对未来社会也产生重要的影响。外来工子女教育不仅是读书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民生问题。因此, 解决外来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任重道远。建议我区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外来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来关心外来工子女的就学问题,切实增强抓好外来工子女教育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区域教育政策的决策者必须从思想上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明确解决问题的重要性、迫切性,不仅要在政策上给予一系列倾斜,而且要把外来工子女教育纳入当地的义务教育范畴,要有未雨绸缪的预先规划,统筹解决外来工子女平等教育权的问题。

2、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由部门负责向齐抓共管转变

适龄儿童入学完成义务教育,是所有少年儿童的宪法性权利。政府要为外来工子女实现教育权创造可行的条件,就必须建立健全外来工子女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把外来工子女教育纳入流入地政府教育范畴,实行一体化管理。⑴纵向联抓,目标管理。坚持“外来工子女流到哪里,教育管理就做到那里”的工作思路,按照属地教育管理原则,把外来工子女教育工作纳入流入地政府教育的总体规划,建立外来工子女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把这项工作列入教育部门、镇街年度工作绩效评估范畴。⑵横向联管,部门齐抓。要建立健全外来工子女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镇街和社区、学校、公安派出所、工青妇、劳动、工商、税务、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口管理站等职能部门的作用,改变以往由教育部门的独立承办状况,要明确与外来工子女教育工作密切相关单位部门的责任,从源头上核实外来工子女人数,掌握详细情况,像做“计生台帐”那样建立外来工子女数据库,使外来工子女教育纳入动态管理,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掌握外来工子女教育管理的主动权,消灭外来工子女教育管理的“盲点”。⑶关怀联建,人文激励。以人为本,建立外来工子女教育管理激励机制。一方面,要加强对外来工子女教学质量的调研;探索建立对从事外来工子女教育的教师和外来工子女的表彰奖励机制;建立外来工子女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强中心校、知名度高的学校与外来工子女相对集中的学校进行校际结对交流,以进一步规范、提升其办学质量,建议有意识地选派师风师德高、教育能力强的教师负责外来工子女集中的班级的教学管理工作。

3、共享教育资源,实现由帮扶教育向公平教育转变

从实现教育的均衡化发展角度出发,外来工子女要接受公平教育,流入地政府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从而转变帮扶教育的局面。⑴积极营造氛围,在消除歧视上做细。各级政府、部门要利用各种舆论工具,采取多种渠道大力宣传,积极营造友好地接纳外来工及其子女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民意识,消除社会上对外来工及其子女不公正的歧视。在全区范围内宣传推广各地的先进做法,使外来工及其子女把**区视作第二故乡、安心发展、安心就读。⑵加大资金投入,在改善条件上做实。政府要把外来工子女教育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范围,设立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直接用于帮助外来工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改善外来工子女学校的硬件投入。引进现代化教学设备,修理、更新现有教学设施。对接收外来工子女的学校政策上资金上要倾斜。同时要引进民间资本,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办学,要扩大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公益心和爱心的先进个人。⑶拓展教育内涵,在家庭引导上做真。以依托社区和接纳外来工子女的学校为渠道,采取有效措施拓展教育内涵,加大对外来工特别是农村家长的沟通、引导和教育。外来工子女的家庭教育和本地学生有一定差距,导致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难度增大,如何提高外来工的自身素质,普及、强化、转变他们的家庭教育观念,让家长掌握与孩子沟通、交流、以及教育孩子的有效方式,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个环节中家庭对学生独特的教育功能,引导孩子健康成长,社区和接收外来工子女的学校要通过各种活动,加强外来工及其子女与当地政府和本土文化之间的交流,让他们有机会了解、参与当地丰富的生活内容,让他们真正热爱第二故乡,融入第二故乡,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4、积极调适疏导,实现由心理困惑向心理健康转变

第2篇:成年子女教育问题范文

[论文关键词]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教育理想;对策

国家非常重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教育问题。1996年原国家教委制定印发了《城镇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办法(试行)》在部分省、市进行试点。1998年,国家教委和公安部就此联合下发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提出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以流入地管理为主”,允许公民个人“举办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学校或简易学校,简易学校的设立条件可酌情放宽”。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重视解决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基本上确定了流动儿童教育“两个为主”的方针。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改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意见把占流动儿童少年的绝大多数、处于弱势地位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从“流动儿童少年”群体中单独提出并突出强调,这是首次从政策上强调了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意见》指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要制定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标准,减免有关费用,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减轻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费用负担的措施还有:根据学生家长务工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制订分期收取费用的办法;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对违规收费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要及时查处。2004年1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要求把对进城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及其他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城市的正常财政预算。2004年3月,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清理的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不合理收费。今后在城市中小学就学的农民工子女,负担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不再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或要求农民工捐资助学及摊派其他费用。

依据国务院确立的“两个为主”等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方针,各城市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问题进行了研究,制定了相关政策,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问题有了很大程度的解决。但是,仍然有很多问题存在。鉴于该问题的复杂性,需要更多学者从深层次对该问题进行长期的研究,才能从根本意义上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问题,从而保证我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一个基本前提:我国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是扩大进城务工农民规模

并产生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问题的根本原因,也是我们研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问题的一个基本前提。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较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一方面在农村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效率空前提高,形成了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农民进城务工提供可能;另一方面由于城市各项建设规模的扩大以及产业结构的变化,又需要大量的劳务工。这样.进城务工农民的规模就不断扩大。

由于存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这一前提,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主要产生三个方面的差距:其一是地区差距。尤其是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差距太大。各地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及教育等方面发展是不平衡的,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性,常住人口对本区域有相对的适应性。而流动人口不同,其主要特点是流动性,为了求生存而奔波,哪里有钱赚就赶往哪里,这种赚钱的机会对流动者来说是完全不可预测的。务工农民的流动性给其子女的教育带来很大的困难。由于我国教育体系是以公立学校为主体。而公立学校又具有很大的地域性,进城务工就业农民自身在不断适应区域生活差异的同时,其子女也要不断面对区域生活差异、文化差异、教育差异的挑战。其二是城乡差距,我国城乡之间在经济水平、文化环境、交通条件、社会结构、生活方式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在教育的软件和硬件方面也有较大差距。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及子女要尽快适应这样的差距,不仅存在制度上的障碍,其自身的适应能力就是一大问题。其三是身份差距,我国建国以来,尤其在计划经济时代,对人口管理主要是实行身份管理和单位管理。如干部、工人、知识分子、教师、军人、农民等。不同的身份对其职业、待遇、机遇、流动等都有较多的制约。虽然现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对人口管理的改革方向是:让人由身份人成为职业人。由单位人成为社会人。但是原有的观念依然根深蒂固,制度体系需要完善。在我国,这三大差距还会在较长时间存在。这是我们研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问题的一个基本前提。

二个教育理想:各种数字表明,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比例占大多数

对于义务教育而言,追求教育公平是我们解决问题的主要目标和理想。关于教育公平的理解可谓见仁见智,人们很难有统一的认识。一般来说,从教育过程来看,有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从教育质量来看。有机会公平、质量公平;从其实施来看,有政府给予的公平、有社会给予的公平、有学校给予的公平、有家庭给予的公平。笔者认为,针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这个问题的解决而言,有两个公平最为重要,一是政府给予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个适龄少年的经费支持应当公平;二是政府提供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个适龄少年的上学机会应当公平。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个适龄少年来说,不管他(她)流动到自己祖国的任何一片土地,政府都要努力实现这两个最为重要、最为基本的公平,这既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也是少年公民的权利,同时也只有在充分实现这两个最为重要、最为基本的公平的前提下,才是真正意义的义务教育。

如果政府努力实现了这两个最为重要、最为基本的公平,笔者认为,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这个问题的解决。就有了基础和保障,就有可能采取措施跨越或缩小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这一前提所产生的种种差异和障碍。否则,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这个问题很难根本解决。因此,政府给予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个适龄少年的经费支持实现公平,以及政府提供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个适龄少年的上学机会实现公平,可以称为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两个教育理想。

三个关系层面:从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的直接影响方面来看,主要有三个关系层面:

一是学校影响学校方面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的直接影响包含许多因素。其一,从法律的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事业,是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实现地方负责和分级管理,城市以市或者市辖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农村以县为单位组织进行,并落实到乡镇。这样,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从法律上就没有异地实施的依据。

尽管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重视解决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基本上确定了流动儿童教育“两个为主”的方针。但是,各地在积极落实国务院《决定》时的措施又是因地制宜、五花八门,其结果是效果不理想、又有新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法律制约着公立学校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发挥应有的作用。其二,从户籍的角度看,我国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教育实质上是实行户籍管学籍的制度,由于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户籍不在流入地,致使当地的公立学校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采取许多不平等的措施,比如,收借读费、单独编班、拒绝接收等。户籍是制约公立学校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的关键,是造成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问题的直接原因。其三,从义务教育的经费看,法律规定以地方为主,地方又是以户籍为依据,因此,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流人地的公立学校是不能获得政府的义务教育经费.这就直接制约了公立学校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发挥应有的作用。其四,公立学校的地方意识,往往从思想上影响着学校的领导和数师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提供教育服务。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即使进了公立学校,也很难消除来自多方面的歧视。对这部分少年儿童的心理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其五,不同地域的学校在教学软件环境和教学硬件环境包括教师水平、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管理、教学方法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差距,给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学习带来一定难度,加上有的进城务工农民经常流动,也就进一步加剧其子女接受教育的困难。

二是社会影响社会方面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有以下直接影响。其一.社会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社会教育问题的轻视。进城务工农民携子女进城是比较早的事情,其子女的社会教育一开始就是问题,由于开始时数量不多,也由于社会教育问题的凸现有一定的滞后期,因此,当社会普遍在歌颂市场经济和人口流动,既解决农民就业和增收问题,又促进了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时,却忽视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社会教育问题。直到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社会教育问题影响到家庭、影响到社会、影响到一大批少年儿童的成长时,人们才越来越重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社会教育问题。其二。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边缘身份影响其成长。进城务工农民及其子女由于是流动进城,不具有城市人的身份,从很多方面难以融进城市。比如,从人们的观念看,进城务工农民及其子女在城市里被看作“乡下人”和“乡下人的后代”,这种观念会在较大范围内存在,会影响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社会生活和社会教育;从户籍管理制度看,进城务工农民及其子女的户籍在农村,而城市的社区文化及社区教育资源是依据户籍来配置的,不向进城务工农民及其子女开放,既有身份的限制,也存在资源不足的问题。其三,无选择的宣传媒体及网络误导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宣传媒体及网络面向整个社会。对社会、自然、人性的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精神与物质、理智与情感等,出于不同目的会从多方面多角度给以宣传和展示。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对城市的丰富多彩的宣传媒体及网络很有好奇心。我们知道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大多数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少年儿童,是处于缺乏正确判断力、道德观念不稳定、人格没有定型的年龄。正是各项心理素质成长较快又极易被影响的时期。如果不加选择地让他们接触城市的丰富多彩的宣传媒体及网络信息,尤其是有关暴力、凶杀、黑社会、色情、等不良信息,会误导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思想及行为,会影响他们健康人格和健康心理的成长。三是家庭影响家庭方面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的直接影响,有以下方面:其一,抚养人的责任不到位。对进城务工农民而言,他们一是没有时间照顾子女,每天忙于打工忙于生计;二是没有能力教育和辅导子女,自身的素质很差,文化程度低,不是文盲就是科盲,更谈不上懂科学的教学方法,有的只是望子成龙之心。他们当中能与子女和睦交流、不经常以粗暴态度对待子女者比较少。其二,进城务工农民的家庭条件差,是影响其子女教育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三,进城务工农民对家庭教育的认识存在误区,他们认为子女上学了,教育的一切责任都交给了学校,自己可以不管,这是家庭教育失误的前提。

四个主要原因:笔者认为。造成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教育经费不足从理论上讲,义务教育有三大特征:免费性、普及性、强制性。从免费性来看,由于我国经济基础薄弱,未能实施真正的免费教育,实施的是“省地两级管理”,家庭适当分担,中央财政少拿钱,因而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经济上存在的较大差距,制约着进城务工农民义务教育子女流动时接受异地的义务教育。从根本上讲是教育经费不足,以及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经济上存在的较大差距,有的地方有能力实现九年义务教育,有的地方实现五年义务教育都有困难,出于地方保护和资源分割,会制约进城务工农民义务教育子女流动时接受异地的义务教育;从普及性来看,我国社会发展处于先进与落后并存,尤其是东西地区之间经济上存在较大差距,在东部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部分城市可以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在西部地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不高,少数地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不到70%从强制性来看,由于实施的是地方财政分级负责,当地方财政不足时,强制也就无从谈起。

二是户籍制度制约从我国国情出发.户籍制度可以说从许多方面。从较深的程度影响着每一个公民的生活和待遇。户籍制度影响着每一个公民的权利、机遇和资源分配。在这样一种国情下,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流动时接受异地的义务教育当然会受到影响。对义务教育而言,是户籍决定学籍,户籍决定入学权利。户籍决定是否享有义务教育经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流动到异地,而户籍又在原地,接受异地的义务教育当然会有问题,主要是入学权利和资格。从道理上讲,作为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个儿童,不管流动到祖国的任何地方,都应有权享受国家的免费义务教育,本来就不存在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流动时接受异地的义务教育问题。但由于户籍制度的制约,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流动时接受异地的义务教育权利不能保证,因而也就引发许多农民工子女流动时接受异地的义务教育问题。

三是义务教育体制落后我国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方面,除了受以上所说的经费不足和户籍制度的直接影响之外,还受到义务教育管理地方化原则的影响。政府对义务教育管理是以县为主,以前是以乡为主。从理论上讲是遵从了从国情出发、实事求是的哲学原则。但是由于我国地方之间的差距太大,这样就使义务教育管理形成较大的地方特色,使义务教育管理在教师培养和培训、教学方法、教学评估、教师待遇、教育收费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尤其是城乡之间差距更大,长期以来也就形成了城乡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上的二元化或双轨制的局面。然而,义务教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也是一项基本的国民待遇,应当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致性和普适性,才能保证义务教育的公平性,才能保证义务教育的真正落实。如果说过去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政策是受生产力水平的制约,是一种权宜之计,那么现在我国生产力水平较高,国民生产总值有较大提高,应当将义务教育管理的中心上移,由以县为主一以省为主一全国一致。改变城乡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上的二元化或双轨制的局面,在全国范围内保证义务教育公平性、一致性和普适性。

四是教育质量差异由于种种原因使流出地与流入地存在教育质量上的差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流动时接受异地的义务教育就成为问题。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其一,教师水平上的差异。在农村义务教育的教师学历较低,以中专师资和民办教师为主,专科学历的教师比例不多,本科学历的教师比例更是较少。而在城镇义务教育的教师学历普遍能够达标,本科学历的教师比例也是较高,而且有比较多的进修和培训机会。其二,教材选用的不同。由于我国基础教育阶段使用多种教材改革试点,这种多元化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好,是有利于教学改革,有利于人才培养的。但是,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流动时,接受异地的义务教育就存在衔接问题,容易形成不适应或知识脱节等问题。其三,教学设备条件上的差距。由于经费投入上的差距,使城乡中小学在教学仪器、实验设备、信息化教学手段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必然会极大地影响教学效果。其四,校园环境的不同。说到校园环境的不同,城乡中小学的差距就更为明显,在农村有的地方还存在危房校舍,而城市里的很多学校则配有计算机房和各种实验室。

五项关键对策:一是实施“教育券”制度,让政府给予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个适龄儿童的经费支持实现公平。教育经费不足和不均衡是形成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流动时接受异地义务教育问题的关键,义务教育体制障碍就是其基本表现。实施“教育券”制度,是希望建立以国家财政为解决义务教育经费的主渠道。让政府给予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个适龄儿童以经费支持而实现公平。具体做法是将国家财政承担的人均义务教育经费制作成“教育券”,分发给每个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他们流动到哪里就将自己的“教育券”交给当地的政府,当地政府有“教育券”的多少作为国家财政划拨其义务教育经费的直接依据。

第3篇:成年子女教育问题范文

流动人口问题是20世纪80年代末期形成于我国城市的一个重要社会现象,随着人口流动大规模的进行,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日趋突出。本文深入探讨了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的问题,分析了潜在的原因,并从户籍制度、教育经费、管理体制等方面探讨了解决该问题的对策。

一、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流动人口子女失学现象严重。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中国有超过1,2亿的流动人口,他们占中国总人口的10%,有近2000多万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这些孩子失学率高达9.3%,近半数适龄儿童不能正常入学。

(二)流动人口子女就学质量无法保证。在公立学校上学的民工子女却往往不能得到和城里孩子同样的重视。他们的成绩大多未被纳入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之中,许多教师把他们看成是可有可无的,加上对民工的偏见和歧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民工子女的教学并不受重视。因此公立学校教学质量上的客观优势对于民工子女而言被人为的削减了一部分,加上多数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时的基础较差,民工子女实际上很难得到高质量的教育。

(三)就学后环境的适应问题。流动人口的子女能否入学是人们比较关注的问题。事实上,即使他们能够入学,问题也还没有完全解决,作为从乡村到城市的孩子,他们与原本就在城市出生和成长的孩子是不一样的。因此他们会遭遇许多新问题。无论是进入城市正规小学学习的农村孩子还是进人私立学校学习的农村孩子,都面临很大的问题。

二、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成因

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看似一个教育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在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之前,先要弄清问题的症结所在。

1.户籍制度是流动人口子女无法正常接受教育的主要原因。目前农民工子女上学遇到很大的障碍,原因就在于他们没有城市户口,于是流入地政府往往把这些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到他们户口所在地。

2.教育经费短缺是影响流动人口子女无法正常接受义务教育的又一重要因素。长期以来,教育经费不足是制约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虽然政府部门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不断增加教育投入,但是仍然无法兑现在教育投入方面做出的承诺。

3.接受教育的不公平。流动儿童少年因为没有流入地的户口,无法享受由流入地政府财政负担的教育经费,而且流入地政府也没有落实外来人口子女教育的资金及任务。因此,对于流动儿童少年的入学问题,流入地政府总是以此为理由而拒不负担主要责任,造成流动子女入学难问题越来越严重。

三、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对策

1.必须加快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为流动人口子女上学扫清制度障碍。从根本上说,流动人口及其子女的上学问题是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及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当前必须立足于城乡统筹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法律制度,消除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歧视。建立城乡一体和公平的义务教育机制,为千千万万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创造条件。

第4篇:成年子女教育问题范文

论文摘要:2010年中央1号文件中首次提出了“新生代农民工”的说法,文件中也首次提出要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自然而然,与新生代农民工密切相关的其留守子女教育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如何解决“社会转型时期二元经济结构解体与二元社会结构、教育结构的调整的滞后性之间的矛盾”[1]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难题。试图以教育公平为视角,对新生代农民工留守子女教育问题进行探究。

新生代农民工是指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年龄在20~30岁之间的第二代农民工。随着新一代农民工年龄的增大和逐步返回农村,新生代农民工已经陆续进入城市并成为农民工主体。由此而引发的其留守子女教育问题也日益凸显,“据统计,‘留守儿童’这个人群已经超过1800万人,还有继续增大的趋势”[2]。因此,如何实现新生代农民工留守子女的教育公平已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新生代农民工留守子女受教育现状分析

1.失学现象严重。新生代农民工随迁子女基本上都处于义务教育阶段,但其失学率却相当高。“据调查显示:农民工子女辍学率高达9.3%,六岁周儿童中有46.9%没有接受入学教育,在失学的12~14周岁的流动儿童中60%的人已经开始工作。”[3]因此,新生代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不仅成为了突出的教育公平问题,而且还是影响社会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社会问题。

2.教育质量低下。农村学校的突出在于教学硬件上,这些学校缺少实验室、图书室,难以保证教师正常的教学活动。另外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当地教育资源往往严重缺乏,师资薄弱、教育水平偏低、教育方法落后、学习环境艰苦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留守儿童”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至于学生的德育教育,如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及团队活动、课外活动更是少之又少,有的学校甚至是一片空白。

3.心理问题突显。“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全民关注的社会问题,由于长期生活在特殊的环境之中,缺乏父母的关爱与呵护,极易产生性格柔弱、自卑、自负、孤僻、叛逆等一系列的心理问题。“留守儿童”自幼离开父母,缺乏亲情的关爱,往往易产生焦虑、烦躁、悲观、疑虑等一系列的消极情绪。在性格方面柔弱内向、自卑孤僻;学习方面因缺乏家庭的辅导,导致困难重重;行为方面缺乏父母的管教,在监护人不敢管也管不了的情况下,“留守儿童”产生厌学、逃学、沉迷于游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引起行为上的偏差,严重者走上犯罪的道路,误入歧途。

二、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难成因探析

1.户籍制度。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已经解体,但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却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目前农民工子女上学遇到很大的障碍,原因在于他们没有城市户口,于是流入地政府往往把这些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到他们户口所在地,从而形成义务教育的“各地为政、条块分割”的局面。大部分新生代代农民工子女由于难以支付高昂的借读费、赞助费,所以只能在农村学校继续学业。

2.财政制度。当大批农民工子女离开农村后,其教育经费却没有随其流动,而流入地城市的财政支出中并不包括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经费,使得一大批农民工子女失去了财政的支持。城市所在学校由于教育资源有限,部分学校借机收取高昂的借读费、赞助费,这种不合理的收费使得一部分收入低的家长不得不放弃对孩子的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3.错误观念引导。近年来由于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部分农民工认为,自己没有什么文化也一样可以挣钱,花费辛辛苦苦挣来的钱让自己的孩子上学,也不应一定能考上大学,最后还是像自己一样打工。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工群体具有很大的流动性,一旦工作发生流动,其子女接受连续的、成体系的教育将成为问题,所以一些农民工家长选择了让孩子辍学给自己当助手。

三、新生代农民工留守子女教育问题对策探究

“中国义务教育实行的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现行义务教育制度明显的呈现以户籍为准的属地性质”[4],而实际上新生代农民工随迁子女基本上都处于义务教育阶段,且具有明显的“人户分离”的特点。如何保障新生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权利,实现中国城乡教育一体化和均衡发展,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1.改革户籍制度。城市对随迁农民工子女就学所持的歧视政策,所体现的“城乡条块分割的义务教育体制”[5]严重影响了教育公平。作为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政府应当承担起全民义务教育的责任,着力打破二元户籍制度在教育方面的限制。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户籍制度以及相关不合理体制严重的妨碍了教育公平。只有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才能从根本上为新生农民工人口子女的就学扫清制度上的障碍。

2.规范农村学校办。大部分新生代代农民工子女由于难以支付高昂的借读费、赞助费,所以只能进入农民工子弟学校继续学业。然而由于这些学校缺乏资金来源,所以学校的设施、卫生条件极差,在师资力量方面显得尤为薄弱。长期处于这种情况下,对其心理会造成极大地压抑,部分农民工子女不得不放弃读书。这就意味着,他们长大之后很难融入社会之中,很有可能成为新一代文盲,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成巨大的障碍。

3.完善《义务教育法》。积极推进立法程序,建立完善保护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增加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保障上的条款。在教育资源分配上,政府应对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给予全面、具体、详细的规定,取消户籍制度所强加的受教育限制,“将教育平等权贯穿于就学、升学、教育机会、教育结果”[6]等方面,切实让农民工子女在维护其教育权利时做到有法可依。

4.义务教育体制创新,试图引入“教育券”制度。义务教育经费由政府负责,不管受教育孩子户籍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应平等的享受国家提供的义务教育。由于农民工随迁子女离开户籍地儿导致其权益受损,针对农民工子女流动性大的特点,可以引入“教育券”制度来解决专项资金拨付中的困难,以达到“钱随人走”,从而使农民工随迁子女受到良好的教育。

新生代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成要素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据统计,中国有1.5亿外出农民工,其中‘新生代农民工’有近1亿人,约占农民工总数的60%”[7],由此推断新生代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将成为中国社会最重要的突出问题。只有政府和社会各界力量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才能从真正意义上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才能从整体上提高国民素质。

参考文献:

[1]周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进入政策研究视野[j].上海教育科研,2004,(12).

[2]余心言.关注农村“留守儿童”[j].共产党员,2005,(7).

[3]万铭玉.从和谐社会视角看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j].网络财富,2010,(2).

[4]朱晨.农民工子弟教育中的问题[j].人口与经济,2010,(s1).

[5]钱再见,耿晓婷.论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政策有效执行的路径选择[j].南京师大学报,2007,(3).

第5篇:成年子女教育问题范文

摘要:采用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从研究场所、研究地域、研究者身份、研究内容等维度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田野研究的文献加以梳理分析,发现目前对于农民工子女教育已有了多方面的探讨研究,但运用田野研究方法进行的研究还很少,并且目前的研究在研究对象、研究假设、研究的维度等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之处。

关键词:农民工子教育;田野研究;综述

中图分类号:G5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1-0000-01

当前,外出务工所带来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问题成为社会所关注的一个焦点。对此,很多文献从不同视角作了分析和探讨。纵观已有的研究成果,从方法的选择上,种类纷呈,有量化的调查式研究、有质化的深入研究,亦有理论层面的探讨。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田野研究方向

(一)研究对象的选择及研究者进入的角色

田野研究最大的特征就是进入现场,保证对研究对象的“深度了解”,并对研究对象进行“深描”。因此,研究者在整个资料收集过程中承担怎样的角色对整个研究非常重要。在所查阅到的文献中,研究者更多的是以“朋友”的身份进入研究对象的生活,因此,所获得资料真实生动。对于研究对象的选择,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留守儿童,一类是流动子女。田野调查的场所主要集中在:留守儿童所在的村庄、就读的学校;流动子女就读的公办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研究的地域集中在我国的中部和西部地区的主要民工输出省份。

(二)研究的内容分析

1、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1)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留守儿童学习问题、心理健康教育问题、道德品质和行为社会化问题、日常生活的教育问题、安全教育问题。研究表明,父母的外出对留守儿童这些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

(2)流动子女教育问题

已有研究发现,流动子女教育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四方面:地方政府面临经费困难、各种教育费用是流动儿童少年迈进正规学校大门的一道“门槛”、低收入流动人口家庭子女上学问题是解决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的难点和焦点、经就学的流动儿童少年依然面临着一些学习、心理和社会问题。

2、改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对策分析

(1)留守儿童教育的改进对策

如何减少父母外出对留守儿童造成的负面影响,给留守儿童创造一个充满关爱的、健康的成长环境?目前的相关研究大多认为应该从家庭、学校和社区等几个方面入手,改善留守儿童的生活环境,增加社会对留守儿童问题的关注,并由相关部门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解决。如林宏(2003)对福建省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进行调查后建议应从政府、学校、社区入手,并建立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的管理机制。

(2)流动子女教育的改进对策

为改善和彻底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问题,研究者们均认为国家应当从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和维护教育公平的长远考虑出发,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建立公平、完善的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管理机制,包括发挥政府的教育管理职能作用、体现教育系统的具体组织实施职能、社区方面的相应措施等。

(三)研究者的视角

综观已有的研究,研究者对于农民工子女教育所选取的研究视角主要集中在: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弱势地位、农民工适龄子女的义务教育状况、教育公平、教育政策执行研究、农民工子女的污名化研究、留守儿童的隔代教育功能及家长制研究等方面。

此外,除了对学校教育所作的研究外,也有学者注意到流动人口的家庭对子女的影响。该类研究的对象以随父母流动的子女的家庭教育为主;研究的区域以流入地为主;研究的内容多为揭示现状、发现问题继而提出对策。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田野研究述评

(一)田野研究方法的运用不足

在诸多对于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研究中,运用田野研究这一方法的研究很少,并且在运用该方法时也未能达到标准,如艾琼(2005)进行研究的时间仅仅只有2个月的时间,远远未达到田野研究所要求的“至少一年以上”的要求。另外,也有研究者未能真正的去“参与研究对象的日常生活”,更多只是以一种研究者的身份参与研究之中,这样,很难收集到研究对象最最真实的资料。

(二)研究对象的缺失性

纵观已有研究,其研究对象的缺失性主要表现在:对农民工“流动子女”的学校教育研究多,对 “留守子女教育”、对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研究不够。这是二元体制下“城市中心本位”思想在研究趋向上的反映。另外研究的教育阶段集中于义务教育阶段,尤其是小学阶段,而对于学前阶段以及高中阶段则没有涉及。

(三)研究假设的片面性

在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及原因探究中,往往仅是以某一个方面的影响因素做假设推导。比如留守儿童问题的出现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究竟哪些问题确实是父母外出打工造成的,哪些又是由于其他因素导致的?对这一问题的解答需要以留守儿童所处的整个成长环境为背景,加以综合性的考察。而在这方面,以往的研究涉及非常少。

(四)现象的调查和描述性分析多,学理性研究不足,跨学科分析视角欠缺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是一个现实问题,不仅涉及农民工的家庭和城市管理,更涉及到国民的教育权利、涉及到教育机会的平等和中国未来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绝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教育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因此,需要多学科协同研究,提出有深度的研究成果。而目前,多数研究停留在现状、原因和对策的分析上,结论大同小异,对策性研究多,地方特色明显,缺乏有理论深度的分析。

(五)制度性分析多,对文化分隔和歧视的现实关注较少

在制度上进行探讨,寻求制度变革之道是必要的,但我们还应该关注农民工子女这个群体如何融入城市生活的问题。他们如何随父母融入到与流出地完全不同文化环境中,不再延续他们不利的社会弱势地位,这是目前的农民工子女学校无暇顾及,也是研究不够深入的地方。

(六)关注现实的紧迫问题多,前瞻性研究欠缺

学者们主要关注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和教育平等问题,但对 “第二代移民”的继续成长问题,即在义务教育之后,他们需要什么样的教育,如何提供给他们适合的教育,中学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或高等教育等问题缺乏相应的探讨。

参考文献

[1]任运昌.空巢乡村的守望:西部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社会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18-27.

[2]史伯年.城市边缘人―进城农民工家庭及其子女问题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25-30.

[3]艾琼.从乡野的主人到城市的边缘人―一项进城民工子女教育的人种志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5.

第6篇:成年子女教育问题范文

【关键词】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公立学校

一、提出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日益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持续不断地涌入城市,这既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同步发展的必要条件,又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必然结果。伴随着他们的是生活方式的转变和生活环境的改变,由此引发的问题有很多很多,而他们子女的教育问题就是其中之一。

流动儿童随父母进入城市,教育问题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可以说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是劳动力流动的副产品之一。中国的义务教育体制没有针对时代的变化,仍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传统模式。其结果导致了流动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两方在这一问题上的无能为力。大量的适龄儿童面临失学的窘境。公立学校高额的借读费让农民工望而却步;“打工子弟学校”的合理性、合法性的争论仍在继续。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出路在哪里?谁来保障这些“流动花朵”的教育需求?同在蓝天下,共同进步成长。流动儿童何时才能获得与城市儿童同等的教育机会?“如果我们承认农民进城是社会发展之必然,城市发展之必需,就应该承认民工子弟读书之合情合理;如果承认国家实行的义务教育是面向所有中小学生,就应该承认民工子弟不论走到哪里,都有权利沐浴在义务教育的阳光之下。”[1]

二、现状描述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农村人口向城市尤其是沿海大城市大规模的迁徙。到20世纪末21世纪初,中国流动人口的总数已经达到1.2亿。到2005年底,中国农村有1.4亿农民离开农村进入了城市,其中有1亿人在城市打工。[2]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是伴随着工业化而发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为农民的外出务工提供了可能。随着社会转型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的特点日益明显。

流动人口的规模逐渐扩大。由于农村的耕地面积不断的减少,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多,农村中仅有的那么一点收入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了,他们基本的经济保障无法得到满足。同时,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差距越来越大,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直接导致了城乡经济的差距。由于两方面的作用,正好形成了推力和拉力,促使了大量的农民不断的涌进城市,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同时流动人口日渐趋向于迁移长期化、家庭化。随着儿童跟随父母在城市居住的人数不断增长,他们的教育成为了一个必须要考虑的社会问题。流动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十分严峻。总体上讲,失学情况严重,就学问题突出。

(一)流动儿童少年失学辍学情况严重

当前,处于学龄阶段的农民工子女中有相当一部分处于失学或辍学状态。分析原因,主要是由于农民工自身忙于生计,而忽视了对子女的教育管理。有些农民工本身的文化素质不高,认为读书无用,对子女的教育不抱希望。此外,造成失学辍学的原因还有经济方面的因素。部分学校高昂的学费使农民工子女望而却步。由于流动人口的流动性而造成的居无定所,常常导致那些孩子无法在一个地方完整地完成学业。流入地的地方部门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不够重视,无法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学条件,直接导致了流动儿童少年失学问题日益严重。流动儿童少年失学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农民工为城市、为社会创造出巨大的财富,但他们的子女却无权享受到在城市里国家提供的义务教育资源。数以百万计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无法得到解决,不仅是每个家庭的损失,同时意味着每年都会增加百万以上的文盲,这对整个国家国民素质的提高非常不利。[3]

(二)流动儿童少年就学问题突出

流动儿童少年在流入地就学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在公立的中小学借读;在流动人口自发兴办的“打工子弟学校”就读。虽然流入地政府部门对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已经开始关注,但明显地保障力度不够,具体表现就是在上述两种就学途径上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1.在公立中小学借读。流入地公立学校的教育资源丰富,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应相对较好。所以农民工都希望可以将自己的子女送进公办学校来接受高质量的教育。但有诸多限制:在入学这一环节上,各地的公立学校都不同程度地设立相关规定,来提高接收流动人口子女的门槛。而且因为教育资源本身的有限性,公立学校不可能做到全部接收,往往还要求流动人口子女交纳高昂的借读费、赞助费等。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流动人口的子女容易受到歧视。这种状况可以理解为社会排异现象,城市里的学校、老师、学生、家长在较短的时间内无法接受与他们有显著差别的儿童。和城市居民的子女相比较,流动人口的子女在基础、语言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而普遍感到自卑,存在着或轻或重的心理问题。他们很容易感受到与身边城里孩子之间的差别,内心世界感受到强烈的不平等,因而会产生对抗情绪,所以在城市公立学校就学的流动人口子女往往心理教育更为重要。

2.在流动人口自发兴办的“打工子弟学校”就读。流动人口自办的打工子弟学校的费用较低,但办学规模参差不齐,总体上说教学质量不高,而且几乎所有的打工子弟学校都没有得到政府的承认,也就是所谓的“非法办学”。由于学校的地位没有得到政府的认可,因而学生即使完成学业,也无法取得毕业证书。打工子弟学校大都位于城乡结合部;条件简陋,大多租借废弃厂房作为校舍,缺乏必要的设施和安全保障;师资匮乏,且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但就是这样条件的学校,仍深受绝大多数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欢迎。他们知道“与其失学,不如条件恶劣地求学。”打工子弟学校对学生入学没有限制,收费相对于公立学校非常低,学生来去自由,符合流动人口的特点,因而,打工子弟学校解决了农民工心头的一件大事。可以说,打工子弟学校是以体制外的形式解决体制内的问题。

三、原因透析

大量的流动儿童少年丧失了受教育的权利,或是失去了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这给国家、社会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影响流动人口进城子女教育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人们认识上的问题,又有长期以来形成的体制矛盾。

(一)我国的义务教育实行的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义务教育主要由户口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承担

各流入地往往习惯于把外来人口当作体制外人口来认识和考虑,外来人口的学龄子女也就当然地被当作本地义务教育体制外的求学对象。进城农民工及其子女无法享受这些基本的生活待遇。流动人口子女既无法享受与城市同龄儿童同等的教育机会,同时也被排斥于乡村教育体系之外,成为被“边缘化”的一个庞大群体。

(二)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地区偏见和观念上的障碍等原因,许多城市公立学校在招收流动人口子女时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经费问题也成为公立学校招收流动人口子女所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打工子弟学校是体制外的产物,但其在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上所起的作用却是相当大的。由于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这些只能是半地下地进行办学。资金来源匮乏,校舍设备简陋,师资力量较弱,教学质量不高,这些都限制了打工子弟学校的发展。打工子弟学校急需解决正规化的问题,才能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三)家庭是儿童基础教育的重要影响因素,直接决定了儿童的教育水平

流动人口家庭在子女的教育问题上应负有很大责任。许多农民工的教育意识落后,注重眼前利益,认为读书无用。迫于经济压力,微薄的收入仅仅能满足维持基本的生活开销,对于那些高额的借读费等却只能望而止步,从而这些流动人口子女丧失了最基本的受教育的权利。

(四)大多数流动人口子女都是从经济文化较落后的地区迁移到发达地区,由于年纪尚小,他们很难迅速融入到新的环境中去

在城市里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异,以及学校中老师同学的另眼相看,使得农民工子女感受到了强烈的不平等,很容易形成自卑、厌学的情绪。同时,他们还肩负着家长对他们的期望。往往家长只重视对子女物质要求的满足,而忽视了精神、心理等方面的交流。有时父母强烈的望子成龙的心态极易造成子女的愧疚感和负罪感,对子女的成长不利。

四、政策建议

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现在已经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不仅仅是单纯的教育问题。这涉及到受教育权的公平性,对整个社会的公平产生影响。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力量协调解决。200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上学困难问题,让每个孩子都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上,困难是多方面的,难以在短时期内彻底解决。

(一)从体制上进行革新

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户籍管理制度以及与此相关的城乡不合理体制必须加以改革。这是改革的必然趋势,只有这样才能符合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流动人口的身份、就业、生活等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也是受此影响的结果。只有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才能为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扫清制度障碍。

(二)在政策上给予倾斜

各地政府要转变观念,提高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认识。要认识到进城流动人口为城市的发展和繁荣作出了巨大贡献,政府有责任承担他们的子女的义务教育。流动人口应该享有宪法赋予的国家文明和城市文明的正常权利。从整个社会城市化和现代化发展的角度,政府应该鼓励和支持流动人口子女进城上学,并为他们创造一切可能的条件。在政策制定上,应多考虑到这部分人的利益。

(三)公立学校为主,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

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上,流入地的公立学校必须切实做好接收工作,积极利用教育资源。禁止在入学手续和赞助方面对流动人口子女设置障碍。主管部门要在经费上予以支持。可以考虑“经费跟着学生走”的原则[4],避免滥用“自由裁量权”。由于经济力量有限,国家对于基础教育的投入始终存在不足,公立学校不可能在短期内完全接纳流动人口子女,这时出现的打工子弟学校正符合了这一要求,但由于其硬件设施等不符合要求而处在相当困难的境地。政府部门应积极引导,适当地降低办学条件的门槛,给予打工子弟学校更多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其发展,争取使他们能达到公立学校的标准。同时,其他社会力量应该积极发挥作用,帮助那些经济困难的流动人口子女完成学业。

(四)重视流动人口子女的心理教育

流动人口子女从农村走向城市,这需要一个较长的适应过程。在学校的学习生活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心理问题。这时需要老师、家长等积极地给予他们心理辅导,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要跟那些城市里的孩子们和睦相处,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真正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去。

综上所述,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成要素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同时这也是城市健康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只有充分认识到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必要性,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之,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社会各方应携起手来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不仅仅是对农民工及其子女,而且对于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王颖.中国民工潮——关于打工族生存状况的调查报告[M].长征出版社,2005.

[2]蔡建文.中国农民工生存纪实[M].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

[3]李玉雪.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透视[J].社会档案,2006,(8).

[4]孙晓凤.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政策问题及对策[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06,(4).

[5]史柏年.城市边缘人——进城农民工家庭及其子女问题研究[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6]杜越,等.城市流动人口子女的基础教育——政策与革新[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

[7]范国平,等.农民工城居子女读书难问题成因探析[J].黑河学刊,2006,(1).

第7篇:成年子女教育问题范文

关键词: 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教育

一、绪论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在城乡二元体制逐步瓦解的大环境下,中国社会流动性空前提高。随着农村耕作机械化的普及,农村出现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力,同时伴着城市化进程的脚步,加大了对劳动力的需求,还由于受城乡收入的差距和城市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农村的"推力"加上城市的"拉力",以及宽松的流动环境,便造就了始于20世纪80年代,在20世纪90年代蓬勃发展的"民工潮"。在此笔者更青睐使用"进城务工农民"这一中性词,因为"农民工"这一称谓已经被冠以更多的贬义含义。

起初,进城务工农民出于经济原因只身外出,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对家庭生活的需要逐渐强烈,就慢慢形成了进城务工农民家属投靠亲友,在城市团圆,以及举家迁徙的现状。同时也就出现了一个新的群体--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绝大部分都是处于学龄期的少年儿童,他们的出现随之带来了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教育的重要问题。

二、有关随迁子女就学现状的研究

通过调查研究,随迁子女普遍存在"上学难"的问题。当下,随迁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的失学现象非常严重,在学比例为90%(段成荣,梁宏,2005;陈伟风,2007;何玲,李兵,2007),远远低于国家义务教育入学率99%。随迁子女失学的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主动失学,是由于随迁子女的父母未意识到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要性,另一种是被动失学,责任主要在流入地未能创造好良好的条件(谢晋宇,1999)。而在被动失学中,有关学校收费过高是适龄随迁子女失学的首要原因(段成荣,周皓,2001)。在校随迁子女大龄就学的现象也非常突出(陈伟风,2007;段成荣,梁宏,2005),失学的随迁子女则"童工"问题突出(陈伟风,2007),并且随迁女童的失学率高于男童(李朝晖,2006)。适龄随迁子女主要集中在小学阶段(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课题组,2008)。流动儿童大多集中在经济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流动儿童教育问题也就相应比较突出,关于这些城市流动儿童的现状研究也就较多,北京市(韩嘉玲,2001;段成荣,周皓,2001)、上海市(王芳等,2004;郑桂珍,陈艳梅,2004)、浙江省(马良,2007;王涤,2004)的流动儿童调查报告研究了区域流动儿童的教育状况。也有一些通过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程燕,张蕾,2005),或通过全国范围抽样调查了解全国流动儿童教育现状(陶红等,2010;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课题组,2008;秦玉友,2007)。

适龄随迁子女主要就读于三类学校:公立学校、私立学校和打工子弟学校。私立学校办学条件比较正规,但是由于高额收费,把大量中低层的进城务工家庭的子女拒之门外(陈伟风,2007)。所以农民工随迁子女一般都就学于公立学校和打工子弟学校。

三、有关公立学校接受随迁子女的研究

大量的实证调查研究表明,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进入流入地公立学校存在困难,早期随迁子女进入公立学校需要交纳借读费,费用金额不等,这将大量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拒之门外。义务教育是典型了公共物品,政府作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在1998年3月2日,院国家教委、公安部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强调流入地人民政府应为流动儿童少年创造条件,提供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200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了《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同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规定由流入地人民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接受的学校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坚持"两为主"和民办学校为补充的原则,基本满足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教育的需求(范先佐,2004)。随着国家政策的颁布,各地相继取消了公立学校的借读费,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公立学校就读率大幅提升,公立学校成为接纳随迁子女就学的主要渠道,就读率为81%(段成荣,梁宏,2005)。

四、有关打工子弟学校的研究

打工子弟学校的存在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体现了现行的户籍制度和教育体制的滞后性(周皓,陈玲,2004),虽然其普遍存在教学质量差,学校硬件条件落后,并且部分学校还存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以及消防方面的安全隐患(杨东平,陶红,2007),但是它是成为经济不充分时期保障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的必要手段(冯玲,2003),要允许进城务工农民自身开办"打工子弟学校"是在城市和城镇现有教育资源不足以完全吸收随迁子女时的一种合理而必然的选择,要认识到,开办学校对随迁子女进行教育,总比让这些孩子流落街头要好的多(段成荣,2001),在对其设置标准时,应正视现实,酌情放宽设立条件,加强政府监管和扶持,适时修订法律法规(吴霓,2008)。

五、有关随迁子女弱势地位和建议的研究

第8篇:成年子女教育问题范文

[关键词]山东省青岛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教育均衡

随着青岛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不断膨胀,随之而来的外来务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日益成为青岛市教育中的突出问题。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工作,2004年,青岛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教育局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青岛市教育局出台了《青岛市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基础教育工作实施细则》,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青岛市中小学入学的条件、程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权利和义务、学校的责任等内容作了进一步规定。为深入了解青岛市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的政策落实情况,2008年10—12月,我们对市内四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以发现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青岛市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的主要经验

通过与学校领导座谈和市内四区教体局提供的有关资料,调查组了解到,青岛市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具有以下四个突出特点。

(一)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从2004年春季开始,青岛市城区公办小学和初中学校逐步开始免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借读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青岛市就学享受市民同等待遇。一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收费项目、标准与本市常住户口学生相同,对家庭确实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可以采取减免有关费用等办法进行资助;二是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以继续升入高中,报名规定、录取条件、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本市常住户口学生享有同等待遇;三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接受教育教学、参加团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评优奖励、参加校内外活动等方面与本市常住户口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四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本市接受完义务教育,经考核合格,由流入地就读学校发给相应的学业、学历证书。

(二)坚持以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质量

青岛市教育局明确要求,在规定的班额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得拒收居住在本校招生区域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对于符合入学条件但没有联系到接收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保证其入学。为方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报名,市内四区教体局坚持实行“四统一”,即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分配、统一收费。各区都建立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如:四方区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一视同仁”的原则,指定17所小学就近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依法保障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李沧区、市南区对一年级新生入学采取了集中报名、统一调配的办法确保外来务工子女按时入学;市北区提出实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无门槛”入学,保证其到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三)各区、各学校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

青岛市市南区莘县路小学、北京路小学、四方区洛阳路第三小学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比较集中的学校,专门确立了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群体教育为主题的教育科研课题,对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开展系统、深入的研究。许多学校还组织开展了“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调查中我们感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对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认识到位、责任感强。正如北京路小学王校长所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政策,区教体局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任务交给了我们,我们要把事情办好,对得起这些孩子。”

(四)教师们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意识较强

与其他孩子相比,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需要教师付出更多的努力,教师们不仅要关注学生在校内的表现,还要关注他们放学后的去向和表现;不仅要帮助他们提高学业成绩,更要关注他们的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甚至人身安全。市南区北京路小学曾经有一个孩子,因为家长欠了债,债主到学校跟踪孩子逼债,为了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学校领导、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一段时间里轮流值班亲自负责孩子的接送问题。在我们抽样调查的洛阳路第三小学、青岛第六十二中学等学校都有教师给予外来务工子女更多关爱的典型事例。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普遍存在薄弱学科(如英语)的问题,各校教师都自发地进行义务辅导,帮助这些学生尽快赶班级进度。

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青岛市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的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但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困难。

(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数量快速增长,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带来很大压力

青岛市教育局2004年制定的《青岛市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基础教育工作实施细则》颁布以来,许多进城务工人员把自己的孩子接到青岛接受义务教育。近年来,全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人数逐年递增,教育资源紧缺的问题日益突出。市内四区小学和初中学校接纳能力已经接近饱和,特别是在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李沧区,现有学校已无法继续满足外来流动人员子女相对就近入学的需求。

(二)如何确保政策落实到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身上

调查中,我们发现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一些长期在青岛市生活的外来务工人员因为拿不到工作合同而使其子女享受不到相关政策。二是在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证明中,存在着虚假证明、花钱买证明的现象。许多学校反映,从外来务工人员报名登记的情况看,有关部门对暂住证的办理疏于管理,不做实地调查。这些问题反映了青岛市在外来务工人员管理上需要一种公安、社区、学校联动机制,否则会影响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政策的落实。

(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生活背景值得关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生活背景是影响其教育的重要因素:一是56.4%的被调查学生有过或长或短的留守经历,留守期间由老人或亲属照看,造成教育空档,儿童在行为习惯养成方面有明显缺失,纪律意识比较差;二是有的孩子因为自己的“农村孩子”或“外来户”身份而产生自卑心理,性格比较内向,不太愿意与人交往:三是由于流出地与流入地学校教材不衔接、教育水平存在差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习上掉队的现象比较严重,这些困难很容易使学生产生厌学甚至辍学;四是频繁变换学习环境也是孩子不能安定学习的直接因素,被调查的学生中有过转学经历的达到41.9%,这无疑影响了学生受教育的质量;五是外来务工人员中离异、再婚家庭较多,家庭关系比较复杂,一些学生在复杂的生活环境中染上了说谎、逃学、偷盗等不良行为,有的甚至经常与社会上的不良人员混在一起。这些都增加了未成年人思想教育的难度。

(四)外来务工家庭家校联系不够通畅,给学校教育管理增加了较大难度

大多外来务工者文化程度较低,多从事较为繁重的体力劳动和小本经营,家庭经济状况相对较差,且缺乏家庭教育的知识与能力,疏于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很多学生的家长每天工作时间在12小时以上或“不按点上下班,整天在外面忙”。在与班主任座谈中,老师们较多地提到孩子在学校中发生情况时经常联系不到家长,家访时会发现只有两个孩子住在一起。很多外来务工者从来不与老师联络,还有部分外来务工者不办理任何转学手续就将子女转回原籍或转到其他城市就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很难有效控制学生的去向。

三、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建议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是义务教育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针对青岛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加大投入,合理进行学校布局调整。“两个为主”实现的根本前提是公办学校有充足的容纳能力。随着青岛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入学子女还将大量增加,现有公办学校接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能力已接近饱和。这就需要政府对学校布局进行适当调整,扩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资源。一是要充分挖掘现有学校的教育资源;二是要在对城市未来人口波动和教育发展趋势进行科学预测基础上,加强新建学校规划与学校布局调整,特别是要加强城郊结合部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集中区域的教育资源配置,解决局部区域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紧张现象;三是市、区政府要统筹协调,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条件。

第二,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制度建设。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教育部门、公安部门、社区等机构的密切合作。公安部门、社区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做好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和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的人口基数,这有利于政府部门掌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准确数字,从宏观上把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的真实需求,科学地进行教育资源配置。我们可将暂住人口登记与外来工学龄子女登记并轨进行,参照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发放方式,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发放“流动入学证”,以作为其入学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定期了解区域内流动儿童基本情况,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登记和定期核对制度,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第三,深入研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规律,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质量。要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题研究和实践探索。班主任、学科教师、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在深入了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生活背景、思想状况和学习需要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各教育阶段的具体内容、实施途径和方法,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价值体系、心理状态、社会角色等方面与社会核心价值观的融合,特别是要加强习惯养成教育、青春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适应新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9篇:成年子女教育问题范文

【关键词】毕节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政府的文件精神,保质保量地完成课题:《进城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境及对策研究――以毕节市为例》,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接受平等的义务教育,本课题组于2012年6月至12月期间深入到毕节市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现状专题调研工作。此次调研了解了毕节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务教育接受义务教育的现状,提出了相关问题,分析了相关原因,并提出一些相关对策,以期对解决毕节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有些帮助。

一、毕节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现状

因我国现行义务教育制度不够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缺乏相关完善的制度保障,很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无法享受与城里子女同质的义务教育。由于毕节各县(市、区)城区义务教育资源较紧张,无专门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因此,农民工子女就只能在公办学校寄读或到民办学校就读。据统计,截止2011年春季学期,全毕节市农民工子女在城镇接受义务教育的有79562人,占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的5.5%,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仅为30177人,只占接受义务教育的农民工子女的37.9%。由此可看出,毕节市大多数进城务工子女只能在民办学校就读。由于有的县(市、区)未向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划拨生均公用经费,导致民办学校收费较高,收费问题带来的后果之一就是一些学生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导致失学、辍学。因此,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的权力就遭到较大程度上的阻碍,从而,严重影响其健康成长。

二、毕节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

因从事的行业和居住地等不稳定,致使很多毕节进城务工人员人户分离,不能像城镇居民那样有较多时间陪护自己的子女,导致其子女的教育和成长出现一些问题。并且受到户籍制度等因素的制约,毕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障碍较多,毕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因他们在社会甚至在流动人口中处于弱势、边缘地位而得不到公平义务教育,不仅影响了他们的健康成长,同时也影响我市义务教育水平的提高,给我市社会和谐发展带来了隐患。当前,毕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只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农民工子女入学存在不公平现象。由于毕节各地城区义务教育资源紧张,没有举办独立的农民工子女学校,毕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只能在公办学校寄读或到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就读。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能在民办学校就读,因有的县(市、区)未向承担义务教育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划拨生均公用经费,导致民办学校收费较高,收费问题带来的后果之一就是一些学生会因为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有限或家庭经济情况恶化而导致失学、辍学。

(二)新建和扩建学校很难,优质教育资源仍很难满足群众需求。因城区人口在不断扩张,申请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主要集中在大型商贸市场和大片住宅开发区,这些学校本来学位超标,不扩建无法满足需求。例如,我市织金县荷花小学,花红小学、红旗小学等,有的班人数达六七十人,严重超员。而这些地带都是投资开发的热土,要改扩这些区域内的中小学校,只能是一个个美好的愿望而已,根本无法得以实现。所以,要新建和扩建学校就相当困难,优质教育资源仍很难满足群众需求

(三)农民工子女不能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当前,毕节市有很多农民工靠租房居住,居住点常变动,这给其子女就近接受良好的教育带来较大困难,也给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校增加困难。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能够在一所学校完成6年小学教育或3年初中教育的很少,中途转学甚至辍学回家等情况经常发生,一方面影响其接受系统教育,另一方面也扰乱了学校管理的正常秩序。例如,毕节城区某学校接收的农民工子女有3人中途转学,学校为了抓好巩固率,花了近2000元的费用才了解到其去向,增加了学校的经济和管理负担。

三、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完善入学准入制度。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将日益突出。在此情况下,若完全不加限制条件,城市学校确实承受不了。我们呼吁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规定。一是对进城务工人员给予明确界定,无正规合法职业或没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合同的进城务工人员不能列为进城务工人员范畴;二是进一步将申请到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化,其父母和监护人在城区要有一个固定的合法职业,要有一定的合法居住时间和住所;三是进一步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建立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拨付制度。按照“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公办学校应是接收农民工子女的主要阵地,因此,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方式要以学校实际招生数为口径,不能以户籍学生数为口径。

(三)建立完善学籍管理制度。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学籍卡,真实客观地记录学生接受教育的情况。对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实行卡随人走,到省内乃至全国任何一所义务教育学校都可以凭卡入学,保障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参考文献

[1] 毕节地区教育局.毕节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暨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情况专项调研报告[R].贵州,2011,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