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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废水处理方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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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废水处理方法

第1篇:餐厨废水处理方法范文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

第三条 餐厨废弃物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在城市、县城和有条件的镇(乡)、农村社区实行餐厨废弃物分类投放、专业收集运输、统一处置制度。

第四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公安、环境保护、商务、城管执法、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价格、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将餐厨废弃物管理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将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对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提供资金保障。

第六条 各级政府及环境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法规及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文明消费,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

鼓励通过节约用餐、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产生餐厨废弃物。

鼓励和支持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等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第七条 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制定相关标准,规范餐饮企业餐厨废弃物管理。

应当将餐厨废弃物管理纳入餐饮企业等级评定条件。

第八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并组织实施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应当包含餐厨废弃物治理的内容,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的布局、建设用地、规模。

依据环境卫生专项规划预留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九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时限组织建设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体系和处置设施。

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体系和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第十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从取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中确定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并与其签订经营协议,明确经营范围和服务标准等内容。

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第十一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建立餐厨废弃物计量、监测和驻厂监督员制度,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和定期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依法签订收集运输协议,约定餐厨废弃物的数量、收集时间、收集地点等内容。

具备条件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可以根据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安装分散式餐厨废弃物处理设备,对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分离出的废弃食用油脂应当交由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收集运输。

第十三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应当为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无偿提供标识统一、数量充足的专用收集容器。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负责收集容器的管理,保持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整洁。

第十四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有关规定缴纳餐厨废弃物处理费。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成本、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及社会承受能力,制定和调整餐厨废弃物处理费的收费标准。

按照规定缴纳的餐厨废弃物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不得挪作他用。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单独收集的废弃食用油脂,由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按照废弃食用油脂品质和实际价值有偿收购。

第十五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将餐厨废弃物放入专用收集容器,防止玻璃、废纸、塑料及其他生活垃圾混入餐厨废弃物;

(二)按照规定建设隔油池或者安装油水分离器等设施;

(三)执行餐厨废弃物产生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四)定期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数量和去向;

(五)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倒或者排入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公共场所等处。

第十六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和收集运输协议,在约定的时间内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

(二)将餐厨废弃物运输到指定的处置场所;

(三)使用喷涂企业名称和监督电话的密闭式专用车辆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

(四)执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第十七条 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要求配备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设备;

(二)按照经营协议及相关技术标准处置餐厨废弃物;

(三)处置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等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规定;

(四)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五)定期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餐厨废弃物处置最终产品的台帐。

(一)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二)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置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三)利用废弃食用油脂生产食用油;

(四)其他利用餐厨废弃物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

第十九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应急预案,组织建立餐厨废弃物应急处理系统,确保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餐厨废弃物的正常收集运输、处置。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和污染防范应急方案,并报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制度,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处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予合作,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二十一条 街道办事处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开展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工作,应予支持配合。

居民委员会对本区域内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予劝阻,并及时向环境卫生等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名单及其经营范围、服务标准。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接受并及时处理对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二)未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签订收集运输协议;

(三)未将餐厨废弃物放入专用收集容器;

(四)未按照要求建设隔油池或者安装油水分离器等设施;

(五)未执行餐厨废弃物产生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六)未定期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数量和去向。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和收集运输协议,在约定的时间内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

(二)未将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到指定的处置场所;

(三)未使用喷涂企业名称和监督电话的密闭式专用车辆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

(四)未执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五)未按照废弃食用油脂品质和实际价值收购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单独收集的废弃食用油脂。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经营协议及相关技术标准处置餐厨废弃物;

(二)未按照要求配备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设备;

(三)未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四)未定期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餐厨废弃物处置最终产品的台帐。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企业;

(二)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三)擅自将餐厨废弃物处理费挪作他用;

(四)未及时处理对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五)发现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行为未依法查处;

第2篇:餐厨废水处理方法范文

甘肃省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第一条 为了加强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划,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加工废料、过期、变质食品以及废弃动植物油脂。

第四条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省餐厨废弃物处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城市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处理的管理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农业、卫生、环保、公安、商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餐厨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第五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必须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工艺选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

鼓励和支持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技术的开发、设施建设、科学研究和工艺改良,促进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依照各自法定职能权限,及时予以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第七条 各市、县(市、区)餐厨废弃物实施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处置。

第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区域统筹的模式,规划建设区域性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

第九条 餐厨废弃物处置处理设施用地应当作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条 城市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时限组织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和收集运输体系。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和收集运输体系的建设和运营。

第十一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保要求。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十二条 餐厨垃圾的收集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将餐厨废弃物与其它废弃物分类贮存。

第十三条 根据餐厨废弃物产生量,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配备符合标准的相应容积及数量的专用收集容器,并保持容器清洁完好及正常使用,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还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第十四条 收集容器应定点存放,不能放置于食品加工和储存区域,也不得影响到环境卫生。

第十五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与收集、运输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回收协议,协议必须明确收集时间、地点与相关要求。

第十六条 餐厨废弃物运输单位必须具备从事城市垃圾运输作业的资质。拥有相当规模的专业运输车辆,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特种车辆标准,具备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漏、自动装卸等功能。

第十七条 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和定期考核评价,对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等行为会同工商、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第十八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将餐厨废弃物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者以其它方式随意倾倒;

(二)禁止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三)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饲喂畜禽或加工生产作为畜禽饲料;

(四)禁止将废弃动植物油脂或者利用其加工的产品用于食品生产。

(五)禁止将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收运。

第3篇:餐厨废水处理方法范文

【关键词】餐厨废弃物 环境污染 政企结合

2010年,国家发改委会同多个部委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具备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条件的设区城市或直辖市市辖区进行试点;2012年10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环保部和农业部联合发文,确定常州市为第二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1}。在相关政策的积极倡导下,常州市启动了应急工程,制定和落实了关于餐厨废弃物处理的各项措施。

一、餐厨废弃物概述

(一)餐厨废弃物的概念

《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规定:餐厨废弃物,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2}。

(二)餐厨废弃物问题的产生

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其中,食品消费结构变化显著,人们不仅对蔬菜、水果等易腐副食的需求增加,而且各种成品、半成品、速冻食品和快餐的消费需求也不容小觑。食品消费的剩余和浪费以及生鲜食品运输过程的损耗,共同引发了餐厨废弃物问题。

(三)餐厨废弃物的危害

餐厨废弃物具有含水率高、易腐烂变质和热值较低的特点,不易运输,不易焚烧,回收再利用难度大,其危害显而易见:

1.污染环境。高含水率会引起地下水质恶化和富营养化;因热值较低,餐厨废弃物易于分解,会生成大量氨、硫化物、甲烷等有害气体,污染空气,危害大气环境;若废弃油脂及固体残渣排入下水道,还可能堵塞下水道,甚至存在爆炸等安全[患。

2.传播病毒。餐厨废弃物极易腐烂变质,如果不做任何处理,就作为饲料喂养家禽家畜,极易引起人畜共患疾病。有些餐厨废弃物中富含铅、汞等有毒重金属元素,家禽家畜食用后,毒素蓄积在体内,人类再食用这些具有毒性的禽畜类肉制品,就会慢性中毒,后果不堪设想。

3.可用于加工地沟油。一些没有正规营业牌照的商贩私下收集餐厨废弃物,经过脱色、脱臭、脱酸等一系列物理、化学处加工理后,提炼出肉眼难以分辨的地沟油,当作普通食用油销售,以此谋取暴利,害人害己,对我国的食品安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二、常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PPP项目

(一)项目概况

江苏省常州市政府大胆创新,由城管局与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常州市餐厨废弃物项目,成为城市废弃物处理领域PPP合作的典型成功案例。但是该项目并非准备完备才开始实施的。在项目建立之初,技术不成熟,目标不明确,连定价都不甚清楚,根本没有先例可借鉴。常州市政府就在“先行先试”的指导思想下与维尔利公司尝试进行合作。

首先,由市政府先出资500万元,购买21辆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专用车辆,分配到各城区环卫部门,进行餐厨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接着,由维尔利公司负责100吨/日餐厨废弃物应急处理设施的技术工艺、设备投资和建设运行{3}。项目自启动以来,运行基本稳定。一年以后,常州市政府在亲力亲为中切实了解到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开始着手组织有关招标工作。不出所料,维尔利公司竞标成功,承接该项目为期25年的投资、建设和运行的特许经营权。项目运行至今已三年,政企双方一直发挥着各自的优势,这一合作模式的优势日益显现。

(二)PPP模式的经验

1.PPP模式中政企合作的合作伙伴关系日益明确。一方面,回收处理餐厨废弃物是国内市政管理的新内容。国外有关餐厨废弃物处理的技术难以照搬,政府也很难自主研发、技术创新。另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政府很难了解到一般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不可能直接将项目下放。国内此类项目发展不顺利,上述两个原因不可避免。常州市政府的成功之处在于,从转变政府职能出发,改变政府在上、企业在下的上下级关系,从一开始就与维尔利公司建立起合作互助的伙伴关系,政府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显著增强。

具体而言,常州市城管局通过应急工程统计实际运行数据,切实承担了可行性研究、环境评估、征地等有难度的工作,在整个过程中亲力亲为,责任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了企业的难题,为项目的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维尔利公司也利用其在资金和技术方面的优势为政府排忧解难。双方尝试摸索方法和途径,进而了解、完善和检验技术,最终实现控制成本、合理定价。

2.合作过程充分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对于餐厨废弃物处理PPP项目,由于项目产生仓促,准备不足,所以前期,在是否能够收集到足够数量的餐厨废弃物、是否能够保障销售和价格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上述因素构成了公司承接项目的经营风险。若政府要求企业独立承担该项目,势必会因难以评估的经营风险导致有技术的企业望而却步。

为妥善解决该问题,常州市政府创造性地提出了“先行先试”的概念,与维尔利公司在不订立合作协议的情况下先大胆尝试,政府做企业的坚强后盾,与企业共担风险。双方在为期一年的共同探索中,制定的实施细节和收费标准更合情合理,对风险控制机制也有了更明确的界定。前期一系列不成熟的准备和探索,都为项目日后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必要保障,惠及公众。

三、评价与展望

常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PPP项目通过企业的有效运作,减少了政府的补助支出,提高了餐厨废弃物处理的效率,使消费者最大程度受益,可以说是一举多得。这种解决问题的思路,使企业体会到技术和经验需要与政府合作才能更好地发挥。而政府也充分认识到,与企业的合作关系应该向相互帮助的伙伴关系转化。像餐厨废弃物的问题,多种因素仍制约着行业发展,单靠政府引导或者单凭企业自身都是不够的,政府应当正视问题并规范政府行为,以有效避免可能的风险。

未来,餐厨废弃物处理的市场空间依然很大,可以借鉴常州市政府的解决思路,加强该领域PPP模式的合作,将政府职能与企业资源有效结合,提高政府的契约意识和服务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筛选具有技术能力和责任意识的企业与之合作,最终实现共赢。

注释

{1}五部委下发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备选城市的通知[Z].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2-5-25。

{2}周维娜.常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研究[D].苏州:苏州大学,2013:9。

第4篇:餐厨废水处理方法范文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存放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

2、废弃食用油脂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3、废弃食用油脂应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

4、废弃食用油脂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处置时间、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查。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得随意倾倒、排放废弃食用油脂。

7、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关用语的含义)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

前款所称的厨余垃圾,是指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前款所称的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局)负责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处理的日常管理。

本市环保、工商、公安、农业、经济、食品卫生、质量技监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减量化和资源化)

本市倡导通过净菜上市、改进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量。

本市鼓励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第六条(义务主体)

食品加工单位、饮食经营单位、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应当承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义务。

第七条(产生申报)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每年度向所在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本单位餐厨垃圾的种类和产生量。

第八条(收集要求)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还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开收集;餐厨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分别单独收集。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九条(自行收运和处置)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收运餐厨垃圾的,应当符合市市容环卫局规定的条件,并在首次收运前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备案。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微生物处理设备处置厨余垃圾的,其微生物处理设备应当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自行收运、处置的情形外,餐厨垃圾应当由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收运、处置单位进行收运、处置。

第十条(收运单位)

经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招标确定的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为同一区域餐厨垃圾的收运单位,负责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运。

第十一条(收运要求)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收运餐厨垃圾时,其收运的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应当由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予以确认。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将餐厨垃圾送交处置单位时,应当由处置单位对送交的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予以确认。

餐厨垃圾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撒落。

餐厨垃圾运输设备和工具应当保持整洁和完好状态。

第十二条(收运台账)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应当建立收运记录台帐,每季度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上季度收运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和处置单位等情况。

第十三条(处置单位)

厨余垃圾处置单位由区、县市容环卫部门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由市市容环卫局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应当在加工工艺上具备全过程封闭化处置的条件。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招标确定的厨余垃圾处置单位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以下统称餐厨垃圾处置单位)的名称、处置种类、经营场所等事项。

第十四条(处置要求)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标准,实施无害化处置,并维护处置场所周围的市容环境卫生。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处置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用微生物菌剂处置餐厨垃圾的,应当按照《市微生物菌剂使用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取得环境安全许可证的微生物菌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处置台帐)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建立处置记录台帐,每季度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上季度处置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等情况。

第十六条(申报信息汇总)

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单位申报的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等情况汇总后,报送市市容环卫局。

第十七条(处理费用)

除自行利用微生物处理设备处置厨余垃圾的情形外,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收运单位收运的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等,向所在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指定的机构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具体的缴费标准和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市容环卫局另行制定。

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按照收运种类、数量,向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支付收运费用;按照招标处置的有关协议,向餐厨垃圾处置单位支付处置费用。

第十八条(禁止行为)

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二)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

(三)将厨余垃圾作为畜禽饲料;

(四)将餐厨垃圾提供给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五)将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收运;

(六)将餐厨垃圾裸露存放。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等行为,可以会同工商、环保、农业等相关管理部门联合查处。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拒绝或者阻挠管理人员的检查。

第二十条(投诉和举报)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投诉和举报。受理投诉或者举报后,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及时到现场调查、处理,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

第二十一条(监管档案和奖惩措施)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档案。

餐厨垃圾产生量连续3年低于同行业平均产生量的单位,由市市容环卫局公布其名单,并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的奖励办法,由市市容环卫局另行制定。

本市对违反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规定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计记分制度。对累计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招标收运、处置协议;被解除协议的单位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垃圾收运、处置的招标。具体的记分办法,由市市容环卫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

对经营性活动中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市容环卫部门或者市容环卫监察组织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未办理申报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未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未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正常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元以上2019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规定,未建立收运、处置台帐或者未申报收运、处置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的,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不补缴的,可按每吨(不满1吨的,以1吨计)500元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将餐厨垃圾作为畜禽饲料或者提供给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非经营性活动中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市容环卫部门或者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处理)

餐厨垃圾处置过程中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由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有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5篇:餐厨废水处理方法范文

餐厨垃圾,给人的印象就是肮脏恶臭。然而在安徽合肥西郊的科学岛上,姚建铭却如变魔术般将餐厨垃圾变成了乙醇、沼气、生物柴油等可再生新能源。

结缘臭潲水

今年50岁的姚建铭是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的研究员,他给记者的第一印象是睿智健谈,敦厚务实。

2008年初,合肥市城管局委托蜀山区城管局进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置的规划和试点工作,蜀山区城管局、商务局找到了时任安徽循环经济技术工程副院长的姚建铭,委托他牵头调研合肥市餐厨废弃物的产生特点和产生量专项课题。于是,姚建铭不仅走遍了合肥大街小巷,还先后走访了宁波、北京、重庆和成都等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和职能管理部门。通过考察、参观、交流使他看到,“泔水猪”、“地沟油”等餐厨废弃物造成的食品安全隐患影响深远;同时,我国对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技术主要是倾倒、填埋和焚烧,填埋造成的渗滤液、随意倾倒产生的水体富营养化现象和高COD值等会导致环境污染,焚烧时产生的二恶英则有致癌的危险,这些处理方式,增加了治理负荷。合肥市每天产生这样的有机垃圾至少有500吨~600吨,而要实现对“泔水猪”、“地沟油”的源头剿灭,必须对餐厨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强烈的责任感让姚建铭义无反顾地开始了将餐厨废弃物变废为宝的科学实验。

说干就干,雷厉风行的姚建铭在中科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的50万启动资金支持下,带领三个博士、近十个硕士研究生等一批高级人才,每天骑着三轮车从合肥西郊科学岛上的宾馆、饭店以及大铺头附近的酒店买来餐厨废弃物,每天埋头在实验室里做实验整理数据。由于他们白天在阵阵令人作呕的酸臭怪味中做实验,不少人晚上回到家里什么都吃不下。

垃圾变能源不再上餐桌

不钻不知道,一钻吓一跳:餐厨废弃物里面乾坤大!姚建铭和他的研究团队针对餐厨废弃物中的固、液、油脂等不同特性成分进行了分离处置,发现餐厨废弃物通过固液分离后,固形物中淀粉含量达11%~16%,对固形物进行酶解、灭菌后接种乙醇酵母,发酵后可产出乙醇。

为了降低成本,使技术有更好的可行性,姚建铭的研究小组又自主研发了复合酶制剂,淀粉酶和蛋白酶的发酵水平比原始出发菌株提高了600%和420%。中试实验表明,姚建铭他们发明的这套餐厨废弃物能源化处置成套技术可将废弃物中的淀粉转化95%以上,淀粉产酒率达到50%,并呈现良好的重复性。通过这种能源化处置技术,既能充分利用餐厨废弃物内有机物中的能量,又能避免其作为饲料原料造成的食品安全隐患。餐厨废弃物经过这套系统后,最终将产生四件“能源化”绿色“宝贝”:乙醇、沼气、生物柴油和沼渣沼液。其中乙醇、沼气、生物柴油均属于高附加值的环境友好型产品,没有二次污染,还能带来较高的产值,缓解政府在餐厨废弃物处置中的经济负担,产出的沼气也为生产本身提供热源,减少生产成本。

为了将实验室数据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姚建铭急需一个“现实版示范工程。”经过多方奔走呼号,他的执着感染了一批社会上的“环保人”,在这些人的支持下,姚建铭募集到300万资金,随后决定以安徽循环经济技术工程院为依托,进行技术集成和产业化推广。2010年,姚建铭成立了自己的环保公司,当年4月,一条投资100多万元、日处理5吨的餐厨废弃物能源化生产线在合肥科学岛上正式建成运行。在这之后,姚建铭又陆续添加厌氧发酵罐和一座50立方米沼气池,这是整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研究由实验室转入中试生产的最关键一步。当时,国内不少地方的餐厨废弃物再利用大多采用的是将餐厨废弃物简单烘干饲料化的办法,而姚建铭和他的团队进一步地利用了手中的科学利器,使餐厨废弃后的衍生产品远离人和禽畜之口,彻底解决了同源性积累顽症。

2014年5月的一天下午,记者在姚建铭的餐厨废弃物处理现场看到,餐厨废弃物被倒上操作平台后,工人们戴着口罩进行人工分拣和油水分离,拣出的是塑料杯子、餐巾纸等无法能源化的废弃物,固形物进入酶解等后续处理阶段。期间姚建铭掀开墙角一个蓝色大塑料桶盖告诉记者,里面的油脂是从餐厨废弃物中分离出来的,也就是“地沟油”原料,就是这种酸臭恶心酱油色的油脂一直被很多黑心商贩提炼后重新回到老百姓的餐桌上。

姚建铭介绍道,按照他的模式,虽然餐厨废弃物最终被处理成生物质能源,但在餐厨废弃物处理成乙醇和沼气的工艺程序成本上,几乎是赔本没有利润可言。然而花香蝶自来,姚建铭研发的餐厨废弃物处理资源化利用率高、能源化效益高、无害化处置效果好,很快吸引了省内外一大批取经者前来慕名考察,他的多项研究成果成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民生工程 期待政府作为

既然这项技术能让地沟油变废为宝,而且不再进入老百姓的餐桌,那为什么政府、大财团这些伯乐们却不识骏马,迟迟不肯出手,将这项技术运用于现实?

“虽然技术、设备和科研人员都不成问题,特别是技术支撑体系非常成熟,但这项技术真正投入运用并不容易。”姚建铭说,“建设餐厨废弃物能源化处置中心的初期投入比较大,比如建一个日处理200吨的处置中心,需要投入1个亿的费用,如果没有政府的资金扶持,项目很难找到应用突破口。” 姚建铭坦承自己的成果出现了一个叫好不叫坐的“软肋”,那就是全国现今20多家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置的企业,目前还未出现一个能够正常全天候全负荷运转的示范工程,而且在建的项目又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让人信心不足。同时现在企业、研究者一提到这个项目就是如何如何资源化云云,给政府感觉这里面市场利润空间极大,听着都这么肥,自然影响了政府投资积极性。而对企业来说,虽然听上去前景很美,但一个处置中心约1亿元的投资成本还是让很多投资人望而却步。

2012年冬天,姚建铭从欧洲考察归来,瑞典、法国、丹麦的垃圾处理模式给他留下很深印象:如在巴黎郊区的一家城市有机废弃物处置中心,由政府出资3000万欧元建造,政府给承包运营商80欧元/吨的处理补贴,产生的沼气发电上网后再给一部分补贴,这种运营模式每年的处理成本为500万欧元,而收入可达到800万欧元。姚建铭认为,“餐厨废弃物处置新产业是具有市政公益性质的德政民生工程,一开始就全部市场化显然不太现实,投资人还得有个接受的过程。餐厨废弃物处理如同生活污水处理一样,所关注的问题是处理的有效性,以及处理过程的经济性和环境友好性。项目运行后,不仅彻底杜绝餐厨废弃物排放,减轻污水处理负荷,减少河流面源污染源问题,而且还可获得大量的生物质能源,不仅可以作为处理工艺的能源需求,还可对外出售降低政府投入的处置费用,大大缓解政府垃圾处理的经费压力。”因此,姚建铭建议,“政府要有所作为,即政府可以股东的名义参与餐厨废弃物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与运营,真正做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保证资源得以合理化利用。或者采用现在的污水处理厂BOT运作方式,给企业处理一定补贴,产业化铺路,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为尽快实现餐厨废弃物处置技术成果的转化,近几年来姚建铭奔波于各种展会论坛,推广自己的技术。苦心人天不负。到2014年上半年,在有关机构联手下,目前姚建铭已和安徽的淮南、蚌埠、淮北等市市容管理部门达成合作意向,项目运作正在紧锣密鼓实施中。

河源市正博实业有限公司简介

广东省河源市正博实业公司是从事环境保护事业的投资公司,目前已在广东省河源市投资上亿元兴建和运营大型垃圾压缩转运站、独立运输车队、国际先进水平的污水处理厂、占地30万平米的垃圾处理场;负责河源市2010-2035年全市的生活垃圾处理收集、运输、处理,其运营的生活垃圾处理场是国家一级标准处理厂,拥有一流的处理设备,一流的管理、完善的工资福利的制度。

河源市七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按照最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建设运营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其服务区域为河源市区、东源县城区和紫金县临江镇等镇区。

本项目采用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由河源市城市管理局通过公开招投标后将特许经营权授予项目公司――河源市正博实业有限公司。

填埋场运营期内垃圾处理规模为300~900吨/天,平均处理规模为500吨/天,占地面积33.5万平方米,填埋库区总容积达550万立方米,可容纳垃圾640万吨,可供河源市区使用25年。

第6篇:餐厨废水处理方法范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强化对油脂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用油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生产、提炼、销售、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进一步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秩序,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摸底排查,摸清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其原料和销售渠道,增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整顿实施阶段。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行为。要按照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任务分工,找准突出问题,确定整顿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和收运管理行为,建立严格的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要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取缔非法加工黑窝点,依法查处有关违法犯罪行为,追溯源头,切断非法供应链,严防“地沟油”流入流通、餐饮环节。

(三)巩固提高阶段。巩固整治成果,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并根据整治行动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督查验收。

三、整治任务分工

(一)区卫生局主要负责“地沟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统筹协调,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及时收集和报送有关信息,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完成专项整治任务。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完善相关检测方法。

(二)区质监分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地沟油”整治。要加强对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原材料进厂关、生产过程关和出厂检验关,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区工商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地沟油”整治。对非法从事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经营的食用油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账。以集贸市场、批发单位、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地沟油”违法行为。

(四)区药监分局主要负责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整治。以城镇、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烹饪食物的行为。

(五)区贸易局主要负责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作用,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

(六)区城管局主要负责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综合协调、监督和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行为,督促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单位建立台账。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和个人市场准入管理。

(七)区经信局主要负责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政策制定、监督和管理工作。

(八)区环保局主要负责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产生、利用和处置过程的环境监督管理。

(九)区畜牧局主要负责畜禽养殖环节整治。加强对畜禽饲养场(户)及饲料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畜禽。

(十)区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依法受理、侦办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及“地沟油”问题涉嫌犯罪案件,严厉打击有关“地沟油”犯罪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地沟油”整治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统一领导整治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2),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做好“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形成联动打击合力。

(二)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督促企业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生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支持鼓励群众参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对有关投诉举报“地沟油”和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的线索,及时进行查处。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出现问题的企业和单位,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对“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逐级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鼓励表扬。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要定期向区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信息随时报送。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方案见附件3)。

第7篇:餐厨废水处理方法范文

垃圾现实让居民难有作为

一些北京市垃圾分类的试点小区,小区中三种颜色的垃圾桶并排而立。垃圾桶上的字迹已经模糊,一位居民表示,“就算我们在家分好类,但是在楼下也很难找到相对应的垃圾桶。”并排而立的垃圾桶中,字迹最为清楚的垃圾桶上写着“厨余垃圾”,但是垃圾桶盖被一根绳子死死地系住,无法打开。一位负责垃圾清运的工作人员表示,锁住厨余垃圾桶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更多的工作,“有的有环保意识的居民将厨余垃圾扔到这个垃圾桶了,有的居民也把别的垃圾扔进来了,我们还得费劲地再次分拣,还不如都扔到一起。”

在距离小区不远的垃圾转运站中,垃圾被统一处理,并没有进行分类处理。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没有能力来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朝阳区管庄附近的一个小区中,在一排垃圾桶前,一位居民拎着手中的垃圾袋寻找厨余垃圾桶。垃圾清运的工人对他说:“你就别管了,别分了,到最后反正都一样处理。”大部分小区都靠保洁员进行二次分拣,也就是在混合垃圾里面再挑出一部分厨余垃圾运走。这样做的弊端显而易见。干湿垃圾混合后,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回收率降低,导致污染严重,厨余垃圾腐坏速度加快,人工成本升高,并且分拣人员工作环境恶劣。少数社区能够进行厨余垃圾的单独运输,但是部分厨余垃圾运输车由于总体厨余纯度低,或者运往后端处理的具体操作环节没有打通,最终还是集中在大型车辆中被运往填埋场处理。

这些现实情况,造成部分有分类意识的居民很难真正行动起来,转向责备政府不作为。而后端的运输处理也确实面临困境,相关人员也会归咎于居民分类意识差,无法进行分类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在公民与政府之间形成了一个相互推诿责任的恶性循环。

利益链条复杂、公众参与空间小、管理权责不清,是导致垃圾危机出现的几个主要问题。仅仅靠某几项技术并不能让垃圾山从我们眼前消失,弄不好,还会带来巨大的风险。只有引导人们改变不合理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减少垃圾的产生,提高垃圾的循环利用率,才能避免垃圾围城的现象愈演愈烈。对那些卖不掉的厨余垃圾,更应该强化分类回收和分类处理。通过堆肥等方式,让厨余垃圾回归土地,真正做到垃圾的零废弃。

每一个公民,能做的是减少过度消费,抵制过度包装产品,在投放中做到基本的干湿分类。无论小区是否有分类垃圾桶,或者垃圾是否进行分类运输,倒厨余垃圾前滤掉水分都是当前该做的事。因为垃圾渗滤液会在运输和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极大污染。具体操作方法是扔进厨余垃圾桶前,使用滤水篮滤掉剩饭剩菜中的汤水,菜帮菜叶瓜果皮晾晒之后再倾倒。

垃圾问题不能只靠末端处理来解决。真正有效、可持续的解决方法是前端治理,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的垃圾分类、减量和积极有效的垃圾回收、循环产业。

有一种最理想的厨余垃圾处理状态,就是厨余垃圾分开,可以在家庭、社区中堆肥或在集中的堆肥厂进行处理;由于厨余垃圾分开,方便地把可回收物回收之后,注意力可以转向减少包装物和使回收利用过程变得规范并对环境友好;有害垃圾得到专门处理;其他垃圾在源头分类后,再经过多次分拣,已经大大减量,剩下的部分才用来焚烧或填埋。

厨余垃圾将成未来垃圾处理重心

北京90%的垃圾通过填埋处理,每年约占用500多亩土地,2%通过焚烧,剩下的8%用于生化处理。在焚烧垃圾过程中,由于厨余垃圾的含水量高,若没有完全燃烧则可能排放出威胁空气和环境的有毒气体二英。另一方面,填埋成本的高昂也已经逐步体现,不仅占用越来越珍贵的土地资源,产生的渗沥液也埋下了污染地下水的隐患。所以从生活垃圾的处理总量和后续处理可循环利用的角度上来看,厨余垃圾是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点内容,同时也是难点所在。

2012年,国内首部以立法形式规范垃圾处理行为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旨在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处置效率,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国内使用食物垃圾处理器的概念也正在逐渐形成,《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提到:“本市鼓励净菜上市,提倡有条件的居住区,家庭安装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处理装置。”

垃圾处理器的工作原理其实很简单,将它安装在厨房的水槽下,通过将食物垃圾研磨成细小的颗粒,使垃圾随下水道排出,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装了食物垃圾处理器不但不会堵塞下水管道,而且还会帮助疏通和清理油脂堵塞。

据悉,2011年1月份,曹妃甸生态城已由政府部门出资,为首批近800套住宅购买了垃圾处理器。

北京市政市容委联合市财政局,《北京市推广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项目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餐人数超过1000人,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大型就餐单位和餐饮企业实行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针对就地资源化处理制定了详细的标准、补贴、监管等内容,市、区两级财政最高一次性补贴134万,分两次拨付。同时,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在2013年3月了《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北京将优先安排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计划建成41座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项目。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达到2.4万吨,餐厨垃圾日处理能力达到2650吨。市政市容委负责人介绍,三年内北京将持续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推广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经验,2015年餐厨垃圾回收体系覆盖95%的餐饮单位。提高垃圾焚烧的比例,建成鲁家山、南宫等一批焚烧项目并投入运行,焚烧、生化等资源化处理比例达到70%以上。

垃圾专家谈中国垃圾处理瓶颈

每当傍晚时分,你行走在北京街头,除了各家飘出的饭菜的香味,还能闻到各种不同的或酸或臭或无可形容的难闻味道,特别是在城乡接合部。

2011年每天餐厨垃圾产生量约1700吨,2012年达到2000多吨——北京乃至全国逐年增加的餐厨垃圾该如何处理甚至变废为宝?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餐厨垃圾处理问题专家、北京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系主任任连海副教授。

据任连海介绍,我国餐饮业零售额平均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其中约1/4至1/3浪费在餐厨废弃物上。未经处理的餐厨废弃物中可能含有口蹄疫、猪瘟病菌、弓形虫、沙门氏菌、旋毛虫、弯曲杆菌等多种有害病菌,如果直接用来养猪,猪首先会生病,病猪再流入市场,人畜之间的这种食物链衔接形式隐藏着巨大的病原体转移与扩散的危险。美国、加拿大、欧盟等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很多法律,禁止用未经处理的餐厨废弃物直接喂猪。

在“十二五”规划中我国明确提出“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任连海参与制定了其中关于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方面的规划制定。2011年4月,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到2015年,要在50%的社区建立垃圾处理场,初步实现餐厨废弃物分类收运处理。2011年9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文,批复了北京市朝阳区33个城市(区)的实施方案并确定为试点城市(区)。

从去年开始,北京市开始在各区县建立垃圾处理场,朝阳区高安屯餐厨垃圾处理场已经完工,海淀、丰台、石景山、顺义、延庆等区县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也将陆续建设。同时,本市餐厨垃圾收运也将采取准运证管理,没有准运资格不能运输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此外,餐厨垃圾的排放、收集、运输和处理还将纳入城市网格全程监控,乱倒地沟油等非法排放将被市工商局、卫生管理部门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不予通过年审。

对餐厨垃圾已有十多年研究的任连海认为,目前成熟稳定的餐厨废弃物处理技术和实际工程较为欠缺,要真正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处理还有一条漫长的路要走。

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的技术路线有三条:一是好氧堆肥,一是制作生物饲料,再有就是厌氧发酵产沼。第一条途径,做成有机肥料,但由于餐厨垃圾含油、含盐,成分比较复杂,“油包固”体系的形成,影响垃圾堆肥好氧环境,堆肥效果不佳。而且餐厨垃圾中有玻璃瓶、筷子等杂物,在加工后难免会留有残渣,农民一旦使用这种肥料,在水田里被玻璃碴扎到脚,就不会再使用这种肥料。另外,有机肥用量大,与化肥比效果没那么明显,并且市场竞争力弱。而且,有机肥储藏因施肥的季节性(一般是春季和冬季),难以长时间保存。因此,餐厨垃圾制作的有机肥料销路有一定问题。

生产生物饲料相对而言运行成本低,技术成熟,但是存在饲料安全方面的担忧,国家相关部门对此保持审慎的态度。相对而言,厌氧发酵产沼是一条垃圾能源化的理想道路。有些政府领导人也在很多场合讲过,开发生物质能源在中国具有很大潜力。但是由于我国餐厨垃圾组成成分复杂,垃圾中有塑料盒、瓶子、勺子等其他固体废物,很难达到产沼技术的“均质化”要求,在技术上也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另一方面,产出的沼气的出路也存在问题,小规模产出的电力要并入大型电网,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一直在这个领域探索研究的任连海强调,餐厨垃圾的收运和处理是一个相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国家各部门协调规划共同出击,它涉及发改委、农业部、环保部、商务部、工商局、旅游局、食品安全办公室等各个部门的管辖范围。公安城管部门在其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他们组织的打击地下餐厨垃圾收运体系的行动,能从源头上消灭地沟油、泔水猪的隐患。

这些年任连海参加了许多环保公益活动,普及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知识、推广绿色消费理念,他希望大家能意识到,这是一件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完成,同时有益于我们每个老百姓的事业。

各国处理垃圾高招

英国:变废为宝

英国把厨余垃圾堆肥发酵,成为有机肥料。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制造企业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他们的目标客户群是大型酒店、饭店、食品连锁店,通过设备处理后生产出有机肥料,出售后作为二次收入。闲置土地被投资开发利用,用垃圾处理后的有机肥改造土壤,被居民抢购一空。最具轰动效应的当数利用厨余垃圾发电。英国斯塔福德郡坎诺克市建设了全球首个全封闭式厨余垃圾发电厂,利用厨余垃圾进行发电,平均每天可以处理12万吨垃圾,发电150万千瓦时,可供应数万户家庭24小时用电。

法国:强制分类

一位法国的哲人说,垃圾是“摆错了位置的财富”。每年80%的废弃包装类垃圾都得到了循环处理。每栋楼的地下室里,都放着两排大垃圾桶,两种颜色分别代表不可回收和可回收垃圾。玻璃制品垃圾则要投到马路边专用垃圾桶里。垃圾房里有摄像头,如果不按照要求分类,有可能会吃到“罚单”。所有餐饮业厨余垃圾将被分为无害、中性、危险3个级别,并进一步细分为20个门类,并以此决定是回收、深埋或是焚烧处理。餐厨废油不得与其他厨余垃圾混合丢弃。根据法律,餐厅也不能把用过的餐厨废油直接倒入下水管道,或当普通垃圾扔掉。如果造成下水道堵塞等情况,餐厅会被处以高额罚款,甚至被勒令停业,多次违规的餐厅,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国每年有超过40%的餐厨废油能得到回收利用。

韩国:减少排放

首尔市在全市25个区对单独住宅和共同住宅普遍实施厨余垃圾“从量制”收费。

市政府提出了三种计费方式。一是居民使用的垃圾袋越多则付费越多;二是在各小区设置智能厨余垃圾桶,居民在倒厨余垃圾前必须先刷卡,垃圾桶自动开启,自动计量收费;三是电子标签方式,即居民使用统一规定的容器排放厨余垃圾,排放时必须在容器上粘贴向政府购买的电子标签。为了配合厨余垃圾“从量制”的实施,首尔市政府还推广使用“厨余垃圾压缩机”,该机器通过发酵、粉碎、干燥等程序可将垃圾量减少80%。市政府计划对每台压缩机提供每年250万韩元的运行补贴。到2014年,首尔市垃圾处理预算将节省195亿韩元。

新加坡:立法森严

新加坡历来强调法制,对垃圾处理过程中的所有环节均有周密的规范,注重法律责任,如有违犯,严惩不贷。不允许大众食阁用过的食用油(废油)与其他厨余垃圾混在一起,要由政府指定的专业公司定期上门收取,统一回收利用。如有违反规定者,一旦被查获,政府将严惩不贷,或者高额罚款,或者取缔经营资格,绝无特赦。

同时,新加坡环境局下属的公共教育处通过媒体、社区、学校等各种媒介,在公众中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国民充分认识到垃圾处理的必要性,以及政府收取垃圾处理费用的合理性。

第8篇:餐厨废水处理方法范文

进一步加强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的管理,为认真贯彻落实《区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食安委[2011]7号文件精神。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提高企业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严厉打击以餐厨垃圾作为食用油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通过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彻底杜绝“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建立废弃食用油脂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整治工作内容

一)组织采取明查与暗访形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各村(居)要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对“地沟油”非法收运、生产及销售行为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一是严厉查处非法收运“地沟油”行为,重点检查不具备资质而擅自收运废弃食用油脂、或不符合收运条件的行为。二是全面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对黑窝点一律取缔,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三是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

二)要求餐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以集体食堂和个体餐饮单位为重点,规范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的管理。规范餐饮单位废弃食用油的收集、存放。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餐饮单位要建立有关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的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除进行依法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重点对象。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以村(居)为单位,专项行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要组织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派出所要主动介入,查清违法犯罪事实,依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行为。村(居)要认真组织对回收餐厨废弃物行为的排查,对回收单位和个人予以登记造册。

四、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本村(社区)整治方案,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中旬)各村(居)要认真研究。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

五、工作要求及措施

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居)要将本次“地沟油”专项整治作为本年度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之一,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治工作效果落到实处。

第9篇:餐厨废水处理方法范文

【关键词】餐厨;垃圾;PPP;

一、项目背景和概况

随着徐州市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餐饮业越来越发达,随之产生的餐饮业废弃物也越来越多。目前,徐州市餐厨废弃物的收运、处置工作没有形成规范化运作,还没有专门的餐厨废弃物处置厂。每日数量巨大的餐厨废弃物流入社会,用作"潲水油"、"潲水猪"的原料,严重威胁食品安全;含水率高的餐厨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一起填埋,直接影响填埋场的运行管理。

徐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工程项目选址拟定于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现雁群垃圾填埋场东侧,占地面积约45亩。本项目的主要采用厌氧消化系处理技术,处理规模为366t/d,分两期实施,一期规模为200t/d,二期规模为166t/d。

二、项目PPP实施模式分析

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的简写,译为"公私合作制",是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一种伙伴关系来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

本项目 PPP模式实施方式拟采用"政府直接投资参股"的特许经营方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进行股权合作,以更好地实现PPP"风险共担、利润共享"机制。

特许经营(建设-运营-移交)方式是目前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市场化运作的主要方式,也是在城市环保产业中最为普遍的市场化应用方式,特别是在水务行业和生活垃圾处置行业,取得了比较好的应用成果。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在国内南宁、深圳、佛山、郑州、青岛、慈溪等城市中应用,在第三批试点城市中,洛阳市、广州、济南等城市已经采用这种方式实施市场化运作。

三、项目PPP物有所值定性评价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能够有效实现项目运营效率的提高,通过市场化的方式,优化风险分配,激励社会投资人加强管理,降低项目运营成本,有效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公用事业社会服务水平。

1、本项目政府补贴在政府财政可承受范围之内。

本项目政府补贴的额度根据特许经营期的不同,每年的补贴额度约在800万至2000万之间,对于徐州市财政来讲,完全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并且目前徐州市正在调研和分析申请开征餐厨废弃物专项处置费事宜,如果实现,未来可以有效地弥补这部分资金的投入。

2、本项目运营收益与公共服务水平有着强烈的关联性,市场化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本项目运营的收益除了政府补贴外,还包括资源化利用产生的沼气、生物柴油、粗油脂等产品的销售收入。项目公司从运营收益的角度,在相同收运处置量的情况下,餐厨废弃物中的可利用组分越高,则项目运营收益越高,投资利润率越高,而本项目公共服务水平的关键就在于收集和处置餐厨废弃物中的可利用组分,特别是可以进行非法利用的油脂等成分,因此,本项目采用市场化运作,可以通过项目公司对运营利润的追求,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3、本项目收运处模式具有内在协同性,能够有效提高项目运营效率。

本项目采用收运处一体化模式,政府对项目服务的计量为项目的处置量,通过收运处一体化运作,将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质量和废弃物处置利润联系在一起,以有效激励项目公司提高餐厨废弃物收集的质量,减少收运环节与处置环节的对接矛盾和管理工作,有效实现项目运营效率的提高。

4、本项目政府补贴的比例在整个项目运营收入中占比较小,相对于政府公共部门运行,能够有效降低项目运营成本。

通过初步财务测算,本项目政府补贴的额度在整个项目运营收入中占比较小,政府补贴的额度不足以弥补项目公司消极运营情况下的成本投入,因此,本项目社会投资人运营的积极性势必要高于政府公共部门,项目公司在加强内部管控的过程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增加运营收益,同时有效降低政府补贴的额度。

5、本项目存在一定的收运风险,采用PPP模式能够有效优化风险分担。

虽然社会餐厨废弃物的产出量超过目前的处置规模,但是在项目运营初期,以提高废弃物收集率为目标,项目运营仍然存在许多管理方面的探索,也同时存在政府行政管理和企业市场运营等多方面工作的进一步深入。采用PPP模式,一方面能够引入社会投资人,以市场化的方式,利用社会投资人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积极性,优化项目运营风险。

四、本项目法律关系分析

本项目PPP运作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徐州市政府、徐州市城管局(徐州市环卫处)、政府出资人以及社会投资人,其中,徐州市城管局(徐州市环卫处)是本项目政府授权采购的组织者,也是政府授权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行政部门,同时也承担了本项目服务监管和考核的主要职责。

PPP项目采购人是徐州市城管局,环境卫生管理处作为徐州市城管局下属单位,经徐州市城管局授权具体负责组织本次招标工作。本项目由徐州市政府授权的出资人担任政府合作方(Publish)与社会投资人(Private)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由徐州市政府徐州市城管局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本次项目PPP运作涉及的法律协议包括:《投资合作协议》、《特许经营协议》、《餐厨废弃物收运处一体化服务协议》。

五、项目实施主要条件分析

1、项目投资总额

本项目一期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1.4亿元,因本项目目前尚处于初步设计阶段,项目投资总额存在一定的变动空间,且本项目最终设计方案要得到社会投资人和政府方的共同确认,因此,本项目暂按1.4亿元设置项目投资总额,待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政府审计部门的决算审计再具体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并且据此对补贴价格进行调整。

2、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和资本金要求

本项目由政府直接投资参股,从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化运营的角度,政府占股比例不应大于40%,本项目政府占股比例初步确定为30%。在本项目中若政府处于控股或占大比例股权则不能有效提高投资人的投资意向性及运营积极性。经徐州市政府确定,最终政府持股比例为35%。

根据《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要求:"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处置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规模小于100t/d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规模大于100t/d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由徐州市政府和社会投资人按股权比例出资,即徐州市政府出资1750万元,社会投资人出资3250万元。

3、项目内部收益率

徐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将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由政府和社会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餐厨废弃物处理厂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工作。社会投资人的投资回报方式包括两部分:餐厨废弃物处理产品销售收入和徐州市政府财政支付餐厨的废弃物处理补贴费。

目前国家对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国家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相关规定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指出,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其收费标准应按照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