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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居家养老的认识精选(九篇)

对居家养老的认识

第1篇:对居家养老的认识范文

当前,农村人口大量外流,农村的空巢老人数量增幅正呈现上升趋势。各地农村对老年人的养老社会保障工作不断改善加强。条件好的一些村敬老院人员为老人提供了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借阅图书杂志、文娱活动等服务,敬老院、养老院内设有影音阅览室、室、健身房、图书阅览室、日间照料室,里边床铺、桌椅、空调、书报等一应俱全,等等。但是,全国各地农村养老事业发展很不平衡,传统的子女养老模式不断被弱化,而土地养老也受到了自然和经济的双重冲击,发展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

1.1 老年人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

由于居家养老在国内的起步时间比较晚,发展还不健全,且农村老年人文化知识普遍不高,所以很多老人对于居家养老的概念还是一知半解。对于在村内敬老院下设的养老服务站的性质很多不清楚,村中的老人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老年人对未来未知的世界是恐惧的,他们的精神以及思想是孤单的,这时候儿女的照顾以及在情感上的安慰是非常重要的。政府购买居家服务人群局限性较大,老年人对居家养老的消费意愿较低,低支持率与低参与率导致的结果是居家养老的一些服务项口丧失了规模化效应,并逐渐萎缩等。

1.2 传统的儿女养老模式衰微

在现阶段的居家养老服务中,老年人子女女也是服务提供者的一部分。中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为“养儿防老”,这种传统观念影响了很大一部分老人,古人说的“儿女多了累爹妈”就是对生育多子女老人生活的真实写照,现实农村里很多老年人都有较多的子女,他们为儿女们操劳了一生,相当一部分老年人晚年生活难以得到比较好的保障。虽然他们儿女多,但很大一部分老人和女儿都认为赡养的义务在儿子的身上。这一传统的养老观念直接导致了儿子生活负担的加重,同时也问接地影响了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以及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发展。

1.3 农村养老服务硬件设备很不完善

随着时代的发展,老年人对物质文化的需求随之提高,养老机构能够提供更加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就成为养老服务中的迫切需要。服务的提高是建立在足够的资金支持上的。然而目前养老机构面临较大的人员和资金方面的限制,服务手段、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在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上,村内的硬件和服务设施建设参差不齐,规模也都普遍较小,档次也比较低。

1.4 缺乏农村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

由于农村的基层行和局限性,专职人员匮乏,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整体水平有待于提高,现实中在村中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人员大多数是本村内的下岗工人,而且已年龄较大的女无业人员和有偿服务者居多,农村尚未较好的普及义工的观念。主要的原因:一是养老服务站的规模、设施、管理等方面都还不健全。二是农村老年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严重,认为如果去接受养老服务站的服务就代表着自己家里孩子的不孝顺,不能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容易被村里其他人说闲话因此对自己子女的名声造成影响。

1.5 农村养老服务的内容过分简单

需求日益呈现多元化的态势我国老年群体普遍的一个状态。物质条件的帮助和他人的照顾是他们需要的一个层面,晚年生活质量尤其是精神层面的需求是他们最为渴望的。他们渴望充分融入家庭与社会之中,能够与他人特别是子女有更多的交流,在老有所养的基础上能做到老有所为,进一步获得自我提升以及他人尊重。然而现实的情况是亲属乃至社会常常忽略老年人这种多元化的需求。

2 农村居家养老问题的成因分析

2.1 老年人受传统思想影响深,转变困难

社会长期生活积累下来经验和教训形成人的思想观念,可以说有着很深厚的基础。想改变这种思想观念需要较长时间,需要有一个过程。“养儿防老、多子多孙多福气”一直是国人尤其是农村地区人们的主要养老观念,老人在年轻的时候抚养教育下一代,等自己年老的时候再由子孙赡养,这种胡回事的家庭养老方式在中国的传统历史上一直延续了几千年。老年人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对比年轻人来说较为困难。

2.2 养老观念差,法律意识淡薄

孝与养老的思想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主流思想,而在当今社会中,相当一部分人养老观念十分淡薄,老年人被当做“包袱”,使得自古“养儿防老”成为众多农民晚年生活的依赖和保证变成了空谈。很多人的观念中认为儿子需要赡养老人,而女儿则不需要。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都明确了老年人应得到的权益保障。有很多人法律常识不足,没有认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更有甚者只知向父母索取,成为“伸手族”和“啃老族”,却不尽“反哺”义务。

2.3 资金不足,管理松散

居家养老服务本身不是一个专门盈利的服务体系,所以对民营资本没有很大吸引力。而且农村居家养老与城市不同,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可以有较好的设施设备基础和良好的服务业为依托,而农村社会服务业只能另起炉灶,在农村运行居家养老服务成本要明显高于城市。在服务体系构建中,一些本应由企业和中介组织来完成的工作,仍由政府集体包办。其包办的结果是,政府既力不从心,又影响服务效果,从而形成恶性循环。一方面,府部门资金有限,对于家庭养老方面重视不足,村内缺乏养老经费,使村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受到了很大的制约。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对于农村养老服务各自为政形成不了合力,也是监管一大难题。

2.4 居家养老观念不成熟专业培训缺乏

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对居家养老的重要性的认识上来说,农村老年人对此认识严重不足。居家养老在我国在大部分地区特别是农村都处于起步阶段,居民参与度不高,也没有在社会上产生舆论支持。在农村老年人平均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未认识到居家养老其重要性和其产生的作用。传统的守旧观念也产生了较大影响。另一方面,由于专业知识人手配备严重不足,对于服务人员上岗的的素质要求都普遍较低。

3 解决农村居家养老问题的对策建议

3.1 建立资金投入机制

在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基层政府作为地方公共事务的决策者和实施者,应承担主要职责。基层政府对农村养老服务产业最强有力的支持就是资金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发挥等公益基金的作用,按规定安排一定的比例投入于老龄事业的建设。从税收减免、金融扶持、水电优惠、用工优待等方面给予一系列的支持和政策优惠。建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专项资金,用于日常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项目的一次性开办补贴和日常运行补贴,以及用于评估、工作经、奖励方面费用。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捐赠,对捐赠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宣传嘉奖以及税收优惠政策。

3.2 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敬老、爱老”氛围

中国传统文化的道德基础就是“以孝为本”、“百善孝为先”,传统文化以“孝道”为中华民族的关德。在一定意义上,孝是中国社会稳定、家庭和睦的基础,是中华民族区别于世界其他民族的重要文化特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我们应该继承传统孝道的合理性因素,建立新农村新孝道,为农村居家养老建立以孝文化为基础的道德支持。各基层政府在工作中要在全社会范围重点深入持久的对养老的法制宣传,对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宣传,通过宣传努力提高全民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出浓厚的敬老、养老氛围。

3.3 建立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首先,要建立一支相对专业化水平较高的专职服务员队伍。根据工作的内容和性质进行多样性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实行专业职业资质和技术等级认证制度,从而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提供精神支持服务,给老人读报,耐心倾听,能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在心理疏导服务上,掌握老年人心理特点和基本沟通技巧,观察老年人的情绪变化,并通过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其次,教育部门和各高校务必要大力加强社会工作学科建设,组成专业的社会工作者队伍,为居家养老事业做出贡献。最后,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和香港的“义工”制度,为学生和青年志愿者提供平台,进行制度性安排。

3.4 加大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力度

很多居民对于居家养老的概念都不是很了解,这就导致了居家养老服务在运行中的得到支持率比较,大大限制了居家养老服务的进一步发展。所以村委会在日常村务活动中,要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概念的宣传。主要的宣传方法可以是通过村中广播向村民介绍居家养老的主要概念和内涵;通过纸质印刷单页分派到居民家中让居民了解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内容;由于农村老年人居民普遍文化知识不够高,对于新生事物的接受能力普遍不高。所以村委会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宣传的时候要注意尽量组织队伍以口述的方式讲解,另外使用文字要尽量用一些通俗易懂的词句。

第2篇:对居家养老的认识范文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养老模式;养老服务

随着中国内地人口老龄化,居家养老成为老年人照顾领域中备受关注的养老方式。200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10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提出了“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这是中央政府第一次以官方文本的形式正式确立的“社区居家养老”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在中央政府的号召下,地方各级政府纷纷掀起了一股探索“居家养老”模式的热潮,而有关“居家养老”文献亦如雨后春笋。这些研究成果不仅极大地丰富了居家养老的文献和数据资源,而且为进一步更好地探索“居家养老”模式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1 居家养老概念界定

一种观点从养老场所的角度认识居家养老,认为“根据养老场所、居住方式的不同,可以把养老方式分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是一种与机构养老(养老院等)相对的养老方式。顾名思义,居家养老即老年人居住在自己家中生活安度晚年,而非集中居住在养老机构。”居家养老的养老场所的确没有脱离居住的家庭或社区,但是仅从养老的场所来认识居家养老有失偏颇,居家养老不仅涉及养老场所的问题,还涉及资源供给主体和服务提供渠道的问题。

综合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居家养老是由个人、家庭、社区、国家和社会等多元主体提供养老资源,以家庭或社区为养老场所,在社区的基础之上,通过多渠道获取养老服务的一种综合性的社会化养老模式。

2 有关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研究意义

2.1有助于解决当前社会条件下养老问题面临的困境

研究表明,第一,我国老龄人口数量持续增多,规模已超过欧洲老年人口的总和,并呈现出数量多、增长快、抚养系数大、空巢老人多、“未富先老”等特点。如何应对老龄化成为中国政府与社会各界面临的前所未有的难题。第二,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养儿防老”一直是中国传统的养老模式。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独生子女家庭和无子女的“丁克家庭”的逐渐增多,家庭的规模、结构和功能发生显著变化。传统的家庭自我服务功能正不断受到冲击和削弱,诸如独居老年人、留守老年人、空巢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等长期照顾问题亟需解决。第三,机构养老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入住养老院被誉为一种“现代养老模式。”

2.2有助于满足老年群体的现实需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老年人追求生活质量的意识增强。据一项对全国1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5000名老年人养老意愿的调查显示,95%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模式,仅有5%的被调查对象选择机构养老。这很大程度上还与中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养老文化有很大关系。俞贺楠等指出:“社区照顾能够使被照顾者在自己熟悉的社区环境里生活,而不会产生被抛弃感,在心理上不会像养老机构中的老人那样可能因远离自己生活过的社区而产生被家人和社会冷落的孤独感。”

3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出路

3.1分发挥社区功能,逐步实现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

社区居家养老要努力实现政府、民间组织、志愿者、企业等不同力量同时参与。在引入市场机制方面,要尽快形成一种资源配置、监督约束的机制,进而体现财政支付的公平性。我国民间组织还要经历一段时间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充分发挥、发掘社区的功能,鼓励民间组织的形成。

3.2大力培养专业人才,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人才保障

政府应当促进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发展,在初期应当投入专项经费,对自愿参与的人员(包括老年人的子女)进行资格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医学护理常识、生理和心理常识、家政和药学常识等。日本采用的“介户制度”可以作为我们参照的对象。“介户制度”是由政府出资对拿到资格证书的“介户员”由户籍所在地区役所登记造册,提供上岗岗位,“介户员”的报酬也较高,这有力地保证了高素质服务人员的供给。只有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才可能满足老年人的现实需求,才可能增进老年人享受服务的满意度。专业化的社区服务人员无疑是我国老年事业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人才智力保障。

参考文献:

[1]邬沧萍,周俊山.我国社区养老的现状、问题和对策[M]于燕燕.中国社区发展报告(2008―2009).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319-320.

[2]熊跃根.需要、互惠和责任分担――中国城市老人照顾的政策与实践[M].上海:格致出版社,2008:20,22.

第3篇:对居家养老的认识范文

一、*县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开展的主要做法

1.政府主导推动,架构工作网络。*县委县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出台政策文件,组建工作网络,努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先后起草并印发了《*县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县的实际,制定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居家养老特殊人群服务工作标准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职责》、《居家养老服务员工作职责》、《居家养老服务员工作纪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考勤考核办法》等工作纪律制度。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网络。成立了居家养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民政局局长李玉生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老龄办,办公室主任由王双喜担任,成员有王香菊、刘春宁。成立了4个社区服务站,选聘了站长,服务工作站设在县老年服务中心。成立了由29名服务员组成的专业服务队。

2.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服务需求,建立信息档案。*的情况比较复杂,社会经济状况、老年人结构、基础设施建设等各方面的差异性大,老人的需求各不相同。*十分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将调查研究贯穿于工作的始终。为了摸清县城4个社区老年人口状况,认真做好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组织居家养老专业服务队深入社区,对60岁以上老人进行了全面摸底登记,并按照老人性别、年龄、家庭详细住址、家居状况、经济状况、身体状况、所需服务等内容进行登记造册。通过调查登记,4个社区有60—70岁老人1879人,有70—80岁老人1053人,80岁以上253人,90岁以上16人,其中空巢老人1142人,独居老人147人,长期患病老人814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老人6人,生活不能自理老人48人。同时还按照贫困型、温饱型、小康型、特困空巢老人、独居老人,“三无”老人等类型,为每位老人建立了个人档案。在开展服务前,先对老年人尤其是重点困难老人(高龄、空巢、孤寡、病残、贫困等老年人)的家庭状况、身体状况、居住状况、经济状况、服务需求等情况,进行认真而细致地调查摸底,逐步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库,为因地制宜地开展服务奠定基础。

3.确定试点范围,成立居家养老专业服务队伍。结合*实际,先在县城4个社区开展试点工作。这4个社区分别为泾干镇东街社区、南街社区、北街社区和西街社区,都属板块型社区,有常住人口2.8万人,有各类型的居住小区近百处,有60岁以上老人3201人,占社区人口的11.4%。为了满足服务工作的需要,*县老龄办及时向县人劳局申请用人报告,县人劳局研究批准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29个。印制招聘公告,通过媒体宣传以招聘工作人员。经过报名、初审、面试、审核、体检等公开、公正、公平的招聘工作,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招聘了22名服务人员,成立了居家养老工作专业服务队。为了使服务员很快熟知业务,进入角色,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学习培训,提高了队员的思想认识水平、政策业务水平和从事为老服务工作的极大热情。

4.完善服务设施,整合服务资源,规范服务工作。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离不开人、财、物的保障。面对为老服务基础设施等条件相对落后的实际,一方面,*县结合社区建设的契机,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争取为老服务基础设施开发和建设上给予尽可能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另一方面,*注重挖掘、整合医疗机构、老年人活动室等各种公共服务设施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利用各类服务设施的功能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县实行区分对象、分类服务的办法,把服务等级分为三级:A级为“三无”老人、无偿提供每月150元,即30个标准工时的服务;B级为独居、空巢特困老人,无偿提供每月100元,即20个标准工时的服务;C级为小康、温饱老人,按申请要求提供低偿服务。*把服务的内容确定为白天上门为服务对象提供基本的日常生活照料,如助餐、助医、助行、助急、助理发、洗浴等。采用先申请,后服务,即时申请即时服务的办法,目前已为申请服务的39位老人开始了服务。

5.突出重点,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在服务对象上,*坚持“两重点、两优先”的工作原则:一是重点和优先保障高龄、空巢(包括独居)、孤寡、病残、贫困等重点困难老人的养老需求,再尽力满足其他一般老年人的需求;二是重点和优先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需求,再尽力满足更高层次更多种类的养老需求。在服务内容和项目上,*坚持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围绕老人安全看护、生活照料、卫生保健、文体活动、精神慰藉等服务内容,量身定做服务项目和方式。在服务规模和数量上,*秉承“走小步,不停步”的理念,强调量力而行,稳步发展。不贪大求全,多从老人日常生活琐碎的小需求着手开展服务活动,注重实效。

6.注重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居家养老服务是一个新事物,加上县域整体文化水平较低、生活观念比较陈旧等实际情况,有很多基层群体对它不了解或不适应。因此,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时,*先从宣传教育入手。一是通过墙报或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背景、内涵、意义等的宣传;二是加强对老人思想观念、消费意识和生活习惯等的教育引导。三是加了对家庭子女是赡养老人的法定第一责任人的教育。四是加强对社会公众尤其是低龄健康老人参与居家养老爱心服务的宣传引导。五是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教育培训和督导检查。

二、初步工作成效

1.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为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县加大了投入,充分利用政策制度,争取资金,极大地改善了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

2.部分老年人尤其是重点困难老人的养老服务得到了一定的保障。目前已为39名老年人提供了养老服务。他们通过服务中心(站)现场服务、集体活动、上门服务和志愿者结对帮扶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了安全看护、生活照料、文体娱乐、精神慰藉、权益保障等养老服务。服务内容具体包括谈心聊天、代购物品、修理物件、就餐休息、观看电视、娱乐、洗衣洗头等。

3.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化程度得到较大的提升。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工作。有序地协调和组织各类可以为老服务的资源,构建养老平台。使当地卫生站、学校、养老院、老年人活动室等公共服务资源得到了有效的整合和挖掘。

4.社会的养老助老意识和氛围得到较好的培育。通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和实践,全社会的养老助老意识和氛围有了明显的好转。一是老人“机构养老或由外人提供养老服务是丢人现眼、伤风败俗的事情”这样陈旧的养老观念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变,逐渐坦然接受救助养老服务或走出家门来享受社会养老服务,甚至自费购买社会养老服务。二是居家养老服务使很多忙碌的子女们警醒地意识到自身在赡养老人上的疏忽与缺失,越来越多的子女认识到生活照料和精神赡养比经济赡养更重要。三是社会各界包括政府各级部门和领导对于居家养老服务事业越来越关注,各项为老服务事业和工作也得到比以往更多的重视和加强。

三、当前主要困难和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作为一项具有前瞻性、系统性的新工作,社会对居家养老服务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还需要一个过程。有的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欠力度。传统养老观念依旧。部分老年人即便无人照顾,生活质量下降,也不愿接收外界的服务,怕有失体面。

2.资金投入缺保障。在“未富先老”的大背景下,要在“社会参与”能力很弱的情况下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政府主导”作用至关重要,给予一定的资金保障是必需的。况且,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长久的工作,在资金投入、资源分配和政策扶持上力度不够,公共财政有效投入少,缺少标准化服务和规范化管理。

3.服务面小、内容单一。由于*县的居家养老工作刚刚开始,还处于探索发展的起步阶段,服务的形式还比较单调,服务有内容还比较单一,服务工作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但毕竟已迈出了开拓创新的步伐。今后还需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工作经验,搭建平台,建立高效运行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整合社区资源,构建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在现有的基础上不断扩大服务面,增加服务内容。

4.队伍建设待强化。在组织发动上不够,没有有效地整合辖区资源,所有工作仅靠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运作。志愿者(义工)队伍也没有很好地组织起来。有些虽然建立了相应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可由于缺乏有效的组织和管理,致使形式多于实效。

四、几点启示

日益突出的养老服务问题已成为当前和今后必须正视的重大社会问题。2007年底,我市60.39万老年人口中,独居老人26932人,特困老人42250人。据2007年市老龄办的调查结果,17.8%的老人家庭有一位或一位以上老人日常生活需要别人照料;34.2%的老人部分日常生活活动(主要指上下床、室内走动、上下楼梯、扫地、做饭、洗衣、提起20斤重物、步行3—4里路)存在困难;7.04%的老人部分日常生活自理(主要指吃饭、穿衣、上厕所、洗澡)存在困难;在心理方面,53.1%的独居老人时常有寂寞感,最担心的事是“自己不能动时没人照顾”。而与此相对的是现今社会居家养老服务资源十分匮乏。在传统家庭养老服务功能日趋弱化的新形势下,如何妥善解决养老服务日益突出的供需矛盾,已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社会民生问题,一个应引起正视的重大社会课题。

(一)、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解决好养老问题的创新性的重要举措,显然也应是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

1、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体制及相关政策法规亟待健全和明晰。虽然居家养老服务在不少地方已经开展了好几年,但在全国展开还只是今年年初。2008年1月,全国老龄委办公室联合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等十部委发文《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文件就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任务、保障措施等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但对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体制架构却并没有明确的内容。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由哪个部门主管或参与?由哪个部门牵头协调?各有关工作部门的人员和资金怎么安排?各主管或参与部门的工作权责和职能是什么?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是什么?”等问题直接束缚和困扰着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2、作为一项顺应形势探索开展的全新工作,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事关老年人养老生活方方面面的庞大的系统性工作,它不是现有某个部门的职能和权责可以涵盖的。从宏观整体架构上去明晰养老服务工作体制迫在眉睫。政府应尽快从宏观上架构和明晰养老服务工作体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与制度,整合有关服务工作资源,理顺工作管理体制,明确主管部门及配备相关人员,落实职能与权责,建立监督评估机制,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走上科学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真正成为得民心、顺民意、暖人心的民生工程。

(二)、应从搞好社区服务入手,丰富居家养老的服务内涵。

1、社区医疗卫生、生活照料服务。由于现有的社区医疗保健力量还不能完全满足老有所医的需要,所以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形成一个老年疾病预防、老年医疗和老年康复的三级网络,利用社区各种传媒,大力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自我预防和控制疾病的能力;为社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老年人疾病咨询、老年心理卫生指导。同时组织医护人员实行定点定人巡诊制度,使熟悉社区老人的医生不仅可以从病理角度行医,而且可以深入了解老人生病的心理因素。在老年康复方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上级医疗机构的转诊联系,为转诊下来的老年病人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既有利于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又能帮助老年人节约医疗开支。社区老年照料服务应以为居家老人照料服务为主,其它照料服务为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扩大公益岗位。利用40、50人员、低保户义工及志愿者服务,重点服务独居特困老人。面向生活可部分自理、还需要部分照顾的老人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开展有偿或低偿的不同的服务内容。

2、倡导亲情关怀、精神慰藉服务。社区工作人员应坚持“四访送温暖”工作机制,(“四访”即:重大节日访,生病住院必访,反映情况必访,生日必访)。同时大力推广亲情关怀活动,通过每天一次问候电话,每周一次上门探望、购物服务,每月一次家庭聚会,每季为老人打扫一次卫生,每年为高龄老人免费体检一次等活动,帮空巢特困老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拉近老年人与社区的亲情距离,使居家养老的老人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对高龄老人,可组织中小学生的志愿者与他们互相结对,以加强与高龄老人的代际沟通,为高龄老人带来生命的活力和热情;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可通过服务人员或志愿者的读书、唱歌、聊天等方式,使老年人心情舒畅,减轻病痛带来的心理痛苦;对更多低龄健康的空巢老人,则要为他们提供参与社会的途径和舞台,通过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社区老年文体组织,吸引更多老人走出家庭,融入社区。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使生活得到充实。

3、居家养老服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地区差异性大,居家养老又是一项涉及面广泛的系统工作,这就决定我们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和策略。

第4篇:对居家养老的认识范文

【关键词】 老年社会工作;农村居家养老

近年来,学者进行了老年社会工作在养老机构中的应用,分析了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的趋势,并提出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议;关注并切实解决农村老年人口居家养老的问题;指出农村居家养老需要强有力的道德支持〔1〕,要加强农村的老年社会工作,提高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2〕。本文基于对吉林省农村居家养老状况的调查,提出老年社会工作在农村居家养老中应用的路径。

1资料与方法

通过文献法收集我国和吉林省老年人口信息,了解吉林省养老服务的经验和不足,以及开展老年社会工作的客观条件。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2010年1月,课题组在吉林省农村开展了“农村居家养老需求情况”问卷调查。问卷内容围绕对居家养老的选择意愿、养老中的需求及亟待解决的问题、有没有接受过老年专业社会工作者的服务为核心问题展开。通过简单随机抽样方式确定吉林省不同地区农村村屯为调查范围,如农安县三岗乡、辉南县抚民镇七社、兴隆山镇杏花村、三岔河市西三家子村、榆树县陈家村、高家村、龙井镇村、珲春市马川子乡等共计20个村。调查对象限定在60岁及以上的农村村民,以偶遇抽样结合判断抽样的方式确定调查对象。调查员由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生组成。共发放问卷400份,收回357份,问卷回收率为89.25%。由于有无子女照顾对于养老的选择差别很大,所以,将调查对象分为两类:有子女照顾老人为子女与其同住一院之内或者在同一村里;无子女照顾老人为子女在城里安家的空巢老人、子女在外打工的留守老人或没有子女的老人;分别对有子女照顾老人和无子女照顾老人调查200人。其中前者收回有效问卷160份,后者收回有效问卷164份,共计有效问卷324份,问卷回收有效率为81%。在发放和回收问卷的同时,通过访谈法,了解农村老人对老年社会工作的认知程度、老年社会工作在农村的开展情况。

2结果

2.1我国和吉林省老龄化严重,开展老年社会工作具备客观条件通过文献查询,截止2006年6月1日,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为1.4657亿人,其中城市老年人3 856万,农村老年人1.080 1亿;2006年末,吉林省60岁以上老龄人口321万,占总人口近 12%,其中农村老年人口144万〔3〕。截止2005年末,吉林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为307.7万,老年人中生活在农村的为134.6万,占全省老年人口的43.73%;在有老人的家庭户中,有一个老年人的占57.30%,有两个老年人的占42.18%。 在有老年人口的家庭户中,老年人口与成年子女或其他亲属共同生活的家庭占70.10%,他们的日常生活可以得到其他家庭成员的照顾。无人照顾老人户占29.90%,其中:单身老人户占8.37%,一对老年夫妇户占19.51%,老年人口与未成年的亲属共同生活的家庭占1.50%〔4〕。截止2009年末,吉林省兴办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福利院657所,床位数4.37万张,入住老年人2.72万人,服务人员3 748人;全省建有农村老年活动室5 936个,总面积28.55万平方米,平均每个活动室面积48.1平方米;吉林省老龄办在延边州和白城市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试点工作,以村屯养老服务大院为载体,依托老年人协会为村屯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临时托养、文体娱乐、学习教育、卫生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在村老年协会中,建立

3 065个老年文艺活动组织,3 150个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组织〔5〕。珲春市马川子乡是吉林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工作的试点乡,目前,全乡9个村分别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大院,以各种方式开展起为老服务工作并取得了实效。吉林省将在2010年底有30%的村建成居家养老服务大院,2011年底有60%的村建成居家养老服务大院,2012年底全省所有的村都将建有居家养老服务大院〔6〕。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 266元,比上年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902.90元,增长13.4%;农村人均住房面积22.79平方米,增加0.86平方米;农村低保标准和年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1 200元和760元,同比增长41.0%和40.7%,有效保障了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48.37%的老年人主要依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7〕。由于居家养老服务是政府扶持的福利性服务,许多乡村已经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即便有收费项目,费用很低。农民收入和居住状况良好为农村居家养老创造了条件。

2.2农村养老需求多样,无子女老人倾向居家养老问卷调查表明农村老人喜欢住在自己家里养老,包括传统家庭养老(这里指仅依靠子女提供帮助的养老方式)和居家养老的占多数;选择机构养老的很少;大多数人希望来自子女或社会的帮助(愿意接受帮助指遇到困难时是否会期望得到帮助的情况),有9%左右的老人有“遇事宁愿靠着不求人”的心理;无子女照顾的老人选择居家养老的迫切。见表1。表1农村老人主要需求和养老意愿

2.3老年社会工作的认知度低、老年社会工作在农村的开展尚处于初始阶段通过入户访谈,除有子女在社会工作专业学习的大学生家长的老人和少数文化程度稍高的老人知道社会工作这个新兴职业外,90%以上的农村老年人不知道社会工作和老年社会工作是怎么回事;老年社会工作的实践体现在村委会为老人问寒问暖、提供各种帮助中,但是缺乏专业的理念和方法;目前调查所在的农村还没有专业的老年社会工作者在农村从事精神慰藉,维权等养老服务;在介绍了老年社会工作的理念、作用和具体做法后,90%以上的老人愿意接受老年社会工作者提供的服务,但是他们担心服务费用的支出。

3讨论

传统的家庭养老和居家养老是符合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对于有子女照顾老人,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仍在延续,愿意到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去主要是参与娱乐活动、满足人际沟通、消磨时间的需要;无子女照顾老人采取居家养老的方式更为迫切,其中子女在城里安家的老人认为农村的住房相对于城市来说比较宽敞、空气清新,老年人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空间,比起住进城里儿女家里那较小如“鸽笼”的房子里,他们感到憋屈、不舒服;即便老年人子女住房宽敞,他们常觉得生活习惯不同、长期住不方便;对于进养老院养老,只有经济条件好的、老人和儿女双方均有现代意识的,觉得去养老院是不给子女添麻烦的好的选择,但是,又担忧养老院的服务质量,这种担心也是可以理解的。“黑养老院”事件的曝光,反映了“黑”养老院不善待老人,侵害老人权益的恶劣行为。这种严重不道德行为虽然不能代表全部,但是反映出养老服务机构需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职业道德〔8〕;多数老人认为去养老机构养老会丢子女的面子让人笑话或者令儿女不高兴,因为在他们眼里养老机构都是无儿无女老人的归宿或是那些有残疾没有自理能力的、儿女没有时间照顾的老人的选择;老人对权益保护咨询的关注主要涉及农村医疗保险、低保政策等;无子女照顾老人在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排解孤独;文化娱乐;解决留守老人代际隔阂、赡养等纠纷;权益保护咨询;排除年老恐惧等方面的需求明显多于有子女照顾老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适合吉林省农村社会状况、适应中国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特征;老年社会工作的理念是坚持以人为本,个人自决原则、赋权和发展的原则、维护人权和社会公正原则,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助人自助,能够被老年人接受,在解决养老中出现的问题上具有优势和可行性;农村老人有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并具备居家养老的居住条件,具备大力开展居家养老的客观基础。由于社会工作在我国发展还不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对老年社会工作的认知程度低和我国农村社会发展程度相对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的原因,专业的老年社会工作在农村尚处于起步阶段也是正常的,这同时也为老年社会工作在农村的开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吉林等省已有很多为老服务实践经验和政府规划,这为老年社会工作介入农村居家养老奠定了基础;可见,老年社会工作理念的引入和方法的应用对于满足农村养老需求,改善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提高养老服务实效性,解决农村居家养老问题是必要和可行的。

3.1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年个案工作老年个案工作是社会工作者在专业的价值观指导下,运用专业的知识和技巧为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物质或情感方面帮助和支持,以使当事人减轻压力、解决问题和达到良好的福利状态的服务活动;针对农村“农村留守老人”,因子女成年累月在外打工,很长时间才能回家看望老人一次,老年人会出现孤独寂寞、对年老恐惧,渴望与人沟通的现象,老年个案工作者深刻理解老人的需求,运用会谈的技巧,专注、主动倾听老年人的心声,使老年人心理上得到支持,并对老年人模糊不清的问题进行澄清,给老年人进行心理疏导、鼓励老年人勇敢面对老年的身心变化,引导他们进入积极乐观向上的生活氛围,协助老年案主认识及接受老年,帮助老年人建立科学、健康的晚年生活方式和心理准备,积极地应对人生晚年期各种生活事件,如有的子女干涉丧偶独居老年人再婚、家庭经济赡养中出现纠纷等问题,工作者针对不同的个案进行区别性的工作,站在老人的角度、分析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帮助老人解决矛盾。

3.2开展主题突出的老年小组工作

老年小组工作是指在社会工作者的协助与指导下,利用老年成员之间的互动和小组凝聚力,帮助老年组员学习他人的经验,改变自己的行为,正确面对困难,恢复自己的社会功能和促进自己成长的专业服务活动;开展老年小组工作的主题紧紧围绕老年的需求,如增进人际交往、排解孤独、充实闲暇生活的“老年社交康乐小组”;解决年老恐惧的“生命认知小组”、“治疗小组”,组建“自身价值提升小组”、“动机激发小组”;达到使老年人认知改善、行为修正、情绪疏导及能力提升充分认识老年自身价值的目的;进行小组工作前小组工作者要充分了解老年人的需求和各自特征;将小组活动的相关内容对老年人进行耐心讲解;鼓励老年人积极参加小组活动、引导老年人陈述自己的问题,倾听其他成员的陈述,自身从中获得情感支持;适当选择运用互惠模式、交流模式等。如老年人在互惠模式小组活动中担当各种不同的角色,通过观察他人的表现,借鉴或接受其他组员积极的思想价值观念、情感,从而有利于塑造个体的行为,促进老年组员自我调适、自我完善和发展。

3.3推动老年社区工作的发展老年社区工作是指通过社会工作者运用各种工作方法,改善老人与社区的关系,提高老人的自助、互助能力,促进老人的社区参与,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的一种服务活动和服务过程。重视社会制度对社会成员提供平等机会和福利责任;帮助农村老年人了解低保政策,对于享受低保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调;鼓励老年人参与农村社区组织的社会活动,提升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度;引导老年人建立邻里关系、强化互相照顾。通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对成年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遇到身体不适时,带老年人去医院等多种服务;吸引生活自理的老人到村办居家服务场所,利用为老服务设施接受服务和参加活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派专人上门进行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促进老年人对他人正面的态度,提高对他人和社区环境的关心,使老人获得更大的归属感和安全感,对于贫困老人通过提倡政府资助的服务来解决老年人的医疗、贫困等问题,改善老年人的生存环境和质量。

3.4加强老年社会工作方法的推广和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农村各级干部要率先了解老年社会工作的理念、宣传老年社会工作的优势、增加老年人对老年社会工作的了解,提高老年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鼓励社会工作专业大学生到农村去实习和就业、开展专业服务;利用农村人力资源,以村干部、文化程度较高、身体健康的中年人为核心,建立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开展老年社会工作方法技能培训;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科学界定居家养老服务中职业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和职责,逐步改善和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地位和待遇;结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实行,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落实相应的物质待遇;努力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农村社区服务,建立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老年社会工作者运用老年社会工作的知识与技巧,妥善解决农村老年人问题,将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提高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效性,对建设和谐农村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曹洪香,赵立新.农村居家养老需要强有力的道德支持〔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1(4):89-91.

2凌小萍.我国老年社会工作的困境与选择〔J〕.理论界,2008;7:208-9.

3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J〕.中国网 china.com.cn 2007-12-17

4吉林省统计局.吉林省统计信息:tjj.jl.gov.cn:2010-03-01

5杨奇.老年.吉林年鉴2010.吉林省人民政府,jl.gov.cn:2009-11-19 17:10

6翟晓峰.吉林省推广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新模式〔J〕.中国老年报,2009-07-07:001

第5篇:对居家养老的认识范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方针,以政府购买服务和资源整合为手段,通过专业化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居家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形式,向居家老年人开展养老服务,形成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组织为平台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与社会各界兴办相结合。

2.福利服务、有偿服务与公益服务相结合。

3.家庭为核心与社区为依托相结合。

4.社会化运作与专业化服务相结合。

二、工作内容

(一)服务对象:在我区居住的区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需要服务的居家老年人(以下简称老人)。

(二)服务内容:由专业服务人员和志愿者队伍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籍、法律维权、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和日托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

(三)服务形式:对符合条件的老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福利服务;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老人,通过“个人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有偿服务;积极倡导和动员社会各界为老人提供无偿

的公益服务。

(四)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及补贴标准:

1.具有本区户籍的下列老人,可以申请享受每人每月35小时的日常照料服务时间:

⑴未进机构养老的城市社会孤老;

⑵享受城市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其直系亲属无赡养扶养能力的;

⑶重点优抚对象中生活不能自理、其直系亲属无赡养扶养能力的;

⑷市级以上劳模中生活不能自理的。

2.具有本区户籍的城市低收入空巢老人中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申请享受每人每月30小时的政府购买服务时间。以上政府购买服务按每小时10元予以补贴。

3.以上老人还可申请享受政府购买的每人每年不超过60日的生病住院护理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网络,区成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办事处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二)设立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将居家养老服务列入社会公益性岗位,街道和社区应逐步配备专人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三)解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由本级自行调剂解决。精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150平方米,“四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100平方米,“特色”及其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8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包括工作用房、向老年人提供的日间照料室、文体娱乐活动室等。

(四)落实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社区助老服务站运行经费区财政每年将给予资助。居家养老服务各项费用开支应专款专用,规范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组织、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广大市民为有需求的居家老人提供各种公益,倡导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为老志愿服务。要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和管理,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社会志愿者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三)强化管理考核。要尽快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人资格评估机制、享受政府扶持的老年服务机构资格评估机制、以及服务机构的质量评估和监管机制等。要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列入“精品”、“四优”、特色社区建设考核内容,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对各责任部门的考核。

第6篇:对居家养老的认识范文

关键词:老年公寓,养老,发展方向,资金,服务,入住,认识

我国目前正面临着严峻的养老形势。2000年10月,我国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0%,开始进入老年社会。不仅如此,我国老年人口正以每年3.2%的速度攀升,老龄化来势凶猛。老龄化的来势凶猛,对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提出了严峻挑战。由于代际结构4:2:1的出现以及人口地域流动性的加强,家庭养老作用日益下降,难以适应日益严峻的养老形势,社会化养老已成为大势所趋。社会化养老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住家养老加社区服务,另外一种形式是老年公寓养老。本文着重探讨老年公寓养老,对老年公寓养老的几个主要问题,如发展方向、资金保障、养老服务、人住方式、认识误区等加以分析与探索。

1 发展方向

老年公寓养老是一种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以社会化服务为主的养老方式。从国外发展实践来看,老年公寓养老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一是服务型老年公寓养老,三是护理型老年公寓养老,四是大型老年综合体养老。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指在一个社区中,专门划出一幢楼或几幢楼供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它的特点是:一是老年人居住采用住宅形式,住宅设施进行了无障碍设计;二是老年人生活自理,社区提供社会化服务,如老年人的购物以及必要的家务劳动都可由社区代为服务。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实际上采取的是居家养老加社会服务、个人自理加社区援助的养老形式,与住家养老加社区服务较为相似,不同的是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服务型老年公寓养老也是老年人集中居住,但一般采取宿舍的形式。护理型老年公寓养老实际上基本等同于医院与护理院养老,主要为老年人生命中的特定阶段或者生活难以实现自理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大型养老综合体养老也是老年人集中居住,但规模较大,老年设施与老年服务齐全,从国外实践来看,大型养老综合体一般承纳老年人至少在千人以上,有的达上万人,而且整个社区主体为老年人。在大型养老综合体中,老年医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娱乐中心以及老年购物中心等较为齐全。美国的太阳城是最典型的养老综合体,我国目前缺乏大型老年综合体,截至目前,只有北京的太阳城等为数不多的几家大型老年综合体。

护理型老年公寓养老适应特定的老年人,在老年公寓养老发展中,属于相对固定的“恒量”。在另外三种老年公寓养老方式中,我国目前主要发展的是服务型老年公寓养老。笔者认为,我国今后应大力加强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以及大型老年综合体养老,尤其要加强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的发展。与服务型老年公寓养老相比,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有着更大的优势。

其一,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能够实现个人自理性与社区帮助性的有机结合。服务型老年公寓养老强化“他养”,老人自身的能动性较差。对于一个生活尚能自理的老年人来说,不仅应依靠“他养”,同样离不开“自养”。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强调“自养”与“他养”的有机结合,能够充分发挥老年的自主性与能动性。我们认为,就老年公寓养老来说,在老年人能够自理阶段,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是首选;在老年人自理比较困难阶段,服务型老年公寓养老是首选,在老年人生命特定阶段或者根本无法实现自理时,护理型老年公寓养老是首选。国外养老发展实践已经验证了这一点。根据美国老年公寓及护理业项目投资中心的调查表明,住进服务型公寓的美国公民平均年龄是85岁,大多数年龄段的老年人都选择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而且,独立型老年公寓模式还能够发展老年人互助养老、“养老储蓄”以及邻里互助养老。目前,我国老年人口大多是“年轻型老年人”,80岁以上的老年人仅占老年人口的10%(见下表)。显然,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的发展空间要更大。

其二,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能实现开放性与封闭性的有机结合。服务型老年公寓类似福利院以及养老院,与社会隔离程度较高,封闭性较强,形成“孤岛”。而独立型老年公寓具有开放性,老年人聚集到一起,但并没有与社会其他部分截然分开。老年人与社会生活与社区环境,尤其与儿童接触频繁,这对于老年人克服孤独感、失落感,大有裨益。

其三,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能够实现公共性与私密性的有机结合。由于采用宿舍形式,服务型老年公寓私密性较差,由此引发的老年人之间纠纷在我国时有报道。独立型老年公寓采用住宅形式,老年人私密性方面有充分保障。而且由于相对集中居住,老年人能够参与社区为老年人组织的各种活动,公共性也有所保证。

我国目前主要发展的是服务型老年公寓养老,这造成了老年公寓养老发展的误区。一方面,大量的老年人需要老年公寓养老,有到老年公寓养老的意愿。据调查显示,在重庆市,经济属于中上等的老年人中,40%以上有到老年公寓养老的意愿;上海市的网上调查也显示,老年人希望社会化养老的比例达到64%。另一方面,许多老年人找不到合适的老年公寓。西方发达国家养老床位数约为老年人口总数的3.5%,而我国却仅为0.8%。从逻辑上分析,即使只有3%的老年人选择社会化养老,我国就应当至少有360万老年人人住老年公寓。但目前,我国各级老年公寓仅能人住120万人,而实际人住却只有70万人,老年公寓养老的作用远远没有发挥出来。“让我进敬老院(服务型老年公寓)我不去,但如果让我进老年公寓(独立型老年公寓),我一定去”,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老年人的心声。

至于大型老年综合体养老,也不但具备了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的优势,另外,其更具规模效应,但其对用地以及人口规模有着一定的要求。随着我国郊区化的发展,一些大城市有条件也可以适当发展大型老年综合体养老。

2 资金保障

老年公寓养老对资金要求较高。其一,开发成本较高。老年公寓养老,尤其是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与大型老年综合体养老,它们的发展更多的涉及到建筑的增量问题,即新开发建设,开发成本极高。以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为例,首先,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需要配有无障碍设施的住宅,细部要求比一般住宅更高更多,建筑施工水平也高于其他一般住宅,因此住宅成本相对较高。其次,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还要配套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生活服务等适宜老年人需要的特殊室内设施、附属设施和室外环境空间。再次,发展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还要处理好老年设施与社区其他设施的衔接问题。大型老年综合体养老对设施要求更高,所需前期投入更为巨大。北京太阳城仅前期投入就在8亿元以上。其二,运行成本较高。老年公寓建成后,相关设施的运行以及社区服务的展开,所需成本也较大。总而言之,老年公寓养老是一项耗资巨大的事业。而同时,老年人群体又相对贫困,经济承受能力有限,这构成了高成本与低承受的矛盾。

笔者认为,老年公寓养老尽管是一种社会化养老,但更是一项公益事业,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扶持,尤其在开发建设环节,更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在国外,除非政府予以大力扶持,一般开发商不愿意趟老年公寓这个“浑水”。一些国家政府对老年公寓的开发建设的支持是全方位的,如在贷款方面大行方便,或者免收土地出让金、减免税费等,以调动开发商的积极性,通过政策扶持鼓励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按照“公益性事业,市场化运作”的机制运行,走产业化道路。我国也是如此,尽管“银发产业”、“银发房产”的前景看好,炙手可热,但在现实的房地产开发中,却很少有开发商愿意涉猎这一领域,主要原因就是政府支持力度不足。因此,各级政府对开发商开发老年公寓,应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在批地、引资、拆迁、税收等方面,提供条件或给予政策上的引导与扶持,以降低成本。

在运行环节,老年公寓养老需要政府与社区的共同努力。其一,政府对老年公寓社区服务应当予以一定的资金支持,同时,对社区服务产业在税收、贷款方面也应予以一定的政策扶持。其二,老年公寓的社区服务应走产业化、市场化道路,赢利后抽出一定比例补贴养老服务。其三,老年公寓所在社区应通过募捐、第三组织以及公共参与等途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

3 养老服务

老年公寓养老,尤其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与大型老年综合体养老,对养老服务要求较高。老年人对日常服务要求比年轻人高的多,不仅需要日常生活服务,如做饭、采购、料理家务、饮食起居咨询等服务,同时也需要游览、精神慰藉、家庭护理、娱乐以及康复治疗等更高层面的服务。而目前,我国老年服务事业发展迟缓,专业性服务人员缺乏,既有的老年服务工作许多都由农村打工者以及下岗女工承担。老年公寓养老的发展,尤其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与大型养老综合体养老的发展,需要大量的专业性、职业性服务人员,显然专业人员的匮乏已经制约了我国老年公寓的发展,成为老年公寓养老的发展的制约瓶颈。下文中的北京市家政服务人员文化程度调查表,就反映了我国从事养老服务人员素质的低下(由于我国目前养老服务基本上隶属于家政服务范畴,家政服务人员的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就代表了从事养老服务人员的素质)。

从上表可见,在北京市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中,初中毕业以下文化程度占从业人员比例高达84.5%,文化程度决定技能水平,由此可见北京市家政服务人员的文化程度与技能水平极为低下。另据调查,北京94.6%的被调查者对家政服务质量不满,85.3%的被调查者对家政公司管理者及服务员态度不满意,这在另一侧面证实了我国目前从事养老服务人员素质状况堪忧。

为此,笔者认为,大力推动老年公寓养老的发展,尤其大力推动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与大型老年综合体养老的发展,就必须走养老服务专业化的道路。其一,实行准入制度。当前我国应尽快出台老年服务的相关法规,规范服务市场,严格就业门槛,实行资格考试,从业人员通过考试后方可从事相关职业。其二,加强学校教育。随着我国养老形势的日益严峻,养老事业的不断发展,未来几十年内,我国对老年服务专业人士的需求将会大大增加。学校教育应契合社会形势的发展,加大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力度。其三,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培训。如社区可以将下岗女工组织起来,集中培训。各职业学校也可以开辟这块阵地,从事培训,尽快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通过以上方式,老年公寓养老发展所需的人力资源就能得以储备与保证。

4 入住方式

发展老年公寓养老意味着老年人居住格局的改变。这种居住格局改变如何与我国旧有居住格局进行接轨,是老年公寓养老发展过程中必须正视的难题。我国目前大多数老年人已经拥有自己的住所,发展老年公寓养老,尤其发展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与大型养老综合体养老,意味着一部分老年人放弃原有的住所,到一个相对较新的环境中生活,如何将老年人进行空间移置,也就是说采用何种方式解决人住,对老年公寓养老的发展来讲,非常关键。

为此,笔者认为,老年人人住老年公寓问题的解决,当前可以采取以下形式:其一,房屋置换。目前,随着住房产权制度的改革,不少老年人已经取得了住房的部分产权,而住房二级市场的启动,又使得这部分住房可以上市交易,这为老年人人住老年公寓提供了一定的回旋余地。目前可以采取“以租换租”的形式——社区帮助老年人将原有住房出租,所得租金来支付老年人租住独立型老年公寓的费用;另外还可以采取“以旧换新”的形式——即老年人的现有住房与老年公寓的住房进行交换,如果老年人去世之后,收回公寓住宅再将原置换房折旧返还其子女。利用这些“差价养老”的方式,老年人不仅可以实现人住,还能为自己或后代提供了一定的社会保障,可谓一举两得。其二,“倒按揭”。在发达国家中,“倒按揭”是一种普遍的做法。退休后的老年夫妻买下或者用原有住宅交换老年公寓中的住宅后,与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在相关机构评估公寓价值和测算人均寿命之后,银行与保险公司每月支付老年夫妻一定的生活费,直到其故世,届时,该住宅归银行等处置。这种“倒按揭”的做法实际上还含有人寿保险的意义。在我国老年公寓发展中,我们有条件的也可以进行这方面的尝试。总之,我们应当以广阔的视野探索老年人人住老年公寓问题。

我们要大力发展老年公寓养老,还必须设法把其同家庭养老结合起来。因为家庭养老的精神慰藉功能,是任何一种养老方式所无法替代的。在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以及大型养老综合体养老的发展中,我们可以使老年公寓养老与家庭养老有机整合,这主要通过户型设计得以实现。独立型老年公寓养老以及大型养老综合体养老实现老年人集中居住,但并不排斥一定比例的年轻人人住。因此,我们可以探索采取多种形式,实现老年人与年轻人合住。这其中,我们可以采取几代人合住一栋住宅,但彼此以上下层分隔的形式;也可以采取不住同一住宅,但对门或隔门为邻的形式;还可以采用连体式亲情户型(这种形式的特点在于利用一栋楼中同一层,设计一套一居室和一套二居室相邻,三居室与一居室为邻或三居室与两居室为邻),这种户型若即若离,子女与老人可以减少磨擦又便于互相照顾。通过以上方式,老年人既可以享受聚合之趣,又可以享受家庭之乐,一举两得。

5 认识误区

第7篇:对居家养老的认识范文

中国不断加剧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以及养老机构不足的显现,社区服务的逐步完善,对于发展居家养老意义深刻。本文阐述了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及问题,并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

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养老服务;产业化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加重,高龄老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数量急速上升,与之相对应的是逐渐弱化的家庭养老服务、渐渐体现出弊端和不足的养老机构,这种严峻的形势促使我们寻找解决社会养老这一焦点问题的新方法。在此种情况之下,社会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设和完善有了愈来愈多的新需求。我国目前现有的养老体系多以家庭为中心,因此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就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政府的扶持,市场的运作以及社会的介入都是完善社区养老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早了全国10年左右,在1990年开始迈入了老龄化社会的南京市,又因为是首善之区,其优势体现在地缘及经济基础上,不仅如此,近些年来南京市在社区养老服务的工作上做了很多新的尝试,在城市养老体系的完善上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尤其是在南方城市中重点凸显。

一、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的现状

(一)观念认识不到位、政策法规不健全。相比于其他西方国家,社会人口老龄化现象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出现得比较晚,一部分服务部门、社区管理部门以及相关的职能部门仍未认识到增强和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没有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强化到反映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一个文明社会水平进步、保持稳定社会的方面考虑来认识。同时,老年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的政策不被保证,在许多地方,帮助老年人养老意识薄弱,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现象屡有发生。这些现象与相关法规不健全的政策,不能用法律来规范社会和道德之间的关系有着必然的联系。因此,必须大力发展社区老年人的服务,帮助缓解这些问题,并提高了法律规范的道德规范,调整相关的社会关系,建立老年人的医疗政策和法规。

(二)养老基础设施薄弱、社区养老资金不。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硬件设备和软件服务都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同时医疗保险滞后,基层医疗机构缺乏,老年群体的日常健康照料难以实现;老年人缺少体育锻炼器械和文化娱乐设施,精神生活匮乏;养老设施的高费用和低使用率之间的矛盾。政府财政还是主要的社区养老服务资金,因此养老资金短缺也是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一个要重视的问题。街道社区的资金来源只有一小部分是社会赞助,几乎全是以政府拨款为主、街道自筹为辅。因此,社区服务业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尤其以基础设施建设难度更大。

(三)社区养老管理经验不足、缺乏上岗规范和训练。社区护理管理经验的缺乏是由于社区养老在初始阶段,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需要学习,作为一个整体,社区管理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在资金以及各方面条件不足的情况下,不能发挥有效的管理优势。同时因为目前社区养老工作仍在起步阶段,网络基层服务及资源不足,工作人员专业技术缺乏。尤其是在城市郊区和农村,低水平的服务,窄覆盖的服务对象,老年人对于社区服务的参与率是非常低的。

二、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举措

针对目前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面临的种种不足,南京市的工作也在积极响应进行中,力争建立以家庭为单位护理老年群体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为辅助、社区服务补充家庭式养老的模式,可以让社区的居家老年人享受到周到、及时、密切的护理、娱乐、康复等服务,逐渐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各项需求,不断提升这一特殊群体的生活保障和娱乐需求。2013年10月15日,南京市民政局印发了《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南京各区各街道开始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试点,养老服务中心实行等级评定制,从低到高分为AA、AAA、AAAA、AAAAA四个等级,摸索社区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南京市的建设目标是:2015年,实现城乡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50%达到国家AA级或以上。积极打造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示范工程,每个区县必须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以南京市栖霞区为例,栖霞区已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3年规划,全区设立3,000万元养老资金,构建“20分钟养老服务圈”,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社区工作委员会授予栖霞区为全国社区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示范城区。于2015年底投入使用的晓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位于栖霞区迈皋桥和燕路,利用原城管办公楼改造而来,分为上下两层及夹层,该中心进一步深化“助餐、助娱、助医、助洁、助乐、助急”六助服务,配备助餐室、健身室、老少乐园、日间照料室、健康小屋等十余间助老服务功能室。在晓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筹建过程中,社区组织老年服务管理团队和室内设计团队对老年群体特殊的生理及心理特征和需求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根据《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等设计规范,对晓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功能空间设计、界面设计、色彩设计、材料及软装配饰设计,旨在为居家老年群体创造一个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环保、温馨的公共活动空间,力争成为栖霞区乃至全南京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础建设示范点,同时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目前,全南京市1,200多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服务内容涵盖助餐、助浴、助医等10个方面。南京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围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发展政策、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等8个方面展开,争做全国养老事业的探索者。

参考文献:

[1]赵仲杰.南京城区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研究[M].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

[2]郅玉玲.和谐社会语境下的老龄问题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

第8篇:对居家养老的认识范文

经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决策和部署,全面安排部署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全县上下立即行动起来,扎实有序做好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会上,同志宣读了《关于成立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局长宣读了《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会后,县人社局还将对有关业务进行专题培训。下面,就如何做好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特征和城乡居民的新期盼做出的又一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工作部署,是我国继全面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直补、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的又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是我国继实现城乡居民“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之后,着力解决“养老不犯愁”的又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迈出了重要步伐。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对促进社会公平,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快和谐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要认识到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县先后建立了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惠民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很大进展,但是,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没实现全覆盖。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彻底解决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制度缺失,标志着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建立,让国家的惠民政策给全县城乡居民带来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到的实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每月至少可以享受中央财政拨付的55元基础养老金,直接提高了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与此同时,城乡居民养老有了稳定的制度性保障,特别是农民将对土地的依附大大减轻,为广大城乡居民筑起基本生活的坚实保障,这对于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增强城乡居民即期消费意愿,释放城乡居民的巨大消费潜力,扩大城乡市场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将产生强大而持久的动力。

其次,要认识到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客观要求。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为城乡居民编织养老保险“安全网”,实现老有所养,是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制度建立后,城乡居民可以象城镇职工一样按月领取养老金,实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制度平等,让公共财政更好地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特别是随着全县经济的不断发展、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可以逐步缩小乃至最终消除城乡居民在此方面的差距,这对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做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三,要认识到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社会保障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经济运行的“减震器”、收入分配的“调节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制度保证。长期以来,广大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养老主要采取家庭养老的方式,大多数老年人主要依靠子女供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大量的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我县有60多万常年外出务工人员,农村老年人难与子女一起生活,年轻人的赡养父母的压力不断加大,传统的单纯依靠家庭养老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求。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老年人有了基本稳定的收入保障,一方面可以极大地提高经济自主能力,有效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避免城乡家庭因赡养老人问题产生家庭矛盾,有利于形成敬老爱幼的风气和更为和谐的家庭关系,从而形成文明的乡村风气与和谐的邻里、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近年来,围绕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在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的同时,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问题。自年起,我县先后启动实施了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这些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们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探索和实践还处于起步阶段,总体层次不高,覆盖范围不广,与一些先进发达的县市相比、与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有责任、有信心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积极主动地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开展

今年,省委、省政府已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纳入了33项民生工程实施项目,明确我县7月1日全面启动实施。此项工作的开展对我县人民来说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同时也是对各级各部门执政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我县是人口大县,此项工作覆盖人群广、时间紧、任务重,且工作量大,目前离启动工作只有3个月的时间,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倒排时间,真抓实干,切实把工作启动好、操作好、实施好。

一是突出抓好政策要点。根据《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我县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12个档次。省财政和县财政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其中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0元,县财政根据缴费档次给予补贴。中央财政给予每人每月发放55元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启动后,凡达到60周岁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且农村户籍参保人员子女同时参保的,个人不缴费每人每月已可享受中央财政补贴55元的基础养老金。

二是突出抓好制度衔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之间、新老农保之间、以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还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解决。我们要按照上级的相关政策,落实好新老农保制度之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计划生育政策等政策之间的衔接。目前,上级正在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村干部养老保险、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社会优抚、扶贫助残等政策的衔接办法,待政策出台后,我们将本着“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的原则,暂按原办法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保证城乡居民的既得利益不受损失。

三是突出抓好资金筹集和养老金发放。一要确保财政补贴到位。财政补贴及时足额到位,是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因此,县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预算,及时安排,多渠道筹集资金,按时足额拨付补贴资金,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的落实。二要努力扩大参保覆盖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越多,基金积累越大,共济能力就越强,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就越能得到充分发挥。要以60周岁以上人口的家庭和40周岁以上人口参保为突破口,带动其他人员积极参保。各乡镇要确定1个重点示范村,树立样板,推动面上工作。养老保险基金筹集过程中党员干部等家庭要带头参保。要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困难群体的参保工作,尽量使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能够及时便捷的参保。三要明确目标任务。各乡镇、县工业园区今年4月30日前要完成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人员摸底登记工作,5月31日前要完成16-59周岁参保人员摸底登记工作。县公安部门要及时对参保人员的身份证与户口簿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一致或信息错误的逐人纠正,确保准确无误。对已死亡或迁出人员及时注销户籍。对少数城乡老年居民没有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当地派出所及时为其补办相关证件。我在这里着重强调,各公安派出所所长为户籍把关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把户籍关,切实负起责任,严禁突击修改年龄,并负责做好本辖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确保60周岁以上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参保登记率和养老金发放率达100%,这是一项硬任务,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

四是突出抓好基金监管。要把基金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要牢固树立基金安全责任意识,自觉执行各项法规政策,将基金监督贯穿“收、支、管”的全过程。要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和稽核制度。县人社、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基金管理制度规定,对基金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按照“筹钱不管钱,管钱不用钱”的要求,将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基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多头参保、套取资金等现象发生。为此,县财政局务必为农保资金单独设立基金管理账户、收入账户和支出账户,从而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加强领导,明确要求,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繁杂、任务艰巨,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为统筹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高规格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各乡镇、县工业园区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乡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和公安派出所负责人任副组长,乡镇要确定2-3人名专职工作人员,村级配备1名协办员专门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研究和制定有责任、有目标、有措施的工作计划,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是部门配合要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人社、公安、财政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县人社局要负起牵头抓主责任,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协调、人员培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局要做好养老补贴资金预算和拨付,保证工作经费,严格按要求开设农保资金专户。县审计局要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县公安局要提供人口统计数据和确定户籍性质,乡镇派出所要将60周岁以上人员户籍、身份证信息核准和更正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全力配合。县人口计生委、残联等部门要准确提供城乡居民计生对象和重度残疾人信息,配合做好计生对象类型认定和重度残疾人的等级认定。县民政局、卫生局、统计局、农委等部门要提供有关资料,实现信息共享,协同掌握城乡居民相关人口信息、收入状况和其他待遇情况,配合做好政策落实和制度衔接等工作。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要制定宣传方案,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及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做好本部门承担的工作,又要主动协调,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共同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是制度规范要到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是城乡居民安度晚年的“养老钱、救命钱”。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及有关部门要紧紧抓住规范管理这个重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资金和档案管理,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体系。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运行程序,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公平、有效地用在参保居民身上。要严格执行“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使整个基金的运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维护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县、乡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村经办人员要强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操作流程,要根据不同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指导他们合理确定参保缴费的档次标准,及时受理群众的参保申请。

四是监督检查要到位。县委、县政府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工作奖惩机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及相关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及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管理好自己的人员,严格按原则办事、按程序办事。县督查局要定期对各乡镇、县工业园区及各有关部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对工作开展好的,进行通报表扬,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将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9篇:对居家养老的认识范文

一、街办在居家养老方面取得的成绩

自XX年以来,我街办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形成良好的发展态势,初步呈现出以下三方面的特点:

1、辖区情况基本摸清。成立了街办社会事务办公室,主抓居家养老工作,同时街办还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有我任组长,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家庭状况、身体状况、居住状况、

2、基础设施初步建立。去年街办投入巨资,对破败的车库及附属设施进行改造,建设了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面积达xxx平方米。设有男、女休息室,阅览室,诊疗,娱乐室,心理咨询室并配有教为健全的体育健身器材,居家养老服务站集老年日托、配餐送餐、文体活动、休闲娱乐、康复保健于一体吸引老人从家中走进社区,得到区有关领导的好评,并拟申报市级居家养老示范点。

3、保障水平促步迈进。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因天宁路以北旧城改造而拆除,街办不等不靠,而是想方设法在异地重建上做文章。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请示经区政府xxxx第xx次常务会通过,区发改委在今年重阳节前夕印发了《关于xx区幸福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立项的批复》。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比原地扩大6倍,现在用地已落实,相信不久的将来,这里将是我区乃全市居家养老建设的示点。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街办居家养老服务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制约因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社会认知不到位。社会各方对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总体认识尚未提高到一定高度,孝老敬老的意识日渐淡化,行政推动和宣传尚欠力度。调查发现,有些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概念不甚了解,其中有的更对社区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闻所未闻。老年人“花钱买服务”的生活理念不强,对政府提供的无偿服务接受快,对有偿、低偿服务接受慢,有时还存在质疑心理。一位基层工作人员向我道出苦衷:“我们能做好无偿服务,难做好有偿、低偿服务。”一些人对养老服务工作存在偏见,大多年纪轻和文化程度较高的人不愿意从事此项工作,认为伺候老人的工作脏,收入低,地位不高。有的人员在参加家政培训后,宁愿当孩子保姆,不愿从事居家养老服务。

2、人员配备不能完全到位。xx居家养老服务中站的服务人员主要以下岗失业人员、低龄老人为主,普遍老化,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基本没有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专业技能,服务水平和质量打了折扣。服务人员只能应付一般的生活料理和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档次不高,功能不全。居家养老服务中站存在专职管理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窘境。

3、服务质量不能完全到位。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因场地、人员等因素制约,设施相对匮乏,活动开展不经常,服务内容单一,接受服务的人群只有本社区居民,其他几个社区缺乏服务用房,有的连居委会正常办公用房都非常紧缺,加上今年各社区都接收了2-3名网格员,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更显得提襟见肘,这已经成为社区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普遍难题。一些新建小区对幼儿园、会所等均进行了配套,但老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和规划大多缺乏。有的即使预留了场地,在小区建成后便改为他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仅为“三无”、80岁以上、重点优抚人员,许多处于边缘的老人还不能享受此项服务。

4、运作机制不到位。目前,我区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只有我街办一家,别的镇街都没有涉足,其他社会力量没有涉及这个领域,因为采取的不是市场化运作模式,导致资金投入主体单一、数量不足。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仅仅在吃、医、娱等基本生活方面提供服务,缺乏更高层次的消费项目,老年人很难从市场上买到满意的服务品种。同时因为采用的不是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所以很难维持它的长久性。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止XX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49亿,占总人口的14.3%。目前我国各级养老机构的床位仅400万个,近2亿老龄人口“抢”400万张床位,平均每50个老人才能“摊”到一个床位。据调查,有90%的老年人在养老方式上首选居家养老模式。在高度发达的美国有95%的老人过着居家养老生活,英国只有占2%的老人住在养老院里。居家养老,逐渐替代传统家庭养老而成为主流养老方式。在居家养老服务事业上,政府、社会、社区、家庭均应释放最大的诚意和人情温暖,要让老人们生活得更有意义、更有尊严。我觉到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应该在以下六个方面予以加强。

1、强化宣传,推进服务意识自觉化。要在扩大宣传的广度、增强宣传的深度上下功夫,尽快形成“政府热心、部门齐心、群众关心”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新格局。一是完善宣传网络。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不仅仅是街办的独角戏,要建立健全民政、老龄委等涉老部门单位共同参与配合的宣传体系,完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宣传网络,做到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切实提高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参与率,尽快形成有利于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社会环境。二是塑造先进典型。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先进镇街评比活动,大力宣传各地居家养老服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在典型选取、典型塑造、典型宣传上下功夫。每年“五一”表彰大会、各级劳模评选等要增加一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者的身影,扎实推动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创新宣传手段。我国自汉代以后就有了“举孝廉”的做法,孝顺父母的人经推荐可直接入朝为官。现阶段,要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从法律层面启发人们增强养老、助老的自觉性。要积极引导老年人树立新的养老消费观念,扩大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创造条件。在五好家庭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比中,要把敬老养老助老列为考核内容,各级部门务必把好入围关口。

2、打造队伍,推进服务人才专业化。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队伍,是居家养老服务成败的关键。一是打造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护理员队伍。这支队伍应具备家政服务、康复服务等专业知识,能满足老人多方面的服务需求。可以由卫校学生、社区下岗待业人员、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护工等组成,由政府为他们提供公益性岗位,并适当给予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补贴。对这支队伍要定期进行专业培训,采取持证上岗的办法,保证为老服务的质量。二是打造社区专职的管理人员队伍。通过公开招考、招聘和定向培养,吸收一批学历较高、年轻优秀的人才充实到居家养老服务的队伍中来。要逐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建议采用XX年我区招聘镇敬老院院长、会计的做法,提高其待遇。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才愿意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事业。三是打造社区志愿者队伍。对社区党员,可将其纳入党员志愿者活动,作为社区党员必须完成的活动内容并列入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转正的“必修课“。对在校学生,可采取将为居家养老服务纳入学生社会实践和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明确规定一定的时间量。对社区低龄老人,可采用“时间银行”的办法,进行“劳务储蓄”,通过对社区高龄和困难老人服务以换取将来别人为自己的服务。

3、细化政策,推进服务支撑长期化。一是保证建设用地。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在城市建设规划中,要予以优先规划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点,预留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面积。新建小区应将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统一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内容。鼓励通过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将闲置的企业、学校、小旅馆、小招待所等设施资源改造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二是实行收费优惠。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对居家养老服务站一律按居民收费标准执行,电话、网络、电视安装实行半价优惠。公办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收费标准要按补偿成本原则确定,报同级发改、财政、民政部门核准。三是适当减免税费。对新设立的以居家养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服务结构,应参照发展现代服务业、社会福利事业、老龄事业和就业再就业等有关税费扶持政策执行。要按规定减免征收福利性、非营利性城镇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营业税,符合条件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要通过税收优惠,发展龙头服务企业,促进开展连锁经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