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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校园欺凌教育精选(九篇)

防校园欺凌教育

第1篇:防校园欺凌教育范文

一、督查时间及对象:

9月24日 上午:梨塘小学  下午:北塘小学  

9月25日 上午:南塘小学  下午:三兴小学

9月26日 上午:八局小学  下午:丰城小学

二、督导情况:

(一)校园防欺凌教育工作

1.所有学校均成立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所有学校均建立了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

3.所有学校均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有公开的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但只在校内公式的:梨塘小学,与阳光服务电话共用的:南塘小学、北塘小学,未公开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三兴小学、丰城小学、 八局小学。

5.在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和疏导做得好的学校有:梨塘小学 丰城小学 北塘小学,建议多开展一些团辅或集体学习或讲座。

6.所有学校均开展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专题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7.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形成典型问题台帐的学校有:南塘小学、北塘小学、梨塘小学。进行了专题问卷调查但没有形成典型问题台帐三兴小学。没有专题问卷调查但对校园欺凌进行了排查的学校:丰城小学、八局小学。

8.针对典型问题或个案均能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

(二)食堂湿垃圾处置

第2篇:防校园欺凌教育范文

校园本该是最神圣、阳光、安全的地方,但近年来,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严重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也折射出当前部分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淡薄、情感冷漠、心理健康问题严重等现实。

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上升到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从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三方面对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提出了专业、细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

2016年,教育部、省教育厅又相继制订出台了依法治教实施纲要,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进程,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提升学生法治素养,防控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保障校园安全等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甘南藏族自治州作为民族自治地区,近年来在依法治校、创建平安校园,特别是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刊发以飨读者。

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行为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综合施策、长抓不懈。近来,甘南州教育系统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把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作为重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遏制了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滋生蔓延。

特别是2016年以来,教育部等九部委制定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精神后,甘南州迅速行动,组织人T对全州中小学及中职学校学生欺凌和暴力现象进行了深入调研,充分掌握了州内各县市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产生的深层原因和特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甘南州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制度先行 突出防范

为中小学生创设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是包括学校、家庭以及社会多元主体在内的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学校和家庭在青少年成长中的主要责任是教育与养育,社会同样肩负着为青少年营造积极、向上、安全的成长环境的责任。

就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本身而言,发生的原因有家庭教育缺失、学校教育价值偏离、社会教育缺失等多方面。具体来讲,不但有涉事学生个人因素,还有学校教育管理、环境影响等多方面的诱发因素,偶发性很强,因此,只有把日常防治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才能更好地遏制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现象的发生。

“为此,全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先从制度建设入手,督促指导学校建立了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制度,形成了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干预等工作机制”。甘南州教育局副局长陈慧源说。

为了进一步加大防范管控力度,做到对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发现、干预并防止事件恶化,甘南州教育局制定并要求各学校实施了一系列常态化的预防和管控措施。

“根据州教育局的要求,我们遴选组建了学生信息员队伍,积极动员师生特别是学生信息员广泛搜集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苗头动态,指定一名学校领导专门负责学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同时还设置并公布了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举报专线电话,密切监控和及时处置本校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甘南州合作藏族中学校长付海生说。

各学校在学校日常管理中严格落实门禁、值周领导督查、值班巡查、课余活动管理、管制刀具收缴等管理制度,狠抓学校日常管理。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极大地增强了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同时,还建立了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特困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女童、残疾学生、有心理问题学生等弱势群体及“问题学生”关爱保护工作机制。每学年初全面筛查掌握这几类学生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安排教师跟踪开展结对帮教活动,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重点关注学生异常表现并跟踪查找原因,对可能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社会参与 合力管控

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防治离不开社会参与。为了加大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基层综治中的深度融合,甘南州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

甘南州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公安部门每学期进校开展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问卷调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采取防范措施并通知家长,进行跟踪防治,有效教育转化。

针对当地部分学生习惯携带刀具的现象,甘南州教育局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制定印发了《甘南州学校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管理暂行办法》,赋予学校排查收缴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权力,加大了排查收缴力度,清除了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滋生的一大隐患。

“为了充分发挥州教育局和各县教育行政部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我们定期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全面开展校园周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大力整治学校周边的网吧、游戏厅、出租屋、图书音像店、流动摊点及各类娱乐场所。并协调公安部门,在学生上下学、课余及周末等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坚持进行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最大限度地净化校园周边社会环境”。 甘南州教育局安全管理科科长程辉介绍。

此外,甘南州还建立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与辖区学校定期交流研判机制,教育、公安、文化、司法等部门每学期联合进行1次“问题”青少年群体活动动态研判,组织学校排查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及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治体系。

加强宣传 依法治理

防控校园欺凌和暴力,需要依法治理,尤其是明确法律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对学生进行最基本的法律法规教育。近年来,甘南州上下加强了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防治的法律宣传工作,从法理角度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利用学校校园网、校园广播、电子屏、标语、宣传栏、橱窗、黑板报等,坚持向广大师生宣传典型案例及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了校园反欺凌、防暴力的舆论压力和震慑力,警示学生加强自律。

同时,举办家长学校。每学期开学初和放假前,各学校都举办家长培训班,给家长讲授一些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防治方法,阐明学生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后家长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切实增强家长的监护人意识。指导家长加强家庭教育,科学管教孩子,不放任自流,不简单粗暴,注重孩子思想品德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全面掌握孩子思想动态和日常活动情况,防止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紧密围绕《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学生法制教育。联合司法、检察部门每学期高质量地开展一次“法治进校园”活动,让学生懂得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和行为底线,消除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责任的错误认识,逐步树立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

“我们结合典型案例,每学期安排一周时间集中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专题教育。通过专题讲座、主题活动、校报校刊、观看视频、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在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同时,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 甘南州合作二中校长宁世才说。

除了宣传、学习、引导,甘南州还通过开展“模拟法庭”审判等活动进行警示教育。州教育局、各县(市)教育局联合司法部门在全州乡镇中心以上学校开展“模拟法庭”审判活动,选取近年来全国各地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典型案例,进行模拟审判,取得了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突出德育 紧抓心理

《意见》提出,要通过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通过深层次分析那些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学生的性格品质,结合教育实际,可以得出结论:重塑思想道德观念、矫治不良心理问题,是防止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基础性工作。

为此,甘南州宣鞑棵糯头发挥职能优势,组织人员编写了《我学习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手册,免费发放到全州各学校,指导学校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尊重他人、与人为善、热爱生活、珍爱生命,不恃强凌弱,不自暴自弃。

同时,各学校还紧密围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针对专业心理教师缺乏的现状,甘南州全面加强了心理辅导教师培训工作,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逐步为乡镇中心以上各学校至少培训了1名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配师资,组成心理咨询辅导队,深入县域内学校巡回进行心理辅导咨询活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积极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健康心理品质。

在寄宿制学校逐步推行“问题学生”家长入校陪读教育制度。对个别累教不改的“问题学生”,学校通知家长入校进行阶段性陪读,协助教师教育转化学生,直至学生思想认识有彻底转变方可结束陪读,这一举措极大地提高了“问题学生”的教育转化成效,大大减少了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

各学校每学期集中开展公序良俗和传统美德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宣传校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引导学生知礼仪、明是非、懂规矩、守法律,自觉践行和发扬温良谦恭的传统美德,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学会化解矛盾纠纷。

第3篇:防校园欺凌教育范文

关键词 校园欺凌 青少年 咨询 对策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校园欺凌普遍存在于各个国家和地区,严重威胁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已经发展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Olweus最先重视这一问题,并于20世纪70年代开展了相关调查研究。目前,欧美日等许多地区和国家非常注重这一现象,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和执行步骤。在国内,校园欺凌还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相关研究也处于早起阶段。校园欺凌与暴力行为、行为和犯罪行为密切相关,是当今社会和国家必须承认、正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 认识欺凌

1.1 欺凌的定义与特征

Barbara Coloroso(2003)认为“受到有意识、故意和好斗的意愿驱使,通过攻击、伤害他人,制造恐慌使他人产生畏惧的行为叫欺凌。”

欺凌不是单纯的捉弄,它包含三个特征:第一,它是消极的恶意的行为;第二,在一段时间内,它会反复发生;第三,“欺人者”和“被欺者”间力量是不均衡的。(Olweus,2000)

1.2 欺凌的类型

欺凌主要有四种方式:第一,身体欺凌——打、踢、推、用拳猛击等;第二,言语欺凌——起绰号、谩骂、侮辱、造谣等;第三,社交欺凌——排挤、孤立对方,将其排除在群体活动之外;第四,网络欺凌——通过邮件、博客、论坛等媒介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欺凌日益成为校园欺凌的普遍工具。Rachel Simmons认为网络欺凌是儿童社会暴力行为中,最新近、最邪恶的一种趋势。因为网络欺凌者无需直接面对受害者,不会看到其当时的反应,这使得欺凌者更加频繁地肆无忌惮地使用非常恶毒的语言攻击受害者。

1.3 校园欺凌的形成因素

校园欺凌的成因是十分复杂的,是社会、学校、家庭、个人等多种因素交织、共同作用的结果。

不良的社会风气和泛滥的网络媒体是校园欺凌产生的重大社会因素,青少年通过模仿习得暴力行为和污言秽语。学校过分注重应试教育,忽视德育教育、心理教育、法制教育和校园氛围建设,致使校园欺凌屡见不鲜。家庭缺乏温暖、父母自身行为粗暴、无视或溺爱的教养方式等家庭因素同样不容忽视。一般而言,暴力、动荡家庭中的孩子更容易欺凌他人,逆来顺受的“胆小鬼”也更容易惹上欺凌。“欺人者”一般具有较强的攻击性,缺乏控制力、同情心、责任心。而“被欺者”一般性情腼腆、怯懦,人际交往能力较弱,解决问题能力较差,自尊心、自信心较低。

1.4 校园欺凌的危害

校园欺凌不仅损害“被欺者”,对于“欺人者”、旁观者和整个社会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

“被欺者”会焦虑不安、设法逃学。如若长期受到欺凌,可能会导致学业荒废,认知发生改变,自尊心受到伤害,心理健康受到威胁等消极后果,最终有可能走上自残、自杀或杀人的道路。“欺人者”可能会沉溺于的行为模式之中,也可能会因无法控制的攻击性而产生抑郁,贻害一生。旁观者会感到恐惧、体验到心灵创伤。如果欺凌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他们会从中汲取错误的生活经验教训,甚至习得欺凌。校园欺凌破坏人际和谐,影响青少年今后成年生活,甚至会导致自杀或犯罪,严重危害家庭和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

2 防治校园欺凌的对策

目前,校园欺凌的总体比例较高,危害较大。遗憾的是,我国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入,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采取的相应防治措施更是较少。实际上,校园欺凌可以通过许多手段得以减少。防治欺凌,急切的意识和灵活的策略尤为重要。应对校园欺凌可以从四个方面着手:

2.1 国家和社会方面 (下转第246页)(上接第236页)

制定法律法规,颁布个性教育计划,营造社会和谐氛围,肃清网络媒体的不良影响。

国外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2003年9月,美国新泽西州制定反欺凌法规,要求学区采用反欺凌政策,处理欺凌和其他骚扰。“Olweus禁止欺凌计划”要求任命反欺凌协调员,并建立学校反欺凌条例,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对欺凌的专题讨论。据统计,这项计划实施后,校园中的欺凌和其他行为减少了50%。设立电话救助热线是一种有效的措施。英国许多地方设立了针对儿童问题的热线,请自愿者和专业人士协助解决包括欺凌在内的儿童问题。

2.2 学校和教师方面

学校在反校园欺凌方面扮演着最为重要的角色。有研究表明,学校范围的干预可以将校园欺凌降低20%~50%。

第一,创造尊重、支持和关怀的校园氛围,坚决抵制校园欺凌。第二,学校全体成员共同起草和解释全校反欺凌政策。第三,加强对青少年的德育教育、心理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第四,培养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第五,完善设施,设计操场环境、建全监控网络、设立安全室等。第六,健全匿名举报体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切实保障举报者安全。第七,发给教师指导材料,培训教师正确处理欺凌事件。第八,对青少年进行预防性教育,对“欺人者”进行早期行为干预,防范欺凌团伙的形成。第九,注重与家长的交流,校园欺凌的有效防治不能只局限在学校内。第十,配备专业的咨询人员,给予青少年更科学、专业、有效的帮助。

校园欺凌在中学尤为常见,具有较高的隐蔽性,不易被察觉。如果学生经常有腹部疼痛、小便不畅、情绪不稳定、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专心做作业、无故旷课、设法逃学、酗酒、自虐或攻击他人等现象,很可能与校园欺凌有关。教师不能只关心青少年成绩,要注意观察其变化,真切关怀青少年,切实帮助青少年。

教师可以加强班级建设,使青少年获得更多的同辈支持。可以组织欺凌专题讨论,使青少年提高认识、学会技巧。可以进行自我肯定练习,赋予青少年力量。可以开展角色扮演训练:“被欺者”仰起头,眼睛盯着“欺人者”,大声说道:“不要胡来,否则你将要受到学校的惩罚。”

2.3 家庭方面

家庭是孩子最暖的港湾,家长是孩子最大的支持。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离不开家长的教养与支持。

第一,为孩子营造安全、温暖、稳定的家庭氛围。第二,以身作则,用文明的方式解决冲突矛盾。第三,采取民主型的教养方式,帮助孩子完善性格。第四,培养孩子的移情能力和情绪控制能力。第五,当得知孩子被欺凌时,给予孩子支持,传授孩子应对技巧,减轻孩子的恐惧情绪,必要时获取校方帮助。

2.4 青少年自身方面

青少年自身多是校园欺凌的当事者,其主观意识态度和应对行为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欺人者”、“被欺者”和旁观者都要意识到校园欺凌危害的严重性,共同维护校园环境,保护自己,远离欺凌。

第一,加强自身意识,充分认识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第二,打破沉默法则,勇于沟通,积极取得教师和家长的支持和帮助。第三,进行自我肯定练习和角色扮演训练。面对校园欺凌,既不能“视而不见”,也不要以暴制暴,应做出行为上的改变。

值得强调的是,学校、教师、家长、青少年要经常沟通交流,进行谈话,这是一个非常重要且易行有效的方法。

综上,校园欺凌的防治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各方一起高度关注欺凌,共同探讨避免和解决的方法,才能有效减少校园欺凌的发生。

参考文献

第4篇:防校园欺凌教育范文

>> 日本中小学校园欺凌问题研究现状及防治对策 关于中小学校园欺凌的调研报告 对中小学校园欺凌现象的分析与思考 中小学校园暴力预防对策 国外中小学校的快乐教育 中小学校园规划的思考 教育部启动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杜绝校园暴力 中小学校长培训实效性提升的制约因素与应对策略 浅谈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中小学校教育质量监控的问题与应对策略 中小学校园网络文化的影响及优化策略 构建中小学校园网的思路与策略 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开展弥补美育的对策分析 中小学校园足球活动开展对策的探析 辽宁省中小学校园足球开展的对策研究 谈成都市农村中小学校园足球发展现状及应对策略 日本中小学校园欺凌的现状及其对学生个人造成的危害 浅析中小学校园网络安全及其应对措施 再谈京剧进中小学校园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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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防校园欺凌教育范文

为贯彻落实《教督〔2017〕10号》和《皖教督〔2018〕6号》文件精神,强化我县对校园欺凌的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净化校园风气,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此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建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治理内容及措施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机制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教体局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三)积极有效预防

1. 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教育。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2. 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学校要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3. 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4. 定期开展排查。学校要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四)依法依规处置

1. 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 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局法安科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教育与处置工作,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领导小组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接受申诉请求并启动复查程序的,应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备案。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受理的,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3. 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体局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县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学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审判等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建立长效机制

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

1. 完善培训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县教体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中小学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和教师等培训中应当增加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的内容。培训纳入相关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2. 建立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平安校园创建标准,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

3. 建立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综治领导责任追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四、职责分工

(一)县教体局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

(二)县综治办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三)县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五)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六)县民政局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部门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

(七)县司法局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八)县人社局负责指导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九)县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十)县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十一)县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十二)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细致部署。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根据治理内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教体局要对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等办法措施、在校规校纪中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开展培训、及时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第6篇:防校园欺凌教育范文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二小学事件过程中,涉事学生行为是否构成“校园欺凌”一直是各方最大的分歧所在。

根据2016年4月国务院《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校园欺凌”即“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

根据此前曝光的明明(化名)母亲提供的医院诊断书显示,受欺孩子被诊断出患有“急性应激反应”是在12月2日,即事发后第8天。

学校介绍,亮亮(化名)和军军(化名)的家长均不认可此事是校园欺凌行为,更不是施暴行为。吕老师告诉记者,明明(化名)和亮亮、军军平时都是正常同学关系,课上、课下互动交往正常,有互相起外号现象,但没有明显的矛盾冲突。学校经多方调查认为,“上述偶发事件尚不足以认定亮亮和军军的行为已经构成校园欺凌或暴力”。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表示,按照校园欺凌问题权威专家界定,欺凌具备三个基本特征,即“重复发生性、伤害性和力量不均衡性”。目前这三个特征现已被世界范围内的众多校园欺凌问题研究者所接受。“但现在的难点是,有人质疑欺凌的本质不应是行为的发生频次,而应是行为双方力量上的失衡关系;对于‘伤害性’的界定也不够清晰。”他说。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告诉记者,在对校园欺凌进行判定时,不能仅从表面、形式上判断,应依靠“被欺凌者”的感受,即当被欺凌者感到痛苦时,该学生就是受到了欺凌。

储朝晖表示,衡量此事件是否是欺凌,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标准,但如果说是“学生之间在打闹”,要素之一是“被开玩笑者”在感情上接受这种行为,不会产生心理上的痛苦感觉。从当事学生的描述看,“被开玩笑者”在心理上是不接受的,并且是不是校园欺凌也不能由学校单方面定义,而应该对受影响的学生进行关注。

焦点二:事件处理为何这么难?

一起看似简单的冲突,为何在短短几天迅速发酵?处理这类事件难点在哪里?

中关村二小一些家长向记者表示,学校一直在孩子教育方面做得还不错,但此次对事件的调查信息披露还不够及时。从11月24日事发一直到12月初,多番协调依旧未果,后经舆论放大后影响扩大,陷入僵局。

中关村二小校长杨刚1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事件发生后,学校一直积极协调,与涉事家长反复沟通。但明明的家长坚持要求学校认定亮亮、军军的行为是校园欺凌行为并记录在案,且书面提出四项诉求,导致家长间无法协调。

“我们当时也是为了保护这三个孩子,不希望家长矛盾升级,现在也依然是这样的想法,希望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杨刚这样解释学校迟未发声的原因。

他认为,在孩子交往过程中难免会偶发、突发非正常事件,“学校教育承担的更应该是一个协调者的角色,而不是惩罚者的角色”。

一些受访中小学教师说,目前针对校园欺凌事件还存在认知不足、教惩不够的问题。学校往往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私下和解、息事宁人。

“校园欺凌不像校园暴力那么明显,没有殴打或没造成轻伤等严重伤害,往往混同一般同学间的打闹、开玩笑、闹矛盾。”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说,“未成年人的身心是脆弱的,有些玩笑、打闹、恶作剧,对一些人可能无所谓,对有些人就可能带来心理伤害。”

另外,部分专家认为,尽管国家重视校园欺凌问题,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在执行层面效力逐级减弱。佟丽华认为:“现在很多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此都缺乏足够重视,这导致处理类似事件时往往简单甚至粗暴。”

焦点三:反校园欺凌薄弱环节在哪里?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屡屡发生。根据2016年的《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6)》,近年来校园欺凌发生的地域范围广泛,覆盖了绝大多数省份,且频次密集。而据教育部统计,2016年5月至8月,就上报68起校园欺凌事件。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余雅风认为:“目前,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规范主要是依靠传统法律,缺乏针对性和指代性。对未成年人不良或不当行为的教育还主要依赖家庭和学校。”

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多项措施,要求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佟丽华认为,目前关键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长要真正重视落实,形成良好、密切的联系与互动。“要让学生和家长都意识到社会对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零容忍’。另外,如果学生被欺负,家长到学校讨说法,需要如何妥善处理、采用何种应急机制、如何及时回应等都应在各校日常管理中进一步细化,甚至可以开发有效预防及处理校园欺凌问题操作手册。”

第7篇:防校园欺凌教育范文

一、校园欺凌现象面面观

记者:您作为长期从事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问题研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士,怎么看校园欺凌?

童小军:校园欺凌的确是一个与教育密切相关的问题,但它更是发生在中小学基础教育环境中的儿童保护问题。

从社工专业的角度来讲,国家采取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的行动是一种对儿童的保护,也是儿童应该享受的福利。按照儿童社会工作的理念,所有孩子都应该获得引导和教育,他们应该有这个福利。如果没有,那么他们出现校园欺凌这样的问题就不是他们的错,是相关教育者的错。我们国家目前校园欺凌现象之所以比以前严重了,原因就是我们对这种现象的认识和干预都不足,没有采取适当的、正确的干预方法。校园欺凌是可以得到有效防治和改善的,但需要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干预方法。

校园欺凌强调的是以强凌弱,即较强的一方对较弱的一方实施的肢体和语言或者精神上的一种伤害和攻击行为。这个“强”一般体现在体格以及人数的优势,还有一种社会意义上的“强”,比如家境较好、在学校朋友较多的学生欺负家庭比较贫困、在学校里没有什么朋友的学生。欺凌形式主要是肢体和情感两类,其中情感的欺凌包括语言伤害和孤立两种形式;也有将它分为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两类。

记者:为什么说所有卷入欺凌事件的人都是受害者?

童小军:在欺凌事件中,欺凌者、被欺凌者、旁观者在这个过程中所接受的信息都是有害的,谁都没有得到好处。其中,被欺凌者受伤害最重。可能是在身体上受伤,严重的可能致残(最严重的是丧失生命),但更多的是心理的、人格方面的伤害。这种伤害一旦产生就很难康复,就算惩罚了欺凌者也不能挽回。

而欺凌者,即施害人受到的损失,在于被强化了错误的解决问题方式以及对暴力行为的错误认识,会导致暴力行为的养成,如果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将来可能发展成违法犯罪。尤其是当欺凌行为带来了严重后果时,随着年龄的增长,有了清晰的是非观念,他们会为自己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感到羞愧,会有沉重的负罪感。这些都是当初欺凌别人的时候为自己成年生活埋下的心理隐患。

旁观者也是一样,他们在这个过程中对是非的概念以及对暴力解决问题的方式也有吸收,有些旁观者的言语和行为还会让欺凌者得到鼓励,加重欺凌行为。可见,被卷入欺凌事件中的三方在这个过程中吸取的都不是积极的信息,养成的也是错误的行为,培养的不是正面的价值观,因此都是受害者。这种伤害还可能延续到下一代,不是通过基因的传递,而是通过外在行为和情绪的影响。因为他们自己受到了伤害,在经营家庭氛围和育儿的时候,会制造缺陷型的环境,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记者:我们应当如何看待欺凌的“隐秘性”?

童小军:欺凌的“隐秘性”,主要是由于成人对这个问题的忽视和不正确的认识,以及缺乏应对机制所导致的。其实,我们的孩子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有问题,找老师或者找家长”,但是在校园欺凌事件中孩子们学会的是沉默。有调查显示,孩子被欺负后会告诉家长或老师的人数比例超过了70%,但是多数家长或老师的回应都不对。第一,缺少对受欺负者的疏导,没有教会他们如何面对这种情况。第二,批评教育欺凌者的方法无效。通常学校教育者会直接找欺负人的学生教育一下,告诉他不要那样做。而很少会去了解事件的过程、为什么会这样做,很少会告诉学生这种事情应该怎样处理。这样教育一下的后果是不但没有制止,还可能激化了矛盾,往往让欺凌者对被欺凌者的伤害行为更加剧烈。很多家长的处理方式也不恰当。例如,有的家长会对孩子说“他打你,你也打他!”还有一种是直接找到这个欺负人的学生家长去理论,指责他们为何不把自己孩子管好。对方可能有两种反应,一种就是护孩子――我们家孩子就是混蛋、不讲理了,你能怎样?另一种,懂道理的家长可能会批评孩子,说不定也打一顿,以示惩罚。然而这些都只会激化欺凌行为,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孩子一般就不会跟老师或者家长讲自己被欺凌的事了。欺凌的“隐秘性”还可能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被欺负的孩子会有屈辱感,觉得没面子,所以也不会对别人说。

其实,这里我要强调的是老师和家长的意识不够。孩子被欺负了,在家里、在学校里一定会有所表现,在行为、情绪、外表、衣着等各方面,都会有迹象。例如,孩子会说不愿意上学,或者一到该上学的时候,他就“生病”了,或者找各种各样的借口不去学校,等等。家长有时候把事情想得太简单,没有这个意识,缺乏敏感度。很多老师也比较粗线条,只把欺凌当做一种偶尔出现的偏差行为,批评教育一下了事,不会深究,不会意识到这个事情对学生有多大的伤害,从欺凌事件的特点、类型,到对学生的伤害,都意识不足。

记者:同学之间因故起了冲突或不再跟对方一起玩了。这种情况属于“欺凌”吗?

童小军:这种情况不是“欺凌”,这只是交往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矛盾或不和谐。因为我不跟你玩了,还有其他人跟你玩,不是我组织了一个班里十几个人让大家都不要理你,并持续很长时间。如果发展到这种程度,才属于欺凌。同学之间偶尔的小矛盾,都是正常的。“偶尔有矛盾”就意味着时间持续很短,双方都有伙伴,能够互相对峙,不是被孤立的。可能过一段时间两个人又和好了。这种情况需要家长、教师对孩子进行友好教育,进行关于怎样看待和对待你不喜欢的人、怎样与他们交流方面的教育。要让孩子知道,就算对自己不喜欢的人,也有和平相处的方式。如果不教会孩子正确的相处方式,小矛盾也可能发展成欺凌。

二、校园欺凌是一个无法避免的现象,

但是可以预防和解决

记者:中小学里的校园欺凌是否已经“很严重”?是否能够避免?

童小军:应该是“比较普遍”,“严重”是指有某些现象或者在某些地方可能比较严重。校园欺凌在中小学是一个普遍现象,是不能避免的现象,如果没有很好的措施,是一个很难说“没有了”的现象。我们能做的,一是减少发生的数量,二是降低伤害的程度。

校园欺凌一般不会出现在小学低年级,通常是从小学高年级开始,到初中最严重,高中会逐渐减少了。它的高发期正是学生进入青春期的这个阶段,这就是它“不可避免”的原因。

一是因为青春期大脑发育还不成熟,青春期的孩子各项生理机能都在迅猛发展,但脑神经的髓鞘化还没有完成,大脑皮层的抑制机能还不足以控制行为的盲目性和冲动性;二是因为青春期时,人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还没有形成或者不稳定,但是在心理上要追求一种自我认同,这个阶段,如果没有很好的引导、教育和规范行为,孩子们就像进入了“动物世界”,他们更倾向于以原始的状态或原始的行为来获得自我认同、自我价值的实现,这是儿童青少年的成长规律,在这个阶段,他们就有这个需求。我们必须认识到:第一,这是成长的必经阶段,孩子在这个阶段一定是要犯错误的,那么我们要做的就是尽量让他少犯这样的错误;第二,如果犯了这样的错误,我们要知道怎样去引导他,教育他,扶持他,帮助他,让他不会再犯。如果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教育,没有足够的干预或者干预方法不对,后果就会比较严重。

记者: 我们应当如何对校园欺凌事件进行正确的、有效的干预?

童小军:对欺凌事件有了正确的认识后,就要对学生进行多方干预,也就是对所有参与其中的人都要进行干预,而且干预的视角一定是从保护儿童出发,一定是保护性的教育,保护性的引导,甚至是保护性的惩罚。总之就是要保护儿童的利益。欺凌事件里面的所有孩子都应该获得引导,都应该获得教育,否则他们再出现这个问题就不是他们的错,是我们的错。

我们国家现在对儿童保护的认识越来越全面,越来越综合,但是大家还都是各自独立工作,没有形成联动的概念,也没有形成预防的概念。学校可能认为校园欺凌这样的事,是极少发生的个别事件,所以没有把它当做一个社会问题来对待,也就不会用对待社会问题的方式来处理,只是个别处理,个别教育。所以,要有效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是要转变意识,对校园欺凌现象有系统的、深入的认识;要把校园欺凌放在一个更大的儿童伤害的概念下来看。儿童伤害有虐待、忽视、剥削和暴力,校园欺凌只是暴力的一种特殊形式,暴力还包括环境暴力和文化暴力,从预防校园欺凌的角度来讲,环境、文化暴力都是需要治理的。

三、对全体学生加强生活技能教育和安全教育

记者:家长和学校担心反校园欺凌教育会对本来只是少数的欺凌行为起到宣传助长作用。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童小军:家长的担心是有道理的,这就要求解决问题的方法要适当。反校园欺凌教育不是只跟孩子们讲什么是校园欺凌,而是需要策略地进行正面教育。我们可以通过引进新的课程概念和丰富现有课程概念的做法,开展反校园欺凌的工作。

一是在校园里引进“生活技能教育”的概念。所谓生活技能教育是指培养一个人能有效地应对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成长需要的挑战的能力;培养个体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并且在与他人、社会和环境的相互关系中表现出积极的适应能力。这种教育从幼儿园甚至从孩子出生就可以开始了,但一定要有科学的方式,要根据孩子的年龄、认知水平以及行为习惯,培养他们面对风险或者伤害时的自我防护意识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教育孩子的时候,要求家长和教师首先要有这个能力(可以通过专业人员的培训获得这个能力)。只要我们的基础教育系统有了这个意识,再组织力量来做,就能做得到。课本、辅导教材都没有问题,首先是概念、意识要到位。

二是补充和丰富“校园安全教育”概念的内涵。校园安全是大家已经认可的概念,要把安全这个概念做得更科学、更综合。除了大家公认的校园安全,比如硬件的、软件的防火、防电、防灾、防外出时意外伤害等,一定要把“防人为伤害”这一部分加进去,也就是要把校园暴力可能涉及的各种各样的伤害,以及如何防止、如何应对等都加进去,这是一个更大的、综合的校园安全概念,除了孩子们的人身安全之外,还需要孩子们在校园里拥有心理的安全和情感的安全。

以上两个概念,任取其一都可以做起来,它们都包含了但不单一指向校园欺凌,可以避免负面强化。在这样综合的大概念里面,很多保护儿童免受伤害的内容,包括反校园欺凌的相关教育就可以进校园了,这就是应对措施。

记者:目前中小学校可能还是不够重视非学科教育。这种情况要怎么转变呢?

童小军:可以采用尽量不影响学科教育的方式来解决。这个方式就是有组织地在基础教育系统引进社会工作的专业力量,参与到学校的非学科教育工作中,包括现有的校园安全教育、德育、法制教育,等等。

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训练让他们在校园里关心的都是学科教育之外的事情,是学生的社会能力、主流价值观的形成以及对一些特殊情形的应对,比如校园欺凌。这些事件其实在学校这个环境中发生的数量和比例不会很高,可一旦发生就会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就会影响学生整个人生。将社会工作者引入校园,他们就能够通过特有的专业理念、方法和技巧,培养学生处理自己生活中面临的矛盾和难题的能力,避免他们采用“欺凌”这样的行为来对待同伴。

当然,引入社会工作者就涉及岗位设置,需要国家的投入。美国做过一个研究,对这些方面的投入与回报率最低的是1∶7,最高的是1∶17,投入的回报非常高。所以重要的是先改变观念。要认识到这是为了让学生成为身心健康的人,让他们将来不管做公民,还是做朋友,还是做父亲、母亲,都能做得更好。对于一个社会,一个国家和民族而言,恐怕这些角色才是更重要的。我们不否认知识的重要性,但是社会教育非常重要,不是要舍弃哪一个,而是兼顾,二者是相互促进的。

四、要从学校的制度建设入手

完善儿童保护的各项措施

记者:在学校里应该怎样建立和完善儿童保护的制度和岗位?

童小军:我的建议是,要建立保护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的制度,不只是针对校园欺凌的,还要包括所有教师对学生的暴力,学生对教师的暴力,以及学生之间的暴力,不只为校园欺凌一件事设置岗位、建立制度,一定要把校园里面可能造成暴力环境的因素进行整体反映,如果不在这个背景下讲制度建设,人们会以为这是小题大作,以为只是为极少数的人和事建立制度。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建立了制度以后,必须要有专门、专业的人来负责,这个人要做的不仅是在全校范围内有差别地进行儿童(学生)保护的教育和宣传,同时要建立一个应对儿童(学生)保护事件的机制。那么一旦出现恶性案件,就可以有人负责了,出了问题也有人可以问责,能倒查,否则这种事永远制止不了。这个体系最托底的作用就是出了问题有人负责任,最重要的作用是能保护师生,有效预防暴力事件。

在校长和教师的学习或培训中,要有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的概念和内容。对基础教育工作者的培训一定要加入这些内容。在大学相关的本科教育或者研究生教育的课程里,以及毕业后的继续教育中,都要加进去。所有的校长和教师都要学习这些内容,但并非所有教师都来直接处理这样的事情,他们只能预防,以及面对问题时能够有正确的意识和反应。一旦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就要依靠制度和专业人员进行系统处理。

那么对相关责任岗位的人有什么要求呢?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学校引进社工(社会工作者)。很多国家如美国、日本都是这样做的。美国的法律虽然各州不一样,但“一校一社工”是基本统一的。另外,由于社工人才短缺,所以规定学校首选社工,其次是心理学或医务工作者来从事社工的工作。但只要在这个岗位上,就一定要接受社会工作培训,掌握社工的特定技能。

记者:学校应该如何具体实施校园欺凌的治理呢?

童小军:从社会工作来看,预防校园欺凌的最好方法就是给孩子们正面的引导。 国外的研究显示,大多数的校园欺凌事件都发生在同班同学或者同校同学之间,因此有效的做法就是从小学高年级开始,贯穿初中和高中,基础教育系统应该有目的、有规划地开展班级同伴友爱主题活动,聚焦同辈关系、同伴友情和友好解决同伴冲突技能培养;同时加入法治教育。其次,需要建立报告制度,要有一个专门负责的人对上报的问题进行判断。要对卷入欺凌事件的人进行调查,找出原因,并评估这些原因与学生、家庭或者学校的相关程度,提供相应的解决办法,这是一般的程序。其中一定要做的是生命危险的评估,需要运用专业手段。例如,首先要向提供消息的教师进行调查,询问教师何时开始关注,是什么引起了教师的关注(如情绪、行为、伤痕等);是经常的,还是突发的,突变越严重,进行干预的紧迫性就越高。在处理过程中,还要特别注意保护学生隐私,避免二次伤害等。

记者:在中小学校,怎样去区分心理老师、社工的定位和职责呢?

童小军:社工,既是指社会工作(social work),也是指社会工作者(social worker)。社会工作是依托一个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存在的专业和职业,主要为社会问题涉及的弱势群体开展服务,聚焦的是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社工在面对学生的问题时,会采用社会生态系统视角,常规性地把学生当成一个独立系统的同时,将其朋友圈、师生互动状态和家庭亲子关系等都纳入问题分析和干预范围,还会运用相关政策,整合各种资源来解决学生面临的问题。心理老师往往只是聚焦学生个体,常常是通过改善学生的认知来改善学生的情绪和行为,一般不会考虑政策的问题。学校如果有条件,同时配备社工和心理老师是最好的。当一个学生出现了非学业性的问题,就一定是需要综合治理或综合服务的问题。如果是与儿童保护或校园暴力相关的,社工专业的培训更适合,因为这些问题既涉及学生们的认知,还涉及家庭教育和工作机制的建设。如果没有专业社工,可以由心理老师接受社工培训之后来做。无论是谁在这个岗位上,都需要为他们提供社工培训。

这里强调的是要用社工的思路来开展工作,用体验式或参与式或其他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会正确的行为,例如体验“如果你是那个人,在那种时候会怎样做?”社工还要针对教师进行一系列的培训、宣传和倡导,强化教师的意识,内容包括:明确不能有什么样的行为;怎样对学生的异常情况保持警惕或敏感性;出现问题时要做哪些初步处理;觉察问题和报告问题的能力等。家长解决不了的问题也可以请社工来提供帮助。学校通过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服务,可以避免因工作方法不当给学生造成伤害。

第8篇:防校园欺凌教育范文

对于类似的新闻,近年来可以说常见于报上。仅统计近三个半月公开报导的,就有17起事件浮出水面,而且手段之残忍,都跟这起案件不相上下。

为什么会愈演愈烈?大概是因为对于未成年人,处罚手段还是太轻了,以至于他们对施以暴力不以为然,在他们看来,自己的行为在法律定性上不过是“小事一桩”。

美国:立法先行,依照法律进行规制

在美国,校园欺凌被称为“bullying”,根据美国教育部门2015年5月公布的最新报告,发生在12-18岁孩子身上的校园欺凌事件在减少,2014年大约有22%的学生被欺凌,是2005年开始收集这类数据以来首次显著下降。一名独立于该调查的欺凌预防专家称,学校进行的各种反欺凌项目和努力收到了效果。那么美国在预防校园欺凌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明确校园欺凌受害者的法律救济和施害者的法律责任,主要表现在不断完善有关欺凌的法律法规。早在2000年到2002年,加州等15州就通过了禁止校园欺凌的法案。美国绝大多数州也在现实中不断通过立法来加强对校园暴力行为的预防和惩罚,使学校安全成为法律规定的政府目标。,

美国官方有专门的反校园欺凌网站,和各类预防欺凌、研究欺凌的机构,很多公益性组织和专家也参与其中。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的防控体系。除此之外,美国近年来也向部分州的学校派驻警察,警察除了维护学校秩序外,还负责督学工作。

前不久,一群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因为群殴、欺辱同学而面临最高终身监禁的新闻也引发广泛关注。而当事人之一翟云瑶直到出庭时,还没弄清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在她看来,这不过是在校园司空见惯的学生恶作剧或打群架之类的小事。

她从未想过竟然闯了一个可能“终身监禁”的大祸,因为同样的群殴行为,在美国加州被定性为“酷刑折磨”重罪,对酷刑的惩罚是判处终身监禁,并处最高1万美元罚金。同样都是面对未成年人,都具有保护的天然责任,然而在最后的处理方式上却差距悬殊。

英国:学校为主,结合家庭、社会、司法的综合模式

在国家政策上,英国制定了专门针对校园欺凌的政策法规。在社会层面,创造出有助于有效治理校园欺凌的社会环境,从2005年起,英国每年的11月会举行反欺凌周活动,集中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在教育者层面,强调教育工作者在关注青少年学生成长上的法律责任。近年来,英国教育当局高度重视老师在服务管理学生行为上的地位和作用,拨付专项经费用于老师的培训,帮助老师掌握识别校园欺凌和进行早期干预和行为矫正的方法。

学校不仅关注学生的校内行为,也关注他们校外的表现,对学生校外行为进行管理,如果学生家长发现老师在校园欺凌方面处理不当,就可以向校长乃至地方教育当局申诉,以追究教师和学校管理疏漏的责任。

2007年,英国启动了一项小学自助反欺凌工程,主要是请高年级学生帮助低年级学生,协同老师,一起反对同学间欺凌行为。

德国:从人性入手,从源头上解决

德国对校园里出现的恃强凌弱的“小霸王”关注态度鲜明,打击力度也很大,其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了包括美国在内的不少西方国家。在对两次记过后仍不思悔改的校园“小霸王”,校方有权把他送到“不良少年管教部门”给予强制管教,

德国特别重视从根源上寻找问题解决之道,幼儿园和小学一开始就对孩子进行“善良教育”。“善良教育”是德国儿童接受人生启蒙的第一课。从爱护小动物开始,通常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环。这种以亲自动手喂养小动物为载体的“善良教育”,已经成为德国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孩子进行“善良教育”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同情和帮助弱小者。对于身边需要帮助的人,都要尽力相帮,培养他们做人的基本公德。

挪威:政府支持,学校干预,全民行动

在挪威,政府鼓励学校对包括网络欺凌在内的校园欺凌问题采取全校范围的干预措施,学校建立了全校范围的反欺凌政策。

例如,对学生行为进行限制,组建教师职业发展小组,与学生开展有关同辈关系与行为的班会活动,为欺 凌者、受害者及其家长提供心理咨询等。

第9篇:防校园欺凌教育范文

近日,为了给广大学生撑起一片蓝天,提供一份沃土,铜山区永清实验学期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集中开展了一次校园欺凌治理教育活动。总结如下:

1、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

2、进行“法制进校园”讲座。

3、各班召开预防校园欺凌主题班会,印制了《预防校园欺凌倡议书》,组织全体学生、家长签字。

4、利用品德课、心理健康教育课、安全教育课等形式进行渗透教育,让全体教职工、学生了解校园欺凌伤害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