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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处理市场调研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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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处理市场调研报告

第1篇:餐厨垃圾处理市场调研报告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剩菜剩饭等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

本办法所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能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的总称,包括煎炸过食品不能再食用的油脂、餐厨垃圾中的油脂以及油水混合物和经油水分离器、隔油池等分离处理后产生的油脂等。

第三条本市市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的产生、运输、处理服务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市的食品安全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协调、检测与评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开展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以餐厨垃圾为原料加工而成的产品质量、标准监督管理;市工商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食用油市场监督管理,建立涵盖食用油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溯源体系,防止废弃食用油脂流入食用油市场;卫生部门负责食用油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对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各种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餐厨垃圾产生和处理服务单位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监督管理;畜牧部门负责对本市牲畜饲养场的监督,禁止使用餐厨垃圾直接饲养牲畜。

市发展改革、规划、旅游、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餐厨垃圾处理以政府主导、统一管理、社会参与、综合利用的原则进行。

倡导文明的餐饮方式,鼓励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

鼓励开展对餐厨垃圾处理的科学研究和工艺改良,促进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第七条对在餐厨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餐厨垃圾由市主管部门通过招标的方式委托具备审批条件的单位统一收集、运输和处理服务。

第九条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有义务缴纳餐厨垃圾运输、处理服务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服务费参照城市生活垃圾运费、处理服务费的方式收取和支付,其收费标准由市主管部门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每季度向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如实申报产生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

(二)餐厨垃圾与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分别单独收集、储存;

(三)餐厨垃圾统一使用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服务单位提供的标有“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字样的专用标准容器收集。收集容器应保持完好、密闭、整洁。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还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四)保证当天产生的餐厨垃圾当天得到运输。

第十一条凡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业务的企业,必须获得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未经审批许可的,禁止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

申请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的条件:

(一)申请人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二)拥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的餐厨垃圾运输车辆;

(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四)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五)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

申请从事餐厨垃圾处理服务的条件:

(一)申请人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取得规划许可文件;

(三)处理能力不少于100吨/日;

(四)有至少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包括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餐厨垃圾处理服务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六)具有完善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处理残余物达标处理排放方案;

(七)有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预案。

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

第十二条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与经审批许可的餐厨垃圾运输服务单位签订运输合同,报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回执。在办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年审时,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向环保、质监、卫生管理部门提供运输服务合同和回执。环保、质监、卫生管理部门在进行执法检查时,要对运输服务合同的签订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餐厨垃圾运输服务单位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工具应具有市主管部门颁发的《*市餐厨垃圾准运证》;

(二)不得将餐厨垃圾和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

(三)应当日运送至处理服务单位,转运期间不得存放;

(四)实行完全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撒落;

(五)运输工具外观应当保持整洁和完好状态。

第十四条餐厨垃圾运输服务单位应当每月向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申报运输的餐厨垃圾数量、处理去向等情况。

第十五条从事餐厨垃圾处理服务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运行管理规定:

(一)除正常检修外,应保持处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检修应提前15天书面报告市主管部门;

(二)设置并定期检测、维护垃圾计量系统;

(三)设立安全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及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配套安全设施,制定有关安全应急预案,保证处理设施安全运行。

(四)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处理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

(五)生产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六)禁止接收、处理未经过审批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运送的餐厨垃圾;

(七)禁止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再作为食用油脂销售。

第十六条从事餐厨垃圾处理服务的单位应当每月向市主管部门申报处理的餐厨垃圾来源、数量、产品流向、运行数据等情况。

第十七条餐厨垃圾产生、运输、处理服务实行联单制度。联单是餐厨垃圾处理服务单位结算运输、处理服务费的主要依据。联单共五联,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运输服务单位、处理服务单位、市和区主管部门各一联。联单由餐厨垃圾运输服务单位向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

第十八条餐厨垃圾每次运输,产生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或签名,经交付餐厨垃圾运输服务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联单第一联由产生单位自留存档,联单第二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服务单位随餐厨垃圾转移运行。

第十九条餐厨垃圾每次运输,运输服务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运输服务单位栏目,将餐厨垃圾运抵集中处理地点。联单由处理服务单位验收签字后,运输服务单位将联单第二联自留,第三、四、五联随转移的餐厨垃圾交付处理服务单位。

第二十条处理服务单位每次接收运输服务单位运送的餐厨垃圾,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运输服务单位交付的餐厨垃圾核实验收,并如实填写联单中处理服务单位栏目,加盖公章。

处理服务单位应将联单第三联自留存档,第四联每月报送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第五联每季度报送市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餐厨垃圾产生、运输和处理服务单位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将餐厨垃圾排入下水道或以其它方式随意倾倒;

(二)禁止将餐厨垃圾提供给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许可的运输、处理服务单位进行运输、处理;

(三)禁止将餐厨垃圾直接作为畜禽饲料;

(四)禁止将废弃食用油脂或其加工产品用于食品加工。

第二十二条运输餐厨垃圾的集散点、储存场地及其设施,必须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市、区主管部门通过设立举报热线等方式,受理群众对餐厨垃圾产生、运输和处理服务单位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查处。

第二十四条市、区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拒绝或者阻挠管理人员的检查。

第二十五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未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视其情节轻重,对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从事餐厨垃圾处理的,可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市餐厨垃圾准运证》从事餐厨垃圾运输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视其情节轻重,可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可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未实现环保处理和达标排放的,由环保部门要求整改并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生产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和当地质量标准的,不得出厂销售。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的,由工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餐厨垃圾处理服务单位每月未向市主管部门申报处理的餐厨垃圾来源、数量、产品流向、运行数据等情况,由市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可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可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由卫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进行查处。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运输餐厨垃圾的集散点、储存场地及其设施,不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的,由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按照《*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相关环保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市、区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二)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三)有其他、、行为的。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有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2篇:餐厨垃圾处理市场调研报告范文

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各种品牌的厨房垃圾处理器。比如成都雷克蒙塞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劳伦士”食物垃圾处理器进入中国市场已近十年,公司产品经理管先生对《新财经》记者讲述了厨房食物垃圾处理器的很多好处。

不过,很多中国家庭还没有安装厨房垃圾处理器,真正了解它的人非常少。这一产品的市场现状如何?消费者使用体验是否真如商家所言?

厨房的秘密武器

家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的李女士重新装修房子时,在装修设计人员的推荐下,在厨房下水管道上添置了厨房垃圾处理器。自从安装了这个新鲜玩意儿后,不少邻居都过来参观。

李女士告知记者,自从装了这个垃圾处理器后,吃剩的饭菜直接通过水槽倒入处理器,不用30秒钟,大堆食物垃圾就化为粉末,随自来水通过下水管道流去,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用把这些食物垃圾放在厨房的垃圾桶里了”。

4月10日,记者来到李女士家,李女士对记者展示了处理器的具体操作,打开水龙头启动开关,倒入食物残渣让机器运转。短短10多秒时间,李女士倒入的一盘垃圾即消失得无影无踪。李女士称,“一般普通食品垃圾处理只需几秒钟,肉骨头处理需10?20秒时间”。

这个食物垃圾处理器究竟是什么东西?记者在国美电器马甸店对厨房垃圾处理器进行了深入了解。

店内销售人员介绍,垃圾处理器是一种现代化的厨房电器,没有刀具和刀刃,直接安装在家中厨房水槽的下方,并与排水管相连,利用电机驱动产生离心力,将粉碎腔内的垃圾粉碎。垃圾处理器能有效处理肉骨头、海产品、鱼头鱼刺、水果皮、菜叶、剩饭剩菜等大部分的食物。

4月17日,记者采访了成都雷克蒙塞电器有限公司产品经理管先生,雷克蒙塞生产的“劳伦士”食物垃圾处理器进入中国市场近十年,已在全国各地建立销售网络。管经理告知记者,在垃圾处理领域里,厨余垃圾的处理一直是个难题,它不仅含水量高,而且油脂、盐分、有机物含量均很高,且容易携带或滋生病菌,腐烂变质的速度极快。

“传统的各类垃圾处理方式几乎都不适合处理厨余垃圾。”据管经理介绍,填埋容易产生渗滤液和沼气泄漏,且异味很大;厨余垃圾水分大,不适合焚烧;堆肥处理时间长,盐分不易降解,将会造成土壤盐碱化;直接烘干用作饲料达不到蛋白变性的效果,存在同源性的隐患,是导致疯牛病、羊痒病的直接原因。

管经理对厨房食物垃圾处理器总结出了“四大好处”:对城市居民来说,取消了厨房的垃圾桶,消灭了垃圾滋生蟑螂、细菌的条件;对环卫部门和物业管理来说,减少了垃圾产量以及收运处理的难度和成本;对市政和交管部门来说,减少了垃圾车的数量和垃圾污水滴漏对路面的污染;对环境和资源回收来说,减少了厨房垃圾对可回收物的污染,减少了渗滤液化气、沼气和烟气等污染物的排放。

据了解,被称为“厨房的产业革命”的食物垃圾处理器其实早在欧美的住宅里安家落户。在美国,许多州法律甚至规定住宅中必须安装垃圾处理器,方便居民生活垃圾及时处理。美国在2009年颁布的国家绿色建筑标准中还明确提出,在主要厨房的水槽下至少应安装一台食物垃圾处理器。

国内待推广

尽管功能不错,但很多中国家庭还没有安装厨房垃圾处理器。事实上,厨房垃圾处理器在2000年就进入中国市场,然而十余年过去,真正了解这个产品的人非常少。一个在欧美备受欢迎的环保小设备为何在中国得不到好的推?广?

“中国消费者比较传统,一个新设备的推广需要很长的认识过程。”管经理解释,近几年来,各大厂商都在大力推广这个产品,但目前看,还处在一个教育市场的阶段,大家对这个产品不熟悉,甚至很多人会有误解。

有媒体曾指出厨房垃圾处理器存在的几大问题。例如加重城市水污染、堵塞下水道、增加耗水量、不符合国情、不符合垃圾分类处理原则等。也有用户直言:“国外的好东西搬到中国就不一定适合。”

就此问题,《新财经》记者采访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一位研究人员,该研究人员称,以上观点并不科学,并称自2001年起,建设部就将食物垃圾处理器列为住宅装修的重点发展项目和推荐配套产品。2003年,中央电视台二套CCTV-2在《为您服务》节目中,还向全国观众推荐过食物垃圾处理器。

资料显示,2010年12月,同济大学用一年的时间对使用食物垃圾处理器进行调研,推出了《食物垃圾处理器在上海推广应用的环境经济损益研究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认为,食物垃圾处理器的推广使用可以帮助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

上述研究人员表示,厨房垃圾处理器的推广的确存在本土化问题。目前市场上厨房垃圾处理器以国外技术为主,由于东西方饮食有差异,存在食物垃圾处理不彻底的问题。国内自主生产研发的设备由于技术不成熟,导致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使得消费者难以接受。

值得庆幸的是,有部分国外品牌开始研发适合中国市场的产品,如爱适易推出的“爱适易优+系列食物垃圾处理器”,就专门针对中国市场设计。

一些国内生产企业也在加大这方面的产品研发力度,如山东华绿餐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与韩国GAIA研究所、日本京都大学、中国农科院等机构合作,研发出拥有十余项专利的食品垃圾回收处理机和就地产生、就地处理的最佳模式。

第3篇:餐厨垃圾处理市场调研报告范文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是城乡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改善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做好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统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原则。树立城乡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理念,全民动员、科学引导,促进垃圾源头减量,推动垃圾分类,健全收运、回收体系。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专业化、网格化、数字化”管理机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完善法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省每个市、县(市)建成一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达到80%以上,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县级以上城市取消临街放置的非密闭垃圾收集容器及堆放点,建立较完善的生活垃圾密闭收运网络。建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县)或示范项目,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市达到50%。加快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较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制机制。

创新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小城镇及乡村延伸,加快建立和完善小城镇及乡村生活垃圾管理体制和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导。各地要按照《省城镇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大纲》要求,2011年内完成本辖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经费列当地财政支出。编制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专家及公众意见,健全设施周边居民诉求表达机制。专项规划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技术论证,城市政府审批后,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同时要严格控制设施周边的开发建设活动。在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中要优先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建设用地供应,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前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二)完善垃圾收运网络。各地要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收运网络和体系。按照分类、密闭、压缩要求,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设施、设备,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中转和运输方式。重点加快区域性大中型转运设施建设,整合现有资源,扩大生活垃圾收运范围,提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探索线路优化,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收运模式。

(三)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地要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切实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确保有关设施建设顺利进行。要简化程序,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立项、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环节的审批速度。在建生活垃圾处理场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拟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加快前期准备工作,因地制宜选择先进适用、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具备条件的城市可集成多种处理技术进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实现各种技术优势互补。

(四)加快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各地对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要对照国家规范、标准,逐项检查、整改、达标,确保2011年底前达到国家无害化标准。要优先开展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生活垃圾堆放场所的生态修复工作,加快城乡结合部等卫生死角长期积存的生活垃圾清理。对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及简易填埋场,要严格按照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制定治理方案和计划,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成后三年内完成封场并做好后续监管。

(五)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切实提高设施运行水平。各地要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各项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建立自动监测系统,大力推行专业化运营,强化对运营单位的考核。对运营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在全省通报,直至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填报《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建立污染物排放日常监测制度,按月向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建立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加强岗前和岗上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

(六)积极推进源头减量工作。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有计划地改进燃料结构,推广使用城市燃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灰渣产生。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逐步在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全生命周期促进生活垃圾减量,促进源头减量。

(七)稳步开展分类试点。2011年开始在全省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试点工作,支持市、白山市、敦化市、桦甸市、通化县等试点城市(县城)先行先试。通过试点探索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途径,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和示范项目。试点城市(县城)要根据当地的生活垃圾特性、处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其他城市(县城)当前重点要稳步推进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等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工作,鼓励居民分开盛放和投放厨余垃圾,建立高水分有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循环利用。进一步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

(八)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各地要整合现有废旧商品回收站点,建设规模化废电子器件及废旧家具回收、分选中心或拆分中心,完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加强可降解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探索有机垃圾堆肥等先进处理技术。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统筹餐厨垃圾、园林垃圾、粪便、污泥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支持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企业示范项目建设。

(九)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科学编制《省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途径和方法。建立有效的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网络机制,创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鼓励农村生活垃圾实行就地、就近充分回收和分类生态处理、综合利用。可堆肥的生活垃圾就地处置,需要送相应垃圾处理场的生活垃圾,可采用“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提高机械化清扫、分类收运能力和水平。加快城市周边乡镇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进程,逐步建立健全小城镇及乡村生活垃圾管理机构,成立专业作业队伍,配齐人员及装备。

(十)加强市场准入和行业监管。各地要加强市场准入管理,按要求严格设定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资金、技术、人员、业绩等准入条件,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坚决将不能合格运营以及不能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的企业清出市场。切实加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部门生活垃圾处理监管队伍建设。研究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督察巡视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以及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监管。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节能减排量化指标,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十一)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投入以地方为主,省政府以适当方式给予支持。地方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确保已建成项目的安全运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补偿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资金不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行省政府负总责、地方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省政府成立城乡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地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监督指导。各地要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目标完成情况要纳入地方政府节能减排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予以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环保厅、监察厅等相关部门要对各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建立协调机制。在省城乡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高效、务实的协调机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研究工作措施,推进项目建设,规范运营行为。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建立相应机制,上下联动,积极谋划,齐抓共管,推动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4篇:餐厨垃圾处理市场调研报告范文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中心城市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功能发挥方面存在一定不足,有些方面甚至缺失,突出表现在六个方面,造成了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六难”。

1.便民市场少,流动摊点入市难。

经统计,目前中心城市共有各类长期经营摊贩约2500户,夏秋蔬菜瓜果上市季节,城区周边约有1000户农民也会进城销售自产的蔬菜、水果,经营摊贩总数达到3500户左右。而城区经审批设置的便民市场只有6处,只能容纳摊点700户。除去入市经营的700户摊贩,夏秋季节,约有2800户摊贩无处归置,其中,有1000多户在自发形成的20处马路市场长期占路为市、占道固定经营,另有800多户沿街叫卖、流动经营。这些摊贩占道经营、阻塞交通、影响市容市貌,市民反映强烈,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但由于摊贩的主体是下岗失业人员和城区周边农民等弱势群体,如果全部强行取缔,会切断其经济来源,使生活陷入困难,影响社会和谐和大局稳定,也会给市民群众生活采购带来不便,这成为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

2.环卫设施不完备,垃圾收集处置难。

城市垃圾主要分为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医疗垃圾。按照住建部相关规定,城市垃圾必须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目前,中心城市只有1处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填埋场,而无专门的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场。中心城市现有餐饮门店1300多家,每年产生餐厨垃圾约9100吨,因为没有专门的收集车辆和收纳场所,无法做到单独收集、单独处理,大部分餐饮门店都将垃圾就近倾倒在垃圾斗、雨水井、排水渠,致使油污污染路面、杂物堵塞下水道,破坏了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中心城市每年产生建筑垃圾约10000吨,由于没有建筑垃圾处理场,建筑垃圾无处倾倒,城区单位、居民、农民产生的建筑垃圾,大多在夜间躲过巡查,偷偷倾倒在路边和田间地头。面对这些情况,市、区执法部门不断加大管理处罚力度,但治标不治本,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固定停车场少,乱停乱放根治难。

截止2011年5月,全市有机动车辆9.6万辆,其中崆峒区3.4万辆,如按每天市区50%车辆出行、各县10%车辆进入市区(不包括外地来平车辆)计算,中心城市每天车流量最少在2万辆以上。据调查统计,城区现有固定和临时停车场69处、停车位2285个,其中:固定停车场49处、停车位1805个;临时停车场20处、停车位480处,停车位总数只有出行车辆的十分之一,大部分车辆无处停靠,加之部分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淡薄,大量车辆违法侵占人行道、便道,违章停放,压损道牙、人行道路面的问题十分突出,造成交通拥堵,影响交通安全,破坏了公共设施,增加了城市管理难度。

4.公共厕所少,市民群众入厕难。

中心城市现有公共厕所55座,其中水厕37座、旱厕18座,收费的22座,平均每万人拥有公共厕所2.11座,远远低于每万人拥有公厕3.13座的全国平均水平。现有公厕中,旱厕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环境污染大;水厕蹲位少,收费高,标志不明显,且限时开放。同时,公厕的布设不尽合理,主要街区、广场、物流中心公共厕所布设少,造成大量流动人员入厕困难,一些市民群众随地便溺,严重影响城市形象。

5.环卫力量薄弱,环境卫生提升难。

中心城市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主要由区执法局下属的环卫处和三个街道办、柳湖乡、崆峒镇、西郊开发区承担。环卫处现有在职环卫工人462人,其中一线清扫保洁人员213人,负责84条道路及广场清扫保洁,清扫面积223.3万平方米,同时承担中心城市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任务。柳湖乡、崆峒镇、西郊开发区、三个街道办承担43条道路的清扫保洁,清扫面积132.6万平方米。目前还有2010年以来新增的华明路、兴北路、临泾路等19条道路77.7万平方米,没有明确划定清扫单位,而是采取临时指定的方式清扫。就环卫处来看,人均每天需负责1.05万平方米清扫保洁任务,比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0.45-0.55万平方米高出近1倍。按照全天候清扫保洁的要求,环卫人员每天需工作13个小时,但临时工月工资只有710元,仅与崆峒区最低工资标准持平。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较低,造成招工困难,一线环卫力量严重不足。就街道办和相关乡镇承担的环卫工作来看,由于缺乏统一管理,清扫不能统一标准,清扫保洁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的问题比较突出(以上数字不包括崆峒镇、四十里铺镇和工业园区的路面)。

6.机制不顺畅,工作措施落实难。

按照“市建区管”的工作要求和“两级政府、三级网络、四级管理”的工作格局,街道、社区应是城市管理的主体,但由于城区涉及的乡镇和街道社区没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城市管理的职能较弱,主体作用发挥很不充分,城市管理工作存在“短腿”。同时承担城市管理主要职责的市政、环卫等职能部门均为财政定补单位,工作经费困难,为了维持基本运转、保障职工工资发放,只能靠收取摊位费等各种规费弥补经费不足,造成管理与收费不分、管理与处罚不分,存在重收费轻管理、只收费不管理的现象,弱化了管理职能,影响了管理效果。

二、今后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经过认真调查分析,认为主观上存在职能部门工作不实不细的问题,客观上有建市时间短、城市功能不健全的问题。属主观问题的,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解决,属客观问题的,我们也提出了一些工作建议。

1.关于便民市场的问题。一是我们将按照统一规划,规范设置,分类经营,规范管理,逐步取缔的思路,近期会同区执法局在非主干道路、背街小巷合理划定摊点集中区,允许马路市场暂时存在,并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管理,适当收取占道费、卫生保洁费,维持日常管理和保洁,解决“有市无场”的问题。二是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在今后规划编制中,把便民市场、停车场、垃圾中转站等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列为公益用地,提前预留。在新区开发、住宅小区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程中,注重配套建设便民市场和便民超市。并按照城中突出便民超市,城郊突出便民市场两个层次合理规划,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可通过政府减免商业开发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开发商代建或在开发项目中配建,建成后移交相关管理部门管理,避免挪作他用,逐步解决马路市场的问题。

2.关于垃圾收集处置的问题。一是建议崆峒区政府尽快研究,选址建设建筑垃圾填埋场,解决建筑垃圾无处倾倒的问题。尽快启动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同时配套建设餐厨垃圾填埋场,推进餐厨垃圾集中处理。二是建议由市、区两级财政研究,购买配置5吨餐厨垃圾收集车2辆,实行餐厨垃圾集中收集,从根本上解决餐厨门店乱泼乱倒的问题。三是建议市、区政府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加大对环卫工作的投入力度,逐步建设垃圾中转站、购置垃圾清扫车,提高环卫保洁机械化水平。

3.关于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一是建议在今后住宅小区、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中规划配套建设固定停车场、摩托车、自行车停放棚,从根本上解决车辆无处停放的问题。二是我们将会同崆峒区执法局、交巡警大队在东西大街、解放路、新民路、广成路、世纪花园门口、广成花园门口、广场周边、东西汽车站站前广场等人流车流密集区道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合理施划部分临时停车位,并由区执法局负责日常维护及停车管理,缓解车辆出行高峰的停车压力。三是建议崆峒区政府督促区交巡警大队,增加一线执法管理力量,加大车辆的疏导和违规查处力度,规范城区交通秩序。

4.关于公共厕所少的问题。一是建议规划部门在今后住宅小区、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中规划配套建设公共厕所,按照全国设置标准,在主要街区、广场、物流中心等人口密集区,逐步规划补建公共厕所20-30座。二是建议崆峒区政府加大公共厕所旱改水力度,力争一两年内完成目前现有的18座旱厕改造任务,提升公厕档次。同时采取财政补贴、安排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等措施,将建成和新建的公厕全部免费开放,以方便市民群众和来平游客。

5.关于环卫力量不足的问题。建议市、区政府增加环卫经费,由区执法局再招聘环卫保洁人员210人,加强环卫保洁力量,适当提高环卫人员的工资待遇。同时,将乡镇和街道办负责清扫的43条道路132.6万平方米和未明确清扫责任单位的19条道路77.7万平方米,全部纳入专业清扫保洁范围,交由区执法局下属的环卫处清扫保洁,实现统一管理和城区全覆盖,基本消除城区环卫保洁的盲点和死角。

第5篇:餐厨垃圾处理市场调研报告范文

航拍的照片显示,北京有“七环”―――前六环是环路,第七环是环绕北京城的垃圾带。

2009年“两会”期间,城市垃圾问题再次成为代表和委员讨论的焦点议题。

“许多地方已经出现了垃圾‘围城’现象。”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校长李茵2009年在《建议从源头治理生活垃圾》的“两会”提案中指出,长期以来,由于思想观念、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垃圾处理存在理念误区,将资金和人力用在垃圾的末端治理上,而忽略了垃圾的源头治理和减量,形成“新建、填埋、再新建、再填埋”的恶性循环。

“第七环”

“2008年11月15日,18点-20点,烧灼恶臭,大晴天,有风,向西刮,带(防毒)面具外出吃饭。”

“2009年5月29日,4点-7点,标准恶臭,醒了。”

“2009年10月1日,3点-5点,熏醒!”

这是赵蕾的“恶臭日记”的摘录,她住在朝阳区高安屯垃圾填埋场3.5公里外的柏林爱乐小区。2007年夏天开始,她和周边居民每天夜里都会闻到垃圾散发的异味。

赵蕾是中国第一个垃圾处理厂的公民。但3次诉诸法庭,无法撼动小区附近已经建成的高安屯垃圾处理厂。

面对记者时,她已经卖掉了自己的房子。“‘恶臭日记’终于可以画上句号了。”她说。 此后,北京市朝阳区投资了1个亿,对填埋场进行技术改造,治理异味。

赵蕾只是北京数万名生活在垃圾填埋场周边居民的一个。

记者调研中发现,全国其他地区,像赵蕾一样,深受垃圾处理场污染困扰的市民不在少数。

贵阳市乌当区高雁垃圾填埋场,是当地最大的生活垃圾处理场,由于常年超负荷运转,臭气熏天,垃圾填埋场高度已接近附近的山顶。乌当区东风镇界牌村村民李告诉记者:“灰大,臭得很,尤其是夏天恶臭难忍,苍蝇又大又多,窗户都不敢开。听说垃圾场要搬,可一直没动静。”

焚烧之困

面对如此多的质疑,北京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总工程师王维平告诉《财经国家周刊》:“垃圾填埋场本身的建设符合国家标准,但设计容量跟不上垃圾增长量,而且管理不严格。”超负荷运行和管理问题导致设施不堪重负,臭味儿超标。

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到支持发展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将之作为可再生能源。2007年国务院下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再次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并给予优惠电价政策。

“填埋对土地资源破坏太严重,这样下去等于我们一年糟蹋500亩地,焚烧可以节省90%土地。”王维平认为,焚烧不是垃圾处理的上选,但在北京这样人口密度大、土地资源紧张的城市优于填埋。

但在有关部门决意推进垃圾焚烧之时,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事件引发的讨论已遍及全国。

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下称李坑电厂)建在永兴村。在电厂运行后的4年,永兴村有60余人患上癌症,其中肺癌45例,而此前的12年里共有9人死于癌症。

“我父亲就是肺癌,医生说只有两个月命了。”一位村民告诉《财经国家周刊》,数年来,大家只有忍受着焚烧厂的臭味、烟尘、噪音,夏天常常不敢开窗。焚烧的飞灰有什么成分,村委会曾多次尝试送检,但无下文。

李坑电厂与附近的永兴村第十二队仅一块菜地之隔,与不少居民住宅距离仅300米左右。村民范秋梅告诉《财经国家周刊》,从发电厂烟囱排放出来的气体经常是黑色或者彩色的,如果说这种气体不会造成污染、对人体无害,那是不可能的,如今村民种植的蔬菜在太和镇已经没有销路,人们都担心蔬菜受到污染,对健康有害。

而负责李坑垃圾焚烧厂营运的法国威立雅公司(下称威立雅),也曾因村民的投诉,承诺将进行技术改进。

“在没有进行专业详实的调查之前,不能说癌症高发就是焚烧厂引起。”威立雅环境服务技术总监张进锋对《财经国家周刊》说,李坑垃圾焚烧项目运行符合政府环保标准,每天都有环保局的人驻厂检测记录。

广州市城管委的报告显示:该厂投产4年来,各项环保监测表明运行指标符合规范要求,其中,二恶英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欧盟相关标准。这更让反对焚烧厂的番禺居民担忧:“李坑的事实摆在眼前,如果达标了还这样,怎么证明焚烧污染可以控制?”

中国于2004年承诺履行公约,并递交了履约计划,其中将生活垃圾焚烧列为“中国优先控制的二恶英重点排放源”。此外,焚烧产生的飞灰、残渣、污泥等含二恶英废物也是污染源。焚烧飞灰中含有二恶英和重金属等,需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但国内现在的标准、规范、设备等还比较缺乏。

“我国居民生活垃圾构成与欧美国家有明显差异。有机质多,垃圾在运输过程中容易腐败,加大了填埋处理难度和污染程度,而水分多又给垃圾分类带来困难,增加了填埋量,消耗了土地资源。”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用专业委员会副会长董金狮告诉《财经国家周刊》。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赵章元说,有机质和水分含量高的垃圾,往往导致燃烧不充分不稳定,容易产生恶英等污染物质。

两害相权取其轻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计数据,2008年中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54亿吨,垃圾处理量为1.34亿吨,全国城市一年约有2000万吨垃圾未被处理。同时,由于民众抵制和选址困难,新规划的垃圾焚烧设施迟迟难以动工,导致一些地方垃圾处理技术选择进退两难。

根据《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到“十一五”末,东部地区设市城市的垃圾焚烧处理率不低于35%。

“不可否认,垃圾焚烧会产生一定的有害气体,但与垃圾污染本身相比,危害要小得多。”南京市市容局局长张东毛告诉《财经国家周刊》,从技术角度而言,现在的选择是“两害相权取其轻”。政府除了做好技术宣传外,亟需加强垃圾处理场运行信息公开及监测监督工作,以消除社会担忧。

在国内,像高安屯这样比较先进的垃圾焚烧厂投资约8亿元,其中一半以上的成本是烟气净化设备,用于控制焚烧后有害物质的排放量。王维平坦言,与填埋场一样,有些焚烧设备运行不够规范,所以造成污染。

20年前经历了二恶英危机的日本,对焚烧厂的污染监控十分严格,几乎每小时都要检测二恶英的排放。另一方面,日本的垃圾分类精细,送往焚烧厂的是高热值可燃物。

热值高是对焚烧垃圾的基本要求。来自北京市环卫研究院的检测数据表明,北京城区混合生活垃圾的低位热值为每公斤4564千焦,高位热值为每公斤9000千焦。王维平解释说,每公斤热值4200千焦就可燃烧,一般东部城市能达到6200千焦,基本相当于低质煤的热值。

仍有企业认为,这样的热值低于国外,进口设备用起来没那么容易。广州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显示,当垃圾热值较低或水分较高时,需要添加柴油助燃。一家焚烧厂的负责人坦言,平时违规运行,应付领导检查才调至达标的现象普遍存在。即使环保部门在线监测数据,对造假和不稳定也缺乏监管力度。

标准与执行

垃圾处理链条至少涉及规划、市政、环保、城管、国资、工商、城建、等多个部门。观察家认为,减量化需要整个链条上所有部门通力配合。长期以来,政府各部门职责无法明确执行,垃圾处理各个环节面临诸多体制困扰。

面对超负荷运行率达67%的末端处理设施,北京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健全生活垃圾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垃圾管理体制。

北京市政市容管委会固废处副处长卫潘明解释说,北京将择机建设4个垃圾处理循环经济生态园区,其中的垃圾处理设施包括筛分、生化、焚烧、填埋等。在园区外要划出控制区,只做园林绿化和市政基础设施,把居民和垃圾处理设施有效隔离,500米之外还要划分1000~2000米的生态缓冲区。

然而,人们对此普遍持保留的态度。“政府部门在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标准时有一种倾向,似乎越高越好,却忽略了可行性。”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业务总监毕志清说,在垃圾处理环节亦是如此。烟气排放的标准越来越严,但一些指标的检测频率,超标之后如何量化处罚等规定还比较缺乏。

王维平建议,除了建设上严格按照标准施工,还应及早建立设备操作运行的标准。“比如员工要持证上岗,焚烧厂前面安装在线监测的电子屏,实时公布监测数据,公众和政府共同监督,污染就罚款或关停。”

在这场关于焚烧的争论中,徐海云一度被称为坚决主烧派。但他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承认,中国现有的垃圾焚烧厂无论技术还是运行管理水平都参差不齐。

“任何企业都是逐利的,监管需要各种投入,公众参与、公开透明是暴露一切问题的有效办法。”但他指出,现阶段尚无公众参与的合理制度,需努力建设。

垃圾管理“保卫战”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副司长王善成近期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表示,填埋和焚烧都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关键要从源头减量。

“如果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走综合处理路线,前端就要多给些资源。” 长期关注北京垃圾问题的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史博士毛达告诉《财经国家周刊》,任何末端处理设施都要考虑进入成分,焚烧要高热值,对前端分类有所要求才能达到比较好的效果。

日本是世界上垃圾分类回收做得最好的国家之一。日本的垃圾分类标准严格而细致,包括资源垃圾、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危险垃圾、塑料垃圾、金属垃圾和粗大垃圾等等。如果人们,不严格照规程分类操作、按规定时间扔到指定地点的话,将面临巨额的罚款。

譬如,一个香烟盒包括纸盒、外包的塑料薄膜、封口处的那圈铝箔三个部分。那么,这个香烟盒就要分成纸、塑料和金属三类分别回收。而家庭主妇用完可乐瓶后,都会拿清水洗干净,然后把外表的塑料膜剥下来,再和盖子分开,三样东西分清楚,攒到一定数量再交出去。

北京从十几年前开始尝试居民垃圾分类,至今并无太多进展。宣武区建功南里是北京市最早的垃圾分类试点,一度被指定为国际奥委会考察团的参观地点,陆续吸引了大量研究人员。如今,这里已经很少有居民在家中进行垃圾分类了。

垃圾的分类程度,与焚烧产生的污染有重要的关系。北京一家垃圾处理厂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调研期用成分很纯的餐厨垃圾做试验,效果很好,但最后实际收来的几乎有一半是普通生活垃圾,拖鞋、丝袜、瓶子,什么都有。这使得设备难以稳定运行,只好不断追加投入,改进技术。

进焚烧炉的垃圾成分和热值不稳定,也对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和污染控制带来挑战。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分类收集,以减少含氯的塑料、含重金属的电池灯管等物品进入焚烧垃圾,是控制污染物的首要办法。

在日本和台湾,一些垃圾处理企业采取向周边居民免费供电、供热等补偿措施,并出资兴建配套设施供附近居民使用,如健身中心、花园绿地。

台湾公众经历了从反对建设焚烧厂到参与监督运行管理的过程。台湾清华大学的教授凌永健与其团队作为独立第三方监管操作过程,公众也可以随时进入焚烧厂,其设施运行水平逐渐提高,为公众接受。与此同时,台湾的垃圾分类减量政策推行5年之后,厨余垃圾和废旧物资回收率倍增,台北的生活垃圾日处理量从高峰期的3695吨减少到1500吨。

北京的垃圾源头分类也再次提上日程,新一轮试点开始推进,含水量高的餐厨垃圾被要求用小型设备就地处理。对此,徐海云表示:“我当然希望能成功,但这同样需要投入大量成本。”

据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教授王伟介绍,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推进生物质废物处理和资源利用的工程,其中包括利用餐厨垃圾产生沼气发电等项目。“这是一个比较好的方向,应该大力发展的技术。”

第6篇:餐厨垃圾处理市场调研报告范文

地沟油以一条完整产业链的形式浮出水面,可见其存在已久。3月,浙江宁海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当地有人利用餐厨垃圾等炼制地沟油。警方循此线索,抓捕了专门收购、粗炼地沟油的六名犯罪嫌疑人。7月中旬,公安部遂统一部署,在浙江、山东、河南集中行动。此次,公安部破获的是一个涉及14个省的地沟油犯罪网络,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六大环节,其中仅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在两年时间里就生产上万吨地沟油,并顺利进入市场。

这只是冰山一角。全国到底有多少地沟油流向餐桌,无法真实统计。此前在问题乳粉、瘦肉精等食品安全案件中,发现有毒、有害食品问题的主要渠道是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测,但地沟油成分复杂,标志物不确定,检测技术不足以找到其变身食用油的铁证,因此,对已进入市场的地沟油实际无法查处。

无法估量

刚到广州不久的杨帆(化名),其谋生之道颇为隐秘。每天,趁着夜色,他带上舀子和塑料桶,蹬着三轮车,穿街过巷。与每个餐馆后厨相连的下水道中漂浮的油花,正是他在这个城市的立身之本。顶着刺鼻难闻的气味,从一条条下水道中,他掏捞出一些油腻的漂浮物,倒入大原料桶中,一桶装满是180公斤。

一桶地沟油可卖860元。杨帆现在每月能收2吨左右的地沟油,他对收入挺满意,“收入达到白领的水平了”。

地沟油是废弃食用油脂的俗称,泛指生活中存在的各类劣质油。其来源包括餐厨废油和猪牛羊肉、内脏、皮加工以及提炼后副产的油。而餐厨途径的废油又分为三种:一种从餐厨垃圾中提炼的油,叫泔水油;一种是煎炸废油;第三种是狭义地沟油,即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

在杨帆眼中,收集泔水和掏地沟油是完全不同的行业。作为一个地沟油从业者,他绝不去染指泔水。需要泔水的都是猪养殖户,根据餐厅餐厨废油的油质和数量的不同,这些养殖户与餐厅协议每月以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的承包价收购泔水,泔水经过熬煮,残渣用来喂猪,而上层的泔水油被打捞出来,以每桶10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收购商。

狭义地沟油在三种废油中量最大,煎炸废油的量相对很少,“餐馆要重复使用”。杨帆说。

“最让人担心的是地沟油上餐桌,因为其卫生状况最差。”北京工商大学食品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副教授任连海说,狭义地沟油在空气中暴露时间长,氧化和酸败情况严重,各种微生物滋生。他根据调查得出的一个统计数据是,全国每年大约产生3000多万吨餐厨垃圾,餐厨废油约占10%,为300多万吨,其中,狭义地沟油约占90万吨至150万吨。

任连海分析,泔水油和煎炸废油有相当一部分也回到了餐桌,尽管它们比狭义地沟油质地要好很多,但也有致癌作用。“很可能采用掺好油的方法,调和油和色拉油掺入的可能性大,纯大豆油和花生油则很难掺入地沟油。如果掺入的量较小,很难检测出来。”

标准难产

其实,按照目前食用油检测的色度、含水量、酸价指数等指标为尺度,以地沟油炼制的“食用油”有些也能合格。

浙江宁海警方将查获的大量地沟油送检,按照现行的《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食用油检验通常都是检验酸价、苯并芘、农药残留等九项指标,在送检的十个样品中,只有两个样品不合格。据媒体报道,尽管警方掌握的证据表明,本案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的工艺流程,仅是简单的物理分离,格林公司的实际经营者柳立国亦供述,“我们卖的油颜色重,有一股辣味”,但这并不妨碍地沟油面对常规检测时,能轻易过关。

究其原因,任连海说:“专家都在寻找一个特征指标,即不管地沟油怎么掺,这个指标不变。”

2009年,卫生部曾经组织过一次较大规模的联合攻关,试图建立一套地沟油检测标准,但当时参评的几种检测方法不能同时满足多种不同生产工艺提炼出的精炼地沟油,因此监管部门建立检测标准的想法中途夭折。

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疾控中心等机构以及部分大学,亦零星开展过地沟油检测技术的研究。遗憾的是,这个特征指标至今仍未能找到。而由于检测技术的欠缺,使得地沟油检测标准迟迟未能出炉。

今年6月,浙江省公安厅专案组将检测地沟油难题交给了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接受委托后,该中心筛查了“地沟油”可能涉及的80多个技术检验项目后,找到了包括多环芳烃、胆固醇、电导率和特定基因组成等四类能够排查地沟油的有效指标,并宣称初步建立了地沟油检测的指标体系。该技术被用于此次查获的格林公司的样本检测中,获得成功。

然而,这一指标体系并未得到业内专家的共识。任连海认为,像电导率这样的物理指标不可靠,“民间有很多办法,一调掺油比例,就测不出来了”。

一位在北京一家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任职的检测专家亦指出,电导率和多环芳烃等方法出现假阳性的几率比较大,“也许在这次格林公司的样本检测中准确,但并不代表任何地沟油样本都能检测准确”。所谓“假阳性”,就是将正常食用油误判为地沟油,与之相对的“假阴性”情况,是指将地沟油漏检为正常食用油。

公安部9月公布地沟油大案之后,使检测技术再次被提及。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目前卫生部正组织科技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以及中国疾控中心等共同研究制定地沟油检验方法论证方案,并组建了包括油脂加工、食品安全、化学分析等领域专家和相关机构在内的检验方法论证专家组,对研发出的检验方法进行科学论证。

前述北京检测专家参加了此次“赶考”,他透露,“卫生部在对各单位的方法验证中使用了近30个盲样,考核十分严格。”结果,各参与单位的检测方法都不完全理想,容易出现假阴性或者假阳性,而且对于掺入低比例地沟油的食用油检测灵敏度和准确度更低。

另一位专家组成员向《财经》记者表示,地沟油检测都折腾好几年了,到最后还是仓促上马,“这不像三聚氰胺是应急事件,而是实际早已存在的!第一拨参加会议的有20多个专家,在20多个方案中,打分的话都在20分-65分之间,没有80分以上的方法,从方法学逻辑上来说,方案设计上都存在相当多的漏洞”。

目前,国内的食品标准大多是产品标准,是为了规范生产企业而制定的,近几年随着瘦肉精、非法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的出现,才开始制定“打假”标准。

出于谨慎,卫生部推迟了原定于9月14日的地沟油检测标准的,继续对检验方法进行论证。前述北京检测专家认为,这是一个明智的选择,成熟的地沟油检测标准“必须是一个综合性的,能够基本涵盖各种地沟油精炼工艺的检测标准,否则又会给不法分子以可趁之机”。

源头无监管

在技术监管无法给予足够支撑时,行政监管体系的多个环节相继失守,以致在这次特大打击地沟油行动中,只有公安部门站到台前。

与非法添加剂不同之处在于,此前很长一段时间,部分官员和学者并不认为有地沟油回流餐桌,这亦是造成监管疏漏的原因之一。

一位业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在2010年12月15日北京举行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论坛上,来自卫生部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官员,都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即综合考虑成本问题和风险问题,地沟油不大可能流向餐桌。这种看法亦不乏一些著名专家的支持。

现在,这种看法被评判为“不符合事实的误导”。但是,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李里特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仍然对地沟油上餐桌持审慎态度,“不能说违法使用地沟油的现象不存在,但不会是普遍现象”。

广州地沟油收集者杨帆亦坚称,自己的油都卖给了“有牌有证的废油公司”。对于宁海破获的地沟油提炼食用油的案件,他用自己的“常识”予以反驳,由于狭义地沟油混杂植物油与动物油,常温下都可能板结,又黑又臭,不可能用很低的成本提炼出“食用油”。

但是,一位曾到天津宝坻周边实地考察过地沟油加工点的化学分析专业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实施四步,即可使地沟油变身“食用油”:第一步是过滤;第二步是“过塔”,即进行油水分离;第三步,分离出的油液进行脱色吸附,脱臭也在这一步完成,如果原料油成色过于劣质,可重复吸附步骤一次;第四步,过滤。

至此,粘稠发黑的地沟油即完成了清亮透明的“变身”。

此外,地沟油在生产流通过程中“身份”模糊:仅仅收购地沟油一般不构成犯罪,对地沟油进行深加工也不一定是犯罪,因为它可以用于制造生物柴油和化工原料等正当目的。

只有将地沟油当做食用油销售为法律所禁止,但这个环节往往比较隐蔽。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伟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这也是地沟油传闻很多却鲜闻案发的重要原因。

一如食品添加剂监管体系的冗杂,地沟油监管体系也涉及卫生、质量监督、工商管理、环保、市政、城管、公安等众多部门。湖南会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主管药师朱宝利认为,管理链条的冗长,致使监管效率不高,“管理没到位是常态”。

这套监管体系是由中央政府各部门按照不同职能共同监管的模式,与美国类似。两者的不同在于具体职能的划分,美国主要是按照食物的种类来划分部门职能,而中国是按生产、消费、流通的环节来进行区分。这一横一纵的两种职能划分给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造成较大的差异。

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地沟油在生产环节归属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管理;进入餐馆则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因其有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权力;流通环节属工商部门管辖,但工商部门并不具备地沟油的检测能力;餐厨垃圾回收归口市政部门,只有最后形成公共安全威胁才涉及公安部门。

其实,在地沟油监管诸环节中,源头管控才应为最关键的一环。“看上去每个监管环节都有单位管,但结果变成三个和尚没水吃。”李里特说,餐厨废油与餐厨垃圾是整个利益链的首个环节,关上这个“水龙头”,剩下的环节就将成为无源之水。

发达国家的通常做法是通过严格的监管和严厉的惩罚措施,让不法商人付出“停业”“破产级高额罚款”之类高昂代价,使之不敢跨越雷池。在美国,餐饮企业如果私自将餐厨废油卖给非法机构或个人,一经发现将被停业;在英国,如果餐饮企业将餐厨废油倒入下水管道,无论数量多少,都将被处以高额罚款。在德国,餐馆开业前必须与政府签署“泔水回收合同”,餐饮企业产出的每一桶泔水都必须有“身份证”,从产出、回收到利用,都严格记录在案。

国内餐馆的餐厨废油外流的通道却很少受强制性约束。据媒体报道的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提供的资料,哈尔滨市餐饮单位超过7000家,日产餐厨垃圾和废油脂500多吨,与正规废油脂处理单位签订协议的餐饮单位不到十分之一。而有些餐馆虽然与正规的废油处理厂签订了回收合同,亦可能不认真执行,而是将餐厨废油卖给出价高者,致使正规的废油处理企业普遍面临开工不足。

废油走正途难

最终切断地沟油进入食物链的管道,有赖于加强执法监管和制定适宜的检测标准,但关键还是要政府合理引导,为地沟油找到新的出口。实际上,时下国内外并不乏地沟油有效利用的途径。

用地沟油制生物柴油项目曾经风光一时,2007年底,中国生物柴油行业年产能超过300万吨。进入2008年后,由于地沟油等原料短缺和价格高涨,当年生物柴油产量仅有约25万吨,产能利用率不足10%。许多企业不得不面临部分生产线关停,甚至全面停产的尴尬局面。2009年,国家财政支持的地沟油制生物柴油项目厂家由2006年的150多家,锐减至十几家。

多位受访专家都提到,从地沟油提取生物柴油目前成本较高,因为这一转变是化学反应过程,同时硬件条件需要具备反应锅(釜)等比较高端的设备。

而从地沟油精炼“食用油”,设备相对简陋,大多精炼工艺只是一个物理过程,即可得到精炼油。

成本问题使得合法的生物柴油生产企业抢不过精炼“食用油”的不法分子。此次涉案的格林公司正是从一家生物柴油生产商变身为“食用油”精炼商,其中亦有几分逼上梁山的无奈。

“生物柴油厂的衰落源于跟风盲目上马。”任连海分析,很多企业建成后才发现没有原料,厂子“吃不饱”;同时,销售渠道匮乏也是制约因素,民营企业的生物柴油无法进入国有加油站。而此两点,都跟国家扶持政策的缺乏紧密相关。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循环经济促进法》传递了这样一个强烈信号:过去的经济发展模式是直线形的,从原料、产品到废物,最终废物被丢弃;现在经济转型要变成从废物生产原料,形成循环经济。

当年年底,任连海参与起草的《餐厨垃圾资源利用技术要求》(下称《技术要求》)报批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此前,餐厨垃圾资源利用并无国家标准。紧接着,他又主持启动了《餐厨废油资源回收和深加工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如今将近两年时间过去了,已通过“国标委的内部评审”的《技术要求》何时公布仍无准信。“其实现在出台正是时候。”任连海介绍说,《技术要求》规定了餐厨垃圾应该如何无害化处理,包括对收集、运输、预处理、资源化全过程的指导。

目前国内餐厨垃圾处理技术真正成熟可靠、正常运行的,唯有饲料化技术。但自从欧洲多国爆发的疯牛病被查明,是源于动物源性饲料的同源性污染之后,中国农业部对用餐厨垃圾做饲料的态度变得谨慎。

任连海分析,此为《技术要求》“卡壳”的原因,“不发(以厨余垃圾为原料的)饲料生产许可证,以此为原料生产的饲料就无法出售,实际上把正规企业的路基本堵死了”。而与此同时,散户或一些不正规的养猪场仍在大量使用只经过简单加热处理的泔水喂猪,且无人监管。

为了鼓励正规企业将地沟油转化为工业用油,防止地沟油流入食品行业,今年6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再次联合下发通知,正式将包括地沟油等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纳入免征消费税的适用范围。

第7篇:餐厨垃圾处理市场调研报告范文

1主要设施设备

1.1收集点各郊区(市)县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形式多样,一般设置在路旁、院坝、社区办公区、活动区等公共区域。收集点分为2类:一类是垃圾桶点,以2~3个垃圾桶为1组,分别收集不同类垃圾;一类是垃圾房,垃圾房设多个投放口,内部划分不同区域并隔断,每个区域可摆放垃圾桶,收集不同种类垃圾。为与周边环境协调,各郊区(市)县对部分收集点进行了美化升级,并以不同颜色区分不同种类垃圾,同时在垃圾桶桶身或垃圾房投放口张贴或安装垃圾投放种类铭牌,以方便居民更准确地投放。

1.2分类收集车各郊区(市)县为分类试点区域保洁人员配置了新型垃圾收集车,收集车内分出3~4个仓位,对应存放不同种类的垃圾。保洁员的分类收集车大多仍是人力三轮车,少量电动车,但各郊区(市)县分类收集车的样式和标识尚不统一,多为自行设定。

1.3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各郊区(市)县基本建立了村、镇两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现了镇乡有回收站,村村(社区)有回收点,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深入基层,同时配合预约回收的方式,提高了再生资源的回收效率。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均设有明显标志,主要回收废金属、废纸、废塑料、玻璃、橡胶、布料等,前4类的回收量可占到可回收垃圾总量的80%以上,但可回收垃圾仅占生活垃圾总量的10%左右。

1.4生物降解池农村生活垃圾中“餐厨垃圾”其实主要是菜叶、果皮、杂草、树叶等植物类垃圾,以及少量的食物残余等,主要通过设置生物降解池进行就地处理。生物降解池是在林间空地上挖出长宽高1m的土坑,每填入30cm餐厨垃圾回填1层薄土,利用土壤自净作用使餐厨垃圾得到降解,降解后的腐殖土可作为林业种植的底料。

1.5无害化处理设施为实现城乡统筹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各郊区(市)县都建有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或焚烧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试点后,填埋场和焚烧厂也就成了其他垃圾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1.6分类试点的成效经过不断推进,各郊区(市)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初见成效,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效果明显,2012年成都市各区(市)县农村生活垃圾减量比例见表1,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平均减量18%。

2成都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模式

为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的长效化和制度化,在经过实地调研和成果总结,可将成都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的经验归纳成统一的“户分类、组(小区)分拣、村(社区)分流、镇运输、县处理”分类收运处理模式。

2.1分类方式按照“干湿为主、先粗后细”的原则,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4类,即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可回收垃圾:通常指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长期收购的废旧物品。主要包括:①未被严重污染的纸类,如报纸、杂志、包装纸盒、废纸板等;②未被严重玷污的塑料,如各种干净的塑料瓶、泡沫包装塑料、硬塑料等;③金属,如易拉罐、铁皮罐头盒等;④玻璃,如酒瓶等。有毒有害垃圾: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旧日用电子产品、废旧含汞电池、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农药(瓶)、过期日化品、过期药品、过期化肥等。湿垃圾:也称可堆肥垃圾,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和家庭生活饮食的残留物,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树叶、瓜果皮、蛋壳、茶渣等含水率高的垃圾等。干垃圾:以上分类中未包括的、不明确归属的且含水率较低的生活垃圾。

2.2收运处理模式

2.2.1散居区散居区农户多是以村组为单位,居住环境相对开放,周边大多围绕着农田和林木,并多喂有家禽和牲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可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基础上采用“户分类、组分拣、村分流、镇运输、县处理”的模式。户分类:要求农户将生活垃圾分成“干垃圾、湿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干垃圾和湿垃圾投放到农户家中配发的“干湿”分类垃圾桶(袋)或垃圾收集点配置的分类收集桶里,有毒有害垃圾由农户自备密闭容器单独放置,由保洁员上门收集。鼓励农户自行处理可回收垃圾、湿垃圾以及煤灰炭渣。组分拣:保洁员每日上门收集有毒有害垃圾和干湿垃圾,并清理垃圾收集点的分类垃圾桶,对所收集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分别存放在分类收集车上的对应仓位。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置分拣员岗位协助保洁员进行垃圾二次分拣。村分流:保洁员对二次分拣后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将可回收垃圾送至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点回收处理,将湿垃圾送至村指定场所就地处理,将有毒有害垃圾和干垃圾送至垃圾收集站装车统一收运。镇运输:各乡镇负责到垃圾收集站定期收运有毒有害垃圾和干垃圾,并分开运输。干垃圾集中运至县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有毒有害垃圾则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处理地点。县处理:各区(市)县对干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毒有害垃圾则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或贮存。

2.2.2集中居住区随着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许多地区出现了农村集中居住新型社区,大多由多个封闭或半封闭式小区组成,新型社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备与城市居民小区基本相同,采用“户分类、小区分拣、社区分流、镇运输、县处理”的收运处理模式。户分类:要求农户将生活垃圾分成“湿垃圾、干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分类投放至小区设置的分类收集桶中。鼓励农户自行处理可回收垃圾。小区分拣:每个小区设置专门的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并按单元设置若干个垃圾收集点,每个收集点配置2~3个“湿垃圾”和“干垃圾”分类垃圾桶。小区保洁员对分类垃圾桶中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分别存放在分类收集车上的对应仓位。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置分拣员岗位协助保洁员进行垃圾二次分拣。社区分流:保洁员对二次分拣后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将可回收垃圾送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点回收处理;将湿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干垃圾送至社区垃圾收集站装车统一收运。镇运输:各乡镇负责定期收运湿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干垃圾,并分开运输。湿垃圾集中运至县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干垃圾集中运至县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有毒有害垃圾则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处理地点。县处理:湿垃圾和干垃圾由各区(市)县分别在专门的垃圾处理厂(场)集中无害化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或贮存。

3结论与建议

3.1完善政策法规,加快立法进程成都市应尽快制定全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的政策文件,以及相应的资金补贴、建设标准等配套文件,适时出台相关企业税收优惠、资金奖励、鼓励和限制性项目、分类收运市场化等配套政策,规范、激励和引导各区(市)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加快推动《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有法可依,以强制性约束力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的长期效果。

3.2加强监督考核,实行奖惩激励完善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管理体系及目标责任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激励奖惩机制。市级政府将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区(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并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可作为区(市)县考核加分,并与发放的市级补贴经费挂钩。同时各区(市)县也应出台相应的激励奖惩措施,层层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相关部门及人员的绩效挂钩。各区(市)县还应建立对居民的激励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表彰、发放奖品、日用品兑换等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好的家庭及个人予以奖励。

3.3加快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备各区(市)县应尽快完善分类处理末端设施规划建设,确定有毒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合理规划村级堆肥点,加快建设厨余垃圾处理厂,规划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厂,从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需要。同时,对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站、转运设施进行优化布局、功能改造和提档升级,并按照统一的分类标准和标识,逐步淘汰和更换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和保洁员分类收集车,配置相应厨余垃圾密闭运输车辆,向农户发放分类垃圾桶(袋),以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和分类运输要求。

3.4搞好宣传引导,加强人员培训在前期宣传效果的基础上,从“政府、社区(村组)、保洁员、志愿者”4个层面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栏、宣传单、分类垃圾桶分类标识、市(县)电视公益广告、专题节目(如有奖竞猜等)、志愿者入户宣传、保洁员上门宣传等多种方式,配合报纸、移动传媒、网络等多种媒体,持久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同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分拣人员、志愿者等的专业培训,以保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8篇:餐厨垃圾处理市场调研报告范文

关键词:生活垃圾处理;垃圾分类;意愿;现状调研

中图分类号:X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5)12-0221-02

1生活垃圾分类

1.1国外生活垃圾分类现状

(1)欧盟:欧盟所有的社区生活垃圾都由市政当局集中收集和处理。垃圾箱和垃圾收集处理的费用由地方政府征收的房地产税及其他税收支付。居民家中一般有两个不同颜色的垃圾箱,一个装有机垃圾,另一个装无机垃圾。收取垃圾时,工作人员如果发现没有按规则对垃圾进行分类,或把不适当的东西放到垃圾里,将会拒绝收集这些垃圾箱甚至罚款。

(2)美国:美国对垃圾分类收集问题,采取大类粗分与部分居民分类相结合的方式。目前,美国有 70%居民不分类混倒垃圾,约30%的居民垃圾只分两类收集,一类是资源垃圾(玻璃、金属、塑料、纸类),另一类是其他垃圾。另外,美国政府对办公和校园垃圾,对园林垃圾、餐厨垃圾等分别组织回收利用。

(3)日本:20世纪70年代日本制定了《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容器包装循环法》等等很多关于垃圾循环利用相关的法律。居民在丢弃大件垃圾(一般长度超过50 cm)或自行车等物品时,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处理费,在法律上,日本对于非法丢弃垃圾者将按法律规定予以拘留或罚款的惩罚。因此,居民现在都已形成了良好的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的习惯,垃圾处理也已变成了良好的产业。

1.2国内生活垃圾分类现状

城市垃圾分类的提出,正式在我国进行试点工作是于2000~2004年,在北京、上海等8个主要城市实施垃圾分类投放和处理的试点工作,但现实情况依旧是“宣传意义”大于“实际效果”。

我国有关垃圾分类处理问题,其情况不容乐观。不仅是垃圾分类的实施不足,而且对于垃圾分类设施的合理化研究也不足。垃圾分类处理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但是操作起来困难重重,以武汉市为例,据相关调查,目前仍有近半数的居民不能清楚地说出哪些垃圾属于可回收垃圾。武汉市中心城区垃圾收集点形式多样,而一般街镇的垃圾收集则相对落后,基本上是居民随意倾倒,没有固定的垃圾收集点,也没有设置专门的垃圾收集容器。

1.3生活垃圾分类方法

生活垃圾分类主要包括二分法和四分法。

二分法分为可回收物与不可回收物。可回收物指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电子废弃物类、织物类等。其余均为不可回收物。

四分法分为可回收物(指宜于资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类、橡胶、玻璃、金属和织物等)、厨余垃圾(指剩饭菜和瓜果等生物性垃圾,适于生化处理或堆肥)、有害垃圾(指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其他垃圾(指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本次调研,所用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为四分法。

2调研背景及方法

2.1背景

自20世纪90年末期,武汉市开始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其中有3次大规模的试点活动。

1996年,武汉市引进并投放了2 000余个垃圾分类箱。2000年,市环卫局前往我国其他垃圾分类试点地区学习,在洪山广场推行垃圾分类。但由于环卫部门后期分类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市民垃圾分类认识度不高,推行效果不理想,于2001年取消。据2005年统计结果显示,武汉市全市主次干道垃圾分类箱2万个,垃圾分类回收率不足5%。

2005年底,武汉市城市管理局引进民营企业试行末端垃圾分类处理。全市首条垃圾分选线在二妃山垃圾场启用。当时曾预测,分选线每年可回收有用垃圾价值约160万元,使该垃圾场的寿命延长两到三年。但在垃圾转运的过程中,拾荒者已经挑走了其中的可回收物,投资方不愿继续投资,致使这条投资60万元的垃圾分选线仅运行1 d就停止了。

2008年,武汉城市圈获批“两型社会”试验区。武汉市决定在青山区试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将钢都花园地区作为试点,整体推行。青山区钢都花园8个社区共放置了100组共300个垃圾桶,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和有毒垃圾三类进行收集处理。但后期,分类垃圾桶损坏后,小区的分类垃圾桶被普通垃圾桶代替,垃圾分类也未能施行下去。

2013年10月,武汉市东西湖区城管部门拟用4年时间,基本形成覆盖全区城乡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2014年5月19日正式下达相关文件。博大城市星座小区作为第一个在东西湖区进行垃圾分类处理的小区,故我们对其居民意识,实施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的调研。

2.2调研方法

2.2.1问卷调查法

本次问卷调查以常住人口数为分组,分为A(1~2人一户),B(3人一户),C(4人一户),D(五人及以上一户)四组。共发问卷535份,回收476份,有效回收率达89%。

2.2.2实地调查方法

本次调研采取了测验调查的方式,在居民都领到厨余垃圾桶,小区所有分类垃圾桶安置完毕的情况下,通过检查各分类垃圾桶内垃圾情况,对居民投放垃圾的情况进行评估;同时拜访东西湖垃圾处理站,对垃圾处理的过程做了解,找出存在的缺陷。

3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3.1居民对于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的认知度低

在对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的认知上,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有40.66%的居民选择了“较了解”这一项,但剩余的59.34%的居民选择了“了解模糊”和“不了解”的选项,特别的,有20.33%的居民选择了“不了解”这一选项,半数以上的居民缺乏对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的相关知识。

3.2居民对于垃圾分类施行的意愿强

在施行垃圾分类的态度上,问卷调查结果表明,A,B,C,D 四组选择“愿意”和“非常愿意”选项分别占98.79%,98.27%,98.21%和95.08%,基本完全支持推行垃圾分类;在对于单独将厨余垃圾分开的态度上,四组持支持的态度,选择“愿意”选项的居民分别占96.38%,94.80%,91.97%和93.44%,均超过了90%,同样的,在”取消之前垃圾投放点,改为集中投放”问题居民的态度上,四组都非常支持,选择“愿意”选项的分别占85.55%,90.48%,89.29%和88.52%,85%以上的居民都很赞同这种方式。从这些结果可以看出,超过85%的居民不仅内心支持,在行动上也能为其改变垃圾投放习惯,意愿很强。

3.3垃圾分类的实施需有相应的回馈措施

居民在“垃圾分类之后的回馈活动”这一问题上,四组均有70%以上的居民选择了“积分兑换奖品”选项,分别占79.52%,70.53%,71.43%和73.77%的比例,然而在“参加义务服务的志愿者”这一问题的选项分布来看,四组在“看情况”和“不愿意”的选项比例上占多数,分别为42.17%,41.99%,40.18%和45.90%,基本过半。相对于有偿的服务换取垃圾分类措施的实施,居民更愿意通过得到相应的物质回报这一方式来实施垃圾分类。

4实地考察结果分析

4.1居民的自觉性不高

在10 d的守点观察当中,平均1 d有45户的居民没有把厨余垃圾分开扔入分类垃圾桶,占到9.2%的比例。一部分居民仍然没有能够按照要求将垃圾分类。

4.2管理人员相关知识不完善

在与其他管理人员一起工作的10 d中,出现居民拿着未分类好的垃圾询问管理人员如何分类投掷,但管理人员回答不了的情况。相关管理人员和志愿者缺乏对垃圾分类的基本知识的了解。

4.3在垃圾处置环节有缺陷

环卫部门专门设置了处理厨余垃圾的装置,但装置上存在温度的控制,含水量的控制方面的问题,还缺乏对应的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同时因为一些原因,处理装置并没有完全开放,只对厨余垃圾进行了处理,并没有能够根据其他三类垃圾来进行针对性的处理。

5建议

5.1增大宣传力度,细化宣传内容

垃圾分类工程刚刚起步,居民还不了解具体情况,环卫部门应该加强宣传的力度和手段,对不同的年龄层的居民应采用不一样的宣传手段。如对幼龄层可以采取较生动活泼的方式如做游戏,小品,动画的形式来进行宣传;对初高中年龄层宜在学校采用宣讲的手段进行宣传;对于中老年人,则应该采用进户宣传的手段进行宣传。社区的专业人员也可以经常性的入户宣讲,这样可以让居民在潜移默化中渐渐培养起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意识,从而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5.2强化管理形式,加强技术细节

居民在工程的开始需要一定的监督和管理,区环保部门应该对监督员进行岗前培训,这样监督的效率和准确性才能够得到提高,同时政府也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对于处理厨余垃圾的生物降解装置,对于处理过程中的流程也应加快规范化,将相应的客观条件处理到位,避免出现“造了不能用”的情况。

5.3发挥非政府组织作用

非政府组织通过自身活动在社区居民之间架起了沟通桥梁,非政府组织为人们创造了新的交互空间和群体依托。如2011年9月,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与“自然之

友”签订协议,成立了首个由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社区垃圾减量项目。“自然之友”通过新型社区绿色账户等新颖做法吸引了数百个家庭参与垃圾分类实践。通过公开张贴的“绿色账户”、对用户评分、每月优秀评比和奖品馈赠等活动有效地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在社区内还可以组织定期进行多种形式的评比,以对社区的居民进行鼓励和监督。

致谢:感谢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重庆暄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给予本次协助调研的机会,对江汉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冯源、方雨、朱颖、严钞露、陈显峰、黄子纯、李莹莹、李芷、刘佑对本次调研所给予的帮助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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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梁卫坤.垃圾分类的前景与我国的现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19).

第9篇:餐厨垃圾处理市场调研报告范文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在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希望大家喜欢!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X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推进会议,主要是总结去年以来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绩,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和加快推进今年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根据大会安排,下面我代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工作报告。

一、充分肯定前阶段的工作

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特别是市城管执法局的直接指导下,我区以“品质提升年”活动为抓手,由区环卫中心牵头,广泛开展垃圾分类调研,全面推动垃圾分类全覆盖,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宣传先行,营造了浓厚氛围。通过“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采取发放资料、张贴标语、组织座谈、上门宣讲、发送微信等多种途径,在全区开展了广泛深入、全面系统、持续常态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目前为止,全区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X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X万余份、发送宣传信息X万余条,对全区X个社区(村)居民群众、X余个公共机构、X余家驻区单位进行深入宣传,营造了浓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氛围。

2.稳步推进,构建了分类体系。一是抓实了设施设备。全面推行干、湿两分类,按照每类生活垃圾产生量配备了合理数量的分类垃圾桶、暂存分拣点、分类运输车辆等投放、收运设施设备。全区已投放分类收集容器X余个,目前正准备再继续采购X个分类收集容器投放到各小区。二是做实了前端分流。加强源头管控,合理确定了X个装修、大件垃圾暂存点,X个分拣中心和X个易腐垃圾中转点。正与专业公司协商装修大件垃圾处置相关事宜。餐厨垃圾收运方面,分街道成立“餐厨垃圾收运组”,并加强日常监督。

目前,全区X余家餐饮单位负责人与街道签订了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承诺书。同时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垃圾、农贸市场垃圾终端设施建设,完善前端收运体系和终端处置网络建设,规范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统一收运,进一步扩大了垃圾减量成果。三是夯实了基础台账。做细做实垃圾分类基础工作,建立了参与垃圾分类的居民家庭、党员领导干部、志愿者、督导员台账,建立公共机构台账、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台账并进行动态更新。各街道建立了分类垃圾桶、分拣站、分类运输车辆及收运能力数据台账,并分社区建立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易腐垃圾)、干垃圾(其他垃圾)收运数据台账,确保指标底数清楚、动态管控到位。

3.加大投入,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强化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区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社区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组织发动党员、楼栋长、党小组长等加入到了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二是强化经费投入。区财政对今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给予足额保障,X月X日区政府常务会明确了X万元区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按照市区垃圾分类工作统一部署安排,分类办已向财政请款拨付给每个街道X万元作为启动工作经费。三是完善制度机制。2019年全区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印发实施,建立健全了“日督查、周报告、月调度、季讲评”的调度机制。

二、正确认识当前存在的困难

在上级的指导下,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要正确地认识到,当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分类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单位主要领导研究垃圾分类还不够,熟悉这项工作的还不多,工作推进节奏不快。广大群众的观念没有得到改观、没有转变,在源头分类的意识和自觉性、主动性都不强,有的地方喊得多、做得少,花架子多、抓实处少。二是配套设施有待完善。客观上一定程度存在“家里几类、出门一类”的情况,导致各个层面甚至是我们的干部,对垃圾分类工作都缺乏信心。三是管理措施有待规范。分类处置相关的机构、场地建起来了,但怎么规范管理、高效运行还存在差距,等等这些具体的问题,需要我们在近期、甚至是今后一段时间内加以研究、分析,解决,拿出具体的办法来改观、改进。

三、扎实抓好下阶段的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新形势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更高更细的要求,接下来的工作,我们要结合自身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加强党建统领,发挥引领示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的一把手工程,特别要发挥社区基层党建的统领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社区干部、业委会、物业公司等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四位一体”的联动机制;通过党员带头、党员联户、党员进社区等形式,让广大党员当好垃圾分类宣传员、指导员和监督员,形成以党政机关带头强制分类、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分类、全体党员带头参与分类的良好局面。

2.广泛宣传教育,注重源头引导。垃圾分类是一场“人民战争”,需要全体干群共同努力。明确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责任主体,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开展“小手拉大手”的活动,通过一个孩子带动家庭甚至社区。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教育平台,大力开展“发出一封倡议书、送上一张指引卡、制作一支宣教片、组织一个义工队、举办一次知识竞赛、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掀起一场‘六进’宣讲高潮的宣传活动,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社会共识和良好氛围。

3.锁定工作目标,加快整体推进。今年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总体步骤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考核验收”三个阶段。6月30日前,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街道、社区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每个街道、社区要规范设施设备,建立物业小区、开放小区(无物业)、写字楼(机关大楼)共三种类型典型示范点各一个,区分类办进行半年度专项考核。9月30日前,实现全区X个街道X个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覆盖目标。11月30日前,对全区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现在已经是6月份,我们要在9月底前完成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时间很紧、任务很重。区直部门、街道、社区要责任上肩、深入推进,做到覆盖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目标化,确保按时按质全面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