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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工作督察报告精选(九篇)

林长制工作督察报告

第1篇:林长制工作督察报告范文

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历时6天,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圆满成功,1月13日下午在省宾馆胜利闭幕。

下午2时,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大会。会议由大会执行主席王珉主持。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应到代表514人,出席当天大会的代表503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执行主席还有:唐宪强、刘淑莹、李世学、张恩祥、湖、朱忠民、包秦、杨绍明、徐建一、王俊林、徐斌、张启凤、岳惠来。

会议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王珉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韩长赋为省长;以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方式,选举唐宪强、聂文权、刘润璞、包秦、杨绍明、车秀兰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秉哲为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竺延风、陈晓光、金振吉、陈伟根、王祖继、房俐、王守臣为副省长;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张文显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金锁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方式,选举53人为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69人为吉林省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下午3时40分,大会举行闭幕式。闭幕式由大会执行主席王珉主持。执行主席王云坤、王儒林、唐宪强、、刘淑莹、杨庆才、李世学、李介车、张恩祥、聂文权、湖、南相福、朱忠民、刘润璞、包秦、杨绍明、车秀兰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在代表们热烈的掌声中,新当选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领导、省政府领导、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分别与全体代表见面,省长韩长赋发表即席讲话。

会议通过了关于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吉林省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吉林省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的决议;关于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决定批准上述报告。

闭幕会上,王珉指出,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开得很成功,是一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大会,是一次团结、民主、求实、奋进的大会。这次会议,是省九次党代会后我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又一件大事。代表们肩负着全省各族人民的重托,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代表了人民的利益。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总结了在省委的领导下,五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有益经验。明确了今年乃至今后五年的工作部署。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省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为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组织保证。这次会议必将极大地鼓舞全省各族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满怀信心地为实现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团结奋斗。

王珉说,十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过去五年的任期内,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立法工作成效显著,监督工作完善加强,代表工作不断改进,为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顺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一届省人大任期的五年,是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时期。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强调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强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坚持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调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强调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强调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优化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这些都为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十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省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继续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为根本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把我省的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做出更大贡献。

王珉强调,要继续加强立法工作,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保持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继续加强监督工作,严格执行监督法,突出监督重点,注重监督实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继续加强代表工作,紧紧依靠全体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保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各位代表也要不辜负全省人民的重托,努力学习,提高素质,不辱使命,认真履行好代表职责。继续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关注民生,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始终不渝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制度,严格议事程序,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王珉最后说,省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的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紧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信心,奋发图强,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出会闭幕式的省领导及省军区、驻长部队、中直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同志还有王国发、邓凯、王松鹤、马俊清、高广滨、荀凤栖、田学仁、牛海军、矫正中、林炎志、别胜学、常显玉、任凤霞、薛康、赵吉光、岳惠来、张福才、马季春、徐建一、周其凤、鲍铁印、林广泛、陈明乐。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张岳琦,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桑逢文,九届省政协副主席赵家治、伍龙章、李慧珍、孙耀廷,原省检察院检察长索维东,长春市领导祝业精、李述、张元富、张绪明出会闭幕式。

出会闭幕式的原省级老领导有:谷长春、李德明、刘希林、冯锡铭、任俊杰、张李明、徐元存、高文、可沐云、李国泰、尚振令、袁柏雄、曾孝箴、徐如人、阿古拉、吴式铎、李宏昌、李玉堂、李政文、郭永德、郑龙吉吉、常万海、唐格森、杨庆祥、李亚泉、裴希敏。

第2篇:林长制工作督察报告范文

 

一年以来,县林业局纪检组在县纪委监察局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聚焦主业主责,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切实落实监督责任,较好地完成了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从严履行“一岗双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林业部门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与林业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调整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工作机制。为认真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我局确保了“三个到位”:一是第一责任人工作履职到位。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过问、协调和督办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需要适时开展廉政谈话,并与各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或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二是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到位。4名分管负责人均在抓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两手抓、两手硬”,实现“两不误、双促进”。三是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导到位。局党组不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强化工作督促指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二是强化执纪问责,突出监督责任。局纪检组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强化监督责任。一是充实局纪检组成员,不断加大纪检队伍力量。明确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并配备了1名纪检专干,专司监督职责,突出抓好主业。二是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今年以来纪检组采取不打招呼,定期不定期的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局属各单位、国有场圃等单位进行了明察暗访。通过检查,发现极个别单位存在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出现脱岗现象。督查组将督查结果在全县林业系统进行了通报,对其他单位或部门的职工起到警示作用。三是强化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局纪检组强化纪律审查工作,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共立案2件,纪律处分2人,诫勉谈话1人,约谈1人,达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扎实推动巡察整改,促进各项工作规范

2017年8月25日至9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并反馈巡察意见。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坚决贯彻巡察整改要求,不折不扣、彻底整改,并努力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制度机制。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纳,明确了5个方面、15个整改事项、48条具体整改措施,并逐一分解到相关股室和单位,做到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四明确”。同时,局党组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改过程中,局领导小组实行一周一汇报、一周一调度,切实稳步推进整改任务落实,截止目前,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县委巡察办交办的9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其中:提醒谈话4人、函询5人、诫勉谈话2人,初核了结1件,立案2件,处分2人。通过巡查整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使林业系统政风、行风明显改善、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廉政意识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教育。一是开展集中学习与测试,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邀请县委宣讲团成员和县纪委科室负责人来我局开展《准则》、《条例》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为了进一步将上级有关精神学懂、学透,组织了党员干部参加党纪党规等知识测试3次。二是开展廉洁谈话。鉴于国有林场人事变动,纪检组及时对玉龙山林场、白鹤山山林场和县绿野苗圃新调整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提醒干部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注重自身廉洁自律,在单位起到以上率下的示范作用。此外我们还组织林业系统中层以上干部20人到县法院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切实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改进作风

一是持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坚决反对“四风”。截止目前,我局向县纪委报送“四风”线索2条。

二是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办发〔2017〕25号)文件精神,明确要求局属各单位、各国有场圃、各镇林业站要令行禁止,今后所有公务活动(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含酒精类饮品)。为了检验各单位对此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纪检组带领办公室人员就“酒桌办公”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对局属各单位、各国有场圃、各镇林业站专项督查,对县内、各镇的部分酒店、农家乐进行明察暗访,通过明察暗访以及各单位上报周报表情况,未发现“酒桌办公”违纪问题。

三是开展党政机关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我县林业系统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摸查。共计48名干部如实填报了《党政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表》,经统计清查结果有16名干部参与林业经营,党政机关办企业1个。针对摸查的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核实,对于干部参与林业经营问题,结合巡查整改工作,附国家政策允许的文件予以证明。对于办企业和合伙办企业问题,都予以情况说明并附相关文件。

四是开展“四清一建”工作。对照清理具体内容,梳理出基础清单。根据基础清单,对照清理要求和相关制度规定,排出“财”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针对问题清单,成立了清财清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财务人员负责此项整改工作,实行销号处理。经过此次专项清理,已将前任会计6000元备用金收回。

二、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结合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局实际,扎实推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二)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在全林业系统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大对案件查办力度,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林业行业不正之风进行严肃查处并落实“一案双查”责任追究。

第3篇:林长制工作督察报告范文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为使我局纪检监察工作井然有序,扎实有效的开展,我局进行了认真的组织和周密的安排。

(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迫切需要,是党永立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深刻体会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因而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并对照县纪委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年初制定了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中纪委和省、市纪委会议精神,按照县纪委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纪检监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李再福同志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成员协助抓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强化教育,提升素质

面对新时期、新形势,纪检监察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我局以党风廉政“三化”建设、创先争优、政风行风评议、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加强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

(一)加强理论学习

组织全局职工全面系统地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政策辱观、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明显提高。

(二)狠抓反腐倡廉教育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我委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法》、《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积极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利用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组织职工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12次,召开廉情分析会2次,召开廉政教育会议2次;三是运用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工作,加强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四是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进基层活动,在局机关、基层林业检查站设置廉政标语30条,年初召开家庭助廉会,局党委与领导及其家属签订家庭助廉责任书5份。

三、完善制度,严格管理

根据本局的工作实际,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对行之有效的制度,继续坚持,抓好落实,并依照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了学习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考勤制度、民主集中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十坚持、十不准”、工作交流制度、退耕还林复查验收“五不准”制度、“四书告勉”、“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廉情预警、职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述职制度、提醒谈话制度、政风行风评议等相关制度,逐步实现由人管人向制度约束人转变,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基本实现工作制度化、法制化,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则可守。

四、加强监督,严厉查处

第4篇:林长制工作督察报告范文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去年的3月份,媒体连篇累牍报道的是基金经理的“奔私”潮,而今年的3月份,“奔私者”却较为罕见。截至目前,年内离职的基金经理也有34位,不过跳槽者首选的是一些激励机制更为灵活的公司,比如基金圈“网红”杨德龙就加盟了前海开源基金公司。相比基金经理的变化,基金公司高管变更在2016年也来势凶猛。

“与往年相比,今年最大的不同是基金公司总经理与督察长这两个职位的变动频繁发生。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自2015年6月市场大幅下跌以来,中小型基金公司生存之艰难。”中信建投证券某位分析师告诉《投资者报》记者,“一般来说,像基金公司总经理和督察长这两个职务发生变动的原因,主要有业绩压力、人事调整和另谋高就三种。从当前来看,前两种的可能性大一些。”

34位基金经理离职 占比14%

俗谚有云,“金三银四”是跳槽季,公募基金经理离职也往往是在三四月份进入高发期。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2016年以来,已出现34例基金经理离职涉及27家基金公司。

从离职基金经理绝对人数来看,富国基金与海富通基金数量最多,都达到了3人。对于旗下基金经理离职的原因,富国基金与海富通基金相关人士均表示,系公募人才正常流动,主要还是基金经理个人原因。

“公募基金圈后面还会有更大的离职潮,原因是很多公司在3月、4月发年终奖。每年发完年终奖后,都会走掉一批人。对于基金经理离职现象,如果是本来就想走的,还是早走为好。否则越拖到后面,越想再找较好的人选来补充其位置就越难。”上海一家基金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告诉《投资者报》记者。

从离职基金经理的影响力来看,非南方基金旗下素有基金圈“网红”之称的、基金经理杨德龙莫属。

据媒体报道称,杨德龙日前再度“刷爆”朋友圈,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不是因为他在某个电视台谈论股市宏观走势,而是宣布“转会”――正式入职前海开源基金公司。

据杨德龙于朋友圈透露,因基金经理静默期缘故,暂时入职在前海开源基金产品开发部,3个月后将组建事业部,做事业部负责人,拟任首席经济学家兼联席投资总监。

为什么选择离开南方去前海开源?据杨德龙向媒体透露,主要是三个方面原因:一是因为前海开源实行事业部制,也有股权激励,其中兑现效率和分成比例都在业内较有竞争力; 二是加盟前海开源,有较好的协同效应。自己在基金业从业经历已经超过10年,积累了一定的品牌号召力和影响力,有利于提高前海开源的美誉度和影响力;三是因为早在2006年,正是目前前海开源的董事长王宏远面试了刚刚从北大毕业的杨德龙,并指引他重点关注宏观策略方向。

对于杨德龙的离职,南方基金回复《投资者报》称:“杨德龙由于个人事业发展的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相关变动已于3月5日公告。公司感谢杨德龙在公司期间付出的努力与做出的贡献。”

35家公司高管发生变更

如果说基金经理的流动尚属正常,那么今年以来各基金公司高管的变更则稍显得有些频繁。

据证监会公布的信息显示,截至3月17日,今年以来基金公司共39则高管变更公告,涉及54位高管与35家基金公司。

具体来看,景顺长城基金公司了3则高管变更公告,中原英石、平安大华、国海富兰克林、嘉合、中金、中欧、东吴7家基金公司了2则变更公告。其中,嘉合、东吴、景顺长城、国投瑞银、中原英石、平安大华6家基金公司出现了2位以上高管变更的情况。

从职务来看,39则高管变更公告涉及5家基金公司董事长、10家公司总经理、9家公司督察长和16家公司的副总经理;从离职原因来看,除了上投摩根基金董事长陈开元、东吴基金董事长吴永敏两人为届龄退休外,还有包括上银基金董事长金煜、东海基金董事长朱科敏、国海富兰克林董事长吴显玲、中金基金总经理孙菁、平安大华总经理罗春风、国投瑞银基金总经理刘纯亮、东吴基金总经理任少华等10人为工作调动,其余15人则出于个人原因离职。

海富通基金公司告诉《投资者报》记者,“原海富通基金副总经理、投资总监戴德舜是因个人原因离职,其此前在海富通基金未曾管理公募基金产品。自2015年以来,海富通基金已逐步改革激励制度,以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机制吸引投资人才加盟。近期,海富通基金将进一步充实投资研究队伍,优化投资研究流程,新的投研团队领军人物已经到位,力争在2016年打造权益投资团队的全新面貌,从而提升投资业绩,为持有人带来较为满意的回报。”

值得关注的是,与去年高管离职后大多“奔私”情形不同,基金公司内部“工作变动”原因占了很大比重。例如,平安大华原督察长肖宇鹏离任后,转任公司总经理,而原总经理罗春风仍在公司体制内,东海基金董事长朱科敏卸任后则将去东海证券任职,东吴基金总经理任少华同样也是离任后重回东吴证券担任高管。

10家公司更换总经理

2016年开年,A股市场行情惨淡,在带给基金公司,尤其是中小基金公司生存压力的同时,也使“总经理”这一职务在不停地“走马换将”。

来自证监会网站的信息,截至3月17日,共有10家基金公司了变更基金总经理的公告。

具体来看,中金基金1月6日公告称,原公司副总经理孙菁新任总经理;1月7日,国海富兰克林原董事长吴显玲因工作需要离任,同日上任总经理一职;1月14日,益民基金公告称,黄桦新任公司总经理;1月16日,东吴基金原总经理任少华因工作原因离任,公司原常任副总经理王炯同天上任;1月22日,国开泰富基金原代总经理赵民强离任该岗位,转任公司副总经理,国开证券李鑫当天到任总经理;同一天,平安大华总经理罗春风因公司工作安排离任,转任公司董事长兼CEO,公司原督察长肖宇鹏接任总经理;1月31日,中原英石总经理林伟萌因工作变动离任,由副总经理宋卫华先生暂行总经理职务;2月3日,国投瑞银基金原总经理刘纯亮因工作原因离任,总经理一职由王彬接任;2月17日,银河基金总经理由中国银河金融控股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刘立达出任;3月3日,光大保德信基金原总经理陶耿因个人原因离职,由公司董事长林昌暂行总经理职务。

在10家总经理一职发生变动的基金公司中,除陶耿是因个人原因离职外,其余大多都是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显示出对于基金公司总经理这个重要的职位而言,大股东们更倾向于采用“内循环”模式,在原来体制内寻找英才。

不过,对比各家基金公司的高管变动公告,也不难发现,益民基金的总经理则是从中欧基金挖来,只是从时间来看,黄桦个人原因于2015年12月31日离职,到1月14日出任益民总经理,前后时间相差不足半月,对公募基金圈来说,也可谓不折不扣的“闪婚”事件。

9家公司年内调整了督察长

2016年开年,除了总经理一职,另一显著职位“督察长”也变动较大。

据证监会网站信息,截至3月17日,累计有8家公司的督察长发生了变更:1月5日,中欧基金公告称,原督察长黄桦因个人原因于2015年12月31日离职,刘建平代任;1月13日,永赢基金督察长赵鹏因工作调整原因离任该岗位,监察稽核总监毛慧同天上任。1月13日,浙商基金闻震宇因个人原因离职,郭乐琦接任;1月20日,景顺长城基金原督察长黄卫明因个人原因离任,杨阳2月1日接任;1月21日,平安大华基金原督察长肖宇鹏离任,陈特正接任;1月27日,上银基金原督察长江浩因个人原因离职;2月2日,金信基金原督察长雷振锋因个人原因辞职,段卓立接任;3月4日,嘉合基金原督察长李永梅因个人原因离任,由公司总经理徐岱代任。 3月16日,英大基金原代督察长赵照转任公司副总,宗宽广出任。

上述8家调换了督察长的公司中,有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另外3人是因工作需要。

对于开年以来基金公司高管频繁变动的原因,业内人士认为,主要还是由于在当前市况下中小型基金公司的盈利压力所致。这位分析人士称,从上述发生高管变动的基金公司名单来看,多数属于中小型基金公司。而且从接任人员的来源来看,外部招聘的占比极少,大多仍是在体制内挖潜。“这一方面可能表明,基金公司大股东希望通过启用内部优秀人才来让相关公司的业绩有所转好;另一方面也可能表明,在目前市道下,大股东高薪猎头的兴趣低下。这种情况下去很容易陷入恶性循环。”上述分析人士如是表示。

部分基金公司的情况似乎正在印证基金公司频繁“换将”局面的来临。比如上银基金刚刚离任的督察长江浩,距上一任督察长王宏磊离任仅仅相隔了6个多月。而从基金公司的发展来看,2015年上银基金不仅在新基金发行方面交了“白卷”,投研团队主力陈h和慕浩也没能呆住。显然,督察长“闪退”应是新基金公司生存艰难的一个侧影。

激励机制2016有望成主流

毫不夸张地说,得人才者得天下。面对公募基金人才的频繁流动,靠晚发年终奖显然不是治本的办法。

员工持股激励计划是目前不少基金公司留住人才的着重考虑方向。据称“网红”基金经理杨德龙“转会”的主要动力之一,就是因为前海开源基金采用了员工激励计划。而据《投资者报》记者了解,除了前海开源基金外,目前还有包托汇添富、天弘基金、中欧基金、永赢基金4家基金公司采用员工持股这一激励政策来留住人才。

据东方证券披露,去年12月28日汇添富基金注册资本由1亿元变更为1.176亿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上海菁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4.15亿元溢价认购,本次增资完成后东方证券所持汇添富基金股份从47%降低为39.96%。上海菁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98%。目前共有约100名汇添富员工通过上海菁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汇添富基金。

“尽管由于公募基金公司股权结构相较私募更为复杂,因此员工持股计划往往推行较慢,但我们认为,员工持股是历史发展的趋势,汇添富基金是规模前十大基金公司之一,他的转型意味着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基金公司选择员工持股计划留住人才。”华宝证券分析师在最新公募基金研报中如是说。

事实上,员工持股这种激励模式除了被一些公募基金采纳外,也有私募基金开始以类似的方式吸纳优质投资人才的加盟。甚至还有不少公募专业人士在离职后,选择了作为股东申请创立公募基金公司。

第5篇:林长制工作督察报告范文

一、加强领导,构建良性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我们成立了以纪检组长为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保证了该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制定工作方案。于年初及时下发了《2009年林业行风建设工作意见》,确定了我局行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工作要点及具体要求,提出了“一个转变,四个力争”的工作目标,即: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力争使全体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力争为林果农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力争使社会各界和广大林果农关注的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力争使广大群众和林果农对林业部门的满意度继续保持较高水平。三是实行责任制。根据调整后的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奖惩机制。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制的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纪检组积极协助抓好任务分解、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从而建立起一套“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协调,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注重教育,提*部整体素质

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措施,切实抓实抓好。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市领导的重要讲话及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并多次举行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题辅导会,如由陈平安局长作了题为《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任丘林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专题辅导报告,邀请了老龄委领导作了爱国主义报告,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广泛而热烈的学习讨论,确立了“执法公正严明,服务优质高效,管理科学规范,队伍奋发有为”的发展目标,为搞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健全制度,构筑反腐败坚固防线

今年以来,我们除了认真落实上级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外,还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出台了一些规章制度。一是对领导干部,明确要求在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做到“三个必须”,即:决策的事项、内容和程序必须事先设定;决策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形成会议记要;在议事决策中“一把手”必须末位表态。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一把手”,要严以律己,廉洁自律,在日常工作中加以落实,加以体现。二是对一般工作人员,要求自觉遵守“五个严禁”,即: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网上聊天、玩游戏;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严禁在办事、*中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严禁对林果农态度生硬、服务不周。

“三个必须”和“五个严禁”规定的出台,有效地预防了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四、发挥职能,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我们以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使群众得实惠、林业得发展。

一是今春造林全部使用本地苗。近两年,我市苗木销路不畅,积压严重,给苗农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经局班子会多次商讨,决定今春造林全部使用本地苗,从而解决了全市65万株杨树苗的销路问题。二是为广大林果农提供无偿服务。为普及林果科技知识,我局技术站利用技术专长,由站长××*率领技术人员一行5人,自带修剪工具,深入到莫州庞林河、西环路的白塔、四平公司和长丰金袁村等7个村的果园,义务为果农修剪12次,现场技术培训13次。春季造林结束后,我们抽调了12名技术骨干,组成4个技术服务小分队,分别由一名班子带队,分赴全市19个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对新植幼树进行技术指导,共开展技术咨询和现场指导20余次。三是为文明生态村绿化无偿供苗。为早日实现“绿色任丘、生态任丘、和谐任丘”的宏伟目标,今春我们对全市93个文明生态示范村的绿化无偿提供杨树苗和国槐苗2.8万株,并对示范村的绿化规划、绿化模式和在绿化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进行指导。四是努力实现全市林业协调健康发展。为解决我市林业资源北强南弱的突出问题,今春对津保路沿线及以南的11个乡镇、办事处的绿化无偿提供杨树苗70万株,以大力推进该地区的绿化进程,逐步实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林业生产格局。

五、强化督查,积极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年初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了纪检监察力度。一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局内各项重大事情和财务开支一律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1个月,从而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避免了腐败现象的滋生。二是认真开展作风纪律督查。由纪检组牵头,成立了作风纪律督查小组,按照“在岗、在位、在状态”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地对干部规范执法、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各种不良行为。三是继续实行廉政谈话制度。从去年开始,我们就制定了股级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和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制度,收到了较好效果。今年在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实行此项制度,全年共进行廉政谈话12次、诫勉谈话1次,并建立了廉政档案,从而起到了防微杜渐之功效,保持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在积极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认真开展了以“如何推进党务公开题”和“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要内容的纪检监察业务调研。撰写分析调研文章2篇,反馈信息12篇。此外,我们还认真做好件的查处工作,上半年共收到举报信5件,已全部处理完毕,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回顾一年来的纪检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对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处理还不够严格,工作的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明年我们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按照责任分工要求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二是大力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采取行之有效、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通过开展学习讨论、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

三是积极探索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局在开展行风建设中一些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坚持抓源头、抓根本,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健全和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广泛的监督制度、科学的考评制度。通过制度约束,把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变成干部的经常的、自觉的行为,形成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6篇:林长制工作督察报告范文

【关键词】检察委员会;规范化

近年来,广西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精神,以高检院部署的检委会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以改革创新推进检委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检委会科学决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紧扣改革,不断完善检委会的各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委员直接办案制度,发挥委员示范引领作用。贯彻落实检察改革精神,突出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切实发挥检察长、副检察长、专职委员及检委会委员在司法和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履职和示范作用,研究制定直接办案实施细则,并根据每年案件总量对委员办案数提出要求。二是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检委会职责权限。根据改革要求,制定本院检察官权力清单,区分检委会、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的职责权限。结合改革及检察官放权实际,修订本院检委会工作细则,进一步细化议案标准,严格控制议案范围,突显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把好上会案件关口。同时,还严格划分办案责任,规定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对承办案件所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及提出的意见负责,检委会对决定事项负责,检察官如果故意隐瞒、歪曲事实,遗漏重要事实、证据或情节,导致检委会作出错误决定的,由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承担责任。三是探索会前实体审查,促进检委会科学决策。由专职委员对拟提请检委会审议的案件预先进行审查、把关过滤,并在审议案件时补充情况、表态发言,以提高检委会议案的亲历性,防止因检察官汇报不清而影响检委会决策质量。

二、严守底线,强化检委会对案件质量的宏观把控

一是定期审议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强化对案件质量的监督。每半年定期听取全院案件质量评查报告,通过审议评查报告,及时总结各项业务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促进全院整体办案水平提升。二是提出意见建议,帮助检察官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检委会委员在审议案件时,从事实证据归纳分析、法律适用、文书制作、案件汇报等方面对承办检察官作出综合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帮助检察官不断总结提高。三是查找问题,推动内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通过审议案件,查找部门内部是否存在案件管理方面的问题,部门之间是否存在协调配合、相互制约不足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如通过审议案件,发现侦监与公诉部门间的沟通衔接不够到位,导致捕后不诉案件占据一定比例,经检委会审议决策和部署,有效推动了本院捕诉衔接机制的构建。

三、加强互动,延伸检委会宏观业务指导效果

一是开设检委会委员讲坛,交流执法办案经验。依托院青年检察官沙龙、青年业务学习小组实训活动平台,围绕检察改革及执法办案问题,邀请检委会委员与青年干警进行交流互动、传授经验,为青年干警实训指方向、把好关,促成效。二是组织青年干警汇报学习成果,互动交流促进提升。鼓励优秀青年干警走上检委会业务学习讲台,针对修改后刑诉法、刑法修正案九等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汇报讲解,听取检委会委员的指导意见,加强委员与干警的互动。会后通过网络课堂、业务学习小组等形式,及时组织青年干警对检委会委员提出的问题深入研讨,注重研讨成果转化。三是召开检委会业务学习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针对一段时间内执法办案中出现的隐患问题,组织检委会委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干警集体学习。如先后针对近三年捕后不诉及诉后撤回案件进行分析研讨,对案件质量评查报告进行集体学习等。通过召开业务学习会,统一思想认识,研判问题症结,形成应对举措,促进全院办案质量水平的提高。

四、完善三项程序,打造规范型检委会

一是完善会前审查程序。充分发挥检委办“程序过滤、实体审查”职责,会前做好“三审查”,即审查议题是否符合议事范围,议题提请及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议题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律不予上会。二是完善会中决策程序。杜绝“一言堂”,规范委员发言顺序,鼓励委员互相探讨、互相辩论。在讨论重大案件时检察长不同意多数检委会委员意见的,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决定;讨论重大问题时检察长不同意多数检委会委员意见的,则报请上一级检察院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其他情况则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三是完善会后执行监督程序。检委办做到“三及时”,即及时向承办部门送达检委会决定事项通知书,及时对承办部门未执行检委会决定的进行督办,及时向检委会通报决定执行情况,确保检委会的决策落实到位。

五、建立检委会会议决定事项跟踪督查制度,严格落实检委会会议决定

一是制定了《关于建立执行检委会决定事项督察机制的暂行规定》。要求承办部门如实向检委会通报检委会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反映执行情况的相关材料报检委会存档备查;二是建立检委会跟踪督办制度,落实备案制度、定期通报制度。检委办每季度对全院各部门执行检委会决定情况向检察长和检委会汇报后进行通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预警,并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承办部门或承办人故意拖延、拒不执行检委会决定或擅自改变检委会决定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的法律、纪律责任;三是建立审议案件信息反馈机制,制定了《检委会审议案件信息反馈制度》,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对检委会审议案件执行后的相关工作动态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向检委办报送,检委办将反馈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后向检委会委员通报,必要时组织检委会委员开展专题讨论。重点对意见分歧较大,特别是对法律适用争议较大的案件,结合法院裁判及其他处理结果提出分析报告,并形成季度、年度调研报告。

参考文献:

[1] 张鉴君;法治视野下检察委员会专业化建设研究[J].法制博览.2016年24期

第7篇:林长制工作督察报告范文

2018年7月10日至7月25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0月18日向我市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19年11月末,46项整改任务已全面启动,34项任务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其他任务正在有序推进,督察问题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把督察整改作为“第一任务”。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由书记和市长为双组长的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专题会和全市整改动员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福春书记和灵计市长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对整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市委常委包保各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包保各行业部门的包保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调研督办,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同志也积极参与和协助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各地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全市上下形成了党政同责、齐力整改的良好氛围,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锁定问题清单,把反馈意见作为“第一靶向”。四平市坚持从省级督察反馈的问题出发,瞄准靶向,精准发力,全力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针对督察反馈意见,细化梳理出4个方面、15类、46项整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5个县(市)区和38个部门,层层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优化了“三本账、四个清单”管理模式,将督察问题信访案件拉条挂账,强化实地核查和专项督查。对督察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积极开展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回头看”,坚决杜绝“一刀切”,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案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省级督察交办的435件信访案件现已整改完成430件。

三是盯紧两个责任,把落实责任作为“第一目标”。市委、市政府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先后出台了《四平市综合考评实施办法》《四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四平市河长制市级会议制度〉等七项河长制配套制度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日常考核。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印发《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了伊通满族自治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我市还编制印发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项目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整改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严格落实市领导包保制度。为确保市领导包保制度有效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四平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局领导包保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各局领导牵头,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五个工作组,配合做好工作对接、资料收集、综合协调等工作,确保市领导“双包保”制度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督察整改人员配备。经四平市委研究决定,由市委组织部在全市范围内择优抽调十名后备干部和硕博研究生借调到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两年,组成市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专职从事督察整改工作,大幅提升了对我市各项整改任务的实地检查频次和覆盖范围,对我市督察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6月上旬,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和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组成3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共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21个,信访案件207件,现场检查点位528处。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分别列出了生态环保专项督查问题清单,下发通报,并对90余个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进一步促进全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形成“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有效推动各地各部门整改工作落实。

四是开展市级督查。为推动各地切实落实整改工作属地责任,拓展和延伸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成效,我市于8月中旬开展了为期10天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查。此次督查由五名副市级领导带队,分为五组分别进驻五个县(市)区和两个开发区,并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专用邮箱。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督查等方式,参照省级督察模式开展工作。共调阅资料748份,个别谈话75人,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十批次203件信访案件,下达责令改正30家,停产1家,关停取缔2家。实地检查1026个点位,发现问题231个,下发督办函51份。对各级督察整改问题及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10月下旬,各督查组正式向各地反馈,要求各地制定整改方案同步推进整改,做到了既查点又查面、既查标又查本、既督政又督企,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

(三)强化考核,严肃追责问责

四平市着力加强督察整改工作的制度建设,将各级环保督察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督查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为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实施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五步工作机制”,建立了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定期调度、督导工作机制,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落实、责任落地。2019年已下发提示函、预警函和督办函105份,并对整改推进不力的县区领导进行了约谈,督促整改问题加快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全市共追责问责252人次,特别是对省级督察反馈问题,已追责问责38人,树立起了求真务实、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的督察整改工作导向,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拖延整改。

(四)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全市上下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标志性战役为载体,聚焦水、气、生态等重点难点问题,狠抓环保督察整改落实。

一是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围绕“两方案一规划”,制定下发《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四平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目前,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深入推进61个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现完工51个,在建10个。四平市、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4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扩建工程,城市污水处理能力由15.5万吨/日提升至26.5万吨/日,出水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郭家店镇、孤家子镇等5个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66万吨/日;9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基本完成,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约120.5公里。南、北河截流干管已完成36公里,建成区排水管网长度301公里,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66公里;市区累计改造海绵城市老旧小区117个,40个自备水源小区全部改造完成。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强化畜禽粪污监管,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1%,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完成高效灌溉农田4.4万亩。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深化“走遍四平”工作,完成铁东120万立存量垃圾无害化处理,铁西112万立存量垃圾完成筛分。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成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34个,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710个,改造农村厕所1.3万户。全市755个行政村基本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屯全覆盖。2019年1-11月份,东辽河四双大桥、招苏台河六家子断面平均水质均为四类,条子河林家断面为五类,西辽河金宝屯断面扣除上游来水超标影响后达到四类,伊通河星光断面扣除伊通河整治清淤影响后达到三类,达到考核要求;二龙山水库、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三类。今年1-3季度,东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西辽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指数分别下降73.97%、68.17%、55.82%,改善幅度连续3个季度位居全国第一。

二是纵深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落实我市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制定下发《四平市工业炉窑整治实施方案》和《四平市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煤烟型污染整治,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7台,47台20蒸吨及以上锅炉完成升级改造,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启动了柴油车黑烟抓拍系统建设;开展了“两清单、一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强化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管控,市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达到100%;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划分5647个秸秆禁烧网格单元,确定8827名各级责任人;对我市重污染天气预案进行了修订,严格落实13家供暖企业错峰起炉、4家水泥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等措施,并对重点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1-11月空气优良天数264天,同比减少1天,重污染天数5天,同比增加5天,PM2.5浓度均值为36μg/m3,同比减少2μg/m3。

三是全面启动黑土地保卫战。加快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建设。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292万亩,新增测土配方施肥面积80万亩。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69个地块的用地信息数据采集和质控工作。持续开展“清废行动”,规范固体废物存贮、处置与管理,市、县、乡、村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铁西区112万立方米存量陈腐垃圾筛分项目已全部完成垃圾筛分全部。我市192家加油站、755个地下油罐,除2家因拆迁和改造外,其余已全部完成改造。

四是深入开展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坚持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同步发力,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完成河边、路边、村边、城市周边“四边”植树7421.6公顷,累计投入4225万元、植树4343.3万株。集中开展矿山整治,拆除118家证照不全的采矿企业生产设备,完成矿山复绿189.1公顷,一举解决了存在近50年的矿山无序开采乱象。强化水源涵养保护,完成5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拆除二龙山、下三台、山门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违建53处,安装围栏21043米,修复拆除违建后裸露地面4.7万平方米,生态放流鱼苗45万尾。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我市林木绿化率达22%,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9%。2019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五)改善能源结构,推动经济绿色转型

推进“多规合一”,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积极抓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大力发展以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生物质燃料建设,全市建成及在建秸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9个,建成后预计年产25.8万吨秸秆成型燃料。保证天然气供应,天然气使用量逐年提高,2019年天然气用气量预计达到5300万立方米。

(六)强化铁腕执法,实施管家式服务。

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强化司法联动,建立网格化、全覆盖监督体系,开展多项专项行动,持续强化环境监管,不断强化服务举措,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和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监管铁腕治污。制定了辖区生态环境监管事权划分意见、行政处罚案件查办制度、环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等,出台了有奖举报办法,建立举报平台。截至目前,检查企业2100余家/次,受理信访举报411件,办结400件。立案63起,查封扣押3家,限停产6家,移送拘留9起,罚款761.07万元。

二是实行管家式服务。加快优化分级审批管理,有效落实取消环评资质法律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信息系统与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平台对接,实现网上材料申报和“不见面”审批;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大部门间联合检查力度,不断减轻企业负担,共核发9个行业72个排污许可证;提供技术服务,今年以来,聘请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50余人次进行现场指导,解决技术问题20余项。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主题,聚焦以蓝天保卫战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开展环境日宣传,并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开辟随手拍、生态环保整治进行时、热点聚焦等专栏宣传报道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情况,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距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四平市整改任务进展还需要进一步加快,整改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还比较严峻。在环境质量方面,东辽河、西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水质还未实现稳定长期达标,受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水质易出现反弹。空气质量方面,“散乱污”企业整治、秸秆禁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城市污水管网还不完善,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线占比仍然很高,由于资金困难,污水处理运营难度大。在农村人居环境方面,生活垃圾、畜禽养殖粪污、农业种植污染普遍存在。在能力建设方面,基层监管能力薄弱,普遍缺少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专业人才和设施,综合执法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导致出现监管空白。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和绿色发展,尽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全面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督察整改任务。高度聚焦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案件,算清楚整改任务账、举一反三账、长效机制账,明确整改目标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标整改、对表落实,推动剩余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案件和问题清仓归零。

(二)聚焦重点问题,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施《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重点解决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大气不稳定达标等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美丽四平建设。

(三)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快建立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切实提升治理能力。

附件:四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四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一些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强、环保意识不强,对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学习不深入,掌握不全面、不系统、不到位。在谈到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时,总是归结为生态缺水、队伍缺人、财政缺钱等客观原因,缺少主动解决问题、主动担当作为的精神。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召开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部署会、调度会、整改推进会议等80余次会议推进各项督察工作整改落实,召开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中20余次涉及督察整改工作。

2.生态委更名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调整部分成员单位,制定下发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

3.将生态文明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十三五期间第二期市管干部进修班学员手册》,设立“生态文明思想”为课题的专题培训课程。在市管领导干部进修班课程中,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专题讲授生态文明思想。四平市于2019年3月印发《关于2019年全市干部理论学习的安排意见》(四宣联发〔2019〕2号),明确要求专题学习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内容。

4.严格执行《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3个地区进行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5.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下发了《进一步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责任清单》,纵深推进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开展秋冬季百日攻坚,重点解决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大气不稳定达标等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市、县(区)两级党政环境保护职责不够明确,部分领导干部对分管领域的环保职责不够清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生态委更名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调整部分成员单位,制定下发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

2.积极推动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率先开展市级执法队伍改革,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四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了2019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定印发了《2019年度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拟于2020年1月至3月对各地进行考核。

4.印发了《2019年度督察考评实施方案》,设置了能源节约、辽河流域综合整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的方面指标,指标权重不低于22%,并强化常态化跟踪考评。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之中,并在干部提拔任职前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5.加大核查力度,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和市级督查工作。对3次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信访案件组织了督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实施五步工作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3个地区进行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三、一些县区和部门在向督察组提供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中,讲成绩头头是道,洋洋洒洒几千字,谈问题却避重就轻,只有区区三五行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喜不报忧,导致市委主要领导不能完全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市督改办定期调度全市督察整改问题整改情况,形成通报,报书记、市长和各市级领导,2018年共印发7期督察整改通报,2019年已印发6期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实施双周调度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2.四平市人民政府在2019年3月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由副市长王有利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3.印发《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了伊通满族自治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

4.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信息公开,《四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四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重大事项已与全省同步公示公开。

5.对生态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工作,8月份开展的市级督查,参照省级督察模式,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专用邮箱,通过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创了我市生态环保整改工作的先例。实地检查1026个点位,发现问题231个,已完成155个,受理群众来电来信10批次203件。持续传导压力,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

四、个别部门履职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整改问题责任、进度、措施研究不够不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没有得到真正落实,有些部门整改任务完成不好。市住建局在对承担的第21项整改任务,辽河流域内生活垃圾污染严重的问题上,缺乏认真研究,只围绕河道问题写整改措施,导致整改措施缩水、偏题,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制定了《四平市农村生活垃圾整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标准及规程》,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整治成果通过省住建厅、省文明办联合检查组的检查验收,达到全市90%以上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工作目标。

2.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有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710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14个,乡镇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点13个,配备垃圾箱(池)92714个、垃圾收集转运车651辆、配备保洁人员4609人,已有748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了有效治理,覆盖率达到97.65%。梨树县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806处,双辽市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7处,并已在《国家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中申请销号。

五、市执法局在承担的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问题整改任务中,未按时间节点要求对问题排查到位,未建立问题清单,导致全市积存渗滤液底数不清,整治措施没有针对性,整改效果难以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市执法局对全市垃圾渗滤液进行了排查,建立了清单,并按月调度各地垃圾渗滤液处理情况。

2.2019年3月26日经梨树县环保局批复,将渗滤液在厂区初步处置后运送至梨树县污水处理厂。现日处理量为40吨左右。截至11月末已处理积存渗滤液9920吨。

3.双辽垃圾填埋场已完成A、B两区的防渗漏处理,并将原有渗滤液封存在导排管内,同时投资799.8万元建设日处理能力100吨的集装箱式两级DTRO渗滤液处理项目,目前A、B两区建设基本完成,实现封场,新建C区防渗已建设完毕,拟作为应急填埋场。

4.伊通满族自治县将生活垃圾送至辽源天楹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现有垃圾场进行深土覆盖,做封场处理。垃圾渗滤液采用二级RO膜反渗透工艺,日处理能力100吨,做到日产日清。

六、市林业局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应承担的毁林整改任务推进不够,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2370项、3994项信访案件整改不到位,仍有部分林地未还林。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伊通满族自治县2370号案件已完成相关案件处罚,并于2018年底完成了相关林地恢复工作。

2.梨树县3994号案件已完成相关林地还林工作,并对成活率不高的地块进行了补植。

3.市林业局对相关涉及毁林的信访案件开展了“回头看”自查,对各地还林工作进行指导,明确林地属性,并对还林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督促。

七、市农委在承担的第20项整改任务中,尚未建立健全畜禽类污染资源化利用工作长效机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制定《四平市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四平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草原生态保护的长效工作机制》。

2.加大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检查指导力度,督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固体粪便堆肥利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有机肥生产加工利用等模式,强化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截至2019年10月末,全市各地共排查出畜禽规模养殖场655个,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6%。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为96%、100%、95%。

3.加强督导调度,建立和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畜禽养殖污染环境行为,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结合四平市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组织三个督查组,对全市规模化养殖户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

八、整改方案体系不够完善。市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任务第一项“站位不高、认识不够”的问题没有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致使市直部门在政治站位不高、缺少清醒认识、责任意识不强、不狠抓落实等方面,无法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1.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部门整改方案,将第一项“站位不高、认识不够”的问题加入到本部门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中,并向市整改领导小组报备。

2.已完成《四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向省督察整改领导小组报备。

3.对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对整改方案进行了审核并提出相应修改意见,对整改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地区和部门要求重新细化整改措施。

九、四平市公安局整改方案中的“21字整改措施” 内容空洞,泛泛而谈,操作性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市公安局重新修改完善了整改方案。

2.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结反馈程序。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不予立案的及时书面通知移送单位,立案、起诉的将办理情况定期反馈移送单位。

3.与畜牧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开展破坏草原案件联合执法工作。

十、四平市发改委整改方案中的“一句话整改措施”,内容空洞,泛泛而谈,操作性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重新完善了整改方案。深化细化整改方案,重新总结切实有效、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新的整改方案上报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市发改委提高认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生态环保工作。

十一、整改销号存在薄弱环节。整改方案中任务第1项,现有制度并没有充分体现出“一票否决”制度,且缺乏加大县域考核等生态环境保护权重的具体内容,各县(区)均缺少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的具体内容,以及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依据的文件及公示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部门已经自主验收销号,并且进行网站公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市委组织部已责成各县(市)区补充完善“一票否决”制度,目前各地已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本地区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考核制度中。

2.印发了《2019年度督察考评实施方案》,设置了能源节约、辽河流域综合整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的方面指标,指标权重不低于22%,并强化常态化跟踪考评。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之中,并在干部提拔任职前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3.制定并下发《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整改问题和交办案件自查,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补充完善材料,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

十二、整改方案中任务第2项,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半年、政府常务会和部门党组每季度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但各部门上交的销号材料中部分部门未提供会议记录,还有部分提供会议记录的部门未按照要求每季度召开会议,而且有的会议记录根本与生态环境问题无关,这种情况下就申请销号,在网站上公示证明整改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内容,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了整改问题和交办案件自查,按照《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补充完善材料,各地各部门对反馈问题开展了自查,对不满足要求的重新组织销号。

3.各地各部门上报整改销号时,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加大现场核查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十三、存在拖延整改问题。四平市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石岭镇哈福村砍伐树木修建院墙和道路案件,四平市林业局于2017年9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并限期3个月恢复原状。但直至督察组进驻,该企业仍未缴纳罚款,未拆除违法修建的院墙,未对破坏林地进行恢复,存在拖延整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相关违建院墙已拆除,并对相关地块进行了植被恢复。

2.该企业已于2019年4月上缴了罚款。

十四、存在拖延整改问题。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的第2346号、5682号群众举报案件中反映,梨树县十家堡镇多处林地被违规占用修建山庄、水库等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违规建筑尚未拆除,违法占用林地尚未恢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18年8月26日至9月18日,梨树县十家堡镇对上述地块进行了集中清理及林地平整作业,现已全面完成清理平整任务,达到恢复植被林业用地条件并于2018年底完成了植被恢复工作。

2.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森林资源林地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巡查,进一步规范林地管理。

3.对相关的案件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十五、存在拖延整改问题。铁东区山门镇龙王村非法采石案件公示的整改方案为要求采石场拆除生产设备,恢复林地植被。实际上金鼎矿业采石场现场设备均未拆除,剩余砂石未清理,林地植被并未恢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目前,已经完成设备拆除、砂石清理工作。

2.2018年底前已完成植被恢复工作。

十六、存在敷衍整改问题。第1778号案件反映的垃圾场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四平市公开的办理情况为“梨树县孤家子镇将所占地块复原,并已将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垃圾分选厂”。但督察组现场检查垃圾分选厂时发现,该分选厂没有环评手续,不具备处理资质,个别厂房没有地面防渗和顶棚,导致垃圾污染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还对土壤造成二次污染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孤家子中央大街桥西150米处前钱家陈旧垃圾和分选厂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共清运7万方)。

2.在完成的垃圾坑周边进行加装围栏并消毒,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出现反弹现象。

十七、举一反三不到位。四平市没有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交办的举报投诉案件,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梳理出其他类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2018年10月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百日攻坚,持续推进未完成的整改工作。2019年先后于6月份和9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行动的通知》(四环督改〔2019〕19号)、《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四环督改〔2019〕25号),对全市各级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自查和细致梳理,确保整改到位。并对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

2.为推进问题整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相继开展了夏季攻势、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微克”行动、秋冬季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

3.建立生态环境投诉举报长效机制。制定下发《四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试行)》(四环字〔2019〕94号),对信访举报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形成了信访举报闭环机制。印发了《四平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四政办发〔2017〕48号),通过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环保、参与环保,并在8月份市级生态环境整改工作督查中设立了有奖热线举报电话,发放举报奖励20余件。

十八、铁西区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缓慢整改任务中,没有对辖区内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排污吐口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方案中只有一句“没有铁西区管理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铁西区党委和政府组织开展辖区内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排污口排查行动,将排查情况逐一建立台账,全力配合市直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十九、长效机制不健全。四平市没有按省委、省政府关于立整立改、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在既要治标也要治本方面,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机制、制度建设。整改方案里明确列为整改措施的日统计、周通报制度,通报约谈、督办考核制度,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制度多数没有建立健全和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我市先后印发出台了《关于印发四平市黑臭水体治理三年攻坚作战的通知》《四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四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四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四平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辽河流域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四平市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文件,逐步完善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

2.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市委常委包保各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包保各行业部门的包保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调研督办,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下发了重点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整改问题清单,深化“四项机制、八项制度”,优化“三本账、四个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推动整改落到实处。

3.严格督查督办,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先后开展专项督查和市级督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出现逾期情况的地区进行了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4.先后开展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VOCs排放重点单位专项整治、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消耗臭氧层物质排查、“工业炉窑”排查整治、水源地排查整治行动、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噪声污染集中清理、“2019夏季攻势”问题整治、污染防治攻坚“2019秋冬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等10余次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检查企业2100余家/次,受理信访举报411件,办结400件。立案63起,查封扣押3家,限停产6家,移送拘留9起,罚款761.07万元。

二十、流域水质长期不达标。在近3年来,四平市条子河、招苏台河、西辽河、东辽河、伊通河等主要江河出四平断面水质大多长期超标,条子河林家、招苏台河六家子、西辽河金宝屯断面均呈水质恶化趋势。2016年和2017年四平市均未通过“水十条”省级考核。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2019年1-11月份,东辽河四双大桥、招苏台河六家子断面平均水质均为四类,条子河林家断面为五类,西辽河金宝屯断面扣除上游来水超标影响后达到四类,伊通河星光断面扣除伊通河整治清淤影响后达到三类,达到考核要求;二龙山水库、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三类。今年1-3季度,东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西辽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指数分别下降73.97%、68.17%、55.82%,改善幅度连续3个季度位居全国第一。

1.围绕“两方案一规划”,制定下发《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完成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辽河项目61个,已经全部开工建设,完成51个。

2.制定下发《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四平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59个项目,调整至十四五期实施项目1个,完工49个,在建9个。

3.调整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整治。黑臭水体整治包括蔺家河(南河)和红嘴河(北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共8个子项目。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二期)EPC项目已通过环保验收,投入商业运行。四平市西湖湿地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南河生态修复工程已完成。生态缓冲带建设完成总面积约14.6万平方米。四平市南河黑臭水体清淤工程已完工,清理淤泥约10万余立方米。南北河截污干管改造工程已完成36公里,2018年已完成创业路、兴达路、太平沟街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任务。2019年文博路、文凯路、烟厂路等多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持续推进,目前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

4.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清洁整治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清河行动。开展清河行动,截至目前,四平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

5.针对金宝屯断流问题,我市多次与省厅沟通,并向生态环境部汇报有关情况。

二十一、部分重点治污工程进展缓慢。四平市部分辽河流域“十二五”规划项目进展仍较缓慢,除已完成和终止实施的项目外,继续实施的12个未建成项目中,10个长期处于在建阶段,2个长期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按照《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将7个项目进一步调整优化,压实项目内容,优化项目投资,59个项目,调整至十四五期实施项目1个,完工49个,在建9个。

2.实施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三大类61个项目,总投资约49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4.22亿元。截至目前已完工51个,在建10个。采取“五步工作机制法”按时调度项目建设进展,督促进展缓慢的项目加快推进。

二十二、《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中要求2017年10月完成的项目中,梨树县喇嘛甸镇、四棵树乡污水处理工程至今仍未完工,十家堡镇污水处理工程、招苏台河干流和重要支流污染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仍未开工。要求2018年6月完成的梨树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至今未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1.梨树县喇嘛甸镇、四棵树乡污水处理工程已建设完成,2018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

2.完成十家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长10公里,现已通水运行。

3.梨树县辽河流域招苏台河河道治理及湿地项目已完成建设,明年春季进行蓄水和绿植工作。

4.梨树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已建设完成,完成验收。

二十三、伊通县人工湿地工程仍未开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新建水闸,副坝前坡及两侧支沟引渠护砌长度275米,坝体前坡采用格宾护垫进行砌护,坝顶铺设砂石路面。重建两侧东、西支洞,并且对上游河道230米清淤整形等。工程建成后范家拦河闸形成34万平方米库区,最大蓄水量达180万立方米。

2.目前已封闭蓄水,对伊通河水起到了围水降解作用。

二十四、条子河达标方案的20个治污项目中,目前仅3个建成,12个在建项目中有2个完成时限为2018年4月的项目仍处于建设起步阶段,5个未开工项目完成时限均为2018年12月。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已对《条子河四平市控制单元水体达标方案》进行了调整,将涉及的20个治污项目调整为17个项目,并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

2.截至12月,已完成11个项目建设,6个项目在建。项目已投资7.39亿元,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度,并每年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整改进展。

二十五、招苏台河达标方案的100个治污项目中,目前仅4个建成,14个在建项目中有7个完成时限为2017年底前,剩余82个均未开工。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梨树县对上述项目进行优化调整,纳入到《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2020年底前需要建设完成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24个,完工21个、在建3个均按照序时进度推进。

2.加强督导调度,县督察办和县辽河办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督办。

3.梨树县总投资约14.96亿元,积极争取资金14.96亿元。

二十六、重点工程已建成设施没有及时发挥治污效果。四平市西湖湿地项目从2016年就开始建设,其中投资2000多万元用于污水深度处理的2个4万平方米生物廊道虽已建成,但至今没有投入使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西湖湿地项目已于2018年底完成竣工验收,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发挥治污效益。

二十七、十家堡镇接入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设施还未建设,虽然孤家子镇污水处理厂已经开工建设,但现场看处于半停工状态,进展十分缓慢,两个镇每天有2500吨生活污水直排。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18年9月孤家子镇污水处理厂已经通过环保验收,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2.完成十家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长10公里,现已通水运行,现十家堡污水排入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解决了污水直排问题。

二十八、农业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除上游公主岭来水外,干流和支流仍存在水源涵养与河道生态保护措施薄弱,行洪区内占用河道、农田侵占河滩现象较为普遍。在辽河四双大桥断面明显看到东辽河辽宁一侧已全部实现了退耕还林还草,而我省境内东辽河段全部被农田覆盖,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直接对水体造成污染。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1.制定出台《四平市关于东辽河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和《四平市河流水系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2.2019年6月底前已基本完成完成辽河流域内河流两岸保护带建设。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

3.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

4.市农业部门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入户率、推广覆盖率和化肥利用率提高上已达到标准。2018年和2019年全市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持续负增长。

二十九、黑臭水体整治滞后。四平市南河和北河是条子河的上游,也是流经市区的重要景观河流,已被确定为黑臭水体,是条子河污染的主要原因。由于市政污水干管沿南北主河道内铺设,并在南、北河道两侧设置了68个雨污溢流口,每到雨季生活污水被雨水挤压从雨污溢流口直排南北河,7个企事业单位向南北河排放工业和生活污水,年排放污水量约41万吨。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2019年4月将南北河汇合口处的污水管溢流口下移至西湖湿地二号钢坝(10+800)下游。

2.完成南北河截污管线改造工程建设,总长度36公里。

3.开展清河行动,截至目前,四平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

4.调整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整治。2018年已完成创业路、兴达路、太平沟街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任务。2019年文博路、文凯路、烟厂路等多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持续推进,目前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

5.按照排污口整治工作要求,68个溢流口全部完成改造,封堵15个,改造53个。7个企事业单位均已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十、污水处理厂污泥大量堆存。四平市污水处理厂每年约产生3万吨污泥,目前采取将污泥在厂内加工有机肥进行处置,由于生产的有机肥没有取得许可无法销售,厂内堆集了大量生活污泥无法处置,直接影响到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将露天堆放的生活污泥和有机营养土运送到生产车间,规范处置。

2.拓展了污泥处置后的有机营养土的销售渠道,污泥销往各地有机肥厂、苗圃花卉基地,实现污泥处置企业良性发展。

3.严格落实污泥全程管理,完善了相关安全生产、接收、销售等制度。市住建局已派人长期驻厂监管并定时检查,确保市污水处理厂持续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污泥规范处置。

三十一、部分“水十条”任务至今未完成。江河源头及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的江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都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出台。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部门做好江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的制定工作。

三十二、未完成“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在2017年底前退出”的任务。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在完成主要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边沟或围栏设置工作基础上,按照《四平市关于东辽河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四平市河流水系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退耕还河工作。

2.已基本完成完成辽河流域内河流两岸保护带建设。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

3.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

三十三、还有100家加油站内370个地下油罐未完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全市共192家加油站,除2家因拆迁和改造外,所有加油站已基本完成防渗改造。

三十四、大气环境污染不容乐观。四平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不够理想,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不够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1.落实《四平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继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微克”行动、秋冬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启动了柴油车黑烟抓拍系统建设,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加强煤烟型污染整治,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7台,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落实秸秆禁烧责任,狠抓秸秆管控,秸秆露天焚烧现象明显减少。修订重污染天气预案,市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率达到100%,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率达到100%。

2.《四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成修订,下发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措施。

3.定期调度实施进展情况,对实施不力的实行通报、约谈等措施。

三十五、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屡禁不止。2018年春季巡查共发现四平地区火点53个,占全省总火点总数的16%,禁烧包保和网格化监管责任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项目。

2.深入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及政策,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五化”工作。大力推广以秸秆还田、休耕轮作为核心的保护性耕作技术,突出抓好玉米种植“梨树模式”的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今年我市秸秆总量预计为493万吨,计划综合利用量416万吨。

3.制定了四平市秸秆禁烧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实行禁烧区全面禁烧,限烧区有计划烧除政策。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划分5647个秸秆禁烧网格单元,确定8827名各级责任人。

4.每年春秋两季持续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专项行动,按照“禁烧区全面禁烧,限烧区有计划合理烧除”的原则,扎实做好秸秆离田和限烧区烧除工作。秸秆露天焚烧高发期间,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严格执行《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秸秆焚烧高发地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保持秸秆禁烧工作高压态势。

三十六、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比较突出。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餐饮油烟的信访举报案件共54件,此次省级督察期间餐饮油烟的信访举报案件又达到85件,占转办总数435件的19.5%,出现了严重反弹现象,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对城区内未安装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业进行地毯式检查。持续打击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的现象。

2.2019年6月,市执法局牵头对全市涉及油烟噪声扰民信访举报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对整改不彻底和出现反弹的案件再次进行整改,确保案件整改到位。同时每年也将针对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油烟污染问题有效解决。

三十七、个别建筑工地物料堆放未采取遮盖防护措施,土方挖掘未采取降尘措施,道路未实施硬化,运输车辆出入未进行喷淋作业,建筑工地标准化制度落实流于形式,未能做到标本兼治,扬尘污染现象比较普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积极开展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创建“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以项目带动全市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2018年我市20个项目获得“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证书。

2.开展越冬维护专项检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成立了冬季安全生产、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强化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对工地越冬维护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越冬维护方案和现场围挡进行专项检查,抽查现场22个,发现安全隐患19处,要求立即改正,现已整改完毕。

3.监督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防止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对无照无证等合法手续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依法查处;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鼓励渣土运输公司和市民对违法倾倒建筑垃圾(渣土)的运输车辆及时举报。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查处、教育渣土车不加盖苫布、向路面飘洒装载物、渣土车辆带泥上路等问题160余起,对332辆带泥上路、不戴苫布车辆进行执法,对16家公司及车辆进行处罚,共罚款12200元人民币,有效的遏制渣土车辆带泥上路违法行为。

4.积极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对扬尘问题严重的建筑施工企业不予评优。

三十八、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问题仍然存在。四平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六项“双辽市白鹤自然保护区内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第九猪场”的整改清单中,确定在8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督察发现,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第九猪场,2016年底投入使用,养猪场占地50.25公顷,年出栏商品猪55万头,位于白鹤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交界处。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养殖生产经营活动不但没有停止,而且又在保护区内违规新建了一个2万立方米的粪污储池。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双辽市白鹤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监督长岭第九养猪场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开展整改监管工作,定期到拆迁现场实地查看。

2.强化对白鹤自然保护区的日常巡查监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整改工作,开展“绿盾2019”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和强化监督工作。

3.与长岭县保持密切沟通和联系,推动拆迁和植被恢复工作有序进行,截至目前保护区范围内长岭第九养猪场和第十养猪场的化粪池以及保护区范围内的一段2.5公里的水泥路已全部拆除,并恢复植被。

三十九、非法采矿屡禁不止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孟家岭镇马家油坊6户企业毁坏林地私乱开矿,破坏林地14处,面积达到230.44公顷,生态破坏现象严重。梨树县和新开区对山林生态环境监管均存在缺位,矿山整治工作力度不足,三家子、四台子等国有林场也没有尽到保护森林的责任,使山林非法盗采和占用土地违法情况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1.梨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19年4月印发《中共梨树县委梨树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矿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梨委〔2019〕29号)制定矿山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违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严格落实林地矿山监管责任。

2.梨树县森林公安大队已对检查发现中存在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12起,目前案件已办结4起,涉及占用林地21.613公顷。

3.目前涉及企业林地内违建及设备已全部拆除,已全部复绿,复绿面积30.08公顷。

4.制定印发了《梨树县林业局清理整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梨林字〔2019〕34号),定期开展“举一反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毁林行为。

5.印发《关于印发梨树县林业生态管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梨政办发〔2019〕45号)的通知,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国有林地由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国有林保护中心负责落实森林资源监管责任,集体林地由各乡镇政府、街道等负责落实森林资源监管责任。

四十、伊通县景石镇和伊丹镇大岭村域内有多家矿山开采和碎石加工企业,多年来这些企业在矿山开采和碎石加工过程中,生产工艺粗放,石料堆放无防护措施,道路运输过程中防尘抑尘措施欠佳,道路破损严重,导致周围区域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对石料堆无防护措施等达不到环保条件的石场,责令停产整顿。狠抓矿山治理,2011年起,对非煤矿山实行“到期不再延续、新设不予受理”,累计关闭拆除乙类采矿企业122家,停产1家,对仅剩的1家证照齐全采石场进行了严格监管。

2.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在矿区和重点路段设立卡点,昼夜值勤,严查偷采和超载。

3.推进矿区生态恢复,年度可复绿废弃矿坑100公顷。

4.交通运输部门对景台大榆树破损路段进行修复。

四十一、饮用水水源安全存在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建设工程,完成了饮用水水源地建立界碑及警示标志工作。完成了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的排查。进一步规范了保护区标志设置。

2.编制完成《四平市下三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与安全保障规划报告》,已通过专家审核,政府已批复实施。

3.完成了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筑的拆除,二龙山水库15家,下三台水库6家,山门水库10家。

4.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四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三年攻坚作战实施方案》,开展水源地专项排查,按期公示水质状况,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一级保护区内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县级地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有序推进,目前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已基本完成整改,双辽市正在整改中。

5.加强双辽市自来水厂反冲洗的强度。自来水厂常规24小时反冲洗一次,视水源地来水浑浊程度适当增加反冲洗强度,依据市疾控中心出水水质检测报告,出水水质达标。

6.对一级保护区内不允许存在的违法建筑和养殖户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拆除井房14间并进行封井回填。

四十二、水源涵养林已经遭到严重破坏。四平市梨树县、伊通县,公主岭市以及辽宁省的西丰县部分乡镇都坐落在二龙山水库周围,在二龙山水库准保护区存在破坏林地的违法问题,二龙山水库周围水源涵养林近几年已遭到严重的破坏,水库周围的林地大部分已被耕地侵占。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市林业局牵头对二龙山水库保护区内林地属性进一步核查,明确集体林地和国有林地管辖范围。

2.对破坏林地和侵占林地耕种问题进行摸排,完成对二龙湖周边排查,委托测绘公司进行土地勘界,并对照集体土地承包数据进行入户核查。经多方确认,二龙山水库保护区内非法侵占的林地面积共计3.9万平方米,其中,被侵占国有林地面积2.5万平方米,被侵占集体林地面积1.4万平方米。2018年11月中旬进行造林,恢复面积2.2万平方米,栽植云杉5600株;剩余3千平方米,2019年5月开始进行复绿工作,共恢复林地面积1.4万平方米,栽植樟子松4923株。

3.完成二龙湖水库周边401公顷土地流转,秋季植树。完成水库淹没线内已纳入第二轮700公顷承包田流转。将基本农田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调整,调整后进行植树和围栏。

四十三、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旅游、养殖等经营行为,对水源水质造成安全隐患。二龙山水源地人为将一级保护区面积缩小,半径为430米没有达到500米的划定要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已完成对旅游项目的全面清理,旅游标识已全部拆除,现大坝两侧焊接铁门,设置警示标语牌,设专人看管,实现了一级保护区封闭管理。

2.市水利局已于2018年7月16日完成了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巡查管理制度,确保整改成效不出现反弹。

3.对二龙山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上浮球位置重新进行测定和调整,解决浮球面积缩小、半径未达到500米的一级保护区设定问题。

四十四、农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及交通穿越等隐患仍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水源地整改5个问题。

二龙山水库:已由二龙山水库管理局完成整改,投放铁皮垃圾箱10个、垃圾桶60个、设置警示标牌21个。教育居民生活污水不再自然倾倒,已建设完成1处公共卫生厕所可满足现有居民使用。小孤家村3户拆除整改已完成。制定并实施了《铁东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铁东区关于化肥、农药“零增长”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禁止使用农药和限制使用农药名录》宣传单,推广绿色控害技术,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莫盘沟村4个屯及水源地周边耕地使用化肥相比减量2.2%,农药使用相比减量3.9%。

山门水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整改完成。莫家屯、虫王庙屯2个屯,已经投资1.1万元投放57个垃圾桶(莫家屯27个、虫王庙屯30个),投放12立方米垃圾车1台,定期集中收集转运处理,已经全面启动生活垃圾整治工作,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二级保护区内龙王村莫家屯、靠山村虫王庙屯(一社)2个雨排口,正在落实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和建设畜禽粪污收集池现已全部完工。3.已经制定完成《关于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农村道路进行限行管理实施方案》,设立限行警示标牌 1个。在二道沟至靠山已建设30m截洪沟1个,3*6*3m规格的应急池1个。

下三台水库:城东乡下三台村上道子屯12户48人搬迁已完成整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整改完成。山嘴屯、孙家屯、上道子屯、老虎沟屯共建设完成卫生厕所31个,其中,山嘴屯7户、孙家屯16户、老虎沟屯8户、上道子屯(搬迁未建);孙家屯增加改厕1户;新建户外水冲公厕6座。“三防”粪污收集池每屯建设1座,共4座。穿越公路及村级公路截洪沟、应急池和应急预案问题整改完成:已经制定完成《关于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农村道路进行限行管理实施方案》,共设立限行警示标牌4个;分别在下三台水库南北两侧建设完成2处应急池及拦水带。二级保护区内耕地面源污染整改完成。2.石岭镇磨盘沟村整改情况。二级保护区内耕地面源污染整改完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整改完成。投放29个垃圾桶,其中,安家沟屯7个、莫盘沟屯2社7个、3社8个、西莫盘沟7个,区环卫处投放12立米垃圾车1台,定期集中收集转运处理。莫盘沟村安家沟屯、磨盘沟屯4个屯2018年改厕31个,建设户外水冲环保公厕6座。“三防”粪污收集池每屯建设1座,共4座,已经建设完成。

四十五、伊通县小孤山镇红日养鸡场将带有外排口的储粪池建在了四合子河边的岸坡上,粪污积液直排,污染河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拆除了小孤山镇红日养鸡场带有外排口的储粪池,并对沿河一侧进行清理,消除排污口。

2.已加强对红日养鸡场日常监管。

四十六、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突出。四平市铁东区的房身村、老城村两个深水井均未设立饮用水源警示标志,未进行围挡防护。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铁东区对两口水井进行了围挡,并设立了安全饮水标识,在水井中安装紫外线杀毒装置。

第8篇:林长制工作督察报告范文

干部选人用人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对20xx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机构改革我办成立后,在机构组建之初,我办领导班子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从着力搭建一个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朝气蓬勃的行政机关为切入点,共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2名。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办切实做到了坚持原则,履行程序,遵守规定,严明纪律,确保了干部顺心、职工满意、组织满意。在职数和职务方面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未出现超数配备和违规提高职级待遇等问题,在干部报告、预批、备案方面均按程序落实,做到了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深化学习认识,领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精神实质

本着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则,一是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暂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坚持做到学深、学透、学扎实,并与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开展创先争优、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二是组织科级干部深入学,重点抓好科级干部和从事组织人事工作干部的强化学习,特别是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组工干部工作制度作为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组工干部个人素质的必修课,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学用结合。三是组织各级干部集中学,重点对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我市《贯彻〈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兰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文件。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

结合我办机构新组建成立的实际,办党组切实从完善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入手,严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办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干部管理制度》,

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办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选准用好人。

(三)严行程序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结合部门新成立的实际,班子成员就调配干部、组建内设机构等工作进行了分工,提出了具体要求,在调配干部方面明确调配干部的身份、专业知识、业务水平要符合金融部门工作实际;在组建内设机构中明确各处室职责,统筹考虑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任职时间和职务,做到科学选人用人。目前,我办推荐提拔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及干部2名,推荐提拔过程按照《条例》规定及市委组织部要求的各项程序进行。一是坚持原则,明确用人导向。办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不搞任人唯亲、不以人划线、不以领导个人好恶划线,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形成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条件选人用人。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到提拔推荐的干部既要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业务,又要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根据各岗位职责和干部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通过切实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与民主。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办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局限于机构新设,选拔任用干部的方式比较单一,调配任用仍占主导地位。二是目前因机构新设立不久,我办未对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进行竞岗和轮岗。三是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推动全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结合存在的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着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健全考录、竞岗等人员选拔任用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机关干部在一个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原则开展轮岗。三是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选拔任用对象的思想根源上杜绝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四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不断加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干部选人用人自查报告范文(二)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甬组通[20**]46号)精神,我局对20**年7月至20**年6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

局党委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XX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20**年3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测试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内容。同时结合党政换届选举工作,将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印发给每个党员干部群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加强了对干部换届纪律的教育;并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和《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发送给相关人员,做到人手一份,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自20**年7月至今年6月,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5名,其中,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2名、森林派出所所长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XX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适当放宽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也是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实施。20**年6月在选拔局办公室副主任时,我们将1名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三年、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列入竞争选拔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都由干部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讨论同意,如提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还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向全局公布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局管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同时,在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我们从实际出发,做到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相结合,规范程序与注重实效相统一。例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规定推荐结果与党委集体酝酿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不再专门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制、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严格坚持竞争上岗。局在选拔任用2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竞争上岗,认真制定实施竞争上岗方案,严格方案报批程序,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年6月和20**年11月先后推出竞争局办公室副主任、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各1个职位,竞争职位公布后即召开动员会,鼓励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后因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且有合适人选的,经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直接通过民主推荐、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含民主测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提拔人选;而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1个职位,因报名人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则按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动员部署会上,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委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干部职能处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三、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9篇:林长制工作督察报告范文

一九五三年年初,山西省襄垣县建华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刚成立的时候,社长们就一致迭举青年团员张玉林为合作社的监察委员。张玉林平素作风正派,为人正直,没有私心眼,大家觉得靠他来监察社里的坏人坏事,是最放心的。但是张玉林对这心眼里却有很多顾虑,他想:监察员的任务是专门找别人的缺点,挑别人的毛病,结果不是张三嫌咱,就是李四骂咱,是个得罪人的工作,什么干部都好当,就是这个工作难做,他向社长、党支部委员张有苟同志要求不干这个工作。张有苟同志开导他说:“我们不应该首先从自己的得失来考虑问题。建立监察工作,及时揭发和批评社里的缺点和错误对于合作社的巩固发展是很重要的。虽然,向落后思想做斗争,一定会碰到很多困难和麻烦,但是我们绝不能够因为有困难,就扔下不做。你是个青年团员,应该勇敢啊!”在党的教育帮助下,张玉林的思想搞通了。

“开台鼓打响了”

社员们作价公有的牲口、农具、羊群是社里的公有财产,由专人管理。但是在刚建社的时候有些社员对待公有的东西总不像对自己的东西一样地关心爱护。张玉林很快就发觉了饲养员张德义管理公有的牲口漫不经心。喂牲口既不准时,而且草料拌得不匀,也不给牲口饮足水。所以牲口瘦下来了。对这件事,张玉林思想斗争过好几次:揭发吧,张德义一定不满意我,不说吧,社里受到损失,对张德义也没好比处。他想起党支部委员张有苟给他讲的话,觉得自己不应谈这样畏畏缩缩,终于把问题揭发了。社长马上召集饲养员开会检查饲养工作。起初,张德义还不大承认,可是当张玉林把事实摆出来,又诚恳坦白地进行了批评以后。张德义终于承认了错误。他说:“玉林对我的帮助很好,我把牲口喂瘦了,不光使社里受损失,对我自己也没好处。今后我一定要把牲口喂好。”春天下种的时候,张玉林看见社员张天喜在天色搭黑的时候偷偷往自留地送好圈肥,并往厕所担水,把准备给社里用的粪肥掺了水。于是他又马上把问题反映到党小组,在社员大会上对天喜提出了批评。最后天喜检查了自己错误,其他社员也受到了教育。社员张忠鱼等人说: “我们原来和天喜的想法一样,老想偏待自己。”通过这些斗争,张玉林慢慢体会到监察员的工作是维护群众利益的正义工作,它不是脱离群众,而是受到全体社员的拥护和支持的。他工作得越来越起劲,社员们都说:“玉林的开台鼓打响了,”

家庭也不包庇

前年六月里,张玉林和他四爹给社里做豆腐,四爹不小心把社的大铣锅打了个大窟窿,很着急地对张玉林说:“这么大的锅咱可赔不起,亏众不亏一,咱们用豆麦糊一糊交代过去算了,咱们都别说,谁也不知道这是咱俩耍的鬼。”他的意见遭到张玉林的反对。但四爹又小声对张玉林说:“赔一口锅就要七八万块钱(旧币),咱家那有这些钱。”张玉林有点犹豫了。但当他想到:自己是青年团员,是

社的监察委员,对别人的错误都能够大胆检举,为什么对自己的问题就隐瞒不讲,这样做了,还怎么监督别人呢!他决心讲出打破锅的事,并反复地给四爹解释,但是四爹还是不同意,并且和他动起气来。最后张玉林不顾一切地把事情报告给社长,经过社长的解说教育,四爹搞通了思想,答应赔锅。张玉林检举自己四爹打破锅,这件事在社员中影响很大,大家都说玉林连家庭也不包庇,真是大公无私的好干部,不愧是个青年团员。

严格要求领导

党支部和社的领导经常教育张玉林:社的领导和干部也免不了有错误和缺点,监察员不光有责任监督,而且应该有更严格的要求。领导如果犯了错误,国家和合作社遭受损失会更大。去年春天,社长张有苟由于忙于领导生产而放松了对社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张玉林看到了这一点,就勇敢地在社务委员会上向张有苟提出了批评建议,张有苟同志果然虚心接受了批评,马上建议社里增订了两份农民报、一份山西日报,并组成了读报组,订出每七天研究一次社员思想情况等制度。秋收时,副社长张来斌和干部白玉芳打豆子,因为光忙着避雨没有盖好豆子堆,结果烂了八斗豆子。社员张收成明明知道这件事就是不敢讲,他想:干部们是领导,提出他们的错误怕走了干路(恐遭打击报复的意思)。他把这事偷偷告诉了张玉林,张玉林给他解释说:“不管是谁做错了事,我们都要批评他,要求他改正。干部们更不能例外,党是不允许打击报复的。”听了这话张收成的心眼亮了,勇敢地揭发了这件事情。张收成受到了领导上的表扬。在秋收总结报告中,社长报告了没有完成玉茭生产计划,少打了六十石玉米的问题。张玉林在会上也毫不留情地指出:这是由于干部的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并且帮助领导检查出有下种计划不周,种的稠稀不匀,没上足追肥等原因。散会的时候,张安成问张玉林;“你怎么敢批评干部呀!”张玉林说:“这是监察员的责任,对干部应该批评得更严格。”

人人都有责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