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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防汛处置措施精选(九篇)

防洪防汛处置措施

第1篇:防洪防汛处置措施范文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全面压实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风险管控,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全面排查消除各类防汛防合风风险隐患,周密组织抢险救灾,全力应对可能出现的台凤、暴雨、洪水、内涝、山洪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努力实现“标准内洪水水库不垮坝、重要河堤不决口、城市不受淹、粮食不减产,超标准洪水要力争不死人、少损失”的防汛防台风工作目标,确保我区安全度汛。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理顺防汛体制机制。今年是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由水利部门调整到应急部门第一年,部门间工作机制需进一步磨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防汛抗旱机制体制调整的有关要求,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1+10+28”组织架构下,进一步细化工作规程,既要做到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又要做到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行业防汛防合风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做好险情先期处置。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区域内的应急响应准备工作,组织和督促各社区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对责任制不落实、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的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二)摸清防汛风险。组织开展一次汛期安全风险评估,突出河道、头顶库坝、库区、危化品企业、地质灾害区、城市易涝点、地下工程、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全面梳理评估汛期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和防汛薄弱环节,分类施策,落实监控、巡查、清除等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

 

(三)排查整治防汛隐患。加强防汛防台风工作检查,按照单位自查、行业检查、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各类防洪排涝设施、重点水利工程、险工险段和灾害频发区域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挂账销号,限期整改到位。短时间内确实难以整改的,制定安全度汛方案,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

 

(四)做好预案修订和应急演练。尽快细化完善应对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和水库、河道、地质灾害抢险救援专项方案,制定部门行业预案和应急抢险预案。坚持问题导向,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针对一线抢险救灾、人员撤退转移、物资储备调运、交通运输、通信保障等重要环节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抢险、队伍联动等多种形式的演练,通过演练发现问题、磨合机制、锻炼队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完善预案,确保预案措施到位。(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

 

(五)强化监测预警。密切监测天气变化,综合运用各类监测手段和气象产品,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强化对水情、雨情、工情的监测分析,提升防汛防台风预警能力完善预警信息系统,依法依规、及时准确预警信息,为各项防御工作有效开展争取主动。(责任单位:区防指监测预警组)

 

(六)强化会商研判。组织气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应急、海洋、消防等部门单位和专家做好会商研判工作。每周要进行日常会商,遇强降雨、台风等重要天气过程时,要加密会商,发生较大以上汛情、险情时,要组织紧急会商,提出有针对性对策建议,为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

 

(七)强化预警信息。紧紧围绕防汛防合风工作要求,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开展科普宣传,向社会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普及防汛防台风基本知识提高全社会对防汛防台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广大市民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区防指监测预警组)

 

(八)强化人员转移安置。提前制定人员转移安置方案,明确预警信号、预警责任人、转移负责人、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台风等极端天气来临时,全面落实避险措施,及时组织渔船、海上作业人员、陆上危险区域人员、危旧房屋和户外施工人员转移并妥善安置。(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

 

(九)强化工程调度。严守汛限水位这一红线,严格执行汛期调度运行计划,遇强降雨或重大天气过程,水库要提前预泄迎洪,充分发挥水库拦洪削峰错峰作用,减轻下游防洪压力;病险水库和正在除险加固的水库要降低水位甚至空库运行;水库泄洪前要提前通知下游,提前组织人员有序转移。做好河道安全行洪和排涝减灾工作,加强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避免因调度不当造成灾害损失。要强化水库、闸坝、河湖联合调度,发挥流域内工程整体防洪功能。加强工程巡查值守,重点部位、薄弱环节、重要天气过程要加强力量、加密巡查,确保险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

 

(十)强化应急抢险救灾。区防指履行组织、指挥、协调、监督职责,遇重大汛情、险情,迅速派出专家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及时下达指令,调集队伍、物资装备,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必要时,请求部队增援;提前筹划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以备应急之需。组织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妥善安置受灾人员,同步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责任单位:区防办、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

 

(十一)强化部门应急联动。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在履行好各自职责的同时,按照部门联动机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工作协同和联系沟通,形成防汛防台风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

 

(十二)强化超标准洪水防御。要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严格落实“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推进水库“三个责任人”从“有实”向“有能”转变,科学规范调度洪水,提高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水平。要重点关注小水库、塘坝安全度汛,特别是头顶库、串联库。要紧盯山洪灾害易发区,发挥好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作用,突岀做好群众转移和危险区管控,全力避免群死群伤。扎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全面落实避险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风险防范,必要时可采取停工、停课措施,及时关闭旅游景区。对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做出专项部署安排,加强城市排水管网、排涝泵站等设施检查和管护,落实城区河道、低洼易涝地区、地下商场、地下车库以及地铁、下沉式立交桥等区域防洪排涝措施,确保城市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

 

(十三)做好抢险救援队伍准备。不断加强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编组,进一步充实防汛抢险救援一线队伍力量。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防汛队伍的训练和实战演练,积极开展防汛抢险业务培训,时刻保持高度战备状态,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综合救援组)

 

(十四)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储备。根据防汛抢险救灾需求,合理制定物资储备计划,健全物资储备体系,扩大储备库覆盖范围,优化储备布局,完善储备类型,丰富物资储备种类,提前做好物资储备更新、设备检测维护和应急调运准备,提高应急抢险救援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应急局)

 

(十五)统筹做好抗旱减灾工作。推进抗旱减灾体系建设,按照“蓄、引、提、调并举”的原则,建设完成一批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健全旱情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系统,加强旱情监测研判。完善抗旱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对受旱地区用水管理调度的指导,落实节水措施,统筹安排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工农业生产用水和生态用水,确保重点地区和农村供水安全。(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

 

(十六)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抓好金属冶炼、危化品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早准备、早防范,确保极端天气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责任单位: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

 

(十七)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对值班值守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值守期间人员在岗在位,保持联络畅通。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发生汛情、险情、灾情等,按照工作权限和报送程序,及时向区防指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和通报,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协同行动。防汛防台风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建立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各责任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加强对防汛防台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要进一步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防汛防台风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强化工作调度和督导,整合有关资源,推动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到位。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做好水旱灾害及引发的次生衍生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水旱灾害事件发生地的街道负责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并向区防指报告。

 

(三)科学调度、依法防控。注重发挥专家组技术支撑作用,规范决策程序,实施科学决策。尊重防汛防台风工作客观规律,统筹抓好水灾防范和水资源利用,实施精准调度。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依靠法律手段树立制度权威,完善责任追究和违法处罚程序,严格落实应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2篇:防洪防汛处置措施范文

在全国防汛减灾的关键时刻,在淮河流域抗洪救灾的紧要关头,国务院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总理的重要指示,回顾总结前一阶段的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分析研究当前防汛救灾的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刚才国家防总副总指挥、水利部部长陈雷,国家减灾委副主任、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同志分别就防汛工作和救灾工作作了全面总结和部署,讲得很好,希望各地结合实际传达和贯彻。下面,我再讲三个问题。

一、充分肯定成绩,清醒认识防汛抗洪救灾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今年入汛以来,全国降雨范围和强度明显加大,南方部分地区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特别是6月末以来,淮河流域普降暴雨,淮河发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仅次于1954年的第2位流域性大洪水。同时,山洪、滑坡、泥石流和雷击、龙卷风等多种灾害突发并发,点多面广,部分地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截止今天中午统计,全国因雷击已造成340人死亡,大大高于往年,比去年整整涨了一倍。东北地区还发生了六月份历史同期最严重的特大干旱。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今年的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十分关心灾区人民的安危。锦涛总书记、家宝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在淮河和全国防汛抗洪的关键时刻,家宝总理又亲临淮河一线,看望受灾群众,慰问参加抗洪救灾的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进一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面对严重的洪涝灾害,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级防指周密部署、科学调度,灾区人民群众奋起抗灾,人民指战员、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发挥了突击队作用。

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有效地减轻了洪涝灾害。特别是淮河虽然发生了历史罕见的大洪水,但人员转移无一伤亡、淮河干流和重要支流的堤防没有一处决口,流域水库也无一垮坝。今年淮河的洪水全面超过2003年,但淹没面积减少了五分之二,转移人数减少了三分之二,工程险情减少了四分之三,防守人数减少了五分之四。总起来看,前一阶段的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准备是充分的,应对措施是有力的,各项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前几天,我们在安徽、湖北等地考察时看到,灾民普遍得到妥善安置,群众情绪稳定,灾区秩序良好,救灾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

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国正值主汛期,处于洪涝、台风、山洪和干旱等自然灾害易发多发时期,防汛抗洪救灾形势十分严峻。“七下八上”是全国防汛抗洪的关键时期,高强度、大范围降雨将会明显增多,大江大河随时可能发生大洪水。据气象预报,从18日起,淮河流域又将有较强降雨。淮河第三次洪峰正在向中下游推进,高水位将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堤防防守压力和抢险难度明显加大。

今年台风登陆我国数量偏少,但目前仍处在台风生成的活跃期,一旦台风登陆与天文高潮相遇,往往会形成风暴潮,危害更大。有的台风登陆后还会深入内陆,导致大范围暴雨,造成严重洪涝灾害。另外防汛抗洪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特别是病险水库量大面广,江河堤防隐患众多,突发性强的山洪及其次生灾害缺乏有效的监测和预警手段,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当前防汛抗洪的严峻形势,认真查找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做好迎战更大洪水、迎接更大考验的各项准备。

二、把握原则要求,科学指导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当前雨情汛情灾情千变万化,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千头万绪。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重点任务,把握关键环节,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防汛抗洪救灾的各项工作。当前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在指导方针上,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控、依法防控、群防群控。以人为本体现在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中,就是要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科学防控就是要尊重客观规律,多种手段并用,多项措施相济,既有效控制洪水又给洪水以出路,既积极抗灾救灾又主动避险减灾,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依法防控,就是要认真执行防汛抗洪救灾的法律法规,规范防控程序和防控行为,把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全面纳入法制轨道,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进行。群防群控,就是要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尊重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抗洪救灾的强大合力。

二是在工作安排上,要坚持科学预报、精心测算、落实预案、强化措施。及时准确的雨情、水情、风情、旱情预测预报,是夺取防汛抗洪救灾胜利的重要基础。要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性、超前性和预见性。应急预案是防汛抗洪救灾的行动指南,一定要科学合理、重点突出、周密具体、有操作性,并不断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充实和完善。各项措施要切实落实到位,提高防汛抗洪成效。

三是在防洪调度上,要坚持科学决策、蓄泄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要针对雨情汛情工情的变化,统筹考虑防洪工程的运用时机和运用方案,合理安排“拦、分、蓄、滞、排”措施,顺势而为地疏导洪水,科学有效地管理洪水,确保防洪安全。在上下游洪水调度、左右岸用水协调、跨界河流管理等方面,要着眼全局需要,兼顾各方利益,寻求共赢局面。各地区、各部门要讲团结、顾大局,讲风格、比贡献,坚决服从命令听指挥,努力以最小的代价换取全面的胜利。

四是在体制机制上,要坚持统一指挥、部门协作、军民联防、社会参与。防汛抗洪救灾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丝丝相扣,环环相连,是一个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重大而敏感的社会动员。做好这项工作,统一指挥是关键,部门协作是保障,军民联防是支撑,社会参与是基础。我们要根据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防灾减灾的要求,着眼于发挥我国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逐步形成反应灵敏、配合有力、运转高效的防灾减灾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防汛抗洪救灾的各项工作

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国家防总的部署,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抗洪救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受灾地区要把防汛抗洪救灾作为头等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第一,要统一指挥,科学调度。国家防总、流域防总和各地防指要统筹部署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特别是针对当前的汛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防汛抗洪措施。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加密预报频次,及时天气信息和汛情,为防洪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特别要警惕和预防台风、泥石流、滑坡等突发性灾害。要按照洪水调度方案,科学调度水库、湖泊、闸坝和分洪河道等防洪工程,合理控制水库、河道和湖泊水位,充分发挥防洪工程的减灾效益。

第二,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当前防汛抗洪的重点是“两个突出”:一是突出做好淮河、长江等重要堤防的防守,确保不决口、不溃堤;二是突出做好中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和山洪、泥石流灾害防御,把好人员转移这一关键环节,切实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对大江大河重点堤段、险工险段和薄弱地段,要加大堤防防守力度,上足防守人员,昼夜不断进行巡堤查险。抗洪抢险队伍要随时待命,准备应付各种突发性险情。要做好蓄滞洪区运用的准备,对区内群众撤退道路、交通工具、转移地点、生活安置等都要有相应的预案和详尽的安排,确保需要分蓄洪时能及时安全地启用。要按照预案要求,抓好防汛组织、工程、队伍、物资的准备,提高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防汛抗洪是一盘棋,上下游、左右岸和各地区、各部门要协调配合、步调一致。各地要发扬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团结抗洪的优良传统,坚决服从各级防指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加大对灾区的支持。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武警部队的联系和协调,及时通报信息,有针对性地制订部队参加抗洪救灾的各种具体措施。

第四,要搞好救灾,安置群众。行蓄洪区为抗洪全局作出了牺牲,当前特别要做好行蓄洪区群众的安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各项补偿补助政策。现在正值盛夏,天气炎热,灾区群众生活、卫生防疫、社会稳定等问题比较突出,救灾任务十分繁重。各受灾地区都要切实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工作,妥善安置好他们的基本生活,确保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医。要搞好卫生防疫,确保灾区不发生疫情流行。要组织发动群众搞好生产自救,帮助他们搞好恢复重建。

第五,要落实责任,严肃纪律。防汛抗洪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各地要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洪救灾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有关领导分工负责。南方受灾地区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抗洪救灾工作的经验教训,查漏补缺,切实把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人。北方地区要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责任人必须上岗到位。要严肃纪律和问责制,严格执行防汛抗旱指挥命令,对不服从指挥调度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因工作不到位、组织不得力造成堤防决口、水库垮坝和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防汛抗旱救灾第一线,靠前指挥,现场指导,提高突发事件处理和防洪调度指挥的能力。要做好灾情工作,规范灾情的内容、时段和方式,的数据要及时、准确、统一。

第六,要统筹兼顾,抓好生产。在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同时,我们要千方百计抓好农业生产,统筹做好农村各项工作。当前正值秋季农业生产关键时节,要努力扩大秋粮面积,抓紧受灾农作物的抢种、补种和改种,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搞好田间管理和生产技术服务,力争秋粮有个好收成。

第3篇:防洪防汛处置措施范文

目前,我市汛期已经来临,6月1日将进入主汛期,为了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全年安全度汛,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市防汛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防汛工作会议、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分析研究防汛形势,全面部署今年防汛工作任务,签订防汛安全责任书。我就今年的防汛工作先讲三个方面的问题,随后曹市长还要做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2年防汛工作的简要回顾

2012年,我市汛情形势总体相对平稳,整体实现了安全度汛,防汛工作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年未发生流域性、整体性暴雨洪水灾害,没有出现因洪人员伤亡事故。有效抵御了崆峒、泾川、庄浪、华亭等县(区)6月份以后发生的局地暴雨冰雹灾害,将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二是水库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34座水库中除小(二)型水库之外,全面完成了除险加固任务,水库安全运行能力大幅度提高。三是中小河流治理进度加快。开工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建设项目9项,累计完成河道堤防治理长度373公里。四是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崆峒、崇信、灵台三县(区)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并通过市级验收,防汛减灾预警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防汛工作部署周密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防汛减灾工作,进入汛期,市上领导多次深入县(区)和中心城区检查指导防汛工作,科学分析形势,精心排查隐患,靠实防汛责任,强化措施落实,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周密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防汛工作的首位。全市各级以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落实分工负责制、分级负责制、部门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周密完善的防汛责任体系,保证了防汛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为全市防汛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提供了责任保障。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汛情灾情信息传送及时准确。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全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预案修编、工程建设、物资筹备、组织落实等重点工作及时有效。在整个防汛期间,市防汛办与气象、农业、水文等部门主动联系沟通,对重要天气和雨情、水情、汛情实行即时通报制度,汛情、水情、灾情及时准确上报,灾害调查和资料收集及时完成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一年来,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共各类防汛工作信息和重要天气预报信息48条,为相关单位和危险区域群众做好防范减灾工作提供了科学准确的信息。

三是修编防汛预案,迅捷科学应对局地暴雨灾害。针对我市暴雨洪水灾害频发、防汛工作任务繁重的市情,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在汛前就对全市防汛预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修订完善,上报市政府批准下发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政府贯彻执行。七县(区)根据各自的汛情实际,全部编制了县级防汛预案,对预案规定的各项防汛工作措施逐级进行细化和落实。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前提,以各水库及重点防汛区域为重点,以行政管辖区为单元,充分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及时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做到了预案、人员、物资“三落实”,局地暴雨冰雹灾害得以及时有效科学应对。

四是强化基础设施,水利防汛能力进一步增强。去年全市共争取下达和落实各类水利水保投资4.96亿元,较2011年增加投资1.36亿元,其中国家和省级投资3.08亿元。全年共开工建设各类水利工程60处,建成了一批提高防汛安全能力的骨干水利工程,全市防汛能力进一步提高。

五是加大河道执法,河道采砂管理进一步规范。针对全市河道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水务防汛部门组织开展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全市共组成8个执法工作组,抽组人员80多人,由各县(区)政府联合水务部门及各相关单位,集中人力,集中时间,统一行动,开展了全面整治和重点整顿,对河道内24处无证采砂和非法偷采进行了依法查处,全部结案。同时,投入资金100多万元,下决心对多年来河道采砂形成的水域、砂坑、砂堆开展了平整疏浚,督促责任单位依法回填平整砂坑、砂堆56处50多万立方米,有效地保障了河道行洪安全。

二、准确把握今年防汛工作面临的形势

2012年防汛工作成绩突出,确保了防洪安全,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出了贡献。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各县(区)、各部门以人为本、有效防御的结果,是广大水务防汛工作者勤奋工作、积极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市加快转型跨越、促进科学发展,建设小康和谐文明生态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快防汛事业发展、提高灾害综合防御水平的重要阶段。要实施好新时期市委、市政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确定的新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水务防汛部门责无旁贷承担着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优化环境等诸多任务,承担的工作使命繁重而艰巨。我们要充分认识防汛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科学分析和研究当前全市防汛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以及防汛工作中存在的诸多困难和薄弱环节,清醒认识到我市防汛工作水平仍不能完全适应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需要这一基本水情。

一是水利工程标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河道总体堤防治理程度偏低,城镇防洪排涝标准偏低,全市仍有10座小(二)型病险水库和14座水保淤地坝没有实施除险加固,山洪沟道治理任务较大,许多重要基础设施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仍然存在暴雨洪水的潜在威胁。

二是突发性灾害应对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突发性天气灾害增多,暴雨、山洪、泥石流、局地降强雨等灾害突发性强,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威胁大,但预测预报水平低,防范措施单一,防御难度大。

三是防汛保障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新形势下防汛抢险队伍特别是群众性抢险队伍组建困难,防汛专业性队伍数量不足、规模偏小且装备老化。市、县(区)两级防汛经费和物资筹集困难。

四是各级防汛办能力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各县(区)防汛机构建设不平衡,个别县(区)有机构无人员的问题较为突出,乡镇级防汛机构缺失较多,“汛前凑班子、汛后散摊子”现象普遍存在。市县防汛办编制设置不足,工作人员紧缺。有的基层单位防汛职责不清、责任不明。个别地方对重大汛情、险情、灾情上报不及时。

五是防汛信息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雨情、水情、汛情采集监测站网不足、网络基础设施不健全、系统覆盖不完整,县、乡基层防汛部门及部分重点区域、重要工程没有全覆盖。七县(区)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仍有四县还未建成,暴雨、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监测和预警能力亟待提高。

六是防汛工作人员认知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我们要切实认识到,我市是一个暴雨洪水频发地区,气候条件复杂,降雨年际变化大,时空分布不均,大雨则洪,多雨则涝,少雨则旱,洪涝交织,洪涝灾害频发。2011年7.23特大暴雨洪水和几乎每年发生的局地暴雨洪水灾害表明,我市局地和流域性暴雨洪水呈逐年上升态势。特别是极端性天气带来的强降雨在山区、库区极易引发山洪、泥石流灾害和水库垮坝事故,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县(区)水务防汛部门和全市各级水务防汛工作人员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汛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绷紧防汛安全这根弦,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意识,严肃认真对待今年的防汛工作,牢牢把握防灾抗灾工作主动权,着力提升全市防汛减灾能力,大力提高突发性水旱灾害应对水平,确保今年防汛工作平稳安全、洪涝灾害损失最小,努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安全。

三、全力做好2012年防汛各项工作

2012年防汛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防汛工作会议、省十二次党代会、市三次党代会、市委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四三二一”战略思路和建设小康和谐文明生态的目标要求,紧扣省市各级关于防汛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以服务民生,促进发展,保障稳定为中心,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强化主动防御,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应急水平,确保防洪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目标任务是:确保全市主要河流、中型和小型水库、淤地坝、交通干线防洪安全,确保城镇和农村面上防洪安全,努力实现大洪无大灾、小洪不成灾,确保不发生因洪人员死亡责任事故,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必须做好以下10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切实抓好防汛责任制落实。要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分级、分部门负责和技术、岗位责任制为支撑的责任体系,把责任制落实工作贯穿到防汛工作的全过程。要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补充调整防汛指挥机构组成人员和行政领导防汛分工,河道堤防、水库、淤地坝、防洪城市的防汛责任人名单要报市级防汛指挥部并在新闻媒体,接受社会监督;山洪灾害易发区所在县(区)、乡(镇)防汛责任人名单在相应县(区)新闻媒体,并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各县(区)及有关单位要认真填报泾河、葫芦河干流及重要支流堤防、中小型水库、大中型泵站及病险小型水库的检查责任卡,并按规定上报备案。市县各级都要加强防汛责任制落实的监督检查,严肃防汛工作纪律,建立考核制度,确保各项责任制落到实处。要加强防汛业务培训,特别要尽快开展新任县、乡防汛指挥长培训,提高相关人员防汛抗洪抢险指挥调度和决策水平。

二要切实抓好各类预案方案修订补充和完善工作。要加强预案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各类预案、方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市县乡(镇)预案编制完成后,都要报相应管辖权的政府批准后执行。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小型水库控制运用计划、城市防洪预案,进一步细化乡、村级防御山洪泥石流预案,特别要进一步摸清居住在河流、山洪沟道等危险行洪区的人员情况,并一一登记备案,完善人员转移安置方案,以防止较大或重大洪水和山洪灾害出现后导致人员伤亡事件发生。

三要切实抓好各类涉水在建工程度汛安全。今年以来,我市泾河、葫芦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开工24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工10处,截至4月底,绝大部分工程仍未完工,交通、建设等部门开工建设的涉水工程面广量大,大部分正在实施过程中。目前汛期已经来临,各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合理调配力量,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尽快完成建设任务。需要跨越汛期施工的,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固围堰、疏通导流渠,做好水情监测。要坚决杜绝将施工场地的人员和材料安置在河流及沟道行洪区,以杜绝突发性暴雨洪水发生后因人员和财产来不及转移造成重大事故的发生。所有影响度汛安全的在建工程都要编制度汛方案并报当地防汛部门审批,重点在建工程度汛方案要报市防汛办公室审批。各级防汛部门要跟踪掌握在建工程进度,加强督查和度汛管理指导,督促落实度汛方案和抢险队伍、物资。要切实抓好险工隐患应急处置和清障工作,全面深入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在抓好水库检查的同时,突出抓好中小河流、山塘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等薄弱环节的防汛安全检查。要认真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工程处理进度,限期消除隐患。工程措施不能处理到位的,要逐级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应急防汛预案和人员转移方案,就近准备防汛物料,组建抢险队伍,加强巡查防守,确保度汛安全。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落实周密可行的防守措施。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要对分工的责任工程(区域)亲自重点检查,主要检查影响度汛安全的问题是否已经解决,各类隐患是否已经排除,要通过扎实细致的防汛检查,及早发现和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在各县(区)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市上要进行重点抽查和全面督查。

四要切实抓好水库及淤地坝防汛工作。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水库及水保淤地坝防汛工作,尤其要抓好正在除险加固水库和水保淤地坝的防汛工作。今年正在实施的10座小(二)型水库和14座水保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于6月底主汛前完工。要修订完善各类水库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水库汛限水位和控制运用办法,不得任意超蓄或违规操作;已经完成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工程,由于正处于蓄水试运行期,要制定应急度汛方案,加强大坝安全监测,做好随时泄洪和降低水位准备,必要时空库运行。水库调度要以水库自身安全为前提,服从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和监督。各类企业生产形成的尾矿库,要建立健全企业防汛领导机构,逐一落实行政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防汛责任制,尾矿库存在度汛隐患的企业,汛期一律不得生产和运行。暴雨期间,受洪水威胁的地下矿山开采,要坚决停产并迅速撤出人员。特别是华亭、崇信等县要高度重视,组织人员专门检查摸底,对有危险隐患的一定要督促责任单位尽快除险或彻底拆除,决不能因为隐患得不到及时解决而出现任何问题。

五要切实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县(区)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进一步加大山洪泥石流灾害防御工作力度,力争做到不死人、少伤人,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要按照国家防总和省上的统一部署,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任务,已完成试点县建设任务投入试运行的崆峒、崇信、灵台3个县(区),要对验收要求整改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整改,露天安置的雨量站控制箱要全部进房,软件功能不满足的要进行升级更新,维护管理措施不到位的要加强维护管理,要通过整改确保达到系统设计要求。正在建设的华亭、泾川两县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和要求施工,确保建设一次性达到设计要求。拟招标建设的静宁、庄浪两县要切实把好招标投标关,真正把有实力、符合国家防总建设要求的企业选进来。各级水务部门要会同国土等有关部门对山洪泥石流威胁区、隐患点进行排查,划定重点防守区域。要广泛宣传防灾避灾常识,开展预案和队伍演练,提高危险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要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果断及时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要切实抓好物资保障和队伍培训演练。要对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加大财政投入,加强防汛物资储备,提高物资储备到位率。要进一步做好防汛物资社会化储备工作,将挖掘、运输等社会设备纳入储备范围,完善防汛物资社会化动员机制,做到物资品种、存放地点、联系人、运送车辆“四落实”,保证特殊情况下抢险所需。省防汛指挥部已修订印发了《省防汛物资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了防汛物资储备、调用及管理。各县(区)要按照《办法》规定,制定管理细则,加强本级防汛物资筹备和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防汛抢险队伍建设,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手段,推进防汛应急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县(区)、乡(镇)和重点村社防汛查险抢险队伍建设,并结合本地防汛工作特点,抓紧开展防汛抢险培训及演练,做好抢险准备的各项工作。

七要突出抓好河道执法管理和清淤除障工作。近年来,一些地方侵占河道、滩地等违章设障现象仍时有发生。各县(区)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明确清障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加大工作力度,限期清除违法违章阻水障碍,确保河道行洪畅通。要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河道管理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继续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执法整治活动,城镇规划区、河道已治理区段全面实现禁采,坚决遏制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滥采乱堆河砂、乱倒乱弃废渣等行为,维持正常的河道管理秩序,维护河道生态安全。要组织经常性河道巡查,定期协调土地、公安、建设等部门,对非法采砂活动突出的河道、河段开展打击行动,防止因采砂而危害堤防防洪安全问题发生。

八要切实抓好各级防汛办应急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加强防汛办机构建设,强化市、县(区)防汛办能力建设,使之与所担负的防汛工作任务相适应。要加强防汛办业务培训,强化岗位练兵,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应急反应快、工作作风顽强的防汛专业队伍。要全面加强预警预报、信息处置、分级响应等防汛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突发洪水灾害事件分析及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完善防汛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社会通报汛情、水情、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防汛工作氛围。要健全和完善信息报告和通报机制,及时掌握重要汛情、雨情、工情、灾情发生和发展动态,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坚决杜绝漏报和故意不报现象发生。要坚持依法防汛,做到令行禁止,对不执行调度命令因人为因素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九要高度重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水利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密切相关,只有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防汛工作才有可靠的基础和保证。各县(区)水务、水保部门要把实现水利安全发展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工作落实上常抓不懈、监督检查上更加严格细致、职责履行上更加全面到位,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制度。要切实强化对水利、水保建设、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过程控制,突出预防为主、综合整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工程建设的安全准入关,坚决杜绝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及制造企业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和重要岗位操作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以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源工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淤地坝建设、主要河道整治、堤防建设、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梯田建设和景观水域管制为重点,不断加强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实施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

第4篇:防洪防汛处置措施范文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防汛防滑抗旱减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分析当前全县防汛工作形势,全面安排部署今年的防汛防滑抗旱减灾工作。刚才,*同志通报了今年的天气预测情况,*同志对今年的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防汛防滑抗旱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年,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立足安全度汛,未雨绸缪,提早动手,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一起抓,加快水毁修复和各项预案编制,细化落实各项防汛措施,人努力加上天帮忙,全年安全平稳度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外部环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仍应清醒地认识到,虽然近几年我县未遭受较大的暴雨洪水灾害,但从我县所处地理位置和防汛工作的实际来看,今年防汛形势不容乐观。一是我县地形复杂、局地强对流天气多,决定了我县是一个山洪和山地灾害频繁发生的地区,加之近年来工程建设的增多,一些地方的植被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山洪、滑坡、塌方、泥石流的成因增大。二是根据以往历史经验,“大旱之后,必有大涝”,今年我县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较大,刚才气象部门对今年汛期天气作了预测,分析表明,今年我县降雨量多,江河水位较常年偏高,发生区域性暴雨洪灾的机率较大。三是防洪工程体系薄弱。目前仅县城设防标准达三十年一遇防洪标准,其它大多数集镇所在地防洪标准较低,一旦出现特大洪水,后果不堪设想。四是病险库塘和地质灾害点的潜在威胁比较严重。全县库塘众多,大部分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土法上马,年久失修,难以抗御洪涝灾害的侵袭。虽然近年来,我们加大项目争取,积极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项目和资金十分有限,全县仍有相当一部分病险库塘还未全面实施工程性除险加固措施,加之全县地质灾害点较多,据国土部门排查,全县登记在册的滑坡点达295处,这些始终是我们防汛工作中的最大隐患。五是十天高速公路等在建工程多,弃碴等大量挤占河道,给河道行洪安全带来很大影响。六是村组防汛能力有限,很多暴雨高值频区山大沟深,交通不便,群众居住分散,给有效预警预报带来较大难度。七是防汛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增强。由于近几年我县防汛形势相对平稳,部分同志对防汛工作产生了麻痹松懈情绪,对可能发生的汛情、险情缺乏应有思想准备、物资准备和应对措施。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防汛工作的扎实开展,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切实予以改进和加强。

防汛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关乎现代化建设的成果。扎实有效地做好防汛工作,既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也是实施“四大”突破,推进“三化”进程,加快建设富强和谐汉阴的客观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突发性,牢固树立水患意识和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思想,居安思危,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强化措施,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安全度汛,为实施率先突破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突出重点,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防汛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突出“病险库塘、山洪地质灾害、危房校舍、江河沿岸村镇院落”四大防范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洪,科学防汛,扎实做好各项防灾抗灾工作,做到一般汛情堤防不决口,库塘不垮坝,无重大财产损失;出现超标准洪水,发生山洪、泥石流,尽力做到不死人,最大程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在具体工作中应牢牢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要突出以人为本这个核心。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和核心内容,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时时处处围绕确保群众的生命安全来思考核心问题、研究应对措施,尽力避免因灾造成人员伤亡;二是要树立防汛抗旱也是发展的观念。发展是第一要务,建设和谐社会,要求经济和社会必须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而经济和社会发展越快,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往往就会越大。重大洪涝灾害的发生往往使某个区域或某些流域内群众数十年的积累和建设成果瞬间付之东流,同时因人员伤亡给人们带来难以愈合的心灵创伤,给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带来不利因素。因此,要牢固树立“发展需要防汛抗旱,防汛抗旱也是发展”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主动性;三是要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我县暴雨洪灾频发又伴随着“十年九旱”的灾害规律,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做到防汛抗旱两手齐抓、统筹应对,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科学预测,精心调度,最大限度地利用雨洪资源,既保平安,又夺丰收。为切实把防汛工作落到实处,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宣传工作。实践证明,落实慎密的防汛预案,提前主动做好灾害防范工作,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降低灾害损失的有效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实际,突出病险库塘、走山滑坡、危房校舍、江河沿岸村镇院落四大防范重点,科学制定严密的“防、抢、撤”预案。预案必须针对辖区内重点防汛防滑部位的隐患排查情况进行修编,充分体现和推广“乡自为战、村级自救、预警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模式和思路,按照“方便、易懂、可操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细化。并要不断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加强预案演练和评估工作,及时修订、完善预案,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是要做到防、抢、撤等各个环节衔接紧密,责任落实到人;二是要做到预警责任人、预警方式、撤离线路、安置地点明确,科学合理,群众知晓;三是要明确警示、撤离信号,采取专业监测与群众观测相结合的办法,做到早预报、早预防,早转移;四是各类防灾抗灾预案和群众转移方案要突出重点部位的联防自救和抢险救护功能。同时,要加大对预案、方案的宣传力度,《迁安明白卡》要发放到户,防灾责任包帮等防、抢、撤措施要落实到人,做好应急演练,确保遇险遇灾忙而不乱,有序应对。要强化预案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将预案落实情况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确保预案落到实处。

(二)切实做好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建设。各乡镇要按照县防汛指挥部下达的防汛经费、物资储备要求,足额预算,及时补充更新防汛物料,做到“配置合理、足额储备、定点为主、适当代储”,做到品种、数量齐备。财政部门要积极落实防汛部门必要的办公经费和物料购储经费。在这里要强调的是各级一定要有“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思想,对企业代储的物资一定要签订合同,给予必要的订金,并经常过问查看代储物资储备情况,保证用时所需。抗洪抢险队伍是抗洪救灾的主力军,各乡镇、各村都应组织抗洪抢险应急队伍,并努力组建半专业化抢险施工队,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到地段,并加强培训,适时组织抢险演习,提高抢险队伍的快速反应和整体联动能力。县水利部门要落实好专业技术队伍和2支以上专业抢险施工队,确保紧急汛情出现时能够拿得出,用得上。驻军官兵、公安干警历来都是防汛抢险的重要力量,一定要加强衔接沟通,灵通信息,做好军民联防、协同作战。

(三)加强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对中短期天气、水情、雨情的预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力度,提高灾害预报超前性、准确性,延长预见期,为防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在预警方面,县防汛办要充分利用已建立的防汛预警平台及时预警信号,把天气、水情、雨情及时传递到千家万户,并要大力加强预警系统和设施建设,特别是县城、集镇、中小河流、水库,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和人口密集区的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机制,为及时转移安置群众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对雨情、雨量测报设施和传真机、防汛值班电话、报警器材等,各乡镇要及时检修,并按照小乡2人,大乡3人的要求落实固定防汛专业人员,确保防汛业务正常开展。今年水利部门要继续加大各乡镇雨量测报人员的业务培训,保证工作所需。汛期,县电视台、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要按照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准确重要天气预报、重大汛情预警提示等信息,为防汛减灾工作扎实开展提供有力支持。喜河电站要立即对下游放水预警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修,汛期要积极配合地方防汛工作,搞好洪水错锋,确保下游防洪安全。

(四)突出抓好库塘安全度汛工作。一是要严格执行水库度汛计划,正确处理兴利与防洪保安关系。在汛期,水库蓄水要满足防洪需要,水库在正常天气情况下,水位必须严控在汛限水位以下,病险水库要一律空库度汛,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关闸蓄水。二是强化水库安全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制定的《汉阴县小型水库管理暂行办法》,按分级负责的原则逐库落实相关责任人以及防汛责任。三是水利部门要及时成立水库调库专家组和工程抢险专家组,切实做好水库防汛调度,定期对全县水库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时提出调洪措施,对出现险情的水库实行专家驻库,现场指挥抢险排除,指导水库安全度汛。四是加快在建工程进度。县水利部门要切实抓好漩涡茨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施工管理,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严把工程质量和进度关,确保早日完工。同时要进一步做好一城四镇堤防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向上争取汇报力度,确保项目早日批复下达。五是认真做好水库下游群众的安全防范工作。各乡镇要逐库落实包抓领导、监测责任人和报警责任人,对水库下游威胁区的群众要逐户下发迁安明白卡,加强对水库日常监测,特别是重要天气期间要加大巡库监测的密度和频次,一有异常情况,迅速启动预案,及时组织群众撤离,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依法加强河道管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防洪、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河道管理,确保汛期河道行洪畅通。坚决制止在河道乱挖、乱占、乱倒弃物行为,对在河道内的违规建筑、设置的行洪障碍要限期无条件拆除,主汛期河道内所有的采金、采砂船只和作业设备必须全部撤离河道,对逾期不撤离的,水利、交通、国土、公安、安监部门要依法采取强制撤离措施,保障行洪安全。十天高速汉阴段各项目部要按照防汛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河道清障,迅速制定安全度汛方案,确保公路建设和安全度汛两不误。交通部门要切实加强航运管理,汛期各类船只必须配齐救生器具,严禁超员超载,一旦有洪水发生,各类船只必须尽快撤离主河道,停放在安全地带,确保不出问题。

(六)统筹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一是各乡镇要根据当地水源情况和旱情发展趋势,进一步细化完善抗旱预案,合理调配地表水、地下水和工程蓄水,统筹安排城乡生活、工业、农业和生态用水。二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中长期用水计划,努力实现区域内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抓紧对现有小水库、小塘坝、小水池等蓄水工程进行清淤扩容、除险加固,增加蓄水能力。三是要抓好中小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做好拦、蓄、引、调、提,为全面抗旱提供可靠的水源保证。四是全面做好节约用水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把节约水资源放在突出位置,因地制宜,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等抗旱节水技术。对水利设施不足,又没有充足地表水源的地方,要重点解决好人畜饮水困难问题。五是要做好抗旱设备的储备工作。各乡镇都要储备一些常用的抗旱设备,水利、农业等部门要加大节水器材、耐旱籽种的应用推广工作,提早做好抗旱准备工作;县人影办要加快人工增雨装备建设,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适时做好人工增雨作业。

(七)科学做好防滑工作。我县是典型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做好防滑等地质灾害防御是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对已排查出的地质灾害点,国土部门要督促各乡镇科学编制“防、抢、撤”预案,迁安明白卡要逐户发放到位,并强化宣传,确保人人知晓。要切实提高群众群测群防能力,指导群众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严密监测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的变化,加大监测信息报告频率,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行公告警示,努力提高地质灾害发生的预报预警水平。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对滑坡点我们既要重视降雨期间的监测,更要注重雨停后的监测;既要重视已排查出的滑坡点的监测,更要注重施工、采矿等易发地段的监控预防,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事故。国土部门要加强农户建房和重点项目建设选址的指导,尽量避开地址灾害威胁区,同时更要注重防止因新建工程中不当施工产生新的地质灾害点,各乡镇和发展计划、民政、扶贫等部门要结合农民安居工程,加快地质灾害威胁区住户的搬迁步伐,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安监部门要及时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制订完善度汛预案,全面落实尾矿库度汛措施,确保不出问题。

(八)切实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汛期也是雷击事故高发期。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防雷知识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防雷减灾意识,尽量减少雷击事故。县气象、城建、安监、计划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执行防雷工程设计审核、审批制度,着力解决新建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场所不经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就进行施工,不经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就投入使用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应急预案的修定和完善,确保雷电灾害发生后,及时高效地妥善处置灾情。

(九)切实抓好防汛安全大检查。防汛安全大检查是发现隐患,堵塞漏洞的重要环节。会后,县水利部门要及时制订防汛安全大检查方案提交县政府审定。各乡镇要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抽调得力人员,对本乡镇防汛准备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做到不漏一处,特别是对病险库塘、地质灾害点、危房校舍、江河沿岸村镇院落等重点要进行全面检查,查防汛预案是否编制完善并落实到位、防汛保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防洪避险措施是否到位、防汛安全隐患是否得到有效处置。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逐一排队,逐一制订和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坚持推行防汛安全检查责任制度,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检查责任,确保检查成效,坚决杜绝走过场。对检查不认真,导致重大隐患和问题未及时查究整改的,要坚决追究检查责任人的责任。

三、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一)要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是关键。各乡镇长是防汛抗旱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确定工作部署,搞好思想发动,组建指挥机构,制定防汛抗旱预案,各乡镇、各部门要提早落实本辖区、本系统内重点度汛部位的包抓责任领导,水库、城镇的度汛责任人名单要向社会公布。在这次会议上,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防汛责任状,可以说,责任状就是军令状,必须认真执行,出了问题,就要实施责任追究。各乡镇也要与各村签订防汛责任状,把本辖区内防汛重点部位的包防责任人公诸于众,接受群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要坚持部门分工负责制。防汛工作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务必从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团结一致,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县防汛办要严格督点部位和区域防抢撤预案、防汛抢险物资落实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情况;气象、水利部门要密切注意天气、水情变化,及时准确地通报信息,为抗洪抢险抢抓主动权;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救灾预案,做好救灾物资准备;交通部门要在做好自身防汛工作的同时,为抗洪抢险提供及时便捷的交通运输服务;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要力保汛期的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公安部门要依法打击破坏防洪设施的行为,维护汛期社会治安稳定;卫生部门要调集药品、医疗器械,做好应急准备,严密监测水质,防止各种疫情发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都要自觉服务于防汛工作大局,切实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做到政令畅通,共同打好防汛抗旱总体战,确保安全度汛。

(三)要坚决实行责任事故追究制。汛期,各乡镇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切实坚持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主动掌握防汛相关信息,及时做好上传下达,严禁脱岗行为发生,确保电话、传真机正常使用,信息联络畅通。汛期,各乡镇、防指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防汛抗旱的领导要尽量避免外出,确需外出时要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各乡镇、防指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的手机在汛期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各级防汛责任人及防汛物资保管员、抢险队员的通讯工具汛期内一律不得关机,确保工作联系畅通。在防汛抗旱中,凡因安排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反应不及时、指挥不果断、措施不得力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责任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和指令推诿扯皮或顶着不办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防汛办要不定期抽查各乡镇和部门领导带班、值班情况,对值班期间擅离职守,信息传递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第5篇:防洪防汛处置措施范文

关键词:黄陵县;暴雨洪水灾害;汛期防汛工作

中图分类号:TV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4)07-0165-03

黄陵县地处于东经109.25。北纬35.58。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夏季高温多雨,降雨集中在6~9月,并且降雨强度大,极易受到暴雨洪涝灾害,根据历史记录,我县平均2~3年就发生一次灾害性洪水,有气象记录以来就发生过2001年“7.27”,2003年“8.26”、“8.29”,2010年“7.23”等特大暴雨洪水灾害,其中以2010年“7.23”灾害最为严重,对我县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1 汛期暴雨洪灾的危害

2012年7月23日发生在黄陵县的“7.23”暴雨洪涝灾害,由于受东南暖湿气流和西北冷空气共同影响,乌云在黄陵县境上空形成涡旋,大雨不歇,在24个小时内,县境内的沮河、洛河、葫芦河一条条河水猛涨,洪水汹涌。横穿县境的沮河县城段河道最大洪峰流量超过240m3/s,超过2003年“8.26”、“8.29”暴雨灾害时最大洪峰流量225m3/s15个单位,达到5~10年一遇洪峰标准。据气象部门统计,全县最大降雨量阿党镇达到229.3mm,平均降雨量为199.8mm。较我县1970年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大降雨量——2001年“7.27”暴雨降雨量176.9mm仍多出22.9mm,达到历史极值。截至26日12时,全县11个乡镇(街道办)遭受不同程度的灾害损失,共有15823人受灾,倒塌居民住房89间(孔),损坏居民住房986间(孔),1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188户908口人受到威胁。这次降水过程,全县工农业总损失初步统计为8887.21万元,其中:农业损失2736.83万元,受灾农作物面积2.9368万亩,交通道路损失1687.71万元,其他损失4874.67万元。特别是沮河沿岸川道农作物、道路桥梁、水利设施和通讯线路损失损坏严重,精心扶持培育的川道产业受到重创。

“7.23”暴雨洪水灾害对我县的损失是巨大的,由于我县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汛期发生灾害的几率极大,因此,加强汛期防汛工作对于黄陵县的安全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防汛工作者必须吸取以往的经验,总结汛期暴雨洪灾的特点,分析其发生的原因,从而针对性的采取防御措施,更加有效的降低汛期的损失。

2 汛期暴雨洪灾的特点

对我县以往发生的暴雨洪灾灾害的特点进行分析总结,可以看出,汛期暴雨灾害的特点具有突发性、雨量大、损失大的特点。

2.1 突发性

以“7.23”灾害为例,造成灾害的时间集中在23日上午8时至24日上午8时,在24小时内就已经形成灾害,来势非常凶猛,许多偏远地区由于通信、交通不便,加上部分地区对于防汛工作的不重视,导致应急措施来不及开展,救援队伍无法迅速的奔赴现场救援,因此,导致了偏远地区损失严重。

2.2 雨量大

雨量大小是暴雨洪灾的最大特点,雨量大是指在单位时间内的降雨量,“7.23”灾害中,我县平均降雨量达到了199.8mm,大量的降雨造成境内河水猛涨,洪峰流量达到240m3/s,水流极快,远远超过了河道原有的行洪能力,加上当时水库、堤坝等防洪工程设施不完善,造成洪水泛滥,对沿途的房屋、农作物、公共设施、通讯线路及电力系统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更严重的是直接威胁了人民的生命安全。

2.3 损失大

从上文的“7.23”灾害的损失数据就可以看出,暴雨洪灾造成的损失,首先是对人民生命安全的威胁。由于汛期暴雨覆盖范围极广而且时间长,导致受灾的人数极多,危害程度大。而且也导致了救援工作的难度非常艰巨。

另外就是对于经济上面的损失,从上文的损失数据可以直观的看出来,在此不再鳌述。

由此可见,做好汛期的防汛工作,降低损失已经是黄陵县的重要课题。

3 加强汛期防汛工作的措施

3.1 加强对防汛工作的认识,提高防汛意识

提高我县人民对于防汛工作的认识是保证防汛工作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也是降低灾害损失的重要因素。民众提高了防汛意识,才能使防汛工作顺利的开展,才能在灾害发生时避免出现由于不重视导致的执行不到位,才能第一时间参与救援。防汛工作者更是需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心,加大防汛宣传力度,落实防汛措施。并且要注重防汛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在汛期到来之前做好准备工作。

3.2 加强防汛设施的建设,提高蓄洪能力

灾害发生的原因中,蓄洪防洪等水利设施不够是重要的原因,灾害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因此,加强对于防汛设施的建设投资是非常必要的。加固河堤,增加水库数量及蓄水量,提高泄洪能力。在增加防汛设施的建设的同时,还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审核,防汛设施的建设是保证人民生命安全和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3.3 加强与各部门的配合,提高防汛速度

在“7.23”灾害发生之前,气象部门首先预报了天气变化,对于我县及时采取措施,降低损失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另外在灾害发生时,各个部门积极响应,第一时间奔赴受灾严重的地区进行救援,上下齐心,使得这次灾害中无人员伤亡,大大降低了灾害损失。因此,可以看出,防汛工作的开展,需要我县各个部门的大力配合,各个部门需要对做好防汛工作多进行交流,加强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提高灾害发生后的救援速度,为汛期工作的快速和有条不紊的开展提供重要保障。

3.4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黄陵县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决定了汛期的降雨特点,这个我们无法改变,但是从以往的灾害中我们也可以看到,由于我县处于黄土高原地区,植被覆盖率低,加上人为的破坏,导致水土流失严重,土地的蓄水能力下降,河床抬升,河道淤积,造成汛期河水极易超过堤坝。因此,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对于防汛工作具有长远的意义,在对既有环境的保护同时,还必须对已破坏的环境进行修复、改造,加大对土地的综合利用,增加植被覆盖率,禁止乱砍乱伐,加大保土护坡工程。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不仅是对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利于人民的,利于国家的战略方针。

4 结语

黄陵县的汛期灾害对于该县的发展影响重大,过往的历史告诉我们,要使“龙乡”腾飞,加强防汛工作是必不可少的,是经济发展的必要保障。黄陵县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防汛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好的进展,使得汛期暴雨灾害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人民的生命安全得到了有效的保障。但是,加强防汛工作仍然将是黄陵县一个长期的课题。

参考文献

[1] 王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打赢今年防汛抗洪硬

仗[J].陕西水利,2013,(7).

[2] 新时期防汛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思路[J].江西水利

第6篇:防洪防汛处置措施范文

关键词:安全度汛;措施

中图分类号:P343文献标识码: A

水库的建设都发挥了抗旱、防洪、兴利、供水等作用,并且保护着下游人口、耕地和国家的工程设施。水库防汛是防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抵御洪涝灾害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水库一旦失事,将会给下游淹没区造成毁灭性灾害,所以保障水库安全度汛任务重、责任大。

岗南水库是根治海河的骨干工程,是滹沱河洪水进入我省的第一道防洪屏障,是“一保京津、二保铁路通信干线、三保油田、四保河北省会石家庄”的关键性控制工程,因此岗南水库的防汛工作是全省防汛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防汛工作的顺利进行,应自觉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必须站在稳定大局,促进经济发展的政治高度,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做到万无一失,安全度汛。

有关气象资料显示,受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近年来极端天气情况增加,特别是强对流、短历时的强降雨、超强降雨突发频发多发,预报难,预警难,防范难,岗南水库做到安全度汛,要有切实可行的度汛措施作保证。唯有措施得力,才能指挥有力,完成汛期各项任务。

一、加强汛期思想政治工作。岗南水库所处的滹沱河自“96.8”洪水后,已连续多年干旱枯水,“久旱之后必有大涝”是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教育职工认识岗南水库在度汛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明确任务及担负的责任。克服一切不利于安全度汛的思想障碍,是汛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教育职工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全身心投入防汛工作的自觉性,教育职工克服麻痹思想,树立防大洪,迎大汛,抗大灾的思想意识。

二、切实落实水库防汛责任制。水库安危责任是重中之重,水库防汛责任制作为防汛责任制体系的重要内容,形成属地管理,由政府领导对辖区水库安全度汛全面负责、技术人员包水库防汛责任制。岗南水库防汛工作受岗南、黄壁庄水库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

为确保水库安全度汛,根据省市防汛主管部门的部署和水库管理现状,岗南水库建立健全了水库防汛组织机构,修订完善了防汛责任制,进行了局领导责任分工,设置了14个防汛职能班组,实行定员定岗责任制及局领导分工包组、包工程责任段,组建了46人的水库管理局应急抢险队,制定了严格的防汛纪律。岗南水库防汛组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塔式组织结构,遇有情况可以协调联动,临阵不乱。

三、强化水库防汛安全管理。离开水库的自身安全,水库的兴利效益就无从谈起。分析所有失事水库的原因,管理不到位是其中的主要原因。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健全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汛期,从局领导到每个干部职工都按照岗位职责明确了防汛责任,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并完善了值班制度,确保汛期24小时有领导带班、有人员值班。完善水库巡查制度,明确了日常检查和特殊情况检查人员和职责,当库区出现降雨和洪水时,按照岗南水库工程检查要求,昼夜在岗,加密巡查,及时排除隐患。完善水库安全设施检修维护制度,定期检查检测设施设备,保证正常运行。建立和完善水库安全度汛监管制度,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促进防汛措施落实。

四、大力落实水库防洪预案、预报、预警工作。一是按照防大汛、抗大洪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修订完善了岗南水库防洪预案,确定了水库防洪抢险的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组织保障及其他相关措施,明确了高水位时工程巡查及机动抢险队的任务与要求,制定了抢险部队和民兵的抢险任务和安排意见,修订了工程防护措施及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还制作了细化预案和明白卡,分发至各职能班组,切实把防汛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最基层、落实到每个人。二是高度重视水库汛情测报和应急通讯工作。汛前认真检查维修了大坝安全监测及雨水情测报等自动化系统,调试了电台、微波等通讯设施和信息传输系统,保证信息畅通。

五、充分做好水库安全度汛的应急准备。一是本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实行足额储备实物的方式进行储备,汛前对单位仓储内的防汛物料进行系统、全面地查看、清理,补充了防汛物料的种类和数量,确保了防汛物料储备的数量和质量,需由地方政府和有关单位号备的物料也以协议的形式确定了下来,力争做到有备无患,保证抗洪抢险能快速启动。二是落实抢险队伍。根据水库抢险技术难度大,抢险强度大的特点,岗南水库建立了由当地抢险民兵和抢险部队组成的群专结合防汛抢险队伍,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加强培训,提高水库抗洪抢险能力。

六、提高水库应急管理能力。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的要求,对水库管理人员进行突发险情应急处置、抢护措施等知识培训,并针对本水库实际情况按照防洪预案进行了必要的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并建立了水库突发险情上报与通报制度。

第7篇:防洪防汛处置措施范文

一、自然地理情况

1、**镇概况

**镇地处巴林左旗中部,全镇辖33个行政村,人口6.7万人。总面积***万亩,耕地面积34.3万亩,其中水浇地11万亩。

2、地理位置及气候特征

我镇地处北纬**°**′-**°**′,东经***°**′-***°**′之间,全镇属半山半川区,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度温差较大,年平均温度为4.5-6℃,年平均降水量为360-380毫米,降雨一般在7-8月份,春天大风扬沙天气频繁出现,春旱比较严重。

3、河流水系及流域

**镇境内河流是**河、**河、**河,**河干流流经我镇**、**子、**、**、**、**、**、**、**9个行政村,包括人口1.9万余人,耕地面积4.6万多亩;**河流经我镇**、**、**、**、**、**6个行政村,包括人口1万余人,耕地面积2.6万多亩;**河流经我镇**、*

工程堤坝长29公里,设计标准均为30年一遇。**河防洪工程16公里,防洪堤断断续续,还没有构成完整的防御体系。达不到设计防御洪水能力,需要继续修建。**河防洪工程6公里。

2、蓄水工程

**镇主要蓄水工程是**水库1座库容量为35万立方米,**塘坝2座总容量4.95万立方米,**塘坝2座总容量4.04万立方米,**与**交界处塘坝1座容量为0.3万立方米,**塘坝1座容量为2.08万立方米,**塘坝2座总容量4.95万立方米,***塘坝1座容量1.6万立方米,**塘坝2座总容量14.36万立方米,**塘坝5座总容量22.04万立方米,**堰坝3座总容量4.4万立方米,**塘坝1座容量7.14万立方米,**塘坝(堰坝)2座总容量2.42万立方米。

三、防汛预案编制总则

1、预案编制原则

为了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达到安全的防御目的,特编制防洪预案。本防洪预案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高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的原则,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抗洪抢险当中去,避免和减轻灾害。

2、编制预案目的

我镇流域面积较大,覆盖面宽而广,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保证人民生产生活不受洪水威胁,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达到安全防御,安全渡汛的目的。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准备地防御洪水,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灾害,而预先制定的防洪预案,对策和措施。其主要目标是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最重要的是为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抗洪抢险救灾提供依据。

3、编制预案依据

**镇防汛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

四、组织体系及职责

1、防汛机构组织落实

**镇抗旱防汛指挥部:

挥:***

政府镇长

副总指挥:**

人大主席

**

党委副书记

***

组织委员

***

宣传委员

***

副镇长

***

副镇长

**

副镇长

***

副镇长

员:***

党政办副主任

***

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

财政所所长

***

民政办主任

***

武装部副部长

***

安监站站长

***

国土所所长

**

司法所副所长

***

林工站站长

***

广播站站长

***

城郊派出所所长

***

宣传办职员

成立33个村级前线指挥部,由各村书记、主任负总责,前线指挥部成员由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负责本地的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2、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由***副镇长兼任。办公室职责:承担指挥部办公室正常工作,做好防汛工程汛前检查,编制防汛预案和防洪工程及抢险方案,负责防汛物资的日常管理。及时掌握防汛动态,随时向旗防汛指挥部和有关部门通报水情、灾情,负责防洪工程险工险段的报险工作,提出处理方案。

3、抗洪抢险队伍

全镇组建33支由1652人组成的抗洪抢险队伍,每个自然村不少于**人,抢险专用车辆***辆,一旦发生险情,立即投入抢险工作中。

4、应急报警联系方式

各地各险段一旦发生险情及时上报镇防汛指挥部。

五、保障措施

1、当洪灾发生时,居民转移避险

在洪灾发生后,首先要把群众撤离到安全地段。撤离路线较近,而且地势较高的地方,同时把撤离地点事先通知群众,避免撤离时迷失方向,做到安全有序地撤离到指定地点。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复杂艰巨,村组干部要及时通知各户居民特别是要安排好老、弱、病残人员的安全撤离。对撤离的村要安排干部和民兵进行巡逻警戒,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抗洪抢险纪律

抢险指挥部成员及防汛抢险队伍要坚守岗位,因脱离岗位玩忽职守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职人员负责。如遇大水,抢险队伍必须24小时值班待命,抢险队伍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以大局为重,以群众利益为重。从5月15日起,镇政府及各村安排值班队员(镇里有带班领导)24小时坚守岗位,不得漏岗,一旦发生险情,村及时上报防汛指挥部,镇防汛指挥部及时上报到旗防汛指挥部,确保险情发生时抢险队伍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抢险。

六、落实防御标志

为避免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要重视落实防御标志。当地要根据流域特点,流域面积大小,在山洪易发区主要交叉路口设立警示牌和张贴布告,落实防御标志,并安排专人设哨值岗。

七、落实防御责任

各村要把防汛工作和防御山洪工作当作首要任务来抓,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要把防汛和防御山洪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防御措施,避免洪水灾害的发生。各村要根据辖域和山洪易发区分析落实防御措施,要从实际出发,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把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要加强防汛工作的领导,落实村书记、主任防汛责任制,把山洪灾害防御纳入防汛责任的重要内容落到实处。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组织,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要突出抓好基层责任制的落实,将责任分解落实到村,村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办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哪一级领导出问题,追究哪一级领导的责任,切实做好防汛和防御山洪灾害的各项工作。

八、防汛责任

第8篇:防洪防汛处置措施范文

 

1 总 则

1.1 目的

为做好和规范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和善后工作,尽可能减轻水旱灾害造成的危害,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2.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2.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2.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2.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2.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

1.2.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3 编制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在防汛抗洪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的规定》、《宜黄县汛期防汛责任运行制度》、《宜黄县抗旱预案》、《宜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等有关规章制度和预案。

1.4 现状与趋势

宜黄县位于江西省东部,辖区内共有8镇、4乡、2场,23.23万人口。境内水系发达,主要有宜黄水,宜黄水除有宜水、黄水二大支流外,尚有梨溪水、曹水、兰水三条一级支流。境内有2座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36座小(二)型水库,保护千亩以上耕地的圩堤5座,有较多的中小企业和交通设施。多年平均降雨量1791.9mm。由于受到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的影响,频繁的洪涝干旱灾害,成为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心腹之患。由于防洪标准总体不高,防洪非工程措施薄弱,造成我县防洪减灾形势严峻。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雨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台风暴雨、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为全县水旱灾害的应急组织机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在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指挥。乡(镇)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本级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指挥。有关工程单位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县、乡(镇)和工程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形成统一的自上而下的指挥体系,统一协调、互相配合、密切协同,共同实施对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

2.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人民政府设立宜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县防指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电话:7865603,传真电话:7865605)。

2.1.1县防指组织机构

县防指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城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局常务副县长任政委,分管水利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人武部、政府办农业农村局,教体局,扶贫办,消防大队,公路分局,文旅局,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委、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供销社、公安局、商务局、供电公司、林业局、粮食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广播电视台、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药材公司、石油经营部、凤冈镇、水文站等37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其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领导或成员。

县防指政委负责领导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指挥长协助政委开展工作。

2.1.2县防指职责

县防指主要职责是负责督促全县防洪规划的实施;执行上级防汛指挥调度指令和经批准的防御洪水预案、度汛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山洪灾害预案和全县抗旱预案,实施防汛指挥调度;实施汛前检查和清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影响河道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组织建立与防汛抗旱有关的气象、水情预警信息系统,负责全县汛情通告,宣布进入或者结束紧急防汛抗旱期;负责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和调度;检查督促防洪抗旱工程设施建设和水毁工程的修复。

2.1.3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参加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重大防洪工作(包括组建防洪抢险专业队伍)。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抗洪抢险总调度,负责县本级防汛物资的准备,向县财政局提出防汛抗洪经费分配、使用方案;负责对汛期在建水工程和全县水电站安全生产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调度防汛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审批并督促落实尾砂、尾矿坝(库)度汛方案及防汛应急预案;负责灾区灾民救济和救灾物资的筹措、发放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配合县防总日常工作和防汛抗洪等水利行业管理,负责组织编制防汛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水情旱情工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水库蓄水和洪旱风险图编制运用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与县生态综合执法大队一道加强河道执法与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防汛抗洪资金和救灾、水毁工程修复的补助资金,及时下拨防汛抗洪经费,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县发改委: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申报防洪工程、水毁工程修复项目,争取上级基建投资及各项申报审批工作。负责机构改革前粮食局系统的粮食储备的防洪安全和灾区救济粮的安排、调度及抢险麻袋的储备,并与农业局共同做好灾区所需农作物种子的调度。

县工信局:负责做好工信委系统的防汛及支援防汛抗洪的其它有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重大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预防和预案制定工作,并及时向防汛部门提供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已发地区的情报信息;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县民政局: 协助县防总掌握灾情。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农口系统防汛抗洪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负责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实行生产自救的规划安排及所辖场、所的抗洪抢险工作,协助县防总掌握灾情。负责安排防汛抗旱的农机服务、农机配件供应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及灾民疾病的医疗、抢救受伤抢险人员和灾民。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运输船只和县乡公路、桥梁的防洪安全以及抢险组织指挥;负责防汛抢险救灾交通运输,调度安排人员和物资运输车辆;负责协调并妥善解决在建交通涉河项目,确保行洪畅通;与县水利局、公安局一道做好汛期采沙船只的停靠安全管理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紧急抢险所需木材、毛竹供应,做好竹、木存放和管理,组织落实林业部门的防汛抗洪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区供水设施安全度汛和饮水安全卫生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县主城区排水系统的畅通和重要市政设施的防汛安全,并落实应急排涝措施。负责水北公园、百鹭洲公园、亲水湾公园、卓望塔公园、百花洲公园及其路堤、涵闸,浮桥、音乐喷泉等各类建筑物的防汛安全管理。

县商务局:负责防洪抢险抗洪和救灾有关物资的筹集供应,并确保商业系统仓库储备物资的安全。负责防汛救灾,水毁工程需要的水泥、钢材、机电设备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广播电视台加强防汛的宣传,及时报道灾情及抗洪抢险事迹。

县文旅局:负责协调督促做好旅游景区、旅游设施的山洪灾害预防、监测、险情排查和防治工作,开展游客防洪知识宣传教育。协调旅游景区做好水毁旅游设施的修复、排险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山洪灾害避灾移民搬迁的日常组织和协调,计划和资金的协调,移民搬迁工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县教体局:督促学校做好山洪灾害预防、监测和防范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山洪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和避灾应急演练;协助当地政府及时做好损毁校舍的修复工作,合理调配教学资源,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参加抗洪抢险行动,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洪水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

县供销社:负责安排救灾所需化肥、农药等物资的供应,做好供销系统的防汛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防洪抢险照明用电和排涝、抗洪的用电供应,负责水电站安全度汛,协调有关部门对县境内上网送电的小水电站防汛安全进行监管。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做好灾害天气过程的分析预测,及时雨情信息和中短期天气预报。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辖区范围内省道的防洪安全及抢险处置,妥善解决在建交通涉河项目,确保行洪畅通。

县财产保险公司:负责防汛抗洪、水利水电工程及财产物资保险方面工作。

县人寿保险公司:负责防汛抗洪、水利水电等人险方面的保险工作。

县电信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通讯顺畅,保证水情、汛情信息和防汛抗洪调度命令传递及时、准确。

县移动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移动电话信号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通讯顺畅,保证水情、汛情信息和防汛抗洪调度命令传递及时、准确。发生重大洪涝灾情时,负责为抢险现场增配信号增强机,及时恢复移动通讯。

县联通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联通电话信号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信号畅通,保证水情信息和防汛抗洪调度命令传递及时、准确。

县药材公司:负责防汛救灾急需的药品物质供应。

县石油经营部: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急需的油料供应。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汛期社会治安,加强灾区的安全保卫,打击违法分子的破坏活动;防汛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转移,保证防汛抗洪工作顺利进行,与县水利局、交通局一道做好汛期采沙船只的停靠安全管理工作;特殊情况下,按县防总的通知,负责做好有关地段的交通管制工作。

县水文站:及时提供实时雨情、水情信息,负责水情、雨情、水文形势分析和洪水预报工作。

凤冈镇党委、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指挥本镇防汛抗洪工作,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县城区的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县城区内驻县单位的防汛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县直及省、市驻宜单位参与县城防洪堤、余家渡堤的防汛抢险工作。

2.1.4县防指办公室职责

县防办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有关防汛抗旱的措施并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全县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和抗旱预案;指导、检查、督促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制定山洪灾害的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清除河道、水库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组织全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等。

2.2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乡镇党委、政府和人武部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担任指挥长。其办事机构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县直有关部门办公室。

2.3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水电、涉河工程业主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各自的防汛抗灾工作,县内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单位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2.4全县防汛抗旱应急组织体系如下图: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气象水文信息

(1)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气象、水文部门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报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3)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台风暴雨灾害时,水文部门应按有关报汛规定加密测验时段,分析河流洪水演变趋势,预测河流洪峰水位、流量及其推进速度,向社会公众水情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 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a.当河流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乡镇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上报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发生洪水地区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每日8时前向县防指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堤防、涵闸、泵站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至县防指。

b.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乡镇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工程信息

a.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乡镇应派员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县水利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各类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1小时内报至县防指。

b.当水库出现险情时,乡镇应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县水利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c.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 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乡镇应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至县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2)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乡镇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迅速加报。

3.2 预警预防行动

预警预防行动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施。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在建的水利水电工程设施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编制。修订完善各类水库防洪预案和城市防洪预案、防洪工程设施调度规程、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水库调度方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突发大洪水。针对堤防险工险段,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储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水库、圩堤、重点险工险段(病险水库、在建工程、山洪灾害易发区、县城城区等)的备用抢险物料应运抵现场,以应急需;易旱地方应尽可能储备抗旱所需器材。

(6)通信保障。充分利用电信、移动、联通通信公网,对防汛通信专网、水库遥测设施组织分级检查维修,保证处于完好状态,确保防汛通信畅通。除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外,应建立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及时传递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防汛指令;各水库和在建工程必须保证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信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思想、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查找防汛抗旱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汛期河道管理工作。对在沿河流域、宜黄河流域、黄水流域、宜水河流域、曹水流域、梨水流域等人为设障影响河道行洪障碍物,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大坝、河道防洪堤等水利工程建筑物修建建筑物等设施,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水利局、国土局、司法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依法强行拆除。对工程建设弃渣、弃土堵塞河道影响行洪的问题,由属地人民政府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9)防汛日常管理。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河、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进行防洪影响评价,并按管辖权限审批或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进行拆除。

3.2.2 河流洪水、水库和在建水电工程预警

(1)当河流即将发生洪水时,县气象局、桃陂水文站应做好预测、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将出现的最高水位、最大流量以及洪水走势等情况,为预警提供依据。凡需涉外通报上下游汛情的,按照水文部门的规范程序执行。

(2)县、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水库、在建水电工程、重点流域出现险情时进行预警,水库由所在地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预警,在建水电工程由项目业主预警,沿河流域的洪水由沿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预警,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河流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确定辖区内渍涝灾害预警范围、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渍涝灾害信息,做好抢排有关准备,并根据需要,通知低洼区域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和财产。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利、水文、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自然资源、气象、水利、水文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指挥部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应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 台风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气象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县气象台应尽早给县、乡防汛部门信息。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各乡镇做好防范工作。各乡镇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

3.2.6 干旱灾害预警

(1)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并加强协调和管理,以增强防范和抗御干旱灾害的能力。

3.2.7供水危机预警

当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时,由县自来水公司向社会预警,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应储备应急用水,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采用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为防汛抗旱预警预防的支持系统,提供雨水情信息和防御洪水方案、抗旱预案等,形成统一构架的预警预防应用和运行支持系统。

3.3.1防御洪水方案

(1)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河流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河流洪水。

(2)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变化的情况,修订和完善防御洪水调度方案,按照各种不同量级的洪水,提出分区分段调度的具体措施。

(3)各类防御河流洪水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凡经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均具有权威性,有关地区和部门应坚决贯彻执行。

3.3.2 抗旱预案

(1)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类抗旱预案由当地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应贯彻执行。

4 应急晌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 按照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Ⅰ、Ⅱ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县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经县防指指挥长审定,报县长批准,以县防指的名义;Ⅲ、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县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经县防指副指挥长审定,报县防指指挥长批准,以县防指的名义。

4.1.2 进入汛期、旱期,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加强水旱灾害管理,并根据不同情况发出一、二、三、四级预警,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 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指按规程负责事关全局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调度,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调度。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报告情况。

4.1.4 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实施辖区内的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

4.1.6 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

4.1.7 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4.2 Ⅳ级应急响应

4.2.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Ⅳ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预报日降雨量75~100mm,3日降雨量超过150mm,过程降雨量将超过200mm,或已出现日降雨75mm,且仍在继续;

2.宜黄河桃陂水文站达到警戒水位69.5m(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3.千亩圩堤发生险情;

4.小(2)型水库发生险情;

5.全县15%以上农作物受旱,1个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严重干旱;2个及以上乡(镇)或城区发生中等干旱;县城区或3个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轻度干旱;

6.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县;

7.按照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情况。

4.2.2 Ⅳ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Ⅳ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县防指副指挥长(应急管理局局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密切注意汛情、旱情和水旱灾情的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具体协调和指导,抓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县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高炮人工增雨作业。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并通报县防总成员单位。

(4)县防指办公室加强值守,县桃陂水文站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提供信息,并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灾害预警工作。县防指及时将相关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

(5)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全县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办会同县民政局商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县防指统一对外。通过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洪涝干旱灾情及动态。

(6)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4.3 Ⅲ级应急响应

4.3.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Ⅲ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预报日降雨量100~150mm、3日降雨量将超过200mm,过程降雨量将超过250mm,或已出现日降雨量100mm,且仍在继续;

2.宜黄河桃陂水文站水位已达到超警戒水位70.5m(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3.千亩圩堤发生重大险情;

4.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5.小(1)型水库或影响高速公路、省道及县城的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6.已发生较大级山洪地质灾害;

7.全县25%以上农作物受旱,1个乡(镇)或县城区发生特大干旱;2个及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严重干旱;县城区或3个及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中度干旱;

8.强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县;

9.按照市防总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况。

4.3.2 Ⅲ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Ⅲ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由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县防指全体成员紧急会议,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县防指会商会,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桃陂水文站、县防办等单位参加。根据需要,乡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应急管理、气象、自然资源、水利、水文等有关部门、相关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

(4)经请求指挥长同意,组织由县领导带队,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县防指工作组,在12小时内赴灾区协助指导地方防汛抗旱工作;根据需要,在6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县民政局及时组织救助灾民,县卫计委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县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火箭炮、高炮工人增雨作业,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需要,主动对口落实任务,为防汛抗旱排忧解难。

(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总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有关部门做好救灾资金下拨、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调配和运输保障。

(6)县防指加强值守,县桃陂水文站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气象、国土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提供信息,并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灾害预警工作。县防指及时将相关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

(7)县防指成立宣传报道组、水雨情信息组、专家技术组、和综合协调组等4个工作组。

(8)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全县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办会同县民政局商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县防指统一对外。通过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洪涝干旱灾情及动态。

(9)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办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市防总请求支援。

(10)各乡镇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4.4 Ⅱ级应急响应

4.4.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Ⅱ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宜黄桃陂水文站水位达71.0m(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2.千亩堤防发生重大险情;

3.小(2)型水库发生垮坝;

4.中型水库或影响高速公路、省道及县城的小(1)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5.已发生重大级山洪地质灾害;

6.全县35%以上农作物受旱,2个乡(镇)或县城区发生特大干旱;县城区或3个及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严重干旱;

7.超台风登陆并将影响我县;

8.按照市防总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况。

4.4.2Ⅱ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Ⅱ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由县长主持召开全县紧急动员会部署工作;防指政委或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县防指会商会,县防指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需要,相关乡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水文等有关部门、相关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

响应期内,县防指每天召开一次会商会,由防指政委或指挥长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并将情况报县长。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适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有关情况。

(4)按照预案中关于派工作组的规定,报请县委、县政府派出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或县防指领导带队,县防指成员参加的工作组,在6小时内出发赴一线进行分片督导。根据需要,在2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指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及时下拨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县人武部、县消防队和县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做好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

(6)县防指指挥长坐镇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县防指成员及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成员单位派员到县防办参与24小时值班,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县防指成员单位每天14时前向县防指报告本部门防汛抗旱救灾情况,重要信息及时报告。

(7)县防指成立宣传报道组、水雨情信息组、险情灾情统计组、工程调度组、综合协调组、专家指导组、督查组等7个工作组。

(8)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指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市防总、请求增援。

(9)相关乡镇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不少于2次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10)县防指根据汛情、旱情依法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有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汛情、旱情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5 Ⅰ级应急响应

4.5.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Ⅰ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宜黄桃陂水文站水位达71.62m(2010年水位,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2.千亩以上圩堤发生决口;

3.县城防洪工程发生险情;

4.中型水库、或影响高速公路、省道及县城的小(1)型水库发生垮坝;

5.已发生特大级山洪地质灾害;

6.全县50%以上农作物受旱,县城区或3个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同时发生特大干旱;

7.按照市防总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情况。

4.5.2 Ⅰ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Ⅰ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由县长主持召开全县紧急动员会部署工作;防指政委或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县防指会商会,县防指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需要,相关乡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水文等有关部门、相关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

响应期内,县防指每天召开一次会商会,由县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并将情况报县长。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适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有关情况。

(4)按照预案中关于派工作组的规定,报请县委、县政府派出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或县防指领导带队,县防指成员参加的工作组,在6小时内出发赴一线进行分片督导。根据需要,在2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县防指成员单位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工作。县电力公司要确保防汛抗旱用电需要。县财政局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县供销社为灾区紧急供应防汛抗旱物资,县防指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县交通局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保障。县民政局及时组织救助受灾群众。县卫健委及时派出医疗专班,赴各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县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火箭炮、高炮人工增雨作业。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指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及时下拨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县人武部、县消防队、县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做好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

(6)县防指政委坐镇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县防指成员及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成员单位派员到县防办参与24小时值班,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县防指成员单位每天14时前向县防指报告本部门防汛抗旱救灾情况,重要信息及时报告。

(7)县防指成立宣传报道组、水雨情信息组、险情灾情统计组、工程调度组、综合协调组、专家指导组、督查组等7个工作组。

(8)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指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市防总请求增援。

(9)相关乡镇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不少于2次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10)县防指根据汛情、旱情依法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有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汛情、旱情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

4.6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 河流洪水

(1)当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武装部、消防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河流洪水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河流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闸门泄洪,启动泵站抢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增加河道泄洪能力、临时抢护加高堤防等。

(3)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乡镇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力,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4.6.2 渍涝灾害

(1)当出现渍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启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河流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的压力。

4.6.3 山洪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水利、国土、气象、民政、建设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4)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人武部门、民兵和上级人民政府请求救援。

(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国土、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召集有关部门、有关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4.6.4 台风灾害

(1)台风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

(2)台风警报阶段。

a.气象部门对台风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和强度的预报,并立即报县人民政府及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文部门做好洪水预报的各项准备。

b.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及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应根据台风警报上岗到位,并部署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c.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督促相关地区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督促对病险堤防、水库、涵闸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做好受台风威胁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准备工作。台风可能明显影响的地区,按批准临时超蓄的水库应将水位降到汛限水位。

d.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播发台风警报和防指的防御部署。

(3)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a.气象部门应作出台风可能经过我县的地区、时间和台风暴雨的量级以及雨区的预报,水文部门据此提早作出江河洪水的预报。

b.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及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应立即上岗到位,根据当地防御洪水(台风)方案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对台风可能严重影响的地区,县、乡人民政府应防台风动员令,落实防台风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组织、指挥防台风和抢险工作。

c.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做好工程的保安工作,加强工程巡查,并根据降雨量、洪水预报,控制运用水库、水闸及河流洪水调度运行。

d.洪水预报将要受淹的地区,做好人员、物资的转移。山洪、滑坡易发地区提高警惕,落实应急措施。

e.台风中心可能经过的地区,居住在危房的人员应及时转移;成熟的农作物应组织抢收抢护;高空作业设施应做好防护和加固工作;电力、通信企业落实抢修人员,一旦设施受损,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城建部门做好县区树木的保护工作;医疗卫计委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医疗队集结待命。

f.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增加对台风预报和防台风措施的播放。

g.武装部和消防队,根据抢险救灾预案,做好各项准备,一有任务即迅速赶往现场。公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h.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防台风行动情况。

4.6.5 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宜黄水干流及主要支流重点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和水库垮坝等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县防指。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调度有关水利工程,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领导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4.6.6 干旱灾害

当发生干旱时,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特大干旱、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制订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强化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抗旱目标责任制,强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抗旱会商和科学调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抗旱,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落实职责,协调联动,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2)按规定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必要时依法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

(3)强化旱情的监测、分析、预测、预报和信息,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趋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发电水库按照“抗旱用水第一,发电第二”的原则,按下游抗旱用水需求调度运行。

(4)开源。采取临时措施尽可能从河流引水,各类蓄水工程尽量蓄水。同时,抓住有利条件实施人工增雨,尽力为抗旱增加水源。

(5)节流。大力推行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大力推广抗旱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杜绝浪费,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6)根据需要适时采取应急限水、调水等非常措施,对居民生活用水极度紧缺的地区应急送水。

(7)加强灌区用水管理,维护正常的用水秩序,防止发生水事纠纷。

(8)加快旱情、灾情的上传下达,加强抗旱宣传报道。

4.7 信息共享和处理

4.7.1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逐级上报,资源共享的原则。

4.7.2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一时难以及时报告的基本信息和情况,在抓紧了解情况后,迅速补报。

4.7.3当险情、灾情严重或发生人员伤亡时,应立即报送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同时报市防总。

4.7.4 当水旱灾害涉及或者可能影响毗邻县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及时向毗邻县通报;当水旱灾害涉及或者可能影响县外的,县防指应当及时向相关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并向市防总报告。

4.8指挥和协调

水旱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以当地为主,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具体指挥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参与抗灾救灾。根据不同级别的响应,启动不同级别的预案。

为确保指挥协调科学快速、有力,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建立以下制度:

信息分析:定期或不定期对水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结论,以供科学决策。

专家咨询:由各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随时研究磋商,从天气形势、洪水趋势、抢险救灾措施等方面,提出咨询意见,以作指挥调度的主要依据。

定期会商:由领导、专家、主要防汛值班人员共同参加的会商会,定期召开,情况紧急随时召开,集中、明确、简短地研究抗洪救灾措施,做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请示报告:按照指挥体系,自下而上层层建立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急事急报、综合报告和重要情况专报等。Ⅳ级响应以定期报告为主;Ⅲ级、Ⅱ级响应定期和不定期报告相结合,急事急报;I级响应实施24小时跟踪报告。

损失评估:由当地政府组织民政、水利等有关部门对灾害进行及时调查和评估,并报上级政府。

4.9 紧急处置

4.9.1 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抗洪紧急处置的主要原则是蓄泄兼筹,以泄为主。在各控制站河段安全泄量允许下充分发挥河道泄洪作用;当遇超过河道现状泄洪能力的洪水时,弃守小圩堤,同时全力抢险,保护重点堤防、城市和地区的安全;遇特殊情况,采取非常措施控制洪水漫延。

4.9.1.1 河流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1、当上游发生特大暴雨,预报水位将超过二十年一遇洪水(即超标准洪水),各圩堤都将面临溃堤或漫堤进水时,各级领导都必须坐阵指挥,统一调度,除组织坚持在防汛一线的常备防汛人员参加抢险外,还要组织发动防汛预备人员参加抢险,全力以赴,日夜监控巡查,必要时请求当地驻军支援。同时利用各种报警信号发出警报,组织动员群众按预定方案,迅速向预定山岗、楼房及其它高位建筑物处转移。

宜黄县各圩堤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泡泉、顶冲、渗漏、涵闸过短等险工险段隐患,加之天气和洪水形势、抢救无效等因素,都有可能造成溃堤失事。因此,各堤防管理单位都必须做好两手准备:

(1)在圩堤险工险段处,备足防汛卵石、块石、草袋、编织袋、土工布、土工膜、木材等抢救物质;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险情,事先研究出最行之有效的抢救方法和措施,组织好抢险队伍;指派专人对险工险段进行日夜24小时巡堤查险,发现险情,立即以鸣哨、鸣锣、鸣枪等方式报警,并组织队伍全力抢险,力争不溃堤。

(2)对存在险工险段的堤段,应事先分析计算可能造成溃堤的洪峰流量、流程流量、水位等,制定应急措施,如监视警报、群众安全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生活安排、卫生防疫等,一旦发生突发性溃堤洪水,能有计划地迅速组织人员安全转移,最大限度地减少洪灾损失。

4.9.1.2宜黄县城区

(1)标准内洪水防御

根据洪水预报,桃陂水文站水位将接近警戒水位69.5m时,应对加强巡逻,做好病险堤段的值守。做好正在施工堤段的安全度汛工作。并做好河东、西马路、六里铺等排洪闸下水口封堵准备。

根据洪水预报,桃陂水文站水位已达警戒水位,应对丰乐市场及汽车站低洼地带进行防洪预警,进行安全转移。对病险圩堤进行临时加高加固,以保证洪水不漫堤。

当预报水位将超过警戒水位,河段中的采砂船应一律停止作业靠岸抛锚固牢;其它船只一律停止航行,靠岸抛锚固牢。特别是宜黄大桥、通济桥、老附东桥要加强巡查,甚至进行交通管制,防止因行洪能力不足而造成垮桥事件发生。

当洪水频率在二十年一遇以上洪水时,全县大部份堤防都将漫堤,应组织低洼地带人员做好安全撤离。

(2)超标准洪水防御

根据桃陂水文站提供的洪水预报,如可能发生五十年一遇的洪水时,多处圩堤不能抗御,将溃堤或漫堤进水,抢已失去了作用,此时县城主城区的防洪措施重点在于人员转移,保障生命安全。并对县城所有桥梁实行交通管制。

4.9.1.3 水库工程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各类水库严格按照批准的度汛方案调度运行,坚决杜绝超蓄;若遇超标准洪水或重大险情,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仍继续上涨可能危及大坝安全时,在全力抢险的同时,考虑启用非常溢洪道加大泄洪,甚至考虑非常措施泄洪。采取上述非常措施时,提前通知下游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做好抗洪抢险准备和群众安全转移工作。

4.9.2抗旱应急处置。若发生干旱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轻度、中度、严重、特大四个干旱等级,启动有关抗旱预案,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4.9.2.1强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抗旱会商和科学调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抗旱,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发电水库按照“抗旱用水第一,发电第二”的原则,按下游抗旱用水需求调度运行。

4.9.2.2 开源。采取临时措施尽可能从江河湖泊引水,各类蓄水工程尽量蓄水。同时,抓住有利条件实施人工增雨,尽力为抗旱增加水源。

4.9.2.3 节流。大力推行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大力推广抗旱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杜绝浪费,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4.9.2.4根据需要适时采取应急限水、调水等非常措施,对居民生活用水极度紧缺的地区应急送水。 

4.9.2.5 加强灌区用水管理,维护正常的用水秩序,防止发生水事纠纷。

4.9.2.6 强化旱情的监测、分析、预测、预报和信息,加快旱情、灾情的上传下达,加强抗旱宣传报道。

4.10 抢险救灾

4.10.1发生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迅速进行监控、追踪,弄清情况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10.2根据险情灾情,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决策。

4.10.3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迅速调集本地区的资源和力量,提供物资和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重要堤防的险情整治、决口抢堵和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按既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队等实施。

4.10.4 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按照各地成员单位具体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4.11 安全防护

4.11.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11.1.1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防暑消毒药品,以备急需。

4.11.1.2 一线抗洪、溃口抢堵、涵闸抢险、潜水排险等高危应急抢险人员进入抗洪抢险现场实施作业时,必须配备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

4.11.1.3 应急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决定。

4.11.2 群众安全防护

4.11.2.1 发生水旱灾害后,当地人民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并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广场、空旷地搭帐蓬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假期学校。

4.11.2.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水源。

4.11.2.3 发生水旱灾害后,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卫生、防疫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及时设立现场紧急救护所或派出医疗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12 社会力量动员参与

发生水旱灾害后,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必要时,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4.13新闻报道

4.13.1 新闻报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报道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

4.13.2 新闻报道的重点是县委和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对灾区人民的关怀;县防指的汛情、旱情、灾情信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干部群众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的情况;各部门顾全大局、协调配合的情况;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和广大干部群众英勇无畏的感人事迹;灾区人民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的具体行动和可贵精神。

4.13.3县级新闻单位公开报道的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和。

4.14 应急结束

4.14.1 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旱情缓解后,县防指视情适时宣布解除预警,结束应急。预警解除程序一般由高向低,逐级宣布。预警解除机构同预警机构。

4.14.2 依照紧急防汛期有关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并由当地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4.14.3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协调,进一步恢复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工程等基础设施,尽量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  后期处置

5.1 救灾

5.1.1 发生重大水旱灾害时,视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各级相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5.1.2 民政部门负责灾区特别是洪涝灾区的灾民生活救助。负责调配救灾款物,安置灾民,灾民倒塌房屋重建,保证灾民吃、穿、住等基本生活必需。

5.1.3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灾区伤病人员救治和指导环境消毒,对重大疫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1.4 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保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环境。

5.2 灾后重建

洪涝灾害发生后,按照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实施灾后重建工作。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若条件允许,可提高标准重建。

5.3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水旱灾害过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查清、汇总防汛抗旱抢险料物的清耗情况,做好后续补充工作。

5.4 水毁工程修复

5.4.1 对影响当前防洪、抗旱和城乡供水的水毁工程,应抓紧摸清情况、制定计划、实施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其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也应尽快恢复功能。

5.4.2 遭到水毁的交通、电力、通信、气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及时修复,恢复功能。

5.5 调查和总结

5.5.1 调查和总结

水旱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县防指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事件调查,并对应急工作全过程进行总结,提出调查报告和总结报告,报县应急委员会。

5.5.2 防汛抗旱评价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防汛抗旱过后都应从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指出努力方向,进一步把工作做好。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 各级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特急水旱灾害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6.1.2 防汛计算机网络电路提供部门(商)必须依法保证防汛信息网络的畅通。

6.1.3 各级水文部门和水工程管理单位对自建的防汛信息报汛网必须保证防汛信息及时采集和传输。

6.1.4 通过部门内部网络及机要电话等多种手段保证与党、政、军及各成员单位信息畅通。

6.1.5 利用通信公网及广播电视等媒体保证防汛信息的及时。

6.1.6 建立和公布防汛责任人的通讯方式。

6.1.7 各种通信平台和采集传输系统加强管理,确保故障排除有措施,应急通信有备份。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6.2.1.1 重点圩堤的险工险段和病险水库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预案,建立由防汛责任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抢险人员组成的应急抢险组织。一旦出现险情,速赴现场实施抢险。

6.2.1.2 圩堤、水库等重点防洪工程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现场所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救灾的急需。

6.2.2 应急队伍保障

6.2.2.1 防汛队伍

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2.防汛队伍可分为以下几种:

(1)专业抢险队。为防汛抢险的技术骨干力量,由水库等工程管理单位的人员组成,熟悉工程情况,有一定防汛抢险技术,汛期上岗到位,分段包干,及时发现和处理险情。

(2)机动抢险队。在一些主要河流堤段和重要工程建立训练有素、技术熟练、反应迅速、战斗力强的机动抢险队,主要承担技术要求高的险情抢护。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现已组建起机动抢险队,配备有必要的车辆和机具。

3.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和突击力量。

4.调动防汛抢险队伍程序: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工程管理单位所管理的防汛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工程管理单位负责调动;若需上级或同级的其他区域防汛抢险队伍支援,则应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出申请,由其负责协调,统一调动。

5.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一般情况下,乡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县防指申请,由县人武部提出具体要求,由县人武部报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安排。申请调动部队时,应说明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6.2.2.2 抗旱队伍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在旱区组织起群众性的抗旱队,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组自为战,抗御旱灾减少损失。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建抗旱服务队,抗旱期间发挥骨干作用,为旱区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租赁抗旱机具和物资,做好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3.有抗旱任务的工程管理单位是抗旱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用水计划和调度,加强对输水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4.人影作业队伍、消防部门均为应急抗旱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影工作部门根据旱情发展和有利作业的天气气候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消防部门在紧急情况下出动消防车辆解决人畜饮水困难。

6.2.3 供电保障

县供电公司及其下属各供电部门,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安排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4 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防汛抗旱期间特别是抗洪紧张阶段,应准备足够的车辆、船舶,随时待命启动,优先保证防汛车辆的通行和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的运输;紧急防汛期,负责河道禁航保障。

6.2.5 医疗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抽调医务人员组建灾区医疗卫生队,负责灾区巡回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6.2.6 治安保障

各级公安部门和武装警察部队,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盗窃防洪抗旱物资设备等违法行为,做好防汛抢险时的戒严、警卫以及重要领导视察的安全保卫工作。

6.2.7 物资保障

6.2.7.1 物资储备

防汛物资筹集和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县级、专储、代储和单位、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县防指防汛物资仓库和1个防汛石料储备点,按计划储备编织袋,抗洪抢险设备和物资。

1.县林业局、县交通局汛前做好木材、毛竹、汽车、船舶等防汛抗旱物资设备的组织协调供应。

2.乡(镇)级储备。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工程管理单位相应设立防汛仓库,根据本地抗洪抗旱需要和具体情况,按计划储备相关物资。

3.群众自筹。防汛任务繁重的乡(镇),普遍实行群众自筹防汛物资的制度,按具体任务要求,分配各家各户储备一定数量的编织袋,抗洪急需时集中调配,统一使用。

4.县级储备一定数量的“旱地龙”和油料等抗旱物资。易旱地区应积极做好应急的抗旱物资储备和水源储备。

6.2.7.2 物资调拨

1.物资调拨原则。实行“先近后远,先下后上,先主后次,急用优先”的原则。县级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重要地区、重点工程的抗洪抢险应急需要;乡(镇)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辖区内抗洪抢险急需。

2.物资调拨程序。首先调用防汛抢险地点附近的乡(镇)和工程管理单位的防汛物资,如实在不能保证需要,则申请上级进行物资支援。当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县级储备的防汛物资出现严重短缺时,则由县防指向市防总请求物资支援。

3.当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防汛抗旱急需时,及时启动有关生产流程和生产设备,紧急生产、调拨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6.2.8 资金保障

防汛抗旱资金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鼓励社会各界采取多种形式资助防汛抗旱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分级负责,从财政性资金统筹安排用于防汛抗旱工作。

防汛抗旱资金主要用于防洪抗旱规划编制及防洪抗旱工程和非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遭受水旱灾害地区的抗洪抗旱和水毁工程修复,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运输以及按照省市规定允许列支的其它方面。各项防汛抗旱资金,应严格执行有关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的使用开支范围,确保专款专用。

防汛抗旱资金,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中央补助的特大防汛经费、特大抗旱经费和应急度汛资金;省财政安排的省级防汛经费、省级抗旱经费;市、县财政安排的防汛抗旱经费;乡(镇)和群众自筹的防汛抗旱经费。按照《江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水利建设基金一部分用于防洪和抗旱。

此外,各级政府还应安排救灾资金,当灾民基本生活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专项补助。

财政、审计部门加强防汛抗旱和救灾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6.2.9 社会动员保障

6.2.9.1 遵照《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责任,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加抗旱工作的责任。当发生水旱灾害,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参加防汛抗旱,搞好这项艰巨庞大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6.2.9.2 汛期和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编发《防汛抗旱简报》和《情况反映》,定期和不定期在防汛信息网和各新闻媒体防汛抗旱信息,以引起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关注。

6.2.9.3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防汛抗旱和灾后重建工作。

6.2.9.4 防汛抗旱的关键时期,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应发挥突出的作用,领导要靠前指挥,坚持在第一线组织指挥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6.3 技术保障

6.3.1 开展防洪抗旱新技术研究

1 抢险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2 工程除险加固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3 抗旱新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4 节水灌溉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6.3.2 完善干旱、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分析处理、信息传输和信息综合加工为主体的预警系统,提高干旱、暴雨灾害预警能力。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 公众信息交流

6.4.1.1 防汛抗旱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

6.4.1.2 当发生大范围的流域性降水,宜黄水及其支流发生超警戒水位以及暴雨引发的山洪造成严重影响或出现中度干旱时,县防指统一汛情、旱情通报。

6.4.2 培训

6.4.2.1 按分级负责开展培训原则。县防指负责乡(镇)和中型工程防汛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村(组)防汛负责人、小型工程等防汛抢险技术负责人培训。

6.4.2.2 培训工作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举办一次培训。同时,培训要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真正收到实效。

6.4.3 演练

(1)县、乡、有关单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特别是抗洪抢险和疏散撤离灾区群众的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演练结束后应进行总结。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的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练。水上舟桥连要加强水上搜救演练。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抢险救灾演练,由县防指负责组织,一般2至3年举行一次。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解释:

7.1.1 雨量:雨量的等级分为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六级,通常按其 24 小时降雨强度划分如下 :

单位:毫米

 

等级

小雨

中雨

大雨

暴雨

大暴雨

特大暴雨

强度

R<10

10≤R<25

25≤R<50

50≤R<100

100≤R<250

R≥ 250

 

7.1.2 水位:指河流、水库的水面比固定基面高多少的数值,通常反映河水上涨或下降的标志。防汛抗旱通常用的特征水位有警戒水位、保证水位和汛限水位。

1.警戒水位:指河流漫滩行洪,堤防可能发生险情,需要开始加强防守的水位。

2.保证水位:指保证堤防及其附属工程安全挡水的上限水位。

3 汛限水位:指水库在汛期允许兴利蓄水的上限水位,也是水库在汛期防洪运用时的起调水位,每年汛前由相应权限的防汛主管部门审批核定。

7.1.3 洪水:指暴雨或迅速的融冰化雪和水库溃坝等引起江河水量迅猛增加及水位急剧上涨的自然现象。

1.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2.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3.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4.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7.1.4 干旱:通常是指某持续时段内,自然降水较常年同期均值显著偏少的一种气候异常现象。

1.轻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30% 以下,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20%以下。

2.中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 30%~50%,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20%~40%。

3.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50%~80%,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40%~60%。

4.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80% 以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 60%以上。

7.1.5 紧急防汛期:当河流的水情将要超过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县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当汛情趋缓时,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应适时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防指办公室负责管理,每五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县防办召集有关部门专家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县防指备案。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河流、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防指备案。

7.3 奖励与责任

汛期过后,县、乡(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防汛抗旱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防指汇总,通过有关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市防总、县人民政府批准;对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防洪法》、《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实施《防洪法》办法、防汛纪律等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防指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7.5 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9篇:防洪防汛处置措施范文

同志们:

在主汛期即将到来之即,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防汛防滑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20__年防汛防滑工作,客观分析20__年全县汛情趋势、防汛防滑工作形势,进一步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明确防范重点,落实防汛防滑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夯实工作措施,切实抓好今年防汛防滑工作,确保安全渡汛。刚才,县防汛办、防滑办负责人就今年的防汛防滑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县气象局就今年雨情趋势作了分析,我都同意。后面,吴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贯彻执行。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防汛防滑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防汛防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防汛防滑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建设发展,事关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我县属北亚热带山地湿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降水量大,山大沟深,地质结构复杂,加之群众多依山傍水居住,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防汛防滑形势不容乐观。一是由于我县常年受北亚热带山地湿润季风气候影响,暴雨高频出现。从灾害种类来看,既有局部洪水,又有区域性大洪水,同时伴随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随时都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之旱涝交替发生,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全县境内沟河密布,山高坡陡,防洪设施标准低,滑坡隐患分布广,城镇和村庄院落沿沟河建设且挤占行洪河道现象突出,加之群众居住分散,信息传递方式落后,任何时间的麻痹、任何部位的疏漏、任何环节的断档,都可能付出惨重的代价。三是受地方财力限制,防汛抗旱防滑的设施还很薄弱,且短期内难以彻底改变现状,特别是以走山滑坡、洪水、泥石流为主的灾害难以根治。四是部分干部群众有麻痹大意思想,对灾害危害和防范心存侥幸。这些问题的存在决定了我们防汛防滑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根据水利、气象部门预测和旱涝交替的自然规律,今年我县南江河、洪石河流域降水量比常年偏多,局部发生暴雨洪水的可能性极大,防汛防滑形势十分严峻。因此,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防汛防滑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铭记灾害教训,以高度的警觉、扎实的作风和有效的措施,争取防汛防滑工作的主动权,努力减轻灾害损失,确保安全渡汛。

二、明确总体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各项防灾抗灾减灾措施

今年全县防汛防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积极应对,努力做到小汛无大灾,大灾不死人。发生超标洪水时,全力保证人员安全;发生旱灾时,确保群众生活用水供应和灌溉用水,尽力减轻旱灾损失。

今年我县防汛工作的重点是:南江河、大曙河、竹溪河、浪河、洪石河等沟河两岸沿线,城关、钟宝、曾家等重要集镇三大峡电站,双河口电站、浪河电站等在建电站,以及207省道大修工程各采砂场,工矿企业、学校等重点单位;防滑工作的重点是:已经明确的237处滑坡,其中最为严重的有13处是重中之重,主要分布于城关、白家、小曙河、钟宝等乡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的实际,确定各自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落实防范措施,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一)扎实开展汛前检查工作。汛前、汛期检查是发现问题、查找薄弱环节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由分管领导带队,迅速对辖区内水库、电站、水利设施、滑坡点、河道沿线、危房校舍等重点部位全面开展检查。重点检查防汛防滑责任制、防抢撤预案、防汛防滑物资、抢险队伍及通讯保障、隐患处理及措施落实等情况。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在“五一”之前对各辖区的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防汛办、防滑办。要严格执行检查结果登记制度,实行建档立卡、整治消号,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对一时整治难度大的,要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和具体监测人员,定期回访调查;对于有能力解决的病险河段、路段、滑坡治理、移民搬迁等工程,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抓住汛前的这一段黄金时间,科学筹划,抓紧实施,抢修一批应急工程,把问题解决在险情到来之前。水利部门要以贯彻《水法》、《防洪法》为契机,加强河道管理,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对于直接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洪障碍,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依法限期彻底清除,确保行洪畅通。

(二)扎实搞好局部暴雨山洪灾害的防御工作。局部暴雨、山洪及滑塌、泥石流是我县汛期的主要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强、毁灭性大、难以预测、难以防范等特点,做好暴雨山洪易发区的工作对于有效控制和减少因灾伤亡人员至关重要。山洪灾害的防范工作要重点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灾害性天气、洪水信息快速有效传递问题;二是沟河沿岸住户的紧急避险问题;三是抢险救灾的组织、指挥问题。局部暴雨山洪灾害易发区内村庄院落的“防、抢、撤”方案重点在“撤”,要做到责任领导、监测人员、报警方式、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撤离组织“六到位”。“五一”前要将迁安明白卡发放到户。遇有灾害性天气或山洪暴发信息,要千方百计通知到户到人,果断组织撤离避险,信息传递及报警手段要土洋结合、灵活多样。同时,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群众抗灾避灾的教育和引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抗洪抢险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组建以村、组为单元的联防自救组织,同一庄院的群众在强降雨天气时应实行夜间轮流值班,以监测雨情水情,加强对住所周边环境的巡查,做好照明、雨具等逃生器材的准备工作。

(三)切实将县城及集镇的各项度汛措施落实到位。城镇由于交通便利、信息发达且防范工作相对完备,部门干部容易产生侥幸心理。集镇人口密集、经济总量较大,一旦失守,后果不堪设想,特别是县城、曾家、钟宝等集镇在

历年洪水灾害中都受到过严重灾害和威胁,这也警醒我们对待城镇防洪切不可麻痹大意。一要不断完善优化防汛预案。编制渡汛预案是认真研究迎战洪水对策的必要过程,是紧急情况下规范有序指挥抢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领导要结合亲身实践,参与预案的修编和审定,这样既可以提高预案质量,又利于抗洪抢险指挥。预案考虑因素要周全,应对措施要具体,切忌闭门造车、纸上谈兵,对各种不利因素同时出现的情况要有充分准备。预案出台前要提交指挥部成员及相关人员认真审查讨论,同时要注重预案要点的宣传和执行,涉关区域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要建立能够覆盖城镇各个角落的“近程、远程相结合,有线、无线双保险”的防汛通讯、报警网络。各类指令、信息的传递途径既要便捷,又要可靠。主汛期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县城和集镇报警系统、通讯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调试,确保畅通。三要将撤离包干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包抓干部与撤离对象要相互见面,互留联系方式。四要突出储备物资的实用性和可靠性,县防汛防滑办公室和各乡镇防灾物资储备库要切实储备好铁丝、雨衣、电筒、沙袋、铁铲等必要的防汛防滑物资,确保临灾时能迅速到位。同时,要组织好抢险队伍抢险模拟演练。

(四)加强区域间洪水的联防工作。位处同一河流上、下游的乡镇与乡镇之间要建立洪水联防制度,互通信息,团结防汛。上游地区出现强降雨或发生洪灾时,各乡镇政府有责任及时向下游通报情况,层层传递,提早防范。通讯或交通中断时应通过车辆和接力式传递的办法,保证信息及时传递到位。发生局部暴雨的乡镇要及时向周边乡镇通报,当汛情需要跨区域调配抢险物资和队伍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无条件接受县防汛防滑指挥部调遣,紧急行动,快速反应,齐心协力应对灾害。

三、全面落实各项责任制,合力打好防汛防滑总体战

健全的责任制是做好防汛防滑工作的重要保证,全面落实各项责任制既是我们对组织的负责,也是对自己的负责。一是坚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是防汛防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汛防滑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确定工作部署,搞好思想发动,组建指挥机构,制定抗灾预案,组织工程建设,执行抗灾命令,开展灾后自救,确保社会稳定。一旦发生灾情,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调动各方力量,全力抗灾救灾。二是坚持实行部门分工责任制。防汛防滑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情况,密切合作,齐心协力搞好今年防汛防滑工作。县人武部负责抢险救灾民兵队伍的组编、训练工作;县城建部门负责城区街道、排涝设施及市政设施应急抢险;县计划、财政部门分别负责防汛防滑抗旱项目的安排和防灾救灾经费的筹措;县交通部门负责道路受灾抢修、抢险救灾车辆的调配以及人员、物资、设备的运输保障;县民政部门负责救灾物资储备、灾民安置、救灾物资的筹集发放和灾情统计;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维护防汛防滑抢险车辆和人员秩序;县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安全度汛;县广电部门负责防汛防滑宣传报道和指挥部相关通知、通报、命令等文书的及时;县国土部门负责地质灾害的防御组织工作;县农业部门负责旱涝灾区的农业救灾工作;县卫生部门负责灾区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县气象、水利部门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和水情预报,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及防汛防滑指挥部提供天气、水情服务;县电力、电信及移动、联通公司要确保电力、通信线路的畅通。三是坚持实行重点部位包抓责任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早落实好本辖区、本系统内重点度汛部位的包抓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三大峡水库、重点集镇、重点滑坡的渡汛责任人名单要在 县内媒体上予以公布;四是坚持实行责任事故追究制。在防汛防滑及抗旱中,凡因安排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反应不及时、指挥不果断、措施不得力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坚决从重从快追究责任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对下达的任务、指令推诿扯皮或顶着不办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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