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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活动奖励办法精选(九篇)

文体活动奖励办法

第1篇:文体活动奖励办法范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我局广大干部职工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的考核,激励干部职工改进工作作风、恪尽职守、开拓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局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和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奖励。

第三条奖励工作应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坚持按绩受奖,奖不虚施的原则;坚持同一事迹不重复奖励的原则。

第四条局组织人事处是奖励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奖励工作。

第五条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应予奖励:

(一)钻研业务,忠于职守,年终考核成绩优异的;

(二)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在开创本部门或本单位工作新局面中有显著贡献的;

(三)在制定或执行计划中,为国家、集体节约人力、物力、财力有显著贡献的;

(四)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工作效率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显著提高的;

(五)在重大活动中为国家或集体争得荣誉或利益,或在某项大型活动中为省、市、局争得荣誉的;

(六)执行某项重大或特殊任务有显著功绩的;

(七)防止或消除事故,使国家和群众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九)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集体、群众合法权益有功的;

(十)在其他方面先进事迹突出的。

第六条奖励分为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记功、记大功、升级、通令嘉奖。先进工作者、模范工作者为定期奖励;记功、记大功、通令嘉奖为随时奖励。

第七条各奖励种类的使用和奖励标准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本年度具备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奖励条件或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可评为单位先进工作者,发给一次性奖金300元;其中成绩显著的,可推荐为市级优秀,发给一次性奖金500元;连续三年成绩特别突出的,可推荐为省级优秀,发给一次性奖金800元。

(二)具备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十项中的一项或几项奖励条件的,可以记功,发给一次性奖金500元。

(三)具备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十项中的一项或几项奖励条件,成绩特别突出的,可以记大功,发给一次性奖金800元至1000元。

(四)在某项工作、活动和突发事件中,成绩特别显著,在全国或较大范围内有重大积极影响的,可以通令嘉奖,发给一次性奖金1000至2000元。

第八条奖励一般应结合年度目标责任制总评工作,从认真履行目标责任制的优秀工作人员中产生,经民主评议、组织考核、领导集体讨论后,填写《奖励审批呈报表》,附事迹材料,并按下列规定审批:

(一)单位先进工作者,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批。

(二)推荐市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集体,由组织人事处审核上报。

(三)授予记功、记大功、升级奖励和通令嘉奖的,由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报组织人事处审核,按规定程序向上级申报审批。

有特殊贡献的可随时申报,并按上述规定权限审批。

凡报政府审批的奖励种类,须按干部管理权限送组织人事处审核并备案。

第九条奖励经费由各单位从行政经费中提取。授予各种奖励发放一次性奖金的,从年度奖金总额中兑现。

第十一条对伪造事迹骗取荣誉的或在保持荣誉称号期间受刑事处罚以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的,应撤销其荣誉称号。撤销权限按评选审批权限办。

第2篇:文体活动奖励办法范文

一、活动内容

明德小学素质教育活动包括四个单项活动,即“中华文化经典诵读活动”、“西方文化经典诵读活动”、“劳动服务与勤劳朴实美德培养活动”和“校园绿化公园化活动”。

“中华文化经典诵读活动”和“西方文化经典诵读活动”以组织学生诵读《中华经典诵读文库》及《西方经典诵读文库》(该两册书由台塑集团免费提供)为主要内容,旨在倡导弘志明德、勤劳朴实的校风,以达到传承中华优良文化、吸取并融合西方文化精髓,面向世界、开创未来的目的。

开展“劳动服务与勤劳朴实美德培养活动”是要将所有可以作为教育和训练学生的工作及事务分配至全体学生承担,使学生养成勤劳朴实、服务互助的美德。学生在劳动的过程中,可以了解环境保护、资源回收、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藉以培养学生健全人格、良好品德和正确的价值观念,以及爱护环境、珍惜资源的正确人生态度。

开展“校园绿化公园化活动”要结合推进校园绿化、美化、公园化工作,结合“劳动服务与勤劳朴实美德培养活动”,提升学生的学习环境与学校的公共形象。

二、参加范围

参加2012年明德小学素质教育活动的范围是:自2005年以来在各地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明德小学(新建而未招生的学校不在此范围)。

三、活动形式

各项目学校组织实施明德小学素质教育活动时,应向省明德小学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项目办公室)报送以下资料。

(一)各项活动的详细文字资料,具体为:

1. 学校开展“中华文化经典诵读活动”和“西方文化经典诵读活动”规划实施方案,包括“读经”办法制订、“读经”进度安排、“读经”教导规划、学习效果记录及经典读本保存管理办法等。学校经典诵读整体执行情况、学习效果、特性以及本年度经典诵读推动项目与未来计划等内容。还须提供《中华文化经典诵读资料统计表》和《西方文化经典诵读资料统计表》(见附件1、2)。

2.“劳动服务与勤劳朴实美德培养活动”,包括劳动服务工作的编排、划分、分配与辅导方式(包括标准操作手册),学校整体劳动服务情况与特性、本年度劳动服务推动项目与未来计划。要提供学校行政和教学区、校园绿化区、资源回收区的劳动责任区平面图(A4纸大小),以及清洁考核成绩记录。还须提供《劳动服务资料统计表》(见附件3)。应鼓励学生参与校园附近社区的环境劳动服务活动,同时也应提供相应的规划实施资料,包括责任区平面图、标示及相关记录。

3. 学校开展“校园绿化公园化活动”的校园绿化公园化情况与特性,本年度绿化公园化推动项目与未来计划。还须提供《校园绿化公园化资料统计表》(见附件4)、校园面积与绿化公园化面积配置图,图上须标注上年度与本年度增减范围。

(二)数码相机拍摄的数码相片电子文件(须加注日期,3寸×5寸),具体要求为:

1.“中华文化经典诵读活动”照片横式6张(一至六年级每年级1张),粘贴在《中华文化经典诵读相片》(见附件5)表中,须标注学校、年级及诵读经典章节。

2.“西方文化经典诵读活动”照片横式4张(三至六年级每年级1张),粘贴在《西方文化经典诵读相片》(见附件6)表中,须标注学校、年级及诵读经典章节。

3.“劳动服务与勤劳朴实美德培养活动”照片横式4张(行政公共教室厕所、校园绿化区、校园资源回收区、校园附近社区环境四大责任区域各1张),粘贴在《劳动服务相片》(见附件7)表中,须标注学校、责任区及优点。

4.“校园绿化公园化活动”照片横式6张,粘贴在《校园绿化公园化相片》(见附件8)表中,须标注学校、地点及特性。

(三)4个项目VCD动态影片数据资料,分别约5至10分钟。

四、奖励原则、名额和评比办法

台塑集团将对获奖学校予以颁发证书和奖金的形式进行表彰及奖励,具体奖励如下:

(一)明德奖1名,颁发6000元奖金及证书。获明德奖的学校还将被推荐参加全国范围内的评选。

(二)优等奖,具体奖励名额为参加评比活动的所有明德小学的5%(最多5所),颁发4000元奖金及证书。

(三)甲等奖,具体奖励名额为参加评比活动的所有明德小学的5%(最多10所),颁发2000元奖金及证书。

第3篇:文体活动奖励办法范文

奖学金评定办法是学校为规范奖学金的评定而制定的法规性文书,它为奖学金的评定提供政策依据和实施办法。

发放奖学金是学校用以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的有效手段。由于涉及经济利益,奖学金的评定是一个较敏感的问题,如果评定不准确,会挫伤优秀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会助长一些不良风气。因此,奖学金的评定应该做到公正、公开、科学、准确。这就需要有一个法规性的文件予以规范。

奖学金评定办法要向全校学生公开,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鼓励竞争,一方面有利于群众监督。

(二)奖学金评定办法的特点

1.法规性

奖学金评定办法是评定工作的基本依据,一经制定,必须贯彻执行。

2.细则性

奖学金评定是一项细致的工作,需要在诸多方面明确制定标准和规范,不能仅仅笼统地提出一些原则,而是要充分细节化。譬如设奖等级,每个等级的奖励金额,每类学生的评奖标准等,评奖之后的发放办法等,都要一一做出明确规定。

3.可行性

奖学金评定办法要有切实的可行性,标准不可过高或过低,评奖方式必须便于操作。

(三)奖学金评定办法的写作

1.标题

标题有两种基本写法。一是学校名称加文体名称,如《××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二是由特种奖学金名称加文体名称,如《凯思奖学金评定办法》。

2.正文

引言。用以表述设立本奖学金的目的和意义。

奖励对象。有的奖学金普遍奖励各种类型的学生,包括品学兼优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也有的奖学金只奖励某种类型的学生,如只限于博士研究生,或者只限于本科生等等。

奖励等级和金额。设特等奖多少名,一等奖多少名等,各奖金额多少元。

评奖标准。包括政治道德表现和学习成绩,要全面设定标准。如果奖励对象身份不一,要各自设立不同标准。

评奖办法。包括组织领导、评选程序、公布办法等。其中评选程序涉及申报、推荐、初审、终审等多个环节,要具体做出规定,并要保证这些规定的严谨性和可行性。

其他相关规定。如有上述方面不能包括的内容,可在最后作出补充性规定,如评奖纪律要求等。

【 例 文 】

南京理工大学董事会基金奖奖学金评定办法

南京理工大学董事会基金奖奖学金主要用于嘉奖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在校学生,激励他们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实践创新。

一、奖励对象

董事会基金奖申请人应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本科生。

二、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

奖励名额由董事会秘书处提出计划,经董事会基金奖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确定。

奖励金额:特等奖 3000元 一等奖 1000元

三、评奖标准

1.博士、硕士研究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要求进步;

(2)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学习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及各种学术活动,集体荣誉感强,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在校期间,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论文;或者参与高水平的科研,并在研究领域有较大理论突破和技术创新;或研究成果(包括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2.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本科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思想品德考评为优秀;

(2)刻苦学习、努力钻研,每学期平均成绩达到优良水平,且主要课程成绩在80分以上;

(3)具备以上条件,曾获“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各种荣誉称号或获得其他竞赛奖、科技奖者优先。

四、评选办法

1.组织领导

在校董事会基金奖评审委员会领导下,董事会秘书处负责评奖的日常组织工作。各分院(系)、部(处)成立由院长(主任)、部(处)长为组长的“董事会基金奖评选工作小组”,负责申报动员、个人申请、基层推荐等组织工作。

研究生院、学工处分别负责研究生、本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具体评选组织工作,教务处负责培优班学生的评选组织工作。

2.评选程序

(1)申报动员

各有关单位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向全体参评人员公布董事会基金奖评定条件和名额比例,提出评选要求。

(2)个人申请

申请人员参照评奖标准向所在单位的评选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在基层单位评选工作会议上报告个人情况和业绩,并填写申请表及准备相关材料。

(3)组织推荐

各有关单位评选工作小组在

综合评比申请人各方面情况和业绩的基础上,按1:2的比例推荐产生董事会基金奖获奖候选人名单,并将有关材料报送相关预审部门。(4)汇总预审

研究生院、学工处会同教务处等有关部门组织预审,按1:1.2的比例提出预审结果名单,将相关材料报送董事会秘书处。

(5)学校终审

校董事会基金奖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质疑,提交学校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6)征求董事单位意见

各董事单位对学校终审确定的获奖人员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对存在问题人选,由原单位重新评定。

(7)公布与颁奖

获奖人员经董事单位审核确定后,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张榜公布,并以文件形式将评审结果通知各有关单位;同时负责组织召开颁奖大会,向获奖人员颁发奖金和证书。

五、其他

1.董事会基金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4篇:文体活动奖励办法范文

招商引资手段1、政府组团招商

做法:经过具体办事人员的事先策划和筹备,各级领导集体出行,以招商会的形式,声势浩大地到目的地城市推荐自己的资源优势和招商项目。比如到香港、深圳开招商引资大会。很多地方政府仍然热衷这种做法。

2、小组招商

做法:将原来的各级领导班子整体出场改为小组,以小组为单位,不定期到目标引资地去洽谈项目。

3、驻点招商

做法:在重点招商目的地设立办事处的形式,成立专门一个团队,长期负责在当地进行招商。比如在深圳、东莞、苏州等地设立办事处。

4、展会招商

做法:参加在大城市举办的各类展会,比如深圳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会、深圳文博会。在展会上,通过对招商项目的集中展示,达到广泛吸引人气、招商引资的目的。

5、文化招商

做法:地方政府利用自己的特色文化,打文化招商牌。比如利用妈祖文化招商。

6、旅游招商

做法:利用当地的旅游资源,吸引游客的同时,吸引投资者。比如荔枝节、梨花节等,利用旅游活动实现旅游、招商双重目的。

7、以商招商

做法:通过已经在当地投资的企业,利用商人之间的人际交往,用口碑传播的方式进行招商引资。

8、委托招商

做法:采取有偿的办法,委托对目标招商地熟悉的机构(比如投资中介),牵线搭桥,推荐项目,达到招商引资的目的。

9、顾问招商

做法:与委托招商相似,但担任顾问的均是个人。一般都是委托在目标招商地的知名人士和商界名人等作为招商顾问,有的还发政府聘书。

10、全员招商

做法:发动群众,采用人民战争的思路进行招商。对有招商引资业绩的,给予奖励。

北海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20xx暂行版第一条 奖励范围

(一)从本市以外引进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美元或其它外币的按当时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算)以上资金投资建设的新的项目。

(二)本市以外资金包括现金或以实物形态投入的生产设备。

(三)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办法奖励的范围:

1、已在我市境内投资的外来投资者,用其投资所获利润再投资的项目;

2、外来投资者同时以引资者身份对其自身投资申领引资奖励的项目;

3、国内外客商和友好人士直接对我市的投资和捐赠;

4、国家直接安排的基建及水利、交通、电力、通讯、城市基础设施、仓库、住宅等计划内的资金和项目;

5、上级直接安排的其它计划内的资金和项目;

6、从我市辖区内金融机构争取的银行信贷资金。

第二条 奖励对象

(一)我市公务员和其他财政供养人员引进项目或资金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桂招商字[20xx]1号)执行。

(二)除我市财政供养人员以外的其他引进外来资金者,经确认后,均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三条 奖励标准

对引资者引进资金投入新项目实行一次性奖励。合资合作项目按市外客商实际投资计算。 引进房地产项目的奖金最高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其它项目奖金最高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

(一)三高农业等第一产业项目从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起计算,按两年内实际投入固定资产总额的2给予奖励。

(二)工业、建筑等第二产业项目从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起计算,按两年内项目实际形成的固定资产总额的4给予奖励。

(三)交通、运输、娱乐、餐饮、服务等第三产业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从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起计算,按两年内项目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10%给予奖励。

(四)房地产项目从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起计算,按两年内项目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3%给予奖励。 第四条 奖金来源 奖金按照增加谁的财政收入、谁出钱,谁受益、谁支付的原则由受益财政负责组织,在各级财政一般预算或基金预算中安排。

第五条 奖励申领程序

(一)备案登记。引资者在项目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60天内,到市招商促进局登记备案,写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投资引荐委托书、 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引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奖励。在项目进展达到本办法第三条设定的标准后,由引资者向市招商促进局提出奖励申请。引资者办理奖金申领手续时所需的材料如下:

1、北海市外来资金引资者备案登记材料;

2、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

3、项目业主对引资者的确认函;

4、第一、二产业项目需提交项目竣工结算书及固定资产形成证明;

5、第三产业项目需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税票证明。 若引资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奖励申领手续,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交由引资者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初步审核。市招商促进局在受理引资者申报奖励材料后,按规定进行程序性审核。

(四)登报公示。由市招商促进局负责将初步审核结果在《北海日报》公示,在登报公示之日起60日内,如果没有其他人提出异议,则初步确认公示名单上的引资者为受奖人。

(五)审查批准。由市招商促进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商务局、人事局、监察局等部门共同组成市招商引资奖励工作小组,集中审定市招商促进局初审过的材料,作出是否给予奖励的决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六)奖金发放。各相关受益财政部门将应核拨的奖金一次性拨付给引资者。受奖人在接到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之日起,一年内须办理奖金领取手续,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放弃。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

第六条 附则

(一)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北海市产业发展规划要求。

(二)对我市影响大、建设时间跨度长的特大项目,其奖励条件和标准由市人民政府以个案确定。

(三)同一个企业或项目只认定一个引资者。如投资者委托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引资者,视为一个引资者团队。引资者团队申领奖金,不论人数多少,奖金总额不变,须书面委托其中一人办理,奖金如何分配由引资者团队自行商议。

(四)奖金含税。

(五)违反本办法骗取奖金者,由市招商促进局会同有关部门全部追回,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直接责任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划范围。

第5篇:文体活动奖励办法范文

第一条:三好学生奖。按三好学生条件: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关心集体,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劳动态度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执行学校的规章规则方案,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讲文明礼貌。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讲究学习方法,能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学科成绩优良。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讲卫生,身体健康,体育成绩优良。该项奖按班人数的10%比例名额,由班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奖一次。奖励办法:荣誉证书一本,作业本两只或水笔一支。

第二条:优秀学生干部奖。按优秀学生干部条件:政治思想好,工作态度好,工作有成效。学习和身体也要求较好,在学生中真正起带头作用,成为学校、老师的助手者,每班评选两名班干或团干,由各班评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查批准。每学期评选一次,奖励与三好学生相同。

第三条:勤学守纪奖。要求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规则方案,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虚心好学,能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学习成绩进步较快。该项奖按班人数的10%比例名额,由班选出名单,送学校审核批准,每学期评奖一次。奖励办法与三好学生相同。

第四条:学习成绩优秀奖。对学习上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实行奖学金规则方案。以学期末抽考成绩为标准,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为期末抽考成绩年级前10名,奖学金100元。二等奖为期末抽考成绩年级第11名至30名,奖学金20元,。三等奖为抽考成绩年级第31名至50名,奖学金5元。普通班期末抽考成绩平均分60以上取前10名(如该年级设有中班则中班只取3名),奖学金20元。以上奖项如出现成绩并列则先后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列,获奖者同时奖励荣誉证书一本,作业本两只或水笔一支。

第五条:各种竞赛优胜奖。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而举办的各种竞赛,按规定名额,优胜者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

第6篇:文体活动奖励办法范文

xx年,是社区充满合力和挑战的一年,在我国传统的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了使辖区居民和单位职工有一个“大家”的感觉,充分展现出社区热烈、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社区党委和居委会定于xx年1月x日下午2时开始,在钢球小区篮球场举办“龙年闹新春”游园活动。为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充分展现居民和职工群众新生活、新风尚、新面貌等时代气息,大力发展和繁荣社区文化,在社区中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节日文化氛围。通过组织文明欢庆的游园活动,使广大居民和职工群众人人自主地参与游园活动之中,在游园中陶冶情操;在游园中锻炼身体;在游园中获取知识,从而让新一年充满蓬勃生机,凝聚民心,推进社区文化工作向暨定目标奋进!

二、活动领导小组

1 组 长:

2、副组长:

3、成 员:社区工会联合会委员、各单位工会主席

三、参加人员:部分户籍在辖区的居民、单位员工及社

区居干等。预计发出3000张游园券(单位工会1000张),居民凭户口6岁以上每人领取2张,先到先领,领完为止。

四、活动时间:xx年1月x日下午2时开始------。

五、活动地点:社区办公楼(钢球小区篮球场)

六、活动内容

1、猜谜语100条:游戏规则:参加者记住自认为能猜中谜语的编号,向工作人员作答,正确的中奖,(一票一答),此条中奖后,工作人员立即上前打红色的勾,不再续答。

2、端乒乓球行走:游戏规则:来回10米,记时30秒内完成,不掉地为胜出。

3、篮球投篮:两分线投篮,投进中奖。

4、足球射门:10米距离踢进规定的门内。

5、蒙面敲锣:用毛巾困住双眼,相距10米,原地转3圈,在30秒内敲响挂在墙上的锣。

6、跳大绳:2人摇绳,1人跳绳10下为胜。

7、超级保龄球:3瓶矿泉水摆成三角形,5米外用足球当保龄球将3个矿泉瓶同时打到即胜出。

8、吹乒乓球:杯子4个,装满水排成一竖排,把第一个杯子里的乒乓球吹到2、3、4个杯子里胜出。

9、趣味组词:从抽奖箱内依次抽出3个字,按先后顺序排列,组成有意义的句胜出。

10、圈套实物:一票领3个圈,在一定距离扔向固定的地面实物,如:小吃、酒、烟、肥皂、牙膏等,套中即可领走。

11、套活鸡活鸭:把活鸡活鸭各放一只在栅栏内,凭票领3个圈,在一定距离扔向活物,套中脖子即可领走大奖。

八、活动要求

1、1月x日前召开各单位工会主席、物业小区负责人和居民组长会议,传达社区xx年迎春游园活动安排和部署。

2、1月x日在各小区醒目地点张贴游园“海报”并公布活动项目的名称、游戏规则等,以吸引和激发群众的活动兴趣。

3、1月x日上午布置好活动现场,逢雨照常进行,活动内容将随机应变。活动现场要布置彩旗、横幅、音响等,让现场充满节日喜庆。

九、注意事项

在活动开始前,社区组织简单仪式,讲明组织这次活动地目的和意义,加强活动纪律教育,做到:

1、自觉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序排队,做到文明礼让、欢乐祥和。

2、在游园过程中注意人身安全和现场的治安防范。

3、不乱扔果皮、纸屑和垃圾,保持活动场所的卫生清洁,

4、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

2017社区春节游园活动方案2

为营造我镇春节气氛,丰富群众文娱生活,我镇在春节期间举行一系列游园活动。具体如下:

一、时间:××年××月××日

二、地点:××文化广场

三、游园活动内容及规则

1、猜谜语

游戏规则:猜中谜语者,不用撕掉谜语纸条,只需要记住谜语编号到领奖台对谜底。奖励办法:猜对者每条可获5元奖金。

2、挟波子游戏

游戏规则:在装有水的盘中放入15颗波子,游戏者手拿一双筷子将放在左边盘子的波子挟到右边的盘子里。奖励办法:1分钟内将15颗波子挟完的选手可获得5元奖金,不能完成的不作奖励,如果中途有波子掉落的,必须放回原来的盘子里才能继续比赛,违者则不作任何奖励。

3、抛圈游戏

游戏规则:在地上摆放2个“不倒翁”,每个“不倒翁”之间的距离为1米(抛中最远的10元,近的5元),每位参加者有三个圈子,站在离“不倒翁”2.5米远的线外,才能向“不倒翁”抛圈。奖励办法:已抛中“不倒翁”的总金额进行奖励。

4、蒙眼击球

参加者在规定的界线外用布蒙上双眼,原地转三圈,然后走到指定的位置敲击球。奖励办法:击中者可获5元奖金,不击中者不得奖金。

第7篇:文体活动奖励办法范文

反假奖励总体办法的不完善性也对金融机构收缴假币形成

一定影响人民银行总行于2000年颁布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反假人民币奖励办法》,2005年对本办法进行了充实修正,重新颁布了《反假货币奖励办法》,从两次颁布的《奖励办法》来看,《奖励办法》只是针对于有关单位或者是人民银行对公安部门的奖励,没有明确规定对金融机构收缴假币进行奖励。由于金融机构收缴假币是假币流通环节的直接防线,而《奖励办法》对金融机构假币收缴没有正向激励措施,导致金融机构收缴假币工作处于一种被动状态。有奖励政策且奖励兑现的金融机构收缴假币数量就多、工作力度就大,反之则小。

对金融机构收缴假币奖励工作的建议

金融机构是否实行收缴假币奖励政策对收缴假币数量有着直接的关系。实行奖励政策的收缴假币的金额较多,没有实行奖励政策,收缴假币数量则较少。由此看出,奖励政策的实施对假币收缴工作有着较大的影响。因此,在当前金融机构收缴假币工作中的奖励政策、重视程度以及反假奖励总体框架的不完善性等因素下,需要深入思考,切实加以解决。

(一)尽快出台金融机构柜面收缴假币专项奖励办法

人民银行应与国务院反假货币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协调,尽快出台和制定金融机构收缴假币专项奖励办法。新的奖励办法应制定统一的奖励标准,下发各金融机构执行,也可根据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同层次和收缴假币的不同状况,对奖励标准划出一定的浮动范围。比如,各地方由人民银行牵头,各金融机构为会员成立反假货币联席会,由各会员每年统一缴纳一定基金,用于对金融机构工作中发现假币的,按一定标准对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反之,发现金融机构缴存人民银行的回笼款中有假币存在的给予惩罚。这样不仅可以促进金融机构履行应尽的社会职责,还能最大限度调动金融机构一线人员对反假货币工作的积极性。

(二)提高金融机构领导对收缴假币的重视程度

收缴假币工作是金融机构维护自身利益、提高优质服务质量的展示窗口,是保障社会金融环境稳定的重要手段之一。人民银行可以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对金融机构领导的专项反假培训和交流学习活动。在实际工作可以看到,部分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工作中,由于领导层的高度重视,全行上下提高了对收缴假币工作的认知程度,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制定并落实了具体的收缴假币奖励措施,保障和维护了整个社会金融环境,提升和树立了金融机构自身的良好形象,从而达到了社会和银行双赢的目的。

(三)加大反假宣传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的力度

通过近几年“反假货币宣传月(周)”活动的开展以来,反假货币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行之有效的反假宣传,不仅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反假货币意识,而且还让群众在对金融机构收缴假币的行为上达到认同和理解,能够积极配合金融机构收缴假币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配合和支持了假币收缴工作的开展,类似于此种形式的“宣传月(周)、工作年”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同时,要加大对金融机构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一名员工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到收缴假币是为了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收缴假币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国家信誉。

建立人民银行反假检查和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

在出台专项奖励办法、加大反假宣传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加强基层人民银行反假工作的监管。一方面加大对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检查力度,并把金融机构反假人民币前台业务,反假设备使用,维护,反假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等纳入工作动态考核管理,对反假工作未认真落实执行的金融机构,依据相关的管理办法给予一定的处罚。以此加强金融机构对反假工作的重视。充分认识假币收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只要世界上存在货币,反假货币工作将永无止境地要坚持下去,因此人民银行要建立反假货币工作的长效监督机制,认真做好反假货币的专项检查工作,真正使假币收缴奖励机制在日常反假工作中得充分体现。

第8篇:文体活动奖励办法范文

为欢度二0__年新春佳节,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体生活,进一步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及干部职工集体荣誉感。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春节前开展全局干部职工新春联欢活动,现将具体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新春联欢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以局长XXX为组长,副局长XXX、XXX、纪检组长XXX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工会小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项。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办公室、人教科、监察科以及XXX、XXX、XXX、XXX。

二、活动时间

时间:20__年1月26日上午8:30分前报到,9:00正式开始;1月27日早餐后返回,整个活动时间为一天。

三、参加人员

全局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含提前退休、离岗退养)干部职工;个私协会理事、分会理事及增加各分会大、小组长5个名额。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本次联欢活动由趣味运动会、文艺联欢会等组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趣味运动会:

趣味运动会活动时间:20__年1月26日上午9:00至12:00时。

1、在职干部职工及个私协分会理事及大、小组长参加的运动项目有:拔河、跳大绳、飞镖。

2、离退休(含提前退休、离岗退养)干部职工参加的运动项目有:飞镖、套圈游戏。

3、参赛队分别是:XX工商分局及分会;XX工商分局及分会;XX工商分局及分会;XX工商分局及分会;XX工商分局及分会;XX工商分局及分会;XX工商分局及分会;XX工商分局及分会;机关一队(办公室16人、监察科4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4人);机关二队(人教科7人、法制科4人、市管科6人);机关三队(公平交易科14人、商广科5人);机关四队(注册登记科12人、个私协会7人)共计12支代表队。

请各队于20__年1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时,派人到局五楼会议室抽签决定竞赛对手,并上报各项目参赛人员名单。

具体活动安排及相关规则:

在职干部职工及个私协分会理事及大、小组长。

1、拔河:由XXX、XXX、XXX负责。三局两胜制,每队10人参加(每队女队员不得少于2人),比赛分三轮进行,第一轮比赛顺序为:1—2、3—4、5—6、7—8、9—10、11-12;第二轮比赛顺序为:1号、2号队胜者对3号、4号队胜者,5号、6号队胜者对7号、8号队胜者,9号、10号队胜者对11号、12号队胜者;第三轮比赛顺序为:三个负队全为三等奖,三个胜队抽签决定争夺一等奖,轮空者为二等奖,另外两个队以一局制决定胜负,胜者为一等奖,负者为二等奖。比赛前由工作人员清点人数,比赛双方派人员监督,中途不准增加人员或协助比赛,如有违反规定者,经确认后,取消比赛资格。比赛结束按胜负取前6名,一等奖一名奖励600元,二等奖两名各奖励500元,三等奖三名奖励400元。其他参赛队获组织奖,各奖励200元。

2、跳大绳:XXX、XXX、XXX负责。各队选8名队员参加(其中两人甩绳)男女不限,连续跳1分钟,中途不准换人,按跳的次数多少取前六名,相同情况下双方抽签决定名次。第一名奖励600元,第二名奖励500元,第三名奖励400元,第四名奖励300元,第五名奖励200元,第六名奖励100元。

3、飞镖:XXX、XXX、XXX负责。每队5人参加(男女不限),每人投3次,按总分取前6名,第一名奖励600元,第二名奖励500元,第三名奖励400元,第四名奖励300元,第五名奖励200元,第六名奖励100元。

离退休(含提前退休、离岗退养)干部职工参加的运动项目有:

1、飞镖:XXX、XXX、XXX负责。离退休飞镖比赛分二组进行,59岁以下为一组;60以上为一组。每人投5次,每组按分数高低取前8名,比赛第一名奖励100元,第二名奖励90元,第三名奖励80元,第四名奖励70元、第五名奖励60元,第六名奖励50元、比赛第七名奖励40元,第八名奖励30元。若分数相同,则视为并列名次。文秘站网-

2、套圈游戏:由XX、XX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均可参加,每人限参加1次,凡参加者均有奖品。

(二)文艺联欢会:

“文艺联欢会”从下午1:30分开始,内容包括:局领导新春贺词、文艺演出、知识有奖问答(5-8题),抽取幸运观众(15名)等。

文艺演出以工会小组联合组成参赛队,分别是:XX工商分局及分会代表队;XX工商分局及分会代表队;XX工商分局及分会代表队;XX工商分局及分会代表队;XX工商分局及分会代表队;XX工商分局及分会代表队;XX工商分局及分会代表队;XX工商分局及分会代表队;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会小组代表队;人教科、监察科工会小组代表队;法制科、市管科、商广科工会小组代表队;注册登记科工会小组代表队;公平交易科工会小组代表队;离退休代表队;个私协会工会小组代表队,共计15个代表队。

每个参赛队出1个节目,限时15分钟以内,超时1分钟扣0.1分,以此类推。要求参赛队员3人以上,节目内容必须健康向上,具体内容由参赛队自己选定,节目形式可以是舞蹈、卡拉OK小合唱、小品、诗朗颂等。

1、比赛顺序:

请各参赛单位于1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正,在局五楼会议室,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并将文艺比赛的曲目和人员名单及伴奏带同时上报。

2、评分标准

(1)聘请2-3名评委,分别对各个参赛节目当场

打分。分数由主持人在两个节目之后的下一个节目开始前公布,打分采取10分制。

(2)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准时参加,迟到一人次扣0.5分。未参加的干部职工按人数每人扣1分(出公差、值班、因病住院等特殊情况除外)。

(3)参赛节目的平均得分减去迟到、缺席人员的分数后,按照得分高低取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一名,奖励1000元,二等奖二名,各奖励800元,三等奖三名,各奖励600元,其他参赛队获组织奖,各奖励400元。

五、要求

(一)各部门领导及工会小组长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既赛出水平,又赛出风格,充分展示工商干部队伍的风采;同时,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确保各项比赛顺利进行;在全部比赛活动中,共同积极倡导“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优良作风。

(二)各分局、“3·15”安排好值班人员,并保证值班人员下班后能及时到活动地点参加联欢。

(三)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确保行车安全以及其他人身安全。

第9篇:文体活动奖励办法范文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发生在本区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

第三条区人民政府负责举报奖励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

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食品安全办)负责举报奖励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奖金审定和信息披露等工作。

区财政部门负责举报奖励专项资金保障、拨付,并与区审计等相关部门配合做好资金审查等工作。

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责,负责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受理、核实、查处、反馈和举报奖励资金发放等工作。区有关部门应公布举报电话,明确受理范围,指定专人负责举报受理事项。

第四条下列违法行为属于举报受理范围:

(一)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贮存、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非法添加物;

(二)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私屠滥宰的;

(三)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

(四)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肉类制品的;

(五)应当依法取得而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或餐饮服务许可等证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六)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

(七)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

(八)生产经营过期、变质或掺假掺杂食物及其他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

(九)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的;

(十)其他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条举报人获得食品安全奖励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举报的违法行为发生在本区行政区域内;

(二)举报线索事先未被相关部门掌握;

(三)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方;

(四)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

(五)举报的违法行为有处理结果。

新闻媒体及其工作者在公开披露违法行为前主动提供线索,按照本实施办法予以奖励。

第六条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举报受理。

(一)农业行政、畜牧兽医部门受理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违法行为举报;

(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行为举报;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食品流通环节违法行为举报;

(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行为举报;

(五)商务部门受理生猪屠宰环节违法行为举报;

(六)公安机关受理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举报。

其他监管部门依据职责做好举报违法行为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第七条举报违法行为受理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举报违法行为原则上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在区政府食品安全办负责组织辖区相关监管部门查处。

违法行为涉及2个县(市)区以上的,由区政府食品安全办按规定上报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协调处理。

(二)监管权属原则。按照现行食品安全环节监管体制,坚持谁监管谁负责,举报的违法行为由相应法定监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涉及多个环节的违法行为,由区政府食品安全办负责协调查处。

涉及面广、影响较大、后果较为严重,或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较大损害的重大违法行为,由区政府食品安全办按规定上报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协调处理。

(三)首问负责原则。举报违法行为受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应及时移交有监管职权的部门调查处理。不能确定受理部门的,转交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处理。

(四)指定受理原则。举报内容涉及多个监管领域,或者对监管职责有争议的,由区政府食品安全办根据有利于案件调查的原则,确定主要受理部门及配合部门。

第八条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相应的一次性奖励。

(一)举报的违法行为有涉案货物并且可计算货值的,经查证属实,由有关部门按照违法案件涉案货值金额的一定比例奖励举报人。举报奖励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完全相符,能够积极协助现场调查,详细提供违法事实关键证据和票据,按涉案货值金额的8—10%奖励举报人。

二级: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能够为现场调查提供一定的协助,举报现场物证、书证及其他有效证据齐全,按涉案货值金额的5—7%奖励举报人。

三级: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大致相符,仅提供违法线索,协助查处工作,按涉案货值金额的2—4%奖励举报人。

四级: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大致相符,仅提供案件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按涉案货值金额的1%奖励举报人。

(二)无涉案货物或货值无法计算,举报的违法行为涉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等,有较大社会影响和社会危害,经查证属实,根据其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分四个等级给予相应奖励。

一级:举报的违法行为避免了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经查证属实,奖励6000—10000元/件。

二级:举报的违法行为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社会影响较大,经查证属实,奖励3000—6000元/件。

三级:举报的违法行为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经查证属实,奖励2000—3000元/件。

四级:举报的违法行为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危害,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经查证属实,奖励1000—2000元/件。

(三)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的;举报人属于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或者食品行业内部人员的,应在相应奖励等级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

(四)奖励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可不受此限制。

第九条下列情况的举报不予奖励:

(一)与食品安全工作有关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举报或者授意他人的举报;

(二)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和特定义务的部门工作人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的举报或者授意他人的举报;

(三)有偿开展打假活动的打假机构及委托打假者的举报;

(四)属申诉案件的举报;

(五)新闻媒体已经曝光违法行为的举报;

(六)从事危害食品安全活动的人员主动交代、自首或主动归案的;案件查办部门在调查取证、侦查、审理过程中新发现或者从事危害食品安全活动的人员新交代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适用情形。

第十条举报人奖励确认原则:

(一)举报人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实名举报违法行为的,直接奖励举报人;

(二)匿名举报人在提供违法行为线索时,应与受理举报部门提前约定举报密码,经有关部门核对举报密码信息无误后,可以申领举报奖金;

(三)2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案件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四)举报同一案件只奖励一次。2人以上共同举报同一案件的,按一案奖励,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

第十一条举报违法行为受理途径及程序。

(一)社会公众可通过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登录区政府网(区长信箱)发送邮件举报违法行为。区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应设立公开渠道接受举报。

(二)受理人员在接到举报电话后,须询问并记录举报时间、举报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或验证密码)及联系方式,并详细记录被举报方名称、涉案产品、涉案地点、违法行为和有关证据信息。记录结果应经过举报人确认,通话过程要录音留存。

举报人原则上应实名举报。重要违法行为可以匿名举报,举报时应提供6位数的身份验证密码和有效联系方式。

(三)接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的违法行为举报后,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应立即组织开展查处工作;区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转办的违法行为举报后,应当立即向举报人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同时,应当在24小时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及时回复举报人,决定受理的,登记举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号(或验证密码)。有关情况按程序报市政府热线办和区政府食品安全办。

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自行受理的违法行为举报,应当于24小时内报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备案。

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受理的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应当于24小时内报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备案。

(四)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确定受理违法行为的举报后,应立即到现场开展调查工作,涉嫌违法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案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并报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属于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的,同时按程序报市政府热线办和区政府食品安全办。情况复杂的案件可以适当延长办结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经调查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举报奖励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相关调查处理机关应在举报案件结案或案件判决后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事实、奖励条件、等级、标准和金额予以初步认定,提出奖励申请,填写《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审批表》报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审核。同时,报送案件转办单、举报受理记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移送书等认定材料。

(二)认定。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应当自接到案件调查处理机关报送的奖励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

(三)告知。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应当自做出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案件调查处理机关。案件调查处理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举报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告知举报人案件处理结果、拟定奖励等级及金额等事项。因故无法通知举报人员的,应将通知情况记录在案。自作出举报奖励认定之日起一年之内仍无法通知举报人的,奖励取消。

(四)领取。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案件调查处理机关办理领取手续,按照指定地点和方式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举报人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需提交法人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身份凭证。

匿名举报人凭验证密码和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金。

委托他人代领的,受委托人需持有举报人的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涉及2个以上举报人的,须提供各举报人签字同意的奖金分配协议,由举报人代表持全体举报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金,或根据分配协议确定的奖励金额由各举报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分别领取。

第十三条举报人对奖励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做出奖励认定的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复核。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核,做出最终奖励决定。

第十四条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由负责举报案件调查处理或牵头调查处理的机构先行垫付,财政部门按照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审核意见和有关机构奖励资金支付凭据及时核拨。举报奖励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实施奖励应当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参与举报受理、调查、处理和奖励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姓名、居住地、电话等信息公开或泄露给被举报方及其他无关人员。

第十六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的;

(二)对举报事项未核实查办的;

(三)不遵守保密制度,有泄密行为的;

(四)向被举报人透露相关信息,帮助其逃避查处的;

(五)将自己掌握的违法线索授意他人举报获取奖励的。

第十七条举报人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伪造举报材料骗取或冒领奖金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区政府食品安全办要会同区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举报违法行为的受理、移交、核查、奖励审核、资金发放等配套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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