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关于简化审批流程的建议范文

关于简化审批流程的建议精选(九篇)

关于简化审批流程的建议

第1篇:关于简化审批流程的建议范文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上海市关于营商环境改革的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区**坚持优化审批、改革创新,以企业满意度为评判标准,不断推进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企业获得感,积极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一是成立了**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成立了**区社会投资项目**中心,10个单位常驻区行政服务中心“一个窗口”,提供全流程审批服务。三是形成了“1个协调小组+11个工业区项目联络员”的联络机制,组建审改服务微信群,完善沟通交流机制。

(二)全面落实“双减半”工作要求。我委13个审批事项全部完成办事指南标准化的工作。在减时间方面,所有事项较法定时限压缩平均达70%以上,施工许可证办结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较法定时限压缩80%。在减环节方面,通过大力推进网上办理、网上发证,全面减少审批事项现场办理环节。其中建筑企业资质许可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2个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办理。

(三)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严格按照“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发证、限时完成”的要求,通过区领导小组、区**中心等机制协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一网通办”审批改革工作,所有项目均通过“联审平台”完成全程网上无纸化办理。2018年3月审改以来至2019年底,共办结审批事项139件,其中区规划资源局牵头组织办结设计方案审批38件,区**牵头组织办结施工许可53件、竣工验收48件,水电气接入服务单位共受理接入申请77件。

(四)稳步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2019年中旬,区**正式承接本区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相关工作,在区消防救援支队协助人员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已基本厘清消防工作脉络并完善了工作流程。2019年共办结消防设计审核申请4件,设计备案27件;办结消防竣工验收申请12件,验收备案14件。

(五)加强审改政策培训宣传。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方面,组织各部门参加市级培训17次、召开区内各部门培训11次,组织窗口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学习5次。对企业开展了多次政策宣贯培训,组织培训10次,参与人次逾700人。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专题协调会议9次。加强了企业对新政策、新流程的学习,企业对改革的了解广度、深度有明显提高。

二、下阶段工作计划和思考

(一)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建设

根据区政务服务办的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改革方案中,将建设工程综合窗口作为推进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设计方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市政接入四阶段工作要求,建议按照设计方案由规划资源局牵头、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由**牵头、供排水接入由水务局牵头的业务操作划分,分别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体系,明确各阶段牵头部门和收件标准,形成前台统一收件,后台集中会办审批的工作机制。建议除区**和区规划资源局的审批事项纳入以外,将重点参与部门的相关事项也纳入建设工程领域综合窗口。统一与企业发生互动,各审批部门入驻人员依各自职能进行审批和监管,加强协同联动。

(二)低风险项目全过程流程再造

在2020年的市级新一轮改革方案中,根据工程风险等级分类,实施差别化管理。其中,被评估为低风险等级(粗略判别标准:建筑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高度低于24米,功能单一,技术简单)的社会投资工业项目可以享受免方案审批、免勘察费用、承诺后免审图,一次性获取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一站式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最为简化优化的审批政策,可以促进扩建增容的产业项目快速交付投产,提升企业和社会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获得感。区**在2020年的工作中也将聚焦低风险项目开展审批改革工作,着重根据我区工业项目数量多、占比大的特点,对社会投资低风险工业项目落实有针对性的重点改革举措,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推进政府补贴和简化政策落地,指导社会投资低风险工业项目的相关企业开展勘察费用减免申请,对免于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开展事后监督检查。二是依托区社会投资项目**中心机制和“一网通办”系统,实现一站式受理施工许可,合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是进一步简化竣工验收环节,由区**和区规划资源局牵头开展综合验收,一站式核发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质量监督报告、综合验收合格通知书和不动产权证。

(三)探索长三角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开展远程异地评标

自2020年4月1日起,上海市施工招投标将实施电子招投标,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充分利用人脸识别技术,与已建成的专家库中专家的人脸特征进行比对,将远程异地评标系统与各地门禁系统无缝对接。探索建立共享长三角评标专家库,跨区域远程异地电子评标,整个评标过程都有视频监控,全程有迹可循、有据可考,进一步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通过上述措施可以将招标人、招标、投标人与评标专家从地域上最大限度地隔离,不仅可以减少人为因素干扰评标,有效减少和限制围标、串标情形,实现评标“智能化”,还有利于克服远郊评标专家资源不足,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评标工作效率,降低招投标成本,充分体现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建议通过行业自律规范招标行为

自2017年取消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资质,只要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招标事项就可以承办招标业务。随之出现招标机构和从业人员数量激增,良莠不齐,存在不专业、不敬业、不规范现场。有的招标机构为了取得业务,一味迎合招标人,不中立、不公正。由于部分招标机构不专业,在项目实施招投标过程中出现反复,造成延长招标时间,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进行沟通、协调,督促行业协会建立健全招投标行业自律规范,加强对招标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行业自律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引导招标企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第2篇:关于简化审批流程的建议范文

6月23日,“***专题培训班”全体学员在中共**市委党校的安排下赴**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学习考察,听取了**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同志的情况介绍,实地考察了审批大厅和“办事”窗口的工作情况,并与中心管理人员和部分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了中心的运行情况。经过考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很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可为我县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运作提供很好的借鉴,现将考察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基本情况

**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2年6月26日正式对外办公,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目前共有39个部门的110项行政许可(服务)项目在中心统一办理,中心办公面积约1.5万平方米,其中一至四层为办事大厅,五至七层为综合办公区。

中心在确保行政许可主体、事项和行政收费“三必进”的同时,借助完善的内、外网络,全面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实行联动式许可和模块化服务。中心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以最大限度向企事业单位和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为目标,全力打造一流水平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中心通过深入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失职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注重加强中心的文化和窗口人员队伍建设,努力实现“高效率行政、零差错服务”。经各部门共同努力,中心工作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一站式”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已经成为**市一张靓丽的名片。

二、**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运作特点和创新思路

**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起步早、运作快、起点高、效果好,我们感到**市中心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领导重视,执行到位是中心建设与发展的关键。**市政府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列为民心工程,市长亲自抓,在全市大会上逢会必讲审批制度改革,亲自参与有关具体工作,并督促落实。在工作方式上,由常务副市长和政府办公厅、监察局、编办、法制办、物价局一道,集中对全市审批项目逐项审核清理,与市政府各委办局一把手逐一谈话,一项一项地确定该部门保留的审批项目和审批流程,最后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需保留的审批项目和审批流程,并向社会公布实施,市政府按照“审批少、职能顺、服务优、效率高”的总体思路,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建服务型政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二)部门支持,授权到位是中心建设与发展的基础。中心的窗口能否真正代部门行使审批权、成为能管事、能办事、办成事的机构,是衡量中心运行成败的尺度。通过考察发现,**市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有很大转变,增强了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这与审批制度改革到位和授权充分密切相关。一是中心的管理层即是**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入驻部门将过去分散于各个业务处室的审批职能和审批人员全部集中到一起成建制进入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处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的审批流程,所有审批环节均在中心内部完成。真正的实现了职能调整到位、窗口授权到位、进厅人员到位。

(三)以人为本,不断创新是中心建设与发展的动力。一是清理行政审批要件。中心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清理小组,对全部行政审批项目所涉及的审批要件逐个核定,在保证依法审批的前提下,通过减少、简化、合并和实施“一表制”,企业基本信息共享等措施,申请人需提报的行政审批要件减少30%以上。二是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各部门行政审批处成建制进入中心后,原来需要多个环节的行政审批程序,已经简化为窗口受理、后台审批、窗口发件3个环节。三是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对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进行压缩,承诺行政审批办理时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四是更新服务理念。中心倡导“宁可麻烦自己百次,不让群众多跑一趟”的服务理念,倡导“事无巨细、事必躬亲、事不过夜、事半功倍”的工作作风和为申请人节约“每米路、每元钱、每分钟、每句话”的服务思想。

(四)实施电子政务是中心建设与发展的手段。

实施电子政务,保证行政审批的快捷高效。他们重点建设了行政审批网络办公系统,具有审批、管理、监察、服务四大功能模块和行政审批流程规范功能,全程监控功能、网上审批功能等10项功能。先进的行政审批网络系统的实施,支撑中心规范、有序运行,为大幅度提高审批效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制约监督到位是中心建设与发展的保障。市监察局向中心派驻了监察部门,依托先进的软件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审批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审批人员,审批处长,主管局长为主体的问责机制,提高了进厅人员的行政效能和依法从政意识,初步实现了“无障碍,无差错,无投诉”的目标。

三、我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的建议

我县行政服务中心从2003年10月开始运行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目前与其他城市的中心相比,已明显落后,处于下游水平。在行政审批效率、体制机制创新、服务质量、软件配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通过这次考察学习,针对目前我县中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借鉴**的经验,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实现“四县”建设目标的突出位置。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城市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为环境的竞争、政府效能和服务水平的竞争,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减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是吸引投资、提升城市形象和竞争力的关键所在。不少城市缺乏竞争力,对人才和投资者缺乏吸引力,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复杂、不规范的行政审批行为和低效的审批方式让人望而却步。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为实现“四县”建设目标创造良好的县域经济环境。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审批体制、机制创新。一是继续清理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市是副省级城市,目前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只有110项,我县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是226项。建议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结合贯彻《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再造行政审批流程的通知》精神,依法减少到最低水平。二是创新体制机制。建议在“三定”方案中明确县直各部门成立审批专班(股),把分散于各股室的审批职能、人员全部集中到一个专班(股),成建制入驻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个股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的审批流程,所有审批环节均在中心内完成,彻底解决窗口是“收发室”的问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站式”办公。三是简化审批要件、减少审批层级、压缩审批时限,创新服务方式。按照纵向压缩层级,横向减少环节的要求,对审批服务流程进行再造。四是加强政务公开。根据每个项目编制窗口告知单,放在窗口柜台前,上列项目名称、申报材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网址等内容,从而在办件过程中使“一口清”提升到 “一纸明”的高度,同时也要能满足群众通过中心网站、大厅电脑触摸屏查询相关资料。

(三)实施电子政务,强化审批监督。加强中心的电子政务建设,构建多功能的网络平台,是中心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审批效率的重要手段,建设多功能行政审批网络办公系统,依托先进的管理软件,能够达到对审批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督。建议把目前正准备建设的城域网、政务公开系统及网上审批工作对接起来,对目前现有的办件系统软件进行升级,在现有功能基础上增加办件网上查询、同步(网上和大厅)公示、远程审批等功能,实现审批工作的快捷高效,把审批系统终端连接至监察部门,邀请监察部门参与窗口管理,使之形成监督合力。建立一个以行政审批服务为核心,覆盖全市各部门的现代化行政审批服务电子系统。实现行政许可审批从申请,到受理、审批、查询、申诉,考核行政许可审批的全过程的网上服务,让更多的群众和客商在家里即可办理审批事项,为群众提供高效、快捷、方便、优质的服务。

第3篇:关于简化审批流程的建议范文

在实现“一窗综合受理”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发现,审批事项繁简不分、分流不明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形成“一业一证”改革的堵点和壁垒。小编整理了在行政审批服务改革会议上的讲话,希望大家喜欢。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欢迎大家莅临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我结合郓城县全面实施集成审批,落实“一业一证”改革情况向大家做介绍。

一、坚持系统改革思维,打牢“一业一证”改革基础

改革是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任何一项改革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认为,必须放在大系统内来考量,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用系统思维与系统方法来推进改革,做到改革不停顿、发展不止步。

一是与整体改革相结合。着眼于构建完整的审批体系和整体的流程链条,建立全事项、全流程的一体化运作机制,消除行政审批管理中的碎片化困扰,构建行政审批层面上的大协同,致力打造事项最简、流程最优、成本最低、服务一流的“至简审批”模式。我们按照“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两个体系”建设,建立涵盖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50余项规章办法,建立40项一元化受理标准和46项一元化踏勘评审标准,形成44项“主题式”审批标准。完成省级、部级“‘为民服务’政务服务”标准化验收,建立756项具有可推广、可复制的部级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总结提炼《“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规范》《踏勘评审服务规范》两项菏泽市地方标准。一窗无差别综合受理、证照同办、证证同办等具体改革事项的完善,踏勘评审、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等体制机制的规范,推进了行政审批改革科学化、法治化、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为有力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与标准化建设相结合。结合省级的《行业综合许可规范》,整合行政审批服务局权责事项的全流程全要素为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个流程,编制集成审批手册,将“一件事”办理如何受理、怎么把关全部“落在纸上”,为工作人员审批提供具体“导引”,最大程度降低审批人员“自由裁量权”;充实帮办代办力量,针对申请事项做好辅助申报和表格填写,在方便申请人快速完成申报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前台“一岗多能、一窗受理”;健全物品标准化,特制logo、马甲、档案袋、水晶牌、水杯和大礼包,提高标准化水平,增强群众认同感。

三是与政务服务相结合。印发《关于开展“广泛征求企业、群众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实施方案》和《政务服务评议管理办法》,线上通过电话回访方式对办结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抽查回访;线下,设置吐槽评议窗口和意见箱,在各窗口发放政务服务评议表,聘请第三方暗访评议评价,成立走访小组,深入企业开展走访活动,倾听企业呼声,发现工作不足。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征求企业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整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倒逼科室人员加强学习、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进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把握繁简分流原则,破除“一业一证”改革壁垒

在实现“一窗综合受理”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发现,审批事项繁简不分、分流不明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形成“一业一证”改革的堵点和壁垒。为适应行政审批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推行审批事项繁简分流。

一是简易事项即来即办。将审批事项繁简分流,真正实现“谁审批、谁负责”。制订出台《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独任审批员”制度》,成立由5人组成的独任审批科,拉出20个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且无需现场核查的高频审批事项,推行“审核合一”,由“独任审批员”负责受理、审查、核准全过程。以前申请人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业务从申请到出证需要1天的时间,现在只需8分钟。以前办理医师执业变更注册业务需要先在综合受理窗口提交材料,材料受理后再转审批科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由分管领导签批后,最后送出证窗口。现在所有环节“简”为一人,避免了因业务衔接不紧密而出现降低审批效率的问题,真正实现了“一人一窗办完一件事”。截至目前,独任审批科共办理即办业务近5000件,平均用时8分钟,办事效率提高70%以上。

二是复杂事项一链通办。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办成一件事为目的,打破科室边界,整合“一件事·一次办”服务链条,变分类审批为集成审批。制定印发了《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集成审批工作实施方案》,从各科室抽调6名业务骨干组建集成审批科,编制涵盖了开办便利店、饭店、药店等33个事项的《集成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实行全链条闭环集成审批。将多张申请表合并为一张申请表、多套申请材料整合为一套申请材料,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审批、一同现场踏勘,同一窗口出证”工作模式,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踏勘、集成审批、一窗出证、一次办结”。先后办理集成审批行政许可业务597件,审批效率提高50%,发放31个领域行业综合许可证1700余张。

三是乡镇业务不出镇办。为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制定并印发多个指导性文件,下放两个重点镇35项行政许可事项,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委托书,以“2号章”的形式向乡镇、街道委托行政许可事项17项,构建起“县、乡(镇)、村”三级服务层级清晰、联动快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大通道。通过一枚印章促好发展、一个班子抓好指导、一个册子搞好培训、一个机制抓好监督、一个哨声做好服务的“五个一”工作举措,保障下放事项能够接得住、用得好,着力打造郓城“县、乡(镇)、村”三级服务新亮点,确保群众和企业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并结合发展形势,于今年3月份,将“一业一证”集成审批工作再次授权各乡镇,并已完成账号配置和业务培训。目前,四个街道办事处和两个重点镇已能独立办理业务。

三、发挥改革制度优势,力求“一业一证”改革实效

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集中行政审批权、“一枚印章管审批”优势,推进“一业一证”改革高质量发展。

一是服务前置,实行“一窗受理”。开设“一链办理”受理专窗,负责集成审批业务的即时受理,确保了申请人随到随办、畅通无阻。开通“蓝色通道”,成立“一业一证”专职代办队伍,坚持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办,只要企业做个登记、签个协议,就有专人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帮代办服务,让“我们动嘴、群众跑腿”转变为“群众动嘴、我们跑腿”。为增强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我们还制作宣传页、二维码、展板,通过电子大屏、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告知群众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表格样式等内容,做好“一次告知”,引导申请人选择“一链办理”“一业一证”方式,让申请人做事项办理的“主人”。

二是创新审批模式,实现“一同踏勘”。同一申请主体一次申请的事项,由同一审批人员办理,需要踏勘评审的,一次委托踏勘评审中心组织现场踏勘,办事结果统一反馈,减少了踏勘次数,推进审批模式由分类到集成的转变,减少了办理环节和审批时限,有利于工作衔接,避免不同踏勘、审理人员标准不一、相互推诿的现象。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减少环节50%以上,承诺审批时限按照有踏勘事项最短的计算(依法需要公示、听证等环节的事项除外),承诺时限压缩60%以上。以国药楚济堂连锁为例,该企业同时申办22家药店,改革前需要在市县两级跨层办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至少提交66次申请,现场核查44次,耗时至少3个月。现在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供延时服务,帮办代办帮助制作材料,一次性提交全部材料,一天完成所有药店的受理,经过“一同踏勘”“集成审批”,总共11天就完成了22家药店的开办,发放了有关许可证和行业综合许可证。

三是优化企业开办资源整合,实行“一站办理”。在“一业一证”改革引领下,在2020年开通“一窗企业开办专区”,嵌入商事登记、银行开户预约、涉税业务和刻制公章4个环节的基础上,再次嵌入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正式贯通企业开办全链条,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开办“一链服务、一站办理”。企业开办链条已依托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爱山东”APP实现线上贯通;依托企业开办专区实现线下聚集,提供“双线”服务。并将“一个窗口、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同出件”打包成“综合受理服务包”。即:在一个窗口申请办理企业开办;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事项的申请条件、数量限制、申报材料等内容;只需要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出证窗口根据审批结果,统一登记、发放企业开办大礼包,实现了“一个服务包,办好所有事”。

下一步,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按照省市改革部署,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持续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走深走实,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感到改革带来的变化、收获创新带来的便利。

第4篇:关于简化审批流程的建议范文

天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4年11月11日)

(一)

多年以来,市发改委坚持从大局出发,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着眼经济发展,着力环境优化,坚持不懈地狠抓环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市直机关行风历次评比中,我委始终名列前茅。机关驻行政服务中心还连续被评为优质服务窗口,先后受到上级书面或口头表扬10余次,收到群众表扬信9封,锦旗8面,至今无一例投诉事件。回顾近年来的工作,我委在优化投资环境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点:

一、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自觉性。

坚持用“三个代表”统一思想,确立“以民为本”的服务理念,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理想和信念教育,使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道德观,把想民、爱民、为民、便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让群众满意作为服务工作的最终目标,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变成自觉的行动。结合全市开展的“树讲求——学转促”、“学比赶促”等活动,对干部职工进行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教育,坚持边学边整边改,进一步增强大家“破满、争先、创新、发展”的服务意识。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大力倡导“服务第一、信誉第一、质量第一、效率第一”的诚信服务理念,提倡“ 做诚信人、办诚信事、交诚信朋友”,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委党组注意引导大家从服务第一要务的高度,从实现我市率先发展的高度,从决定城市未来发展前途的高度来看待和把握经济发展环境。“站高一位,看远一步,想深一层”,围绕发展看环境,身怀爱民之心、恪尽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要求全体同志高站位思考、高起点谋划、始终把环境建设放到经济发展的大势中去运作和把握,坚持不懈地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任务和永恒主题。与此同时,进一步明确是非标准,细化政策界限,以利于机关全体从有利于发展的角度出发,放手放胆开展工作。一是强调把因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明确、不配套,为便于更好服务而从实际出发,从有利于发展环境出发,制定本单位改革措施、规定,合理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区别开来。二是把招商引资活动中必要的公务招待同与项目建设活动无关,用公款吃喝玩乐、铺张浪费区别开来;把为引进资金、引进项目献计出力、牵线搭桥而获得的奖励与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区别开来,以此营造宽松的政策氛围,鼓励大家以饱满的热情、向上的状态促进环境优化,积极招商引资。三是把在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中,敢于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但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失误同官僚主义的失职、渎职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区别开来;把因探索失误与故意违反程序、滥用职权区别开来,鼓励大家大胆探索,出主意,想办法,为环境优化献计献力。委党组旗帜鲜明的态度,澄清了是非观念,取得了较好效果,一个“人人思创新,大家比贡献、齐心合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风气正在逐渐成为全委的主旋律。

二、积极支持和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认真清理、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委党组多次明确:清理、精简工作要“率先、主动、顾全大局”,上级有规定的坚决照办,无明确要求的摸索创新。该下放的坚决下放,该合并审批的坚决合并,该取消审批的事项坚决取消。从2001年至今,我委三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较大规模地清理精简审批事项,涉及事项60余项。特别是去年6月,我委一次性精减行政审批事项48项并登报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项目单位的好评。二是按照改革精神,对列入全省县级30强的抚宁县,实行扩权改革,授予市级审批权和管理权;对原由市审核、报省审批的,支持抚宁县直接报省审批。三是积极落实投资者投资自主权。对一般性、竞争性领域项目,不再经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批程序,支持项目单位直接依法办理规划、土地、环保、水资源及防洪评价等许可手续。同时,对必须审批的市级权限内项目,积极探讨简化、合并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努力为项目单位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四是积极做好与《行政许可法》的对接工作。通过加强学习,加紧熟悉相关政策,找准《行政许可法》与自身工作的结合点,以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这部法律,实现审批内容和方式的顺利转轨。五是全力支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去年6月,我委抽调3名骨干,在全市职能部门中第一个成立审批科,成建制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做到专人、专事、专责。同时,经委党组研究,原市计委将八个科室审批职能全部集中到审批科,将精简后保留的审批、审核、核准等九大类事项全部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今年年初,我委又将机构合并后的行政许可事项再一次细致梳理,最后确定36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其中审批6项,审核10项,核准12项,备案8项,继续保持了“一门受理、一窗对外”的好传统、好做法。三是我委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恪尽职守,摸索创新,努力追求质量、效率和规范服务的统一,做到了“四个坚持”,即,坚持“并联审批”。窗口人员熟练掌握并联审批流程,增强牵头单位的责任感,坚持“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工作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同时办理,提高了审批效率。坚持“规范审批”。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手续齐备有效的项目,坚持快批;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对国家发展鼓励的权限以内的项目,坚持简化程序审批。坚持“窗口与委内各业务科室协调联动”。即采取“双同时”的方法:一门受理抄告相关部门窗口的同时通过《委内审批事项沟通情况表》抄告委内相关业务科室,便于委内相关业务科室掌握项目报批情况;窗口办结发文的同时抄送委内相关业务科室,并且每月5日前将上月窗口事项办结情况分门别类加以汇总,及时报送委内领导和相关科室,以保证机关掌握鲜活情况,便于委内相关业务科室跟踪服务。坚持“优质服务”。做到服务第一,审批第二,用换位思考对待项目单位,用真情温暖人心,赢得了上级部门和项目单位的广泛赞誉。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引水工程是解决企业发展瓶颈制约的救急项目,工程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为此,市发展和改革委与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一起,研究政策,查找问题,备齐材料,积极衔接上级部门,协调政府开动“绿色通道”,实施联合审批,使得制约和影响项目开工的关键性问题一次性全部解决。鉴于工程规模较小,工艺相对简单,又符合国家政策,我委承诺: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实行一次报批;在征求有关部门及专家意见后省略初步设计环节,直接下达投资计划,从而最大限度地支持了项目建设。

昌黎县龙泉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葡萄酒生产线和昌黎县一品红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葡萄酒生产线两个项目,需要报省立项和批复可研。在窗口按时出具有关材料,项目单位及时赴省后,突然打来电话,言明按照上级要求需要改动我委转请文件,且时间紧迫,希望给予支持。经请示领导,机关窗口马上改好文并想方设法传真给项目单位,使得项目单位不用奔波第二回就办成了事项。项目单位非常满意,在不送材料的同时一再感谢,盛赞我委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

三、不断强化制度建设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近年来,市发改委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出台了一批规章制度,努力从制度层面上规范象征行为。如制定了《窗口人员工作职责》。要求机关窗口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有关政策,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服务热情、周到、文明、耐心、细致,办事公开、公正、公平。制定了《行政审批工作监督管理规定》、《行政审批工作内部运行程序暂行规定》、《审批窗口公文、印章、档案管理制度》等,规范了行政审批过程中领导、各业务科室间、审批各环节间的行为。制定了落实《行政许可法》的七项配套制度,从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听取意见、执法监督、责任追究等各个层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制定了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违规苗头及时制止,对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在承诺制度上。我委一是实施行政许可主办负责制。市发改委在行政许可事项进入中心办理时,通过原有审批科室与中心窗口负责人之间签字交接的方式,将“一门受理”作了硬性规定,强化了纪律约束,从而真正做到了由一个内设机构代表本机关统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解决主办科室和主办人问题。二是推行限时办结制。项目建议书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和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和上报。初步设计和投资计划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和上报。三是实行政务公开制。机关驻服务中心窗口对每个受理事项,都要严格按照“六公开”的原则办理,即向企业和群众公开、一次性说明每一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标准、审批程序、需提交材料、承诺时限”,说明我委审批事项全部免费办理等内容,使项目单位心中有数,办事明白,少跑弯路。委内各业务科室对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建设项目计划、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等全部实行公开,做到编前、编中、编后自始至终公开。为保证效果,我委还设立了公开电话、咨询窗口、告示栏,明确了接待人员,保证解答群众和企业提出的问题。四是推行首问负责制。项目单位来委办事,第一位接待人负责办理或接洽到主办科室及主办人,不得以非本职工作而不闻不问。五是实行“同岗替代制”和“外出授权制”。通过设立AB角,确保工作衔接有序,不因个人影响部门,局部影响全局。六是推行“超时默许制”。机关驻服务中心窗口征询委内事项处理意见,对口业务科室原则上应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反馈的,视为同意,窗口可以发文。七是建立“否定报备制”。规范说“不”的权利,最大限度地支持招商引资。这些规定和措施,起到了“规章办事、制度管人,机制约束”的作用,从制度层面上保证了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强力打造服务型机关。

近年来,特别是实行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以来,我委同志主动转变职能,腾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眼睛向下,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不少同志坚持把握“三三制 ”的工作原则,即,三分之一时间跑省进京,三分之一时间处理一般业务,三分之一时间深入基层,自觉从更高的层次上支持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一是千方百计争取资金,努力缓解项目建设资金困难。自1998年以来,我市共有个47个项目得到国债资金支持,争取到国债资金近11亿元。二是积极帮助项目单位跑办审批手续。对于涉及省和国家产业布局需要报省和国家审批的大项目,我们实行领办、代办制,全程跟踪办理。如热电联网集中供热二期可研报告、山海关古城保护与开发项目建议书均已获省发展改革委批准;热电厂三期经过三年的公关争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已立项;耀华低辐射在线镀膜技术产业化、秦皇岛软件基地等一批项目被列入国家或省专项计划并获得支持。林纸一体化基地、电厂600万片粉煤灰西石瓦等项目也都取得了很大进展。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的调度协调和跟踪管理,通过规范管理体现优质服务。特别是我委数次承担了大型项目拉练活动,跟踪到位,服务到家,有效推动了我市项目工作。与此同时,我委开展了以“更高、更好、更有效率”为宗旨的作风整顿和主题教育,努力提高机关公务员队伍的思想、道德和业务水平。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以后,我委把效率摆到了更高的位置上,在指导思想上明确“只有微笑不是服务,优质高效才是根本”,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优化工作流程,强调分工基础上的密切合作,努力实现受理事项的无缝隙衔接,千方百计保证效率,取得了明显效果。初步估计,由于集中审批、简化程序和环节以及工作人员的主观努力等因素,我委审批事项办结效率提高60%以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打造服务型机关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

工作中我们体会到:

一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必须首先优化思想环境。环境只是个概念,环境是靠人创造的。特别是投资软环境的建设,说到底离不开人的主观能动性。因此,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必须首先优化思想环境,通过个体思想的升华带动整个队伍认识的飞跃。近几年,我委的环境建设有了长足进步,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围绕人来做文章,通过各种方式提高机关队伍素质,塑造积极向上的人文氛围。二是应该注重优化政策环境。一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包括开工前的审批环境、建设中的施工环境以及投产后的生产环境。不管哪种环境,都有政策密切相关,因为执法、执纪者都是用政策、法规说话。因此,优化发展环境必须注意优化政策环境。“效率快不过简化”。近几年,国家大幅度削减行政许可事项,从政策层面上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这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最好方式。我委在办理建设项目有关手续时,有时尽管尽了最大努力,千方百计提高效率,效果不一定最好。国家取消了,我们轻松,项目单位也省事。从发改委看,我们精简了一批事项,合理简化了办事程序和环节,机关就能精力集中力量研究一些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同时更多地帮助项目单位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三是制度建设至关重要。制度健全了,可以保证经济发展环境的持久优化。

(三)

第5篇:关于简化审批流程的建议范文

(一)行政审批

中国政法大学的王连昌教授曾在他的研究中为行政审批给出了定义。行政审批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国家行政部门以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申请为依据,通过依法以颁发特定证照等方式,是一种对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的准许行为,从而使相对人具有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1]。

(二)ESIA理论的涵义

ESIA理论作为一种政府流程再造的理论工具,主要是指在辨析了解现有流程,并在现有流程基础上进行流程的改进与优化,不需彻底抛弃原有流程,而重新设计全新流程,因此,其风险较小,在国内外政府行政审批流程再造中被广泛运用,并取得较好的成效,为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的优化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及实践经验[2]。

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地方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1.审批流程复杂影响项目进度目前大多政府部门缺乏精细的审批流程,加上各个审批部门之间的前后审批关系不清晰,部门之间各自为政,衔接不畅,审批流程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用。项目申报者只能凭经验办事,出错的地方也就增多,甚至出现无用功。信息化建设领域“多头建设、以条为主”的格局并未得到实质性扭转,增加了二次录入的工作量。2.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不到位主客体关系不清。挂靠在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部分中介机构,享受先天的“法定机构”的资质,这些单位出具的鉴定或检验报告是各领域内唯一合法的文书,具有绝对的垄断地位[3]。同时,大部分中介机构在利益的驱动下,为业主违规。监管关系不清,政府对中介机构和中介市场的监管不力,主要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中介管理,而政府对中介市场的监管则基本处于真空状态。3.项目业主前期工作缺乏指导前期工作深度不够,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程序上,没有严格执行,仓促赶工,导致项目风险性也随之增大[4]。具体责任难落实,针对具体项目的常态化跟踪监管措施不完善,项目出现问题后,上级领导难以确定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对项目方实施进度缺乏完善的约束惩戒机制,当项目业主涉及自身利益时,宁可牺牲项目的办事效率。4.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大部分业主对审批流程不熟悉,虽然政府设计并联了审批流程图,但是缺乏针对业主单个项目的具体计划表,业主仍然不明白具体要怎样操作。中介机构获得政府审批管理信息滞后,一旦没有及时获得相关的政策信息,无用功或服务事项质量不高将普遍存在。在技术服务的过程中,审批技术中介针对材料存在的问题与业主沟通不及时,并未能相应给出详细的补充材料说明,严重影响了项目审批效率。

(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程序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权利格局制约着改革力度在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机关是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然而,现实过程中产生了“国家权力演变为部门权力、部门权力演变为个人权力、个人权力在实际操作中演变为商品”。许多审批部门利用自身的权力,打着审批的幌子,变相收费,审批就变成一种收费的名目。这样,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大多停留在表面。2.依法行政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矛盾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了顶层设计跟不上基层实践过快的步伐。具体表现为:项目审批涉及部门多、程序复杂,每个环节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政策规定,部门之间互为前置、扯皮打架。比如,环保审批既要求做区域环评又要做单个项目环评,在依法行政的原则下,各部门对审批事项非常严格,不敢冒险为了审批提速而突破“上位法”。3.项目推进过程中,统筹、组织、协调、监督职能缺位在当前审批体制框架下,职能部门往往过于夸大部门法规以及单个审批事项职能的法定权限和程序,不肯也无法有效牵头实现跨部门协调,审批过程中,存在着协调主体不明、协调难度大、且缺乏政府层面完善的协调体系。职能部门各业务科室之间也同样是各自为政,当项目推进出现问题时,科室间的协调职能薄弱,致使问题难以得到解决。4.针对投资项目中各大主体缺乏配套的管理监督制约针对具体投资项目涉及的政府审批部门、审批技术中介机构以及项目业主,常态化跟踪监管措施JournalofUESTC(SocialSciencesEdition)Feb.2015,Vol.17,No.19.不完善,目前大多地方政府采取了多种监查、考核、奖励方式加快投资项目进度,但缺乏配套制度的监督制约,执行不执行、执行好坏对各部门不会产生太多影响,因而落实不到位。

三、ESIA理论指导下地方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程序优化的建议

地方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程序的优化,主要依赖于两大方面:一是行政审批流程的优化,这是整个审批程序优化的核心。二是行政审批管理的优化,这是流程优化后达到预期效能的保障条件。

(一)地方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

在ESIA理论指导下,本研究主要从流程清除、流程简化、流程整合及流程自动化四个方面对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进行优化:1.审批流程清除在投资项目审批中,取消那些可以由企业决定,市场可以自行调整以及社会组织开展的自我管理事项。同时取消缺乏法律依据、由审批部门自行设定的前置条件,并规定凡是可以通过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的审批事项,都不得设置前置审批。另外,还可以通过改建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的方式,对与本级政府直接管理的审批事项,由原来的行政审批转变为核准或者备案管理。政府要明白自己的角色,对于一些不再需要政府部门审批的事项,可以交给市场,通过技术外包和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管理。2.审批流程简化减少重复审批,对已经审核的区块规划和环境 影响评价,在基础设施项目中,不再单独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可由审批部门直接按照已经批准的区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由审批部门直接出具具体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另外,在不影响各级审批部门发挥作用的前提下,后置部门可以按照法定程序事前审查,待项目业主完成相关前置审批手续后,及时给予下一步的审批,这样可以大大地节省时间。3.审批流程整合对于审批流程,要敢于打破部门边界,形成一个协调高效的审批程序。可以利用并联审批的方式,消除审批事项间互为前置的现象。并联审批可以通过召开并联审批会议,也可以通过网上联审的方式,比较容易决定的事项可以当场给出意见,对于复杂的问题可以在会议结束后的几个工作日内给出意见,同时,各个审批部门不再单独进行审批。4.审批流程自动化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自动化,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审批流程自动化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实现项目业主的网上注册、网上申请等。政府机关内部的项目审批过程自动化,审批尽量以电子版的方式在网上进行。项目申请人可以通过项目查询系统查询项目审批状态。监督自动化,实现监督部门对整个审批过程的监督,网上预警制度等。5.正确处理流程优化环节的机构化关系现代科学技术对行政审批流程的作用在不同的条件下会起着反向作用。当前期审批流程得到了较好的优化,并经实践得出其是科学合理的,那么现代科学技术将会加速审批流程的进行,起到事半功倍的功效。相反,没有优化的审批流程这个前提,网络技术的参与,只会让原本复杂的流程更难以操作。因此,十分重要的任务是在做好对流程任务的清除、简化和整合工作,在这个的基础上应用自动化才能真正达到流程优化的目的。

(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程序优化

1.投资项目审批部门管理程序优化一是成立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发改、建设、国土、环保、规划、政务服务中心等重要审批部门为固定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建立长效推进机制。一方面领导成为带头人,加强各部门的重视,提高积极性;另一方面主体扩宽,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家变为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重要部门共同组成,强化各部门的责任主体地位,形成共同推力。二是优化服务机制。建立投资项目代办机制。代办员可由现有的重点审批部门表现优秀的窗口人员组成,较好的人脉关系和专业的业务知识可以更好地胜任这一重要岗位。另外,以政校合作的方式,在国家重点高校公开招聘或由校方推荐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到代办岗位开展项目代办工作。由政府层面建立投资项目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科级、窗口、部门、市委市政府四级协调机制。一般事项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召集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逐级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策。三是创新服务方式。窗口收到报送的资料后,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召集发改、建设等部门对项目进行联合预审,提前对审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辅导,当场提出预审意见,并在项目预审表上签字。在每个审批环节进行时,审批部门可在材料上注明审批意见,请业主签字、确认,并做出修改承诺。审批部门盖章同意后进入到下个审批环节,针对修改内容,审批部门在最后验收时把好关。让业主在整个审批过程中加以修改、完善,可以有效节省审批时间。2.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机构管理程序优化一是推进中介机构改革。为营造公平的中介市场环境,构建主体平等的市场竞争机制,对于那些挂靠在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中介机构进行整治,让其回归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开放中介市场,政府部门不得为中介服务机构设置执业限制,在中介服务上,只有建议权,没有指定权,防止政府主管部门为项目业主直接指定中介机构,打破审批中介机构的垄断地位。二是进行中介绩效评价。设立评级系统或打分标准,在听取专家意见的同时,还应参考业主意见,让服务对象有充分的话语权,形成对中介的监管。通过建立中介服务库,从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服务质量等方面对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绩效进行评价和分析,建立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绩效评价体系。三是完善中介监管机制。解决中介监管缺位的问题,建议成立中介服务办公室,通过中介服务库将分散在各个行业主管部门的中介服务机构纳入统一管理,实行服务评级、信用排名、末尾淘汰。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发挥社会对中介组织的监督作用,例如通过媒体报道、市民投诉等方式,让行政审批各个环节更加透明化。3.投资项目业主管理程序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以先储备、后建设的思想,将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先从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中选取。简化重大项目审批环节,强化部门协同能力。按照项目“开工、开业、投产”三个结果进行考核,制定业主进度考核激励办法。对于提前完成的,给予相应的奖励;未按期完成的,处以罚金。

(三)有效沟通保障地方政府行政审批程序“双提速”

在前面的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程序中,主要从审批流程以及审批管理程序两方面来进行,为了更好地实现“双提速”的目的,各个相关主体间的有效沟通成为程序优化的重要保障。首先,各政府审批部门要提前在网上前置条件、办事指南等信息,以便项目业主方能及时了解流程并下载填写。其次,为加强政府与审批中介机构的沟通,审批部门可以通过培训班、交流会及项目协调沟通专题会等多种形式,从根本上提升中介机构服务绩效,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服务质量与效率。最后,中介服务机构在接收服务相关材料时,针对材料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与项目业主进行沟通协调,避免重复劳动影响项目进度。

四、结语

第6篇:关于简化审批流程的建议范文

一、坚持问题导向,在创新审批模式上求突破。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占到项目审批80%以上的份额。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工程项目批准立项前,需要通过水土保持方案审核(简称“水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简称“环评”)、地震安全性评价(简称“震评”)、节能审查意见(简称“能评”)等多个前置审批环节,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需要委托中介组织提前编制评价报告且耗时较多,仅以上“四评”报告最快需要100天左右才能完成。如何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创新一种新的审批模式,将审批事项前置改为后置,成为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提速提效的关键。经多方调研论证,可以通过“先告知、后承诺、再转换”的审批模式,将“四评”报告由项目立项前提报延迟至施工许可前提报成为可能。

二、科学界定范围,实现利益最大化。从前期调研情况看,工业类项目环境影响和能耗相对较大,先期进行“四评”评价和审核是非常必要的,但对于环境影响小、能耗低的非制造业建设工程项目,可以将“四评”评价由项目立项前提报延迟至施工许可前提报。为此,一方面明确适用的行业领域,主要是指除工业项目以外的对资源环境影响较小的房地产业、仓储物流业、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建设工程项目。另一方面明确适用告知承诺制审批的范围,主要包括环保部门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水利部门实施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经信部门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地震部门实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发改部门实施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对可能产生较大能耗的制造业建设工程项目,或者发改委公布的“负面清单”内的建设工程项目,仍按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审批。

三、优化审批流程,确保高效顺畅。行政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审批事项满足的审批条件,申请人本着“自愿”的原则作出能够满足条件的承诺,具体按以下五个步骤办理:一是申请。申请人根据项目办理需要,按照自愿原则向相关行政审批窗口提出实行承诺制申请。二是告知。行政审批窗口对申请人申报材料即时进行审查,项目符合承诺制实施条件的,则告知申请人实施告知承诺制有关程序和注意事项,向申请人发放承诺协议书。三是承诺。申请人根据告知内容填写承诺协议书,由行政审批部门和申请人各留存一份。四是审批。审批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其签订承诺协议书,承诺协议书上载明审批部门对该项目的初步审查意见。发改部门根据承诺协议书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标注“告知承诺”字样的非正式立项批文,非正式立项批文用于办理施工许可前的相关审批手续。五是转换。在办理施工许可前,项目单位按照承诺协议书约定向行政审批部门补交相关材料,达到法定条件后,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按法定程序在承诺时限内出具正式审批文件。

四、健全保障措施,确保诚信履诺。一是设立履诺把关环节。将取得施工许可前作为投资方兑现承诺的把关环节,投资方若未兑现承诺,则不予发放施工证,先期已取得的批件全部作废,确保其按时履诺,且将因项目违诺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风险降到最低。二是建立诚信档案。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审批部门在审查、后续监管中发现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记入申请人诚信档案,该申请人和项目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审批方式。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做好有关监管工作。监察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实施全过程监督。对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申请人可以向监察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进行投诉和举报,有关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

告知承诺制实施半年多,从全市总体情况看效果明显。

从宏观层面来讲,一是体现了行政审批制度的创新性。告知承诺制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手续,调整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营造了更为宽松的政务服务环境。二是调整了传统行政审批的关系。告知承诺制改变了传统行政审批的单向权力支配关系,将行政审批部门和申请人的关系调整为合作和互动关系,调动了申请人的积极性。三是改变了重审批、轻监管的审批模式。传统审批模式重审批轻监管,告知承诺制注重事前告知与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了行政机关工作重心由规范市场主体资格为主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主转变,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

第7篇:关于简化审批流程的建议范文

2017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查报告篇【一】

按照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对近两年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进行了梳理,主要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精简、清理行政权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等三个方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许可项目精简。2009年以来,我局根据区里的总体部署先后完成了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第一轮改革是从2009年8月开始至2009年11月结束,行政审批事项由25项减至2项,精简比例为92%;第二轮改革是从2012年3月开始至2013年9月结束(期间新增审批事项9项),行政审批事项由18项减为7项,减少11项,精简比例为61.11%。这两轮改革,结合市、区两级机构改革情况,大力精简压缩审批事项,完善了行政审批配套制度,规范了行政审批方式,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机关廉政建设。2013年10月,我局派出工作人员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各项行政审批申请。(详见附件)

(二)清理行政权责。20XX年,根据区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的工作要求,我局全面启动行政权责清理工作,共梳理行政权责9类,共计611项行政权责事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533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指导3项,行政服务3项,其他行政权责19项。

(三)行政处罚案件审批权下放。自2007年3月1日起执法队全面下放街道,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批权也一并下放街道,我局不再直接审批案件作出处罚决定。

经统计,20XX年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2929宗,决定处罚金额1192800元;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182宗,许可155宗,受理垃圾转运证46宗,许可46宗,受理林木采伐许可2宗,许可2宗;签订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运费8961194.88元。截止2017年4月底,我局行政处罚共立案查处992宗,决定处罚金额356000元;共受理户外广告许可23宗,许可22宗,受理垃圾转运证28宗,许可28宗;签订行政征收合同853份,收取垃圾清运费2999719元。

二、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

(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方面。

为提速增效,提升便民服务,我局7项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限全部进行了最大程度的压缩,分别优化为1、5、7个工作日,其中委托街道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已调整为首办负责制,作为即来即办事项处理;2013年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外部审批及内部审批流程图,明确每一个审批环节的办理时限,使整个审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20XX年,为进一步规范集中审批后续工作,按照区编委文件精神,我局将7项行政许可归口到同一科室办理,并将科室更名为环境综合审批与管理科。

(二)清理行政权责方面。我局结合所承担的职能职责的实际情况,对9类行政权责611项事项分别做出了保留、取消、下放及整合的建议处理意见。保留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9类574项权责事项。理由为:生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责,不存在权责交叉情形,且为我局主要职责。取消事项: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变更的公告》(深法制【2009】159号)的规定,原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市政道路管理和市政道路执法职责等7项由于执法主体变更调整为其它职能部门行使。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务行政执法权的决定》(深府【2006】114号)综合执法部门不再行使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水务执法权,相关3项水务行政处罚职责交由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下放事项: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垃圾清运、环卫设施管理等3项部分下放街道,以便简化程序,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整合事项:对涉及建设施工、燃气、非法出版物、非法演出、烟花爆竹、殡葬服务、非法办学等24项建议整合至相关主管单位行使。理由为:既非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又非与市容管理密切相关且属于现场易于判断、不需要专业设备和技术检测手段即可定性的事项。依法不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八条规定纳入综合执法职责范围事项。

在梳理的基础上,我局对行政权责事项分别完善了行政权责登记表,编制了流程图,形成一整套规范化操作流程,并在政务网上进行信息公开,方便市民查询监督。

(三)行政处罚案件管理。近两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街道执法队审批案件的管理工作。2013年12月26日,在《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暂行)》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印发实施。《规定》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管理和审批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规定,明确了除重大、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案件须报区局审查外,行政处罚案件均由街道执法队直接作出处罚决定。同时我局还通过每季度的案卷评查,执法监察等形式对街道执法队的办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近年来开展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后监督等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如城市垃圾准运证。在审批内容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辆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体密闭运输性能,三者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和可兼容性。然而在审批内容并不复杂的情况下,当前申请人获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需要经过三个职能部门,而且每年至少得申请两次年审,程序相当繁琐。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项目可以调整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审批的事项;二是推行全流程网上审批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需要到现场勘查(如户外广告、林地许可)、有的需要现场审验犬只品种(饲养犬只许可)、有的需要专业现场验车(垃圾准运证),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三是个别行政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且更换频繁。如委托各街道办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各街道办安排的审批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并且人员处于经常更换状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

(一)努力推进行政权责清理工作处理意见的落实。为切实加强我区户外广告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明确区、街两级对户外广告设置事权划分,为市民和商家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行政权责清理工作下放事项的处理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各街道办事处进行试点,将辖区内一楼门楣招牌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给各街道办理。区委区政府也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陈清常务副区长专门在罗湖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会议上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我局已起草了委托实施工作方案并提请区法制办进行法制审查。

(二)进一步加强下放事权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本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提高办案及审批质量与水平。督促各街道办按要求使用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系统,通过网上平台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作用。区城管监察大队加强对各街道执法队日常执法行为、执法过程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重大问题派专人跟踪督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2017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查报告【二】

**县房产局《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迎检工作的通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专项工作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放管服工作开展自查。我局放管服工作在有序推进中初见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我局成立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程昆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公共服务清单的各项相关工作,各部门结合部门职能,在全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专门机构负责落实,专业人员具体办事,相关科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开展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赋予我局权力情况,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对本局各科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最后形成《**县房产管理局行政权责事项目录》,就各个事项制定运行流程图,并通过录入安徽省政府权力项目库系统。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房产局权责事项,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权力职能。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局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全面启动内部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工作。今后凡发文到各管理对象,要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再通过办公室修改正式发文,要求大家要明确岗位职责、依法依规办事。

第8篇:关于简化审批流程的建议范文

一、2014年工作总结

(一)规划编制

2014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坚持高起点规划,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完成了一大批规划成果,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在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全县城乡规划体系,引导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总体规划编制。在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发展战略引领下,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做强”等发展战略,策应昌九双核发展部署,积极融入生态经济区先导示范区建设,着力将共青打造成南昌-双核城中部重要支点城市的目标要求下,我局积极开展了《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规划成果已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正在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2、专业(专项)规划编制。已经编制《县十二五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县给水专项规划》、《县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县燃气发展规划》和《县城镇绿道专项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

3、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启动编制《县城附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4、重大项目和城市重要节点修建性详细规划。

5、城市道路桥梁设计规划。

6、旧城改造规划。

7、乡镇规划。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发展。不仅有效落实了镇村联动政策。也为完善规划体系奠定良好基础。

(二)、批前管理

城乡建设必须依据城乡规划进行,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本县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这是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城乡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本县实际情况,科学预测城乡发展,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愿景发展、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的关系,应当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城乡规划必须进行严格的规划管理才能真正得到贯彻落实。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批前管理,保障县城规划建设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贯彻实施。

1、进一步健全城乡规划管理规章制度。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顺利实施,我们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城乡规划管理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县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县规划管理会审制度》、《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形成《县规划局二0一三年制度汇编》。在实际工作中,坚决按制度汇编要求执行,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果断查处,决不姑息。

2、进一步完善了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制度。去年,县委县政府调整了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章程。各类大型规划建设项目,都必须报经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批。2014年已经召开了6次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批重大规划建设项目23个。对于一些特别重大的规划项目我们还邀请省、市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

3、严格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各类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做好土地储备、拍卖规划前期服务工作。在严格把握专业规范和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及时提供各类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商住用地严格控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上限,工业用地严格控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下限。

4、按照省统一规定的规划审批程序公布有关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做好规划“一书两证”核发工作。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简称“一书两证”,它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法取得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其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是保证城市用地及建设按规划进行的法律手段,也是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及产权证的必要条件。同时确保全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中的新开工面积指标。《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县政府召开会议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力,进一步完善了《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程序性规定》,使得审批程序更加简明,审批效能明显提高。2014年我局发放选址意见书79份,用地许可证61份,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01个。

5、积极有效推行规划公示制度。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的监督管理,充分维护群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城市整体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规范城市规划的行政行为,我局自2010年年初推行规划公示制度,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各类专业规划及重点地段对于开发建设在工地现场设计公示牌,让百姓参与和监督规划。在新广场西侧建立固定规划公示栏,还特意制作了流动公示栏,重要节假日展示近期重点规划,让市民广泛参与和了解规划。

6、为规范规划区内农民建房,保障城市建设有序进行。

(三)、批后管理

我局对全县在建的40个开发项目巡查,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后,全年受理了10个在建项目的批后公示图;下发准予放线通知30份;针对验线合格的建筑项目核发验线合格证35份;针对开发单位申请下发的外装饰材料审定表28个;针对开发单位申请验收下发的验收合格证11份,针对每个项目定期巡查且存档的巡查记录5份,针对各个项目日常巡查问题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书》20份;出具国土验收计容面积告知函8份;全年出具违章行为认定书100份,其中开发项目1份,工业厂区项目违章认定1份,中国人民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违章认定1份,私房违章认定97份。加强对建设项目批后跟踪监管,不仅是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遏制违法违规用地的重要途径。也是确保优秀的设计方案能够建设成精品工程的重要保障。我局为确保建设项目能够按照审批的规划方案和效果实施,做到不走样、出效果,更好的完成规划的批后管理和项目实施的批后监察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了规划监察巡查力度。为了更好的对在建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了针对在建开发项目日常巡查,且每月必须针对全县在建开发项目定期巡查一次并经巡查出具巡查记录,对其不符合要求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如不能整改的出具《违法违法认定书》并进行处罚,且每月巡查记录及下发的整改通知书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存档。

2、完善规划监察档案管理。为了更好的监督各个在建项目,针对全县40个在建项目建立监察档案,将档案逐步细化,将所有项目自批后监察的定期巡查记录存档;将所有项目日常巡查的施工进度存档,将每个项目的所有文件统一存档;做到批后程序有条不紊、批后监管无遗漏,致使我们更好的对各个项目的批后监管。

3、细化了批后管理流程。为了加强对开发项目的批后监察管理,我局针对整个批后管理流程进行了细化,各个建设项目必须在拿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且悬挂批后公示图后,由开发单位申请放线并取得准予放线通知后才予以放线;在施工达到正负零,须由开发单位申请验线且取得验线合格证后才能继续施工;在施工至一层,须由开发单位申请验高,验高合格后才能继续施工;在主体施工完成,须由开发单位报外装饰材料于我股室,经由审定下发外装饰材料审定表后才能继续施工;工程竣工后,由开发单位收集验收材料后申请初验,对其项目不符合要求部分下发《整改意见单》,对其不能整改或无法消除的部分进行处罚。我局每周也会定期不定期对共安大道安置房、田园都市、金带河安置房、锦湖华庭、幸福里、帝景天城、盛世明珠商住楼、东方国际、伴山花园、福景花园(职高安置房)等在建项目进行巡查,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的道路、管线、铺装、照明进行监督管理,并做好文字和影像记录,并提出完善意见。提高小区建设品质,市民居住环境得到大大改观。

4、我局建立了规划监管制度并长期有效实施。2014年没有一起违反规划和容积率变更未按规定报上级规划主管部门备案或者其他改变规划条件的行为。国有土地出让时依据控规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项目全部进行规划验线。竣工项目按规划要求进行竣工核实。

(四)、服务城市重点工程

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服务精致建设,该局改进工作作风,变被动审批为主动上门服务,事事抢早字,争主动,开展了重点项目规划服务调研活动,充分发挥规划调控引导作用,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全力服务项目建设。

1、是创新工作举措,全力服务项目建设。为做好重点项目规划服务,该局克服项目规划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人员不足等多重困难,积极创新工作举措,与国土部门等部门并联办公,同步推进,促进了项目早日开工、及时落地;对各项审批工作实行简化流程,并联推进,以优质规划服务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2、是实行全程跟踪服务。通过座谈会、电话沟通、书面告知等各种形势上门服务,主动向项目建设单位介绍规划审批政策和审批工作流程,主动搞好项目对接,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规划难题,提前介入项目选址、审批、批后管理等关键环节,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全方位的规划指导。

3、是对重大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在规划职权范围内,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大项目顺利开展”,按照压茬办理、限时办结、快审快办要求,最大限度优化规划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二、其他方面

1、为提高干部综合素质。我局积极组织各类业务、政治学习活动,争取每个月局班子成员轮流为大家上一堂业务课并及时传达县委县政府各项重要会议精神,每个季度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中共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等重要国家会议精神。为丰富全体干部业余生活,增强干部团结协作精神,提高团队的整体凝聚力和向心力,我局组织成立了篮球、足球、羽毛球和乒乓球队。

第9篇:关于简化审批流程的建议范文

1.水电前期工作及其审查

在河流(河段)水电规划的基础上,水电工程,特别是大中型水电工程通常要经过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之后,才能进入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通称为水电工程前期工作。总结以往特别是最近的经验,大中型水电前期工作的周期,一般为3~4年,长则6~7年。从水电工程投资大、工期长、涉及面广、技术复杂的特点而言,必要的前期工作时间和前期工作的投入是确保勘测设计质量和水平的基本要求,是决策准确和提高效率的基本保证。

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水利水电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要求,水电工程必须分阶段开展设计,循序渐进,充分研究,科学论证,依法决策。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任务是,根据水电工程开发任务的要求,初步查明、分析和评价工程建设的基本条件,对工程技术、经济、资源和环境影响等因素进行初步研究和论证,从市场需求和建设条件角度对工程规模和选址提出初步意见,编制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供项目法人确立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立项决策使用。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任务是结合电力市场形势和发展规划,具体分析工程建设必要性,工程建设条件,对重大技术、经济和社会环境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具体措施和实施计划,计算工程投资和经济评价指标,提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供项目法人投资决策和政府主管部门核准项目开工建设使用。

我认为,大中型水电工程前期工作的两个阶段是必不可少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是在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基础上,更应该加强水电工程前期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才能确保水电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规避市场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实行科学决策。为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前期工作时间,条件较为简单的中小型水电站的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可以考虑合并,但需要在前期工作过程中,加强对工程技术、经济、环境影响和其他社会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水电工程勘测设计阶段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履行部门职责,实行水电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基本途径,是检查落实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的基本手段,是项目法人决策项目进程和启动下一个设计阶段的前提和基础,是项目立项申请和核准的技术基本条件之一。水电工程前期工作设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性综合审查是必要的和适当的。综合性审查会议有助于与水电工程建设有关的各方,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互通信息,交流观点,统一认识,协调关系和解决问题,有助于明确进一步工作的重点和方向,部署和落实有关任务,共同促进和推动水电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进展。

除综合性审查之外,水电工程还有不少的专项审查审批环节。这些专项审查审批环节过多,是造成水电工程立项程序复杂,手续繁琐、周期过长、建设成本增大的主要原因。市场经济形势瞬息万变,审批程序繁琐的确与市场经济的形势不协调,容易延误工程决策,造成工程建设的被动局面,增大投资风险,特别是大中型水电工程,其开工时间、机组发电投产时间,受到枯期、汛期的制约,耽误一、二月时间,可能就会影响发电工期一年。因此,对于水电工程而言简化行政审批,简化立项程序,有关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服务意识,主动服务市场、服务项目、服务项目法人就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水电工程的专项审查包括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劳动安全卫生、场地地震安全性、地质灾害评估等,每一项专题审查,还区分若干阶段,如大纲的评审,报告书的评审、设计报告的评审,评审后提出意见修改补充,然后复审,再报批和批复,有时还需要等待很长的报批和批复时间,实在是程序复杂,不厌其烦。本人并非一味反对专项审查,但希望合理设置设计审查批复程序,突出重点,提高效率,确保效果,真正起到专项审查的作用,特别是大中型水电工程的专项审查中,切忌本末倒置,喧宾夺主,而应以促进项目的进展,满足建设要求为出发点。

近些年,河流水电开发规划设计研究中,通常要求从流域和区域的角度,对水电工程的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水资源利用 、地质灾害等问题进行充分论证,阐述,并且在规划报告的审查或批复意见中对此有专门的结论和意见。水电前期工作中的环境影响应该以规划审查意见为基础,着重于减免不利影响和对策措施的研究,尽量避免重复的评价和审批。我以为简化设计审批程序,可取消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工业卫生等的专项大纲评审,通过颁布标准或规范,规定专项设计研究要求,并将专项评审纳入阶段性综合审查之中,统一协调,统筹考虑,综合处理。

建议有关部门按照市场经济和法制社会建设的要求,从国家利益出发,重新审视和修订专业部门在水电工程建设上的管理体制和管理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统一到国家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体制和程序上。

2.立项核准和工程建设

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和备案制。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应该申请核准而为未经核准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项目核准文件的有效期为2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事先申请延期的,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既要规范操作,又要加快建设,这些规定,给水电工程的前期工作、立项申请、施工筹建和施工准备提出了新的要求。

大中型水电工程的建设周期很长,除前期工作外,施工期少则5~6年,长则7~8年,有的长达10年以上。水电工程的施工分为筹建期、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和完建期四个阶段。从准备期开始至第一台(批)机组投产发电称为发电工期,至全部机组投产称为总工期。工程筹建期一般不包含在总工期之内。

根据有关设计规范和国内工程建设经验,水电工程筹建期一般应完成的项目包括对外交通、施工用水、用电、场内主干道路(含桥梁)、部分生产生活设施、场地平整和沟水处理工程、通讯和征地移民等工作,水电工程筹建期一般为1年,有的长达2年,且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和设备;施工准备期工程项目主要有:施工通道、导流泄水建筑物、导流挡水建筑物、主体建筑物岸坡开挖和支护、截流施工准备,生产生活设施建设等,水电工程施工准备期一般为2年,长的要3年。施工筹建和准备工作不仅项目多、工期长、投资大,而且矛盾集中、问题突出,协调解决难度较大,程序较复杂。

按照水电工程建设惯例,水电工程的开工,是指工程截流,开始进入主体工程施工阶段。水电工程项目获得核准批复之前,必须完成大量的现场施工准备工作,才能确保进入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后,各项工程施工顺利展开,项目之间、工序之间计划进度合理衔接,从而保证发电工期的实现和按照计划完成工程建设。

面对水电前期项目储备不足,而各地要求加快水电开发的这一矛盾,必须正确处理勘察设计、立项核准和工程施工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必要的设计周期和前期投入的前提下,合理搭接勘察设计、立项核准和施工准备三者间的时间,从而保证水电工程建设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为了合理衔接项目核准和工程开工建设之间的法律手续,有必要在项目核准之前,设立预核准,类似项目建议书的审批,使获得预核准后的水电项目,能够启动施工筹建和施工准备工作,而不违背基本建设程序。

我认为,项目预核准的基本要求,包括

1)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

2)水电站输电方案研究报告通过评审;

3)水电站建设征地通过预评审;

4)移民安置去向获得地方政府同意;

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评审;

6)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通过评审。

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查意见具有技术法规性质,可以作为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基础和启动其他相关工作的依据。例如,项目法人可依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查意见,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工程建设计划进度安排,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下达封库令;项目法人也可根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查意见、水电站输电方案评审意见,委托接入系统设计,从而为可行性研究的机电设备选型、布置以及电气主接线设计提供依据;此外,以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查意见为基础,可以委托建设征地预审;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委托编制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预评价报告等等。

水电项目预核准通过后,准许开展施工筹建和施工准备。其间,继续深入设计研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项目核准手续,待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书获得批准,主体工程施工便可开始并顺利实施。这种“合理搭接”需要以周密计划和高效管理为保障,从而有助于保证勘察设计周期,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3.意见和建议

1)水电是可再生的清洁能源,落实优先开发水电的基本战略,需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简化行政审批手续,鼓励和保护投资人水电开发的积极性。

2)政府有关部门在水电开发权管理中,要根据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特别是电力发展计划,充分考虑前期工作周期、投入、立项核准和投资风险等问题,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进度表。

3)条件比较简单的中小型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两个阶段可合并为一个阶段,或适当简化,相应有关专业评审、审查和批复以及立项核准等管理程序也要考虑做适当调整。

4)为合理搭接勘察设计、立项核准和施工准备三者间的时间,满足加快水电开发,降低工程投资的要求,建议大中型水电工程实施预核准制度,通过预核准申请的项目,允许开展施工筹建和施工准备。

5)简化设计审批程序,可取消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工业卫生等的专项大纲评审,也可将专项评审纳入阶段性综合审查,统一协调。或通过有效决策程序,实行预可研和可研两个阶段专题评审的合理衔接,减少中间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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