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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厂区垃圾处理管理办法

第1篇:厂区垃圾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第二条我市辖区所有医疗、卫生防疫、病员休养、涉外宾馆、医学研究、洗浴、美容美发、禽兽疫病防治、屠宰、生物制品等单位和从事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垃圾是指医学研究和医疗过程中进行检查、化验、处置、妇产、手术和病理解剖中产生的人体污物和被人体分泌物污染的纱布、脱脂棉、卫生纸、护理用品、器具以及死婴、截肢、器官等;各疗养院、涉外宾馆、公共浴池中休养员、外宾、顾客的遗弃物;禽兽疫病防治、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动物尸体及其遗弃物以及其它含毒;含菌废弃物等。

第四条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管理工作。

卫生、防环境保护等有关管理部门应各司其职,协同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加强对特种垃圾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在特种垃圾管理上的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唐山市特种垃圾处理行业规划,制定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管理规范;

二、审核特种垃圾处置厂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方案,并参加竣工验收对参与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资质审查并发放许可证;

三、对特种垃圾的排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四、受理违反特种垃圾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六条对特种垃圾必须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卫生防病的有关规定,毁型后采用高温焚烧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回收利用或采用填埋、渗井、简易焚烧等方式自行处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特种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八条特种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必须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承担。

从事特种垃圾处理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消毒服务卫生许可证》。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特种垃圾的消毒工作进行监督监测。

第九条产生特种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内部特种垃圾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作好管理工作:

(二)提前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产生特种垃圾的数量、种类等情况;

(三)按要求自行设置特种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并与居民区、门诊、病房作实体隔离,定期清洁消毒;

(四)负责收集其产生的特种垃圾,分类盛装,放入专用塑料袋后投入专用收集容器内;

(五)保持专用收集容器完好;

(六)做到特种垃圾不落地、不暴露;

(七)不得将特种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其他废物内;

(八)不得任意遗弃特种垃圾。

第十条从事特种垃圾的运输单位和个人,应提前向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交运营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自有流动资金和注册资金;

(二)车辆、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完好状况;

(三)人员数量和构成情况

第十一条特种垃圾收运过程中,严禁撒漏。专用收运车辆应定期清洁消毒。作业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后上岗,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病媒生物侵害。收运特种垃圾应定时、定点、定人,日产日清。

第十二条特种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和专用收运车辆应喷涂明显标志和“特种垃圾专用车(桶)”、“注意安全、严禁混装”字样。

第十三条建设特种垃圾处理厂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资金来源及有关资信证明;

(三)处理方式、规模;

(四)项目立项申请及批复;

(五)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工艺方案和主要设备选型;

(七)环境评价报告;

(八)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和设备安装实验报告。

第十四条特种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选址应合理,在城市下风向,远离水源地和人畜集居地1000米以上;厂容厂貌整洁;绿化面积不低于厂区总面积的30%;办公区与焚烧区隔离;围墙高度应在2.5米以上,烟囱高度应在20米以上。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垃圾焚烧环境卫生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病媒扩散。

焚烧处理厂运营后,每月应对排放烟气和残渣进行检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于每季度末将检测报告上报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

焚烧残渣必须按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倾倒处理,不得乱倒。

第十五条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收费应当合理,收费范围和标准应报市物价部门批准。

从事特种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对特种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揭发和控告。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如实申报特种垃圾产生数量、种类等情况的;

(二)将特种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三)不按指定地点倾倒特种垃圾,污染环境的;

(四)不定期对专用收集容器和专用收运车辆进行清洁消毒的:

(五)不按规定地点设置专用收集容器的:

(六)未办理运营证,擅自清运、处理特种垃圾的,或不按环卫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的:

(七)收集容器破损或收运过程中撒漏的。

第十八条特种垃圾处理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限期改正、停业整顿或责令拆除,可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建立特种垃圾处理厂的:

(二)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

(三)附属设施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四)未经处理,擅自转移特种垃圾的:

(五)违反规定标准收费的:

(六)焚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七)烟气和残渣排放不符合标准,造成环境污染的:

(八)擅自采用其它方式处理特种垃圾的。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条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其它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的执法人员应依法履行职责,对、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厂区垃圾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一、基本情况

(一)投资建设情况

1998年以来,我市通过争取国债投资,在6个县、区(市)新建污水、垃圾处理建设项目11个,总投资78140万元,其中:国债投资31100万元,占总投资的40%,目前,竣工3个(中心城区的高桥、颜村污水处理厂、*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在建8个(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县龙坑污水处理厂,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县龙坑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高桥污水处理厂,地处中心城区湘江河上游,位于汇川区观音阁旁,项目投资7053万元,2000年6月正式投产。该厂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为3万吨,实际日处理污水2.88万吨,设备利用率96%。污水处理工艺采用SAR法,经处理后水质达国标一级。服务面积12平方公里。服务人口8万人。

——颜村污水处理厂,地处中心城区下游,位于红花岗区颜村,项目投资5367万元,2001年底建成试运行。该厂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为5万吨,实际日处理污水1.28万吨,设备利用率25.6%。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B法,经处理后的水质达国标二级。服务面积35平方公里。

——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位于汇川区高桥十字铺,总投资14197万元,采用综合处理方式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设计处理垃圾能力为600吨/8小时,实际日处理垃圾620吨,设备运转正常。2002年8月卫生填埋场投入试运行,2004年全部竣工。服务人口60万人。

(二)经营管理情况

从运行看,高桥污水处理厂基本满负荷运转;颜村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及设备利用率较低;垃圾处理厂基本满负荷运转。

-----两污水处理厂已形成污水日处理能力8万吨,其中:高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3万吨,颜村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5万吨。目前,中心城区日产生污水量为12万吨(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东城水厂及自备水源日均供水量的80%估算)。理论日处理率67%,达到了50万人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60%的要求。从两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起,累计实际处理污水7421万吨,综合年平均处理污水量825万吨,日处理2.26万吨,实际日处理率18.8%,比50万人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的要求低41.2个百分点。设备利用率28.3%,比理论设备利用率100%低71.7个百分点。其中:高桥污水处理厂2000年6月至2005年12月止,实际处理污水5775万吨,年平均处理污水量1050万吨,日处理2.88万吨,设备利用率96%,基本满负荷运转。颜村污水处理厂由于运行经费不到位,实际处于半运行状态,从2002年6月—2005年12月止,实际处理污水1646万吨,年平均处理污水量470万吨,日处理1.28万吨,设备利用率25.6%,比理论设备利用率100%低74.4个百分点。

-----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现有设备理论处理能力600吨/8小时,目前,中心城区日产垃圾630吨,实际日处理垃圾620吨,实际日处理率98%,垃圾全部处理,设备满负荷运转。

从效益看,由于体制原因,高桥、颜村污水处理厂和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发挥的社会效益较为明显,但经济效益较差,企业难以维持正常运转。

-----根据黔价工农字[1998]78号文件规定,我市中心城区从1998年7月起,开征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0.3元/吨,截止2005年12月底,累计征收污水处理费4114万元,年均征收污水处理费549万元,在上缴市财政后,按收支两条线执行,50%用于还贷,50%返还给市供排水公司,实际投入两厂的资金每年仅有224万元。另据测算,高桥和颜村两污水处理厂直接运行成本为452万元/年,综合运行成本为1073万元/年,实际每年缺口资金达849万元,由于长期入不敷出,颜村污水处理厂已经处于半运行状态。

-----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运营情况也不容乐观。根据黔价经[2000]408号文件规定,我市垃圾处理费从2000年1月开征,收费标准按1.5元—200元不等划分,中心城区每年应征收垃圾处理费882万元,实际征收630万元,在上缴市财政后,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80万元用于企业运行。而据测算,市垃圾处理厂综合成本为69元/吨,每年运行成本约在950万元左右,两相比较,缺口资金达460万元,企业运行困难。

从管理看,两污水处理厂行政业务主管隶属*市城管局,为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部门,国有独资,均下设办公室、化验室、机修工段、运行工段、脱泥工段5个室(段),形式上按企业化管理。目前高桥污水处理厂定编39人,实际在岗39人;颜村污水处理厂定编48人,实际在岗39人。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行政业务主管隶属*市城管局,由市欣环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及运行管理,国有独资,形式上按企业化管理。公司共有14个部门,员工119人,其中:生产人员77人,占65%,行政人员42人,占35%。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经营管理体制落后

由于我市城市污水处理行业仍处于产业化发展的初级阶段,企业、政府都处于转型过程中,各项管理制度仍不完善,事业化运作管理模式已经初露弊端。一是管理体制落后,政府对企业长期大包大揽,客观上造成政企不分、企事不分、权责不明、职能不清;二是竞争机制不活,由于企业没有经营自,不能自负盈亏,因而企业内部缺乏激励机制,运营效率低下;三是人事制度不规范,由于没有科学合理的定员定编,企业冗员过多,人力成本较大。如市欣环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行政人员占员工总数的35%。

(二)收取的费用不能满足企业正常运行

目前,中心城区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体系已初步形成,但收费制度缺乏弹性,价格不能反映市场需求,导致收费标准定得过低,再加之应征的污水、垃圾处理费不能全额征收,实际收取的污水、垃圾处理费满足不了企业正常运营。以污水处理为例,中心城区从1998年7月1日起开征污水处理费,收取标准为0.3元/吨,每年应征收污水费1642万元。截至2005年12月底,高桥、颜村两污水处理厂累计实收污水费4114万元,年均实收548万元,每年欠收1094万元。按有关政策规定,收取的费用在全部上缴市财政,按收支两条线支付,50%用于还贷,50%用作两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费用,实际每年返还给企业资金为224万元,实际投入运行的单位费用为0.15元/吨。而据市城管局测算,两污水处理厂单位成本为0.29元/吨,完全运行成本为0.69元/吨,与两污水厂实际投入相比,缺口资金较大,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三)收费制度设计不科学,收费较困难

一是收费标准过低。根据黔价工农字[1998]79号文件规定,目前,我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0.3元/吨,考虑物价上涨和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等因素,现有收费标准明显过低,与重庆市相比,收费标准要低0.3元,与贵阳市相比,收费标准要低0.1元;二是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支撑,收费无行政强制力作保障,居民和企业逃费、欠费、拒缴等现象普遍存在;三是一些招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事实上在不同程度地享受着减免收费,但决策减免单位并没有采取相应的补偿机制来等额补偿,形成了新的“欠费”;四是垃圾处理收费采取分级征收,居民部分由两城区政府负责,市财政每年抵扣两城区财政约470万元,但由于对居民收费难度大,两城区在实行财政抵扣过程中也是有苦难言,收费积极性受到打击,反过来又影响了垃圾处理费征收;

(四)企业应享受的优惠政策未落实

根据国家发改委已出台的《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精神,规定对投资建设的污水、垃圾处理行业用水、用电等享受政策性补贴,并享受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配套优惠政策。但是,在实际运行当中,由于一些体制性原因,直接导致以上政策性补贴及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配套优惠政策不能落实。如:应对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及运行的生产用水、用电予以优惠。但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企业没有享受生产用水、用电优惠。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配套政策,如税收优惠等没有得到落实。

(五)企业运行产生的效果影响

企业收费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但应征收污水、垃圾处理费不能足额到位,增加了地方财政负担。实际征收的污水、垃圾处理费即要用于企业运营,又要还贷,其总量不能有效支撑企业运营和还贷,导致企业运转不正常,投资效益较差,有损国家投入我市建设项目的投资形象,将影响争取国家资金的投入力度。

两污水处理厂主要是污水处理排放,没有对污泥深加工开发,只有社会效益,无任何经济效益,加上管理体制、原材料上涨等因素的影响,无法与其它企业一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由于生活垃圾未实行分类袋装,垃圾在进入处理前,已被拾荒者多次挑捡,可回收利用物已所剩不多,资源回收部分无法实现盈利。只能将垃圾中可腐有机质进行发酵后制成堆肥,其肥效较低,产生经济效益不高。

三、对策建议

(一)加快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市场化改革步伐

目前,我市由政府主导的污水垃圾处理建设运营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形势需要,必须要加快市场化改革,通过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的建设运营格局。一是加快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开社会公用事业投资领域,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构建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二是加快企业改制,积极探索BOT、承包经营、拍卖经营权等多种运营方式,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民营资金,推进企业资产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三是加快运营管理方式的转变,政府要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重点抓好行业规划、政策制定、综合协调、监督执法等方面的工作;四是抓好企业内部管理,特别是要抓好企业人事管理,坚持因事设岗、因岗定人、科学定员的原则,做好企业定编定员工作。五是抓好再生资源的合理运用。尽快制定我市水循环系统规划,加快污水处理水的合理运用步伐。制定相对稳定的供水、污水、自备水源水等面向社会的各种用水价格之间合理的比价关系,并以供水价格的科学制定为基数,确定其他污水、自备性水源水的用水价格。加大污泥深加工开发力度。垃圾处理要注重综合开发利用,对发酵后制成的堆肥,可以采取配制烤烟、花卉等专用复混肥等增加经济效益。对填埋场产生的甲烷气体,应加快回收利用研究,尽快体现其经济价值。

(二)认真测算生产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计投资[2002]1591号)文件精神,按照保本微利、逐步到位的原则,科学核定我市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建议市政府成立专门的决策咨询机构,由该机构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价格,并通过价格听证等法定程序加以确定,既要考虑企业的运营成本和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要考虑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

(三)在科学核算成本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收费体系

按照合法、便民、有效、易操作的原则,逐步完善我市污水、垃圾处理收费体系。一是实行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三费统一征收,实施“一费制”,执行统一收费标准;二是合理设置收费渠道,目前,可委托两城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公司等代收污水、垃圾处理费,并给其一定的管理费。条件成熟后,可考虑设立公用事业收费联合服务机构,负责城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垃圾处理费等公用事业的收费业务,方便用户缴费,并通过电子信息手段,实行收费、结算联网,逐步实现公用事业收费“一卡通”;三是完善计价方式,要着力研究政府、居民、团体分摊垃圾处理收费的比例关系,实行垃圾处理过磅计量,按实际产生量计价。四是要制定具体办法对困难群体实行明确补贴,并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继续加大污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各地要抓住国家加快社会公用事业发展的大好机遇,尽快完善城镇建设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搞好规划的向上衔接,争取更多项目挤进国家及省规划。各地要安排一定的前期工作经费,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进度,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对在建的8个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要加强资金调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争取早日投入运营发挥投资效益。

(五)完善相关扶持政策

一是认真执行国家计委等三部委出台的《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积极争取污水、垃圾处理企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二是新建污水、垃圾处理建设项目可以行政划拨方式获得建设用地,企业在合同期限内拥有划拨土地规定用途的使用权;三是建议市政府研究制定污水、垃圾处理产业运营补偿方案,可考虑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在污水、垃圾处理收费不到位时给予补偿。

第3篇:厂区垃圾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这次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建设项目调度会,是经省政府同意召开的,主要内容是检查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任务。上午大家认真听取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徐文龙院长所作的关于城市垃圾处理方面报告,部分城市介绍了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建设运营管理的经验,部分市县区汇报了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及下一步打算,赵省长还要做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谈几点意见。

一、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的建设工作,提出了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加快建设的总体要求,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署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问题。省建设厅也一直把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今年6月份省委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发展会议之后,各地按照省委提出的“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经营”的总体要求,全省城市建设呈现出了一个突飞猛进的态势。据1-10月份的统计,全省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5.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5%。9月份,省委、省政府在烟台召开了加快发展现场会议,进一步提出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省建设厅随后也召开了城市建设现场会,学习推广烟台市超常规推进城市建设的经验。今年以来,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工程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设施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省建设厅会同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快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通知》文件。省建设厅在各市上报项目的基础上编制印发了《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规划》、《小清河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划》、《全省城市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规划》等。为指导各市搞好垃圾处理工程建设,省建设厅会同财政厅开展了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专题调研,提出若干指导意见。截止到20*年底,全省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55座,总处理能力350万立方米/日,20*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量为6.8亿立方米,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0.2%,在全国排名第6位,预计今年还要建成10多座污水处理厂,全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将达到43%左右;全省共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80座,总处理能力21000吨/日,20*年全省清运垃圾889万吨,处理垃圾687万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77.3%,在全国也名列前茅。自1998年以来我省共争取国家安排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国债项目78个(不包括青岛),累计安排国债资金24.834亿元。其中污水处理国债项目66个,建设总规模为394万立方米/日,总投资68.2亿元,累计安排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12.688亿元、地方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8.356亿元;垃圾处理国债项目12个,建设总规模为8600吨/日,总投资13.2亿元,累计安排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1.66亿元、地方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2.13亿元。

从流域和区域来看,目前省辖淮河流域已投资19.3亿元,建成17座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1*万立方米/日,另有12座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总投资10.6亿元,建成后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9万立方米/日。南四湖流域利用德国政府赠贷款进行建设的济宁、曲阜、兖州污水处理项目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行,运转效果良好。莱芜二期、日照一期厂区等污水处理厂今年相继建成。省辖海河流域已投资7.5亿元,建成9座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47万立方米/日,另有9座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总投资5.3亿元,建成后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5万立方米/日。聊城、滨州、东阿等项目建设快、运转好,禹城、乐陵、博兴等项目今年相继建成投入运行。小清河流域已投资11.1亿元,建成10座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95万立方米/日,另有5座污水处理厂在建,总投资3.4亿元,建成后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3万立方米/日。临淄、广饶等污水处理厂今年相继建成。环渤海湾地区已投资13.07亿元,建成13座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84.5万立方米/日,另有12座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总投资7.7亿元,建成后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3万立方米/日。烟台第二污水厂、莱阳、蓬莱、莱州一期等项目今年建成投入运行。南水北调沿线已投资30亿元,已基本建成23座污水处理厂,总规模163万立方米/日,另有11座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总投资9.8亿元,建成后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6万立方米/日。从全省总体情况来看,1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除菏泽正在利用世行贷款建设污水处理厂外,其他都已经建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县级城市除海阳等个别城市还没有开工外,其它都已经建成或正在组织建设。东阿等6县也已先后建成污水处理厂,有20个县正在建设中,还有一批县正在积极做前期准备工作。青岛海泊河、麦岛污水处理厂和临淄区、诸城市污水处理厂采用先进的BOT方式建设,走出了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新路子,为其它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经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也有新的进展,济南、青岛、枣庄、烟台、威海、临沂都已经建成处理标准相对比较高的垃圾处理厂,青岛、烟台、临沂3城市相继配套建成了垃圾转运站并投入使用,特别是龙口、海阳、荣成等市为了加快垃圾治理,自筹资金建设了处理标准较高的垃圾处理厂。另外,东营、潍坊、济宁、威海、日照、德州、滨州和临沂垃圾焚烧热电等8个项目正在建设之中。这些成绩的取得,充分体现了各级领导对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在建设、运行和管理上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有:

第一,部分城市对建设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足。虽然近几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有了较大提高,但仍有近60%的城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江河湖海。全省城市垃圾处理率虽为77.3%,但大部分还是低水平的,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无害化处理标准,垃圾围城和二次污染现象比较严重,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不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的矛盾仍十分突出。部分市、县、区领导虽然已经意识到城市污水和垃圾污染带来的危害,但是缺乏紧迫感、危机感和压力感,这项工作迟迟摆不上议事日程,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有的对提高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费下不了决心,有的不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有的污水处理厂因管网不配套无法正常运转,个别市县甚至挪用国债资金。枣庄薛城污水处理厂自1998年就列入国家国债投资计划,国债补助资金长期滞留区财政局,但是至今还没有投入正常运行。微山县污水处理厂国家要求去年年底前建成,目前因管网没建成,还未进行调试运行。财政部委托组织的国债项目审计,对部分项目提出了整改意见。

第二,部分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当前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资金不足,部分城市在跑项目立项和资金时十分积极,但是一旦资金计划下来以后,原来承诺的配套资金却迟迟不到位,影响了项目工程进度,这种“等、靠、要”的思想十分严重。个别项目为了争取国家资金,将项目建设和投资规模搞得过大,影响工程效益的发挥。日照市污水处理厂属于世行贷款项目,也列入国债投资计划,地方配套资金尚未很好落实。济南污水管网世行贷款项目,目前只完成了总工程量的70%。滕州市污水处理厂利用德国政府赠贷款进行建设,因隶属关系变更,项目进展十分缓慢,到目前还没有完全正常运转。

第三,城市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标准普遍偏低,已建成的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不能正常运转。虽然全省已有45个城市已经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但标准普遍偏低,一般在0.1-0.5元/立方米,平均为0.32元/立方米,只能满足运行需要的三分之一左右,个别城市还将污水处理费列为预算外资金统筹对象。大部分县城还没有开征污水处理费。全省大部分城市还没有开征垃圾处理费,既使已经开征的城市,也仅仅勉强满足垃圾的收集和运输费用,没有包括垃圾处理的费用。由于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费不到位,致使部分处理设施处于时开时停或半运行状态。济南、青岛、枣庄、东营、烟台、潍坊、威海、临沂、德州、新泰、沂水等城市污水处理厂平均满负荷运转率不足60%。陵县、日照等污水处理厂因污水处理费不足已停止运行。

第四,在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上,缺乏用市场经济方法经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理念。当前我省大部分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仍在走政府计划、政府投资、政府建设的老路子,外部缺乏竞争压力,内部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少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对项目的投资、融资、回报、成本核算等研究不透彻,导致在谈判中处于被动地位,成功机率很小。二是在运行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上,基本上还是沿用了计划经济的模式,企业组织形式和所有制形式比较单一,政企不分、政事不分,人员臃肿,效率低下,运行成本费用偏高。政府对市场准入机制、价格形成机制还不明确,企业的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界定不清,导致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单位改革迟迟难以实施和推进。

二、明确目标,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要求,“十五”期间全省所有设市城市都要建成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45%以上,2010年前所有县城都要建成污水处理厂,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60%以上。“十五”期间全省地级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都要建设一座符合国家标准的垃圾处理厂,2010年前所有县级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城都要规划建设一座符合国家标准的垃圾处理厂。根据省编制的《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规划》,到2007年底前,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52个市、县、区需投资78亿元建设改造7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回用水利用设施和垃圾处理厂。其中污水处理厂需投资37亿元新建38座190多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回用水利用设施需投资10亿元新建52座110多万立方米/日的回用水利用设施,投资13亿元对已经建成的23座163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增加除磷脱氮设施,所有设市城市和距离调水干线较近的县区需投资18亿元新建18座7000吨/日的垃圾处理厂。根据编制的《小清河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划》,2007年底前需投资18亿元新建、扩建14座80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为实施海上山东战略,治理渤海污染,2007年底前我省环渤海湾地区需要投资20亿元新建、扩建20座100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按照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列入国家新一轮国债投资计划的宁阳、临邑、阳谷、齐河、邹平、博兴、广饶、莱州、烟台二厂等9个污水处理项目要于今年年底前建成,其它24个污水处理国债项目要于20*年底前建成,列入国家国债投资计划的8个垃圾处理产业化项目要于20*年底前建成。济南污水管网和日照、滕州、肥城等污水处理要按国际规则办事,进一步加快工程进度,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维护我们的投资信誉。从以上情况看,我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任重而道远。因此我们很有必要通过这次会议,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赵省长的重要讲话,进一步统一思想,把今后的工作做好。

第一,建设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不仅有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还可以拉动经济增长。为了拉动经济增长,国家自1998以来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项目是国家扶持重点之一,这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各地要在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国债资金的同时,切实加强国债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狠抓项目工程进度和配套资金的落实,确保按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和时间完成,为拉动经济增长作出贡献。同时,通过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的建设,可以带动当地很多行业的发展,受益最大的还是在地方。另外,污水处理后的回用水也是一个很好的资源,利用好了,可以大大降低工业成本,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是建设生态省的需要。各地要牢固树立环境就是资源、就是机遇、就是竞争力、就是生产力的观念。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今年下半年,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建设生态省的动员大会,省人大也作出了建设生态省的决议,要求各地抓住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循环经济三大重点和结构调整、水资源优化配置、国土绿化、污染防治四个关键环节,积极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经营管理市场化、城乡环境生态化,争取早日在全省形成遵循循环经济理念的生态经济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体系、支撑可持续发展的安全体系、体现现代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增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是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我省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中城市人口大量增加,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城镇污水排放量和垃圾产生量将逐年增加。今后几年我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所面临的压力将越来越大。如果不高度重视并切实搞好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厂的建设,不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将受到极大的制约,还将影响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各地要从大局出发,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着眼点,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这既是当前急需,更是长远需要。

第三,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是实施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前提条件。国家为解决北京、天津和胶东地区的城市用水问题,已于去年开工建设南水北调东线调水工程,要求“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我省处在东线工程的中游,南四湖、东平湖和海河流域的上游是南水北调东线的必经之地,沂河流域也影响南水北调东线的调水水质,水污染治理的结果如何对东线工程调水水质关系重大。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污染治理规划》和《关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实施意见》,要求我省沿线各市、县、区都要建设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10月15日,赵省长已代表省政府与国家签订了山东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工作目标责任书,下一步省政府将与有关市签订目标责任书。南水北调东线的污水和垃圾处理建设,事关整个工程大局,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因此,沿线各市县区政府和建设部门要按照省政府要求,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污染治理的自觉性,从现在开始马上进入实战阶段,切实抓紧抓好。

三、加大投资,加快进度,做好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和管理第一,各城市政府要统筹考虑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资金问题,一是城建资金、地方政府机动财力和城市土地资产收益,根据先急后缓、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挤出资金用于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这几年城市土地资产收益每年都翻番,增长速度很快,各市建设部门要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有较大比例用于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二是水资源费、排污费,以及企业交纳的超标准排污费,要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在确保污水处理稳定达标的前提下,鼓励污水处理厂汇水范围内的部分企业与污水处理厂签订委托处理合同,实行有偿服务,将工业污水直接排入污水处理厂。三是积极争取国家国债和补助资金支持,“三河三湖”、“环渤海湾”地区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的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要抓紧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按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的要求建立企业性质的项目法人,提高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费,积极向国家争取国债资金,以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四是积极争取国内外银行贷款,各地可以利用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费收费权进行质押等办法争取银行贷款,省里根据各项目贷款落实情况,安排部分贷款贴息补助资金。有条件的大项目仍要积极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五是鼓励各类所有制经济成份以合资、合作、BOT等多种方式投资建设、经营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厂,鼓励运用TOT等方式将现有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存量资产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部分或整体转让,盘活存量资产,收回资金用于污水管网和环卫配套设施建设。

第二,要搞好工程建设规划,做好项目储备。各地要把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制定专业规划和工程建设计划,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积极推广使用国产化设备,降低工程建设投资;要选用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当前我省城市污水处理要积极推广使用含有除磷脱氮功能的各种类型处理工艺,垃圾处理工艺主要有卫生填埋、焚烧、堆肥三种处理方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丰富的中小城市的垃圾处理工艺要以卫生填埋为主,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大中城市可以积极考虑采用垃圾焚烧处理进行发电或供热,实行垃圾分类收集的城市可以对有机垃圾进行发酵堆肥处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的强制性标准,委托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省辖淮河、海河、小清河流域和环渤海区域、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市、县、区,还没有动手的要立即着手,抓紧开展前期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国家和省确定的污染治理任务。

第三,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凡是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的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经各市计划、建设部门报省计委、建设厅,由省建设厅提出审查意见后省计委批复,初步设计由各市建设部门报省建设厅审批。由于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投资较大,我们一定要认真研究,谨慎决策。执行这些基本建设程序,大家不要怕麻烦,最终目的是帮助把好技术关,协助争取资金扶持。前几年我们在这方面的教训也很多,个别市县污水处理厂没有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采用了不成熟的处理工艺,现在又准备进行改造,既浪费了投资,又走了弯路,这是应该引起注意的问题。

第四,要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所有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项目,都要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质量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到设备安装和材料采购,都要按国家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优秀的设计单位、施工队伍和质优价廉的设备,任何人和单位不准非法干预工程承发包,更不准搞暗箱操作。利用外国政府、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建设的项目,要规范运作,按国际通行规则办事,与国际接轨。城市环保世行贷款项目,要抓紧完成工程收尾工作,确保明年全部完成。淮河世行贷款项目,要抓紧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争取明年全部建成。海河亚行贷款项目,今年力争得到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明年完成前期准备,为开工创好条件。所有项目都要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在各个环节上要不留后患。各项目都要选择有事业心、有责任感的同志从事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同时配备各种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建设期间搞施工管理,建成后从事经营管理。各级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工程质量放在突出位置,严格执行国家“两法两条例”,在质量问题上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在调查清楚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严肃查处。项目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四、提高标准,加快改革,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资源化发展第一,各城市要建立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补偿机制,这是确保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厂能够正常运转、吸引社会资金、促进产业化发展的前提条件。据对我省已建成运行的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厂进行测算,包含管网在内的污水二级处理运行成本为1.10元/立方米,垃圾无害化处理成本100-180元/吨。目前江苏省苏南地区污水处理费平均水平都已达到1元/立方米以上,苏中、苏北地区污水处理费今年底前将达到0.80元/立方米,2005年前达到1.1-1.2元/立方米。最近我厅会同省物价局制定了《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加快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通知》,对污水处理费,要求2003年底前要满足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排污管网的运营成本,达到每立方米0.75元左右;20*年底前要满足运营成本加折旧的水平,达到每立方米1.0元左右;2005年起要达到保本微利水平。2003年内已经调整水价的城市和没有调整水价计划的城市,可在20*年将城市污水处理费一次调整到位。为加快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维护,各地收取的污水处理费要确保有20-30%用于排污管网、泵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对垃圾处理费,目前要按能够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水平,满足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投资回收需要,分摊到每个家庭大约每月需缴纳5-10元左右,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每人每月需缴纳2-4元左右。各地征收的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费要专项用于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和建设。对未按国家和省规定将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提高到规定水平的,省里原则上将不给予安排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和转报国家争取国债资金。各地要积极探索合理有效的收费方式,受委托单位要及时将代扣代收的费用全额缴存指定银行帐户,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减免、截留、挪用和坐收坐支。为督促各地尽快调整城市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省物价局和建设厅将适时组织对各市、县(市、区)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第二,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改革,推进产业化建设。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内部机制,要由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者、管理者、经营者,转变为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的行业法规制定者、规划编制者、投资引导者、市场培育者和行为监督者。要放开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运营市场,鼓励公平竞争,要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有资金实力、社会信誉和技术管理能力的投资运营商。要坚决打破政企不分、垄断经营、非市场化运作的格局,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投融资及运营管理体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2005年底前,各地要在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将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厂改制成真正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企业法人。各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企业要合理确定人员编制,进一步减员增效,对富余人员按省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各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单位也要深化内部改革,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努力降低运行管理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要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资源化利用步伐。我省淡水资源十分匮乏,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城市污水经二级处理后可用于农灌、园林绿化,深度处理后可以用于工业企业、冲厕、消防等低质用水。明年建设厅将报省政府制定《城市供排水管理办法》,要求搞好回用水管网的规划和建设,近期可以点带线,针对回用水使用大户铺设专门的回用水管道,然后在沿线发展小用户;远期可以线带面,多条回用水管道形成一个供水网络。各地要对具备使用回用水条件的企业,采用行政手段强制其使用回用水,要合理确定回用水价格,以价格杠杆促进回用水利用。城市生活垃圾也存在资源化利用的问题,垃圾中的金属、塑料、织物、纸类可以回收,有机物可以堆肥或生产沼气,可燃物可以发电,但是由于城市生活垃圾没有实行分类收集,增加了处理难度和投资运营成本。省建设厅从20*年开始每年将选择一个设区城市作为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各设区城市从明年开始每年要选择两个居住小区或高校、工业园区等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制度试点,争取几年后我省的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有很大起步。

第四,搞好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各城市要建立激励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厂运行的管理机制,确定每处理一吨污水的价格,污水处理厂处理的越多,则经费越多。要鼓励城市污水和供水实行供排水一体运营管理,坚决不允许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厂建成后不运转,明年省建设厅将对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另外,为了保证城市污水处理厂能够正常运转,要配合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污染点源的监督管理,抓紧在各企业排水口建设在线监测设施,杜绝超标排放和偷排现象。城市污水处理厂不是万能的,由于个别工业企业超标偷排废水,废水中含有毒有害、强酸强碱和不能生化降解的物质,进入污水处理厂后杀死细菌,致使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不合格,甚至造成污水处理厂瘫痪。建设部门也要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实施排水监测,对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的企业废水,才允许进入城市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保证污水处理厂能够正常运转。

第4篇:厂区垃圾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一、前三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成效

(一)环境卫生管理方面

1、完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通过制定完善作业管理制度、加强环卫监督检查和注重教育管理,量化细化工作标准任务,将城区清扫保洁面积实行划片分组、奖优汰劣,推行“评先督后”、“末位淘汰”、奖勤罚懒的措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坚持常态保洁,保障城区环卫。一是坚持每天2次普扫、全天保洁;对主次干道坚持每日冲洗、洒水。将城区清扫保洁范围划分成5个片区,明确监察队成员管理每片区内的若干各清扫保洁小组,实行片区长包片负责制。注重环卫宣传,强化环卫作业管理,坚持巡回保洁、评先督后,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二是优化清运线路,灵活转运生活垃圾。按城区主要街道、街巷线路特点和环卫作业车型的不同,划分了农用车路线、勾臂车路线、摆臂车路线、中转站对接车路线,及时转运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车离点净。三是强化作业管理。注重安全生产,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坚持对环卫作业(管理)人员进行长效管理、考评,分路段、班组进行评先督后,确保常态化保洁质量。

3、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一是组织人员到各主次街道进行环卫宣传,发放《致广大市民群众的一封信》,动员临街商铺、住户配备密闭垃圾容器,做到垃圾不出店(门)。引导商铺、住户配合环卫垃圾收运工作,强化监察管理,对随意乱扔乱倒垃圾等行为进行制止。在城区各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进行校园”活动。全面治理城区校园内及周边市容环境卫生,让学生去影响家庭、家庭去带动社会,倡导学生从小讲文明、树新风,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学会爱护环境,美化家园,争做环境卫生管理的“小卫士”。二是进行城区出入口整治。对城区出入口苏区大道、将军大道北、滨XX大道等道路两侧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共新建垃圾池15处、维修垃圾池9处。三是抓小街小巷整治。落实小街小巷保洁人员,坚持每天进行清扫路面,清除杂草杂物和沟道。在城区各主要街道路口树立了26块“禁止车窗抛物”警示牌,警示市民养成良好的习惯。四是完善车载语音,环卫车在监察作业管理同时,进行车载循环播放《致广大市民一封信》,引导市民“立说立行,争当环境卫生保洁员”。四是密切配合县清洁办等部门抓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4、强化填埋场管理,做到周边群众满意。一是坚持覆盖填埋、消杀到位。严格按工艺流程,对到场垃圾及时覆盖填埋,坚持每天两次消杀,不留卫生死角。二是加强装运车辆管理。明确所有运往填埋场的车辆需加盖遮护网,对洒落垃圾及时清扫,避免二次污染,卸运后及时在场内清洗车辆。三是完善渗滤液处理。渗滤液处理站坚持24小时进行渗滤液处理,定期抽检水样,确保达标排放。因渗滤液处理运行技术要求较高,现已委托厂家进行管理。四是全程接受监督。聘请填埋场周边群众为填埋场卫生管理监督员,对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着力打造精品示范街。坚持城区环卫保洁常态化管理,结合“打造品质城市,建设精品示范街”的总体要求,明确了一名副所长专抓滨XX大道、凤凰大道、平川大道的精品示范街建设。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和环卫监察管理,坚持每天对上述路段清扫保洁至晚9点,派员对违反环卫管理的行为进行监察执法。

(二)环卫项目建设方面

1、新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选址于埠头乡玉口村围子上壁坑尾。现已按9月9日工作调度会要求下发明电,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内容及时限,并与县发改委、城建局、国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接,现正在进行初堪、环评、可研编制等工作。

2、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厂项目。已完成厂区综合办公楼、职工食堂宿舍,正在完善厂区附属设施。目前正在对分拣、制肥生产线进行检修和改建喷爆房及完善厂房内除臭设施。

3、垃圾中转站选址及建设。经请示县政府同意调整至平川大道(北红军子弟学校对面)进行建设,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控制价。现正在按程序组织工程招标和设备采购。

二、第四季度工作打算

(一)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的常态化保洁,保障城区环境卫生质量,着力打造环卫精品示范街。

(二)强化环卫设施项目建设管理。

1、新垃圾填埋处理场项目。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对接,按兴府办电[2015]17号通知精神,对细化分解的工作任务进行跟踪、协调。

2、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厂项目。根据建设方的承诺,加强跟踪,督促其在10月20日前整改完并正式投入运营。

3、垃圾中转站项目。待工程开标确定施工单位后,立即组织进场施工,确保年内完成工程施工并进行设备安装调试。

第5篇:厂区垃圾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为贯彻落实市、区政府《XX年X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XX市XX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工作,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工作目标。XX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X

X区社会事业局联合在全区教育系统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市263办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加强组织管理,坚持注重实效,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推广工作,借鉴先进经验做法,科学筹划、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完善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置体系,建立健全相应的标准体系和长效管理监督考核机制。

通过全区教育系统和城建局的共同努力,X

X年底前,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均纳入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区域,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中小学生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知晓率达到100%、参与执行率达100%、投放准确率不低于90%;学生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知晓率达100%、参与执行率达90%、投放准确率不低于80%

二、主要任务

(一)以点带面,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覆盖面。

加大试点工作力度,逐步覆盖到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尤其对非重点学校、低年级学生进行重点关注和引导。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形成由点串线、从线到面的工作推动次序。加强对各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把对减童的成效同安全文明校园和绿色校园等先进评比挂钩。

(二)突出重点,推动垃圾源头减里管理。

生活垃圾分类和垃圾源头并重。通过宣传教育,倡导文明习惯,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细化有关无纸化办公、教材循环使用的措施,广泛深入开展节约教育,拒绝浪费,力争在食堂餐厨垃圾、校园绿化垃圾和班级师生生活垃圾减量上有所突破。

(三)家校联动,社区辐射,确保垃圾分类减童工作深入人心。

1.家校互动,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各校通过开展家庭知识竞赛、“小手牵大手”等系列活动,将学校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对家庭的影响和要求,自觉投身到垃圾分类行动之中。

2.社区联动,开展学校与家庭、社区的垃圾分类达标共建。组织学校带领学生深入社区,宣传和开展各类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通过学生倡导节约、环保、低碳的生活理念,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经验做法,共同提高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质里和水平。

3.志愿行动,让师生成为垃圾分类的践行者。组建教师和高年级学生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学校、社区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实践。努力推动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的生活垃圾分类减童社会氛围,不断夯实“美丽校园”、“美丽XX”建设成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XX年9月)1.由区社会事业局与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联合制定出台XX年XX市X

x区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各镇、街道环卫与所在学校联合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大会并确定示范学校名单。

2.各镇、街道学校根据方案制定本单位实施计划,分层组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推进小组,普及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理念,指导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学校在推进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具体实施,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并与属地环卫部门联系配合推进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

XX年10月--11月)

1.

XX年10月起各镇、街道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处置的实施体系,属地环卫部门全面掌握本地区范围内学校生活垃圾设施的现状、布局情况,并做好指导与督促工作。

2.落实课程,开设垃圾分类环保教育课程。鼓励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学校,开发设计校本实践课程,创新教育形式。指导学生掌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做法,鼓励师生共同研究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废弃物处置利用中的科学问题,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和少先队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途径,积极开展宣传普及工作,将廉洁教育、环境教育、节约教育、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等纳入日常教育中。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关于环境保护和垃圾分类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绿金、品质”发展战略,破解“垃圾围城”的困境,我区重拳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面对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区委、区政府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20xx年以来生活垃圾处置情况

目前,全区范围内全部实现环卫市场化(包括渠沟镇单独招标部分),各保洁公司和相关企业共布放各类垃圾分类桶xx只,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20xx年收运生活垃圾xx吨(其中渠沟镇xx吨),日均收运量约xx吨。收运的生活垃圾全部运至宇能垃圾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配合国瑞公司(餐厨废弃物处理厂),与全区xx多家餐饮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20xx年共收运餐厨垃圾xx吨,日均收运xx吨。收运的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为100%。

二、主要做法

把控六个环节: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分类宣传、分类利用,具体做好以下几点:

(一)宣传教育

由市场化公司配合区城管局进行日常工作的开展,在无物业小区黎苑一期、f组试行垃圾分类工作;

街道办事处、大型宾馆摆放垃圾分类宣传展架160套,制作宣传折页3000张、垃圾分类围裙1000条、垃圾分类宣传手提袋3000个、垃圾分类投放指南2000张、垃圾分类宣传绶带60条、垃圾分类志愿者马甲40件、垃圾分类练习簿4000本、笔袋2000个,垃圾分类进校园开展活动26次;在市电视台、报社及工作平台了垃圾分类的宣传活动20余次报道,并组织区产业园30家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培训会。

(二)简便易行,解决“怎么分”的问题。

按照“四分类”办法,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餐厨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四类处置。其中“可回收垃圾”由物资回收公司(站)收购进入物资回收网络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

“其他垃圾”运至宇能电厂进行焚烧发电;

“餐厨垃圾”由国瑞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收运无害化处理。“有毒有害垃圾”采取暂时贮存,统一交由环保或相关部门处置,医疗垃圾交由龙铁医疗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建章立制,破解垃圾分类长效难题。

1.强化领导机制,推动工作落实。组建垃圾分类办、餐厨办、城管驻环卫执法中队等部门,组织实施垃圾分类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垃圾分类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垃圾分类率先进行。

2.建立长效机制,发挥主体作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区加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全区动员,齐抓共管。努力提升居民文明素质,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创建、创卫等活动中,促进居民自律,强化居民的自主管理意识。

3.加大监管力度,力促回收质量。自2019年以来对辖区的餐饮企业进行回访督查,对有问题的商家下达整改通知书21次。开展夜间巡查综合执法142次,其中与市局联合督查29次,查处非法收运车6辆,增收餐厨废弃物1吨。

4.建立专门队伍,形成专业引导。要求每个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物业公司成立督导员或志愿者服务队伍,负责宣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引导居民和干部职工正确分类、准确投放。

5.落实工作要求,推广“双规”模式。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和《区加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的精神,在主城区的主次干道和居民小区逐步减少分类垃圾桶的布放量,建立生活垃圾投放(宣传)点,采取“双规”的办法收集垃圾,即:居民和商户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交投分类后的垃圾。

第6篇:厂区垃圾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生态城市、生活垃圾、收运方式、处理系统、资源管理中心

中图分类号:S891文献标识码: A

生态城市从广义上讲,是建立在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更深刻认识基础上的新的文化观,是按照生态学原则建立起来的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的新型社会关系,是有效的利用环境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狭义的讲,就是按照生态学原理进行城市设计,建立高效、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人类聚居环境。

如何有效的利用城市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建设生态城市过程中应重点考虑的问题。本文中的“城市资源”具体指的是城市生活垃圾。生态城市的生活垃圾该如何收集和处理?使其变废为宝,再生利用,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链条呢!本文将针对这一问题举例进行解读和分析。

1生活垃圾的分类

我们日常的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房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对这五类垃圾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约能源。如每回收1吨废纸可造好纸850公斤,节省木材300公斤,比等量生产减少污染74%;每回收1吨塑料饮料瓶可获得0.7吨二级原料;每回收一吨废钢铁可炼好钢0.9吨,比用矿石冶炼节约成本47%,减少空气污染75%,减少97%的水污染和固体废物。

厨余垃圾包括剩饭菜、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每吨可以产生0.3吨有机肥料。

有害垃圾包括医疗垃圾、化学品、发动机油、小电池、小电器、杀虫剂及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采取卫生填埋可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2生活垃圾收运系统

为了扩大垃圾源头分类覆盖范围及资源化利用水平,生活垃圾可按以上四大类分类收集。生活垃圾中的纸类、布类、塑料、金属、玻璃等可作为原材料再利用的资源,收集后用卡车集中送往资源回收企业;医疗垃圾、化学品、发动机油、小电池、小电器、杀虫剂及过期药品等危险废物应形成独立、安全的收集转运体系,单独运送到城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可结合公园绿地设置小型垃圾生化处理机,用于就地处理公园绿地的废物,产生的少量有机肥料可用于绿化施肥。其余垃圾进入垃圾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

处理厂主要由两种收集方式:

(1)气力管道垃圾收集系统:适用于高档住宅区、行政办公组团、市级医院及高级商务酒店,服务半径小于1.5公里;

(2)传统垃圾收集系统:适用于一般住宅区、工业区、普通商业区等不宜使用气力管道垃圾收集的区域,服务半径不应超过70m。

3垃圾处理厂对垃圾分类及收运系统情况的对接

垃圾处理厂内接料区域设置两套接收料槽以同时适应气力输送及垃圾压缩车辆运来的生活垃圾。接收料槽可容纳 2 辆收集车同时向槽内卸料,容积≥40立方米,有储料功能,可实现收集车连续卸料。根据国内的工程时间,生活垃圾分类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近期生活垃圾尚为混合收集,因此设置分选工序将生活垃圾分为:塑料、金属、橡胶等可回收物料、衍生(RDF)原料、填埋物料和送至厌氧发酵工序的易生物降解物料四类。当城市较好的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工作后,易生物降解物料可不经过分选工序直接进入厌氧发酵工序。

4垃圾处理原则

唐山湾生态城生活垃圾处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减量化”是指通过适当的方法和手段尽可能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污染排放的过程,它是防止和减少污染最基础的途径;“资源化”是指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无害化”是指使垃圾不再污染环境,而且可以利用变废为宝。

5垃圾处理系统―资源管理中心

唐山湾生态城资源管理中心包括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处理厂各一座。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较难处理的污泥拟送至垃圾处理厂进行生物处理,而垃圾处理过程中难以解决的渗滤液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妥善处理,实现两种处理方法的优势互补。资源管理中心工程道路、供水、供电、燃气、通信、排水及生产管理等系统均可共用,可充分发挥唐山湾生态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

资源管理中心的建设以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为核心理念,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充分体现生态城的特点,展示全球-国家-地方多层次合作建设生态城市的独特性。

5.1垃圾及污泥处理工艺

图 2处理厂工艺路线图

生活垃圾进厂称重后进入分选工序,将可回收物(金属、塑料、纸张等)、可再利用有机物(皮革、棉织、胶塑、竹木等)、易生物降解有机物和填埋物(煤渣、砖瓦、陶瓷等)分离。其中可再利用有机物用于制得衍生燃料(RDF),易生物降解有机物送至厌氧发酵工序,填埋物送至填埋场处置。分选后的有机垃圾与污水处理厂送来的脱水污泥、黑水收集系统产生的有机沉淀物在混合罐内混合、调质后泵送至厌氧发酵罐。厌氧发酵工艺采用单级、湿式、高温(55℃)发酵方式,物料在罐内停留 18 天。发酵过程产生的沼气送沼气利用车间制得液化气出售。发酵后的物料经二级脱水,残渣送至好氧堆肥车间(停留时间 14天,采用槽式堆肥工艺)进一步稳定化后作为优质有机肥出售,废水部分回用于发酵过程,部分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参考文献:《唐山湾生态城生态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作者简介:赵小刚男1981年11月 本科 唐山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所长 规划师。

第7篇:厂区垃圾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一、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的组织方式

为了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实际运转效果的检查考核,把暗访的检查情况纳入季度及全年考核的结果中(5分)。并在每次的暗访中随机对3—5位村民进行调查了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运行效果反映,计入考核成绩。

二、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将日常资料收集报送情况纳入考核内容(5分)

1、各区(市)县垃圾处置场(厂),对各镇(乡)建立农村生活垃圾进场处置的台帐,包括进场处置的时间和数量,由各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汇总按季度报市城管局区县处。

2、无垃圾处置场(厂)的区(市)县,由城市管理部门汇总报送农村生活垃圾运输处置垃圾量合同和长安垃圾处置场进场记录。内容全面准确、报送及时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3、其他工作资料、基础资料收集报送,包括规划方案、规范布点图、进展情况、简报、总结等,按要求全面、及时报送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二)加强对财政配套资金落实和设备购置情况的考核(20分)

1、各区(市)县要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财政资金补贴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07〕46号)要求,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实行专帐管理,并将工作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配套经费达到要求的,得10分,否则,每减少10个百分点扣1分。

2、各区(市)县按照市财政经费中设备购置资金要求,购置足额保障农村生活垃圾运输所需的专用密闭车辆,条件特殊的山区镇(乡)购置小型适用密闭的垃圾运输车辆的,得10分,未按要求足额配置的,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1分。

(三)基础设施建设(15分)

1、按每个村建设3—5个垃圾桶点(房),每个桶点配备2—3个垃圾桶的标准,每个村少于3个垃圾桶点(房)的扣3分。

2、垃圾桶基座、垃圾房周围要进行硬化处理,未硬化扣1分。

(四)将社会宣传工作纳入考核内容(5分)

1、垃圾桶点(房)设置有宣传标语、包括编号、村名、管理人员、举报电话(区<市>县城管局公开电话)的告示牌,得2分,缺一小项,扣0.25分。

2、在省市级媒体宣传一次得0.5分。

3、在中央媒体宣传一次得2分。

4、其它宣传工作,按1分计考。

(五)保洁队伍建设管理(10分)

1、按每150户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少于总数5%的扣1分(以配备人数招聘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人员花名册为准)。

2、保洁员职责不落实,管理范围内卫生差,发现1处扣1分。

(六)生活垃圾清运(30分)

1、农村生活垃圾夏季2日内清运,冬季3日内清运。4—5日清运1次的扣1分,5日以上清运1次扣1—3分。

2、垃圾桶不得穿靴戴帽,垃圾房不得超过容量的50%,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3、镇(乡)农村生活垃圾未按要求进入处置场(厂)而自行处理的扣5分,随意倾倒的扣10分。

(七)清除积存垃圾(10分)

1、在管理辖区内无积存生活垃圾,发现一处扣2分。

2、垃圾桶点(房)周围有垃圾,发现1处扣1分。

(八)鼓励在清扫、收运和处置工作中实行市场化运作(加分)

1、对清扫保洁环节实行市场化运作方式的,加1—2分。

2、对在收运环节实行公司化运作的,加2—4分。

3、没有实行市场化运作,但建立了以区(市)县为收运主体的清运体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能够及时清运的,加1—2分。

4、在处置环节实行市场化运作,且效果好的,加1—2分。

三、进一步完善考核结果的通报制度

(一)季度检查考核、全年检查考核结果实行书面通报与会议通报的方式,其中暗访的检查考核情况以影像、口头等方式予以通报。

第8篇:厂区垃圾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一、考察基本情况

结合我市垃圾处理的实际情况,针对垃圾处理技术、政策及利用状况等内容,重点考察了*和*等国的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转运设施和污水污泥处理厂、项目合作机构等。考察的单位有:*集团公司总部、*公司总部、*北部SBY垃圾综合处理厂、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大型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站,以及*斯德哥尔摩Bromma污水处理厂、污泥消化和沼气净化处理装置、生物气汽车加气站等。此次考察会见了*集团公司、ECOFYS集团ONECARBON公司和*国际公司的高层,并得到*官方的关注,其外交部官员陪同参观了污水污泥处理厂,回国述职的驻华大使还专门接待款待了代表团,双方在积极友好的气氛中进行了广泛交流。

通过考察,我们对欧洲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政策及利用状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总体来看,欧洲国家污泥和垃圾的处理技术成熟,为了减少城市垃圾和污泥的环境污染,实现垃圾资源的有效利用,欧洲国家对垃圾和污泥的处理非常重视,各国不仅都规定了城市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发展目标,还对具体处理工艺技术的发展应用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鼓励垃圾中生物质能源的回收利用,并已成为重要的新型产业。

二、垃圾和污泥资源化处理实地考察

1、访问*集团公司与*公司

*集团公司成立于1915年,是目前欧洲最大的工程咨询公司,拥有员工近7000人,业务涉及能源、交通建筑、废弃物处理、生物能源项目建设、培训和项目管理等广泛领域。*公司的前身是*卡尔布罗国际工程公司,在全国及其邻国有办公室25间、雇员900多人,由*集团公司控股,旗下有**公司和**国际公司两个分支,前者为工程业务公司,后者负责公司的国际事务,主要业务涉及交通、安全、维修、建筑、环境/水/环卫、能源、项目管理等,主营国际业务涉及环境、能源等方面。

2、SBY城市垃圾综合处理厂

该厂集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和建筑垃圾分选综合利用于一体,由*Miron公司运营。建筑垃圾进厂后,倾倒于车间内的储料空地上,由推土机、铲车等机械整理并向板式给料机上料,垃圾由板式给料机输送到振动筛,将灰渣及小砖石块等首先分离出来进入筛下的集料集装箱,筛上粗料进入人工手选皮带,由人工分选出塑料、木料等,其它砖石等则进入末端集料集装箱,塑料、木料等制作RDF,而砖石灰渣等则主要用作筑路材料和再生建材。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主要服务于弗里兹兰省的62万人口,该省31个城镇的政府都是其建设和运营公司的股东,设计年处理生活垃圾23万吨,而全省实际年产生活垃圾只有15万吨,其余8万吨则来自于周边省份城镇。该厂总投资3800万欧元,其中清洗与生化处理部分2500万欧元。该厂运行费用通过收取垃圾税补贴,政府规定每户家庭每年缴纳垃圾税250欧元,由于该厂为政府投资建设,靠纳税人缴纳的垃圾税来运营,因此不允许营利。居民家庭缴纳的垃圾税中,139.50欧元用于垃圾处理,其余部分用于垃圾收集运输等方面。该厂由垃圾分选、有机垃圾厌氧消化、残余物填埋三部分组成。垃圾分选安装一条分选线,每天分三班,24小时连续运行。生活垃圾由居民区或垃圾转运站运送至厂内后,首先倾倒于集料坑,经抓斗整理上料进入板式给料机,输送到一级滚筒筛(筛孔径150mm),在滚筒筛前段安装刀齿的作用下,塑料袋被打开,袋内垃圾释放出来,筛上物为大块垃圾,经过人工手选除去,筛下物进入二级滚筒筛(筛孔径60mm),筛上物进入人工分选平台,进行详细的人工分选,主要分选出木质、塑料、纸类、纤维、橡胶皮革、玻璃金属、砖石等物质,分选出的物质分类投放到人工分选平台下的储料间,集累到一定量后由铲车铲出打包或运走。筛上物和筛下物输送皮带上方均悬挂磁选机,用于除去垃圾中的有色金属物质。经过除铁器后的物质进入风选机,在风力作用下,分离出轻质的纸类和塑料,经过皮带料槽直接送入打包机打包,作为RDF送到焚烧厂处理。风选后的较重物质以有机垃圾为主,则经过皮带输送机进入生化处理车间处理。经过分选后,垃圾被分成17%的塑料和纸类,42%的有机垃圾,2%的金属等回收物,39%的RDF(重量比)。

生化处理车间采取厌氧消化技术处理有机垃圾。有机垃圾首先被送入清洗罐,按1吨垃圾700升水的比例与水混合后,经过充分的搅拌和水力破碎,较重的砂石从罐底排出,较轻的塑料等漂浮于罐顶被隔离出来,其余部分则作为厌氧消化的发酵原料,分配进入厌氧发酵罐。厌氧发酵周期为20天左右。经过发酵后,产生物质为三部分,一是沼气,直接用于发电,沼气年产生量为1000万立方米,发电量可供附近2万户居民使用;二是污水,回用到清洗罐,多余部分进入污水处理系统,采取常规的生化处理方法处理;三是固体残余物,有机质含量已经非常低,经过沉淀池沉淀后脱水至含水率低于80%,与清洗罐排出的砂石残余物一起,送入填埋场填埋处理。填埋场为规范的卫生填埋式。

3、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站

距SBY不远的垃圾转运站同样服务于弗里兹兰省及其周边城镇,集分类收集和转运于一体,设计转运规模为1000吨/天。

从2002年开始,*政府规定,无论是废旧报纸、电池,还是报废的汽车、轮胎、电脑、冰箱、电视机,所有家庭垃圾都必须经过再循环使用处理,所有公共垃圾填埋场只接受经过分类收集或没有任何循环利用价值的垃圾。与此相适应,垃圾转运站设置了分类垃圾收集区,收集居民家庭回收的塑料瓶、玻璃瓶、易拉罐等物资,同时收集居民家庭分类出的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等。分类的垃圾既可由居民自行送至分类收集站,也可以通过电话由收集人员上门收集,所有分类收集的垃圾都将分类送往回收企业或垃圾处理厂(场)。

居民家庭分类了的其它生活垃圾则由垃圾收集车(主要为压缩车)根据居民居住相对分散的情况,沿路收集压缩后,运送到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站的转运部分压缩转运,与国内的压缩转运站类似,垃圾收集车进站后,通过高架桥进入二层卸料平台,将垃圾倒入卸料坑,经抓斗整理后直接将垃圾抓起送入垃圾压缩装置的进料斗,垃圾压缩装置采用水平压缩式,将垃圾压入大型集装箱,再由拖车运走,最大运载总质量可以达到52吨(受道路条件限制)。

4、Bromma污水处理厂

*是一个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国家。Bromma污水处理厂位于斯德哥尔摩市区内东北,建厂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经过不断的扩建而成为今天的规模,该污水处理厂的主体部分建于山体之内,山体之外主要为污泥沉降出水和污泥后续处理部分。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为25万吨,采取A/O处理工艺,进出水质标准与我市现有污水处理厂相当。由于污泥产生量的增加和污泥处理难度增加,以及*对污泥处置二次污染和资源化利用要求的提高,1995年开始该污水处理厂的末端兴建了污泥厌氧消化处理装置。污水经过A/O工艺处理后,进行污泥逐级沉降。当污泥被浓缩至DS含量2%左右时,直接从沉降池底用泵提升至厌氧消化罐发酵。六组消化罐并联,单罐容积6000m3,水力停留时间20天左右。厌氧发酵的主要产物为沼气、污水和残余污泥。污水回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残余污泥为有机质含量低的稳定物质,经过脱水干燥后填埋或作铺路材料。沼气则作为资源进入净化处理单元处理。该厂污泥厌氧消化每天可产生沼气约20000m3,含约65%的甲烷和约35%的二氧化碳等气体。在净化处理单元的处理主要是脱除有害微量气体成份和水分,并经过活性炭吸附提纯至甲烷含量98%以上。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分离主要是根据它们在活性炭表面的吸附解吸规律不同。提纯后的甲烷压缩外售给燃料经销公司,用作汽车天然气加气站气源。该厂现有两套天然气净化装置日夜24小时工作,每天可产生净化天然气10000m3,仅沼气净化单元的运行成本为1.7克郎/m3左右。

该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成本费用来源于污水处理税收,*全国各地污水处理税为16~19*克郎(1克郎约合1.3元人民币),全部拨付给服务区域内的污水处理厂,因此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是禁止营利的。污泥消化处置运行成本则主要由外售天然气补贴,经过净化后的天然气外售给SHELL或AGA等公司,售价5~6克朗/m3,而这些公司则以市场价8~9克朗/m3给汽车加气。

三、项目合作与会谈

代表团就五个合作项目分别与*集团公司、*公司、ECOFYS集团旗下ONECARBON公司代表进行了深入会谈。

1、岱山垃圾分选转运工程。拟利用岱山垃圾场封场后的区域,建设目前国内规模最大垃圾分选线的示范工程,项目范围为2000吨/天转运包含1000吨/天分选。总投资由*政府赠款35%,其余65%的资金由政府财政资金配套,或寻求国内外商业贷款解决。

2、二妃山垃圾场追加工程。续建追加工程,仍然延续原有的合作方式,追加工程总投资由*政府赠款35%,*市内配65%。

3、CDM项目合作。市政府特许*公司与*江环实业发展总公司经营*市填埋场CDM项目,中荷双方共同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开发陈家冲沼气资源。

4、垃圾处理规划项目。*代表团希望荷方能通过国际城市联盟寻求资金支持,对*市已完成的垃圾处理专项规划进行深化和修改完善。

5、污泥处理工程。拟与*合作,建设污泥处理厂。

四、体会与建议

1、实行全民性的垃圾循环利用和分类收集政策。欧洲国家正中强力推动垃圾再循环处理政策。他们认为垃圾再循环处理是利用能源和保护环境最为有效的办法之一。环境部门制定了各种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法规,不仅对家庭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投放,在公共场所和工作中也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北部计划在近年内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率达到98%。为了充分开发利用废弃物资源,立足环保保护这一首要问题,欧洲国家政府鼓励社会企业从事废弃物回收利用、综合处理的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和应用,对一些有市场前途的应用技术,还给予资助和政策扶持。

2、城市管理者要有先进环保的理念,政府对环保产业应给予经济和政策上的支持,同时要努力提高全体市民的环境文明意识,树立垃圾源头减量的观念。垃圾的源头减量控制,必须从立法到制定控制标准,从投入到市场运行,均需要社会各界密切配合,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从而营造出这样优美的人居环境。对*市而言,对垃圾的源头管理必须要加强宣传,先试点后推广,逐步实现家庭分类垃圾投放分类收集,采用垃圾集中分选等办法,尽可能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尽量减少焚烧和填埋的垃圾量,减少垃圾处理带来的二次污染,使城市垃圾管理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3、通过多元化的渠道进行垃圾处理的投融资。欧洲国家垃圾处理采取多元化的投资体制,政府投入是主渠道,各相关大公司和行业、市镇级机构以及某些联合实体,根据市场规则进行招投标,政府给予政策优惠和补贴。居民依法缴纳相关费用,并对企业进行监督。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费用全部由市民和企业单位承担。由于垃圾处理成本很高,市民自觉减少垃圾产生量并从家庭开始进行垃圾分类。

第9篇:厂区垃圾处理管理办法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屠宰场和制药厂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国家规定的属于城市垃圾的废弃物。

本办法所称城市垃圾处理费包括城市垃圾的收集、中转运输、处置等费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行道是指县城规划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街巷两边道沿石以上至沿街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及设施规划红线以外的所有区域;绿化带是指上述区域内的所有绿地及绿化设施,即原各单位和个人的“三包区”。

本办法所称人行道、绿化带清扫保洁费是指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对“三包区”责任单位和个人的“三包区”进行有偿清扫保洁服务的费用。

第四条城市垃圾处理费和人行道、绿化带清扫保洁费(原三包区的卫生保洁及绿化)由政府、单位、个人共同承担。

城市垃圾处理费的收费范围和对象为县城区范围内所有产生垃圾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包括交通运输工具)、城中村村民、个体经营者、县城居民和县城暂住人口。

人行道、绿化带清扫保洁费(以下统称清扫保洁费)的收费范围和对象为县城区内原“三包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采取按人、按门店、按摊位和运量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补偿运输处理成本,保证垃圾运输处理工作正常进行的原则制定,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第六条城区街道人行道、绿化带清扫保洁费按“三包区”责任单位和个人出资、专业队伍负责清扫保洁的原则,由单位及个人按各自负责的“门前三包”区人行道、绿化带面积缴纳清扫保洁费,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统一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清扫保洁。街道人行道、绿化带清扫保洁费按市政府办公室宝政办发[]24号文件关于印发“市环卫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收取,收费标准为1.00元/平方米·年。

第七条城市垃圾处理费和清扫保洁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县财政局代扣、委托相关部门代收和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直接征收相结合的办法收缴,收费票据由县财政局负责提供。

县城区所有行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垃圾处理费、清扫保洁费由县环卫管理机构直接收缴,对不按时缴纳的单位,由县环卫机构按季度提供缴纳数额(包括滞纳金),县财政局每季度末直接扣缴;

县城区省、市直管单位的垃圾处理费、清扫保洁费由县环卫管理机构直接收缴;

县城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所有企业单位的垃圾处理费、清扫保洁费由县环卫管理机构直接收取,县地税局配合收缴;

县城区所有个体工商户的垃圾处理费、清扫保洁费委托由县工商局代收;

城中村村民的垃圾处理费、清扫保洁费由九成宫镇人民政府代收;

城区客、货汽车及出租车的垃圾处理费由县环卫机构直接收缴,县交通局、县公安交警大队配合或抽调专人负责收缴;

道路开挖、房屋及设施拆迁改造和新建工程的垃圾处理费、清扫保洁费,街道无照摊点的垃圾处理费、清扫保洁费由县城建监察大队代收。

城区未纳入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及居民户的垃圾处理费、清扫保洁费按房屋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缴纳;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及居民户的垃圾处理费、清扫保洁费由物业管理企业直接缴纳;

城区出租房屋的垃圾处理费和门前三包区清扫保洁费由房屋出租单位负责缴纳;

委托代收和县环卫管理机构直接收取的垃圾处理费、清扫保洁费,各收缴单位除提取2%的手续费外,其余全部上缴县财政;

负责收缴垃圾处理费及清扫保洁费的单位必须在每月10日前将所收费用全额上缴县财政(除去手续费),对未按时缴纳垃圾处理费和清扫保洁费的单位和个人,每天加收1‰的滞纳金。

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管理区域的卫生保洁、垃圾收集工作。

第九条医疗废弃物、屠宰场、制药厂产生的有毒有害、腐蚀性垃圾、废弃物必须单独收集,不得同普通生活垃圾混合,由医疗废物处置机构专用车辆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第十条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持有关部门发放的证件,经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审定,可酌情减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清扫保洁费。

(一)依靠民政部门补助生活费的特困户;

(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失业人员;

(三)福利院的福利对象;

(四)城中村特困户。

第十一条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实行自行存放、统一清运,各单位都要按规划标准建设封闭卫生的垃圾收集点。城市垃圾清运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由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县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收取的城市垃圾处理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实行收支分离的办法,由相关代收和缴纳部门或单位统一上缴县财政,由县财政全额拨付县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用于城市垃圾收集清运、垃圾处理和垃圾场的日常管理。收取的清扫保洁费由相关代收和收缴部门或单位统一上缴县财政,纳入财政预算。

第十三条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垃圾处理费和清扫保洁费的监督管理,对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城区人行道、绿化带清扫保洁标准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