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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经济价值精选(九篇)

林木经济价值

第1篇:林木经济价值范文

(一)林未资产的生物资产属性《森林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林木是林地上没有被伐倒的活着的立木,是森林资源的最主要的部分。要将林木纳人会计核算必须将林木认定为资产,依据资产的定义,林木资产是指企业在过去的交易、事项中形成的,其价值能够用货币进行计量的,由一定经济实体所拥有和控制的,其预期经济利益能够流入经济实体的林木资源。由于林术资产是活立木,属于生物资产,相应地可将其分为消耗性林木资产、生产性林木资产和公益性林木资产,因而,其计量可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的相关规定。

(二)林木资产计量的特殊性林木资产是一种特殊的资产,除了具有资产的一般特性之外,还有自身的特殊性。林术资产的特殊性决定了其计量的特殊要求。(1)林木资产具有生长的长周期性,传统的历史成本计量无法准确反映其价值。林木资产生长一般要经过育苗、造林、抚育、成熟、管护、收获等几个阶段,因而生长周期比较长,短则几年,长则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而且在其整个生长过程中需要不断地投入资金,给其价值的累计和计量带来很大的难度,传统的历史成本计量根本无法准确反映其价值。(2)林木资产自然作用的时间长,具有自然增值性,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无法体现价值的相关性。林术资产价值的形成是人力和自然力相互结合的产物,这其中自然力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是不断增值的。而这些自然增值信息按照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要到其生产消耗或销售时才予以确认和披露,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无法体现价值的相关性。(3)林木资产经营效益呈现多样性,采用历史成本法是无法衡量其带来的生态和社会效益。林木资产在开发利用的过程中为人类提供了大量的木材、林副产品等实物产品,因而创造了巨大的商品价值,同时,林木资产还可充分发挥其自身的群体效应带来不可估量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采用历史成本法是无法衡量其带来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二、林术资产的会计计量

(一)林木资产按历史成本计量历史成率计量是有关单位按照林木资产在形成过程中所耗费的培育和维护管理成本或者是从外部取得的林木成本登记入账。历史成本有其自身的优越性,这也是支持历史成本计量的理由。首先,历史成本具有可靠性。这主要体现在其客观性和可验证陡上,历史成本是为了取得、培育和经营管理林木资产所消耗的实际支出,它能够真实地反映出林木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因为,这里的“实际支出”是林木交易双方在公平、自愿的条件下形成的。同时,这些支出的发生都有相应的原始凭证作为依据,相关的会计人员也是根据这些发生的凭证来记账的,因此,这些会计信息又是可验证的。其次,历史成本具有可操作性。这体现在其取得会计依据和后续计量上,因为历史成本是按营造和外购林术资产实际发生额的原始凭证来记账的,因此,历史成本信息的取得相对容易,且代价较小。同时,由于林木资产的价值处于不断变化之中,我国还缺乏公开、活跃的市场,采用历史成本来核算将更为简单易懂。

然而,由于林木资产自身的特性,决定了采用历史成本法计量也会出现很多不足的地方。首先,采用历史成本法林木资产的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会有很大差异。林木资产具有自然增值性,即使没有人工投入,其价值也会逐渐增加,而其账面价值只是其历年林木经营的成本累计,故二者必然存在差异。其次,采用历史成本法不符合会计信息相关性。因为林木资产自身的生物特性使其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出现不一致,而历史成本法又导致这部分自然增值不予确认、计量和披露,最终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地反映林木资产的价值,从而导致会计信息相关性较差。尽管如此,以历史成本为计量依据是一种广泛采用的会计惯例,而且我国最新的会计准则中规定,我国生物资产仍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二)林木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是指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其在国际会计中的运用较为普遍,尤其是在美国,会计准则将相关性放在第一位,强调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在我国,2(]06年才在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中正式提出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但公允价值的应用有其极为严格的规定。公允价值作为一种新的计量属性,从会计信息相关性角度看,有其自身的优点。由于林木资产具有生物转化功能和自然增值的特性,利用历史成本计量林木资产往往不能对其自然增值进行确认,从而难以客观真实地对林木资产的价值进行反映,也就无法给相关信息需求者提供有用的信息,影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而公允价值恰好能够将林木资产的自然增值给予合理的估计,进而能够真实反映林木资产的价值,这样也就解决了历史成本在变动价值计量方面的不足,同时,采用公允价值能够将不同的林木资产进行比较,从而能够确定双方的交换价值。

近年来,虽然公允价值的提出得到了国内外许多会计界人士的青睐,在一些国家已经得到广泛的采用,但这并不能说明其很完美,公允价值的运用也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在:首先,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差。由于可供选择的公允价值计量形式多种多样,而且受会计环境和交易资产的限制,很容易受人为因素的影响。即使是同一林木资产,不同的评估者采用这一计量属性,得出的结果也会不同。其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使用条件苛刻。公允价值的应用必须有成熟的林术要素和资产的交易市场,同时要有一支既懂财务又擅长评估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目前尚达不到要求。再次,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要面临大量的信息收集、处理成本以及今后的审计成本,不符合成本与效益的原则。

三、林术资产会计计量属性的选择

(一)公允价值是林木资产计量的理想选择从目前的国情和林情来看,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起来,虽然受到林木资源开发体制、政策和传统等因素的影响,没有形成完全活跃的林木市场,但我国许多林木产品已经有了一个比较活跃的市场。同时,近年来我国不断强化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尤其是近年来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为我国公允价值的实施提供了一个融洽的操作氛围。即使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在林木计量方面也并不是完全符合公允价值的计量标准,但他们的生物资产会计准则是极力提倡公允价值的,这主要归因于公允价值在提供会计信息质量方面更适合现代会计核算的要求,以公允价值模式对林木资产进行计量将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不能等所有的条件都完全符合公允价值的计量标准才去应用,这样只会导致我国林木资产计量方面的落后,而应该将其在实务应用中不断改善,从而逐渐确立公允价值在林木资产核算中的地位。

(二)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设想在资产价值计量方面,林木资产与其他资产一样,都存在着初始计量、年期末计量和转让、出售计量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最终是以公允价值来核算的,但不同环节的具体计量形式不一样,过程如图1。 (1)在初始计量阶段,仍旧以“历史成本”来计量林木资产的价值。具体来说:外购林木资产的价值,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该资产的相关费用。自行营造林木资产的价值。包括郁闭前(或达到生产目的前)发生的调查设计费、良种试验费、营林设施费、造林及抚育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之所以可以这样做是因为只要参与林木市场交易的双方是在客观、公允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交易价格就是公允价格。即,在初始计量阶段支付或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数额(也就是历史成本或收入)可视为公允价值。而且这样做也完全符合我国生物资产准则的要求――初始计量采用历史成本法。 (2)在期末计量方面,按照评估价值调整林木资产的价值。由于林木资产的特性,即使不对其进行相关的资金投入,其价值也处于变化之中,此时再用历史成本将无法确定其真实价值,也就不能满足会计信息相关性的要求。企业可以考虑借助评估机构对林木资产进行估价,但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每年期末通过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来计量林木资产的价值,取得会计信息的成本就会很高,对于很多林术经营者来说很难实施。因此,笔者认为,可以请相关专家、学者根据其掌握的较准确的数据。建立起适应不同林种的林木资产模糊估价模型(模型的相关参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林木类企业每年期末可按照估价模型对相关林木资产进行估价。并将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将其差额计人相关的账户中,同时在其会计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2篇:林木经济价值范文

【关键词】 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 生物转化; 历史成本; 公允价值; 现值

中图分类号:F30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6)07-0025-02

一、研究背景

根据我国2014年最新修订的生物资产会计准则(以下简称“CAS5”),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指的是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林木资产[ 1 ]。按照成本性态的不同,林木的生长周期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林木郁闭前阶段。该阶段通常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林木会受到重点照看,并会因此发生大量的成本性支出。第二阶段是郁闭后到收获前的阶段。该阶段持续时间从几年到几十年不等,通常只需对林木进行一些日常的管护工作,林木的生长发育主要依靠自然力的作用,成本性支出锐减。第三阶段为收获阶段,以林木达到相应成熟度为标志,该成熟度通常由林木的种类和用途决定。如果林木一次性收获,整个过程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即可完成,如果林木分批次渐进式地收获,则需更长的时间。除了少数特殊树种需要在第二阶段收获以外,绝大多数林木需要经过上述三个阶段后才能进行收获和出售。这样,实质性的收入需要经过漫长的生长期以后待到收获并出售时才能予以确认[ 2 ],并且仅收获并出售的时间就长达一个会计期间甚至更长。收入的实现与“成熟度”的确认时点密切相关,然而,“成熟度”的判别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并且,有些林木虽然已经成熟,但并不对其进行收获,从而增加了会计计量的难度。另外,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具有与其他生物资产共同的属性,即生物转化功能[ 3 ],该功能是导致林木价值增值的最主要因素,林木日常的成本、支出对林木的价值增值起到的只是辅助作用。按照CAS5“历史成本为主、公允价值为辅”的计量原则,这些自然增值并未反映到我国大多数林业企业日常的会计处理中,只是在销售时点才确定唯一的林木价值,从而降低了林木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我国现行会计计量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

二、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现行会计计量模式的比较分析

(一)会计计量模式确定的原则

评价一种计量模式合适与否,理论上而言应当是以实现财务会计目标为起点、以满足会计信息质量为导向,分析这种会计计量模式是否是针对计量对象自身特点作出的价值估计。对于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而言,就是在我国林业现实经济、技术条件下,评价哪种计量模式能够更科学地反映生物转化功能引致的林木价值增值和其他相关信息,提高林木资产会计信息的经济决策价值,即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够为资本市场服务,为林业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提供与决策相关的高质量会计信息。

(二)现行会计计量模式的比较分析

1.历史成本计量模式的特点

历史成本计量模式的优点在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可验证性较高[ 4 ]。对于外购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价值计量即以买价加上后续的相关成本和费用;对于自产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价值计量主要依据林木培育期间发生的各种成本和费用。该种方法下的资料容易取得,需要主观估计的成分较少,会计处理过程操作简便,容易被会计人员掌握,提供的会计信息可靠性和可验证性较高。

历史成本计量模式的缺陷在于:首先,林木资产价值被低估。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价值增值主要是通过自身的生长、蜕变等生物转化过程实现的,日常发生的灌溉、肥料、农药等支出与预期未来经济利益的关系很小。历史成本计量法因不能反映生物转化引致的价值增值过程,也就无法全面计量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真实价值,削弱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其次,历史成本法下确认的收入是林木出售时的公允价值,属于“现在”时刻的价值,而成本是“过去”形成的历史成本,考虑到林木生物资产的长生长周期性,收入和成本因此不符合配比原则。最后,历史成本计量法下林业企业的业绩缺乏稳定性和规律性。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只有经过漫长的生长周期等到收获并且出售以后才能产生收益,并且林业企业每年收获的林木数目并不是均等的,造成了收益的年度差异比较大,降低了业绩的稳定性和规律性。

2.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特点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能够提供更加相关的会计信息,但可靠性不足[ 5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通过生长、蜕变等生物转化功能实现的价值增值过程,使财务报告使用者能够定期获得林木的市场价值、经营绩效和其他预测性信息,增强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但是,公允价值的确定具有主观性,若公允价值计量方法运用不当,可能会导致林业企业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进行盈余操纵,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还可能会导致未实现收益的提前确认,给林业企业的收益增添不同程度的风险,降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我国林业企业对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运用尚存在限制性因素。依据CAS5的规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具有活跃交易市场”、“同类或类似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能够取得”等条件。我国作为一个新兴的市场经济体,很多种类的生物资产并未存在真正的活跃市场,这就增加了公允价值计量的难度;即便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方法,将每个会计年度对林木价值重新计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反映林木企业的年度收益状况,理论上讲也是不准确的。这源于市场行情只是影响林木价值的外部性因素,真正决定因素应当是林木的内在价值,即材质的优劣程度,但目前尚无技术手段能够在不预先采伐掉林木的前提下对林木的材质作出评价。因此,公允价值法只适合存在活跃市场前提下的、发育成熟并准备立即出售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价值计量。

三、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会计计量模式的现实选择

(一)林木资产的会计阶段划分

通过对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比较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两种模式各具利弊,无论哪种模式的单独运用均不可能有效解决我国当前市场环境下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会计计量问题。因此,考虑将两种或多种计量方法融合运用或可成为一种可选择的解决方案。在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的导向下,笔者依据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生产周期特征和价值运动过程将其划分为三个会计阶段:第一阶段是从林木种植到完成郁闭,CAS5详细规定了林木达到郁闭的具体标准。第二阶段从林木郁闭开始到发育成熟,发育成熟标准的确定具有灵活性,主要依据林木的成熟度和当年成熟林木的收获量而定,以保持该阶段林木数量的大体恒定。划分出该阶段一是考虑到该阶段可采用更适当的会计计量方法,二是能够从一定程度上解决林业企业业绩不稳定和不规律的现实问题。第三阶段从林木的发育成熟直到收获和出售。

(二)计量模式的现实选择

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三个会计阶段应当分别采取三种不同的计量方法。林木培育的成本性支出几乎全部发生在第一阶段,因此,该阶段应当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方法,并在林木完成郁闭时将支出予以资本化。第二阶段,生物转化功能逐渐活跃,成本性支出锐减,日常只会发生一些零星的费用性支出。若使用历史成本计量方法,将会低估林木的价值;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以我国林业市场的成熟度而言尚不允许。笔者认为该阶段的会计计量可以采用基于成熟百分比的现值估计法,即按照一定专业技术手段测算的林木成熟百分比,将未来预期经济利益按照测算的百分比分摊到当前会计期间来,据以计入当期林木资产的价值,每个会计年度林木资产的增值同时计入当期的收益,这样就克服了历史成本法不能计量林木价值增值的缺陷,增强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第三阶段林木已接近或已经完全成熟,林木的市场活跃度较之前的各阶段有明显的提升,相对比较容易从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因此,该阶段适合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

四、结论

引起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价值增值的核心因素是生物转换功能,而不是林木种植所耗费的成本。单纯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不能反映生物转化功能引起的价值变动过程,提供的会计信息降低了决策的相关性;单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虽可解决林木价值增值的确认问题,但公允价值计量由于可能导致对未实现收益的确认而带来一系列风险,降低了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根据对我国公允价值运用的环境因素和技术因素的分析,我国尚不具备以公允价值计量法全面替代历史成本计量法的现实条件。本文由此提出了一个三阶段混合计量模式,即在林木发育的第一和第三阶段分别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法和公允价值计量法,第二阶段运用基于成熟百分比法的现值计量法来计量林木的价值。该模式最大限度地权衡了各种计量方法的利弊和我国林业的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应用前景。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15年版)[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5.

[2] 刘梅娟,温作民.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计量模式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9(6):72-78.

[3] 张雯,.我国林业会计核算的改革趋势及路径研究[J].会计之友,2012(9):55-56.

第3篇:林木经济价值范文

Abstract: Based on the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historic cost and fair cost of forest assets, this paper explores accounting patterns of forest biological assets in accordance with current accounting environment of China. It is proposed that forest enterprises should set accounting models for forest asset accounting based mainly on historical cost, as well as fair value criteria.

关键词:林木资产;历史成本;公允价值;计量

Key words: forest asset;historical cost;fair value;accounting

中图分类号:N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04-0002-02

0引言

按照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原则,在充分考虑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基础上,财政部于2006年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以下简称准则),对我国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规范,为我国农业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指导。该准则基本上沿用了《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的思路,但是仍然保持了我国的特色。林木类生物资产主要是指公司拥有或控制的活立木资产,林木资产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与其他生物资产在价值计量上有一定的不同。

1准则对生物资产价值计量的规定

生物资产的计量有包括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准则第六条规定:“生物资产应当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七条至二十一条的规定对生物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但本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除外。”准则第十七条至二十一条实质上是明确生物资产要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以上说明了生物资产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都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按实际发生的成本对生物资产计量。第二十二条又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对生物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1] 。由此可见,准则允许同时采用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对生物资产进行计量,其中对于历史成本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于公允价值则只进行了原则上的规定,会计实务中需要会计人员运用职业判断进行选择。

2林木资产计量模式的比较和分析

生物资产计量模式的选择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对会计的契约观或信息观的不同理解、对会计目标的不同选择、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选择与权衡、对资产本质的判断、不同计量属性本身的特性以及经济环境的成熟度等都会影响到会计计量模式的选择。目前,生物资产主要有两种计量属性: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从这两个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特征来看,以历史成本计量生物资产,可靠性较强,而相关性则较差;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生物资产,则相关性较强而可靠性较弱。我国目前的会计环境,仍是侧重于可靠性,但是为了充分考虑相关性和可靠性,我们应在可靠性的基础上,尽可能的使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实际价值相接近,既考虑相关性问题。会计务实中采用何种模式,在我国现实经济状况下,一般倾向于采用历史成本模式进行计量。也有学者认为应当坚持以下原则进行选择:对于未成熟的生物资产,会计计量应当采用历史成本;对于成熟的生物资产,如经济林木,若有稳定市价和活跃市场,就应当考虑选择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并进行披露[2]。

2.1 林木资产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评价由于我国目前的农业发展还比较落后,处于不同生长阶段的各类生物资产尚缺乏成熟的市场,公允价值难以取得,因而按历史成本计量是我国会计核算一贯采用的计量原则。林木资产的历史成本是指林木资产在取得、培育和后续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支出。

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具有如下的优点:①客观性。因为历史成本是林木资产取得、培育和后续经营中的实际支出,有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能真实地反映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②可验证性。取得、 培育和后续经营的原始凭证是林木资产核算的依据,提供的会计报表有凭有据,可以随时进行验证,也为审计人员审查会计报表提供了方便。③核算简单,不受货币购买力变动的影响,历史数据比较容易取得。④可靠性,历史成本是交易双方通过正常交易确定的金额, 具有可靠性[3]。

林木资产按历史成本计量也存在着一些不足:①不符合相关性原则。林木资产培育从造林、抚育开始,直到交付采伐利用,短则几年,长则十几年、几十年。由于生物转化功能使林木资源资产不断发生增值,但历史成本对林木资产的自然增值不予确认、计量,最终会导致企业提供的林木资产信息中反映的资产、权益、利润等缺乏相关性,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绩效,从而导致会计信息相关性较差。②货币计量假设的限制。林木资产生产周期相对较长,必须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通货膨胀对林木资产账面价值的影响,而不仅是历史投入的简单积累。③林木资产处置时的收入与实质成本不配比。当林木收获、销售时,是以销售收入与累计的营林成本相配比计算出收益。以累计十几年、几十年的营林成本与现实价值计量的收入相配比,只是一种形式上的配比,不能真实反映各会计期间的获利能力,不能保证资本保持完整。这种不能提供具有相关性的会计收益信息,失去了采用配比原则的初衷[4]。

2.2 林木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评价公允价值是指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应满足的条件:该资产有活跃的交易市场,能够从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如果无类似资产,则以该资产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确定。

林木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具有如下的优点:①相关性强。与历史成本原则相比,公允价值由于基于市场信息而产生,具有较强的相关性。由于按林木资产所在地公开活跃的交易市场来对该项目真实价值进行估计,能够反映林木资产现时的价值,也解决了林木资产自然增值入账和货币币值变动问题。②提供的财务信息能更好地为使用者服务。公允价值可以及时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较确切地反映企业现时的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及所承担的风险,能为企业管理人员、债权人、投资者的经营决策提供更有力的支持。③不同来源的生物资产能够产生的未来收益相同或类似时,采用历史成本计价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而公允价值计价则可以避免这一差异[5]。

林木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也存在着一些缺点:①信息的可靠性差,理论上存在纵的可能性。公允价值计量是以所在地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为前提条件,所选取的价格是建立在所在地有完美的活跃市场的假定上,以虚拟的交易为基础,计量过程中存在评估、判断,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虽然新会计准则在关于确认损益作了较多的限定条件,但仅依赖于会计人员对具体交易事项和相关条件的职业判断,尤其是在我国现阶段资产评估市场不够成熟和充分的客观情况下,导致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削弱。②公允价值计量的实际操作性差。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了哪些经济事项需要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但对如何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问题却说明的十分有限,些会计要素或会计事项的确定存在很大难度,还需要人为主观的判断。如市场发展不完善或无公开活跃的市场,则根本无法确定公允价值,使计量的操作面临很大困难[6]。

3我国林木资产计量模式的现实选择及展望

生物资产计量模式的选择,有人认为应当采用历史成本为主[6];也有学者则认为有必要逐步向以公允价值计量为主的模式转变[7],在资产的后续计量阶段,生物资产价值计量应该采用公允价值工具核算和批露[8]。但鉴于我国目前的林产品市场发展还比较落后,缺乏成熟的市场,公允价值难以取得,因而按历史成本计量仍是我国林木资产会计核算一贯采用的计量原则。原因如下:首先是在林木资产的形成过程中虽然存在着自然增值的因素,但也存在着自然和人为灾害、病虫害等各种可能导致消耗性林木资产价值损失的负面因素,在此情形下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较为稳健、合理。第二是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IAS41)虽然提出用公允价值对生物资产进行计量,但公允价值的使用首先要求林木资产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其次,能够从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特定林木资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而我国目前林产品市场不健全,特别是森林限额采伐制度严重地阻碍了森林资产交易市场的形成,公允价值难于取得。所以我国目前直接采用公允价值作为生物资产的计量模式的市场条件还不成熟。第三,我国的资本市场不够规范,资本市场不够成熟,完整的资产评估体系、 完善的债务重组法律法规等外部条件不完善,公允价值的计量作用受到限制。第四,在市场上取得资产的公允价值是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因此,在选择计量模式时不得不考虑成本与效益原则。若取得公允价值的成本过高,则企业很可能会放弃采用公允价值而采用历史成本。

综上所述,我国在现阶段对林木资产的计量采用历史成本模式是现实的必然选择。由于公允价值的若干优点以及国际趋同的实际要求,我国在最新的准则中也明确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对生物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我国目前对于生物资产的计量是“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公允价值计量为辅”。由于现实条件的限制,公允价值在我国还没有发挥较大的作用,相信随着宏观环境(林产品市场体系和资本市场的完善)和微观条件(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等)的不断完善,以公允价值模式为主来对林木资产进行计量必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钟安石,王琳.生物资产计量模式选择[J].中国农业会计,2007-6,9-10.

[3]于楠楠.浅析我国会计准则中的生物资产计量模式[J].经济师,2007,6:167.

[4]姜伟军.对生物资产准则中林木资产价值计量的思考[J].绿色财会,2006,11:3-4.

[5]于桂娥.生物资产准则计量属性及经济后果[J].中国农业会计,2009,2:52-53.

[6]陈霞.浅谈生物资产计量模式应考虑的因素及现实选择[J].科协论坛(下半月),2007,10:134.

第4篇:林木经济价值范文

关键词:伐区;清理;剩余物利用

1 伐区清理的意义和特点

伐区清理的主要意义在于为森林更新创造条件。清理伐区,有利于后续人工更新作业或天然更新,有利于林地卫生条件的改善,能够阻止病虫害和火灾的蔓延,但不利于土壤肥力的增加。伐区清理将剩余物横堆在集材道上,或在坡度较大时利用枝丫堆作简易挡水坝,能有效降低水土流失;在清理过程中将有利用价值的小径木、大枝丫等挑选出来加以利用,提高森林资源利用率。

2 清理对象

树枝、梢头、截头等;倒木、枯立木(过长的要截短);伐区作业过程中砸倒、碰倒的小径木、灌木等;如果迹地灌木太密,不能进行整地作业,则需另加一道工序――割灌,不属于伐区清理范围,但可以和伐区清理结合进行。

3 伐区清理方法

伐区清理的方法应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一是根据地形地势及林地的立地条件:如果林地坡度在15。以上则只将有利用价值的木材拣出,如小径木、梢头木或丢掉的其它木材搬运到集材道旁,在封号以前运出伐区,以便利用。其它残留物如大枝丫(直径3cm以下).枯立木、倒木等用腐烂法散铺在林地上或以横山带堆积的方式堆积以便减少地表径流,待其自然腐烂。这种方法即减少了陡坡地的地表径流.保持了水土,又增加了土壤肥力,起到了即提高了经济效益又保护了森林环境的作用;林地坡度在15°。以下则将所有的有利用价值的采伐剩余物在伐区封号前运出以备利用。但是在跳石塘等难于更新的林地要在保证森林的生态环境不受破坏的前提下只运出有利用价值的剩余物。二是根据伐后林分的密度情况、龄组的不同、采伐方式和林分类型的不同,伐后林分密度较大可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多运出利用,反之可少量运出利用;幼龄林中有利用价值的剩余物相对少些可不运出或少运出;而中龄林中有利用价值的剩余物相对多些可全部运出或大部分运出:近成过熟林分的剩余物较多且有利用价值的也较多,同时成过熟林分剩余物中带有病虫害的较多.因此在清理时将有利用价值的运出,而无利用价值的采用焚烧的方法清理掉。三是根据经济条件,若经济条件好可将所有有利用价值的剩余物全部运出利用。否则,根据实际能力考虑利用率问题。四是根据利用的能力(如加工能力、销售情况等)和经济价值,考虑以保证经济效益的提高为原则,对于没有利用价值的剩余物,在不影响森林生态环境或保证生境质量提高的前提下采取如下2种方法进行清理。

3.I 腐烂法

3.1.1 散铺法 将剩余物截成小段,散铺在地上,使其自然腐烂。适用于剩余物少的伐区,如采伐强度较低或树冠较小的择伐和渐伐区,抚育采伐最适宜。散铺法要做到:剩余物必须全部着地,不得有架空现象;距幼苗幼树30cm以内的剩余物应当清除,有条件时可在散铺后用拖拉机碾压,或者用削片机削成木片后再散开,以加速腐烂。

3.1.2 堆腐法 将剩余物归成1mx1.5mx2m左右的堆,任其自然腐烂。这是目前应用最多的方法。有坡时应横山堆放。拖拉机集材时就尽量横向堆放在集材道上,坡度大时可利用枝丫堆修筑简易挡水坝,以防止水土流失。堆放时要避开幼苗幼树,最好堆放于伐根上。

3.2 火烧法

就是将剩余物归成堆,然后再焚烧的方法.这种方法.可以消灭附着在剩余物上的有害真菌.细菌和害虫(卵.蛹、幼虫和成虫),提高焚烧点的整地的作用,对更新最为有利。据观察,在天然林中,凡是火烧迹地更新起来的林木都生长旺盛,采用火烧法清理伐区,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是不准在防火期内进行焚烧,以免引起火灾:二是焚烧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专人看守;三是火熄灭24㈠以后方可离人。

4 剩余物利用

每一株树木的所有部分,包括干.枝.叶.皮及根都有利用价值,至少都可以作为能源来加以利用。但是,由于生长的自然条件以及分布的分散性,限制了对于树木某些部分的利用。

4.1 伐区剩余物的数量分析

伐区剩余物的数量和质量与树种.林龄,密度、生长环境及作业方式等有关。一般地,针叶树树枝较细,树叶密而树冠小,因而剩余物也少。而且,针叶树的树枝含木素多而纤维少。因而剩余物的利用价值也低。阔叶树树枝粗大,有时树冠处没有主干。剩余物较多,并且树枝与树干的树质相差无几,所含纤维的数量和质量几乎和树干相同。同时树枝还可以生产小板方和柄.把等小规格材。因此剩余物的利用价值也较高。

4.2 剩余物利用途径的探索

剩余物中最多的是木材。这些木材较之原木要短小得多。对于短小的木材,应用最广的是削成木片.作为造纸、纤维板和刨花板的原料。这是因为这三种用途可以不限树种和木材的规格,并且这三种产品的市场很大:剩余物中的木材还可以生产纺织机械配件:家具柄把.桌椅腿脚等。经计算,1 m3枝/材可生产衣帽架147个,或花盆架167个.或电视机架150个。剩余物中的木材还可以作为燃料来利用,可以直接燃烧制成木炭.也可以经气化后得到木化汽燃烧,前者热效率只有10%-15%,后者可达50%-70%;剩余物中的其它部分.树叶,树皮、树根等,也有很大价值。树叶可以制饲料或饲料添加剂,如松针粉。树皮可以提取栲胶,松根可以提取松香.松节油等。有些树种的树皮是名贵的中药,如黄柏、厚朴、杜仲等;剩余物的美学用途也在不断扩大。如用树皮作装饰材料.用经过加工的木板或木块拼成木板画等。

第5篇:林木经济价值范文

关键词:消耗性林木资产 生命周期 资产计量

按照林种划分,消耗性林木资产包括用材林和薪炭林。用材林一直是我国数量最多的林种,现有用材林面积9 939.5万hm2,占森林面积的64.6%,蓄积量720 618.8万m3,占森林蓄积量的71.4%。如何计量消耗性林木资产,一直是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话题,本文从消耗性林木资产的生命周期入手,结合消耗性林木资产自身的特点,提出根据不同的生命周期采用不同的模式对消耗性林木资产进行计量的方法。

一、 消耗性林木资产生命周期

林木资产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生物资产范畴,是有生命的木本植物。自然界的生命大多要经历形成、成长、成熟、衰退的周期。在人工和自然力的作用下,林木资产要经历栽培、生长、成熟和衰退的过程,也就是从苗木(郁闭成林前)、幼龄林、中龄林、成熟林及至过熟林的历程。会计主体持有消耗性林木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出售活立木以获取经济利益,为了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会计主体会选择木材的价值达到最高值,也就是消耗性林木资产处于成(近)熟林状态时进行砍伐销售,所以消耗性林木资产的计量至成熟期。

二、 影响消耗性林木资产计量模式选择的因素分析

(一)外部因素

1.林木资本市场不发达,造林单位融资难。由于消耗性林木资产在造林、维护过程中持续需要资本投入,只有若干年后砍伐时一次收益(间伐收益较少),收益的滞后性和不稳定性,造成林业单位投资风险很高,金融机构贷款的积极性不高。林木资产生产的长期性和贷款的中短期性不配比,国家相关的补偿机制不健全,补偿费用不足,造成很多造林大户负债累累,影响相关单位再生产的积极性。

2.活立木交易市场不完善,交易价格的公平性无法得到保障。林木多生长在山区及交通信息不发达的地区,林木单位(尤其是分散的林农)对交易信息不了解,造成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很难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

3.在生物准则方面,没有相对统一的规范。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步伐在加快,大量跨国公司的存在,要求会计信息符合国际要求。在生物准则方面,没有相对统一的规范,追求国际准则趋同仍是方向;但目前还是会影响消耗性林木资产计量模式的选择。

(二)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会计目标主要有“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两种。受托责任观认为:会计信息的主要目的是向相关方反映管理层经营状况。会计主体必须“真实可靠”地反映它对内外部所承担的责任,“真实性”成为会计信息的首要特征,这客观上要求企业提供的信息源于真实的交易或事项,对会计主体资产持有期间的损益无法给予关注。决策有用观认为:会计信息的主要目标是为了信息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与决策有关的会计信息都应该纳入会计体系,强调信息对决策现时和未来的相关性。

(三)内在因素

消耗性林木资产具有生长性、长周期性和自然增值性。林木资产的生长周期长,即便是速生林,达到可砍伐状态最少也得五六年,大部分林木资产达到成熟林少则十几年,多则上百年。林木资产在生长初期投入大,生长缓慢,抗风险能力差,随着林木郁闭成林,借助自然力的作用,资产的实物量和价值量都能较快增长。

消耗性林木资产的采伐具有政策限制性。林木资产属于森林资源,长期以来,木材是人类利用森林资源的主要形式,全球20世纪90年代每年采伐木材30亿立方米,为了实现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和利用,在《森林法》的指导下,政府部门出台了林木限额采伐制度,林木资产采伐受到一定的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会计主体对林木资产的处置。

三、 现行林木资产计量的局限性

(一)历史成本计量

历史成本计量是以已知金额――交易价格作为入账价值。由于历史成本具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并且具有可验证性,能满足会计信息可靠性要求,所以《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CAS 5)规定,生物资产一般采用成本进行计量,有确凿证据表明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取得时才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但林木资产的生长周期长,采用历史成本对林木资产成长的全过程进行计量,投入资金的时间价值无法反映;林木资产的价值除了人类劳动付出,还有自然力引起的增值,增值部分也无法通过历史成本得到反映。

(二)公允价值计量

为了切合“资产负债表观”,使会计信息对决策更具相关性,《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IAS 41)规定:生物资产按照其公允价值与处置时所发生的费用差额进行计量。FASB认为公允价值是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收到的或转让负债支付的价格。公允价值是计量日资产的脱手价格,能客观反映资产的现时价值,为决策方提供有用会计信息。但公允价值计量的前提是资产具有交易价值,具备相关的“交易市场”,但是郁闭前林木资产基本没有交易价值,更没有“交易市场”,无法用公允价值计量。

(三)复合计量

为扬长避短,不少学者提出“历史成本+公允价值”复合计量模式:消耗性林木资产郁闭前采用历史成本计量,郁闭后改用公允价值计量。复合计量很好地利用了两种计量方法的优点,消耗性林木资产郁闭前林木的投入成本有着合法、真实的“交易单据”,符合会计信息要求的可靠性;随着成熟林的交易日趋活跃,消耗性林木资产能从类似的市场取得相关的价格信息,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能得到满足。但是在消耗性林木资产处于幼龄林、中龄林阶段时,距离可交易状态尚早,几乎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也缺乏足够的交易信息,无法用公允价值来计量。

四、 基于生命周期的消耗性林木资产计量

(一)培植期

郁]之前的消耗性林木资产处于培植阶段,需要发生较多的造林支出,如调查设计费、整地费、苗木费、植苗费等。苗木处于培植期时并未成林,抗风险能力差,受自然界风霜雨露的影响,能否顺利存活成林存在不确定因素,基本没有自然增值性。在此阶段,以累计发生的营林支出作为苗木(成本),符合会计稳健性原则。

(二)成长期

1.幼龄林。幼龄林阶段一般占消耗性林木资产生命周期的1/4,而且会计主体还需投入一定人力劳动,如:拔草、培土、补植、施肥等。在此阶段,林木生长较快,但经营蓄积量增长较慢,资产的自然增值不明显。幼龄林的林木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无法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即便存在幼龄林交易,买卖双方关心的也是现在投入成本的收回,所以处于幼龄林阶段的消耗性林木资产价值应以投入成本为基础,充分考虑资金时间价值。重置成本也称现时投入成本,采用重置成本计量幼龄林价值,是以虚拟交易的市场价格反映幼龄林现时的价值,既考虑投入成本,也能兼顾幼龄阶段的资金时间价值;既考虑会计信息相关性,也兼顾可靠性。

2.中龄林、近熟林。处于中龄林和近熟林的消耗性林木资产,生长迅速,经营蓄积量增长较快,自然增值明显,林木生长稳定,只需要投入少量的管护费用。中龄林、近熟龄林离造林的年代已久,用重置成本易产生偏差,此时林木又尚未达到可采伐的年龄,没有活跃的市场,无法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现值也即未来流量的现值,它强调资产价值是未来经济利益导致净流入现金的价值。处于中龄林和近熟林的消耗性林木资产生长稳定,自然增值明显,现值计量充分考虑这一阶段林木资产给企业带来的预期收益。

(三)成熟林

收获较多木材是消耗性林木资产持有者的主要经营目的,通常情况下,材积平均生长量由小逐渐增加,某年时达到最高值,也即数量成熟。成熟林的林木蓄积量达到最大值,处于稳定状态,林木的数量和质量处于最高水平,不需要进行各种预测,在市场稳定的状态下,买卖双方就确定的标的自愿进行交易所达成的价格就是成熟林的公允价值,此时的公允价值最真实地反映了林木交易的实质。

参考文献:

[1]江燕.有关会计各计量属性的比较[J].时代金融,2015,(07).

[2]支晓强,童盼.公允价值计量的逻辑基础和价值基础[J].会计研究,2010,(05).

[3]李月峰.消耗性林木资产分段确认与计量研究[J].商品与质量,2014,(05).

[4]崔明春,熊学华.浅析林木资产的会计核算[J].商业会计,2016,(4).

[5]蒲萍.林木资产分生长阶段会计计量模式探析[J].湖北林业科技,2015,(10).

第6篇:林木经济价值范文

关键词:林木生物资产;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改进;对策

一、改进林木生物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林木生物资产是上市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最重要的资源性资产,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重较大。改进上市公司林木生物资产的会计信息披露可以反映公司资产的真实价值,林木生物资产的主要价值体现在三方面:经济价值、自然价值和社会价值。

首先,林木生物资产的经济价值很高,且呈现上升的趋势。根据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我国林木生物资产的价值增值增长量远大于它的实物增长量。其次,它的自然价值也至关重要。作为森林资源的主要实物组成部分,林木生物资产有净化空气、涵养水源、防风固沙、调节小气候等多种功能。如今林木生物资产的碳汇功能越来越受到关注,因为它使林木生物的固碳生态效益货币化,可以作为一种商品来进行交易,随着碳汇活动的进一步开展,林木生物资产的自然价值会不断提高。最后,林木生物资产的社会价值有多方面表现,城市绿化、园林景观等林木生物资产可以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有益人们的身体健康,而木材、薪柴等林木生物资产则为人们提供着生产和生活的最基本资源。为确保上市公司林木生物资产的各方面价值,我们应该建立健全林木生物资产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尤其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改进。

二、分析林木生物资产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为分析林木生物资产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选取了平潭发展、永安林业、云投生态、福建金森、ST景谷这五家林业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公司。通过整理五家样本公司2007年-2014年的财务报告,我们发现,虽然样本公司在不断地改进林木生物资产的会计信息披露,但仍然存在着以下的一些问题。

1.对林木生物资产的会计信息再次确认比较随意

对于消耗性林木生物资产,《农业企业核算办法――生物资产和农产品》中指出,“企业应增设消耗性林木生物资产科目,核算已郁闭成林消耗性林木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在样本公司2014年的资产负债表中,仅仅列出“存货”项目,未列出“消耗性林木生物资产”项目,而只在会计报表附注“存货”项目披露出存货包括消耗性林木生物资产,同样对于公益性林木生物资产的再次确认,《农业企业核算办法――生物资产和农产品》中指出,“企业应增设公益林科目,核算已郁闭成林公益林的实际成本。”而样本公司也只在“其他非流动性资产”项目附注中披露了它的成本。林业上市公司对林木生物资产的再次确认过于随意,需要进一步地加以改善。

2.对林木生物资产风险的信息披露不充分

林业风险是在林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资源条件、自然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以及林业内部等不利因素对林业生产、增收和林业可持续性带来的危害和损失,例如自然风险、经营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等。林木生物资产作为林业公司最重要的资产,它会直接承担这些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经济利益,因此上市公司应该及时有效地在年报中披露林木生物资产的相关风险及公司所采取的有关风险控制和管理措施的信息,使外部投资者和内部管理层都能更加合理地预期公司的价值,也为他们所做的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仅从2014年样本公司年报对林木生物资产减值(跌价)信息披露情况来看,其中有4家公司对林木生物资产计提了减值(跌价),但却未有一家公司披露出导致林木生物资产减值或跌价的具体原因,而仅仅是对可能导致减值或跌价的情况做了简单的列举,类似的对林木生物资产风险披露的不充分将使信息使用者难以做出决策,从而影响公司进一步的发展。

3.对于公益性林木生物资产信息披露很不充分

在选取的五家样本公司中,只有两家林业上市公司拥有公益性林木生物资产。通过分析这两家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我们发现报告中对公益性林木生物资产披露的信息量太小,例如其中一家在2008年-2014年报中公司只简述了公益性林木生物资产的定义、成本计价方法等,2008年的年报中分别披露了人工林和天然林的账面价值,而2009年-2014年的年报却只披露了其总账面价值,且这期间公益性林木生物资产的账面价值没有变动。虽然公益性林木生物资产不能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但是它具有服务潜能和生态效益。林业上市公司应该在年报中反映公益性林木生物资产的资金来源和运用情况,详细地披露郁闭前的各项成本支出情况。

三、改进林木生物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

1.编制关于林木资产的专用财务报告

在如今这个网络化的信息时代,现行的三大财务报表已经不能满足信息需求者的要求,同时也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发展现状,为此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而编制具有个性化的专用财务报告是必要的。对林业上市公司来说,林木资产既是公司的重要资产,又是主营业务的主要原材料,因此对消耗性林木资产、生产性林木资产、公益性林木资产分别编制专用的财务报表,反映林木资产的账面价值、市场价值等信息,更科学详尽地反应公司的经营状况。专用财务报告也可以考虑借助办公软件中图表等功能,将林木资产的会计信息进行统计并分类汇总,使信息更加形象多样化,更能简单准确地对数据进行对比和分析。

2.重视对与林木生物资产核算相关专业人才的培训

林木生物资产是一项特殊的资产,这要求审计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林业知识,培训专业人才的工作十分必要。我国审计组织是由政府审计机关、民间审计组织和内部审计机构组成的,因为我国的政府审计机关实行的是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所以政府审计具备核算林木生物资产的能力,而内部审计机构也拥有此项能力,因为林业上市公司具有相关的人才储备。只有民间审计组织需要进行员工培训,主要由于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都缺乏林业专业知识的审核,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涉及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以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等内容,这要求审计林业上市公司的人员必须掌握核算林木生物资产的技术,因此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单独培养具有审核林业资产专业能力的会计师,从而能真正对上市林业公司发挥监管作用。

3.拓宽林木生物资产表外信息披露的范围

针对上市公司对林木生物资产风险披露不充分的问题,公司应该根据林业风险的分类分别对林木生物资产的增值、减值和跌价披露会计信息,不能只是简单地概括总体原因,可分为从以下三个方面作披露。一是自然风险,林业上市公司应该将导致减值或跌价按自然原因的种类分类并加权汇总进行明确分析,比如由于火灾而发生的资产减值可以合计其数额再披露,这样有利于审计人员核对其真实性,也使投资者更加清楚公司计提减值的原因;二是市场风险,由于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等原因导致的市场价格变动,而使林木生物资产产生跌价损失,在附注中需要披露影响价格变动的主要树种的名称和价值;三是经营风险,由于经营决策所引起的未来收益不确定,因而需要披露公司的经营环境和行业竞争等导致风险的因素,对投资者和决策者起到警醒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于学文,陈珂,张喜,杨欣.我国林业风险及其防范措施分析[J].辽宁林业科技,2006(04).

[2]邱保印,石道金,杨琳.林木类生物资产会计信息披露研究[J].财务与金融,2009(01).

[3]徐昀.消耗性林木生物资产会计核算研究[D].北京林业大学,2006.

[4]张宝芳,魏远竹,刘茜.浅析上市公司消耗性林木生物资产的会计信息披露[J].林业经济问题,2012(04).

第7篇:林木经济价值范文

【关键词】木材检验;具体原则;具体措施

1 前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对木材的需求量在逐年的增加,并且对高质优质木材的需求也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所有这些对我国的木材加工企业也别是木材检验行业,是一个巨大的挑战。适应这种变化和挑战,我国的木材检验行业,不断探索木材检验的方法和途径,千方百地提高木材检验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国家的相关行业也十分重视对木材检验扶持和帮助。实践证明,要想搞好该项工作,就需要各个行业的通力合作,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木材检验的科学化和高效化。

1.1 学习测树学造材理论基础,提高合理造材水平

学习测树学造材理论是充分发挥木材检验人员的业务水平的关键,把每根原条从设计质量上决定木材价值,合理消除或降低缺陷的降等程度,避免因为木材产品质量造成产值上的差异。合理的量材设计影响到木材的出材率、利用率、产值以及经济效益问题,加强合理造材工作,严格执行造材技术规范,正确地判断出原条材身的各种缺陷,力求造材方法最优做到量材造材,坚持用量尺标准准确,不断总结出一套本地不同树种不同情况的病腐规律,使原条造材日趋合理。对于加强合理造材工作,除了要解决技术性问题,还要加强制度的建设,建立一些管理办法,尽量做到约束和激励相结合。

1.2 充分掌握测树学树干解析理论基础,提高合理规划水平

通过对各林场所的木材按林层、树种和胸径进行抽样调查,在考虑木材经济价值的基础上。坚持优先设计优良品种和珍贵品中的原则,实施对原条优良部分优材优用,按照价值和提高出材率的前提下,考虑市场畅销且售价高的树材种,使两者之间有效地结合起来,将有限的森林资源充分利用,做到材尽其用。

1.3 掌握测树学树干解析理论,提高合理规划水平

能够充分合理的测树学树干解析理论,对伐倒后的原条进行具体的树干解析,再根据林分材种的结构规律,充分考虑价值较高的珍贵材种。

1.4 分析森林经理学中木材标准理论,为节省资源做贡献

森林经理学是加强林政资源管理、执行限额采伐的强有力措施和必要的手段。作为木材检验人员,一定要遵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性标准,保证木材检验工作顺利进行,实现低消耗,节约宝贵的森林资源,为森工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现代的木材检验工作,对木材检验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个知识爆炸的时代,更多的知识可以提高自身的素质,更可以给木材检验人员一个学习的机会,木材检验人员也自主的学习林学理论,是提高有限的木材能拥有最大的经济价值的基础,同时也是为我们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贡献力量。

2 加强对木材检验环节的探索

林地上应伐的林木,经采伐、卸车、归楞、造材选材、装车等工序转化为商品材,在这一环节过程中,需要加大对木材的检验和检查工作。要求木材检验人员要遵守国家木材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检验,积极配合木材管理人员在选材关、入库检验关、归楞关等环节,做到对原木进行逐根的进行检尺、评定等级,确保木材的商品化集约管理,为提高木材的经济效益打好基础。

3 抓好木材检验的基本要点

(1)了解原条设计,采取“看、划探、敲、量、算、”等有效的方法,保障造材方法设计最佳效果,把握树干内部木质腐朽程度,准确量出原条总长度,准确计算出各段应造的长度,墩掉部位及长度,计算出最佳方案,从而提高原木一、二、等材出材率,增加产值;所谓的划就是按照正确的合理造材方案,由原条根部至梢部依次进行正确量尺准确划线,划线要清晰。

(2)掌握木材检验标准。学习木材检验的标准法,执行限额采伐的手段是提高木材检验水平的基础。遵循国家和地方木材检验标准,结合有关法规文件,练就过硬的检验技能和综合能力,创造低消耗、高质量,实现高产出的目标,为国家节约宝贵的森林资源做贡献。

4 木材检验工作要求检验人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木材检验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林业职业道德风尚,是提高木材检验水平的关键。符合国家对林业职工从思想到行为的客观要求,要不断提高思想意识,增强法律观念,远离金钱的腐蚀。认为木材检验员需要做到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要严格标准,遵守法纪,不,做到诚实守信,不刁难别人,从不断增强自身素质中,提高木材检验水平。

5 结束语

总之,通过木材检验人员的自身努力,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可以使有限的木材能拥有最大的经济价值,同时也给森工企业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为国民经济的发展贡献我们应尽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朱建伟,谭民.木材检验工作在实施“天保”工程中的重要性[J].内蒙古林业,2002,8.

第8篇:林木经济价值范文

关键词林木资产;林木评估;程序;河南光山

1林木评估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操作行为,提高评估工作质量,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保护森林资源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1996年12月16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林业部共同制定、颁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中第十三条规定: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按照抵押贷款的有关规定,凡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银行抵押贷款项目,应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银行抵押贷款项目,可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或由林业部门管理的具有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学等单位提供评估咨询服务,出具评估咨询报告[1]。

2林木评估范围

《信阳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下列林权可用于抵押[2]:①用材林、经济林(含茶林)、薪炭林等商品林;②用材林、经济林(含茶林)、薪炭林等商品林的林地使用权;③用材林、经济林(含茶林)、薪炭林等商品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宜林地的林地使用权;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林权。用于森林资源资产出让、转让、合资、合作、股份经营、联营、租赁经营、担保、拍卖、企事业单位清算的评估,以及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3林木评估程序

3.1评估立项

森林资源资产占有单位发生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或其他情形需要进行评估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立项申请书并附有关资料。立项申请书的内容主要包括:森林资源资产占有单位名称、地址、隶属关系、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范围、要求评估的时间、评估的基准日等。附件主要有:该项经济行为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有效的产权证明(林权证等)[3]。

3.2评估委托

林木资产评估立项经批准后,资产占有单位方可委托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委托应提交评估委托书、有效的林木资产清单和其他有关材料。评估委托书的内容包括: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范围、评估基准日、评估时间、评估要求等。有效的林木资产清单,是指以具有相应级别调查设计资格证书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当年调查,并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作业设计调查(三类调查)成果,或按林业资源管理部门要求建立并逐年更新至当年,且经补充调查、修正的森林资源档案资料编制,并由林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森林资源资产清单。森林资源资产清单以小班为单位编制:评估有效期内必须将采伐的林木资产清单依据作业设计调查成果编制。其他有关资料有:①林木资产评估立项审批文件。②林木资产林权证书。③林业基本图、林相图、作业设计调查图。④作业设计每木检尺记录。⑤有特殊经济价值的林木种类、数量和质量材料。⑥当地森林培育、森林采伐和基本建设等方面的技术经济指标。⑦林木培育的帐面历史成本资料。⑧有关的小班登记表复印件。⑨按照评估目的必须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评估机构要对委托方所提供的森林资源资产清单的编制依据、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核验,核验合格后方可接受委托,并与委托方签署林木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协议。

3.3资产核查

资产评估机构受理委托后,应对委托方提交的资产清单进行核查,核查符合要求方可进行评估。资产核查是进行评估的前提条件。

3.4资料搜集

在进行评定估算前,林木资产评估机构必须搜集掌握当地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资料,主要有:①营业生产技术标准、定额及有关成本费用资料。②木材生产、销售等定额及有关成本费用资料。③评估基准日各种规格的木材、林副产品市场价格,及其销售过程中的税、费征收标准。④当地及附近地区的林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出租的价格资料。⑤当地及附近地区的林业生产投资收益率。⑥各树种的生产过程表、生产模型、收获预测等资料。⑦使用的立木材积表、原木材积表、材种出材率表、立地指数表等测树经营数表资料。⑧其他与评估有关的资料。

3.5评定估算

在有关资料达到要求的条件下,评估机构对委托单位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

3.6提交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机构对评定估算结果进行分析确定,撰写评估说明,汇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形成林木资产评估报告书,并提交给委托方。

3.7验证确认

委托单位收到评估机构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后,应报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确认。

3.8建立项目档案

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机构应及时将有关文件及资料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项目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评估机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4林木评估方法

林木资产评估以总体、森林类型或小班为单位进行评定估算,主要方法有[4]:①市价法。市价法是以被评估林木资产现行市价或相同、类似林木资产现行市价为基础进行评定估算的评估方法。②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林木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一般采用林业行业投资收益率)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③成本法。成本法是以被评估林木资产的重置成本为基础进行评定估算的评估方法。④清算价格法。清算价格法是根据林业企事业单位清算时林木资产的变现价格确定评估价的评估方法。⑤其他方法。其他方法主要指经林业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认可的其他评估方法。林木资产评估应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评估对象、评估目的选用一种或几种方法进行评定估算,综合确定评估价值。总之,对林木评估方法的选择要准确且宜操作。

5参考文献

[1]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林业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S].1996.

[2] 国家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S].2007.

第9篇:林木经济价值范文

关键词:广西合果木;生物学特性;效益分析;经济收益

中图分类号:S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11009902

1 引言

在2015年,广西林业厅经过研讨,落实了《2015年全区调整优化桉树结构实施方案》,并在广西地区大力进行改造,针对公益林区和生态重要区域桉树人工林进行整体改造,选取广西当地乡土树种、珍贵树种或混交林进行替换,现已通过皆伐更新、择伐补植等方式改造了0.2万hm2桉树人工林林地,有效的完成了桉树商品林转换过程[1]。广西合果木于2013年被列为广西珍贵乡土树种之一,由于该树种生长速度快,树干笔直,木材纹理清晰美观,成为了当今优质优势用材树种培育。于2016年底统计,广西合果木种植面积达到了0.12万hm2,蓄积量高达24.53万m3,成为了广西主要乡土用材树种之一,发展前景巨大[2]。

广西壮族自治区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于2010年开始展开了广西合果木树种生长特性和栽培技术研究,并设立珍贵乡土树种经营改造方案,分别对广西合果木苗木特性、生长规律、生物量和经济效益等内容展开分析研究,且在营林培育经营方案上获得了显著的科研成果,为广西合果木未来的发展过程奠定了基础。

2 生物学特性

广西合果木(Paramichelia Baillonii)为木兰科(Magnoliaceae)合果木属(Paramichelia)植物,别名拟含笑、山白兰、山桂花、大果白兰、山缅桂。被列为国家三级重点保护植物。该树种喜阴、抗风,生长快速,适应能力强,在土壤瘠薄地区也能良好的生长,于土壤湿润肥沃地区可快速生长。广西合果木为常绿高达乔木,最高可达17 m,枝广展,呈阔伞形树冠;嫩枝及芽密被淡黄白色微柔毛,叶薄革质,长椭圆形或披针状椭圆形,花白色,极香;花被片10片,披针形,作为我国著名的庭园观赏树种,多栽为行道树[3]。

广西合果木抗风能力较强,具有净化环境和抗污染能力。广西合果木在林下天然更新能力较差,但广西合果木具有萌芽更新能力,在砍伐结束后可迅速进入天然更新阶段。该树种多散生于海拔700~1500 m处[4]。我国福建、广东、广西、云南等省区栽培极盛,长江流域各省区多盆栽,在温室越冬。花可提取香精或薰茶,也可提制浸膏供药用,有行气化浊、治咳嗽等效果。叶片可用于精油制造,称“白兰叶油”,且可作为香精原料;根皮入药能治便秘,药用价值极高。同时,广西合果木作为广西重要的珍贵树种之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对珍贵树种研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的前提下,本研究拟对广西合果木人工林这些方面研究探讨,在今后广西合果木种植方面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3 广西合果木发展动态

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有学者对广西合果木展开了种质资源调查,在我国华南、长江三角洲地区进行引种栽培,并对各地野生树木进行保护研究,且归纳出广西合果木在广西中部、东南部地区较为适宜种植[5]。近年来,随著广西地区对广西合果木的大力发展,国内外学者也对广西合果木展开了系统的研究。其中,秦武明[6]对27年生广西合果木展开了生长规律研究,总结出该树种早起生长旺盛,树高年生长量可达2.63 m/年;苏勇[7]对广西合果木木材物理特性展开分析研究,总结了该树种基本密度自髓心向外呈增大趋势,随着树高增加,基本密度减小,基本密度的平均值为0.462 g/cm3,生材含水率从髓心向外呈减小的趋势,随着树高的增加,生材含水率先增加后减小;郭P晨[8]对广西合果木进行了光合实验测定,测定得出其净光合速率值达到了7.22 μmol/(m2・s),光合能力位于广西珍贵乡土树种前列。

4 森林培育模式

广西合果木人工种植密度多为3 m×4 m,主要由于该树种生长后期树冠较大,树木间空间竞争大,为确保广西合果木树木生长笔直和大径材培育需要给予广西合果木足够的生长空间。近年来,也有广大林业工作者对桉树人工林进行改造,对桉树人工林进行间伐种植广西合果木,每间隔两行桉树种植一行广西合果木,保证了该树种早期对光照的适应,提升了该树种的成活率。在广西合果木幼苗培育中,由于种子培育少见结实,多用嫁接繁殖,用黄兰、含笑、火力楠等为砧木;也可用空中压条或靠接繁殖,于4~5月对该树种进行追肥,可有效促进苗木早期的生长[9]。

5 广西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经营方案

早在20世纪70年代,广西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已对广西合果木进行引种栽培,还包括了火力楠、灰木莲、观光木、白玉兰等木兰科用材树种进行培育。近年来随着广西珍贵乡土树种研究热潮,广西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结合园内广西合果木人工林为研究材料,对该树种人工林经济方案进行改进,培育大径材人工林,提高人工林直接经济价值。并结合该公园万亩珍贵树种种植项目,对桉树人工林改造工程进行了广西合果木混交经营,并取得阶段性研究,总结得出混交林分比纯林生态价值提升了23.53%,并促进了桉树和广西合果木的快速生长。现广西合果木已在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进行广泛种植。

6 效益分析

针对广西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木兰科树种经营方案研究,结合广西合果木生长速度快,且木材经济价值高、人工林种植效益值高等特点,现选取22年生广西合果木、观光木、灰木莲、火力楠4种木兰科树种人工林进行效益分析(表1)。在4种木兰科树种人工林比较分析过程中中,22年生广西合果木经济收益值最高,达到了489324.47元/hm2,内部收益率高于当地基本水平12%[10],但该树种生物量和生产力水平位于四种树种的第三位,可见广西合果木其木材经济价值高于其他3种树种,表现了广西合果木极高的经济价值。但该树种生物量和生产力水平处于中等水平,其生态效益低于灰木莲和火力楠人工林。但由于广西合果木经济效益价值较高,将会收到当地居民的喜爱,伴随着广西大面积的桉树人工林改造,及珍贵乡土树种的种植,广西合果木将会得到大力推广种植。

7 总结与讨论

近年来,随着广西桉树人工林的大面积扩增,林地土壤肥力问题已日趋严峻,同时桉树连载经营显著降低了立地质量,减少了林地有机质和养分库积累,以及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并降低了林分的生物多样性,对广西许多特有物种造成了极大的破坏。目前,广大群众种植桉树过度考虑经济效应,忽略了林地的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因此,选栽适应性强、生长迅速、具较高经济效益、能改善林地土壤结构、保水持水能力强的树种,对维护生态平衡、防止林地地力衰退等方面具重要作用。广西合果木生树干通直、树形优美、材质优良、能适应多种类型土壤,是山地造林的好树种。结合广特的地理环境,分析了广西合果木较为适宜广西中部和东南部等的桉树人工林改造工程,适当实行混交经营,可有效提升林分的生物多样性,促林林分林木的生长。本文不仅从理论上为广西合果木生长特性、效益分析等方面提供参考依据,促进了广西合果木推广与应用,还为桉树人工林改造以及广西合果木种植提供了新的出路,促进了桉树可持续发展策略。就目前对广西合果木的研究情况来看,对广西合果木人工林的种源系统发育、萌芽林经营措施、林分效益动态分析均未有报道研究,随着各种营林管理技术的日趋进步,学者对林木的各组分研究也日趋成熟,仪器设备不断更新,精度更加准确,为今后的广西合果木栽培与育种提供了新的研究方法,为该树种应用与推广提供了理论依据。

参考文献:

[1]杨民胜,吴志华,张维耀.我国环北部湾地区发展桉树的思考[J].世界林业研究,2016,29(6):64~69.

[2]杨遵平.基于新形势下广西桉树种植的可持续发展分析[J].自然科学:全文版,2016(2):98.

[3]吴征镒.中国植物志[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3.

[4]中国科学院.广西植物志[M].南宁: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

[5]刘秀丽.中国玉兰种质资源调查及亲缘关系的研究[D].北京:北京林业大学,2012.

[6]秦武明,邱炳发,覃 静,等.山白兰人工林生物量及生长规律[J].福建林学院学报,2011,31(2):110~114.

[7]苏 勇,符韵林,廖克波,等.山白兰树皮率、心材率及木材密度研究[J].西北林学院学报,2012,27(2):249~252.

[8]郭P晨,刘世荣,温远光,等.南亚热带11种珍贵阔叶树种光合特性研究[J].广西科学,2015,22(6):60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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