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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邪教社区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无邪教社区工作计划

第1篇:无邪教社区工作计划范文

为了积极响应镇政府争创“自治区优秀平安乡镇”活动,我村积极开展“平安村”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做好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防范严密、发案减少、治安良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我们因地制宜根据村里实际情况,按照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工作思路、全面组织辖区村民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就村委会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平安村”创建活动的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一、村基本情况:

X村现有居民2109户,4200余人,分为5个小区,67幢居民住宅楼。辖区内有学校、大型商场等企事业单位,警务室1所,包片民警1名,社区配备1名综治专干和1名专职调解员。

二、建立组织结构,完善工作机制

首先,建立了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组长由村第一书记担任,成员由村委会治保主任等成员组成,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村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制定了各项工作计划,明确了目标责任。从而有力地促理了社区治安稳定的科学有序、协调地进行。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防范意识

在宣传教育方面,我们采取举办各类讲座和活动提高村民对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认识。平时利用不同形式宣传创安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加强村民遵守法制观念,今年发放宣传材料2600余份,制作张贴宣传栏12期,张贴宣传标语50多条,喇叭广播200场次。

四、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民禁毒氛围。

由于本村吸毒人员有3名,由警务室及政法组负责每半月督促吸毒人员进行尿检,并将档案存档;其次,主要观察吸毒人员是否有复吸行为。除此之外,我村将禁毒工作主要放在宣传与防范工作上。

1、村委会在老村十字路口设立一处永久性禁毒宣传角。

2、针对“6.26国际禁毒日”,村委会在辖区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在宣传窗里展出宣传图片,办专题黑板报一块。

3、结合返乡学生暑期青少年教育,邀请村警务室民警为他们作《毒品对青少年的危害》的讲座,通过讲座加深了他们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形成了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浓厚氛围。

五、做好人民内部调解,化解村民矛盾。

首先,建立建全村委会调解组织网络,平时做好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共调解各类纠纷28起。其次,做好村内家属上访,人民调解工作,同时协助公安调查各类情况。

六、做好消防交通安全工作,提高村民安全意识。

首先建立建全安全制度和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年初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建立义务消防队,制定防火公约、重点要害部位应急预案,实行安全管理定人、定点层层负责,其次,在做好节假日前安全检查和值班工作的同时也抓好风季、火灾多发季节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和小结。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贴近村民的生活的活动,充分利用大幅标语、宣传栏、宣传口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辖区农民与个体工商户深深体会安全生产和安全生活的重要性,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

七、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反邪教工作。

由于我村无邪教人员,所以我村反邪教的立足点主要放在宣传完善反邪各类组织网络和制度职责,年初制定反邪教计划,平时通过宣传窗、黑板报加强对反邪教的宣传教育。村委会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时,既注重时段的宣传,更注重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使公众创建工作知晓面达90%以上,公众对反邪教工作的满意率达80%以上,外来务工人员接受反邪教宣传教育面达80%以上。

八、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维护社区稳定。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要求对辖区的暂住人员做到来有登记,走有注销,做到每月统计一次社区流动人员、出租房屋和商业网点的变动情况,在平时清查的过程中向他们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在加强自身保护的同时也要维护社会治安,减少社区的不安定困素,经统计至目前本村共有暂住人员230人,出租房屋5户。

九、提高居民“创安”意识,加大社区治安防范工作。

第2篇:无邪教社区工作计划范文

一、邪教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我国在建国之初把一贯道等会道门组织活动作为反革命行为进行打击。在1979年刑法典中,也设立了组织、利用会道门、封建迷信进行反革命活动罪,但未能明确规定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现行刑法第300条首次规定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1999年10月23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为打击邪教提供了重要的大政方针,“两高”也先后制定出《解释(一)、(二)》,笔者认为,刑法所规定的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通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控制成员,危害的非法组织。

两高《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出邪教组织一般应具备五个特征。笔者理解,“一般应具备”是指具备或基本具备,而不能理解为只需具备这五个特征中的某几个特征。

特征一:

邪教组织为了将自己荒诞不经的学说和信仰传播于世,经常会采取冒用合法宗教和气功的手段,编造治病救人的谎言,蒙蔽群众。由于我国与西方在对待邪教组织的政策和法律上差异,西方宗教学大多把“邪教”视为宗教的一种,设立“邪教”在西方并不违法。但邪教组织的活动触犯了法律也会受到国家的法律制裁。在我国,法律只保护正统宗教,邪教组织成立的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我国始终认为邪教不是宗教,只是一种邪恶的说教和势力。因此,在我国邪教组织无不是冒用合法宗教、气功或其他之名来欺骗人们,逃避有关国家机关的监管的。

特征二:

神化首要分子。一切宗教都信奉一个万能的、主宰人类命运的神,宗教的神职人员只是神的仆人。与宗教不同的是,邪教通常将神现世化,往往教主以神的化身自居,宣扬神已经到了人间,而且就在人们面前。这是邪教首要分子为树立自身至高无上的权威,奠定其精神领袖地位,把邪教活动蒙上神秘色彩所进行的包装。目的是让受骗群众诚惶诚恐地丧失正常判断力和辩别力甘受驱使,按其说教去思想,去行动,直到去送死。

特征三:

采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正统宗教也都宣扬超的神秘力量,也强调世界末日、神的救赎、天国幸福等,但正统宗教与现实社会有相容的一面,一般没有反社会的宣传,对个人生活的不幸和社会不公现象,多告诫人们忍让,甚至逆来顺受,寻求灵魂的解脱,所以正统宗教能够发挥稳定社会、扶助人生的作用。而邪教的经文或传教活动则偏执一端,对现世采取不可调和的立场,视现实为极度堕落、注定毁灭之世,急欲脱离或摧毁之。所以邪教常常危言耸听,狂热地刻意渲染灾劫的恐怖性和紧迫性,倡言大劫将至、天国将临、惟入其教方可获救,在教内外制造恐怖不安气氛,搅得社会人心惶惶,继而又以救世主的面目出现挽救众生,网罗人们加入其教。

特征四:

发展、控制成员。邪教组织发展、控制成员往往采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的收罗更多的人,进行精神控制和组织控制。不是单纯以暴力强制、金钱收买、利益诱惑的手段发展、控制成员。

特征五:

危害社会。邪教组织用散布“来世升天说”恐吓群众变卖家产,吃光花尽,不思生产,破坏生产生活秩序和发展。并且侵蚀、瓦解我基层党政组织、破坏计划生育,干涉婚姻自由,扰乱学校。在群众中制造矛盾,挑起事端,策划闹事,扰乱社会秩序。

正确把握邪教组织与其他相关概念。首先要把握邪教组织与合法宗教的界限。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合法宗教活动,如天主教、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等,因有合法的宗教教义,有一脉相传的宗教典籍,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严格的宗教礼仪而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而邪教组织,则是冒用宗教、气功或其它名义,采用各种手段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而应当依法取缔,坚决惩治的非法组织。其次要把邪教组织与合法气功区别开来。近年来,全国各地涌现出不少以强身健体为有目的的群众性气功活动,它们有的在气功协会、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有的虽未能登记,但也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纯粹以锻炼身体为目的,这样的气功活动是我国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的号召相一致的,应予以保护,要与那些以气功之名,行违法犯罪之实的邪教组织严格区分开来。第三要把邪教组织与迷信活动区别开来。由于知识的缺乏和认识能力低下,少数群众求神拜佛、算命看相、做道场、看风水、修庙宇、测祸福等,虽然这些行为有一定的消极,但如未危害社会或危害较小的,还不能按犯罪处理。迷信是邪教赖以存在和蔓延的基础和温床,而邪教则是迷信的极端化,二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有许多相同之处,但从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看,二者是有着本质区别的。第四要把邪教组织与黑社会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区别开来。邪教组织有些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但有些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两者有时在界限划分上不是很明显,但二者从概念上是有区别的。邪教组织是通过欺骗,引起人们产生非正常的信仰,以此做为其组织的精神力量,形成凝聚力,而黑社会性质组织则往往形成凝聚力的是对不正当经济利益及其他非法利益的追求。

二、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的具体司法认定

1、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是指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其犯罪构成表现为:

其一,客体特征侵犯的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其二,客观特征表现为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组织”,包括狭义的组织、策划、指挥三种形式。狭义的组织,指建立邪教组织活动中起领导、协调作用行为;策划,指为邪教组织活动安排日程、确定计划;指挥,指在邪教组织实施的具体活动中进行部署、调度等行为。“利用“,即指用各种手段使邪教组织为自己服务。 “破坏”包括积极的暴力抗拒行为,和消极的不予遵守,即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法律”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法规”指国务院根据并且为了实施宪法和法律而制定和颁布的有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只有同时具备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行为和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这两方面才能构成本罪的客观方面。

其三、主体特征为一般主体。

其四、主观特征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而有意为之,这里的“明知”并不要求必须具有破坏法律法规实施的真接目的,只要有“明知不合法而为之”即可。

2、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是指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其犯罪构成表现为:

其一,客体特征是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成立必须以有致他人的死亡结果的存在为必要条件,但本罪的客体并不是他人的生命权利,因行为人并不是追求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如单纯蒙骗他人致人死亡,尚不能以本罪论。

其二,客观特征为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蒙骗”即欺骗,指用虚假的方法或行为来编造不存在的事实,掩盖、曲解客观现象,从而使人产生对事物及其本质或事物的不正确或不正常的认识。“致人死亡的后果”即受行为人蒙骗,进行绝食、病人拒绝、自溺、自焚、服毒、自缢等自杀性行为,同时具备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导致死亡结果发生这两个方面,才能具备本罪的客观方面。

其三,主体特征为一般主体。

其四,主观特征是过失。本罪行为上有两种情形:一是愚弄、欺骗他人,使其产生幻觉或对现时绝望而自杀的行为。二是愚弄、欺骗他人,对他人实施迷信等行为,过失导致他人死亡,这两种情况下,行为人蒙骗他人是故意的,即其希望或放任被蒙骗的对象产生错误认识,而对造成的死亡后果是出于过失。

三、处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的司法实践

1、处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必须讲。处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法律性都很强的工作,中央对此有明确的方针政策。首先要认真、贯彻江总书记关于同邪教组织作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正确认识当前同邪教组织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深刻认识邪教的反动本质,认识同邪教组织作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复杂性,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巩固国家政权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同邪教组织作斗争的认识。其次要突出打击重点,重点打击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指挥者、幕后策划者和屡教不改、利用高等手段积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顽固分子;到处串联,煽风点火及培训上网技术人员的职业邪教分子;受境外指派、闯关入境和接受境外资助,内外勾结,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邪教骨干分子;进一步深挖其邪教地下组织,坚决打击制作、传播反动宣传品和进行地下组织活动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有组织地下载、印制、传播邪教宣传品的活动和从事传播邪教非法宣传品的邪教犯罪分子,特别是对那些经过打击处理,又重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邪教分子,更要依法严厉打击。第三要用足用好现有的打击邪教组织的政策和法律武器。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正确理解、充分运用打击处理邪教组织的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凡是构成犯罪的都要依法定罪,坚决打击。对有自首、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受蒙蔽、胁迫参加邪教组织并已退出和不再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不作为犯罪处理。第四要坚持寓教于审的原则,在审判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案件过程中,对被告人进行政策和法律教育,消除他们的对抗心理,教育启发他们逐步增强法制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帮助他们摆脱邪教的精神控制,而不能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要坚决把中央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去,使涉邪教组织犯罪的审判工作为政治服好务,为大局服好务。

2、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的量刑原则。其一要坚持从严打击的原则。在适用法律上从严,在涉及个罪进行处罚时从严,在确定决定执行刑期时从严,在判处主刑时从严,在判处附加刑时也要从严。所谓“严”就是要依法从严打击。在从严打击的原则下,必须依法。要严格按照现行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及“两高”《解释》办案,统一执法思想,正确适用法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其三要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待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要有斗争策略,应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区别对待个案,充分体现政策,分化、瓦解邪教组织成员。

3、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的罪数。罪数问题,也就是一罪与数罪的问题。“组织和利用”是选择性罪名,只是实施了一种行为的,不能把组织和利用并用。另外,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有时还会涉及同时触犯其他罪名等,要严格按照“两高”《解释(二)》第四条规定定罪处罚,即从一重罪论处,不应实行数罪并罚。

4、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的定罪情节。法条对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行为没有规定“情节”、“后果”等方面的要求,但并不意味着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本法所规定的行为,就一律予以定罪处罚。还要具体涉案行为的危害程度问题。对于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实施罪,两高《解释(一)》第二条对其定罪情节有六条明确的规定,第五条至第七条、第九条亦对其问题均做出具体的规定。两高《解释(二)》第一条又规定出六条情节严重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至第十三条进一步明确做出具体定罪情节问题的规定,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可具体参照上述解释的规定理解执行。关于本罪的重罪情节,两高《解释(一)》第二条第二款有四条解释,其中“数量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为便于实际工作中操作,两高又在《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作出规定: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数量达到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标准5倍以上,或者虽未达到5倍,但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危害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其第四项中的“严重后果”,可以理解为造成直接损失巨大的,严重损害一方社会安宁的,煽动群众以暴力抗拒国家法律实施或伤害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情况。对于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两高《解释(一)》第三条对其含义有明确的规定,第四条还规定对其处罚的原则,司法实践中可照此理解执行。另外:关于本罪的重罪情节,两高《解释(一)》第三条第二款做了4条界定,司法 实践中应照此理解。

5、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的数量标准。“两高《解释(二)》第一条规定了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的定罪数量标准,而没有规定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DVD、VCD、CD母盘和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邪教组织信息,以及悬挂横幅的数量标准,实践中的认识和作法也不尽一致。对问题应具体分析。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DVD、VCD、CD母盘,或者将宣传邪教上载互联网进行传播,往往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传阅、浏览,在社会上广泛传播,其社会危害程度远甚于散发传单形式大的多,因此,不论多少盘、多少次,均应定罪处罚。但是,对于从互联网下载邪教宣传内容然后进行散发、张贴、传播的,或者针对特定的对象传播邪教宣传品如发送邮件等,由于受传播渠道所限,传播范围不大,造成的社会危害和社会也小的多,故未达到“两高”《解释(二)》第一条规定的定罪数量标准,就不宜认定为犯罪。对在公共场所悬挂横幅、条幅,或者以书写、喷涂标语等方式宣传邪教宣传内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论数量多少,均应定罪处罚。当然,对“严重社会影响”的认定,要综合分析其具体犯罪情节,如公共场所范围的大小,知悉人数的多少,公共场所在国家、社会、经济、文化生活中地位和重要性,以及所悬挂横幅、条幅,标语的内容,悬挂、书写、喷涂的时间、影响程度等方面的因素。而对于在公共场所悬挂横幅、条幅,或者以书写、喷涂标语等方式宣扬邪教宣传内容,但被及时制止、铲除,或者范围很小、时间很短,没有被多少人知悉,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则不宜认定为犯罪。同理,“两高”《解释(二)》第一条第(六)项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标准虽未达到,但造成特别严重社会性危害的,如存在扩散的时间及社会影响程度恶劣,扩散的内容极其反动、恶毒等具体犯罪情节,也应在7年以上量刑。

6、正确认定利用邪教宣传品所犯的侮辱罪、诽谤罪。利用邪教宣传品公然侮辱、诽谤、诋毁、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是邪教组织进行犯罪活动的一种新的行为方式。对于那些邪教组织成员对党和国家领导人进行侮辱、诽谤、漫骂、诋毁、公然贬低、侮辱党和国家领导人人格尊严,损害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和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认定为侮辱罪。对于那些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炮制所谓的“起诉状”,搞什么“签名”活动,“起诉”党和国家领导人等方式,对党和国家领导人进行肆意攻击和诽谤,贬损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人格、形象。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认定为诽谤罪。对于上述犯罪,属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行为,人民法院不能以此罪系自诉案件为由不予受理,或不认为是犯罪。

7、正确认定邪教“屡教不改的积极参加者”。司法实践中如何理解“两高”《解释(二)》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屡教不改的积极参加者”要把握好以下几点,因多次进行邪教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或者被判刑一次以上刑满后仍然进行邪教活动,或者在缓刑考验期内又进行邪教活动的,应认为是“屡教不改的积极参加者”。这里要注意,参加邪教组织活动进“思想转化班”接受,受过刑事强制措施的即被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尚不能扩大理解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另外,不能把以前被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事实、行为作为认定本次犯罪的事实,而只能将其作为一个量刑情节。

8、正确理解和适用“两高”《解释(二)》第六条。要查明行为人聚会、串联的目的及分清“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屡教不改的积极参加者”与不明真相的群众区别。只要是为聚集滋事或公开进行邪教活动而进行聚会、串联,其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屡教不改的积极参加者就要受到刑事追究。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屡教不改的积极参加者是指出谋划策,对其他邪教组织人员进行纠集、拉拢、联系、通知,为聚会、串联提供场所和食宿条件,积极准备有关资料,组织实施的人员。注意,如果聚会,串联的目的仅是交流练功心得、体会的尚不应认定为犯罪。

9、正确认定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对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进行犯罪活动的被告人,是否悔罪、是否转化,是决定对其是否从轻处罚,是否适用缓刑甚至于免予刑事处罚的重要情节,对此“两高”《解释(二)》第十条有明确规定。对此问题一定要慎重,既要认真分析又要仔细考查,不能仅看被告人认罪就从轻判其缓刑,也不能在适用缓刑问题上过分苛刻,不管是否悔罪,一律不判缓刑。

10、处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应把握好“两个基本”。处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在立案时就要严格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审查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避免对不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构成犯罪的案件立案受理。对受理后的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根据不同案件确定和审查不同的事实和证据重点,要严格对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进行认真审查,要扣事实,扣证据,扣法律,要达到法定规格,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决不能迁就,努力做到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

四、刑法有关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规定的修改建议

从打击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的需要来看,我们认为,现行刑法有关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的规定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结合司法实践,笔者认为应对现行刑法加以进一步修改:

1、提高刑法第300条规定的两个罪名的量刑幅度。刑法第300条规定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的两个罪名情节特别严重的,刑期均为七年以上,其刑期最高为十五年。这与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不相符的。建议对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的最高刑期提至无期徒刑,并将这一罪名列入危害国家安全罪一章。

2、对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增加财产刑。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往往用种种方式敛钱,其对金钱进行疯狂的攫取来满足自己的物欲与其他财产犯罪是一致的。因此,对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判处财产刑,符合设立财产刑的条件,特别是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往往受到外来敌对势力的亲睐并予以经济上的介入,对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判处财产刑才可能达到彻底摧毁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之目的。

3、增加刑法关于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的完备性。将一些具有相当社会危害程度的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纳入我国现行刑法典。例如,境外邪教组织人员在我国境内从事的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参加境外邪教组织活动的行为;包庇、纵容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的行为;利用高等手段进行违法邪教犯罪活动的行为;到处串联,煽风点火及培训上网技术人员的职业邪教行为;受境外指派、闯关入境和接受境外资助,内外勾结,从事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等。

4、教唆他人自害行为应独立成罪。教唆他人自害行为主要指行为人故意以引诱、指使、欺骗、胁迫、怂恿、激将等,使他人产生自杀、自伤意图的行为。因这种行为有其自身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具有独立的罪质罪量,对这种行为能否直接认定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界尚有争议。笔者认为,从完善立法的角度出发,对包括教唆他人自杀在内的教唆他人自害的行为不能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论处,这种行为应独立构成教唆自杀、自伤罪放在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之后,而在立法上予以专门规定为宜。 []

1、检察日报2000年7月13日王龙泰《法轮功与邪教》

第3篇:无邪教社区工作计划范文

2020年,**乡全力做好平安、综治、信访、维稳、矛盾纠纷调解、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禁毒、反邪教、精神病管控、反恐怖、交通安全、“四个平台”建设、全科网格建设、雪亮工程完善、防电信网络诈骗、国家安全教育、统一地址库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日常工作,保持内外有机协调,确保全乡和谐稳定。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严格落实维稳工作责任

2020年,我乡及时调整了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和综治平安线各组织机构和领导小组,落实了领导责任制,制定了切实可靠的工作计划,把社会稳定工作作为平安创建的重要内容。定期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辖区治安维稳工作,及时进行了维稳形势研判,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诱发不稳定的因素产生。落实专人开展维稳工作,为维稳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严守夯实维稳第一防线

一是把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放到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础工作上来,把解决问题的工作重心,由事后处置迁移到事先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二是加强了社会稳定工作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结合乡域实际,加强了以各行政村、各网格为主的信息员队伍建设,不断拓宽信息渠道,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对各类影响稳定的苗头因素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三是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省平安暗访考核迎检工作,扎实做好做细平安稳定工作,制订各项方案,落实了措施和要求。

三、深化落实排查工作,加强信息研判预警能力

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我乡在疫情防控的同时继续深入开展了“突出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集排查化解活动”及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通过对辖区定期进行摸排走访,对存在的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截止目前,全乡调处民事纠纷、邻里纠纷、建房纠纷、家庭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20余件次,无重大矛盾纠纷、无群体性上访、非访、缠访和闹访事件,确保了辖区稳定。 

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做好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做好治安乱点集中整治工作,按照县上的统一部署要求,加强了对重点区域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和确定新一年的重点整治区域,下步拟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重点整治工作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在辖区内进行深入细致的走访了解,明确存在的管理混乱、流动人口多等问题,为集中整治的重点区域,联系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整治。

相关平安稳定工作具体情况:

一、不稳定因素排查情况:

1.大千古街项目:

存在的主要问题:(1)因临湖整治,大千古街被查封,很多项目至今未开工,导致不能及时交房,存在不稳定因素;(2)因项目没有完工,存在工资及材料款拖欠问题,容易导致信访;(3)大千古街公司未能按照合同,支付给业主预期的收益。

原因主要包括因中央环境整治政策,确实损害了业主的利益,部分业主对政策不理解;因查封时间比较长,导致开发商资金比较紧张,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

对策和措施:作为**属地,加强引导、宣传、解释工作,对于部分重点人员采取谈心谈话和监督管控等措施,实施领导包案制度,对于部分人员晓之以理,注入人文关怀。加强和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和联动,强化跟踪管控。(1)成立专门组织,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强化动态管理,排摸掌握第一手信息,建立有效应对处理机制,预防突发情况。(2)持续加强宣传,加强政策解释和心理疏导,强化业主认识认知;(3)和相关主管部门对接,积极主动做好协调、稳控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2.行政村调整风险及应急处置预案:

主要风险点:1、对新村名原村群众的认可度;2、合并后村集体资产如何处置;3、合并后村主要干部产生后群众的认可度;4、合并后原架子岭村群众办事不方便。

化解应急工作措施:1、注重宣传引导,引导村民配合行政村调整;2、制定详预案,对排摸出来的稳定制定相应预案;3、积极落实“代办制”,解决群众出门办事不便等困难。

3.重点人员管控情况:                 

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已有重点人员按领导包案继续盯紧看牢并做好思想转化,要变远程监控为贴身紧靠,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即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再核对梳理,有变化及时和县维稳办、信访局对接,同时做好新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排查收集化解上报。目前主要对辖区重点人员余某、王某、林某、吴某、解某均实施有效管控,密切掌握动向,随时掌握动态,实施包案制一对一管控。

4.重点群体情况:

我乡不定期召开信访维稳形势分析研判会,对重点群体加强管控,对民师、农村放映员、704工程、地勘精简、农村电工、农民工欠薪、善心汇、农合工等群体人员实施由乡村两级每日掌握动态,掌握苗头,各村通过网格随时汇报情况,然后放会上分析研判。尤其是关注大千古街项目涉及影响群体,掌握舆情动态。

二、涉疫情风险隐患情况:

我乡疫情防控结合包村干部“三服务”走访、通过村干部和网格员排查了解,存在的风险隐患:一是部分村民在开始设置服务点管控时不配合不理解;二是医学隔离观察时容易引起隔离对象情绪波动;三是村民诉求主要是防护物资缺乏,要求解决;四是人员流动不确定因素多,存在隐患;五是健康码申领推广过程中村民意识不够,增加工作难度;六是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用工、资金等难度。

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乡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积极介入,落实属地责任,并和相关部门及时协调对接,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社会治理作用,全乡网格员在统一部署下,积极参与卡口、服务点盯控执勤、走村入户排查登记、宣传、健康码推广、体温测量、信息上报等一系列的工作,当好“抗疫战斗”宣传员、信息员和先锋员,始终战斗在一线,对部分重点人员和群体做好沟通解释和安抚工作,落实应对措施。同时在乡村干部员会议上专门部署,强化摸排,利用“三服务”结合疫情防控,了解动态,及时掌握情况,强化信访代办服务,减少上行压力。通过走访了解民生需求,关注矛盾纠纷排解,切实增强百姓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提高群众自我防控意识,形成全员参与、全民重视的良好氛围,将全乡村民思想统一到行动中来。

 三、邪教形势工作情况:

我乡坚持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打击违法,把握方针、原则和政策,坚持有效地防范和处理邪教。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高度警惕,教育群众,认清邪教危害,并加强防范。结合“三服务”走访和固定主题党日,下村开展反邪宣传,发放反邪读物,落实多媒体多角度广泛宣传。在支部固定主题党日开展反邪知识宣传,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形成村组工作网络,把责任落实到实处,坚持预防为主,对邪教活动及早发现,及早处置并及时揭露。在网格员队伍中部署,要求密切配合,加强培训,使他们同时担负起反邪教组织义务宣传员和信息员的责任;做好精神传销有害培训摸排以及反邪知识测试和雷霆行动落实工作;有效控制反邪教滋生蔓延,落实反邪宣传、禁毒宣传进文化礼堂和宗教场所。

在具体工作中,成立了反邪工作暨无邪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反邪工作职责、制度和任务,签订了无邪责任状,强化教育管控,落实反邪经费,目前有一个已转化对象,总体稳定,平时安排村里协调网格员或村干部经常盯防,特别是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开展帮教工作,经常上门走访谈话,掌握其思想动态,加强反邪教知识宣传,逐步引上正轨,动员亲戚及其家人协同做好其思想转化工作,尽量提供就业方面的支持,转移其关注点。

经过全乡上下协同配合、积极努力、扎实开展工作,全乡创建机制不断完善,氛围日益浓厚,反邪成果充分体现,目前建有2个反邪宣传阵地,承担了反邪宣传工作任务,

近年来,没有新增邪教组织、人员,不发生本地邪教人员参与的各类邪教案件;不发生境内外勾联事件,境外邪教组织渗透得到有效阻断,群众对反邪教工作知晓率在80%以上。

第4篇:无邪教社区工作计划范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平安和谐乡村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的精神要求,村两委班子认真组织落实;大力开展深化平安村建设活动,现结合2018年上半年工作,现将自查报告情况如下: 

一、工作队和村两委重视“深化平安村建设”工作

1、工作队和村两委班子高度重视深化平安创建工作,按上级相关要求把综合治理和社会维稳作为我村的主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工作队队长为组长,村两委和工作队队员为成员的冲康村深化平安建设基层工作领导小组。 

2、建立健全了领导小组制度及工作计划,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布署我村平安建设基层工作的开展,并实行奖惩制度,落实责任。

二、平安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1、结合我村实际,与我村各双联户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做到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工作格局。 

2、结合我村实际,上半年共召开了两次治安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我村辖区治安形势,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和措施。 

三、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1、我村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由我村党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我村维稳工作负总责,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上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26次,排查矛盾纠纷2起,成功调解2起。上半年未发生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和到党政机关上访、围堵等其他恶性重大案件。 

3、按时上报矛盾排查调处工作资料,台帐资料齐全。

 四、坚持“扫黑除恶 打非治乱”方针,解决突出治安问题。

1、我村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对我村辖区内茶馆、商店、工地等进行滚动摸排,本着有黑打黑,无黑治邪,无邪治乱的原则,开展打黑除恶工作,至今尚未发现存在黑恶势力和邪教组织。 

2、对我村冲康庄园、千年核桃林等区域,积极我村治安联防队,加强对以上区域的巡逻防范。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落实,积极协调相关单位部门认真分析研究、强化措施、加大对我村治安巡查清理整治力度。利用宣传栏等方式,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国家的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我村居民、学生及流动人员的法律意识。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平安村建设活动。

我村治安防范体系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等防控措施落实,人员保障到位。与治安联防队形成联防联动,建立起多层次网络型的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机制。 

六、落实工作措施,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我村加强对邪教组织的清查打击力度,加强对我村居民进行反邪教的宣传,至今我辖区内尚未发现存在邪教活动组织及其宣传品。

七、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教育。

 为全面提高辖区广大居民的法制意识,我村利用宣讲、宣传栏等各种方式,向我村居民广泛宣传平安建设基层活动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八、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落实工作的同时,按上级要求做好各类工作的材料收集整理,并按时上报朗镇综治办。

 

 

第5篇:无邪教社区工作计划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ytkug18”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乡镇基层治理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今年以来,我镇基层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法委和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为指导,始终坚持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不断地增强党员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年活动为部署,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以严厉打击涉互联网黑恶犯罪,扎实有序推进“无诈”乡镇创建工作,以村级换届选举“三大行动”攻坚为契机,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重点人员管控工作,以创建无信访积案镇为重点,以不断创新发展“三治融合”为抓手,全面夯实基础、压实责任;以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围绕群众诉求,问题及时交办、及时处置、及时反馈。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全力保障社会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得到了不断增强。

一、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压实基层治理工作基础。坚持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镇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职”抓实维稳工作,将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体系延伸到村、网格,形成书记带头、班子成员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新时代维稳工作新格局,筑牢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将重点工作和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到村、网格考核当中,同时落实捆绑考核制度,强化网格成员履职尽责能力,有效提高了网格服务水平、

二是责任到人、量化考核。全面落实社会维稳责任制,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和重点信访问题处置纳入村级年度考核,根据上一年考核情况修改调整《横山镇信访工作责任及奖惩考核办法》,细化考核项目,量化考核指标,落实责任到人,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责任跟着目标走,层层督导、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有序推进维稳工作落实,实行月排名通报制度,与年终考核相挂钩,进一步提升社会基层治理工作水平。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完成了2019年度社会治理工作各村无上访村信访维稳等综合考核工作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以及2019年度先进人民调解员评定,共评出6名。

三是扎实做好防范处置反邪教工作。始终对打击处置邪教组织保持高压势态,依法严厉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和“无邪教镇”创建工作,发挥社会基层治理网格队伍作用,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进家庭宣讲活动,利用“一墙一窗”、文化礼堂阵地,加强反邪教警示宣传,扎实开展梳理排查、重点防控、教育转化,进一步巩固“无邪教镇”创建成果。本年度对辖区4名邪教人员个人基本信息输录平安建设系统,纳入重点管理人员视线,同时对1名参与类邪教组织的人员实行教育转化。

四是突出抓好特殊群体的稳控工作。切实加强了对社会热点问题和有影响的敏感性案件的稳控引导。加强了定期社会治安形势分析,坚持每月情报信息会商和重要时期每日会商相结合的情报汇集分析会商制度,及时准确获取行动性、预警性情报信息,把特殊利益群体、宗教领域等作为维稳信息工作的重点,准确掌握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重大不稳定信息,及时开展化解工作。特别是针对特殊利益群体继续抓好政策宣传解释、教育转化工作。

二、深化矛盾排查调处,夯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

一是加大初信初访化解力度,确保矛盾不上交。规范接访,畅通诉求渠道。实行“一访一表一笔录”,做到“听清、问明、记全、答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各班子成员进行牵头处置,组织各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团式受办理信访事项,努力提高初信初访化解率。根据县信访工作部署,完成了试行信访代办制度,建立各村信访代办员20名。今年共办理上级交办来信来访来电197件,办结率100%,息信止访率达98%。其中:来访9件、来信6件、领导信箱23件、网信29件、来电130件、本级受办理10件。

二是开展集中治理,解决社会突出问题。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治理活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根据其性质、规模和危害程度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积极调处、妥善解决。重大时期、重大项目及时评估社会风险,逐一落实化解、疏导、稳控措施,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和个体极端案件发生。在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多次组织人员集中摸排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了各类矛盾风险。协助做好李坞村民反映的青龙山水泥建材有限公司粉尘污染环境要求增加补偿费的事件处置工作;志棠村矿山整治项目征迁工作中百姓针对政策赔偿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320国道二改以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因赔偿引发的各类问题。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扎实做好矛盾排查调处。认真践行“枫桥经验”,按照矛盾早发现、问题早解决、思想早引导的要求,实行常态化的矛盾纠纷分析报告制度,村网格每周一排查、镇司法所每半月一梳理,摸清底数、分类建档、化解攻坚。进一步深化公安、信访、司法等部门组成的“大调解”联调协作工作格局,努力实现辖区矛盾纠纷协作联调的层级化、网格化和全覆盖。充分发挥辖区协作联调、力量共享、资源共用的优势,今年来,在小南法庭、县司法局、辖区派出所通力协助下,成功调解凝难纠纷5件。完善了多元化调解机制,充分运用好ODR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随时随地了解群众需求和困难,在线化解群众纠纷。落实网上信访受理制度和信访代办制度,结合网格治理,充分发挥全科网格员作用,为辖区群众提供网上信访代办服务,共处理网上信访代办件60件。强化综治信息采集上报“以奖代补”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政策,充分发挥村级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量。今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0起,调处率100%起,成功率达98%。

三、强化重点人群管控,筑牢和谐稳定“安全网”

一是全面摸排走访,落实管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联合辖区派出所、中心医院、司法所对全镇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社区矫正、涉毒、涉邪、涉传销六类人员进行全面摸排走访,了解动态情况,对摸排出的情况与之前档案核对修正、分析研判,对人员分类别、分层次、逐类制定管控方案,确保不漏管,不失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遇到突发情况可第一时间有针对性的处理。

二是分类管理,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实效。针对不同类型的重点人群进行分类管理。对精神病患者落实监管责任制,与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通过不定期随访的方式给予关爱关怀;上半年,送诊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治疗12人。对涉毒,涉邪、涉传销人员进行思想教育转化,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防止被黑恶势力教唆引诱;疫情期间,根据县禁毒办要求对82名吸毒人员上门接触史情况进行了走访排查,毛发采集、尿检,签订安全出行告知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每月定期开展禁毒宣传工作,集中开展禁毒宣传工作5次。严格执行司法执法规范化建设,对社区矫正人员落实帮教措施,成立以司法所为帮教责任人,家属及村两委为帮教监护人的帮教小组,定期开展法治教育,不断提高其遵法守法意识。疫情期间,严格执行做好矫正人员动态情况,每日上报制度。严格落实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巩固已取得的禁毒效果。今年横山镇社区矫正在册10人,假释1人,缓刑9人,今年审前调查8次,集中教育9次,入矫9人,解矫10人,安置帮教24人。

四、高标准严要求,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水平。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重新调整了横山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并调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所在位置。按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先后制订出台了《横山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年活动方案》、《横山镇进一步深化行业乱象治安乱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横山镇开展“清风护航”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始终把矛头对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紧扣三年为期目标,努力实现“五个确保”,既在深挖根治上见成效,也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扎实推进打击治理“无诈”乡镇创建。采取“线上+线下”、“固定+移动”的方式,利用宣传横幅、单页、海报、宣传栏、宣传车和农民信箱、微信公众号、龙游通等平台,广泛宣传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扩大社会层面宣传,营造强大震慑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了“反诈、识诈、拒诈”浓厚氛围。今年累计“反诈”相关知识共计500余条,在辖区20个行政村40个网格张贴宣传海报600 余份,悬挂宣传横幅80余条,印发反诈骗宣传单2万余份。

三是镇村联动,深入摸排核查线索。将摸排重点转到“两委”换届选举、黄赌毒、扶贫、金融放贷、信息网络、基层低保治理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对上半年已摸排的线索摸排开展回头看,其中涉黑恶举报线索中涉及村霸及村干部或干扰换届选举等线索共计18条,经过仔细调查,暂未发现涉及村霸及村干部或干扰换届选举的问题。严格落实“清风护航”专项整治,组织民意调查1000人次,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党员、村民代表,开展考察谈话100余人次。了解相关对象日常工作表现,通过谈话,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职责任务,明确努力方向,推动各村“两委”班子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

五、优化网格管理,扎实推进治理体系、能力建设

一是优化网格架构,建强网格队伍。以“点片结合、方便服务、全面覆盖”为原则,按照辖区各村实际情况,优化网格划分,全镇共有20个村40个网格不变,根据各个网格所辖范围、分布特点、人口数量、生产生活习惯等情况,科学合理调整网格边界,重新绘制网格地图,上半年重新调整网格12个,下半年调整网格1个,选优配强了网格员队伍,通过加强对网格员的教育培训,完善网格员队伍退出机制,提高网格员队伍的素质能力,调整不称职的网格员,实现对网格员动态管理。今年上半年调整去年网格工作履行不到位的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共7名,并严格按照选聘机制,重新选取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较强的村干部或党员兼任网格职务,实现网格队伍建好建强,全面提升横山镇基层网格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是落实奖惩措施,推动网格员履职尽责。优化考核指标,根据实际操作情况,重新调整《横山镇基层治理(网格)工作考核细则》,将部分公安、司法、社会心理服务的工作要求纳入到基层治理网格工作考核细则当中,充分发挥网格队伍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将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工资报酬划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组成,努力探索构建与网格员服务能力、工作年限、专业水平、绩效考核相衔接的薪酬体系,建立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每季度考核结束后,列出扣分明细,对存在的问题在网格例会上进行通报,公开考核结果,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三是全面整合资源,加强统筹管理。增强了综合信息指挥室与司法、综治、公安部门联系,各相关部门对网格治理工作形成紧密结合、联动协作、齐抓共管的新格局,使基层治理各类力量信息互通、反应及时、处置高效。在指导网格力量参与法制宣传、平安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司法调解、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援助、禁毒帮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消防、美好社会等各项工作中作用显著,截止12月初,共处理事件报料3654件。

二、明年工作计划

1.扎实做好重点工程、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确保项目平稳落地有序推进。

2.加强老信访户思想教育疏导和稳控力度。进一步提高村级干部信访维稳化解能力培训和责任心树立培养,完善与提高镇村干部信访维稳化解激励考核措施。严厉打击和遏制非访,坚决防止进京非访、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发生。

3.根据中央、省、市、县、镇工作部署,保持高压态势,严要求高标准开展好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继续扎实做好“无诈”乡镇创建工作,加强打击宣传力度。严格落实村级换届选举“清风护航”专项行动,加强各类纠纷防范处置化解工作。

4.抓好疑难要案难案清积行动。督查督办联办,防止累积。适时分阶段认真做好疑难积案研判分析,扎实做好法律援助、信访救助等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5.压实责任,提高信访网电处置的时效性。完善处置措施,以组团联村为抓手,提升信访群众满意率。继续深入推行信访代办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

6.以党建统治理大花园治理为指导,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推进各类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加强治保调解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建立线上线下协解机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群众求助、投诉、矛盾纠纷等事项。依托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对突发事件进行实时监控、分析研判、指挥处置。

7.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禁毒戒毒、“扫黄打非”、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及防范处理邪教等工作。

8.组织开展法治、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推动开展平安村、平安家庭、平安单位等的创建活动。

第6篇:无邪教社区工作计划范文

2019年,是贯彻落实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巩固和扩大文明创建成果,进一步推进我村思想、政治、文化建设,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根据省、市、区、乡相关文件、会议要求,结合我村文明创建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年度文明创建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  

在2018年“创先争优”所形成的良好局面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党的精神,以为人民服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核心,以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为重点,以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为突破口,通过党员活动日和传统节日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和纪念活动。借助新闻媒体和发挥好宣传阵地的作用,运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营造浓烈的创建氛围。  

二、紧密围绕“讲文明树新风”的主题活动,深化精神文明创建  

1、继续开展创建“五美家庭”、“和谐家庭”活动,力争创建面达到80%以上,不断提高创建工作质量。积极开展环保村、绿色村等创建活动,努力提高我村生态水平。                                                                 

                     

2、继续开展道德讲堂、新丰学堂工作。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健康生活方式、公民道德纲要,推动居民文明习惯的养成。  

3、组织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及时发现和推荐新的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居民自觉形成崇尚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三、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把社区已有的志愿服务项目做好。不断寻找不同人群、行业和部门与社会弱势群体需要的结合点,创新志愿服务方式,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  

四、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净化社会环境

继续开展暑期“三结合”教育活动,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七彩夏日”系列活动,参加经典诵读、文明礼仪知识学习和社会公益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爱心。

五、完善服务功能  

完善村“一站式服务”,不断提高服务居民水平。健全服务网络,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要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活动,加强社区保障扶助体系建设。要以孤、寡、弱、残等群体中的特困群体为主要帮扶对象,建设更加完善的保障帮扶网络。做好城乡居民低保政策的落实工作,切实落实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推荐和安置工作;加强以村和共建单位联手结对帮扶、救灾救济、节日慰问为主的帮扶工作,夯实和谐社会工作基础。  

   

六、丰富文化生活  

深入开展文体、科教、卫生、法律、环保、道德教育“六进村”活动,活跃文化,不断满足不同居民层次的需求。大力推进文化建设,针对我村的特点和实际,组织文化志愿者进村社,最大限度地挖掘和调动有才艺和特长的居民群众参与,组织开展书画展、家庭文艺演出、互动拉歌等大众化楼院文体活动,以文化感染力激发社区活力,吸引居民,愉悦居民,争取居民,凝聚居民。  

第7篇:无邪教社区工作计划范文

一、齐抓共管把社区治安作为社区建设的保证:

1、认真落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加强社区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增强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切实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推动社区建设综合治理工作,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年终工作总结。

2、进一步加大创建平安社会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与意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治安志愿者的活动中。社区动员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在主要街道、居民住宅区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和黑板报,使我们的创建平安社会活动宣传教育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3、完善组织网络和规章制度,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社区群防群治工作组织健全,今年全年,我社区共出动义务巡逻队7000多人次,社区工作人员每天佩戴义务巡逻袖章下户巡逻已形成制度化。社区还给义务巡逻队配备了小喇叭,通过播放喊话录音提醒居民加强防范,社区居民群众防范意识明显提高,防范力量建设显着增强,刑事案件发案率得到有效遏制,社区居民群众安全感显着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4、**年度xx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今年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群防群治工作上,我社区为了更好地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降低发案率,保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想方设法对辖区内居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对没有围墙的小区要修建围墙,没有安装防盗门的单元楼要做好住户的思想工作,争取在单元楼的楼梯口统一安装防盗门。xx一区启用义务巡逻队员在小区门口值守,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小区,小区治安状况大大好转,车辆失窃现象减少,中午休息时间也没有收废旧的噪音出现,居民反映很好。6月份起,我社区义务巡逻队员开始在巡逻过程中运用小喇叭播放喊话录音,并在各居民楼张贴倡议书,号召居民们行动起来,争取统一在单元楼楼梯口安装防盗门,齐心协力创建平安社会、平安社区。这一倡议逐渐深入到居民当中,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动员作用。至今年11月为止,我社区已有49个单元楼安装了防盗门,占辖区单元总数的28%。

5、今年10月,我社区在xx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全民动员,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压案”专项行动。我们将社区原有的两队低保巡逻队做出安排,要求他们分区分片负责治安巡逻,并发动居民小组长率领本组居民也共同参与。我们还为参加巡逻的巡逻队员配备了红袖章、哨子、棍子和小喇叭。与此同时,社区工作人员还做好了值班安排,每天分班分组地按照预定时间、班次、巡逻路线进行巡逻,保证24小时都有人值班,24小时都有人巡逻,并做好巡逻记录。同时与派出所加强联系,打防结合,保一方平安。自开展“压案”行动以来,我社区治安、刑事案件的发案率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0%和75%,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以流动人口、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为突破确保小区发案率的下降:

1、加强流动人口、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严抓人口管理工作。社区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辖区常住人口,外来暂住人员,重点人员进行调查、登记。目前我辖区内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为787人,共有出租房屋户184户。每一户出租房屋业主均与社区签订治安责任书,社区每月对出租房屋进行治安查验至少1次以上,流动人口登记率达100%。

2、对小区租赁户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谁出租、谁受益谁负责为原则,管理好辖区的暂住人口与外来人口。辖区民警和居委会工作人员经常利用休息时间进行各项普法宣传教育,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00余份,依法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3、督促辖区周边单位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谁出租、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流动人口“流入”关,做到来路明、底子清、管得住,确保外来人员不失控。

三、深入开展禁毒与反邪教警示教育、强化居民防范意识:

1、结合禁毒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无毒社区的创建工作,以“不让毒品进我家”等活动为切入点,在社区内以禁毒宣传单,入户宣传等活动形式,加强了小区居民的禁毒意识。目前我社区无新滋生吸毒人员,无制、贩毒行为。

2、我们一直没有放松对“xx”邪教组织的警惕。一方面我们经常下到群众当中去,通过与群众的交流,从中了解是否有新滋生xx习练者,做到“发现一个,帮教一个”;另一方面,积极发动群众主动向我们揭发、提供xx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由于一直以来我们在辖区内做了大量的宣教工作,所以至今没有发现有新滋生xx习练者及xx习练者发动的集体闹事、集体上访事件,也没有发现xx邪教组织发动的非法活动。

四、围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抓好两劳帮教、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的预防调解工作:

1、社区居委会以板报、讲座、宣传栏等形式,组织辖区居民全面开展“法律进社区”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宣传工作,营造辖区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开展法制学习12次,学习《信访条例》、“四五普法读本”等,组织普法考试1次,参考率100%,优秀率100%。我社区今年悬挂各类法制宣传横幅及海报12条,出各项普法宣传板报5期,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单700余份,参加司法局法制培训3次,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律知识,使居民懂得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提高了居民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

2、截止至今,我社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0人(已过帮教年限的除外),其中:刑满释放人员9人;解除劳教人员1人 。社区结合每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建档登记,社区帮教小组定期走访,了解两劳人员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帮教工作,现有3人待业在家;2人到外地打工;2人在市内打工;1人自谋职业;1人嫁到珠海定居;1人至今去向不明。有2人因家庭困难申请并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

3、积极排查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各类矛盾激化”的原则,把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今年,调委会共接受调解纠纷41起,排查率100%,调成率95%。

第8篇:无邪教社区工作计划范文

上半年我们在街道党工委、维稳办、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全会精神,按照《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在社区开展以争创“平安社区”“无毒社区”“无邪教社区”为载体的活动,有效地遏制了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为社区居民营造一个稳定、祥和、优美的生活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齐抓共管,共建和谐: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上半年,我社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以创建“平安社区”为目标,突出固本强基,切实加大防控力度,狠抓防范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落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加强社区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增强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切实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推动社区建设综合治理工作。通过一系列防范措施,辖区治安形势良好。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法制意识

我社区居委会 利用 黑板报、 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了以“抵制邪教,倡导文明”、“珍爱生命,拒绝毒品”活动,增强居民的法制观念,使居民进一步对社会的了解,对家庭社会关爱,为稳定社区治安秩序奠定了基础。

三、依法调处,化解矛盾截止至今,我社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 3人,社区矫正对象1 名。社区结合每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建档登记,社区帮教小组定期走访,了解两劳人员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帮教工作。

2、我社区密切联系群众,时刻了解居民的生活情况,及时调解居民的纠纷,努力创造安定祥和的生活环境。今年上半年以来,我社区共调解矛盾2起,做好了邻里文明的和睦相处这项工作。

四、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教育工作

针对社区再建设,建筑工地流动人口比较多,结合计划生育工作,对外来人口进行了入户登记调查和并签定流动人口租房合同,对他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他们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治安秩序。

五、抓好安全生产防火工作

社区居委会协助各驻地单位,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防火工作,充分依靠社会各种力量,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工作运行,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许多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街道党工委、维稳办的领导下,结合我们社区的实际,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各项稳定工作,不差不缺,努力为居民营造一个安定、祥和的生活环境。

第9篇:无邪教社区工作计划范文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平安建设部署开展情况

一是按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路桥镇综治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各负其责。各村以村“两委”班子为主导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年初,按照领导分工及时调整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了《2019年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与各村、站所、镇直各单位、学校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二是按照上级部门规范化建设要求,整合了综治、司法、社区戒毒三个站所,构筑大综治格局,筹建了路桥镇大综治中心具体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目前,整合工作有序推进,后续将按照计划进一步加快整合工作。三是针对我镇各村矛盾纠纷及信访事件频发,治安安全隐患较多的实际,分别打造了集矛盾纠纷受理调解、法律法规咨询、舆情监测研判、网格管理和部分民生业务代办的村综治服务中心,建成运行后具体负责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受理、综治信息上报、治安防控、辖区特殊人群监管等各项工作。

(二)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建设情况

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着力构建维稳防线。自开年以来,我们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分析原因、妥善处理、消除隐患等工作措施,努力构建维持社会稳定的坚固防线,切实做到了排查矛盾、化解纠纷、稳定人心、巩固稳定。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成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认真如实填写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台账,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底子清、情况明,及时发现和处理矛盾纠纷;二是完善制度,结合我镇实际,建立健全了检查监督、责任追究、请示汇报、奖惩等管理制度,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是对镇直单位和各行政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调处工作拿在手上,抓出成效,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坚持“三个原则”,努力构建维稳防线。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调处,把确保一方稳定的责任落实到了各镇直单位;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坚持“工作在前,各负其责”的原则,经常分析、预防不安全苗头。大力开展“大宣讲、大走访、大排解”专项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村入户,宣解党的政策,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需求,掌握社情民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面系统排查矛盾和隐患,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化解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全年我镇没有发生越级群体性和个别上访事件,确保了一方稳定。

(三)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情况

今年一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及县综治办的正确指导下,根据县综治委印发《商城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强化工作措施,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扎实有效的开展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对各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深入到集市、旅社、工地、村组、企业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信息,掌握纠纷苗头;对辖区内网吧、娱乐场所,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个别领域,容易造成现实危害的刑释解教人员、老上访户等重点人群进行了认真排查。

二是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逐一登记建档、认真分类梳理,及时化解矛盾。对排查出的治安重点地区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谁包片谁负责,谁管辖谁整治;对于情况特殊、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实行主要领导包案机制,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时间期限等,确保了问题排查的出,整治的了。

三是抓住重点,边摸边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在整治行动中,各成员单位互相协作配合,认真履行部门整治职责,形成了整体斗争合力,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整治,注重对以留守儿童为主的重点人群的保护,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盗窃、等侵财行为,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反邪教工作开展情况

在县政法委、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610”办和公安局国保大队的精心指导下,我镇综治办精心组织,紧密安排部署。开展了以“崇尚科学、关爱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从源头、从根本上遏制邪教活动在我镇萌芽的势头。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在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中,把宗教与邪教区分开来,坚持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打击违法。

一是把握方针、原则和政策,坚持有效地防范和处理邪教。防范和处理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态度要坚决,有效处置把握两个原则,一是坚持有什么问题处理什么问题的原则,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高度警惕,教育群众,认清邪教危害,并加强防范。坚决依法对涉嫌犯罪的头目、重要骨干和直接从事刑事犯罪的人员进行惩处,有什么问题,处理什么问题,严厉打击犯罪,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坚持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受骗上当的群众,依法打击极少数违法犯罪分子的基本政策。在依法打击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邪教头目和重要骨干的同时,对被裹挟进去的一般群众,要立足教育,给予同情和关心,切实帮助、转化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二是基层党组织建立防范邪教工作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在防范和处理邪教进程中,各村党组织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重要性,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形成村组工作网络,把责任落实到实处,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措施、有高度、有保障;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实现了对邪教活动及早发现,及早处置并及时揭露。综治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加强职责,加强培训,使他们同时担负起反邪教组织义务宣传员和信息员的责任。

三是结合农村日常生产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的反邪教教育活动。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对农民群众开展了反邪教警示教育,深化思想,使邪教活动在农村没有活动场地。从广大党员干部自身起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带头弘扬正气。

(五)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3月份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为主线,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措施落实,有力地维护了我镇的社会安定,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确保全镇社会稳定、创造平安路桥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平安宣传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高度重视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把之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会多次研究部署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镇党政主要领导任综治宣传工作主任、副主任,并为综治平安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年初以来,通过与各村、各综治成员单位签订责任状,把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位。镇综治部门强化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强化对村委、镇直各单位的业务指导、督促,进一步调动多方积极因素,努力整合社会力量,构成社会各部门齐抓共管综治平安工作宣传的良好格局。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我们把宣传作为综治平安工作的基础和经常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3月1日至3月31日开展了宣传月活动,采取发放各类宣传材料、张贴标语、拉横幅、办专栏等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宣传,利用各类文艺演出机会在各村宣传平安知识等形式,加大综治平安宣传力度,让平安意识深入人心,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3月份我们还组织法制副校长到中小学校上法制教育课,发放法制、综治平安建设材料,开展法律咨询,提倡法律援助等活动,加大对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宣传,提高宣传效果,增进社会群众对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共识。

三是强化排查,化解矛盾。我们扎实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影响基层安定的不利因素,维护基层稳定。在工作中,通过健全党政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责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充分发挥镇级矛盾纠纷处理调解中心和村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室的作用,把人民调解、信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镇、村(居)、组三级调解网络,切实提高镇村干部调处能力,提高调解质效和群众的满意率。

四是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根据上级要求,我办联合综治、教育、派出所等部门对全镇各中小学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了指出并责令整改。并根据上级要求,对各中小学安保人员进行了补充;对学校的放学秩序落实了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了全镇各中小学的安全稳定。

    五是深化平安创建活动,推进平安建设进程。结合乡镇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村、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平安校园活动,点面结合,典型带动。不断加大平安创建工作力度,把平安建设作为全镇人民的共同任务,发动群众支持和参与平安创建各项工作,发挥群防群治组织在社会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创建良好局面。进一步抓基层,打基础;抓热点、攻难点,练内功、强素质,不断提高打击预防犯罪,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不断提高严格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不断提高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努力创建平安路桥。

(六)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一是加强外来流动人员管控,对外来流动人口落实“以房管人”制度,定期分析研判,通过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实行对流动人口的有效管控;二是对闲散青少年由共青团组织提供就业、创业信息,落实帮扶措施,确保青少年群体健康稳定,减少其违法犯罪机会;三是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目前路桥司法所现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1名,全年对在册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44次。严格抓好日常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确保了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现象,接管率100%。四是深化禁毒知识宣传及涉毒人员管控,在新镇区打造禁毒示范点1个,加强全镇广大居民群众对毒品的本质和危害性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对辖区内涉毒人员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五是扎实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建档上报工作,给易肇事、肇祸患者监护人下发监管告知书,签订监管责任书,建立监管手册,落实居家监护责任。目前,辖区共摸排出3名精神障碍患者(河铺村1人、汪楼村1人、肖坳村1人),均为居家管控。针对以上人员的患病等级与家庭状况,我镇依照相关政策要求对其开展救助帮扶工作,通过一系列帮扶救助措施来确保精神障碍患者在生活、就医等方面得到应有保障。

(七)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开展情况

一是充分认识作用。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是新形势下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打击、控制、预防犯罪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各单位务必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好落实。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按照《全面推进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公共部位的社治安视频监控工程建设费用,按照“分级负担”原则,由同级财政全额保障,各村的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工程建设和现有监控资源的整合接入费用,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由受益单位保障。公共部位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费用和监控员工资等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由财政全额保障。

三是加强日常维护。加强对各村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工作,从2019年1月开始做到每月一巡查,对不能正常运行的监控视频一经发现务必最多在一周时间内维护好。

四是结清历史旧欠。我镇通过筹措资金,分期分批缴清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使用费的历史欠帐,逐步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

五是典型示范带动。通过抓好河铺、鲍楼这2个标准规范、特色鲜明、运行有序、保障有力的建设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使我镇视频监控探头运行维护迈上一个新台阶。

六是实行责任查究。对维护不及时或经费不落实导致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无法推进和正常运行的地方,要分别视情予以限期整改,并严格实施责任查究,以逐步消除盲区,不断推进视频监控系统的全覆盖。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政法委、县公检法的指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任务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广泛宣传,发动群众,逐步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强大氛围,截止目前,我镇共摸排上报涉恶线索6条,查实1条,查处违法犯罪分子4人,退回赃款20.5万元,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活动有序开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打击力度,统筹推进全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后召开党政联席专题会议7次,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以及镇村干部工作动员会及推进会10余次,及时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务求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我镇牢固树立“宣传就是震慑、宣传就是扫黑除恶”意识,广泛进行宣传。一是利用镇电子显示屏循环滚动播出“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全镇沿街门店、单位的室外LED电子屏幕、都要插播平安创建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二是在主要交通要道、集贸市场、通村道路悬挂60余条宣传标语,悬挂100余条条幅,刷写固定标语50处;在辖区主要道路两侧树立大型钢架宣传标语牌7块,打造路桥镇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长廊4处。三是利用微信平台广泛宣传。25个村建立了党群服务中心群、村民代表微信群,及时上级文件精神、工作动态、工作成果、惠民政策等,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水平。四是利用村两委换届时机,用宣传纸杯、宣传彩页、大喇叭播放录音等方式,大力开展平安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五是召开千人大会集中宣传。2019年6月4日,路桥镇“扫黑恶、打盗诈、提两率、助力脱贫”攻坚会议召开,会上组织工作人员发放扫黑除恶宣传页1000份,号召大家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依靠群众智慧,力争线索摸排真实全面、准确及时。政法部门保证集中力量深挖细查,保持稳准狠打击的态势,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组织者、骨干者和“保护伞”。六是设立镇扫黑办在信访大厅门口设立举报邮箱,设立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

三是认真摸排,确保专项工作扎实推进。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镇村干部、派出所人员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一是各村逐户进行排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二是派出所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运用刑事特情、治安耳目和调查暗访等传统秘密方式,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三是镇纪检部门充分利用巡察和信访举报途径,发现和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大起底。四是镇信访办注重在群众来信来访中及时梳理、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四是注重打击,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路桥镇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优势,加强对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地带排查整治,推动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坚持打早打小,形成压倒态势,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2019年3月29日,县公安局“扫黑除恶”退赃大会在我镇召开,此次退赃大会是经我镇前期摸排的基础上,对一个长期盘踞在铜山村李某敲诈勒索案进行公开退赃,此次退赃20.5万元,强力的震慑了犯罪,挽回了损失,净化了风气,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受害人会后激动地说:“我收到的不仅仅是钱,更是公平正义”,部分群众代表还自发献上了锦旗,由衷地表达了对公安机关的感激之情。

五是强化基础,建立专项活动长效机制。一是镇成立扫黑除恶办公室,固定两名政治强、业务精的同志长期开展宣传和摸排工作,同时抽取5名同志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两率”大调查,进一步查找线索。二是拨出专款10万元,用于派出所扫黑除恶专项经费。三是强化软弱涣散村整治,选优配备了村支部书记,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制度,强化基层组织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提升专项活动的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问题的影响,信访、矛盾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历史遗留问题增多导致化解难度和核实困难较大。

二是乡镇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人员少,希望县一级加大对乡镇综治中心的投入力度,增强乡镇综治中心力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深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探索提高警务工作室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有序推进村警联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辖区社会治安环境。

二是继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重中之重工作抓早、抓小、抓好,采取有效措施逐项化解销号。

三是协调推动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借助智能图控与“雪亮工程”建设中的相关技术延伸立体化防控体系触角,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预防各类治安隐患。

四是进一步加强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力度,对涉黑涉恶的现象绝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