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有钱就是任性范文

有钱就是任性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有钱就是任性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第1篇:有钱就是任性范文

关键词: 银行 反洗钱 法律问题 对策

计划经济年代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不法分子无法洗钱;改革开放后内地就出现洗钱犯罪。“白领犯罪在20世纪90年代表现为洗钱”。金融系统是洗钱的易发、高危领域。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前总裁米歇尔?康德苏的估计,全球每年的洗钱数额达6000亿美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5%左右。国际社会已将洗钱列为十大犯罪之首。因此,遏制洗钱犯罪,势在必行。

一、洗钱罪概述

(一)洗钱犯罪的含义

洗钱,顾名思义就是把赃钱清洗干净,给非法的资金披上合法的外衣。它最早出现在20世纪20年代,当时美国芝加哥的一黑帮分子开了一家投币洗衣店,在每晚计算当天的洗衣收入时,他把其它赌博、走私、勒索等非法收入混入洗衣收入中,再向税务部门纳税,扣除应缴的税款后,剩下的非法收入就成了他的合法收入,这就是“洗钱”的由来。各国的法律及国际公约对“洗钱”有不同的表述,通常是与各国对洗钱罪的界定相适应的。国际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认为,凡隐瞒或掩饰因犯罪行为所取得财物的真实性质、来源、地点和流向,或协助任何与非法活动有关的人规避法律应负责任者,均属洗钱行为。

《刑法》第191条规定,洗钱犯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采取的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移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通过银行转账或者其他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资金汇往境外,以其他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利益转移为合法财产,所转移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达到一定数额的行为。《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将洗钱的上游犯罪增加了“或其他犯罪”,将洗钱行为表述为:“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二)洗钱犯罪的特征

洗钱犯罪有如下几个特征:一是有预谋的故意犯罪;二是利用银行或地下钱庄进行;三是具有跨国性。各主权国家司法管辖权有限,不能越界追逃;四是缺乏可识别的受害者,难以引起人们的注意。

(三)洗钱犯罪的危害

洗钱犯罪危害性大,破坏经济建设,影响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一是为有组织犯罪提供资金来源;二是助长刑事犯罪,危害社会稳定。洗钱的高利润会刺激犯罪分子的欲望,助长了其嚣张气焰,给社会带来危害;三是助长官员贪污腐败,造成贪官外逃。我国的资本外流数额排行世界第四位,仅次于委内瑞拉、墨西哥和阿根廷,已给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四是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严重影响银行业务的拓展,诱发金融危机。如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倒闭,原因之一就是参与洗钱;五是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原则,冲击合法经济,破坏国家投资环境。

二、金融机关反洗钱的现状

(一)形形色色的洗钱犯罪

近年来洗钱犯罪日益增多,数额不断上升。主要表现为:一是利用地下钱庄把在国内犯罪所得赃款清洗到境外。首先赃款所有者在境内将要清洗的赃款交给地下钱庄的经营者,然后在境外从地下钱庄的同伙处提取被清洗过的赃款。如厦门远华走私案中,赖昌星通过晋江“东石丽”地下钱庄疯狂洗钱。二是利用同海外公司签订假进口合同,以金融机构信用证支付方式将资金汇往境外,即将犯罪所得资金转移到境外金融保密制度比较严格的国家和地区。三是利用他人身份证件或假身份证件开立账户,通过金融机构存取、转账等方式转移非法资金进行洗钱。四是利用借贷方式洗钱。首先通过向他人借大额钱款,然后再用赃款偿还债务,使赃款被清洗成来路合法的款项。五是利用外汇黑市把赃款兑换成外汇,再将其走私出境,从而达到洗钱的目的。六是通过成立皮包公司或者利用其它单位走账进行虚拟贸易,伪造经营业绩,谎报收入,然后以公司经营所得的名义将犯罪收入向税务当局申报纳税,将赃款变成完全可以公开的正当收入。

(二)银行反洗钱的现状

1、金融环境不够规范,金融秩序有待完善。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银行业竞争出现白热化,有的银行见钱就揽,有钱就收,忽视了对钱的性质和来源的了解。甚至明知该钱的来路不正,仍帮其转款或做其他处理。所以在金融秩序混乱的地方,很难有效地预防和查处洗钱活动。

2、部分人员反洗钱的意识淡薄。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错误地认为反洗钱是发达国家的专利,没有必要盲目跟风,否则会失去大量客户。甚至“睁一眼、闭一眼”,麻木不仁,使银行成了洗钱的工具。

3、员工业务素质不高。缺乏过硬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即使面对可疑的金融交易或者明显与洗钱有关联的交易,也难以进行辨别。有些人工作责任心不强,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结果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实施洗钱等金融犯罪轻而易举,根本无法有效防范和查处洗钱。

4、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和完善,缺乏可操作性。实践中多数巨额黑钱都是通过各种银行、在不受任何监控的情况下被转移出去的。 三、银行反洗钱的具体对策

第2篇:有钱就是任性范文

【关键词】私人银行 反洗钱 压力

近年来,各大银行纷纷成立私人银行部门,私人银行业务在国内快速发展。私人银行交易模式和客户关系的特点、反洗钱义务的不断扩大让私人银行业务发展面临较大的反洗钱压力。

一、内部压力:私人银行与反洗钱之间的冲突

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私人银行客户经理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前者甚至被定义为管家。这种特殊的客户关系,给私人银行的发展带来了强劲的动力,也给反洗钱工作带来巨大的挑战。

(一)私人银行客户的特性

这是一群强大且越来越成熟的社会财富拥有者,对私密、安全的要求将极为苛刻。私人银行客户以低忠诚度为显著特征。有研究表明,即使在西方较成熟的财富管理行业,客户和理财机构的关系也越来越松动。私人银行机构所能够提供的各种所谓的高端服务未见能在增强客户忠诚度上有关键性帮助。任何银行都会试图将客户对物质上的追求,转化为精神上的联系,要求理财工作人员营造私人化、感情化的客户关系。这是一种客户有限忠诚之下的“无奈之举”。

(二)与反洗钱职责的潜在冲突

1.私人银行首先是客户(利益)的维护者。理财从业人员,首先是客户(利益)的维护者。只有站在客户的利益上,才能为客户提供适合要求的理财服务。银行鼓励客户经理与其客户发展紧密的私人关系,造访客户家庭,参与家庭活动,安排金融事务。结果客户经理无论是出于职业还是个人原因,都将十分忠诚他们的客户,导致他们忽视和弱化了那些反洗钱预警信号。此外,客户经理对银行体系内的专业技术了如指掌,可以得心应手运用这些技术,来躲避那些可能会引起客户不便的繁文缛节,也因此避开为了防止洗钱活动而设计的内部控制。

2.强大的客户带来强大的压力。私人银行客户属于社会精英人士,不能忍受丝毫的怠慢,即使这种“怠慢”是由于反洗钱规定产生的。那些带有调查和质询性质的客户识别程序,对于这些高贵的客户来说,可能显得过于突兀而有损客户的尊严,进而让客户经理怠于提问。所以,由一系列问题组成的反洗钱首要原则——“了解你的客户”——在强大的私人银行客户面前,可能缺少的正是提问人。

3.成败之间的保密文化。保密文化的价值和重要性,在私人银行领域无需讳言。无论是对外还是对内,客户资料将被视为这个行业中最为重要的秘密。私人银行领域的保密文化被视为客户经理的专家责任和职业道德的一部分。未经客户明示或者默示的同意,银行不得披露客户的账户、交易以及其他金融状况,这是银行和客户关系内在的和最根本的原则之一。正是银行给予对客户信息的保密,才换来客户的信任,得到市场和利润。这种在私人银行尤其重要尤其严重的保密文化,给私人银行的发展带来无限的生机,也给私人银行发展的反洗钱工作带来了某些不便。

4.市场的压力。在承载了太多的希望的同时,私人银行也承担着太多的成本。业务和市场上的突破,将成为经营管理者的首要任务。白热化的竞争将市场压力和业绩压力传导到一线客户经理和一线管理人员那里,考核的重点将更多地放在业务的增长上。一个私人银行客户的移动,都将引起单个经营单位项下总资产的显著减少。这将迫使客户经理和管理者都会千万百计地留住客户,为此可能会去超越某些看似麻烦的规则,从而造成隐患[1]。

二、外部压力:不断加重的反洗钱责任

目前,反洗钱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立法不断扩大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加重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责任。

(一)反洗钱责任外延不断扩大

1.洗钱上游犯罪的类型和罪名的数量不断扩大。自洗钱行为被纳入97刑法以来,上游犯罪的类型上由最初的三大类增加为目前的七大类,增加了四大类。涉及增加的具体罪名数量远远不止如此。仅仅就是贪污贿赂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之下就总计达到44项罪名。可以看出反洗钱上游犯罪的类型和数量在急剧膨胀。虽然表面上银行反洗钱义务的形式没有增加,但罪名的增加必然导致银行反洗钱工作量的增加,间接扩大了银行反洗钱义务的外延。

2.洗钱上游犯罪还有扩大的趋势。虽然经过对刑法典有关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三次“扩招”,但从国际反洗钱形势和国内反应来看,这种“扩招”可能只是开始。从国际反洗钱形势来看,我国反洗钱上游犯罪的规定还显得不够。在国内,不断有学者、实务界人士呼吁增加反洗钱上游犯罪的类型。从立法的进程来看,这样的立法建言基本上都得到采纳。《反洗钱法》和刑法修正案中对于学界观点的从善如流,可以看出学界对于立法机关的影响,也从反面说明立法机关也认为反洗钱上游犯罪的不够全面。

3.洗钱罪认定难度将有可能降低。从主观要件来看,“明知”的证明难度很大。这也是我国洗钱行为虽多,但真正以洗钱罪定案的非常少的原因之一。已经有较新的观点认为应该借鉴国外成熟反洗钱立法经验,洗钱罪的主观状态条件应当是可以从客观事实推断出来的。将“明知”修正为“应当知道或明知”,这样就降低了监管部门的证明难度和取证难度,从而促使反洗钱的违法性更容易被认定,进而可以方便对金融机构洗钱罪的认定[2]。

(二)反洗钱责任内涵不明

有关反洗钱的行政立法对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进行分类规定,但相关配套条文过于概括,给予监管机关自由裁量空间较大,银行义务边界不明显。

1.客户身份信息有待厘清。反洗钱中的首要原则就是“了解你的客户”,因此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就成为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首要义务。因此确定什么是客户身份信息才是前提。但从目前的法规来看,这是一个最为重要的概念尚未被精确定义。

对一般国内居民而言,需要证明身份的,其实就是要求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但身份证资料是否已经足够证明反洗钱个人信息完全要依照立法对于身份信息的定义和解释。客户身份信息一直没有被权威定义过,但却被不同的法规试图用列举的方式进行填充。金融监管部门联合监管法规列举了客户身份基本信息。中国人民银行也在不同的监管立法中不断补充身份信息的内容,增加了职业、经济收入、家庭状况等信息。但由于法规都有其特定适用范围,使得这种列举式的定义并不能当然地适用于更广的领域。

2.缺少验证程序。仅就身份信息中身份证信息规定了验证程序,确认了银行的责任边界。对于其他信息的验证程序没有说明,没有说明银行穷尽何种手段之后,才算是验证了客户信息,确保了信息的真实、完整、有效。相比之下,在国外监管文件中,就将信息验证程序做了很详细、执行性很强的规定。但即使国外立法更为严谨,依然还有无法确定的空间,一旦涉及较为私密的关系,调查手段和效果其实很有限,比如所谓账户受益人、实际控制人等查验,依然无法达到令人信服的程度。

3.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的法律意义不清。根据《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的规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受法律保护。所谓的受法律保护,是指免除因其违反合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禁止披露信息的有关规定而承担的刑事和民事责任,还是指一旦提交相应的报告,即为反洗钱责任履行完毕,即使发生洗钱后果,也无须承担责任。

4.处罚容易举证难。现行的监管法规基本上都属于行政法范畴,一旦发生洗钱行为和后果,监管部门处罚将不以证明金融机构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必要条件。银行抗辩,就要承担举证上的责任,必须向监管部门证明自己已经穷尽反洗钱义务。但由于反洗钱义务边界的不确定、不清晰,以及私人银行客户关系的特殊性,使得举证变得异常艰难。

三、对策:外松内紧,攻守兼备

(一)外松内紧的含义

外松,是要让客户充分信任私人银行业务在保护客户私密上的诚意和举措,要让客户坚信只要自己正大光明,必然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享受私人银行给予的最好的服务和最大的自由。私密、安全应当是私人银行始终坚持的核心价值观和重要原则。私人银行领域中的反洗钱工作绝不是赶走目标客户,而是要赶走有不良企图者。

内紧,是要让监管机构看到商业银行在私人银行领域反洗钱工作的扎实和有效,要让内部员工看到我行在私人银行领域反洗钱措施的严格和严密。在私人银行这个洗钱高危险区,展示商业银行在反洗钱工作中的超前思维和务实行动,努力获得监管部门的信任和支持。同时,还要向内部员工展示银行在私人银行领域反洗钱工作的决心,用严密和严格的措施将这个价值观植入到整个私人银行业务流程中,从而确保员工养成良好的反洗钱意识,真正守住最重要的第一道防线。

(二)对外树立形象,创造良好监管环境

在私人银行领域中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必须结合业务特点,找准私人银行客户的私密、安全需求与银行反洗钱工作之间的结合点,采取有力措施。

1.建立相对独立的私人银行客户信息系统和保密制度。为了业务发展和反洗钱工作的需要,应当在现行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相对独立的私人银行客户信息系统和保密制度。该系统同时收集客户的业务信息和反洗钱信息,将业务发展和反洗钱工作结合起来。还应当制定出概念准确、符合反洗钱要求的客户信息保密制度和查询制度,准确规定保密信息,严格规范查询权限,确保私人银行客户的信息安全。这个私人银行客户系统,应当对私人银行管理层、分行相关管理层,尤其是内审部门无条件开放。从国外知名银行来看,他们总是将反洗钱制度和客户信息保密制度结合起来介绍。这样的处理方式,可以让目标客户明白自己的金融隐私受到法律和银行的强力保护,让不良企图者知险而退。

2.推动建立私人银行反洗钱行业标准。在监管机关的指导下,商业银行应在国内现行反洗钱法规的基础上,仔细整理专业国际组织、重点国家、著名金融同业的反洗钱方针、政策、程序、规定,就客户识别内容、验证程序、银行反洗钱责任边界等重点议题形成统一意见,结合私人银行运营模式,形成中国私人银行业反洗钱工作标准。这个标准,应该适当超前,应当能满足商业银行所面对的各个层次、各个国家的监管当局的需要。

(三)对内夯实基础,积极应对洗钱风险

1.加强基础研究,建立私人银行反洗钱风险评估机制。从商业银行现行反洗钱制度安排来看,反洗钱立足点偏重于国内、行内,对内检查多,对外研究少,尤其国际化视野不够,不足以在银行业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越来越快的将来,应对多方监管的要求。有必要更加关注对国内外反洗钱形势的基础研究,增强商业银行正确评估反洗钱风险的能力。应当追踪国际组织和重要国家的最新反洗钱政策;时刻关注国际的最新洗钱犯罪手法,借鉴先进的反洗钱理念;按时归纳总结国内外学术界的观点,切实掌握政策变动的风向标;根据最新反洗钱动态和趋势,评估私人银行业务的反洗钱风险状态,帮助设计和改进私人银行服务流程。在做实基础研究的同时,寻找评估私人银行客户洗钱风险级别的科学方法,建立完善的私人银行反洗钱风险评估模型。

2.建立私人银行反洗钱考核机制。借助考核机制的价值引导功能,树立正确的导向,将反洗钱工作和私人银行业务发展融为一体。商业银行无论是对分行还是对于一线客户经理的考核,都必须内含反洗钱责任的考核。一个明确的考核机制,可以让一线市场人员,形成统一的行业价值观,有更多的动力去寻找安全的客户,尽量不去碰触高危人群,从而尽量减少整个私人银行业务的反洗钱隐患。

3.完善私人银行反洗钱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鉴于私人银行业务发展中,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总行级私人银行条线反洗钱组织架构,增强业务条线反洗钱专业能力,并逐步在分行层面按照规模要求设立专岗,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在总行层面私人银行部设立反洗钱专岗,由总行反洗钱主管部门派驻,实行双线汇报,只对总行反洗钱领导部门负责。专门负责私人银行领域反洗钱工作,为各私人银行中心提供专业的反洗钱法规咨询和政策指导,向总行提交私人银行条线反洗钱风险评估报告和反洗钱政策建议。各级私人银行中心达到一定的规模,必须配备足额的专岗人员。

4.建立私人银行从业人员反洗钱培训机制。建立反洗钱培训机制,是所有监管机构的统一要求,这一要求也被认为是检查银行是否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重要指标之一。在私人银行发展初期,商业银行应当将是否已经有反洗钱培训、是否建立合格的反洗钱培训方案作为各级分行设立私人银行中心的行内准入条件之一,以督促各个分行最终建立、完善反洗钱培训机制。私人银行反洗钱培训应当保持专业、动态、持续、高参与性。

5.加强私人银行领域的审计监督。防范洗钱风险,还需要加强内外部审计监督。一定要避免内部管理失控,绝对防止内部员工和管理层由反洗钱的第一线沦落为洗钱的第一线。总、分行审计监督部门应当充分认识到私人银行领域反洗钱工作的特点,克服不能给新业务浇冷水的思想,要采用严格的标准进行审计监督。对私人银行业务的反洗钱专项审计,应当是必需的、及时的、有力的。要在私人银行发展的初期,就为管理者树立牢固的规则意识和规则文化,同时审计应当是有建设性的,要为管理者和市场人员出谋划策,帮助其识别风险、控制风险,提高经营单位的风险免疫力。

参考文献

[1]国家外汇管理局反洗钱课题组编.《中国外汇领域洗钱类型报告》.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第6至7页.

第3篇:有钱就是任性范文

关键词:任性;探究;流行语

随着社会发展,新事物不断涌现,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人们用于日常交际的语言也与时俱进,有些词语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调整自身,“任性”一词是这样的例子。语言文字期刊《咬文嚼字》了2015年度“十大流行语”,“任性”一词也名列其中,仔细考察“任性”这个流行语的用法,我们不能看出它在语义和感彩方面的演变。本文将从‘‘任性”的来源与运用、词语流行过程中的发展及词语的未来走向三个方面对该词进行探究。

一、“任性”的来源与运用

“任性”作为一个词语早已存在于现代汉语系统里,但以年轻人为主的网民依托网络平台对“任性”一词进行再创造,甚至创造出了“xx就是任性”的流行句式下,使“任性”一词比原来多了几分调侃和揶揄之意。

2014年,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网络媒体中心了2014年度十大流行语。“有钱就是任性”榜上有名。该句的风靡来源于一条匪夷所思的诈骗新闻,《钱塘日报》报道老刘在意识到自己卷入一次保健品骗局时仍然选择坚持汇钱,他说:“我就是想看看,他们究竟能骗我多少钱!”结果这一骗就骗了54.4万多元。一个网友评论道:“有钱就是任性。”这条新闻广为流传,“有钱就是任性”便也一夜火爆,该句的意思也逐渐转为对有钱人令人意想不到的思维方式的一种揶揄。而后,“任性体”也随着这句话被广泛使用,如“年轻就是任性”“长得帅就是任性”“成绩好就是任性”等,创造出了“XX就是任性”句式并得到网友们的积极响应,纷纷进行填词造句。

“任性体”一路火到了2016年,“任性”也从网友自发使用走向了更正式的平台,许多门户网站纷纷将“任性”用到自己的新闻报道里,人民网就有“任性书店‘一周只卖一本书’开业一个月卖五本书”“‘天价虾“天价白水’,‘任性’宰客事件何时休?”等新闻标题,标志“任性”一词走向更有影响力的平台。同时,政府也注意到植根网民文化的“任性”一词接地气的特点,大胆对其进行了吸收和运用,如2015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会上,发言人吕新华回应反腐问题时答:“大家都很任性”,女翻译将“任性”精准翻译为“capricious”,得到广大人民的认可,拉近了政府和人民的距离。

二、“任性”在流行过程中的发展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任性有三种解释。一是听凭秉性行事,率真不做作。如宋代苏轼《寄净慈本长老》诗:“何时杖策相随去,任性逍遥不学禅。”;二是恣意放纵,以求满足自己的欲望或达到自己某种不正当的目标。如《后汉书・杨终传》:“黄门郎年幼,血气方盛,既无长君退让之风,而要结轻狡无行之客,纵而莫诲,视成任性。”;三是执拗使性,无所顾忌,必欲按自己的愿望或想法行事。曹禺《雷雨》第一幕:“周朴园:(忽然严厉地)喝了它,不要任性,当着这么大的孩子。”而今天的“任性”更多的是对―些较为出奇的行为温和的调侃,也逐渐有了正面肯定的意义。

首先,从词语运用的主体来看,“任性”作为一个形容词,其形容对象从以前具体的人泛化到了无生命的物体,可搭配的词语也大大增加。从《现代汉语大辞典》来看,无论是哪种解释,“任性”都是用于对人的修饰,但现在它却可用于修饰无生命物体,如“《寻龙诀》为何如此任性”“‘天价虾“天价白水’,‘任性’宰客事件何时休?”等。另外,从“有钱就是任性”“颜值高就是任性”等广泛流传的句子可以看出,“任性”的搭配对象也不局限于名词,也可以c―些短语搭配,像“颜值高”“有钱”“成绩好”都是主谓短语,“任性”却能和它们自由搭配,造词造句功能大大增强。

其次,从词语概念意义使用来看,“任性”之所以能和这么多词语搭配,―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它的意义发生了泛化,从原来的“由着性子,毫无约束”到现在只要是“不合常规的、令人意想不到的”都可以是“任性”。如“《寻龙诀》为何如此任性”中,“任性”只要指的是票房高得超乎人的想象,又如在“有钱就是任性”里该词的意思是“有钱人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常人的不―样”。简而言之,随着社会的发展,“任性”的词义发生引申,更贴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最后,从词语表达的感彩来看,“任性”也逐渐从一个贬义词转为一个中性词。吕新华用“大家都很任性”回应反腐问题就是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此时,使用该词是为了肯定人民对反腐的支持,而不是像往常一样是对由着性子来的人的指责。又如“《寻龙诀》为何如此任性”中,这里的任性是对《寻龙诀》高票房的惊叹,并不存在指责之意。就连“有钱就是任性”“颜值高就是任性”中的“任性”也没有很强烈的批评意味,更多的则是一种温和的调侃和无伤大雅的玩笑,不会让被评价的人心生不满。

第4篇:有钱就是任性范文

摘要 刘震云的《我叫刘跃进》以敏锐的眼光捕捉了当下驳杂的生活现实,以一个丢包找包的故事讲述了一个小人物刘跃进离奇的遭遇,揭示了由金钱与权力纠结的社会真实生活,同时从一个重要侧面反映了人性的荒寒。小说结构精巧,意蕴丰富,满足了多层读者的需要。

关键词:驳杂 权力 人性 荒寒

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识码:A

刘震云的长篇小说《我叫刘跃进》,在2007年 “第四届《当代》长篇小说年度奖开奖”会上,以全票获得年度专家奖。大家一致认为这部作品“以说书人的方式说贼的故事,风格有创新”。也有人认为它有“情节巧合”之嫌,有电影因素,与小说基本品质有些违背。应该说《我叫刘跃进》构思巧妙,趣味横生,既真切地反映了当下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又能在现实之中发现人性的复杂,反映了“金钱”驱使下的人间百态与现实权力的黑洞,是一部多方取巧,满足了人们多层需求的好作品。

驳杂的现实图景

小说讲了一个“羊入狼群”的故事。一个叫刘跃进的工地厨子丢了包,在找包的过程中捡到一个包,包中的秘密逐渐暴露,牵涉到几条人命。找包过程中揭示了一个不为常人所知的复杂社会。小说题材八方投缘,满足了各种层次人的需要。从刘跃进这一个工地的厨子的人生遭遇来说,它有底层写作的功效。虽然小说不是以底层叙事为主体,但从反映的内容看,揭示了民工进城的生活状况。

刘跃进丢了包,他努力寻找包中六万元的欠条,这欠条又暗含了一个凄惨的故事,刘跃进老婆和人跑了,只留下这六万元的欠条,六年来他一直单身,在北京打工,甚至连 “鸡”也没找过,主要怕花钱。自己每天吃的是萝卜炖白菜,住的是破烂的工棚,更糟糕的是开发商欠工资,有小半年没发工资了。关键是他捡了一个包,这包中的U盘记录了大老板严格行贿的画面。

这样“羊入狼群”上演了,围绕刘跃进找包和严格等人找U盘展开故事,刘跃进的经济状况、感情遭遇和家庭分裂的情况在找寻包的过程中逐渐展露。为了包中一张六万元的欠条,他一路对偷包者穷追猛打。一方面我们看到了刘跃进生活逻辑有些问题,思维进入死胡同;另一方面他找包的荒唐执着的背后隐藏了下层人生活的悲哀。老板严格却出资20万元找人找寻U盘,这种有意味的对照反映了当下都市中底层群体可怜的生存现状。当然刘震云没有刻意从道德上谴责富者为富不仁,却在客观上潜藏着对当下有钱人的批评,对像刘跃进这样的下层民工的同情。

另外为人提供性服务的按摩女杨玉环,开理发店艰难度日小店女老板马曼丽,无法融入小偷集团中的小偷韩胜利、杨志等人的生活,都是城市底层的代表,他们与以权谋私的贾主任等人的生活有内在关系。刘跃进是一个特例,可他的生活遭遇能深入反映城市底层群体的生活状态。

小说还牵出了一个反贪的故事,建筑开发商严格和中央某部的贾主任等人之间钱权交易和恶行暴露,是小说另一重要内容。严格和贾主任在他没有发迹的时候相识,他帮了贾主任的忙,后来贾主任让严格成了著名的房产开发商,资产十几亿。严格从贾主任那里拿到多少土地的批条,严格又给贾主任送去了多少女人和金钱,这都是说不清的。妙的是,严格的妻子为了控制丈夫,将严格送女人和金钱的场面全拍了下来,放在U盘里。结果这U盘被小偷偷了,被刘跃进捡着了,经过一番寻找和斗争,公安局将这一群贪污腐败的官员绳之以法。

故事是放在一个颇具隐秘的小偷世界展开了,这一写法给人们打开了窥视小偷世界的门。小偷世界既是小说丢包捡包情节的主要触媒,又是层层揭示故事背后潜藏的贪污腐化意义的重要推动力。就是这群为钱所驱使的小偷,才会使故事发生;也是这群小偷(当然也包括私人侦探)的出面,装有U盘的包才会不断旅行,对它的寻找才会将故事复杂化,深埋的巨贪才会逐渐浮出水面。小偷世界构成了小说现实生活的重要方面,增强了小说题材趣味,同时小偷与严格、贾主任之流联系在一起,正强化了小说主旨:小偷与高官都是时代的窃贼,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小说将许多偶然事件连缀起来,像车子追尾一样环环相扣,突出事件本身的常态意义,偶然的丢包,引出了一个群蝇逐臭的故事,牵出一桩贪污大案,将底层生活的民工,操皮肉生意的女子,小偷,严格这样的靠投机发家的富人,老蔺、贾主任这样贪得无厌的官员都牵进来了,生活层面可谓十分丰富,光怪陆离。

现实权力的黑洞与人性的荒寒

小说在反映光怪陆离的现实生活时,更强调了人生链条上权力网络意义。刘震云在《一地鸡毛》、《单位》、《故乡天下黄花》、《故乡相处流传》等小说中就揭示了在现实生活和历史生活中,权力对人的挤压、塑造意义。《我叫刘跃进》除了政治权力之外,突出了“‘金钱’也是一种权力,充其量不过是使权力的分配形式和起支配作用的方式,发生变化而已”。

刘震云从《单位》、《一地鸡毛》开始就清醒地展示日常生活销磨人的激情的现实,其中现实权力的压迫使得小林夫妇这对大学毕业生,从对付小保姆,卖豆腐,为老婆换工作走门路,为孩子进幼儿园等生活中无处不感到生活的无可奈何。到《故乡天下黄花》、《故乡相处流传》等作品就着力表达历史与权力的纠葛,人的权力欲望对人性的绝对控制,刘震云发现了充斥历史与人性中的权力欲望,以及由此引起的人性扭曲。

尤其是《故乡相处流传》,这是“非历史化的历史小说或非政治化的政治寓言”。他抽出了历史的某些元素却使“他所刻画的芸芸人生,一举一动,无不具体、实际,目标直接、干脆,不含糊,不玄虚,精神、抽象、超越之类”,历史的生活可能是复杂多变的,但贯穿历史的内在权力情结是一致的。当历史生活中权力化解人性的丰富性的时候,历史生活则有了具体的内容。

《我叫刘跃进》以当下现实生活为对象,突出了故事背后金钱的操纵作用。人的等级地位不同,获得金钱方式和能力不同。金钱和资源又决定了人物权力大小。小说中有贾处长、老蔺、严格这样的上层人物,他们或是高官,或是大款,他们动用和支配的金钱过亿,官员将权力与金钱结合,连同严格这样的大老板也拜倒在权力的脚下。权力运作中钱是一种力量,但是钱权交易中权力更可怕,它表面是严肃的制度,深层却是自私的、赤裸裸的欲望。在这种交易中权力由于有了合法的制度外衣,它更像是威严的君主,将欲望掩盖起来。在与贾处长的交往中,严格深深感到如临深渊,感到权力的黑洞可怕。他在贾处长要抛弃他时,深感权力的骄傲与龌龊。“(严格)接着又体会到,有钱人,在有权人面前,也就是只‘鸡’;就像‘性’在钱面前一样,不是人在找‘性’,而是‘性’脱了裤子找不到人。”

严格与贾主任地位不对等,“两人说是朋友,但因地位不同,严格地说就不能叫朋友;贾主任把严格当朋友,严格不能把贾主任当朋友;或者说,贾主任是贾处长时,两人是朋友,当贾主任成为主任时,两人就不是朋友了;或者说,私下里是朋友,到了公共场合,还须有上下之分”。与其说是人格不对等,不如说是权力对钱的控制能力不一样。贾主任有钱有势,严格光有钱没有势,他们只能在钱上面联合起来。

普通人如刘跃进生活中又何尝不是为钱所主宰?老婆跟自己的同学跑了,那人卖假酒发财了。儿子发现刘跃进只是一个破厨子,很失望,到继父那里去了。他与包工头任保良的关系很好。可是朋友变味了,“(他)不在任保良手下当厨子,两人还是朋友;现在有了上下之分,两人就不是朋友了。或者,任保良能说刘跃进是朋友,刘跃进不能把任保良当朋友。或者,私下里是朋友,人多的场合,须有上下之分”。当刘跃进喝醉了酒,说了几句任保良不爱听的话,任保良就不把他当朋友了夺了他买菜的权力。

刘跃进、韩胜利、杨志、曹哥以及严格、贾主任在整个事件中构成了环套环的各个环节,每个人都是身不由已地被他人所挟制,正应下了“他人是地狱”的名言。但是贾主任又是事件中权力终端,他在小说中出场较少,是一个深沉,难以捉摸的人。他是体制中权力的真实体现,利用手中国家赋予的权力,大量吞进金钱和女人。如果说刘跃进丢包捡包,把许多人的金钱欲望挑起,每人都发现自己只是一个棋子,那么贾主任才是那最后的执棋者,他把权力的威力施到了很远很广的地方。

《我叫刘跃进》以刘震云式的幽默,发掘出正常人现实生活的荒谬,突出了当代人在金钱和权力的网络中的可悲处境,呈现出金钱和权力对人性的腐蚀与人性的荒寒。金钱的腐蚀作用渗透到了人生的各个角落:夫妻情爱、父子情感、朋友友情、上下僚属的情义都为钱所改写。刘跃进老婆跟有钱人跑了。儿子听说他有六万元,很为他骄傲,当发现父亲可怜的处境,偷了他的包跑了,回到了继父那里。

严格与瞿莉这对夫妇曾经共过患难,可是因为有了钱,瞿莉发现丈夫不能让人放心。她认为从情感上是无法控制严格了,用吵架、盯梢方式与丈夫演起戏来。其目的是从钱上为自己留下后路。她暗地里将丈夫向贾主任送女人、钱财的画面录下;同时她运用手段将丈夫的每笔生意切下一小块,前后把五千万之多放在自己名下。因为钱引出的权钱交易最后将严格送上了绝路,他在被人制造的车祸中死去了。

瞿莉对严格不放心不是努力去挽救他们的婚姻,而是从十年前就想到了与他分手。她用流产的方式暗示着自己拒绝与丈夫长期生活的决心,她用心理疾患方式掩盖自己真实心理,当她听说丈夫与女明星有染,有一种战斗的兴奋,与其说她要以此作要挟挽救自己的婚姻,不如说她用这种方式加速自己婚姻的结束。小说中偷包只是外在事件,亲人之间因为金钱发生的情感纠葛更揭示当代人情感和人性的脆弱。可以说金钱偷走了人间亲情,偷走了夫妻情、父子情。

小说以一个小人物为主角,似乎是要突出他特别的主人公意识。刘跃进对都市生活的感觉,他的日常生活的感受是有幸福感的,不过他的幸福在他无休止的找寻包的时候就悄悄失去了,他那单纯的性格和乐天的心理遭到严重的挑战。他一番遭遇会让他对人生,对都市,对现实有了新的看法。小说有幽默感,可这幽默感不是来自刘跃进本人的感受,而是作者洞穿现实后的明悟。说书人的口气,离奇的故事,出人意料的结局也增加了小说的幽默感。这是小说获得认可的重要原因。

小说描写的是后革命时代的生活现实:民工进城的生活状态的描写,小偷隐秘世界的揭秘,女性生活与金钱的紧密联系,新的时代大老板的发家史和灭亡史的叙写,高官贪污落入法网的真实描写,这些是当下现实的真实面貌。人被权力网络所控制,人成为钱的奴隶,金钱意识充斥人生活的每一个空间,反映了社会经济膨胀,意识形态控制力减弱,经济霸权在生活中主宰一切。刘震云选取了一个特别的角度描写新的时代的现实。

同时自80年代中期以来文学有一种世俗化倾向。先锋文学从文学与现实的胶着状态中退出,以形式革命显示了对文学泛意识形态的解构力量;新写实小说则抽离精神和价值,在日常生活的琐碎和平凡的叙写中,表达了对抗文学意识形态的姿态;现实主义冲击波和后来的底层写作,虽然重新强化了文学与现实的关系,但与此前的现实主义文学不同的是它们更多表现了新的时代即后革命时代的现实纠葛状态,即以超越的眼光表现生活的驳杂面貌,以更加包容性的手法呈现现实生活的多元性。

作为新写实小说的一员大将,刘震云从不把寻求生活的诗意放在重要位置,他穿越现实与历史中,摄起了现实和历史中人性的阴鸷因素,似乎发现了构成现实和历史生活的元素,以具有穿透的眼光打量着芸芸人生,这种写作意向是有大的文学背景的。这篇小说既续接又超越了其艺术追求。

参考文献:

[1] 《七评论家共推〈我叫刘跃进〉获“年度最佳”》,《新京报》,2007年12月。

[2] 陈晓明:《跋:“权力意识”与“反讽意味”:对刘震云小说的一种理解》。

[3] 刘震云:《官人》,长江文艺出版社,1992年。

第5篇:有钱就是任性范文

从2006年下半年起的两三年时间里,笔者钻进故纸堆里研究中国近现代会计史,通读所有能找到的会计史料,用心去聆听曾祖父辈、祖父辈的会计学者“讲那过去的故事”,近年来更作了整体性的重新思考,对中西方会计的异同,颇有新的感受。

在论述现金流诊断的文化思想基础和方法论基础之后,以上一期的大管理会计核心报表为基础,先设计一些有助于从总体上考察公司的业绩指标,属于最高层面的现金流总括诊断。

(一)现金流诊断的文化思想基础

近年来,在表面上看,中国会计模式似乎日益与英美模式“趋同化”了,但差异仍然深层次地存在着,特别是在本质上,在文化传统上。其中,最值得重视的差异,是与西方不同,我们历来偏重“现金收付”更甚于“实物进出”,这是我们所传承下来的会计思想,极富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

1934年,名会计师徐永祚先生发表《改良中式商业簿记方案》,秉持各国学术平等的心态,将东西方簿记进行整合,融会贯通,铸于一炉,实质性地影响了中国会计此后的历史走向。他指出,中式收付簿记与西式借贷簿记的差别,在于西式借贷以科目为主,中式收付以现金为主,所以表现适得其反。并点出中式簿记存在漠视物品的倾向:“复式簿记之左借(Debit)右贷(Credit),犹之中式簿记之上收下付,复式簿记之分录(Journal),犹之中式簿记之转帐。惟借贷以科目为主,中式之收付以现金为主。故所表现者适得其反。吾人但知其相反可耳,何必为形式上之改革。故中式簿记现金收付之帐法。本方案仍照旧采用。……历来商界对于物品会计,往往漠视,以致窃取走漏,常有所闻。不知货物用品,乃由金钱所购得,应与金钱同一重视……”可见,“中式收付簿记”是偏于现金而相对漠视实物的,与基于应计制的“西式借贷簿记”相对漠视现金明显不同。

美国威斯康新大学硕士,曾任新中国首任会计司长的安绍芸指出:“根据本人的了解,收付记账方法的理论是现金收付,可以反映各类资产负债净值的增减,因而如果根据现金收付事由的类别设置会计科目,记帐的目的照样可以达到。收付记帐方法的会计科目实在即是现金科目的明细科目,合起来仍等于一个现金科目。所谓收方科目实即现金科目收方纪录之分析,所谓付方科目实即现金科目付方纪录之分析,故收付记帐方法的会计科目中,应该没有现金科目。”(《总预算会计制度第八条关于记帐方法的说明》,《新会计》创刊号,1951年1月25日)

徐氏称“中式之收付以现金为主”,安氏称“现金收付方法的会计科目实在即是现金科目的明细科目”,都入木三分地指明了现金在中国受到尊崇的主体地位,现金是公司运营的出发点和回归点,无论会计在账上怎么折腾,所有其他账户都是现金账户的明细账,只有赚钱才是硬道理。时人的一段文字说明,徐氏关于改良中式簿记的公开演讲后不到一年内,因标准化带来的进展是神速的:“上海名会计师徐永祚氏本其十余年教授之心得,及执行业务之经验,标揭改良中式簿记之旗帜,登高一呼,各界响应。会同上海市商会开办补习学校,负笈人士,肩踵相接,并印行簿册,编辑论著,风行各地。综计一年之内,先后采用者,竟达数千家之多,其收效之宏,推行之速,诚有出人意表者。”(引自李梦白《对于改良中式簿记原理之另一贡献》载于《会计杂志》第六卷第5期,1935年11月1日)遥想当年盛况,“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从长期来看,改良中式簿记中的有些思想和方法,经过历史传承,已经溶入于我们当今的知识体系,其最具代表性的“现金收付记账法”,也在银行业和农林业等沿用到1993年,因会计制度改革,《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后方告结束。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形式,极其有效地延续和守护了我们“现金导向”的传统经营理念。根据比较文化理论,文化环境常可用于解释为什么某些现象会发生在某个国家而不是其他国家。中国现金导向的传统,或可有助于理解:为什么中国的现金流量表准则会要求企业同时提供直接法和间接法的数据,从而成为世界上要求最严格的国家?为什么正好又是中国会计界(笔者和桃李软件同仁)提出“汪张等式验证”的现金流量表质量标准,并通过计算机实现,完成现金流量表的精确编制,直接支持了中国现金流量表准则的要求?虽然,这似乎只是冥冥中的巧合。

在现代财务会计陷入泥淖,继续盲目地向西方“取经”已无可能时,现金导向的中式会计思想,正发散出异样的光芒,中国会计人到了必须另起炉灶,自己“造经”的历史阶段,本文就是笔者基于对这一点的清醒认识而写就的。

(二)现金流的综合性视野

试想这样的问题:我们领用原材料投产,仓管员登记了这一领料业务,减记库存量,

这批原材料以后到哪去了,就与仓管员无关,当然也不反映在仓库管理系统,到此为止了。原材料所进入的制造过程,是实物不断变换和不断转移的过程,生产部门也只掌握零散的物流原始数据。那么,既然没人管,是不是想领多少就领多少,想用在哪里就用在哪里呢?当然不是,还在惦记着它,并且能从总体上把握的,只有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一切向钱看”的会计!

在公司对外交换时,现金与实物的运动是互为逆向的,首先是“付款/收料”,最后是“收款/交货”,在这两个时点之间,资源在企业内部还会有各种各样的运动变化。例如,从甲仓库被运送到乙车间;原料进入管道中不见了,却改头换面出现在大老远的半成品库里;某种物料经过加工成为另一种在制品;几种零配件以某种方式被装配起来;一种原材料被分解为几种产出品……,等等。既然从实物形态上不容易把握,只有以不变的货币金额形式来表现了,成本会计就是对资源在企业内部运动变化的动态反映工具。

在处理资源在企业内部的变化时,用中式现金收付簿记思想来解释,是假设现金出现了“虚收虚付”。例如,原始购进成本为1000元的原材料在投入生产过程后,变成“生产直接成本”,是假设把“原材料”卖了,从中得到1000元,又把这1000元支付到接受了这些原材料的“生产直接成本”上。这样,“原材料”不见了,“生产直接成本”却出现了。又假设生产过程的直接人工花了200元,在产成品交库时,总共1200元的“生产直接成本”也是这样“虚收虚付”地转变成“库存商品直接成本”上,“生产直接成本”少了,“库存商品直接成本”却多了……当然,生产过程中有许许多多的环节,许许多多的流程,无论这中间有多少环节和流程,都是如此办理的。结果,直接成本就被赋予了一种“流动性”,可以不断追踪实物的运动变化分摊到下一环节上,直到“收款/交货”这个环节为止,库存商品直接成本就可以作为判断是否有“货币升溢”的参照。

会计上所说的“存货三要素”,指的是原材料、生产成本和库存商品,成本会计的作用,是设立一些代表各种物流环节的账户,根据实物在数量上的各种流转组合情况,将原始成本在一系列账户间进行摊配和重组合,所谓“汇总,分配,再汇总,再分配”是也,现金流数据也就具有了无敌的综合性。

当然,会计也不是完全“见钱不见物”的,会计独家使用的“复式簿记”就是保护资产的利器,也要求作“数量/金额”的双重登记。道理很简单,数量才是会计人员和实物保管者之间相互对账的共同基础。例如,会计上对1000美元外币,既登记了美元数量,又登记了换算后的“人民币等值”,此后,随汇率不断变化,会计上也要不断改变换算的“人民币等值”,却仍然能知道出纳手里保管着这1000美元,就是因为同时登记了美元数量。徐氏所言极是:“……历来商界对于物品会计,往往漠视,以致窃取走漏,常有所闻。不知货物用品,乃由金钱所购得,应与金钱同一重视……”

在本文第一部分所述核心报表和核心指标的基础上,就可以据以开展更深入的各种分析,提出各种专题性的建议了。下文先提供最高层面的总括诊断比率,分别集中在“总赚钱”、“净赚钱”、“偿债付息能力”和“公司的社会责任”四个方面。

(三)总括诊断:总赚钱

在《赚钱与分配总表》上,“股东专属赚钱总额”和“一般赚钱额”,是俗称为“总赚钱”的两种表现形式,根据“所有权和管理权相分离”的现实,分别从股东的立场和管理层的立场出发,两个指标提供了略有差别的信息。

首先,我们可以向股东提供其最关注的投资回报信息:

1.股东投资回报率

=一股东专属赚钱总额/(原始业益平均余额+未分配赚钱平均余额)

股东对公司的货币资金投入,除了原始投资以外,属于股东的“未分配赚钱额”也参与了生产经营周转,也算是其投资。所以,股东专属赚钱总额与这两者之和的比率,就是股东投资回报率。可以将这一回报率和市场平均的投资报酬率相比较,而得到结论。

2.股东投资货币增加值

=一股东专属赚钱总额(原始业益平均余额+未分配赚钱平均余额)×平均投资报酬率

仿效“经济增加值”的思路,也可以将股东原始投资与未分配赚钱额的平均余额之和乘以平均投资报酬率,得到按平均报酬率应得的回报金额,如果股东专属报酬总额仍高于这一金额,有增量部分,说明此项对公司的投资是相当合算的,可称为“股东投资货币增加值”。

其次,我们也可以向董事会提供高级管理层业绩考核的信息。

从“短期赚出钱来”的角度看,高级管理层的业绩无非体现在赚钱效能上,即在货币投入资源的基础上,是否尽可能多地赚出钱来。将公司视为受管理层调控的,有“输入”也有“输出”的“现金池黑箱”,刚开始时,我们不必研究其复杂的内在结构,只要根据“黑箱方法论”,从外部来考察现金池的“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就能够很简明地得到结论:

1.现金池投入产出比

=一般赚钱额/(筹资性负债平均余额+原始业益平均余额+未分配赚钱平均余额)

选择“一般赚钱额”作为“产出”,而从“投入”来看,管理层可以调度的货币资金有筹资性负债、原始业主投资和未分配赚钱额,这三项平均余额之和就是企业现金池的“投入”。所以,一般赚钱额与这三项平均余额之和的比率,可称为“现金池投入产出比”。

如上所述,在计算“股东专属赚钱总额”时,将处置长效贵重资产的货币升溢(亏绌)、财务费用和社会税费均考虑在内,是因为股东作为公司剩余权益的拥有者,要承受所有的变化与风险。与此不同,在考核管理层业绩时,之所以选择“一般赚钱额”作为其产出指标,是基于以下考虑:

(1)本期处置的长效贵重资产,无论是发生货币升溢或货币亏绌,那主要是前期管理层决策的后果,原则上均应排除,在考核本期管理层业绩时不予考虑。例如,购置于200年前的某永定土楼,如果作为文物卖出了天价,导致货币升溢的主要功劳并不在当前管理层。反之,若在本期轰然倒塌了,产生的货币亏绌也不好问责于当前管理层,因为这是“年久失修,回天无力”的结果。当然,在同一任期内购置随即失效(如倒塌的豆腐渣工程)的长效贵重资产就不在此列,是当前管理层应当自食其果的。

(2)财务费用也是赚出钱来以后的“再分配”,并且与业主提供的资本(原始业益+未分配赚钱额)是否充足有关,假设业主提供的资本充足,便无须筹资,此项费用不会发生,所以借款利息不应列入管理层业绩考核的范围。利息收入则与此不同,管理层可以选择将货币资金作各种投资,“存放在银行收取利息”也是其中的一种投资决策,所以现金利息收入应纳入业绩考核范围。那么这里存在一个疑问,即现金利息收入算业绩,而借款利息支出不算业绩扣除项,管理当局会不会大量借款并存放银行,通过加大利息收入来提高“一般赚钱额”,从而美化这一业绩考核指标呢?回答应是否定的。因为,现金利息收入在“一般货币升溢”中不占极大比重,更可能的反而是由于这一借款行为,期末筹资性负债加大,抬升了作为平均余额的分母。所以这样做不可能极大地美化考核指标,甚至会适得其反,更何况大量举债在实际操作上并不容易。

(3)各种社会税费的有无和高低,是赚出钱来以后的“再分配”,并且主要是由外部的宏观法规所决定的,经常变化,不应列入管理层“赚钱效能”的业绩考核范围。

(4)公司董事会还要注意高层管理的考核期间与任职期间的时间差。例如,上任高管决定大量赊销以提升销量,新任高管接手后的初期,就可能面临收回大量现金的好局面,也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收不回来的困难局面,而这都不是其所为的结果。所以,离任高管的“业绩考核期间”设置得比其“实际任职期间”有所滞后,应是恰当的。例如“业绩考核期间”在其接任2个月时起算,也在其离任2个月时结束。

2.现金池货币资金增加值

=一般赚钱额-(筹资性负债平均余额+原始业益平均余额+未分配赚钱额平均余额)×平均投资报酬率

也可以仿效“经济增加值”的思路,将筹资性负债、股东原始投资和未分配赚钱额的平均余额之和乘以平均投资报酬率,得到按平均报酬率应得的回报金额,如果“一般赚钱额”仍高于这一金额,说明管理层的表现不俗,除为公司赚出了平均投资报酬之外,还有高于平均报酬的增量部分,可称为“现金池货币资金增加值”。上文曾论及,考核“一般赚钱额”,高管是否可能加大利息收入来提高和美化“一般赚钱额”指标,本指标是对此种行为的直接遏制。

(四)总括诊断:净赚钱

在《本期赚钱与分配总表》上考察“一般赚钱额”和“股东专属赚钱总额”的算法,可以知道,这两个“总赚钱”指标都有个隐含的假设,即默认存货和长效贵重资产的本期增量是有道理的,是可以无条件接受的,所以对这些现金支出都只是根据原始购置成本如实地记录下来,不因为这些增量导致现金支出,当期从“总赚钱”中扣减这个已经花掉的钱,而是推延到后期去,待本期以后才知道这增量赚不赚钱。仅仅就反映本期业绩而言,这两个指标是可信的,因为本期确实是赚到了那么多钱。

但有必要考虑的是,赚到的钱是原封不动地放着,还是本期又把这钱用于增量投资,去添置东西了,两种做法当然是有差别的。最重要的差别就在于,本期的增量投资有时是“不靠谱”的,可能对公司的“后劲”毫无作用。所以“对增量投资无条件认可”的做法就有个缺陷,不能识别出其中有些公司已经处于恶劣的竞争环境中,只有不断地追加现金投资,不断地接受“输血”才能维持下去,例如:

1.在恶性通货膨胀时,要用更多的现金才能购得同样数量的存货,以名义货币表现的这个“存货增量”就是虚假的,因为存货实际数量并没有增加。

2.在技术进步的竞争压力下,如果只有不断地加大“长效贵重资产”的支出,才能支撑同样数量的产能,从货币投资数量上看,这个“长效贵重资产”增量也是虚假的,因为实际上提供不了新增的效用。

3.有一些无形资产投资,典型的是对大型管理软件系统的巨额投资,尽管符合“长效”且“贵重”的标准,不但说不清能有多少直接的投资回报,将来也完全没有变卖价值,往往是迫于同行业都上了而不得不上,甚至成为腐败受贿的借口……等等,这些都是投资者和债权人最应当防范的,还需要详细考察这些增量投资究竟是用到哪里去了,是否切实可信。

不提这些“不靠谱”的投资增量,即使是货真价实的投资增量,也还有个什么是“高速成长”,如何看待“高速成长”的问题,需要澄清认识。长期以来,在投资市场上,特别是股市上,已经形成一种观念,趋向于认为正在“大把赚钱”的公司已经进入成熟期,缺乏后劲了,只有正在“大把烧钱”的公司才是高速成长的公司。人怎么可以这么傻?把现金花出去,是人人都会做的;把现金真正赚进来,就不是人人都有这个本事了!真正“高速成长”的公司,评价标准只有一个,就是越来越赚钱!

任何投资在没有变现以前,总是存在风险的,不可能无视这种风险。就象“一个鸡蛋的家当”故事,听起来很美,但致富的前提是:在整个过程中无论是蛋还是鸡都能很顺当地相互转化,没有“鸡飞蛋打”的现象发生,一直到现金“落袋为安”为止。更何况,任何投资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赚钱,作为投资者的股东最希望看到的,总归是流向自己的真金白银,而不是撒向大地的实物资产。从这个角度看,“股东专属赚钱总额”和“一般赚钱额”不仅包括自己赚出来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用赚到的货币资金又去购置的增量投资在内,只是名义上的“总赚钱”。我们还需要有个只看货币资金增量的“净赚钱”指标,来与“总赚钱”相互对照,相互制约。

严格地说,自己赚到的钱,如果不是表现为货币资金比原来更多,是无以发放现金股利的,想要把赚到的钱都用于分红时更是如此。所谓“净赚钱”,就是根据一般的人类思维方式,纯粹看某一期间公司赚到了多少“真金白银”,货币资金是多出来了,还是不变,甚至反而更少了?对该期间的实物资产增量是视而不见的。净赚钱的精密算法可以推导如下:

首先是从本期货币资金增量开始的,(期末货币资金-期初货币资金);

然后,要从这个增量剔除筹资性负债的本期增量,因为这不是自己赚出来的钱,(期末筹资性负债-期初筹资性负债);

还要进一步剔除原始业益的本期增量,因为这也不是自己赚出来的钱,(期末原始业益-期初原始业益);

作了这两个剔除后,因为本期已经发放出去的现金股利也是为股东赚到的钱,如果没有发放这一笔,本期货币资金增量还会更大,所以要把这一部分倒加回来,这可以从现金流诊断平衡表上的“应付股利”取数,(应付股利期初余额+应付股利本期变动应付股利期末余额);

对本期货币资金增量作了上述三项调整之后,就是本期的“净赚钱”了:

1.净赚钱=(期末货币资金-期初货币资金)(期末筹资性负债-期初筹资性负债)(期末原始业益-期初原始业益)+(期初应付股利+应付股利本期变动-期末应付股利)

假设一家公司确实赚了很多钱,但又“坐支现金”,把赚到的钱用于同一项目的扩大再生产,或用于另行投资新项目了,甚至赚的没有花的多,新增投资的额度超过了“总赚钱额度”,整个公司当然体现为“没有赚出钱来”甚至“现金比原来更少了”。这虽是不争的现金流事实,却也说明“净赚钱”不宜单独作为公司管理层业绩的评价指标,因为它注重的是在既定规模上有没有赚钱,对于扩大既定规模或脱离现有项目的任何新增投资,都会给出负面信号,这就可能限制管理层的投资积极性,他们为迎合这一业绩考核指标,会被迫放弃大好的投资机会,安于在原项目原规模上坐享其成。所以,如果根据公式得数为正,毫无疑问是本期的“净赚钱”。如果得数为零或负数,只能中性地说本期没有赚出钱来,而不好说本期是“亏钱”了,因为前已述及,我们在计算时是对实物资产增量视而不见的。

考察净赚钱,要和一定的期间相联系。还在建设期间的项目当然不宜用这一指标来考察,但对于已经进入正常运营的公司,一年或更长的考察周期就是适当的。对于新增投资,我们当然愿意相信那是个好项目,将来会赚出钱来。但无论如何,如果

公司在过去的1年中确实没有赚出钱来;

公司在过去的2年中确实没有赚出钱来;

公司在过去的n年中确实没有赚出钱来。

这更是谁也否认不了的事实,而且不赚钱的周期越长,人们就越有理由怀疑该公司是个现金黑洞,这就需要公司管理层想方设法来“自证清白”,最有效的方法是提供《投资项目货币升溢(亏绌)报告》,逐一表现出各投资项目/生产线的现金收支情况。这样,高层管理究竟把钱花到哪里,是不是用在“现金黑洞”项目上,每个投资项目当前赚钱(花钱)业绩如何,便可以清浊自见了。

在得到“净赚钱”指标后,还可以和“总赚钱”指标相对比,也能提供有用的信息。

2.一般赚钱额现金含量

=净赚钱/一般赚钱额×100%

适用于分子和分母都是正数的情况。从这个指标可以考察公司是否确实处理好了“短期赚钱”与“长期可持续赚钱”的平衡。在公司一边赚钱,一边用其中一部分追加投资时,可以用这个指标。如果花出去的比赚到的更多,净赚钱为负值,就不太好交代,董事会也可据以遏制管理层的“投资饥渴症”。

3.股东专属赚钱总额现金含量

=净赚钱/股东专属赚钱总额×100%

适用于分子和分母都是正数的情况。从这个指标可以判断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能力。

(五)总括诊断:偿债付息能力

本节转移到债权人(或潜在债权人)的立场上来作总括诊断,他们关注的是债务人“还本付息”的能力,要考察公司作为债务人按期支付利息的能力,以及长期来看,债务人“还本”即偿债的能力,以便决定是否能向公司提供或继续提供贷款。

1.付息能力保障倍数=财务与社会税费前赚钱额/财务费用

站在债权人,特别是商业银行的角度,“还本”与“付息”两者之间,付息能力会更加引起注意。因为钱总是要借给人用的,债权人没能力如期“还本”,倒还可以放宽期限,或设法先还了再次借出,联手应付上级的指标考核。最大的噩梦莫过于,债务人的经营所得连利息都付不起,那就真是无法交代了。《赚钱与分配总表》上的“财务与社会税费前赚钱额”,是基于债务人先“保住本钱”,利息是赚钱以后的“再分配”的想法,这一指标如果已经是负数,说明债务人的本钱已经开始“缩水”,每况愈下,即使还有钱支付利息,仍表明债权人的“噩梦”已然开始,应考虑及早“逃离”,尽力催收已贷出款项;如果是正数,那么除以财务费用,所得到的“付息能力保障倍数”指标,应当有助于评价债务人平稳有序地支付利息的能力。

为了可比性,以一年作为基准时段,分子与分母都是一年的发生额,但不必拘泥于日历年度。以评估时的当前日期为准,向前划定365天作为考核年度即可。

2.当前负债清偿期=当前负债/全年净赚钱

债权人(或潜在债权人)在向公司提供贷款前后,应该会关注公司在较长的时期内的偿债能力,以免自己的钱借出后收不回来。观察公司要用多长时期才能还清现有的负债,可以设计“当前负债清偿期”指标,特别适用于债权人对公司偿债能力的评估。它表明,在当前时点上的全部负债,按照公司在这之前一整年的“净赚钱”水平,需要多少年才能还得完。那么自己要不要再卷进来,就取决于公司要将这笔贷款作何用途:

(1)如果只是用于一般的经营周转,根据“当前负债清偿期”,要不要参与就可心中有数了;

(2)如果债务人宣称将用于新增投资项目,则要着重考察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的赚钱能力,并评估其数据的可靠程度。当然这一指标也仍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因为即使新增项目特别能赚钱,作为公司整体,新投资总要加到原来的分子上,项目赚出钱来总要加到原来的分母上,结果还是不太可能完全独立地考察拟上的新项目。

为了可比性,以一年作为基准时段,但不必拘泥于日历年度。当债权人准备向公司提供贷款时,均可以当前日期的负债余额作为分子,并从当前日期倒推到365天前,计算这一年的“净赚钱”,作为分母。

“全年净赚钱”的算法完全同第四点的算法,并未从中扣除已发放出去的现金股利。因为本指标是在“不发现金股利”假设上的偿还期估算。今后作为债权人,如果未来期间公司确实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当可通过协议来约束它发放现金股利的行为,所以不必扣除已发放现金股利。

(六)总括诊断公司的社会责任

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公司当然要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而其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计量的,就是公司根据相关的强制性法规,以社会税费的形式而缴纳的现金。公司生产经营的增值部分,历来有所谓“四马分肥”的说法,即由公司员工、债权人、政府和投资人四大利益集团来分享。所以,我们还需要诊断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可以用“社会税费与息后赚钱额之比”来考察,这个比率的分子和分母都可以从《赚钱与分配总表》中取得。

1.社会税费与息后赚钱额之比=应扣减社会税费/社会税费前赚钱额

先看分子,“应扣减社会税费”虽还是会计上的计算结果,此时未必已全额交清,但因为缴交社会税费是相关法规的刚性要求,这不成问题。“应扣减社会税费”真正表达了企业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在具体内容上包括:在“应交税费”中核算的全部项目,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用等,以及虽与职工个人有关,但须交由政府支配的“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三金”在理论上说,是社会上许多个人组成的互助基金,通过互助形式,为个人长远的不时之需服务的。目前公司员工已经是聘任制,与企业不是终身的依附关系,其长远的福利保障等,不是企业应当承担的。因此更准确地说,“三金”仍应视为企业负担的社会税费,是在强制性要求下,企业必须对社会作出的贡献。政府一说要征收,就可以征收,一说提高征收比例,就可以提高。其实际执行也说明这一点,虽然为个人设立了账户,却和个人没有多少直接联系,更不是个人可以随意支配的。甚至如住房公积金,连八杆子也打不着的证监会也能打它的主意,一说进股市,就很可能投进股市去了。

再看分母。“社会税费前赚钱额”是公司赚出来的钱在交纳了利息等财务费用之后所留下的部分,当然只有是正数时才有分析意义。它包括政府和投资者两方面的利益在内,所以政府全部所得在其中所占的比例,就很能说明政府与股东的利益分配关系。当这个比例过大时,对出钱投资而只能得到剩余所得的股东来说,会挫伤其创业和继续投资的积极性。

(七)如何计算“平均余额”

在比率计算式中,经常要用到“平均余额”,由于大管理会计核心报表大多是动态报表,即可以指定任意的起点和终点来划定想要考察的期间,有必要说明如何计算平均余额。

手工计算时,以一年为例,常以月度作为计算的基准时间段,从第0月月末(即1月份月初)开始,到12月末为止,共有13个“月末”时点,那么就某个账户而言,它在一年中的平均余额可以这么计算:

平均余额=(0月末余额+1月末余额+2月末余额+3月末余额+……12月末余额)/13

第6篇:有钱就是任性范文

正方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当我们的周围离婚率节节上升、婚外恋情比比皆是时,从经济上控制老公,管住老公的钱,是女人们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婚姻出现问题时,尽可能保护自己权益的手段。

反方说,感情不是金钱所能够控制的,“爱情不是想买就能卖”,即使在婚姻中,夫妻双方也是两个相对独立的个体,控制金钱自由以达到维系婚姻,我们现代女性不屑为,不必为。

你问我的观点是什么?我只能中庸地说,正方、反方都各有其理。

女人管钱1+1>2

婚姻是什么?就是你的、我的统统变成了我们的。推及至金钱,就是你的钱、我的钱统统变成了我们的钱——我们的收入、我们的支出、我们的财产。

别忙着发笑。这正是家庭这一基本社会单位经济职能的体现。从农业社会开始,家庭就是从事经济生产的基本单位,你耕田、我织布,家庭成员在这个单位中各司其职。发展到现代社会,从事生产的职能已经逐步地社会化,我们在各种更加广泛的经济体中获得就业机会,但家庭仍然拥有一些基本的经济职能,包括财产和收入的聚集,共同进行消费、投资等等。

这也解释了婚姻一直所拥有的地位。与“两个人生活在一起”所不同的是,婚姻不仅需要庄重的仪式与承诺,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即使在婚姻解体时,也必须通过履行法律手段才能成立。

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婚姻成立之后,获得的收入是家庭成员的共同收入、形成的财产是家庭的共同财产,不只是你的、也不只是我的,而是我们的。因此,女人管老公的钱,不是侵略、不是占有、不是控制,而是家庭这个经济单位的一种经济行为。

而且不得不说,女人管老公的钱也是一种更经济的行为模式,在这个过程中,能够有效地发挥出1+1>2的功能。

有一段时间,婚姻内部的AA制成为型男型女们热议的话题,但这种模式最终没能普及,并不完全是观念的问题,而是在于家庭内部AA制的不经济。这是因为,对处于婚姻中的一对男女来说,大部分的经济责任与经济目标是共同的,共同的衣食住行、共同的育儿养老……对于这部分经济任务来说,共同管理的成本显然低于单个管理的成本。而且,缺乏共管的机制,对于家庭资产的积累、实现目标的协同性也会有很大的损失。

最后一个问题是,为什么是女人管老公的钱,而不是男人管老婆的钱?其实,女人也好、男人也好,谁是能者谁就多劳。通常来说,女性由于天性的原因,需要承担更多照顾家庭的职责,因此在管钱这件事情上,女性就自然而然获得了主宰权。其实,有更大的权力也就意味着必须承担更多的义务,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这是管钱的女人们的共识。

管住钱就能管住老公吗

管住老公的钱,实际上是为老公明确了基本的家庭责任与义务。在男人与女人共同组成的这个家庭单位中,他们有着太多的事情要去完成:他们要携手一起生活,共同面对生活中的柴米油盐;他们要一起养育子女,把这个传承彼此基因的小树苗培养成一棵大树;他们要一起赡养老人,回馈他们的养育之恩;最后的最后,他们要一起面对疾病与生死。谁也无法回避在这些共同的道路上,金钱能够发挥出的作用。对于男人来说,交出财权,正是共同履行责任的一项体现。

可是,管住钱与管住老公之间肯定无法划上等号。有人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听起来很有道理,拥有更多的财富与金钱,在物欲膨胀的社会中,就相同于拥有了更多变坏的资本。管住老公的钱,很大程度上相当于遏制了外因。可是,维系爱情与婚姻,更重要的是内因,需要的是爱、信任与理解。

不过,当一段婚姻关系必须走向终止的时候,女人们也必须明白,金钱与财富是你的安全垫,平时管住老公的钱,了解共同财产的信息,也就相当于保住了你的底线。

像几年前,国内某著名的体育明星离婚分产案引起了轩然大波。为了降低财产分割的数额,这位体育明星在离婚官司前,就将数千万元的资金从个人账户中转出、私自出售了名下的房产、把自驾车转至他人的名下。而前妻正是由于提供了大量共同财产的信息,最终在离婚拉锯战中获得了较高的财产分割额。

对于大部分普通人来说,财产的数额不可能像富豪、明星那样高,但是一位专长离婚官司的律师这样说,很多客户真正对自己的婚姻彻底失望恰恰是在财产分割的环节,“当你亲眼目睹曾经的配偶花招四出地隐匿财产、转移资产时,你会知道爱情已经逝去”。相比之下,实现财务透明,共同管理资产,反倒称得上是“宁做真小人,不做伪君子”。

出高招不出蠢招

“真的要管住老公的钱吗?”在很多经济独立、意识前卫的女性看来,这无疑是一件掉身价的事情。

其实,在金融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管钱”并不意味着收缴老公的工资卡、盘查老公的支出花销,因为通过“技术手段”你完全能大方得体地实现了解老公的财产性收入、控制老公支出、构建共同财产的目的。

建立共同账户 对于高资产家庭来说,建立一个共同账户非常有必要。共同账户的特点在于由夫妻双方共同开设,在动用资金时需要满足预先设定的一些条件,如双方必须在场签字等,这种做法有效地避免了家庭资产被转移使用,而另外一方对此一无所知。

利用资金归集 基于超级网银平台的资金归集功能,能够把各个关联账户中的资金定期地按照预设方式汇总到主账户中。设置了这一功能,根本不需要收缴工资卡,也可以定期源源不断地自动把男人的收入划到自己的账户中。

了解账单信息 信用卡中心通过客户消费地点、消费金额信息的整理就可以对客户的消费习惯形成基本判断,并形成更有针对性的营销计划。聪明的女性自然可以从各种账单中获得男人支出的“蛛丝马迹”。

更多的技术手段以及实用的应用方法在本组文章中还有详尽的介绍,足够让男人伤心、女人欣喜。

不过,想要提醒你的是,尊重和信任是男女关系中最根本的基础和基石,男人愿意人被管、钱被管,最大的动力也是基于相互的爱。如果对方对此感到反感或是抗拒时,还请收敛起你的招数,以防高招变成蠢招。

做个合格的“财务大臣”

事实上,管住老公的钱是手段,而并非目的。管住老公的钱,最终的目标是打造更好的家庭财务,共同创建更美好的生活。

如果你成为了位高权重的“财务大臣”,也请多加努力,做个合格的“财务大臣”。

第7篇:有钱就是任性范文

一、基层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洗钱是指将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隐瞒或掩饰起来,并使之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和过程。

洗钱活动虽然渗透到各个领域,洗钱犯罪有多种渠道,现代洗钱手段亦多种多样,但利用金融机构还是最主要的洗钱方式。我国刑法规定为犯罪的几种洗钱行为有以下几种:一是提供资金账户;二是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三是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四是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五是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其中前4种均是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的。

金融机构肩负着整个国家资金流通的重任,因而它在整个反洗钱体系中居核心地位,是防范洗钱的第一道屏障,而基层金融机构则处于这道屏障的最前线,是洗钱非法活动最容易接触的“金融神经末梢”。如果基层金融机构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控制洗钱的金融机制,反洗钱工作不力,犯罪分子就会在金融机构内轻而易举地达到洗钱的目的,不仅妨碍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而且影响一国政府在国际上的声誉。因此,基层金融机构在预防、揭露和控制洗钱犯罪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迅速发展和科技通讯手段不断创新的形势下,洗钱犯罪活动已呈现专业化、复杂化、国际化和高科技化的发展趋势,这对基层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水平提出更高的挑战和要求。

二、我国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现状与问题

随着反洗钱“一法四规”的相继颁布实施,我国反洗钱工作取得显著进步,在反洗钱立法、工作机制、监管检查、资金监测、案件调查和国际合作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反洗钱制度,并开始发挥实际效果。

目前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监管框架已基本形成,在全面监管基础上有重点、有区别地实施分类监管。在监管对象上,央行顺利完成对银行业反洗钱工作三年一次的滚动式现场检查,覆盖面达100%,通过检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和防范洗钱风险的能力明显提高;在监管内容上,实现了本外币统一监管,检查内容包括了银行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等各类业务,涉及居民与非居民、企业与个人、在岸与离岸的各种交易;在分布地区上,从沿海到内地都开展现场检查和行政处罚。

自20__年7月中国银行总行成立反洗钱工作委员会以来,各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主动性不断加强,按照各自上级行的部署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了反洗钱工作实施细则,开展了业务培训,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备的报告机制,并自行开发了大额外币现钞报备系统,及时将大额人民币和外币交易信息向央行和外汇局报告。由此,全国范围的反洗钱监测体系日渐形成。

但从总体看,当前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由于长期以来注重业绩指标考核,基层金融机构对稀缺的优质客户具有极大的“饥渴症”,重吸收轻鉴别,不仅一些客户对反洗钱感觉陌生,就连一些基层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其认识也不够明确。而事实上,许多洗钱活动有时候反映在银行业务的表象上,就是优质客户与意外之财,这就与反洗钱工作可能存在潜在矛盾。如此一来,基层金融机构的利益与责任很难有效平衡,这就导致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

与此同时,基层金融机构内部反洗钱的工作组织比较松散,执行力大打折扣。反洗钱工作涉及到现金、结算、存款、取款等各银行部门,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和统一组织。从目前情况看,大多数金融机构还没有以反洗钱为核心形成一套系统的工作体系,反洗钱的有关规定也没有渗透到账户和现金管理的具体工作中去,这些工作仍沿用以前的管理制度,缺少反洗钱的工作导向,并且分散在不同的业务部门,上下联动的反洗钱机制尚未真正建立。

因此央行对商业银行的反洗钱监管力度亦随着监管体系的形成而加大,因反洗钱工作存在问题而被处罚的银行机构数量亦同比明显增长。而政策性银行客户较稳定、客户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明确,洗钱风险相对较低,因此被检查和处罚的几率在各类金融机构中也是最低的。

三、提升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效能的若干对策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请记住我站域名/<

基层央行应进一步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宣传力度,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在辖内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增强基层央行反洗钱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和荣誉感,提高基层金融机构自觉、自愿、自主履行反洗钱职责的意识,从而自觉履行反洗钱的工作义务。

各金融机构要转变观念,认清洗钱犯罪行为的危害性,从维护金融稳定和银行自身良性发展、提高竞争力的高度充分认识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大局观念,自觉遵守反洗钱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法,完善内控

基层金融机构应根据“一法四规”的要求,成立反洗钱的组织体系,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和执行具体的反洗钱规章制度,建立大额现金和可疑交易及时申报制度,配备专职反洗钱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储蓄实名制,认真开展对客户情况的调查,全面了解自己的客户,作好每一笔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真正将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

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的内控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制,逐步完善反洗钱现场检查、行政调查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的程序和手续,不断提高反洗钱的工作质量。

(三)健全激励机制,将利益补偿与激励融入反洗钱机制

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承担相当大的责任,花费相当大的成本,并且业务发展和反洗钱工作也存在一定的矛盾,考虑到金融机构反洗钱的成本和收益的问题,央行有必要建立反洗钱工作激励机制,尽量做到两者的均衡与兼顾,逐步改变当前只重视惩罚监管,而忽视激励性监管的现状,促进基层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

如果反洗钱工作激励机制给金融机构带来的好处足以弥补其反洗钱损失,且有盈余,则这种反洗钱机制就是有效的。所带来的经济剩余越大,这种反洗钱机制运行的效率就越高。因此,除了制定严厉的法律以防止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不力的同时,还 要引入利益分配和损失补偿机制,使反洗钱者的损失得到补偿,甚至使反洗钱效能高的金融机构有一定程度的获益。另外,各金融机构也要建立反洗钱工作专项奖励基金,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反洗钱工作奖励办法,设立单独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全面、及时、准确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成绩突出人员、成功堵截、举报洗钱行为的人员,及时足额兑现奖励,把反洗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四)尽快开发相关系统,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技术水平

各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其业务处理系统,尽快开发出一套符合自身业务特点和需要的反洗钱信息处理系统,把反洗钱内容尽量数字化,并与支付清算系统对接,由系统对发生的业务往来进行统计处理,然后输出相应的图表,反洗钱工作人员则可以通过图表进行分析,准确判断可疑交易,从而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

随着金融机构会计系统的升级和数据集中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各行均已研制出大额交易收集和自动报告系统,建议金融机构针对单一营业机构难以统计、分析通过网上支付、通存通兑等业务系统在不同地域和机构存取、转移资金信息的现状,开发完善的电子支付交易报告系统,依靠高度自动化的电子支付交易报告系统,自动筛选具有典型异常特征的电子支付交易。总之,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网络等高科技手段,由系统对相关数据进行自动采集、汇总、鉴别,减少人工统计的随意性、误差性和延时性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另外,还应建立信息交换系统,搭建反洗钱网络,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建立与工商、税务、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横向网络,核对开户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以及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实现社会各方信息资源监管共享,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共同创建金融安全区。

(五)加强培训,提高反洗钱的专业素质

第8篇:有钱就是任性范文

[关键词]银行反洗钱法律问题对策

计划经济年代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不法分子无法洗钱;改革开放后内地就出现洗钱犯罪。“白领犯罪在20世纪90年代表现为洗钱”。金融系统是洗钱的易发、高危领域。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前总裁米歇尔?康德苏的估计,全球每年的洗钱数额达6000亿美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5%左右。国际社会已将洗钱列为十大犯罪之首。因此,遏制洗钱犯罪,势在必行。

一、洗钱罪概述

(一)洗钱犯罪的含义

洗钱,顾名思义就是把赃钱清洗干净,给非法的资金披上合法的外衣。它最早出现在20世纪20年代,当时美国芝加哥的一黑帮分子开了一家投币洗衣店,在每晚计算当天的洗衣收入时,他把其它赌博、走私、勒索等非法收入混入洗衣收入中,再向税务部门纳税,扣除应缴的税款后,剩下的非法收入就成了他的合法收入,这就是“洗钱”的由来。各国的法律及国际公约对“洗钱”有不同的表述,通常是与各国对洗钱罪的界定相适应的。国际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认为,凡隐瞒或掩饰因犯罪行为所取得财物的真实性质、来源、地点和流向,或协助任何与非法活动有关的人规避法律应负责任者,均属洗钱行为。

《刑法》第191条规定,洗钱犯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采取的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移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通过银行转账或者其他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资金汇往境外,以其他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利益转移为合法财产,所转移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达到一定数额的行为。《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将洗钱的上游犯罪增加了“或其他犯罪”,将洗钱行为表述为:“将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二)洗钱犯罪的特征

洗钱犯罪有如下几个特征:一是有预谋的故意犯罪;二是利用银行或地下钱庄进行;三是具有跨国性。各国家司法管辖权有限,不能越界追逃;四是缺乏可识别的受害者,难以引起人们的注意。

(三)洗钱犯罪的危害

洗钱犯罪危害性大,破坏经济建设,影响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一是为有组织犯罪提供资金来源;二是助长刑事犯罪,危害社会稳定。洗钱的高利润会刺激犯罪分子的欲望,助长了其嚣张气焰,给社会带来危害;三是助长官员,造成贪官外逃。我国的资本外流数额排行世界第四位,仅次于委内瑞拉、墨西哥和阿根廷,已给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四是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严重影响银行业务的拓展,诱发金融危机。如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倒闭,原因之一就是参与洗钱;五是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原则,冲击合法经济,破坏国家投资环境。

二、金融机关反洗钱的现状

(一)形形的洗钱犯罪

近年来洗钱犯罪日益增多,数额不断上升。主要表现为:一是利用地下钱庄把在国内犯罪所得赃款清洗到境外。首先赃款所有者在境内将要清洗的赃款交给地下钱庄的经营者,然后在境外从地下钱庄的同伙处提取被清洗过的赃款。如厦门远华走私案中,赖昌星通过晋江“东石丽”地下钱庄疯狂洗钱。二是利用同海外公司签订假进口合同,以金融机构信用证支付方式将资金汇往境外,即将犯罪所得资金转移到境外金融保密制度比较严格的国家和地区。三是利用他人身份证件或假身份证件开立账户,通过金融机构存取、转账等方式转移非法资金进行洗钱。四是利用借贷方式洗钱。首先通过向他人借大额钱款,然后再用赃款偿还债务,使赃款被清洗成来路合法的款项。五是利用外汇黑市把赃款兑换成外汇,再将其走私出境,从而达到洗钱的目的。六是通过成立皮包公司或者利用其它单位走账进行虚拟贸易,伪造经营业绩,谎报收入,然后以公司经营所得的名义将犯罪收入向税务当局申报纳税,将赃款变成完全可以公开的正当收入。

(二)银行反洗钱的现状

1、金融环境不够规范,金融秩序有待完善。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银行业竞争出现白热化,有的银行见钱就揽,有钱就收,忽视了对钱的性质和来源的了解。甚至明知该钱的来路不正,仍帮其转款或做其他处理。所以在金融秩序混乱的地方,很难有效地预防和查处洗钱活动。

2、部分人员反洗钱的意识淡薄。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错误地认为反洗钱是发达国家的专利,没有必要盲目跟风,否则会失去大量客户。甚至“睁一眼、闭一眼”,麻木不仁,使银行成了洗钱的工具。

3、员工业务素质不高。缺乏过硬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即使面对可疑的金融交易或者明显与洗钱有关联的交易,也难以进行辨别。有些人工作责任心不强,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结果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实施洗钱等金融犯罪轻而易举,根本无法有效防范和查处洗钱。

4、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和完善,缺乏可操作性。实践中多数巨额黑钱都是通过各种银行、在不受任何监控的情况下被转移出去的。

三、银行反洗钱的具体对策

(一)建立健全法律体系。我国反洗钱的最早立法是1990年《关于禁毒的决定》。1997年《刑法》正式对洗钱罪作出规定,2001年《刑法修正案(三)》加以补充,2003年央行又颁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及《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报告管理办法》三大规章的,2004年修改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确定了央行反洗钱的法定职能,反洗钱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尚有差距,必须抓紧制定《反洗钱法》。首先,要明确反洗钱的定义和范围,确立其设立模式、性质、职能;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其责任。其次,扩大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把贪污贿赂、盗窃、抢劫、偷税、赌博、贩毒、诈骗等严重犯罪也列入。既打击洗钱又遏止其上游犯罪,使犯罪分子“无处洗钱”或“无钱可洗”。最后,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实施洗钱罪上游犯罪行为人如果不能说明自己所持有的财产性质或来源合法,就推定为洗钱犯罪所得进行定罪。可喜的是反洗钱法草案已于06年4月25日,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预计8月份颁布实施。

(二)加强银行内部监控。金融机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内控制度并报央行备案,严防金融机关成为洗钱“黑道”。一是利用现有的力量和机构成立专门的反洗钱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各关键部门设立反洗钱联络员。二是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下级分支机构进行指导、监督、核查。三是各商业银行之间应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同时把反洗钱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常抓不懈。四是严格执行反洗钱责任制,并建立和完善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反洗钱监管制度,明确其现场和非现场监管职能。

(三)建立系统化工作机制。一是各银行应逐步完善报告制度,监控大额可疑资金交易。银行对大额现金、存款、汇款和保管箱业务;对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及跨境转移,且无明确商业或正当目的活动;对客户的资金来往发生不寻常变化的均应特别引起注意,发现交易可疑的,应当按照规定时间限制和规定程序向监控中心报告。单位之间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外汇50万美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个人金额人民币20万元以上、外汇10万美元以上单笔现金收付,都属于大额交易,必须加以重点审查、分析,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报案。二是注意保存内部交易记录和业务凭证,以备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对账户资料和客户交易纪录的保存期限自销户之日起至少5年,如:个人账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等;涉及可疑交易的,至少保存20年。保存期的文件资料应是原始凭证、监管部门认可的电子介质文件资料,且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法律有效性。

(四)实行存款实名制。这是银行防范洗钱犯罪的基本措施。金融人员应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在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时,应审查其身份并记录在案、核对存档。对他人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应严格按规定核对人和被人的身份资料并做好登记工作。对单位客户应按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合法的证照、文件及资料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确认客户的注册名称、注册地址、组织形式、经营范围、单位负责人、财务状况等,开立账户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办理,对授权他人办理的,要求其出具负责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不得为客户开立假名、匿名账户,不得为身份不明的人提供存款、结算服务。

(五)加强员工培训。洗钱作为一种高智商的隐蔽性犯罪,不会被轻易发现。因此,要取得反洗钱工作成效,不仅需要完善相关立法,还需要一大批熟悉法律、精通业务的从业人员。要加强对员工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平时注意对员工进行反洗钱的操作程序、应紧处理措施的指导与培训,确保所有员工熟悉相关法律和操作规程,懂得如何甄别异常资金,侧重对一线临柜人员识别客户和可疑交易的教育培训。

(六)加强信息交流。注意从中发现洗钱犯罪活动的蛛丝马迹。一是加强金融内部的信息交流,要通过内部网络对客户信息共享,减少获取信息成本,准确判断是否可疑交易。二是建立信息交流机制,通过银行间的信息中心进行交流。三是加强与其他机构的合作,特别是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包括报送信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协助、冻结、扣划客户存款。

(七)加强国际合作。洗钱犯罪具有跨国性。不法分子往往会选择“洗钱天堂”(没有把洗钱规定为犯罪的国家)或者反洗钱法规不完善、反洗钱人员经验不足的国家进行活动,因此,借鉴国外经验,加强国际合作,显得尤为重要。美国政府发表的《全球和洗钱防治策略》指出,土耳其、希腊、俄罗斯和塞浦路斯是世界四大洗钱中心,是洗钱犯罪最为猖獗的地方。各国纷纷制定法律法规加大惩治力度。如美国1970年的《银行保密法》、1986年《控制洗钱法》,英国的《1986年贩运罪法令》等,就连号称“金融天堂”的瑞士也对洗钱说“不”。国际反洗钱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提出的“40条建议”是西方反洗钱行动的主要纲领。我们要积极加入反洗钱国际组织,加强与其他国家的联系与合作:一是国际间洗钱信息和技术的交流。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及时记录、汇总并与监管机关交流,了解国际反洗钱方面最新动态。二是交流有关可疑交易的资料。发现可疑交易,及时报案查处,当然,要处理好信息披露与为客户保密的关系。三是加强司法协助和合作。参照国际立法通例,迅速制定相应规章,以适应反洗钱国际协作的需求。

(八)实行综合治理。洗钱是高技术犯罪,反洗钱包括预防、控制、侦查、打击等多个方面,没有银行的配合,反洗钱就成为一句空话。但反洗钱工作不仅是银行的事情,不能靠银行“单打独斗”,它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实行综合治理,既需要公安、检察、法院、财政、税务、工商、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的分工协助;也需要其它社会各界齐抓共管,银行、证券、保险、房地产和珠宝等各行业联手支持,才能有效打击洗钱犯罪,遏制贪官外逃现象,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并通过反洗钱发现并切断恐怖主义融资渠道。同时,加大打击力度,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1、邵沙平。《跨国洗钱的法律控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2、阮方民。《洗钱犯罪的惩治与预防》。[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

3、邹瑜。《洗钱犯罪》。[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

4、谢清河。《我国资本外逃问题探讨》。[J].济体制改革,2004(5)。

5、何红梅。《商业银行反洗钱中的现状及对策》。[J].福建金融,2005(6)。

第9篇:有钱就是任性范文

[关键词] 银行 反洗钱 法律问题 对策

计划经济年代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不法分子无法洗钱;改革开放后内地就出现洗钱犯罪。“白领犯罪在20世纪90年代表现为洗钱”。金融系统是洗钱的易发、高危领域。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前总裁米歇尔?康德苏的估计,全球每年的洗钱数额达6000亿美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5%左右。国际社会已将洗钱列为十大犯罪之首。因此,遏制洗钱犯罪,势在必行。

一、洗钱罪概述

(一)洗钱犯罪的含义

洗钱,顾名思义就是把赃钱清洗干净,给非法的资金披上合法的外衣。它最早出现在20世纪20年代,当时美国芝加哥的一黑帮分子开了一家投币洗衣店,在每晚计算当天的洗衣收入时,他把其它赌博、走私、勒索等非法收入混入洗衣收入中,再向税务部门纳税,扣除应缴的税款后,剩下的非法收入就成了他的合法收入,这就是“洗钱”的由来。各国的法律及国际公约对“洗钱”有不同的表述,通常是与各国对洗钱罪的界定相适应的。国际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认为,凡隐瞒或掩饰因犯罪行为所取得财物的真实性质、来源、地点和流向,或协助任何与非法活动有关的人规避法律应负责任者,均属洗钱行为。Www.133229.Com

《刑法》第191条规定,洗钱犯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采取的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移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通过银行转账或者其他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资金汇往境外,以其他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利益转移为合法财产,所转移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达到一定数额的行为。《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将洗钱的上游犯罪增加了“或其他犯罪”,将洗钱行为表述为:“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二)洗钱犯罪的特征

洗钱犯罪有如下几个特征:一是有预谋的故意犯罪;二是利用银行或地下钱庄进行;三是具有跨国性。各主权国家司法管辖权有限,不能越界追逃;四是缺乏可识别的受害者,难以引起人们的注意。

(三)洗钱犯罪的危害

洗钱犯罪危害性大,破坏经济建设,影响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一是为有组织犯罪提供资金来源;二是助长刑事犯罪,危害社会稳定。洗钱的高利润会刺激犯罪分子的欲望,助长了其嚣张气焰,给社会带来危害;三是助长官员贪污腐败,造成贪官外逃。我国的资本外流数额排行世界第四位,仅次于委内瑞拉、墨西哥和阿根廷,已给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四是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严重影响银行业务的拓展,诱发金融危机。如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倒闭,原因之一就是参与洗钱;五是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原则,冲击合法经济,破坏国家投资环境。

二、金融机关反洗钱的现状

(一)形形色色的洗钱犯罪

近年来洗钱犯罪日益增多,数额不断上升。主要表现为:一是利用地下钱庄把在国内犯罪所得赃款清洗到境外。首先赃款所有者在境内将要清洗的赃款交给地下钱庄的经营者,然后在境外从地下钱庄的同伙处提取被清洗过的赃款。如厦门远华走私案中,赖昌星通过晋江“东石丽”地下钱庄疯狂洗钱。二是利用同海外公司签订假进口合同,以金融机构信用证支付方式将资金汇往境外,即将犯罪所得资金转移到境外金融保密制度比较严格的国家和地区。三是利用他人身份证件或假身份证件开立账户,通过金融机构存取、转账等方式转移非法资金进行洗钱。四是利用借贷方式洗钱。首先通过向他人借大额钱款,然后再用赃款偿还债务,使赃款被清洗成来路合法的款项。五是利用外汇黑市把赃款兑换成外汇,再将其走私出境,从而达到洗钱的目的。六是通过成立皮包公司或者利用其它单位走账进行虚拟贸易,伪造经营业绩,谎报收入,然后以公司经营所得的名义将犯罪收入向税务当局申报纳税,将赃款变成完全可以公开的正当收入。

(二)银行反洗钱的现状

1、金融环境不够规范,金融秩序有待完善。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银行业竞争出现白热化,有的银行见钱就揽,有钱就收,忽视了对钱的性质和来源的了解。甚至明知该钱的来路不正,仍帮其转款或做其他处理。所以在金融秩序混乱的地方,很难有效地预防和查处洗钱活动。

2、部分人员反洗钱的意识淡薄。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错误地认为反洗钱是发达国家的专利,没有必要盲目跟风,否则会失去大量客户。甚至“睁一眼、闭一眼”,麻木不仁,使银行成了洗钱的工具。

3、员工业务素质不高。缺乏过硬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即使面对可疑的金融交易或者明显与洗钱有关联的交易,也难以进行辨别。有些人工作责任心不强,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结果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实施洗钱等金融犯罪轻而易举,根本无法有效防范和查处洗钱。

4、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和完善,缺乏可操作性。实践中多数巨额黑钱都是通过各种银行、在不受任何监控的情况下被转移出去的。

三、银行反洗钱的具体对策

(一)建立健全法律体系。我国反洗钱的最早立法是1990年《关于禁毒的决定》。1997年《刑法》正式对洗钱罪作出规定,2001年《刑法修正案(三)》加以补充,2003年央行又颁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及《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报告管理办法》三大规章的, 2004年修改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确定了央行反洗钱的法定职能,反洗钱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尚有差距,必须抓紧制定《反洗钱法》。首先,要明确反洗钱的定义和范围,确立其设立模式、性质、职能;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其责任。其次,扩大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把贪污贿赂、盗窃、抢劫、偷税、赌博、贩毒、诈骗等严重犯罪也列入。既打击洗钱又遏止其上游犯罪,使犯罪分子“无处洗钱”或“无钱可洗”。最后,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实施洗钱罪上游犯罪行为人如果不能说明自己所持有的财产性质或来源合法,就推定为洗钱犯罪所得进行定罪。可喜的是反洗钱法草案已于06年4月25日,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预计8月份颁布实施。(二)加强银行内部监控。金融机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内控制度并报央行备案,严防金融机关成为洗钱“黑道”。一是利用现有的力量和机构成立专门的反洗钱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各关键部门设立反洗钱联络员。二是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下级分支机构进行指导、监督、核查。三是各商业银行之间应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同时把反洗钱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常抓不懈。四是严格执行反洗钱责任制,并建立和完善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反洗钱监管制度,明确其现场和非现场监管职能。

(三)建立系统化工作机制。一是各银行应逐步完善报告制度,监控大额可疑资

金交易。银行对大额现金、存款、汇款和保管箱业务;对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及跨境转移,且无明确商业或正当目的活动;对客户的资金来往发生不寻常变化的均应特别引起注意,发现交易可疑的,应当按照规定时间限制和规定程序向监控中心报告。单位之间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外汇50万美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个人金额人民币20万元以上、外汇10万美元以上单笔现金收付,都属于大额交易,必须加以重点审查、分析,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报案。二是注意保存内部交易记录和业务凭证,以备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对账户资料和客户交易纪录的保存期限自销户之日起至少5年,如:个人账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等;涉及可疑交易的,至少保存20年。保存期的文件资料应是原始凭证、监管部门认可的电子介质文件资料,且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法律有效性。

(四)实行存款实名制。这是银行防范洗钱犯罪的基本措施。金融人员应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在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时,应审查其身份并记录在案、核对存档。对代理他人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应严格按规定核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资料并做好登记工作。对单位客户应按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合法的证照、文件及资料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确认客户的注册名称、注册地址、组织形式、经营范围、单位负责人、财务状况等,开立账户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办理,对授权他人办理的,要求其出具负责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不得为客户开立假名、匿名账户,不得为身份不明的人提供存款、结算服务。

(五)加强员工培训。洗钱作为一种高智商的隐蔽性犯罪,不会被轻易发现。因此,要取得反洗钱工作成效,不仅需要完善相关立法,还需要一大批熟悉法律、精通业务的从业人员。要加强对员工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平时注意对员工进行反洗钱的操作程序、应紧处理措施的指导与培训,确保所有员工熟悉相关法律和操作规程,懂得如何甄别异常资金,侧重对一线临柜人员识别客户和可疑交易的教育培训。

(六)加强信息交流。注意从中发现洗钱犯罪活动的蛛丝马迹。一是加强金融内部的信息交流,要通过内部网络对客户信息共享,减少获取信息成本,准确判断是否可疑交易。二是建立信息交流机制,通过银行间的信息中心进行交流。三是加强与其他机构的合作,特别是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包括报送信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协助、冻结、扣划客户存款。

精选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