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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存在问题精选(九篇)

七五普法存在问题

第1篇:七五普法存在问题范文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近年来,将普法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议程。“七五”普法的起步之年,为及时启动“七五”普法工作,召开“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动员大会,部署下一阶段全局普法工作,为“七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建立健全“七五”普法法制宣传领导机构。为了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管理、指导,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明确职责,及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专人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落实各项计划,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状况。明确了专兼职的法制宣传员,有力地推进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

(二)精心制定普法工作要点。根据县“七五”普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了《县水利局法制宣传教育的五年规划》,明确普法重点对象,重点开展以宪法、水法、刑法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为资料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切实做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为“七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多种形式宣传,重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抓好干部学法用法教育。紧紧抓住干部的法制教育不放,不断强化干部的法律素质。

一是坚持和完善支部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干部作为普法重点对象来抓。二是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方法,比如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知识竞赛等。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平安”为主题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三是学用结合,普治并举。透过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执政有机统一齐来,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执政为民、依法执政的意识,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潜力和领导水平。透过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干部的法制观念得到了强化。

(二)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抓好联系点乡镇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法制宣传阵地的作用,在活动中心播放警示教育片,展出反的专题版面。围绕若干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重点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资料涉及到劳动、工伤、财产继承、户籍管理、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受影响群众到达近500人次,有效的扩大了法律宣传面。另外,还透过各种途径举办了各类咨询、培训活动,例如“三八”妇女维权、治保、调解主任的培训等,在全县发放“七五”普法教材《水法律法规知识读本》共200余册,普法的覆盖率逐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抓好水电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抓好重点,推动全民学法用法的热潮

抓住节假日,结合重大政策法律出台,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3月22日世界水日、6月26日全国禁毒日、12月4日宪法日,我们结合“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等,组织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禁毒禁赌宣传。透过活动开展,使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在法制宣传日,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在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并制作法律知识宣传版面,开展宪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活动,构成宣传声势,营造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透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方位地普法宣传教育,使公民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公民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蔚然成风,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四、夯实基础,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结合“七五”普法规划和实际,切实推进“七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把开展民主法治村(居)的建立活动作为“七五”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资料,从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建立要求出发,认真做好民主法治建设工作。

第2篇:七五普法存在问题范文

一、 基本情况

2016年“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突出重点、创新载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七五”普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领导重视,普法工作全面开展。自“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县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制定符合自身职责且行之有效的“七五”普法规划、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计划,对本区域、本部门的普法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使依法治理与“七五”普法工作有步骤、有目标稳步推进,形成县、乡镇、村(社区)、社(组)四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网络,为全县“七五”普法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推动“七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主题突出,宪法宣传有力度。为了保障宪法贯彻实施,努力推动全县上下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2019年,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教育局、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联系点活动方案》。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党委(党组)中心组邀请专家对宪法进行专题辅导,组织新任命的领导干部向宪法宣誓,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加入宪法宣讲团,深入机关、学校、企业、乡村、社区开展宪法巡回宣讲,同时利用媒体开设普法专栏对宪法进行宣传,定期对宪法知识进行播报讲解,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在钟鼓楼、广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以“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在全县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有奖竞猜等活动,组织开展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将宪法修正案制作成宣传册、宣传漫画、微视频,实现宪法宣传教育的广宣传、全覆盖,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县营造了学习宪法的浓厚氛围。

(三)同频共振,普法形式有特色。始终围绕中心工作,以“法律十进”活动为载体,按照机关单位、村、社区、企业、学校、宗教场所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现场全覆盖的要求,进机关做到“三化”。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建立了学习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党委(党组)中心组及每周的例会,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建立健全机关学法用法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落实以考促学,对人大任命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做到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经常化、学法用法制度化、学法形式多样化。进农村做到“四入户”。依托乡镇司法所、村级普法站、农家书屋、乡镇党校等阵地,以专题辅导、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现场咨询等形式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一学三讲”活动,做到了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律服务、法制文艺进村入户。进社区做到“六个一”。按照每个小区、每位常住居民和流动居民全覆盖的要求,划分工作区域,包普法对象,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举办法治讲座,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每个社区都设有一个普法站、一个普法宣传栏、一间法律书屋、一名法律明白人、一条法律热线、一支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进学校做到“三突出”。以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法治校园”为目标,把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渗透到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将普法知识与遵守校规校纪有机结合,抓好法制教育的课外延伸。加强警校共育,整治周边环境,坚持防邪、禁毒、净化校园环境,形成教育合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突出青少年国家意识、遵法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企业做到“三讲”。完善企业法律顾问聘用制度,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定期举办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举办下岗职工维权法律法规讲座,对企业职工及管理者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宗教场所做到“四进”。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结合,对宗教场所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发放宪法法律等知识读本,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法制宣传月活动,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

(四)亮点纷呈,普法宣传有创新。为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各乡镇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普法内容,打造了许多工作亮点。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矛盾不上交。2016年以来累计调解矛盾纠纷10564件,调解成功率达99.19%。我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委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调委会”,大芦镇庄口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总体来看我县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但同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普法责任意识有待提高。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浓,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大意义理解还不深刻,对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认识还不到位,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准确。普法工作考核缺乏刚性指标,“重形式、轻效果”现象依然存在,“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一些部门单位还未完全落实。

(二)普法工作进展不够平衡,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在普法宣传中,公务员、国家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学生接受法治教育的机会较多,而普通群众、务工人员等群体接受法治教育机会相对较少,认知度、接受度有差异。多数涉法部门普法内容单调,都是摘抄法律条文,印制成法律宣传册或宣传单,在活动中进行分发,而普法对象的知识层次、需求各有不同,宣传缺乏针对性、实效性。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打造上,怎样充分利用校园多媒体进行普法的模式还需要深入探索。

(三)机制体系不够健全,普法台账收集整理有待规范。在普法机构队伍建设方面,全县虽然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的县、乡(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但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相比,还存在社会认知度不高、资源分布不均衡、业务开展薄弱等问题,普法队伍不稳定、人员不足的现象依然存在。在台账规范化方面,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虽然许多单位普法活动开展了,但没有及时整理相关的工作台帐资料,与省、市、县考核验收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四)普法项目谋划实施不够,基层法治环境有待改善。在统筹安排上,县、乡、村三级普法项目统筹安排、协调组织、督查推进还需要加强,仍有部分单位未能及时谋划好“七五”普法项目,未能积极做好普法规划项目推进工作。在联动机制上,目前县普法办虽加强了对部门和乡镇的工作指导,但在普法宣传教育过程中,各相关单位仍然存在“各自为政”、唱“独角戏”的情况,普法合力没有形成,普法成员单位之间的协同配合还需要加强。在普法氛围上,部分机关单位、乡村(社区),缺少法治宣传栏、橱窗等法治阵地,总体法治元素偏少,法治氛围不够浓厚。

三、意见建议

今年是“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第四年,也是迎接终期考评的攻坚之年,为全面推动我县各项普法工作任务的落实,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在全面推进“七五”普法、增强普法实效上下功夫。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以宪法“十进”为主线,以“七个一”活动为载体,突出我县特色,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联系点活动,通过抓点示范、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推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严格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抓好落实,特别是对“以案释法” 制度、“普法大数据”评价体系等滞后的工作要加快推进,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进一步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一支兼顾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的一线执法队伍,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杜绝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的发生,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引导群众合法维护自身权益,使普法宣传根植于法治实践之中。

二要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在精准普法和提质增效上做文章。要根据“七五”普法确定的重点对象,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者这几个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政府要全面依法行政,社会各界要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要对群众的法律需求进行调查研究,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问题和热点事件开展普法,如婚姻家庭、社会治安、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真正做到“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宣讲什么”,致力于帮助群众解决疑难问题,将普法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要结合村社文化广场等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宣传咨询、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充分挖掘民间文化资源,鼓励创作符合地方特色的群众性法治文艺节目,将枯燥的法律条文生动化、形象化,让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推进基层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

三要不断创新普法方式,在打造特色亮点上谋提升。电视、报纸、网络是当前群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渠道,通过开辟法治宣传专栏、播放法治宣传视频等形式,把单向式的灌输过程变为互动式的融合过程。要将普法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进一步结合,在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中,结合调解个案、援助实例,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队伍,开展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整理、编辑和社会等工作,通过生动的案例宣传来提高群众学法积极性。

四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在强化部门联动和整合普法力量上求实效。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协调责任,充分整合各单位普法宣传资源,整体谋划、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全县普法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各普法责任主体要切实承担起普法责任,健全法治机构,落实人员力量,将乡镇、部门、单位普法工作与本单位实际工作相结合,与全县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等整体工作相结合,做到分工合作、步调一致,真正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建立起一套涵盖过程指标、结果指标、实效指标等内容的普法工作评价考核体系,将依法行政、群众知法守法、社会治安状况等刚性指标纳入实效考核,更加真实地反映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切实起到查漏补缺、考核奖惩的作用。

第3篇:七五普法存在问题范文

一、七五普法工作情况

(一)抓机制,促保障,全面夯实普法工作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网络。我村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要求,及时召开了全村基层依法治理暨“七五”普法启动会议,安排部署“七五”普法各项工作。成立了以村党委为组长,两委班子和村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我村还组建立了秉常村普法联络员队伍和秉常村“法律明白人”、秉常村普法志愿者,并积极参加上级司法部门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在全村形成了“专门人员具体抓、职责分明主动抓”的普法工作格局。

2.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到位。“七五”普法实施以来,我村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村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同时结合作风效能建设、综合绩效管理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实施。

3.强化后勤保障,提升履职能力。村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村调解室的硬件设施进行了全面升级。在朴树头自然村,建设了法制长廊,进一步扩宽了普法宣传教育的平台和方式。

(二)抓重点、促效果,大力推进普法宣传活动

1.以点带面,抓好村民法制教育。重点开展好“法律进村”普法 ,抓住“3.15”、“6.25”、“7.1”、“12.4”等重要节假日,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宣传工作。一是积极搭建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全面推进“五个一”(即: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校、一个法律图书阅览室、一支义务普法宣传队伍、一份民情收集本)扎实开展村民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各类法制宣传阵地作用,采取以案释法面对面法制讲座、宣传橱窗、企信通平台、电子屏、标语、横幅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印发宣传指南、宣传画册、纪念册、小手册、宣传单、挂图、展板,结合六个一大走访、村民代表大会等活动,直接发放给群众,解答群众法律问题。二是针对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切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我村建立了“上级部门支持、村委会主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长效安帮机制,实行法制教育与帮助扶持相结合,从源头上控制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稳定。五年来,我村先后走访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家庭100余次,采取“帮教一对一”形式解决实际困难。全村刑释解教人员全部妥善安置,社区矫正对象无人无重新犯罪。

(三)抓示范、促平衡,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1.切实加强法治创建工作。一是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在村设立公开栏5个,全面实行四务公开制度,村级事务的管理基本做到有章可循,村干部依法管理村级事务,村民依法参与自治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我村先后获得了江苏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苏州市廉洁文化示范村等荣誉称号。二是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制定了秉常村村务工作规范化管理操作手册,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深受群众的欢迎。

2.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近年来,我村在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处理矛盾纠纷上下功夫,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新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定期排查机制。以重大节假日、社会敏感时期、特别防护期为重点,结合村情民意卡、大走访等,对重点人员全面定期排摸。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严格按照“五个一”和“三个不放过”的要求,着力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二是建立科学的法律服务机制。广泛开展“坐班制度”“接待日”等活动,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和法律需求。聘请律师每年为村民开展法制讲座,同时通过法制评弹、红歌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手段开展法制宣传。创新建立了秉常村法律咨询服务微信群,方便群众开展法律咨询。  

二、存在的问题

五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村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仍有差距。一是思想上厌倦松懈。普法工作开展了这么多年,虽然群众的法制意识也提高了不少,但有法不依的情况仍然存在,部分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还是存在左耳进、右耳出现象。二是工作上还存在敷衍应付。有时候因为村工作任务较重,法制宣传就转发一下上面的文件,上街搞一下宣传咨询,散发一些宣传资料,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普法宣传存在死角。虽然我村采取了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但是对流动人口、外出务工人员等群体仍然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点,影响了普法的整体效果。

三、今后打算

(一)进一步巩固普法成果。不断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普法工作责任制。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要继续坚持,形成制度,巩固提高;对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要分析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普法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如期完成任务。要抓好宣传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夯实普法工作基础。逐步提高村委会普法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增强普法工作能力。

(二)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考核力度。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村委会内部要开展经常性的自查,加大检查考核和工作落实力度,将普法宣传工作考核纳入年度考核重点内容中,严格兑现奖惩,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经验总结推广等方面的工作,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障。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机制、工作经费、检查考核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村营造更加浓厚的法制氛围和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4篇:七五普法存在问题范文

一、对待论题:具体着手

据杨先生介绍,他是1998年确立以传统宫调理论与乐学规律研究为方向的,而这个方向的确立主要缘于他早年在豫西从事戏曲音乐创作与民间音乐收集整理中的一个疑难――对苦音在中国传统音乐体系中的定位,亦即对苦音的音阶调式辨别,这也是困扰了中国传统音乐学界半个多世纪的乐学问题。杨先生选择这个问题作为着手点的重要原因,是苦音问题“涉及一系列基本理论,触及中国音乐的本质”。

苦音所涉及的音律、音阶调式、音调旋法等问题,都与中国传统音乐全局相联系:音律规范乐音,乐音构成音阶,而音阶中音的具体运动,即音调旋法体现出各具特色与表现力的有机组织形式――调式,其中的核心要素就是苦音的音律。目前学界对苦音音律主要有两种认识,一是苦音的音律有中立音特征,联系波斯一阿拉伯乐系如维吾尔族民间音乐是3/4音,持此观点的有吕冰、冯文慈和李廷松等先生,1992年李世斌先生测音支持了这一观点;二是与中立音“决然相反”,但有时“迹近中立音”的bsi律位,持此观点的有黎英海、黄翔鹏、陈应时等,1983年韩宝强先生和李武华先生的测音支持了这一观点。

音律上的歧见直接导致对苦音音阶调式判断的多解,而在持相同音律观的内部也对苦音音阶调式有不同意见。如基于中立音的变体调式的学者,冯文慈提出独立于传统五声体系之外的变体燕乐音阶;吕冰结合中古时期中原文化与西域文化的融合,提出苦音阶是“古代龟兹音阶的孑遗”;刘均平认为苦音音阶是由“徵、变宫、宫、商、清角”构成五声基础等。

基于原位“fa、bsi”学者(严格地说,是有原位倾向的学者)分别提出清商音阶说和综合调式说。黄翔鹏提出苦音构成的清商――八声音阶省略说;李武华提出苦音音阶是“上古纯律音阶之直接后裔”,其骨架为“徵、清羽、宫、商、清角”;董维松提出苦音宫调“在本质上仍为徵调式”,“只是因为五声性旋法的缘故,它才具有游移性,诱惑人们把它听成其它宫系的东西”。

“综合调式”说的提出者是黎英海和陈应时,二者看法互为补充,盖为四点:第一,苦音是由五声音阶综合调式性质的七声所构成。其内部综合的不同调高的五声之间,并不形成转调,而只是“带有调发展的因素”,是被作为一种“独特的旋律法”来运用;第二,苦音与花音本系一个曲调,苦音是在花音调式基础上,主要运用“清角为宫”和“清羽为宫”两种方法构成;第三,苦音的音乐“常不是一个单纯的调式”,其内部大都“形成一种复杂的同主音调交替”,从而造成一种特殊的调式游移性;第四,苦音中的fa和bsi在被作为偏音使用时,“他会随着旋律的动向或受其它条件的影响而在音准上有着游移性”,但其“基本倾向还是明显的”,而在它有着另一宫系五声音阶音的意义时,则“音是很准的”。

徐荣坤否认了苦音音阶形成的龟兹说,提出苦音音阶是由于“采用双借手法,不稳定的旋宫犯调”,而构成的一种综合调式。需要指出的是,杨予野基于梆子腔的研究、何昌林基于“秦乐与潮乐”的比较研究、焦金海基于苦音筝曲的研究、李民雄基于中国传统民族器乐旋法发展原则的研究都得出类似苦音音阶综合调式说的结论。可以说以上诸论已经体现将苦音音阶的构成和形成与中国传统文化整体联系起来、与中国传统音乐的历史联系起来的纵横视角。

笔者认为,苦音调式辨别的多歧性与苦音音乐所涉地域的文化特殊性(中国历史上民族融合最频繁的时期――南北朝到隋唐的中央政府所在地)的联系最终形成了现实的苦音与历史乐调难题的纠结。正如“杨著”所言:“八音之乐、俗乐二十八调、古龟兹乐调、蔡元定‘燕乐调’,这些本来就让学者们伤透脑筋的历史乐调,偏偏又与苦音这个现实的‘老大难’搭上了界。这些古今难题凑到一起,似乎以增加了解决问题的难度。”

在对这诸多纠结求解过程中,杨善武提出了一个中国传统乐学的根本问题:“中国传统音乐音阶中到底有几个五声核心?是只有一个,还是另有一个特殊的核心?”进而设问“苦音所属是属于单一调式思维,还是多调式的综合思维?那‘徵闰宫商和’的五声,是一种实质的音级表现呢,还是宫商角徵羽五声在多调综合思维中的一种表象?”

从现实的苦音音律,到具体的音阶、旋法、调式辨别,从众多中国传统音乐学学者的参与,再到所触及的不同乐种、不同历史乐调,最后归结到中国传统乐学的根本问题。“杨著”论题之具体,然所涉问题之繁、地域之宽、层面之深、涉及学者之多……都体现了作者面对学术疑难纵横捭阖而思虑深远的学术能力!

二、对待前人:辩证否定

“杨著”代序中说:“我们的学术事业是由一代代学人不断努力而向前推进的,每一代学人都需要通过自己的创新来为学术发展作出贡献。在学术创新的发展中,学者们时刻都会面临一个如何对待前人、如何处理好与前人研究关系的问题。”对研究方向的确立,学者有三种选择,一为开新域从头说,二为延前人接着说,三为驳旧论反着说。其中第一当然是每个学者理想选择,然而开新域是需要机缘的,不是每个学者都有这个幸运的。而第二、第三却是学者常常要面对的,特别是像传统乐调这样特殊的论题。“杨著”的12篇学术论文共分“同均三宫”研究、苦音研究、调式辨别问题和黎英海的民族调式研究四个“彼此关联”的板块。其中在有关苦音研究、调式辨别问题的中间两个板块提到于会泳的“宫角关系”理论,前三篇论述黄翔鹏的同均三宫理论,后三篇论述黎英海的民族调式理论,杨善武在该书中所面对的就是这三位在中国传统音乐学史上影响深远的前人!

由于苦音问题直接涉及中国传统宫调,“杨著”作者仔细研究了黄翔鹏的有关论述,尤其是他的“同均三宫”理论。因为在作者看来,“黄先生把苦音作清商音阶于现存传统实践中明确无误的乐调实体,这样苦音也就成了清商音阶的实践基础,从而把清商音阶的命运维系于苦音之上。”这说明“黄先生是将苦音纳入其‘同均三宫’――清商音阶的体系中加以认识的,其苦音观的形成是以清商音阶的合理存在为基本前提的。”但是在进一步研究中,作者感到“同均三宫”理论有些问题!

事情缘于被黄先生认为是运用“七律成均”、“同均三宫”的代表性曲例二人台牌子曲《出鼓子》的调性。杨善武经实际验听原始音响发现,该曲明显是新音阶三种调高的转换,而不是黄先生改动音高后的只用七个音的三种音阶。这引起了他的警觉,既然该曲明显属三种调高转换,为什么黄先生要改为“同均三宫”,是否“同均三宫”理论有问题?在杨善武看来,所谓“同均三宫”,实质上就是指同一七声音列中的三种七声音阶,也可反过来说是三种七声音阶存在于同一个七声音列中。他指出,“同均三宫”问题的核心在于三种七声音阶的真伪虚实。那么“传统音乐实践中到底有没有三种七声音阶,三种七声音阶之分是否具有客观的实在性和合理性?”

对于已经“写在书本上的理论’’,怀疑是需要勇气的,尤其这个理论的提出者是德高望重的我国当代音乐学家黄翔鹏先生,而且我国音乐学界都普遍接受了这个理论!杨先生没有犹豫。正如他自己所言:“学术的发展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不断提升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该肯定的就要肯定,该否定的就要否定”,他面对这个尖锐的问题表现出“直面应对”的态度,明确提出对“同均三宫”需要进行正反两方面的论证,并从史学依据、乐学逻辑、乐调实际三个方面进行论证。

其一是史学依据考证,分别就黄先生关于清商音阶形成发展的三个阶段作了证伪。针对黄先生把荀勖笛上的“清角之调”作为清商音阶第一阶段的标志,引用冯洁轩的观点“在传统笛上,笛上三调只能是在一只笛上吹出的不同调高的三个调”予以否定。针对黄先生提出《隋书・音乐志》为清商音阶的第二阶段的依据,依据《隋书》“郑译乐议”文字有不同解释,认为黄先生的“订正”“难于自圆”。针对黄先生将清商音阶第三个阶段定在唐代,即清商音阶的确立期的有关言论,指出其“不详所来”。对于20世纪30年代王光祈首次提出的,被后来学者广为接受的有关燕调的理论,采纳有关学者,如陈应时、吕自强和蒲亨建的观点而提出质疑。

杨先生对黄先生关于清商音乐的形成发展的结论认识表示了鲜明的否定态度,笔者以为杨先生在这个环节的论证多借其他学者的观点,较少进一步深入论证。好在杨先生紧接着提出,即使“古人明白地告诉我们有三种音阶存在”,我们还要证明三种音阶存在的合理性。

其二是乐学逻辑求证,这是“杨著”最着力的地方。首先,针对黄先生提出的“我国三分损益法的不同生律程序可能与新、旧音阶有有关”,杨先生指出事实上依这种程序,以第一律为宫只能产生旧音阶,澄清了这个模糊认识。而按蒲亨建、童忠良提出的以商音为中介双向生律,可能产生新音阶,但又否定了古音阶与清商音阶的存在与独立性。对于黄先生所说“只有在钟律的基础上清商音阶才能与古音阶、新音阶同处一‘均’……”(见注⑨)“杨著”指出:如果“‘同均三宫’的立论条件这般受局限,那么它们对中国音乐体系以及中国音乐发展的普遍意义,也就值得怀疑了”(见“杨著”第13页)。

“杨著”从不同的角度,考察j三种音阶的实质关系。以清商音阶强调“徽闰宫商和”的实践为例,认为三种音阶“变声暗含正声”,变声是“五正声概念的扩展”,实质是偏音由五正声转化而来。从而“在旋律构成中表现为七声内综合两个甚至三个不同宫的五声音阶……但是它又不是转调,而只是带有调发展的因素。”“杨著”进而提出这种有正偏之名,而无正偏之实的七声似可称作“综合调性七声”或“综合性七声”的观点(见“杨著”第17页)。这样,“同均三宫”实质上就只是一种综合七声,而不可再强分“三宫”;或者实质上为同音列的三个调(见“杨著”第17页),这样清商音阶的存在在乐学逻辑上就站不住脚了!

笔者的理解是,这样一来,不仅清商音阶是不存在的,只要存在五度综合因素,其他两个七声音列的音阶之实也是不存在的。因为“杨著”在进一步研究黎英海先生的综合调式思想之后,对此有了更明确的表述:“‘黎著’所谓‘综合调式七声音阶’是针对五声综合中七声运用的特殊形态,在音列类比的意义上借用七声音阶的一种说法,并非指实质性的七声音阶”(见“杨著”第274页)。

其三是乐调实际查证。我们注意到,“杨著”在上面已经指出“乐学逻辑求证”还要借重于乐调实践。接着又指明,“因为特定的音阶调式在曲调进行上是有一定的逻辑的,而这种音调逻辑在音阶的排列形式上是看不出来的,也就是说,一定的音调逻辑必须通过具体的曲调才能体现出来”(见“杨著”第19页)。

乐调实际查证一节涉及到许多与于会泳“宫角关系”理论及黎英海民族调式研究相关的内容。“杨著”在第二部分的最后一节谈到于会泳先生的“宫角关系”,认为“宫角关系”理论是从中国乐学实践出发的总结,对于有效识别宫调的转换、认清传统音乐旋法规律有普遍性意义。

如果说于会泳的“宫角关系”是操作层面的理论,那么黎英海综合调式理论是以乐调实证为基础对这一操作方式所依据的深层原理的阐释。“杨著”分三章,对黎英海的民族调式研究进行系统分析。认为其具有如下鲜明特征:

1.突破单纯技术的纯形态研究,注重从音乐思维方法上考虑问题;

2.以现实的传统音乐研究为重心,力求与古代乐调实际相衔接;

3.克服音阶、音列形式研究的局限,发掘活的音调中的调式运用;

4.研究个别的、地方性音乐特点,从中概括民族调式的基本规律。

显然,“杨著”所归纳的“黎著”四个特征,也正是杨善武先生具体论证中所坚持的。换言之,“黎著”的观念及方法影响着杨善武先生在宫调理论和乐学规律上的探索。正如“杨著”所言:“我们今天研究‘黎著’,重在它的现实意义。回头看是为了更好地向前看。现实的研究与历史上的理论紧密地联系着。从‘黎著’中可折射出如今的一些问题,而今天有些问题的答案也正可从‘黎著’中找到。”于是,我们对杨先生关于传统宫调及乐学规律理论的认识,可以透过其对“黎著”五声综合调式理论的认识与阐发中去理解。

对于黎英海的五声综合调式理论,“杨著”认为“在不同五声的综合中是有一个‘基本宫调’(‘基本调’‘基调’)的”,“从基本宫调的角度看,不同五声的综合就是基本调性与不同方向、不同音程关系的调性综合。”

如上图所示,五声综合调式的形式有与上方五度的综合和与下方五度的综合两类。其中与上方五度的综合还包括与上方五度的上方五度,即基本调的上方大二度的综合;与下方五度的综合还包括与下方五度的下方五度,即基本调的下方大二度的综合。这样,其表象形式会有如下几种“音阶”(按“杨著”为音列):

基本五声与上五度综合的六声;与上五度及上大二度综合的七声;与下五度综合的六声;与下五度及下大二度综合的七声;与上五度、下五度综合的七声。还有基本调与上大二度、下方大二度直接的综合,甚至基本调五声与上五度、上大二度、下五度、下大二度的完全综合成九声音列等。从理论上说,这种综合五声体系,可以涵盖我们传统音乐的所有乐调。

可以看出,这些表象形式中有我们平常所说的含变徵的古音阶音列(CDEttFGAB),也有所谓含清羽的清商音阶音列(CDEFGAB),那么这些表象的音列在实际调式判断中的实质是什么呢?

对此“杨著”的阐发是:“这里的‘变徵’其实质意义是上方大二度调的角音,在基本调的上方五度看它相当于‘变宫’,从基本调统一音列记谱的角度看则相当于‘变徵’。至于基本调中是否有‘变徵’,基本调是否就是一个含有变徵的音阶,仅仅依这里的音关系尚不能确定。而若要确定,那就必须是在基本调的调性中出现具有润饰意义的变徵”(见“杨著”第295页)。

同理,“这里的‘清羽’其实质意义是下方大二度调的宫音,在基本调的下方五度看它相当于‘清角’,从基本调统一音列记谱的角度看则相当于‘清羽’。至于基本调中是否有‘清羽’,基本调是否为含有‘清羽’的音阶,仅仅依这里的音关系还是无法确定。若要确定,那就必须是在基本调的调性中出现具有润饰意义的清羽”(见“杨著”第296页)。

据此,“杨著”结合具体乐调认为存在综合五声因素带“变徵”音的乐调,实质上不是古音阶,而存在综合五声因素带“清羽”音的乐调也不是清商音阶。这样以来,三种音阶的观念与五声综合的音阶本质在根本上是不相容的,因为在“杨著”看来,“不管综合的具体形式如何变化,其音阶都只有一种,没有也不可能有三种”(见“杨著”第296页)。

“杨著”对“一均三宫”理论的证伪及对“宫角关系”理论、五声综合调式理论的肯定,是在乐学实践中对前人理论的自觉选择,体现了对前人学术成果的辩证的否定,是扬弃,是既有继承又有保留的态度,这也符合学术发展中的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统一的原则。

当然,在对“杨著”所体现的可贵的学术精神深为感佩之时,笔者也产生一些困惑与疑问,今不揣鄙陋,一并提出。

商榷:关于新音阶地位的疑问

“杨著”在“乐调实际查证”中,提到有一个上下五度转调的七声基础,并引用蒲亨建的观点:“我国民族民间音乐记谱中,绝大多数采用的是新音阶形式,这反映出人们音阶观念上大致一律的自然选择,表现出新音阶的普适性。”紧接着“杨著”说:“古音阶、清商音阶记谱的乐曲不但不多,而且往往存在争议。”并举出古琴定调与民间借字都具体体现了我国传统音乐的转调体系及其音阶基础;童忠良曾指出中西乐学的自然支配规律;黄翔鹏也说过自然七声音阶叫“完整的音阶”。进而杨先生认为在我国传统音乐中实际上一直存在着新音阶(自然七声)的“潜流”。虽然这在古代一直遭到不公正的“待遇”,但却“默默地实干”着,并形成了“在先秦的音乐实践中早有的巩固地位”。

“杨著”其实在提出一个在音乐史上存在过并在乐调实践中“普适”的七声音阶――新音阶,问题是在五声综合调式理论中,怎样认识新音阶的本质。

“杨著”在“五声综合调式理论之阐发”中谈到五声综合中四种基本综合形式,又说“这四种基本形式中,上五度与下五度综合主要在基本调的七音列范围内构成,因而是我国民族音乐中应用最普遍而又最自然的综合形式”(见“杨著”第280页)。

显然这里的“最自然的综合形式”与上文“自然七声音阶”都指同一个七声,问题是这个七声能称作音阶吗?按照上文提到,所谓“综合调式七声音阶”是“针对五声综合中七声运用的特殊形态,在音列类比的意义上借用七声音阶的一种说法”,那么这个七声就“并非指实质性的七声音阶”。

“杨著”在“乐学逻辑求证”中指出,“同均三宫”实质上就只是一种综合七声,而不可再强分“三宫”;或者实质上为同音列的三个调。那么这种综合七声是具有独立意义的音阶吗?“杨著”认为其仅有“七声之表象,而非真正独立意义上的七声音阶!”

“杨著”在“五声综合调式理论之阐发”中以陕北民歌《秋收》为例,认为该曲在“实际旋法中仅只构成一个五声,所余两个音是具有润饰性质的偏音,其音乐并无综合可言”。那么《秋收》所用七音应该就是一种音阶了。在“杨著”中《秋收》的谱例被略去,在此笔者也按乐调实证的方式,将该曲记谱如下:

该曲表面看是新音阶,除第一小节出现‰为临时变化音(王昆在唱该句时也有不加fa的,可见就是韵腔音),还出现了原位fa一次,原位si两次。按照综合五声调式理论中宫角关系判断法,疑似综合性宫角关系出现三次,如果我们说“fa-la”的宫角关系不明确的话,那么“sol-si”体现出的宫角关系是明显的。既然si体现出综合调式性因素,那么《秋收》的七音也只是有“七声之表象,而非真正独立意义上的七声音阶”。如果按这种方法分析现存乐调,那么纯粹“具有润饰性质的偏音”也很少,而这个七声音阶存在的意义也会大打折扣的。

既然“杨著”肯定新音阶“在先秦的音乐实践中早有的巩固地位”,而五声综合调式理论在实际运用中却导致新音阶实质地位的动摇,那么问题出在哪儿呢?

余论:继续探讨的空间

第5篇:七五普法存在问题范文

对照《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要求,对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作出部署。我办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认真学习贯彻“七五”普法规划,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各项工作,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人社建设作出新贡献。现结合我办实际工作,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把法治教育和依法治理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严格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各党支部紧密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认真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深入学习宪法。6月份印发了《“学习新宪法,尊崇新宪法”主题活动方案》,把学习宪法列入党组中心组与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内容,通过开展丰富多彩、有声势、有深度的宪法学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中,引导党员、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不断提升法治素养。

(二)深入开展党章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各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重要中央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7月我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全面依法治国历史进程中先进人物电影《邹碧华》,教育引导党员学习弘扬邹碧华同志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职业情怀。

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一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抓好党组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制度的贯彻落实。二把学习新宪法作为重要的政治工作来抓,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普法责任,狠抓宪法宣传工作任务落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作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直接关系法治权威的树立、法治秩序的形成、法治实践的成效。推动各党支部、科室、直属单位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人社的建设。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七五普法以来,我办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做了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普法形式比较单调,创新不够,法律法规内容严谨单调,直接学习宣传。二是普法力度不够大,起到的效果有限。

第6篇:七五普法存在问题范文

自我区实施“五五”普法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水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全面奔小康、建设新盐都”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服务大局,不断创新创优宣传方法和手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确保实现“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推动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省、市、区“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实施办法,特制定全区水务系统“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三个进一步增强、三个显著提高”的目标要求,全面客观地检查“五五”普法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区水务系统普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综合评定的原则,对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三、主要内容

此次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为:全系统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情况。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全区水务系统“五五”普法终期检查评分表》

四、步骤和方法

1、基本步骤

全区水务系统“五五”普法考核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月日-月日)。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水利局“五五”普法考核验收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动员部署。机关各有关科室(含依照单位)要按照检查评分表中规定的要求,将有关台帐资料及其公务员的学习笔记、学习心得等整理收齐,于4月底前交政法科。

第二阶段:组织自查(月日-月20日)。由局“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小组牵头对照要求进行全面的自我考核验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于4月20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市水利局。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月2日-5月10日)。市水利局将对全市水利系统进行抽查。

第四阶段:接受检查(月11日-6月底)。迎接区委、区政府和市水利局对我区水务系统考核验收;月份接受省厅抽查。

2、主要方法

“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的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以及对普法对象进行考试、考核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

五、组织领导

局成立由局长孙发林为组长,局党委书记王洪明、副局长李晨光、张万根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全区水务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六、基本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考核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要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按照规定的目标要求,组织好这次考核验收。

第7篇:七五普法存在问题范文

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也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做好今年的普法工作和“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意义重大。根据海东市“七五”普法规划及中央、省上的相关工作部署,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决定对全市各地各部门“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党委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高等院校、市管企业、省驻市各单位。

二、考核时间

2020年xx月至xx月(具体考核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

对自20xx年“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七五”普法规划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省、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等普法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验收,突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内容。重点总结验收《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落实情况,执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工作制度情况、

《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推进情况,领导干部、青少年、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学法用法和以案释法情况;围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生态环境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县(市、区、行委)创建、“法律八进”活动情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及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普法依法治理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普法经费保障及自“七五”普法启动以来普法成效等。

具体考核标准以《海东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县区)》《海东市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市直)》《海东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企业)》(见附件1、2、3)为参考方向。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15日前)。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总结验收和检查考核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做好考核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自评阶段(x月15日至8月)。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组织自查。自查过程中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单位推进“七五”普法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及工作成果;认真收集整理“七五”期间形成的普法档案资料,特别是视频类、图片类资料等;要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听取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制约普法工作开展的难点问题。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于8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及相关印证资料通过青海省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报送市司法局法宣科。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至xx月)。

市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成考核组赴各县(区)和部分市直部门、单位、企业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四)总结报告阶段(12月底前)。

结合实地检查考核情况、各地各单位自查总结情况,对“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向市人大汇报决议执行情况,高质量迎接省上对海东市“七五”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深入贯彻“八五”普法规划的意见建议,为“八五”普法规划起草、启动起好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开展总结验收和检查考核是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决议的明确要求,是检验“七五”普法工作成效、确保“七五”普法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手段。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把今年的普法工作和“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抓细抓好落实,确保顺利完成总结验收任务。

(二)压实责任,注重实效。

要根据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决议及相关配套实施文件确立的重点,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推动树立全员责任意识和全程责任意识。要着眼工作实际,将集中组织的检查考核与动态状况的日常了解结合起来,深入掌握本地区、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力戒形式主义。

(三)结合实际,提炼重点。

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对照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评,提炼各县区各部门普法工作亮点,总结突出问题、难点,为持续推动全市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支撑。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力求客观、准确、翔实。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本地区、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形成有效的整改举措,使总结验收和检查考核工作真正发挥固强补弱的作用,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宣传典型,营造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总结验收和检查考核工作,制定宣传计划,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宣传视频拍摄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创新宣传载体和平台,集中宣传展示我市“七五”普法以来在法治建设方面的重大成就以及本地区、本单位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的经验做法,宣传各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普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按照中央、省市要求谋划下一个五年普法规划,既要全面覆盖上级要点,又要结合海东实际,因地制宜。 最新迎接省委巡视组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州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主要是传达学习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被巡视党组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规定》,积极做好迎接省委第五巡

视组明天开始进驻我州开展为期

3

个月的巡视准备工作。今天的会议有四项议程:

下面,我就学习贯彻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

迎接省委巡视组检查,做好被巡视工作,强调四点意见。

第一,要学深悟透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巡视工作的政治觉悟和责任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使之成为党之利剑、国之利器。特别是记高度重视巡视工作,

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做好巡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总书记指出,巡视要坚持人民立场,人民群众痛恨什么、反对什么,就重点巡视什么、纠正什么,把巡视利剑直插基层,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总书记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就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7

5

日,在听取中央第一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五个持续”(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要求,强调要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高质量推进巡视全覆盖,不断完善巡视战略格局;强调要坚持稳中求进、持续抓、抓到底,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和意志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9

26

日,省委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在长沙召开,把湘西州及凤凰县列为十一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地区之一。全州各级党员干部特别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规定》,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上来,增强接受巡视监督、支持巡视工作的政治自觉、

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二,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接受巡视,全力支持配合巡视工作。

支持配合省委巡视组做好巡视检查,是我们的政治责任和应尽义务,

也是对我们党性原则、大局意识、组织纪律的一次重要检验。这次省委巡视组来湘西州巡视,不仅是对我州政治生态、各项工作的“全面体检”,更是帮助我们提高认识、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机遇。

全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党负责、对同志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视组反映情况和问题,做到有什么问题就反映什么问题,确保巡视组了解真实情况,发现真正问题。对省委巡视组在这次巡视过程中指出的问题,

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深入剖析,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认真整改,做到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切不可有任何抵触情绪。要持续深入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巩固扩大前段整改成果,特别是对

103

个州庆项目和地方政府债务化解要加快推进,

尽快全面完成整改,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在全州范围内对政府性投资项目、PPP

项目来一次全面“回头看”,严把审批程序,严

控建设规模,严格资金监管,严查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不折不扣落实省委巡视组的工作要求。我在这里重申一下,

省委巡视组进驻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原则上严禁出国出境,严禁进出娱乐场所,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确因公外出的,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强化服务意识,精心妥善安排,

做好后勤保障,切实为省委巡视组创造良好环境和提供便利条件,

全力确保省委巡视组在我州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要全面抓好信访稳定工作,营造良好巡视氛围。

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带头接访和主动下访,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实际困难和相关问题。要发扬办理中央巡视组移交群众身边问题件的有效经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制度,压紧压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形成以主动处置化解为主、稳控为辅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和迅速处置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非正常访、恶性闹访及围堵巡视组驻地等各类事件。尤其要全力配合省委巡视组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工作,做到及时交办、及时稳控、及时化解。要强化社会巡逻防控,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密防范各类暴力恐怖案件以及偷盗等治安案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力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切实做好宣传舆论、保密等工作,搞好统筹协调,畅通巡视渠道,确保周到细致、万无一失,充分展示湘西良好形象,营造良好巡视氛围。

第四,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抓紧抓好脱贫发展各项工作,

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这次省委巡视为期三个月,这段时间是我们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关键期。全州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奋发作为,搞好统筹协调,学会“弹钢琴”,既要全力配合省委巡视组搞好巡视工作,又要集中精力抓好当前脱贫发展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年初既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特别是产业项目建设,

第8篇:七五普法存在问题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推进依法治理,以做好“七五”普法的收官和“八五”普法的谋划为主线,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让法治宣传教育强起来实起来暖起来,为我区加快“一谷一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重点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普法工作,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促进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按照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中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的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3.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形成全面自觉守法、共抗疫情的良好氛围。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行动。

4.认真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交办的任务。认真完成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中的相关工作任务。适时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5.抓紧开展自查。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家、省、市和区“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逐项落实。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区依法治区办和区普法办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区“七五”普法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要于4月30日将普法自查汇报材料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典型经验材料,纸质版盖单位公章报区普法办公室,电子版报邮箱,同时制作反映本镇街、本部门在“七五”普法期间取得的优秀成果的专题片。

6.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让宪法宣传天天见、处处见,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宪法和基本法教育。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坚持整体联动,形成各镇街、各部门共同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气氛。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7.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分工方案,推进全民守法普法,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8.开展好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民法,组织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维护国家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各种重要的时间节点,加强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生态环境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9.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主题宣传,开展专题活动。进一步加强“法治扶贫”,以法治助力脱贫攻坚。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0.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将宪法法律列为党校、行政学校必修课。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分别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基本依据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

11.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分学段分重点开展。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12.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关于推动省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考核检查,探索实行第三方评估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司法过程中普法,形成普法工作大格局。

13.加强法治农村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命名。推进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法治农村建设的意见》,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14.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管好用好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精神,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为全面依法治区奠定坚实的法治思想基础。

15.用好“智慧普法”平台。按照全国普法办平台建设要求,利用好数据分析报告,汇集全区普法优质资源,把“智慧普法”平台打造成全区普法优质资源库。加强大数据应用,充分发挥“智慧普法”平台在“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研究谋划中的作用。

16.积极开展对外法治宣传。结合“一谷一城”建设,深化法治交流和区域合作。服务我区企业“走出去”,加强企业“走出去”的法治教育和培训。

17.开展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作出汇报,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检查、评估工作。做好迎接全市检查各项筹备工作。做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报送等工作。

第9篇:七五普法存在问题范文

根据xxx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xx局“七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工作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分管领导兼任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员,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局党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对每年普法工作的重点、开展形式等进行研究。

二、基础保障工作

结合中央、省、市、区的相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七五”普法普法工作计划,明确了普法对象、内容等。每年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法律宣传、培训,截止2019年7月,安排经费...万元。局内部组织征订全国法制宣传教育统编刊物20余套,为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提供保障。

三、制度建设工作

根据xxx管工委转发的《xx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xx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党组学习法律制度》、《xx局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xx局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等,进一步用制度管人管事。

四、组织实施工作

(一)法治学习的内容丰富

1. 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宪法》修正案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弘扬宪法精神,尊崇法律权威,增强依法治国理念。

2.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广大党员尊崇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

3.工作之余,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全程集中观看“新时代学习大讲堂”时代前沿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讲座。通过收看此次专题讲座,广大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讲座要求,深入学习《监察法》要义,深刻领悟党中央推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完全意志,深刻体悟“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强化了自身的法制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做到依法履职、廉洁从教。

4. 认真学习与xx工作相关的《xx法》、《xx法》、《xx处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促进xx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5. 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利用全体人员集中机会重点传达学习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七五”普法相关重要会议精神,及时了解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状态,立足现实,真抓实干;提倡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自学,及时学习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解决工作上的难题。

(二)法治内容形式多样

1.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厅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普法教育及反腐倡廉电视节目。

2.结合“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适时宣传《xx法》、《xx法》等财政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知晓率。三是组织xx系统人员学习会计制度、“六五”普法相关知识等,   

3.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国家无纸化学法及考试平台开展的《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和《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学习,增强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通过全局例会认真传达学习《保密法》,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签署保密承诺书。

4.每年都对区内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较为系统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国家有关......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多次培训,我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掌握xx法律法规知识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五、依法行政工作建设

(一)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xx队伍建设,严格执行xx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每年组织xx干部认真完成xx继续教育培训.

(二)积极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根据行政审批制度的要求,我局已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对保留的行政职权编制了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加强行政职权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重大行政决策研究、重要涉法事务处理、重大执法活动分析研判等方面的作用,与xxx律师事务所律师签订合同,聘任专业律师担任我局的法律顾问。

(四)依法履行xx监督职能

根据省、市、区xx工作会议精神,加强xx执法、维护xx秩序的同时,坚持强化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切实强化内部监督,对查出的问题不护短,属制度方面的问题,及时完善制度;属人员素质的问题,加强教育、调整岗位;属人为因素造成的问题,严格依法依纪严肃处理。通过强化监督,完善制度,明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