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自查工作方案范文

自查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自查工作方案

第1篇:自查工作方案范文

一、时间安排

非公党委所属各党支部要对xxxx年以来党建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于x月x日前全面完成。

二、存在问题

1.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2.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务公开等基本制度是否严格;3.对流动党员管理是否到位;4.发展党员程序是否严谨。

三、具体措施

各党支部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对照《问题清单》进行自查整改。

1.制发自查自纠方案。全面梳理问题,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及任务推进计划,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

2.抓好自查整改。各党支部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严”的要求和“实”的措施,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把问题找准、查深、挖透,分类列出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逐项落实、对账销号、按期整改。

3.夯实支部基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规定,要重点加强对党建基础资料的检查、整理、补充、完善,坚决杜绝出现复制粘贴、弄虚作假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紧密结合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2.强化责任担当。各党支部要切实落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党建职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要进一步严格制度执行,抓好日常监督,巩固自查自纠工作成效,坚决杜绝自查中出现的问题再次发生。

3.抓好督导检查。xx党委将对各支部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重点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发展、对流动党员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支部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2篇:自查工作方案范文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目前,我县房地产行业绝大多数企业遵章守纪,依法诚信纳税,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有少数企业,纳税意识淡薄,财务管理混乱,风险意识不强,动辄以“招商引资”企业自居,频频以“破坏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环境”、“破坏的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借口,阻挠或干扰税务部门的正常执法,不按规定申报纳税,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税收征管秩序。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打击涉税违法违纪行为,有利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防止税收流失,调节经济运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行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重点检查年房地产开发领域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征管情况。

(一)企业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会计制度严格财务核算和按税收规定依法申报纳税;是否采取收入不入账、挂往来账、设置账外账、直接冲减成本等方式隐瞒转移收入;是否通过虚开发票、多列支出等手段虚增成本,逃避纳税义务。

(二)税收征管情况。是否依法征税,有无不征、少征税款的问题;是否按规定的预算级次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有无积压、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的问题;对欠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规定催缴、追征;是否违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减、免、缓税;是否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制度,有无违规发售发票的问题。

(三)税务稽查情况。对达到立案标准的,是否及时立案查处;是否存在应罚不罚、重责轻罚、以补代罚的问题;是否存在对查处案件执行不力的问题。

(四)工作效能情况。是否存在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造成房地产税收征管不力;是否存在因、索贿受贿,造成房地产税收流失;相关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

三、工作措施

(一)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清理涉及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主要内容与现行房地产税收规定相抵触或制定依据被废止失效的,应当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不符合现行房地产税收规定的,应当予以修订。对已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房地产企业及开发项目进行专项清理,对清理情况及时上报市级税务机关进行汇总分析,分类处置。

(二)加强监督检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2个专项督查组,围绕企业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工作效能等关键环节,重点抽取10户房地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三)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健全信息共享传递制度。健全完善相关职能部门与税务机关的涉税信息共享传递制度,县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城乡建委、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二是健全内控机制。督促税务机关建立职责明确、程序规范、运转高效、监督制衡的房地产税收征管机制。三是建立企业诚信纳税制度。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信用档案,公开涉税违法案件及欠税大户。对逃避纳税义务的房地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在土地供应、项目开发等方面限制条件。

(四)严肃查办案件。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举报。完善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税务等部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形成办案合力。重点查办房地产开发企业逃避纳税义务的案件;重点查办公务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税收流失的案件;重点查办在税收征管中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的案件。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年5—6月)。全县各级税务机关和房地产企业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进行全面自查。税务机关要制订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既要对本部门税收征管情况开展自查,又要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企业对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清理自查出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的具体措施。县地税局、国税局于年6月25日前分别形成自查自纠总结分析报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抽查(年7—10月)。专项督查组通过听汇报、看资料、查项目、审账务等方式,对税务机关和房地产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自查自纠不力的,责令“补课”。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按规定对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专项督查组于年10月20日前形成检查报告报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改落实(年11—12月)。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税务机关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及时将税款征收入库,做到整改率达100%。要巩固专项检查成果,建立健全房地产税收征管长效机制,形成诚信纳税和依法征收的良好局面。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于年12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向县人民政府作专题报告。

五、任务分解

(一)县监察局:牵头抓总全县房地产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协调组织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二)县地税局、国税局: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自查的组织、辅导、服务,督导企业自查自纠,及时解缴税款;认真开展重点检查,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追缴税款入库,依法移送涉嫌逃避纳税义务的犯罪案件;认真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及时汇报,分类处置;对税收征管情况、税务稽查情况、工作效能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失职渎职对国家税款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公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健全内控机制和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的长效机制,建立企业诚信纳税制度,提高监管能力,进一步推进房地产税收征管,防止税收流失,促进财政收入增长。

(三)县审计局:加强审计监督,发挥审计制约、促进作用,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情况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情况,以及相关部门依法协助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监管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县国土房管局: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土地供应(包括出让、转让方式和接受方信息、坐落地点、土地面积、出转让金额)、项目开发、售房许可、房屋销(预)售、产权登记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对逃避纳税义务的房地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在土地供应、项目开发等方面限制条件;健全机制,强化执法,促进“先税后批”、“先税后证”税收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五)县检察院:监督这次专项检查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检察建议;监督有关部门及时移送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查处循私舞弊、、的案件。

(六)县公安局: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和移送的涉嫌房地产开发企业逃避纳税义务的犯罪案件,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快查快结,严肃处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领域税收秩序。

(七)县财政局:监督企业执行会计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企业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提供专项检查工作经费保障。

(八)县城乡建委: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开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房地产开工许可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

(九)县规划局: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审批等涉税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县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府函〔〕112号)。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房地产开发领域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第3篇:自查工作方案范文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彻底清理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专题询问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种监督形式,是人大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就食品安全工作的集中开展进行的专门询问活动,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更是维护人大监督权力的直接体现。各乡镇要站在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重视市人大督办事项的落实工作,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分级负责、辖区负责”的原则,斗硬落实市人大督办事项工作的责任,做到把抓督办事项的落实放到与抓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督办事项高标准完成。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及相关站、所,要根据职能职责,依法整治畜牧行业触碰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彻底清理掉我县畜产品质量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认真排查,明晰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从即日起至6月10日,各乡镇及相关站、所要针对饲料、兽药等畜牧投入品,动物检疫等环节存在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生产经营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执法不履职尽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排查,深挖存在问题的原因。从6月11日起至6月底,要对照排查出的问题,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落实专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一)强化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控制,实施“放心料”工程

1、经营环节:一是严查经营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产品;二是杜绝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行为;三是督促经营企业建立产品购销台账,如实记录购销产品的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供货者姓名及其联系方式、购销时间等内容。

2、使用环节:一是对自配料养殖场(区、户)饲料库房,查验成品饲料及原料的采购记录、所采购的饲料原料和商品饲料的来源、企业名称和产品证号等;二是加强对养殖场自配饲料监管,对养殖场(区、户)自配饲料进行全覆盖检查,严禁自配料外销;三是加强对自配料养殖场(区、户)科学、安全配置饲料的指导,完善饲料使用记录制度。

3、监管环节:一是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指导养殖者安全、合理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二是实施饲料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三是强化饲料监管和质量安全检测,确保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四是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严格行业准入标准,提高饲料安全监管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二)强化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放心药”工程

1、经营环节:一是集中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企业(门店),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经营原粉药、假劣兽药以及人用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切实加强兽用生物制品质量监管,确保兽用生物制品质量安全;三是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兽药质量安全第一人责任,切实提高兽药经营企业(门店)产品质量控制能力。

2、使用环节: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引导养殖者合理、规范用药,切实增强养殖场(区、户)的规范、安全用药意识;二是加强养殖场(区、户)用药安全监管,加大督查指导、抽检和巡查工作力度,督促养殖者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含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休药期规定;三是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粉药、不执行休药期、使用违禁药品、人药兽用等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四是认真组织实施兽药残留监控,加大兽药残留监测力度,扩大检测范围和频率,完善残留超标追溯制度,严厉查处超标产品,提高兽药残留检测效能。

3、监管环节: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监督"的原则,建立健全兽药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基层监督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强化源头治理,严格兽药市场准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监管措施,全面加强兽药经营和使用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尤其是对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公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是积极探索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强化兽药经营企业(门店)、养殖场主守法意识,积极引导行业自律。

(三)强化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实施“放心肉”工程

1、产地环节:按农业部标准,全面规范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严格执行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和电子出证工作要求,加强系统运行管理及维护,严格检疫,规范出证;加强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规范填写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通知单,确保统计和上报数量准确真实。

2、屠宰环节:加强驻厂(场)检疫工作监管,扎实做好入场动物查验工作,严禁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动物入场;严格执行同步检疫制度,规范记录屠宰检疫工作轨迹。

3、流通环节:进一步加强外引动物监管,严格执行引进再饲养动物引前和落地检疫申报制度,对私自跨区域外引再饲养动物业主要严格依法处理;加大对逃避检疫、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强化“瘦肉精”监管监测,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建立完善"瘦肉精"检测试剂卡领取、发放、使用制度;加强养殖场(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做到动物检疫与"瘦肉精"监测同步;加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门店)检查,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加大"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抽检力度,强化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监测;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生猪进场查验和"瘦肉精"自检制度,加大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比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检查和监测。要结合各地实际,围绕专项整治的重点和苗头性问题,有针对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等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预警,主动设防,防患于未然。在此基础上,要加强巡查和执法检查,不给违法违规行为留有生存的空间。

(二)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要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畜牧业综合执法范围,系统梳理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查不清源头的决不放过。各乡镇畜牧站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人们群众监督举报,积极拓展案源线索。

(三)加强协调配合。要加强系统内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着力突出源头治理,加强与食安办、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综合措施防止违禁化学物质及禁用药物流入养殖领域。对于使用畜产品从产地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这一环节的监管职能,要与食药部门做好衔接;各乡镇畜牧站要加强与当地人民政府的协调配合,并积极主动的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汇报,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案件查处过程中,要强化联合执法,建立案件会商、抽检结果共享、信息通报交流等制度,产地、销地衔接配合更加密切,形成执法合力。

第4篇:自查工作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诚信经营、[找文章还是到文秘站 ,更多原创!注:]廉政勤政意识,坚持教育为主,自查自纠与检查监督并重,正确把握政策,依法依纪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找准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改进和完善,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使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指导原则

在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中,要坚持以下指导原则:

一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综合治理,与加强企业管理相结合;与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二是把握政策,维护大局。要从公司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既要区分正常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犯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确保生产安全运行。要本着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原则。对一般性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要通过自查自纠和批评教育,使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对其中构成违纪违规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突出重点,务实求效。自查自纠工作要注意抓主要矛盾,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技改工程、物资采购等领域和环节的商业贿赂行为。

四是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对自查自纠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有足够的认识,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要在思想上、工作上有充分的准备,做到周密考虑,精心组织。要做好组织准备和教育动员,及时掌握自查自纠工作的发展态势,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重点内容和工作范围

公司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和内容包括:

(一)电力工程建设方面(包括基建、技改、大修等工程)

1.在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过程中,为了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等,与有关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

2.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基建单位在施工设计、监理、中介、施工队伍选择及设备物资采购中,违反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存在[找文章到文秘站 -一站在手,写作无忧!文秘站 =站注:]的应实行招投标而未实行招投标的行为;或按规定实行招投标但在招投标资质、方式、程序、标底的编制、评标、定标等方面设置不公平条款;或对中标方附加条件等,与有关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商业行为;

3.通过提高工程造价或降低工程质量等谋取不正当利益,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单位、机构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

4.在工程概算、结算、决算的确定或调整,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中介等单位,机构或个人之间发生的赂商业贿赂行为;

5.在电力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的其他商业贿赂行为。

(二)设备物资采购方面

1.在生产经营中购买设备、物资时,存在的应招投标而未进行招投标的行为;在设备物资采购招投标中,与投标单位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

2.未经过合法程序指定使用关联企业生产或提供的产品、服务等发生的商业行为贿赂行为。

四、几点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公司纪委将加强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或自查自纠不力,掩盖问题的,或发现问题,不上报的,将从严处理。

(二)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公司纪委及有关人员的调查,同时鼓励欢迎公司全体员工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人保密,并视情况进行奖励。

三)公司纪委将区分不同性质,坚持实事求是,严把政策关,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以及认识态度等给予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四)公司将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明确整改重点,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

五、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一)认真分析研究,重视结合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注意发挥举报的主渠道的作用。

(二)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将认真进行排查,确有违纪事实的将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查办案件中,坚持依法办案,严格把握政策。同时,着力堵塞漏洞、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上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六、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加大宣传力度。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将宣传工作贯穿自查自纠工作始终,将通过政治学习、宣传栏、明珠网等载休,积极宣传“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组织员工开展对《刑法》、《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学习,提高员工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

(二)突出教育重点。将利用政治学习、中心组学习、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月对权力行使部门及重点岗位、重要部门人员要进行反腐倡廉教育。重点对财务、物资采购、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多种经营等部门和人员加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意识。

(三)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并完善有关制度和建立监督约束机制。要通过制度建设加强权力制衡,规范决策和用权行为,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构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把商业贿赂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四)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积极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企业氛围。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公司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研究处理自查自纠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111

副组长:222

第5篇:自查工作方案范文

 

为深入推进区委对教育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持续加党的建设和纠正“四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决定集中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核查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区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压实主体责任,把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出发点、落脚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落实不力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和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各校强化教育监督、构建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和组织领导 

对区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检查整改,着力解决问题处置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追责问责不到位、构建长效机制不到位等问题,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覃国树

副组长:覃韶忠

成员:覃秀敏 杨永辉 黄孙慧 

三、方法步骤 

    巡视巡察整改自2018年4月开始,9月底结束,共分为4个阶段。

(一)调研研究、动员部署阶段(4月)。我校根据教育局巡查整改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作出安排部署,并迅速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阶段(5月至6月)。我校对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以及整改报告进行“回头看”,看问题是否清理到位、整改是否落实到位、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并执行到位,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针对“回头看”清理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措施、限期完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见成效。自查自纠结束后,写出专题报告,列出已完成整改的事项清单、已查处问题的处置清单,对未整改完成、未查处到位的,上报具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三)明察暗访、综合评估阶段(7月至8月)。我校对项各整改作出评价、分出情况、进行排队;对做得不够好进行约谈,对问题突出的要追责问责。

    (四)全面总结、巩固成果阶段(9月)。我校认真对整改问题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上报整改总结报告,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校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政治责任,校长(书记)是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调度。

(二) 坚持分类处置。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已经取得成果的事项和基本到位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反弹回潮;对能够当即整改解决的问题,要加强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持续用力。

第6篇:自查工作方案范文

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实施

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自治区安委会第12综合考核巡查组到河池市开展2020年度市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工作。考核巡查期间,第12巡查组赴发现全市有6个共性问题,9个个性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巡查情况的通报》(桂安委办〔2021〕13号)和《河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安委办〔2021〕13号)的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自治区安委会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河池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巡查情况的通报》(桂安委办〔2021〕13号)、《河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安委办〔2021〕13号)部署安排,认真整改落实自治区安委会督查组反馈意见问题,坚守红线意识,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把反馈问题整改转化为强化工作的重要举措,全面提升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整改任务及责任分工

根据桂安委办〔2021〕13号和河安委办〔2021〕13号部署要求及自治区安委会第十二督导组现场反馈意见,经认真梳理,我县存在“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仍有差距”、“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仍有差距”等7个方面问题,梳理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及任务分工(详见《都安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2020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责任分工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将此次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深刻认识做好督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充分认清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和保证,要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负总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对照反馈意见和已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整改措施,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限要求,责任到具体单位和人。

(二)坚持问题导向。督查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各乡镇、各负有安全监管的行业主管部门要自我梳理,对照检查,压实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整改,以坚决态度、果断措施和有力保障,确保整改落地落实,深挖问题根源,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每一条意见、每一项要求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举一反三,找好落实。各乡(镇)、各负有安全监管的行业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迅速行动,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进行深入研判,强化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坚决采取强力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要严格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和“强监管严执法”工作,紧盯事故易发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风险。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检查行动,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本辖区、本行业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乡(镇)、各负有安全监管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反馈意见和责任分工要求,于2021年3月18日前将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自治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覃启熙,联系电话:0778-5228282,邮箱:daaj2007@163.com。

 

附件:都安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2020年度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责任分工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都安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5 日印发  

 

附件

 

都安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2020年度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责任分工表

序号

检查发现问题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单位

整改时限

1

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仍有差距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树牢红线意识,转变发展理念,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

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研判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内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仍有差距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重新梳理细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措施及方式,认真修订调整工作方案,结合辖区实际,明确整治重点,做到整治措施具体化,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2021年3月30日前

4

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存在短板

充分整合各类管理主体资源,解决基层安全生产风险监管队伍不足的问题。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模式、方法。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5

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仍有差距

积极开展执法示范工作,出台系列执法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大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每月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6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仍有较大差距

开展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重点企业负责人谈话警示活动,与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压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结合实际认真排查本企业隐患问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参与诊断企业隐患,制定和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倒逼企业真抓实干。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7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人员未集中办公。

由自治县安委办具体负责统筹开展工作,积极争取上级和自治县人民政府支持,真正实现专班集中办公和实体化运行。

自治县安委办

2021年3月30日前

第7篇:自查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这次会议的安排,现就xx县人民检察院二00二年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审议。

二00二年我院的执法检查工作,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开展权力观教育和执法作风大检查及营造发展环境年活动,全面落实检察机关“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着力增强法律监督意识,促进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加快全县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从九月份至十月份,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对去年10月份以来所办理的各类案件从质量、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检查,并对2000年以来所办理的有问题的案件进行了回访复查。

一、今年执法工作的基本内容

1、严打工作。积极投身“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继续把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认真进行清理摸排;进一步调整充实办案力量,落实办案责任制,强化引导侦查取证,对重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和办案节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在检察环节出现梗阻。突出打击“三类”重点犯罪案件,抓紧重大案件特别是上级院督办案件的办理,全力以赴,扎实工作,为实现两年为期的严打整治目标作出了应有的贡献。1--10月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35件5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1件46人,不批准逮捕4件6人。受理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逮`捕1件1人,经审查作了不逮捕决定。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12件(次)。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各类刑事案件64件87人,本院自侦部门2件2人。经审查法院59件71人,正在办理的7件18人,法院已开庭审理44件53人,均作了有罪判决。

2、自侦工作。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检察长办案责任制。广辟案源,积极初查,反贪局实行包案制,打破科室界线全院统筹安排协调办案力量;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程序意识,以证据为核心来开展侦查工作,提高侦查水平和破案能力。把营造发展环境与集中精力查办有影响、反映强烈的案件紧密结合起来,公正执法,文明办案,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1--10月份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9件,经初查不予立案6件,立案侦查3件。依法立案查处了城建局会计史X、滨河集团公司青海省格尔木市销售市场部经理张x和民联乡卫生院会计邵xx贪污案。

3、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积极查办案件的同时,认真落实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各业务科室联系金融、水务、农林、税务等8个行业及13个乡镇的预防工作;督促协调各单位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域网络组织45个,制定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制度54项;对投资150万元的大河林场天然保护区封山育林专项工程、县畜牧局实施的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项目工程和洪水河益民东干渠第三期续建工程进行检查,开展同步预防;结合查办的案件在医药公司上法制课,警示教育职工,层层签订执法目标责任书;对林业局及所属“两场一圃四站一队”等8个单位的退耕还林项目、投资、工程建设、验收等方面实行同步预防,签订《工程建设及廉政责任状》21份;参与瓦房城和双树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前期大型活动4次,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工程廉洁文明施工协议》16份;在县公安局看守所和县委党校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工商局中层领导干部20多人到民乐县看守所接受了警示教育;针对各行各业特点分别在农行、信用联社、酒精厂、丰乐中学等地举办法制课、座谈会13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开展的预防工作,在张掖日报、绿色时报、甘肃日报、检察日报等报刊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予以宣传报道。9月11日,由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等单位组成“中央新闻记者西部预防记行”采访团到我县采访退耕还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在各大媒体上进行了宣传报道。

4、诉讼监督工作。加强诉讼监督,推动公正执法。开展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发现和依法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批捕科同志分赴洪水、永固等7个派出所和两个律师事务所座谈,摸排立案监督线索,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件。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后的跟踪监督,主动了解案件侦查进展情况,防止立而不侦、久侦不结。针对质量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在审查证据、适用法律、办案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提出规范执法的措施,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对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等问题,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提出抗诉1件1人。民行监督工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获取案源,协调沟通,消除办案阻力。在办案同时,做好息诉工作。1--10月共受理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案件6件,立案审查4件,提请分院抗诉4件,发回重审2件,息诉2件。监所检察检察部门,加强对在押人员情况的动态监督,防止和减少超期羁押、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违法现象的发生,预防了监管干警职务犯罪。控申举报工作充分发挥对内监督制约和对外联系群众的作用,大力开展文明接待室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纠正难的问题。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1--10月共受理来信来访31件(次),其中来信28件,来访3件(次)。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件,办理人大交办转办案件2件,现已办结,并向人大室作了汇报。认真听取和高度重视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批评、意见及建议,及时查办督办。

5、执法教育宣传工作。结合执法检查,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执法观。结合开展权力观教育和执法作风大检查及营造发展环境年活动,下发征求意见表70多份,广泛征求对班子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集中整改。针对营造活动第一阶段民主测评名次靠后及反馈的意见建议,以民主测评为鞭策,认真查摆梳理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从自身执法工作及队伍方面寻找差距。在全院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软硬环境建设,节日开展扶贫和法律宣传。对群众有反映的干警进行诫勉谈话。围绕政治思想建设、领导作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业务素质建设五方面,抓好学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考核六项具体工作,扎扎实实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教育整顿成果,班子、队伍建设和争创工作有了新的提高。

二、执法检查的方法及重点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九月份,结合人大及上级院执法检查要求,召开院党组会专题研究执法检查工作,对执法检查工作作了详细安排,确定了执法检查的范围、重点、方法和步骤,提出了具体要求,成立了主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加强领导,把执法检查工作每个阶段的安排落到实处。第一阶段从9月1日至9月25日为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在集中学习上级院执法检查安排及刑法、刑诉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认识明确执法检查工作的目的、要求和重点的基础上,各业务科室将所办案件集中整理装订,造册登记,逐案自查、填表。第二阶段从9月26日至10月25日为案件互查和评查阶段,分两大组从各科室抽调业务骨干,对自查的全部案件分工互查。批捕、部门人员检查自侦、民行、控申案件,其他业务科室人员检查批捕、案件,逐案填写执法检查表,执法小组成员进行抽查、评查,抽查率达85%以上。并从办案实际出发,对所有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汇总,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追查责任,及时改正或整改,着力解决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增强法律监督力度,提高执法水平。版权所有

2、开展执法作风大检查,进行专项清理。在学习文件,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全体干警结合各自的思想实际,进行讨论和对照检查,采取自己查、群众提、领导点、互相帮的方法,认真查找本人、本部门在执法作风上有没有耍特权、态度蛮横、作风粗暴、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的问题;有没有向案件当事人吃、拿、卡、要的行为;有没有利用检察职权,贪赃枉法、索贿受贿、越权办案、谋取私利和执法犯法、违法办案的问题,以及形式主义和问题。到发案单位征求意见,列出专项检查登记表,逐项清理,解决问题。并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付诸改进。重点开展检务公开和承诺公示服务制度检查,对已经公示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法律依据、服务承诺等制度进行重新审定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规范干警用权行为。同时从勤、廉、严、实四个方面入手,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权力观教育效果。批捕、部门从过去办过的案件中找问题,看有无批捕不准,该捕未捕、该诉未诉、该抗未抗的案件,提高工作效率和案件质量,依法公正办案。控申、民行等窗口部门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认真解决老上访户的问题,做好息诉工作,热情为群众服务办实事,架起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在执法检查中,开门检查,广泛接受人大、政协、纪委、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走访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研究解决予以答复。并认真完成了省院安排的“严打整治、立案监督、控申积案、超期羁押、案件质量、警车管理”五个专项检查,并向上级院写出了专题报告。十月中旬接受分院执法检查工作组的检查,对我院执法检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3、突出检点,注重监督实效。今年执法检查围绕上级院要求的六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全面进行了自查、互查、评查。尤其对不批捕、不、法院判无罪、提请抗诉、立案监督案件、取保候审、办案纪律、办案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作为重点,通过检查不存在错捕、错诉的案件,以及有案不查、有案不立等执法不严的问题。不批捕的5件7人都符合法律规定,定性准确,不存在该捕未捕情况。今年执法检查共自查、互查去年10月份以来各类案件和2000年以来有问题的案件共105件,评查90件,经评查一类案件89件,二类案件1件。

三、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1、自侦案件办案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尤其是渎侦案件,没有立案案件。反贪工作初查成案率低,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少;

2、检察人员思想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适应检察工作新形势要求,办案中仍存在审查不细、把关不严等问题。

第8篇:自查工作方案范文

一、关于我市保障被调查处理人合法权利的主要实践

在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被调查处理人不论错误大小,都是帮助、教育的对象,都应得到同志般的对待。即使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人员,其享有的各种权利只要没有被依法限制和剥夺,就是合法权利,纪检监察机关就有责任予以维护。工作中,我市针对少数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够严格、办案程序不够规范、对被调查处理人合法权利保障不够到位等问题,围绕案件调查处理的不同阶段,大胆探索创新,强化监督检查,有效维护了被调查处理人的知情权、人身权、财产权、申辩权和申诉权等各项权利。

(一)积极实施“两规‘四书’”制度,及时告知被调查人享有的权利。作为对涉嫌严重违纪党员采取的党内审查措施之一,“两规”在查办重要或复杂案件方面具有其他措施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从严掌握、慎重使用“两规”,做到既有利于案件的查办和突破,又保护好被“两规”对象的合法权利,我市在严格遵守“两规”使用条件、程序、时限的基础上,以保障被“两规”对象及其亲属的知情权为重点,围绕使用“两规”措施的不同阶段,由调查人员适时向被调查人或其所在单位出示由纪检机关出具的“四书”,即:《实施“两规”措施决定书》、《被调查人的权利和义务告知书》、《实施“两规”措施告知书》和《解除“两规”措施决定书》。其中,《实施“两规”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是将实施“两规”的决定告知被调查人,让其知道自己已被实施了“两规”措施;《被调查人的权利和义务告知书》主要内容是规定被调查人在调查阶段的权利和义务;《实施“两规”措施告知书》主要内容是将被调查人已被实施“两规”的决定通知其工作单位,由单位在12小时以内将“告知书”内容通知被调查人家属;《解除“两规”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是对主要违纪事实已查清或经查证涉嫌犯罪的被调查人,需解除“两规”措施的,由案件主办人向其宣布解除“两规”措施。上述“四书”经告知人、被调查人、被调查人单位签字(盖章)后入卷存档。实行“两规‘四书’”制度后,被调查人对自己的权利、义务非常清楚,实现了与办案人员之间应有的信息对称,既保障了被调查人员的知情权,又为其实现其他各项权利奠定了基础。

(二)不断探索办案业务适度公开,督促调查人员正确履行职责。调查人员直接向被调查人进行询问取证是办案工作的重要环节,其间,调查人员能否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纪依法文明办案,不仅关系到被调查人的人身权、申辩权等权利的实现,而且关系到整个查办案件工作的质量。为规范调查人员的行为,保证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防止出现错证、伪证甚至冤假错案,市纪委在建立健全办案工作纪律规定同时,加大办案硬件投入,在“两规”案件办案点添置了监控设施,明确专人负责,对整个办案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实行全程监督。在此基础上,市纪委定期开展“社会各界代表看‘两规’”活动,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派人士视察办案点,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开展询问等方式,加强外部监督,保证被调查人员的合法权利能及时有效地得到维护。

(三)全面推行案件“审前监督”,及时查纠侵犯被调查人合法权利的行为。案件审理部门既是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审核把关部门,又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监督部门。为切实加强案件审理部门对办案工作的制约和监督,及时查纠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侵犯被调查人合法权利的行为,市纪委前移审理监督关口,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行“审前监督”制度,即在每个违纪案件调查结束后,案件审理人员向被调查人员发放《调查情况询问表》、《违纪款物核对表》,就查办案件的程序、案件材料的形成、违纪款物的收缴、被调查人的权利保障特别是申辩权的保障等方面,逐一征询被调查人的意见,并对其反映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案件调查中没有查清的问题,立即向案件调查组反馈,由案件调查组安排人员重新调查核实;对被调查人提出的比较简单的问题,如属于对政策、法规认识方面的问题,审理人员可直接做好相关的咨询解释工作;对被调查人提出的办案人员违反“‘两规’四书”制度及其他办案纪律的,由案件审理室会同干部室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的,报请纪委常委会研究,视情节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认真组织被调查处理人学习党政纪条规,增强其认错服纪的自觉性。在以往案件处理过程中,由于少数被调查处理人对党政纪条规学习不够,对自己的问题认识不深,总认为组织上对自己的处分过重,不断提出申诉。对此,市纪委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适时向被调查处理人提供有关党政纪条规资料,让其自我学习、自我认识、自我量纪,提高纪律观念,增强认错服纪的自觉性,从而有效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申诉的发生。今年年初,市纪委在处理葛某受贿4000元问题时,葛某起初认为自己受贿数额不大,千方百计托人说话,想逃避纪律处分。市纪委及时组织其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让其对照条规进行自我定性、自我量纪。通过学习,葛某认识到自身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接受组织处分。

(五)积极开展审理助辩和公开审理,提高案件审理透明度。为及时反映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意见,解决以往案件审理中书面审、内部审、缺乏透明度的问题,促进案件审理工作公平、公正,去年以来,市、县纪委积极推行“审理助辩”和“公开审理”制度,被处分人有权参加案件审理进行申辩,并聘请其他党员为其辩护。对本地有影响的大要案、审理部门与调查部门有一定分歧的案件、有利于开展以案论纪教育的案件、适合公开听证的申诉案件等四类案件,在调查人员、被调查人及辩护人和其他相关的列席人员、旁听人员、监督人员的参与下,由案件审理部门组织,分调查、质证、控辩、评议和总结五个阶段,对有关案件进行公开审理,从而不仅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供了制度平台,也为纪检机关不办错案,做到不枉不纵提供了保证。

二、我市保障被调查处理人合法权利工作的主要成效

“‘两规’四书”、“审前监督”、“公开审理”等制度作为纪检监察办案工作思维理念和方式方法的创新,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其综合功效逐步显现。

一是增强了案件查处透明度,维护了纪检机关的良好形象。过去由于办案程序和管理上不规范,有时被调查人被实施“两规”后,组织上没有及时告知被调查人单位及其家属,引发被调查人单位及其家属四处找人,甚至有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在社会上散布谣言。有的违纪人员由于对党纪条规不了解,对组织上不信任,不服处分,反复申诉,等等。这些都影响了执纪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损害了纪检机关的形象。实施“‘两规’四书”、“审前监督”、“公开审理”制度后,被调查人员对自己所享有的权利明明白白,被处理人员应承担的纪律责任也可以拿出来公开辩论,从而使案件查办工作变神秘为适度公开、变封闭为适度透明、变单纯执纪惩处为惩处维权并重,既促进了纪检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又消除了社会上少数人的误解和猜疑,维护了纪检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是强化了调查人员的维权意识,促进了依纪依法办案水平的提高。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强调保护被调查处理人的合法权利,要求案件检查、审理人员必须不断强化案件质量意识,严格依纪依法调查处理案件。如,通过开展审前监督,给被调查人提供申辩的机会,一方面促使调查人员严格遵循办案程序,提高案件检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审理部门通过及时反馈收集到的意见,帮助检查部门弥补调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保证了案件质量。去年7月,市纪委在对市医药公司副总经理耿某收受回扣案进行审前监督谈话时,被调查人提出以前收过业务单位的一个信封,他多次退还都没有退成,信封还在其家中,但调查人员没有实地取证,而是根据他估计的数额做了笔录。对此情况,审理人员迅速向检查部门进行了反馈,检查人员随即到被调查人家中提取了该信封,并当面对钱款进行了清点,不仅消除了被调查人的思想疑虑,同时也进一步保证了办案质量。

三是使案件查处更加人性化,维护了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对46名被调查人员实施了“‘两规’四书”制度,对68件案件开展了“审前监督”,对36件案件实行了审理助辩或公开审理,被调查处理人和助辩人共提出要求或意见71条,被采纳48条,受处分党员干部无一人因不服处分而提出申诉。去年5月份,市纪委在对市直某医院药剂科长徐某实施“两规”时,正值徐某女儿中考填报志愿,徐某根据办案人员向他出示的《被调查人的权利和义务告知书》的有关规定,向调查组提出要与其妻见面商量女儿填报志愿事宜,调查组了解属实后,及时安排徐某与其妻会面商量,经过一番反复权衡比较,最终确定了其女儿的报考志愿。充分体现了对被调查人的人性化关怀。

三、对进一步做好被调查处理人合法权利保障工作的几点思考

我市对“两规”案件实行“四书”制度受到了中央纪委领导批示肯定;推行“审前监督”制度被中央纪委监察部《审理参考》、《中国纪检监察报》采用;开展“社会各界代表看‘两规’”的做法被中央纪委办公厅《要情专报》采用。同时,办案工作实践告诉我们,保障被调查处理人合法权利涉及到案件线索受理、立案、调查、审理等多个环节和办案人员的思想观念、队伍素质、办案方法、法规制度等多个方面,要把被调查处理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一步保障、落实到位,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必须进一步提高对保护被调查处理人合法权利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办案政绩观。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重惩处、轻保护”,甚至侵犯被调查处理人合法权利的现象,与案件调查人员不正确的政绩观密不可分。如少数调查人员不能从政治和全局出发,把取得最佳政治社会效果作为办案工作的出发点,而是孤立地、就事论事地看待和处理案件,不讲政策和策略;少数调查人员认为重视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会影响案件的查办,影响自己的政绩,而没有认识到自己既有依法依纪惩治腐败、处理腐败分子的责任,又有保护、教育和挽救干部的责任。因此,要保障好被调查处理人的合法权利,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案件调查人员的教育,督促其牢固树立正确的办案工作政绩观。一要坚持权利和义务并重。对办案人员而言,既要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调查权利,也要明确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对被调查人而言,既要规定其在调查工作中应尽的各项义务,也要尊重其享有的权利,两者不可偏废。二要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要坚持把实体和程序贯穿于办案工作的全过程,不能随意减省必须的手续、必经的步骤,更不能只重视结果,当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与所要达到的办案目标发生矛盾时,就放松要求,忽视甚至侵害党员干部的合法权利。三要坚持惩处和保护并重。既要查清问题,依纪依法惩处违纪违法人员,又要澄清是非,保护被诬告、错告对象,切实维护被调查处理人的合法权利。

——必须进一步创新办案思路和办案方法,提高依纪依法文明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办案工作实践证明,办案思路和办案手段陈旧落后,缺乏有效突破案件的能力和方法,是导致不文明办案甚至违纪违法办案的重要原因。少数办案人员为了促使被调查人交待问题,在其他调查手段相对缺乏的情况下,便很容易自觉不自觉地侵犯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被调查处理人,以尽快获取“口供”。因此,要切实保障被调查处理人的合法权利,必须要在继续规范采用现有办案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和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不断总结新经验,提高依纪依法突破案件的能力和水平。针对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在办案重心上,要着力在搜集证据方面下工夫,加大正面接触谈话前的调查力度,广泛收集书证、物证等关键核心证据,为依纪依法文明办案奠定坚实基础;在办案方法上,要善于综合运用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多种办案措施,提高依纪依法收集证据的能力和水平;在办案手段上,要学会使用高科技手段突破案件,不断提高办案的效率和质量。

第9篇:自查工作方案范文

一、__年上半年各项稽查工作落实情况

__年,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工作要点为指导,以市地税局组织收入为重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稽查工作量。上半年实现派案检查共计140户,其中:日常检查130户,专项检查10户;结案户数82户,有问题户数57户,结案率143.86%,选案准确率40.72%,立案率100%;查补总额10,637.95万元,其中:自查查补690.47万元,入库总额2,244.91万元,其中:自查入库559.92万元,查补入库率为21.11%。

(一)认真落实指令性检查项目。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函〔__〕86号)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关于做好2013年证券基金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地税稽便函〔2013〕15号)文件精神,根据区局统一安排部署,结合乌鲁木齐市重点税源分布特点及行业经营情况,确定我市税收专项检点项目为指令性检查项目和指导性检查项目。

证劵、基金公司。我局于4月12日派案进行全面检查,4月24日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下发《自治区地税局稽查局关于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新地税稽便函[2013]21号)文件要求,暂缓对30户证劵、基金公司的检查,收回税务检查通知书,由区局稽查局统一安排证劵公司的自查,自查资料统计表由市稽查局负责收集整理,并将收集资料上报区局稽查局,自查有问题17户,查补税款96.16万元,入库91.10万元;3户基金公司的自查由市稽查局按要求安排落实,自查已结束,均为无问题户。上述自查均已结束,待区局稽查局安排重点检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稽查工作实际,在做好指令性检查项目的同时,安排对全市房地产、建筑安装业、资本交易项目、中介、服务培训机构及区局要求开展的其他项目等指导性检查项目。房地产、建筑安装检查9户,查结3户,有问题1户,查补税款0.12万元,入库0.12万元;中介、服务培训机构检查1户,查结1户,有问题1户,查补税款0.51万元,入库0.51万元。

(二)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自查。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2013年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函[2013]97号)的文件精神,为有序开展重点税源企业自查工作,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积极准备,认真落实,邀请43家重点税源企业于4月26日在乌市地税稽查局开展自查查前辅导动员大会,布置安排企业自查的相关内容及相关事宜。为重点税源企业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良好服务保障。截止6月5日43户企业已按要求将自查资料全部报送我局,其中自查有问题22户,自查查补税款563.14万元,自查查补入库304.03万元。自查补税较大企业是中国石油开然气运输公司171.68万元,暂未入库。特别说明: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建筑分公司所属19个分公司进行自查,其中:有问题6户,补税额均为无力缴纳的挂帐欠税计698.83万元。(注:上述所有数据均不含四建所属分公司数据)

(三)继续开展重点企业发票检查。根据国税发《关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继续对药品、医疗器械行业开展发票使用情况的进行检查,截止6月底已检查完34户,发票有问题9户,查处未按规定取得发票153份,涉及金额422.73万元,查补税款18.6万元。

(四)深入开展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发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发[2013]62号)的文件要求,我局协同公安部门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是根据区局工作要求,努力开展假发票“卖方市场”整治工作,我局积极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协助配合,在集中对非法出售发票方的整治查处中,会同公安共受理假发票案件1起,破案1起,收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局新版通用定额假发票1700本,涉案金额达1,067.3万元。

二是在日常案件检查中,结合各种检查形式,注重“买方市场”发票使用的检查,对企业取得发票认真比对核实,共查出25户企业使用假发票406份,涉税金额4,431.4万元,查补税款231.23万元。

(五)自行安排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在落实完成税收专项检查任务的同时,根据乌市地方税务局2013年对我局稽查工作的要求,安排我局重点选择劳务派遣公司等行业自行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共派案检查504户,其中检查有问109户,结论户270户,注销13户,找不到73户,正在检查中及撤案39户。查补税款问题正等待政策明确中。

二、规范稽查管理,提升稽查整体水平

(一)多方收集信息,提高选案质量。以税收征管软件信息和税务稽查管理及查账系统,税源分布结构,日常、专项、专案、检举等方面传递的信息,建立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分类稽查案源库。实施人机结合、管查联动线索确定被查对象。今年在选案上着重加大了与各区县局的沟通互动,区县局按月上报各自辖区内初步存在有疑点的线索户,我局再进行分析筛选。为选案准确率提供了基本保证。

(二)规范证据文书,提高案件查办质量。严格案件查 办时限,规范案件执法文书使用,执法依据援引法律依据准确。推行《稽查证据目录(试行)》,增强证据意识;实行稽查成果通报,按月通报稽查完成情况,按照《稽查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考核。

(三)严格程序规定,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严格程序要求,统一案件审理标准,落实三级审理制度。增强案件审理的公正性、严肃性,使每一起案件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保证案件审理质量。上半年共召开局审委会2次、所审委会8次,审理稽查案件54件,上市局审委会案件2件,查补税款共计1,900.00万元。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案件执行质量。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及时限缴入库,针对难以执行的案件,多种渠道采取措施,主动与银行等单位联系,冻结银行存款、强行扣缴税款等清缴税款入库;加大对新税收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及时准确运用好法律赋予的各项执行手段,不断规范我局的执行工作。上半年采取税收强制措施2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11件。

三、日常管理落实情况

(一)重视检举案件受理查处。严格落实《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检举案件受理、查处、检举奖励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坚持“举必接、查必果、奖励兑现、取信于民”的原则,做到“四个及时”,即:群众检举案受理及时;检举案件、上级交办、转办案件查处及时;检举奖励兑现及时。上半年电话受理检举咨询25件,受理检举案件17件(其中:区稽查局交办4件),派案检查17户,已查结4户,其中:有问题户4户,查补税款42.7万元,罚款7.5万元。入库税款8.3万元,罚款7.5万元,滞纳金3.1万元。检举奖励及时兑现1户,共计奖金1.78万元,执行违法违纪行为零投诉。

(二)加强管查联动配合。认真落实管查联动线索报告制度,提供有价值的检查线索。加强稽查建议反馈,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总结,找出征管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及时向征管部门反馈,提出建议。上半年管查联动线索户派案检查151户,已查结35户,有问题23户,查补税款92.69万元,罚款6.47万元。

(三)重视案件协查工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协查台账转交签字落实到人制度,并整理了一套较完善的协查文书,将协查工作规范化。对上级转办、同行单位要求协查的案件,以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协查案件查办质量,争取在最短时间进行反馈,有力地配合了各地税务机关查办案件。上半年共受理协查案件8件,均已按期恢复。涉及协查发票43份,有问题发票20份,涉及金额248.24万元,查补税款6.23万元。

(四)加大对涉税案件的宣传曝光力度。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我局以围绕“税收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的思路,落实税收宣传月的计划。4月份税收宣传月期间,一是我局在办公楼的电子显示屏上显示税收宣传月宣传标语口号,出版一期反映税法宣传内容的板报,选送的《俯瞰南湖》摄影作品,在举办的第22个税收宣传月书法、书画、摄影展中展览。二是将自治区地税局编辑的税法宣传册通过扫描仪把《税收基础知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制成图片在天山网,受到纳税人的欢迎,起到了一定的宣传效果。三是将编辑的《个人纳税指南》送到纳税人手中,及时向财务核算人员进行税法宣传,有针对性的进行辅导,受到纳税人好评。上半年我局通过媒体公告涉税违法案件5件。

四、队伍管理建设落实情况

(一)加强素质培训,提高整体水平。年初,我局举办以征管法、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各税,以及由人教科、法规科、办公室针对相关规定、文件为内容的培训。本次培训不仅是参加市局竞聘上岗的干部素质提高的“加油站”,能力提升的“加速器”,而且使得稽查局全体干部的专业理论水平进一步得到丰富。在注重理论学习的同时市稽查局同样注重查账技能等实用型培训,重视电子稽查和执法办案策略培训,建立专业化税务稽查人才队伍。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司法资格等考试,对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实行奖励,全面提升稽查干部整体业务素质。充分发挥网上税校的远程教育功能,搞好经常性的全员学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在今年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考试中,市稽查局取得了综合成绩第一的好成绩,这与平时的全员培训和稽查人员利用业余时间的勤奋学习是分不开的。

(二)抓干部廉政教育,打牢队伍思想防线。强化廉政教育的先导作用,发挥廉政的监督、制约、督导作用。我局在建立完部廉政制度的同时,一是从承担责任入手,做到“两个确保”, 即:确保一个干部不掉队、确保稽查局不拖市局后腿;二是对内从稽查服务、执法程序、廉政纪律方面严格监督;三是健全外部监督机制,背靠背监向纳税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加强对稽查人员监督力度。1-6月对外发送廉政监督卡36余份,回执20份,无一份有执法不当行为。

五、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总结上半年稽查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在对重点税源企业自查中发现:一是企业较多关注日常发生的应税行为,而忽视了非日常发生的应税行为,如资金占用费、收取的逾期付款利息及罚息收入;二是企业对发放福利、赠送礼品等未足额代扣代缴人个所得税;三是多数企业对其他各税重视程度不够,不是漏报就是少报;或是计算错误,造成少缴税款。

(二)在对劳务公司专项检查中发现:一是对劳务公司缺乏规范管理,混业经营问题严重,很少有纯粹的劳务派遣组织,大多是以劳务承包或劳务中介为主,兼营劳务派遣;二是劳务派遣在税收管理中也出现征收依据界定难的问题,部分企业从形式上筹划劳务派遣成就条件,利用营业税余额征税的优惠政策,进行所谓的合理避税。

(三)在自查中大多数企业反映发票查询比较困难,在查询发票过程中经常存在查无信息、开票金额收款人不符、开票日期有所差异等问题,经过企业多方核实该发票为真等情况。

(四)新形势下稽查工作难度不断加大,需要稽查队伍整体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加强全方位业务培训,改进稽查方式,完善稽查手段,提高稽查技能,是目前稽查工作重点。

六、2013年下半年稽查工作思路

依据稽查工作要点,继续加强落实稽查工作计划,确保稽查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按照区局稽查局对全年稽查工作的部署,做好证劵基金公司指令性专项检查。

(二)按照区稽查局要求开展对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发票的检查和抽查工作,做好重点检查前各相关行业政策业务学习,确保检查任务完成。

(三)不断完善管查联动管理办法,加强信息互通反馈。使管查联动真正发挥其互动作用,通过管查联动来规范某个行业的税收秩序。

(四)配合区局稽查局完善税务稽查管理及查账系统功能,做好稽查查账软件在我局的全面使用。

(五)做好案件复查工作。对检查已结案的案件,要加强在执法程序,证据合理、合法、有效性的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纳入目标考核。

(六)加强涉税违法案件分析,定期召开稽查案例分析会,解剖涉税案件违法行为的手段、规律和特点,总结归纳行业检查方法和技巧,不断提高稽查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