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干部教育培训范文

干部教育培训精选(九篇)

干部教育培训

第1篇:干部教育培训范文

第一条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把握干部的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需求,分级分类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全员培训,保证质量。干部教育培训面向全体干部,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条件,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

(三)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将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国际形势的新变化,联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进展,联系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干部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六条中央组织部履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业务培训。

第七条地方各级党委领导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部署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主管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条干部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九条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组织;经协商,也可由协管方负责组织。

第三章教育培训对象

第十条干部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

第十二条干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参加相应的教育培训:

(一)在职期间的各类岗位培训;

(二)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

(三)从事专项工作的专门业务培训;

(四)新录(聘)用的初任培训;

(五)其他培训。

第十三条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

其他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实行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

第十四条干部必须遵守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教育培训任务。

第十五条干部在参加组织选派的脱产教育培训期间,一般应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第四章内容与方式

第十六条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并以政治理论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境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相结合等方式,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第十七条政治理论培训重点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教育,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的纪律的教育,国情和形势的教育,引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

对党外干部,应当根据其特点,开展相应的政治理论培训。

第十八条政策法规培训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国防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第十九条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的培训,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第二十条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应当按照完善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一条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干部脱产培训计划,选调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干部所在单位按照计划完成调训任务。被抽调的干部必须服从组织调训。

实行干部调训计划申报制度。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抽调下级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参加培训,必须报同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批,避免多头调训和重复培训。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干部在职自学制度。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

干部所在单位应当对干部在职自学提出要求,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十三条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干部可以自主选择参加教育培训的机构、内容和时间。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或者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定期公布供干部自主选学的教育培训项目,明确要求,加强管理。

第二十四条加强和改进境外培训工作。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境外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合理确定培训机构,严格培训过程的管理,注重培训质量和效益。

第二十五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干部的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第二十六条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五章教育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

第二十八条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应当突出办学特色,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可以发挥自身优势,承担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和境外培训机构承担干部培训项目。

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促进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二十九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干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培训需求,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和学制,完善学科结构和课程设计,提高教学水平。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深化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充满活力、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十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改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重点扶持条件较好、优势明显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调整、整顿不具备办学能力和条件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十一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培训机构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必须获得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可。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制定和公布相应的准入标准。

培育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市场,引导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优化服务,提高质量,逐步形成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指导、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机制。

第三十二条实行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直接委托、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承担培训项目的教育培训机构,加强项目实施的管理,提高培训绩效。

第三十三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注重培训,促进交流,优化结构,提高素质。

第六章师资、教材、经费

第三十四条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高素质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

第三十五条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六条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通过考核、奖惩和教育培训,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逐步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

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内外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

建立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十七条干部培训教材建设应当适应不同类别干部教育培训的需要,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逐步建立开放的、形式多样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教材体系。

第三十八条坚持干部培训教材的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做到一纲多本、编审分开。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干部培训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大纲,审定全国干部培训教材;有关地方、部门和机构按照教材大纲的要求,可以编写符合需要、各具特色的干部培训教材,并可选用国内外优秀出版物。

第三十九条加强干部培训教材的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条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

第七章考核与评估

第四十一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十二条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知识和技能的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第四十三条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应当区分不同的教育培训方式分别实施。组织调训和干部自主选学的考核,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干部在职自学的考核,由干部所在单位实施;境外培训的考核,由主办单位或者干部所在单位实施。

干部教育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

第四十四条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应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十五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规范简便的评估办法,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评估。

第四十六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的内容包括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

第四十七条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评估,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第四十八条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运用评估结果,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章监督与纪律

第四十九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五十条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贯彻执行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一条干部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

干部在参加教育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干部弄虚作假获取学历或者学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十二条干部所在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干部教育培训职责的,由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第五十三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干部所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二)以干部教育培训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干部教育培训费用的;

第2篇:干部教育培训范文

第一条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把握干部的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需求,分级分类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全员培训,保证质量。干部教育培训面向全体干部,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条件,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

(三)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将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国际形势的新变化,联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进展,联系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干部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六条中央组织部履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业务培训。

第七条地方各级党委领导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部署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主管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条干部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九条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组织;经协商,也可由协管方负责组织。

第三章教育培训对象

第十条干部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

第十二条干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参加相应的教育培训:

(一)在职期间的各类岗位培训;

(二)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

(三)从事专项工作的专门业务培训;

(四)新录(聘)用的初任培训;

(五)其他培训。

第十三条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

其他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实行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

第十四条干部必须遵守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教育培训任务。

第十五条干部在参加组织选派的脱产教育培训期间,一般应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第四章内容与方式

第十六条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并以政治理论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境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相结合等方式,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第十七条政治理论培训重点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教育,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的纪律的教育,国情和形势的教育,引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

对党外干部,应当根据其特点,开展相应的政治理论培训。

第十八条政策法规培训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国防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第十九条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的培训,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第二十条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应当按照完善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一条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干部脱产培训计划,选调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干部所在单位按照计划完成调训任务。被抽调的干部必须服从组织调训。

实行干部调训计划申报制度。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抽调下级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参加培训,必须报同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批,避免多头调训和重复培训。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干部在职自学制度。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

干部所在单位应当对干部在职自学提出要求,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十三条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干部可以自主选择参加教育培训的机构、内容和时间。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或者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定期公布供干部自主选学的教育培训项目,明确要求,加强管理。

第二十四条加强和改进境外培训工作。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境外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合理确定培训机构,严格培训过程的管理,注重培训质量和效益。

第二十五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干部的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第二十六条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五章教育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

第二十八条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应当突出办学特色,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可以发挥自身优势,承担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和境外培训机构承担干部培训项目。

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促进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二十九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干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培训需求,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和学制,完善学科结构和课程设计,提高教学水平。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深化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充满活力、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十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改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重点扶持条件较好、优势明显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调整、整顿不具备办学能力和条件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十一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培训机构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必须获得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可。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制定和公布相应的准入标准。

培育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市场,引导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优化服务,提高质量,逐步形成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指导、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机制。

第三十二条实行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直接委托、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承担培训项目的教育培训机构,加强项目实施的管理,提高培训绩效。

第三十三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注重培训,促进交流,优化结构,提高素质。

第六章师资、教材、经费

第三十四条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高素质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

第三十五条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六条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通过考核、奖惩和教育培训,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逐步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

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内外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

建立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十七条干部培训教材建设应当适应不同类别干部教育培训的需要,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逐步建立开放的、形式多样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教材体系。

第三十八条坚持干部培训教材的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做到一纲多本、编审分开。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干部培训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大纲,审定全国干部培训教材;有关地方、部门和机构按照教材大纲的要求,可以编写符合需要、各具特色的干部培训教材,并可选用国内外优秀出版物。

第三十九条加强干部培训教材的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条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

第七章考核与评估

第四十一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十二条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知识和技能的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第四十三条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应当区分不同的教育培训方式分别实施。组织调训和干部自主选学的考核,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干部在职自学的考核,由干部所在单位实施;境外培训的考核,由主办单位或者干部所在单位实施。

干部教育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

第四十四条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应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十五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规范简便的评估办法,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评估。

第四十六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的内容包括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

第四十七条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评估,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第四十八条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运用评估结果,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章监督与纪律

第四十九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五十条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贯彻执行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一条干部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

干部在参加教育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干部弄虚作假获取学历或者学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十二条干部所在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干部教育培训职责的,由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第五十三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干部所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二)以干部教育培训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干部教育培训费用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五条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教育培训办法,由中央军委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制定。

第3篇:干部教育培训范文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完整版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 制度化、 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把握干部的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需求,分级分类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全员培训,保证质量。干部教育培训面向全体干部,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条件,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

(三)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将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国际形势的新变化,联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进展,联系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干部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 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 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

全国 干部教育 培训工作实行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六条

中央组织部履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业务培训。

第七条

地方各级党委领导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部署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主管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条

干部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九条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的干部 教育培训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组织;经协商,也可由协管方负责组织。

培训对象

第十条

干部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

第十二条

干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参加相应的教育培训:

(一)在职期间的各类岗位培训;

(二)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

(三)从事专项工作的专门业务培训;

(四)新录(聘)用的初任培训;

(五)其他培训。

第十三条

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

其他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实行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

第十四条

干部必须遵守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教育培训任务。

第十五条

干部在参加组织选派的脱产教育培训期间,一般应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内容方式

第十六条

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并以政治理论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境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相结合等方式,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第十七条

政治理论培训重点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教育,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的纪律的教育,国情和形势的教育,引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

对党外干部,应当根据其特点,开展相应的政治理论培训。

第十八条

政策法规培训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国防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第十九条

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的培训,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第二十条

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应当按照完善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一条

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干部脱产培训计划,选调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干部所在单位按照计划完成调训任务。被抽调的干部必须服从组织调训。

实行干部调训计划申报制度。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抽调下级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参加培训,必须报同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批,避免多头调训和重复培训。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干部在职自学制度。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

干部所在单位应当对干部在职自学提出要求,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十三条

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干部可以自主选择参加教育培训的机构、内容和时间。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或者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定期公布供干部自主选学的教育培训项目,明确要求,加强管理。

第二十四条

加强和改进境外培训工作。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境外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合理确定培训机构,严格培训过程的管理,注重培训质量和效益。

第二十五条

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干部的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第二十六条

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

第二十八条

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应当突出办学特色,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可以发挥自身优势,承担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和境外培训机构承担干部培训项目。

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促进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二十九条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干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培训需求,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和学制,完善学科结构和课程设计,提高教学水平。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深化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充满活力、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十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改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重点扶持条件较好、优势明显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调整、整顿不具备办学能力和条件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十一条

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培训机构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必须获得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可。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制定和公布相应的准入标准。

培育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市场,引导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优化服务,提高质量,逐步形成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指导、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机制。

第三十二条

实行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直接委托、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承担培训项目的教育培训机构,加强项目实施的管理,提高培训绩效。

第三十三条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注重培训,促进交流,优化结构,提高素质。

师资经费

第三十四条

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高素质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

第三十五条

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六条

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通过考核、奖惩和教育培训,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逐步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

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内外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

建立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十七条

干部培训教材建设应当适应不同类别干部教育培训的需要,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逐步建立开放的、形式多样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教材体系。

第三十八条

坚持干部培训教材的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做到一纲多本、编审分开。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干部培训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大纲,审定全国干部培训教材;有关地方、部门和机构按照教材大纲的要求,可以编写符合需要、各具特色的干部培训教材,并可选用国内外优秀出版物。

第三十九条

加强干部培训教材的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条

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

考核评估

第四十一条

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和 激励机制。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 任职、 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十二条

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知识和技能的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第四十三条

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应当区分不同的教育培训方式分别实施。组织调训和干部自主选学的考核,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干部在职自学的考核,由干部所在单位实施;境外培训的考核,由主办单位或者干部所在单位实施。

干部教育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

第四十四条

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应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十五条

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规范简便的评估办法,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评估。

第四十六条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的内容包括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

第四十七条

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评估,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 评估。

第四十八条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运用评估结果,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监督纪律

第四十九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五十条

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贯彻执行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一条

干部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

干部在参加教育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干部弄虚作假获取学历或者学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十二条

干部所在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干部教育培训职责的,由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第五十三条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干部所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 招揽生源的;

(二)以干部教育培训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干部教育培训费用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附则

第五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 干部教育 培训办法,由xx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制定。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4篇:干部教育培训范文

一、充分认清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是干部教育事业继往开来的重要年份,既是《条例》正式颁布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县、乡两级换届后新一届领导班子履行职责的第一年;既是实施“十一五”干教规划的第二年,也是落实中央提出的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最后一年,今年我市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做好今年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至关重要。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干部教育事业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切实增强做好干部培训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党中央一系列新的重要文件和重要讲话,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地位提高到新的高度。**年以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大事不断。1月21日,党中央专门颁发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年春节期间,总书记视察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时指出:“现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已经进入关键时期,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在于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3月份,总书记专门就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出“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的重要指示。10月23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审议《**年—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12月份,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在讲话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根据履行职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学习相关领域的知识,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努力成为领导科学发展的行家里手。最近,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对加强领导干部“五风”建设提出八个方面要求,其中第一条就是要求领导干部做到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可以这样说,《条例》的颁布和这一系列重要文件、重要讲话,表明我们党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地位以及工作规律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明了新的方向。我们一定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任务来抓,努力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体现时代性上有新飞跃,在把握规律性上有新进展,在富于创造性上有新突破。

(二)市委三届三次党代会提出的新任务,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年初刚刚召开的市三届三次党代会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经济发展全局,以构建和谐为目标,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推进台州现代化新进程和“两个社会”建设。新的发展目标定位已经明确,措施行动至关重要,这关键在党,关键在人,核心在干部素质和能力、作风的提升。人才的成长既靠实践又靠培养,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培养人才、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在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当今时代,不仅要有“生不愿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的慕才之心,更要有“得天下英才而育之”的育才之举。因此,我们要在继续大力吸收和引进人才的同时,高度重视“三支队伍”工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对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的要求,对现有的各级各类人才及时进行新知识、新信息、新技能的更新和补充,为和谐社会建设和“十一五”发展和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三)新一届领导班子建设的新任务,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年初,我市县、乡两级党政领导班子集中进行换届,一大批优秀中青年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这是**年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又一项重大任务:一方面整个领导干部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学历和知识层次有了很大提高;另一方面,新任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党性锻炼、从政经验和领导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如一些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较弱,面对突发事件无从下手,应对媒体紧张失态;也有一些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高,在开展群众工作方面,处于失语状态。领导班子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的重点将转到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上来。当务之急是使一大批新任领导干部通过培训尽快适应新的岗位,提高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条例》,确保大规模培训干部任务的完成

今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目标和计划已经初步确定,关键是抓好组织落实。要着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度落实干部教育条例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党的干部教育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与《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监督条例》并称党内三大条例,但无论是宣传的广度、学习的深度,还是贯彻的力度,前者与后两个条例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大力度落实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应是今后一项重要的工作,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要推进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确保落到实处。今年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将制定一系列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配套制度,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并根据台州实际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的权益保障、竞争择优、考核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今年市委将在“领导干部素质工程”的基础上,积极谋划新的抓手和载体,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二要强化《条例》宣传,确保《条例》深入人心。要采取多种形式,努力营造学习《条例》、贯彻《条例》、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三要加强《条例》检查,确保《条例》严格实施。今年,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对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各级党委要加大对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督查指导,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纠正;对好的做法和典型,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切实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大规模扩展干部培训数量

大规模培训干部,是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四年来,全市各级党委着眼于培养和造就一批能够承担台州现代化建设重任的领导人才,着眼于台州领导干部整体素质不断适应发展变化的形势,全面开展了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全市共培训各级各类干部10万多人次。**年是五年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最后一年,能否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要继续加大力度,稳步推进,实行自主报名与点名调训相结合的办法,采取倒逼法安排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对象,确保年底基本完成干部的大规模轮训任务。尤其对近年来新提拔的市管干部中的应训未训人员,要完成补训任务。在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中,还要根据省委要求,将垂直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日常进修轮训及后备干部的理论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纳入到培训的整体规划中。此外,要有效利用市本级的干部教育网络平台,扩充在线学习用户的数量,逐步使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能登录“台州市领导干部网络学习平台”学习;合理调整主体班次学制,增加“菜单式”课程和班次,不断满足个性化和特色化的干部培训需求;通过拓展境外培训、到高校培训等各种渠道,拓宽干部培训空间,满足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数量要求。

(三)大幅度提升干部培训质量

注重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成效,是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也是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要重点把握好的关键。一要突出精品意识。对各类主体、重点班次要实行项目化管理,根据培训目标和培训主体设计培训计划,并做到“三个注重”:注重源头管理,培训计划缺乏科学性、内容缺乏针对性、培训师资不适应的培训项目,不予审批。注重过程管理和结果验收,通过把质量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打造精品班次,发挥对培训工作的示范引导作用。注重教师队伍建设,要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当前和未来的培训需求,重点培养党校教师学习新知识的能力、获取新信息的能力、综合应用现代培训方式的能力。二要突出效益意识。干部教育培训最具有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应舍得投入、敢于投入、加大投入,同时,要讲究投入和产出的效益。要着手研究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规范简便的评估办法,对学习效果、教学方式、学风建设等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改进措施。做好学员需求调查分析,根据需求设计班次、开设课程、确定教学专题、安排学习内容,实现培训效益的最大化。三要突出创新意识。要针对干部教育培训需求差别化、培训机构多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不断探索符合干部成长规律的干部教育培训理论;要加强管理创新,按照充满活力、运转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不断推进管理理念、管理体制、管理方式的创新。

(四)大跨度整合干部培训资源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资源整合,干部教育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培训能力不断提高,但面对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我市干部教育资源在规模上和质量上还不相适应。为此,要按照《条例》提出的“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建设总体目标,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建设。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建设。高度重视市县两级党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逐步配套完善教学设施,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的作用。各级党校也要利用现有的资源,积极深化教学改革,扩大合作与交流,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其次,要进一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在坚持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的同时,重视运用和开发全社会的教学资源,用开放式的思维和市场运作方式,使全社会的教学资源为干部教育培训所用。如积极利用外地高等院校在培养知识型、专业型人才方面的优势,开展知识更新和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紧缺专业知识的培训;积极创新多种形式的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利用我市区域发展特色明显,现场教学资源丰富的优势,不断拓展学习空间。此外,要进一步推进干部培训师资的资源整合。拓宽视野,打破固有模式,建立台州市教育培训师资库,将那些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实践经验丰富、善于讲课的党政领导、企业家和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吸纳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不断壮大干部教育师资力量,全面提高干部教育质量。

三、着眼全局,开拓创新,实现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大发展和大提高

当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市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同省内先进地区相比,存有一定差距。我们要按照总书记提出的“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的指示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实现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大发展和大提高。

(一)在培训理念上要有所创新

理念是行为的先导,只有树立新的培训理念,形成符合时展要求的新理念,才能冲破传统思想的束缚,有效地引领和带动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创新。一要树立人才资源的观念。加快发展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干部作为人才队伍的骨干组成部分,教育培训是一项重要的资源投入,因此应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人才资源开发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措施来抓,坚持为大局服务,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二要树立全员培训的理念。干部教育培训不仅仅是党政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而是以党政干部为重点,按照全员培训的原则,抓好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三支队伍”建设。三要树立素质能力培训的理念。通过准确把握干部的个性化、多样化学习需求,突出强化能力的培养,加强知识技能的传授、知识结构的优化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始终坚持把学习力、创造力和执行力的提升作为培训的重要任务,着力提高干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领。四要树立终身教育的意识。充分认识干部学习的系统性和长期性,采取有力措施提供服务平台,构筑真正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终身教育体系。

(二)在宏观管理上要有所提高

要根据《条例》和《规划》要求,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在凝聚干部教育工作合力上下功夫,在有序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上下功夫。一是市委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发挥好领导和协调作用,主要是对全市干部教育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政策指导、综合协调,及时研究决定涉及干部教育培训的政策、全局性工作和重大事项。二是组织部门应真正履行好“主管”职责,做好牵头抓总工作,重点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制度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尤其抓好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申报和办班审批工作等工作,注意执行好干部培训年度计划,加强督查,使全年的培训工作任务能及时得到完成。三是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密切配合,及时沟通,相互支持,形成覆盖全市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体系,产生更大的工作合力。四是要设立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根据《条例》规定和《**年—2010年全国干部培训规划》要求,把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尽早设立由组织部管理使用的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持,用出实效。

(三)在培训机制上要有所突破

我们要积极构建以学习学分制为核心的系统完整的激励型培训机制。首先要建立督学制度,强化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培训计划申报、点名调训、主体班次跟班、学习签到和抽查等制度,加强干部教育网上学习的电子化管理,对领导干部的学习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以制度来保证“四个有”,即学习培训时间有保证、学习培训内容有深度,学习培训体会有交流,学习培训成果有检验。其次要严格考核制度,强化学用结合。

严格实施领导年度学习培训的学习学分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制度,把考核和考试情况作为衡量干部学习成效的体现,写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材料中,并进行通报,作为干部评优评先、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在对拟选拔任用进行资格预审时,要把干部参加培训的情况和成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提高干部学习培训的主动性和参与程度。

(四)在培训内容上要有所拓展

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和干部队伍的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新的有针对性、有层次性的培训内容,建立政治理论、能力建设、素质培养“三位一体”的培训内容体系。一是把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中心内容,进一步加大理论武装力度。着重进行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的教育培训,突出《文选》的教育培训,真正解决“政治上靠得住”的问题。今年市委组织部和宣传部将首次建立领导干部必读书目制度,通过勤读书、读好书,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的理论水平。二是紧密结合“和谐台州”发展目标,加强和谐社会建设能力培训。通过对社会政策和社会建设理论的研究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处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三是着眼提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加强素质培训。围绕加快我市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目标,结合各级各类干部承担的不同职责,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拓宽知识面,培养干部战略谋划、科学决策能力,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领。

(五)在教学模式上要有所改革

第5篇:干部教育培训范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__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和系列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持续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全面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努力培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为我县全面深化改革、推动跨越发展、建设幸福____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工作大局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到科学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服务中心工作。

──坚持按需培训。突出干部在学习培训中的主体地位,把组织要求、岗位需要与个人需求有机统一起来,从干部履职尽责和健康成长的需要出发,组织开展教育培训。

──坚持分类分级。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施教,增强针对性,实现全覆盖。

──坚持改革创新。遵循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律,在继承优良传统和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培训内容、方法、理论、制度创新,不断提升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

──坚持注重实效。将提高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作为谋划、推进和评价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要求,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实现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相统一。

(三)总体目标

通过努力,到2018年力争实现应训人员培训全覆盖,全面完成干部脱产培训和网络培训各项指标任务(见附件),初步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实效的干部教育培训新格局,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显著提高、质量效益实现新突破。

──干部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理论素养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切实加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知识结构日益完善、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显著提升。

──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培训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教育培训师资和管理队伍建设普遍加强,组织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现代化培训方法和手段得到广泛应用,培训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

──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为主体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干部教育培训的激励约束、管理运行和质量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参训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充分调动,学习型组织建设不断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

(一)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习培训。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__思想,原原本本研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__同志的经典著作,引导干部深入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__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思想精髓,掌握基本原理和科学体系,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增强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培训。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以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部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准确把握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特别是要组织广大干部深刻领会关于中国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发展、改革开放、依法治国、强军目标、外交战略、党的建设、严明政治纪律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切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组织广大干部认真研读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理解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立足____实际,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年度改革要点、6个配套工作方案等“1+6+1”系列文件精神,深刻理解我县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机制等,掌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法和本领。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思路、方法和措施,深入贯彻执行我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法治领域改革等重点任务,全面提高依法治县水平。

(四)大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史国史县情教育。加强学习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贯彻、维护。加强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干部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切实抓好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增强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加强作风教育,引导干部牢记“两个务必”,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做到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干部保持廉洁操守,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提高抵御腐败风险的能力。加强党史国史和世情国情党情教育,帮助干部了解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历程,深刻认识党的历史经验教训,切实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为民奉献。加强县情教育,引导干部了解____改革发展的历史,充分利用我县现场教学基地开展教育,增强干部推动____科学发展的忧患意识和使命意识。(五)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他们把握其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转化为精神信仰,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引导干部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深入开展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引导干部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热爱祖国、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优良传统,牢记责任、敢于担当,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团结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通过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现身说法等方式,引导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弘扬和实践“海纳百川、务实创新”的新时期____精神,自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和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六)着力加强以推动____“两步走战略、两赶超计划”为目标的能力培养。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县委“1+6+1”系列文件精神,掌握“两步走战略、两赶超计划”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引导干部坚定“两步走战略、两赶超计划”目标的信心和决心。大力开展产业转型升级与创新驱动发展、争进珠三角第二梯队等专题培训,引导干部深入学习____县平台构建计划、____县产业培育计划、____县企业成长计划、____县人才双高计划、____县乡镇赶超计划的实质内容,不断提升干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本领和服务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大力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引导干部深入学习____县__民倍增计划的实质内容,提高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和提升__民水平的本领。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理念、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推进“三宜”环境建设的本领。

(七)重点加强现代产业基础知识培训。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作出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决策部署,突出抓好产业经济学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培训,主要包括国内外现代产业发展趋势和应对策略、主导产业的选择与布局、园区的开发管理、现代科技和技术创新等;突出抓好我县六大支柱产业的知识培训,主要包括滨海旅游业、清洁能源产业、现代商贸物流业、民营制鞋业、特色农业、新兴产业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干部提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

(八)积极开展各种知识和技能培训。着眼于提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广泛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哲学、历史、科技、法律、军事、国际等方面知识,特别是应急管理、舆情应对、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电子政务、电子商务、自由贸易等方面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帮助干部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思路、树立全球视野、提高综合文化素养和执政能力。

(一)重点加强党政干部教育培训

1、领导班子成员。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以理论武装为根本、党性教育为核心、能力提升为主线,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培训。

培训要求:(1)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协助市委组织部安排县处级干部参加省委党校主体班、省直部门专题班和自主选学培训以及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举办县处级主要领导干部参加的专题研讨班;每年举办不少于4期县科级干部参加的专题培训班,不断提升县科级干部综合能力和水平。全县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县科级领导班子成员到县级及以上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2)各镇(街道、度假区)党政班子成员。县委组织部每年至少举办1期镇党政班子成员培训班。加大对镇党政班子成员的培训力度,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3)由市委组织部统筹规划,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全面开展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科学发展能力、全面深化改革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基础知识和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培训,保证每名科级领导班子成员每2年至少参加1次脱产培训。县委统战部要切实加强对非中共党员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在规划期内轮训一遍。

2、其他公务员。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公务员培训。

培训要求:(1)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分别举办1—2期正、副股长任职培训班。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在规划期内将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轮训一遍。(2)依托网络学习平台开展网络培

训,供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网络选学。(3)县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统筹,整合资源,抓好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开展科级以下干部全员培训,重点提高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并将公务员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计划和要求抓好落实。(二)统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

1、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经营管理能力强、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企业科学发展能力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

培训要求:(1)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国资委根据职能分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选调一些思想素质好、学历层次高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班。(2)县委统战部会同县工商联每年举办1-2期县工商联会员企业家专题研讨班,选派部分县工商联会员企业家参加脱产培训。(3)县中小企业局每年举办2—3期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专题研讨班。(4)各企业结合实际对经营管理人员分类分层开展自主培训,重点抓好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和职业经理人的教育培训。县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积极承担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任务。

2、专业技术人员。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支敬业精神强、专业水平高、创新能力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培养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主要对象,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培训要求:(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各行业各系统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做好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牵头实施县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体系,提升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业务需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重点加强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和高新技术人才的培养。(2)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举办高级专家培训班,培训一批高层次的科技人才和技术带头人。(3)县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选派50名左右宣传文化业务骨干和一定数量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到市级及以上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县委宣传部门要抓好本地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宣传文化队伍的培训,确保5年内轮训一遍。

(三)大力推进其他各类干部教育培训

1、中青年干部。着眼于培养造就忠诚党和人民事业、堪当历史重任的优秀中青年干部队伍,以理想信念、优良传统教育和实践锻炼为重点,加强中青年干部培训。

培训要求:(1)县委组织部每年至少举办1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2)县委组织部门要有计划地安排中青年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党性教育基地接受系统的理论培训和严格的党性锻炼。(3)县委组织部门要通过选派中青年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方锻炼,到高等学校进修,到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等方式,多渠道培养中青年干部。

2、基层干部。着眼于培养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以提高政策执行、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能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干部培训。

培训要求:(1)县委组织部做好换届后村(社区)两委班子、“两新”党组织书记和基层党代表的轮训。(2)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农业局,每年举办1—2期基层农业干部专题培训班,力争在规划期内将基层骨干力量轮训一遍。(3)县委组织部要制定基层干部培训方案并按照职责落实好基层干部的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干部培训。(4)实行省市直垂直管理的部门负责本系统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积极开展送教下基层、对口支援培训、结对帮扶培训,推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倾斜;积极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广播电视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教育培训,努力实现全覆盖。

3、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重视抓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在选调学员和举办有关班次时,要统筹安排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参加培训。

培训要求:(1)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妇联每两年至少举办1期中青年女干部培训班。(2)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统战部每年举办1期党外干部培训班。

(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1、不断深化党校办学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党校的办学资源,不断完善以市委党校为主体、县委党校为依托的总分校办学体制。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积极推进党校学制设置、教学内容、教学计划、师资调配和教学考评“五统筹”。

2、优化整合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按照少而精、突出特色的原则,对符合部门和行业发展需要、具有相对优势、办学能力与条件较好、有发展前途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通过政策倾斜、合作办学等方式,予以重点扶持;对布局、结构不太合理及所属的职能、业务相近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优化整合,不断提高专业化办学水平;对名为培训干校、培训中心实为宾馆、度假村的,要进行清理整顿。

3、构建开放多元的教育培训格局。在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的同时,积极开发利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优质培训资源,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开放相关重点实验室,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引入竞争机制,逐步实行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度,鼓励和引导具备干部教育培训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参与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努力形成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

(二)探索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改

革1、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计划生成机制。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对干部素质能力的新要求,提出做好干部教育培训的指导意见,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计划生成机制。坚持办班计划申报制度,县直各职能部门制定跨干部管理权限的培训计划,须于年初向县委组织部申报,纳入全县年度培训计划;因工作需要临时举办的,须经分管县领导同志同意并商县委组织部后联合印发培训通知。

2、建立统筹管理的培训需求保障机制。建立培训经费增长机制,县委组织部门要规范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财政部门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干部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并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提高。学习借鉴培训工作先进地区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培训经费统筹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大培训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建立科学的调训和选学制度。按照谁管理谁调训的原则,对政治理论、党性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部署等需要组织调训的,实行计划调训;对主要领导干部、关键部门干部、重点岗位干部等,实行点名调训。完善干部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的制度,以“供、选、教、管”等关键环节和配套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提高自主选学质量。2017年前,要建立组织调训为主、干部选学为辅的参训机制。

4、建立规范有效的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干部学习培训考核工作办法,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培养干部、考察识别干部的渠道之一。实行干部学习培训登记管理、定期通报制度,对单位和个人年度的学习培训情况予以通报。2015年,要形成规范有效的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机制。

5、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为目标,研究制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作为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依据。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组织学员对培训项目的课程设置、师资水平、教学管理、培训效果等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教学水平。2015年,县委组织部制定____县干部培训项目质量评估办法,指导全县进行培训项目质量评估。

(三)创新培训内容方式

1、制定分类培训大纲。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素质能力模型,制定分类培训大纲,明确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等的目标、任务、内容和方式,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2、完善培训内容体系。以培训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知识教育体系。加强对重大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及时将改革发展的创新成果、实践经验、典型案例转化为培训内容。更新现代产业知识,加大对县科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一把手和经济部门干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基础知识的培训,促进干部知识结构的转型升级。

3、加强精品课程和教材建设。在用好学好全国统编大纲、教材的基础上,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础,以省情、市情、县情教育等为补充,逐步建立科学、丰富的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体系。组织人事(教育培训)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发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培训教材,以适应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干部的学习需求。

4、改进班次设置方式和教学方法。完善常规培训班次设置,缩短主体班次的培训周期,增加按类别培训班次数量,加大专题培训比重,切实缓解工学矛盾。适应现代教育培训发展趋势,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行动式教学,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突出问题导向,引导干部研究思考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寻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强化培训实效。

5、深化完善自主选学培训。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培训”的原则,加大专题选学、课程选学、讲座选学、网络选学力度,为广大干部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途径。继续完善我县现场教学基地建设,不断整合干部教育培训资源,丰富自主选学培训模式。加强自主选学考核制度建设,加大自主选学考核力度,切实保障培训效果。充分利用升级后的__市干部网络学院,实现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全覆盖,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实施骨干教师培训计划。重视对县委党校及其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专职教师特别是教学科研骨干的培养,采取在职进修、挂职锻炼、业务交流、承担科研课题等方式,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到上级党校、行政学院进修,到省内外高等学校、培训机构学习培训,争取2017年前对全县骨干教师轮训一遍。

2、完善兼职教师选聘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县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按照择优入库、动态管理的原则,加大聘请科技专家、学术名家、先进典型、优秀基层干部等担任兼职教师的力度,增强培训的质量和实效。县委组织部定期会同有关部门选聘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优秀经营管理人员、优秀专家学者特别是学科领军人物充实到全县师资库队伍。

3、实施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把领导干部上讲台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2015年,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县委组织部每年有计划安排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到县委党校或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其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讲课或作报告,为本县的干部讲课。

4、完善师资队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师资职业道德规范。坚持教师竞争上讲台制度,并将岗位等级、工作业绩与薪酬挂钩,激励广大教师为党委、政府和干部教育培训部门决策咨询贡献力量。

(五)强化学风管理

1、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坚持理论教育与党性锻炼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认真总结推广因材施教、按需施教的教学经验,防止脱离实际开展培训。教师要严谨治学,把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贯穿于教学全过程,针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问题进行教学,加强对国情、省情、市情、县情的调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善于回答和解决学员思想和工作上的实际问题,力戒照本宣科、无的放矢,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2、严格执行学员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

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强化学员管理,严格培训纪律。组织人事(教育培训)部门要严把学员入门关,严肃纪律要求,完善培训跟班制度,定期召开学员座谈会,跟踪了解各班次学员培训情况。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坚持从严治校,积极探索加强学员管理、促进学风转变的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学习生活管理制度、考试考核制度、组织生活制度等规章制度,以制度管理推进学风建设。凡是没有达到年度培训规定学分的干部,其当年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学员管理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从严管理、从严要求,教育引导学员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制度纪律。3、加强学风问题检查。组织人事(教育培训)部门要定期检查执行培训纪律和转变学风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促进干部学风不断转变。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干部学习培训期间的表现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一)落实职责分工。各级党组织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我县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向、政策等重大问题,研究和帮助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委组织部要牵头抓总,抓好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宣传、统战、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镇和县直各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或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保证经费投入。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重要培训项目所需资金,给予优先保证。加大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留存的党费要对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给予适当补贴。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跟踪管理,不断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第6篇:干部教育培训范文

一、丰富培训内容,紧扣政治理论、现代知识、岗位技能三个重点

有针对性地确定不同对象培训内容的深度和侧重点,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侧重于政治路线、宗旨教育和思维创新、提高执政能力培训;党政领导岗位副职侧重于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的教育和业务知识的广博精深培训;后备干部侧重于理想信念教育和实践知识的培训,努力做到培训内容的“四个对接”,即与学员的层次相对接,与学员的需求相对接,与岗位职责相对接,与持续成长的需求相对接。

一是锤炼党性,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突出理论武装,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内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课,特别是围绕中央提出的“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等精神和要求展开研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观念、宗旨意识,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提升干部的道德修养。按照“学马列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帮助广大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增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性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持政治理论素质带动综合能力提升,使广大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具备科学判断形势、应对复杂局面、领导发展经济、依法行政、总揽全局的能力,进而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是服务发展,突出提升领导能力。坚持有目的有步骤地对干部进行培训,注重在教育培训中塑造干部,增强广大干部服务群众的实际能力。在教育培训中营造调查研究之风,每次培训有针对性地确定一些调研课题,鼓励干部放开手脚搞调研,并结合调查研究考察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实践能力。同时,设计好各级领导干部能力培训课程,确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的思路。通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设置内容,提供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干部的履职能力,提升干部的职业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首先,理论联系实际,大力开展各种研讨交流式培训。**年,分两批组织从事党建、招商引资、经济工作一线的45名干部赴新加坡考察培训,学习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基层组织建设、城市管理、发展经济和公务员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理念,并要求撰写调研报告,进行座谈研讨;其次,举办科级领导干部上岗培训。凡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必须参加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再次,积极选送干部参加省、市委组织的培训调研。近年来,按照省、市委有关要求,调训科级以上干部到省、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学习42人次。

三是提高效能,注重岗位技能培训。岗位培训是学历教育的扩展和继续,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方式之一,是提高效能的重要途。各级各类岗位的干部,通过接受学历教育,掌握了较为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打下了较好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但这并非是“终身制”的教育。专业性的岗位培训,既弥补了一些虽然具有相当的学历资格,专业不对口人员专业知识的不足,也适应时展的需求。近年来,**区围绕干部队伍建设需求设置培训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技能培训,做到了岗位培训的经常化。首先,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区委主要领导为全区领导干部推荐了《以色列百年风云》、《光荣与梦想》、《决战朝鲜》、《这一年中国有三个皇帝》、《全球著名华人经济学家随笔集》、《经济学笔谭》等11套书,区委组织部制订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组织购买了3200多本书籍发给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其次,组织“创学习型组织、做学习型干部”征文竞赛。共征集论文102篇,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5名,并将获奖论文编辑成册,发给全区干部学习;第三,分批开展干部实用英语、计算机知识、普通话、依法行政培训,提高全区党员干部的政务服务素质。通过开展读书、征文竞赛、调查研究、专业技能培训等活动,全区上下主动学习的多了,调查研究的多了,撰写文章的多了,形成了自觉学习、主动学习、联系工作学习的良好风气。

二、创新培训方式,搭建党校阵地、专业机构、教育基地三个平台

培训阵地与基地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载体,也是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基础。从培训机构的整体结构来看,着眼于干部教育培训事业的整体推进,在突出政治理论学习、党性锻炼与修养的培训上,形成以党校为主体的教育培训格局;在知识更新、专业知识研修的培训上,形成以高等院校等专业机构为辅助的培训格局;在主体课题的培训上,形成以基地教育为补充的培训格局。

一是扩容提质,注重强化党校教育的阵地功能。加强党校建设,把党校建设成为集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进一步优化党校教师队伍,大力推行案例分析、模拟练习、互动式授课等方式,实现从传统的以教员讲授为主转向教员学员双向互动交流为主、从课堂讲授转向学员自主学习、从以教员为中心转向以学员需求为中心的转变,让学习成为干部的一种乐趣、一项工作。**年以来,党校开办科干班、中青年后备干部班、党外干部培训班、积极分子培训班等30余期,培训党员干部、积极分子2700多人次;举办业务培训班30多期,培训人员3000多名;到社区、农村送课70多场次,听课人员达6500余人次。同时,积极做好函授学员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350余名经济管理专业和法律专业的大专、本科学员毕业。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开展科研课题研究,三年来共有等8篇学术论文在省委党校理论研讨会上获奖,申报了2项科研课题,获省委党校、社科联研究课题立项,二个课题参加了市委党校的教学竞赛并获奖,7篇论文在省、市级的专业刊物上发表。

二是适应需求,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辅助功能。近年来,我区加强了与高校合作培训,为了保证培训的效果,择优选聘教师,精心安排课程。首先,邀请专业教育机构讲学。从中央党校,省、市党校以及一些高校请教师讲课,提高了教学质量。**年,举办了6期科级领导干部双休日课堂,邀请专家、教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专题讲解国内外经济发展态势、市场经济原理、区域经济发展、领导艺术和方法,进一步开阔了干部的视野,提升了实际工作的能力。每次培训班后,都要求结合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论文,召开论文交流会议,组织进行评比。其次,探索引入市场化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实行培训机构质量评估制度和培训基地资源评估制度,认定合格的培训基地。进一步探索民办学校乃至民资进入干部培训领域,充分利用各方面的智力资源与物质资源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服务,让培训机构市场化运作,公平性竞争,倒逼培训机构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形成“大教育、大培训”的格局。

三是创新方式,着力打造基地教育的示范功能。通过整合培训资源,拓展培训空间,建立一批有利于拓展干部战略眼光的干部培训基地,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功能完备的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体系,切实起到了党的工作服务于部门中心工作的作用。首先,建立弘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红色教育基地。近年来,我区分别在宁乡的沩山和浏阳的文家市建立干部教育基地活动,开展了系列主题鲜明、内容充实的干部教育培训活动,采用个案式、观摩式、模拟式等实践性比较强的形式,在真实环境中教育培训干部,激励全区党员干部奋发有为。其次,建立拓展干部思路的经济教育基地。分别与上海虹口区、厦门市结成对口培训友好单位,先后选派9名优秀科级领导干部分两批挂职锻炼。在珠江三角洲建立、长江三角洲建立培训基地,分期分批组织经济一线的干部,农村和社区的书记主任开展调研学习。再次,建立农村远程教育基地。近年来,投资400余万元建成7个扩展型和40个辐射型远程教育接收站,农村远教站点普及率达80%,无校村建站率达93.1%。

三、深化培训实效,健全考核评价、学用结合、监督约束三项机制

干部教育培训要增强实效性,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培训、考核、任用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形成以考核指引培训、以培训促进任用的运行机制,以进一步激励约束干部,保证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使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一是强化管理,健全考核评价运行机制。组织部门对主体班次派专人跟班听课、跟班活动,实行跟班管理,对一些培训班进行跟踪督查,随时了解学员学习情况。在培训结束后,组织部专门邀请长沙市考试中心命题,对学习情况进行测试,将成绩记入本人培训档案,并通报学员所在单位。制定培训心得体会交流制度,通过撰写调研论文、开展座谈讨论,促进干部端正学风,增强了干部学习培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效地提升了教育培训的效果。

二是严格要求,营造学用结合良好氛围。干部教育培训和干部选拔任用是干部管理工作相互联系的两个部分,是有机整体。就两者的关系看,培训教育是基础,使用是目的。我区认真坚持干部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对每次干部理论培训的情况、考试成绩都记录下来,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并存入本人的干部培训档案;凡考试成绩不及格者的,不予颁发培训合格证。在干部考察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把干部的培训考试成绩作为重要的考察内容之一,做到“不经培训不上岗,不经培训不任职,不经培训不提拔”。对那些经过培训,又有真才实学的干部要大胆使用,及时提拔,对没有拿到培训合格证的干部有关单位不得呈报,组织人事部门不予受理,不予提拔,树立一种正确的教育培训导向。

第7篇:干部教育培训范文

一、适应“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发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始终坚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保证党的事业顺利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培养造就了一批又一批领导骨干和优秀人才。“十五”期间,根据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党中央作出了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部署,干部教育培训事业进入新的大发展时期。以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重点,推动了全党理论学习的新高潮,广大干部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广大干部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本领进一步增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建成,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成立,与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优势互补,构建起部级干部培训基地新格局;《干部教育条例》颁布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十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今时代,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围绕资源、市场、技术、人才的竞争更加激烈,人才已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战略重点。“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开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新局面,必须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发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十五”期间,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提高。但是,一些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特别是随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推进,干部队伍状况发生了新的变化,一大批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他们一般具有较高的知识层次、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但在理论素养、党性锻炼等方面还需要不断加强。其他干部也需要不断进行学习教育。因此,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加快培养造就包括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内的规模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仍然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全党必须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放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放到党的建设的总要求中,放到干部教育培训事业的新起点上来认识、把握和推进,全面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水平,使之更好地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服务,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明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把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不断开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实现“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任务全面落实,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进一步弘扬,广大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素质以及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本领显著增强;基础建设继续加强,培训机构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培训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以《干部教育条例》为主体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干部教育培训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大规模、重实效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更加完善。

(三)主要任务

根据“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干部队伍的实际,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以党政干部为重点,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抓好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把政治理论培训放在首位,坚持对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培训,同时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把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结合起来,在培训中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在实践中锻炼和考验干部。把干部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做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什么就重点培训什么,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整体水平。

――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中心内容,进一步加大理论武装的力度。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干部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重点进行《文选》和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的教育培训,切实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工作。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继续加强党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加强国情和形势教育。提倡多学点哲学。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切实做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

――围绕实现“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切实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开展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国防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加强国家主要法律法规的培训。把广大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作为生动教材,把研究和解决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重要课题。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和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本领。

――紧扣广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广泛开展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岗位需要的能力培训,加强以群众路线为重点的工作方法培训,开展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新知识培训。切实加强干部的任职培训,提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引导干部成为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积极开展科学文化素养培训。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实干部头脑,加强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教育,开展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帮助广大干部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科学文化素养。

三、以党政干部为重点,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抓好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

(一)党政干部队伍

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处理利益关系、务实创新等能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善于治国理政的党政干部队伍。

1.领导干部。按照《干部教育条例》的要求,认真抓好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累计参加3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大力促进在职自学。每年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训省部级干部500人左右、厅局级干部8800人左右、县处级干部10万人左右。突出抓好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保证完成规定的脱产进修任务,着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宏观决策、驾驭全局、综合协调的能力。

中央根据需要适时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就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进行集中研讨。每年安排500名左右省部级在职干部、3000名左右厅局级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的脱产培训。加大县(市)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培训力度。2006年至2007年,开展全国县委书记、县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培训。在此基础上,每年安排1100名左右县(市)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参加上述5所干部院校的脱产培训。继续做好军地领导干部交叉培训工作,每年选派40名省部级领导干部、80名厅局级领导干部到军事院校参加培训。每年选派1000名左右军队中、高级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参加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脱产进修计划,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认真抓好教育培训。

2.后备干部。继续加强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突出理论武装、实践锻炼、党性修养等环节,通过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参加中长期脱产进修、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国情教育基地进行党性锻炼、到国内外著名高校和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等措施,帮助他们尽快健康成长。制定后备干部培训计划,每3年至少安排他们参加一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体班次的培训。每年安排300名左右省部级后备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的脱产培训。对培训后备干部的有关班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派人跟班学习,加强日常管理和跟踪考察。

3.基层干部。充分利用地方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和远程教育等渠道,加大以乡镇干部为主体的农村基层干部、以街道干部为主体的城市基层干部和以中小企事业单位干部为主体的企事业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执行政策、加快发展、服务群众、依法办事、解决自身问题等方面的培训。围绕促进社区事业协调发展的目标,加强城市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做群众工作、加强社会管理、开展社区服务、发展社区事业等方面的培训。围绕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加强企事业基层干部培训,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4.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根据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做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在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本领的同时,对女干部加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教育,引导她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提高他们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本领;对党外干部加强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培训,提高他们政治把握、参政议政、组织领导和合作共事的本领。注意加强对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中的优秀年轻干部的培训。中央有关部门要继续举办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训班。中央党校要继续办好新疆班、班等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社会主义学院要认真开展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各地区各部门在选调学员和举办有关班次时,要注意安排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参加培训。

5.其他公务员。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认真开展机关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和其他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学习创新和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和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规划政法系统公务员培训,落实法官、检察官、警官任职前的资格培训制度,大力加强专门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抓好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对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以及事业单位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干部的培训,由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

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切实增强战略决策、经营管理、市场竞争、自主创新等能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具有战略思维能力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适应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政策法规培训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及能力的培训。重点抓好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后备人员的教育培训,抓紧培训企业所急需的战略规划、自主创新、资本运作、企业党建等方面的人才,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作出统一安排,分期分批地组织实施培训任务。继续抓好适应性短期培训。进一步提高工商管理培训的质量。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安排中央企业和金融机构领导班子成员400名左右、后备人员400名左右,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和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的脱产培训。

充分发挥企业自主培训的作用。引导各级各类企业把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整体发展规划,确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保证必要的投入,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大力开展促进企业发展的自主培训,进一步完善企业自主投入、自主实施、自主管理的培训机制。

(三)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坚持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尊重特点、鼓励创新,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善于推动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要遵循专业技术人员成长规律,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爱国精神、科学精神、探索精神和团队精神的教育,抓好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适应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组织(人事)部门要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作出统一安排,业务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学术组织、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作用,进一步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有计划、分领域、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大规模继续教育工作。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安排400名左右中央直接联系的高级专家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的脱产培训;继续实施“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计划,每年为西部地区培养300名左右专业技术骨干。人事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安排3000名左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高级研修班。中央宣传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选派一定数量新闻宣传系统的骨干、700名左右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到中央党校、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研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抓好本地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的培养,确保5年内将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轮训一遍。

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制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规划。以提高运用法律法规、提供专业服务、整合社会资源、处理复杂问题等能力为重点,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员,努力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由中央组织部会同人事部等有关部门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分步实施。

四、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协调推进不同地区的干部教育培训。围绕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战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推进不同地区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发展。中央组织部要根据不同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及特点,提出指导意见和要求。在抽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专题研究班计划中,重点安排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干部参加培训。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要办好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干部培训班。东部地区要加大与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干部教育培训的合作力度,继续做好东西部公务员对口培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口支援,鼓励开展其他各类对口培训。继续在政策和经费上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干部教育培训给予倾斜。

优化整合各级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大对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整合力度,对具有相对优势、办学能力与条件较好、有发展前途的培训机构,予以重点扶持;对办学特色不够明显,规模比较小的培训机构,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对不具备办学能力或布局、结构不合理的培训机构,进行重组和调整。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

坚持以境内培训为主,发挥境外培训的补充作用。根据我国国情,干部培训应主要依托国内培训机构进行。为适应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通过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帮助广大干部开阔视野、转变观念、提高能力。认真落实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更有成效的方针,坚持少而精、突出重点、从严掌握、择优安排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境外培训目标,切实增强境外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优先安排重要岗位、关键岗位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领导干部参加学习。以国外名牌大学、著名企业和研究机构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境外培训渠道。科学设置培训项目,着力改进培训方式,突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题培训。境外培训可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外事、引智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规范境外培训工作程序,严格境外培训纪律,切实加强组织管理,控制培训规模,严禁借培训名义变相公费出境旅游等违纪行为。引导学员既要虚心学习国外先进的东西,又要注意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做到趋利避害。

五、加强基础建设,为干部教育培训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

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需要,逐步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

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突出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充分发挥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和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要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继续加强基础建设,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办学质量,充分发挥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依托现有资源,建立部级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基地。积极开展网络培训。各地区要加大对本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投入力度,注重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基础建设,增强办学实力,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办学水平。

部门和行业培训机构要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切实做好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鼓励和规范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需要,确定一定数量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国情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其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

(二)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力度。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干部教育培训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实施“干部教育师资培养计划”,采取在职进修、挂职锻炼、业务交流、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等方式加强对教师的培养,着力培养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教学科研骨干。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到国内著名高校、国外著名培训机构学习培训,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每年安排600名左右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行政学院、部门和行业培训机构的教师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参加教育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行政学院要加强对市(地)、县(市)党校、行政学院教师的培训,5年内将骨干教师轮训一遍。努力改善专职教师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适当提高专职教师的待遇。

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干部教育培训的特点和需求,选聘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教师。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强对兼职教师的考核、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坚持到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授课。

建立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按照择优入库、动态管理的原则,促进优质师资资源共享。

(三)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与教材建设

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为基本框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建设。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和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要根据各自的培训任务和资源优势,规划课程建设,开发一批各具特色的课程。

稳步推进教材建设。按照立足全局、协调各方、总体设计、分步推进的要求,坚持开发与利用相结合,一纲多本、编审分开,逐步建立开放的、形式多样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教材体系。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要制定干部培训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大纲,组织编写和审定全国干部培训教材,每年遴选和推荐若干种优秀干部培训教材。各地区各部门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可以按照教材大纲的要求,结合实际,编写符合需要、各具特色的干部培训教材。

(四)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投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各地区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确保重要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

六、坚持改革创新,切实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一)创新培训模式

适应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的需要,积极推进培训模式的创新,切实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在职自学等制度,大力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在线学习等方式,为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提供多样化的途径。加强培训需求分析,科学设置培训班次,不断完善课程设计和培训内容。根据干部学习培训的特点,进一步提高讲授式教学质量,加大研究式教学力度,大力推广案例式教学,积极开展模拟式、体验式教学,把教育培训同调查研究结合起来,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大力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创新培训管理方法,加强培训过程管理,严格培训考核措施,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管理水平。

(二)开展培训质量评估

按照评建结合、以评促建的原则,逐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工作。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有组织有计划地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行政学院的办学方针、教学水平、师资队伍、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市(地)党校、行政学院进行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对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对部门和行业培训机构、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培训质量,也要开展评估。

(三)加强制度建设

以《干部教育条例》为基本依据,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已经出台的各项制度。推行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切实把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落实干部调训计划申报制度,确保干部调训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及时把成熟的经验和做法总结转化为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的权益保障、竞争择优、考核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制度,逐步形成以《干部教育条例》为主体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制定和落实《干部教育条例》的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按照《干部教育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规定。

(四)深化理论研究

针对干部培训需求差别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机构多元化、培训手段现代化的发展趋势,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注意吸收我国干部教育培训的历史经验和国外相关教育培训的有益做法,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努力在认识和把握干部教育培训规律上取得新成果。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每年要确定一定数量的调研课题,积极开展理论研讨活动,运用理论研究成果更好地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践。

七、坚持学以致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

(一)坚持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

围绕实现“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紧密联系国际形势的新变化、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进展、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实际来开展教育培训,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实践。引导广大干部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认真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迫切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把理论上的提高转化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实际本领,把学习上的收获转化为指导工作、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做到学以致用。要把学习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

干部教育培训要紧密联系干部的思想实际,教育广大干部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加强道德品质修养,增强辨别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荣与辱的能力。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牢记“两个务必”,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遵守党纪国法,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反对自由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坚持言行一致、知行统一,反对弄虚作假、表里不一。要用改造主观世界的成效来推进客观世界的改造。

(三)坚持运用理论和发展理论相结合

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教育培训全过程,形成和保持认真学习、民主讨论、积极探索、求真务实的风气,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引导广大干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系统周密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汲取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借鉴国外的有益成果,不断开拓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十一五”期间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的全面落实

(一)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本部门工作规划,统筹安排,整体部署。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干部所在单位要重视并组织实施好本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

坚持和完善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中央组织部履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组织实施中央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中央管理的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后备人员、中央直接联系的高级专家和部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中央宣传部负责指导干部的理论学习,组织宣传文化系统领导干部和高层次人才的培训。中央统战部负责组织派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人事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协调政府公务员的培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所监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部分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财政部负责制定和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有关政策。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要认真履行各自的相关职责。中央和国家机关其他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本系统的业务培训。定期召开全国干部教育联席会议,进一步发挥其沟通协调和宏观指导的作用。各地区要按照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要求,分级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科学合理地安排不同层次的干部教育培训,避免多头调训和重复培训。要充分发挥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统一协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

各地区各部门要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保证足够的人员编制,充实必要的工作力量。抓好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

第8篇:干部教育培训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紧紧围绕新型工业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按照“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和“全员培训、突出重点、拓宽渠道、提升层次、保证质量”的总体要求,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不懈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干部,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培训干部,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干部,努力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水平,深化和拓展分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格局,为建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绿色生态”的**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坚持抽调四分之一左右的在职科级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通过培训,使广大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综合素质明显提高,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能力显著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培训渠道进一步拓宽,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

三、培训内容

(一)政治理论。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核心,深入推进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建设以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教育培训。继续加强新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学习、遵守、贯彻、维护的自觉性。不断加强党史、党风、党纪、反腐倡廉和中央关于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培养创新意识和战略性思维,切实做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

(二)政策法规。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围绕实现**年**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32号文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州党委九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县委十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重点加强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乌昌一体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现代服务业等方面政策法规知识的培训,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和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本领。认真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以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公务员法》等法规为重点,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培训。同时要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保密法》、《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城乡规划法》等政策法规知识纳入培训内容,增强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

(三)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按照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岗位必备知识的培训和能力训练,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新知识的培训,开展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技术、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等知识的培训,加强创新思维、沟通交流、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训练,加强从事专项工作的专门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要围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来开展,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要加强培训活动的实践环节,引导广大干部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

四、培训任务

县委重点举办乡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2期)、新任职领导干部培训班、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党校师资培训班、中高级知识分子培训班等6个主体班次;举办新型工业化培训班、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政法干警培训班、社区干部培训班、牧区双语培训班、科级干部自选培训班(2期)、宗教界人士专题培训班、统战民族宗教干部专题培训班等9个专题培训班和3期专题形势报告会。同时,举办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培训班、村级妇女干部培训班、村级团干部培训班等3个今冬明春基层党员干部培训班;选派10名左右后备干部到社区和部门挂职锻炼,时间为1年。通过以上途径全年共举办培训班22期,培训2175人,挂职锻炼10人左右。

乡镇党委要根据县委的总体安排,紧紧围绕本乡镇的工作部署和干部队伍实际,认真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搞好培训前的调研,做到按需培训、注重实效。要重点抓好机关站所干部、村级两委班子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和乡土人才的培训。尤其要紧紧围绕乡镇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发展举措,举办专题研讨班和短期培训班。要结合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加强对乡镇党员干部和农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结合实施村干部“素质工程”,积极开展村干部学历培训。

县直各部门要在完成好县委组织部门下达的调训任务的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切实加强自主培训,做好本系统、本部门干部培训的计划、组织和实施工作,重点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依法行政教育,切实提高干部的服务意识、工作效能和依法行政能力。有乡镇站所的县直对口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培训本系统乡镇站所干部的责任,将乡镇站所干部的培训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之中,按照每年分解的培训任务抓好落实,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任务。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基础工作。今年是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第一年,也是州委组织部确定的干部培训基础工作建设年。各单位要按照“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数据准确”的要求,扎实做好培训的基础性工作。要建立和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数据统计、分析、总结上报工作机制,将干部教育培训数据分析统计半年报、年报制度化。要进一步严格办班审批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无计划办班、不按职责分工办班情况的发生。要进一步规范调训工作。各党委和有关单位要在落实好本单位培训计划的同时,认真做好县委党校各培训班次调训学员的选派和配合管理工作。从今年起,县委党校所有的主体班次结束后,都要专门下发培训情况通报,并将学员参训情况纳入干部年终考核。对无故不参加调训的学员,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对新任职干部,还要延长其试用期。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党校办学水平。县委党校要以“培养名师、创建名校”为目标,制定师资队伍建设5年规划,同时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选拔优秀教师充实党校师资队伍。要坚持开展课题调研工作,争取让每名教师都有自己的专长课题,逐步提高党校的整体教学水平。要根据各类培训班次需要,适时邀请有关部门的领导或业务骨干为党校学员义务进行讲座辅导,使培训更加联系实际,更具实效性。要加大外请师资力度。在县委党校的各类班次中,根据培训需要,坚持外请“名师”对重点培训内容进行专题讲座,力争把各类班次都办成“精品班”。从今年起,县委也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国内一些名校的“名师、名讲”或各领域专家来我县开展专题讲座,使全县干部都能够解放思想、开阔眼界,接受高层次的培训。县委组织部将按照“评建结合、以评促建”的原则,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党校的教学工作进行质量评估,以提高党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第9篇:干部教育培训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领会党的*大和*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立足“服务濠江科学发展、服务干部健康成长”,以提高政治素质和能力为重点,解放思想,创新机制,拓宽渠道,改进方式,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实现区委二届六次全会的工作目标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按照同志的“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的要求,把锤炼坚强党性培训放在首位,着力加强政治理论、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服务中心工作四个方面的教育培训,切实把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结合起来,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大规模培训干部,使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进一步弘扬,广大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及业务能力明显提高,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本领显著增强。

(一)科股级干部培训。依托市委党校、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等师资,以自办培训和选调参加上级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围绕学习党的*大和*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九届六次全会以及区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干部任用条例》、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改进机关作风和提高执行能力等课题开展培训。各主体班次要广泛开展锤炼坚强党性教育培训,增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艰苦奋斗等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的比重,以及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议理论体系教育,提高干部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

(二)中青年干部培训。委托市委党校、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培训或外出办学,组织中青年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参加学习培训。重点抓好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科学发展观、党纪、党史党建、行政职业能力和经济、科技、管理、法律等知识的学习。侧重原著导读,夯实理论基础,强化党性修养,使其更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优化知识结构,提升战略思维能力、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和领导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干部攻读厦门大学在职公共行政管理硕士(MPA)学位。

(三)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依托区党员电化教育培训基地,邀请党校教授、相关单位党建理论骨干进行集中授课,重点抓好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科学发展观、党的基础知识、党纪等知识的学习。通过理论学习以及实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尽快成熟,早日成为一名中共党员。

(四)工青妇干部培训。根据工会、共青团、妇女干部的特点和需求,合理安排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培训重点内容是党的*大精神、“*”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工会政策、基本国策、领导协调艺术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和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工会、青年和妇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五)基层干部培训。落实创建好班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按照分级分类、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大街道干部和社区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对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和“两委”干部进行全面轮训,特别是新进入“两委”班子的干部,着力提高基层干部执行政策、发展经济、统筹协调、民主管理能力。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科学种植养殖、农业机械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等实用技能培训。配合全市“千名村官进大学”培训计划,鼓励社区干部在职攻读汕头大学农村干部行政管理(农村与乡镇管理)大专专业。

(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创新思维为主导,以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为主要内容,分领域、分类别、分层次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国情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创新能力。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的继续教育率在45%左右,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15天。

(七)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结合中央《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等相关制度的出台,抽调街道、区直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参加短期脱产培训。重点抓好实践科学发展观、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以及组织人事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使组织人事干部进一步熟悉掌握组织人事工作业务,提高贯彻执行《条例》的能力。

(八)信息员培训。组织街道、区直各单位负责信息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信息员进一步掌握信息报道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把握报道的技巧,提高信息员的综合业务能力。

(九)区管优秀人才培训。组织纳入区管优秀人才库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三大经济带”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港口经济与现代产业发展、经济全球化和参与国际竞争、金融危机应对、民生民安等与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密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同时,结合不同的人才类别,组织学习专业技术理论和知识技能推广、企业管理与经济效益、农村种植、养殖等知识。

(十)知识讲座。针对公务员的工作、学习和必须掌握的法律、应急等专业知识举办专题讲座,邀请专家进行授课,提升公务员的知识水平和文化修养。同时,探索运用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等现代化教育手段,扩大干部教育培训覆盖面。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全面完成区委二届六次会议的各项目标任务的需要,是实现我区“*”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和经济强区的需要。各单位和部门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市委、区委大规模培训干部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培训学习,带头举办专题讲座。区组织人事部门要定期对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总结,确保干部培训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

(二)严格执行调训制度。党员干部必须服从组织调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训的,所在单位须向下达调训任务的组织部门作出说明。要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依据和年度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完善培训管理体制。要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类培训、分级管理,防止多头培训。各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筹安排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抽调不属于本系统本单位干部管理权限内的干部参加培训的,要经相应的干部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抽调区管干部参加培训的,要把办班方案报送区委组织部审核,各系统各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及时报送区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区委组织部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有规划、协调、检查、监督、审核的职能;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干部的在职理论学习;人事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工商联负责指导、协调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各街道、各部门负责对本系统所管理干部、党员的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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