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周转房申请书范文

周转房申请书精选(九篇)

周转房申请书

第1篇:周转房申请书范文

1.房屋权属登记的内容。建设部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房屋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即指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房屋权利人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其申请的房屋产权进行审查、核实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行为。

2.房屋权属登记的性质。笔者认为,房屋权属登记行为是房屋登记机关依权利人申请而作出的行政确认行为,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法原理,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登记、鉴证、认定和证明等形式。行政登记确认是指行政主体根据相对人的申请,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予以登记注册的事项予以登记,从而依法确认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及其他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的存在、变更或消灭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首先,房屋权属登记行为是房屋管理机关作为行政机关应权利人的申请作出的行为,是房产管理部门实施的行政行为。该登记行政行为是对房屋权属的法律关系的确认,是对权利所有人合法拥有权利的真实性的证明。而行政确认正是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和义务的确定或否定,其直接对象是那些与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紧密相关的特定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其次,该登记行为是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的而进行,体现了国家管理房屋事务的行政目的,通过登记制度维护房屋交易秩序。虽然登记行为直接影响的是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在登记过程中所体现出的依然是一种管理者与相对人的关系。在房屋权属登记过程中,无论是基于民事行为、行政行为亦或司法行为,房屋权属登记都是对产权归属关系的行政确认,房屋登记主管部门通过向权利申请人颁发房屋证书证明其是合法权利人,体现了行政确认行为的特点,其法律后果是行政相对人获得了某一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有效明。

3.房屋权属登记的分类

(1)总登记。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者换证。

(2)初始登记。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的所有人,在房屋竣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其所有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亦称为初始登记。进行初始登记,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文件。登记机关应对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证明文件进行认真审查核实,经确认无误后,填发制式《房屋所有权证》并颁发给申请人。《房屋所有权证》所记载的内容即是登记机关所认定的事实,申请人所提交的全部证明文件即是《房屋所有权证》所载内容的证据,二者应相互统一,相互印证。这样才能作到登记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3)转移登记。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据此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书等有关文件。登记机关经核实确认后所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才能满足合法性审查中的事实要件的要求。

(4)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是指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房屋翻建以及房屋现状发生其他变化的,权利人据此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相关的审批手续、证明等等。

(5)他项权利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是指权利人为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而向登记机关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合同书、相关的证明文件、身份证件等。

(6)注销登记。注销登记是指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据此向登记机关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原房屋权属证书,他项权利证书、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案件的司法审查

以上所列举的各类房屋登记行为,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司法审查标准是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最终评价的准则。由于房屋权属登记案件往往法律关系复杂,加之法律法规对此规定过于笼统,因而实践中对这类案件的审查标准一直存有争议。

目前,登记机关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所适用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办理房屋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及登记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均是人民法院审查房产登记行为适用法律方面是否合法的审查内容。大体而言,前述法律规范中对房产登记的条件主要设置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申请人资格及相应的证明文件;二是与登记内容相关的房产证件和其他证件;三是必要的房屋权属清楚、无争议的证明文件;四是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公共利益,应不予登记的情形。上述内容简言之为证件齐全、权属清楚、无争议。房产登记机关在登记程序中的审查即为依据上述条件进行的形式审查。

已经颁布实施的《物权法》第十二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该条还规定,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该条中的“查验”,是既要查又要验的意思,登记机关应当尽到审慎的义务,在最大程度上保证登记的真实性。比如,大量的房屋登记诸如转让、抵押,房产证是当事人必须提供的。在目前房产证造假情况较严重的情况下,对于房产证的真实性,登记机构就必须查明。因为房产证是由登记机构发出的,审查房产证的真伪对于登记机构来说没有任何困难。比如一个案件中,一处房屋出现两个房产证,结果两个房产证持证人都持证办理了抵押,造成抵押权无效,抵押权人造成了重大损失,那么,登记机构肯定负有审查不严的责任。笔者认为房产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登记行为时,只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并不能对当事人的实际权利状况进行改变,也不能对当事人是否真正享有某项民事权利进行实质上的确认,至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房产管理部门更无权进行裁决,不能加大房产部门的责任。在行政诉讼中,对登记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审查,主要是对登记行为事实、证据的审查。对此问题,理论与实务中存在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应采取形式审查标准,即审查的内容仅限于登记发证行为作出时,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满足法律规范设定的事实要件并由此决定裁判结果;另一种观点认为,应采取实质审查标准,即在审理中审查确定真正的权利人,从而决定对发证行为的裁判结果。这种争议不仅存在于法院和登记机关之间,即使不同的法院对审查标准的把握,也不是完全一致的。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由于我国尚未制定不动产登记法,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缺乏完整的体系,对登记机关的设置、实质审核的内容、登记的程序和效力等没有统一的法律依据,致使一些法理问题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房产登记机构在办理登记过程中,究竟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是只需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还是不仅要进行形式要件的审查,还要负责审查申请材料的真伪以及法律关系的真实性,这在实践当中一直存在争议。

司法实践中,如果采用形式审查的标准,将使行政诉讼重复登记机关的审查过程,无法体现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也不符合行政诉讼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理念。但如果采用实质审查的标准,则将面临更多的问题。一是与登记行为的性质不相符。登记行为本身不赋予行政相对人以权利,也不是对行政相对人与他人之间权利或事实状态的裁决,而仅是对行政相对人与他人之间特定权利与事实的状态的记载。由于登记机关在登记程序中采取的是形式审查的标准,因此,要求其对可能存在的利害关系人一一把握既无必要更不可能;二是与行政诉讼的目的、性质不相符。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争议,体现的是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采用实质审查的标准将使行政诉讼陷入确定真正权利人、解决房屋归属之中,行政诉讼变成了民事诉讼。因此,我们认为,房产登记行政诉讼中对登记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审查,无论是强调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都不妥当。

笔者认为,审理房产登记行政案件应依照前述法律规范中关于房产登记要件的规定作全面审查,即审查登记行为是否满足了法律法规所设定的要件事实。具体而言,该审查标准要求登记机关:一是要把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与法律法规所确定的标准对照,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二是要把每份材料分别与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标准对照,审查每份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内容是否满足法律要素的要求;三是要运用证据规则、逻辑推理仔细分析申请材料之间有无矛盾、能否形成证据链,申请材料形成的证据链是否足以证明申请人为登记房屋的权利人等等。综上,在目前司法实践中,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有关房屋登记的规定,登记机关对权利人的申请进行的审查,包含了形式审查的内容,即对申请人提交的产权来源资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也包含了实质审查的内容,即要对权利人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属是否清楚进行审核。这就体现出我国现行房屋权属登记的审查原则是兼顾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双方面的。

三、审理该类案件中发现行政机关在办理房屋登记中存在的问题

1、忽视实体审查和违反法定程序。有的在共有人不明和房屋权属是否有争议不明的情况下,即进行了房产登记;有的登记程序违法,申请在后,办证在前;有的未进行初始登记,却直接进行了转移登记。

2、房屋登记机关在申请人未提供有关继承的相关文件证明的情况下,为申请人办理房屋继承变更登记,继承房屋应属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例我院受理原告邵泽民诉黑河市房产管理局房产行政登记案。原告邵泽民是第三人邵郭氏的儿子,第三人邵长莹是原告邵泽民的儿子。邵郭氏的丈夫邵世桐于2005年3月去世后,留有房产一处,一直由邵郭氏与儿子邵泽民及儿媳共同居住。2005年4月8日,邵郭氏向被告提出申请,要求继承该房产,被告于当日为邵郭氏办理了该房屋继承变更登记后,又于当日应邵长莹的申请,为其办理了该房屋买受转移登记,并于2007年4月11日向邵长莹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该房屋动迁,2007年8月,回迁房屋即将竣工,邵长莹主张权利,原告邵泽民、第三人邵郭氏与邵长莹因回迁房屋的权属问题产生纠纷。原告认为是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申请转移登记的,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被告在为邵郭氏办理继承变更登记后,未制作也未向邵郭氏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故该房屋权属并未实际转移到邵郭氏名下,被告为邵长莹办理房屋买受转移登记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故判决予以撤销。

3、登记机关未尽到审查义务,侵犯了权利人的财产权,相关人员凭虚假的申请材料申请进行登记的行政行为。现行法律虽然没有明确房产登记机关有义务对当事人申请登记材料作实体审查,也没有能力鉴别当事人身份证的真伪以及买卖契约的真实性和签字的真实性,初始登记中未存有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未出证的情况下即进行变更登记,我们遵循全面审查的原则,认为该登记行为不能满足了法律法规所设定的要件事实,被告未尽到审查义务,判决予以撤销。针对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问题,建设部2008年7月1日公布的《房屋登记办法》,对登记的程序、共有房屋的分割等作了更为细致的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还要求“申请人对其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例五大连池法院审理周士元诉房产处房屋变更登记一案,周世元与周德来系父子关系,五房权证青字第1007895号房屋所有权人为周世元,该房屋由周德来居住。2008年3月31日周德来与孙继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周德来将其居住的房屋以80.000.00元的价格卖给孙继福。孙继福为了将该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为其房屋所有权人,依据其与周德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制一份与周世元房屋买卖合同。孙继福向房产登记部门提供周世元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孙继福的户籍证明,要求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社区为具证明原房主周世元的房屋卖给了孙继福,周世元不知去向。孙继福依据上述材料,要求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经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审查,将五房权证青字第1007895号房屋所有权证变更登记为五房权证青字第1010460号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为孙继福,并以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名义为孙继福颁发了五青字第1010460号房屋所有权证。因该房屋涉及拆迁,原告周世元对该房屋主张享有所有权,请求撤销被告为第三人颁发的1010460号房屋所有权证。法院审查认为孙继福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卖房人处签名及按手印均系买房人孙继福所为,建安社区证明周世元去向不明与事实不符,可以确认为虚假材料。房屋登记部门依据虚假的材料为第三人孙继福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依法不能成立,应予撤销。

4、违反法定程序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将已经被人民法院查封的房产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有的在权属有争议或不清的情况下进行了登记。

四、对该类案件解决对策、意见和建议

1、正确认识房产登记行为的性质,把握审理房产登记行政诉讼案件的规律。房产登记只是对民事行为的认可行为,而不是对民事纠纷的处理行为。认清房产登记行为的性质,才能进一步把握好审理房产登记行政诉讼案件的规律。

2、明确对房产登记行为的司法审查标准。司法是最终的救济渠道,法院是公正的最后屏障,所以法院的审查义务和权限理应高于登记机关。

3、注重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有些房产登记行政案件涉及不动产标的额很大,矛盾尖锐,处理不当,会影响社会稳定,对每一件这样的案件都要从立法目的、法律原则精神、社会效果综合考虑,真正使行政审判体现公正、公平。

4、正确处理行使审判职能与支持登记机关依法行政的矛盾。由于房产登记相关法律规定欠缺、抽象、简单,而大家对法律理解的分歧又较大,不可避免登记机关的结论与法院的认定存在不同。一方面,我们要坚决纠正登记机关的错误观点,另一方面,也要进一步加强与他们的沟通,通过提出司法建议、召开座谈会、联合举办讲座等方式,达成法律理解的一致和案件处理的共识,使司法权与行政权和谐统一。

第2篇:周转房申请书范文

 

国土资源局领导:

 

你好!

 

申请人:XXX,现年XX岁,XXX县XX镇XX村人。因属我所有在XX村XXX小组祖上遗留房屋,因我与我的女儿XX于XXXX年X月分家,需对房屋进行了分割,为便于管理使用,特申请对土地使用证进行变更,请有关部门给予办理为谢。

 

申请人:XXX

 

XX年X月XX日

 

土地使用变更申请书2

 

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申请书

 

红河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我是红河县阿扎河乡阿扎河村委会阿甲村二组村民小组村民侬博周(身份证号:53259196607031552),2001年因建房需要获得了现有位于红河县阿扎河乡阿扎河村委会阿甲村二组村民小组,经县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审批的村民建房111平方米用地一块,集体土地使用证(NO:017820559)编号:红集用(2001)字第059号。现由于兄弟侬批沙(身份证号:53252919831015151x住所: 红河县阿扎河乡阿扎河村委会阿甲村二组村民小组)原居住条件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家庭成员协商一致,愿无偿将自己取得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为兄弟侬批沙的建房用地。申请变更前,已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征得了其他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同意。

 

特此申请,请予变更。

 

申请人:侬博周

 

村民小组意见:村委会意见:

 

法律公(见)证机关:

 

xx年x月x日

 

土地使用变更申请书3

 

富宁县国土资源局:

 

兹有申请人:李元金,现申请将位于富宁县田蓬镇田蓬街,土地使用证号:富国用(2006)字第329号,地号:OA-02-23-2,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136.66平米,因继承遗产,经家庭协商,把李正平位于富宁县田蓬镇田蓬街的土地使用权分为两宗,一宗为李元金名字,面积为52.51平方米,一宗为全天分的名字,面积为86.03平方米,望贵局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谢!

 

申请人:

 

xx年x月x日

 

土地使用变更申请书4

(一)提出申请

 

l、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权利人应自土地变更实发之日起30天内到土地所在县土地管理局申请办理土地变更手续。

 

(一)提出申请

 

l、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权利人应自土地变更实发之日起30天内到土地所在县土地管理局申请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属土地转让,需由土地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时申请:

 

(1)、权利人变更名称、地址;

 

(2)、变更土地用途

 

(3)、变更土地权属性质

 

(4)、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以土地作价入股,以土地联营合作、赠与、继承和企业被收购、兼并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

 

2、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应提交下列材料:

 

(1)、《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土地证

 

(3)、个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或护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等。

 

(4)、企业单位变更名称、地址,需出具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

 

件;机关、事业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个人变更姓名的需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5)、属变更土地用途、变更土地权属性质的,需出具市、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局的批准文件。

 

(6)、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应提交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土地资产评估报告和土地转让合同。

 

(7)、因企业改制处置土地,以土地联营合作,以土地作价入股的,需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文件或联营合同等有关材料。

 

(8)、继承和赠与土地的,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证明材料。

 

(9)、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二)登记土地变更程序受理申请

 

l、受理人审核权利人所提交的证件材料是否真实、齐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需补交材料,受理人员应一次性向申请人说明清楚应补交的材料和补交期限;材料齐全又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2、对所受理的材料进行编号,并给回执单。

 

(三)产权审核

 

l、初审 登记人员将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到实地调查核实,符合规定的,报股长核准。

 

2、审核 报局领导审核

 

(四)登记发证

 

l、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2、登记人员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填写或更改土地证,加盖公章。

 

3、权利人凭回执、身份证明领取土地证,委托他人代领的,还应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并复印土地证一份存档,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号码。

 

第3篇:周转房申请书范文

申请书的使用范围广泛,申请书也是一种专用书信,它同一般书信一样,也是表情达意的工具。拆迁许可申请书要怎样写呢?浏览更多2022年拆迁许可申请书请点击“拆迁申请”查看。

2022年拆迁许可申请书珙县房地产管理局:我单位为房地产二级房地产开发公司

所住:宜宾市长宁县铜古乡街村

法定代表人__

职务:__县人大代表。

我单位因需要拆除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特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

请求事项:

请求主管部门批准申请人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发给申请人的拆迁许可证。

事实理由:

申请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在珙县安宁街一带进行危房改造建设,需要拆迁该地区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依据我国拆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已经依法制定了拆迁该地区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机划和拆迁方案,并已经准备了拆迁安置和补偿用房。现依法提出拆迁申请,请主管部门批准申请人所提出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并依法发给申请人房屋拆迁许可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_

_年__月__日

什么是拆迁许可证是拆迁人在实施前,由行政机关根据其提交的文件资料批准的一种附有明确期限的行政强制许可行为。没有获得该许可,拆迁人不得进行拆迁程序。拆迁是指拆迁人依法将建筑予以拆除,并对被拆除建筑的使用人予以移迁安置,对被拆除建筑的所有人予以经济补偿的民事法律行为。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经济损失的,对被拆迁人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元至1800元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拆迁的分类有哪些1、按被拆除物的性质分类:拆迁房屋或拆迁附属物

2、按拆迁范围分类:城市规划区内的拆迁或城市规划区外的拆迁

3、按拆迁范围内土地所有权性质分类:国有土地的拆迁或集体土地的拆迁

4、按项目的目的分类:公益事业建设拆迁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或商业开发建设拆迁

5、按被拆迁人的身份分类:所有权人拆迁或使用权人拆迁

6、按拆迁方式分类:自行拆迁或委托拆迁

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房屋征收的具体流程为(一)房屋征收的具体流程

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3、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

4、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旧城改造项目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听证会);

6、县

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7、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8、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

9、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

10、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11、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2、对于在法定期限内不执行补偿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房屋征收的主体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确定:

1、征收主体:市县人民政府。

2、实施部门: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一般为市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3、被征收人: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公房使用权人、未经登记建筑所有权人等。

(三)房屋征收的定义

第4篇:周转房申请书范文

关键词:经济 银行 贷款 抵押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发展迅猛。但是近几年的信贷政策趋向紧缩,许多中小企业难以申请到公司贷款,缺少周转资金就成了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不少中小企业主转而将自己的住房作为抵押,以个人名义申请经营性贷款。于是,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成为了近两年个人贷款业务中的热门品种。

那么,什么是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呢?如何申请?又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今后它的发展趋势如何?下面,笔者就以上问题对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作一简单介绍。

一、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的定义

抵押(mortgage)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某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它是对该财产的书面让渡,但并不转让所有权。

抵押贷款(mortgage loan)指按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发放的贷款。

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是指银行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房产作为抵押,向个人发放的用于其所控制的或所有的企业的流动资金周转、支付租赁经营场所租金、商用房装修等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

说得通俗一些,如果某人开了一家小企业,一直经营不错,但最近资金周转有些困难,可企业规模小,又没有现成的厂房设备可以抵押给银行,那么走公司贷款这条路就困难了。相比之下,以个人的房产做抵押,用企业主的名义到银行贷款是一种既方便快捷又安全经济的融资方式。当然,申请到的贷款要用于借款人名下的企业合法经营所用,以企业的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所以,该企业的资本情况、经营情况、发展前景等都是银行重点考察的方面。从这个角度讲,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更接近于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

二、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的申请

1.申请条件

首先,要提前通过电话或现场咨询的方式对银行产品有一个了解,银行的工作人员会告诉借款人申请要符合的前提条件。虽然各家银行的产品不同,但本质是一样的,且均会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所以要求基本相同。

借款人(也就是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的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如下:

(1)借款人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具有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18岁或超过60岁,就不可能申请贷款了。注意,港澳同胞是可以在内地申请贷款的。

(2)借款人及其配偶、所经营企业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如果借款人有过许多次或长时间的信用卡欠款、贷款欠款未结清,或企业有过被查处的记录,或是有过违法行为、被法院执行的记录,那么申请也不会得到批准。个人的征信记录、企业的工商查询、全国法院的被执行记录都是信贷员调查的方面,这些记录如果有重大问题,贷款申请完全可以被“一票否决”。

(3)所申请的贷款仅限于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所用。购买股票、注资增资、投资古董,这些用途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一般来说,贷款可用于企业经营周转、扩大生产、原料采购、备货等合法经营用途,最常见的有购货、采购原料和装修。

(4)借款要提供足额的担保。“担保”指足额的房产抵押和配偶、用款企业的担保。作为抵押物的房产原则上在借款人所申请的银行所在地并有自有产权。抵押物价值由专业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抵押值一般在60%~80%,有的贷款品种可达到100%。也就是说,排除其他因素,如果房产估值100万,贷款金额就在60~80万。另外,有的银行会要求借款人配偶和用款企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申请材料

在和借款人进行前期沟通时,银行的信贷员会详细了解各方面情况,如果符合条件,借款人就可以向银行提交材料了。各家银行对申请材料的要求大同小异,主要有以下几种。

(1)借款人资料。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抵押人及其配偶(通常就是借款人和配偶)、保证人(通常为借款人的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举个例子,如果借款人已婚,用父亲的房子做抵押,妻子做保证人,那就需提供借款人、妻子、父亲和母亲四个人的资料。如果涉及港澳同胞,就需提供身份证和港澳通行证。此外,还有借款人的学历证明、资产证明等。

(2)用款企业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银行对账单、企业财务报表、贷款用途证明(也就是交易合同)以及其他可以证明企业资质的文件(如获得的专利、专营权证明等)。

(3)抵押房产资料,即房产证,如果有土地证也要一并提供并抵押给银行。如果房产为第三人所有,还需要公证处的公证文书。而房产评估报告需要专业评估公司

提供。

(4)借款人、保证人等同银行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等,都是制式文本,由银行提供。

(5)银行要求提供的有助于贷款审批的其他资料,如企业的POS机流水清单、个人账户流水清单、个人的专业资格证书和执照等。

3.审核程序

收到上述资料,银行会派至少两名信贷员与借款人面谈。信贷员会仔细审核借款人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原件,并到借款人家中、用款企业和抵押物所在地进行实访,了解各方面情况,与其他有关人员面谈,请所有当事人在所需文本上签字。之后,信贷员会安排评估房产,汇总所有情况并撰写详细的调查报告,根据借款人提出的贷款金额、期限设定利率水平和还款计划等。

当银行审批通过此笔贷款后,通常会采取“先抵押后放款”的模式操作放款:先到建委和土地管理局抵押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在拿到他项权利证书后(也就是抵押的凭证),银行才会正式发放贷款,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将资金汇入规定的交易对手账户中。至此,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的申请就成功了。在此过程中,只有评估公司、公证处、建委和土地局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会收取一定费用,银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要按时还款,配合银行提供贷后管理所需的资料,接待银行的贷后回访人员,直至贷款结清为止。

三、“5C”标准

一是申请主体的个人因素,包括个人的还款意愿、还款能力、个人的品质等。其中个人征信记录极为重要,它可以客观准确地反映一个人在过去一段时间内的银行信用状况,如信用卡、贷款的还款情况,这是信贷员审核的重要依据。良好的征信记录可以在贷款审批中为借款人加分,而一份糟糕的征信记录甚至可以让其在未来几年内无法申请到任何信用业务。因此,任何人在日常行为中都应注意按时足额归还信用卡和贷款,珍爱自己的信用

记录。

二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在申请之前,借款人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在当前和未来自己是否有能力领导和管理企业继续发展壮大,企业资金周转是否正常,经营情况是否良好,以保证有足够的能力偿还贷款。

三是借款人的资产价值,包括银行存款、股市资金、公司持股和房产汽车等,它反映了借款人和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是申请贷款的重要因素。申请的贷款金额要和借款人的资产情况相匹配,量力而行。在申请过程中,借款人要向银行出示真实的资产情况,不虚报,不瞒报。

四是足额的抵押或担保。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银行可通过处理抵押物的方式挽回一定的损失。它不是还款的来源,而是挽回损失的最后保障。因此,银行对抵押物有着严格的要求。为了顺利申请贷款,借款人应该选择价值高、房龄短、产权清晰、易变现的房屋抵押。而且,不同的银行对抵押物的要求是不同的,个别银行只接受借款人名下房产的抵押,而大多数银行都接受第三方房产的抵押,在某些情况下还需相应的公证。

五是用款企业的外部环境。经营状况是可以控制的,但外部环境无法控制,而且有时会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借款人在申请前一定要考虑到这方面的因素,如果用款企业对经济环境的变化敏感,风险承受能力弱,那么申请就会面临一定的困难。

以上五个方面可以总结为品格(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collateral)及环境条件(condition),即银行常用的“5C”标准。它们是银行对客户进行信用风险评估时集中分析的方面,如果借款人能针对这几方面精心准备充足的资料并与信贷员真诚交流,相信会对申请有所帮助。

在通常情况下,申请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只需借款人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向银行提供相关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审批时间较短,流程相对简单,业务发展十分迅速。

四、新品种及发展方向

近年来,单一的抵押贷款又与个人授信相结合扩展出新的贷款品种。所谓授信,狭义上是指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在合同约定的贷款额度和有效期内,允许借款人循环使用。它与单笔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相结合,扩展出新的模式:借款人用房产作为抵押,银行经过一次性审批,在授信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一般为3年)提供一定的额度供借款人多次提款、逐笔归还、循环使用。这就如同拥有了一张超大额度的信用卡,可在授信期限和额度内随时用款,资金回笼后可随时还款,归还部分的额度自动恢复。它的特点是一次审批可多次用款,放款更快捷,还款方式灵活,也节省了借款人的利息支出,非常适合中小企业主数额小、频率高和用款急的特点。

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用款金额小,是以往被银行忽视的市场。近年来随着政府相关扶植政策的出台及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银行相继推出了各种贷款产品,并对不同行业的中小企业主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开发营销。一些进入成熟期的传统产业以及节能环保产业、高科技产业、文化产业等成为营销重点。为了更好地适应不同客户的需求,可供客户选择的产品也由单一的抵押贷款发展成为集担保、联保、授信等方式为一体的多类型产品群。我们可以看到,中小企业贷款市场还是相当广阔的,还有许多资源等待着被挖掘和开发。

参考文献:

[1]戴国强.商业银行经营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江其务,周好文.银行信贷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第5篇:周转房申请书范文

(一)公房管理工作

1、加强租金收缴和异动管理工作。今年上半年完成公房租金收缴入库317.05万元,占我局年任务的52.84%。确认6处直管公房拆迁建筑面积3649.48平方米,落实私改产权及问题案件22起;排查企业职工申请住房补贴有否租住公房1104户,审核申请住房补贴14件,协查征迁地块直管公房租户有否租住其他公房情况1274户,接管拆迁移交安置房2户,办理租赁更名86户。

2、加强公房修缮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防台风、防汛、防内涝工作,加强值班、巡查和维修,确保群众居住安全,投入经费11.79万元。完成公房修缮227起,面积3194平方米。

3、做好群众申请保障房工作。按照市里统一部署,会同区民政局做好保障房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和上报市主管部门配租配售等工作。2014—2015年度公共租赁房申请受理10个街(镇)共上报我局975户,经住房相关信息核查符合条件905户,已转入区民政局核查财产收入情况,其中经区民政局第一批核查71户中有55户符合准入条件送我局并予以报市住房局复审。同时,对2010—2012年经济适用住房遗留申请家庭复审共计354户符合申请条件,并上报市住房局公示,公示期间,经举报有异议的16户在财产、收入方面存在问题要求区民政局重新予以核查。

(二)产权产籍与交易管理工作

加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权属登记发证工作。今年1—5月完成房屋产权登记发证1643本,占局年任务的65.72%。完成房产交易金额约3.2亿元,交易面积23.65万平方米(其中二手房成交金额1.34亿元,交易面积2.8万平方米)。完成房屋租赁监证备案101户。接待查阅档案290起,出具房产权属档案证明材料200件,接收各种档案资料1889卷(件)。

(三)住房补贴核发工作

协助区政府做好区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申请住房货币补贴受理核发工作。今年1-6月已核发补贴138人,核发金额70.69万元。

(四)物业管理工作

根据物业管理法规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抓好辖区物业行业管理工作。一是配合街镇物业站、社区指导辖区物业小区新成立业委会7家、换届4家并予以备案,另备案物业合同41家;二是做好25家物业企业资质等级申报工作(暂定三级7家、暂三转三2家、法人或地址变更16家),以及2家物业企业前期物业招标、中标备案工作;三是建立区、街、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接待咨询22人次,召开纠纷协调会5场次,处理办结物业投诉356起;四是抓好物业行业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召开街镇物业站例会及老旧小区 整治对接会共8场,举办各街(镇)物业站长及辖区各物业企业共同参加的物业管理培训及__区文明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各1场,会同市局物业处、区创建办、各街(镇)、社区加强对我区116个物业项目(小区)的创建检查督导,对存在问题的发出29份整改通知书,约谈不配合创建工作物业企业相关负责人2人次,全力督促落实整改到位;五是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1)全力推进住宅小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作,今年1-6月已完成改造安装1665户,占区下达任务数的55.5%。(2)抓好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扩面工作,区长效办对老旧小区及整治过的老旧小区项目常态工作进行跟踪检查,1-6月份共检查3619人次,至目前共有180个小区纳入长效管理。其中今年上半年有67个小区纳入长效管理,占年计划74.44%。(3)做好今年50个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按照整治工程量拟定分八次进行社会公开招标,第一批标段于6月30日开标,正配合协调区评审中心抓好开标等相关工作,争取10月份全面完成老旧小区整治工作。

(五)房屋征收工作

1、房屋征收方面

今年上半年,我局征收办受理征收项目申请共5个项目,5个项目均进入正式征收审批程序,去年已受理项目申请并在今年继续征收审批程序的项目有8个。因此,共有13个项目正在进行正式征收审批程序。

正式征收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如下:(1)__演艺中心(一期)、__市花园小学、省筑路机械厂东侧旧屋区改造、小柳路周边旧屋区改造、桂枝里8号旧屋区改造、于山北坡旧屋区改造这6个项目已作出征收决定并

公告,其中,__演艺中心(一期)、__市花园小学2个项目抽取了分户评估机构;(2)__路__银联总厂周边旧屋区改造、__路省水文总站周边旧屋区改造2个项目已完成区位价评估,正在拟定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3) 原__搪玻厂宿舍及周边地块、__村周边地块改造、轨道交通2号线西洋站、欧冶池至城隍庙周边旧改4个项目评估机构正在进行区位价评估;(4)__路省广电大楼及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已根据项目业主的启动申请于2015年6月5日作出复函,待备齐前置要件后作出房屋征收告知书。 2、征收补偿方面

为确保征迁工作公平公正依法有序开展,采取了“以裁促搬”的方法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截至目前,我局收到实施单位报送的需作出补偿决定项目16个,总户数计171户,其中,调查约谈后签订协议24户,剩余147户,目前已作出补偿决定104户,其中,(1)通过“以裁促搬”,作出补偿决定后,已有20户签订补偿协议;(2)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6户,除__村下项目11户法院裁定中止审理外,均已准予执行;(3) 19户被征收人提起行政诉讼或复议,案件正在审理中;(4)29户正处于6个月申诉期。尚余43户中,16户已约谈,其余户也将待前期材料齐备后发出调查通知书。

3、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1)依法依规加快推进房屋征收工作,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探索房屋征收新模式,推行“模拟或协议征收”。对于个别征收任务紧急的项目,可在征收前置要件即三个复函未齐全情况下,由项目业主单位和征收实施单位共同出具承诺函,我局先予以办理征收告知书等前期手续。对于模拟(协议)征收的项目,由项目业主提供委托函后,组织由街道、社区、实施单位、被征收人参加的评估机构抽取工作。

(2)通过以裁促搬,加大征迁力度。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我局已制作征收补偿决定工作流程及所需报送作出补偿决定材料清单并已发至各实施单位,以便各实施单位全面、及时有效地备齐材料。我局审查实施单位报送的申请补偿决定材料,对材料未齐全的及时发出缺件单,限期补齐;对材料齐备的案件,限期发出调查通知书及报请报告书,组织约谈,对仍未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的被征收人限期作出补偿决定书。同时加强部门互动,邀请市房管局、区法院对征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一)开发经营公司工作

1、代建__区社区文化中心项目主体结构已封顶,正在进行内外装修和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力争7月上旬单体竣工验收。

2、抓好回迁安置房产权总登记工作,已办妥__小区3#-13#楼安置房(2045套)产权初始登记,1#楼、2#楼正在进行消防验收,争取10月底办妥产权初始登记。__(__家园745套)正在积极办理土地核验、建设工程备案工作,争取年底办妥产权初始登记。

3、①今年上半年根据区旧改办通知,将区代建保障房对接拆迁安置项目,先交房3套,但未签订销售合同(其中__小区2套、__名居公寓1套);②根据房产代购协议书,__名居公寓、__小区销售对接三坊七巷项目,收回购房余款计4707.75万元。③收回五凤新区2#楼购房余款432万元。

4、完成区财政代管产业收入136万元,并已整理上缴代收区属资产历年租金共计1028万元(其中:__公寓二三层商场租金收入108.5万元,__商场租金收入27.5万元)。开展了3次房产招租工作,月增租金1040元。

5、加强直属物业企业管理,做好__小区等自管物业小区20.12万平方米的服务管理工作,实现物业管理收入72.88万元。其中:房营物业公司收入65.24万元,占年任务57%;经营物业公司收入7.64万元,占年任务39%。

(二)征迁工程处工作

1、上半年完成的征迁项目。一是加洋路34号及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共49户,已100%完成签订协议。二是省地矿厅青砖楼沿街店面搬迁项目共15户,应搬迁总建筑面积为1220平方米。已全部搬迁。

2、正在加紧扫尾的征迁项目。一是达明小学二期项目征收户数24户,尚余1户私房,已出具评估报告并拟加紧协商工作。二是__市人大宿舍及周边危旧房收储地块(扩征)项目征迁户数656户,尚余7户(其中单位产3户、民房1户、单元房3户)正继续加快裁决进度及协商扫尾工作。三是斗西路斗中新村周边旧改项目征迁户数395户,尚余2户正继续加快裁决进度及协商扫尾工作。四是__一期项目(__周边保护修复工程)共127户,尚余12户,已全部报送申请裁决工作。五是__二期项目征收户数541户,剩余14户被征收房屋评估报告已全部送达。其中7户已作出补偿决定书。六是中旅西侧道路建设及中旅二期项目单元房户数共28

户,尚余10户(中旅西侧4户、中旅二期6户)。中旅二期6户中,4户__法院已出具裁定书准予,2户市住房局目前已出具裁决书且已公告送达。中旅西侧4户中,1户__法院已出具裁定书准予;1户市住房局目前已出具裁决书且已公告送达;1户需重新办理拆迁补偿裁决书;另外1户为中旅房地产公司单位产权住宅需由中旅房地产公司签订补偿协议书并清退住户。七是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复项目我区负责2963户,尚余9户。目前继续加紧协商工作。 3、正在实施征迁工作的项目。一是__二期扩征地块征收户数451户(民房部分),参照二期补偿方案实行协商征迁,已签订协议387户,尚余64户。二是__路34号项目,共有5户受灾户。经__街道配合,已完成签订协议2户,剩余3户正在沟通协商。三是原__搪玻厂宿舍及周边地块,经摸底调查,该项目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1538.7平方米,征迁总户数60户,已先行组织工作人员进场开展房屋面积复核、确权等前期准备工作。四是地铁2号线项目西洋站加洋公寓房屋,目前已张贴房屋征收告知书并出具评估报告,送市房地产估价协会进行鉴定。五是__河沿线西侧旧屋区改造项目(__路以北地块),该项目选址面积约47.2亩,征收房屋面积约6.22万平方米,征收户数约720户。已办理选址手续,控规调整论证方案上报市规划局。区旧改办正在办理集体土地转征相关手续。六是__河东侧旧改地块,该项目位于__河东侧,包括省广电厅地块、省电影公司地块、省高院司法厅地块和周边民房。目前已办理选址、土地性质确认,区旧改办与省直房地产公司合作协议正在会签中。七是林则徐故居修复项目,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意见,该项目仍由原业主市土地发展中心作为收储业主抓紧征迁后交市文物局修复。鉴于该项目动工已列为8月省市将组织开展林则徐诞辰230周年系列活动,时间较紧,建议由我区负责先行进场,按照相关政策与住户开展协商补偿安置事宜。

4、回迁及产权办证工作。2015年上半年陆续完成达明一期、达明二期、井大及中旅旧改项目、中旅二期及西侧道路、__一期、二期及扩征,__及斗中新村周边、澳门西路、三坊七巷、成教学院及柳前新村5号、十八中及__路、建工大楼、水玉巷26号地块项目共计回迁185套。同时,已完成向市房屋登记中心办结三坊七巷、十八中、__一期、二期,加洋及斗中等项目原权注销手续共507户;已上报市国有房产中心涉及通湖路、三坊七巷、十八中、道山东、学院前项目公房购买产权审批材料212件;向乌山西路、三坊七巷、道山东、学院前、十八中等项目被征迁户提供安置房产权办证材料370件。

(三)公房公司工作

配合房管所做好危墙危屋抢险、防强降雨和汛期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修缮工程施工和安全,1—6月份实现第三产业收入37万元,修缮及附属工程管理费收入1.5万元,总收入38.5万元,占年任务的55%。

以开展“三严三实”活动为契机,扎实抓好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落实反腐倡廉工作措施,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一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化惩防体系建设,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夯实反腐倡廉工作基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工作纪律,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项目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三是加强政风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畅通监督渠道提升服务意识,增强主动服务意识,通过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并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力度,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受理,事事有回音。据统计,今年上半年,群众来信来访85件、人大政协提案、议案19件、12345政务呼叫791件、上级机关督办件93件、机关效能投诉件14件。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

1、加强直管公房和自管产业租金收缴工作,按序时进度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2、抓好__区社区文化中心项目开工建设,确保7月中旬竣工验收。继续抓好__、__、__等地块安置房办理产权初始登记涉及的有关工作,让安置户能够办理产权证。

3、抓好物业行业创建文明城市和环境综合整治,以及今年区政府下达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扩面工作、50个无物业小区整治工作、3000户居民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4、抓好房屋征收工作,根据我区今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计划安排,加强与业主单位和实施单位的沟通,及时作出征收决定。

第6篇:周转房申请书范文

一、申报对象条件及享受住房货币补贴标准

1、申报对象必须是财政全额拨款,同时工作期间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者虽享受福利分房但住房未达标准的。配偶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且达到标准的人员,不能申请住房货币补贴;配偶虽享受福利分房但住房未达标准人员,仍可提出申请。凡将福利分配的住房转卖、出售或赠与亲属子女的,一律视为已享受分配公有住房。

2、申报对象为工勤人员或者科员,享受住房标准为70㎡;申报对象为乡科级干部或具备中级职称,享受住房标准为85㎡;申报对象为县处级干部、具备高级职称或于年8月前具备中级职称,享受住房标准为100㎡;于年8月前具备高级职称,享受住房标准为130㎡。职务皆以年12月31日前最高职务为准,需有正式任职文件,不以现今职务或者享受待遇为准,职称需由省人事厅颁发认证。

3、符合条件人员工作年限未达到20年的,须与单位签订《住房补贴借支合同》。

4、申报人员户口簿上所在地址必须是本市。

二、申报对象需提供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户口簿上家庭住房产权证及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若户口簿上有注明何时由某地迁往现住址,还需提供此地住房产权证及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此类材料的,需由当地房管局或相关单位提供材料做出说明。

3、参加工作之日起,所有任职单位开具的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4、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聘任证书或职务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

5、到局办领取并填写《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填至“应发住房补贴额”栏前即可)、《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个人申请书》以及《市职工住房货币补贴配偶住房情况证明表》(此表由配偶单位负责填写,无单位的由居委会填写)。

三、其他事项

第7篇:周转房申请书范文

一、范围

1、户籍在本镇所辖的邱一、邱二、沈家、横泾、下万令、上万令、汇头、东雅、田郑、张家瀛、回龙、渔金、前殷、后殷、新乐、五都王16个行政村及渔业社的在册农业人口,包括毕业返村大学生,退伍返乡的兵、新疆兵(已进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2、方庄社区的新市、后新、镇北社区的盛垫、浦跟4个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在册股民(包括成建制户改时在册的农业人员)。

3、涉及到东部新城范围内的新乐、五都王两个行政村,浦跟、盛垫两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泗港、徐村两个自然村可以自由选择

二、对象

1、到年5月31日止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不足50周岁的未婚男子,即1959年6月1日至1987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2、女方年龄超过法定结婚年龄,不足48周岁,即1961年6月1日至1989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并愿意招婿上门且男方也是农业人员(对方要出具未建房证明),女方村委会也同意出具户口迁入证明的,依法领取结婚证和公证书。

3、在年5月31日前结婚,因农村宅基地控制而未新建住房的无房户,年龄界限参照上述1条款。

4、户住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单身除外),或人均占有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的户(未婚未育的青年按婚后3人计算,年龄参照上述1条款)。

5、下列对象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①服过义务兵役者。

②住房特困户,指已婚有子女且无房,至今靠租借房屋或与上辈兄弟合居,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

③4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未婚男子。

④如遇房源不足时,原房子面积少者优先。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购解困房:

①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包括东钱湖和梅墟)、四区范围内有自己产权的住房,或享受过宅基地审批(包括父辈),配偶一方有建房审批的记录(包括转卖)。

②原有住房(包括祖传),后因各种原因出售转户的,或有祖传住房,还未办理过转户手续的。

③父辈有祖传住房,或通过宅基地审批建造过房屋且产权归父辈所有,而住宅的建筑面积已达到规定分两宅(如果父辈有两个以上符合分户条件的儿子,则可以按实际人口确定)上限面积(160平方米)或多处住宅占地面积已达到分两宅上限面积。

④申购者(包括父母或祖辈)有违法(违章)建筑的(但自行拆除的除外)。

7、货币安置面积视作房屋面积计算

三、套型和面积

本次解困房的套型和面积分别为:57.1平方米24套,69.3平方米54套,78.7平方米60套,84.1平方米126套,88.7平方米102套,99.8平方米66套,共6种套型,432套房子。除50套作为拆迁安置用房外,其余382套作为本次解困房安置。

四、价格

1、解困房购置价格按基本价和扩面价两档计算。基本价按每平方米1980元计算。本次安置套型以69.3平方米为基准套型,按基本价计算,超过部分按扩面价计算,即:78.7平方米套型,超过部分按基本价上浮30%计算,84.1平方米套型超过部分按基本价上浮50%计算,88.7平方米套型超过部分按基本价上浮70%计算,99.8平方米套型超过部分按基本价上浮100%计算。

2、楼层朝向等因素适当浮动,浮动率二楼上浮3%,三楼上浮5%,四楼上浮4%,五楼上浮3%(如顶楼则不上浮),东首上浮2%。

3、车棚价格按每平方600元计算,阁楼价格(产权证面积)按顶楼价格50%计算。

五、安置程序

1、有要求安置解困房意愿者必须由本人向各行政村提出书面申请,经村三委会审核并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上报镇政府。

2、经镇政府审核后,将申报安置名单送到所在村张榜公示1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上报到镇政府。

3、镇政府对经过公示后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再次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逐一审核,并报区国土资源局同意后,方可列入分配指标。

4、安置对象确定后先统一按每套70平方米一次性预付70%房屋款,房屋交付时,根据房屋层次、朝向、环境系数等按有关规定确定每套价格。购房户经抽签落实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时(交钥匙时)一次性付清房屋余款。

六、其他

1、解困房的土地证、房产证,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办理费用由各安置住户自理。

第8篇:周转房申请书范文

一般来说,房贷者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普通的自住型房贷者;另一类是利用房产解决资金周转问题的人。贷款目的不同,在选择房贷产品时也应有不同的考虑。

自住型房贷者:利息节省是关键

对于这类房贷者来说,在选择房贷产品时,最关心的是节省贷款利息。而在节省贷款利息方面,有以下几种房贷产品可供选择。

1.双周供

双周供是指将按揭贷款的公平款方式从原来每月还款一次变为每两周还款一次,每次还款额为原来月供的一半。双周供还款的频率高,每次还款的金额较少,故投资者承担的压力较小。

分析:在等额本金、等额本息、双周供这3种还款方式中,等额本金是最节省利息的,但是,由于等额本金是递减式还款,前几个月的还款额相对高一些,对于很多工薪阶层的人们并不适合。权衡利弊,双周供介于其他两种方式之间,既能达到节省利息的目的,又不会过多增加借款者的还款压力。

2.固定利率房贷

固定利率房贷是指在房贷期限内,不论银行利率如何变动,借款人都将按照合同签订的固定利率支付利息,不会因为利率变化而改变还款数额。其优点在于利率不随物价或其他因素的变化而调整,而将未来的利率风险锁定。缺点是一旦利率水平降低,在房贷利率固定情况下,和其他浮动利率贷款相比,购房者有可能要多支付利息。

分析:虽然固定利率并不能绝对节省费用,但是,的确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利率上调给贷款者带来的风险,不必担心因利率的上调而使总体的利息支出“水涨船高”。尤其是对于那些投资型的房贷者来说,还款固定,便于安排资金。

但是,如果计划短期内提前还贷,或想增加还款额的购房者,最好不要考虑申请固定利率房贷,因为要交纳较高的违约金。而且,目前固定利率贷款的利率是高于普通商业贷款基准利率的,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如果加息预期失败,不但不能够节省利息,反而会比普通商贷要多支会利息,得不偿失。

3.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或自建、翻建、大修)住房职工发放的一种政策性担保委托贷款;贷款发放委托银行,并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管理中心要求的担保方式。

分析:近几年来,政府连续上调商贷利率,而与此产生鲜明对比的是,公积金贷款相比十分微弱。目前,5年期公积金贷款利率是4.32%,5年期以上利率为4.77%。对于普通房贷者而言,即使商贷使用的是下浮15%的优惠利率,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仍为6.04%,二者相比利率差为1.27个百分点,这将直接影响到房贷者的利息支出。同时,公积金贷款还有一些优惠政策以弥补款额度较低的不足。

解决资金周转问题的贷款者:让房贷动起来

随着人们理财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利用房产进行资金周转是一个十分明智的选择。对于这类房贷者来说,目前可以选择的房贷产品也很多,每一款都有其特定的适应人群,作为借款者切勿盲目行事,要根据自身特点比较分析后再进行选择。

1.循环贷

循环贷是指借款人将按揭房抵押给银行而获得一个贷款额度,在对应的时间和额度内可以分次提款,循环使用。根据额度确定方式的不同,“循环贷”可分为自主额度和综合额度两种。对于前者,要想获得较高的额度,只要客户所选择的还款方法使本金摊还的速度比等额月供快,两者之间的差额就可供客户使用。

分析:循环贷的实质就是抵押贷款。办理循环贷,房产需经重新评估,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但用途较为局限,不能用于炒股,基金投资等风险性投资,且不能提现。

2.随借随还

招商银行推出的此业务是指客户通过房屋抵押获得个人授信额度签订协议后,可以通过招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等电子渠道自助办理个人借款和还款业务,具体包括自助借款、自助提前还款和自动提前还款3项功能。通过“随借”功能,客户用多少借多少,借多少钱计多少天利息;通过“随还”功能,客户可根据自己的家庭财务状况,结合自己的职业规划自行设计还款计划,可实现当天还款,当日结息。

分析:随借随还是一个具有极强综合理财功能的房贷产品,它的问世也使房贷成为家庭理财最重要的工具之一。该业务具有最能省息、足不出户、自动审批、瞬间到帐、无纸化手续等5大特点。但选择该产品的房贷者需要注意,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已还款额度范围。

3.置换式房贷

置换式房贷是指对全额付款购买商品住房,取得永恒所有权证书不超过2年的自然人客户发放的贷款。与普通个人住房贷款相同,置换式个人住房贷款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贷款成数最高为七成,贷款利率也执行相同标准。

分析:贷款成数、利率、期限都与现行个人住房贷款相同,一般情况也可享受优惠利率。但是置换式房贷审批比较严格,不但要求申请者必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不超过2年,而且必须是因需清偿购房所负债务而申请的贷款。

4.同名转按揭

同名转按揭是指正处在按揭期间的借款人,为了增加(减少)贷款金额或延长(缩短)贷款年限,把住房按揭从一家银行转到另一家银行。

分析:同名转按揭操作相对简单,其最大特点是,可以利用处于抵押当中的房产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同时,在利率上也会有一定优势。但是对于办理此业务的房贷者来说,重新申请贷款数不超过原购房价;抵押房产不小于60平米,房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65年。

5.抵押消费贷款

借款人将自己或他人(如亲属、朋友、同事)拥有所有权的房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和种消费用途,如买房、装修、买车、出国、旅游、留学等。抵押后的房产仍然可以正常使用或出租。

分析:对于想要办理抵押贷款的借款者来说,首先手中的房产必须是完全产权。在贷款额度上,各银行会根据抵押房屋类型的不同给予不同的贷款额度,普通商品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其评估值的70%,别墅、商铺的贷款额度则不超过其评估值的50%。对贷款期限各家银行也有不同的规定,但期限大都比较短,一般分为1年、2年、3年、5年等不同档次,最长不超过10年。贷款利率一般按照央行规定的基准利率执行,但也有银行会根据个人资信状况最低下浮10%。而且银行要求申请抵押贷款的房产年龄不超过15年。另外,经济适用房和以成本价购置的房产,很多银行是不接受办理的。

6.气球贷

第9篇:周转房申请书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暂行办法》(甬政办发〔2010〕266号)精神,结合去年我市暂住人口积分落户政策实施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对积分落户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理念,鼓励和吸引优秀暂住人口,特别是有技能的优秀暂住人口落户,同时带动广大暂住人口积极提升自身素质,从而优化我市暂住人口结构。

二、指导原则

暂住人口户口迁入管理,应遵循激励引导、属地管理,自愿申请、积分落户,总量调控、循序渐进,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适用对象

本通知适用于在本市创业、就业、生活的暂住人口申请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非农业户口)的管理,并享受住房保障、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等福利。

本通知所称暂住人口是指在本市创业、就业,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境内人员。

四、落户条件

(一)基本条件

暂住人口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并在证件有效期内的暂住人口,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1.持证及工作年限: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满3年;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居住条件:在本市拥有自有产权住房,或投亲靠友,或有用人单位统一租住房,或租住公共租赁房;

3.年龄身体:身体健康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信用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本市投资或经商者依法纳税。

(二)积分申办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的暂住人口,按照综合素质和实际贡献情况建立积分评估制度,总积分为200分(审核部门及评价标准见附件)。本市暂住人口累计积分不低于90分的可委托用人单位申请积分落户。每年以暂住人口总数(前一年月份暂住人口总数)的4万比1作为落户指标,落户人数超过落户指标数,则以暂住人口累计积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受理落户。

1.职业资格指标:在本市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以上的;

2.担任职务指标:在现用人单位担任班组长以上职务的;

3.荣誉称号指标:取得本市级以上优秀党员、劳动模范、首席工人、优秀暂住人口、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的;

4.素质提升指标:取得高中以上学历的;

5.技术创新指标:在本市取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科技进步奖,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研发、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

6.社会保险指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7.社会服务指标:在本市注册成为志愿者并被评为星级志愿者或参加义务献血的;

8.企业认可指标:在现用人单位被评定为年度优秀或企业认定的实际贡献情况。

(三)配偶子女随迁

符合条件落户的暂住人口办理迁户时,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配偶随迁按本市现行政策办理。

五、申请材料

符合积分基本条件和申办条件规定的暂住人口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学历证明和《暂住人口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和居住证明;

(三)依法纳税证明,身体健康证明,现居住地、输出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四)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统一租住房集体合同和个人承担合同、公共租赁房租赁合同、亲属房屋所有权证;

(五)积分项目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六)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六、办理程序

(一)受理期限

暂住人口积分落户一年集中办理一次,符合条件的暂住人口落户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5月至7月。

(二)申请提出

暂住人口符合规定条件,需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到辖区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暂住人口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并备齐相关资料,由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并评分。

(三)受理

申请人或委托用人单位持《暂住人口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辖区公安派出所对申请材料不全或未达到规定分值的,应当场告之。对申请材料齐全并基本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报。

(四)审核

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自接到积分落户申请材料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和本人。对初核通过的申请材料交市行政服务中心协调并分流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查认定,相关职能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在核查认定表中出具书面核查认定意见并移交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根椐认定材料进行汇总,对满90分的申请人材料由市公安局报市暂住人口积分落户工作联席会议确定允许落户人员名单。

(五)公告

各辖区公安派出所根据确定的允许落户人员名单,将其核查意见及积分情况同时向用人单位和实际居住地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期满后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在申请表中签注公示结果和办理意见,交市公安局审批。

公示有异议的,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根据具体情况,移送相应职能部门对异议情况进行查证核实。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查证意见并反馈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在收到书面意见的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再次进行核查。核查后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中签注办理意见,交市公安局审批。对于核查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并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和本人。

(六)办理

市公安局在公告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户口准予迁入决定,并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同时告知公安派出所通知用人单位和申请人按规定办理迁移落户手续。如申请人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允许其在房产所在地落户;无自有产权住房的统一在各镇(街道)暂口办设立的集体户落户。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暂住人口积分落户是优化我市劳动力和人口结构,扎实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型”的现实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暂住人口积分落户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精选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