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风险评估制度论文范文

风险评估制度论文精选(九篇)

风险评估制度论文

第1篇:风险评估制度论文范文

[关键词] 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作者简介]沈克慧(1972—),女,管理学博士,江西省社科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公司战略、风险预警。(江西南昌 330077)

本文系江西省社会科学院2012年重点课题“构建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研究”(主持人:高玫,编号:1222)的阶段性成果。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政府在政策制定和社会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机制,其意义在于对政策出台后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先期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府进行决策和实施政策的主要依据。通过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政策实施的前置程序,做到重大政策出台前有风险评估、实施后有责任追究,以实现从被动求稳到主动维稳的转变。作为当前一个新的加强社会管理的载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还存在若干法律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本文借助于风险评估的基本理论试图对重大政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系统进行理论研究,期望能为政策决策者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提供理论支持。

一、重大政策风险评估系统研究目的、意义和基本程序

(一)重大政策风险评估系统研究目的

当前,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各地开发力度不断加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被挤压在一个相对有限的时空背景下进行。现代风险已经彻底改变了现在、过去和未来的关系,不再是过去决定现在,而是未来的风险决定我们今天的选择[1]。政府必须不断出台新的政策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同时也加大了社会稳定的不确定性。因此重大政策出台,应对其所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适当评估。同时,重大政策在制定过程中人为因素很多,具有难以估计的复杂性,因此在对重大政策研究过程中进行分类应当区分可控和不可控风险,本文研究所探讨的是可控的重大政策风险。

(二)重大政策风险评估系统研究意义

重大政策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研究,这就需要通过建立一整套科学有序的评估方法,从源头上规避、预防、降低以及控制和应对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提高应对社会风险的防范能力。从而及时预警因考虑不周全而侵害部分公民或集团的合法权益,获得群众对重大政策的理解与支持,降低改革中的阻力,确保改革稳定发展。

本文试图运用风险评估模型,通过建立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建构,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使得风险评估法更加直观、更易于操作。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事先对重大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程度进行分析预测、研判以及评估,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问题,及早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防范化解,为确保重大政策顺利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和安全保障,保证社会运行在稳定有序的轨道上,进而防止严重危及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局面出现。

(三)重大政策风险评估系统研究基本程序

重大政策风险评估系统研究程序是基于管理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包括以下几个过程:

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将对重大政策所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进行分类、判断以及归类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

2、制定风险评估方案

由评估责任主体(重大决策拟定部门、政策起草部门、项目申报部门、改革牵头部门以及工作实施部门)负责制定评估方案,包括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工作方法以及具体措施。

3、广泛征求意见

评估主体按照评估方案,就拟定重大政策进行公告、公示或者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听证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来征求各方意见。并将意见进行归纳、整理作为进行风险评估的第一手资料。

4、风险估测

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邀请主管理部门、执行部门、相关专家等组成风险评估小组,对所收集的风险资料加以分析。同时,根据风险成因、潜在威胁以及如何化解矛盾等问题,进行风险规避。经过严格的审查报批程序和周密的判断以及科学研究论证,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方法,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的大小,这是风险的定量过程。

5、风险评价

用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去衡量风险的程度,以便确定风险是否需要处理和处理的程度。衡量是否适应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可能引发较大的不稳定事件,以及是否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系统研究

风险研究最早运用于项目工程管理。受20世纪世界范围内对经济安全进行评估预警思潮的启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逐步形成。西方各主要发达国家推出了一系列预警系统侦测经济安全,比如美国的“美国商情指数”(哈佛指数)、法国的“景气政策信号制度”、日本的“日本景气警告指数”等。

国内学者对社会稳定风险指标的研究源于198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成立的社会指标预警课题组,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出包括经济指标、生活质量指标、社会问题指标、主观指标四大类,40多个主客观具体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宋林飞(1989)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为包括收入稳定性、贫富分化、失业、通货膨胀、腐败、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等7大类40多个指标构成的“社会监测与报警指标体系”[2]。朱庆芳(1992)提出由40多个指标构成的“社会综合报警指标体系”。仇立平(2002)负责的上海课题组提出由17个方面7 0多个具体指标构成的“社会稳定指标体系”。阎耀军(2004)提出6大类55个指标构成的预警系统。陈远章(2008)设计了一套涵盖社会公平、社会秩序、社会安全和社会舆情四个方面的社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综合国内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研究得出几点结论。其一,目前在重大政策中有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研究,但其研究侧重于经济和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方面影响的研究,对重大政策引发民众冲突的社会风险因素研究方面不够深入和系统(童星,2010),重大政策拟定部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包括“政策执行偏差”、“合法利益受侵害”、“较大规模的失业”、“社区解体”、“弱势群体对社会问题的态度”四个方面[3]。其二,重大政策社会风险的发生往往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管理(杨琳等,2010),包括“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应急制度不完善[4]”导致的社会风险发生后恶性循环,引发出更大的社会风险;“技术支撑体系”没有或者较少建立,导致缺乏理论指导和媒体监督,致使相关管理人员不够重视潜在社会风险的发生。其三,指标体系的建立具有广泛和全面的特点。但条目过多,却导致社会监测困难。评价指标体系适用性差,缺乏普遍性,操作实施困难,不具备常规性和抽样性的特点,不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归纳已有的研究,笔者认为可以从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和相应的管理状态来建立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见图1)。

(一)建立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测量指标

为使社会稳定风险进行综合评估更加直观、更易于操作,应先通过建立社会稳定风险指标体系。这些指标体系“是建立在理论基础上甄选出来的敏感指标组成的一种测量社会危机现象及其运行过程的指标体系”。一般来说,指标通常是用该地区公众对政治形势、社会发展不平、经济发展速度、社会经济政策等影响和制约个体行为的因素的估计、推测和判断为基础综合编制而成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包含“政策执行偏差”、“合法利益受侵害”、“较大规模的失业”、“社区解体”、“弱势群体对社会问题的态度”。这五个定性指标之下,根据陈远章的“社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又分别建立了18个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测量指标(见表1),着力于从全社会的宏观角度来考察重大政策的存在对社会带来的贡献与影响,从而降低社会风险,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探索重大政策前置评估,进行科学、系统地研究,使其具有有效的操作性,同时,也改变了以往的评估指标不够科学性和系统性,在事实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二)建立相应的管理状态测量指标

政府部门相应的管理状态构成,能够较大程度地提高各级部门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意识,并因为重视民意而及时化解矛盾。这部分内容包括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应急机制、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为二级指标。根据陈伟珂等“执行过程风险指标”建立了6个三级管理状态测量指标(见表2)。

三、建立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模型

通过风险预警模型的建立,将上述的各级指标赋予权重值后起先无量纲化后得到社会稳定风险程度指标,并根据指标大小来进行适度控制。根据图1和表1,建立下列社会风险预警评估模型:

ESRij=X1W1+X2W2+……+XnWn (1)

ESDi=ESR1jW1j (2)

ESRij为二级指标评价值, ESDi为一级指标评价值,X代表无量纲值, W代表社会风险预期各级指标权重,n为各级指标序号。通过上述公式测量出各级指标权重,并予以社会风险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比风险等级予以相对应的风险识别。

上述指标权重是信息化水平评价的重要指标。为了提高评价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准确性,权重采用既反映决策者主观意志的主观权重,又反映决策客观数据的客观权重的组合权重。各层次的评价指标确定后,采用了在专家咨询法(Delphi),请有关专家对每个定性指标打分,并对不同等级的得分系数求加权平均数。定性指标在不同等级上的分值系数分别为:强1.0、较强0.8、中0.6、较弱0.4、弱0.2。定性指标则是通过对熟悉重大政策对社会风险影响的专家、政府官员等的调查得到的统计结果。在此基础上的层次分析法(AHP),对不同层次的各个指标进行赋权。在建立判断矩阵时运用专家咨询法对进行两量指标进行比较并赋值,权重的确定采用了层次分析法的计算思路。通过对每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单因素评价可以得到隶属关系矩阵,它反映了某一、二级指标在各个指标上对各等级模糊子集的隶属情况,某一级指标的隶属情况分析就需要对二级指标的单因素评价结果进行综合。

四、应用前景

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建立在与之相类似的科学理论、方法及技术手段基础之上,通过事先对重大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程度进行分析预测、研判评估,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问题,及早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防范化解,为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和安全保障,保证社会运行在稳定与秩序的轨道上,从而防止严重危及社会稳定的局面出现。盲目决策,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不科学、不合理、不符合群众的期待等此类问题,给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通过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为决策设置一道“刚性门槛”,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尽可能减少因决策失误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冲击。

[参考文献]

[1] (英)安东尼·吉登斯,赵旭东、方文译.现代性与自我认同[M].北京:三联书店,1998 .

[2]宋林飞.中国社会风险预警系统设计[J].社会学(人大复印资料)2000,(1).

[3]童星.公共政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J].学习与实践,2010,(9).

第2篇:风险评估制度论文范文

关键词:风险感知;社会稳定;评估机制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16)-03-0085-02

社会的稳定是中国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基本问题,也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维护社会稳定既是当代中国各级政府的头等大事,也是科学发展的观的体现。的发生,比如房屋的拆迁或者环境的污染都会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社会不稳定因素可能来源包括政府政策和重大决策、改革发展的举措、市政规划以及建设项目的实施等,因此,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的利益主体可能涉及多级政府、多个部门,还包括企业、社会团体以及较大范围人民群众等。[1]这样的是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根源之一,为了更好地对增强社会稳定的风险感知能力,需要各个方面的努力,尤其是在暴力性事件的背后,更多的是风险评估机制的不完善。

一、引起社会风险的根源

(一)社会控制机制的失调

中国社会风险源于传统意识形态和社会控制机制的失调,传统的社会机制随着时代的发展已经不适应新的环境,而新的社会控制机制并未建立起来,从而产生了一定的社会矛盾。社会控制机制的失调主要是由于社会环境的变化,人们根据宪法和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社会观念不能够及时的转变过来,从而容易造成社会舆论与民众的意愿产生很大的不同,从而使得人们的话语权的作用减弱。因此,要从根本上加强社会控制机制的建立才能够建立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传统观念的束缚

社会风险的感知能力与传统的生活方式和控制手段有很大的关系,尤其是人们在面临无知的恐惧时,使得无法预测的结果不可控制的,从而风险从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中产生。在自然环境和科学技术落后的社会环境,人们更期待的是鬼神的信仰。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如果按照传统的方式继续生存,就只能使得风险意识简陋,从而风险中存在危机是无法预测的。风险产生的悖论在于人为的不确定因素,从而使得人类只能逆来顺受。因此,这就需要改变传统的观念,从而能够减低社会的风险。

二、影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因素

(一)政府评估信息的局限性

政府在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地方政府信息负担能力的局限性,直接影响了获得社会不稳定的准确信息。社会风险的感知是一个主客观的过程,如果政府不能够对于风险有具体的感知能力,则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地方政府如果只是片面的主观观察而忽视广大民众的实质参与,就不会得到真切的风险感知。这样的评价主体不论如何广泛,都代替不了宏观层面的民主利益表达机制。因此, 评估责任主体的确定一定要合理,避免评估责任主体与被评估的项目之间存在特殊的利益关系。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机构应该是相对独立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专门机构,以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2]因此,政府的民主机制与司法机制都是能够化解社会风险的有效办法,从而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相应的作用。

(二)评估程序上的缺失

合法性的评估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确定政府行为是够遵守法律和法律程序,但是在某方面,中国缺乏相关涉及公民重大利益的行政程序法律,从而使得民众在受到突发事件过程中并不能够很好的处理,这与中国尚未制定具体的行政程序息息相关。法律的实施能够保障社会秩序的顺利进行,而合法性评估就是要求政府机构能够依法办事。但是社会稳定风险通过合法手段解决问题的事件并不多,尤其是社会上出现了严重的风险事件,从而影响了人们的社会舆论,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通过法律之外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从而造成了聚众闹事和围观事件等等。“闹”就是吁求舆论支持,形成政治压力,促使政府解决问题。但这是政治手段,而非法律手段。

(三)评估方法上有限性

社会风险评估是一个与民众就相关意愿、利益和分歧进行沟通的过程,但是就目前的情况而言,风险评估采取的办法主要是民意调查和听证会。通过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和开展民意沟通,对于的发生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只能起到预防社会稳定风险的一面,而对于社会稳定风险的实质而言,尤其涉及到社会舆论等群众事件是无法估量的,因此,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在评估方法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尤其是在网络时代,社会风险的传播性是脱离了地域、时间范围的。从而政府面临的压力大多是来自社会舆论的风险感知。

重大事项所引发的社会不稳定,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信息公开程度或公开的范围不够,导致某些利益方对重大事项的了解不充分,对其意义认识不够;或者是民意表达的渠道不畅,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无法得到表达, 不满情绪长期积聚最终都会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3]广大人民群众是保障社会和谐的重要群体,而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就要在评估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人民群众的诉求,尤其是社会舆论造成的影响。从而才能够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为人们群众服务。在决策的过程中要考虑到受众群体的关系,才能够克服社会风险评估过程中的缺陷。

三、构建风险感知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措施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需要各个方面加强有关措施,尤其是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过程中要从长远的利益考虑,充分考虑到人民大众的利益以及社会的承载力,从而才能够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是对重大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不和谐因素进行先期预测,提前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稳定因素,增强社会和谐,这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构建风险感知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政府要加强自身的社会公信力

政府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加强政府的社会公信力才能够使得民众增加信任,从而才能够更好地使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能够顺利进行。尤其是在处理利害关系的同时,使得更有公信力的社会主体来评估社会稳定风险,可以加强地方政府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从而使得社会媒体等舆论能够稳定社会风险。这种渠道能够降低风险的力度,从而更为有效的处理突发事件。尤其是在网络发展迅速的时代,信息的传播速度远远超乎我们的想想,这就使得政府要扩大责任面,从多种角度思考问题的来源,从而也是收集信息的重要途径。很多社会稳定风险,是通过网络被放大的,放大后的风险又加强了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不公正性的认知,进而引发。

(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本内容

从行政程序的立法原则上来看,只有加强合法性的评估程序,才能够使得行政程序能够顺利的保障,从而才能够加强民众的办理效率,通过公开性或者参与性的基本原则,从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合法性的评估不仅仅是有评估的主体决定的,更重要的是有效的法律权威,才能够使得合法性的评估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机制,就要改变相应的行政程序。

(三)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思想认识

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构建中,最根本的是从思想上认识到社会的不稳定带来的后果,尤其是要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从而才能改变一些地方主管领导缺乏主动性的缺点。这就需要重新建立有效的机制和基本的原则以及相应的运行程序,从而更好地发挥责任部门以及主管部门的作用,以此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工作中承担自己的责任。良好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建立,能够转变政府的职能,从而更好地为政府树立良好的形象和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奠定基础。

总而言之,中央和地方的社会风险评估机制要从各个方面加强,尤其是为了更好地避免社会风险带来的社会问题,就要从制度和体制上进行有效的规范,才能够降低风险的力度,从而有效的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对重大事项利益相关方的识别,主要在确定评估对象之后,根据评估对象的相关资料以及对其进行的特性分析基础上,确定与之有各种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各方,一般将主要利益相关方区分为受益方和受害方。[4]在实践工作中能够深化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建设,才能够不断提高在工作中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结语

社会发展的转型,使得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增加,而进一步的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机制,是能够有效的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因素,从而更好地促进社会的进步。但是,由于不同主体之间的风险感知情况不同,造成的风险结果和风险管理也有不同。因此,要从各个方面采取有效的措施,才能够进一步实现风险预警和防控工作,这是保障社会稳定的基本前提。另外,从国家治理的体系中思考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能够增强我国社会制度的稳定和能力的建设。要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长期问题,如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和法制建设等, 巩固社会和谐社会基础,促进社会长期和谐稳定发展。[5]

参考文献:

[1] 黄杰,朱正威,王琼.风险感知与我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健全[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1).

[2] 徐亚文,伍德志.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局限性及其建构[J].政治与法律, 2012(01).

[3]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组; 王水平.构建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研究[J].价格月刊, 2011(12).

第3篇:风险评估制度论文范文

【关键词】现代有轨电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课题概况及研究意义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含义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目的是为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更好的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

2.现代有轨电车的发展现状与前景

有轨电车是采用电力驱动并在轨道上行驶的轻型轨道交通车辆。现代有轨电车不同于以前的“叮当车”,是一种新型的公交方式,相对与其他交通来说,具有安全可靠、节能环保、快捷舒适、外形美观、高效灵活、中等运量、成本低、周期短等优势和特点。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大力推进,城市交通拥挤备受世人注目,而现代有轨电车有别于传统交通方式,在控制、牵引供电和车辆技术上进行了更新,载客量大、安全舒适、快速便捷、节能降噪的特点更加凸显。据统计,截止2011年,目前近50个国家400多个城市在运营现代有轨电车系统,主要分布在欧洲、北美等地区,在澳大利亚、日本等国也得到广泛运用。在我国,目前长春、大连有保留、改造的线路4条,上海、天津有新建线路2条,共计6条有轨电车线路正处于运营中;北京、苏州、南京、沈阳等四个城市的多条现代有轨电车正处于建设中。

3.课题研究的意义

有轨电车线路的修建,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社会影响深远,涉及多个利益群体,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需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本文以宁波市鄞州区现代有轨电车一期工程为例,探讨应如何对现代有轨电车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项目概况

宁波市鄞州区现代有轨电车一期项目工程长8.16 公里,起自姜山镇南大东路站,经天童南路、鄞州大道、宁南南路、宁南北路止于嵩江中路路口南侧的宁南立交南站。全线设站12 座,全线平均站间距723m。鄞州区有轨电车投资估算总额为10.68 亿元,技术经济指标为1.31 亿元/正线公里。

三、评估方法

1.项目特点分析

宁波市鄞州区现代有轨电车实验线一期项目工程途经南部商务区、鄞州区政府、万达广场等敏感地段。对于在沿线途经多个居住区及商业中心区,修建一条轨道交通线路,从维护社会稳定风险方面考虑,如何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对沿线多数居民、单位环境和交通影响的控制措施,是确保项目保证工期并加快建设的关键。为尽可能保证轨道建设与用地规划相衔接,梳理用地情况、主要敏感点,并有针对性制定维稳措施。

2.调查方案设计与实施

本次工作结合选择采用收集资料、媒体公示、专家评议等形式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工作。

四、风险调查评估

1.风险识别清单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风险因素进行分类梳理,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与拟建项目的互适性,从初步识别的各类风险因素中筛选出主要的、关键的单风险因素,将主要单风险因素制成风险因素识别表如下:

2.风险因素与评估重点

结合各风险因素的特点进行分析,得出各风险因素相应的评估重点,如下表所示。

3.风险评估方法

每个项目根据其特点可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本项目拟采用风险评价矩阵来进行评估,具体就是:首先进行风险的识别,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个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做进一步分析、预测和估计,综合分析和估计引发风险事件的可能性(概率)、影响程度,采用风险概率―影响矩阵(也称风险评价矩阵)来评判其风险程度,并进行排序,编制形成主要单因素风险程度汇总表,以揭示其关键性的风险因素。

根据以上矩阵即可计算整个项目的总体风险,进而根据项目的风险等级标准确定整个项目的风险等级。

4.风险等级的划分

根据国家和省部委的相关规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分为3 个等级,即: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

高风险:大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

中风险: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强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

低风险:多数群众支持但少部分人对项目有意见,通过有效工作可防范和化解矛盾。

五、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综合评估

1)风险分析汇总表

根据在上述的风险分析结果,编制形成项目主要单因素风险程度汇总表,以揭示其关键性的风险因素(W),见下表。

为了在采取控制措施时能分清轻重缓急,常常给风险划一个等级。按照风险事故发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划分每类风险因素的权重(I),取值范围为[0,1],I 取值越大表示该类风险在所有风险中的重要性越大,所有风险权重累计为1。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专家评分结论进行加权综合,确定该项目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权重见下表:

2)综合评估

单风险因素风险程度分值(R)的取值为:低风险程度取值0-1 区间,中风险程度取值1-2 区间,高风险程度取值2-3 区间。综合风险的分值越高,说明项目的风险越大。宁波市鄞州区有轨电车示范线一期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表如下:

从上表可以看出,鄞州区有轨电车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不利于社会稳定的综合风险值为0.64,为低风险等级。

六、评估结论

笔者通过本次有轨电车的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对项目的各个阶段(决策、准备、实施、运营)有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进行了分类梳理,最终筛选出11 项风险因素。针对上述11 项风险因素,笔者分别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对鄞州区有轨电车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的评估。同时利用风险矩阵方法对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不利用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综合评估,评估结果等级为低风险等级。

七、结 语

本文以宁波市鄞州区现代有轨电车一期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例,详述了风险评估的依据、方法、识别、程序等内容,探讨了应如何科学合理的对城市现代有轨电车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仅供其他类似工程项目参考借鉴。

参考文献:

[1] 赵振庭. 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指标体系与评估研究. 西南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第4篇:风险评估制度论文范文

关键词:SPS协定;风险评估;科学证据

中图分类号:F7文献标识码:A

一、风险评估制度概述

(一)风险评估的含义。《SPS协议》即WTO《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的简称,该协议是根据《农产品协议》第八部分而制定的,也是对关贸总协定第20条第2款的具体化。根据《SPS协议》的定义,“风险评估”的概念分为两种:对于来自于食品的风险,风险评估的定义是,评价食品、饮料或饲料中存在添加剂、污染物、毒素或致病有机体对人类或动物的健康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对于病虫害,风险评估的定义是,根据可能适用的卫生和检疫措施评价虫害或病害在进口成员领土内传入、定居或传播的可能性,及评价相关潜在的生物学后果和经济后果。具体来说,对来自食品的风险评估只要求对人类或动物健康的潜在负面影响进行评估,而对病虫害的评估要求则要高得多,它要求对疾病的进入、定居或传播的可能性以及相应的潜在的生物和经济后果进行评估。

(二)风险评估的特点。《SPS协定》中的风险评估体现出以下特点:

1、根据风险评估的定义,字面上可以将风险评估的过程看作是一个科学的、价值中立的过程。但实际上,风险评估由于其过程的复杂性、科学知识的不确定性以及方法技术的差异性,导致了这一过程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完全是一个科学中立的过程。

2、在进行风险评估时,必须要考虑所有的风险。

3、风险评估常常是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而进行的。由于各国差异,《SPS协定》并没有规定对于来自不同成员的动植物产品采用统一的检验检疫标准。因此,进口方对于不同成员方出口产品所要求的标准是不同的,在具体采取风险评估时所要考虑的因素也是有差异的。

4、风险评估必须是具体的,不仅对类别或项目,而是对某一具体类型进行评估。同时,“风险评估既可以是对风险进行量化的评估,也可以是对风险的性质进行评估”。

二、《SPS协定》风险评估规则的动态效应

(一)风险评估应当考察的各项要素

1、科学证据要素是评估的核心。《SPS协定》第2条第2款要求SPS措施必须以科学原理为依据,如果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则不再实施。在风险评估中,最为重要的是“科学”原则,而科学原则具体化地体现为科学证据原则。科学证据原则构成了《SPS协定》最核心的义务,也是所有SPS争端共同关注的焦点。科学证据须满足某些限定性条件,以使其符合《SPS协定》在风险评估方面的规定及精神。主要的条件可以表述为以下特点:

(1)充分性。WTO成员方要实行植物检疫措施,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并且要“以科学原则为基础”。“充分”是一个关联概念,如它要求在植物检疫措施与科学之间存在足够的关联,即品种测试方法与科学证据之间存在“合理的或客观的联系”,否则则认为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2)比例性。科学证据与SPS措施之间必须存在着一种客观的、合理的关联,是否存在这种关联必须依据个案的具体情况确定,包括此项措施的特征和科学证据的质量和数量,并且要求所采取的措施与能够提出的科学证据之间要有适当的比例,不应该根据较少的,或不甚重要的科学证据而采取较为严重的措施。

(3)具体性。作为风险评估所依据的科学证据要有具体性,证据要确实针对所存在的风险。必须对争议措施所涉特定风险进行评估,否则就表明其风险评估对所涉情况不是“十分明确的”。

(4)时间性。在判断一项风险评估是否符合第5.1条规定时,只应当根据风险评估做出时刻获得的证据来进行,而不应考虑风险评估做出后出现的科学证据。

2、科学证据以外的其他因素也具有相当的重要性。《SPS协议》第5条第2款列举了WTO成员国在风险评估中应当考虑的具体因素,包括可获得的科学证据;有关工序和生产方法;有关检查、抽样检验方法;特定病害或虫害的流行等等。在实践中,引起的问题主要是:在SPS协议中没有明确提及的因素,即所谓的“科学以外”的因素,如消费者关注、文化或道德偏好以及社会价值判断等,能否在WTO成员国确定一项风险是否存在时予以考虑。目前,根据案例分析的结论是肯定的。如在“荷尔蒙牛肉案”中,专家组认为,一项风险评估,是对资料和事实研究的科学审查,不是一项涉及由政治机构作出的社会价值判断的政策实践。其结论是:科学以外的因素不应在风险评估中予以考虑,而是应该在风险管理中予以考虑,即对风险可接受的水平和选择满足该水平的SPS措施而作出的决定。但是,上诉机构了专家组的这一结论,它认为《SPS协议》第5条第2款中列举了WTO成员在进行风险评估时应当考虑的因素,但这一列举不是一个“穷尽的”列举。在WTO成员国进行一项风险评估时,可以考虑该条款中未列举的因素。就条文来说,只规定了“应当”在风险评估中予以考虑的因素,而没有明确规定是否也能考虑其他因素,从“荷尔蒙牛肉案”上诉机构的这一结论可以看出,上诉机构对《SPS协定》第5条第2款作了扩大解释,即可以考虑其他的诸如消费者关注、社会价值判断等因素。但是,上诉机构的这一结论会不会冲击风险评估的科学性要求,会不会导致WTO成员尤其是发达国家对SPS措施的滥用,进而损及SPS协议的规范性和可预见性,这些问题仍有待反思与商榷,也值得发展中国家引起足够的警惕与注意。

(二)SPS措施与风险评估的关系。SPS措施是指《SPS协定》中规定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协定》第2条第1款规定,各成员有权采取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只要此类措施与本协定的规定不相抵触。该条规定了成员方采用SPS措施的目的,还规定了SPS措施所可以采取的表现形式,其范围很广,包括所有相关的法律、法令、法规、要求和程序,也特别指出了一些标准、方法、程序和要求等。成员方在制定SPS措施时经常必须要考虑进行风险评估,这一点在《SPS协定》中也有所体现。协定第3条第1款规定:“为在尽可能广泛的基础上协调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各成员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应根据现有的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制定,除非本协定、特别是第3款中另有规定。”该条第3款是一个特殊的规定,指出了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成员方可以采取更高水平的保护措施。同时,协定本身也对该条款中的“科学理由”做出了进一步的说明,且第3款中存在科学理由的情况下需要对有关风险的科学信息进行评估。“依照第5条第1款至第8款的有关规定确定卫生与植物卫生的保护水平”明确涉及到了风险评估的相关具体规则,更加是问题的核心。从协定中涉及风险评估进行的条款中可以看出,风险评估与SPS措施有着很密切的联系,《SPS协定》要求WTO成员方不仅要进行风险评估,而且WTO成员方必须将其最终采取的SPS措施基于该风险评估做出。

三、风险评估制度价值分析

(一)风险评估适用的缺陷及问题

1、风险评估的认定缺乏科学性。《SPS协定》第5.2条规定“在进行风险评估时,各成员应考虑可获得的科学证据”等,第2.2条要求SPS措施的实施必须具备充分的科学证据。然而,实践中对何为科学证据却不甚明了,对风险评估方法的科学性探讨也不明确,容易导致风险评估的认定缺乏科学性。

2、对风险评估应考虑的其他因素规定不严密。《SPS协定》以列举的方式在第5.2条和第5.3条中规定了风险评估应考虑的科学因素和经济因素,而对科学之外的因素尤其是社会因素是否应加以考虑并未明确,规定不够严密。风险评估若想达到真正科学的程度,就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社会因素作为日益重要的一类因素,同样会影响到风险评估的科学性。仅评估理想条件下的风险显然对现实的指导是不充分的,应考虑在存在诸多影响因素的现实社会中风险存在的可能性。

3、风险评估认定的标准不统一。《SPS协定》第5.1条规定:“各成员应保证其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的制定以对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进行的、适合有关情况的风险评估为基础,同时考虑有关国际组织制定的风险评估技术。”该条文在规定风险评估义务时不甚明了,导致适用时产生了问题。依其规定,各成员有保证其SPS措施的制定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义务,但如何保证并未做具体的程序性要求。实践中出现了履行最低程序性义务的做法,即成员在证明其已经履行了规定义务时,可提交在该SPS措施制定前或制定时已获得的证据。然而,由于第5.1条并未对此有明确规定,故导致在欧共体牛肉案中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这一问题的结论大相径庭。专家组肯定了最低程序性义务,而上诉机构却认为只要成员的SPS措施与风险评估间存在实体上的合理及客观的关联即可,对程序性义务不做要求。在实体义务上,第5.1条的程序性义务不甚明了,实体性义务也存在认定标准上的不统一。各成员不亲自进行风险评估,如果其他成员或国际组织的风险评估也与其SPS措施存在合理及客观的联系,则该措施也被视为合法。

(二)《SPS协定》下风险评估制度的完善

1、确保风险评估认定的科学性。对于风险评估认定的非主流科学观点,只要是基于特定时期由有资格的受尊重的渠道提供,其本身是对人类及动植物生命健康所做的负责任的科学观点,则采纳此种观点并无不可。另外,对于定量风险评估与定性风险评估,从实践来看,两种风险评估方法均具有科学性,可以分别适用或两者结合适用。

2、明确风险评估考虑的因素。对于在进行风险评估的过程中应考虑的因素,欧共体牛肉案的上诉机构的报告中指出第5.2条的列举并非一个穷尽性的清单。从《SPS协定》的性质来看,它是约束各成员政府行为的多边国际条约,其实质是对政府的授权和限权的规定,所以应严格将政府行为限制在法律明文规定的范围之内。因此,在WTO框架下对风险评估应考虑的因素应做出明确的解释或进一步规定,将非科学性因素加以排除,保障风险评估本身的科学性。

3、明确风险评估义务。明确风险评估义务,首先应明确风险评估的实体性义务,明确SPS措施与风险评估间的关系。明确风险评估义务,还应明确风险评估的最低程序性义务。最低程序性义务实际上保证了风险评估是在SPS措施制定和实施时做出。由最低程序性义务导致的成员方的举证责任制度也应加强。无论是实体性义务还是程序性义务,都应明确风险评估是制定SPS措施时必须依据的基础,一项措施要成为正当的SPS措施,必须以科学的风险评估为基础做出。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叶佐林.WTO《SPS协议》中的风险评估问题.南方农村,2004.3.

第5篇:风险评估制度论文范文

[关键词]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冲突管理

[中图分类号] 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863(2013)04-0105-04

近年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重大事项往往成为引发大规模公众不满并导致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原因。2005-2006年,四川遂宁率先探索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得到中央肯定,随后其经验在全国推广。各地大都制定了本地区或本系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本文试图在总结、比较各地规定与实践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尝试提出一些改革建议。

一、地方政府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本规定与主要功效

为准确把握各地在风险评估过程中的主要规定及做法,课题组收集了《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47个文件,其中包括省(直辖市)政府文件4个,省级行政区域特定系统或事项文件8个,地市级行政区域特定系统或事项文件5个,副省级城市、地级市政府文件18个,县(区)级政府文件8个,县(区)级政府特定系统或事项文件4个。本文以这些文件作为分析对象,其他相关报道或介绍作为辅助材料。

(一)各地对评估主体、评估对象的基本规定

上述文件中的45个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是政策起草部门、决策提出部门、改革牵头部门、项目报建部门、重大活动举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政府决定的牵头部门,占95.7%。其中,明确提到,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的3个,占6.4%;规定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进行评估的有2个,占4.3%。

评估对象一般包括: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诸多群体利益的重大决策或政策调整,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的政策制定或修改,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敏感事项等。在对评估对象的规定上,一种做法是较为笼统地对事项特征进行说明,一般适用于行政级别较高、管理幅度较大,不宜对风险事项进行详细说明的情况;另一种是较为详细地列出具体的事项,适用于管理区域相对具体或管理事项相对单一的情况。

(二)各地对评估内容(指标)的基本规定

各地对评估内容的规定最常见的集中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超过60%的文件都对该四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余还包括可控性、廉洁性、程序性等指标。

1.合法性。40个文件将合法性作为评估指标,占85.1%。内容包括: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精神;是否符合审查报批等法定程序等。

2.可行性(科学性)。38个文件将可行性(科学性)作为评估指标,占80.9%。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是否征求了广大群众意见;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相关政策是否具有连续性和严密性;实施方案是否考虑了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配套措施是否完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是否会危及到利益相关方的生存等。

3.合理性。30个文件将合理性作为评估指标,占63.8%。内容包括: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能否有效维护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考虑到利益相关人的合理诉求;是否符合本地区、本系统近期规划和长远规划等。

4.安全性(稳定性)。29个文件将安全性(稳定性)作为评估指标,占61.7%。内容包括:当地群众对该项目有无强烈的反映和要求;是否可能引发相互攀比和连锁反应;是否存在引发越级访、集体访或等不安定因素等。

5.其他指标还包括:(1)程序性。9个文件将公开、公平、公正等程序性原则作为评估内容,占19.1%。(2)可控性。21个文件将可控性作为评估指标,占44.7%。主要评估的是:对可能出现的稳定问题,是否有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相关群众可能就那些方面提出合理的异议和诉求,能否在现行法律、政策的框架内给予解决。(3)代表性。10个文件将代表性作为评估内容,占21.3%。内容包括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平衡了不同群体、不同地区的需求,是否代表了多数人的利益诉求。(4)廉洁性。3个文件明确将重大决策事项有无涉及不公、不廉等廉洁性作为评估内容,占6.4%。

(三)各地对评估风险等级、责任追究的主要规定

17个文件对风险等级作出明确规定,占36.2%。对风险等级的划分最主流的是将其划分为三级。上海等9个地方均做出类似规定,占样本的19.1%,占规定风险等级的17个样本的52.9%。三级风险分别为:高风险(红色风险、重大风险):大部分群众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超出群众目前心理承受能力和实际承受能力,可能引发大规模;中风险(橙色风险、较大风险):部分群众有意见、反应强烈,可能引发一般或比较严重的问题;低风险(绿色风险):绝大多数群众赞成或多数群众理解支持,但少部分人有意见,有引发个体矛盾冲突的风险。

从相关规定来看,以下情形有可能会追究当事人责任:应评未评;弄虚作假、走过场;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根据评估结论作决策;未经批准同意,不按照社会稳定风险化解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工作。绝大多数地区都将评估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太原、宜昌、普洱、大理、眉山等地对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部门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四)现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主要功效

1.推进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规范化。在实践中,对重大事项的开展和重大决策的实施,基本上都会考虑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后果,但以往更多是决策圈内的闭门权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快速推进了风险评估的规范化。不仅明确了风险评估的入口,增加了风险评估的刚性,而且已经基本形成了一套相对固定的框架和程序,增强了评估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可信性。

2.有效防范了一些严重冲突事件的发生。近年来,一些官员在“大干快上”、“政绩工程”、“献礼工程”等思维作用下,无顾民意,强力推进一些项目,引发多起官民尖锐对立的冲突事件。在此情况下,各地逐渐建立并实施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增强了地方政府的社会风险意识,压缩了盲目决策空间。从现实来看,一大批没有通过评估的重大事项被暂缓实施或不实施,有效防止了一些严重冲突事件的发生。根据相关报道,表1例举了重庆等八个地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的分布,相当一批项目被暂时不实施或不实施。而这些项目很可能会引起民众的抗议,对当地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

3.增强了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前瞻性。政府在危机管理方面的滞后明显表现为政府总是在危机爆发后才引起足够重视和响应,政府因此被称为“救火队”。这种危机后的管理,更多属于冲突处置,而无法有效地进行冲突化解和冲突转化。[1]对此,不少学者呼吁要建立“前瞻型政府”、“有预见的政府:预防而不是治疗”[2],但行政理念必须需要相应制度支持,才能避免成为空中楼阁。在危机频发、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提高危机管理的预见性必须要掌握具体的预测和控制手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机制设计与实践对切实提高危机管理前瞻性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尤其表现为设置“硬”关口,使可能发生大规模群体冲突的事项和决策都预先将冲突因素、可能表现进行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加以防范。这种制度设计能够将冲突能量在前期进行化解、转化,从而防止冲突能量的集中爆发。

二、现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主要问题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积极作用,需要对评估指标、程序和结果利用方式等进行系统反思,找出能够进一步完善的环节,为采取改进措施奠定基础。目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指标设定上,没有严格遵循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视角

1.没有严格区分风险评估与问题评估。风险是损失出现的可能性,存在不确定。但一些评估指标的内容评估的不是风险,而是问题。例如,在多数文件中,合法性被约定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精神;是否符合审查报批等法定程序。这些内容大都是可直接对照的问题,不存在不确定性,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再如“程序性”指标的相关规定也都可以用确定方式加以检查,并不需要风险评估。

2.没有严格区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项目可行性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要评估那些不利于社会稳定的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尽管很多因素都与此有关,但评估考虑的应是那些最直接的因素。但现行指标体系中的一些评估指标并不直接涉及社会稳定风险。例如,在评估指标排序中位列第2的“可行性”,80.9%评估指标体系设置了该指标。但项目的可行性主要是从经济角度考虑,而不是从社会稳定的角度考虑,这些从经济角度考虑的因素与社会稳定没有直接联系,不应将它直接作为社会稳定的重要评估因素。

3.没有严格区分社会稳定风险与风险控制能力。社会稳定风险是指发生不利于社会稳定现象的可能性,尽管在评估中应当考虑对这些不利现象的控制能力,但它本身并不应当成为风险高低的指标。但在多数评估指标体系中,却将危险发生后的控制作为社会稳定风险本身的重要因素。这突出体现在“可控性”这一指标的设置上,44%的评估指标体系设置了该指标,其规定内容并不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而只涉及危险发生后的控制。

4.评估指标的表述方式没有采用风险用语。评估指标的表述不是从风险的角度,而是从无风险的角度,采用的不是风险用语,如“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可控性”、“程序性”、“廉洁性”等。这种正面表述尽管会给人以更多的安全感,但同时也会造成评估角度偏离对风险的评价。

(二)在评估对象上,没有区分事项与方案

被评估对象是“事项”还是“方案”,存在显著差别。事项确定的是目标,方案确定的是达到目标的路径。风险评估既要考虑目标存在的风险,更要考虑事项实施方案存在的风险。一个事项可以有多种实施方案,不同方案的风险存在巨大差别。如果将事项等同于方案,那么就会由于一个方案的风险过大而否定整个事项,忽略了可能存在其他风险更小的方案。但在目前的评估对象上,并没有对评估的备选方案作出具体要求。这种笼统不加区分的评估对象设定,可能会导致评估的简单化结论,或是由于评估方案的修改而导致低效率的反复评估。

(三)在评估过程上,没有明确设置方案调整环节

当某些项目方案被评估为风险过高时,可以通过调整方案来降低风险。一些地方政府的相关文件,对此“调整”进行了描述,但多数文件对此没有详细规定。尽管各地的评估机制在形成评估报告的环节中包括了对策建议和对各方意见的采纳情况等要求,但如果没有明确设置方案调整环节,便会导致以下问题:无法确定风险评估的结果是原方案风险还是调整后的风险;若是原方案风险,则无法确定通过采纳各方建议究竟使原风险降低了多少;若是调整后的风险,则无法确定这种风险是否通过了严格的评估过程;无法严格监督通过评估后的方案执行者是否严格遵守声称采纳的各方建议。

(四)没有明确事项的重要性与风险承受之间的关系

在面对不同事项时,政府意愿以及能为此动员的资源是不同的。比如,在实践中,上级可能会安排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此时,本级政府或部门并没有选择“做”与“不做”的权利,而只能选择通过风险评估,尽可能地优化实施方案。在上述文件中,只有1个明确说明了对这种“硬任务”的处理办法,占2.1%。大多数地方对这种“硬任务”在文件规定中的“沉默”增加了与政府管理实践的距离,忽略了现实的政治,降低了文件本身的适用性。

(五)评估主体独立性、依据客观性与表述确定性均显不足

1.评估主体独立性不足。70.2% 的样本规定“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该原则体现了权利和责任的统一,也能够促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提高风险意识,对新政策、新项目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的负面影响给予足够重视。但自己评自己的内在矛盾也很突出。其一,中立性不足。难免会将自己的倾向性意见渗透其中,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论据,作出有利于自己的结论。其二,专业性不足。风险评估需要掌握问卷设计、概率抽样、数据处理等很多专业技巧,自己评自己,很难在评估过程中尽可能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很难实现评估科学化和专业化。

2.评估依据客观性不足。尽管社会稳定风险主要涉及人们的主观意愿和主张,但这种意愿和主张仍然可以找到一些客观线索,如统计以往用同样方式处理同类事项所引发的社会反应,便可得到一些客观数据,为评估提供依据。但现实的评估很少就这些客观的依据提出要求,从而使评估结果的主观色彩过强。

3.评估表述确定性不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旨在降低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需要相对精确的语言来描述和分析。现有规定至少在以下方面缺乏确定性:对需要评估的事项的规定模糊,“重大”、“敏感”等作为社会风险评估范畴的“标准”很难把握;绝大多数文件对政府之外的主体的参与表述含糊;评估的具体参考指标缺乏可操作性,如是否满足群众利益诉求、等很难把握;对风险等级的规定缺乏实质性区分。

三、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对策建议

上述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目前多数地方政府在公共冲突管理上还缺乏科学精神,仍然习惯于模糊管理的套路,在精细化管理方面严重不足。对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设计与实施,更多的是相互模仿,缺乏对问题本身的深究细问和根本性创新,缺乏对真风险“亮剑”的勇气和驾驭的技术,使诸多制度设计更多的具有“形式性”、“交差性”和“散责性”功能。以后的改革应当直面风险并以风险为核心设计整个制度,加强对风险的驾驭能力,增强政府公共冲突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尤其是在以下具体方面做出实质性的改进。

(一)围绕风险设置评估指标,区分风险与失控风险两种估值

评估指标的设定要与风险直接相关,不应考虑那些确定的事项,从而使评估重点集中在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方面。同时,要区分风险、风险控制和失控风险。风险根据项目及其实施方案来评估,风险控制能力根据政府的控制和化解手段来评估。这两种评估结果产生的是两个可以相互抵消的值:风险控制能力可以减少风险造成的部分损失,风险也可能超过政府风险控制能力的可及范围,使政府控制能力失灵。应当将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能力评估分别进行。用项目本身的风险减去政府的风险控制能力,得出失控风险值。这样就产生了两种风险估值:一个是项目本身的风险估值,一个是考虑政府风险控制能力后的失控风险估值。

(二)政府风险控制能力评估与项目风险评估相对应

政府风险控制能力的评估应当与项目的风险评估在评估指标上形成对应关系,以便具体评估在哪些方面可能出现失控风险。如表2所示。

(三)区别事项与方案,评估多种方案的不同风险

不能将事项与方案简单等同,一个事项可能有不同的实施方案,每种方案的风险是不同的。应当为同一事项制定不同的实施方案,并对各种不同方案的风险分别加以评估。只有当各种方案的风险都难以控制时,才能对事项本身的可行性作出否定判断。

(四)提高评估主体的独立性和评估依据的客观性

1. 提高评估主体的独立性。评估机构的中立化是未来风险评估的必经之路,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探索,比如上海市大力推动评估的社会化,截止2011年6月,全市参与评估的咨询和研究机构已有11家。但主体中立和专业化的道路还很长,不仅需要社会相关机构尽快成长,也需要政府能够有足够的意识和魄力来推进主体的社会化和中立化。

2.建立案例库,为同类事项和方案的风险评估提供依据。风险评估需要有客观依据。最重要的客观依据之一,便是对以往同类事项及实施方案对社会稳定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的统计分析。要进行这样的分析,就要建立案例库。同时,对评估项目的备案,可以为事后的问责和统计评估中平均误差提供依据。

(五)根据评估结果作出决定时应当考虑的其他事项

在根据评估结果作出决定时,还应系统考虑以下因素:(1)事项重要性程度。对于关系地方发展和人民群众重大利益的事项,应综合考虑事项重要性与风险大小。事项越重要,越值得冒更大的风险。(2)方案调整后风险降低的程度。尽管将多种方案作为评估对象,但当评估中发现意想不到的风险时,要考虑对已有方案进行调整,甚至产生新方案。(3)当地社会环境。应当对影响社会稳定风险实际发生的背景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决策依据。需要评估的因素包括政府公信力、公民守法程度、社会群体间关系、民众处理利益纠纷的一般态度和方式、民众组织化程度,等等。(4)尽管事项的合法性与可行性不应作为风险评估的指标,但它们应当是事项进入风险评估的前提条件。一个事项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就没有资格进入评估程序。在进行评估之前,应对事项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

[参考文献]

[References]

[1]常健,许尧.论公共冲突治理的三个层次及其相互关系[J].学习与探索,2011(2).

Chang Jian, Xu Yao. The Three Levels of Public Conflict Governance and Their Relations. Study & Exploration, 2011(2).

第6篇:风险评估制度论文范文

内容摘要:宏观环境风险因素通过与企业内部风险因素的的共振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形成这种内外共振的必要条件就是内、外两个风险因素具有相同的频率。共振的振幅巨大对企业的破坏力企业难以承受。为了避免共振现象的发生,企业要不断完善自己的风险评估方法。基于共振理论的风险评估方法弥补了现有评估方法各个环节衔接不当的缺陷,统筹考虑内外部风险因素,使风险评估工作更加准确。

关键词:风险 共振 集合

风险评估概述

(一)风险概述

风险的定义。一些学者把风险定义为损害发生的可能性。与上述意见不同,另外一些经济学家把风险定义为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还有一种意见,把风险定义为预期与实际结果的偏离。在本文中,将风险定义为对企业的生存、发展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对其控制不当的结果是预期与实际结果的偏离。

风险的分类。风险按其来源分类,可以分为来自企业内部的风险和来自企业外部的风险,简称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内部与外部的划分,是以企业为界限的。

内部风险。内部风险是指来源于企业系统内部的会对企业的生存、发展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如果对内部风险控制不当,会造成企业运行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偏离。

外部风险。外部风险是指来源于企业系统之外的宏观市场环境中会对企业的生存、发展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即宏观环境风险。虽然这些风险发生于企业系统之外,但仍然会对企业产生影响,如果没有及时地发现和应对这些风险,仍然会造成企业目标的偏离。

(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对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现有的和潜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度量并进行评价的过程。广义的风险评估涵盖风险管理的各个要素,而狭义的风险评估仅指对风险的识别和度量。本文所指的风险评估是指狭义的风险评估,即仅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衡量和风险评价,重点关注导致风险发生的潜在风险因素、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和风险发生后对企业的影响程度。

基于共振理论的风险评估方法的提出

(一)共振理论的启示

共振理论概述。共振理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物体具有相同的振动频率,一个物体振动会引起另一个物体的振动,并且在共振情况下的振幅要比单个物体自己振动的振幅要大。由此可见,共振发生的条件是频率相同。共振具有传递性,一个本来静止的物体,可以由另一个物体的振动引起自己的振动。而共振的结果很重要,它的振幅要比单个物体自己振动的振幅要大,具有更强的破坏性。

用共振理论解释企业风险的爆发。本文把企业内、外部的各种风险都进行细分为单个的风险因素,对于各风险因素来讲,其频率就是导致风险因素爆发的根本原因,那么包含了所有内部风险因素频率的集合将其定义为内部风险频率集。同理,将包含了所有宏观环境风险因素的频率的集合称为宏观环境风险频率集。再对这两个集合求交集,即得出风险频率交集,在这个集合中的频率就是将会发生共振的频率。

基于共振理论的定义,在这个交集中的频率是内、外部风险共有振动频率,满足共振的基本条件。而共振具有传递性,本来在企业中处于静止状态的内部风险因素,可能由于宏观环境中风险的振动而随之振动起来,使企业的风险加剧。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内、外部风险因素共振造成的破坏力要远大于其单个振动时的破坏力,所以具有这样频率的风险因素是需要重点关注的。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市场环境不好时,失败的企业数量大幅上升,就是因为宏观环境风险频率集变大,与内部风险频率集发生共振的机会就大,而共振产生的破坏力强,一旦超过了企业的承受能力,企业便会走向失败。通过这一理论也可以解释企业的成败是内外部共同作用的结果,如果内部控制系统完美,宏观环境风险没有作用的切入点,那么再坏的环境也不会影响企业。但是,企业没有静止的,只要运动就会伴随着风险。为了更好地应对风险,就要求企业做好风险评估工作。

(二)基于共振理论的风险评估方法概述

1.现有的风险评估方法的缺陷,表现为:

没有系统的评估方法。目前,风险评估的方法虽然多种多样,但其着眼点仅是风险评估中的某一个具体环节,并没有形成完整、系统的评估体系,各个环节各自为战严重地削弱了评估方法的系统性。

忽视外部因素的影响。现在的评估方法,几乎将全部评估重点都放在企业内部因素上,即使有涉及到外部环境因素的,也只是赋予少部分的权重,没有考虑内外因的相互关系。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所以不仅要考虑到外部环境因素的作用,也要研究它和内部因素的相互作用关系。

2.基于共振理论的风险评估方法。针对现有风险评估方法的不足之处,本文提出基于共振理论的风险评估方法,力求形成一套贯穿风险识别、风险衡量和风险评价的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并在重视内部因素的同时,考虑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通过分析外部环境因素与内部因素的相互作用关系,对内部风险因素进行修正。通过共振矩阵系统的反映风险评估的各个环节。在重视内部风险的同时,通过共振系数和相关系数显示出环境对于企业的影响作用,力求使评估结果更加准确和切合实际。

基于共振理论的评估方法的具体操作

(一)识别内、外部风险

企业内部风险及其识别。企业内部风险是指来自于企业内部的,由于经营不善或者管理疏漏而形成的风险。它是企业风险的直接来源。企业内部风险由于产生于企业内部,所以企业具有主动权,能够对这类风险施加控制和影响。主要包括营运风险、组织风险、财务风险、人事风险、信息系统风险等。

企业可以以现有的风险清单为基础,从中找出企业中存在的风险因素,但这只有标准化的风险因素。而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特定的内部环境,许多特有风险因素没有出现在风险清单里。针对这些特有风险,可以运用控制自我评估的方法将其识别出来,以使企业的风险识别工作更加全面。

宏观环境风险及其识别。企业宏观环境,是指那些会给企业带来市场机会或环境威胁的主要社会力量,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企业的管理。主要包括政治和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科技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及自然环境等。宏观环境风险就是在这些环境中存在的对企业构成威协的风险。

在对宏观环境风险进行识别时,可以借鉴战略管理中的PETS分析法并结合企业实际按照政治和法律环境风险、经济环境风险、科技环境风险、社会文化环境风险和其他环境风险进行识别。

(二)构建共振矩阵

首先将整个风险系统分为内部风险系统和宏观环境风险系统,将内部风险系统再向下细分为若干个风险子系统,如营运风险子系统、信息风险子系统、销售风险子系统等。进一步把风险子系统再细分为具体的内部风险因素,记作Ii(i=1,2,3…)。同理,让宏观环境风险系统细分为若干个风险子系统,如政治环境风险子系统、经济环境风险子系统、科技环境风险子系统等,再将各风险子系统中的宏观环境风险因素识别出来,记作Oj(j=1,2,3…)。在此基础之上,构建共振矩阵(如图1)。

共振矩阵是用于列示企业的所有内、外部风险因素的矩阵,其横坐标为内部风险因素,纵坐标为宏观环境风险因素。这样矩阵中各交叉点显示的都是内外部风险的相互作用系数,即后述的共振系数和相关系数。风险矩阵的最大优点在于可以把任何一对内外部风险因素结合起来,评估其相互作用关系,也就是将内外部风险统筹考虑。

(三)进行风险衡量

衡量风险因素的变异程度。本文使用变异程度测定的方法,用变异系数衡量指标的偏离程度。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些风险因素是指标形式的,便于量化考核。但有一些指标是定性的,难于量化,这时可以使用专家打分的方法,将这些风险因素量化。变异系数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V是风险因素的变异系数,用于衡量风险因素与预期指标的偏离程度;S是该风险因素的标准差;X是期望值,在这里可以使用企业的理想指标作为期望,这样计算出的变异系数即是实际与预期的偏离程度,也是风险爆发后的结果。

计算共振系数。如前文所述,那些具有出现在风险频率交集中的频率的风险因素是重点要关注的风险因素。由于共振的破坏力远大于单个风险因素振动时造成的影响,所以那些内外部共振的风险因素的变异系数要以乘数倍增加,这个乘数称之为“共振系数”,记作Gij。但是,在物理学上尚没有计算共振产生的振幅的计算方法,通常都是通过测量得出。之于风险评估工作来说就要依据行业和企业历史数据,利用风险评估人员的经验和个人素质进行评估,估算出一个共振系数,但可以肯定的是共振系数一定大于1。

计算相关系数。相关系数是用于说明两个风险因素间相互作用关系的系数,它的取值范围为[-1,1]。取值为正说明内外部风险正相关,即宏观环境对内部风险因素有放大作用;反之,取值为负,说明内外部风险负相关,即宏观环境对内部风险因素有抵销作用。

(四)风险评价

在进行风险评价环节,首先将所权重分配给各风险子系统,即Wi使之和为1,再在各风险子系统内进行分配权重,分配至各风险因素,即wi,风险子系统内的权重之和也为1,并在风险矩阵中注明。之后,将在风险衡量环节得出的变异系数Vi填入风险矩阵,wi与Vi的乘积即为没有进行修正时的评价结果。但这是不准确的,接下来对这一结果进行修正。所有的相关系数有正有负,其取值范围为[-1,1]。若计算出的相关系数为负数,即表明宏观环境对内部风险因素有弥补作用,则用变异系数Vi乘上(1+相关系数);反之,如果相关系数为正且不为1时,说明宏观环境对内部风险因素有扩大作用,也用变异系数Vi乘以(1+变异系数);而当相关系数为1时,即产生了共振效应,为了与之区别,用共振系数Gij表示。而Gij的取值大于2,其具体数值由评估人员估计产生。由此,可以推出Vi'=[∑(1+Rij)+∑Gij]Vi。最后,得到最终评价结果∑wiVi'。这个结果数值越大,说明与预期偏离越远,说明企业的风险越大;反之,数值越小,说明越与预期值相符,企业面临的风险越小。

参考文献:

1.刘钧.风险管理概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2.James Roth,Ph.D. 郑桓圭译.最佳内部控制评估实务―自我评估与风险评估.中国内部审计协会,1999

3.徐二明.企业战略管理.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4.杜莹芬.企业风险管理.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第7篇:风险评估制度论文范文

关键词: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效用评估

对于保险企业来说,客户信息等同于“货币”。对于投保人而言,买保险本身就是为了规避风险,而如果因为保险公司信息不安全,造成投保人风险的扩大,势必会影响投保人的投保意愿,同时也将影响到保险公司的信誉和可靠度,这必将极大地制约保险公司的发展。因而研究保险行业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现状分析

目前保险行业信息安全风险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人员设备资金等投入不足

全行业特别是各保险公司的高层人员对新时期的保险信息安全的认识不充分,重视程度不高,很多保险公司缺乏完善的信息安全规划,对信息安全的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灾难备份和恢复设施严重滞后于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同时,人员投入不足,技术储备和信息安全事件研判能力十分有限。保险业信息安全的抗攻击、防渗透能力较弱,很难抵御有组织,有预谋的技术攻击。

(二)缺乏完善的系统机制

俗话说“三分技术,七分管理”,但目前很多管理者只重视风险控制的技术问题。通过最近几年安全事件的调查研究,发现很多企业大都采用“灭火式”的处理方式,只是就事论事的解决出现的风险事件,而没有从流程、技术、人员三个层次进行信息安全管理的协调重视,没有制定一套可操作性强的、有效的应急措施。

(三)监管制度不完善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行业监管的基本指引。2007年底,保险行业信息系统定级工作基本完成,等级保护工作在保险行业持续展开。但是等级保护本身仍旧存在很多问题。

(1)等级保护没有关注企业能力差别。大多数保险机构都被定在第一二级,没有很好的区分强弱企业。

(2)等级保护的评估数据存在盲信息。比如,相关人员通过问卷调查来采集评估数据,被访谈人员在填写调查问卷时会出现“报喜不报忧”的情况,这就在评估数据中引入了“盲信息”。另外,由于评估专家自身经验、情绪、心情等因素的影响,等级划分和量化评估得分结果容易失去客观性,造成评估过程出现盲信息。

二、改进措施和意见

针对于保险行业信息安全现状的不足之处,可以从四个方面提出改进措施。①加强管理者信息安全教育,提高管理者风险管理意识,明晰信息安全建设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②完善专家信息库和知识库,培养有风险管理经验的高素质人才,建立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系统。③加强保险行业间、保险业与IT行业跨行业合作,共同建立安全保障策略,④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安全监管,从根源上杜绝信息安全漏洞的产生。本文主要就以下两点做出详细说明。

(一)建立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

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应该是一个具有自我反馈和自我调节的反馈控制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环节:风险评估、风险控制、运行监控、应急恢复。

1.风险评估

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是进行合适恰当的风险评估。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资产评估。明确信息资产评估范围,并对资产进行分类,定量资产价值评估。利用CIA公式进行计算:

,(α+β+γ=1)

其中,S表示资产安全价值,C表示保密性赋值,I表示完整性赋值,A表示可用性赋值。αβγ分别为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权重。

(2)威胁和脆弱性评估。列出详细的威胁因素和可能被利用的薄弱环节,以及二者可以导致的威胁、威胁会影响的资产或资产群、造成对资产和业务的损害以及对威胁发生的可能性进行的判定。

(3)识别现有措施。检查现有措施是否适用,是否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应该评估现有措施是否能够满足资产、威胁和脆弱性评估出的风险需求,以避免重复实施控制措施。

(4)利用VaR模型估计风险损失值。选择ClaytonCopula函数来描述威胁性与脆弱性变量之间的关系

,其中

参数 可通过Kendall秩相关系数得到:

假设A表示信息资产价值;x表示信息资产脆弱损失率;y表示信息资产威胁损失率。依据VaR理论和Copula模型,设定信息系统风险评价模型为:

其中, 分别代表脆弱性、威胁性的权重, 是置信水平 下的风险损失值。

2.风险策略和安全措施

根据风险评估阶段中得到的资产风险评价结果,确定风险管理策略是采用自留、规避、转移还是接受风险,并对不可接受的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制定合乎公司目前发展状况的风险控制政策,确定详细的风险控制计划,完善风险控制审批制度,切实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3.运行监控

此阶段主要关注的问题有:①建立覆盖全公司的运行监控系统,全面收集来自网络、系统、应用等的访问管理信息处理等安全日志。②建立风险事件知识库和专家信息知识库,对各种风险事件信息进行集中分析,加强信息安全高素质人员的培养和储备,最终提高全公司信息安全监控服务的水平。

4.应急恢复

此阶段应重点关注以下问题: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应急响应机制,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制定应急预案及应急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事件造成的损失;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和措施,保证应急恢复措施的有效性和真实性;根据信息资产的分类和重要程度,制定不同的灾难备份恢复目标。

(二)量化确定专家评估效用

如上文所述,等级保护制度中专家评估阶段存在很多的主观因素,造成专家评估中存在许多盲信息,专家评估的效用也不明确。关于量化专家评分中的盲信息,可以由盲信息本身的可信度来衡量,这里不再赘述。本文主要研究专家评估效度的量化确定。

专家评估效度的量化确定,可以根据专家评分向量的相似度和差异性比较得到。一般来说,相似度越高,差异性越小,表明评估效度越高。具体方法如下:

1.相似度的确定

把n位专家给出的评分转换为n个行向量: , ,…, , ,…,λn;i,j=1,2,…,n。定义专家评价的相似度为:

其中

; ;

表示专家I与专家j评判向量相关系数的绝对值。 越大,则两个专家评判结果相似度越高,反之越低。

2.差异度的确定

专家评判差异度可以用专家评分向量的Euclidean距离确定。

定义专家间评判的差异度为

其中 表示两个评分向量间的欧式距离。

第i位专家与其他专家评判的总差异为:

将差异度进行归一化表示:

可用来反映第i位专家的评判与其他专家评判的差异度, 越大,差异度越大, 的可信度越低。

根据相似度与差异度的比较来量化处理等级评定中专家评判的效用,可降低专家主观评估带来的误差,为后续风险管理提供了依据。

参考文献:

[1]符伟.基于模糊影响图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研究[D].国防科技大学.2011.11

第8篇:风险评估制度论文范文

关键词:土地评估;行业现状;改革措施;风险规避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land market ceaseless and perfect, the transfer of land use rights, transfer, mortgage, price of shares, the auction activity is brisk with each passing day. Assessment of the land as a professional consulting service industry, in both land value for real estate transactions provide quantitative basis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land assessment industry practice, points out the problems facing the industry, elaborated land to assess the risk of connotation and type, put forward to advance land assessment industry reform ideas and to avoid the industry risk countermeasure.

Key words: land assessment industry present situation and reform measures of risk aversion

中图分类号:{F123.17} 文献标识码:A 文献编码:

1、土地评估行业的执业现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日渐成为重要的经济要素之一。在土地资产市场化交易过程中,土地评估行业日渐发展、壮大。我国土地评估行业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执业标准有待规范、部分地价评估机构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管薄弱、公信力较差、风险意识不够、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这些问题阻碍了土地评估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成为土地估价行业发展的瓶颈,具体表现如下:

1.1部分地价评估机构规章制度不健全

①没有地价评估内部技术质量控制制度,无人对估价报告的质量进行把关;

②没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运作不够规范;

③没有土地估价报告档案管理制度,给资料的查找和使用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1.2土地评估企业内部治理问题

①企业组织形式过于单一,一部分评估企业承接业务时恶性竞争,竞相压价,执业时随意省略评估程序,造成评估质量下降;甚至迎合委托单位的不当要求,出具虚假报告,导致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下降。土地资产评估或是其他资产评估的评估细则还不够明确,使得执业规范化水平亟待提高。

②业务流程不够科学。土地评估企业多以条线型管理模式为主,存在着明显的弊端:一是业务承接、承办、出具报告、收费等全过程是条线形的,易使客户产生只与公司的条线发生业务关系,而不是与公司发生业务关系的错觉;二是三级复核的人员均来自于承办业务的条线内部,易使三级复核流于形式;业务收入与工资奖金等个人收入紧密挂钩,利益的驱动难以保证条线人员严谨的执业态度;三是条线内部人员较长时间一起工作,利益结合又很紧密,很容易形成小团体。

1.3土地评估行业的监管力度不够,监管主体不明确

土地作为价值待估资产,按照目前来看其价值的确定方式划分可以由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甚至可由资产评估师提供其价值的评估报告,则势必要对相应的不同执业人员进行具体监管。现实中多方监管带来的是监管的低效和执业中的严重违规,从而导致了土地估价机构存在短期行为多、恶性竞争严重的现象。

①部分评估工作以“公关”为中心,迎合顾客的不合理要求,置评估规程和规范于不顾;影响了评估服务的质量,危害了行业的声誉,损害了行业的利益;

②各估价机构变相改动收费价格。评估服务收费是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收费标准实行全国统一。有些评估机构为了达到争取市场份额的目的,自行推出收费标准,并向金融机构、企业、法院等公开,给行业造成了不良影响;

③同行之间互相诋毁,大搞价格战,在市场竞争中不择手段。监管不力势必导致土地评估行业中出现不合理竞争格局。

1 .4土地评估执业人员的执业素质不高,土地估价师职业道德水平有待提高

①部分地价评估人员不了解土地市场行情,不收集土地市场中地价交易样点,不研究土地市场运行规律,造成土地估价工作质量低下。

②土地评估过程中广泛存在“人情价”、“以收费高低定评估结果”等违规做法,违背了评估人员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

③部分估价人员接受估价委托后,不分析待估宗地周围各种因索对待估宗地地价的影响程度,不调查待估宗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只是室内查看、翻看委估人送来的几份材料,就进入评估程序,造成土地估价报告缺乏科学性与可信性。

2、推进土地评估行业改革的措施

2.1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评估报告质量是土地评估企业的生命线,是立身之本。评估企业内部治理的终极目标,就是提高评估报告的质量,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设立风险管理机构、不断推进土地评估行业的自律监管,充分发挥行业自律职能对会员机构的约束作用。制定“土地估价行业职业道德标准”、“土地估价师守则”,规范土地估价机构和估价师的行为,用法制的手段规范内部土地评估机制。

2.2逐步实现土地评估企业组织形式的多元化。逐步限制土地评估企业的有限责任制形式,鼓励采用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合伙制。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如提高评估收费标准,增加评估收入,提高估价师和评估机构承担风险的能力,完善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同时加强评估业务流程的控制。建立逐级质量检查制度。针对线条管理模式中的三级复核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实行评估质量责任制,使评估过程中的每一个层次的评估人员的评估工作都有高一层次的评估人员来检查。实行评估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把评估过程中影响土地评估报告质量的因素消灭在它的形成过程中。

2.3继续加强和完善行政监管力度.充分发挥行政监管对评估机构的约束和规范能力。要对原来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方法进行思考、进行创新,营造土地评估行业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尽快制定土地估价行业管理的各项规章,明确行业协会、土地评估机构和注册土地估价师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完善处罚措施,使违规者、失信者在利益上受到损失,建立接受社会监督的反馈机制。

2.4切实加强土地评估人员执业素质的后续教育, 提高土地评估行业的整体业务服务水平与职业道德水平。对估价机构在实践中遇到的重大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集中起来研究;学习行业发展的新趋势、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规范行业从业人员的社会公德和行业道德。

3、土地评估风险的内涵、类型

土地估价风险,是指由于估价人员的估价活动所可能带来的经济上和法律上的责任,这种责任不但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还可能包括刑事责任,承担责任的主体即包括土地估价机构,也包括土地估价人员。土地估价风险中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包括警告、停业整顿、吊销机构等。主要类型如下:

3.1故意性风险:估价机构和人员不执行行业标准和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所致,

3.2过失性风险:由于估价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或粗心大意,而使出具的估价报告失实,造成严重后果,从而承担经济上的损失和法律上的责任。

3.3委托方提供虚假情况的风险。如果估价师不能洞察这些虚假信息和资料,必然会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评估报告。

3.4技术操作风险。估价人员素质水平低,对于土地估价基本理论掌握不牢靠,缺乏实际估价经验,在参数选择和方法运用上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漏洞,也会产生一定的估价风险。

3.5内部管理和不协调风险。如代表机构的公章被随意使用;机构内无统一的评估报告书格式;内部没有定期的案例讨论以使土地估价师分享项目经验和技巧。

4、土地评估风险的规避

4.1对土地评估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

可行性分析的重要性与内涵:随着土地评估的工作量急剧增加,为了规避风险,减少费用,在接到一个土地评估项目后,应先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得出是否可行的结论。其本质是在正式评估之前对评估项目的一种考察和鉴定,通过对拟议的项目进行全面与综合的技术、经济能力的调查,合理安排时间及人员,规避风险,保证估价质量。内容包括确定估价对象;土地位置描述包括地产座落位置、街道、街坊、地号、门牌号;土地范围的界定;土地类型的界定;对估价对象存在的抵押权、担保权、地役权、地上地下权等他项权利、相邻关系权利要详加说明。

4.2可行性分析的方法

4.2.1经济可行性分析

成本估计与效益分析两个方面。对于成本估计应该全面规划,避免因对工期考虑不周而导致工作日不断增加,费用一次次追加的状况。效益分析是对直接经济效益、间接经济效益的分析。

4.2.2技术可行性分析

①风险分析。社会经济环境的复杂多变是土地评估存在着各种风险的根源。估价机构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决策,在一定收益下使风险最小甚至完全回避风险。

②技术分析:根据该项目的目标,考虑目前的技术能否完成项目评估。

③资源分析:论证是否具备评估项目所需的各类人员和工作环境。

4.3建立土地评估的信息查询系统

土地估价执业环境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信息不畅。要改变目前的状况,最好由行业协会和有条件的估价机构来建立信息网络,尽力收集迅速变化而有众多的地产交易信息和规范性文件,从而使土地估价师在执业中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信息和文件,为客户提供准确的专业意见,使客户满意。

4.4建立土地估价风险保障制度

4.1建立土地估价机构风险保障金制度。定期从估价机构的纯收入中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风险保障金,建立估价机构风险保障金账目。

4.2建立土地估价人员执业风险保障金制度。使估价人员强化执业风险意识,时时意识到应遵守职业道德、按照评估法规、技术规范从业,为委托方提供客观、公正、可信的估价报告。

4.5强化估价人员的风险意识

土地估价师应强化风险意识,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工作,拟定科学的评估计划采用正确、恰当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制作全面规范的估价报告,

参考文献:

【1】刘秀娟:加强监管 规范市场――土地估价行业存在的问题与破解途径,《中国土地》,2006年第6期。

第9篇:风险评估制度论文范文

【 关键词 】 内蒙古电力公司信息系统;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探索与思考

The Exploration and Inspiration of Risk Assessment on Information Systems

in Inner Mongolia Power (Group) Co., Ltd.

Ao Wei 1 Zhuang Su-shuai 2

(1.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Branch of the Inner Mongolia Power (Group)Co., Ltd Inner MongoliaHohhot 010020;

2.Beijing Certificate Authority Co., Ltd Beijing 100080)

【 Abstract 】 Based on the conduct of information security risk assessment in Inner Mongolia Power (Group) Co. Ltd., we analyzed the general methods of risk assessment on power information systems. Besides, we studied the techniques and overall process of risk assessment on power information systems in Inner Mongolia Power (Group) Co. Ltd., whose exploration provides valuable inspiration to information security in electric power industry.

【 Keywords 】 information systems of Inner Mongolia Power (Group) Co., Ltd.; information security; risk assessment; exploration and inspiration

1 引言

目前,电力行业信息安全的研究只停留于网络安全防御框架与防御技术的应用层面,缺少安全评估方法与模型研究。文献[1]-[3]只初步分析了信息安全防护体系的构架与策略,文献[4]、[5]研究了由防火墙、VPN、PKI和防病毒等多种技术构建的层次式信息安全防护体系。这些成果都局限于单纯的信息安全保障技术的改进与应用。少数文献对电力信息安全评估模型进行了讨论,但对于安全风险评估模型的研究都不够深入。文献[6]、文献[7]只定性指出了安全风险分析需要考虑的内容;文献[8]讨论了一种基于模糊数学的电力信息安全评估模型,这种模型本质上依赖于专家的经验,带有主观性;文献[9]只提出了一种电力信息系统安全设计的建模语言和定量化评估方法,但是并未对安全风险的评估模型进行具体分析。

本文介绍了内蒙古电力信息系统风险评估的相关工作,并探讨了内蒙古电力信息系统风险评估工作在推动行业信息安全保护方面带给我们的启示。

2 内蒙古电力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随着电网规模的日益扩大,内蒙古电力信息系统日益复杂,电网运行对信息系统的依赖性不断增加,对电力系统信息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在电力行业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研究电力信息安全问题,显得尤为必要。

根据国家关于信息安全的相关标准与政策,并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内蒙古电力公司委托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BJCA)对信息系统进行了有效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系统面临的安全威胁与系统脆弱性两个方面,以解决电力信息系统面临的的安全风险。

3 电力系统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的解决方案

通过对内蒙古电力信息系统的风险评估工作,我们可以总结出电力信息系统风险评估的解决方案。

4 电力信息系统风险评估的流程

电力信息系统风险评估的一般流程。

(1) 前期准备阶段。本阶段为风险评估实施之前的必需准备工作,包括对风险评估进行规划、确定评估团队组成、明确风险评估范围、准备调查资料等。

(2) 现场调查阶段:实施人员对评估信息系统进行详细调查,收集数据信息,包括信息系统资产组成、系统资产脆弱点、组织管理脆弱点、威胁因素等。

(3) 风险分析阶段:根据现场调查阶段获得的相关数据,选择适当的分析方法对目标信息系统的风险状况进行综合分析。

(4) 策略制定阶段:根据风险分析结果,结合目标信息系统的安全需求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包括安全管理策略、安全运行策略和安全体系规划。

5 数据采集

在风险评估实践中经常使用的数据采集方式主要有三类。

(1) 调查表格。根据一定的采集目的而专门设计的表格,根据调查内容、调查对象、调查方式、工作计划的安排而设计。常用的调查表有资产调查表、安全威胁调查表、安全需求调查表、安全策略调查表等。

(2) 技术分析工具。常用的是一些系统脆弱性分析工具。通过技术分析工具可以直接了解信息系统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的脆弱性,并确认已有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发挥作用。

(3) 信息系统资料。风险评估还需要通过查阅、分析、整理信息系统相关资料来收集相关资料。如:系统规划资料、建设资料、运行记录、事故处理记录、升级记录、管理制度等。

a) 分析方法

风险评估的关键在于根据所收集的资料,采取一定的分析方法,得出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的结论,因此,分析方法的正确选择是风险评估的核心。

结合内蒙电力信息系统风险评估工作的实践,我们认为电力行业信息安全风险分析的方法可以分为三类。

定量分析方法是指运用数量指标来对风险进行评估,在风险评估与成本效益分析期间收集的各个组成部分计算客观风险值,典型的定量分析方法有因子分析法、聚类分析法、时序模型、回归模型、等风险图法等。

定性分析方法主要依据评估者的知识、经验、历史教训、政策走向及特殊案例等非量化资料对系统风险状况做出判断的过程。在实践中,可以通过调查表和合作讨论会的形式进行风险分析,分析活动会涉及来自信息系统运行和使用相关的各个部门的人员。

综合分析方法中的安全风险管理的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都具有各自的优点与缺点。在某些情况下会要求采用定量方法,而在其他情况下定性的评估方法更能满足组织需求。

表1概括介绍了定量和定性方法的优点与缺点。

b) 质量保证

鉴于风险评估项目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主观性,只有进行完善的质量控制和严格的流程管理,才能保证风险评估项目的最终质量。风险评估项目的质量保障主要体现在实施流程的透明性以及对整体项目的可控性,质量保障活动需要在评估项目实施中提供足够的可见性,确保项目实施按照规定的标准流程进行。在内蒙古电力风险评估的实践中,设立质量监督员(或聘请独立的项目监理担任)是一个有效的方法。质量监督员依照相应各阶段的实施标准,通过记录审核、流程监理、组织评审、异常报告等方式对项目的进度、质量进行控制。

6 内蒙古电力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的启示

为了更好地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可以采取以下安全措施及管理办法。

6.1 建立定期风险评估制度

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是发达国家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通行做法。按照风险管理制度,适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或建立风险评估的长效机制,将风险评估工作与信息系统的生命周期和安全建设联系起来,让风险评估成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运行机制的基石。

6.2 编制电力信息系统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由于所有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给出的都是指导性文件,并没有给出具体实施过程、风险要素识别方法、风险分析方法、风险计算方法、风险定级方法等,因此建议在国标《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指南》的框架下,编制适合电力公司业务特色的实施细则,根据选用的或自定义的风险计算方法,,制各种模板,以在电力信息系统实现评估过程和方法的统一。

6.3 加强风险评估基础设施建设,统一选配风险评估工具

风险评估工具是保障风险评估结果可信度的重要因素。应根据选用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选择配套的专业风险评估工具,向分支机构配发或推荐。如漏洞扫描、渗透测试等评估辅助工具,及向评估人员提供帮助的资产分类库、威胁参考库、脆弱性参考库、可能性定义库、算法库等评估辅助专家系统。

6.4 统一组织实施核心业务系统的评估

由于评估过程本身的风险性,对于重要的实时性强、社会影响大的核心业务系统的评估,由电力公司统一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实施、指导加固整改工作。

6.5 以自评估为主,自评估和检查评估相结合

自评估和检查评估各有优缺点,要发挥各自优势,配合实施,使评估的过程、方法和风险控制措施更科学合理。自评估时,通过对实施过程、风险要素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计算方法、评估结果、风险控制措施等重要环节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得出风险判断。

6.6 风险评估与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应结合起来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若与风险评估结合起来,则可相互促进,相互依托。等级保护的级别是依据系统的重要程度和安全三性来定义,而风险评估中的风险等级则是综合考虑了信息的重要性、安全三性、现有安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及运行现状后的综合结果。通过风险评估为信息系统确定安全等级提供依据。确定安全等级后,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作为实施等级保护、安全等级建设的出发点和参考,检验网络与信息系统的防护水平是否符合等级保护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魏晓菁, 柳英楠, 来风刚. 国家电力信息网信息安全防护体系框架与策略. 计算机安全,2004,6.

[2] 魏晓菁,柳英楠,来风刚. 国家电力信息网信息安全防护体系框架与策略研究. 电力信息化,2004,2(1).

[3] 沈亮. 构建电力信息网安全防护框架. 电力信息化,2004,2(7).

[4] 梁运华,李明,谈顺涛. 电力企业信息网网络安全层次式防护体系探究. 电力信息化,2003,2(1).

[5] 周亮,刘开培,李俊娥. 一种安全的电力系统计算机网络构建方案. 电网技术,2004,28(23).

[6] 陈其,陈铁,姚林等. 电力系统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策略研究. 计算机安全,2007,6.

[7] 阮文峰. 电力企业网络系统的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 计算机安全,2003(4).

[8] 丛林,李志民,潘明惠等. 基于模糊综合评判法的电力系统信息安全评估. 电力系统自动化,2004,28(12).

[9] 胡炎,谢小荣,辛耀中. 电力信息系统建模和定量安全评估. 电力系统自动化,2005,29(10).

作者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