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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精选(九篇)

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第1篇: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范文

关键词: 高层建筑 消防设计 消火栓

前言:近几年来,我国建筑业发展迅速,高层建筑不断涌现,高层建筑成为了一个城市繁荣度的重要体现,由于高层建筑的自身特点,导致其也存在着不少缺陷,火灾就是高层建筑中常见灾害之一,据全国火灾统计,建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占比重最大, 因此,做好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工作是必要的,笔者就其消防设计进行了一番探讨工作。

1 高层民用建筑火灾主要成因分析

1. 1 消防设计措施不全、先天不足

国家出台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提供了规范保证。但此前一些老式的高层建筑在消防设施设计上存在先天缺陷, 不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要求。部分建设单位干扰设计片面地根据满足自身需要和人为设想要求设计建筑布局, 相当一部分高层建筑设计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就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一些单位未设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楼梯间不符要求等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这些问题形成后就成了极难整改的痼疾, 成为重大火险隐患。

1. 2 消防设审不严、施工质量不高

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工作,作为建筑设审中的一项十分严格的工作。然而, 一些地区, 三边工程较为普遍, 建设单位为节省投资, 在施工过程中,边设计边施工,边施工边报审,审核未通过,工程已经建了一大半, 造成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一些高层建筑的施工方资质较低, 人员流动性大, 业务水平低, 特别是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 一些中标单位挂靠消防资质, 而施工仍然是原班人马,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 有些施工队伍为了赚取利润,暗地更改图纸, 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影响建筑耐火性能, 以劣质次品充当合格消防产品, 给工程带来重大火灾隐患。

1. 3 建筑消防管理不规范

在高层建筑的长期使用过程中,人们往往忽视了对消防系统的管理与维护。现代高层建筑一般都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自动防排烟系统等。发生火灾时, 上述系统均应做到联合动作。然而, 由于管理人员重视不够, 没有坚持对消防系统进行管理与维护, 致使前期大力投资的消防设施老化、损坏, 形同虚设。等到发生火灾时, 消防系统无法发挥其应有作用。高层建筑的疏散楼梯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应设有防烟楼梯或封闭楼梯,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上装有闭门器, 靠闭门器的作用防火门平时关闭,火灾时既方便逃生,又能有效地阻断烟气。然而, 有些高层建筑中的住户为了方便, 将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人为地敞开或是堆上物品,一旦发生火灾, 大量的有毒浓烟就会沿楼梯间扩散到上层,使人员无法通过楼梯疏散到地面。

2 高层民用建筑安全设计隐患

2. 1 高层住宅避难层空白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专家指出,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若超过消防云梯车能够达到的高度, 从大楼外面施救的可能性很小, 一般要依靠自救。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旅馆、办公楼和综合楼等公共建筑, 由于楼层很高,人员很多,尽管已设有防烟楼梯等安全疏散设施, 火灾时其内人员仍很难迅速地疏散到地面。因此, 对超高层公共建筑在其适当楼层设置供疏散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和喘息的一块安全区即避难层或避难间, 是极为重要的。据调查, 国内建成的许多超高层公共建筑都设置了避难层(间), 一般是与设备层、消防给水分区系统和排烟系统分区有机结合设置。然而, 规定并没有对高层住宅的避难层作类似规定, 导致高层住宅避难层设置出现空白,存在极大消防隐患。

2. 2 消防取水口的设置及消火栓间距确定模糊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规范没有规定什么样的消防水池才供消防车取水, 使许多设计者把握不准。笔者认为出于三种情况考虑:

1)如果消防水池在消防车的吸水高度( 6m)内, 不管消防水池是否储存了室外消防用水量, 都应设置取水口。因为设置水泵接合器的目的之一就是以备消防泵无法启动时使用;

2)如果消防水池不在消防车的吸水高度( 6m)内, 如设在地下三层的消防水池, 而水池又没有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 则无需设置消防取水口;

3)如果水池不在消防车的吸水高度( 6m)内, 而水池又储存了室外消防用水量, 则应设置专用消防取水加压泵, 从消防水池内直接取水, 向室外专用消防管网供水, 取水口可做成室外消火栓的形式,要求取水加压泵1用1备,双电源供电, 流量按设计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计, 扬程应至少满足室外消火栓栓口处10m水头压力。

2. 3 二类高层住宅消防通道的设计不明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 高层建筑和裙房的各层均应设室内消火栓,且消火栓的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因此, 对于此类的商业服务网点有两种情况, 一种为仅底层设有商业服务网点,那么如果每隔间内都设两个消火栓箱, 不仅投资巨大, 而且还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有些设计人员采用门双阀双栓消火栓, 放置于两分隔墙的中间, 这样虽然保证了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的要求, 但是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可取。首先, 不满足商业服务用房中对于/不开门窗洞口隔墙与住宅和其他用房完全分隔的规定; 其次, 这种做法增加了不安全因素。因此, 对于此种商业用房, 可在每个隔间内设置自救式消防卷盘, 对初期火灾可自行扑救; 另一种为一、二层均为商业服务网点,可考虑在每层楼梯处各设一个消火栓,上下共用, 也可满足规范要求。在高层建筑设计中,还应按规定: 除18层及18层以下, 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 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以及顶层为外通廊式住宅的高层建筑,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不宜少于两座, 且不应穿越其他房间, 通向屋顶的门应向屋顶方向开启。

结束语:高层民用建筑火灾事故研究工作, 是一个巨大的社会课题,有待各专业人员的共同研究。高层建筑的发展,是社会必然趋势,相信通过设计和施工人员的共同努力,高层建筑中面临的种种问题都会被解决,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工作一定会越做越好。

参考文献:

[1]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S].

第2篇: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范文

关键词:消火栓系统、消火栓布置、注意的问题、消防卷盘。

中图分类号:TD229 文献标识码: A

1.建筑物内消火栓系统概述

建筑物内消防栓设置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相关要求进行,目前常用的消防规范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后文简称为《建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后文简称为《高规》)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后文简称为《汽规》)的要求。

建筑室内消火栓是建筑内人员发现火灾后采用灭火器无法控制初期火灾时的有效灭火设备,同时,室内消火栓也是消防人员进入建筑扑救火灾时必须要使用的设备。初期火灾能否被及时地有效地控制和扑灭,关系到起火建筑物内人身和财产的安危。而消防栓设置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扑救火灾的效果。因此,有条件的建筑均应考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本文将结合规范要求和现场施工经验对消火栓的设置,消防水量的要求等方面对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布置进行探讨。

最为常用的《建规》主要规定了以下几条:1.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物,其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2.消防电梯间前室内应设置消火栓;3.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4.冷库内的消火栓应设置在常温穿堂或楼梯间内;5.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6.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条水带的长度不应大于25m。7.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8.高层厂房(仓库)和高位消防水箱静压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其它建筑,应在每个室内消火栓处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有保护设施;9.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大于0.5MPa 时,应设置减压设施;静水压力大于1.0MPa 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10.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如为平屋顶时,宜在平屋顶上设置试验和检查用的消火栓。以上10条是设计中最为常用的,也是设计必须遵循的。

而《高规》和《汽规》是在满足《建规》要求的同时,对高层建筑做了更深一层的规定,主要有:1.充实水柱:《建规》要求应经计算确定,甲、乙类厂房、层数超过6 层的公共建筑和层数超过4 层的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m;高层厂房(仓库)、高架仓库和体积大于25000m3 的商店、体育馆、影剧院、会堂、展览建筑,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等,不应小于13.0m;其它建筑,不宜小于7m;而《高规》要求,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0m;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3m。 《汽规》要求不应小于10m 。2. 消火栓的间距:《建规》要求应由计算确定。高层厂房(仓库)、高架仓库和甲、乙类厂房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其它单层和多层建筑中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m;《高规》补充说明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间距同样不应大于30m,裙房不应大于50m。《汽规》要求车库同层相邻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50m,,但高层汽车库和地下汽车库的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30m。《高规》还强调消防电梯间前室应设消火栓;高层建筑的屋顶应设一个装有压力显示装置的检查用的消火栓,采暖地区可设在顶层出口处或水箱间内。

以上这些规定是设计中最为常用的,也是设计必须遵循的,设计时应牢记,同时通过其条文解释,理解其每条的适用范围,在此基础上灵活布置室内消火栓。

2.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工程经验及当地消防部门要求确定不同房间的消火栓布置

2.1按防火分区、消火栓间距要求及其保护半径布置消火栓按规范要求的“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即:设计时应考虑在任何初期建筑火灾条件下,均可使用室内消火栓进行灭火,当一个消火栓受到火灾威胁不能使用时,相邻消火栓仍能保护该消火栓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相邻消火栓是互为备用的。当建筑物每层面积较大,则每层平面要分成若干个防火分区。一般采用防火卷帘、防火墙加防火门等形成若干个防火分区。因为火灾时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落下至底,起到防火墙的作用,消防水龙带无法从该处通过,而防火门需紧闭,也不允许消防水龙带通过。此时应注意要按防火分区来设置消火栓,也就是说消火栓不可跨防火分区使用(无论是平面分区还是竖向分区)。

消火栓的间距通过先计算消火栓保护半径,而保护半径由消防水龙带长度和水枪充实水柱确定,水枪充实水柱与规范规定的不同类型建筑水枪充实水柱的最小值、室内最高着火点离地面高度、水枪喷嘴距地面高度和水枪上倾角有关;对于车库《汽规》规定了室内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25m。由此通过水力计算确定出各防火分区内的消火栓的数量,结合建筑使用功能和墙柱的样式,确定消火栓位置及消火栓的安装形式。

2.2 消火栓布置应注意的问题

2.2.1住宅建筑消火栓的布置消火栓的常用安装形式有明装、半暗装和暗装3种形式,具体详见国标图集04S202《室内消火栓安装》。住宅消火栓一般设在楼梯间半层休息平台处,消防立管设在平台内或平台外。由于半层平台在标准层标高处有梁,故消防箱的安装方式为明设,这种方式不太美观;建议找合适的墙面或要求建筑专业设砖墙,消火栓采用暗装形式,这种形式美观合理。也有将消火栓设在入户平台处,消防箱暗设在墙内较美观,消防立管设在入户平台或住户卫生间内。此处墙体一般与厅相连,现住户厅的地面采用木装修的很多,消防箱暗设在墙内,若消火栓管线漏水,渗漏会造成木装修的发霉,将来会给住户带来很大的麻烦,因此不建议消火栓安装在入户平台处。现住宅底层一般为公建、商业网点、自行车停放处、汽车库,设有消火栓给水系统的住宅楼,该部分也应设置消火栓。现住宅楼梯间底层入口处一般设有防盗门,故设计时应注意楼梯间半层平台的消火栓不能计入底层用房的消火栓数量。对于底层设有汽车库的住宅楼,还应注意该楼所有消火栓均应采取DN65型消火栓,水枪口径应为19mm,车库每支水枪的流量应大于5L/s。2.3 楼梯间消火栓的布置

对于普通楼梯间(非防排烟楼梯间),通常做法可将消防立管设于楼梯间墙角处,立管旁设消火栓用于保护防护场所,此种做法美观、方便可行,值得注意的是,不应在在防烟楼梯间内布置消火栓,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为美观、方便,有将防护场所需设置的消火栓设在防烟楼梯间内的情况。而防烟楼梯间主要作用是火灾时供人员疏散,与防护场所采用防火门相连,火灾时防火门紧闭,可供人员疏散又可挡住烟气,故防火门处是不能有任何缝隙的。若将消火栓设在防烟楼梯间内,一旦防护场所失火,消防水龙带得穿过防火门才可到达防护场所救火,防火门则关不严,防烟楼梯间会充满烟气,失去了作为防烟楼梯间的意义,其安全可靠性就无从保障。故防护场所的消火栓应设在防护区内,不可设在防烟楼梯间内,否则将失去其灭火作用。2.4双阀双出口消火栓布置《高规》规定18层及18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的塔式住宅,当设两根消防竖管有困难时,可设一根竖管,但必须采用双阀双出口型消火栓。此条规定,可理解为仅对住宅这种火灾危险性较小的场所给予适当放宽处理。可现有一些设计,不管设竖管是否困难,是否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的塔式住宅,均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甚至有的二十多层的高层综合楼也全部采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布置,这是不合理的。实际上双阀双出口消火栓无法满足《高规》第7.4.2条的要求“消防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若火灾发生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处,则两支水枪均失去作用,该双阀双出口消火栓设计所保护的场所则无一股水柱可到达,造成了一定火灾隐患。故应慎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特别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不可使用双阀双出口消火栓。2.5屋顶消火栓的布置

《建规》要求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如为平屋顶时,宜在平层顶上设置试验和检查用的消火栓,《高规》要求高层建筑的屋顶应设一个装有压力显示装置的检查用的消火栓,采暖地区可设在顶层出口处或水箱间内。 屋顶设试验消火栓的主要作用有: 1、试压,试水,主要检验消火栓系统管路是否连通完整。2、可以用于防止相零的建筑火灾威胁。3、灭火,主要是进行逃生时,如果是高层,有人选择了屋顶等待救援,为了避免火势蔓延至屋顶,可以使用屋顶消火栓进行阻隔,为救援争取时间,也为消防队员从屋顶进行灭火提供必要设备    有的设计,在屋顶上还设有热交换站、音像控制室、锅炉房、实验室等,仅设一个试验消火栓是不够的。这种情形下,对于高层建筑来说,屋顶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该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

2.6参考当地消防部门要求布置消火栓

设计时应同时考虑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如:有些城市消防部门要求“建筑屋如为平屋顶且为能上人屋面,均应在平层顶上设置试验和检查用的消火栓;同一个防火分区相邻两个消火栓的间距不大于25m;等等”。一般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均严于《建规》和《高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按照当地消防部门要求进行设计。

2.7消防卷盘的布置

《高规》7.2.4条规定“高层旅馆、重要的办公楼、一类建筑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其它高层建筑,应设消防卷盘,其用水量可不计入消防用水总量。”由次条文可以看出,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设消防卷盘。

《高规》第7.4.9条规定“消防卷盘的间距应保证有一股水流能到达室内地面任何部位”。也就是说建筑内无需所有消防箱内均设消防卷盘。消防卷盘主要用于扑灭初期火灾,只供本楼人员使用,消防队员不使用这种设备进行灭火,故无需按消火栓布置要求来设置消防卷盘。对于按同层两股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的要求布置的消火栓,只要有50%的消防箱增设消防卷盘即可。消防电梯前室可不增设消防卷盘,这样既可节省投资,也可满足规范要求、使用要求。3结束语

从消防灭火实际情况来看通往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是消火栓布置的首选范围,而在整个灭火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经过专业培训的消防队员,消防队员的第一个目的地是安全出口,所以应首先从安全出口附近开始布置第一个消火栓,按照消火栓的保护距离,沿疏散通道、楼梯间逐步推进。

总之,建筑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严格按照有关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来设计,以保证设计工程防火的安全、可靠性。

参考文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第3篇: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范文

关键词:给水排水系统 民用建筑 施工安装 建筑给排水设计 设计质量

1建筑给排水设计方面

(1)生活饮用水缺少必要的防止回流污染的措施。最常见的情况是当生活饮用水管道与消防管道或锅炉、加热设备等压力容器连接时,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止回流污染的措施,因而一旦生活给水管网压力波动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管网压力下将时,就可能导致饮用水被非饮用水污染。在这种情况下,“最小空气间隙”法是无法采用的,止回阀用于防止回流污染也是不可靠的。实践证明,近年开发的逆流防止器是迄今为止比较理想的防止回流污染的设备。因此,一般情况下,在下述位置有必要设置逆流防止器:①饮用水与非饮用水直接相连接的管段上;②锅炉给水管上;③加热器给水管上。

(2)空调凝结水直接排入下水道。有2种情形,其一是凝结水单设立管,出口直接排入下水道,这种方式,下水道中的有害气体将直接通过管道进入室内;其二是凝结水管经存水弯接入排水立管。经过一个漫长的非制冷季节,存水弯中的水将蒸发干涸,水封破坏,有害气体同样会进入室内。其对策就是,凡是凝结水一律间接排放,如排入明沟、水封窨井等,避免接入污、废水立管。

(3)普通不带水封的卫生洁具应在排出管增设存水弯。出现这种毛病很少有理解上的问题,往往是由于疏忽。然而这种小小的疏漏,却可能导致相当严重的后果;因此一定要引起大家的注意。

2单层及多层建筑消防设计方面

(1)灭火器的设计与配置缺项。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种原因是疏漏:第二种原因是对规范理解有误,认为灭火器是在建筑竣工后由业主自行添置的,因而可以不设计;第三种原因是有的设计单位内部分工不明确,给排水专业和建筑专业相互推委,最后没有落实。按照现行规范,除9层及9层以下的普通住宅外,我们所能碰到的几乎所有建筑都应配置灭火器。

(2)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对于多层建筑,简单地取值50m;对于高层建筑,简单地取值30m,不能满足同时到达水枪数的要求。其原因是对《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关于“单层和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50m”、《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关于“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30m,裙房不应大于50m"的规定的理解上出现偏差。其实,两本规范在规定消火栓最大间距的有关条文中,都首先强调了“消火栓间距应由计算确定”,并在其前款的条文里也规定了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的水枪充实水柱的支数。实际上,按照现行规范,只有高度小于或等于24m且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立方米的库房,其规定同时使用水枪数为1支,因而只要求一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所以也只有这类建筑的消火栓才有可能(其实仍需计算确定)取50m这一最大间距外,其它建筑均应在满足“两股水柱同时到达”的设计条件下经过计算确定。这类问题的出现,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对“两股水柱同时到达”的方式有错误的理解。有人认为可以将两根水龙带连接,而达到50m的水龙带计算长度;而有的人则以双阀双出口消火栓来满足两股水柱。对于前者,笔者建议还是依据规范,保证水龙带长度不超过25m:对于后者,规范对其有严格的适用场合的规定,即“18及18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的塔式住宅”,且“当设两根消防竖管有困难时”。可以看到,即使在这种特定的场合使用也是一种无奈的妥协,而不是理想的手段,因此在其它建筑中,更应力求避免。需要说明一下,“高规”强调“同层相邻的两个消火栓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而“建规”则不强调“同层”,这意味着相邻层的消火栓也可以计入同时到达的充实水柱的支数。有时通过严格的计算和合理的设计,可以减少消防立管和消火栓的数量。

(3)室内消防给水管道的阀门设置不当。这类问题频频在多层建筑设计中出现。因为多层建筑的消火栓系统,往往水平系统和竖向系统混杂,而不象高层建筑那样多采用比较简洁的竖向系统。表现之一是阀门设置过少,当某段管道损坏时,停止使用的消火栓数在一层中超过5个;表现之二是阀门设置过多,造成投资的浪费,管网的阻力增加,产生的原因是对规范条文中“停止使用的消火栓数一层中不超过5个”的“一层中”没有予以注意。

3高层建筑消防设计方面

(1)在确定室内外消防水量时,套用的建筑类别错误,而使其消防水量不能满足规范的要求。例如:把公寓式办公楼当成商住楼。这两类建筑在某些时候,其室内外消防水量将有10L/s之差。实际上,公寓式办公楼本质上还是办公楼,应按办公楼设计;商住楼是指建筑物下部为商业用房,上部为住宅的楼房,其定义是十分清楚的。另外,在“普通旅馆”和“高级旅馆”、“普通住宅”和“高级住宅”、“普通办公楼”和“重要办公楼”的界定方面,标准不一,界限不清,原因是规范条文也只有定性而非定量的描述。笔者认为以目前的认知水平,最简单易行的标准就是看它是否设有集中式空气调节系统。.

(2)高级旅馆、重要的办公楼、一类建筑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等建筑没有按规范设置消防卷盘。问题产生的原因,一种是疏忽,另外一种是对“高级”、“重要”的界定不正确。实际上,这类问题的解决是很容易的,只要引起足够重视,便不难做到。

(3)以双阀双栓消火栓代替两个立管。这种错误在高层条形建筑如教学楼、办公楼、宾馆设计中屡有发生,其错误的原因已在第2部分中论及,不再赘述。

(4)在一些特定场合没有按规范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如: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中≥5。的卫生间;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建筑物的自动扶梯底部等。

(5)在防烟楼梯间内设置室内消火栓

防烟楼梯间主要作用是火灾时供人员疏散,其与防护场所采用防火门相连,火灾时防火门紧闭,可挡住烟气,供人员疏散,故防火门处不可有缝隙。若将消火栓设在防烟楼梯间内,一旦防护场所失火,消防水龙带得穿过防火门才可到达防护场所进行灭火,防火门则关闭不严,防烟楼梯间会充满烟气,以致防烟楼梯间火去其作用。因此防护场所内的消火栓应设在

防护区内,不可设在防烟楼梯间内,否则防烟楼梯间将失去其作用。

4自动喷火灭火系统设计方面

自动喷火灭火系统设计方面中出现违规的现象也比较多。

(1)净空高度≥8m的大空间建筑物,顶板或吊顶下一概不设置喷头,这是惯性使然。实际上现行规范已经取消了“净空高度>8m的大空间建筑可以不设喷头”的妥协性条文。而与之相关的描述变成了“采用闭式系统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一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为8m",仅表明当净空高度超过8m时,闭式喷头己不再适用,而不表示可以不设置喷头。因为除了闭式系统以外还可以有开式系统的选择。果然,“规范”要求“净高超过8m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净空高度超过9m的仓库,必须迅速扑救火灾的场所”设置雨淋系统。所以,净空超过8m的建筑物不设喷头,已失去了它普遍的合法性。

(2)仅走道设置单排闭式喷头时,流量计算不合理。表现之一是按老规范“计算动作喷头数每层不超过5个”;表现之二是按照“配水支管、配水管控制的标准喷头数”确定管径。而新规范已改为“其作用面积应按最大疏散距离所对应的走道面积确定”。因此,其开

放的喷头数和建筑的最人疏散距离(它跟建筑物性质、耐火等级、走道部位等因素有关)、走道宽度、设计喷水强度等要素有关,切不可主观臆断。其计算方法,在规范的条文说明中有两个实例,读者可自行参阅。

(3)装设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系统的喷水强度没有按规范乘以1.3的系数;干式系统的作用面积没有按照规范乘以1.3的系数。

(4)报警阀的出口没有设置信号阀。水流指示器前面设置信号阀已成习惯,报警阀进口设阀门也少有遗漏。值得强调的是,规范要求进、出口全部装设信号阀,当不采用信号阀时,要求用锁具锁定控制阀的阀位,目的是防止误操作而使该阀处于工作状态。

(5)水流指示器连接的喷头跨防火分区。这是因为按楼层设置水流指示器已成习惯,而新规范规定“除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只保护不超过防火分区面积的同层场所外,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均应设水流指示器”。只要留意到规范条文,正面理解它并不难,只是规范所隐含的另外一个意思却容易被忽略,那就是:当报警阀组只保护不超过防火分区面积的一个层面时,是可以不设水流指示器的。

(6)当局部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与其相邻的不设喷淋连通口外侧没有设置喷头。这种错误的发生率颇高,原因也是因为这是新“喷规”增加的条文。正确的作法是在门、窗、孔洞、通道等部位不设喷淋的一侧(规范规定不宜用水扑救的场所除外)设置喷头,以阻l卜火灾从开口处蔓延。

第4篇: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范文

关键词:超高层,消防 , 设计

Abstract: the main building and building a super-high layer, the total construction height of 137.55 m,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high building fire fighting design, summarizes some of his own design experience.

Keywords: tall, fire protection, design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超高层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民用建筑。现行规范没有专门针对超高层的消防设计规范,设计基本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以下简称“措施”)等进行。“高规”对超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没有提出特殊要求,只有第7.4.6.2条“消火栓的充实水柱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0m;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3m”,第7.4.7.2条“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第7.6.1条“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不设集中空调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从上面几点可以看出,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标准略高于普通高层建筑,但由于建筑高度的提升及建筑本身的避难层等,自然对消防带来更加复杂的设计问题,下面结合超高层工程实例浅谈一下消防设计体会。

1、工程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高度137.55m,建筑面积93101.6 m2。地下三层至地下一层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上一层至四层为商场,四层以上为酒店式公寓,二十七层为设备层(避难层)。商场共四层,高19.95m,上托两座塔楼。西侧塔楼主体高度69.45m,东侧塔楼主体高度137.55m。水源为城市市政自来水,市政供水为双路供水,供水管径均为DN300,供水水压均为0.35MPa。

2、消防系统 本建筑物的火灾危险类别为一类超高层公共建筑,本工程设有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和手提式灭火器。室外消火栓用水量30L/s,室内消火栓用水量40L/s,火灾延续时间按3h考虑;自喷用水量30L/S,火灾延续时间按1h考虑。地下三层设600m3的消防水池。包括3小时40L/s室内消火栓用水量432m3、1小时30L/S的自动喷水用水量108m3; 消防采用临时高压系统,在二十七层设有130m3消防转输水箱,在三十九层屋顶水箱间设有一个有效容积18m3 消防水箱及一套增压稳压设备。

2.1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根据“高规”规定,室外消防用水量为30L/S。分别从长江路、庐山路市政管网引一条DN300供水管,在室外成环状供水管网。在室外环状消防水管网上设室外消火栓五个,每个消火栓设计水量为15L/S,满足室外消防需要。

2.2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按供水情况分为上、中、下三个区,各区由消防水泵分级向上供水。(1)中、下区为地下负3层~19层,消防加压水泵设在地下室负3层水泵房内,从消防水池吸水,水泵出水管直供中区 (5层~19层) ,减压后供低区(地下室负3层~地上4层)。

(2)上区消火栓系统为20层~39层,消防加压水泵设在27层设备层水泵房内,为满足高区消防时消火栓用水量的补给,在地下室负3层设两台消防转输泵,上区消防时,转输泵及上区消火栓泵同时工作。

(3)大楼各层均设有室内消火栓(带自救式消防卷盘组合型消火栓箱),其布置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每股充实水柱不小于13m。每根消防立管流量按不小于15L/S计。每个消火栓处设有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设有保护按钮的设施。每只消火栓箱内配备DN65单口消火栓,25m衬胶水龙带, ∅19水枪;配置消防卷盘,栓口直径为25mm,所配胶带内径为19mm,长度为30m,喷嘴口径∅6。消防栓口距地1.1m。

(4)中下区设两台消火栓给水泵,一用一备;上区设两台消火栓给水泵,一用一备。火灾时,按动任一消火栓处启泵按钮或消防中心、水泵房处启泵按钮均可启动相应的消防泵并报警。泵启动后,反馈信号至消防控制中心。各区消火栓系统最不利点的静压不超过1.0MPa,在供水压大于0.5MPa处消火栓采用减压稳压消火栓。中、下区设三套DN150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车通过水泵接合器可直接供水至中、下区消火栓系统。上区设三套DN150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车可通过水泵接合器直接供水至二十七层消防转输水箱,再由上区消火栓加压泵加压至上区消火栓系统。

2.3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高规”及2005年版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本工程地下层车库及商场部分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中危险II级设计,自喷系统喷水强度为8.0L/(min.m2);其他部分按中危险I级设计,自喷系统喷水强度为6.0L/(min.m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作用面积为160m2,最大设计秒流量为30.0L/S;湿式报警阀控制的喷头数不超过800个,每只喷头最大保护面积不超过11.5m2。自喷用水采用水池-水泵-水箱联合供水方式,自喷系统竖向分为高、低两大区。

(1)低区:地下三层至十九层,由设在地下三层的低区自喷泵供水,为避免供水压力过高一至七层经减压阀减压后供给。

(2)高区:二十层至三十九层,加压水泵设在27层水泵房内,为满足高区消防时的自喷用水,在地下负3层设两台消防转输泵(与消火栓系统共用消防转输泵),高区消防时,转输泵及高区自喷消防泵同时工作。

(3)本工程属于超高层综合楼,自动喷淋全方位设置,除了小于5m2的卫生间和不宜用水灭火的地方外,均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5篇: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范文

关键词:高层商场;建筑防火设计;安全评估;总平面布局

中图分类号:TU9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1)36-0121-02

一、某高层商场工程概况

该商场位于浙江省杭州消防支队辖区,地上十九层,地下一层,该建筑主体高度77.1m,副楼高度28.1m,建筑总面积42308m2,东侧商业部分为五层,西侧一至四层为商业部分,五至十九层为办公部分,其中一层西南角设置办公入口大厅,南部设置专营店入口,其余为营业厅用房;二层南部为专营店用房,其余为营业厅用房;三至四层及五层的东侧为商业营业厅用房;五层的西侧及六至十九层为办公用房。地下室主要为车库和设备用房。

该商场建筑防火设计安全评估主要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其次包括《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库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汽规》)、《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T 67-2006)(以下简称《办规》)、《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

《建规》)。

二、建筑防火设计安全评估

(一)总平面布局

1.消防车道。本商场总体规划为环形车道,西面和主楼南面为城市道路,东面和北面均设置有支路与主干道相连,长边沿街长度分别为65.7m(南)和66.7m(西),该建筑长边均设有消防车道,四面均通过周围道路能到达本建筑。该建筑四面道路宽度均满足消防车道净宽要求,符合规范中4.3.1~4.3.7条要求。

2.防火间距。该建筑东侧及副楼南侧为已建低多层建筑,北侧为空地,其余方向为规划道路。周围亦无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厂(库)房,甲、乙、丙类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以及可燃材料堆场,符合设计要求。

(二)耐火等级

根据《高规》第3.0.1条和第3.0.4条,该商场建筑高度超过50m,为一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通过查阅资料,对照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表可知,该商场楼梯间和前室墙及防火墙均采用190mm厚的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块墙,在墙体孔洞内填沙石或页岩粒,耐火极限大于4h,满足防火墙为3h,楼梯间墙2h,房间隔墙0.75h等的耐火极限要求,其他构造及构件均满足耐火极限要求,该建筑符合《高规》第3.0.2条耐火等级一级的要求。

(三)防火分区

1.防火分区面积。根据《高规》第5.1.1条,《汽规》第5.1.1条和第5.1.2条,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一类高层建筑和地下汽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建筑面积分别不超过2000m2与4000m2。该建筑东侧一至五层及西侧一至四层为商业营业厅,西侧五至十九层为办公用房,地下一层为停车场及设备用房。该建筑防火分区面积分布在389.8~1644.3m2之间,该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符合规范要求。

2.防火分区分隔物。该建筑防火墙采用190mm厚的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块墙,在墙体孔洞内填沙石或页岩粒,耐火极限大于4h,满足防火墙为3h,满足防火墙耐火极限要求。

该建筑东侧商场的中庭部分采用自动扶梯连通,防火分区由防火墙和防火卷帘共同划分,但图中未标明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应进行标明。

(四)内装修

该商场需要二次装修,不在本次评估范围之内。

(五)安全疏散

1.安全出口。根据《高规》第6.1.1条,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结合图纸可以看出,该建筑地上部分每个防火分区均有两个安全出口。

根据《汽规》第6.0.2条,汽车库、修车库的每个防火分区内,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该建筑地下部分第一防火分区有两个疏散楼梯,第二防火分区有两个疏散楼梯和一个汽车疏散出口,符合规范

要求。

2.安全疏散距离。根据《高规》第6.1.5条和第6.1.7条,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至最近楼梯间的最大距离为40m,高层建筑内的营业厅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该建筑东侧一至五层及西侧一至四层为面积较大的商场营业厅,西侧五至十九层为办公用房,主要依靠疏散楼梯作为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从图2.1中可知,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至最近楼梯间的最大距离为22.6m,营业厅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最大为25.2m,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直线距离最大为14.1m,符合规范要求。

3.疏散宽度。商业营业厅所需安全宽度为:,由图可知,该防火分区内有三个疏散楼梯,总疏散宽度为9.6m,设计值大于计算值,符合规范要求。商场营业厅其余各层按同样方法计算均符合规范要求。

根据《办规》第4.2.3条,普通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m2。由图1可知,各层办公部分面积分别为995.84m2,取办公部分人员密度0.25人/m2,则每层疏散人数为249人。根据《高规》第6.1.9条和《办规》第4.1.9条,高层建筑内走道的宽度,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走道最小净宽为1.3m。则每个单元走道计算宽度为2.49m。实际每个单元走道宽度为2.6m,符合规范要求。

4.疏散楼梯间。根据《高规》第6.2.1条,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该建筑内的楼梯间均为防烟楼梯间,符合规范要求。

根据《高规》第6.2.1.2条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2。由图2可知,该建筑楼梯C前室的面积小于6.00m2,不符合规范要求。

根据《高规》第6.2.5.1条,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内墙上,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和本规范第6.1.3条规定的户门外,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该建筑地下一层楼梯B的楼梯间内设置变配电室,不符合规范要求。

5.消防电梯。根据《高规》第6.3.2.1条,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m2但不大于4500m2时,应设2台消防电梯。该建筑每层建筑面积均在此范围内,每层均设有两部消防电梯,符合规范要求。

三、消防安全评估结果

(一)存在问题

1.该建筑自动扶梯处设置的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没有标明,不符合《高规》GB50045第5.4.4条。

2.该建筑楼梯C前室的面积小于6m2,不符合《高规》GB50045第6.2.1.2条。

3.该建筑地下部分楼梯B的楼梯间设置变配电室,不符合《高规》GB50045第6.2.5.1条。

(二)整改意见

1.自动扶梯处的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并应标注在图纸上。

2.楼梯C前室的面积应达到规范要求不小于6.00m2,建议和旁边的消防电梯及楼梯合用一个消防前室。

3.楼梯B的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变配电室,建议将变配电室靠楼梯间的墙设置为无门窗洞口防火墙,变配电室另开其它门。

四、结论

通过对高层商场建筑防火设计的安全评估发现,处方式的安全评估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规范要求不一定是最好的消防设计,因此,在实际设计过程中可对其进行性能化的安全评估,综合考虑投入和安全等方面因素,通过比较选择最佳方案,以更好、更经济的设计方案解决现有消防设计中出现的不足。

参考文献

[1]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

[2]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

第6篇: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范文

关键词:超高层 ,酒店,消防给水设计,消防水池、消防转输水箱 、水泵接合器

中图分类号:C35文献标识码: A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吉首市,为一栋双子塔造型建筑,其中主楼40层,副楼29层,在26层至29层主副楼联通,裙楼四层,地下室二层。集酒店服务、休闲娱乐、会议为一体的综合体超高层建筑,总建筑面积133900,规划总用地面积26848,建筑高度175m。根据建筑实际情况,本工程给排水消防主要设计了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淋给水系统,大空间智能水炮给水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移动式干粉灭火器。本文主要介绍消防给水系统设计及设备选型,其他灭火系统这里不做论述。

一、室外消火栓设计

根据建筑性质,查规范本建筑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30L/s。本建筑只有一边靠近市政道路,只有一路进水管,不能满足两路进水要求,且本项目消防泵房设置在负二层,没设置供消防车取水的取水口,故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为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由地下室消防泵房室外消火栓给水泵加压向室外消火栓环网供水,此消防泵型号为XBD5.0/30-30-HY,Q=30L/s,H=50m,N=30kw,一用一备。室外消火栓管网在项目周边环状布置,根据保护距离及流量,设置4套地上式室外消火栓,供消防车吸水。地上式消火栓距路边小于等于2.0米,距建筑物外墙大于等于5.0米

关于室外消火栓设计,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工程虽然有两路市政进水管,但是室外消火栓仍不能设计为生活、消防合用的低压给水系统,还要考虑项目所在城市的供水安全性,也就是是否有两个及以上水厂向城市给水管网供水,如不能保证仍需设计为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有些城市的供水并不能满足,因此需要注意,设计的前期需要考虑到,否则到了后期审查部门提出来就很麻烦。

二、室内消火栓设计

本工程室内消火栓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消防给水采用串联形式,其中消防水池设置在地下室二层,转输消防水箱设置在主楼避难层15层。室内消火栓的系统需要考虑分区,原则是静水压力不大于100m,根据本建筑高度,分为三个区,大致为I 区:地下二层至地上九层,由地下二层消防水泵供水,此消防泵型号为XBD10/40-75-HY,Q=40L/s,H=100m,N=75kw,一用一备;II区:地上十层至地上二十五层,由15层转输消防水箱+消防泵加压供水,此消防泵型号为XBD16(W)/40, Q=40L/s,H=160m,N=110kw,一用一备,并在负二层消防泵房设置消火栓转输泵,此消防泵型号为XBD(L)10/40,Q=40L/s,H=100m,N=75kw,一用一备;III区:二十六层至屋顶停机坪,由15层转输消防水箱+消防泵加压供水,消防水泵同II区,其中II区采用比例式减压阀减压供水。火灾初期,III、II区由设置在屋顶层24m³的高位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系统增压稳压设备联合供水,低区由设置在15层90m³(有效容积)的转输消防水箱供水。

超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竖向分区合理性很重要,对系统运行及工程投资都有影响,按照规范要求的静水压力不大于100m考虑,静水压力要分别核算每个分区最下层消火栓实际静水压力,此时要考虑高位消防水箱或稳压装置施加的静水压力,否则实际分区静水压力大于100m,导致分区不合理。本项目在避难层设置有消防转输水箱,因此低区给水可以利用消防转输水箱作为火灾初期消防用水,不需要单独设置稳压装置,只需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低于15m,对于系统II、III区,一般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要求,故应在屋顶设置消防稳压装置,本工程消防稳压装置型号为ZW(L)-I-XZ-13。

三、自动喷淋给水系统设计

根据规范要求,小于12米的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均可设计自动喷淋,但是如果项目设计了智能水炮灭火系统,大空间区域基本都设置智能水炮,主要是不影响室内装饰美观。然而有些区域设计大空间与否需要酌情考虑,如本工程宴会厅上空原来设计大空间智能水炮灭火系统,但是审图单位专家觉得宴会厅用餐时使用明火智能水炮会产生误喷动作,影响使用。对于该问题本人也和智能水炮生产厂家沟通过,厂家的意见是可以通过现场实际情况调试以满足现场的使用要求,前提是水炮的性能要可靠,每个厂家的产品性能也存在一定差异,对此为稳妥起见,宴会厅上空设计自动喷淋给水。但是设计自喷需要考虑到另外一点,就是大空间的喷头布置最大间距,喷水强度及作用面积与中危险II级均不一样,且大空间区域一般范围很大,这样经水力计算喷淋设计流量可能都超过40L/S,因此本工程自动喷淋给水设计流量按最大区域设计流量计,设计流量为50L/s。本工程喷淋给水系统竖向分4个区:1区:地下二层至地上7层,由地下二层消防水泵供水,此消防泵型号为XBD9.0/50-75-HY,Q=50L/s,H=90m,N=75kw,一用一备;2区:8层至14层,由15层转输消防水箱+喷淋泵加压供水,此消防泵型号为XBD16.0/40-110-HY,Q=40L/s,H=160m,N=110kw,一用一备,并在负二层设置喷淋转输泵,型号为XBD10.0/40-75-HY,Q=35L/s,H=100m,N=75kw,一用一备;3区:15层至29层,由15层转输消防水箱+喷淋泵加压供水;4区:30层至屋顶层,由15层转输消防水箱+喷淋泵加压供水。其中2,3,4区共用一套喷淋加压水泵,2,3区采用比例式减压阀减压供水。火灾初期,2、3、4区由设置在屋顶层的24 m³高位消防水箱和喷淋系统增压稳压设备联合供水。1区由设置在15层的转输消防水箱(有效容积90m3)供水。自动喷水系统1区在室外设置4套水泵接合器,2,3,4区在室外设置3套水泵接合器供消防车向自动喷水系统补水用。

四、大空间智能水炮给水系统设计

本工程四层酒店大堂吧、会议室及主楼二十六层扶梯中庭上空等大空间区域均采用大空间智能喷水灭火系统。

根据CECS 263-2009技术规程,采用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标准喷头流量:5L/s,标准保护半径不大于20米,标准工作压力0.6Mpa,保护净高20米。

系统设计流量按保护区同时开放的喷头计,本工程设计流量为10L/s。

四层酒店大堂吧及会议室上空由设于地下二层消防水泵房的一组低区大空间喷水泵供水,此喷水泵型号为XBD10.0/10-22-HY(Q=10L/S,H=100m,P=22KW),一用一备。火灾初期,设置在十五层的转输消防水箱供水。二十六层扶梯中庭由设于15F的消防转输水箱(转输水箱由设在地下二层消防水泵房内的低区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泵供水)和一组高区大空间喷水泵供水,水泵型号为XBD14.5/10-22-HY(Q=10L/S,H=145m,P=22KW,一用一备)。火灾初期,由屋顶层24m³高位消防水箱供水。在室外高、低区各设2套大空间智能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泵接合器。

五、其他消防设计

5.1消防水池

本工程消防设计用水量为:

消防系统 用水量 火灾延续时间 一次灭火用水量

室外消火栓系统 30L /S 3h 324m³

室内消火栓系统 40L /S 3h 432m³

自动喷淋系统 50L /S 1h 180m³

智能水炮系统 10L /S 1h 36m³

根据规范要求,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应按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其室内消防用水量按需要同时开启的 灭火系统用水量之和计算,本工程消防用水量之和为936m³。由于空调补水量很大,不宜用生活给水系统补水,另考虑空调补水量容积150m³,由空调补水泵单独供水,故消防水池总容积至少为1086m³,本工程消防水池实际有效储水容积为1131m³。

5.2消防转输水箱

消防转输水箱容积规范没有具体要求,根据《民用建筑给水排水技术措施》规定,当采用水泵转输串联时,中间转输水箱有效容积按15~30min消防设计水量经计算确定,本工程按15min设计考虑,计算容积为(40+40+10)*15*60/1000=81m³,本工程实际设计容积为90m³,不小于60m³,满足要求。一般消防转输水箱设置在避难层消防泵房内,需考虑转输水箱的平面布置,过度加大容积则水箱占用的空间就越大,影响其他设备的平面布置,因此一般满足规范的要求即可。

5.3高位消防水箱

根据高规要求,一类公建不小于18m³,一般设置在屋顶专用水箱间或者屋顶机房屋面。关于高位消防水箱的容积,还没执行的新消防规范GB50974-2014已经提高要求了。对于超高层建筑,消防部门一般都会提出尽量增大屋顶消防水箱容积也是有必要的,屋顶高位消防水箱与稳压装置可以保证消防给水系统经常处于高压状态,火灾初期就可以保证系统重力供水灭火,供水安全性高。根据屋顶实际情况,在结构荷载安全的情况下水箱容积尽可能做大,以保证火灾初期灭火水量充足,项目屋顶消防容积设计为24m³,满足要求。

5.4水泵接合器

根据高规,水泵接合器在竖向分区供水时,在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内的分区,应分别设置水泵接合器。然而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规范也没明确,导致一些设计人员对水泵接合器设置条件界定不清楚。如有的超高层项目水泵接合器设置过多或者漏设等,这些问题,既造成消防队员使用不便,又造成消防车难以直接向高层供水。因此,正确合理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直接关系到能否安全可靠地输送消防水源,关系到能否有效地控制火势、扑灭火灾,关系到能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的大问题。水泵接合器的设置要根据选择的消防给水系统具体形式确定,原则就是除消防车供水压力极限以外的分区,能保证其他分区都可以补充室外消防水源。一般超高层建筑消防给水设计分区很多,且很多都是采用减压阀减压分区,但并不需要每个区都设置水泵接合器,只需在高区设置就可以保证水泵接合器的水进入到任何分区管网,但是不能只设置在低区管网上而高区不设,这样水泵接合器的水就不能通过减压阀进入高区给水管网;本工程消防给水系统采用的是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竖向水泵串联方式供水,I区由地下室消防泵供水,II,III区由15层消防转输水箱+消防泵供水,上、下消防系统供水是独立的,同时上区消防泵与下区转输消防泵是联动关系,因此要保证每个区能补充室外消防用水就必须分别设置水泵接合器,也就是在I区和II,III区均设置水泵接合器,II,III区只需设置在高区水泵出水环管上。其他消防给水系统水泵接合器设置可以参考消火栓给水系统,这里不做论述。

结语

超高层建筑火灾危险大,火灾蔓延迅速,发生火灾往往损失惨重,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灭火不及时引发的事故也有发生,因此给排水设计人员在对这类建筑的消防给水设计尤其要引起重视。笔者根据实际工程,探讨了三种常见的消防给水系统的选型、设计,并简单介绍了各种消防水池及水箱的容积计算和水泵接合器设置的问题。由于实际工程形态各不相同,外部条件也不一样,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在满足规范要求的条件下,选择合适的消防给水系统供水方式,使其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参考文献:

[1] 李昂,余广.超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探讨[J]. 给水排水. 2012(3)

第7篇: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范文

【关键词】二次装修;消防问题;建议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快速发展,商业地产也大量的涌现出来,它对人们的生活及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非常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快速的发展也相应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一般商业地产都是以毛坯房的形式对外进行整体出租或者是分块出租,再由租赁的业主进行二次装修改造,这样就出现了许多消防方面的问题。作者在近几年的消防设计过程中发现,在新建商业建筑的装修过程中,经常在消防方面出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给租赁客户、设计方及消防管理部门带来了非常大的麻烦。

商业地产一般在初期设计过程中,将商业项目整体按照商场进行考虑,在建筑专业设计中,防火分区、疏散通道等基本参数都按照普通的商场进行计算。但是,租赁方往往在二次装修过程中改变原建筑设计用途,主要有以下几种比较常见的情况:第一种情况,原本设计的商场根据租赁方的要求改变成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第二种情况,原本设计的地下汽车库由于经济方面原因改做地下商场使用;第三种情况,原本设计的小商业服务网点(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租赁后将原设计的隔断打通做成超过300平方米的其他使用性质的人员密集场所。第四种情况,破坏原有设计建筑平面布局,对建筑平面进行重新分隔。

以上问题的出现,相应带来了消防方面更深层面更严重的问题,下面对于不同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

第一:建筑物使用性质改变,相应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也要相应发生改变,而新建建筑要想重新划分防火分区,涉及到如疏散楼梯数量、疏散通道距离、相应的防火墙(或者防火卷帘)的设置、消防系统及消防联动设置等诸多问题。例如:某项目将原设计高层敞开经营的商场5层改为量贩式KTV,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根据国家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5.1.2条: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该项目原设计5层设一个防火分区;而二次装修中改为KTV后,高层民用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一类建筑为2000平方米,因此,该项目需要重新划分为两个防火分区,同时国家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4.1.5A条规定:当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除一、二、三层的其他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平方米。根据这个规定,需要把该层的一个防火分区改成两个防火分区,同时每个防火分区内需要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1小时的楼板及乙级防火门隔成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厅、室,相应带来建筑专业、结构专业非常大的改变,同时整个打乱原有消防系统及联动系统的布置,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

第二:改变建筑的使用性质,相应的建筑疏散宽度参数也要调整,如果疏散宽度要求相应减少了,对于二次装修影响不大,如果疏散宽度系数增加了,疏散通道的宽度也要增加,此时对于新建建筑,要增加疏散宽度,难度肯定会非常大。例如:某装修改造项目将原设计多层建筑的地下一层停车场改成人员密集的商场,根据国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5.3.17条规定:地下商场的面积折算系统不应小于70%;地下一层商店营业厅内的疏散人数换算系数为0.85人/平方米;地下一层商店的疏散楼梯每百人的净宽度为0.75。这个系数计算出来的疏散宽度是非常大的,而地下停车场的人员疏散宽度相应要小。这样问题就出现了,少出来的疏散宽度只能靠增加疏散楼梯来实现,而在地下一层增加一部甚至是两部疏散楼梯,从建筑及结构角度,难度都是相当大的,因此,带来的问题几乎是无法解决的。另外,还有一些项目将地下人防工程改变为地下商场或者超市,甚至改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这样疏散宽度的问题会更加严重,为消防带来非常大的问题。

第三:将小商业服务网点的隔断打通做成超过300平方米的其他使用性质的场所,问题更加严重。规范对于商业服务网点的规定为: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它用房完全分隔,该用房和住宅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而一些新用户在二次装修中,为了便于经营直接将商业之间甚至与住宅之间的隔墙打通,严重影响了整体建筑物的防火分隔,给上层的住宅带来了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并且,改变了整个楼的使用性质,严重破坏整体建筑物整体设计及整体的规划。

第四:改变建筑布局,引起的消防问题。原设计毛坯房的商业一般都按照比较通透的,中间没有任何隔断的大空间进行设计,施工中一般消防设施的布置都按照没有隔断来进行设计,而实际装修过程中,肯定要根据使用性质的不同,增设隔断,调整整体的建筑布局,因此,所有的消防设施都需要相应的进行改造,根据新的布局重新调整,增加二次改造施工的费用,同时,疏散走道的增加、隔断的增加非常容易造成疏散距离增加,不满足规范要求,甚至,产生一些袋形的通道,疏散距离跟规范要求相差非常大。

根据以上的分析,针对这些问题,作者提出以下几条建议,第一:在商业建筑的设计初期,设计方应充分考虑将来的正式使用用途,尽量一步设计到位。第二:在项目施工完毕后,租赁方不得改变原有设计用途,相应的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对自身的工作及业主的生命安全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严格按照原设计方案及有关国家规范要求进行管理及服务,同时,应根据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制定严格的二次装修的规程,保证大楼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第三:设计方在最初的设计中,充分考虑到将来使用的各种可能性,把设计参数考虑的更加充分一些。第四:管理部门应严格控制这种情况的出现,为人们及国家的财产负责,防患于未然,为消防安全站好第一班岗。只要各个方面齐心协力,问题一定会得到很好的解决。以上拙见,供同仁参考。

参考文献

第8篇: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范文

【关键词】超高层建筑、消防水系统、优化设计

通过苏州新地中心(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项目消防水系统设计、施工、调试、运营过程中发现的各项问题,特别是南京新地中心项目(建筑高度232米)消防水系统的认知,认为各方案的实施都存在一些不足,现提出超高层消防水系统设计新思路和新方案。

问题的提出:

1、超高层建筑消防水系统设计方案的合理性以及如何解决系统超压问题;

2、选取泵房集中加压供水利用双出口(高、低扬程)泵供水,一是受建筑高度限制,建筑太高,供水能力受限制,且泵体受损危险系数增大,降低系统安全性,系统管网承受压力加大,施工难度增多;二是对于消防泵的故障,影响整个建筑消防水系统安全使用,在日常维护、维修过程中,使未受损维修区域处于系统不能正常监控状态,从而不能确保消防水系统的安全运行。

3、利用加大屋顶以及设备层的消防水箱的容积方式供水,固然有利于系统自动供水,同时又加了大建筑物的负载能力。因为即使加大水箱容积也需要泵组且还不能安全达到正常供水状态,仍需要泵组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对水箱供水补水;最多大概贮存0.5h消防用水量,也不能完全满足消火栓3h用水量和喷淋1h的消防用水量要求。

基于上述主要问题的提出,我们必须优化一种设计方案,该方案既要满足消防设计规范要求,又要克服和解决提出的问题,这里笔者不在对种种设计方案摆出进行比较,而是自己认为对于超高层建筑来说,是比较理想的消防水系统设计方案抛出并进行分析介绍,(见图1、图2)以便大家共同探讨。

一、消防水系统的基本分区条件:

1、高层或超高层建筑消防水系统的分区一般应考虑高位消防水箱及设置稳压给水装置,以保证消防水系统最不利点处流量和压力要求的影响,因为从规范角度消火栓系统分区的界限为80mH??2O,考虑到诸多因素对系统各部位压力不均匀的影响,所以系统分区的基数为50m左右为宜,最高不超公共建筑一般10层层为一个分区,住宅建筑一般14―18层为一个分区,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6.2.4条中,控制“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喷头,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m”。所以在图1和图2中,分区高度原则上遵循上述参数。

二、设计方案的选择

在图1和图2中,我们对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为临时高压串联。消防供水系统,利用水箱间的设置位置,可将整个建筑据高度分成若干个大区域,每个区域采用减压阀组可分成二个至三个竖向消防分区,也就是说,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一般考虑控制二至三个消防分区为宜,且中间消防水箱采用重力自流方式稳压供水,最顶层水箱间采用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来满足系统达到准监控状态时的压力和流量要求。合理利用建筑结构承受负荷的能力,每个消防水箱间都分别设有两个消防水箱,每个水箱容积均不小于18m3,目的就是确保消防用水系统火灾初期的10min消防用的可靠性,充分发挥消防水系统在设计中的自救能力也同时提高了二级以上增压泵组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三、各级水泵设置,运转及系统主要控制方式

1、初级水泵是指设在消防水池水泵房内,直接从消防水池吸水向本控制区域系统和上级区域控制系统加压供水的泵组,由2台喷淋泵,2台消火栓泵及2台消防水箱补水泵组成;

2、中间级水泵是指设在中间消防水箱间内,中间消防水箱间据建筑高级可以不分一个,由2台消防喷淋泵,2台消火栓泵,2台消防泵和补水泵,2台(3台)喷淋接力泵,2台(3台)消火栓接力泵组成。在自动状态下,发生火喷时对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室内消火栓系统,报警阀组的压力开关除了联动本区域的喷淋泵向管网加压供水外,还应联动本区域以下各级喷淋泵启动和联动开启本区域以下(含本域)中间水箱的系统供水电动/手动阀门,以保证整个分层达到串联消防给水的目的。对于室内消火栓系统,消火栓箱内的消火栓按联动消火栓泵和中间水箱的系统供水电动/手动阀门的原理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这一点符合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第7、4、75条“除串联消防给水系统外,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高位消防水箱”的规范要求。对于在各级中间水箱间内设置的喷淋接力泵和室内消火栓接力泵,在接合器处于工作时可以依靠消防控制室手动操作盘或现场接合器处设置的接力泵控制箱,完成启动、停止功能,由接力泵加压供水直接进入分层管网内,不进入消防水箱,以达到加压供水灭火目的。

3、顶层消防水箱间是由2台喷淋稳压泵和2台室内消火栓形压泵及1套喷淋气压水罐和1套室内消火栓气压水罐组成,这就保证各分层最不利点的静水压力要求,以保证各系统处于准监控状态。

四、确保消防分层安全可靠运行的几项措施:

对于超高层建筑来说,消防系统必须充当它的忠诚卫士作用,在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消防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1、在设计中,采取了分区分水箱串联加压供水方式供水,有利于系统维护管理,在维护检查中,不致于影响其它区域的正常监控,且每一级设有两个消防水箱,也是有利于系统一个水箱检修和冲洗时,另一水箱仍处于工作状态,且加大了火灾初期10min用水管的安全可靠性。

2、在设计中,喷淋分层所有报警总控阀(水源总控阀)以后信号蝶阀和向中级水箱外的电动/手动阀门都设有状态显示装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环状管网由阀门和向中级水箱补水的电动/手动阀门都设有状态显示装置。特别要说明的是各系统向中级水箱补水管上的电动/手动阀门,除自动控制外还应有控制中远程和现场手动开启、关闭功能,这些阀门状态都在消防控制室有状态显示监控。

3、因为无论是喷淋系统,还是室内消火栓系统,都设有系统水泵接合器的接力泵,防止因缺水或设备故障时系统处于瘫痪状态,充分发挥现场人的因素的积极作用,也有利于大厦安全。

五、结语

综上所述,据多年来积累的工作经验,可以说这套消防水系统的设计思路既立足系统自救的特点,同时兼顾了建筑结构不易超负荷的实际难点,又能结合各系统的各自基本原理,也能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当然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此方案总造价相对较高,对于我们开发商来说是个无形的成本增加,故未被集团公司高层领导采纳。因此,笔者提出以上方案,同专家们探讨,为今后进一步做好超高层(高层)消防设计、技术工作而共同努力。此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还有待专家们的意见。

【参考文献】

第9篇: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范文

关键词:大空间 防火分区 防火疏散 防火规范

随着经济技术的快速发展,小规模的体育建筑已不能满足人们对于看台,比赛场地的视觉要求,越来越多的大空间体育建筑在各地应运而生。

大、中型体育建筑由大空间的比赛场地、看台和若干附属房间组成,普遍存在空间跨度大、人员集中密集、功能复杂等特点,疏散方式趋于复杂化,体育建筑内比赛厅的大空间远远超出一般火灾极限100O的体积范围[1],在建筑防火、人员疏散、给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方面都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体育建筑具有使用时间间歇性特点和赛时严密的消防安全保障制度,一般情况下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很小。但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次序混乱,可能会造成群死群伤和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本文针对大、中型体育建筑的火灾特性,结合新的防火规范,对大、中型体育建筑的防火设计对于新的防火规范适应上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合理建议。

一.大、中型体育建筑防火设计难点

1.大空间的比赛场地――防火分区过大

防火分区的划分使得在发生火灾时,可将火势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有利于消防扑救,防止火灾蔓延,避免重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体育建筑的平面布局一般是围绕着大空间的比赛场地展开,通高的比赛厅与整齐排列的座椅,使得防火分区难以划分。无柱无墙的通视要求又导致比赛场地和看台必须处于同一防火分区内,考虑体育馆建筑功能的需要和特有的大空间性质,防火分区的面积往往超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要求,加大了防火分区划分的困难。

2.消防疏散

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 (GB 50016-2006)关于安全疏散距离和出口的规定是针对体育馆以3~4m in内人员疏散完毕的人员条件确定的,但总容纳人数不得超过20 000人。如今的体育建筑,容纳的人数,疏散的距离以及疏散的时间都因为建筑面积的加大而与规范出现许多不适应的地方。

3.防排烟特殊

如今的体育建筑,总高超过24 m 的极其普遍 ,根据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建筑属于高层建筑[3] ,然而防排烟的设计依据却又参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内的中庭规定,中庭与宽敞开阔的比赛厅有本质区别 ,这样会使得防排烟设计在体育建筑的使用中出现诸多隐患。通高的比赛厅,使得火灾时烟气检测的灵敏度不高,喷出的水未到地面就被热烟气蒸发 , 防火效能难以保证 , 同时也给日后维护带来诸多不便。

4.大跨度屋盖结构

体育建筑代表性的大跨度屋盖结构体系日益复杂 , 随着多种结构技术的混合运用 , 加上采用不同屋面材料 , 使得屋盖系统的防火性能成为大空间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 。 由于大跨度屋盖大量应用钢结构体系或与钢有关的混合结构体系 , 火灾时结构的塌陷必将导致灾难性后果。很多情况下 , 屋盖结构需要何种防火保护具有不确定性 , 因此这就需要根据火灾分析 、 实验测试,科学得出结论 , 而不能完全遵循规范要求 。

三.相应的消防规范

体育建筑消防设计时采用的规范主要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以及《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2003)等。在新的防火规范之前,体育建筑的防火设计按照上述要求执行。如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将来的体育建筑在消防设计时,首先应根据建筑高度及层数来确定是高层还是多层建筑,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定应采取何种消防灭火系统及消防用水量;其次应根据建筑规模来确定是否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消防炮灭火系统。

四.宁夏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对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适应性

1.总体布局――消防车道

大学生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为13820平方米,最大容量为6000余人,其主要功能是能容纳约是4400座的体育比赛大厅,可满足体育比赛、健身、训练、文艺演出、展览和大型集会等要求,沿着大学生活动中心周围设置了环形消防车道,供消防和人流集散,主入口向东直接与城市交通干道文萃北路相衔接,缩短了水平流线上的距离。

2.比赛厅防火分区难以划分

为了满足建筑防火规范对防火分区的要求,常采用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措施,但这些固定隔断容易限制比赛场地的合理利用,在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等方面都表现出一些弊端。宁夏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比赛厅与观众席建筑面积比较大,单区防火面积就已远远超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的2500平方米的规定[3],虽然在四个方向分别设立了防火门,满足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但比赛厅并没有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设备的落后,对于建筑的安全问题不能保障。

3.人员密集,疏散困难

宁夏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是一个集体育比赛、健身、训练、文艺演出、展览和大型集会的综合性建筑,使用的频率较高,特别在举行大型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或报告会的时候,各年级大学生蜂拥而来,场地中和席位上人员密集,特别是席位间的间距又比较狭窄,人流疏散比较困难。宁夏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一层设计了13个紧急疏散出口,向室外疏散的的出口设有8个,从中心活动场地向走廊疏散的出口设有5个。设于走廊处用于向外疏散的紧急出口沿中轴线对称分布,东西两侧各设3个,南北向各设1个。紧急情况下由于人们对疏散路线、消防设备、应急措施等的不了解,疏散起来非常困难,火灾情况下防火设施的动作,更加容易引起人们的恐慌心理,极易产生拥挤。

3. 消防设施要求高

根据GB50116-98(2008年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和GB50084 -2001(2005年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采用常见的点型感烟探测器、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最大设置高度分别为12、8m ,对于宁夏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采用这些普通消防设施是难以正常发挥有效作用的,通高的比赛厅没有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只是在比赛场地四周设置了消防栓,一旦发生火灾,消防栓的灭火范围太小,而且需要人工灭火,不能即时有效的控制火情。

4. 烟气的危害性严重

对于大空间建筑,由于受到空气稀释、热风压效应和烟囱效应的影响,大空间烟气具有层化分布、下降速度快、烟气层温度低等特点,火灾蔓延速度加快,使得这些大空间建筑内的烟气危害性十分严重。

五.对大、中型体育建筑防火设计的合理建议

1.过大防火分区内的防火控制

在执行我国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的前提下,有选择性地借鉴国外同类建筑消防设计的先进做法,设立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尤其是防烟分区、排烟设施、疏散诱导系统及疏散出口、宽度的设计,从严、从优设计,以弥补面积超标造成的不足。

在宁夏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里,由于因观众厅及运动场地的高度超出了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保护范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出的水雾遇热流便蒸发了。然而,此空间内采用了一些可燃材料如塑料座椅。所以需设置自动消防水炮灭火系统。设计采用4台消防水炮"每台水炮喷水流量为20L/s,有效射程50m,保证保护范围内任一点有两门水炮充实水柱可以到达,对于装备有复杂电路的舞台,应设立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人工灭火器[4]。

2.人员安全疏散

大空间场所的疏散以直通室外地面为最佳方式。增加疏散出口、疏散宽度等,既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也可最大限度地提高建筑空间设计的自由度和实用性。

疏散指示标志的合理设置,对建筑物内人员疏散具有重要的作用。建筑物内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可以有效地帮助人们在浓烟弥漫的情况下,及时识别疏散位置和方向,迅速沿疏散指示标志顺利疏散,避免造成伤亡事故;也可以使消防队员、救援人员及时识别消防设备与装置,进行有效地灭火扑救。所以在观众席的走道上装照明度较强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带能有效地缩短有效疏散时间从而达到安全逃离火灾。

3.火灾中的烟气控制

首先应考虑设置排烟窗的自然排烟,可将排烟窗的位置设在坡屋盖系统的中央顶部。如为大型钢结构网架平屋顶,可在平屋顶上均匀布置,避免烟和热空气在屋盖下某部分积聚,也可以在四周侧墙设置高侧窗,但侧墙材料应满足一、二级承重墙耐火等级的要求,即耐火极限达到不燃烧体2小时的要求,避免烟、热气流窜出时的高温引起侧墙的损坏。

对于相对低矮或没有直接与外界接触的空间的排烟设计可以采用机械排烟。在空间内顶棚设置机械排烟设施,可大大减缓烟气的沉降速度,降低烟气的浓度,如果能保证机械排烟的速度,并在防火带的垂直上部设置挡烟设施并增加排烟口和加大排烟量,就能把烟气层控制在一定的高度,这样既能防止烟气在高空的水平蔓延,又能为人员的安全疏散提供更多的时间,起到划分防火分区的效果。

4. 对于普通的消防设施难以发挥作用问题

可以充分利用消防监控系统,通过烟雾报警器来尽早提示火灾的发生,工作人员便能够在火势未发展前控制。但相信在不久之后,科技不断进步,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以不必局限在天花板上。

六.结语

大空间体育建筑常常突破一般民用建筑的规范限制,建筑内人群的高度聚集又凸显出其安全疏散问题,针对防火分区扩大问题,应该从保证人员疏散、控制火灾规模和防止火灾大面积蔓延等方面进行分析。排烟系统的设计要同时考虑通风与排烟条件,设计排烟量时要根据被保护区域内的可能火灾规模、设计烟层高度等参数来确定。设置准安全区、合理布置安全出口、增加疏散宽度、优化人员疏散流线,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结合先进的消防设备,采用适合于高大空间的先进火灾探测器。

七.参考文献

[1]黄镇梁.建筑设计的防火性能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2]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