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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执法中队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渣土执法中队工作计划

第1篇:渣土执法中队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西安市;“渣土车”;问题;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8-0019-02

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速度越来越快,在这个过程中最显著的一个特征就是建筑工程的急剧增加,在任何一个城市我们都可以随处可见用栅栏围起来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建筑工地上也随之产生了大量的渣土、垃圾等,这些建筑垃圾需要用“渣土车”运往垃圾处理地。本文中所指的“渣土车”也称拉土车,不是特指哪一种车,而是指车辆用途是运送沙石等建筑废料的卡车。这些“渣土车”作为城市建筑垃圾的“清道夫”,它有它存在的理由也有它不可磨灭的“功绩”,成为城市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符号,但是由于管理上的漏洞、整治工作不到位以及渣土车驾驶员本身的安全意识观念淡薄等原因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问题。西安是中西部地区综合实力较强的城市之一,目前城市建设已进入到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时期,建筑垃圾产生量迅猛增加。据统计,西安市目前建筑垃圾日产生量达8万吨。相应的建筑垃圾清运行业也迅速发展壮大,从业人员和清运车辆数量都迅猛增加。截至2011年12月底,在交警支队备案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共有4 477辆,驾驶员6 740人。因此本文就以西安市为例讨论。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研究总结、资料数据的统计及相关的报道分析,笔者认为西安市“渣土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违法行驶情况突出,交通事故频发,成为马路杀手

与其他车辆相比,渣土车存在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渣土车在运输过程中经常闯红灯、严重超速超载行驶、逆行扰通秩序,有的驾驶员重效益、轻安全,经常出现疲劳驾驶的情况,这些违法行为就为交通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

据陕西官方公布,2011年陕西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22 693件,审执结215 532件,同比分别上升6.46%和7.1%。其中,惩治渣土车交通肇事犯罪首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据警方统计,2011年,西安市发生47起因渣土车引起的重大交通事故,死亡51人。其中,2011年12月2日、12月4日,西安连续发生两起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肇事致人死亡事故。此外,西安渣土车闯红灯、超速行为在2011年7月达12 000多次,单车违法行为最高达到42次,被民众称为“疯狂渣土车”,已成为城市管理的“顽疾”。

造成渣土车超速、超载、闯红灯等违法行驶情况出现的原因是什么?笔者认为首先是经济利益的驱使。渣土车的经济效益是与运载的沙土、石料、灰渣、砖瓦的多少挂钩的,驾驶员的工资也多以运料的数量多少提成。同时,随着油价的节节攀升,运输利润大大减少,许多驾驶员都认为跑一趟的费用既然已经固定,多拉一点,便可多赚一点钱,所以超载等于多挣钱的意识普遍存在。一些渣土车驾驶员认为车辆行驶中一踩刹车降速,要想再提到原有速度,往往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不但费时而且费油,因此,就不愿减速,按着喇叭,横冲直撞,给行人、交通参与者和其他机动车辆带来了极大的危险。同时为了赶工期、追进度、多赚钱,很多渣土车往往在道路上高速行驶,有的是为了抄近道而违法逆行和闯,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其次,违法成本低,是渣土车多拉快跑的诱因。目前,渣土车出事大多是因为超速、超载、闯红灯等原因造成的,按照交通法的处罚规定,一般都是和普通私家车一样,简单轻微的罚款和扣分了事,如此之低的违法成本,很难对司机起到警示惩戒作用;另外,政府目前在建筑渣土的管理上存在漏洞,缺少相关法规约束、平时取证困难、执法不严、时紧时松等,也是渣土车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渣土车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使得噪音污染严重,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有一些渣土车为了抄近路、省时间,不按渣土处理证上规定的路线行驶而是穿过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有的甚至不分时间段昼夜24小时行驶,而且由于其车身质量和载重量大,行驶在城市街道上时发出的噪音大,有时甚至会引起路边房屋的震动,给沿途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了很大影响。

三、违法乱倒渣土现象严重,给行人出行带来了不便,也浪费了土地资源

据不完全统计,西安市2011年已经发生了多起渣土车违规乱倒的现象,相关部门为此还专门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但是效果并不明显。有的渣土车司机甚至直接将渣土倒在路边,有时候甚至会造成交通堵塞;为了清理这些建筑垃圾,也给马路的保洁人员增加了额外的负担;另外也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有的渣土车司机将渣土倒在了城市的空地上,也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追踪违法乱倒渣土的主要原因是司机为了多赚一点钱,也是为了省时间。另外的原因是执法部门监管起来有难度,“黑车”最难查处,西安市渣土车违规乱倒行为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除了正常的安排工作人员蹲守巡查外,就是利用GPS进行定位,但违规乱倒的现象依然很难杜绝。笔者了解到,渣土车上安装的GPS定位系统只要是人为非正常关闭,在定位平台上就会自动报警。民警就会通知相应的交警大队向车辆所在车队了解情况。一旦有市民举报渣土车违规乱倒现象,民警就会对渣土车的行驶轨迹进行排查,从而确定肇事车辆。但如果遇到“黑车”查处起来就会很困难。

四、渣土车沿途抛洒造成道路扬尘污染,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

渣土车在运输过程中普遍存在“高尖、密封不严、带泥上路”的现象,这样渣土车辆运行在城市道路上,渣土的飞扬,轮胎上泥土的洒落再加上汽车尾气的排放,大大增加了城市大气的污染。据统计,扬尘污染已经成为影响西安市环境质量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由于一些渣土车密封不严,车辆在路上行驶时车身只要稍微震动就会有泥块、石头落下来,让行人和车辆躲避不及,由此导致了城市路面上满是建筑垃圾,有的路面完全被覆盖变成了土路。既污染了城市道路又妨碍了人们的正常出行,成了城市路面灰尘的主要来源,严重地破坏了城市道路的卫生环境。

在解决渣土车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时,政府的相关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从政府的角度上,要完善渣土车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措施,同时相关部门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西安市数次出台过治理渣土车的举措,在2010年全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罗雯等4名西安团代表提交了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渣土车管理的建议》的议案,而省政协委员陈爱美等10多位政协委员也上交提案,要求整顿渣土车市场,规范渣土车管理。在2010年3月,西安市建筑垃圾清运综合整治办出台新措施,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渣土车及其所在资质车队的处罚力度。新举措包括:渣土车发生“重大”及其以上恶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渣土车负主要及以上责任的,直接取消车辆及其所在车队的清运资质。在城市道路、国道、省道等道路界线以内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经城管执法部门查实的,直接取消渣土车及其所在资质车队的清运资质。在清运过程中不服从执法人员指挥、拒不接受检查,并恐吓、殴打执法人员,经公安机关认定为暴力抗法的,直接取消渣土车及其所在资质车队的清运资质。2012年1月16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了四个针对渣土车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分别是《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清运行业管理若干意见》《建筑垃圾清运企业重组整合的初步意见》《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规划》和对我市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实施技术限制和改造事项。多措并举,从体制、机制和技术环节建立立体管理举措,规范渣土车营运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发展建设需要。在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要将这些法律、法规、措施落到实处,指定一个主要责任部门,多个部门联合管理,比如在西安就规定市容园林局为建筑垃圾清运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资质和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资质的审批与吊销工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渣土车交通运输安全责任部门,渣土车辆驾驶员由市交警支队统一管理,实行交通安全备案制度,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

在具体的措施上笔者认为可实行以下可行性建议:首先,可由政府出资,强制“渣土车”限速改造。据统计,超速行驶是造成渣土车肇事的重要因素。对车辆进行限速改造的费用可由政府出资,凡不愿接受限速改造或不具备条件改造的车辆,可采取取消清运资格或在以后的更新中淘汰。其次,用GPS智能识别系统治理“渣土车”乱倒现象,利用该技术监督其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并对违反规定者加大惩处力度。再次,非全封闭车厢不得清运建筑垃圾。鉴于目前的渣土车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是的或者是半封闭的,这些造成了在运输过程中的尘土飞扬,造成严重的大气环境污染,政府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规定清运建筑垃圾的渣土车必须是全封闭的,否则取消其运输资质。

另外,政府还应提高“渣土车”驾驶员准入门槛,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严禁其上路,对渣土车辆驾驶员实行交通安全备案制度,明确记录其违法驾驶行为,如超过一定次数吊销其驾驶证。同时还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渣土车驾驶司机人员的安全意识。一方面,要督促和配合施工单位认真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务必对本单位的渣土车驾驶人实施交通安全教育,使他们清醒地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要结合当前开展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深入施工单位开展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驾驶人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号召他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具体事情做起,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养成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交通习惯。除此以外,广大市民也应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的时候走人行道,不要走机动车道,与机动车辆争抢道路,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张国庆.公共政策分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

第2篇:渣土执法中队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优美、优良的发展环境为核心,以“规范、创新、服务”为工作思路,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以建设高素质的征迁和执法队伍为保证,认真履行征迁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加大征迁和执法管理工作力度,力争在征地拆迁、队伍建设、执法效率、形象塑造上取得新的突破,为实现“近郊城市化、远郊城镇化、农业精品化、城乡一体化”战略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工作目标

1、征迁目标任务:2009年我中心实施的征迁项目有25宗,完成或即将完成的有22宗,计划征地4759.8266亩,已征地4609.8266亩,计划征迁2656户,已征迁2056户,征迁人口6013人,已实施拆迁户数1980户,拆除房屋面积201064.113㎡。2010年,完成铜都大道三期、民主安置点、政务新区、宁安城际铁路、海螺进厂主干道、淮河南路等2009年征迁项目的后续扫尾工作;继续推进并完成横港棚户区郊区征迁项目、铜化集体合成氨项目、白鹤家园、宝山路以及金苑四期征迁工作;启动并完成滨江大道、沿新路延伸段、通湖路、团购房、民主安置点三期以及市、区交办的其他征迁任务。

2、环卫基础设施目标任务:继续推进并完成碎石岭社区5T垃圾中转站和大通镇旅游公厕建设任务,完成2辆5T拉臂车、2辆2T压缩式封闭垃圾运输车、1辆洒水车、2辆电动垃圾收运车的招标采购任务和380只废物箱的安装工作,改建部分旱厕,计划在隆门路、铜官大道、淮河南路、滨江大道各建一个垃圾中转站,购置2辆封闭式垃圾运输车。

3、市容目标任务:

(1)市容管理工作:强化市容长效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主干道“门前三包”协协议签定率达100%,户外广告规范美观,早点、修旧、书报摊点及摊点群布局合理,设置规范,管理到位。加强对工程渣土的源头管理,关口前移,继续联合市交警支队大桥大队开展渣土等易泼洒物专项整治行动。树精品,创亮点,积极创建“五个一”示范点工程,即:一条道路、一座公厕、一座垃圾中转站、一个摊群、一个居民小区。

(2)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职能作用,集中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使城市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加大城乡规划监察工作力度,有效遏制违章搭建,继续开展查违拆违工作,基本实现近郊无违章搭建现象,维护城乡规划法的严肃性。加大对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卫生死角和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摆乱放等“三乱”行为的监察力度,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为市民创造一个优美、整洁、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3)环境卫生工作:加强环卫保洁工作,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次干道无积存暴露垃圾,环卫公厕无蝇、无异味,化粪池无漫溢。重点地区、主次干道每日清扫,保持整洁卫生。

(4)安全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稳定责任制,以防为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安全稳定工作一票否决。

(5)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卫队伍建设,加强全体队员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倡导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观念,逐步建立公正、廉洁、高效、务实的行业新风,树立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顺利完成城管环卫体制改革和相关衔接工作。

(6)业务考核:继续开展创卫活动,巩固创卫成果,组织开展“郊区市容杯”竞赛评比活动,加大对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的市容环境卫生检查考核力度。同时,区环卫站、区执法大队在年度全市系统评比中争创先进集体。

4、党建工作目标:组织全体人员特别是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队伍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争创先进基层党支部,大力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争创文明单位,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学风行风建设明显好转。充分发挥郊区城管大队省级“青年文明号”的表率作用。

三、工作措施

为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围绕大局,强化服务,为大建设大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我中心要以“推进郊区科学发展,率先实现城乡一体”为己任,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大建设大发展的大局,努力为大建设大发展进一步优化环境。一是进一步加大征迁工作力度,继续发扬“5+2”、“白+黑”不怕苦不怕累的顽强拼搏精神,创新征迁工作机制,打破常规,强力推进市、区重点工程征迁工作,争创全市征迁工作标兵,我中心将调动一切力量,克服一切困难,全力支持重点工程的建设;二是建立市容服务卡,公布我局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主动为企业、市民提供热情而周到的服务;三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和举报投诉电话,公开服务信息,接受群众举报,进一步完善服务手段。

2、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推动市容管理再上新水平

随着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一主两副、一城三区”战略布局中南部城区的加速构建和近郊城市化的全面推进,人民群众对市容环境的要求大大提高。这就需要我中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市容管理工作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一是定人定岗,分片包干。将全区分为2片,即铜都大道和其他片区,分别由铜都大道中队和市容中队负责,结合实际,每片分为3-4个岗段,定人承包,将所有的日常管理任务和执法任务落实到个人。中心领导不定时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根据,不断完善市容管理责任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二是大力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积极争取市数字化城管信息指挥系统向我区延伸,将电脑、网络等技术应用到城管执法和市容管理等方面,做到既提高工作效率,又规范行政管理。三是以环卫保洁责任区下划为新起点,改革环卫事业体制,环卫工作尝试市场化运营。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所有新下划路段的清扫保洁要交由物业公司或保洁公司,参与市场竞争,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3、突出重点,攻克难点,狠抓市容管理薄弱环节

(1)2009年全市部署大拆违工作以来,区征迁执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部署,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查违拆违工作进展顺利。我中心按照“下定决心,全力以赴,确保打赢查违拆违攻坚战”的工作要求,动真碰硬,强势推进查违拆违工作进度,为辖区内重点工程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施工环境。2010年将继续加大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与市、区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和配合,拆违工作将继续围绕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并逐步向居民小区和村庄延伸,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顽症。

(2)对摊点乱摆乱占、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以及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居民小区卫生死角等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切实履行执法职责。

(3)针对渣土等易泼洒物随意泼洒和车辆带泥上路及乱倒渣土现象,继续联合市交警支队大桥大队开展渣土等易泼洒物专项整治行动。突出薄弱时段和地段,以铜都大道为中心向沿新路和光荣大道延伸,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加大处罚力度,实行全天候监察,真正使长效管理落到实处。

(4)高度重视群众举报问题的落实整改工作。所有的举报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举报现场,需回复的3日内作出答复,能够解决的2周内完成。

(5)对户外广告设置等审批项目简化程序,限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

(6)设立举报信箱,建立局领导接待日制度。每周三为对外接待日,由局领导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和受理投诉。

(7)加强文明执法,着重强化队员的三种意识,即依法行政的意识、忍辱负重的意识、为民服务的意识。

(8)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制定相关的考核奖惩办法,严肃处理违纪人员。

4、加大宣传,强化监督,营造良好的管理氛围

征迁是天下第一难事,而市容工作面广量大,反复性强,涉及到每一位普通百姓。征迁工作要取得实效以及市容长效管理要真正落实到位,必须赢得广大民众的支持和参与。因此,要通过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促进征迁和市容管理上水平。一是要加强自身宣传。切实发挥征迁和执法队员熟悉征迁和城市管理的优势,多给报纸、杂志、电台投稿,大力宣传在城市管理和征迁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大力宣传队员依法征迁、和谐征迁、秉公执法、依法办事、文明办案的良好形象,争取各级领导和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二是加强舆论宣传。与新闻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开展共建活动,重视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全过程、全方位地报道市容管理、执法和征迁工作,切实发挥舆论宣传作用。三是加强社会宣传。要充分发挥区、乡镇办和社区(村)干部群众的力量,运用黑板报、标语、横幅、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把宣传工作做到单位、做到社区(村)、做到家庭,使征迁和市容工作最大限度地得到群众的支持。

5、加大投入,建管并举,全面推进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环卫设施的建设,着力解决好我区环卫设施建设滞后问题,加快碎石岭社区5T垃圾中转站和大通镇旅游公厕建设任务,完成2辆5T拉臂车、2辆2T压缩式封闭垃圾运输车、1辆洒水车、2辆电动垃圾收运车的招标采购任务和380只废物箱的安装工作,改建部分旱厕,计划在隆门路、铜官大道、淮河南路、滨江大道各建一个垃圾中转站,购置2辆封闭式垃圾运输车;二是进一步推行机械化清扫作业。在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全力抓好全区9条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机械化清扫作业的范围,由铜都大道逐步向其他路段延伸,道路机扫率稳步提高;三是加强社区、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重点解决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居民小区的卫生死角和清除楼道杂物,强化对保洁员的教育、管理、考核力度,充分调动保洁员工作积极性,提高保洁水平;四是强化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的管理力度,着力解决渣土等易泼洒物随意泼洒问题以及城郊结合部的乱倒渣土现象。特别是随着我区大建设的全面展开,渣土大量增加,要通过联合市交警支队大桥大队开展渣土等易泼洒物专项整治行动,最大限度减轻工程渣土对城市环境的污染;五是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环卫事业发展新路子。所有新下划路段的清扫保洁要交由物业公司或保洁公司,按照企业化运作模式,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不断拓宽环卫保洁服务渠道,提高我区环卫作业水平。

6、转变作风,务实求新,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抓政治思想工作。结合当前科学发展观学习,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针对征迁和城市管理工作困难多、任务重、工作艰巨的特点,坚持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培养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觉悟,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自豪感,努力起到在本部门、本单位是一名好干部、好职工、在社会生活中是一名好市民的表率作用。二是抓文明执法教育。通过完善制度,严格教育培训,严格执法管理和监察,强化队容风纪和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队伍的执法行为。三是抓队伍形象建设。纠正个别人征迁和执法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的错误行为,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树立起征迁和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为征迁及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四是进一步严格内部管理,强化考核,奖优罚劣。坚持内部管理的长期性,通过完善、有效的规章制度来教育人、引导人,党员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区城管大队省级“青年文明号”的表率作用,树立征迁和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

7、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第3篇:渣土执法中队工作计划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运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运营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根据《柳州市安全生产条例》、《柳州市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安全管理的通告》、《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安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

一、建筑渣土车辆运输运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按规定建立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配备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专职人员。

2、建立健全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基础台账(驾驶员管理台账、车辆管理台账、安全教育台账、违章与事故台账、“三不放过”台账)和有关信息资料。对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每月对渣土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驾驶员出车前坚持“三分钟安全教育”,及时查找隐患、消除隐患,杜绝违规现象,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4、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车辆登记、车厢密闭改装年检、办理市区《通行证》。公司安全员及分管领导每月定期对渣土车辆运输驾驶员进行考核计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条款要求,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专项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经市局审核批准,取消其建筑渣土运输从业资格。

6、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装运过程中,必须盖平箱盖,严禁超载。渣土运输车辆应该安装行驶装卸记录仪,设置车辆判别标识、安装电子标签和顶灯等装置。

7、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不得超速、超载及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无牌或号码不全的建筑渣土车辆上路行驶。

8、对完成建筑渣土装载准备驶出工地的车辆,检查其装载情况,对装载超过车厢栏板上沿、箱盖不密闭的车辆,不予驶出工地。

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应按局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中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执行。

10、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建筑渣土运输运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须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且定期组织宣传,由专人负责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进行监控。

二、现场管理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现场管理员应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对工地现场管理措施落实、运输车辆行驶安全、道路污染等情况实施全程监管。

2、负责出土工地现场管理人员的调配和考勤,对车辆规范装运进行严格管理。

3、及时掌握各工地渣土运输情况,每日填写建筑渣土运输计划,对当天工地运输数量、使用车辆等进行登记并报相关管理部门。

4、对进入工地的渣土运输车辆车容车貌及相关证照进行检查,对车容不洁,车况差、无处置证、驾驶员无上岗证、无标识顶灯的运输车辆一律不予进入工地。

5、现场管理员在建筑渣土排放工地出入口,对进入工地车辆的车容车况、相关证照开展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不予进入工地;对完成建筑渣土装载准备驶出工地的车辆,检查其装载情况,对装载超过车厢栏板上沿、箱盖不密闭的车辆、车容车貌不整洁的车辆,不予驶出工地;对装载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经冲洗保洁后,准予驶出工地;现场管理人员按照安全管理生产规定,指挥建筑渣土车辆驾驶员规范倾倒建筑渣土,文明操作、安全操作。

6、现场管理员指挥待装车辆有序停放,保障车辆装卸作业安全,配合施工单位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按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要求,规范使用卸点付费结算系统,并确认运输车辆电子标签阅读成功或者签收纸质联单。

8、检查施工工地出入口及周边道路清洁情况,及时安排人员进行保洁。

9、积极配合管理、执法部门现场执法检查,主动介绍运输作业情况。

三、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实时监控行驶装卸记录仪信息系统,作业车辆行驶路线、行车速度及末端处置,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

2、在排放工地、消纳卸点、指定行驶路线范围内,对现场管理员、车辆运输交通安全、道路污染等情况巡回检查,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的建筑渣土道路污染情况,立即报告运输企业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3、对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自事故发生二十四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发生地点、事故车辆等详细情况报告所在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

四、市场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加强对专营政策的宣传,在总经理室的领导下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渣土运输处置合同,并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2、根据承接的建筑渣土运输处置项目,排定计划、拟定施工方案,对所需车辆设备、人员配置、施工工期、出土量测算、行驶线路等进行详细规划。

3、对运输车队进行统一调配,确保车辆调度满足工程进度及需求,督促车队规范装运、加强安全,确保工程保质保量。

4、落实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督促建设、施工、运输等单位做好现场规范装运、车辆冲洗、工地防尘、出入口周边区域保洁等管理工作。

5、根据联单管理要求,做好数据统计,作为合同费用收、付的依据;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车队的关系,做好工程款项的催、付款工作。

6、综合平衡区内渣土的处置和需求,平衡施工周期,合理进行调剂,并积极拓展垃圾处置卸点。

五、合约管理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合约管理组负责建筑渣土运输处置业务的合同洽谈及签订,合同洽谈及签订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参与,合同参照市规范性文本,确保签订规范。

2、合约管理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详细了解工程概况,协同工程技术人员与业主方、施工方对工程渣土运输处置进行详细交底。

3、合同签订应遵循相关程序,必须凭审批完成流程的“合同审核流转表”,才能交行政人事部加盖公章和印鉴。

4、合约管理组对开工项目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业主方按时付款。

5、合约管理组应加强对合同的保管和登记,未经总经理室同意不得私自复印或外借。

6、合同洽谈的相关业务人员应加强对合同内容的保密工作,否则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7、业务人员应遵守廉政建设制度,坚持原则,规范服务。

六、巡检监督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巡视检查组负责对出土工地现场管理措施落实、运输车辆规范装运、安全行驶、道路污染等进行巡回检查。

2、巡检人员应每日对出土工地进行现场巡查,对运输车辆存在的违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

3、巡检人员应每日填写巡检记录表,做到记录完整,真实公正。

4、对巡检中发现未实行专营的工地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管理部门。

5、对巡检中发现的违规车辆或人员,应发出违规整改单,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6、对巡检中发现公司道路污染、安全事故等重大事件应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反映。

七、业务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负责对建筑渣土运输专营过程中合同签订和运营过程的规范性进行廉政和质量等方面的监督和考评,对不规范行为及时予以通报和督促整改。

2、负责对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投诉进行受理、统计,并及时处理、反馈和上报。

3、负责召集各部门及加盟企业的例会工作。

4、在总经理室的领导下,制订并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八、车辆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负责对渣土运输自有车辆及加盟车辆的信息登记和核对,并对车辆进行专业的指导、管理和考核。

2、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严禁车辆超载,并做到车容整洁、无污泥洒落。

3、负责车辆顶灯、标识、GPS定位系统、电子标签的管理。

4、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九、综合计划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对建筑渣土运输合同进行审核登记。

2、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将应收款发票开出,督促市场管理部催收应收款。

3、负责对加盟企业提交的各类原始发票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予以退回。

4、加强对应收应付款的登记,做到帐目规范清楚。

第4篇:渣土执法中队工作计划范文

“城管执法难,虽然有群众的误解,执法体制的弊端,但我们服务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如果把‘城管’变成‘诚管’,用诚信、诚心去管理,就会实现城市的和谐治理。”这是山东临沂市城管局局长闵锐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面对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临沂市城管部门转换思路,疏堵结合,把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职能转变到为群众主动服务的行动之中,把自己从刚性执法的尴尬处境中解放出来,真正实现了城市的和谐治理。

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

繁华地段建小木屋供摊贩无偿使用,既卫生又方便

在临沂四中门前,有一排人字顶、镶着水波纹屋檐的小木屋排在人行道边,每一间小木屋大概三四平方米。这26间小木屋,就是流动摊贩的“家”,由城管局牵头、第三方公司以公益的形式出资建设,无偿供流动摊贩使用。

在推出小木屋之前,这里曾是小商小贩摆摊设点、推着炉灶大声叫卖的地方,他们和城管之间的“猫鼠游戏”几乎天天上演。无论怎样整治,始终走不出“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怪圈。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沂蒙山区的百姓也纷纷进入城市谋求生计。如何让他们在城市中安居乐业,同时又维护好城市的整洁和秩序,是临沂市城管局在发展中必须面对的问题。临沂市委书记张少军指出,要把不同群体的需求结合起来,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

商户解修金以前就是推着炉灶在街头到处叫卖,饱受风吹日晒之苦不说,还要提防城管人员的“突袭”。“虽然辛苦,但为了‘饭碗’,我们必须‘铤而走险’。”如今,在城市广场、医院、商场、学校等人群聚集的地方,城管局都为流动摊贩们量身定做了固定的经营场所,每户年营业额均超15万元,可解决就业人口2至3人。解修金告诉记者,每个摊位每月只收取几十元的卫生费,困难户还全免。“搬进小木屋后,既卫生又方便,生意比以前好多了。”

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服务

“城管驻工地”监管渣土车,源头治理城市污染顽症

据统计,临沂主城区应有农贸市场60个,但实际只有30多个。在旧城改造后,好多农贸市场又被拆掉,不仅给市民生活带来不便,违规摆摊的情况也随即泛滥,造成末端管理的被动。

“一个城市的发展就是要体现‘三分建、七分管’。”临沂市市长陈先运说,在城市的建设过程中,管理显得越来越重要,今后临沂城市建设配套费将全部用于城市管理。

为把末端执法变为源头管控,临沂市城管局专门成立了城市管理研究室,参与城市建设的规划设计,对需要多少农贸市场、公厕、停车位、垃圾中转站,进行规划统计,并积极参与政府的建设决策。

随着旧城改造和城镇化建设的推进,临沂现有在建工地近200处,渣土运输车辆近500辆。渣土车超载超速、肇事逃逸、随意倾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城市污染也日益加剧。

为破解这一城市管理“老大难”,在加大对超载渣土车罚款力度的同时,临沂市城管局通过推行“城管驻工地”的工作方式,变单纯处罚为及时协助工地方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工地按规定建设硬件设施、配置冲洗车辆设备,并帮助督促渣土运输企业改装渣土车,把渣土车的污染、安全问题消灭在了萌芽阶段。

11月12日下午3时,在临沂市一处生态工地,进进出出的封闭式渣土车辆正在接受清洗,在工地现场的生态绿化隔离带,原来的沙尘漫天、满目苍黄的场景,被葱茏的草木及喷泉假山代之。工地负责人诚恳地说:“城管局为工地提供‘保姆’式服务,我们哪还好意思再乱来?”

变被动配合为自发维护

与烧烤商户合作研发环保炉具,引入社会力量共管城市

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市政管理、工商行政、环境保护、公安交通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职责有200多项,这对于仅有500余名工作人员的临沂市城管局来说,单纯依靠自身力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难题。

对此,城管队员诸葛少华深有体会:“只有引进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城市管理,让大家同甘共苦,才能把城市管好。”

为把城管执法对象变为城市管理的主人,临沂城管与5390家商户积极开展“心连心”活动,要求每个队员联系15个至30个商户,听取他们的意见,并让他们帮助城管出谋划策,参与城市管理。经营户和城管队员结成朋友关系、“亲戚”关系,不仅增强了城管和商户之间的信任理解,而且调动了摊贩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有时候个别摊贩占道经营,经营户会协助城管队员一起把货物抬进店面。

第5篇:渣土执法中队工作计划范文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精神,以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以治理扬尘、燃烧污染、机动车尾气、油烟等问题为重点,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努力建设洁净城区,美丽。

组织领导

调整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邹犇淼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副调研员段仁华同志、区城管局局长刘文舫同志、区政府办副主任李勇同志、区环保局局长彭跃辉同志、区环卫局局长李文同志任副组长。经开区、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务局、区环卫局、区园林局、区市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区城管警察大队、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联防联控办),由区政府副调研员段仁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正科级督办员聂荣华同志、区环保局副局长刘佩良同志、区环卫局副局长赖庆龙同志、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季正章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区城乡建设局、区环保局、区工务局、区环卫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各抽调1名同志组成,其中从环保、环卫和城管执法部门抽调的同志长期驻点办公,其他人员视情况而定。联防联控办设在区社区环境整治工程指挥部办公楼内。

目标任务

2013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全市平均值以上。

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大扬尘整治力度

1.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整治。加大对各主、次干道冲洗降尘力度,增加洒水降尘频次;逐步将暂未验收的市政道路纳入环卫日常作业;继续实行石马路、井圭路等背街小巷由小型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确保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按标准设置工地围栏,推广空心砖块砌筑围墙,主要路段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通道围护、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按平面布置分类分规格存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按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必须覆盖;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主要道路100%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正常运行,运输车辆应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杜绝带泥上路现象;进一步强化对拆迁现场的环境监管,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所有拆迁工程必须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压尘措施;重点工程项目要纳入到监管范围,并明确监管单位的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3.加强对未硬化社会路口和土堆的整治。对未硬化的社会路口进行动态摸底并及时硬化;对的土堆进行覆盖、种植草皮、撒播草籽。

4.加强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控制。运输渣土的车辆要按要求装载,杜绝沿途洒落,继续对部分路段实行渣土禁运,将香樟路(韶山路至万家丽段)设为渣土禁运区,禁止外来渣土车辆进出该路段;规范卸土场的管理,进出卸土场的车辆严格按要求进行冲洗,确保场内渣土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二)进一步加大油烟污染防治力度

重点整治监测子站周边1.5公里范围内餐饮门店、单位食堂的油烟和燃煤污染;规范管理香樟路沿线的夜宵烧烤摊点,取缔违法违规的餐饮经营门店。

(三)进一步加大工业废气治理力度

加强工业喷涂废气的治理,重点实施三环以内和香樟路以北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土灶清洁能源改烧、拆除或外迁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焚烧污染整治力度

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秸杆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建立区街联动、街道为主的焚烧污染应急处置和奖惩机制,成立联防联控队伍,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

(五)进一步加大尾气污染防治力度

协助市环保局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确保机动车定期检测率达到90%以上,协助淘汰黄标车3004辆;实施道路交通疏导和道路畅通工程,进一步加强香樟路与韶山南路相交路口、南二环桔园立交桥、劳动东路树木岭段、劳动东路与万家丽路相交路口、香樟路与万家丽路相交路口等路口拥堵的疏导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降低因交通拥堵而造成的机动车尾气污染。

责任分工

1.区联防联控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渣土扬尘、餐饮油烟、燃煤(柴)炉灶、机动车尾气、垃圾污染等专项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实施大气污染整治项目;巡查、督查、考核、讲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编报督查巡查通报和空气质量月报等。

2.经开区:严把项目引进关,不引进废气难以治理、对群众身体健康有影响的项目,督促园区内新建项目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加强对现有涉气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监管,使污染物达标排放,按要求淘汰废气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强烈的企业。

3.区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4.区监察局:负责监督各成员单位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情况。对不履行监管职责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5.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区建筑工地围挡作业和场内扬尘控制工作,监督施工单位采取覆盖、种草等措施控制场内渣土的扬尘污染,查处高空抛洒建筑垃圾行为,禁止建筑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协调做好省管、市管工程施工项目的扬尘污染控制,特别是监测子站周边1.5公里范围内施工项目的扬尘污染控制。

6.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费。

7.区环保局:负责监测子站及全区各降尘点的检测、管理和维护,组织开展区管企事业单位的工业废气、粉尘及燃煤(柴)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整治工作,做好黎托片区香樟路以北所有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土灶的改烧、拆除或外迁工作;负责检查建筑工地环保“三同时”执行和环评手续办理情况;负责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协助市环保局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尾气治理和标志发放;牵头开展监测子站核心区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的治理。

8.区城管局:组织开展扬尘污染整治、社区环境整治、城郊垃圾污染整治及爱国卫生运动,控制扬尘、垃圾乱倾乱倒及社区整治施工造成的大气污染。

9.区交通运输局:协助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和尾气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大气污染整治行动,按要求淘汰管辖行业内的黄标车。

10.区工务局:负责重点工程工地的扬尘污染控制,落实工地的围档、道路硬化、降尘、洗车及渣土处置措施,对因施工造成的裸土进行全覆盖。

11.区环卫局:负责渣土工地及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控制。组织开展渣土日常联合执法行动,将香樟路(韶山路至万家丽段)设为渣土禁运区,严格控制渣土运输、渣土工地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强化道路的日常保洁,特别对监测子站及降尘监测点周边的芙蓉路、劳动东路、万家丽路、香樟路、韶山路、南二环路、井塘路的冲洗降尘,要视情况加密作业次数,确保降尘效果;管理好渣土禁运区,切实控制核心区扬尘污染;淘汰本单位的黄标车。

12.区园林局:对负责的园林工程项目做到环保施工、定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增加吸废降尘树(苗)木品种,强化对日常作业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管辖区域的干净整洁,不得将作业产生的渣土、垃圾丢弃到道路或水体内;淘汰本单位的黄标车。

13.区市政局:负责对破损道路特别是渗黄泥道路进行及时修补;市政工地做到环保施工、定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淘汰本单位的黄标车。

14.区公安分局:协助万家丽路检测站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积极参与大气污染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妨害行政执法的行为,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15.区工商分局:负责配合开展无照和超范围经营的违法排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大气污染整治行动。

16.区交警大队:负责查处无牌无证的渣土运输车上路行驶,协助查处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完成淘汰黄标车任务;加强监测子站周边5个交通拥堵点的交通疏导,降低因交通拥堵而造成的机动车尾气污染。

17.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查处违章渣土运输行为;对全区范围内餐饮业的油烟、燃煤炉(灶)进行日常整治,重点开展三环线内餐饮行业的清洁能源改烧和规范整治香樟路沿线的夜宵烧烤摊点;加大对焚烧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秸杆的查处力度,严防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

18.区城管警察大队:负责配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参与各类联合执法行动,维护执法工作中的安全与秩序,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等行为。

19.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辖区内涉气污染源的日常监管,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执法行动;负责辖区内卸土场的管理,制止辖区内非法填土行为,减少渣土车辆进出和倾倒过程中的环境污染;负责辖区内未硬化道路及社会路口的硬化工作;负责对辖区内裸土进行覆盖或种草;督促社区(社区筹委会)加强对村民安置房建设工地的管理;督促物流园做好场内硬化和日常洒水降尘;协助完成香樟路以北所有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土灶的改烧、拆除或外迁工作;做好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秸杆等的禁烧工作,严防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治理大气污染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有效措施,明确责任人员,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工作成效。

(二)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各成员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

(三)及时跟踪,加强调度

当空气质量连续超标两天时,区联防联控办要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会商,采取紧急措施,控制持续超标。各成员单位要服从调度,落实责任,竭尽全力攻坚克难,确保空气质量达标。

(四)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区对各部门、街道的绩效考核。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

第6篇:渣土执法中队工作计划范文

一、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宁波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分级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建设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139号令)颁布实施以后,宁波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实行许可管理;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凡从事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必须取得城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证书》;对建筑工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采取签署责任书和预收卫生保洁费用的措施。对全市渣土运输车辆的实施密闭改装管理工作,目前其相关政策正在报批。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调剂利用回填为主,目前宁波市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

二、镇江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镇江市(地级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统一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直属单位镇江市特种垃圾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在管理体制上从有利于建筑垃圾管理出发,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机动大队成立四中队,6名干警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成立直属三大队也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这种管理体制,加大了管理力度,融管理、服务和执法于一体,提高了行政管理效能。

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健全,制定了《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的暂行办法》、《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特种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准运证><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使用暂行规定》、《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业务工作规定》、《镇江市渣土运输行业行为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暂行规定》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地的监督管理方面,要求各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须硬化处理,配备洗车(洗轮机)设备,并确定一名卫生监督员,不经监督员同意,车辆不准出场。同时采取预收一定数量的卫生保洁费用,以利于开展监督考核。

早在的时候,镇江市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装置的改造,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城管局、执法局、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质监局联合下发通告,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市政府还决定,采取优惠的鼓励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车辆改造的,市政府给予经费补贴。全市120余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市政府共补贴40多万元。同时为了遏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乱弃土偷倒行为,对车辆利用gps全球定位系统实施全程监控。

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调剂利用回填为主,目前镇江市政府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目前,镇江市从事建筑垃圾处置施工单位有18家,其中主城区有5家。主城区有建筑垃圾弃置场4家。为了加强行业管理,镇江市于12月经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了镇江是建筑垃圾处置协会,经过2年多的引导和强化,其行业自律管理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三、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南京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两级级管理模式,市市容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受南宁市市容管理局委托,依法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南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对全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协调工作。主要包括:负责渣土的产生、运输、消纳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的管理;制定全市渣土管理的发展规划和日常整理工作;负责全市渣土管理信息收集、统计及上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各区渣土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核准,核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准运证;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场的设置审批;并依法对渣土处置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南京市对市区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大,对市区主要施工工地的出入口均安装设置无线视频监控设施,对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进出车辆冲洗和保洁行为实施监管。

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监管方面,南京市于已经实施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和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健全,渣土运输行业自律管理规范。

11月22日,南京市政府颁布实施第262号人民政府令,进一步规范渣土设置场的审批和监管,以奖励的措施鼓励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对规定的实施进行监督,加大了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力度。与此同时,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调剂)管理方面,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制定了渣土(泥浆)处置场的审批条件及标准、渣土处置费补偿标准及审批规定,使渣土(泥浆)消纳处置场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

四、意见和建议

综合这次考察的情况,3个城市在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方面的管理模式、体制合理,相应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职能明确;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比较健全,都有一个互通的建筑垃圾核准信息监控平台和有效的联动机制。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为逐步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建议:

1、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信息互通监控信息平台,同时制定出台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准入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促使我市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处置核准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第7篇:渣土执法中队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结合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八项工程”、“四大行动计划”,以群众满意为主要目标,以“标准化管理、达标率考核”为主线,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提质行动,将社会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纳入群众路线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城管系统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主要载体,着力“强基础、保长效、求精细、优服务”,全力打造令人向往的现代化山水花园城市。

二、整改目标

着眼当前,立足长远,通过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明确城管系统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切实解决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作风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建立健全各项长效工作机制,以达到队伍作风明显好转,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的目标。

三、整改措施

(一)深化对标找差,全面提振精气神。今年是推进城市管理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一年。当前城管工作处在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通过深化开展“对标找差、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正视问题、直面挑战,攻坚克难、敢作敢为,把工作压力真正传递到位,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干给一级看、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不断攻破城管工作中的一个个难题,始终做到关键时刻敢于负责,重大问题勇于担当,复杂局面善于驾驭,不断开拓工作的新局面,确保城市管理逐步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二)坚持创新突破,攻克城管难题。一是进一步创新城管体制机制。以责任全覆盖、责权利相统一为原则,不断健全“重心下移、管干分离、责任覆盖、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管理格局。突出行政执法、违法建设查处、户外广告管理和环卫监管等机制创新,使城管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二是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城管之本是法律,城管之魂是文化”,努力形成用文化倡导文明守法、用文化引导依法执法、用文化来管理城市的新思路,确立“法律为本、文化为魂”的新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城管工作成果的唯一标准。三是进一步创新管理手段。全力推进机械化作业、智能化管理,实现实时监控、动态监管的目标。四是进一步创新管理措施。探索健全常态化管理制度,实行集“执法、协管、信息采集、环卫保洁”等功能于一体的“驻路联店”管理新模式,将城市管理中的老大难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狠抓薄弱环节,组织综合整治。一是违法建设整治行动。按照“建成区存量违章三年内基本拆除,新建违章发现一起拆除一起,一律‘零补偿’”的要求,狠刹违建抢建风。对存量违建从快“查”,组织普查,建立台帐,确保今年6月底前排查到位;从快“拆”,年内拆除存量违建三分之一左右;从严“控”,对新生违建发现在第一时间、制止在第一现场。二是户外广告管理整治行动。按规划审批设置,制定《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对全市户外广告进行统一规划,明确店招店牌设置标准,加强前置审批管理,降低违规设置行为的发生率。按区域逐步提升,结合今年市容示范路和道路街景整治改造工程,将对中山路、健康路、长江路等进行店招店牌的提档升级,逐步改善全市店招店牌现状。通过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拆除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规范广告市场。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加强网格化执法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规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记录在案,责令整改。三是违法占道整治行动。着力规范设置临时占道疏导点80个,出台便民疏导点管理办法,破解占道经营相关收费难题。在疏导的基础上,全面拉网式整治31条主干道及重点窗口路段、景区周边流动摊贩、占道堆物、店面外溢行为,组织打击主城区机动车车载占道售卖水果、批发水产品经营的违法行为。(①长江路物价局至解放路口人行道已成停车场、洗车场问题。京口执法分局责成四牌楼中队对龟博士养车坊负责人进行宣传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重点加强管控。②尚友新村、谷阳路与纬三路交叉口早餐摊点占道经营比较严重。京口执法分局责成辖区中队已对该区域占道经营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对沿线流动摊贩进行教育,责令整改。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执法,并与街道城管科联系,合理疏导,加强管理。新区执法局丁卯中队安排早班人员加强对该点的教育劝导及查处力度,将其归置于退二进三范围内经营。③润州执法分局针对辖区内中山西路电动车、黄山东路洗车烧烤、电力路占道批发、大润发及黄山商场门口夜间烧烤等占道问题和运河路、黄鹤山路、林隐路、黄山西路等乱停乱放问题,采取项目化管理的思路,联合属地街道、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整治和加强管控。)四是渣土扬尘整治。坚持前置条件,对业主单位需要处置运输工程渣土,由市、区渣土管理部门联合现场勘察,对“四个到位”符合要求的,允许开工作业。加强动态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京口、润州区渣管所对处置工地加强管理,发现“四个到位”不符合要求,责成业主单位和运输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市渣管处考核办下发《整改通知书》。推进密闭运输,对市区从事工程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坚持密闭运输;对密闭运输破损的,要求运输公司限期整改到位。同时,严格控制渣土车超载多运,发现违规的,坚持先拨卸、再运输的规定。落实净车出场措施,由卫生保洁员对出场运输渣土车进行清扫和冲洗,做到车厢外侧不悬挂渣土,运输途中不抛撒滴漏;车轮不带泥,出场不污染道路。抓好出入口管理,对建筑垃圾处置工地100米范围内的扬尘渣土污染,实行由运输公司负责清除的规定,发现存在问题,由市、区渣土管理部门督促限期整改。建立扬尘清除机制,对城市道路渣土扬尘污染,按照谁污染、谁清除的原则,对无主的道路污染,由区渣管所负责清除。继续实施由区环卫所和市场化运作的保洁公司联手,每周对城市重点路段道路黄泥带和路牙积尘进行一次清扫,尽可能减少扬尘渣土对城市道路的污染。开展联合整改,市渣管处将联合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市行政执法支队和京口、润州两区渣管所,继续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整治活动,发现严重污染城市道路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并形成高压态势,促使业主单位和运输公司规范处置运输工程渣土。关于大吨位渣土车超载超速运输,对城市道路造成破坏,并引发交通事故的问题,市渣管处和市建筑垃圾处置协会,将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共同抓好运输公司和渣土车车主及驾驶人的教育和管理。五是噪音扰民问题。各执法分局加强对辖区内广场及居民集中区的巡查力度,特别是晚10时至次日6时段,出现喇叭音响噪声污染源立即进行告知和宣传,要求尽量控制音量并规定时间,避免影响他人休息和健康。同时,对投诉较多区域将依据环保部门噪声测定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四)加强建设管理,提升环卫水平。一是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目前,我市正处于旧城改造的特殊时期,从生活垃圾转运要求上,我局一直强调要服从服务于城市现代化管理的要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市委市政府每年也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实施转运站建设,由于旧城区在规划建设上欠账较多,尽管近几年投入了一定的财力,但在老城区的布局规划上仍有欠缺,所以部分转运站在垃圾集中时期会造成车辆无序停放,影响交通。要进一步规范垃圾转运站的日常运行和管理,规范转运站周边的交通秩序,不再发生影响交通通行的现象。二是规划建设配套公厕。今年在“四公两场”建设中,市委市政府明确我局在民生工程上新建20座公厕,接受托管40座公厕的任务。目前,各项任务正在全力推进之中,全年有望完成任务。针对社会评议通报的关于蒋乔乔家门社区公厕的建设,经与相关部门了解,乔家门社区属于312国道区域,市政府近期将对312国道乔家门互通片区进行拆迁改造,润州区对公共服务设施也列入了规划之中,在本次城镇化建设中列入此次规范建设。三是提升环境卫生保洁水平。近年来,为全力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我局采用信息化与人工相考核的办法,实施全天候、全时段的考核,针对市民反映的城市宠物犬随处拉屎撒尿,影响城市卫生和市民安全。犬类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公安部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是城管部门。环卫部门要加大保洁力度,见屎就清,见尿就扫,保持道路干净整洁。四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小区生活垃圾机械密闭收集水平。2013年已对京口区42个、润州33个全封闭物业小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目前正在全力推进之中。

(五)明确工作标准,实施达标考核。在明确网格责任人、作业和管理标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各专业标准对环境卫生、市容市貌、行政执法和市政管养等方面实施达标率考核,让各专业系统、各属地管理部门在得分高低上论英雄、在达标率上排座次、在综合管理成效上争荣誉,提高整个城市综合管理的效能效率。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将调整完善内部考评结构和工作机制,对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道路市场化保洁、年度存量违法建设拆除、建设工地“四到位”等管理情况严格实施达标率考核,加大督查力度,注重考评效果,做到动真碰硬、从严考核,坚持以考促变、以评达效,以作为评结果,以实效定成绩,全力调动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性,增强城市管理的联动性和有效性。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全员素质。面对当前日益繁重的城市管理任务,面对市民要求迅速提高生活环境质量的压力,加强城市管理队伍的建设势在必行。一是将专业业务水平的提升作为城管全年工作的重点之一,继续分行业、分专业狠抓全员业务培训,严格实行考核上岗制度,参训率要达到100%,对达不到标准的进行再培训,两次考试不合格的待岗或解聘。二是针对在一线环卫作业人员作业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及时召开环卫作业管理和作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议,并请公安交巡警部门进行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目前,已布置各作业单位,各区城管局全面进行部署,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七)扩大宣传力度,增强参与氛围。围绕“百姓城管”服务品牌建设,进一步营造“大民管”的社会氛围。一是以创建文明城市为载体,动员更多的单位、企业以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形式参与城管工作。结合村庄环境整治的全面推进,建立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体系,推进农村卫生保洁制度的落实,做到自然村保洁自治管理、农民家前屋后自我保洁。二是引导基层社区参与。动员社区充分行使市容环境工作的检查权、督促权,督促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充分履行职责,动员和组织网格长、楼长和城管工作站、城管志愿者参与城市管理。三是倡导公众参与。通过深入开展“城管服务社会、市民走进城管”系列活动,搭建城市管理与市民沟通平台,让市民走进、体验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动员广大市民,在享受城市管理发展成果的同时,增强自律意识,强化自我管理,支持城市管理,形成城市管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高度重视“机关作风社会评析”活动,将重点问题的整改列入党委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实行整改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和工作任务。市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必东为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整改责任分工要求为具体分管领导,各职能处室及基层单位负责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实行整改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第8篇:渣土执法中队工作计划范文

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一)燃煤锅炉

经环保局调查,县城区范围内原有燃煤锅炉共计163台,需改造的91台。截止目前,拆除10台,改造使用清洁能源12台,安装改造水除尘17台,还有18台正在协商安装除尘设施,对逾期不按要求改造锅炉的单位上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所有燃煤锅炉用户下达通知,严禁使用高硫分、高灰分劣质煤;同时全部叫停新建锅炉审批工作,对新建小区全部采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进行采暖。

(二)高硫份高灰份煤质控制和煤站排查整治情况。一是严把煤炭入境关、质量关,由质检局牵头,工信、交警、环保四部门组成的“县大气污染防治煤炭质量检查站”,对所有入境车辆进行查验及煤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劝返;目前共检查运煤车辆276辆次;二是加大煤站排查整治力度。我县召开提前劣质燃煤控制工作会议后,工商部门迅速行动,出动人员20人余次、车辆8台次,对全县的煤场、煤站开展详细的摸底工作。完成整治煤炭经销企业114家;三是严把煤炭质量关,设立煤炭质量检查站一个,共抽检煤炭式样96份;四是发改部门按照全市消减煤炭消费总量计划,制定了《县消减煤炭消费总量计划目标分解表》。

(三)加油站

整治加油站35家,限期安装了废气回收装置;共抽检93#无铅、乙醇汽油、-10#柴油47批次,废气污染得到有效回收和控制。

(四)餐饮业

由执法局牵头,对188家小型餐饮企业下达整改通知;治理烧烤点49处,取缔露天烧烤27家,油烟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五)扬尘治理

一是由住建局牵头对全县建筑工地进行监督管理。整治施工工地39家,在建工地全部实施围挡作业和洒水等措施,运输车辆全部实施覆盖,建筑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整治。

二是执法局牵头对散装货物、渣土运输车辆继续整治,加大县城主要街道洒水频次。起草了渣土运输车辆整治方案,对城区内的渣土运输车辆规定行驶路线和通行时间,行驶途中不得有遗、撒、扬漏现象,建立各行政执法大队辖区负责,巡查大队机动巡查的工作机制,发现未密封的渣土运输车辆,要求现场整改,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写出保证,对履教不改者进行查扣,到目前为止共整改散装货物、渣土运输车辆126辆次。三是公安环境安全保卫大队迅速响应,积极配合各部门进行各类环境违法治理工作,对拒不执行环境整治的企业及个人采取强制措施。

(六)秸秆禁烧

各乡镇继续按照目标责任书和属地管理内容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成立防火队严防死守,不间断巡查;各乡镇还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治理矿山、尾矿库扬尘、秸秆焚烧、加油站改造等整治工作;通过对旅游公路两侧矿山企业进行排查,对寨沟门村南旅游公路边上的砂石料加工厂下达停产通知书;农业部门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全县现有秸秆加工企业3家,年处理秸秆11万吨。

(七)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情况。一是县政府应急办组织环保、发改、气象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大气环境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对奥宇钢铁厂、新昌发电厂、神邦球团厂等重点减排企业必要时采取限产停产措施,今年共响应市三级预警9次。二是气象局建立了应急气象服务流程,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各种天气预警信息。今年以来,共预警信号27个,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通过白石山、空中草原烟炉燃烧烟条85根,发射火箭弹18枚,对装有危化品发生事故的车辆进行静电检测及处置一次。

(八)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积极配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全县所有涉污企业,特别是无手续等重点难以关停取缔的黑煤窑、沙场、砖窑进行关停取缔等工作。今年以来共破获涉污刑事案件5起、治安案件3起,抓获各违法犯罪嫌疑人9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第9篇:渣土执法中队工作计划范文

一、工作目标

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强化执法、长效管理”的原则,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强化管理、完善机制、发挥合力,形成具有特色的建筑工地管理模式和良好的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秩序,建立长效机制。

二、整治内容

对区辖区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两改项目、积存渣土清运等)、市政基础配套工程(供水、供热、供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排水、排污等)建设,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影响城区环境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

(一)建筑工地内部管理

1、对施工场地采取防尘措施、避免扬尘;对场地内积存渣土,要采用绿色密目网统一覆盖,并定期洒水防止扬尘;对利用拆迁工地做临时渣土存放场地的,要与施工方签署协议,确保不影响该地块的招、拍、挂。

2、加强施工噪音扰民治理,确保施工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3、在施工工地出入口实施硬化,设立隔离墩、栏杆,配置冲洗设备。对进出工地车辆,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和清扫,及时洒水防尘。

4、设置公示栏,明确防止扬尘和运输车辆带泥上路的责任人和联系方式。

责任单位:区建管局、环保分局、现代商贸办、交通商务办、生态商住办

(二)工地外部道路管理

对道路上出现的运输撒漏、污染路面等行为进行及时查处。按照保洁区域划分,由城管执法局及时组织人员对运输撒漏进行清理,对污染路面进行冲洗。责任单位每日对主干道进行洒水降尘。

责任单位:区建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商圈办、九水路办事处

(三)施工运输车辆管理

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业务的行为。建筑渣土外运必须到区城管执法局办理备案登记。运输渣土及散流物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改装措施。建设施工单位不得采用未经密闭改装的车辆从事渣土运输,否则将不予以办理渣土外运的备案登记,并严厉查处。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交警大队

(四)施工场地围挡管理

在临街施工现场周围按照市建管局的标准,设置硬质围挡,做到美观、安全、牢固。对出现破损、缺口等现象要及时整改。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建管局、生态商住办、现代商贸办、交通商务办

三、计划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全面实施、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8日-10月20日)。将整治区域分为东、中、西三个片区,由城管执法局牵头,联合交通商务办、现代商贸办、生态商住办、所在街道办事处、施工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明确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工作目标。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集中整治前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争取群众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广泛的社会监督氛围,保持高压态势,促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1日-10月24日)。引导和督促各施工单位把维护城市环境作为己任,树立建筑工地和垃圾清运车辆集中整治的环境意识,并自觉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问题及不足,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三)全面实施阶段(10月25日-12月13日)。各部门联合组成执法检查小组,对各个施工工地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严管重罚。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14日-12月18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召集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整治活动检查验收组,按照整治标准中对各单位的要求,对综合整治的效果进行检查验收。凡未能通过检查验收的单位,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批评。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依据本部门职能,主动作为、突出重点、协调配合,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合力。

(二)明确责任,严管重罚。每个建筑工地都要成立专门责任小组,列入建筑工地公示栏。成员由所在区域的城管中队、所在建设办公室、建设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各一名组成,组长由所在城管中队中队长担任、副组长由所在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担任。责任小组专项负责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区城管执法局要加大执法力度,坚持对建筑工地和道路撒漏实行“一日两巡查”制度。中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处置。城管执法、建管、交警、环保等部门,每周至少要进行一次联合执法,并对重点区域进行必要的夜查。

(三)奖惩并举,完善机制。

一是对建筑工地实行红牌、绿牌两级监管公示制度。对于检查合格的单位,予以挂绿牌标识;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予以挂红牌标识。施工单位将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予以修改为绿牌标识;

二是建立与市建委建管局的定期通报机制。对连续三次检查挂红牌的施工单位,经分管区长把关后,通报给市建委建管局,并作出相应的处罚。对连续三次检查均为挂绿牌的,给予通报表扬。在两个月内历次检查中均挂绿牌的,在总结验收期后,区政府将给予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