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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核电站精选(九篇)

三门核电站

第1篇:三门核电站范文

关键词:三门核电;职业健康监护;健康;安全

【中图分类号】O21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3-0013-02

1 前言

三门核电的职业健康监护是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三门核电自成立起,就进行了员工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特别注重对操纵员的医学监督。三门核电参照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施的核安全导则《核电厂运行期间的辐射防护》(HAD103/04)中对于核电厂运行期间的医学监督和检查的目的、组织和职责的相关规定,同时参照《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和《核电厂操纵员的健康标准和医学监督规定》等国家有关法规和行业标准,不断学习和借鉴同行的经验,逐步建立三门核电职业健康监护体系,为三门核电的安全建设及安全运行提供有力的健康保证。

2 三门核电职业健康监护的目的和任务

三门核电职业健康监护的目的和任务,主要是:

2.1 对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价。三门核电对于所有员工,在上岗前都要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查和工作适任性健康评价,目的是防止有职业禁忌症的人从事相关工作,因为电离辐射是核电厂的最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所以要求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上岗后每年还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和工作适任性健康评价,对于解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离岗时也必须进行健康状况的评价。

2.2 保证和促进工作人员健康适应于员工的工作条件。通过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职业禁忌症,调整合适的岗位,保证员工的健康情况始终适应于其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这样既有利于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又有利于核电厂的运行安全。

2.3 提供在职业或事故辐射情况下有用的原始资料。要进行异常照射情况下的医学干预,如应急照射前和照射后的医学干预,必须有原始资料做参考。通过收集和整理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史、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月经婚姻史、家族史和各种健康检查资料,进行归档、分析和评价,能够确保资料的连续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为核电厂运行管理者在应急情况下的迅速决策提供依据。“在内、外照射超过规定值的超限照射或怀疑有超限照射后,必须寻求医学咨询”时,能够提供有价值的医学处理意见或建议。在涉及到职工就医、职业病诊断、职业流行病学调查甚至于医学法律诉讼时,完备的原始健康资料也是非常宝贵的参考数据。

2.4 改善三门核电员工群体的健康状况,促进电站安全。对健康资料进行群体健康评价,有助于了解三门核电员工的整体健康状况和变化趋势,从而相应的调整职业健康管理政策,修订职业卫生相关程序,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预防可能出现的疾患,消除或减轻已经发生的不良健康因素,使三门核电工作人员的整体职业健康状况不断改善,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心理和身体素质,促进电厂安全。

3 三门核电医学监督组织

三门核电目前实行公司级-处级-科级三级管理体系,医学监督功能设立在三门核电有限公司保健物理主管部门。

保健物理主管部门还负责管理三门核电现场医务室。三门核电现场医务室采用委托经营管理的模式进行运营,以实施现场急救及快速转运为主要职能。现场医务室采用24小时不间断轮班制度,为三门核电的现场急救、核事故医学应急和医学监督工作提供支持。

三门核电附近的宁波和台州当地医院具有较好的医疗条件及技术力量,能够很好的配合三门核电做好健康检查、非放射损伤救治和核事故医学应急工作。

作为多家核电站核事故场外应急医疗救援医院的苏州核工业总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具有先进的医疗设施、设备、条件和丰富的放射损伤临床救治经验,是三门核电实施放射工作人员医学监督和放射损伤救治的重要后援。

4 三门核电职业健康监护的实施

三门核电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主要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工作适任性健康评价,以及健康档案的管理、群体健康评价、信息反馈和医疗保障措施等。

4.1 上岗前的健康检查:上岗前的健康检查一般分为3步进行:首先,三门核电招聘新员工时,对于候选人在组织面试和考核前,必须通过一般员工所要求的健康检查,排除健康状况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其次,新聘员工报到后,立即组织健康复查,对于拟安排放射工作的新员工,还要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GBZ-2002)的要求,进行包括电测听、肺功能、淋巴细胞染色体、微核等特殊健康检查,对于达不到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员工,在上岗前即调整到非放射工作岗位,对于常规健康检查仍然有不确定因素者,补充其他特殊检查项目以便进一步确定。

通过以上三个步骤的健康检查,可以保证三门核电的工作人员在上岗时是完全符合健康要求的,严格的上岗前职业健康监护,有利于员工的身心健康,也从源头对健康和安全进行了控制。

4.2 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三门核电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操纵员的特殊健康检查、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其他员工的常规健康检查和针对女员工的妇科检查。

操纵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由具有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资格并具有较高医疗水平和条件的苏州核工业总医院具体实施。除了满足核电厂放射工作人员的常规健康要求外,还进行诸如电测听、肺功能、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微核、非特异性酯酶、甲状腺功能等特殊检查,特别是心理测试,目前中国还没有建立评价标准,不能用于诊断,但对于核电厂筛选具有较高心理素质的操纵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三门核电引入中核集团开发的核电厂心理测试系统,为员工提供发现心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途径,目前整个系统在试运行和不断的建设完善中。

对其他员工的常规健康检查由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兼顾到三门核电的放射工作特点,在检查项目上,以《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为依据,参考以往健康检查中发现的健康问题,既达到了核电厂放射工作人员的一般健康要求,又能够有的放矢地开展健康评价和随访。针对女职工的妇科检查,主要出发点在于关心妇女的健康和计划生育措施的落实,检查结果也归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为每年一次,特殊情况针对特殊人群临时增加检查。

4.3 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对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离岗时还要进行必要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核电厂来说,电离辐射是最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应急情况下要进行必要的职业健康检查,将综合利用各种检查手段、采取最有效的措施,满足应急健康检查的需要。到目前为止,三门核电未发生过需要应急检查的相关事件。

4.4 健康档案的管理:三门核电开发了职业健康管理系统,确保所有工作人员的个人资料纳入管理系统的资料库,方便快速查询,应急使用。

三门核电个人健康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健康档案清单、上岗前健康检查记录、在岗期间历年的健康检查记录、特殊作业要求的健康检查记录,健康检查结论表、放射工作人员工作适任性健康评价以及其他直接与健康相关的文件。

所有的职业健康检查资料由保健物理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和保存,对健康资料进行整理后,形成健康文件,归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5 群体健康评价:三门核电的群体健康评价主要包括核电厂全体员工的基本健康状况、群体发病情况和影响群体发病的危害因素的分析及后续建议等几个方面。

员工的基本健康状况可以通过分析员工的因各类疾病缺勤情况、各类疾病的新发病人数、期末慢性病患病人数、某些疾病的高危人群情况等指标进行评价。核电厂群体发病情况则可以通过传染病发病率、慢性病发病率,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发生率、死亡率进行分析和评价。影响群体发病的危害因素分析,主要通过对健康检查异常结果的统计学分析,结合职业问诊、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找出可疑的致病因素,从而开展有针对性的群体预防保健措施,促进整体健康素质的提高。

4.6 信息反馈:三门核电职业健康监护的信息,主要向3个方面反馈:首先,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处室,目的是根据员工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症,调整适当的工作岗位,防止因员工的不良健康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有利于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其次,反馈给员工本人,员工可以通过反馈情况提高个人健康保护意识,注重个人卫生,消除不良习惯,加强锻炼,促进自身健康,员工健康状况的改善对于核电厂的安全运行同样具有重要意义,第三,反馈给职业健康检查医疗机构,及时调整和补充健康检查项目,重点关注异常健康状况,确保健康检查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健康随访的效果。

由于员工的健康状况属于个人隐私,三门核电在信息反馈措施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特别注意员工健康检查资料和健康状况的保密管理,没有职业健康管理工程师的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查询、借阅或复印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员工仅限于查询和复印本人的健康检查资料。

4.7 医疗保障措施:公司所有员工的医疗保障,全部纳入到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对于普通疾病,员工可以到所在地任何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诊治。

对于放射损伤,三门核电及时协助这些患病员工转运到放射损伤专业医疗机构诊治,对于疑难、发病率较高的常见病或疾病前状态,考虑在适当的时候,邀请高水平的临床医学、放射医学、营养学、心理学方面的专家来现场提供医疗保健及医疗信息咨询,必要时协助员工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诊治。

加强预防保健措施。对于常见的传染病,首先从源头抓起,防止病从口入,公司所有从事饮食服务相关的员工,都是经过严格健康检查和筛选,符合该行业健康要求者方可上岗,并定期检查和监控其健康状况;饮食制备过程实行严格的卫生措施。预防接种传染病疫苗,增强了员工对传染病的抵抗能力。对于已患传染病或到过强流行性的传染病疫区的员工,实行严格的隔离、医学观察、预防和治疗措施。三门核电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出现类似事件过程中能够快速、有效的进行反应。三门核电为员工提供丰富的体育活动的场所和器械,经常开展各类群众性的体育比赛和健身运动,保护和促进员工的健康。

5 总结

自三门核电开工建设以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逐步从分散的、非系统的状态发展到比较规范和完整的体系,能够有效的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在较好的完成对放射工作人员医学监督任务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对电站所有职工的职业健康监护,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促进三门核电的安全。目前由于三门核电尚处于工程建设和调试阶段,还不能进行全员和全方位的高标准医疗保健服务,相信在三门核电正式投入商业运行并实现产值后,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一定能够发展的更快、更完善,最终实现包括心理、生理、疾病前状态的预防、疾病的诊治、患病后的康复、社会健康氛围的建立等全方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和医疗保障服务。

三门核电在学习和借鉴国内其他电站职业健康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虽然已经基本形成了职业健康监护体系,但从长远发展角度出发,三门核电希望能够继续加强国内同行的交流和经验反馈,在主管单位的组织和推动下,与国内其他电站一起,建立统一的、高水平的职业健康监护体系,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达到尽可能多的效益,促进员工的健康、核电厂的经济效益和安全运行共同发展。

国内各行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各种职业病发生及维权案例经常见诸媒体,希望三门核电的职业健康监护体系的建立经验能为其他行业提供参照,各个行业都能形成标准化的职业健康监护体系。

参考文献

[1] 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导则 HAD103/104 核电厂运行期间的辐射防护,199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55),2007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98-2002),2002

第2篇:三门核电站范文

关键词:第三代核电站 建设运营 信息化管理

1.我国核电产业发展及第三代核电站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节能减排政策的不断深入,我国能源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全民环保意识逐渐增强,以化石能源消费为主的能源供需体系得到了有效改善。基于传统火力发电对煤炭依赖性强、环境影响大,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核电产业也得到了广泛关注与飞速发展。

第三代核电发展是基于二代核电技术的基础上,国家宏观考虑能源产业及核电技术的中长期发展,通过合作交流引入美国西屋公司AP1000技术,在我国进行第三代核电站推广建设。第三代核电站采用的AP1000技术涵盖了新的设计与施工理念、先进的技术方法手段以及高标准的管理运营要求,其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

由于我国核电产业发展尚处于初级快速发展阶段,第三代核电技术需要不断通过引进、消化、吸收,才能逐步完成自主建造运营的能力,并且新的工艺、标准、流程都为第三代核电站建设运营带来了新的要求,因此,全面积累首批试点工程建设经验,掌握有效的工程建设基础数据,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对未来第三代核电站建设的运营管理至关重要。

2.基于分区门禁管理的建设施工数据采集分析信息化系统构建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第三代核电站建设从人工、材料、机械等各方面成本上升明显,然而,三代核电技术在我国刚刚起步,缺乏有效的工程施工基础数据及分析参考手段,因此,工程造价管理及成本控制面临着巨大挑战。

(1)建立科学的工程编码体系

结合工程概算费用构成及科目划分依据,完善工程项目、相关单位、设备、安装、人材机等各类别编码体系,结合门禁系统分区管理将实际工程数据对应到概算科目中,形成细化到单位工程和安装系统的人材机数据库及数据统计分析平台。

(2)建立有效的分区管理体系

充分利用施工现场已有的道路、建设围栏,对各主要工程子项进行分区,合理规划核岛施工区、常规岛施工区、各项目施工区、临建区、办公区、力能区等区域,制定科学的区域制定与管理原则,推进基础数据采集整理。

(3)建立完善的门禁监控系统

各分区门岗建立门禁系统,聘用临时人员进行管理。门禁系统配置人员通道、车辆通道、后台设备、刷卡机等,并开发现场人材机统计软件,对所有出入工程现场的人材机信息进行统计,各门禁系统实现网络互联。项目现场所用混凝土全部甲供,每天混凝土生产量、使用量、损耗量和混凝土所用材料都有详细记录。

3.核电站综合运营信息化优化管理研究

(1)建立基于“四个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原则

首先明确“统一领导”的发展方向,构建第三代核电站运营集团公司及直管单位信息化专业管理机构体系,保证企业信息化工作科学、协调、有序发展;其次确定“统一规划”方针,保证企业整体信息化建设科学、合理,最大程度满足业务、管理需要,对公司信息化实行统一规划、统筹考虑;然后制定合理的“统一标准”,依据集团公司信息化标准体系逐步建立直管公司各项信息化标准、规范;最后实现“统一管理”体系,保障企业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信息化专业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化规划、实施计划、资金预算管理、组织实施,业务部门负责业务需求提出和信息系统功能需求确认,分工协作。

(2)建立全面的应用系统管理体系

第三代核电站运营管理需要复杂的多方面应用系统作为支撑,因此应该科学加强各应用子系统建设。CIMS业务系统建设——实现工程建设从设计、采购、进度、合同、施工、安全、质量等方面的建设期数据的集中存储、共享,达到信息有效沟通;协同管理系统建设——提供企业日常工作平台,为CIMS业务系统强化完善;邮件系统建设——为企业管理者及员工信息交流与提供有力支撑;VPN系统建设——为企业移动办公用户建立虚拟专用通道,以及访问公司内网资源提供基础;内网及门户网站建设——为企业有效宣传及各种信息的提供保障;另外也要强化办公用品管理系统、核电资料管理系统、员工日常工作及生活的管理系统等方面的建设。

(3)建立有效的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

核电运营具有显著的高安全要求标准,同时,针对第三代核电技术刚刚起步,建立有效的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必不可少。合理控制企业内网及互联网接入,制定明确的禁止条理;强化用户终端管理,制定有效的应用规定,明确终端使用形式及使用原则;形成体系化的网络账号开通、变更及注销管理流程,保障账户安全;明确VPN、电子邮件、共享文件盘使用规定,防止保密文件及重要信息流失。为综合提高核电站运营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4.总结

本文明确了强化信息化管理在第三代核电站建设运营管理体系中的重要性。结合构建分区门禁管理优化建设施工数据采集分析,为后续工程建设提供参考依据;结合运营信息化建设基本原则、应用系统管理体系建设、信息化安全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综合优化核电站建设运营管理的措施。实现核电站运营企业资源管理系统的流程优化、资源共享、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参考文献:

第3篇:三门核电站范文

一、××区基本情况××区辖7乡1镇2个街道,93个村民委员会,9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居住有汉、傣、彝、拉祜等23个少数民族,总人口30.36万人。全区国土面积2652平方公里,其中山区半山区面积占98.4%。境内有5公里以上的大小河流58条,分为两大水系,即澜沧江水系和怒江水系。澜沧江水系径流面积为1186.98平方公里,怒江水系径流面积为1465.02平方公里。南汀河流域是恕江水系最长支流,也是全区最大河流,发源于博尚镇,至羊头岩出区外,全长70.9公里,区内流域面积1191.4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26.64m3/s水能储量为9.16万千瓦。

截止底全区已建成大小水利工程3546件,其中蓄水工程42件(中型水库1件、小一型水库6件、小二型水库21件、坝塘14件),总蓄水量5013万立方米;引水工程3372件(流量0.3m3/s以上的42件,0.3m3/s以下的3330件);人畜饮水工程98件;闸坝及其它水利工程34件。

二、产业发展现状及规划历年来,××区高度重视水资源开发利用,在60-70年代就建成近40多座农村小型水电站(装机多为30-200千瓦),对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不适应改革和发展需求的电力设施进行了更新改造,对全区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进行了调整和规划。

(一)发展现状目前,全区已建成蓄水工程42件,总蓄水量5013万立方米;其中:中型水库1件(博尚水库);小一型水库6件(小道河水库、马鹿坑水库、柳树河水库、锅底塘水库、中山水库、铁厂河水库、);小二型水库21件(茨通林水库、团山水库、大坡头水库、大子良水库、丫口田水库、跃进水库、界牌水库、横山水库、道河水库、豹子洞水库、滑石板水库、石板桥水库、大沙地水库、新蓄水库、大浪坝水库、小板桥水库、小龙塘水库、幕布水库、蛤蟆塘水库、羊厩房水库、白花箐水库);坝塘14件(松树林坝塘、阮家田坝塘、前哨坝塘、大村坝塘、吃水箐坝塘、小水槽坝塘、户远坝塘、小水塘坝塘、小塘房坝塘、田心坝塘、三叉箐坝塘、干龙塘坝塘、山头坝塘、幕布小中山坝塘)。

全区已开发利用的水能为29550千瓦,建成电站10座,其中:怒江水系建博尚坝后电站,装机为2×250千瓦;细嘎电站,装机为1×500千瓦;南汀河三级电站,装机为3×1000千瓦;南汀河四级电站,装机为1×10001×千瓦;大柏树电站,装机为2×3200千瓦。澜沧江水系建有梅子箐一级电站,装机为1×500千瓦;梅子箐二级电站,装机为1×1250千瓦;梅子箐三级电站,装机为2×6500千瓦;官山一级站:装机为2×500千瓦,官山二级站,装机为1×400千瓦(糖厂内部使用)。建成漫临线110千伏、220千伏输电线路及变电站1座,变电容量为6万千伏安、9万千伏安,建成35千伏变电站8座;正在博尚镇曼来山建设500千伏变电站,建成后将大幅度提高××电网的输送能力,为吸纳日益发展的地方小水电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建水电站3个,总装机2260千瓦。其中:遮奈电站,装机9600千瓦;临江一级电站,装机5000千瓦;临江二级电站,装机8000千瓦。

(二)发展规划布局:××区的水能资源开发重点区域为怒江流域的博尚、忙畔、凤翔、蚂蚁堆水力资源聚集区,辖区内横穿国道214线,交通便利,与城市中心相距较近,具有较好的区位优势。结合当前的发展状况和电源结构,集中资金开发城市周边及公路沿线具有区位优势的水能资源,实行有计划、有步骤、规范化的开发利用。

目标:××区水资源丰富,根据水能资源优势及径流的分布情况,规划建设(改扩建)蓄水工程6件,增加1352.1万立方米。其 中:马台大沙坝水库,蓄水60.4万立方米;平村白沙田水库,蓄水100.7万立方米;忙畔鸭子塘水库,蓄水1070万立方米;马台乔地坡水库,蓄水8万立方米;风翔兰花箐水库,蓄水7万立方米;改扩小龙潭水库,蓄水达__万立方米,目前蓄水8万立方米。规划开发建水电站10个,装机总量45200千瓦。其中:怒江水系可建小高桥电站,装机2500千瓦;昔铺河电站,装机千瓦;铁索桥电站(西河电站),装机4000千瓦。澜沧江水系可建官山三级电站,装机1×1000千瓦;大付寨电站,装机3200千瓦;马台一级电站,装机3200千瓦;马台二级电站,装机7500千瓦;马台三级电站,装机12800千瓦;马台琅琊电站,装机5000千瓦;那招帮公电站,装机4000千瓦。

(三)水电产业运作机制根据××区水能资源优势及径流的分布,针对当前小水电开发缓慢和利用率偏低问题,在充分考虑用电单位和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做到合理有效利用水资源,按照“谁建、谁有、谁管、谁受益”的原则,结合统筹规划小水电开发速度,提高利用效率,创造并发挥经济效益,切实做到建好一处、管好一处、用好一处。水电产业开发主要有以下程序:

1.项目建设单位依据《××市各流域水能规划》与区政府签订开发协议,正式协议签订前要征求水利部门的意见,正式协议签订后将原件报发改、水利等部门备案。

(1)2.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可依据《××市各流域水能规划》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不再另行编制规划。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应另行编制规划。

(2)2.5万千瓦及以上水电站依据《××市各流域水能规划》进行修订编制报市水利部门提出意(来源:文秘站 )见后,再报市政府批准。

(3)国际界河、市、区(县)界河的开发协议不论装机大小,由市水利局提出审查意见报市政府审批,核准实施的流域水能规划报省发改委、水利厅备案。

2.核准权限装机规模在2.5万千瓦及以上电站由市发改委转报省发改委核准。装机规模在2.5万千瓦以下的电站建设由市发改委核准。

3、报建程序和所需报送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在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申请报告时,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报送以下文件:

(1)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意见。

(2)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3)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4)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林地征占预审意见。

(5)电站设施的相关安全意见。

(6)电网部门有关上网的意见。

4.项目核准。项目核准机关根据《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以及水利、环保、国土、林业、安监、电网等部门的意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依据专家组审查意见,对电站建设项目给予核准。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二年,项目核准后建设业主发生变更,必须经当地政府同意并报项目核准机关备案;装机规模发生变更、梯级电站合并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报项目核准机关进行变更核准。

5.初步设计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经区水利局转报市水利局组织评审,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予以批准。初步设计发生变更建设单位必须报原批准机关审查批准。

6.工程招标。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的规定项目,必须进行招标。招标由项目业主组织,招标前应将招标备案表、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评标办法等报水利局备案,招标后将招标结果报水利局。

7.质量监督。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实行强制性监督管理。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市级核准的水电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到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签订工程质量监督书,并缴纳质量监督费。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开工许可。电站建设开工前,由建设单位提交:项目核准文件、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工程质量监督书、项目建设单位资质、工程监理资质、设计方法代表资质等相关手续。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

9.工程验收。水电站工程验收实行分类验收制度。截流前验收、重要隐蔽工程及基础处理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市(区)发改、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工程蓄水验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机组启动验收由项目法人与接入电网的经营管理单位共同组织,市(区)发改、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全设施验收由安监部门负责;电站主体工程完工,各单项验收完成,可投入试运行;竣工验收在试运行满一年后,由项目业主提出申请,项目核准单位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取水许可证,电站才能正式投入运营。

10.电网建设、电价(1)电网建设根据负荷需求、电源点发展情况适时建设,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网工程由市发改部门核准,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工程由国家或省发改部门核准。电网主干线由供电部门负责建设和维护管理,各电站上网的 线路由电站开发单位与供电部门协商解决。

(2)电站的上网由电站业主与供电部门协商并签定上网协议,上网电价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11.建后管理。区经济、水利、安监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协调服务、安全监管工作。

四、当前存在的问题××区水电产业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开发程度较低,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多种困难和条件制约,难于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一)市场格局单一。××区没有独立的地方小水电电网,国家电力部门垄断经营。垄断经营的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导致小水电和电网之间严重不平等,成为全区小水电发展的“瓶颈”。当前,小水电上网受到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上网电价不统一,不同水电企业,上网电价不同,如玉带河公司的梅子箐三级电站,直接上网供电局,年平均上网价0.195元/度;官山电站原直接上网供电局,后因某些原因,上网给玉带河公司,玉带河公司再上网给润达公司,最后由润达公司上网给供电局,这其中就造成了官山电站上网电价被压低(年平均上网价0.15元/度)。二是电费不能按时结算,电站上网的转接,使企业重复纳税。如官山一级电站上网电费已两年没有回收,区内部分村寨电费也有两年没上交。

(二)手续多而繁杂。小水电开发项目需开发商到省、市、区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开发手续,水电开发的相关职能部门对水电开发投资缺乏协调管理、跟踪服务,投资者办理手续较难,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的报告较多,加大了开发项目投资成本。如土地、林地、环保等手续需到省级或市级部门办理。

(三)管理体制不健全。目前,水电开发既有盲目性,又有滞后性。盲目性主要表现在水电开发处于高潮时期,争先恐后的建设开发,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较多,诸如各项手续、上网问题、现有网络的输送能力等。滞后性主要体现在管理体制滞后,没有形成统一的市场平台。

(四)产业自身的限制。小水电产业发展建设成本高,电站规模较小,多数是径流式电站,导致电量生产有限,生产成本偏高,如与大规模生产的常规能源竞价上网,将会受到很大的冲击。此外,小水电因季节因素导致水资源丰枯矛盾对电力输出影响大。

(五)补偿问题处理难度大。小水电站建设只有妥善处理好涉及到的土地、林地、移民安置等相关问题,才能保证小水电站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但在土地征用、经济林木占用补偿、移民安置处理难度较大。

(六)缺乏机制的管理权。××区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较低,水电开发投资渠道单一,国家先后虽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建设开发的政策,但这些政策大部分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制定的,在当时对发展小水电站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小水电站政策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同时,区级政府对电站的生产、运行、上网、营销没有实质的控制权,对电力行业的运作管理机制作用不大。如供电部门实施的“无电工程”,在线路改造中,只改照明电,不改动力电,若要改动力电每户农户要交1000元的改造费,线路改造后,收费由电力部门负责,债务由乡、村负责。

(七)安全生产监管难度大。水电产业开发的相关手续由省、市、区的相关部门审批,开发地的党委、政府对开发商在开发水电过程中没有实质的管理权限,管理难度较大。尤其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当地党委、政府对开发商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中矛盾多、意见大,难以管理。

五、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大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人力物力进行小水电站研究开发,做好项目规划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水电产业发展环境,对可开发的水电资源走市场化运作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夺标。

(二)建立健全相应的联动机制,理顺小水电站管理体制,保障安全生产、地质灾害、生态环保等方面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一整套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优惠上网电价,系统效益收费,对消费者进行补贴以及灵活的融资机制等激励政策。

(三)针对小水电站自身的弱点,加强小水电站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改善技术装备,促进新技术商业化、市场化运作,提升市场竞争力。

(四)建设水电项目要明确相关部门人员专人负责业务办理;涉及征占用农民土地问题,采取农民土地入股分红的方式进行解决。

第4篇:三门核电站范文

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完整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无线电频谱资源,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研制、生产、销售、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无线电监测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军事系统的无线电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无线电管理应当坚持科学管理、保护资源、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全省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充分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全省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无线电工作的部门(以下统称无线电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无线电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无线电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宣传无线电知识,引导、鼓励和支持提高无线电频谱资源利用率的新技术新业务的应用,促进无线电频谱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

第二章 无线电频率管理

第七条 省无线电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无线电频率的统一划分和频谱资源规划,以及全省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全省无线电频谱资源规划。

第八条 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和频谱资源规划、省无线电频谱资源规划;

(二)具有明确的用途和可行的技术方案;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向地级以上市无线电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但是,中央驻粤、省直属单位使用无线电频率,以及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向省无线电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无线电主管部门受理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后,应当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审批权限,在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指配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作出不予指配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

第十一条 对用于经营性的无线电频率,可以依法采用招标、拍卖等方式指配。

第十二条 无线电频率申请人应当在获得频率使用权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设台(站)使用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由原指配频率的无线电主管部门收回频率;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申请人应当在限期内向原指配频率的无线电主管部门申请。

第十三条 无线电频率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十年。在无线电频率使用期限内,使用者终止使用所指配的无线电频率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原指配的无线电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四条 未经无线电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转让无线电频率使用权,不得扩大频率使用范围或者改变使用用途。

禁止出租或者变相出租无线电频率。

第十五条 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无线电主管部门收取的频率占用费,应当及时上缴财政,不得截留、挪用。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减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省无线电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可以分配部分公众无线电频率,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使用公众无线电频率的,免缴频率占用费,免于申领无线电台执照。

第十七条 已经指配的无线电频率,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原指配的无线电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收回。

第十八条 无线电频率使用期届满,如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届满三十日前,向原指配的无线电主管部门重新提出申请。

变更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原指配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无线电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 因国家修改无线电频率划分,或者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调整或者提前收回已指配的无线电频率,给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第二十条 因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需要征用已指配的无线电频率的,由指配无线电频率的无线电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依法征用。被征用的无线电频率使用完毕,应当及时返还。因征用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第三章 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地级以上市无线电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无线电频谱资源规划编制无线电站址资源规划。无线电站址资源规划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

第二十二条 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权;

(二)符合无线电站址资源规划;

(三)具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

(四)具有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具备相关业务技能和操作资格的人员;

(五)具有科学可行的无线电网络设计和发展规划,符合相关要求的电磁环境;

(六)对其他无线电台(站)不会产生有害干扰;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置、使用广播电台、雷达等大功率台(站),应当符合电磁辐射防护的有关限值规定,并满足电磁兼容要求。

设置固定大型无线电台(站),其规划布局应当符合资源共享的管理要求。

第二十三条 中央驻粤、省直属单位无线电台(站)的设置,覆盖和服务于两个以上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的无线电台(站)的设置,由省无线电主管部门受理和审批。

各地级以上市市属单位覆盖和服务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无线电台(站)的设置,由地级以上市无线电主管部门受理和审批,报省无线电主管部门备案。

通信范围或者服务区域涉及两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涉及境外的无线电台(站)、其他因特殊需要设置的无线电台(站),由省无线电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报国家无线电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四条 无线电主管部门受理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后,应当根据审批权限,在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

第二十五条 设置、使用临时无线电台(站),应当向当地无线电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可以临时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并及时向所在地无线电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解除后,应当停止设置、使用该无线电台(站);需要继续设置、使用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六条 船舶、机车、航空器上的制式无线电台(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无线电台执照。

第二十七条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者应当在无线电台(站)建成后三十日内,向原审批部门提交书面申请,领取无线电台执照后,台站方可正式投入使用。无线电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七日内审查核发无线电台执照。

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出租或者出借无线电台执照。

第二十八条 无线电台执照中所核定内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核发执照的无线电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重新核发无线电台执照。

第二十九条 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者,应当对发射设备和天线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管理规定,避免对其他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

第三十条 禁止使用无线电台(站)发送、接收与其台(站)用途无关的信号;禁止利用无线电接收设备非法截取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公共安全,以及单位和个人的信息。

第三十一条 国家规定应当使用呼号的无线电台(站),必须使用无线电主管部门指配的呼号。

省和地级以上市无线电主管部门根据台站审批权限指配呼号。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编制、使用无线电台(站)呼号。

第三十二条 无线电台(站)停用或者被撤销的,其设置、使用者应当在停用或者被撤销后三十日内,向核发无线电台执照的无线电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交回无线电台执照。

无线电台执照被依法吊销的,持照者应当自被吊销之日起三十日内,交回无线电台执照。

无线电台执照注销或者被依法吊销的,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者应当及时拆除无线电台(站)的天线、电缆及其附属设施,并向原审批的无线电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处理情况。

第四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未经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型号核准或者未标明其型号核准代码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使用或者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不得擅自改变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性能和主要技术参数。

第三十四条 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无线电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到海关办理相关进口手续。

第三十五条 生产、销售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可能严重影响电磁环境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登记产品的数量、批号以及购买者,并向所在地无线电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需要向无线电主管部门备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目录,由省无线电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采取措施有效抑制电波发射。需要进行实效发射试验的,应当经省无线电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章 无线电安全

第三十七条 工业、科学、医疗设备、电气化运输系统、高压电力线、信息技术设备、机动车(船)点火装置以及其他电器装置产生的无线电波辐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定,不得危害公民身体健康,不得对无线电业务产生有害干扰。

用于防治无线电电磁辐射污染的设施、设备应当保持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第三十八条 建设产生无线电波辐射的工程设施,可能对无线电台(站)造成有害干扰的,其选址定点应当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无线电主管部门协商确定。

因工程建设需要搬迁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因此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第三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划定电磁环境保护区域。任何设备对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需要特殊保护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第四十条 依法设置的无线电台(站)受到其他无线电有害干扰时,可以向所在地无线电主管部门投诉。无线电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第四十一条 因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省人民政府可以依法无线电管制命令,实行无线电管制。

决定实施无线电管制的,应当在开始实施无线电管制十日前无线电管制命令,明确无线电管制的区域、对象、起止时间、频率范围以及其他有关要求。但是,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实施无线电管制的除外。

无线电管制命令由无线电主管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管制区域内任何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辐射无线电波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管制规定,不得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第四十二条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电磁空间环境保障应急机制和城市应急指挥无线电通信网络。

政府投资建设的无线电网络和地铁、机场、港口、核电站等重要区域建设的无线电指挥调度网,应当与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通信网络实现互联互通。

第六章 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

第四十三条 各级无线电监测机构应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工作:

(一)监测无线电台(站)的操作情况;

(二)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

(三)测定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

(四)检测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

(五)进行电磁环境测试、分析,为无线电主管部门进行频谱规划、频率指配和审批无线电台(站)提供技术依据;

(六)无线电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除前款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无线电波监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线电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对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和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及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应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十五条 无线电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可以进入相关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取证,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材料和文件,询问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实施必要的技术性措施,制止或者阻断非法无线电发射;

(二)查封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或者暂扣无线电发射设备。

第四十六条 无线电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回答询问,提供与检查有关的资料,不得妨碍、阻挠无线电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十七条 无线电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

无线电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举报后十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决定受理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对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四十八条 无线电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责令设置、使用者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由原批准的无线电主管部门收回无线电频率使用权。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无线电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无线电电磁环境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无线电电磁环境状况。

无线电监测机构应当对无线电发射设备定期进行分类检测,出具检测报告,为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提供技术依据。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擅自扩大频率使用范围或者改变使用用途的,由无线电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无线电台执照。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按照规定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由无线电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并按照规定收取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收回无线电频率或者吊销无线电台执照。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规定,超出电磁辐射防护的有关限值规定,危害公民身体健康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处罚。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无线电台(站)没有取得无线电台执照投入使用的,由无线电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伪造、变造、转让、出租或者出借无线电台执照的,由无线电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渔业船舶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渔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处罚。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非法截取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公共安全以及单位和个人信息的,由无线电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查封或者没收设备,吊销无线电台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未按照无线电主管部门的指配使用呼号,或者擅自编制、使用无线电台(站)呼号的,由无线电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使用未经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型号核准或者未标明其型号核准代码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由无线电主管部门予以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渔业船舶上的制式无线电台(站),使用未经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型号核准或者未标明其型号核准代码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由渔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予以处罚。

销售未经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型号核准的或者未标明其型号核准代码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改变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性能和主要技术参数的,由无线电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查封或者没收设备。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生产者和销售者未按照规定将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报当地无线电主管部门备案的,由无线电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的,由无线电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查封或者没收设备,并处两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无线电波监测活动的,由无线电主管部门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没收设备,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无线电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无线电监督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条件、程序批准指配频率、批准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发放无线电台(站)执照的;

(二)利用职权收受、索取财物的;

(三)对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无线电频率划分,是指将某个特定的频带列入频率划分表,规定该频带可以在指定的条件下供一种或者多种地面或者空间无线电业务或者射电天文业务使用。

(二)无线电频率指配,是指将无线电频率或者频道批准给无线电台在规定条件下使用。

(三)无线电台(站),是指为开展无线电业务或者射电天文业务所必需的一个或者多个发信机或者收信机,或者发信机与收信机的组合(包括附属设备)。

(四)无线电干扰,是指由于一种或者多种发射、辐射、感应或者其组合所产生的无用能量对无线电系统的接收产生的影响,其表现为性能下降、误解、或者信息丢失,若不存在这种无用能量,则此后果可以避免。

(五)有害干扰,是指危害无线电导航或者其他安全业务的正常运行,或者严重地损害、阻碍、或者一再阻断按照规定正常开展的无线电业务的干扰。

(六)无线电台(站)呼号,是指以若干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或者特定符号组合,由无线电主管部门指配用于识别不同地区、不同无线电台(站)类别、空中无线电波的发射标志。

(七)无线电发射设备,是指开展无线电通信、导航、定位、测定、雷达、遥测、遥令、广播电视等业务中各种传输、发射无线电波的设备,不包含可以辐射电磁波的工业、科学和医疗应用设备,电气化运输系统、高压电力线、机动车(船)点火装置及其他电器装置等。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无线电的频率无线电频率

无线电波含有迅速振动的磁场。振动的速度就是波的频率,以赫兹(Hz)为单位。1赫兹等于每秒振动一下。一千赫(kHz)等于1000赫兹。不同频率的波段用来发射各种不同的信息。

无线电频带

无线电按波长和频率分

长波:波长1000,频率300KHz-30KHz

中波:波长100M-1000M,频率300KHz-3000KHz

短波:波长100M-10M,频率3MHz~30MHz

超短波:波长1M-10M,频率30MHz-300MHz,亦称甚高频(VHF)波、米波

微波:波长1M-1MM,频率300MHz-300KMHz,无线电按用途分:民用、商用、军用。

民用:一般指我们听得无线广播,一般没有这样高的波段

第5篇:三门核电站范文

2009年8月8日—2009年8月28日,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对全省小水电工程进行了安全核查及分类定级。在我院的精心组织和各相关单位的配合下,我们在保质保量的前期下按期完成任务,并受到有关领导的认可。

2.引言

为了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了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意识,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实践中成长成才,今年,我院继续响应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号召,积极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这次三下乡主题是“千人万站”大核查---广东省小水电工程安全核查及分类定级工作暨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3.报告主体

今年,我院继续响应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号召,积极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这次三下乡主题是“千人万站”大核查---广东省小水电工程安全核查及分类定级工作暨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我有幸成为水利工程系2009茂名市信宜市的一员,于8月8日至8月28日期间去到茂名市信宜市,经历了一次有意义的、难忘的暑期“三下乡”之旅。

2009年7月13日上午,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和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联合在广州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天河校区)举行“千人万站”大核查---广东省小水电工程安全核查及分类定级工作暨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誓师大会,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黄河鸿出席大会并为工作总队授旗。该项目由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中标,负责具体实施;省水利厅统一部署,市、县水利部门大力组织协调。核查方式主要是利用省高校学生“三下乡”活动,采取“学生 + 专家 + 当地水利部门配合”的形式进行工作。我学校根据水利厅的要求,结合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全体学生,在专家和老师的指导协助下完成全省已建近10000宗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小水电站的现场核查、定级工作,为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小水电工程开展除险加固和安全类别晋级提供依据。

在开幕式上,我们学校和省水电设计院领导分别作了动员讲话,并向由各地市专家、老师和学生组成的21支队伍授旗。各市水利局对小水电安全核查及分类定级现场核查的准备工作进行了汇报,黄河鸿副厅长作了重要的指导讲话。他再三强调核查工作的重要性,他指出,对全省小水电站进行安全核查,准确掌握每宗小水电站基本信息和安全状况,便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小水电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也可为防汛安全及运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加强小水电安全管理,规范小水电站安全生产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作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小水电核查工作,是履行政府管理职责,对人民负责的作为。他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小水电站核查工作作为当前水利工作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为今后小水电管理工作打下基础。誓师大会结束之后,我们跟随着全省各市、县的水利部门领导专家奔赴各地全面展开现场核查工作。

第6篇:三门核电站范文

关键词:核电站 工程项目 全过程成本管理

众所周知,核电站项目建设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资金,如果成本控制不力,就会直接降低核电站的投资收益,这就使得成本管理成了核电站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中的核心问题。因此,在核电站工程项目建设中,管理部门应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对其全过程的成本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优化核电站项目的投资收益,才能切实促进核电站的快速发展。那么,如何降低核电站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成本管理,是管理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核电站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核电站的建设模式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而在全新的市场经济背景下,传统的建设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核电站的发展需求。笔者在长期的实践中发现,当前核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的成本管理中尚且存在一些制约性问题,不利于成本的高效管理与控制,现将这些问题总结如下:

(一)项目规划中的问题

在核电站项目建设中,由于缺乏合理的整体规划,使得核电项目很多设施建成后影响布局或功能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很快就被拆除,浪费了大量资金。核电站项目规划中有如下几点问题:

1.没有建立专门的规划部门,缺乏细致的前期规划

因没有规划部门的科学规划,使得需要整体统一布置的临时设施、道路、地下管线等经常变动,共用设施如厂区照明等因型号不统一,后期调整中也需要耗费大量资金。

2.规划缺乏有效监督和合理协调,信息沟通不畅

有些核电站即使对厂区做了科学规划,但是由于监督和协调不到位,很多投资很大的临建设施,在项目建设还没结束时就已经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无法投入使用;另一方面,由于规划中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与沟通,导致道路和地下管线因交叉施工而经常遭到破坏。

3.项目建设相关资料收集不全、保管不当

核电站项目工程中的各种资料是开展后期维修与维护工作的必要依据,如果因收集不及时、保管不当而导致资料残缺问题的出现,就无法为后期工作的高效、顺利开展提供依据,最终将大幅增加管理与维护费用。

(二)项目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除了项目规划中的问题,核电站项目设计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不利于成本的管理与控制,主要表现在:

1.功能、质量要求过高

业主对设计标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完全忽略了核电站运营的实际需求。在实际设计中,有的业主对设备和材料的安全等级提出了过高标准,从而大幅提高了建设成本。

2.对装修材料的性能提出了过高要求

有的业主要求必须选用国外原装进口的装修材料,对国内生产的同等性能的装修材料不屑考虑,一味觉得国外的就是好的。

3.基础设施或建筑物稍有陈旧感或裂纹,使用者就要求更换或者装修,从而大大提高了维护成本。

4.对基础设施、建筑物施工过程中的臭气防护、垃圾、噪音等提出了过高要求,从而提高了项目的资金投入。

(三)组织架构中的问题

在核电站建设中,最显著的特点是部门繁多,领导众多。由于核电站被过度重视,很多领导都会对建设中的每一件小事进行干预,但是在真正的建设项目问题上,却并没有充分予以重视。在实际建设中,组织构建中存在的成本管理问题主要有:

1.核电项目管理层级较多,如项目业主、工程监理、工程联队、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商、分包商等层级,难免进行多头管理,导致管理效率一直处于较低状态。再加上核电站工程项目进行建设方案决策时,普遍采用的是集体与组织决策模式,这就导致管理主体过多、决策过长,最终造成管理成本过高。

2.受到政策的波动性影响,核电发展不能保持持续和均衡,导致核电人员不稳定,核电人才队伍被稀释,缺乏能力和经验丰富的人员。在实践中,为了解决经验不足与技术贫乏的问题,各单位通常采用扩充人员数量的形式来弥补,这就导致管理成本不断增加。

3.领导和技术人员频繁更换,导致维护与建设工作不能连续进行,从而大大提高了建设与维护成本。

二、核电站工程项目全过程成本管理的措施

依据上文总结的当前核电站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成本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在全面分析出现以上问题原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应对措施,供各位同仁参考。

(一)通过合理规划有效控制成本

由于核电站项目建设需要反反复复搭建与拆除临建,再加上有些基础设施及临时道路缺乏合理规划,使得核电站在运营后必须投入很多资金对其拆除或重建,从而大大提高了项目成本。因此,要想切实降低核电站工程项目成本,必须重视规划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实际操作中,在核电站长期项目建设之前,应对核电站的整个范围实施科学而详细的规划,比如什么地方建设永久性的维修单位生活区、什么地方建设员工生活区等,尽可能做到合理、细致的规划。然后可考虑把土建范围的临建转变为永久性设施,作为维修单位的生活区。在具体的规划环节中,应做好以下几点:

1.建立专门的规划部门

该规划部门全权负责核电站的规划工作,并督促规划方案的全面落实,对于有悖于规划方案的建设项目,有权将其拆除。

2.加大规划过程的监督与协调力度,保持各建设单位之间的信息畅通

在规划建设方案时,各个建设单位应围坐在一起,共同协商、制定出最优的建设计划,针对有争议的方案,通过协调方式合理解决。在实施过程中,核电站管理部门应加大监督与管理力度,促使规范内容高效率落实,从而为成本管理实效的切实提高提供保障。

3.全面收集项目建设的相关资料并妥善存档保管

核电站建设项目众多,如通信、天然气、给水、网络等的管线多铺设在地下,一旦需要维修必须将地面挖开进行施工。这就需要用到建设时的各种资料,依据精准的管网位置的详细资料,有针对性地开展施工,以免因盲目开展施工活动而将其他地下管网破坏,从而大幅增加维修费用。

(二)通过规范设计标准控制成本

与核电站厂房建设、设备改造相比,项目设计环节虽然也得到了充分重视,但是当前大多数核电采用技术引进,再加上国内设计标准过高、缺乏设计经验、设计深度不够、设计变更频繁,导致成本增加。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没有制定权威的设计标准,这就使得设计人员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参考依据。为有效解决当前项目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应做好以下几点:

1.严格依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合理设计核电工程的功能及质量标准。在实际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不可因部分领导与员工的需求为依据随意更改标准,应始终坚持“以项目建设为中心”的设计原则,在确保项目功能与质量完全达标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建设成本。

2.以实际装修需求为依据,合理选择装修材料,不可一味追求国外进口材料。在选用装修材料时,设计人员应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尽可能选择物美价廉的装修材料。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国内的装修材料在性能上也大幅提升,甚至有些还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因此在选择装修材料时应依据实际装修需求来确定材料性能与产地,不可因盲目崇外而提高材料成本。

3.借助安全质检部门对建筑物与基础设施进行安全等级评估,针对那些不存在质量问题、没有安全隐患的基础设施及建筑物,即便稍有陈旧感与裂纹,也不应列入维修范围,从而有效降低维护成本。

4.对施工中产生的臭气、垃圾、噪音等问题,根据相关标准提出合理的处理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周边人群的影响,即便采取措施后仍与未施工状态有一些差别也是避免不了的,不必过于苛求,以免因过度处理而增加施工成本。

(三)通过精简机构有效控制成本

在核电站项目建设中,领导者人数众多,并且会议也十分繁多。其实,大多数会议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而且还会将一些新问题引发出来。会议过多的原因,一方面是领导者之间日常沟通不畅导致的;另一方面也是优柔寡断、推卸责任的一种表现。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很多会议都是流于形式,大大浪费了管理成本。有时即使会议产生了控制成本的决议,但是参会者向领导汇报后却未得到批准,这都会导致会议失去效力,这也是核电站成本控制方案久久不能确定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应该依据核电站工程项目建设成本管理的需要合理精简机构,并极力加大管理人员之间、工程领导者与管理者之间、企业领导者与工程领导者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力度。因为核电站项目建设牵涉到多个领域与多个方面,只有处理好精简后各个机构领导之间的关系,才能使得他们就成本管理与控制问题进行通畅的沟通与协商,才能多措并举、齐心合力为降低成本问题出谋划策,从而大幅降低建设成本。

三、结束语

总之,核电站项目建设具有投入大、涉及面广等特点,因此,为了切实提高成本管理实效,应从全过程角度对其成本进行管理。这就需要管理部门能从设计、规划、组织构架等方面全面分析当前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应对。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根本上对核电站工程项目成本进行科学管理与有效控制,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投入,实现成本的最优化利用,

最终真正提高投入资金的利用率。

参考文献:

[1] 吴凯. 核电站工程项目全过程成本管理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08.

[2] 张雷. 红沿河核电站项目施工成本控制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5.

第7篇:三门核电站范文

关键词:土木工程;核电站建设;本科教育

中图分类号:TU-4;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5-2909(2012)03-0033-03

随着世界能源需求的增加,以及碳排放量的限制,核电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发展的重点。而中国核电发电比重不足2%,与世界平均值15%相比,中国在核电领域有很大的发展空间[1]。在日本福岛核电事故后,中国对国内核设施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并暂停核电项目的审批。在完成新安全规范和《原子能法》的制定工作后,中国将恢复对核电项目的审批。从长远来看,中国核电发展规划和目标不会受日本福岛核电事故影响,核电站安全要求程度将越来越高。

核电站建设是保证核电安全的关键环节。要提高核电站安全,一方面依靠技术,一方面依靠管理,其核心环节是人。目前,核电站经营公司、工程公司、建设公司,甚至国家监管部门都面临核电站建设人才短缺的问题。由于中国土木工程教育没有核电站建设方向,缺少满足核电站需求的土建人才是核电站建设的关键问题[2]。

哈尔滨工程大学“三海一核”领域主体学科特色鲜明、相关学科支撑配套、专业结构布局合理。学校在核能应用教育领域始终坚持“宽视野、厚基础、能力强、素质优”的要求,努力培养“思想品质好,辨识能力强、掌握核科学知识”的核工业创新人才。基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土木工程课程体系中增加了机场工程概论,道路、机场工程施工与管理等特色选修课程,形成了土木工程机场建设研究方向。受此启发

,学校提出以土木工程学科为基础,将土木工程学科与核电站建设相结合,形成了土木工程学科核电站建设研究方向。文章试图从文化素养、知识结构和培养模式等方面探讨具有行业优势背景的高校土木工程学科发展方向,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核电站建设需要土木工程学科发展

现代土木工程起始于19世纪中叶,以钢材及混凝土应用为标志,使人类建造能力出现了飞跃。在建造房屋建筑、道路桥梁、矿井建设、水利大坝等不同结构过程中,形成了土木工程(含房屋建筑、道路桥梁、矿井建设等)、水利工程等学科方向[3-4]。由于核电站建设属于特殊行业,且建设量较少,在土木工程学科没有设置核电站建设方向。

世界高校学科设置和评比主要依据13个独立的性能指标,具体表现在5个方面:教学(即学习环境,占总分数的30%)、科研(即总量和知名度,占总分数的30%)、贡献度(科研及学术影响引用,占总分数的32.5%)、工业收入(即创新,占总分数的2.5%)和国际化(即教工和学生,占总分数的5%)[5],其核心在于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对社会的贡献度。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从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四个方面,指明了高等教育的核心在于提高教育质量,教育质量的提高体现在人才培养。显然,是否满足社会需求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和专业设置的重要衡量标准。

文献[6]从中国核电发展的必要性,即从资源的利用、电力的短缺、能源资源不足、能源电力产业结构与地区布局调整、环境生态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阐明核电发展的必要性。目前,中国核电站建设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阶段。仅2010年,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同时承建广东岭澳、辽宁红沿河、福建宁德、广东阳江、广西防城港等16座核岛土建工程,人才缺口明显。由于没有核电站建设土木工程本科生,核电站建设所需的土木工程专业专门人才只能从土木工程中房屋建筑方向招收,在核电建设过程中逐步学习核电建造知识、掌握技术、获得核电建设的专门知识和核电安全文化[7]。与其它对口专业相比,错过了本科教育的黄金时段,土木工程教育质量不能完全满足核电站建设对此类人才的需求。

二、核电站建设特有的安全文化和素质教育

核电站要求具有较高安全度,即使在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作用下,也不允许出现核泄漏。李干杰指出,核安全是核电建设的生命线,保证核安全才能保证核电建设和发展有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要求把“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提高到确保核安全监管“万无一失”的要求上来[6]。因此,与其他行业相比,核电站特别强调核安全文化。IAEA的国际核安全咨询组在《切尔诺贝利事故后审查会议总结报告》(INSAG-1)中首次提出了“核安全文化”概念。国际核安全咨询组(INSAG)对安全文化定义为:安全文化是存在于单位和个人中的种种特性和态度的总和,它建立一种超出一切之上的观念。核电站的安全问题,由于它的重要性应得到重视。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结合三大支柱的实现程度,核安全文化可以分为要我安全(被动约束)、我要安全(主动管理)和我会安全(自律完善)三个发展阶段。显然,核安全文化掌握和应用需要一定时间积累。

核电站要求有良好的核电管理文化。在岭澳核电工程项目中,其管理文化凝练为“蓝色、透明、共赢”。其中,蓝色代表安全、环保;透明是指所有的安全、质量相关问题必须保持高度的透明,透明是实现安全、环保的保障;共赢是项目参与各方的团队精神[7]。

核电站建设本科教育,除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外,还要对核电项目的特点、核安全要求、核电质量保证体系有深入的认识。要求本科生具有“技术是基础、安全是保障、质量是根本、进度是关键、效益是目的”的基本素质,具有“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的工作作风。

第8篇:三门核电站范文

此前的11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家核电自主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曾培炎在上海表示,中国将深化核电体制改革,加快核电技术自主化建设,抓紧组建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确保核电发展不走错一步。

此时,距中国大陆第一座大型商用核电站――大亚湾核电站正式运行已经10年零5个月。

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可能宣告成立

中国核学会副秘书长刘长欣在接受《望东方周刊》采访时透露,国家发改委、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中国工程咨询总公司,还有业内的中核集团、广核集团,一年来一直在酝酿组建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但直到最近一个月里,高层才明确下来要成立这个公司。

根据刘长欣的判断,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的发起单位不外上面说的这几家。“比如中核集团、广核集团肯定是要有的。将来具体怎么操作,有若干问题。因为现在不同的单位和个人有不同的想法。我认为各方应该少一些争论,多一些行动。不能再耽误了,要尽快搞起来。”

中国目前的核电力量大部都集中在中核集团。“中核集团现在的研发以及市场操作已经形成比较严密的体系,新成立的核电技术公司将在很大程度借助中核集团的力量。”刘长欣如是说。

他表示,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很有可能在12月宣告成立。核电技术公司成立后,对核电技术国产化和新项目都是非常有利的。他说:“中国确实需要这样一个部门来对核电的技术转让、管理以及市场化进行统一的部署。”

广核集团的一位研究人士则表示,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很有可能在明年的1月份宣告成立。不管何时成立,这家尚在襁褓之中的国字头公司必将成为中国核电技术的领军。

据国防科工委的消息,目前中国在运行核电装机容量为701万千瓦,到2020年,将达到4000万千瓦。这意味着在今后的15年中,每年要开工建设两个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从201 1年开始,每年将有一到两台机组投入商业运行。届时,核电总装机容量占全部电力装机容量的比例将由现在的不足2%增加到4%。

目前,中国已形成了浙江秦山、广东大亚湾和江苏田湾三个核电基地,而在未来几年内,按照规划,广东阳江、浙江三门、山东海阳、辽宁大连将跻身中国核电基地之列,形成七大核电基地格局。

随着新一轮核电建设高潮的到来,国务院对核电项目的管理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一些省份又开始秣马厉兵,摩拳擦掌争上核电项目。但在最近两年内除了上述核电项目外,其他核电项目尚不明朗。

外资进入中国核电领域的安全系数

2004年9月28日的一次招标备受各界关注。据悉,包括美国西屋电气公司、法国法码通公司及俄罗斯、日本、德国等国掌握第三代核电技术的公司当日就买走了标书。

这些公司的竞标项目是广东阳江核电站一期的两台机组和浙江三门核电站一期的两台机组。西屋公司曾参加过中国目前几乎所有核电站的技术和设备招标工作,但是今年才第一次站在了竞争舞台上。他们祭出的法宝是据称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APl000核电技术。该技术在2004年9月13日得到美国核能管制委员会颁发的许可证。

广东核安全监督站主任王瑞平告诉《望东方周刊》,法德联合的欧洲反应堆和美国西屋公司的核电技术,都是代表当今世界最先进水平的第三代核电技术。欧洲压水型反应堆EPR是在法国长期以来不断建造和运行经验基础上改进的结果,并计划于明年初在芬兰建造;而美国20年来本国没有建新的核电项目,其APl000核电技术还没有核电项目支持,但其安全性和技术水平却不能小视。

据王瑞平的个人判断,基于国际形势和中国经济利益的全面和长远考虑,广东阳江核电站和浙江三门核电站将有可能同时引进两家公司的技术。

如果这次合作成功,中国将会使用上目前世界最先进的核电技术,从而为中国核电事业的发展开辟极为广阔的前景,也将会对中国的整体能源危机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前副所长陈淮在接受《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认为,从短期看,如果中国提出明确的核能发展战略,中国在国际石油市场上的谈判地位将立即改善。从中期看,发展核能将极大地缓解国民经济对国际石油市场的依赖程度。从长期看,传统能源的枯竭已为人们所普遍认同,能源安全最终取决于新能源领域的技术竞争。为了保证未来发展过程中的战略主动权,中国参与到这个竞争中去的时间表已经不宜再推迟。

但显然,采用先进技术意味着将要承受更大的技术风险,大大增加核安全管理的难度。因为国际上目前尚没有采用第三代核电技术建成的在运行核电站。

2004年8月9日,日本关西电力公司美滨核电站3号机组涡轮室发生蒸汽泄漏事故,产生了巨大影响。很多人担心中国现有核电站是否存在这样的事故隐患,几倍于以往的发展速度建设起来的核电站安全有无绝对把握?

国家核安全中心综合处干部江光接受《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说,核安全是核电事业永恒的话题。中国早在1984年就成立了国家核安全局,对民用核设施的核安全进行独立监管。经过这20年的努力,中国已基本建立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所有核设施没有发生过3级以上安全运行事件。

刘长欣评价道,全球所有的政府和公司,都认为核安全是最重要的。设立核安全局从机构设置上就显示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我国基本参照美国、欧洲和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管理模式,起点比较高,操作方式也是一流的。”

王瑞平认为,对一个核电站来说,安全问题是始终存在的,但是控制在标准规范范围内的泄漏问题,对周围环境和公众不会造成损害,因而也称不上核安全事故。对干反应堆的退役,所有核电站站将会按法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退役报告,报请处置方案,以固化封闭或拆除等方式进行处理。而且每年核电厂都会抽调出一部分储备金,用做处理反应堆的退役。

lO年前的9月2O日,当时的中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代表陈士球代表中国政府在《核安全公约》上签字。江光先生认为,这lO年里,中国一直很重视履约工作。

高速发展受制人才

11月5日,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在上海表示,中国的工业已经迎来了一个黄金发展时期。刘长欣就此评论说,“应该这么说,核工业曾经有过黄金时期,第一个辉煌时期主要是军用核设施。现在民用核技术会带来第二次黄金时期。”

上世纪70年代,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第一个核工业的黄金期。此后,由于对安全等问题…直存在争论,美国从70年代末至今,很少投产核电。刘长欣表示,国外学者这样评价:“核工业的第二个春天从中国开始。”

刘长欣告诉《望东方周刊》,目前中国核电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人才短缺。

他说,“对我国来说,资金、技术、原料等等,都不是制约我们发展核电的问题。前些年核电有些断档,人才没有培养起来。教育部和其他相关部门在今后应该注意这个问题。”

第9篇:三门核电站范文

关键词:财务问题;分析;措施

作者简介:黄有群(1971—),男,本科,会计师,主要从事水力发电企业财务工作

一、前言

作者负责组织开展、指导了乐滩水电站、桥巩水电站工程竣工决算工作,取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并密切关注有关财务问题。具体工程实例:乐滩水电站、桥巩水电站是红水河梯级规划中的第八、九级水电站,均位于广西来宾市境内,均为大型水电工程(大Ⅱ型),工程概算总投资均为40亿元左右。

二、大型水电站工程竣工决算有关财务问题及分析

1.以财务部门牵头开展水电站工程竣工决算工作的负面效应

大型水电站竣工决算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众多单位和部门。财务部门承担水电站经营期财务工作,时间不是很充裕;另外财务部门作为层次较低的专业部门,要协调好竣工决算中跨单位、跨部门、跨专业的工作也免为其难。因此不宜以财务部门牵头开展大型水电站工程竣工决算工作,否则造成竣工决算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也难以达到要求。

2.建设工程成本核算不规范,成本归集不够准确

(1)建设期业主使用的不需要安装固定资产没有按固定资产的要求管理及核算,难以准确核算工程建设成本部分水电站业主将这些固定资产价值全部列支“在建工程——待摊基建支出”科目,建设期不计提折旧,可能出现多列或少列工程建设成本的问题,也给编制竣工决算报告资产移交表带来一定的困难。

(2)建设期永久征地费没有按无形资产管理及核算,造成多列建设工程成本作为无形资产的土地,其使用年限很长,受益期间大部分是经营期,不少水电站工程业主将建设期永久征地费用全部列支“在建工程——待摊基建支出”科目,没有转为无形资产管理,也不计提摊销,造成多列工程建设成本。

(3)“在建工程”明细核算科目及其辅助核算设置不合理,不满足工程竣工决算的要求,工程建设成本归集也不规范第一,“在建工程”明细核算科目设置没能严格区分建设期和经营期。建设期和经营期并存时,工程成本归集混乱,没能严格区分建设期建设工程成本和经营期技术改造等工程成本,导致竣工决算实际总投资数据不准确。第二,“在建工程”科目辅助核算设置不满足竣工决算的要求。因为没按竣工决算的要求设置辅助核算,导致每笔工程成本的发生没能准确核算工程具体项目、合同、客商及概算类别等,造成竣工决算债权债务清理的困难,也难以准确统计、分析分类概算投资执行情况,进而影响竣工决算资产移交表的编制。第三,工程建设成本的归集不规范。由于工程分标的原因,一个工程合同中,有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可能还有设备等,工程成本费用发生时财务人员没能严格按类别进行明细核算,对辅助核算信息的录入也较为随意,造成工程成本核算混乱,严重影响日后竣工决算工作的开展。

3.没有全面认真开展竣工决算资产清查工作

部分水电站工程业主由于对竣工决算资产清查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前没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待竣工决算资产移交表编制后才开展资产清查,这样可能导致固定资产分类混乱,待摊投资分摊不准确,固定资产名称与固定资产目录不匹配等;另外有可能产生人为的资产盈亏。

4.竣工决算报告没有按固定资产分类及目录编制的资产移交表

部分水电站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只按概算分类编制资产移交表,以便分析概算执行情况,而没有按固定资产分类及目录编制资产移交表,缺乏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的直接依据,没能正确核算固定资产业务。

三、解决大型水电站工程竣工决算有关财务问题的建议或措施

1.成立专门的水电站工程竣工决算领导小组

大型水电站工程竣工决算应该成立专门的竣工决算领导小组,单位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有关行政副职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协调解决各单位、各部门在竣工决算中的有关问题,加快竣工决算进度并力保工作质量。除此之外,竣工决算领导小组下设造价审核、档案移交、资产清查、财务竣工决算共四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负责竣工决算各自专业相关工作。另外要定期召开竣工决算月度例会,由竣工决算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各单位、各部门竣工决算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统筹协调解决竣工决算相关问题。

2.规范核算、准确归集水电站工程建设工程成本

(1)将建设期业主使用的不需安装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单独管理及核算,并计提折旧主要是将这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列支“固定资产——工程用固定资产”明细科目,建设期计提折旧列支水电站工程建设成本,到经营期继续计提的折旧列支生产经营成本,这样就严格区分了建设期和经营期的折旧费,正确归集了水电站工程建设成本,避免出现多列或少列工程建设成本的问题。

(2)将建设期永久征地费用单独列为无形资产管理,并计提摊销费用建设期取得的永久征地费用计入“无形资产——工程用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时,摊销费用计入“在建工程——待摊基建支出”,竣工决算时再将建设期累计摊销费用分摊到具体受益或服务的具体资产上。

(3)合理设置“在建工程”明细核算科目及其辅助核算,以满足水电站工程竣工决算的要求,并规范工程建设成本的核算首先,水电站“在建工程”科目在核算上要严格区分建设期和经营期。一般来说,大型水电站发电机组是逐步投产发电的,投产发电后,每年发生一定的技术改造费用,这些费用是经营期费用,不属于水电站工程建设成本;另外由于工程造价审核较慢,发电机组全部投后较长时间内尚未完成竣工决算工作,出现水电站建设期工程建设成本和经营期技术改造两种工程成本核算并存的情况。因此,“在建工程”科目在核算上必须严格区分建设期和经营期的工程成本,避免出现多列或少列工程建设成本的现象。其次,合理设置“在建工程”明细科目及其辅助核算,以满足水电站工程竣工决算的要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设置“在建工程”明细科目,并对明细科目设置客商、项目、合同、概算分类、现金流量共五个辅助核算。最后,规范核算、及时准确反映水电站工程建设成本。严格根据设置的“在建工程”明细科目及五个辅助核算的要求,准确归集水电站工程建设成本,重点抓好客商、具体项目、合同名称及编号、概算分类、现金流量等辅助核算信息的录入。通过账务查询,可以从客商、具体项目(或项目类别)、合同、概算分类、现金流量等方面反映工程建设成本,即时了解合同执行情况及统计分概算的工程投资,全面反映概算执行情况,为水电站工程竣工决算做好充分的准备。

3.全面认真开展大型水电站工程竣工决算资产清查工作

抓好了竣工决算资产清查工作,就为工程实际总投资准确划分至具体资产、初步确定竣工决算资产移交表打下坚实的基础。分两个阶段清查:一是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前的资产清查初查;二是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后审定前的资产清查复查。第一,抽调单位的生产、技术、经营、基建、财务等骨干组成水电站工程竣工决算资产清查专业组。第二,资产清查人员根据工程概算、固定资产分类及目录、工程合同及造价审核报告、财务账务等资料认真细致填写好资产清查表,并把好审核关。对于固定资产要填写名称、资产及概算类别、有关施工或供货单位及其合同编号等。对于征地费用需单独填写征地费用清查表。对其他需分摊的费用,能分清分摊对象的则要填写固定资产名称及类别,否则只需填写分摊入的固定资产类别范围。第三,组织全体资产清查人员对水电站所有资产进行现场清查,重点核实、记录资产现场与资产清查表有差异的资产及相关数据,并及时修改清查表。

4.大型水电站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应增加按固定资产分类及目录编制的资产移交表

按概算分类的竣工决算资产移交表可利于考核工程概算执行成果、分析工程概算超支或节药原因;应增加按固定资产分类及目录编制的竣工决算资产移交表,有利于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规范固定资产核算。

四、结束语

大型水电站工程竣工决算工作是一项专业技术要求较高、业务量大、时间跨度较长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业主财务人员应从建账之初就充分了解并重视大型水电站工程竣工决算工作,提前谋划好竣工决算有关财务事项并形成制度,规范工程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准确归集工程建设成本。竣工决算阶段,重点做好资产清查、待摊投资分摊、债权债务清理、编制资产移交表及竣工决算报告等有关财务工作。

参考文献

[1]吴伟华.水利工程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及有关问题的处理[J].中国水运(下半月),2012,(7):103-104.

[2]刘玲.水利工程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及有关问题的处理[J].安徽水利财会,2015,(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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