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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金融论文精选(九篇)

农地金融论文

第1篇:农地金融论文范文

关键词:农村金融;理论研究;方法论

文章编号:1003-4625(2008)07-0011-04中图分类号:F830.6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The theoretical study of China’s rural finance has made great progress. This paper reviews the related theory from the view of methodology in order to draw a clear picture of the present development of China’s rural finance study, and give some commands and provide theoretical preparation for further study.

Keywords: Rural Finance; Theoretical Study; Methodology

一、引言

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历程与经验表明,只有取得科学理论的支持,农村金融改革才能有实质性突破,农村金融才能获得真正意义的发展。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没有理论的政策是抽象的,理论研究对于政策供给的意义特别重要。几十年的改革与发展,中国农村金融已有了巨大变化。然而农村地区自然禀赋差异,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层次不一以及农村金融改革的滞后,中国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协调日趋突出,农村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面临诸多难题,这使得农村金融问题的理论研究显得尤为迫切与重要。目前,中国农村金融问题的理论研究已经取得较为丰富的成果,也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文献。本文将从方法论角度对相关文献加以梳理,旨在对中国农村金融问题研究的发展状况作一个透彻的了解,以期对农村金融问题研究的方法论作出恰当的评价,为中国农村金融问题的更深入研究提供方法论上的准备。

二、农村金融问题研究的传统方法

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从根本上解决了原有体制下激励约束机制不足的缺陷,使得濒临崩溃边缘的农村经济摆脱了困境,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随着中国农业银行的恢复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得以重新建立,农村金融有了极大发展。与此同时中国农村金融问题的理论研究也逐渐摆脱了教条主义的束缚,围绕着农业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的业务管理等问题进行研究,为农村信贷管理体制的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这一时期传统的金融理论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在既定的理论约束下,政策报告式的研究方法即存在问题――政策建议的逻辑思维成为主流模式,众多的研究是为政府实现特定的目标而直接投放信贷的方式干预农村金融提供政策建议。这种方法通常只追求旨在农产品增加的短期目标而忽视农村收入的可持续性增长,并且仅仅强调信贷投放而忽视储蓄动员和有效的农村金融机构建设[1]。总结这一时期的理论与实践,不少经济学家认为传统方法的效果总体上都不好,最多是效果一般,其结论是基于如下三个标准作出的:(1)传统战略如瞄准问题和补贴在解决问题上是否成功;(2)传统方法的成本效率分析;(3)在增加收入和减少贫困方面是否成功[2]。

三、农村金融问题研究的方法转型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经济学开始逐步与世界主流经济学接轨,西方经济学的理论范式逐步主导着中国经济的研究领域。中国学者在接受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同时,开始尝试运用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研究范式来研究中国的经济问题。在分析发展中国家经济实践基础上建立的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和金融发展理论,以及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流行,对中国当时进行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在客观上起到相当大的启示和引导作用,同时也为中国的学者研究中国农村金融提供了理论框架支持。自此研究中国农村金融问题的文献不囿于农村金融内部,开始在更大的视野范围来研究农村金融,大量文献集中于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关系、农村金融发展、农村金融结构与功能、农村金融制度以及农村金融体系的变革方式等方面展开探讨。

(一)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

国内学者开始认识到农村金融研究目标不仅仅在于农村金融自身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以金融发展来促进农村经济的增长,而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弄清中国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必然联系以及内在机理。一些文献基于中国农村地区数据、运用面板数据的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与格兰杰回果检验等经济计量模型,对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和因果方向进行了定性与定量研究。研究指出,中国农村地区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并不明显,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的各项指标与经济增长之间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东部地区也仅仅只有农村金融效率与经济增长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与其相反的是,农村经济增长对农村金融发展的影响则是非常明显的。根据帕特里克的两种金融发展模式“供给引导式”和“需求追随式”,一些研究也认为,原有向农村金融机构大量注资的“供给主导”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并没有发挥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很好作用,因此在中国今后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应该转换思路,按照“需求追随’模式,有的放矢地促进农村金融增长[3]。

也有学者从金融发展水平以及金融结构两个视角,对中国农村金融状况作出全面的分析。一是依照金融发展理论所提供的金融发展水平指标(金融相关率FIR和M2/GDP),从宏观层面来衡量农村金融发展水平,指出这两个指标绝对值在中国农村并不大,但都有明显上升的趋势。不过由于这两个指标在衡量金融发展水平所具有的缺陷,对由这两个指标所获得的结论应持谨慎态度。如果以L/GDP来衡量,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并没有表现出如FIR和M2/GDP所表现出的那种极其明显的趋势。二是设计一些指标(如金融资产与纯收入之比及其行社贷款与纯收入之比)从农户层面来考察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其分析的结果是,一方面农户经济生活中货币化程度增加;另一方面农户存在较强的流动性约束,不过农户可通过非正规金融渠道融得资金从而使流动性约束得到部分缓解。也有文献依据戈德斯密斯 (Godsmith 1969)金融结构的概念来分析中国农村的金融结构状况[4]。

上述研究文献基本都遵循着戈德斯密斯的经济增长金融发展的研究思路,通过一系列数量指标从金融结构上对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给予衡量,利用经济计量模型对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数量化分析。较之于以前的研究方法,此方法具有逻辑更为严密,路径更为深入,结论更为精确的优势。然而局限性也是明显的。该研究方法只是指出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具有计量上的因果关系,但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相互影响的渠道或环节在理论上依然是不清楚的,而且农村金融结构的变化未必能够准确度量农村金融发展水平。

(二)农村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

1973年著名经济学家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一反传统主流经济理论以发达国家为研究对象,偏重实物要素而忽视金融要素的研究方法,转而以广大发展中国家为样本,集中研究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从而提出了全新的“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其理论政策含义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金融政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国内一些学者沿着相同的思路对中国农村金融抑制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中国农村存在严重的金融抑制现象。一些文献从农业的自然属性、农户的生存与发展特点出发来阐述需求型的金融抑制,解释了现象背后农户和农村企业信贷需求总量变化以及层次分布。也有文献是建立在对农村金融需求分析的基础上,从农户和农村企业通过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资金有限,融通资金渠道单一等方面来阐述供给型金融抑制。在阐述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农村资金为何供给不足的原因解释方面,指出金融制度、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是主要因素。供给型金融抑制的研究角度往往倾向于存量的修正,而需求型金融抑制视角则侧重于长远,注重增量的发展动态。上述研究文献禀赋新古典主义发展经济学的思想,将视角投向农村金融市场,通过对中国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均衡的分析,得出中国农村存在严重的金融抑制及其原因,其结论要深刻得多。这些文献的论证逻辑基本遵从现象原因这一思路,采用对大量农村地区抽样调查和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方法。当然这些研究还存在着研究层面和视角上的局限,如基于需求视角是否存在其他复杂的需求制约因素?以及连带出农村金融主体的金融需求结构与其他各项经济活动的相关性分析等方面还存在研究上的空白。就其方法论来说,有些文献缺乏研究的规范性。

从金融功能论的研究视角对中国农村金融与经济关系作出客观的描述,被一些中国学者所运用,其中较为普遍的研究采用一种叫做机构分析法,简称为机构观。具体表现为结构功能行为绩效的研究思路。以此思路,农村金融要发挥其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功能必须在现有的农村金融结构框架下进行,根据现有的农村金融结构赋予其相应的功能,并通过其行为绩效判断其功能实现的效应。正是在这种观点的指导下,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走上了一条“机构路径”。长期以来注重了农村金融机构的存在形态,而忽视农村经济对金融资源多层次、多元化的需求和农村金融制度整体功能的发挥。为此,另有一些学者提出,应以功能观来重新认识农村金融经济的关系,以此指导中国农村的金融体制改革,更好促进农村金融经济的协调发展。功能观是从系统的功能出发,然后探究需要何种结构来实现这些功能,它遵循的是功能、结构思维方法。其实质是从金融所处的系统环境和经济目标出发,考察金融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功能耦合关系,演绎出外部环境对金融功能的需求,在此基础上,根据成本――收益原则,选择能满足系统环境对金融功能需求的金融形态和功能实现机制,由此对系统进行结构优化,其遵循的是外部环境功能结构的思路[5]。功能观的研究范式为研究农村金融体系的变化提供了全新的解释思路,扭转了一直以来农村金融理论研究与实践忽视农村金融体系功能问题的倾向,也为重构农村金融体系提供理论上的指导。

(三)农村金融制度

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新制度经济学无疑是经济学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一方面对传统发展经济理论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另一方面也为传统发展经济理论提供了全新的分析框架。国内一些学者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采用历史演绎从制度层面上分析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的演进逻辑,以及从实际经验数据来分析这种演进背后的悖论和缺陷。认为农村金融制度历史变迁的特点是,农村金融制度的每次变迁均是自上而下的政府强制,而非自下而上的诱发性政府行为,更不是农村经济主体自主,这种以扼杀农村经济组织自发行为为代价的外生性强制性制度变迁与农村经济发展相悖,导致了农村金融主体的缺位,农村金融容量的增长赶不上经济总量的增长[6]。这些研究文献突破了将农村金融制度视为既定不变的外生变量传统研究方式的束缚,弥补了排除制度作用和制度对农村经济增长影响分析的传统农村金融理论研究上的不足。然而这种研究方式阐明的只是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历史演变的逻辑,却无法说明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应有的逻辑。

(四)农村金融体系的变革方式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取向一直是中国农村金融研究所关注的,究竟是以合作制为主导还是以商业化为取向众多文献争论不一。一种观点认为应以合作制为主导;另一种观点是商业化取向,甚至放弃合作制;还有一种折中观点,认为商业化和合作金融应共同发展。各种文献的观点之所以出现差异,从理论本源来说,关键在于其研究者对中国现实农村经济判断的差异。按照“理性小农”命题(Schultz,1964;Popkin,1979),中国的农户如能被确认为富于理性的小农,那么就没有必要单独为其设计一套农贷制度安排,而只需将服务于现代经济的金融体系直接延伸到农村经济,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即可,换句话说,商业化的金融体系同样适用于农村地区;按照“道义小农”命题(Chayanov,1925;Scott,1976),中国的农户如能被确认为是生存取向的,不会冒险追求利润最大化,那么农村地区商业化的金融安排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合作制的金融安排是恰当的。但无论从“理性经济小农”视角还是从“道义小农”视角来考察中国农村经济,得出的结论都难免简单化,中国小农经济到底具有什么样的特征值得进一步讨论[7]。从研究方法论来说,持商业化取向或合作制主导观点的研究文献基本上采用理论演绎的三段论形式来得出各自的结论。理论前提承认合作制金融存在的基础是小农经济,而商业金融活动所具备的条件是农村市场经济,商业化金融不能提供高度分散小农经济化条件下的金融服务,进而从中国现实农村经济特性的描述中获得理论推理的依据。这些研究文献论证形式缜密严谨,其观点有一定的说服力。然而问题在于,缺乏对中国现实农村经济特性严格的实证以及农村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分析,没有哪一种关于中国农村金融的命题具有普适性。

(五)农村非正规金融

对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研究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其一是农村非正规金融产生的成因;其二是农村非正规金融中的利率问题。一些学者从不同的研究角度分析了农村非正规金融产生的成因:(1) 从中国小农家庭的生存经济与其资金的非生产性需求两者之间内在逻辑联系出发,通过案例研究表明非生产性资金缺口和农贷需求不能指望由正规的或商业性的金融来满足。(2)从农村非正规金融与中国城乡的特殊结构与联系相关性入手,认为是由于城镇和农村之间缺乏一个较好的金融组织。特别是在转轨经济中,作为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结果,农村非正规金融是由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缺陷造成的。(3)从农村金融供给的角度,认为农村贫富差距的加大使农村非正规金融形成旺盛的供给。(4)从金融政策的根源来看,由于贷款管理的落后和贷款配给的错误,扭曲了农村正规金融资源的配置,收入较低农户的信贷需求仍然要通过非正规金融得以满足。对农村非正规金融中的利率问题,不少学者以农村民间金融为例,从信息不对称角度出发,把民间信贷利率部分地视为具有调节借贷风险组合或过滤借贷风险的功能。有文献认为,民间信用利率决定于资金供求状况、借贷者亲疏关系、期限长短、淡旺季节等因素,因而利率档期分明。 也有文献依据修正的Stiglitz-Weiss信贷配给模型来揭示出民间金融各种利率形式的机理和长期并存的原因。

从已有文献来看,对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研究视角呈现多元化,研究方法从案例分析到规范论证呈现多样性。其不足之处在于缺乏非正规金融研究的系统性理论框架,视角的多元化固然可以使问题的认识较为全面,但多种结论的差异将使得理论研究失去了实践意义,另外案例研究中样本选取的不同将会影响到结论的可信度。

四、结语

通过对中国农村金融问题理论研究的梳理,不难发现各种理论研究在思想和方法上存在的局限。不仅如此,无论对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联系识别,金融抑制理论对供给型金融抑制和需求型金融抑制的区分,合作制为主导还是以商业化为取向的争论,还是农村非正规金融成因分析只是农村金融的一个方面,各种研究思想和方法忽视了农村金融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以及系统内外存在的复杂联系,这也是导致各种理论研究与实际脱节的重要缘由。可见,农村金融问题研究不能简单地依赖某个理论。综合各种理论研究的优势,将系统论的思想引入农村金融问题研究之中,通过对农村金融系统内外复杂联系的研究寻找改革途径将是未来农村金融研究的趋势。

参考文献:

[1]周霆.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论――基于“三农”视角的分析[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229.

[2]雅荣,本杰明,皮普雷克.农村金融问题、设计和最佳做法[M].北京:中国农村金融研讨会阅读材料,2002,(9):23.

[3]焦兵.东、西部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增长贡献的比较研究[J].统计与决策(理论版),2007,(1):70-72.

[4]姚耀军.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及其金融结构分析[J].中国软科学,2004,(11):36-41.

[5]李喜梅,彭建刚.经济变迁中的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一个从隐功能角度的解释框架[J].农业经济问题,2005,(10):51-54.

第2篇:农地金融论文范文

关键词:系统论,农村金融系统,农村金融改革

Reform Thought of Rural Finance based on the System Theory

Abstract:Rural Finance is a system and the reform of rural finance in Chinachiefly aims to coordinate and integrate its constitution.Base on the analysesof its existing characteristics ,the weaknesses and the outlets of the Chineserural financial reform has been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 words :System Theory,Rural Financial System ,Rural Financial Reform

1.问题的提出

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在政府主导下,围绕农村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三农”问题,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一直没有停顿。2003年6月中央政府《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03〕15号文件]和2004年8月17日《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发[2004]66号),完善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中心的确立,把以农村信用社为重心的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尽管如此,有关农村金融改革的方向和路径的争论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对于诸如农村金融的总体格局怎么安排?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方向是什么?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怎么设定?农业银行怎么改革?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能怎么规划?怎么整合县域金融?合作金融在中国金融产业中的地位怎样界定?民间金融怎么发展与规范?怎么防范农村金融风险?等等,基于各种研究的角度的不同,得出的结论也是大相径庭。然而,就现有的研究而言,呈现下面三个明显的特征:一是停留在农村金融的某一个方面的研究,特别是从农村信用社的研究出发来讨论农村金融问题,以农村信用社的模式选择替代了农村金融模式的选择(曾康霖,2001;王自力,2002),更多的人似乎都认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就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全部,农村信用社问题解决了,金融支农问题也就解决了;二是尽管也提出要通盘考虑农村金融改革,应该一揽子规划农村金融体制构建(谢平,2001),并且也有了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域金融制度安排的综合考虑(曾康霖、蒙宇、刘楹,2003),但是并没有见到从宏观角度对农村金融体制构建一揽子规划的深入探讨;更多的研究仅是就事论事,就农村信用社谈农村信用社、就农业银行谈农业银行、就农业发展银行谈农业发展银行,没有考虑各种农村金融供给机制的协调和整合;三是尽管也提出了要处理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要从需求出发探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构建(何广文,2001;高帆,2002),但是将农村金融置于宏观经济背景,从经济系统论角度展开的研究还不多见。农村金融理论准备的不足,导致农村金融改革系统协调能力低下,农村金融体系整体活力缺乏,农村金融改革总是难以到位。有鉴于此,本文从系统论的视角出发,将系统论的理念引入农村金融问题研究之中,将农村金融改革置于国家整体宏观经济系统和农村经济系统之中,对农村金融改革问题展开讨论,进而提出农村金融改革的整体思路。

2.作为一个系统的农村金融

所谓系统,就是按一定目的、条件和环境,按一定的关系组成的互相作用的若干要素的有机整体。系统论认为,宇宙中包括人类社会宏观和微观方面,都是若干大小系统。基于这一系统论基本原理,宏观经济可以看作一个系统,农村经济可以看作是宏观经济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而农村金融可以看作是农村经济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宏观经济系统的二级子系统)。

2.1农村金融是经济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

对于庞大的宏观经济系统而言,其包含了众多的组成要素。首先,基于我国长期的二元经济结构特征,农村经济系统[1]和城市经济系统是宏观经济系统的两个基本的子系统,而在农村经济系统中,农村金融又是其重要的子系统。同时,国家整个金融体系是宏观经济系统的一部分[2](即部门子系统之一),这里,经济的二元特征所带来的金融二元性导致了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的分割,农村金融成为整个金融系统的子系统,同样处于宏观经济系统二级子系统的层次之上。由此可以认为,在宏观经济系统中,农村金融处于农村经济子系统与金融子系统的交集之中(见图1)。

化的方向下,农村金融改革到底要达到什么目标?什么才算是中国农村金融改革成功到位?等等,缺乏系统性论证。因而,多年来的中国农村金融改革主要着眼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系统内部关系的调整和改善,没有着眼于机构间运作机制的协调。改革视角始终停留在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上,而且仅就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来看,也缺乏必要的整体性和相关性考虑。例如,对农业银行的改革是从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角度展开的,这样的改革必然导致农业银行对农村地区的撤离。而对于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则是在粮食市场化改革情况下不得不采取的举措。农村金融改革仅仅是为了构建一种完善的机构体制,而没有着眼于如何构建农村金融系统中各子系统间相互协调运作的长效机制。因而,改革开放以来,多次调整和改变农村金融监管系统的运作方式;农村正规金融系统内部,也仅仅着眼于各银行金融机构系统内部的改革,而忽视非银行系统的安排;仅仅着眼于正规金融部门制度的演进,而忽视非正规金融部门制度的变迁。

就现有的农村金融系统而言,首先由于在整体性上存在结构与功能的不对称,其次由于各组成“部件集”之间的相关性没有得到协调,因此导致农村金融系统的功能无法很好的发挥。主要表现在:

宏观层次的金融监管与中观层次的金融机构经营两个子系统不能协调运作-——金融监管系统对于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存在软预算约束,农业发展银行无法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对于商业性金融机构监管可以认为是到位和适度的,但是农业银行业务重点已经转移,距离农村越来越远;对于合作金融机构存在监管过度的问题,农村信用社缺乏自主经营和发展的空间;对于非正规金融缺乏监管框架,非正规金融发展面临合法性挑战。

(2)农村金融改革与城市金融改革严重的脱节,农村金融系统改革与城市金融系统改革的协调推进性被忽视

我国经济金融改革的次序,也是经济改革先于金融改革。经济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展开的,然而与经济发展的路径一致,我国金融发展也遵循以东部和城市为中心推进的模式(何广文,2001),金融改革首先在城市进行,这就必然造成农村金融改革与农村经济发展的脱节。农村金融改革落后于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金融供给不能适应需求的变化。

农村金融系统与环境的不适应:农村经济和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带来了农村金融需求的变化。经济发展的过程在逐渐地削弱二元结构特征,城乡统筹,缩小城乡差距也成为政府现阶段经济工作的重心。同时,农村经济主体出现多元化、需求出现多样性。然而农村金融系统却在固化这种城乡金融的二元结构特征。

(3)改革的推动者和行为主体的行为没有协调,监管者和金融机构之间缺乏协调机制,金融机构本身创新的动力和创新的主动精神缺乏。现有农村金融监管力量,分别来自于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各省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往往出现职责上的分工问题,或者造成监管漏洞,监管不到位,或者监管过渡。

(4)农村金融供给和需求之间不协调,农村金融改革与环境的适应性被忽视

农村金融产业具有较强的扩散效应(图3),并通过其前瞻效应、旁侧效应和回顾效应对农村经济各构成要素的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进而由此形成了农村金融产业发展与农村发展的关联性。良性运作的与农村金融需求相适应的农村金融系统,无疑能够促进农村经济各要素的合理配置,协调发展。

战略调整,重点支持高科技农业、优质高效农业和出口创汇农业,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突出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创造农村客户和农村金融机构双赢的局面。

(2)协调城乡金融发展,消除城乡二元金融格局。

(3)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监管机制,协调金融监管与金融机构主体间的关系。由于农村金融机构的特殊性,各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应该统一协调起来监管。

(4)促进农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的有序合理发展,实现金融机构的多元化,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金融需求。现有农村金融组织资源供给不足,为解决由此而出现的农村金融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满足“三农”对农村金融的多样化需求,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金融机构适度竞争,可考虑放宽民营经济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条件,创设和在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基础上重组一批县域小型金融机构,注意培育村级农村合作金融组织。

(5)促进农村金融资源的协作与整合。一是农村金融业与农村金融需求主体间的协作;二是农村金融行业内各类金融形式间的协作,包括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合作金融以及规范运作的民间金融在竞争基础上的合作;三是推动农村金融系统内部各金融机构跨地区合作,引导和推动地区间经济金融的平衡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高帆,2002,中国农村中的需求型金融抑制及其解除[J],《中国农村经济》(12)。

何广文,2001,中国农村金融供求特征及均衡供求的路径选择[J],《中国农村经济》(10)。

曾康霖,2001,我国农村金融模式的选择[J],《金融研究》(10)。

曾康霖、蒙宇、刘楹,2003,论县域金融制度变迁与创新[J],《金融研究》(1)。

王自力,2002,试论农村金融改革的新思路,《金融时报》3月7日。

谢平,2001,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改革的争论[J],《金融研究》(1)。

Hugh T.Patrick ,1966,“Financial Development and Economic Growth in UnderdevelopedCountries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1966-14(2,January)。

注释:

[1]农村经济系统包含了一般意义上的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的一切问题。

[2]一般而言,在使用宏观经济一词时,就涵盖了经济金融问题,因此,我们认为国家的金融体系是整个宏观经济系统的一个子系统。

第3篇:农地金融论文范文

[关键词] 金融中介理论 农村金融中介 显 隐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理论界研究中国农村金融问题的文献逐渐多了起来。具体看来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的研究:一是对非正式金融的研究,例如姜旭朝(1996)、温铁军(2001)等;二是具体对农村信用社的研究,如谢平(2001)、何广文(2001)等;三是对农村金融制度的整体研究,如张杰(2003)、王曙光(2006)等等。本文则是在对金融中介理论演进过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索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极不发达的情况下,如何对中国农村金融中介尤其是银行类金融中介进行功能定位,从而提高农村金融的效率,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金融中介理论的演进及金融中介的一般功能定位

金融中介理论的主要问题就是要解释“金融中介机构为什么存在、发展,它具有怎样的功能”,有关文献相当繁杂,而其中的一个重要的分界点就是把交易费用和信息成本作为分析研究的核心问题。正是依据此分界点,John Chant(1989)将金融中介理论分为“新论”与“旧论”,“旧论”认为金融中介只提供资产转型服务,是被动的资产组合管理者,而“新论”是着眼于探究金融中介为什么存在的理论,核心是引进了信息经济学和交易成本经济学。本文将在参照“新旧论”划分的基础上,根据金融中介理论的演进顺序来展开论述。

1.古典的金融中介理论和银行的信用媒介、信用创造功能

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关于银行信用本质和作用的理论包括信用媒介论和信用创造论两个对立理论。 信用媒介论认为银行的功能在为信用的提供作媒介,银行通过信用的媒介,能转移和再分配社会现实的资本,其主要的代表人物是亚当?斯密、李嘉图、约翰?穆勒等。而信用创造论认为银行的功能在为社会创造信用,银行通过信用的创造能为社会创造出新的资本,其主要代表人物是约翰?劳、麦克鲁德、熊彼特等。无论是信用媒介功能还是信用创造功能,实际上只是说明了银行的部分职能。

2.新古典经济学中的无金融中介现象

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阿罗-德布鲁一般均衡模型理论(Arrow-Debreu Model,简称A-D模型)假定厂商与家庭可以无限制进入完全的金融市场,即没有交易成本和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金融市场完全可以有效地配置金融资源,达到帕累托最优,因而不需要金融中介机构。这一理论是基于对现实世界高度抽象的理想模型,但大量的实际运作却偏离了这一理想化假设。从这个意义上,现代金融中介理论的兴起可以视作是对A-D一般均衡模型的突破,以后的研究者正是在对上述假设进行修正的情况下,从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等角度研究金融中介存在的原因。

3.20世纪初至60年代的金融中介理论和银行的资产转换功能

20世纪前期,金融中介理论的研究进展不大,最有意义的是Fisher(1930)的内部信贷市场观点,理论界普遍认为这一贡献开启了金融中介重要性的理论闸门。后来,Fisher的观点得到了Gurley&Shaw(1956)的进一步深化,他们在《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and the Saving-investment Process》一文中论述了金融中介的资产转换功能。认为金融中介的基本功能是通过发行间接证券,在储蓄者和借款者之间进行资产转换。由于该理论不仅揭示了金融中介具有基本的资产转换功能,而且还进一步分析了银行与非银行金融中介之间的共性和差异,对后来的相关研究产生了持久而深远的影响,而他们也被当作现代金融中介理论的先驱。

4.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现代金融中介理论

随着交易成本经济学和信息经济学的最新成果应用于金融中介的研究中,对金融中介提供的各种服务进行了更深入的分析,形成了基于交易成本、信息成本、风险管理和参与成本及金融中介的“功能观”的种种金融中介理论,下面逐一进行论述。

(1)基于降低交易成本的金融中介理论和银行的规模经济效应

Gurley&Shaw和Tobin在阐释金融中介的资产转换功能的同时,为降低交易成本说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Gurley&Shaw(1960) 在其著作《Money in a theory of finance》中提到金融中介机构可以节约交易成本。Tobin(1963)在《Commercial Banks as Creators of Money》一文中也从金融中介发挥规模经济、降低交易成本的角度,对金融中介的功能做了进一步阐述。其后继者G.J.Benston&C.W.Smith(1976),Merton(1989), Chant(1989), Freixas&Rochet(1997),Allen&Santomero(1998)等也进行了探讨。

(2)基于信息不对称、信息成本的金融中介理论和银行的信息处理及监控功能

运用信息不对称来解释金融中介的存在,是20世纪70年代金融中介理论的热点。信息不对称分为事前和事后两种,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两者都会导致金融市场失灵,产生对金融中介需要。Leland&Pyle(1977)在《Informational of Asymmetries,FinancialStructure, and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一文中论述了资金借贷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及其引致的逆向选择,因此客观上需要专门提供信息的人。Diamond(1948)在《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and Delegated Monitoring》一文中对事后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金融中介的委托监督理论。他认为金融中介就是通过充当被委托的监督者来克服信息解决道德风险的,这种做法节约了对单个项目进行监督所造成的成本。Chan(1983),Mishkin等人也进行了解释与描述。

(3)基于消费不确定性的金融中介理论(流动性保险理论)和银行的流动性转换功能

基于信息不对称的另一个金融中介理论来自于对未来消费的不确定性。由于未来消费的不确定性,消费者面临着流动性风险。流动性保险理论的代表人物为Diamond&Dybvig。在Diamond&Dybvig (1983)模型中分析了金融中介在防范因消费需求的意外流动性冲击而造成的不确定性方面的作用。这一模型后来经过Bencivenga&Smith(1991)的研究得到了进一步的简化和发展,在Bencivenga&Smith模型中,金融中介的作用是提供流动性而不是克服信息摩擦。

(4)基于风险管理、参与成本的金融中介理论和银行的交易、风险管理功能

与信息不对称紧密联系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金融中介在风险管理方面的优势。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业的组织结构和业务结构发生很大变化,金融市场更加完善,交易成本也降低了。但金融市场的发展和扩大并没有使人们对金融中介的依赖程度降低,反而参与金融市场的方式急剧转向通过各种金融中介。事实上,金融市场广度与深度的扩展正是金融中介和企业增加运用创新的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结果。Santomero(1984)基于Tobin-Markowitz资产组合模型发现,由于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不同,中介机构便要在投资者之间发挥风险转移的功能,以便使整个社会的平均风险水平下降或处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Merton(1989) 认为金融中介的一个功能是具有在不同参与者之间分配风险的能力。Allen&Santomero(1998)在归纳银行新业务后认为,风险管理已经成为银行和其他金融中介的主要业务。

参与成本是和风险管理相联系的一个概念。Allen&Santomero(1998)认为,原有的金融中介理论视野过于狭窄,需要用风险管理和参与成本来解释现代金融中介的存在。所谓参与成本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花在参与风险管理和决策上的时间;二是指由于金融创新,金融工具越来越复杂,使得非金融从业人员了解金融风险交易和风险管理的难度也大大增加了,投资者学习某种金融工具需要花费固定成本。虽然交易成本与信息成本可能已经大为下降,但这两方面的原因,使得个人参与金融资产交易和风险管理的成本大大增加。而金融中介作为专业机构,可以利用其专业优势,人们进行风险交易和管理,从而大大减少参与成本。在这里,金融中介的职能主要是金融资产交易和风险管理,已不同于传统的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的职能了。因此,从参与成本的角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金融中介机构近年来发展变化的原因。

(5)基于价值增值与客户导向的金融中介理论和银行金融服务功能的拓展

Scholtens&Wensveen(2000)对上述Allen&Santomero的观点提出批评,认为诸如共同基金和金融衍生工具等金融产品迅速发展的关键仍然是风险而不是参与成本。正因如此,金融中介理论必须拓展其目前的研究边界,需要一个解释有关金融创新和市场细分及其动态过程的理论。随着高质量的资产转换,如到期日、流动性、风险、规模以及区位等,金融中介增加了储蓄者与投资者双方的价值,因此价值增值是现代金融中介发展的主要驱动力,理应成为金融中介理论的核心,价值增值是通过降低人们的参与成本和扩展金融服务来实现的,基于此, Scholtens&Wensveen所谓的补充理论(amended theory)强调金融中介的顾客导向而不是信息不对称,也就是说,金融中介本身就是向顾客出售金融服务并从中获利的,而传统理论所谓的节约交易成本,消除信息不对称以及参与成本等则属于上述过程的伴随效应(by-effect)。

(6)基于“功能观”(functional perspective)的金融中介理论

Merton&Bodie(1993,1995)针对人们长期遵从的机构观,提出了一种基于“功能观”(functional perspective)的金融中介理论,认为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较稳定,但金融机构的构成及形式却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功能观首先要问金融体系需要行使哪些经济功能,然后去寻求一种最好的组织机构,而一种组织机构是否最好,则又进一步取决于时机和现有的技术(Merton,1995;Bodie,2000) 。金融中介功能观为解释当前金融体系结构的趋势性变化提供了新的视角,大大地拓展了金融中介理论的视野,从而把金融中介理论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水平。尤其是博迪(Bodie,2000)还曾专门以访谈的形式讨论过金融体系的功能观,并涉及了功能观的中国意义,对我国金融体系的整体构建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现代金融中介理论的发展,可以说是一个不断向一般均衡模型中加入现实因素的分析过程,也是一个伴随着金融业的实践发展而逐渐深化的认识过程。首先是从金融中介发挥规模经济的角度解释金融中介的存在,并初步涉及了交易成本的概念,对金融中介的功能做了进一步阐述;接着随着信息经济学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发展,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成为新金融中介理论的核心概念。但是,随着近十多年来金融的迅猛发展和金融中介新业务的拓展,人们开始在交易成本之外,从风险管理和参与成本的角度研究金融中介功能的转变。应该说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不确定性、风险转移和管理构成了金融中介演化的客观要求,随之发展起来的金融中介机构也就具有的相应的功能。从历史演进的角度来看,现代金融中介理论和中国前正推进的农村金融市场化改革具有相容性,以金融中介理论为指导,结合我国正进行的市场化改革实情并适当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来设计我国的农村金融中介体系是有实际意义的。但是,显然现代金融中介理论都是以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为前提的,没有考虑到不成熟市场经济的制度背景和农户特性,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在研究过程中就必须添加这些要素。

二、中国农村金融中介的功能定位及拓展

在长期金融抑制的经济中,我国农村的金融市场是极不发达的,在将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银行类农村金融中介还会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占绝对优势。

1.基于金融中介理论的一般显定位

根据上述的金融中介理论,金融中介一般具有信用媒介、信用创造、资产转换、降低交易成本的功能、解决信息不对称、风险管理等功能。Merton&Bodie更是较系统地阐述了金融的六个核心功能:清算和支付结算的功能,即为交易提供清算和支付条件;聚集资源和向企业提供间接融资服务的功能;提供跨时、跨地区、跨行业转移资源的服务;具有风险管理功能,金融部门提供管理风险的服务;具有提供信息的功能,为经济部门分散的决策者提供信息服务;提供解决激励问题的方式和方法。

显然,农村金融中介也应具有以上功能,只是因为服务于农村和农民而更具有针对性,我国也不例外。我国的农村金融中介体系是一种典型的不发达的、以银行中介为主的金融体系。这和1978年改革后农村经济形成了以农户、私人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的格局相对应,农村经济对资金需求具有小额、分散、灵活、方便的特点,不仅不能给金融机构带来规模经济收益,而且由于分散性、收入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等因素,又必然带来更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这种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交易成本较高,因此我国的农村金融中介必须也具有资产转换、降低交易成本的功能、解决信息不对称、风险管理等一般功能,我们把这些功能看作显。

但应运而生的这些金融中介组织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却不尽如人意。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完成农村信用社脱离农业银行的改革后,从理论上在我国农村金融领域中已初步形成了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分工协作的格局,即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却出现了和发展农村经济相背离的情况:和小额金融服务特质最贴合的农村信用社合作金融性质逐渐缺失,在片面追求盈利的目标驱使下,考虑对小规模融资需求需要支付额外的信用评估与监督成本,转而偏好与大规模的信贷需求建立联系;中国农业银行业务逐渐转向城市,对农村的信贷支持明显减小,而且在退出支持农村经济的同时还带走了大量的农村居民储蓄,遍布城乡的邮政储蓄机构长期只存不贷,也从农村吸走了大量的存款,这就造成了农村资金的净流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面临业务单一、风险加大等困境,支农作用日益弱化;民间借贷虽然由于其地缘和血缘优势,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降低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等要求,但由于游离于有效监管机制之外,问题频出。可以看出上述农村金融中介组织在服务于农村和农户时出现了部分功能缺失。正是基于这种情况,我国近年来进行了持续改革,目前的农村金融体系已逐渐过渡到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农村合作基金、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小额信贷以及非正规的民间私人借贷等多种金融中介组织。尤其是2006年12月21日,中国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见》,放宽了对村镇银行等五类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政策限制,目的就是健全多元化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显。

2.基于中国农村及农户特性的隐拓展

我们在理解农村金融中介组织显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的农村经济的发展状况和发达国家是不同的,西方发达国家农村城市化、农村生产工业化、商品化水平高,而且农村领域就业人数少;而在中国,随着乡镇企业和农村个体私营企业的兴起,虽有大规模、专业性商品生产者,农村富余劳动力也大量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但更多的仍然是分散的、零星的种植业、家庭经营及小商品生产者。农民(农户)行为特征将对农民(农户)的信贷行为和农村金融组织的功能定位有着根本的影响。从总体上讲,研究农户行为的经典文献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 “理性小农”说,代表人物为T.W. Schultz和S. Popkin。T.W. Schultz(1979)认为农民比起任何资本主义企业家来毫不逊色(1964)。另一类是“道义小农”说,代表人物之一J. Scott认为具有强烈生存取向的农民宁可选择避免经济灾难,而不会冒险追求平均收益的最大化(1976)。我国农民普遍持有以家为核心的伦理观念且依附于土地,广大的极其弱小的农户作为经济个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是非常脆弱和无力的,而且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基于以上认识,可以看出即便某些地方非农收入已经大大超过了农业收入(如东南沿海一些省份的农村家庭),但广大农户仍是 “非理性”的。这就要求农村金融中介尤其是新型的银行类金融中介加入新的功能,诸如金融中介代替政府进行项目选择、经营指导、技术培训、信息传递、文化宣传等功能,这些功能区别于一般的金融中介,可以看作农村金融中介的隐。在具体的操作中农村金融中介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相对发达而广泛的信息系统,为农户提供急需的致富技术和信息,帮农户找准新的效益增长点,当好农民的致富参谋和金融顾问;还可以通过送知识进农户等手段进行文化宣传和技术培训等。

参考文献:

[1]秦国楼:现代金融中介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版

第4篇:农地金融论文范文

关键词:金融惠农;农村金融市场;资本边际效益;补偿性回馈;基层人才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2

引言

从我国的城镇化率水平中可以看出,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数目依旧较大,因此农村集中了我国数量多、潜力大的消费群体,它是我国经济增长的“地基”、也是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源泉。

一、金融惠农政策研究概述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外研究现状

(1)农业信贷补给理论

Anjini Kocha指出,印度正规信贷市场的运行显著地影响了农村经济,通过分散地参与曾由大农场享有的农业信贷改变了收入水平和收入不均等,并且认为是通过土地租借市场起作用的。Adams, DW指出在发展中国家,低利率的农业贷款导致资源配置的无效、收入的集中和农村金融市场的不良运作。他们主要是关注与农村居民这一低收入低消费群体,通过更低的门槛,给予农村居民借贷上更多的便利,以促进起自身的发展。

(2)金融服务理论

这一观点站在金融服务的视角来阐释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John Richard Hicks认为金融市场的发展可以缓解理性经纪人对于流动性风险的顾虑,促进资金的最优配置,提高经济效益。Diamond、Greenwood等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对交易成本的降低来论证金融的发展对整个社会福利的提高作用。

2.国内研究现状

(1)农村金融主体研究

邓海英将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分类为农户、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供销社以及粮食企业,具有浓厚的时代色彩。韩俊认为,农村金融需求按照主体性质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农户金融需求和乡镇企业金融需求两类,分类比较清晰简便。赵德旺则是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将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分为了五大类:一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一般农户和种养专业户;二为医生、教师等智力型职业者以及乡镇企业务工者;三为初具规模的农村个体工商户。

(2)金融惠农的整体性与区域性研究

惠农政策是一个体系庞杂、历史深远的系统结构。目前相关学者将我国惠农政策作为一个政策整体研究对象的成果还比较欠缺。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整体角度,例如薛恒的《国家“三农”政策的制度化建设》建议稳定惠农政策的目标取向和行为导向,强化政策落实监控制度;包括硕士学位论文陈燕妮《取消农业税后我国惠农政策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等也给予了关注

(二)本文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1.均衡研究与非均衡研究相结合

虽然本文是做实证研究,但是研究的是金融惠农政策的实施状况及其对农村经济实实在在的影响。本文采集了诸多数据进行均衡分析研究,同时又借助于一些科学理论对经济现象进行研究与解释。既从时间序列数据和截面数据了解了重庆农村发展的情况实证分析,又从区域特点上加以解释。

2.文献研究是实地考察相结合

在论文撰写之前,本文作者查阅了诸多资料,来完善论文的内容。同时抽样考察了荣昌县、永川区、潼南县、黔江区等地区的农村,对其基本状况做了记录与分析。

(三)本文的不足之处

1.由于重庆市是1997年才正式挂牌直辖,本文选择了重庆市1997年至2012年的农村经济数据,所以数据的选择样本较少,时间范围较窄。因此在模型设计的时候由于样本较少而带来的误差可能会有所增加。

2.理论知识与学术能力的不足给予论文的撰写增加一定的难度,因此造成论文质量缺陷请老师指正。

二、重庆市农村金融主体与基本结构

据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数据对于农村金融体系的界定是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重庆市农村金融体系基本上形成了以农村合作金融为主体,新型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银行为生力军,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为辅助,民间金融为补充的格局,在具体金融机构上包含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以及民间借贷机构。

三、重庆市惠农政策实施困境与解决

(一)重庆是金融惠农政策实施面临问题

1.农村发展面临资金匮乏问题

由于农村资本的边际效率对农村经济的影响较为严重,因此,农村其实面临着资金匮乏的危险。虽然我们看到重庆市对于农村的投入不断增加,惠农政策也在不断地颁布实施中,但是农村经济发展的状况仍旧不容乐观;

2.重庆农村居民消费观念有待提高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发现,储蓄率对于农村经济增长率的影响也较高,由此我们可以断定,农村居民的消费观念有待提高,落后的消费观念只会抑制经济的增长。

3.农村金融体系亟待完善

金融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大纽带,只有资金流动起来,才能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而由于重庆地区农村金融体系不够完善,金融产品较少,同时由于农村居民素质普遍不高,信息对称严重失衡,进一步导致了农村经济瓶颈的出现。

(二)重庆市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的几点建议

1.由被动的金融惠农政策到积极引导的金融惠农政策

我们可以发现,重庆市为了鼓励农村经济的发展做了许多努力,但是这过程中我们发现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因为这些政策普遍是被动情况下,是对农村经济发展瓶颈的消极应对。要从根本上解决瓶颈问题,就必须变被动为主动,提高对金融惠农政策的谋划能力,不能消极盲目地投入资金等方式来提高其经济的发展,应主动引导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2.引导农村居民消费观念的转变

应该把传统的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手段转化为引导农村居民消费观念的上来,从上述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储蓄率对于农村经济增长率的影响较大,因此,在制定和实施金融惠农政策的过程中,政府和政策性促农经济发展银行因注重对农村居民消费挂念的转变。实现从资金投入到观念引导的转变。

3.积极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金融体系的完善首先应该从主体出发,主体是体系中的最活跃因素,也是关键因素,因此,金融惠农政策的实施应该注重发展多元化、规范化的金融主体,以期提供给农村给多的更多的金融产品。只有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才能使农村资金高效有序的运作起来,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充分有效的沟通反馈,能够有效地促进惠农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因而必须重视和加强我国惠农政策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也是目前惠农政策建设的当务之急。

4.注重基层人才培养

基层人才是贯彻落实金融惠农政策的纽带,通过他们,可以更好地将惠农政策的理念传达给基层老百姓,是他们更加了解惠农政策的细端末节,乡土精英通过自身特有的信服辐射力对公共事件进行信息整合、传播,实现着对公共事件导向的影响和控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惠农政策体系健全落实的战略角度出发,乡土精英在村民自治体制内部发挥着落实、传达政府惠农政策,引导农民对惠农政策的信息反馈,提高农民与政府政策对话能力的综合作用,且具有低成本、效果好的特点。

5.谨慎实施金融惠农政策,避免陷入补偿性回馈陷阱

补偿性回馈是指善意的干预引起了系统的反应,但这种反应抵消了它所产生的利益。金融惠农政策的实施不是政策愈多愈好,而是应该集合实际恰到好处,太多太繁杂的金融干预,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途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就是说我们要尊重规律。物极必反,金融惠农政策的实施也是如此,因此应该尽可能避免金融惠农陷入补偿性回馈陷阱。

四、结论

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能够让更多的业内人士人士到金融惠农政策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价值所趋,从而对现阶段的金融惠农政策有一个全面了解,认识到这样的金融惠农政策必将是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走向康庄大道。

参考文献:

[1]陆海忠,杨晓义.加强金融支持惠农政策落实的思路[J].甘肃金融,2010(02):77-78.

第5篇:农地金融论文范文

关键词:农村经济增长;金融发展关系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43215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经济和农村金融都有了质的飞跃。农业作为我国第一产业,有必要立足于当前金融发展形势,改变农村金融现状,更快更好地推进相关农业经济的建设工程。

1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状况

1.1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概述 以及发展过程

在20世纪80年代农村金融主要推行的政策是传统的农村信贷补贴政策。其主要以政府干预为主要方式,主张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进行补贴的理论。还有1种理论就是农村金融市场理论,它完全否定了农村信贷补贴这种手段,认为只有采取金融市场的方式才能够推动农村金融发展。为适应我国当前发展的环境形势,不完全竞争理论应运而生,这种理论认为政府不起主导作用,而是通过引导和规范农村金融市场来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其反对政府进行市场利率定价,支持政府采取相关政策辅助协调来保证其他银行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实现低息融资。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主要经过了4个时期。1979―1993年,农村金融的发展方向主要是建立新的农村金融机构,1993―1996年这段时间,其方向主要是完善服务性的农村金融体系,而1997―2005年这段时间,则强调了对农村金融风险进行预测和控制,提出要加强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导能力,2006年―现在,实行的是农村金融改革,提出创新金融机构来适应新环境的变化。

1.2 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我国目前仍然处于农村金融改革关键期,虽然近年来农村金融发展的整体水平有所提高,但依然存在农村的金融机构规模小、数量少、金融机制不健全、发展速度慢等问题。在现代化发展大环境下,流入第2和第3产业的贷款越来越多,而在农业方面的贷款额度都比较小,农业经济发展在基础上就没有其他产业牢固。目前,我国也正创立新型金融机构,比如村镇银行、农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这些都能够称得上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成功典范。

2 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的关系分析

提到农村金融的发展,可能大家第1个都会想到农业贷款,但金融机构进行的农业贷款对农业的经济增长和人均收入的增长作用不大。农村金融发展与农业经济2者之间的关系,其实主要体现在农村金融的发展可以影响农业经济增长机制。虽然储蓄率的上升下降是极不稳定的,但不能够否认金融发展可以给储蓄率带来不小的影响,金融的发展可以很大程度上分散金融风险。有效地开发农村金融资源,可以促进农村储蓄率的提升,也给农业经济增长带来影响。

农业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产生多大的影响主要取决于金融储蓄向金融投资的转化率高低。目前有部分金融资源是不能够转换为投资的,他们多数都以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的形式流入了金融中介机构。金融机构从分散的储蓄户那里吸收储蓄时带来交易成本,而金融机构为了能够让储蓄户放弃积蓄控制时会付出的信息成本。不能否定这种机构的存在,但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一定要让手续费用或者佣金费用得到降低,才能够极大地提高金融运作效率,让农村金融市场走向市场化的道路。农村的经济增长并不能够改善农村金融规模以及结构,但农村的经济发展的确能够提高农村金融转化率。

3 搞好农村金融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建议

要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效率,就要合理化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立足于新媒体时代,合理应用网络化建设,把握农业经济实际状况和农业需要,从技术上确保金融机构效率的提高。也要加强内部管理人员的素质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金融管理手段,进一步提升整个金融机构的效率。肯定以及重视非正规农村金融机构的存在,积极引导其与国有金融资源进行合作,促进经济结构和金融机构的合理化。继续合理建设与运营操作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推动全面农村金融机构与经济结构建设。

加快改革和创新的脚步,构建科学化干预政策和现代化金融体系。顺应形势发展,政府应该减弱其控制力,促进非正式金融资本融入到整个金融市场领域,以活化金融资本为主要目的进行适当性干预,实现现代化金融体系的构建。面对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现象,应该要完善农村金融机制,促进国有和民有资本的融合,保证其推动农业经济增长。

4 结束语

要正确的认识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金融发展与之间的关系,就必须要对农村金融行业的发展予以高度的扶持,这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消费水平的提升都有着十分关键的作用。

第6篇:农地金融论文范文

[关键词] 农村金融生态;农村金融体系;反馈系统

一、引言

生态系统是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生物与非生物环境通过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所形成的一个彼此关联、相互作用并且有自动调节的统一整体。金融生态是一个综合、整体的概念,它不仅包括金融生态各组成部分之间的互相关系,还包括影响金融生态的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金融生态主要是组成生态系统的各部分之间的互相关系,农村金融生态是农村金融业运行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与农村金融业产生与发展具有互动关系的农村经济环境、农村法制环境、农村信用环境、农村文化环境、农村市场环境和农村制度环境。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是指在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服务的过程,各类金融组织的内部结构、互相关系及与农村经济系统中其他要素之间的互相作用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改革集体林权制度。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因此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广泛的系统工程,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需要系统地推进,政府、金融机构、司法部门、村委会、乡村合作组织、农村企业和农户等相互配合,包括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发展农业保险,大宗农产品期货,建立农村存款保险机制,采取法律、制度创新、政策扶持和综合治理等各项措施,促进农村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进而更好地推动新农村建设。

二、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的现状

由于“三农”问题的长期存在,与城市区域相比,农村金融生态状况较差,问题较多。因此研究农村金融生态问题,尽快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状况,对推进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大意义。我国的农村金融成为整个金融体系的瓶颈和短板,这个瓶颈和短板使农村金融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多层次发展的需要,也难以满足农村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

从资金的供给主体看,供给主体数量减少,农村金融供给渠道狭窄、金融服务品种匮乏的问题比较突出。目前,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主体主要为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确立“面向三农,商业运作”的市场定位,其服务“三农”和县域的力度逐步加大。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其在农村的业务范围主要为粮棉油收购等政策性业务。农村信用合作社,正在改革中艰难前行,但长期以来功能定位不明、产权不清、机构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差等因素制约了其支农信贷功能的发挥。刚刚组建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目前主要以吸收存款为主,小额贷款处于试办阶段。从资金的需求主体看,主要是农户、农村企业以及农村基层组织。信贷需求主体是多层次的,例如农户可以分为贫困农户、普通农户、产业化经营农户;农村企业有小型企业、规模企业和龙头企业。大多数信贷需求主体不能提供有效抵押物,很难获得抵押贷款,金融生态主体信贷功能弱化。主体各层次需求的方式和特征都有很大的差异,农户是农村金融最基本的需求主体,但由于其提供担保抵押物的局限性,很难从正规金融中获得信贷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具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金融需求,对融资的需求具有总量大、时间跨度长和明显的政策性金融及主要追求社会效益的特征,难以获得商业性金融的支持。

农村金融生态链中适用的金融产品供给不足,农村金融服务缺位,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中国农村地域广阔,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市场经济渗透程度差别很大,农村经济基础薄弱,致使农村经济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不平衡性和多层性。同时由于农业本身的弱质性,交易成本高,金融机构经营上的高风险、市场竞争不足,在大部分乡村只有邮政储蓄机构和农村信用社。因此在乡村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支农作用减弱,农村金融产品供给单一化,作为农村金融主体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马”难拉“三农大车”。生产性贷款多,消费性贷款少,短期贷款较多,中长期贷款基本没有;市场不完整、金融品种单一,基本只有农村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极少。长期以来,偏向城市的金融政策形成了城乡分隔的“二元金融”结构,这在客观上制约着金融机构对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目前,我国对农业投入规模较低,在许多需要金融配套的环节比较薄弱,限制了金融配套资金的投入。此外,由于农民受教育机会较少,文化素质不高,一定程度影响农村社会信用,社会信用文化缺失,农村企业和农户的诚信意识、金融风险意识比较薄弱,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远未形成。农村社会征信系统建设和征信业发展缓慢,缺乏一个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金融企业难以获取客户的真实信用状况并作出准确的信贷决策。在部分农村地区,逃债、躲债和赖债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但失信惩罚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缺乏对债务人违约的制约,致使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比较突出。

我国现行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整体上不能满足“三农”的要求。由于农村产业风险的特殊性,对金融市场的健全发展以及农村金融组织的创新均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发展具有适应性的农村银行是弥补“三农“资金匮乏的途径之一。从我国农村的现实情况看,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在面对农村经济发展所形成的强大而多元化的农村金融需求时,并不能提供相应的农村金融服务,农村金融需求多样化与农村金融供给单一性的矛盾比较突出,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与农村经济发展不适应。

近年,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从理论到实践上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将取得新的进展,国家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鼓励、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从金融政策看,随着金融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鼓励银行加快金融创新,逐步放松多年来的制度抑制,其中一些政策惠及到农村金融领域。包括:放松利率管制,取消存款利率下限和贷款利率上限;放松监管限制,允许成立以民间资本为主的商业信贷组织和小额信贷组织。2006年12月,银监会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放开农村金融准入门槛。国家制定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银监局出台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鼓励试点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作为商业保险机构的补充;全国个人征信系统的联网运行,使社会信用环境日趋优化。这些政策措施将有利于农村金融生态的改善。

三、系统科学的系统论

系统科学把系统作为研究对象,系统论认为,系统是一个由一系列要素或子系统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体系。作为一个整体,系统是有序的和有目标的。系统依其不同的结构实现其一定的功能,而系统的特定功能的实现要具备一定的结构。因此,若要调整系统的结构,就有可能会改变系统的功能;而要改变系统的功能,就必须改变系统的结构。系统论的核心思想就是系统的整体功能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系统科学作为现代科学技术体系中的一个大部门,是一门综合的、横断的新兴科学技术,一般公认以Von Bertalanffy提出一般系统论GST( generalsystem theory)概念为标志,20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出现了系统论(systematology)、运筹学(operational research)、控制论(cybernetics)、信息论(informatics)等早期的系统科学理论;同期出现的系统工程、系统分析、管理科学则是系统科学的工程应用,70年代到80年代的发展主要是系统科学组织理论的建立,包括耗散结构理论(dissipative structure theory),协同学(synergetics)、超循环理论(hypercycle theory)、突变论(catastrophe theory)、混沌论(chaos)、分形学(fractal);80年代以后非线性科学和复杂性研究的兴起大大地推动了系统科学的前进步伐,包括复杂适应系统CAS (complex adaptive system)、遗传算法(genetic algorithm)、神经网络(neural net-work)。在结合了经济学与管理学的交叉学科研究处于不断向前推行的浪潮中,系统科学自身也得到了充实,其应用潜力得到进一步的发掘。

从不同学科领域表现出同构性和同型性的事实出发,Bertalanffy得到结论:“存在着适用于一般化的系统或者它们的子类的模型、原理及定律,这些模型、原理和定律与系统的特殊类别、组成元素的性质以及元素之间的关系或‘力’的性质无关。寻找一种不是关于或多或少特殊类型的系统的理论,而是一般地适用于系统的普遍原理,看来是合理的。”GST的任务“乃是确立适用于系统的一般原则”,它从有关生物和人的问题出发,不能沿用讨论无机界问题常用的机械论分析方法。因为现实是一个有组织的由实体构成的递阶秩序,在许多层次的叠加中从物理、化学系统引向生物、社会系统,因此不能把分割的部分的行为拼加成整体,必须考虑各个子系统和整个系统之间的关系才能了解各部分的行为和整体。

若干要素按照某种方式相互联系而形成一个系统,就会产生出它的组分和组分的总合所没有的新性质,叫做系统质或整体质。整体具有不同于各个要素的系统质或新功能,这就是系统的整体突现原理。整体突现性是系统思想的核心和灵魂,是系统科学的理论基石。所谓用系统的思想分析问题,中心之点就是考察系统的整体突现性。系统的整体突现性可用公式来表示如下:W≠∑PI(这里又分为两种。)

(1)整体大于部分之和。W>∑PI俗话“三个臭皮匠,赛过一个诸葛亮”就是这种情况。

(2)整体小于部分之和。W

一般系统论则试图给一个能描示各种系统共同特征的一般的系统定义,通常把系统定义为: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在这个定义中包括了系统、要素、结构、功能四个概念,表明了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三方面的关系。系统论认为,整体性、关联性,等级结构性、动态平衡性、时序性等是所有系统的共同的基本特征。这些,既是系统所具有的基本思想观点,而且它也是系统方法的基本原则,表现了系统论不仅是反映客观规律的科学理论,具有科学方法论的含义,这正是系统论这门科学的特点。

四、系统科学理论与农村金融生态结合

系统科学的中心概念是系统,福瑞斯特在《系统原理》一书中说:“系统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而一起运行的各部分的组合”。从系统的一般定义出发,引出描述有组织整体(即系统)特有概念,如总体、整体性、有序性、动态性、开放性、方向性、目的性、等终极性(果决性)、演化、渐进机构化、中心化、渐进分异化、主导部分、生长、竞争等等。从结构角度来看,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是由农村金融生态主体子系统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子系统构成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及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共同构成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主体子系统,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依赖于宏观经济环境、地区经济发展,以及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遵循金融生态环境的一般规律,则由法律、制度、文化、道德以及监管体系和征信、担保体系构成的。从功能角度来看,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是该系统中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者。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资金短缺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所以,研究农村金融生态问题,尽快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状况,对推进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以前国内农村金融体系有极具稳定的特点,其结果导致金融生态缺乏应有的活力。以后,随着国内农村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农村金融系统也发生一定的变化,为了适应这种经济体制的变迁,保持农村金融系统稳定且持续的发展,农村金融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这种改革我们在两个领域同时推进。一个是金融监管的改进,将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都纳入金融监管范畴,另外一个领域非正规金融的创新。因为完全稳定的系统会失去变化、发展、创新的可能,而现实系统又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来自自身、外部环境、甚至其他各种因素的扰动,象农村金融系统内部的矛盾、摩擦、冲突、风险,人、财、物的平衡协调,人与自然的有效空间的合理分配,人与农村金融的道德、规范、价值的沟通均会影响包括农村金融改革问题、农村金融创新问题、农村金融监管问题、农村金融政策问题等农村金融问题。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和谐农村金融的稳定机制应是适度的稳定,既不会使整个农村金融进入失控,无约束的混乱状态,又要能在矛盾、冲突发生时,通过相关的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进行协调、沟通后保持良性状态。

系统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相结合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系统必须遵循反馈原理的,同样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也存在一个反馈现象,任何系统只有通过反馈,才能实现有效的控制,从而达到目的,因此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必须注意前馈信息的收集以及使用后反馈评价信息的收集,我国当前的农村金融生态体系风险防范缺乏系统科学的管理,农村金融体系组织结构的三大体系包括执行系统、决策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是保障农村金融风险控制有效实施手段。健全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督反馈系统是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平衡的基本结构要求。任何系统只有开放、有涨落、远离平衡态,才能走向有序,所谓有序是信息量走向增加,即熵走向减少,组织化程度走向增加,即混乱走向减少。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由政府主导通过各种方式获取大量的信息,建立信用信息库以及农村金融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平台,建立符合我国农村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档案制度,实行信用风险防范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罚机制,降低金融机构征信成本。

同时,系统只有通过互相联系形成整体结构才能发挥整体功能,建立有序的、开放的、多层次的、多主体的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无疑从其存在的社会环境中交换信息、物质和能量,同样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显然是一个开放系统,其开放性包括内源开放和外延开放,内源开放是指农村金融与所在社会环境不断进行信息、物质和能量交换,不与环境交换物质、信息以及能量,此系统就不会长大,否则该系统就会崩溃。外延的开放是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边界逐步扩大向区域外开放。随着交通、运输、通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发展,以前孤立的农村金融生态子系统,越来越联结到一起,形成更大范围的有机整体。同样,农村金融生态是金融生态的一个子系统,当前失衡的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严重阻碍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探索符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所需的农村金融生态系统。

五、利用系统功能原理构建和谐农村金融

功能(function)是刻划系统行为、特别是系统与环境关系的重要概念,系统的任何行为都会对环境产生影响。系统行为所引起的、有利于环境中某些事物乃至整个环境存续与发展的作用,称为系统的功能。被作用的外部事物,称为系统的功能对象。功能是系统行为对其功能对象生存发展所作的贡献。凡系统都具有功能。系统的功能视角下和谐农村金融系统的重构,可以提高整个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运行效率。从宏观方面上讲,就必须对农村正规金融进行制度创新与管理再造,对农村非正规(民间)金融进行政策引导和行为规范,给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带来适应性、效率性、稳定性和政策性方面的系统功能特征。

和谐社会的构建,“三农问题”是重中之重,而作为经济核心的金融,对农村经济的增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农村金融组织系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注重人们之间的互动和参与,改变单个农民行为方式,以增强农村的凝聚力和组织性,发挥人们互助性和利他性,进一步提升人们的自主创新和合作创新意识。我们需要建设一个以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农民自主创新“一体多元”的中国特色和谐农村金融生态体系。

如何实现和谐农村金融,最为重要的是要有促使“和谐农村金融”系统运行的各种农村金融机制。这些农村金融机制综合作用,自发地搜寻、发现影响农村金融和谐的因素,并发挥调节、矫治的作用。整合农村金融各部分及各种力量,使农村金融结构获得相对平衡,促进农村金融在良性的状态下正常运行,共同通过协同效应产生秩序。“和谐农村金融”的组织过程将通过各种农村金融协调管理机制来达成,包括开放的农村金融机制、有效的调控机制、统一的整合机制、完善的稳定机制、发展的创新机制等内容。各种农村金融机制的协调、合作,使农村金融系统自发形成自我约束、调节功能。从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功能产生来看,它内生于农业分工和农村金融交易的产生和发展,这一点可以从农产品交易、生产要素交易和农村金融市场约束下经济增长的要求及相应的交易制度变革中看出金融功能的演进过程。从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经营管理、金融业务出发,从制度层面和培育市场主体、培育金融机构的“自身能力”角度解析不足。比如我们现在的管理,仍带有一种父爱主义、保护主义的特征,没有真正把它推向市场,不是从培育他的自身的市场能力角度出发的,要靠自身的两条腿在市场上去登的;农村金融体系构成要素中过多强调银行金融机构体系;非正规金融,忽视其存在合理性、无明确的非正规金融政策。

系统的功能视角下农村金融生态体系重构,需要理顺中央、地方政府、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农户之间的金融关系,健全管理制度,基本满足农村金融机构的投资需要与农户的融资需要,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村金融的整体风险。

六、展望

在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中,没有一种单一的机构能满足农户、农村企业以及农村基层政府各种形式的金融需求,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是由不同的金融组织所组成的一个有机的组织系统,这一生态系统是农村金融组织通过内在的多维联系构成的复杂有机体。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应该加大对农村金融生态的重视,进一步放松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构建多样化金融机构。在加入WTO以后的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中,有必要进一步放宽农村金融业和农村金融市场的限制,消除农村金融市场的进入壁垒,在可能的范围内允许和扶持其他形式的金融组织发展,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多元化。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金融机构始终是农村金融生态的建设者和支持者。在优化农村金融生态过程中,改革创新是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强化金融支农能力的必然之路。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产业化的形成,农村经济商品化、市场化、货币化、金融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必然对农村金融产生强烈的需求,要求打破原有农村金融生态均衡状态,寻求新的利益均衡机制。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变革我国农村金融生态,逐步解决农村金融缺口问题,改变当前农村经济落后的面貌,使得新的制度促进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的共同发展。

从系统科学角度看,构建一个理想和谐的农村金融生态圈,必然是一个充满生机活力,各子系统联系紧密、和谐共存、协作整合、良性互动、高效运作的系统,为此,必须共同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积极探索新的农村金融组织和金融产品,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不断改善农村金融生态。

参考文献

[1]周小川.完善法律环境打造金融生态[N].金融时报,2004-12-07.

[2]彭兴韵.金融学原理[M].上海:三联书店,2003.

[3]贾仁安,丁荣华.系统动力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第7篇:农地金融论文范文

【关键词】新型金融 农村 市场发育

一、农村新型金融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研究及相关理论分析

(一)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概念界定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分为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非正规金融机构包括私人钱庄、私人借贷、高利贷等。

(二)农村新型金融的概念界定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相对于传统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来说的,国务院《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农村金融市场面向所有社会资本开放,境内外资银行资本、产业资本、民间资本都可以到农村地区投资,在农村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银行业机构。

农村新型金融政府服务模式理论

面对发展中国家如何走向金融发展之路这一金融发展理论的难题,美国经济学家麦金农(R.L.Mckinnon)和爱德华·肖(E.S.Shaw)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1973)和《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1973),首先分析了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特征,然后提出了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理论和应采取的货币金融政策。并提出了与传统金融发展理论完全不同的“金融抑制理论”和“金融深化论”。“金融抑制理论”是以麦金农的“互补性假设”为前提,论证了金融制度和经济发展既可以相互促进,又可以相互制约的关系。一方面,健全的金融制度能将储蓄资金有效的动员起来,并引导到生产性投资上去,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蓬勃发展的经济也通过国民收入的提高和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需求的增长而刺激金融发展,从而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与“金融深化论”的出发点不同,金融深化是解除金融抑制的结果。在政府放弃对金融的过分干预和管制,取消对利率和汇率的人为压制,使利率和汇率真实地反映资金和外汇的实际供求状况的前提条件下,一方面健全的金融体系和活跃的金融市场能有效地动员社会闲散资金并使其向生产性投资转化,还能引导资金向高效的地区和部门;另一方面,经济的蓬勃发展,通过增加国民收入和提高各经济单位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又刺激了金融业的扩展,由此形成金融—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由于“金融抑制论”和“金融深化论”从不同角度得出了一致的结论,因此也合称为“金融深化理论”。金融深化理论,其本质是私有制和完全竞争市场前提下,建立起来的一般均衡在金融理论中的运用,是经济自由主义金融理论的代表。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中,金融抑制特别严重,除国家准予的正规金融机构以外,所有的民间金融都受到国家的抑制。而我国农村的正规金融机构非常之少,特别是随着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后,农行逐步撤离了农村中的网点,农村所剩的唯一正规金融机构就是农村信用社,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全部落在信用社的身上,而农村信用社不健全的体制使其难以担当重任。因此,农村金融的抑制严重阻碍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农村金融的市场发育和制度规范相应建议

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第三大显著特征是市场发育和制度规范的“双重缺失”。由于人口密度低、市场隔离、风险高等特点,加之季节性因素导致的收入波动和高交易成本,使得缺少传统抵押品的农村金融市场面临无法有效分散风险的困境。在这种情况下,以利润为导向的商业金融机构只能望而却步。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先天不足,在放宽农村金融限制的条件下,金融机构的信贷分配容易发生失控或寻租现象,问题的累积可能会使许多金融机构丧失清偿能力而面临破产威胁。毫无疑问,当市场缺乏和制度不规范时,政府应当积极培育市场,为市场成长提供合理的政策环境和必要的法规,加强产权和市场约束。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在监管法规滞后、监管基础薄弱以及监督约束机制缺失等现实因素的制约下,农村金融监管处于事实上的低效或无效状态。随着准入政策的放宽,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逐渐出现,而专门针对这些新型金融机构的监管法规,如“合作金融法”、“社区银行法”等监管条例尚未明确,这使得农村金融“加速发展”过程中的监管“真空”成为潜在隐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导向下的农村金融发展将再一次引发“金融政治经济学难题”:在强势政府主导信贷资源分配的过程中,政治权利的分布可能会明显地决定信贷的发放过程和结果,并伴随产生大量“权力租”,这对本就弱化的农村金融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从某种程度说,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监管正处于一种形式与实质的“悖论”之中:形式上的审批制度和行政管制,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控制金融风险,但却是以牺牲效率为代价的,而金融寻租和腐败行为在国家针对“三农”异常优惠的政策环境中有了广泛的滋生空间。毫无疑问,如果单纯以短期内放开和做大农村金融市场为目标,而监管制度又长期滞后的话,隐藏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风险可能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因此,实施农村金融扶植和鼓励政策必须是鼓励竞争与加强监管相结合:除了通过有效的法律制度规范金融机构的准入、运作和退出外,还应考虑将广泛存在的非正规金融正式纳入监管框架和监测范围,通过审慎监管减少在相对宽松的政策导向下可能滋生的各种机会主义行为,真正做到积极推动和稳健发展相结合。

参考文献:

[1]侯希红.农村金融保障体系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促进作用[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

[2]马宁.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研究[D].吉林大学,2010.

第8篇:农地金融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新农村;农村合作金融;创新

新农村法制创新要坚持以农民为本,切实维护农民的权利。现代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胡锦涛总书记曾在2007年说过: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目前,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工作正有序进行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仍面临着诸多困难,它们在为农村经济及为国家金融宏观调控和国家税收等方面做出出贡献的同时,却未得到像国有商业银行那样应有的地位,其应有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为此,寻求法律的支持、保护和监督,保证农村合作金融新体制的建立和稳健运行,已成为法学界和金融界人士的共识。

一、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合作金融的关联性

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的目标。有学者对新农村建设的五个方面进行了形象的解读,认为生产发展就是“人人有事干,户户有钱赚”;生活宽裕就是“吃住不用愁,医学不用忧”;乡风文明则指“邻里如一家,遵纪又守法”;村容整洁就是“村村美如画,庄庄开鲜花”;管理民主即“村官拿意见,村民说了算”。wWW.133229.CoM这20个字的目标显然说明,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是经济建设。通过推进新农村建设,可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城乡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金融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作用就显得非常明显,而农村合作金融完善了金融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生产、生活都需要完善的金融服务,离不开合作金融。

新农村建设需要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但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业务单一,管理粗放,金融服务供给不足,我国现行农村金融体系已很难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求。更为严重的是,在这种体制安排下,金融机构在农村的活动主要是为城市工业发展动员储蓄,其逻辑结果必然是农村地区成为城市和工业发展的净资金提供者。因此,加强农村金融创新,促进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建立一个有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迫在眉睫。法制是现代金融的基石,所以,要建立农村金融创新的长效机制,必须相应地加快农村金融法制建设的进程,更加有必要研究新农村建设中的合作金融法制创新。

二、新农村背景下法制创新是合作金融功能实现的保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实力极大地增强了。然而,无论绝对水平还是相对水平,城乡差距越来越大了。农村金融是农村这一特定领域内货币流通、资金运动与信用活动的总称,即以信用手段筹集、分配和管理农村货币资金的活动。为适应农村地区需要设立的彼此分工又相互联系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总和,便构成农村金融范畴。相对于城镇金融,在服务的对象、经营环境和经营业务等方面,农村金融具有其独自的特征。法制创新要符合这些特征,才能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

法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保障。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制度的根本,如果拥有社会主义法制,保障农民能够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就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巨大的力量,使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更好的发展和前途。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保障,法制创新是合作金融功能实现的保证。只有以法制治理农村,使国家权力的行使和农民的活动处于严格依法办事的状态,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与全面进步才有基本的秩序保障。民主法制是整个社会关系平衡器的核心,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处于关键地位,起着支配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否能够实现关键取在于是否具有完备的法制。

现如今农村社会有着复杂的社会分工和人际关系,需要法律规范和制度来调整和支配,法制是组织农村社会关系的最明确、最有力、最具体的方法。法制的作用是多效的,它既能够明确政府在这方面的责任,也可以突出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同时还可以为制裁不履行责任者提供法律根据。实现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才能根据农民的意愿,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不断向前发展。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法制创新之路

目前农村落后的法制现状严重制约了新农村建设,“要想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要不断地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并从体制上保障法律法规得以贯彻执行;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一面,就是要求我们要不断更新观念。”

(一)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念,完善与“三农”有关的法律制度,其中就包括农村合作金融法制。新农村建设的法制创新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念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尤其要健全和完善与农业、农村和农民有关的法制,解决农村、农业方面的立法严重滞后“,农业法配套法律法规立法跟不上”的问题,使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生活做到有法可依,尤其是在农村经济,农村合作金融方面,法律制度还不健全。在立法观念上要平等、公正地对待农民,解决好农民平等参与金融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符合农村、农业发展客观规律,符合农民根本利益,反映社会主义性质,维护农村合作金融秩序的良法。同时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新农村要求的合作金融法律制度,使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要尽快出台农民权益保护法等法律。

(二)完善和落实村民自治,巩固农村法制建设的政治基础。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必须要有民主政治作基础,否则法制就是空中楼阁。村民自治尚未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进一步落实这一民主政治的有效措施,就必须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通过“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方式,动员和组织农民积极投身农村公共事业建设。要认真抓好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财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四民主、两公开”制度的落实,全面提升基层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进一步推进村民自治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和落实村民自治,还要解决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与法制建设的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基层党组织与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的关系。基层党组织要以法律为准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实现对乡村事务的领导。二是要改变领导方式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组织领导,更好的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基层党组织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三)格依法行政,确保基层干部掌权为公、用权为民。要将依法行政作为评议考核基层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是否依法行政作为干部是否称职、能否升迁的重要标准。谁在工作中出于个人意志,不依法办事、执法违法、欺压群众,损害农民利益,就追究谁的责任,该警告的警告,该撤职的撤职,该判刑的判刑,决不姑息迁就。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坚持依法行政的有效措施。乡村干部手中同样有权,不加以制约和监督同样导致腐败。因此,要确保乡村干部依法行政,同样需要监督。要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督体系,发挥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新闻媒体以及县、乡人大的监督作用,实行多渠道的有效监督,确保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掌权为公、用权为民。

(四)树立司法权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加强农村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司法独立,确保法律在农村能够有效地执行,确保司法权威在农村能真正确立,确保司法机关能给农民提供切实可行的司法救济。“法被信仰,我们就不必担心法律得不到普遍的服从和贯彻实施,也无须考虑公民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更无须怀疑任何个人、团体甚或国家政府的违法行为得不到纠正和惩罚”。有学者认为“当代中国法律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就是法律执行乏力,由此导致主体对法律在整体上尚没有形成信任感……”一旦法律能够有效地严格执行,司法权威确立,能够给他们提供切实可行的司法救济,他们自然会信仰法律,走出宗族的束缚,自觉走依法治村之路。

四、金融创新与金融法制创新的联系与区别

1912年,奥裔美籍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首次提出了创新理论。他认为,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函数,即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这是金融法制创新和金融创新的主要相联系的地方。区分这两个概念有助于我们分清研究的内容和方向。所谓金融创新是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要素的重新组合,以满足经济发展的新需要,同时获得潜在的金融利润,它包括金融制度创新、金融业务创新、经营理念创新、组织机构创新等多方面的创新。金融创新是以传统银行业务为依托,不断开发出新的业务品种、新的金融工具,使银行服务领域不断深化,服务方式不断更新,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的过程。由此可见,国家非常重视金融创新,并将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看作金融工作的重点。这无疑为创新农村金融体系,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指明了方向。

金融法制创新是法学上的术语,重点是法制,而金融创新是经济学上的概念,注重经济。金融创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加大了金融风险,需要有调整后的金融监管立法予以引导和保护。金融创新的结果,一方面是增加了新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使金融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并带来金融业的竞争与繁荣;另一方面是逃避金融管制,使金融监管制度丧失应有的防范金融风险的功能。从我国目前对此课题的研究现状来看,普遍缺乏对未来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保护的制度创新研究。法制创新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要前提。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开展普法教育,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这样看来,新农村中的“新”,关键是为“三农”提供新的法律与制度,所以新农村建设需要更进一步的的法制创新。研究金融创新的经济学理论,有助于研究法制创新的法学理论,在比较与借鉴的基础上探讨既能有效地鼓励与支持创新,又能预先应对和控制金融风险的有关金融法制问题,十分必要,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第9篇:农地金融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信贷需求,层次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一、农村信贷需求层次分析综述

需求跟进型的经济决定金融理论认为:真实经济的增长对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产生额外的需求,金融部门为满足经济增长需求而跟进的金融服务促进金融发展。即现代金融机构的建立,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形成以及相应金融服务提供的水平和数量是由真实经济对金融的需求所决定的。因此,金融服务是经济发展催生的,也体现出金融服务领域的消费者主权。所以现阶段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直接取决于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农村金融需求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安排有着重要的影响。要提高农村金融水平,首先要正确认识农村地区的金融的有效需求。【6】

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农村借贷需求从整体来看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史清华对山西745户农户的调查发现, 2000年与1996年相比,发生借贷行为的农户比例由29. 6%上升到40. 7%。朱守银通过对安徽亳州的217户农户的调查也发现,农户借贷的发生率由1999年的31%上升到2001年的51. 3%,农户借贷资金规模由1999年的27. 8万元上升为2001年的69. 7万元,农户借贷次数由1999年的1. 57笔/户上升到2. 05笔/户。

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农村产业结构的差异等原因,农村信贷需求体现出越来越大的差异性和层次性,针对性的农村信贷需求调查在各地展开。在以往的农村信贷需求层次性分析中,普遍采取以信贷需求主体的不同层次分析的基础。收入是影响信贷需求的主要因素之一金融论文,不同收入水平对信贷的需求规模、条件等都会有所不同。如何广文、李莉莉(2005)曾将农户信贷需求的层次性分成贫困农户、一般种养殖农户和专业型农户三个类型。对目前我国农户的多层次性信贷需求特征进行剖析,进而为信贷产品的开发提供了指南和方向;还有些以行业为标准将主体划分为按种植业、养殖业、渔业、餐饮及旅游业等分析;此外还有以组织结构标准进行分析的,如将需求层次划分为农户、农村经济联合体、农村企业、政府机构等主体(楚尔鸣,2007),对各主体的融资次序进行调查分析;以及微观主体构成按规模和特点可分为下列五个层次:地方骨干型企业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般民、私营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专业户、种养大户和普通农户。由于上述经济主体的所有权、经营规模、产品及运行模式不同,在经营活动中具有各自的特点,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个性明显,层次性强烈。另外根据农户的贫富状况又可以分为贫困户、温饱型农户和市场型农户。不同层次经营者对金融需求的形式、特征和满足金融需求的手段与要求是不一样的。(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课题组,2008)。主体的层次性对应着需求层次性,在数量、方式、时间上也有着明显的特征,因此,基于主体层次性的分析是目前主要的分析方法。基于资金用途或信贷需求动机的分析中,王雨舟(2004)将农村信贷需求层次从资金用途上划分为生产性信贷需求、消费性信贷需求、农业综合开发性信贷需求等。生产性信贷需求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向规模化、专业化、多元化和产业化发展而产生的金融需求;消费性信贷需求主要是农户因修建房屋、医疗看病、婚丧嫁娶、子女教育而产生的信贷需求;农业综合开发性信贷需求主要是农村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和小城镇建设而产生的信贷需求。周立(2004)以同一区域的农村内部为出发点,认为同一区域的农户之间对金融需求也存在差异。

与基于需求主体的层次分析不同,基于需求动机的层次分析其观点在于对信贷的需求是为了满足某种目的,基于目的性考察信贷的需求进而设计信贷的供给模式将更有利于提高信贷供给效率,提高信贷的有效供给。此外由于不同类型的需求主体在需求动机上往往有交叉重叠,基于需求动机的考察可以避免不同需求主体的相同动机分析。立足于需求动机,结合需求主体的层次性,全面把握农村信贷需求特征,从而为农户信贷产品开发和服务拓展提供更好的理论指导。

二、马斯洛需求理论在农村信贷需求层次性分析中的适用性

1、马斯洛需求理论的介绍

亚伯拉罕.H.马斯洛(Abraham.h.maslow)提出的需求层次理论研究表明,人有一系列复杂的需要,按其优先次序可以排成梯式的五个层次:①生理需求。包括对食物,水,空气和住房的需求等,它们是人们最基本的需求。②安全需求。是指对于安全稳定,无忧虑和一个有结构的,有序的环境的需求。一般表现在安全的工作条件,公正和明确的规章、规定、工作保证,轻松自在的工作环境,退休和保险计划等。③归属需求。是指对社会交往、感情、爱情、友谊的需求,包括在工作中的交往、协作等机会和发展新的社会关系的机会等。④尊重需求。是指人们需要从别人那里得到尊重,也需求自尊,包括获得能产生成就感和责任感的机会。⑤自我实现需求。指一种最充分地发展个人的真正潜力,以一种最高程度的个人方式表现个人的技能、才干和情绪的愿望。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包括四点基本假设:(1)已经满足的需求不再是激励因素。人们总是在力图满足某种需求,一旦一种需求得到满足,就会有另一种需要取而代之;(2)大多数人的需要结构很复杂,无论何时都有许多需求影响行为;(3)一般来说,只有在较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之后,较高层次的需求才会有足够的活力驱动行为;(4)满足较高层次需求的途径多于满足较低层次需求的途径。【2】

2、马斯洛需求理论在农村信贷需求层次分析中的适用性

马斯洛理论认为金融论文,人在不同的阶段需求会有所不同,体现一个由低层次需求到高层次需求的渐进过程,也是一个从物质需求到精神需求的渐进过程。该理论比较客观、准确地揭示了人类需要产生的客观规律,被广泛用于各行各业。同样在农村信贷需求中也适用。

农村信贷需求主要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产品需求、服务需求以及关系需求。产品需求是信贷需求中的最基本的需求,主要包括信贷规模、信贷条件以及信贷渠道等方面。信贷市场作为一个特殊商品的市场,产品的需求是最主要的需求;服务需求是高一级层次的需求,包括服务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获得的便利性等方面。但由于信贷市场的特殊性,也往往会与产品需求相结合;关系需求则应被看做是信贷需求中最高层次的需求,客户在购买了称心如意的产品、享受了舒适的服务基础上,如果能同时扩大社会关系网,获得稳定的关系,将能够获得最大的满足感。因为“关系”对一个客户的价值在于获得社会的信任、尊重、认同,是一种情感上的满足感。信贷需求中的关系需求则是指客户通过信贷需求获得稳定的关系,获得最大程度的社会认同感和自我满足感。

在农村信贷需求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产品需求也可以利用马斯洛需求层次分析法来进行分析。农村信贷的需求主体主要有农户和企业组成,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金融论文,将需求层次划分为金字塔式的3个层次:生存性信贷需求、发展性信贷需求以及特殊性信贷需求。由于两大主体有所不同,我们分别来进行分析。对于农户而言可将改善住房条件、传统农业需求作为生存性需求;将子女教育需求、生产经营需求作为发展性需求;将看病、婚丧等其他需求作为特殊性需求。【3】对于企业而言,结合企业成长周期理论,可将企业有效信贷需求动机划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的生存性需求,如交易需求,主要存在于发育期和成长初期。第二层次的发展性需求,如企业扩张,主要存在于高速成长期和成熟期。第三层次的特殊性需求,如投资需求,属较高层次需求,是个性化需求,大多存在于成熟期企业。【4】

基于需求层次理论的农村信贷需求分析以各阶段需求动机的不同,进而需求特征的差异对各阶段的需求进行深入分析,由于信贷提供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信贷需求,形成信贷有效供给金融论文,因此在对不同层次信贷需求把握的基础上设计的信贷供给模式,无论是从规模大小、用途以及信贷条件等方面都更能适应农村对信贷的需求。如针对农村多元化的信贷需求,金融机构可对信贷产品进行分级,形成不同种类的信贷产品体系,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层次不同,分级为生存性信贷、发展性信以及特殊性信贷3级,以此形成能够适应不同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体系,实施不同级别的准入门槛、信贷流程、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等,使信贷支持区别对待、有的放矢,从而不同的农村信贷需求均能获得满足。

三、结论

农村信贷市场存在 “三层重叠逻辑”的典型特征:第一层是农村经济弱质低效、分散闭塞的特征,它是农村经济中最基本的决定力量;第二层是农村信贷供给,它基于农村经济的特征,从而也就决定了它的主体结构和政策取向,正是由于农村信贷供给是基于农村经济特征而不是基于农村信贷需求,从而产生了诸多难以调解的矛盾;第三层是农村信贷需求金融论文,它基于农村信贷供给,供给什么就只能需求什么,正是由于这种需求是基于供给而不是基于农村经济发展,从而产生供给抑制型供需缺口和非均衡就是必然的。【11】

因此,如果能够基于农村经济发展来分析农村信贷需求,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基于农村信贷需求,利用农村信贷的有效供给来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则可以进入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与循环。而在此过程中,农村信贷需求的分析起到重要作用,立足于农村经济发展特点,针对农村信贷需求的层次性特征,需求层次分析理论为农村信贷需求分析提供了一个新的切入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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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汝志.人身保险需求---基于Abraham.h.maslow需求层次理论的实证分析[J].浙江金融.2007.09.(48-49)

3.肖新军.基于需求角度的农村信贷供给体系重构[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8.11.(60-63)

4.刁钦义.山东中小企业有效信贷需求差异性分析及对策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08.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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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曹邓,季钰.论我国农户小额信贷需求的层次性[J].价格月刊.2007.08.(36-39)

9.刘卫锋.农村信贷需求与农村金融改革创新[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01.(66-69)

10.王雨舟.农村信贷供给与资金需求的差异性及整合建议[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12(13-15)

11.楚而鸣.基于需求层次的农村信贷供给体系重构研究---来自湘潭农村信贷市场的调查分析[J].经济管理.2007.14.(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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