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违禁电器范文

违禁电器精选(九篇)

违禁电器

第1篇:违禁电器范文

最近社会及身边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频发,给冬季安全敲响了警钟。

学校高度重视公寓的消防、安全工作,将“随时”进行“突击”检查,若检查发现忽视安全、不尊重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存在严重的安全消防隐患,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为营造安全、卫生、积极向上的公寓寝室环境,文学院现发出倡议,要求每个学生须做到以下事项:

1、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热毯、取暖器…”等违章电器;

2、严禁使用超过学校规定范围的大功率电器;

3、严禁使用明火和携带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寝室,不乱扔烟头、烟头要熄灭;

4、严禁存放和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熬药器等电器;

5、严禁破坏寝室插座,私自改变线路;

6、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或者破损的电线、电插板和其他电器;

7、严禁将电线、电插板放在被褥、枕头处使用;

8、严禁用物品覆盖正在使用的电器;

9、合理使用电插板,防止因搭载多个电器超负荷引发火灾;

10、做到人走断电。寝室饮水机、电视、电扇、各充电器等电器在人员离开时务必将其断电,消除安全隐患;

11、保持寝室卫生干净、整洁,不堆积垃圾,不堆放杂物,不给火灾带来一点可乘之机!

冬季宿舍安全用电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冬季来临,天气干燥,是火灾多发季节,为确保广大同学的人身财产安全,构建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向同学们发出倡议,希望同学们把“安全”二字铭记在心,加强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尤其注重宿舍用电安全。为此,我们倡议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棒、电饭锅、电磁炉、电热杯、电热毯、电熨斗、电夹板、充电台灯等违章电器;不购买和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和劣质电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蜡烛、酒精炉、焚烧物品等)。

2、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或将电插板放置在床上,离开宿舍及睡觉前切断所有电源。

3、严禁在台灯上覆盖可燃物。

4、严禁在宿舍内吸烟。

5、严禁随意挪用、破坏消防设施。

第2篇:违禁电器范文

一、用电安全的管理

1、宿舍内可使用的电器主要是:照明灯具,电风扇、手机充电器及电脑等,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发热性电器。

2、认真遵守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电线,禁止使用劣质电器及接线板,严格遵守各类电器的使用规范,禁止违规使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设施;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电断,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损坏电器和发生火灾等事故。

3、违规使用电器的处理。宿舍智能电力控制系统能自动识别各类大功率电器(发热性电器),并自动切断宿舍的电力供应。学生因违规用电造成停电的,须由该宿舍寝室长向班主任交出违规使用的电器,凭班主任的书面通知(加盖系办公室公章或系书记签字)到食堂一楼“注卡处”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恢复供电。

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两次发生违规用电事故的,按照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电器故障的维修

1、当宿舍内的公用电器设施发生故障时,应按程序报修,学生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事故责任自负;自备电器也应由专业人员在断电的情况下进行维修。

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公用电器设施的维修工作。按照“先维修、后追究”的原则,及时做好故障处理与责任认定;各系及班主任有义务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三、电量定额的管理

1、学生用电实行“指标管理、定量供应、超量收费、节约留用”的管理办法。每人每月免费用电定量为5度,超出部分按本地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学生自行支付。

2、后勤管理部门根据智能控制系统的提示,对单位宿舍剩余电量不足5度的,提前进行书面通知一次(通知贴在学苑餐厅一楼南门的宣传栏内),核定电量用完后,系统将自动停止供电。

3、超额电量实行先预购后消费,电费由同一宿舍学生共同分担,购电地点在食堂一楼注卡处,现金购买。购电及恢复供电时间与注卡时间一致。

4、各宿舍当月结余的电量,在该学年内将自动滚存至下月;学生因故提前离校或毕业,在后勤服务中心办理离校手续后,对离校的学生停止定量供电。

四、供电时间的管理

第3篇:违禁电器范文

为切实作好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我委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对2011年以来办理的渔业行政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典型案例和做法汇报如下:

一、典型案例

冉仕祥违法电捕鱼案:2011年11月27日20时17分左右,XX县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在XXX龙墩子水域现场查获当事人XXX正在违法从事电捕鱼活动,在船上发现有电捕渔器1台,电瓶1块,渔获物2.5公斤。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XXX作了现场笔录,对查获的电捕渔器和电瓶出具了扣押通知书,渔获物当场放入澎溪河河中。2011年11月28日10时27分左右,在XX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对当事人冉仕祥进行了询问,经询问管理当事人XXX对其2011年11月27日晚在XXX牛铁坝至龙墩子水域从事电捕鱼活动的违法事实确认无误。本案于2011年11月28日调查结束。

根据现场情况及询问笔录显示,我们认为XXX违法从事电捕渔活动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规定。依照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炸鱼、毒鱼、电鱼的,没收渔船、渔具、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给予渔业行政处罚,2011年11月28日向当事人出具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电捕渔器1台、电瓶1块;2、罚款3000元。2011年12月5日向当事人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电捕渔器1台、电瓶1块;2、罚款3000元。当事人对渔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没有异议并及时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的具体做法

         对于违反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管理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或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处罚自由裁量权幅度大,不易把握,同时较大数额罚款是针对破坏渔业资源特别严重、渔业违法影响较大、逃避、抗拒检查等等。渔政机关在处理本案时,考虑到本案管理相对人违法从事电捕鱼作业时间不长,非法获取的渔获物较少(2.5公斤)对渔业资源的破坏程度较小、认识态度较好,有主动消除渔业违法行为后果的行为,因此,按照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炸鱼、毒鱼、电鱼的,没收渔船、渔具、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给予一是没收电捕渔器1台、电瓶1块;二是罚款3000元的渔业行政处罚。这样既惩治了违法行为,又起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并警示了他人的作用。

 

 

第4篇:违禁电器范文

乙方: (承租方)

为了加强酒店文秘站: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管理条例》、《西双版纳州XX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西双版纳州XX年旅***业安全生产责任状》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在乙方承租区域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 甲方的保安部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的承包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教育自己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的责任;

2、 乙方必须确保承包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挪用消防设施(附件:出租区域消防器材清单)。

3、 乙方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电炉、电烫斗、电烙铁、电磁炉、电饭煲等电热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 乙方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设备;

5、 乙方必须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在走道、楼梯等出口部位堆放杂物;

6、 乙方严禁在酒店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酒店安保部审核,经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7、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造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遗失、损坏,按照原价赔偿。

三、 违约责任

1、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乙方违反消防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消防安全责任区:ktv、桑拿、商场经营区域、附楼一楼至二楼通道。

五、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各执一份。

备注:

1、乙方每日凌晨2时以前,必须关闭或调小ktv音乐声音,以免影响酒店客人正常休息。

2、乙方要严格控制内部人员在承租区域内活动,严禁到酒店其它区域,影响酒店正常经营。

甲方:( 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第5篇:违禁电器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上海市11.15火灾事故教训,制定消防管理制度,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合理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验,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三级消防保证体系,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施工现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防火标志。

3.实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防火检查,实行每天宿舍防火专项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检查记录。

4.经常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对职工加强消防知识方面的安全培训。

5.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三、临建设施防火

1、冬季宿舍内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热棒、电炉子、电壶、电饭锅、电热汀、碘钨灯、电烤炉、微波炉、电磁炉、电冰箱、冰柜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煤气灶、酒精炉、型煤炉等器具烧水、做饭。

2、活动板房内用电线路线径与线材质量必须满足设计负荷要求,灯口、开关、电插座等用电器应使用绝缘合格产品,并按相关设计标准固定,线路布置和电器设置及变更必须由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实施,其他人不得擅自改动。每间宿舍必须单设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等安全装置,在每栋活动板房旁边应设总控制开关箱,箱内应设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等,开关控制箱距地高度1.8m。

3、食堂炉灶与相邻墙板之间必须设置阻燃防火挡板,15公斤以上容量的燃气瓶应在室外单独隔离放置,并按有关规定加以防护,专人管理,严禁将燃气瓶擅自加热或做其他危险性处理。

四、施工现场灭火器:

在总电箱、食堂、宿舍、仓库、现场动火区域等地方设置足够的灭火器,每间宿舍内放置1个1Kg的干粉灭火器。

五、项目冬季防火要求:

1、现场禁止抽烟

2、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木料、防水材料等易燃物品堆放区必须配备灭火器

3、氧气瓶、乙炔瓶要分开放置,乙炔瓶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安装回火装置

4、易燃易爆物品要用专库储存,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要符合防火规定

5、不得在库房内或其它密闭空间内调配油漆、稀料,库房应设置消防器材和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

6、绝对禁止私自动用消防器材

7、施工现场任何部分、任何宿舍禁止使用明火取暖

8、不准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电炉等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用电设备,不得卧床吸烟,吸烟后烟头必须及时熄灭,不得随地乱扔烟头

9、保安亭、宿舍内、办公室内人员在离开时必须切断房间内用电设备的电源

10、严禁无证人员随意拆除、安装用电线路、用电设备等

11、每个工区生活区的消防负责人必须每天对其所负责的区域进行消防检查,重点检查宿舍内及施工现场用电情况,杜绝使用违规电器及其他违反用电规范行为。

12、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制定详细的防范措施,明确防范重点及定期进行及时整改,并跟踪落实。

13、每天由安全员负责带领专职电工对生活区、食堂等重点用电区域进行巡查,发现用电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形成记录。

14、针对烟工区间、龙烟区间的防水材料采用分类堆放,并采用彩条布进行覆盖,材料边放置3个4Kg干粉灭火器,确保消防安全。

15、针对现场不用的施工机械,切断电源并摆放整齐。

六、落实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我项目部要求消防监督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防范、整改措施,各工区消防责任人每两天必须对所管辖的区域巡查一次。我项目部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防火巡查落实情况等。

七、加强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演练

第6篇:违禁电器范文

1.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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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前必须先申请用电,并说明申请电压及使用的电气设备,报电工班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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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商场专职电工负责安装临时用电电源,严禁私接乱接,违者停止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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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装修队自配临时用电箱,箱中必须配备匹配的数字电表、漏电保护装置,总开关应使用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临时用电设备应性能可靠、绝缘良好、配套齐全。严禁电气设备带病工作,一经发现立即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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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移动式工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好可靠接地、接零保护,用电设备的安全防护罩要齐全有效。搬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电源线不准在地上随意拖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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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现场绝对禁止使用电热壶、电炉、热得快、微波炉、点钨灯、电动车电瓶存放及充电等危险性大的大功率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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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电源线只可采用软线护套线或三芯电缆线。所有装修使用临时用电接线板电源线不得有破损和接头。严禁使用麻花线、平行线、音响线、电话线、护套线等做电源线。各种用电线路需架空处理,高度不低于1.8米,不得在地上随意拖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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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临时用电插头应完好、无破损,应采用单相二眼、三眼或三相四眼标准插头。严禁引线不用插头,一插多用或直接将线头插入插座孔内使用,违者必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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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装修使用临时照明灯具应采用成套的手持胶木防爆手灯、日光灯。严禁采用100W及以上灯泡、碘钨灯、金属卤化灯、钠灯等大功率及高热量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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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营业时间内不允许动用电刨、电锯、电锤等高噪音设备,特殊情况可与商场总经理协调限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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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位内设备开关与设备水平距离不能大于3米,分配电箱至开关箱相距不能大于30米,临时用电总功率不得超过3千瓦,如不能满足时,必须增加转接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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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拖线板及电线接头处不能靠近可燃、易燃物品(木屑、包装纸盒、汽油、酒精、松香水、油漆等),至少保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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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现场电线、照明灯具不能紧靠围挡,距离在50公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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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装修队应使用各自独立电源,严禁各队互借电源,现场严禁跨工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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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施工完毕后必须关闭所有电源方可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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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服从商场人员,有关临时用电的安全、规范管理,违者当即请出场外,不得参与工程施工。

2.地面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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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面层为水泥类材料时,不允许破坏原有的地面面层,水泥沙浆搅拌不允许在原商场的公共走道地砖上进行,搅拌后立即铺设,不允许在原地面堆放超过12小时,因施工需要,在场地堆放水泥、黄沙等建筑材料,不允许在同一地方堆放过多(少于400K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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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水泥沙浆面层内埋设管线时,需要向电工班特别申请,作为隐蔽工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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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砖面层、塑料地板面层、硬木地板面层、硬质纤维地板面层施工的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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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基层垃圾,并清扫干净;严禁在地面大面积泼洒大量施工用水,造成楼下装修设施和成品受损,否则,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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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质量,表面平整,边缘整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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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设地板时,应考虑预留1.5mm-2mm的伸缩缝,以防地板变形。

3.涂料工程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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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施工前,基层应干燥、整洁,工程使用的腻子应满足工程要求,不得粉化起皮和开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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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的施工必须严格控制,以不流淌、不显刷痕为宜,不得任意稀释,为免影响表面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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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一致,严禁起皮、掉粉、脱皮、漏刷、透底、反锈和斑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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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面涂料施工,根据防火规范要求,所有木材的表面(除装饰表面)表面均必须刷防火涂料(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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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施工时,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不少于2具(灭火器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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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靠近公共走道粉刷涂料或油漆时,应做好地面防护,避免污迹溅落影响商场卫生。

4.玻璃工程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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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人身安全,门厅及出入口应采用安全玻璃,无框架玻璃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0

mm的钢化玻璃,有框架玻璃小于5mm且玻璃两面有保护设施或玻璃厚度不大于10mm的可用半钢化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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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安装必须平整、牢固、不松动、无裂痕、缺角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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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条和裁口边缘紧贴齐平,割角整齐光滑,连接紧密,不露钉帽,密封条与玻璃、槽口接触紧密,粘贴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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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就位后,应将玻璃摆在槽中央,内外间隙不大于2mm,避免受挤压时,由于间隙太大造成移位而使玻璃损坏,玻璃用螺栓或挂钩固定时,应用橡皮或软物衬垫,以免玻璃孔部位受损断裂。

5.吊顶工程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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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吊顶绝对禁止固定在商场葡萄架及原有各种管路、设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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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采用轻钢龙骨加石膏板面层的吊顶,使用非阻燃材料要按规范进行涂刷防火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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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钢龙骨安装应采用自攻螺丝或吊挂件等柔软性连接,不得采用电焊等钢性连接;必须使用金属吊杆支撑,绝对禁止使用率铁丝、木棒等作支撑物,金属吊杆要作防腐处理,吊杆及节点有足够承载能力,吊杆严禁使用朝天钉或朝天射钉固定,吊杆间距离应控制在1m之内,在风口孔及上人孔等罩面开孔周围应附加龙骨加固,以免洞口破损、塌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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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顶施工打孔、钻眼时必须避开商场原有暗埋管线,如有破坏必须及时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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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顶时,为便于检修与消防安全。两道大梁之间最少预留一处检修口,全封闭吊顶顶部开关箱、表箱、阀门、空调风道口下方必须预留风口孔、检修口。且尺寸不小于60cm×60cm,同时按照消防要求,必须将消防喷淋头和烟感温感探头移至吊顶下(有关事项与安保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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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顶特殊情况小范围顶部造型须申报,经商场总经理批准后可以使用少量木龙骨顶,但主龙骨得截面尺寸不得小于50mm*70mm,吊杆截面尺寸不小于40mm*40mm,且要按规范进行涂刷防火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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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吊顶工程(含隐蔽工程)封顶前,必须让相关部门对顶部各类工程验收合格后才可以施工,方可封顶。

6.消防安全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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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展位厂商与厂商之间防火隔断墙,其做法为:(1)用轻钢龙骨从地面到屋顶做隔断主体(2)用30mm~40mm角铁加固,左右间距为2米上下为1根角铁均分固定(3)中间用防火岩棉填充后用石膏板封面。(4)展位大于100平方米必须要做防火隔断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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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装饰,分隔的房间大于60平方米疏散距离超过15米必须开两扇疏散门,大小不小于1.2米,其门与门之间的距离小于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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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进场装饰的分隔房间有大于100平米必须要增加或在分隔墙上增加排烟口,排烟口大小不小于地面积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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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厂商封闭吊顶所有喷淋全部下移,喷淋头应露出吊顶,喷淋底部应与展位吊顶平行。石膏吊顶所有烟感必须下移。非封闭吊顶喷淋头采用上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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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装修施工期间,商场消防设施(防火卷帘门、消火栓等消防报警按钮、警铃、感烟探测器、喷淋等)禁止封堵、遮挡、拆改、移动。如果装修时需要移动警铃、手报、烟感、温感、喷淋、卷帘门开关等消防设施,必须通知商场消防人员,由商场专业人员进行移动,绝对禁止私自改动消防设施。造成损失由厂商负责赔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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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照明灯具与消防喷淋设施距离不小于60厘米(灯具区除外),与烟感不小于20厘米(灯具厂商除外),烟感50厘米周围不允许有任何遮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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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覆盖遮挡空调新风机进口;违反规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负责,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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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道绝对禁止吊挂任何物品(如铁丝、吊筋等),不准喷涂其他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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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内绝对禁止使用明火,施工期间如需动火(电、气焊、使用喷灯作业),必须经过安全部允许。然后到消控室办理动火手续审领动火许可证,经审批同意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现场做好防火处理,设专人防火监护。施工地点距离易燃物品要大于15米,易爆物品距离大于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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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过程中要留下卷帘门启闭空间,两侧不小于10cm,禁止卷帘门下堆放任何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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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装修使用可燃材料不允许超过所使用全部材料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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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木质装修材料必须按规定涮3遍防火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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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展位内各消防控制箱、阀门、开关下应预留60cm×60cm检修孔。

6.电气工程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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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在装修前须将电气装修计划、方案、图纸报商场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签字,并按规定缴纳电气施工质量保证押金。电气装修结束验收合格后,押金退还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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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进入商场电气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操作证上岗,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商场内原有电气设备箱,非本商场电气工作人员严禁开启操作。绝对禁止酒后施工、严禁违章操作。进场装修前申请临时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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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临时用电绝对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和高热量灯具。临时用电电源线只可采用软线护套线或三芯电缆线。所有临时线路不得有明显破损和接头。照明线路悬挂不得低于1.8米。现场临时用电电气设备插头、插座应完好、无破损,总开关必须为有效的漏电保护器。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做好可靠保护接地。(具体参照“临时用电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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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施工人员必须参加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的培训,了解相关规范、细则及材料选择等技术交底,并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服从本商场电工管理。严禁违章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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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前由商场楼层电工对电路图纸进行系统图审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审核合格的图纸施工,电表开关容量及线径要求合理配置,不允许私自加大减小,电表必须为电子式电表。根据负荷选择单相或三相电子式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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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中,所有电气材料必须是国家认可的合格产品,施工前需要提供材料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电线必须为单芯阻燃线,电线外皮必须标有ZR-BV字样,必须使用指定的“

天津津成

”品牌。

绝对禁止混用其他品牌的线材(一经发现重罚),采用黄、绿、红色做为电源火线,采用黑色或蓝色做为电源零线、黄绿双色线做为电源地线,不得混用,不得使用其他线色代替,电源线必须按照审批图纸线径配置,各分支回路采用3*2.5平方ZR-BV线。灯具电源线采用3*1.5平方ZR-BV线。主电源线根据审批容量要求采用阻燃电缆线或同等截面积单芯阻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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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必须采用铁质的国标PZ-30箱开关箱,箱内必须配有镀锌加厚的标准零排地排

,零地接线排上各接线端子接线不得超过两根导线。配电箱严禁直接安装在未做防火隔热处理的可燃物上,否则必须作防火、阻燃措施。箱体必须固定牢靠,有可靠保护接地,箱体门盖应完好无损,并接有接地线。开关箱不可设在储物间、仓库内,应安装在醒目、通风便于操作的位置,箱体下口距地1.4—1.6米。开关箱前0.6米不得有任何物品阻挡,进出管均为铁管,必须采用锁母连接,护口齐全(可使用封闭式铁线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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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内电源总开关必须使用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配电箱内分路空气开关不得大于10A,照明支路每一单相回路所接灯头数不得超过25个、所接功率不得超过1.5KW,对于灯具厂商回路允许增大到2.5KW,空气开关不得大于16A。使用16A单极漏保开关控制插座回路,每5个插座为一回路。各分支回路进箱均为3×2.5平方ZR-BV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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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关箱内各种开关必须使用“ABB、梅兰日兰、正泰、德力西”等指定品牌,线路力求横平竖直、整齐美观。除开关箱内有开关外,隔断、墙壁上禁止使用面板开关作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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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管为金属铁管,铁盒、铁盖板,软管为包塑金属软管,软管长度不超过1米。所有管口必须有护口保护,所有接头必须在接线盒或灯具内,T4灯管接头可以采用包布错位连接后用黄腊管保护到位或可以采用瓷质接线柱并固定可靠。T4灯具必须带有接地线。所有管内不允许有接头,软管与铁管连接时必须使用专用接头或加设分线盒。所有电线必须穿管到位,不得外露,不得无管保护穿入木材孔洞。灯具插座均需做接地保护,且不得互相混接电源,插座接线使用“左零右相上保护”。三相照明回路中各相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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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及封闭吊顶前必须得到电工班验收合格书面签字同意方可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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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电表电源相序按规定线色排列,电表、总开关及各开关跨线线色按规定分清。各开关电源跨线线经按规定合理配置,配线力求横平竖直、整齐美观。各开关压线处必须用绝缘物进行处理保护。各接线端子接线不得超过两根导线。除开关箱内设有开关外,隔断、墙壁上禁止使用面板开关作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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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电气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或封闭式铁线槽保护方式明管敷设,使用材料均为金属铁制(铁管、铁盒、铁盖板、弯头、管接、锁母),铁管壁厚1.0以上,管径为Φ20及以上。锁母与铁管之间、铁管与弯头之间的连接需采用螺丝紧固或扣压钳子紧压连接,并做相应的地线跨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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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路施工中必须先安装管路,后穿线路,不得同时进行。线管必须用专用管卡固定在金属吊杆上,吊杆距离1米以内,所有线管布线必须横平竖直、整齐美观、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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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管不得固定在消防管道通风管道上,消防喷淋下方周围60CM内不得有接线盒和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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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内线径总面积不许超总管径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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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应避开热源,如必须通过应做隔热处理,遇到某些硬管无法弯曲通过的可适当采用少量的金属软管或黄蜡管作弯曲处理,但长度不能超过60㎝,软管与铁管连接时必须使用专用接头或加设分线盒。消防喷淋下方周围500mm内不得有接线盒和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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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管口、线盒内必须有护口齐全保护到位,线盒、盒盖必须齐全,每个线盒只允许分接两个灯头,不允许在此灯具上在跨接灯具。石膏顶分线盒、盒盖必须朝上,铝格栅顶线盒必须朝下便于日后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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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电源使用包塑金属软管(线盒与灯具之间),长度不超过600mm,软管与灯管出口处加15㎝以上石棉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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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支路线管内导线只允许穿三根阻燃线(零、火、地三根线),所有管内不允许有接头,不得采用共用零线方式及多路共用地线方式连接布线,不得无管保护穿入木材孔洞,所有电线必须穿管到位,不得外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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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接头必须在接线盒及灯具内完成,线头连接可采用搪锡后用压线帽压接,亦可采用缠绕法,即线头缠绕六圈以上搪锡,绝缘胶布绕紧两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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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照明回路中相序及各相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规定。零线回路不得加设开关。各相回路电流必须考虑

平衡,上下偏差不得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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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水泥沙浆面层内埋设管线时,地下埋线管必须做防水防锈处理,需向电工班特别申请,作为隐蔽工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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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隐蔽工程及封闭吊顶施工前,必须让电工班验收线路合格后才可以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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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应以单独的接地支线予接地干线相连,不得将几个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用接地支线串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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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安装必须有固定吊点,禁止借助消防管道通风管道及自身电源线管悬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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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电器设备、设施(特别是日光灯光带、灯箱、射灯与金卤灯相配置的变压器、镇流器等),均不得靠近可燃物,否则均应加垫石膏板做防火隔热、散热、绝缘等各种保护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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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光灯具(包括灯箱内)必须采用成套灯具;使用国家标准电感型或电子型成套日光灯具,必须使用飞利浦、佳美、欧普、四通等国家认可质量过硬的合格品牌,不可使用非一体化灯具(含超薄型电子灯具、简易环型日光灯具、简易电子灯具、环型灯管)。T5灯具必须采用带有地线的灯具,即采用类似与“欧普“牌T5紧凑型支架格式。T5灯具接头,应采用接线瓷质端子连接后,再用石棉管保护到位并固定可靠。各类灯具不允许直接安装在可燃、易燃物上,应采取防火、隔热、绝缘等各项保护措施,且一般大功率灯具要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500mm的安全距离。各灯具均需做接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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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灯泡。严禁使用遥控器控制灯具(灯具展厅除外)。由于单头牛眼射灯插头部分温度较高不好进行防火、隔热处理,故装修展位禁止使用此类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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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射灯安装为每0.5米一盏射灯。每单支回路只能控制6只导轨,严禁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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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座每只按1OOW计算,单回路不允许超过五只,超过五只按实际数量计算负荷,并另增加回路,不足五只按五只计算负荷。地面插座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专用地面插座,严禁用普通插座代替。展位内插座的预留应考虑日后活动线板不应超出5米的规范要求。拖线板总功率不待超过插座的额定功率。插座按“左零右相上保护”规范方式接线。灯具与插座不得互相混接电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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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灯箱或插座可采用软芯护套线或电缆线作主电源进线。灯箱通电、封闭前必须让商场电工验收合格。所有拖线板和移动式灯箱的电源线从固定插座引出不得超过5米。拖线板总功率不得超过插座的额定功率。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更换或修理后方可使用,禁止一插多用或无插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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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箱的制作安装必须向商场企划部报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制作安装。门头、立面灯箱不得占用公共走道、吊顶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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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箱内光源必须使用成套灯具,各类电源线均须穿管保护,电线接头必须在灯具或接线盒内完成。灯箱内部木料部分均须涂刷防火涂料

(三遍)做好防火、隔热处理,且要留有足够的散热孔。固定式灯箱必须预留活动检修口,尺寸大小以适合维修人员操作为宜。灯箱通电、封闭前必须由商场电工班按照商场规定进行验收合格,

未经验收合格的灯箱严禁封闭和使用,并拍照存档。灯箱超过500W功率的必须加装排风扇进行散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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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储物间内避免使用插座,使用照明时根据要求安装防爆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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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电话线及音响线必须单独穿管保护、加装接线盒,布线要求整齐美观。不允许与强电混穿同一根管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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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位内跨越走道地面的活动线板及电话线需加铝线槽保护。

8.防火隔断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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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商场的消防安全防范等级,商场厂商间隔断必须落实防火隔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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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隔断使用轻钢龙骨双面石膏板从地面到屋顶做隔断体,中间用岩棉或其它阻燃材料填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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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龙骨宽度不得小于75mm,副龙骨宽度不得小于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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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隔断间增加角铁加固,角铁必须与上下屋楼板(顶、地面)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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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铁加固标准为8m到10m左右用四竖一横,施工时采取用膨胀螺丝固定,非动电焊不可时,必须在非营业时间,且做好必须的防火措施,由商场专人管理和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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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水、电、暖通空调、消防水、消防电、通讯设施等管线穿越时,应用防火材料将孔洞或缝隙填实,不能留有孔洞或缝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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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隔断影响消防排烟系统功能,则按消防枉准要求预留相应尺寸的排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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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展位面积小无消防排烟系统的,防火隔断可以不封到屋顶,但商场应将有排烟系统内的几个展位并成一个防火区,按一个展位标准与相邻展位做防火隔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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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进场装饰的分隔房间有大于100平米必须要增加或在分隔墙上增加排烟口,排烟口大小不小于地面积的2%。

9.装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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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装修隐蔽工程在封闭前必须经过商场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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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装修结束后,报商场相关部门验收,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送正式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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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装修结束后,商场新开业时相关部门必须在四周时间内完成初次验收。商场正常运行时相关部门必须在一周时间内完成初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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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后四周月时间内对本装修厂家进行二次验收,如二次验收不合格需按商场下发的整改内容按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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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给每一个二次装修的展位建立二份二次装修档,厂商装修结束后所有相关材料一份由物业部存入档案封存安排专人保管,另一份交本区域物业部保存。只有当本展位重新装修验收合格三个月后,原有装仍修档案才能销毁。

装修工程处罚奖励细则

1.消防、安全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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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展位应按相关规定配备灭火器材,违反规定处罚200—500元,配备完毕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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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场内禁止吸烟、使用蜡烛、蚊香及其他明火等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对违规方处罚200—1000元不等(有遗留烟头每只扣除违约金50元,以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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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展未使用防火阻燃系列环保材料偷工减料弄虚作假、装修中使用的木工板防火涂料涂刷不到位,不合格每处罚款100—500元,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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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位之间未按规定建防火墙,每处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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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展位未按规定下移喷淋烟感,对装修队处罚200—500元,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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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封堵、拆改破坏商场消防设施(防火卷帘门、消火栓等消防报警按钮、警铃、感烟探测器、喷淋等),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罚500—10000元,并限期整改,严重的追究法律和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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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通风管道使用铁丝、吊筋悬挂吊顶灯具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罚100—500元,并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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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经允许私自动火施工,一经发现对装修队处罚1000—2000元。违反动火管理规定、动火现场无监护人、动火现场有洞、无防火措施,一经发现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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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卷帘门正常启闭(卷帘门下摆放物品、两侧启闭空间不够或有其他遮挡物以及卷帘门开关遮挡无法操作等)一经发现对装修队处罚200—1000元,由于装修展位过失造成商场设施损坏需照价赔偿并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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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油漆、稀释剂、香蕉水等易燃品存放超过规定每两罚款200—500元,并予以没收。每天施工结束将所有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出商场,绝对禁止易燃易爆物品在商场内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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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危险大功率电器每次对装修队处罚金500元—2000元,并于没收相关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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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时间内动用高噪音电动设备,影响商场正常营业秩序,对施工方每次处罚10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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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观光电梯、扶梯上、下货物,货梯运货物时若厂商或个人强行超载运货一经发现处以200元—500元罚款,造成货梯故障损坏经维修单位鉴定,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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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人严禁乘坐观光梯、扶梯,必须走消防疏散走道,违反罚款100元。商场各电梯在非运营时间处于停运状态下,任何人不得攀爬扶梯,翻越各通道护栏违反规定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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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人员留宿商场、酒后施工、打架滋事、无事到其他无人展位走动罚款200—2000元,并对情节严重者驱逐出场,禁止当事人再参加装修。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和民事责任,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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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现场易燃垃圾厚度达2公分,面积超过3平方米,罚款200元,每增加1平方米,加罚200元。如留在现场过夜的易燃垃圾厚度超过1公分*1平方米,罚款200元。每增加1平方米,加罚200元。未使用蛇皮袋将垃圾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处罚1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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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过程中如乙方造成消防设施设备、线路等故障或损坏,须按价赔偿,并视情节处以1000-20000元罚款,后果严重将追究法律责任。

2.电器安全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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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任何装修手续及手续、图纸不全私自进行施工将对装修队处罚200—500元,并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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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商场电工同意私接临时电,未经商场装修验收,私自拆除临时用电、私自接通展位正式电源;未经商场电工允许,私自开启商场原有电气设备箱,每次对装修队处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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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间临时电源线、各种电动工具不得使用麻花线,平行线,独心线、音响线等违规线材。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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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无有效漏电总开关或不符合规定,电源线未按规定悬挂、随意拖拉线路混乱、有明显接头破损以及临时电源超负荷使用的每次对装修队处罚200元—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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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线不采用插头,直接将线头插入插座孔内使用、一插多用,每次处扣除违约金200元—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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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展位未按规定使用临时照明灯具或照明灯具超出60W灯具不使用瓷质灯口;插头、插座、灯口损坏不及时拆换(12小时内)每次、每处对装修队处罚10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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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现场电线、照明灯具紧靠围挡,距离在小于50公分插座及大功率灯具,与可燃物距离小于1米的对装修队处以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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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队未使用各自独立电源,相互借用电源,跨工种作业对装修队处以100—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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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乙方装修施工期间,因违反规定操作而引起展位线路短路、停电等事故;引起附近的展位停电、通讯故障的;未经允许私自拆除原有电气设备箱、线路、管路、通讯等商场设备,每次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并限期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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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施工或营业完毕后未关闭总电源离开展位一经发现对其展位处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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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报私自改动原有线路,无正式有效电工操作证施工,每次扣除违约金500元。不听警告仍然继续施工的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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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路施工未按商场规定使用指定合格材料,一经发现处以200~500元处罚,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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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商场规范进行电路施工,经楼层电工提醒无效的将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处罚,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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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路设施弄虚作假,一旦发现除返工外视情况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处罚。特别严重清除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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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装修施工灯箱未使用成套灯具、未按规定安装、未作防火处理、未经电工验收私自封闭,不及时拆除更换(6小时内)每处对装修队处罚200—500元,并对不合格的部位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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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拆启电表铅封对相关人员处罚200元,有窃电行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加处罚。

3.装修工程规范及现场管理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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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装修期间未按商场规范要求制作围挡影响美观及施工时间尘土飞扬,影响其周边环境卫生及商场正常营业。将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罚款,对走道造成严重影响的处罚1000元—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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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备、设施(吊顶、地面、玻璃、通风道等)未经物业部批准,严禁拆改。如私自拆改、损坏、丢失。按损坏、丢失程度照价赔偿。地砖按每块100元计算。吊项按每平方米180元计算。钢化玻璃按每块1000元计算。通风管道每延米500元,散流器按每个15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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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展位未按规定开启检修孔每违反一次对装修队处罚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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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场营业时间喷涂刷漆及打磨作业造成影响对装修队处罚2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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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堵机房回风设施及机房通道门,违者处500元罚款,并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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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厂家往卫生间下水设施乱道杂物(水泥、砂子、石膏、腻子膏等),一经发现处200元罚款,并负责疏通。卫生间内不得随意倾倒脏水、装修垃圾、茶叶、果皮等杂物,违反者处以50~200元罚款。造成卫生间下水堵塞不能正常使用,情节严重者处以500以上罚款。对于损坏卫生间设施者处以100—500元罚款,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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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厂商和个人在卫生间使用水源期间不得在水源开启的情况下长时间无人看管,造成水源浪费,一经发现处以100—200元罚款。装修或做卫生时使用的自来水,不要将水滴洒在走道内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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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将水,茶叶等泼在走道卫生筒上面的沙石上,违者处以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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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将展位内的垃圾,货品堆扫在走道内,影响商场整体形象。违者处以50~100元罚款。在展位随地大小便和就餐一经发现将处以五百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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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卫生间洗涤衣服,使用烘干机,烘烤其他物品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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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商场通道墙面及外墙乱涂乱画,一经发现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处以100以上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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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和个人在商场范围内运输货物造成地砖破裂,墙面污损及设施损坏者罚款100元,损坏严重者照价赔偿并处以10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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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对展位内商场设施有保管责任,如有丢失损坏设施现象一经发现处以相应罚金。(散流器一个200元,展位玻璃大块600元,小块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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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护商场的公共设施、花草树木,对损坏公物者处以50—100元罚款。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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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及装修人员应服从商场管理,不听劝阻处以100~500元罚款及停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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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展位内,因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吊顶坍塌等形成的商家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由装修队负全责和商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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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违规内容,一经发现,由安保、物业等职能部门向乙方下发“处罚通知单”并向财务部门备案(无须当事人签字)。经商场监督管理人员口头警告(2次),不及时(2小时)整改违规内容的;经商场电工书面警告(1次),不及时(6小时)整改违规内容的,加倍处罚。

奖励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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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商场安全问题,发现并协助处理得当的商场给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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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盗窃者及损坏商场和厂家物品、设备者,抓住或举报者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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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举报坚守自盗者,视情节严重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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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制止影响商场正常营业及有损商场形象、声誉事件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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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帮助商场处理应急故障,视情节加以奖励。

第7篇:违禁电器范文

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要求,为把居民家庭的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减少或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公约,望辖区广大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并共同监督执行: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服从各级消防组织管理,坚决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作斗争。

二、积极学习有关消防知识,主动参与各种社会消防活动,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并掌握扑救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基本技能。

三、村(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要定期加大居民家庭用电防火宣传,督促并指导广大居民定期对家庭开展消防安全自查,配备家庭防火逃生器材。

四、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私拉乱接电线,正确使用电器设备, 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片。

五、严禁在村(社区)中交通要道及消防通道上堆放物品、杂物,严禁占用消防通道车辆违停,严禁搭建违章建筑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严禁挪用、损坏公共消防设施,不得在楼梯、走道违规存放可燃物和电动自行车。

六、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火种、烟头不乱丢,不违章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不乱倒液化气残液,不自行拆修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管道及炉具设备,不得在规定区域外焚烧香纸、燃放烟花爆竹,点香烧腊要有专人看守并做到人走香灭。

七、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进行分割出租,租赁双方要认真签订《租房消防安全条约》,履行各自消防安全职责。

八、看护好家中老人、小孩以及无行为能力人员,不躺在床上和沙发上吸烟,不在喝醉酒或过度劳累的情况下使用火源,防止点燃物,引发火灾。

第8篇:违禁电器范文

一、*后勤规划、管理与维护。

二、学生住宿安排。

三、学生公寓押金收缴。

四、公寓物品的配备。

五、公寓、教室设施的维护与保养。

六、*的绿化、美化、净化。

七、*水、电费核算。

八、与上级部门和其他部门的业务往来。

九、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主任应不断提高自己的后勤管理能力,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熟悉大学生生活规律,团结全体工作人员,实施对*的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

二、在后勤服务总公司的领导下负责*后勤的全面工作,拟订和实施各项管理制度。

三、负责*各类人员的人事调整和工作分配。

四、定期组织召开各种会议,传达上级指示,收集各类意见,解决实际问题。

五、负责*收费工作,检查落实制度,严格遵守财¾­纪律。

六、负责*设施的总体分配及调整工作。

七、负责*维计划及水电核算。

八、负责加强*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

九、负责*与有关部门如学工部、团委、学生会、各院系等的联系工作,搞好齐抓共管,切实贯彻落实好上级的指示精神。

*综合管理办公室核算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员工工资、奖金核发工作。

二、负责*财务建账,协助主任搞好经费开支预算、结算。

三、负责*各类报表填报及财务报销工作。

四、负责*各种费用收取工作。

五、负责新生入校财产押金的核收和财产使用中丢失、损坏赔偿的核算,毕业生离校财产押金的核算及退还工作。

六、负责*办公室卫生、安全、考核等工作。

七、负责*各类文件、表格的打印及发放工作。

八、负责*各类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

*综合管理办公室库管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家具设备的验收、建账、编号、立卡等一系列管理、保管、发放工作。

二、负责*卫生清洁工具及其他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发放工作。

三、负责*各类备用物品的管理、发放工作。

四、负责各类物品的建账和登记工作,做到账物相符并妥善保管各种账目的原始资料、数据。

五、负责库房的保管、清库、核账工作。

六、负责对需报废品的检验、核实及处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管理员、服务员对公寓家具、设备的管理工作。

八、熟悉库管范围内家具、设备、用品的数量、质量和使用情况,按需要填报添置计划。

*综合管理办公室宿舍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学习并掌握宿舍管理工作的基本知识,熟悉学校有关学生公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条例,对学生工作认真负责,思想作风良好,并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二、管理员在综合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管理区域的管理教育工作,认真执行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有检查,有记录材料。

三、开学前做好新学期各项准备工作,如上下水、照明设施、家具门窗等检查与报修工作。

四、根据新生住宿方案并结合各系新生人数,在新生入学的前一周组织服务员做好室内用品分发工作。

五、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了解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宿舍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经常与学生班主任取得联系,反映学生在宿舍各方面表现,同时对违纪的学生进行耐心说服教育,对屡教不改者,提出处理意见,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安排本管理区域岗位人员的日常工作,严格考勤制度,每天检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质量。

七、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

*综合管理办公室维修工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生公寓的维修,并接受综合管理办公室和后勤服务总公司的监督与指导。

二、维修工要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工作时间严禁串岗。

三、主动、经常、及时检查所负责设施的完好和使用情况。对老大难维修房间和故障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采取措施。

四、负责对公寓楼内门窗、门锁、搭扣及玻璃等损坏的维修,并查明Ô­因,报公寓办公室。属责任损坏要由责任人赔偿。

五、负责检查乱扯­电线、乱接电灯、乱接插座及使用电炉、酒精炉等一切违禁事项,如发现要予以没收。

六、负责上下水管道的维修畅通。及时更换坏水龙头,确保上下水道畅通,严禁跑水现象。管理好智能配电设备。

七、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综合管理办公室保洁员岗位职责

一、熟悉公寓管理的基本制度,工作认真,身体健康;在管理员直接领导下,负责责任区的公共卫生清扫和公共设施的管理报修工作。

二、关注责任区的安全消防工作,随时注意宿舍安全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询问,并向管理员及时报告;密切注意和及早发现火灾偷盗隐患,并向管理员报告。

三、对各种违规行为要敢于善于做斗争。

四、上班时间不干私活,不脱岗,认真填写记录,文明值班,礼貌待人。

五、维护值班的各种设备,保证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六、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

*综合管理办公室微机管理制度

为适应学校现代化管理,*试行微机管理,为保证微机的合理利用,特制定本微机管理制度。

一、微机用途

1.人员查询:新生入学后,需填写住宿登记表,并按住宿登记的内容输入微机,便于管理人员和相关单位对学生的查询。

2.物品管理:为统一调配物品,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利用微机将各种物品数量、质量、使用时间、报损等情况汇总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3.数量统计:主要用于对学生公寓卫生检查分数的统计,准确、客观、全面地反映各公寓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4.文件打印:主要用于日常行政下发的通知、会议文稿、临时报表等各项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微机保养和管理

1.微机由专人负责。

2.搞好微机卫生,做到干净、整洁,注意保养(包括微机的放置,防尘及电源的保障)。

3.未¾­微机管理人员(或领导)同意,其他人员禁止使用微机,严禁利用微机做其他工作和玩游戏。

4.微机的附属用品专人专用,包括磁盘、打印纸及与微机配套的微机桌椅等。

5.一旦微机出现病毒或事故,管理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并说明Ô­因,请求修理,如人为损坏则需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综合管理办公室学生公寓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开展校风、学风建设,以及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阵地。为贯彻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把学生公寓建成整洁、舒适、安全、文明的学生之家,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一条:学生入校时,凭交款收据住宿,公寓内家具设备等公共用品按配备标准配齐后,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第二条:学生必须按分配的房号、床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或强占其他床位。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换,由所在院、系出据证明。¾经批准后方可重新安排。

第三条:非本公寓人员,不经管理人员批准,一律不得随意进入公寓。

第四条:寒暑假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准留校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各院、系开据证明并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但要服从统一安排。

第五条:学生因毕业或休学、退学需离校时,须办理退宿手续。¾­管理员验收公物并交回房门和壁柜钥匙等物品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如有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手续办好后,应在三天以内离开公寓,违者要强行搬出。

第六条:凡未经同意,擅自撬门、砸锁、拆卸公物家具,视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通报等处理。

第三章 住宿规定

第七条:学生公寓不得擅自留客住宿。凡直系亲属来访,确有困难需住宿者,请与管理人员联系。公寓严禁留宿异性,一经查出,报学校有关部门,按违反校规校纪处理。

第八条:严格遵守公寓内作息时间。休息时间不传呼,不在公寓内大声喧哗,不在寝室内吹拉弹唱,开放录音机或跳舞娱乐等,以保证公寓内的安静。

第九条:公寓楼夜间关门时间为:春、冬季22:30;秋、夏季23:00。凡不按时归宿者需登记,晚归者须说明理由并履行登记手续。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者,通知其所在院、系,按违纪处理。

第十条:禁止在公寓内打架斗殴、酗酒取闹、、经­商、张贴标语、广告等。严禁搞迷信活动或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各种活动。

第十一条:严格会客制度。来访人员需经­值班员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女生不得随意进入男生宿舍,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如确因公务需要,需登记并经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

第十二条:进入公寓的人员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及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等物品,一经发现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学生必须养成自觉整理内务的习惯,保持室内清洁。各寝室由舍长安排学生轮流值日,垃圾倒入垃圾桶,上午8:00以前,下午14:00以前,楼道垃圾由保洁员负责清理。其他时间不准在门外堆放垃圾,以保持楼道卫生。

第十四条:讲究公共卫生、遵守卫生管理规定,接受公寓管理人员监督。禁止向公共走廊、楼梯及窗外倒污水和乱丢废纸、果皮、烟头等杂物,严禁随地吐痰。

第十五条:自行车应按规定地点停放,不得在楼道和寝室内停放,违者视情节按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为保证宿舍安全,学生离开宿舍时要及时关窗、锁门。禁止在宿舍点蜡或在楼道内焚烧纸屑、杂物。严禁在宿舍楼内做饭。对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及认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第十七条:要遵守公寓中心制定的节水节电制度。自觉关好水龙头。宿舍内做到人走灯灭。不准在室内拉接各类电线,使用电炉、电热±­、电吹风等违章禁用电器。严禁存放、使用煤油炉或酒精炉,一经­查出,没收器具,并视情节及认错态度处以批评教育至罚款处理。

第十八条:学生在公寓的行为表现以及每一宿舍的平时成绩将通知其所在院、系。

第四章 卫生管理

第十九条:卫生清扫

1.楼道、楼前小区等公共卫生由公寓保洁员负责,按服务条例要求按时清扫。

2.公寓室内卫生由学生负责,宿舍设立舍长,负责安排全室卫生及安全消防工作。主要任务包括:督促室内人员整理内务;监督本室人员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搞好个人卫生,遵守各项规定。

3.周五下午舍长要组织室内人员大扫除,对室内卫生、门窗玻璃进行彻底清理,同时整理个人内务。

第二十条:卫生标准

1.公共场所卫生:

(1)公寓楼公共场所包括门厅、楼道、楼梯、管理室、水房、厕所、楼前小区等。

(2)公寓内公共卫生区要全日保洁,灯罩、窗台、扶手、门框、各种设施及消防器材干净无尘土。

(3)公寓楼道的地面要洁净,无垃圾堆放,无积水,墙壁上无泥污、无蜘蛛网、无张贴、乱画现象。

(4)水房、厕所地面干净,门窗无污垢,玻璃明亮,下水道无堵塞,大小便池无堆积、无尿碱、无杂物、无恶臭,水池干净,无倒饭菜现象。

(5)水房、厕所水龙头完好能用,无跑冒滴漏现象。

(6)楼前小区地面干净、无杂草、无垃圾堆放;自行车摆放整齐,报栏内报纸及时更换、玻璃定期擦洗,保持干净;小区内无乱贴现象。

2.室内卫生

(1)保持室内空气新鲜,不准存放有异味物品。

(2)床上卧具叠放整齐,干净无杂物,床下物品摆放整齐。

(3)门窗玻璃、窗纱干净;室内无蛛网,无尘土,无杂物。

(4)地面干净,无痰迹、污水迹、无纸屑杂物。

(5)桌椅、书架、清洁工具摆放整齐。

(6)室内无乱拉绳线、无床帘。

(7)室内无违章电器,不做饭,不烧水。

(8)室内布置要健康、高雅、和谐、美观。

第五章 奖罚赔偿

为加强对公寓学生的管理,在搞好优质服务的基础上,特制定和实施公寓对学生的各项奖励、赔偿、惩罚制度,做到奖罚分明。

第二十一条:奖罚赔偿

公寓对学生的奖励制度主要实行公寓学生优秀品行登记办法来进行奖励。对住宿公寓学生有下列表现之一者要进行好人好事优秀品行登记。

1.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者(如节水、节电、爱护其他公物设施等)。

2.室内卫生清洁,在检查评比和有关领导视察检查中为学校赢得荣誉者。

3.协助管理或积极主动配合管理工作者(如搞宣传、搞卫生、搞修理,维护管理制度等)。

4.见义勇为,敢于同违章、违纪及破坏分子作斗争者。

5.拾金不昧,维护集体利益者。

6.团结友爱,能助人为乐者。

7.关心公寓建设,能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者。

8.在抢险救灾,制止突发性、恶性事件发生中有积极主动表现者。

9.思想进步、风格高尚,积极做思想工作者。

第二十二条:优秀品德登记奖励办法

1.各楼管理、服务人员、楼委会要积极收集,随时发现以上好人好事,由管理员核实清楚及时进行登记。

2.对上述好人好事,首先要在公寓内积极宣传、报道、表彰,并及时汇报学生所在院、系。

第二十三条:赔偿制度

对于不爱护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人为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者,视损坏程度酌情赔款。故意损坏者除按规定赔款外,并处罚款,罚款额按规定价格等额计收,丢失者按价赔偿。

第二十四条:惩罚

1.凡在学生公寓区域违反国家法规条令的人员,由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报保卫部门、派出所依法处理。

2.凡在学生公寓区域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由公寓管理部门报学工部。

3.凡有下列行为者,除报学工部处理外,并报后勤服务总公司作相应处罚。

(1)未经­管理室批准,私自留宿他人住宿者。

(2)使用电炉者,并没收电炉。

(3)使用除电炉外的各种炉具、加热器者,并没收炉具、燃料、加热器。

(4)私自从室外乱接电源线者。

(5)在室内乱接乱拆电源线、电源插座、灯、传呼及其他电器者。

(6)在公寓内乱泼污水,乱倒剩饭剩菜,乱扔杂物者。

(7)在公寓内点燃废纸、燃放鞭炮者。

(8)在公寓内拍打球类,溜旱冰者。

(9)违反作息时间制度,在宿舍楼关门后回宿舍者。

(10)在公寓内乱贴广告或传单者。

(11)学生在公寓内¾­商或散发传单者,并没收商品或传单。

(12)游商小贩进入学生公寓区域进行任何形式的¾­营活动者,并没收商品或工具和责令其立即离开公寓区。

对上述违纪行为拒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的加重处分,直至送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违纪学生的¾­济处罚由后勤服务总公司执行,罚款时开具罚款通知。

*综合管理办公室学生公寓水电管理制度

为确保教学和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需要,本着保障用电(水)安全的原­则,把节水、节电纳入日常工作,对违反节水、节电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学生)根据后勤服务总公司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处罚等处理。

一、无论集体或个人都要负责管理好所用的水、电设备,严禁破坏或随意挪动位置。

二、学生宿舍不得私安台灯、床头灯等电器,非公寓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开启楼内电闸,限电器设备。

三、学生宿舍各种电器如发生故障,应及时向楼层管理员反映,不得随意拆卸,自行处理。

四、各宿舍的电源插座用后应立即拨掉,严禁把电线缠在床上或压在褥下,以免漏电发生火灾。

五、教育学生和服务员养成节电习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管理员、服务员要每天巡视,随时关闭长明灯,杜绝违章用电。

六、住宿学生要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用水后关好水龙头,杜绝长流水。发现长流水冲洗衣物,严重浪费用水者,要给予适当的处罚。

七、服务员冲洗厕所,墩布要注意节约用水,防止浪费。

八、加强维修、报修工作。设施损坏要及时报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九、各公寓内限电柜、电表、电开关等电器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开启。

十、住宿学生严禁用电炉、电热±­、电热器、电熨斗、电炊具等违章禁用电器。违者除没收违章电器,并按电器功率每100W罚款50元。

十一、学生宿舍私安台灯、床头灯者,除没收灯具外罚款50元。

十二、学生宿舍严禁乱接电线和安装电插座,违者罚款50元。

十三、长流水冲洗衣物或任水漫流者视情节轻重予以5-10元罚款。

十四、公寓管理人员有权查处和纠正违章事项,对阻挠、妨碍­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综合管理办公室学生公寓设施、物品管理制度

一、公寓内每个宿舍公用的家具、设施由本宿舍学生集体保管,舍长具体负责。新生入学时或调整宿舍或成批更新设备时,由管理人员和本宿舍同学共同清点,移交学生使用。

二、宿舍内公用家具或设施如有损坏时,若属自然损坏,学生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经­查验属实,予以更换或维修。若属保管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应按原价赔偿或交维修费。能查清责任的由责任者赔偿,查不清责任则由本宿舍人员集体赔偿。对有意损坏公物的要严加处罚。

三、未经­办公室管理人员同意,学生不准将各种家具、设施转借他人或互换使用。

四、学生毕业或调整宿舍时,公寓统一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具体办法详见有关规定。

五、属公寓保管使用的公用家具物品及公共场所门窗玻璃,由办公室负责维护保管,如有损坏,要查清责任,并及时安排维修。

*综合管理办公室学生公寓维(报)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学生公寓各类设施安全、正常、有效地运转,保证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公寓设施发生故障,不论是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公寓管理人员报修,并填写报修单,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和修理。

第三条:维修人员接到报修单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维修,维修后由公寓管理人员签字认可。

第四条: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时,确认为自然损坏者,由公寓免费维修;如属人为造成损坏,由有关学生交足赔款,方可给予维修,拒不赔款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9篇:违禁电器范文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公司“三级”(入司教育、部门教育、班组教育)安全教育, 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 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工作服、工作证,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必须要有足够的休息,保持充足的精力。身体不适、喝酒、赤脚、穿拖鞋者不准上岗。

3、 遵守劳动纪律,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熟知本岗位不安全因素特点。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规程及各安全制度,记录清晰、真实、整洁,并保持工作场地清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4、 保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的清洁,生产施工器具摆放有序;未经批准,不得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得动用其它办公通讯设备和机械设备(包括车辆);爱护各类防护设施和标语等,不得私自拆除挪作他用;非本人操作的各种设施、设备、仪器、电脑等,非经允许不得使用;不得擅自拉接照明用电等电线。

5、 特殊物品必须严格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合规的位置,如酒精、氧气、氩气、乙炔、聚氨脂、油漆等。向供货方索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对客户、承运人进入危险品仓库、场地前的安全教育,督促其遵守企业的有关安全规定。

6、 正解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协同做好设备保养和维护,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7、 公司对待特殊岗位实习生提供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每个实习生必须正确佩(穿)戴和使用,妥善保管。进入特殊岗位前先检查一下自己或他人有无违章或冒险作业。

8、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日常工 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遇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措施保证的情况下,实习生有权拒绝作业。

9、车间工作时间严禁干非工作的事情,如追逐打闹、开小差、随意玩手机、听音乐、串岗、聚众聊天等。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10、除厂区指定的吸烟区外,严谨吸烟。严格遵守单位防火等安全制度。

11、上、下班途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电动车辆在车间内随意行驶。

12、 遵守国家明文规定的交通法则和车辆管理(包括职工摩托车)。无驾驶证的人员严禁驾驶任何车辆,有驾驶证的人员严禁驾驶“三无”车俩与准驾不相符的车俩,严禁酒后驾车、开带病车;不开超速车、英雄车,不强行超车。

13、办公室注意用电安全,每天下班后检查电脑、饮水机电源是否关闭,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防止安全隐患。

14、实习生跟公司员工一同一律在餐厅就餐,不得带出到宿舍、办公区、厂区,不得乱倒剩饭剩菜,随地丢弃烟头,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准吵闹斗殴,努力搞好个人的卫生及室内、外场所的环境卫生,防止病虫害。

15、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16、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治安管理条例、公司及各部门安全管理 制度。否则造成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实习生在非工作时间,要加强安全意识,出现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17、发现安全事故,应在1小时内逐级上报。并积极参加事故抢险,如实向事故 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18、请认真执行本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做到。违者视情节严重,将处以罚款或遣 送回所在学校。

19、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实习生、公司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至实习期满离开公司之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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