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农贸市场规划设计要求范文

农贸市场规划设计要求精选(九篇)

农贸市场规划设计要求

第1篇:农贸市场规划设计要求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贸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市场开办者、管理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成立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协调机构,负责对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监督管理进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

各地、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等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农贸市场发展基金,促进农贸市场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

第四条 农贸市场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农贸市场开办者、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农贸市场管理者)和农贸市场入场经营者(以下简称场内经营者)可以依法成立行业组织。行业组织应当建立行业自律和协调机制,促进行业诚信经营。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农贸市场行政管理工作,依法对农贸市场及场内经营者进行商事登记和监督管理,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参与论证、编制农贸市场网点建设专项规划(以下简称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及相关项目的验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依据农贸市场的规模和管理现状等实际情况,在有固定设施的农贸市场设置专门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制定农贸市场管理的行业规范和农贸市场建设技术规范,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及项目验收;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

第八条 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屠宰、农贸市场内畜禽交易等与动物防疫有关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 林业、水产等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依法负责农贸市场内与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有关的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内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负责农贸市场内的治安管理,并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可根据需要在大、中型农贸市场设置民警室。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农贸市场内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农贸市场应建立由农贸市场开办者、农贸市场管理者和场内经营者组成的治安保卫组织,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做好农贸市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十二条 规划、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权,配合商务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三条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外的乱搭建、乱摆卖、乱张贴等行为以及农贸市场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农贸市场开办者开展健康教育宣传、病媒生物防制,依法对不履行病媒生物防制责任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内经营活动中的计量器具和计量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场内经营者销售产品明码标价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与编制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督促、协调或实施农贸市场新建、改(扩)建;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农贸市场管理者履行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各项责任,推进市场文明建设,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第三章 规划建设

第十八条 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会同规划、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商等管理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组织编制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编制本辖区的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农贸市场专项规划须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九条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等应当根据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制定辖区内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经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制定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二)农贸市场的选址和规模应当与服务区域居住人口、服务半径相适应;

(三)农贸市场配置应当方便群众生活,满足群众需求;

(四)农贸市场布局应当与其他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

第二十条 农贸市场建设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批农贸市场(含基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总平面图时,应当明确农贸市场建筑规模、建筑位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属于房产开发项目或旧城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农贸市场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或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农贸市场建设要求纳入房产开发项目或旧城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规划、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应当征求工商、商务、城市管理等部门以及属地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使用政府资金新建、改(扩)建农贸市场的,属地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应当与农贸市场开办者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农贸市场的建设标准、使用期限、管理责任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 农贸市场新建、改(扩)建完成后,市场开办者应当依法申请项目竣工验收,经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农贸市场进行规划条件核实时,应当会同工商、商务、城市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以及属地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共同核查农贸市场是否按照规划条件、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农贸市场建设技术规范进行建设。农贸市场未按照规划条件、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或农贸市场建设技术规范进行建设的,规划、商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权,分别依法责令农贸市场开办者立即整改。农贸市场整改完毕,经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三条 农贸市场用地、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拆零转让,不得擅自更改用途。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建成的农贸市场,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要求但不符合农贸市场建设技术规范的,应当进行重建、改(扩)建。

重建或改(扩)建的农贸市场,其经营生鲜农产品的面积不得小于重建、改(扩)建前的面积。

第二十五条 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要求的农贸市场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用途。

第二十六条 原则上不得设置临时农贸市场。确需设置临时农贸市场的,由属地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工商、国土、规划、城市管理等管理部门论证通过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设置。

临时农贸市场设置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设置期满后依法拆除。

第四章 市场开办

第二十七条 鼓励自然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境外投资者投资新建、改(扩)建农贸市场。

第二十八条 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农贸市场建设技术规范及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

(二)具备与农贸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 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根据农贸市场布局设计图设立档铺,对场内商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科学合理地划行归市。

以零售为主的农贸市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农副产品自产自销区。

第三十条 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加强农贸市场设施设备维护,每年从摊位租赁服务费收入中提取一定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用于市场内摊档、道路、通风采光、消防、安保、给排水、用电、卫生、停车等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

第三十一条 农贸市场开办者因自身原因需要终止农贸市场经营或关闭农贸市场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向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该书面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会同工商、规划、国土、城乡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论证。

经论证该区域确需设立并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属地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可以采取协议收购、产权置换、租赁等方式,将该农贸市场交由属地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确定的农贸市场管理者经营管理;属地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与农贸市场开办者、农贸市场管理者无法达成农贸市场收购、产权置换或租赁协议的,按照程序终止该农贸市场经营或予以关闭。

第五章 市场管理和经营

第三十二条 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设立或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农贸市场管理者,对农贸市场进行管理和提供有关服务。

农贸市场开办者与农贸市场管理者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农贸市场管理者退出管理情形进行约定。

第三十三条 农贸市场管理者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并执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相关文件的食用农产品,须经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场销售;配备快速检测设备,每天抽查场内食用农产品,及时公布快检结果;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其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其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二)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防疫职责。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未随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不得进入市场;制止场内活畜、活禽交易及畜禽屠宰。

(三)公示职责。设置公示栏,公布服务项目、摊位租赁服务费收费标准、市场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信息等依法依规应当公示的信息。

(四)市容环境卫生职责。保持市场内通道畅通,制止场内出店(摊)占道经营行为;制止随意摆摊设点。根据市场垃圾量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保持市场环境卫生整洁和容貌美观,确保无乱摆卖、乱刻画、乱张贴、乱悬挂、乱搭建行为;认真履行门前四包职责;市场公厕安排专人管理并保持设施整洁、完好。

(五)计量监督职责。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对经常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并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强制检定工作;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符合要求的复检计量器具;设立投诉受理点,公布投诉电话,接受消费者投诉并进行调解,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消费争议进行调查处理。

(六)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职责。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开展病媒生物灭杀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场内病媒生物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七)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法律、法规、规章禁止销售的商品(产品);制止欺行霸市等扰乱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八)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四条 农贸市场管理者应当与场内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场内经营者应当承担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公平交易等责任。

第三十五条 农贸市场管理者除向场内经营者收取市场摊位租赁服务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代收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的,应当严格按照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更改收费标准。

第三十六条 场内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办理卫生等其他经营许可手续的,还应当办理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并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在指定区域亮证亮照经营。农民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除外。

场内经营者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营业执照或或其他行政许可证件,不得擅自更改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

第三十七条 场内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场地租赁和经营管理协议的约定,在指定地点经营,服从管理,遵守市场各项管理制度;

(二)经营活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三)对销售的农副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串通操纵农副产品价格;

(四)遵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不得短斤少两;

(五)不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产品);不得进行活畜、活禽交易及畜禽屠宰;

(六)消费者要求其提供购物凭证的,应当依法予以提供;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规定。

第三十八条 场内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根据其经营品种及规模,依法配备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持经营场所整洁卫生;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保障食品安全。销售畜禽产品的,应当提供检疫证明;销售猪肉产品的,除提供检疫证明外,还应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协调机构负责对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第四十条 农贸市场管理者应当依据其与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签订的协议进行管理,直至协议解除。农贸市场管理者不能全面履行服务管理职责的,农贸市场开办者可以依据协议对其进行处理。

第四十一条 农贸市场开办者、农贸市场管理者、场内经营者的违法及受表彰信息录入市场主体或个人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 在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建成的农贸市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农贸市场开办者未对场内商品划行归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农贸市场开办者擅自终止农贸市场经营或关闭农贸市场的,由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农贸市场开办者未设立或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农贸市场管理者对农贸市场进行服务管理的,或者已设立或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农贸市场管理者但未签订协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视情节轻重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农贸市场管理者未按规定抽查场内食用农产品质量或未及时公布快检结果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农贸市场管理者未制止场内活畜、活禽交易及畜禽屠宰的,由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农贸市场管理者未履行公示职责的,由有管辖权的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两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农贸市场管理者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职责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责令其采取补救措施,可处以警告、五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农贸市场管理者未履行病媒生物防制责任,病媒生物密度超过国家标准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采取补救措施,可处以警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项规定,场内经营者从事活畜、活禽交易或畜禽屠宰的,由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因农贸市场开办者或农贸市场管理者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农贸市场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给场内经营者造成损失的,场内经营者可依法要求该农贸市场开办者或农贸市场管理者给予赔偿。

第五十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授权其他有关部门行使,事业组织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具体实施。

第五十一条 侮辱、阻挠或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农贸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负责农贸市场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对负有责任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纪依规予以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农贸市场,指由开办者提供固定场地、设施,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零售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场所。

农贸市场开办者,指依法从事农贸市场投资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农贸市场管理者,指农贸市场开办者依法设立或委托,行使农贸市场经营服务管理职权,承担相应责任义务,依法登记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第2篇:农贸市场规划设计要求范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副产品市场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更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贸市场硬件设施改造升级和管理规范化,切实解决农贸市场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尽忆改变农贸市场发展建设水平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相适应的局面,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公平、卫生、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

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对象范围、工作原则和进度要求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对象范围为:*区范围内所有农贸市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组织实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所需资金依照“谁投资、谁收益、谁改造”的原则由市场开办者自行解决。区财政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并经验收符合标准的给予一定奖励。区各有关部门,区别不同情况给予用地、用电、用水、税收、管理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要在20*年内完成。

三、职责分工

*区人民政府:作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事项目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市场主办单位、产权单位对农贸市场实施升级改造;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进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领导和协调升级改造期间相关工作;安排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以奖代补”资金。

工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事项目的指导、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工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审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计划和方案;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竣工验收。

规划部门:对新建达到规模的住宅小区,规划配套农贸市场;对市场主办单位和属地政府提出改造、新建、移建、扩建的申请,包括选址申请依法进行“一书两证”审批并进行规划竣工验收。

财政部门:欠款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考核奖励办法;协调项目审计工作;依据考核结果安排奖励资金。

商贸部门:负责会同规划、国土资源、工商等部门制定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协调涉及经贸方面的事宜。

环保部门: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环保方面要求;参与后期竣工验收。

城管部门: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配合工商等部门在市场附近设置临时摊点,以方便居民生活和市场经营户的正常经营。

国土资源部门:对农贸市场的新建、移建、扩建、改建提出用地方面的方案。

消防部门: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设计、施工按有关消防法规进行审核,并组织验收。

卫生部门:参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审查,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管理职能的协调和执法监督工作。

四、考核验收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完毕后,应当及时向区宵贸市场升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验收,对经验收符合标准的发给验收合格证明。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推进肉菜粮放心工程、消费放心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民心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顺利进行。建立*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南通工商局*分局局长任副组长,财政局、商贸局、规划局、城管局、卫生局、环保局、政府法制办、国土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通工商局*分局。各单位和部门要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并依据本地为民办实事项目考核办法加强考核检查,确保完成任务。

(二)要认真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有关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向市场开办者及经营户宣传有关政策,严防以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要切实做好市场撤、并、转过程中经营户的安置工作,作好周边居民解释工作,管理好市场周边临时摊点,保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第3篇:农贸市场规划设计要求范文

关键词: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管理;CI;可行性分析

中图分类号:F713.5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3月7日

一、肇庆地区农贸市场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6年,肇庆全部市县区共有各类商品市场15个,端州区7个:中心市场、人民中市场、桥东市场、黄塘市场、睦岗市场、东湖市场、蓝塘市场;鼎湖区1个:永安市场;德庆县1个:康达商贸中心市场;广宁县1个:南街市场;封开县1个:青果场市场;怀集县1个:城北市场;高要市1个:南岸中心市场;四会市1个:马田市场;肇庆高新区1个:华生市场。农贸市场作为基础设施建设,为地区生活便利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许多现实意义。

与此同时,农贸市场目前同样也存在不少问题。制约农贸市场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缺乏总体规划,市场布局不合理。农产品经营基本上呈现小农经济状态,经营和管理各自为政,布局方面杂乱无章,很难形成群体优势和规模优势;(2)市场基础设施陈旧、设施简陋、辐射能力差、功能不齐全;(3)农产品流通的发展缓慢、流通的组织化程度低。不能及时掌握市场需求信息,农业的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非常突出,产销脱节,市场变动频繁,农产品流通基本处于无序发展的状态;(4)人才制约农贸市场行业的发展;(5)市场管理水平低下,功能不完善;(6)市场竞争加剧,新型商业业态分走客源。以上这些对传统农贸市场,特别是购物环境较差的农贸市场造成很大的冲击。

二、肇庆市农贸市场项目建设总体布局

项目布局和建设应该落实好以下内容:

(一)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批发市场工程占地总面积8,000.04m2,规划为庭院式建筑特色,及整个建筑规格呈“回”字型,包含了素食区、果品区、蛋禽肉及水产区、综合服务区及其他店铺区等。相应配套供水、供电、排水、网络通讯、环卫、消防、安全等设施。

(二)建立市场信息智能管理系统,农贸市场入口处设立信息显示屏幕。建立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多渠道、多途径收集、农业信息,如价格、供应、库存等,利用现代化技术高效管理,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结构调整、增产增收方面的引导作用。配备农贸市场管理中心、卫生间、产品质量检测室等。

(三)建立物流配送中心。积极探索批发市场实行、拍卖、中远期交易等机构的经营形式,扩大农贸市场经营范围和盈利空间及手段。利用项目所在地交通优势,并建设一定量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

(四)加强市场环境建设。保证产品质量,扩充产品种类,提高服务档次,发展农产品批发经营,创造环境优美、设施配套齐全、服务周全、安全卫生的良好环境,使将项目打造成为肇庆地区社会影响力大、品牌效益好、综合型样板农贸市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休息疏散广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场及道路建筑面积:1,680m2。

(二)消费品交易区:总建筑面积5,060m2。(1)素食区:总建筑面积2,024m2,其中:蔬菜区1,412m2、豆制品区205m2、干货及粮油制品区407m2;(2)果品交易区:总建筑面积1,265m2;(3)畜禽产品交易区:总建筑面积1,771m2,其中:蛋及家禽区574m2、生肉区553m2、水产区564m2、熟食区80m2。

(三)综合辅助区:总建筑面积1,260m2。内设有管理中心和服务中心:1,260m2;管理中心总建筑面积90m2,其中公共卫生间30m2、管理中心办公室40m2、工作人员值班室20m2;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1,200m2:农产品卸货区400m2、产品屠宰加工间100m2、果蔬农药残留检测中心200m2、净菜处理室150m2、冷藏冷冻间350m2。

(四)其他:市场内必须符合卫生部门和城管要求,要有垃圾收集设施以及垃圾临时存放设施。垃圾临时存放设施应该密闭,并且配有冲洗设施,内部设有垃圾密封桶,总计垃圾处理收集设施60m2;在出入口处设计安装40m2大型LED彩色信息显示屏的操作控制系统。

四、项目建设方案

肇庆市目前还没有突出主题形象的农贸市场,在总体设计和规划阶段,首次推出主题形象农贸市场,可能会产生极强的广告宣传和轰动效应,同时又能构成该项目的差异性和提高农贸市场竞争力。从本项目看,辐射的地区和居民范围广,而且前来购买的居民来自不同地方,所以该项目采取院落型设计,即“回”字型设计,这种设计适用于建筑面积较大,周边交通便利,需要设置三个或者更多的出入口。农贸城以4个相对独立的建筑主体,组成浑然一体的“回”字形的裙楼建筑。人流自动形成回路,通路纵横交错又让人不失方向感,消费者在购物时不会感到疲劳和烦躁。所有的商铺和摊位都规划在主通道的两侧,不会形成客流死角。有利于所有商铺店面全面良性发展。布局自由,能适应周边h境,适合于居住区周边各个地方居民出入购物。不仅如此,良好的形象,更可以让消费者产生积极的情感体验。外立面设计建议以简洁、整体感强为宜,外街立面与内街立面考虑适当设置广告位,即可以营造繁华的商业氛围,又能为经营者创造商业价值。可供建设的用地面积为8,000.04m2,庭院型设计,结构形成“一为交通入口区,二为消费品交易区,三为综合辅助区”整体结构框架。交通入口区:规划在主入口设立标志性建筑。建筑项目的主题形象可以定位为:绿色、平价、健康、惠民,将CI形象植入农贸市场。交通区利用项目选址优越的地理位置,多辆公交车经过,出于百姓自驾出行购物,还设计建设机动车停车场以及非机动车停车场。消费品交易区:消费品交易区呈现“回”字型、庭院式建设规划设计,“回”字型市场建设十分利于农产品销售过程分门别类,利于管理,便于选购。交易区中按大类分为素食交易区、果品交易区、禽畜肉交易区。三大类又可以具体分为下面几个细类:蔬菜区、生肉区、蛋及家禽区、水产区、熟食区、豆制品区、干货及粮油制品区、水果区等店铺,交易区内物种丰富,品类繁多。综合辅助区:综合辅助区包括管理中心和服务中心,管理中心包括公共卫生间、管理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室,服务中心包括了产品卸货区、产品屠宰加工间、果蔬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室、净菜处理室、冷藏冷冻间等。项目功能分区设计规划:

(一)交通入口区功能设计规划。在农贸市场入口配备了信息显示屏,展示了农贸市场的服务宗旨,第一次将CI系统引入农贸市场里,将农贸市场整体定位在绿色、平价、健康、惠民。建立市场信息智能管理系统,以科技化和信息化的代入和管理促进农贸市场良性发展。方案中设计了休息疏散广场,与星湖大道相连,附近有大型公交站,交通运输方便;在广场两边还设有机动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场,为整个农贸市场提供停车服务。

(二)消费品交易区功能设计规划。消费品营业区分别为素食交易区、果品交易区、禽畜肉交易区。三大类又可以具体分为下面几个细类:蔬菜区、生肉区、蛋及家禽区、水产区、熟食区、豆制品区、干货区、水果区等。

1、素食交易区:(1)蔬菜是百姓生活日常必需品,也是购买频率非常高的食品,蔬菜的异味不大、污染不明显,因此可设置蔬菜区在入口出;(2)豆制品的污染和异味也不算大,但豆制品在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污水,所以布局时可以相邻水产品作为结合,一来可以充分利用水资源供给需要,二来便于污水处理;(3)干货及粮油制品在储存时应该尽量通风,避免潮湿,影响食品质量,所以干货紧临蔬菜和市场入口,通风效果良好。

2、果品交易区:水果销售是农贸市场销售品类中相对最为干净的一类产品,购买频率相对也比较高,所以设置在入口的左边,沿着摆设。

3、禽畜肉交易区:(1)家禽、生肉是污染很大、异味很重的交易购买区,所以在设计上,这两类产品的位置设计在消费品交易区和综合辅助区的次出入口附近,一方面加强通风,使得异味快速散去;另一方面在家禽和生肉的运输方面来看,直接从次出入口就可以卸货下货,十分方便。(2)水产品是市场中污染较重的交易区域,对供水的要求也大,所以水产区集中在内部,紧邻同样对供水、排水有较大需求的豆制品区。(3)熟食区的异味不大、污染不重,是直接食用产品,不应该和其他异味、污染大的产品放在一起,所以设计熟食区在果产区附近。

(三)综合服务区功能设计规划。综合辅助区设计在项目的北边,主要设计有管理中心和服务中心,便于管理和服务。

(四)其他配套功能设计规划。项目拟建地处于肇庆大道和星湖大道之间,交通便捷,有1路、9路、10路、18路等多部公交车经过,为项目建设提供了便捷的交通条件。同时,也有效地降低农产品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对农产品流通给予可靠的保障。公用设施社会依托条件:(1)供水:供水来源由北岭供水加压站供给,本项目拟从该城镇管网接入,供本项目生活、生产及消防用水;(2)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经处理达标后进入排水管网;(3)供电:本工程10kV中压网络纳入项目区建设满足本项目的用电需要。

五、项目土建及设计规划

(一)广场道路及各个通道采用混凝土材料。重点包装出入口,形象墙、广场、车场,电子显示屏,体现主题形象。两个出入口上方设置鲜明的LOG0,通过使用艺术造型的货架、海报、吊牌及形象墙等来美化环境,提升形象,创造顾客体验。

(二)消费品交易区:色彩的运用以干净、畅快的白色为主色调,适当点缀暖色调的装饰物,给居民热闹和兴荣的感觉,促进消费,增加环境的生动性。

(三)综合辅助区:内设管理中心和服务中心。管理中心包括公共卫生间、管理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室;服务中心包括了产品卸货区、产品屠宰加工间、果蔬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室、舨舜理室、冷藏冷冻间等。

(四)冷藏冷冻库:为市场的重要建筑,建筑50×40m,层高为6.3m。

六、项目建设工期

市场建筑规模较大,但属于低层砖混结构,装修标准较低,施工难度小,建设期为1年,即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2016年6~8月编制可研报告、项目立项报批、规划设计,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土建及配套工作,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设备谈判签约、设备采购,2017年4~5月人员培训、设备安装调试、设备验收,2017年6~7月项目验收、运营。

本项目以建设方案过程作为研究对象,系统介绍了项目建设的意义,项目建设的总体布局,项目建设方案及项目内各个区域的规划和设计,最后估算项目的建设工期和竣工时间点。建设后项目三大区相互独立,又形成整体,三大区域互不干扰,货流、人流、车流的三流分开,农贸市场交易运作效率提高,是本项目建设的一个亮点。本项目以期建设一个具有CIS现代信息的新型综合农贸市场,集形象主题、高效交易、快速流通等功能。农贸市场建成后将大幅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促进当地农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保证居民消费质量和安全。

主要参考文献:

[1]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肇庆市创建标准化惠民农贸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肇庆: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

[2]万晖.城市居住区农贸市场建筑设计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2010.

[3]王勇.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2.

[4]戚安邦.项目管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第4篇:农贸市场规划设计要求范文

关键词:城市农贸市场;共性问题;建设对策

一、前言

城市农贸市场作为重要的生鲜农产品零售终端,是城市居民日常消费不可或缺的主要场所。我国城市农贸市场始建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城市居民对农贸市场的食品质量、购物环境、服务等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传统的城市农贸市场已无法满足城市居民消费的要求,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我国地方各级政府对城市农贸市场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国家商务部也制定了相应的农贸市场建设验收规范从宏观上加以指导,城市农贸市场建设成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农贸市场建设的滞后严重阻碍了城市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情况

本文以江苏省淮安市城区农贸市场为例,通过对地方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农贸市场管理者、农贸市场经营户、城市居民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进行问卷调研、深入访谈。对41家农贸市场发放41份管理者问卷,实际收回有效问卷41份,有效收回率100%;通过对农贸市场经营户的随机问卷调查,发放问卷753份,实际收回有效问卷707份,有效收回率93.9%;通过对农贸市场消费者的随机问卷调查,发放问卷795份,实际收回有效问卷756份,有效收回率95.1%。

江苏省淮安市主城区共有41家农贸市场正在运营,其中清河区10家,清浦区11家,淮阴区4家,淮安区11家,开发区5家。从所有制性质看,国有性质的有9家,占22.0%;集体性质的有9家,占22.0%,私有性质的有23家,占56.0%。从摊位结构看,7654个固定摊位中:肉品摊位570个,493家经营户;蔬菜摊位2806个,1858家经营户;水产品摊位530个,385家经营户。

三、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选址不合理,缺乏科学规划。关于农贸市场选址的合理性,国内学者尹元元(2009)分析了长株潭城市群农贸市场数量少、布局规划不合理;李卫兵(2008)分析了桂林农贸市场规划滞后、布局及结构不尽合理;马超益(2010)分析了南宁农贸市场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根据淮安农贸市场问卷统计显示:只有43.4%的农贸市场经营户对农贸市场选址合理性表示满意,只有51.5%的消费者对农贸市场交通便利性表示满意,现有的农贸市场布局已不能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其原因在于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人口的不断集聚,原有的与旧城区相配套的农贸市场格局已被打破。一方面,新建社区缺失农贸市场这样的配套生活设施,导致老百姓购买生鲜农产品极不方便;另一方面,由于老城区的改造建设加快,农贸市场周边的原有居民拆迁,消费者较以前大为减少,农贸市场空摊率高,致使部分农贸市场无法正常运营,改行或搬迁,形成了老百姓买菜难、农贸市场卖菜难的局面。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对城市农贸市场缺乏整体规划,出现部分农贸市场相距百米的现象,极大地浪费了社会资源。

2.设施不完善,难以达标。马云甫(2005)分析了传统农贸市场购物环境和卫生条件不尽人意,存在安全隐患;金玉姬(2013)分析了磐石市农贸市场基础设施简陋、发展严重滞后;刘智超(2013)分析了农贸市场购物环境存在诸如露天式、摊位设计不合理等问题。根据淮安农贸市场问卷统计显示:只有31.3%的消费者对农贸市场给排水设施满意,只有30.3%的消费者对农贸市场卫生环境满意,只有42.9%的消费者对农贸市场通风满意,有73.3%的经营户和有83.6%的消费者认为现有的淮安农贸市场需要升级改造,农贸市场的两大利益相关者―消费者、经营户对淮安市农贸市场现有硬件设施不满意。有34家农贸市场停车场面积低于1000平方米,有些农贸市场甚至没有停车场,出现农贸市场外停车乱占道的现象,加剧了农贸市场周边道路的阻塞。

3.对农贸市场的管理与农贸市场的内部管理缺乏规范性,易造成安全隐患。李丹(2013)分析了内蒙古农贸市场出现多头管理的局面,负面效应严重;王艾青(2014)分析了地方政府对常德市农贸市场监管组织不统一。农贸市场的归口管理部门不统一,政府职能部门分工不明确,对农贸市场的开办缺少准入机制,对农贸市场的具体运营缺乏有效监控,政府职能部门无法即时掌握农贸市场运行状况。政府职能部门应理顺关系、明确分工,对农贸市场进行统一归口管理,迅速解决农贸市场遗留问题,健全管理农贸市场的运行机制,做到对农贸市场管理有序。对自发形成的马路、露天农贸市场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对农贸市场周边的路摊应该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保护农贸市场经营户的利益,降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通过对淮安农贸市场消费者问卷调查,有83.3%的消费者对生鲜农产品源头安全性非常关注;消费者对农贸市场满意的影响因素,顾建华(2014)通过因子分析、多元线性逐步回归建立模型,结果显示:消费者对农贸市场服务因子、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因子、农贸市场商品质量因子显著关注。通过调研显示:农贸市场的内部管理极不规范,部分农贸市场的内部布局不合理,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对入市商品索证、入市经销商索证、不合格产品处理等进货管理,各农贸市场的要求不一,缺乏统一的规范操作;部分农贸市场台账也不齐全,可追溯性差,易造成农产品安全隐患。因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定农贸市场标准化运营管理规范,提高农贸市场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对农贸市场管理者、经营户的行业知识、职业素养、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管理者、经营户的计算机信息化操作技能。

四、农贸市场现代化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1.突显农贸市场公益性质,切实加大对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政策性投入。农贸市场与城市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在我国将长期存在,农贸市场是鲜活农产品重要的零售终端,其社会价值取向更能体现政府形象。有60.8%的消费者每天都进入城市农贸市场消费,农贸市场是“菜篮子”工程,建设好城市农贸市场不但可提高地方城市的品位,而且可增强区域经济的发展潜力,提升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城市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是城市化建设的需要,是城市加快现代流通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从现实情况看,农贸市场的经营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的投入大、回报慢、效益低,单靠市场机制内在作用对农贸市场建设配置资金的纯市场化模式难以突破当前城市农贸市场建设与升级改造建设资金颈瓶的制约。建议地方政府将农贸市场列为具有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投资范畴,每年从城市建设配套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基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确保农贸市场与城市开发、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时,进一步发挥国有农贸市场的主导地位,彰显其民生公益性地位和主渠道作用,国有农贸市场在竞争中能不折不扣地贯彻地方政府的政策意图,贯彻落实有关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为其他性质的农贸市场树立标杆,能够影响和促进整个农产品零售终端的全面提升。

2.注重稳步推进,阶段实施、重点突破、以点促面。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分批改造的思路,把握任务节奏,稳步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对于现有农贸市场进行综合实力排序,排名前列的优先加以改造,对不以盈利为唯一目标的国有农贸市场给予政策支持,改造升级、规划新建并进,使现有农贸市场达到商务部标准化农贸市场规范要求,逐步建立起以农贸市场为主体,生鲜大卖场、连锁超市为补充,布局合理,环境优美,便民放心的生鲜农产品流通体系,构建基本满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基本满足城市发展需要、基本满足城区居民需求的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经营机制。

3.扶持流通主体,加快发展速度。农产品的可追溯,农贸市场的标准化建设必将带来生鲜农产品单位成本的上升,根据淮安农贸市场调查显示:74.2%的农贸市场消费者不能接受农产品的价格提高;通过对“农改超”接受意愿的调查,消费者考虑到“农改超”会使农产品价格提高,有56.6%的消费者不愿意接受“农改超”模式;通过对于对农产品检测费用的调研,有74.2%的消费者只能接受价格提升在原有的10%以下,价格的大幅提高易引发消费者对政府的不满。因此,地方政府应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肉、禽、蛋、鱼、菜基地化、专业化、定单化生产;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资金、技术、良种、服务等方式,促进专业合作社发展;建立高效畅通的生鲜农产品物流体系,建立和发展集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于一体的与零售终端相配套的统一配送系统;通过提高农产品产销组织化程度,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损耗和费用,降低生鲜农产品的运营成本,使城市广大消费者受益、满意。

参考文献:

[1]李卫红,唐优泉.浅谈桂林市农贸市场改造与管理[J].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

[2]金玉姬.吉林省磐石市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3(11).

[3]马云甫,杨军.传统农贸市场改造的必要性、原则与模式[J].农村经济,2005(2).

[4]李丹,杨亚楠.内蒙古区域农贸市场物流发展状况研究[J].经济论坛,2013(10).

[5]刘智超.农贸市场与农产品超市经营比较分析[J].商业经济,2010(11).

[6]尹元元.提质改造长株潭城市群农贸市场的对策探讨[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9(4).

[7]王艾青.城市农贸市场政府监管问题研究[J].经济师,2014(11).

[8]顾建华.城市居民对农贸市场满意度影响因素实证研究――以淮安市为例[J].价值工程,2014(12).

[9]尹元元.提质改造长株潭城市群农贸市场的对策探讨[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9(4).

第5篇:农贸市场规划设计要求范文

一、主要工作情况

1、着眼长远发展,搞好规划编制。依据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县城市规划》(1996—20__)、《——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商贸流通业基础规范,制定了《——县商业网点发展规划》(20__—2020),分别制定了商贸业、物流业、农贸市场、餐饮业等6个行业发展规划,提出了20__—20__年商品市场发展规划建议,明确了发展思路、工作重点、政策措施,为引导、促进行业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2、重视服务民生,力推放心工程。坚持以人为本和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工作理念,以确保安全消费,促进放心消费,倡导绿色消费为重点,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流通市场整顿,狠抓重点行业和重要商品市场监管。严格生猪屠宰管理,一手抓依法打击私屠滥宰,一手抓屠宰场站规范管理,处罚各类违法行为8起,没收不合格猪肉1800斤,被评为市畜禽屠宰管理先进单位。严格煤炭经营管理,认真落实经营许可制度,严厉查处掺杂使假等欺诈行为。积极开展酒类市场整顿,扎实推行备案溯源制度。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促进加油站点的优化布局和诚信安全经营。保证了群众吃“放心肉”、烧“放心煤”、喝“放心酒”、用“放心油”。

3、构建现代流通体系,促进新农村建设。以实施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为总抓手,坚持科学规划,严格规范标准,扎实推进超市下乡。改造建设配送中心2处,发展农家店112个,其中农资农家店42个,日用品农家店70个,全部通过上级验收,有效地改善了农村流通环境,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通过采取有力措施,贸易服务业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1、传统商业得到改造提升。一是国合商业得到改造提升。通过对国合商业企业采取破产、重组、改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改制面达到90以上,从根本上启动企业发展的内部活力。百龙、百货、酒家、商场等企业活力明显增强,效益明显提高。二是民营商流企业不断壮大。圳泉电器、巨龙家具、龙泉油品等民营企业,以灵活的经营机制、质优价廉的商品、优质的售后服务、良好的商业信誉赢得了消费者的信赖,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济社会效益不断提高,骨干作用显著增强。三是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迅速。个体私营业户遍布城乡,搞活了流通,增加了就业,方便了群众,促进了繁荣。

2、新兴业态蓬勃发展。在传统商业业态发展的同时,以连锁商业为代表的新型业态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超市、连锁店、加盟店、便民店、专卖店数量迅速增加,经营领域不断拓宽。随着三联、益康、联华、如海等知名外来超市进入——,使流通企业经营结构、经营业态、经营模式得到提升和创新,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不仅为我县营造了新的消费环境,满足了人们不断提高的消费要求,也引导了消费观念的更新,拉动了消费的增长。各种商品专卖店以其高品位的商品、优雅的环境、周到的服务而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便民店虽然规模较小,但由于其门店较多,消费十分便利,受到消费者的欢迎。连锁餐饮业发展迅速,北京烤鸭、小天鹅火锅、澳州肥牛、合力快餐等经营持续火爆,不少外地名优小吃店、加盟店落户城乡,企业的品牌意识和创新经营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新兴业态的发展,促进了商贸服务业的繁荣发展。

3、现代商贸流通业初现雏形。物流、金融、家政、中介、信息等新兴服务行业发展迅速,产业档次不断提高,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明显增强。澳飞物流、中邮物流、金通物流、佳怡物流等企业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增强,锦东物流、孝直物流、东阿物流等物流园区的规划立项和建设,将进一步加强现代物流载体建设,促进物流业快速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商贸流通业虽然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也存在着明显问题,主要表现是经济总量少、发展速度慢、经济效益差、水平层次低。

1、商贸基础设施陈旧落后。多年来,除20__年以前在乡镇“三个一”市场工程中建设了一批农贸市场之外,全县的商贸基础设施没有任何大的发展变化。尤其县城除了结合城市建设搞了几条商业街的建设外,已列入规划的商贸基础设施均无实质性进展。目前全县没有标志性商贸设施,没有在建较大的商贸项目,没有辐射力强的专业市场。现有的几处市场如——市场、宏源市场,由于年久失修而破烂不堪,人气锐减,效益持续下滑。占道经营、流动经营、无序经营现象随处可见。基础设施落后,商贸流通业发展没有载体支撑,也影响到县城整体形象。

2、农村供销网络混乱。基层供销社下放乡镇后,农村供销网络基本瘫痪,农村商品流通失去了主渠道,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全部由个体户经营,造成商品质量差、供货渠道乱、流通成本高等问题,农村供销网络的缺失,不仅严重制约了农村商品的流通,影响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还会直接影响到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3、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缓慢。一是连锁经营企业数量少、领域窄。现代连锁配送体系、农村市场双向流通网络和市场监测调控体系都未建立起来。二是物流企业规模小、档次低、成本高。三是已列入计划的建设项目如锦东物流建设项目和——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因各种原因进展缓慢。

出现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1、思想观念落后,特别是各级领导对商贸流通业重视不够,“重农轻商”、“重工轻商”、“重生产轻流通”的传统观念、社会偏见、思维模式根深蒂固,“三产富县、商贸兴城”的意识缺乏,制约着商贸流通业的发展。

2、政府投入不足,在商贸服务业招商引资方面不仅没有特殊优惠政策,甚至不能享受工业项目同等政策。在商贸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尤其在专业批发市场的改造、建设方面政府基本上没有直接资金投入。

3、管理体制不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流通体制的变化,商品流通主管部门的职能发生很大变化,在我县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地位作用逐步弱化,职能界定不清,严重影响管理服

务水平的提高。三、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建议

1、更新思想观念。首先是县里要重视商贸流通业的发展,树立“三产富县”的思想,充分认识服务业低污染、低消耗、高产出的特点,引导全社会重视服务业、发展服务业。

2、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能,进一步强化责任,完善体制,抓好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3、加大政府投入。政府要加大投资、融资、争取资金的力度,采取“筑巢引凤”和招商引资相结合的措施,切实加强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载体。

第6篇:农贸市场规划设计要求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全区农贸市场提升发展为目标,以开展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农贸市场“两保一稳两化”改造,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全面提升我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任务

(一)完成3个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

(二)按照“地不湿、无异味、菜安全、价公道、计量准、可休息、讲诚信、价公示、可追溯、联成网”的标准化和信息化要求,创成2个“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

三、政策措施

(一)对列入新一轮改造提升计划的农贸市场的资金补助,继续按照《区农贸市场新一轮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执行。即“列入改造提升计划的农贸市场按期完成改造的,验收合格后,按照审计核定的实际投入金额,由区财政按规定予以补助。新建、拆建类市场按每平方米最高限1500元标准,由区财政予以补助30%,装修类市场按每平方米最高800元标准,由区财政予以补助30%。”信息化投入按实际金额由区财政予以补助30%。

(二)对当年被认定为“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的,区财政按《区服务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三)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社会公益基础设施的标准,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努力降低市场经营成本。农贸市场用水价格按居民用水价格标准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建设“三生融合·幸福”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农贸市场民生性、公益性、市场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增强工作主动性、协调性,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深入抓。今年有改造提升和创建任务的街道,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作进度,实行定人、定职、定责、定时间,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商务、工商、消防、财政、规划、住建、卫生、城管与执法、国土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并充分调动街道和市场举办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开通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通过“一场一策”、并联审批、专题会议纪要等形式,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联系街道职责,加强指导,强化督查,合力推进。

第7篇:农贸市场规划设计要求范文

今天,我们在*市召开全省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会议,目的是要推广*经验,进一步加大全省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升级力度。去年,*市政府顺应广大市民的要求,对全市农贸市场进行了升级改造。县市区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市场业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严格按照规划标准,创新思路,加强管理,为我省农贸市场全面升级改造,树立了学习的样板,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下面,我代表省商务厅党组,就全面推进我省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引导下,我省农贸市场得到了较快发展。但是,随着城市建设迅猛发展、城镇人口急速增加,农贸市场的数量和质量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要,与群众期望存在较大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品位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识存在误区,财政投入不足。农贸市场作为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准公益性设施,投资大,收益低,回收期长,需要政府大力扶持。由于种种原因,各方建设改造农贸市场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农贸市场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建设的步伐。二是缺乏统一规划,布局不尽合理。我省大部分城市的农贸市场建设规划没有与城市建设同步推进,缺乏前瞻性,存在布局不合理,设计规模小,功能不完善,与周边居民区不配套等问题。农贸市场数量少、规模小及布局不合理已经成为大多数地区市民买菜难、买菜贵的主要原因。三是基础设施落后,功能分区不明显。我省农贸市场大多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设施老化,存在着食品卫生和安全隐患。目前,大部分市场没有配齐消防设备,没有垃圾处理设施,缺少停车场地,加上市场周边人流、车流、物流量大,公共设施承载能力有限,经常造成交通堵塞。四是法规标准制定滞后,规范管理难。对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尚无全国统一的法规标准,我省也没有制定相关的地方规范,日常监管工作处于无法可依、“多头管理”的被动局面。由于市场监管不够到位,占道、搭建、扩摊等行为屡禁不止,马路市场泛滥成灾,造成居民行路难、市场秩序乱、投诉无人管。

目前,加快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应该说正当其时,符合国家通过扩大投资、改善民生、拉动消费来扩大内需的思路,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首先,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是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重要措施。当前,在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外部市场需求难以扩大的情况下,通过搞活流通、促进消费来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显得尤为迫切。《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建〔2009〕16号)明确指出,2009年中央设立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和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县乡集贸市场和地级城市社区菜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给予支持。我们要紧紧抓住国家扩大投资的有利契机,把农贸市场改造工作作为拉动内需,提升*流通产业水平的重要手段来抓。*市政府扶持改造农贸市场的实践证明,农贸市场的环境好了,菜篮子净了,由此带来了消费量上升,经营者获利,消费者满意,社会稳定,政府和市场举办者实现了双赢。

其次,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农贸市场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场所,也是一面折射社会热点、管理难点的透视镜,它所具有的社会意义远远高于其经济意义。一方面,农贸市场是生鲜食品和日常生活用品的重要销售渠道,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另一方面,农贸市场也是解决“三农”问题,解决农民工就业的有效途径。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大批农民工返乡,他们中不少人面临就业困难。农贸市场改造可以吸纳部分农民就业,缓解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

再次,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是加强城市管理的需要。我省大部分农贸市场基础设施简陋,占道经营较为普遍,脏、乱、差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加大了城镇管理难度。另外,经营者与市场业主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给社会治安带来隐患。如今,农贸市场已经成为“让市民揪心、让政府头痛”的热点问题之一,必须下决心、花力气,加大治理力度,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

二、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

各级商务部门要充分把握国家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契机,将“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作为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要提请各级政府将农贸市场建设列为城市公益设施投资范畴,由政府统一规划调控,对市场进行财政投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加强领导。按照*的经验,可考虑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商务、财政、工商、质监、卫生、消防、环保、国土、建设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商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形成工作联动机制。

三、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要适当超前,立足长远。

农贸市场是城乡居民菜篮子供应的重要场所,应当满足“购物方便、环境整洁、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功能完备”的基本要求。农贸市场在提升改造上没有固定的模式,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忌一刀切。各地应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习惯、商业传统、交通条件和周边市场分布等因素综合考虑,注重大中小结合,合理规划和布局农贸市场。另一方面,市场设计也要注重科学性和前瞻性。上午,大家参观的几家生鲜市场,都采用了科学合理的设计,在软硬件上均实现了超前构想,表现在排水顺畅、通风良好,解决了地湿、异味问题;岛状布局、商位宽大,解决了人流、物杂问题;灯光明亮、装饰艺术,解决了采光、氛围问题。这种个性化设计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我们要认真学习*的做法,打破老的市场设计观念和模式,跳出农贸市场投入多,效益少的误区,避免年年搞装修,隔年就落后的“治表式”的改造方法,从根本上解决农贸市场的脏乱差问题,确保改造后的市场在经历了若干年,甚至几十年后仍不落后。

四、合理制定方案,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是对传统经营模式和消费观念进行改革创新的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市州要按照分区分期改造的思路,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一要做好改造期间的市场供应,努力做到改造与营业两不误。“菜篮子”供应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在实施农贸市场改造中,要设立过渡市场,确保不影响人民群众日常购物。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农贸市场改造工作必须争取群众尤其是市场业主及周边市民的理解和支持。相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市民转变消费观念,引导业主转变经营理念,对个别思想有抵触、工作不配合的经营者,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疏导。三要认真分析影响改造升级工作的重点难题,确保社会稳定。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任何困难和问题都可能出现,各级各部门要把困难和问题估计得充分一些,把实施方案考虑得精细一些,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如清场退市、人员分流等问题,要有应对预案和措施。要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五、多种形式筹资,千方百计推进。

第8篇:农贸市场规划设计要求范文

[关键词]农产品贸易技术性壁垒突破策略

一、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

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rriertoTrade,简称TBT),是指一国的政府或非政府机构以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欺诈等为由,强制或非强制性地采取复杂苛刻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包装和标签制度、检验检疫制度等一系列技术性贸易手段,并且对国际贸易造成非必要的或非正当的障碍。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一种,在实践中主要表现出如下不同的形式。

1.苛刻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一般来说,发达国家政府在制定农产品技术法规和标准时,具有以下特点:(1)目的明确,配套性、系统性强;(2)法律法规与标准衔接较好;(3)先进实用;(4)制定过程透明度高,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比较多;(5)技术性贸易壁垒倾向明显。技术法规和标准本身的产生对国际贸易的发展十分有利,但是过分苛刻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可能会对国际贸易制造障碍,容易形成壁垒。

2.繁多的产品检验、检疫制度和通关程序。根据WTO的《SPS协议》,各成员国可以为保护人类、动物、植物的生命与健康免受病虫害或带病虫害有机体侵入而采取一些检验、检疫措施。一些国家就以此为借口,制定名目繁多的法令和规章制度,给国外农产品的进入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

3.复杂的合格评定程序和质量认证制度。发达国家规定了大量的合格认证制度,这些认证制度在细节上存在大量的不合理因素,并且认证价格不菲,从而给外国农产品的进入设置障碍。如美国早在1997年12月就在食品加工中引入“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zardAnalysisandCriticalControlPontrolPoint)即(HACCP)管理体系,禁止进口未实施HACCP的水产品和肉类食品。欧盟也认可采用HACCP体系。日本政府则实施农产品身份证、质量认证制度,要求凡在日本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都必须进行身份认证并加贴认证标志。

4.严苛的包装和标签要求。美国是世界各国食品标签法规最为完备、严谨的国家,1992年12月12日实施的“食品标签法”,要求所有包装食品都必须强制使用新的标签(新鲜肉类、家禽、鱼类和果蔬除外),要求表明食品所含营养成分、食品添加剂(防腐剂、品质改良剂、合成色素等),否则禁止销售。日本实行的食品标签制度,要求注明品名、原材料名称、内容量、制造年月日、制造厂家或经营商名称、适食期限、保存方法、烹调方法、使用方法、保存温度、原产国(进口品)等。欧盟理事会修订了关于食品标签、说明及宣传的第200/13/EC号指令。新条例旨在确保消费者更容易得知食品,要求必须在标签上标出的致敏成份。

二、突破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国际经验

1.美国的促进机制。(1)组建强大的促销组织机构。美国农业部由各类国家股份公司,如农产品信贷公司、联邦机构和其他机构组成,是直接负责农产品出口促销的政府机构,它集农业生产、农村生态、生活管理以及农产品的国、内外贸易于一身,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实行一体化管理。这些机构包括农产品信贷公司、海外农业服务局、美国商务部、农业协会、农产品贸易协会等。此外,美国还有上百个农业团体、协会与政府合作,具体承担农产品出口支持计划。它们负责提供全球市场信息,制订生产计划,督促会员使用统一的商标,建立和利用出口价格协调机制,培养消费者对产品的忠诚度等。(2)实施农产品国际市场开拓计划。主要包括如下两个方面的开拓计划:①国际市场拓展计划。为了促进美国农产品销售,美国国会和政府共同制订该计划,主要资助海外的营销和促销活动,直接面向国外最终消费者。该计划的实施方式是,农产品信贷公司将资金拨给经海外农业服务局,经海外农业服务局审定后拔付可参与计划执行的农产品协会。②国外市场开发合作者计划。为了全面支持有广泛代表性的非盈利性农产品协会或商会,借以开拓新市场,重点扶持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美国政府制订了此计划。方式也是由农产品信贷公司和非盈利性农产品协会签订合作协议,以返还偿付的形式给予一定比例资金援助。③建立完善的信贷担保制度。美国政府启用了一系列金融服务措施,制订了一系列促进农产品出口的信用担保计划,强有力地促进美国农产品出口。包括:商业出口信贷担保计划、卖方信用担保计划、设施担保计划。④构建完整的配套服务体系。美国食品安全体系是灵活而有力的,以科学为依据,明确行业的法律责任,在整个国家形成了一个综合、有效、健全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服务体系,并在法律规章制度下进行质量安全管理。

2.欧盟的促进机制。2003年6月26日,欧盟部长理事会通过了新农业政策改革决议。改革政策的各项具体措施,分别从2004年和2005年开始执行。具体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改革直接补贴方式。按照新的改革方案,取消原来与产品类别和种植面积有关的挂钩补贴,取而代之的是“单一的农场补贴”(SingleFarmPayment)。每个农民获得的补贴额将根据以2000-2002年为基期的情况确定。一经确定,补贴就与种植的作物种类和面积多少无关。(2)加强对环境、食品安全、动物健康和动物福利标准的要求。上述各项补贴政策包括单一补贴政策,尽管可能不再与生产挂钩,但是却与遵守环境、食品安全、动物健康和动物福利标准等方面的法规要求相联系。(3)建立新的“农场咨询系统”(FarmAdvisorySystem)。在2006年以前,各成员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起一个新的农场咨询系统。但是2007年以后,各成员必须都建立起这样的系统。在2010年以前,农民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这个系统。2010年,农业委员会将报告这个系统的运行情况。在此基础上,欧盟部长理事会将决定是否将该系统变为强制农民参加的系统。这个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向农民提供如何在生产过程中按照有关标准和良好操作规范的咨询服务。农场审计部门将定期地对农场投入物的投入水平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有关的环境、食品安全和动物福利要求。有关的费用将由欧盟的农村发展基金支付。(4)调减对大农场的补贴。按照新的改革决定,将对大农场直接补贴标准予以调减。调减的幅度是:2005年为3%,2006年为4%,2007年以后为5%。据测算,此项措施每年可节省支出12亿欧元。这些节省下来的支出将全部用于促进农村发展项目。欧盟通过以上六项措施的实施,使欧盟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提高了其综合竞争力,对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更具有针对性。

3.日本的促进机制。(1)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出口促进体制。日本政府专门成立“农林水产品出口推广协会”,该协会由农林水科大臣任会长,各省厅、地方政府、各全国性农业生产、流通组织、贸易、旅游促进团体、以及地方出口促进团体作为成员。该协会负责制定日本农产品出口的基本战略,确定农产品出口的具体目标,完成并实施年度农产品出口行动计划,与外国政府交涉取消农产品进口壁垒等。(2)加强对外交涉,为突破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铺路搭桥。为扩大农产品出口,日本政府出面同各国交涉,在关税、检疫等方面取得进展,比如,通过双边FTA协议,降低农产品的进口高关税;要求进口国调整顿秩序检疫政策,或根据进口国的检疫要求采取改进措施等。(3)建立面向出口的生产、流通体制。此举主要是通过构筑面向出口的生产体制,导入新的技术,生产出能够满足海外市场需求的,符合海外市场标准的、与日本市场有所不同的农产品。同时,为了保持农产品的出口品质,降低成本,建立出口包装和保鲜系统,利用共同的运输方式,开发出专门出口的运输路径、运输方式等流通体制。(4)积极开展海外市场推广。①开拓并扩展销售渠道。日方对农产品出口的海外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然后将该信息分发给相关单位作为决策参考和依据。这些信息既包括政策制度方面的,如检验检疫制度、商标登记、培育权保护等;也包括市场需求、商品价格、流通状况、饮食习惯等。②采取多种形式的市场营销手段。充分而有效的市场营销手段包括开展市场调研、制定出口计划、开发海外消费者需要的商品等。具体方法如在国内成田机场介绍、销售日本品牌农产品;组织国内企业参加国外食品展销会;设立直销点,搜集市场反应;召开生产、流通、贸易等相关行业的准备会等;在国外,政府协助民间进行市场调研、疏通政府关系、参加农产品交易会、加强与海外相关贸易部门的联系;另外,金融机构还向农产品出口提供融资和保险的服务。

三、建构我国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突破策略

美、欧、日等国突破技术贸易壁垒的措施尽管很多,但是概括起来无外乎两个方面的努力:一是官方层面的政府努力,建立政府出口政策支持体系;二是农产品自身质量的提升,尤其是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1.构建强有力的农产品出口政策支持体系。与多数人预期的相反,加入WTO以来我国大宗农产品的进口并未显著增长,但是,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却遇到极大阻力,主要是日本和欧盟等国设置的技术壁垒。残酷的现实使我们认识到,真正的自由贸易仍然只是一种理想,现实世界中的竞争力不仅在于资源禀赋的差异,同时也取决于政府支持的力度和方式。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实际用于农业的政府支持却十分有限。因此,创新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政策支持体系,深入研究世贸规划,借鉴国外支持农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完善支持农产品出口的政策体系,探索建立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机制,对提高农产品的综合竞争力,抵抗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有特殊的现实意义。(1)构建完善的“绿箱”保护体系。所谓“绿箱”政策,指的是政府在执行支持计划时必须符合:其费用由纳税人负担而不是从消费者转移而来,没有或仅有最小的贸易扭曲,对生产影响很小;不具有对生产者提供价格支持的作用。根据WTO规侧,“绿箱”措施可免除削减义务。由于绿色政策在WTO规则里并不承担削减义务。因此,我国应充分利用“绿箱”政策,构建农业支持保护体系。(2)充分利用黄箱政策扶持空间。我国黄箱支持量允许标准为8.5%。目前我国黄箱支持量不大,主要在粮食保护价收购和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方面。除了玉米以外,我国粮食品种的支持量都是负保护。目前我国每年还有很少的农业生产资料补贴,都处在世贸组织的“微量允许标准”之内。应充分利用黄箱政策空间,加大对农业支持力度。但要按照国际惯例和农业协议要求,转换支持方式,主要应补给生产者。因此,对黄箱政策的支持目标和支持结构应做较大的调整,由主要对农产品流通领域的补贴转向对农业生产者的直接补贴,并重新确定黄箱政策支出的重点。(3)完善税收支持政策。研究规范统一农产品加工品商品代码,调整农产品出口退税率结构,鼓励企业出口深加工农产品。对农产品出口生产企业进品生产加工检测检验设备及企业自用的通用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关税减免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4)对符合信贷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积极提供信贷支持。要加大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研究制订对农产品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扶持的具体办法,针对农产品的特点,加快研究、设计满足农产品出口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拓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在完善运行机制基础上,加大对农产品出口的信贷支持力度。(5)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出口保障机制。①建立农产品出口促进基金,资助农产品出口的研究开发,开拓国外农产品市场,应诉国外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监督国外农产品进出口政策法规公平性等活动,保证和维护中国农产品进出口公平竞争的环境。②设立农产品预警调节专项资金,建立补偿制度。在进口农产品价格低于国内生产成本90%以内时,国家对本国产品促销进行补贴;在进口农产品价格为国内生产成本82%~90%时,国家除对促销进行补贴外,还应收购、储藏国内农产吕,并对降价使用的农产品进行补贴;在进口农产品价格低于国内生产成本80%时,国家启动转产、转业和退耕补贴机制。③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市场营销活动。重点资助企业和行业组织参加国际博览会、交易会,对中国农产品进行整体宣传,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知名度;支持企业和行业组织开展市场调查,广告促销、营销策划、产品推介,以及其他市场营销活动;加强与国际认证认可及国际零售商组织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我国农产品、食品认证的国际互认工作,支持国内认证机构开展符合进口市场要求的认证,资助出口企业通过进口市场要求的认证。④改善出口农产品的物流条件,提高出口率。加强建设以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加快开通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减免农产品运输车辆的通行费用,实现省际互通。要重点解决好农产品出口重点区域和西部农产品主产区的冷链运输问题,以降低出品成本,突破发展瓶颈。

2.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1)基本原则。①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我国农产品出口还处于初级阶段,远远落后于我国的整体外贸发展水平,企业规模和实力较弱,产品质量和加工水平还不高,农产品出口的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对农民就业增收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带动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扩大和发展农产品出品,必须根据中国农业资源禀赋的特征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避开土地、水资源短缺的劣势,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制订发展目标、战略措施,并组织实施。②坚持技术创新,着力培育核心竞争力。今后国际农产品竞争的实质是技术的竞争,技术创新是未来农产品竞争的方向。要着力实施科技兴贸战略,通过引进和自主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加快技术创新、结构升级,提高农产品加工程度,优化出口产口结构,努力提高出口农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③坚持市场化方向,积极培育出口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重点是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协调国家宏观目标和市场主体的微观行为,促进农产品出口的可持续发展。④坚持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发展原则。重点支持农产品出口优势明显、条件较好的地区积极扩大出口;重点扶持蔬菜、水果、茶叶、水海产品、禽肉等具有竞争优势的出口农产品;重点扶持贸工农一体化,拥有自有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有保障,加工能力强、出口竞争优势明显的企业。同时,兼顾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类型、不同产品和不同市场间的协调发展,统筹考虑近期和远期目标。(2)具体措施。由于目前我国出口农产品的生产方式大多仍然是传统的生产方式,质量不高,标准不统一,生产经营者的农产品安全、卫生意识不强,使我国农产品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被规模小、技术差、产品质量与安全性低劣抵消了,因此,提高我国产品国际竞争力,重点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①以提供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为参与竞争的基础或前提。②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出口农产品竞争力。③进行宏观调控,整合各地优势,形成合力。④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增加优势农产品的产量。⑤调整农产品出口市场结构,实现出口市场的区域多元化格局。⑥结合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建立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基本的一条就是要按标准化要求进行生产。⑦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参考文献:

[1]HACCP是指以预防为主的食品生产的安全与质量控制的方法管理体系。其基本原则是:1.评估影响产品质量与安全卫生的风险,分析其潜在危害(HA);2.鉴别生产加工过程中控制点并按已分析出的危害确定关键控制点(CCP);3.确定与各关键控制点相适应的临界值;4.确定各关键控制点的监控程序和频度以确保符合临界值;5.确定经监控认为关键控制点失控时,应采取的纠偏措施;6.确定验证HACCP体系的正常有效的运行程序;7.建立全部的程序文件和与上述原则及其应用相适应的准确有效的记录。

[2]商务部网站,

[3]“绿箱子”保护,商务部网,,2008年1月24日下载

[4]叶堂林:“世贸组织规则下我国农业保护政策研究”,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论文,2004年6月,第144页。

[5]商务部网。,2008年2月21日下载

第9篇:农贸市场规划设计要求范文

2013年全县商贸流通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是: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亿元,增长20%以上。加强市场监管,推进划行归市,促进市场繁荣,保障生活必需品供求稳定,进一步提高商贸流通产业对财政增长和社会就业的贡献。

一、完善市场体系建设

1、加快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切入点,通过政策引导,支持瑞雪、联盛、万福等商贸企业发展连锁超市,开拓农村市场,进一步提升五大专业市场功能和档次,发展新型

商贸服务业。整合物流资源,发展大型物流配送企业,加快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2、加强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根据我县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设立审批大型商业网点应事先征求商贸主管部的意见,凡是在规划范围内建设商业网点,从设计到施工建设、投入使用、办证开业均应纳入规划监管。

3、大力开展农超对接。完善和发展以县城超市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副产品直销流通网络,搭建农副产品直销平台,解决农副产品直销难问题,畅通农副产品营销渠道,平抑农副产品市场价格。

4、加快城区商贸市场集群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加大市场招商推介力度,促进五大专业市场繁荣发展。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加快农贸市场、南圳生鲜果蔬保鲜批发市场、大型建材批发市场、二手车、农机及工程机械交易市场项目评审、审批进程,全力以赴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5、建立市场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工作机构,加强市场管理,督促市场业主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市场设施和市场环境,杜绝以街为市,占道经营的现象,保障市场的良好秩序。

二、加强监测调控工作

6、健全监测调控体系。进一步加强对肉类、粮油、蔬菜、酒类、成品油等重要商品的监测,提高市场分析和预测水平。制定重要商品应急预案,加强储备物资管理,组织协调好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下生活物资和救灾物资的保障供应。

7、建立内贸统计与评价体系。积极推进商贸流通统计工作,健全内贸行业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完成各类报表填报和行业发展报告编制工作,加强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统计工作,新增一批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准确反映商贸流通产业的发展态势,充分体现内贸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争取县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内贸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三、扩大消费需求

8、加快特色街区建设改造步伐。依托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划行归市,培育打造商业网点特色街区,重点培育购物商业综合步行街、西摆仿古旅游购物街、山谷公园文化产品一条街等3个街区,大力提升衙前大道服装百货一条街、沿江大道旅游休闲一条街、鹦鹉精品服装步行街、宁红大道购物商业综合街、秀水大道餐饮食宿一条街等5个街区。

9、大力发展会展业。加强会展业管理,积极推行会展登记备案制度,规范会展业秩序。策划、组织、协调一些大型专业会展,培育有地方特色的各类赶集、集会等农副产品直销活动。大力推介地方名优产品,引导绿冬丝科、逸家蚕丝被、裕发河粉、宁红茶、大椿绿茶、金钱柳等地方名优产品参加部、省、市举办的展会,力争全年参与展会10次以上,举办县外展会5次以上。完善会展中心功能,着力打造商贸会展中心。

10、推进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围绕城市综合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商业核心区规划,推进信华修江新天地、城南沃尔码、温泉度假村、商业综合体项目建设,提升我县商贸流通的规模和档次。

11、推动多元化新型业态发展。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拍卖、直销等新型营销方式,开展网上购物、自动售货等无店铺新型业态,构建新型批发网络,促进购物消费中心、采购与批发中心建设。

12、拓展消费空间。贯彻落实国家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研究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建立不同层次的供给体系,探索不同季节的延时服务。培育高档家电、信息产品、健身器材等热点消费,满足个性化

、时尚化、品牌化消费,促进大宗商品消费,稳步提高居民消费水平。

四、规范市场秩序监管

13、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生猪屠宰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整顿生猪定点屠宰秩序,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

14、加强酒类行业管理。规范经营秩序,进一步推进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制度、酒类流通溯源制度。强化市场监管,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和对假冒伪劣案件的查处工作。

15、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以加强市场监测、信息报送、完善制度为重点,扎实抓好加油站“四项规范”管理,提高预警和调控能力,保障市场供应。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预防和遏制重

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市场准入,对成品油等经营许可事项严格审查把关,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16、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协调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为,抓好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工作。

17、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强化民爆物品、库存、销售、日常管理,加强爆破现场安全监管,扎实开展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和安全大检查,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18、规范商贸流通行业管理。加强典当、拍卖、茧丝绸行业管理。规范品牌、二手、报废汽车、融资租赁、商业物许经营、直销旧货流通市场秩序,抓好商业预付卡管理,不断强化基础管理和各项专业管理工作。

19、推进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新思路,破解执法难题,拓展执法空间,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商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商务执法“12312”服务热线的宣传,建立健全商务举报制度,提升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知名度。

20、做好打击侵权假冒和规范零供关系的工作。突出重点商品、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整治,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项固和深化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的成果,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推进民生工程

21、完善“菜蓝子”市场流通体系。协调农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场地挂钩”,支持大中型超市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培育流通组织、经纪人,实现农产品生产与市场流通的“产销结合”,鼓励企业、合作社兴建冷藏物流市场、大力支持冷链系统建设,推进冷藏保鲜,努力建设一个运作规范,流通有序的“菜蓝子”流通市场。

22、规范农贸市场建设。完善调整农贸市场布局规划,扎实开展市场经营秩序整顿,积极推进城北中心农贸市场、农贸市场、等零售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全面提升农贸市场建设、经营和管理水平。

23、完善家政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以满足居民生活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支持,开展家政服务企业调查摸底,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业务培训,完善家政服务网络,打造一批骨干企业。

六、夯实商贸基础工作

相关文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