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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

第1篇: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范文

1.1 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现状

1.5 适用范围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职责分工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3.2 预警预防行动

3.3 预警支持系统

3.4 预警级别及

4.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程序

4.2 信息共享和处理

4.3 通讯

4.4 应急结束

5.后期评估和善后处理

5.1 后期评估

5.2 善后处置

6.应急保障

6.1 装备建设和物资准备

6.2 反恐怖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6.3 通信管理和支持

6.4 后勤支援和保障

6.5 日常防范

6.6 制定具体预案和培训演练

7.附则

7.1 名词术语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7.3 奖励和责罚

7.4 制订和解释部门

7.5 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汝城县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1.总 则

1.1 目的

为了及时、高效、果断处置发生在我县境内的恐怖袭击事件,指导和规范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处置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统一指挥的原则。根据上级反恐工作协调小组的指令和恐怖袭击事件的规模与危害程度,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具体组织和指挥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1.2.2 减少损失的原则。调动一切应急力量和储备资源,采取果断措施,尽最大可能和努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1.2.3 快速侦办的原则。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查清事件真相。缉捕或歼灭制造恐怖袭击事件或企图制造恐怖袭击事件的,摧毁恐怖组织及其网络,维护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1.2.4 遵循法律的原则。在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时,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国际惯例,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我县良好的司法形象和政府形象。

1.3 编制依据

1.3.1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条例》等。

1.3.2 相关文件:《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基本预案》、《湖南省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总体预案》、《湖南省公安机关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基本预案》、《汝城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总体预案》。

1.4 现状

美国“9·11”事件以后,国际恐怖主义并没有因为美国的重力打击和世界舆论的一致谴责而有所收敛,相反呈上升趋势,袭击范围和目标不断扩大,袭击手段和方式也不断翻新,危害不断加剧。受频频发生的国际恐怖活动的影响,国内、省内面临的恐怖主义现实危害进一步加大。

1.4.1 我国周边地区已成为国际恐怖活动的高发地带。

1.4.2 新疆“”策划实施新的恐怖活动,成为国内、省内面临的最主要的恐怖主义威胁。

1.4.3 进入后达赖时期,“”激进势力的暴力化倾向抬头。

1.4.4 境内外敌对势力妄图使用暴力恐怖手段相对抗。

1.4.5 “”等势力极力策划各种破坏活动,极端化,暴力化倾向明显。

1.4.6 国际恐怖组织在境内进行恐怖活动的可能性增大。

1.4.7 个别不满社会,蓄谋颠覆社会的危险分子使用暴力报复社会,危害国家安全和我县社会稳定。

1.4.8 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受境外黑社会势力的影响以及受利益驱使,实施恐怖暴力活动。

1.5 适用范围

1.5.1 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袭击或者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

1.5.2 利用核辐射进行袭击或者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

1.5.3 利用爆炸等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军事设施、民生设施、通信枢纽、公共交通工具的;

1.5.4 攻击国家机关、军队和重要经济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

1.5.5 袭击外国、国际组织在国内机构及其人员寓所,袭击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社会公众的;

1.5.6 劫持航空器、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

1.5.7 其他恐怖袭击事件,造成后果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1.1 应急组织机构的组成

当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在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建议下成立县反恐怖指挥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和县公安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政法委、县政府法制办、县经济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科技局、县建设局、县城管局、人民银行汝城县分行、中国移动、电信、联通汝城分公司等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县反恐指挥部设办公室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县公安局主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事发地所在县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反恐怖前线指挥部,落实相关责任。

2.2.1 组织体系的应急联动机制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迅速核实情况、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事发地公安派出所要立即呈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县公安局要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公安机关。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根据核实的情况立即启动反恐怖袭击事件的总体预案及其县反恐怖指挥部,通知各成员单位和其他部门处于待命状态。县反恐怖指挥部根据袭击事件的性质,决定启动分类预案和部门预案。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得到指令,要立即动作,并及时报告工作的到位和进展情况。

2.2 职责分工

2.2.1 县公安局、县武警中队警力参与全县和需要支援处置工作,及时组织、协调和调动全县其他反恐力量储备资源开展工作,随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报告有关情况,并接受、传达命令、指示,决定启动分类预案、部门预案。根据规定,决定提请采取局部、交通管制、现场管制和其它紧急调用或征用交通工具和其它物资措施。

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县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统一归口掌握恐怖事件的情报信息,拟定决策建议,传达县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各专门工作组和各类有关单位开展工作,检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县指挥部视情派出指导组直接参与前线指挥工作,承担指导,联络任务。现场指导组组长可由县指挥部指挥长担任。

县指挥部内设行动处置组、情报信息组、政策法规组、新闻宣传组等专门工作组。

2.2.2 前线指挥部:对县指挥部负责,全权负责指挥恐怖袭击事件现场的处置工作,并随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处置工作的实时情况。负责提出工作建议,接受、落实基地指挥部的指令。

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前线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2.2.3 成员单位:

县公安局、县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承担恐怖袭击事件的突击、攻坚和平息事态工作;负责查爆排爆,抢险救助;负责扑救火灾,防生化袭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道路交通秩序;迅速调查取证,及时侦察和打击恐怖犯罪活动;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收集和掌握恐怖袭击事件的深层次、预警性的情报信息;加强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县委政法委:负责协调公检法司在处置恐怖事件中的各项工作。

县科技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对核辐射物质的监测、预测,对核辐射扩散的防护和排除工作。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处置工作中紧急措施、强制措施,处置程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支持。

县交通局、公路局:负责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码头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处置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群众的疏散。

中国移动、电信、联通公司汝城分公司: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公共信息网络并防止新的危害,保证处置工作的通信畅通;经批准可调用其他有关部门的通信系统。

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现场伤员救治工作,及时检测监控生化物质、疾病、病毒、细菌,开展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治工作。

县建设局、县城管局、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力量对被破坏的供电、供水、公共客货交通、市政设施进行抢险排险,救灾工作的组织。

县经济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灾区所在地的电力主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发、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负责保证装备建设经费的到位和应急资金调度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

县民政局: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受害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县人民银行:负责金融、证券部门加强对恐怖组织和资产的监控。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

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武警中队要协助县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建立相关的专家咨询组,确保在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各级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为恐怖袭击事件的预警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恐怖袭击事件的预警工作。一旦发生恐怖袭击事件,要及时上报,实时监控,及时确定恐怖袭击事件的性质,判明危害程度,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

3.2 预警预防行动

3.2.1 确定重点防范目标。根据恐怖袭击事件发生的特点与规律,明确全县反恐怖重点防范目标,有首脑机关、城市标志性建筑物、重点单位、部位、外国驻汝机构及其人员寓所、重点基础设施、危害性特殊行业等六大类,包括大型水库、水电站、大型体育娱乐文化场所、剧毒、放射性、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销点等30多个具体目标,基本掌握各个重点防范目标的具体方位,建筑结构及安全保卫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的情况。

3.2.2 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公安机关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反恐怖情报信息的搜集工作,区分基础性情报和专门性情报,精确性情报和模糊性情报,分类处理。同时加强对重点人群和外来重点人群的监控,及时掌握和预防可能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

3.2.3 加强预警预防专业力量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处置工作需要,加强本部门的预警预防专业力量建设。要加强防核、防生化专业力量的建设和培训,保证一旦发生核辐射、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能够迅速开展现场抢救、排测、监测、洗消、防疫、检验、鉴定等工作;要加强反恐怖特种力量的建设,保证在处置爆炸、劫持、武装袭击等事件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要加强防爆、查爆专业力量和爆炸现场勘查与侦查专门力量的建设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处置、侦破爆炸案件的水平和能力;要加强相关专业队伍的建设,提高对信息系统的技术安全指导和对恐怖袭击事件的打击、防范和应对能力;还要培养一批通晓国内外反恐怖法律、法规的专家和人才,为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与支持。

3.3 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县反恐怖袭击预警网络。县公安局设反恐怖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恐怖袭击事件的预警监测工作,各派出所建立相应的反恐办,配备专职人员开展预警监测工作。通过全县公安110报警系统,及时收集恐怖事件信息,实现信息传递高效、快捷;确保预警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反应快速,处置及时。

3.4 预警级别及

3.4.1 预警级别

恐怖袭击事件预警级别分为一般(IV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并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相应的预警级别。

3.4.2 预警级别

根据恐怖袭击事件预报结果,综合分析恐怖袭击事件的性质及危害程度,分别由省、市提出预警级别,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保密外,及时向社会,并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4.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程序

4.1.1 为了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降低处置成本,提高处置效率,在总体预案下设分级预案。

(1)利用核辐射、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恐怖袭击或利用其它暴力手段造成建筑物大面积坍塌与毁损、人员大量伤亡的恐怖袭击事件为一级恐怖事件,其预案为“一级预案”。

(2)利用爆炸、杀人、投毒、纵火、劫持人质、劫持交通工具等手段,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和群众心理恐慌的重大事件为二级恐怖事件,其预案为“二级预案”。

(3)县城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获悉的恐怖袭击事件的线索和警情、或犯罪行为尚未实施、结果尚未发生、情节较经的事件为三级恐怖袭击事件,其预案为“三级预案”,在启动时冠以单位或部门的名称。

4.1.2 处置措施和程序

恐怖袭击事件后,县反恐怖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地方、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积极、主动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1)及时确定恐怖事件的性质,启动分类预案。县反恐怖指挥部、前线指挥启动后,要各负其责,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踪,组织鉴定力量和相关专家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质,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视情迅速启动相应的分类预案和部门预案进行处置。

(2)视情对相关地区进行管制或建议实施局部。县反恐怖指挥部、前线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以及法律规定,由公安机关实施局部地区的现场管制、交通管制。必要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提出局部的建议。

县委、县政府可根据县反恐怖指挥部的报告、请示或现场实际情况,通知、通告,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要求公众提高警惕,保持镇定,听从指挥,自觉遵守非常时期的有关规定,当地党委、政府对管制地区要采取妥善措施,提供医疗救护和生活保障,维护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

(3)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县反恐怖指挥部指令前线指挥部迅速调集本地资源和力量,先行采取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同时迅速协调、调动县内相关资源和力量予以支援,全面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安排群众,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防止建筑物坍塌、水电气泄露,排除爆炸装置、辐射等,控制核辐射、疫情、毒情扩散等工作,及时组织实施现场勘查或组织专家组、反恐专业队伍进行谈判、解救人质等工作。

(4)全力维护事发地的社会稳定。 县反恐怖指挥部、前线指挥部要根据恐怖袭击事件的具体情况,要组织强大力量,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

①关闭、封锁涵洞、水库、城市水源地、重要水利工程、桥梁、车站、码头、邮局等场所,必要时停止供电、供水、供气、供油,切断通风、中央空调等系统。

②加强对通信枢纽的管制,加强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设施和标志性建筑物的安全保护。

③加大对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严格出入境管理与控制。

④逐级汇报,向广州空军司令部建议划设空中、空中限制。

⑤组织、协调公安、武警等力量,发动和依靠基层组织、单位和广大群众,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煽动骚乱等犯罪活动,全力维护事发地及周边地区社会稳定。

(5)缜密侦查,严惩。县反恐指挥部、前线指挥部组织、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和武警的力量立即对恐怖袭击事件开展全面侦查和调查工作,及时清查事实,收集证据,依法严厉惩处制造事件的。根据需要,利用各种媒体公布案情和举报专线,发动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恐怖犯罪活动。公安等部门应当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情报工作,为侦查破案和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提供情报支持。

(6)统一报道口径。县委宣传部要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打击,有利于维护我国国际形象的原则,在县委、政府和县反恐怖协调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报道事情真相,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并严格宣传纪律。同时,要通过对公众的宣传教育,表明政府的立场和决心,稳定人心;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尽快消除恐怖袭击造成的心理恐慌,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在恐怖犯罪案件侦破后,要及时予以报道,澄清事实真相。

4.2 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 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向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恐怖袭击事件发生情况及隐患的权利,也有向上级公安机关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恐怖袭击事件应急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权利。

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恐怖袭击事件或可疑事件时,立即向所在基层派出所或110指挥中心报告。所在地基层派出所或110处警队派警力到现场进行核实,确认是恐怖袭击事件后,应迅速上报,并对事发地进行控制、及时疏散群众、抢救伤员,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等待增援力量,切不可轻举妄动,草率行事。

4.2.2 联络及信息

(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县反恐怖指挥部应设在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110指挥中心担负与前线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间的联络任务,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

(2)县指挥部根据需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准确、客观地恐怖袭击事件发生的信息。

4.3 通讯

在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处置的整个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联络及有关信息系统网络畅通,明确主要联络和信息系统维护人员、专用电话和备用电话。

4.4 应急结束

应急预案启动后,专家组负责对恐怖袭击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评估,并及时向县指挥中心和县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根据专家组的意见,经县指挥部同意,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对外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或应急结束。

5.后期评估和善后处理

5.1 后期评估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县反恐怖指挥部要会同参加处置的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恐怖袭击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完善预案。根据县反恐怖指挥部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送实施的有关情况。

5.2 善后处置

处置工作完毕后,县反恐怖指挥部、前线指挥部终止工作。事发地党委、政府要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秩序,安定民心,尽可能减少恐怖袭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并组织公安、武警在事发地进行治安巡逻,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6.应急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强化日常工作,为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可靠的保障。

6.1 装备建设和物资准备

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处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区域(建制),装备必要的防护、洗消、查爆、排爆和抢险求援的器材,配齐必要的检查、鉴定和检测设备,配备必要的特种武器、侦查技术装备和交通、通信管理工具,储备适量的救治药品、疫苗。在主要城区指定部分医院,做好紧急情况下病房、药物和专业人员的准备。储备必要的基本生活救援物资。加强工程抢险力量,配备必需品的抢险设备和物资。

6.2 反恐怖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和掌握国际反恐怖技术的发展动向和趋势,加强对反恐怖相关技术,特别防爆、查爆、排爆、防护、救治、勘查、侦查、检验、鉴定、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等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6.3 通信管理和支持

公安部门要适应反恐怖斗争的需要,除完善现有的指挥系统外,应当建立和完善备用指挥系统,确保紧急情况下可随时启用,不断提高通信保障能力,确保预案启动后联络畅通。县公安局平时要与武警中队建立联络机制。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全天侯值班制度,并与下属机关建立畅通的联络体系。通信管理部门要组织调度通信网络及相应的手段,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时期的通信需要。武警中队要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恐怖事件的通信保障。

6.4 后勤支援和保障

县财政局应将反恐怖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应分别对县反恐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建成后的营运费给予必要的支持。各级财政部门也要根据事权划分的原则,为反恐怖基础设施和科研开发及检测设备和反恐怖专业人才培训提供经费,并保障防范、处置恐怖袭击和储备基本生活救援物资所需的经费。有关部门还要保证求援人员和物资运输安全、畅通。

6.5 日常防范

反恐怖工作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大力加强人力情报工作,并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反恐怖情报信息,先发制敌,将各类恐怖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要人员、部位、场所、设施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及核放射性、生物、化学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责任制并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等事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入境人员、物品、邮件的检查,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管理,防止及危险物品入境;要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反恐怖措施的落实。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恐怖主义的危害,增加公众预防恐怖袭击的常识,鼓励公众举报恐怖犯罪线索,广泛调动公众参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6.6 制定具体预案和培训演练

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分类预案,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按照总体预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部门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提高处置人员素质,增强反恐怖实战能力。

7.附 则

7.1 名词术语

7.1.1 恐怖袭击事件

本预案所称的恐怖袭击事件是指境内外恐怖组织、在我县境内实施恐怖袭击,危害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引起社会公众恐怖的事件。

7.1.2 新疆“”

是指新疆境内的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经专家论证后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应参照本预案制订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手册,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7.3 奖励和责罚

对在报告和处置恐怖袭击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等规定给予记功和受奖,对在处置恐怖袭击事件中,为维护国家形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而牺牲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上报,追认烈士,并按照规定对家属进行抚恤。对在报告和处置过程中因、临阵脱逃或处置不当,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7.4 制订和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公安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7.5 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第2篇: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范文

为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保证各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恐怖暴力事件,维护我街道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及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恐怖暴力犯罪事件造成的危害,根据市反恐办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部署,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街道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恐怖分子为实现其政治、经济目的,利用恶性暴力恐怖手段,给公众人身安全和国家、公民财产造成重大危害,需要由街道反恐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指挥处置的各类恐怖暴力事件。主要包括:

(一)犯罪分子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全街道涉及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油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

(二)犯罪分子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化学危险品库和加油站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犯罪分子利用爆炸手段袭击政府、电视台、学校、重点科研单位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

(四)犯罪分子在全街道居民小区、商厦集市、汽车站等公众场所或其他人员聚集场所实施恐怖活动的;

(五)犯罪分子在全街道举办的各项大型活动中实施恐怖活动危害公众安全的;

(六)犯罪分子使用暴力手段,大规模劫持社会公众作为人质的;

(七)犯罪分子劫持国内外知名人士及其亲属的;

二、处置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三、指挥体系

一旦发生恐怖暴力犯罪事件,街道反恐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应战状态,迅速成立处置恐怖事件总指挥部,并在事发地建立现场指挥部。

(一)成立处置恐怖犯罪工作小组

成立太和桥街道反恐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处置恐怖暴力犯罪事件若干专门工作组

(1)现场警戒组:负责封锁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群众。由事发地派出所民警组成,配备相应车辆。

(2)交通管制组:负责封锁公路、管制交通、路面围堵和协助各卡点查控车辆。

(3)医疗救治组:负责现场抢救、救护伤员。视人员伤情需要,调动医护救治人员,并配备救护车(内装药品)。

(4)抢险救灾组:负责现场抢险救护、扑灭火险、排除建筑物坍塌险情及其它需要处置工作。视险情需要,组织消防官兵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需配备消防车。另外,管道燃气公司、供电部门也要派出抢险队伍,负责检查现场的天然气管道设施、电力线路和电力设施,消除现场爆炸隐患。

(5)通信保障组:负责保障处置恐怖事件时的通讯联络畅通。

(6)侦查破案组:负责现场技术勘察,搜集固定证据,开展调查访问工作,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案件。由各派出所负责。

四、力量调动和先期处置

(一)第一时间到达事件现场的力量

1、反恐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及有关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

2、公安机关处置恐怖暴力事件的应急队伍。包括警戒、交通管制等方面的队伍;

3、消防部门灭火救援队伍;

4、医疗救护队伍;

5、电力、燃气管道和通信部门抢险队伍;

6、救灾增援队伍。

(二)先期处置

1、公安机关应急力量出动。恐怖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公安机关先期赶赴现场,执行封锁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群和抢救伤员等紧急任务。

2、反恐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领导要迅速赶赴事发地,组织开展处置。

3、抢险救灾队伍赶赴现场。现场反恐工作小组判明情况后,立即启动反恐怖应急机制,调动有关单位应急力量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的各支队伍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指挥部接受任务,确定联络方式,组织好本部门的抢救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视情况调动本部门力量增援。

(三)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恐怖事件发生后,要加强社会面以及要害部位、重要单位的控制和保卫,防止不法分子乘机捣乱,扰乱社会治安,确保全街道治安大局的稳定。

(四)统一报道口径

宣传部门要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维护形象”的原则,在工作组的领导下,组成恐怖事件处置新闻办公室,拟定对外报道口径,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报道事件真相,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同时,要通过对公众的宣传教育,表明政府的立场和决心,稳定人心;动员各部门和广大公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尽快消除恐怖袭击造成的心理恐慌,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在恐怖犯罪活动侦破后,应及时报道或辟谣。宣传报道活动和新闻稿件必须经工作组审核批准。

(五)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恐怖事件中心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在总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一是要采取措施,消除恐怖事件的消极影响,稳定受害群众的情绪,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二是对恐怖事件进行侦破,查清恐怖事件的内幕,缉捕在逃的恐怖分子;三是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反恐怖工作,提高反恐怖能力。

第3篇: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范文

 

近年来,国际恐怖犯罪行为频发、多发、重发,我国境内恐怖犯罪行为也呈现出类似特点。恐怖犯罪行为严重威胁各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经济安全秩序,危害国家的政治稳定。面对恐怖犯罪行为在全球范围内的蔓延之势,世界各国都空前加大了打击力度。我国《刑法修正案(九)》也及时反映了这一时代要求。本文以我国《刑法修正案(九)》为切入点,着重探讨该修正案关于恐怖主义犯罪的相关条文,以期探究我国政治、法律对于恐怖主义犯罪打击的理念、倾向和意图,希冀为打击恐怖主义犯罪提供些许有益启示。

 

一、《刑法修正案(九)》修正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 (草案)》历经多方征求意见、专家反复论证和三次审议,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5年8月29日正式施行。通过与旧刑法条文的对照我们不难看出,不论是罪刑的增减或是量刑的变化,都是以社会人文的大方向及经济政治法律发展的需要进行的。其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关于死刑的变化,继刑法修正案(八)减少13个死刑罪名、保留55个死刑罪名之后,《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等9个死刑罪名。可以说是在逐步执行少杀、慎杀、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的死刑政策,。这表明我国对死刑的观念在逐渐发生变化,对死刑有了更直观的理解,也接受了死刑存在负面问题的观点。相比其他国家刑法,我国对死刑的态度和适用在某些方面确实存在过重问题,《刑法修正案(九)》的提出似乎是为死刑的减少甚至于废除打下了一个基础。当然,在当今社会中死刑究竟该如何适用仍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但是,“在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可控, 一些严重犯罪稳中有降的社会背景下,不应过分依赖死刑的威慑功能,而是顺应国际限制、废止死刑的立法趋势,不断减少我国的死刑罪名。” [1]同时,在“慎杀”、“少杀”、“不杀”的死刑思想和政策的不断发展中,“慎刑”的思想也在不断的发展。

 

在其他条文的修改中也都有对社会的反映。例如贪污罪不再规定具体数额、增加行贿罪的财产刑和范围等,与当今政治中反贪反腐之风存在很大关联;加大对恐怖主义的惩治也与近年来恐怖活动多发、保障社会总体安定的需求有关。由此可以看出,法律与社会是相互制衡、共同发展的,法律调整着社会存在的问题,而社会发展不断产生的新的问题也促使着法律不断的更新变化,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刑法修正案(九)》的变动有很多,对于这些修改的支持或反对的意见也有很多。

 

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恐怖主义的规定略解

 

(一)对恐怖主义的简说

 

“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等概念是构建科学的反恐立法体系的基础,也是对包括煽动恐怖活动罪在内的恐怖活动犯罪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目前仍具有法律效力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只规定了“恐怖活动”、“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等概念,尚无法律界定“恐怖活动犯罪”。但是,《刑法》、《刑事诉讼法》已经使用了“恐怖活动犯罪”概念,并有相应的实体和程序的规定[2]。

 

而学术界关于“恐怖主义”说法不一,有的称为“恐怖犯罪”,有的称为“暴恐犯罪”,有的称为“恐怖组织犯罪”,有的称为“恐怖主义犯罪”,等等。本文称为“恐怖主义”。“恐怖主义”是“附着在社会机体上的一大‘毒瘤’,当前正处在‘恶化期’,其所散发出的恐怖‘毒素’,不仅刺痛着各国民众的善良心灵,而且给各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极大冲击。” [3]

 

恐怖主义往往非法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实施包括暗杀、爆炸、绑架与劫持人质等犯罪行为,这些恐怖主义行动往往造成不同程度的社会危害。近年来,在国际社会恐怖活动呈反弹之势的大背景下,我国也发生了多起暴力恐怖事件。从2013年“北京10·28暴力恐怖袭击案”到2014年“3·01昆明火车站暴恐案”以及“5·06广州火车站暴恐案”等,恐怖袭击从个别走向频发、从边境走向城市内地、从新闻字眼走向民众生活,面对这一现状,法治如何主动适应恐怖袭击形式新变化就显得尤为重要,而事实上从对这一系列暴恐案件的审理裁决也可看出,从重从严审理、坚决高压打击一直是我国政治和法律对待恐怖犯罪的态度。《刑法修正案(九)》也在这一方面对之前相关的刑法条文进行了修改,从中也可以看出国家对恐怖犯罪预防和处理的更多思考。

 

(二)相关条文的具体修改及分析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有关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对原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进行修改,“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增加“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增加“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增加“可以并处罚金”。

 

此条文有关恐怖主义犯罪部分大都设置了财产刑;在这些设置了财产刑的恐怖主义犯罪中,除了参加恐怖活动罪中的其他参加者是判处得并制罚金刑外,其他均判处必并制罚金刑。

 

这与国外的立法向吻合,“在国外的反恐立法中,通常也把财产刑作为打击和预防恐怖主义犯罪的主要刑种,如美国联邦在 1987 年制定的《量刑指南》中明确规定罚金刑是全部案件都必须判处,俄罗斯在2006 年《反恐怖主义法》的修正案中恢复了对严重犯罪和特别严重犯罪判处没收财产的规定。” [4]

 

对恐怖主义犯罪配置以必并制为主的罚金刑,强调在法定刑部分增加财产刑,反映立法强化对该罪的经济制裁。之所以这样规定,其原因在于“不同于普通刑事犯罪的恐怖活动往往需要大量资金,增加财产刑有利于预防恐怖犯罪分子再次犯罪。”[5]以往我国刑法只注意打击恐怖组织和个人、恐怖分子的犯罪行为,此次增加财产刑,其目的与作用值得思考:

 

(1)剥夺恐怖犯罪的物质、经济基础,降低甚至消灭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的“再生能力”。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恐怖活动的规模、基础和分工日趋完善和组织性。如同一个机关的运行,除了管理分工之外,物质基础必不可少,甚至可以说是每一次组织行动的根基。在审理罪犯后施以相应的财产刑,一方面可以追踪财产的来源和数量,另一方面可以从源头和基础上动摇恐怖活动所依赖的物质条件,用刑法手段断其财路,逐步摧毁其经济基础,防止“再生”。物质是组织活动的基本要素,以往对恐怖主义的打击大多停留在摧毁个人及组织上,而恐怖组织往往具有隐蔽性,很容易造成漏网之鱼,从而死灰复燃,难以根绝。因此,打击恐怖组织的经济基础,也要关注其背后的利益链甚至“产业链”。近来国际上的ISIS就是其中的典型,如不坏其根基,很难完全消灭恐怖主义,除恶务尽。

 

(2)增加对恐怖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强威慑力。恐怖犯罪的犯罪分子因受到特殊的宣传而产生不利于社会安定和平的极端性思想,从而做出暴力恐怖行为,给社会造成损害。增加财产刑的同时等于加重了对该罪的处罚力度,对民间乃至国际社会上要求严厉打击恐怖犯罪的呼声做出了回应,为国家及社会打击恐怖犯罪行为营造了一个高压严惩的良好氛围。

 

(3)替政府与社会减轻负担,有利于消除暴恐犯罪带来的后续不良影响。恐怖主义犯罪往往采用极端且具有一定伤害规模的方式进行,在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情况下,还会带来一定程度上的恐慌和社会混乱。增加财产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政府及社会各方后期的安置、安抚、重建及调查、处理工作给予物质上的支持和弥补,减轻政府与民间的经济负担。

 

2.在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一后增加了第一百二十条之三“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我们可以把这一新增条款称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当今世界处在多元化、信息化时代,恐怖分子、极端分子易利用这种特点,利用网络、书籍等各种渠道大面积、广泛地宣扬、传播、煽动恐怖主义、极端主义,针对这种新形势国家通过法律进行严格管控固然重要,但这其中也存在很多问题:

 

(1)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概念及范围,应当有解释和界定。恐怖主义犯罪问题有着复杂的历史背景、政治动因、思想渊源和文化环境,在对其界定时,因为不同的国家利益、民族情感和宗教认同,又存在着很多不同的解释和看法,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具有一定规范性、可供社会大众参考的定义和范围对于打击此类犯罪有着重要的意义。此前全国人大《关于加强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对“恐怖活动”“恐怖组织”进行了界定,并规定公安部公布恐怖活动组织及其人员名单,此项规定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和规范意义。除此之外,国家及政府应当对此种明确的界定和规范加以宣传,以增强民众的了解与社会的普及程度,避免出现非因故意而触犯法律的行为导致扩大入罪与打击范围,造成不必要的社会问题。

 

(2)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第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这些都属于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受宪法保护。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都不得与宪法有所抵触。而在本条规定中,“制作、宣传”文学作品本属于公民自由,只因冠以“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内容才受到处罚。在社会生活中、在含有一定主观判断的情况下,极易与“公民自由”发生冲突,引发争议。因此,除了明确的界定与规范之外,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也应正确对待,把握好与“公民自由”之间的关系和程度,不可以让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成为公民自由的限制网。同时,对于恐怖主义思想的受众问题是一个盲区。在制作、散布宣扬恐怖主义的人员受到惩戒后,那些受到恐怖主义思想影响的受众成了一个潜在的社会问题。我们当然需要区分受到影响的人和未受影响的人,对这一方面,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政策要有相应的关注,比如对相关人员进行跟踪调查或是思想教育等等,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出现。

 

3.新增第一百二十条之五“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一百二十条之六“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两条规定,可以称之为“穿戴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和非法持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传物品罪”。这是《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规定的一大亮点,是“将特定的涉恐预备、帮助行为‘实行行为’化,更好地保护立法者认为需要重点考虑的重大法益,最为典型的就是将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准备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从而在刑事立法领域贯彻‘保护法益前置’的理念”[6]。可能是受到昆明暴恐事件的影响,从这两条我们可以看出,罪刑的设置具有一定针对性,是为了使刑法在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上更加细致、严谨、规范。因为恐怖犯罪具有极大的危害性,所以预先的防范可能比事后的处理更加重要,如此修改,可能是为了在意识形态领域能有效地遏制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思想的宣扬、传播和煽动,争取最大限度地遏止恐怖思想和恐怖活动的产生,认定所规定的行为的实质是行为人欲实施更严重犯罪的预备行为,使刑法的职能由事后刑罚处罚向事前预防转换。但此规定中依然存在着与第一百二十条之三的规定相同的问题,对于“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标志、服饰等”是否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明知”这一主观性极强的标准又该如何判断,可能会造成定罪的困难与混乱;穿着、配饰及图书、资料的持有或观看属于公民的自由范畴之内,甚至可以说是属于私人空间的管辖,在这一方面加以严格限制是否会对人权及自由造成一定的伤害。定罪量刑的出发点虽好,但是否愈加严格的控制就会带来更牢固的预防效果仍值得商榷。而且还需要关注的问题是:如同上文提及关于恐怖主义受众的问题,如若穿戴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的人,不是受他人直接教唆或者强迫,而是受到恐怖主义思想毒害而自行穿戴又该怎么处理?如果恐怖主义分子将关于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宣传品或者相关物品在收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栽赃,进行心理攻势,打击上下团结的情况又该如何判断?这些问题应当引起立法、执法和司法部门的关注。

 

4.同时,针对《刑法修正案(九)》所体现“慎刑”思想的发展,对于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这样危害性大的行为,尤其要采取冷静的态度。防止由于私人情绪或者是所谓的政绩等等所产生误判,导致冤假错案的再次发生。近年来,许多冤假错案的翻案应当引起司法者与执法者的警觉。同时结合前文的分析,更加应当考量到如何在打击犯罪之时保障守法公民的正当利益。

 

三、结语

 

《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立法,是对我国传统刑事立法模式的又一次突破,是在我国现行刑法采取‘行为+情节或者后果’的个罪规定模式之下将有关抽象危险犯论发挥到极致的表现。” [7]

 

这一次修正的涉恐条款不仅“可以解决我国反对恐怖活动的立法不足,解决司法实践中反恐所遭遇的难题,以更好地实现与国际反恐活动的接轨与合作[8]。也可以检验我国刑法的立法与司法效果,以有利于我国刑法不断适应社会新发展、不断完善与丰富。

第4篇: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范文

一、反恐怖斗争的新特点

步入信息时代,威胁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传统与非传统因素相互交织,反恐怖斗争显现出许多新的特点。一是反恐环境愈趋复杂。当前,一些西方敌对势力妄图借助一切手段对我国实施颠覆破坏,不惜从资金、技术和人力上支持恐怖组织对我国进行恐怖活动,从而破坏我国和平稳定、快速崛起的大好局面。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恐怖事件发生的环境不再是孤立或特定的,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的恐怖活动彼此呼应、连锁反应的趋势明显加剧,且蔓延的范围广、速度快。二是反恐对象愈显智能。信息技术在社会生活中的普及使得恐怖组织运用网络、信息等高科技术的能力日益增强,他们中不乏具有科技知识和丰富阅历的各类人员,可能拥有实施恐怖活动的各种高科技手段,且建立了比较严密的组织机构,行动方式将更趋多样、复杂和隐蔽。三是反恐影响愈加广泛。在信息化的社会环境中,恐怖事件无论规模大小,都会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如处置不当,事态发展都有可能在国内外迅速传播和展现,都会影响国家和武警部队的形象,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面对现实压力和挑战,武警部队要圆满完成反恐任务,就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准确把握反恐斗争的形势和特点,以提升武警部队进行反恐怖作战能力为目的,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强装备建设,筑牢反恐斗争的物质基础

(一)建立完善信息系统,提高反恐怖斗争指挥效能。及时、准确的情报信息是展开反恐怖行动的前提,是指挥员定下决心的基础。而科学、高效的一体化指挥信息系统是增强侦查情报预警能力,整合反恐力量,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反恐斗争胜利的重要物质保障。一是要改进和发展高技术侦察手段,提高获取情报信息的能力,利用信息技术、光学技术、网络技术等高科技手段,灵活采用多种侦察方式,全天候、全方位、全时段地获取情报信息。二是完善情报侦查系统,拓宽情报收集渠道。信息化条件下,恐怖活动的组织、策划水平和保密程度越来越高,并大量使用了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加大了我获情报的难度。武警部队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扩展情报来源,在提高部队系统内部骨干网效能的基础上,通过“联指”协调,加强与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安全部门、军事部门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确立情报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由情报信息系统支撑的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军、警、民联合反恐信息网。

(二)加快发展武器装备,丰富反恐斗争的物质手段。武器装备是提高反恐作战能力的关键因素。在信息化条件下,面对恐怖活动高技术化的发展趋势,武警部队要完成反恐任务,必须提高自身武器装备的技术含量,发展专用的反恐怖武器装备。要着眼快速到位、有效防护、高效处置的目标,及时补充必要和急需的装备器材和战备物资,重点加强机动部(分)队和执勤中队应急小分队防暴、防弹、排爆、灭火等专业装备建设,确保部队遂行任务中“打、防、吃、住、行、医”的需要。要以提高反恐能力为牵引,通过引进、改造和研发的方式,加强和改善反恐作战的通用及专用武器装备。

三、提升反恐怖能力建设的几点建议

适应形势发展,紧紧围绕“处突反恐有把握”这个目标和要求,抓住反恐怖斗争准备这个关节,下功夫解决影响和制约部队反恐能力建设的矛盾即问题,促成部队反恐能力的不断跃升。

(一)坚持任务牵引,推动理论创新。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武警部队要对恐怖袭击进行有效防范,做好反恐怖斗争准备,必须坚持理论对实践的指导。要以反恐任务的需要为牵引,深化反恐怖斗争的理论研究;要善于对国内外反恐怖行动的经验教训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找出规律性的东西;要善于根据恐怖主义活动的迹象研判其发展趋势,并做出科学预测;要针对反恐斗争的特点,提出防范措施和手段;要善于对反恐斗争的原则、力量运用等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探索切实可行的战法。总之,通过研究创新,建立完整的反恐怖作战理论体系,为反恐行动提供科学完备的理论指导。

(二)完善反恐预测,提高反恐能力。担负反恐斗争任务的部队,要不断完善各种预案,做到一种预案多种用途,一种情况多种预案,一种预案多种手段,确保能够有效地防范和打击各种形式的恐怖活动。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高科技手段,不断完善武警部队反恐模拟训练系统,实现网上模拟训练,检验反恐预案的正确性,提高反恐演习的效果,使官兵熟练掌握各种防范的预案及其任务,全面提高部队反恐怖作战的水平。

第5篇: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范文

大渡岗农场2019年上半年的反恐怖防范工作,在市反恐怖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反恐办的指导和帮助下,针对大渡岗农场工作实际,我们认真贯彻了“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主导思想,上下齐心,齐抓共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排查、防范、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了大渡岗农场的各项工作在稳定中有所发展和提高。现将大渡岗农场2019年上半年开展反恐怖防范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形成抓好反恐工作的合力

在今年大渡岗农场反恐防范工作会议之后,大渡岗农场于3月迅速成立了由农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农场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综治办全体人员为成员的反恐防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多次召开了由大渡岗农场全体职工参加的反恐防范工作会议,在会上,传达了市反恐防范会议有关精神,要求全体参会人员要高度认识反恐怖防范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细化责任,并确定单位负责人为反恐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反恐工作负主要责任,要求建立健全反恐防范工作组织机构,配备专人负责,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在反恐工作中,做到了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转变作风,做好了矛盾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克服侥幸心理、盲目乐观、麻痹大意、警惕性不高等心理,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反恐怖防范的组织领导,形成了抓好反恐工作的合力。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反恐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今年全市反恐大会期间,大渡岗农场公共安全、社会稳定进入敏感期,反恐防范工作压力加重,维护稳定形势严峻。为确保大会期间的稳定,大渡岗农场进一步提高了对反恐大会召开期间反恐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清醒地认识“反恐怖防范”的重要性,同时也充分认识到反恐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大渡岗农场从讲政治、抓落实的高度出发,强化了“四种意识”。即强化了反恐工作是政治责任的意识;强化了反恐工作要经常化的意识;强化了发展是硬道理、反恐是硬任务的意识;强化了反恐就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真正把工作做到全面,防患于未然,确保了大会期间大渡岗农场社会治安的稳定。

三、周密部署,深入排查,确保反恐防范工作取得实效

2019年上半年,按照市反恐办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大渡岗农场于2019年3月制定了《大渡岗农场反恐怖防范工作督导检查计划》和《大渡岗农场管委会2019年反恐怖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成立了大渡岗农场反恐怖防范工作组织机构,确立了反恐怖防范工作目标,制定了反恐怖防范工作措施及反恐怖防范工作要求,大渡岗农场也组织了由综治办等科室人员组成的反恐防范工作检查组,由综治办主任带队,对相关单位进行了检查。一是深入到茶叶公司,对单位从业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基本情况,严防犯罪分子混迹其中。二是到烟花爆竹店、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治安隐患排查,确保了单位在各自经营服务区域范围内不发生任何事故。三是到辖区加油站对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了反恐会议期间大渡岗农场供油秩序良好,未出现强买强卖、哄抬油价等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现象。

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半年来,各相关单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破坏社会稳定的因素。同时,大渡岗农场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做到24小时带班,确保了各种紧急情况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同时要加强同派出所、交警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了反恐会议期间无恐怖事件发生,安全工作想到前,做到位,查到位,措施到位,为全场社会创造良好、稳定、安全的环境。

总之,半年来,大渡岗农场紧紧围绕“确保安全、确保稳定”的宗旨,确保了今年安全应急系统的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大渡岗农场全体干部职工将一如既往,严格按照市反恐办的要求,齐心协力,全力以赴,共同努力,为构建和谐大渡岗农场贡献力量!

第6篇: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范文

关键词公共安全危机    恐怖活动    爆炸   地铁。

一、地铁爆炸恐怖活动的类型。

( 一) 炸弹爆炸。

恐怖分子将炸弹放置在地铁站厅、地铁列车内部及隧道内,采取措施隐蔽炸弹,采取延时起爆或遥控装置引爆炸弹,造成大面积的杀伤。由于起爆方式不同,可分为导火索炸弹、定时炸弹、遥控炸弹等类型。导火索炸弹是将导火索与炸弹连接,通过导火索引爆炸弹,导致大规模杀伤。定时炸弹是定时起爆器与炸弹组合形成的具有定时爆炸性能的炸弹。恐怖分子将定时炸弹放置在预定目标内,提前设定爆炸时间,定时起爆装置,精确打击目标。遥控炸弹爆炸是通过无线遥控装置引爆炸弹。通常恐怖分子采用无线遥控器、固定电话、手机等遥控装置实施爆炸。

( 二) 自杀性人体炸弹爆炸。

自杀性人体炸弹是恐怖分子将自制炸弹绑在身体上,在地铁建筑物内部或地铁车厢内接近受害人,引爆炸弹。自杀性人体炸弹相当于一个移动爆炸装置,针对不特定人群,杀伤力极强。人体炸弹隐蔽性强,难以事先发现。2010 年莫斯科时间7 点57 分,一名女性自杀式袭击者在莫斯科卢比扬卡地铁站引发爆炸事件; 8 点37 分,另一名女性自杀式袭击者在文化公园地铁站引发了第二次爆炸。根据俄爆炸专家的分析,第一次爆炸中使用的爆炸物品当量为4 公斤TNT 炸药,第二次为1. 5 公斤至2 公斤TNT 炸药。侦查人员在爆炸残留物中发现有铁钉、钢珠、钢筋碎片等增强杀伤力的物质。①。

( 三) 固定箱包炸弹爆炸。

恐怖分子把塑性炸弹或TNT 炸药放在箱子里或包裹里,置于地铁通道内或站厅内,实施爆炸,造成大面积的人员杀伤。2011 年4 月11 日,白俄罗斯明斯克市中“十月”地铁站发生恐怖。

一、地铁爆炸恐怖活动的类型( 一) 炸弹爆炸。

恐怖分子将炸弹放置在地铁站厅、地铁列车内部及隧道内,采取措施隐蔽炸弹,采取延时起爆或遥控装置引爆炸弹,造成大面积的杀伤。由于起爆方式不同,可分为导火索炸弹、定时炸弹、遥控炸弹等类型。导火索炸弹是将导火索与炸弹连接,通过导火索引爆炸弹,导致大规模杀伤。定时炸弹是定时起爆器与炸弹组合形成的具有定时爆炸性能的炸弹。恐怖分子将定时炸弹放置在预定目标内,提前设定爆炸时间,定时起爆装置,精确打击目标。遥控炸弹爆炸是通过无线遥控装置引爆炸弹。通常恐怖分子采用无线遥控器、固定电话、手机等遥控装置实施爆炸。

( 二) 自杀性人体炸弹爆炸。

自杀性人体炸弹是恐怖分子将自制炸弹绑在身体上,在地铁建筑物内部或地铁车厢内接近受害人,引爆炸弹。自杀性人体炸弹相当于一个移动爆炸装置,针对不特定人群,杀伤力极强。人体炸弹隐蔽性强,难以事先发现。2010 年莫斯科时间7 点57 分,一名女性自杀式袭击者在莫斯科卢比扬卡地铁站引发爆炸事件; 8 点37 分,另一名女性自杀式袭击者在文化公园地铁站引发了第二次爆炸。根据俄爆炸专家的分析,第一次爆炸中使用的爆炸物品当量为4 公斤TNT 炸药,第二次为1. 5 公斤至2 公斤TNT 炸药。侦查人员在爆炸残留物中发现有铁钉、钢珠、钢筋碎片等增强杀伤力的物质。①。

( 三) 固定箱包炸弹爆炸。

恐怖分子把塑性炸弹或TNT 炸药放在箱子里或包裹里,置于地铁通道内或站厅内,实施爆炸,造成大面积的人员杀伤。2011 年4 月11 日,白俄罗斯明斯克市中“十月”地铁站发生恐怖构,通常在面临重大危机且需要跨部门协同应对时才启动。为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协调与指挥,英国建立了金、银、铜三级应急指挥模式。金级是战略层,主要解决“做什么”的问题,由相关政府部门的代表组成。金层级可以调动包括军队在内的应急资源,内阁紧急应变小组可在全国范围内调动资源。银级是战术层,主要解决“如何做”的问题,由事发地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直接管控所属应急资源和人员。“铜级”是操作层,具体负责应急处置措施的操作、执行,由现场指挥处置人员组成。金、银、铜三个层级通过逐级下达命令的方式构成了一个应急指挥模式,解决了各自为战、政令不通、协作配合不畅的问题。⑧。

美国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反恐怖活动的应急机制,设立了协调紧急事件处置的专门机构,分为联邦、州、市级应急机构。联邦应急机构,也就是联邦紧急事件管理局,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紧急事件道德指挥处置和预防工作。州应急机构,作为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联络协调机构,负责处置州紧急事件和指导地方紧急事件的处置工作。市级应急机构主要负责属地的紧急事件的领导处置工作。恐怖事件发生后,州启动紧急情况指挥中心,负责行动指挥,同时对恐怖事件作出书面评估报告,请求联邦应急机构增援。联邦紧急事件管理局对当事州评估形势后,由总统宣布进入紧急状态,联邦应急系统启动。⑨。

200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 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协助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应部门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2001 年我国成立了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各个部门、地区的反恐行动。2002 年,公安部成立国家反恐怖局,负责研究、规划、指导、协调、推动全国反恐怖工作。省、市、自治区政府设立反恐领导小组和反恐办公室,2013 年我国成立了国家反恐领导小组。但是法律对各层级的指挥处置权限没有明确的规定,职责不清,缺乏全局性的规定和各层级的协调应急机制,往往错失最佳的处置时机。因此,我国应建立完善的反恐怖应急机制,明确各层级的处置权限、职责。国家反恐应急机构是国家反恐怖的最高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全国有关恐怖犯罪预防重大事项的决策,省级反恐应急机构主要负责本地区恐怖犯罪预防的检查、指导、督促,对本地区的恐怖犯罪预防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地铁所在地区的市级反恐应急机构,全面负责地铁反恐怖的领导和现场指挥。地铁反恐怖应急机构从机构职能上细化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专门职能部门的应急机构,由地铁公安机关、地铁运营部门及其内部保卫力量构成,主要负责现场第一时间的救援及现场疏散。第二层次是专业抢险和救援力量,由公安、消防、医疗卫生、通信、环保、武警、军队等多部门形成应急联动机制,完成专业救援。

( 二) 拓宽信息的收集网络,加强情报协作机制。

地铁反恐成本较高,时刻严密防范耗资巨大。因此,加强信息的收集、研判,要做到提前预警,及时发现、控制、侦查恐怖活动,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恐怖分子提供科学决策,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网络迫在眉睫。美国反恐情报部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政府机构的信息网络收集反恐信息,通过筛查危险地区的电子邮件、获取危险分子的可疑电话谈话,以及网络上的爆炸、生化有毒物质的可疑交易,在恐怖分子实施攻击前提前预警,挫败恐怖袭击。2009 年9 月美国联邦调查局和警方及时发现摧毁了一起恐怖分子袭击纽约地铁的企图,警方从嫌犯阿姆德扎位于丹佛和纽约的住所,发现了炸药、背包等制造恐怖袭击的物品。

我国应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网络。建立专门的反恐情报机构,拓展情报搜集的来源与手段,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建立信息的收集、研判、反馈工作机制。纵向上,以公安机关内部情报信息网络为依托,各警种以及公安机关相关业务部门加强信息的收集与反馈,为地铁公安机关提供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信息。横向上,加强相关部际之间以及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信息的沟通交流,实现共享。宏观层面国家反恐部门应建立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信息资料库,使得国内各相关机构获得的恐怖袭击的信息可以反馈并有效利用。微观层面,地铁基层公安机关加强可疑人员的信息比对系统建设,对基层警力日常收集的信息进行汇总,增加信息之间、信息与一线警力之间碰撞、比对,为精确打击提供依据。拓展情报搜集的来源与渠道,建立以地铁警力为骨干,地铁保安员、物业人员、地铁安全员、地铁商户、地铁乘客为主体的多元信息采集机制,将信息收集的触角延伸到地铁运行辖区的每个领域。强化信息协作机制,特别是与属地公安分局、地铁建设单位加强信息的协作,及时排查、跟进、掌握地铁施工建设环节中可能引发的不安定因素,与网络安全部门加强涉及地铁的网络舆情巡查导控机制建设,及时发现因个人极端行为引发的恐怖活动。

( 三) 强化对爆炸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机制。

我国对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依据是1984 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我国生产、销售、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多、用量多,从业人员资质偏低,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的监管上还存在漏洞,公安机关对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很难在基层得到落实。当前恐怖分子可以通过各种媒体掌握爆炸技术,同时用来制作炸弹的原材料可以方便购买到。2001 年石家庄特大爆炸案靳如超仅用980 元就购买了半吨熟硝铵炸药。非法生产、买卖爆炸物品有着巨额的利润,诱发犯罪分子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成为严重爆炸犯罪隐患。因此,应建立健全省、地( 市) 、县级三级公安公安机关爆炸物品管理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在爆炸企业集中地区设立专业涉爆专管人员,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建立严格的爆炸物品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控制爆炸物品的流入,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的生产、购买、清退制度,对非法生产、运输、销售、购买及储存爆炸物品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严格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监管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爆炸物品的信息化管理制度,在生产环节对爆炸物品实施编号,对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加强登记、跟踪。为严厉打击利用塑性炸药实施恐怖行为,1991 年各国在蒙特利尔通过了《注标塑性炸药以便探测的公约》,要求各国确保塑性炸药按照规定注标,即给塑性炸药添加探测元素使之便于探测,这对国内爆物品的监管、检测具有借鉴意义。

( 四) 加强防爆安全检查机制建设。

地铁安全检查是检查乘客及其携带物品中是否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以确保地铁、乘客安全的重要措施。当前我国地铁安全检查主要采取设备安检与人工安检相结合的方式。地铁安检设备主要有X 射线安检设备,主要用于旅客行李物品的检查。探测检查门主要用于旅客的身体检查; 磁性探测器主要用于旅客的近身检查。近年来,北京等主要城市地铁还投入使用了X 射线安检通道机、爆炸物探测仪、液体探测仪等和手持金属探测器等设备。我国安全检查主要采取设备整体扫描、可疑分析和人工复核的方式进行,如发现爆炸可疑物品,采用手持式液体爆炸物探测器、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进一步确定物品的性质,仍不能排除可疑的则人工开包检查。2005 年伦敦地铁7·7 爆炸和7·21 地铁爆炸案发生后,伦敦警方在地铁全线安装了安检门,安检门内装有毫米波扫描仪,能够准确探测到恐怖分子隐藏的危险物品。由于地铁人流量巨大,短时间内人流的聚散可达万人次以上,不可能做到像机场、火车站一样进行常规的机器安检,也不方便人们的出行。国内外大城市地铁安检设备并不完备,有的也不执行严格的安检,因此,人工安检非常必要。2008 年北京市公交总队实行了“逢包必检,逢液必查”的安检机制,2010 年上海280 座地铁站全部实现“大包必检,小包抽检”,重点车站“逢包必检”的安检模式。各地加强安检势在必行,但不同地区、不同线站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地铁安检应按照防范恐怖袭击和各类案件事故的实际需要和面临的现实威胁,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对地铁进行全方位的风险评估,并依此划分风险等级,进而采取不同的安检模式,配置不同的安检设备。⑩。

( 五) 建立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机制。

一是完善视频监控报警系统。伦敦地铁监控摄像机有6000 多台,2006 年增加到1. 2 台,是世界最为发达、完善的视频监控系统。2005 年7·7 伦敦地铁爆炸案发生后,伦敦警方调阅地铁车站上万个小时的监控图像资料,在不到24 小时公布了嫌疑人的图像,并最终确定案件的性质是自杀式恐怖爆炸案件。纽约市地铁警方在中央车站、时代广场站以及宾夕法尼亚三个主要地铁枢纽站安装了500 个摄像头,监控画面实时传送到纽约市警察局的监控中心。我国主要城市的地铁也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对地铁出入口、站台、站厅、公共通道及车厢、车站重点部位的全覆盖,对监控区域加大智能巡防与预警。但我国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往往局限于更多的事后取证和查证,不是事前报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控系统应有的作用。完善的视频监控系统,只有监控、报警、应急反应力量的联动,才能发挥监控技术手段应有的作用。二是完善反爆炸早期监测与预警系统。加强反爆炸的探测系统建设,在地铁车站主要出入口以及人流较密集区域安装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探测系统和炸药探测系统,以便及时发现爆炸隐患,采取安全措施避免爆炸恐怖事件的发生。法国巴黎地铁站设有电子监测网络,网络的枢纽是设在监控室的一个包含100个小信号灯的控制盘,控制盘上不同的灯代表地铁站内的不同区域,绿灯指示正常,黄灯代表小事故,红灯表示发生了爆炸、火灾大事故。一旦控制盘发出警告,警方与地铁工作人员会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救援,并到各个出入口处疏散群众。⑾三是设置多重防范力量,加大对可控因素的查缉力度。2010 年莫斯科地铁爆炸案发生后,上海在原有安全保卫力量的基础上,设置了三重防线,对地铁出入口、地铁站厅、站台、车厢、运行线路等要害部位进行全方位巡逻检查,对可疑人员、被通缉人犯、恐怖分子以及危险物品实施有效查控,确保地铁安全。在重大节日、重要庆典、重大政治活动、国际会议、重大赛事等重点时段增加巡逻警力,加大对嫌疑人员的监控和安全检查。

( 六) 完善宣传教育机制。

加大对民众的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使民众由被动接受转变为积极主动地自我救助与防范,成为警方依靠的一支重要的防范力量。一是提高民众防恐反恐的意识。法国巴黎的公交系统从未发生严重的突发事件,得益于民众的主动配合,一旦遇到可疑情况,民众立即干预或报警。

二是加强民众应对危机的技能训练。2004 年莫斯科地铁爆炸案发生后,地铁乘客临危不乱、有序疏散是减少损失,防止拥挤踩踏、二次伤亡的重要保证。这与莫斯科政府加强对民众的危机应对训练分不开。莫斯科政府组织安全专家编写《个人安全百科全书》,提出个人在遭遇地震、火灾、恐怖袭击、地铁事故等情况下的具体方法,并以提供免费网络下载和散发小册子的形式在民众中广泛传播。以“莫斯科综合安全论坛”为核心,发挥政府、公司及非政府组织的合力,组织一系列安全展览、安全保卫讨论,借此推广安全保卫技术与装备、传播危机处理知识与技能。⑿。

 

 

注释:

① 莫斯科地铁爆炸细节恐怖分子或有其他“动作”. [EB/OL] . http: / / chinanews. com/gj /news/2010 /03 -29 /2196757. shtml

② 白俄罗斯首都地铁爆炸定性为恐怖事件. [EB/OL] . http: / /news. sina. com. cn /w 2011. 4. 12 / 071822276021. shtml

③ 史上最恐怖的八起地铁袭击事件. [EB/OL] . http: / /news. 9ask. cn /xsbh /toutiao /201009 /870492. shtml

④ 伦敦爆炸事件. 百度百科. [EB/OL] . http: / /baike. baidu. com/view /1016760. htm2013. 6. 1

⑤ 钱七虎. 反爆炸恐怖安全对策. 科学出版社. 2006

⑥ 同⑤

⑦ 盘点史上恐怖的八起地铁袭击事件. [EB/OL] . http: / /discover. news. 163. com/10 /0331 /23 /6351 TUN6000125LI. html

⑧ 宋劲松.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 中国经济出版社. 2011

⑨ 同⑤

⑩ 高勇. 地铁安检. 城市轨道交通的必选项. 中国安防. 2010. 9

⑾彭蕾、李琳. 地铁突发公共事件与公安机关防范措施.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6. 4

⑿莫斯科地铁爆炸案透视. [EB/OL] . http: / / enorth. com. cn. . 2004. 2. 8

 

第7篇: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范文

关键词:海外油气田;生产运行;反恐;必要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油气田企业都开始在海外成立。海外油气田的发展一方面说明了我国经济实力的提高,另一方面海外油气田企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也需要注意反恐问题。

一、海外油气田企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反恐工作的必要性

反恐问题一直都是海外油气田企业在发展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下面,笔者就海外油气田企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反恐工作的必要性进行阐述:

1.强化反恐工作可以确保生产运行的顺利

强化反恐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确保生产运行的顺利。海外油气田企业不同于国内企业,海外油气田企业在生产运行的过程中额外需要强化反恐工作。对于海外油气田企业的生产运行工作来说,较为和谐的环境至关重要,可以确保生产运行的顺利。因此,强化反恐工作可以确保生产环境的稳定,对于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关键作用。

2.强化反恐工作可以提高企业员工的应对能力

强化反恐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提高企业员工的应对能力。强化反恐工作可以提高企业员工的反恐意识,一旦出现恐怖袭击事件,员工可以在第一时间内做出反应,及时做出反恐准备,确保海外油气田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

3.目前国际形势极为严峻

目前来看,依然存在不少恐怖袭击分子,他们针对国外企业进行袭击以打击国外企业在当地的发展。在这种严峻的国际环境之下,海外油气田企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反恐工作更是有很强的必要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海外油气田企业就重视反恐工作,推进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预案。在国际形势严峻情况下,依然确保各项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做好各项安保工作,为推动公司在海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竭力打造绿色、国际、可持续的中国石油。

二、海外油气田企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反恐工作的措施

海外油气田企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反恐工作的措施多种多样。为了进一步开展反恐工作,下面,笔者结合相关实践案例,就海外油气田企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反恐工作的措施。

1.加强涉恐情报的搜集

对于海外油气田企业来说,反恐安保工作是安保人员工作中的重点。作为安保人员,要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最大程度地获取预警性情况,将一切危险遏制在萌芽中。一旦在搜集到涉及恐怖袭击的情报,相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上报领导,以确保能够做到快速反应,确保生产的安全性。中国在外的某油气公司针对涉恐情报的提供和举报给出了具体的奖励措施,这样对于及时发现涉恐线索都很重要。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在日常的工作中,海外油气田企业进一步加大安保工作力度,做好反恐基础的防范工作,从源头上确保安全工作的开展。另外,在生产运行过程中,要进一步以强化对重点目标、重点员工甚至是进出站车辆的管理控制,以确保海外油气田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反恐工作不仅仅局限在日常工作,更需要放眼国际水平,结合行业反恐常态工作,密切关注反恐工作动态,加大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力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我国某海外油气公司就曾遭到恐怖袭击,受到袭击后,很多员工都不能正常工作。因为受到袭击,员工家属极力动员员工回国,对于员工工作的稳定性以及主动性都极为不利。因此,我国很多油气田企业在国外都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工作制度等,确保所有的生产运行工作都在规章制度范围内合理开展,确保恐怖袭击事件没有漏洞可循。

3.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

海外油气田企业要进一步加强重点要害部门的看守与防范,比如企业的大门口、生产车间等要害部门都需要进行认真而细致的检查。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安全隐患的排查,查找不足,堵塞漏洞,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在对所有工作进行排查过程中,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海外油气田企业在工作过程中的反恐意识,培养并提高所有工作人员的反恐意识,对工人员进行爆炸恐怖袭击的常识方面的培训,提高大家的防范能力。

4.开展实战演练

海外油气田企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加强强化工作的效果较为明显的措施还是开展实战演练。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开展相关的演练工作,让所有员工都能够积极参与到演练中。万一遇到恐怖袭击突发事件,因为有演练的实际经历,因此可以及时应对,不出现怯场、不知所措的情况。这方面,我们应该学习发达国家,发达国家对于油气田企业的反恐演练极为重视,起到了较好的效果。之前,欧洲的一家油气田企业遭到的袭击,但是因为大家之前接受了实战演练,员工在受到袭击过程中镇静对待,没有出现慌乱,确保企业没有收到什么损失。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这方面我国依然需要加强,进一步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反恐水平和力度。

在开展实战演练的过程中,需要制定反恐怖安全防范应急预案,明确反恐指挥的工作职责和运行程序,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分工协作。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反恐工作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三、结语

综上所述,海外油气田企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强化反恐工作。上文中,笔者主要从加强涉恐情报的搜集、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实战演练等方面进行阐述如何加强强化反恐工作。在今后的发展中,海外油气田企业要进一步树立强化反恐工作意识,为其发展奠定稳定的环境。

参考文献

[1]殷炳华;论公安机关的反恐策略与反恐警务变革[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0(02)

[2]张旭、王青;恐怖主义犯罪的法经济学研究[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02)

第8篇: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范文

关键词:新疆边境地区;“东突”恐怖势力;反恐

近年来,以“东突”为主的恐怖势力,在新疆边境地区实施的恐怖破坏活动频繁发生,骚乱、爆炸、暗杀等暴力恐怖案件急剧增多,对我国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造成了很大威胁。

一、当前新疆边境地区反恐斗争面临的形势

(一)恐怖主义活动十分猖獗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东突”为主的恐怖分裂活动进入一个空前活跃期。新疆境内外的“东突”恐怖势力以实现建立所谓“东突厥斯坦国”为目的,策划、组织、发动了一系列爆炸、暗杀、纵火、投毒、袭击、骚乱及暴乱等恐怖暴力事件。据不完全统计,1990 年至2001 年,在中国新疆境内制造了200 余起暴力恐怖事件,造成各民族群众、基层干部、宗教人士等162 人丧生,440 多人受伤。2002 年后,新疆境内暴力恐怖事件不断,尤其是2008年8月针对北京奥运会更是制造了多起暴力恐怖事件:如8 月4日,“东突”在喀什制造重大袭击事件,16 名公安武警被杀、16 人受伤;8 月10 日、8 月12 日、8 月27 日“东突”恐怖主义分子又接连制造恐怖事端,袭击目标直指我边防武警、公安等国家机关,气焰十分嚣张。

(二)恐怖活动组织受到的支持

一些对我国持有敌对态度的国家,以种种名义支持披着民族、宗教外衣的“”分子对我国新疆的分裂行为,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主要表现:一是搜集我方情报。境内外“东突”势力与美中央情报局等相勾结,加紧搜集我民族、宗教、人权和维权等方面的信息,为他们进行所谓“揭露中国政府在东突厥斯坦践踏人权”的阴谋提供证据;二是制造国际舆论,进行反动宣传。如“美国之音”、英国BBC、德国“自由亚洲之声”以及伊朗、土耳其等伊斯兰国家的电台,都开设了针对新疆问题的维语广播节目,多达74 个频道,不间断地进行反动宣传。三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执行反恐双重标准。一方面认定“东突”为恐怖主义组织,另一方面又为“东突”分子提供生存的土壤和发展的空间,为“东突”囚犯提供避难所,助长了“东突”恐怖组织的嚣张气焰。

(三)地处恐怖活动高危地带

新疆地处亚欧大陆中心,周边与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俄罗斯八个国家接壤。由于其特殊的地理环境,该地区跨国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等错综复杂,且多有国际背景。21世纪初,国际恐怖与反恐怖斗争主要集中在中亚、中东这一“高危地带”。近年来,这一地带是世界上恐怖活动最为剧烈的地区,发生的恐怖事件就占世界恐怖事件总数的91%、死亡人数占总数的96%、受伤人数占世界总数的91%。因此,新疆边境地区的反恐斗争任重道远责任艰巨。

二、新疆边境地区反恐怖斗争的对策

(一)加强反恐宣传教育

由于新疆边境地区特殊的民族、宗教渊源,“东突”往往藏匿于少数民族群众之中,他们“聚则为恐,散则为民”,使我防范和应对十分困难。因此,我们必须树立和坚持“合力制恐”思想,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防范和应对恐怖活动。公安边防部队要通过边防派出所民警走访边境辖区和边防检查站检查出入境人员等时机,扎实开展群众性防恐、反恐教育,特别是要教育少数民族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为防范和应对恐怖活动奠定坚定的社会基础,从而使“东突”恐怖势力减少乃至丧失生存与活动空间。

(二)加强反恐力量建设

建立一支政治坚定、编组合理、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反恐力量,是反恐斗争取得胜利的首要前提。公安边防部队作为反恐作战的主要力量之一,必须适应反恐怖任务的需要,按照“精兵、精装、精训”原则,加强反恐应急分队建设,不断提高反恐制胜能力,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反恐力量建设的重点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建立科学高效的指挥机制。科学的指挥机制主要包括合理的运行机制和密切的协调配合。在运行机制上,为保障指挥顺畅、各种参战力量密切配合,要建立统一的指挥机构和规范的工作程序,明确指挥关系,科学编组并合理区分任务,统一计划、统一行动,充分发挥各种力量的特长和整体优势适应反恐任务的需要。二是建设军警民联合反恐力量。军警民联合反恐力量是反恐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恐怖主义活动的隐蔽性决定了反恐斗争是一场特殊的人民战争。在加强全民反恐教育、增强全民反恐意识的基础上,应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和联防安全体系,以公安、安全、武警和城市社区、企业治安联防人员为基本力量组成联合反恐力量,形成全民监督、重点防范的反恐、制恐网络,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治理整顿,确保在投入力量、武器装备、战法手段等方面对形成绝对优势。

(三)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挤压恐怖势力生存空间

一是依法加强宗教场所的管理。由于“东突”经常利用清真寺等宗教场所,进行非法宗教活动,从事反动宣传,煽动民众闹事,所以对宗教场所必须高度重视,依法加强管理,规范宗教活动,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宗教活动,以保证合法宗教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是加大对文化领域的治理力度。当前,“东突”加紧了与我在文化领域的争夺,制造非法音像制品、出版物,进行非法宣传和反动演说,甚至在校园里也出现了一些反动言论、歪理邪说,严重腐蚀、侵蚀着民众的思想。因此,必须对边境辖区认真排查,严厉整治,坚决扫除文化垃圾,整顿教育系统,以媒体、院校为主战场,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治理,坚决清理和打击非法宗教出版物。

三是加强出入境检查。“东突”大批的“援助”物资,都是从境外经边境的一些口岸、通道直接进来的,境内外“东突”分子勾结、集会、培训等的出入境以及进行非法交易,枪弹、等的走私、贩运也必经边境口岸、通道。因此,在加强边检工作方面,公安边防部队要认真落实查控措施,严查过境人员、物资,严防敌对分子利用伪假护照潜入潜出,坚决切断“东突”内外联系,卡断违禁物资的流动、交易渠道。同时还要加强边境巡逻,严防利用通道、便道等偷运武器弹药和物资。

(四)加强双边和多边反恐合作

加强与中亚各国在打击国际恐怖主义领域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在“上海合作组织”的框架下,建立切实可行的各级执法、情报、军事等机构的合作机制,与有关国家建立情报交流机制,拓展恐怖主义情报信息获取渠道,尽可能准确地掌握恐怖组织的动向;加强军事合作,设立军事观察机构,成立联合反恐指挥中心,定期举行联合反恐演习等。同时在反恐人员培训、装备配备以及反恐怖业务理论方面加强交流,在交流中不断提高反恐怖作战能力。

(作者单位:武警学院部队管理系)

参考文献:

[1] 李志坚.“东突”恐怖组织发展趋势及对策思考[J]. 中国特警,2009(3).

第9篇: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范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反恐的应急预案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反恐的应急预案范文1

为了提高和预防对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在商场内发生恐怖事件时,能有效控制局面迅速有序地处理事件,减少一切不良影响和损失,明晰各部门和员工的职责及处理流程,切实保护商户及顾客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维持商场正常经营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反恐紧急应急小组

总指挥:XX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组 员:商场全体人员

二、建立处置暴力恐怖事件的基本原则

处置暴力恐怖事件要以平息事态、控制局面、防止扩散、减少损失为主要原则。针对不同性质的事件采用的制止、宣传、保护、求援、疏散等方法。围绕维护员工的生命这一中心,有条不紊的开展应急工作。

三、职责

1、总经理办公室:恐怖事件处理的总指挥与总协调。

2、商管部、安防部:协调处理恐怖信息与事件的现场控制,协助公安机关对恐怖信息事件的排查和调查处理,疏导和维持现场秩序。

3、财务部:负责事件中的用车安排,事故中受伤人员送医院救治和事后索赔事宜,后勤食物及物资的供应,清洁现场卫生。

4、维修部:事件处理中水、电需求最大满足、

5、其他各部门:岗位责任区域的检查,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和安防部对事件的处理工作。

四、具体事件的处理办法:

1、暴力

①如没有伤及人员的情况下应以教育为主,劝说其放弃伤害他人、及破坏正常秩序的行为。

②如已伤及他人,应予立即制止,以抢救伤员为主,如情况继续恶化应以武力制止。

③注意观察暴力组织者的行为、特征。条件许可的话,当即擒获;不具备条件,也要想办法接近、控制,等待公安、武警或其他队员到时再擒获。 ④注意收集、保护证人。

2、爆炸物品

①如发现不明爆炸物,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采取隔离措施,疏散人员集中至安全地带并保护好相关人员。

②严禁人员进出加强事故地点保卫、巡查工作。

③报告公安部门,请求派人排暴并协助其工作。

3、袭击计算机网络

①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有条件的记录下具体时间、次数、袭击目标、造成的损失等第一手资料。

②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机房,同时将消息控制最小的范围,防止泄露机密。

③立即报警,请公安相关部门前来侦察、破获。

④病毒检查并消除。

⑤请专家重新设置保护措施。

4、抢夺、抢劫、盗窃

①如发现罪犯嫌疑人没有离开商场内,立即通报出口保安员监控,并在第一时间想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组织围捕。

②如发现罪犯嫌疑人已离开商场内,立即向领导汇报,然后检查商场的财产安全情况

③如犯罪嫌疑人已伤到人员,应立即通知医务室和保安机动分队,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组织抢救。

④如罪犯嫌疑人在可监控的范围内,立即组织追捕,捉拿嫌疑犯。

⑤保护好现场、证人,在公安部门到来之前,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5、投毒

①如发现是邮件毒品,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同时,集中所有可能接触到毒品的人员在某特定区域,加以保护,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前来检查、检验,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

②如发现是放置的毒品,应立即保护好现场,严禁他人出入,同时报告领导小组,请求公安等相关部门前来解决。

③查明毒源并切断毒源,保护好现场,严禁他人进出。如是煤气泄露,应携带防毒面具进入,关闭阀门,打开窗户通风并报煤气商场进行维修。

④如毒源蔓延,立即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集中。

6、谋杀

①如犯罪嫌疑人没有离开事发现场,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组织围捕。

②如犯罪嫌疑人已离开现场,立即保护好现场,保护好证人。

③第一时间报警,请公安部门前来侦破,同时提供相应的'人证、物证等。

④如罪犯嫌疑人在可视范围,立即组织围捕。

7、纵火

①立即启动放火、灭火预案进行扑救灭火,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

②保护好现场,引导消防车进入商场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③如罪犯嫌疑人在现场,立即组织围捕。

④灭火后,注意保护好现场,统计损失。

8、绑架、挟持人质,勒索

①如罪犯嫌疑人在现场,应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采取围捕方式包围。

②正面宣传教育对话,“请不要伤人,有话好商量”以情感化,放下凶器。

③保护好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④立即报警,请求支援。

⑤如罪犯嫌疑人已离开,应保护好现场痕迹等证物、证人等待公安部门前来侦破。

⑥如罪犯嫌疑人已逃离商场可视的范围内,应立即追捕,同时首要考虑人质的安全,等待公安部门前来解决。

五、工作程序

1、安防部接到指令后,立即组织全体保安员,协助公安部门按区域分组对全商场重点部位展开排查,对重点嫌疑人、可疑藏匿物品进行搜查,对存放爆炸物品现场进行控制,设置隔离警戒疏散人员,配合公安人员对重点位置(洗手间、垃圾筒、会议室等)进行现场控制和排险、抢险工作。

2、商管部接到启动预案指令后,配合公安人员查看门口监控录像进行排查。

3、维修员到现场配合事件处理中用水、用电的需要。

4、财务部接到启动预案指令后,安全员、医务人员、行政车队司机做好待命,随时抢救受伤人员,准备好救护或应急用车。

5、经过公安机关排查和各部门的检查处理,由总经理视情况预案的解除指令。

6、各部门员工在反恐过程中,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7、全体员工要做到内紧外松,保持冷静,切勿惊慌,不得对内、对外泄露和传播恐怖信息,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

①、各部门应加强请示汇报,不得压情不报、慌报、误报、错报、漏报。

②、所有员工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配合,确保任务完成。

③、各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可疑物品时,不要私自搬动或打开包装,保护控制好现场劝阻员工靠近,应立即上报通知专业人员鉴定后再进行妥善处置。

关于反恐的应急预案范文2

一、 目的

为了提高对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景区接待的的安全进行,保护所有游客和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二、 成立处置暴力恐怖事件的应急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建立处置暴力恐怖事件的基本原则:

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游客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暴力恐怖事件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景区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暴力恐怖事件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成立处置暴力恐怖事件的应急小组,各成员在组长、副组长的统一安排下,实行分级负责制。保安部要重点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制定严格的值班巡逻制度。后勤部做好日常水电设施的安全管理,防止有人潜入破坏。餐饮部做好库房管理工作,负责人加强检查次数,严防有人投毒破坏。各子公司做好游客集散区管理,发现有人员异常聚集,立即上报。

⑷严格遵循平息事态、防止事态蔓延,减少损失为主的原则。针对不同性质的事件采取制止、宣传、保护、求援、疏散、等方法,确保迅速控制局面,保护游客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四、 应急处置方法:

(一)首先要迅速报告信息。在发生暴力恐怖事件时,要迅速报告处置暴力恐怖事件的应急小组组长,在没有伤及人员的情况下,以宣传教育为主稳定当事人情绪,并组织周围人员疏散防止事态的扩大蔓延。如有人员受伤,应急小组人员要立即组织实施救援。

(二)处置暴力恐怖事件时的同时,应急小组人员要迅速报告主要领导,并注意观察事态的特征准确判断事件的严重性,甄别情况并立即报警请求支援。

(三)主要领导到场后,迅速报告上级政府机关相关领导,并请示指示,以现场警务人员为主配合警务人员进行处置。保护好人员安全和现场,并积极协助公安部门组织安保力量保护现场、疏散群众、维护景区安全。

(四)、总结报告。以详细报告形式,书面报告上级部门,报告内容如下:

1、 当日值班人员姓名。

2、 发生攻击的时间,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

3、 处置的过程,处置的时间,电话上报的内容,接电话的人员的姓名。

4、 是否造成负面影响,应急处置是否得当。

关于反恐的应急预案范文3

为加强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我校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将突发危机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发生的恐怖袭击人员入校袭扰事件、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事件以及火灾事故、敏感时期维稳工作、交通安全事故、校舍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传染病爆发流行、校园伤害事件等。

二、校园青年应急处突队主要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居安思危,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态及动态,提出反恐处突工作的对策和措施;在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反恐处突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2、工作小组

(1)协调总指挥:王向忠,全面组织、指挥全体师生开展预防、先期处置、自救和疏散工作,协调与有关部门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

(2)信息联络组:

职 责:负责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指挥报告并拨打“110”、“120”、“119” 电话,负责与各方面的联系协调,负责当前情况的汇总上报等。

(3)应急处置组:

职 责:佩带防卫器械,发现有恐怖犯罪侵害行为,能制止的要及时奋力制止,不能制止的要与犯罪分子巧妙周旋,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转移抢救受伤人员。

(4)秩序维持组:

职 责:分责组织学生隐蔽、疏散和秩序维持工作,最快最大限度地将学生撤离至安全区域。

(5)后勤保障组:

职 责: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并为其他小组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原则。一旦发生涉校安全或恐怖事件,各小组要处在临战状态,各就各位,5分钟内到达工作岗位。要在10分钟内上报教育局。1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

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事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救援。

3、生命第一原则。事件发生后,把救护师生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4、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态扩大原则。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要迅速判断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避免应急处理过程中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5、保护现场,收集证据原则。在实施救援过程中,要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公安等有关部门查找原因,正确处理提供依据。

四、事故处理程序及办法

1、学校保安、值班人员应加强来人盘查登记,对图谋闯入的不法分子应坚决阻止,禁止进入校园。

2、获得突发性恐怖事件信息的师生、保安及值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协调总指挥和信息联络组报告。

3、各小组接到预警信号后,做出迅速反应,根据职责,各司其职,有效控制,把伤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4、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要立即向公安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同时迅速组织学校师生紧急疏散,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理办法。发现学校饮用水污染,要紧急对水源进行有效隔离,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校园爆炸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发生爆炸事件后,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立即向公安等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迅速疏散师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物证搜寻、排除险情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爆炸事故。

6、火灾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发生火灾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全力组织师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立即向119指挥中心和领导小组报告,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要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受伤人员。

7、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将中毒者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救治。并对食堂炊管人员进行监控,对食堂进行隔离管理,等待有关部门进行采样化验。

8、师生非法聚会事件处理办法。学校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行政办公室、德育处、安全保卫办公室、保卫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制止事态的蔓延和发展,力求将影响降到最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