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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减负工作总结

第1篇:减负工作总结范文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今年,我镇严格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农业税一律按3%的税率征收,单此一项全镇农民免交农业税34.66万元。农民负担进一步得到了减轻,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各涉农部门具体收费项目能够按有关收费文件执行。如计划生育服务证工本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书、婚育学校学习费、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农民使用集体土地建房、屠宰税、中小学收费、农村住宅用电、派出所、卫生院各项收费办证均能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的项目范围环节和标准收取,没有超标准收取和搭车乱收费现象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对各种政策补贴款发放使用的监管。对各种政策补贴款发放使用情况,我镇一律实行公示制度,专款专用,不截留、挤占、挪用,不抵顶各种涉农收费,切实将各种政策补贴款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2004年,我镇种粮直补款为0.7579万元,均已全部发放到有关农户手中。

四、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大对涉农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的监督力度。我镇纪检、人大等部门,认真依照《广东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广东省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追究实施细则》等规定,加强对涉农收费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行为的,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绝不手软,因此杜绝了加重农民负担现象发生。

五、认真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对涉农收费部门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将有关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保留的收费项目,全部实行公示,接受当地群众的监督。2004年,我镇清理废止涉农收费项目13项,降低涉农收费标准的1项,建立涉农收费公示牌1个,设立投诉举报电话2个,有力促进了我镇“减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年来,我镇虽然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有效工作机制还有待改进和加强。在新形势下,今后我镇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确保”的长效机制,确保我镇无“三乱”现象,切实减轻我镇农民的负担,促进我镇农村稳定、健康、协调的发展。

第2篇:减负工作总结范文

一、建绿色意识,观念指导行动

开设绿色讲坛,学习减负文件和精神,树立正确的“教学观”“作业观”和“学生观”。

制定《台湛路小学育人指南》等,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常规工作。每月末对教学常规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互查,做到一月一清。

二、营造绿色课堂,增效与课堂同行。

开展“课堂作业最优化研究”,根据课程特点和学生当堂学习情况,提炼设计精准的课堂作业,让学生“精学”“精做”。

锤炼绿色课堂艺术。坚持集体备课制度,实行“基础+个性”的备课模式,任教者在别人“一备”的基础上,进行自己的“二次备课”,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提高。开展“以思促行,绿色课堂”活动,立足于课堂教学的解剖,开展课堂教学指导,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不断锤炼教师的教学艺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采用新型的教研活动方式——深层式研讨,即集体备课-初次执教-集体反思-再次执教-再次反思,在这个往复循环的过程中,不断提高教师解读教材的能力、反思的能力以及驾驭课堂的能力,不断炼课,形成精品课例,提升课堂教学的效率和质量。

三、布置绿色作业,让减负与快乐同行

创新作业形式,各学科根据教材特点和学生特点,设计完成“绿色实践作业”。作业的内容在班级博客中公示。学校选取优秀的“绿色作业”,参加市北区首届“绿色作业”展评活动。

四、开展绿色活动,让减负与生活相伴

(一)实践活动“锻能”

为了让学生学得快乐,学校开展了“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在校锻炼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同时,学校开展了跳绳比赛,多米诺骨牌比赛等学生感兴趣的活动,让学生的学习生活丰富多彩,并在活动中提升综合能力。

第3篇:减负工作总结范文

一、明确分工,进一步落实企业减负责任制

为全面落实好我市2009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年初,市减负办召开市减负办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2009年工作,研究部署了2009年工作。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市减负办制定印发了《2009年**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和《2009年**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责任分工》,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年企业治乱减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多措并举,切实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1、制订出台一系列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工业经济的扶持力度,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2009年,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工业发展政策:《**市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考核办法》、《关于加快市直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股改上市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品牌培育和质量提升的若干意见》、《**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等。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也分别出台政策,如青田县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县工业经济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扶持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银行业强力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

2、继续开展“工业经济服务月”活动。4月份,市区经贸部门共成立了11个企业问题调查小组,由领导带队,深入企业,逐家走访,先后对市区240多家企业进行了问题调查和收集工作,共收集到72家工商企业反映的问题122件。之后,市政府召开问题交办会,通过政府交办单的形式交由各部门限期办理。在问题办理过程中,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踪有关问题的办理情况,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牵头督办,加快了办理速度,提高了办理质量。企业对77件交办事项的满意率达97.4%,对45件告知件的满意率达95.5%,满意率比去年明显提高。同时,各县(市、区)也扎实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

3、扎实开展“服务企业百日活动”。8月份,根据省纠风办、省减负办的统一部署,市纠风办、减负办发出通知,对全市开展“百日活动”作出具体部署。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选好载体和抓手,扎实开展“百日活动”。一是广泛开展基层站(所)服务企业活动。全市基层站(所)以多种形式深入企业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攻坚克难。如市质检院开展“千家企业质量帮扶”活动,成立由技术业务骨干组成的帮扶小组,结合**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选择云和木制玩具企业、食品生产企业、能耗较大的企业开展帮扶活动;松阳县质监部门对不锈钢管行业开展产品质量整治与提升工作,帮助企业在最短时期内改善无缝不锈钢管产品质量不够稳定、合格率低的状况。二是积极创新服务形式和载体。市经贸委开展送政策到企业服务活动,与市财政局(地税局)联合举办市直工业企业扶持政策培训班,有132家企业203人参加学习,并与市财政局编印《现行工业政策选编》,向市直企业和各县(市、区)企业发送3000本。龙泉市选派30名懂经济、善管理的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到企业担任总经理助理,帮助企业开展工作,同时选派88名企业联络员联系企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50多个。青田县抽调30名县直部门干部,每人帮扶一个新建企业(项目)。三是采取积极措施为企业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百日活动”中,全市各部门单位在结合自身职能改进服务的同时,积极主动为企业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帮助企业破解了融资难、招工难等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在“百日活动”期间,全市列入计划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400个,已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382个,全市各级财政扶持企业资金14353万元,通过政府部门牵线搭桥帮助企业融资28亿元。

三、狠抓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各项清费减负政策。2009年以来,国家、省先后出台多项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我市高度重视,积极研究部署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切实抓好各项清费减负政策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9〕78号),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09〕66号)和《关于第二批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09〕75号),共取消7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2、立足地方实际,出台系列清费减负政策。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取消暂停降低部分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丽政发〔2009〕93号),取消了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1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降低了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市发改委根据省物价局和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针对企业反映的相关垄断性涉企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过高的问题,出台了降低服务性收费标准的规定。市直各部门纷纷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和出台了许多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或措施。如市建设局规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收费标准的80%收取;图审项目受理审查费按原收费标准的50%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房屋建筑按建筑面积1元/平方米收取,构筑物等按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的1.1‰收取;市政公用工程2009年起停止收费。市外经贸局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工本费等二项收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涉及企业的8项收费内容实施减免。市工商局对企业登记服务机构代办企业法人开业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营业单位开业登记、企业年检登记等按规定标准的70%收取。市公安局取消了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等一批收费。**检验检疫局出台了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政策,同时积极为企业签发普惠制产地证。市林业局暂缓征收林业两金,全市林木从采伐到销售实现了“零”收费。市开发区管委会停止了对达产保证金的收取,实行工业企业免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政策。

据统计,2009年全市共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6000万元,其中市本级2700万元;减免地方税收2.0亿元,其中市本级1.37亿元;减免企业社保费4627万元,其中市本级2130万元;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2678万元。财政地税部门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5.31万元。国税部门共为符合减免退税条件的企业办理税收退税返还76173万元,其中出口企业办理退税60351万元,民政福利企业退税5923万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及时办理政策性退税5801万元,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其他退税4098万元。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全年共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41.25万元人民币,受惠的出口农产品多达4500批,签发普惠制产地证3686份,仅次一项就让**外贸出口企业享受关税优惠4375万元。**海关用好海关政策,降低企业成本,共为**企业减免关税1409万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涉及企业的8项收费项目实施减免,一年可为企业减免费用达200万元。

四、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减负工作取得实效

1、开展涉企涉项目收费情况专项检查。8月份,市纠风办、效能办会同市发改委、经贸委、行政审批中心、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4个检查组,走访了20家企业和项目,对涉企涉项目收费情况进行检查调研。针对检查中企业和项目业主反映的主要问题,市物价等部门对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并向市政府提出清费减负建议。12月,市纠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取消暂停降低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重点行业、主要单位进行了督查,督促各收费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级政府公布取消暂停降低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执行。一些部门也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积极开展收费检查。如09年10月,市林业局与市农负办、纠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涉林收费督查的通知》,要求相关(市、区)对涉林收费进行一次认真清理自查,坚决纠正不合理的涉农收费行为。

2、加强涉企收费的日常监管。去年,我市物价部门先后开展了民爆器材价格及配送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政策落实情况跟踪检查,通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司法鉴定收费专项检查,培训班收费检查,运管、稽征收费专项检查等。全年,全市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09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金额709.72万元,实施经济制裁总金716.42万元。其中责令退还用户多收价款239.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64.92万元,罚款11.7万元。2009年,我市共受理价格投诉举报案件1381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53件,退还消费者18.3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4.4

4万元,罚款0.35万元。已办结咨询投诉案件1375件,办结率99.6%。

3、开展行业协会及以企业为会员主体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支专项检查。认真开展自查、重点抽查,督促整改提高,进一步规范了会费收支管理。纳入检查的154家社团,已制定会费标准的118家,未制定会费标准的36家为不收会费社团。从检查的情况看,已制定会费标准的协会,会费标准能民主制定,基本上达到会员认同,制定程序合规,会费额度和档次适当,会费收支公开透明,无明显违规行为。

4、认真开展“百日活动”、年度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10月份,市减负办发出《关于开展“服务企业百日活动”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了省减负办关于年度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减负办、市直有关单位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加以整改。各县(市、区)减负办、市直相关单位相继报送了书面材料。10月中旬,市减负办组织检查组到青田县、龙泉市进行检查,听取减负办工作汇报,走访了几家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呼声。

第4篇:减负工作总结范文

一、加强领导,减负工作有条不紊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涉农收费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把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作为一项的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直属各单位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网络,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了减负工作在本部门、本系统得到全面落实。

(二)认真学习,意识明确。认真宣传贯彻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年中,专门召开减负专题会议,具体研究减负工作。每季度开展业务学习,提高减负意识。对殡葬坟墓价格开展专题研究,出台了公益性墓地实行行业指导价。

(三)收费公示,透明执行。市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台州市民政局网站和全市9个县(市、区)婚姻登记处均设立有收费公示栏,做到了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监督电话公开,透明。如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办理一对结婚登记手续的工本费,从开办以来一直维持在9元,无其它任何搭车收费,并按规定为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做到收费公开、合法有据。殡仪服务价格严格按照临发改价[2009]14号、1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同时,严格落实对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等困难群体实行减负收费,保障困难群体的最大利益。

(四)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年中和年末,都要采取与监察等部门联合检查、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考核、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形式,把开展农民负担自查自纠和专项清理工作纳入其中,确保“减负”要求在民政工作中得到落实。

(五)重视,及时有效。以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无积案。我局认真接待处理农民举报案件,从1-11月份统计来看,无重复、无越级上访、无积案,问题全部办结,及时化解农民来信来访,化解矛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二、依法开展,减负工作成效明显

(一)农村低保救助工作全面落实。截止第三度,全市农村低保对象37742户60732人,累计支出农村低保资金 7042万余元,与去年同比增加8.4%,巩固了应保尽保成果;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202元,月平均补差达133.8元,去年同比增加了15元;二是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建设继续推进。农村星光老年之家今年全市计划完成500家,截止10月底,已完成90%;三是继续开展“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结对帮扶工作,今年我局与三门县沙柳镇大周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制定了帮扶计划,为该村困难群众送上了慰问金,并专门拨出专款用于该村的老年公寓建设。四是根据省厅要求,全面推开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方式,除路桥区外全部投入运行。今年的医疗救助筹资以人均8元列支,比去年长了1元。

(二)殡葬服务收费工作规范有序。一是严格按章收费。我市殡仪馆的殡仪服务收费一直坚持按章收费,每次殡仪服务收费调整都由省市两级物价部门牵头,召开听证会。殡仪馆基本服务收费、普通服务项目收费、特需服务项目收费也均严格按省市物价、民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坚持收费项目上墙公示,在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标准,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同时还公布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丧户和社会监督。二是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收费时采用财政监制的票据,财务上实行收支两条线,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管;2006年以来每年审计部门派审计人员或委托审计事务所对市殡仪馆进行财务审计;每年由市人事局进行事业单位年检年审;同时聘请行风监督员进行经常性监督。三是减免特殊困难群体治丧费用。根据《关于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的通知》(台发改收费〔2008〕277号)的要求,全市各殡仪馆对五保等特殊困难群体实行治丧费用减免,今年来共减免遗体火化费用155具,减免金额19.5万元。

(三)大型公益救助活动有效开展。组织开展了“2010浙江福彩百万助学”大型公益救助活动。在中福在线销售厅门口举行了助学资金发放仪式,这次活动共资助了22名今年应届考上大学的特困生,他们当中大多是低保户和父母生重病,家庭十分贫寒,有相当学生有可能失去高等教育的机会,我们及时送上福彩公益金,圆了他们的大学梦,切实减轻了负担,并进一步宣扬了民政“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宗旨。

(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通过加强基层民政政治建设不断减轻农民负担,落实了村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三个到位”,健全了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三个组织”,完善了民主议事协商、集体财务审计监督、民主评议村干部“三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让农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贯彻落实,下阶段工作未雨绸缪

针对减负工作的新形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落实和完善各项制度。要进一步落实和健全婚登,殡葬价格及收费“公示制”,适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坚持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进行通报。进一步推动温岭、玉环等地丧葬费用政府买单的落实意愿,从群众意愿、买单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台州的实际等多方面进行调研论证,加速探索推行该项制度,实实在在地减轻农民负担。

(二)不断加强和完善农民负担日常监管机制。要把维护权益、开展财务公开和农村审计作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手段。在核定涉农收费标准时要会同同级物价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共同核定,每年坚持将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报同级农民负担监管办审查备案并采取多种形式公示。加强和完善农民负担明察暗访制度,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及时掌握农民负担及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第5篇:减负工作总结范文

一、强化政策宣传,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我县始终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化认识,强化管理,狠抓落实。

1、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为切实将中央和省市委新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我县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贯彻活动,使政策做到了家喻户晓。一是召开会议宣传贯彻。年初,县镇村层层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使中央和省委两个“一号文件”精神很快宣传到户。县委及时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针对新时期减负工作的新特点,集中时间对全县国家干部、财经干部和村主职干部进行政策培训,重点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方案的通知》及粮食直接补贴、综合补贴和水稻良种补贴的有关政策,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干部入户进行宣传。全体包村干部、包村财干进村入户,采取走访农户、召开党员会、户主会,发放公开信和政策宣传单、刷标语、办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政策,全县共印发学习资料12万份,召开各类会议5000多次。三是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真正做到让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

2、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了确保减负工作取得实效,我县全面加强了对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了各项工作责任。一是调整充实领导力量。鉴于人事变化,县委、县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我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力量,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两办”主任及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各镇也调整了相应的领导班子,为减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强化领导责任。县镇两级党的一把手为减负工作第一责任人,行政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继续实行县“四大家”领导联镇、镇干部包村工作制度,做到每个村至少有1名国家干部和1名财干驻点,县镇村各级都以责任状的形式落实了工作责任,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三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继续实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和“笼子”管理制以及连带责任追究制;四是严格实行部门负责制。县直有关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农民负担工作负全责,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违反、查处谁”的原则认真执行。通过强化工作责任,全县上下形式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减负工作格局。

二、严格落实政策,为农民减负增收打造牢固的政策平台

2010年,中央、省委进一步加大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力度,出台了更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惠农政策。我县进一步严明政策,严肃纪律,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真正让农民享受到政策实惠。

1、规范政策监督卡填发工作。农村政策监督卡是农民的明白卡,农村政策的宣传卡,也是基层收缴和发放资金的重要凭证。今年是实施电脑打印发放监督卡的第一年,5月10日,县减负办与综改办联合,对农村政策监督卡打印与填发工作组织专门培训,并组织专班驻镇督导,确保监督卡打印规范。在打印过程中,各地严格以镇财政农经所为单位,由包村财干集中测算、集中打印、集中审核,确保了11万份政策监督卡全部按要求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到户。

2、严格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综合补贴政策。2010年是国家对种粮农民实施补贴的第七年。粮食直接补贴在补贴的规模、资金发放时间上都发生了变化。针对新的变化,我县坚决实行“五个统一”、“九个严禁”,把好政策落实关,确保了补贴资金的及时足额到户。“五个统一”,即统一补贴品种,粮食直接补贴和综合补贴的品种定为水稻、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的品种为早稻、中稻、晚稻;统一补贴对象,粮食直接补贴、水稻良种补贴和综合补贴的对象为我县所有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户(含经济开发区、原种场、种畜场、园艺场、库区);统一补贴办法,2010年粮食直接补贴面积以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统一补贴标准,粮食直接补贴的标准为14.85元/亩,水稻良种补贴标准为早稻10元/亩,中稻15元/亩,晚稻15元/亩,小麦良种补贴标准10元/亩,玉米良种补贴标准10元/亩,棉花良种补贴标准15元/亩,综合补贴标准为51.4元/亩;统一补贴发放形式,粮食直接补贴、水稻良种补贴和综合补贴一律以存折方式发放到户。“九个严禁”,即严禁违背政策搞平分,严禁抵扣税费,严禁抵扣债务,严禁划转,严禁迟拨迟发,严禁挪作他用,严禁打白条,严禁弄虚作假冒领,严禁镇、村干部代领、。通过采取上述措施,2010年全县粮食直接补贴资金1973.16万元,良种(早稻、中稻、晚稻、小麦、玉米、棉花)补贴资金1846.53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6829.66万元,全部由包村财干以存折及时发放到户,使党的惠农政策落到了实处。

3、严格“一事一议”管理。在“一事一议”筹资的管理上,我县坚持“有事则议,无事不议,控制上限,严格程序”的原则,先由村委会提出方案,交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形成会议纪要,并由80%以上的农户签字认可,报镇审核,由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以文件直接批复到村。2010年全县共批复“一事一议”筹资508.82万元,人平14.7元,主要用于水利、村级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一事一议”资金收取统一使用由财政部门监制的“一事一议”专用收据,并严格票据领用、审核、结算手续,实行以票控费。同时实行常年检查,年终审计,唱票通过,张榜公布,据实结算,使“一事一议”筹资得到全面规范。

4、积极引导农民投工投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意见》,我们通过广泛宣传,全面动员,以群众恳谈会的形式统一思想,用足用活现有政策,积极鼓励群众投工投劳。全县审批投工投劳数额166.09万个,劳平10个。同时,我们针对基础设施建设群众直接投工投劳效益低、效果差的实际,允许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以劳折资。以劳折资严格按照村委会提出的方案,逐户征求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减负办审批后方可执行。通过发挥基层组织的引导作用和农民的主体作用,改变了过去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统揽包办、农民被动投劳的做法,初步建立起了农民自愿参与、村组自发组织、政府协调服务的有效模式。

5、扎实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今年,我县被确定为全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思路,在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探索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村级公益事业兴办难的问题。一是成立了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二是建立了奖补工作制度。主要有《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暂行办法》。三是认真开展项目的实施。根据鄂农综改办[2010]28号文件要求,全县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村232个、占全县村数的56.9%,实施的项目250个,财政应补贴资金880万元。目前已将省预拨的财政奖补资金343万元全部下拨到镇。已动工项目186个,占74.4%。全县各村应自筹资金1345万元,其中一事一议筹资1205万元。已筹资439万元,占应筹的32.6%。一事一议资金已收取337万元,占28%。

6、严格管理涉农收费。一是大力推行涉农收费项目和价格公示制。涉农部门将面向农民的各项收费在年初分别通过电视,公开信以及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将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范围、监督单位、投诉电话进行全面公示。全县在每个镇镇直单位聘请义务监督员2名,每个村聘请义务监督员1名,共聘请义务监督员439名,全面加强了对涉农收费的监督管理。二是狠抓涉农收费专项整治。7月14日至18日,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减负办协调,从县物价局、县农村财政管理局、县综改办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3个工作专班,对涉农收费进行明查暗访。同时,组织教育、国土、建设、电力、计生、公安等10多个部门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农村电价、户籍管理、计划生育等涉农收费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没有发现部门乱收费行为。三是规范经营收费。工商、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对各项经营收费开展经常性检查,全县经营做到了自愿、有偿、协商,杜绝了强行服务,强行收费现象。

三、强化检查监督,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近年来,我县始终把坚持检查监督作为减负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确保农民负担控制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1、健全网络抓监督。一是在全县聘请16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农民负担监督员,依法监督,及时反馈农民负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农民负担制度。县委、县政府设立了农民负担投诉中心,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箱,纪检、农办、财政部门也设立了投诉电话,今年以来共受理农民来信来访8件,其中来信3件,上访2起6人次,电话投诉3件,基本做到了农民来信来访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强化督办抓检查。一是领导督办。县“四大家”领导分片把守,定期以驻镇入村,负责督办所包镇的减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镇委书记和镇长交换意见,督办整改,落实到位。二是专班督办。15个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常年深入镇、村、组、户开展检查督办,定期碰头,跟踪通报。三是暗访调查。县委、县政府从县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农民负担暗访组,分别对各镇进行暗访调查,将查访情况随时通报,有力地促进了减负政策的落实。

第6篇:减负工作总结范文

二、认真落实减负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中央1号文件下发以后,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我乡党委、政府及时作出宣传部署,多次组织乡村干部学习,并要求驻村干部下村宣传发动,并发放宣传资料到农户,要求全乡机关、村组干部吃准吃透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农业税及附加在去年的基础上下调三个百分点,取消农业特产税。我乡今年农业税及附加只有32万元,人平不足18元,仅占上年人平纯收入的1.3%,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84万元已到位。9.67万元粮食直补资金分两

次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良种补贴9.9万元也按照早、中、晚稻的标准及时发放到户,各村都没有抵扣农业税和欠款,并在各村民小组进行了张榜公布。我乡白云石村的农业税由村集体资金负担,没有向农民收取一分钱。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使农民群众真正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也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今年我乡增加种粮面积大约400亩,增产粮食20万公斤,我乡“两工”和“一事一议”筹资已全部取消,三桃公路投资400余万,没有向农民摊派一分钱,发放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与农业税基本相抵。农民种地基本上不用交钱,明年至少有三个村可以取消农业税、集体资金负担。

三、进一步加大查处与整治力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减负政策,进一步加大了督查力度。对国土、计育、电力、畜牧等涉农收费部门都进行了收费检查,都能较好的执行收费标准,没有乱收费行为。农村中、小学收费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我乡协助区减负办对乡中小学进行了专项审计,将违规收费资金如实退还给学生。今年是实行“一费制”的第一年,群众很担心,秋季开学初,由乡纪委组织经管、财政所、办公室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乡中小学收费进行了一次大检查,检

第7篇:减负工作总结范文

我镇成立了减轻农民负担领导机构,××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陈建强、常务副镇长王建平、分管农业副镇长潘江等领导为副组长,6个工作片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农民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多次召开了全镇农民减负工作协调会议,驻村干部,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行政村书记主任以及村文书参加了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布置相关工作任务。通过村级、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方式,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的好格局。

二、加强宣传,强化教育

一是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要求行政村、有关单位充分利用广播、设置宣传橱窗、张贴宣传标语,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开展农民减负政策法规,惠农政策制度等宣传。并通过发放惠农政策读本,开展大学生村官为农民解读政策等方式,让群众在讨论中学习,在学习中受惠。

二是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教育。对于涉及各种强农惠农补贴资金情况,农村义务教育收费执行情况,涉农收费管理情况等农民减负政策,我镇抓住全镇召开各类动员大会的时机,经常加强机关干部和村级党员干部的教育。并利用机关干部学习夜,镇主要领导以新农村建设中各类职务犯罪、各种乱收费现象的反面案例为教材,对机关干部进行专题教育,从正面引导广大机关干部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上级规定。

三、严格执行,抓好落实

(一)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按照省、市关于《××省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积极性,把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做好做实。并按照规定议事程序进行筹资筹劳,没有超规定使用劳务,强行要求农民以资代劳。此外,大学生村官进村开展惠农政策宣讲活动是我镇落实上级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包括种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各种优惠政策。这有力地宣传了国家对种粮农民实行补贴的各项政策措施,做到宣传工作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让农民清楚国家已经对今年的粮食、柴油和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预计增资给予了补贴。

(二)涉农管理落实到位,真正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近几年,我镇支农、惠农政策,涉农专项资金较多,为防止截留、挪用、转移、贿赂以及损失浪费涉农资金等问题,切实保证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涉农资金落实到位,真正服务“三农”,我镇党委政府在高度重视这些政策、资金合理利用的同时,既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又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监管,着力防范。特别在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各项收费上,实行校长负责制,坚决杜绝学校乱收费现象。在向农民、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资金支配上,严格按政策执行。镇纪委积极履行职能,确保了这些政策执行不走样,资金发放、使用不出问题,使之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作用,为构建逐步走向富裕、和谐的新农村作出了巨大贡献。

(三)落实“公示制”,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创新公示形式,适时更新内容,同时加强检查监督,狠抓责任落实。完善“责任追究制”,对加重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如我镇在对种粮农民兑现粮食直补资金和综合直补资金工作中,把工作落实责任到人,各工作片由一位主管领导和电脑操作员专门负责,以农村信用社“一折通”方式兑现。并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面积核实、公示及数字的录入,并将粮食直补、综合直补清册及银行开户所需的各种手续提供给了信用社,做到了在规定时间内兑付。此外,为避免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我们在兑付工作中严格执行“五到位”和“六不准”的政策,增加了工作的公开透明度,获得了农民群众的好评。

四、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镇“减负”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加上粮食、良种直接补贴,购买大型农机具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使广大农民得到实惠。但是农民“减负”工作仍然存在不足:一是“减负”和惠农政策尚未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村务公开亟待加强;二是“减负”基础仍不牢固,一些地方的村级组织运转成本迅速上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和公益事业费用刚性增长,转嫁为农民负担;三是个别行政村新农村建设盲目攀比,村级债务不仅未能有效控制反而急剧增加,成为农民负担反弹的压力。

五、下一步打算

一要加强部分村干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认识,通过举办减轻农民负担讲座,专题组织学习惠农政策读本等方式,了解新时期农民负担的深层含义。建立健全农民负担动态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动态信息,有效化解因农民负担引发的农村社会矛盾,确保农村大局的稳定。

第8篇:减负工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治理各种摊派等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严肃查处和纠正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取消不合法涉企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涉企服务和收费行为,杜绝向企业乱收费、乱拉赞助和各种摊派行为,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措施,推进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法制建设,建立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长效机制,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企业清费治乱减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工业经济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优化效能办,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地址:区机关5栋329室,联系人:,电话:)

三、工作任务

1、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一是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不符合收费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过高收费标准要予以降低。二是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制定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三是加大对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重点对涉企收费较多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国土、房产、交通、环保等部门收费和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收费开展专项检查,对乱收费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清理和纠正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和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等行为。一是纠正和查处向企业乱摊派、乱集资、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等行为以及强行向企业拉广告和索要赞助等行为;二是纠正和查处强制向企业摊派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和强制企业参加不必要的会议、培训、会展、学术研究、技术考核等;三是纠正和查处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学会、研究会等;四是纠正和查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到企业报销各种费用;五是纠正和查处未经出资人机构审核同意,强行要求国有企业捐赠、捐献等行为。

3、督促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汇总并向社会公布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并组织开展对各项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未落实的政策措施,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督促落实。

4、建立减轻企业负担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各街道(乡、镇)要进一步健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快企业减负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完善涉企收费政策措施,加强涉企收费审批、缴费及使用管理,严格涉企收费公示、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减轻企业负担情况的审计制度,健全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负担监督制度,标本兼治,加强源头管理,积极探索减轻企业负担的长效治理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启动部署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中旬)。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完成工作动员和工作部署。

2、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9月上旬)。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以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梳理各项惠企政策措施,检查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纠正乱收费和各种摊派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对负担较重企业的负担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和根源分析,建立相关制度,并认真填报《区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于9月10日前形成书面汇报材料,连同统计表,报送区企业减负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处理或解答企业反映的问题。

3、检查整改阶段(9月中旬-10月中旬)。在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区企业清费治乱减负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检查。通过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4、总结报告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工作组织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于11月中旬将本单位本部门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区企业减负办。区企业减负办在汇总各有关部门情况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后上报市企业减负办。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减负工作,要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承办机构和工作人员,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9月3日前将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及联络员的情况报送区企业减负办。

2、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区企业减负办要建立健全成员单位责任制度,统一部署,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信息和情况通报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和各自负责的工作,及时组织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在做好自查自纠的同时,指导本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第9篇:减负工作总结范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进一步明确当前形势下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服务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治理各种摊派等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严肃查处和纠正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通过专项治理,取消不合法涉企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涉企服务和收费行为,杜绝向企业乱收费、乱拉赞助和各种摊派行为,推进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法制建设,建立我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长效机制,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的范围和内容

此次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范围是市各相关单位、市场中介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

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的主要内容:

(一)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

一是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不符合收费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过高收费标准要坚决予以降低(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房管局、市交通局、市审计局、市质监局、市纠风办)

二是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制定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规范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房管局、市交通局、市审计局、市质监局、市纠风办)

三是加大对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重点对涉企收费较多的部门收费(主要是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国土、城乡建设、交通、环保等)和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收费开展专项检查,对乱收费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市纠风办、市监察局、市经贸局、市民政局、市物价局)

(二)清理和纠正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和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等行为。

主要包括五项内容:一是纠正和查处向企业乱摊派、乱集资以及强行向企业拉广告和索要赞助等行为;二是纠正和查处强制向企业摊派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和强制企业参加不必要的会议、培训、会展、技术考核等;三是纠正和查处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学会、研究会等;四是纠正和查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到企业报销各种费用;五是纠正和查处未经出资人机构审核同意,强行要求企业捐赠、捐献等行为(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房管局、市交通局、市审计局、市质监局、市纠风办)

三、明确分工,加强调协配合

(一)市物价局:负责本次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统筹协调;会同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审核;对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审核;会同财政、民政部门对社会团体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合理性审查;负责检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取消、降低和其他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继续开展涉企和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收费专项检查。

(二)市财政局: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审核;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对社会团体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合理性审查;负责对本部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负责检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执行情况,以及财政票据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三)市监察局、纠风办:配合发改、民政等职能部门,负责督促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对挂靠政府部门的市场中介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整改,积极稳妥做好政府与市场中介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脱钩工作,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和顶风违纪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市民政局:会同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对社会团体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合理性审查,必要时组织听证。

(五)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等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并将清理情况上报市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本行政机关与市场中介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脱钩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脱钩。

四、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步骤

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工作分为宣传动员及自查、清理审核、重点检查、规范总结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及自查阶段

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的具体措施,并进行宣传动员。各部门要对所管理单位(包括社会团体)实施的收费进行自查,查清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分类认真填报附表,并按照本通知规定研究提出治理规范的初步意见,包括取消、调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规范管理的政策措施,于8月底前将书面自查意见和电子文档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审核,同时上报市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清理审核阶段

1认真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市物价、财政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对涉企收费的现状进行清理,查清收费类别、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对本部门范围内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研究提出意见,按时将清理意见上报市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

2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物价部门要按照湖北省价格条例及经营价格管理的规定和管理权限对事业、社会团体相关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予以取消和调整,研究提出清理意见,清理后取消的收费项目、保留和降低的收费标准,以及减轻企业负担的相关政策措施,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负责在政府部门网络、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3严格社会团体入会与收费管理社会团体收取会费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社团收取会费应使用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团会费票据。社团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制度,不得将社团经费与业务主管单位及所属单位独立的财务制度、社团经费与业务主管单位及所属单位经费混管,不得将社团收入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和财政经费或业务开支,不得用于弥补行政经费不足或发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各项补贴。

4加快推进市场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与行政部门脱钩。为推进市场中介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与行政部门脱钩步伐,各部门对挂靠政府部门的市场中介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进行清理,积极稳妥做好政府与市场中介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脱钩工作,有关单位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与市场中介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脱钩方案,做到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财产分开。将脱钩情况书面报告发改、纪检监察、民政、财政、物价部门。

(三)重点检查阶段

由市发改局会同市财政局和质监局、国土局、工商局、交通局、环保局、建设局、公安局(消防)等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物价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突出重点内容,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同时深入企业基层调查了解收费情况。

随后由市发改、财政、民政、监察等部门共同组成检查组到有关收费单位进行验收检查,并选择部门单位和社团体进行督查和抽查,将检查抽查情况汇总上报市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规范总结阶段

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与收费单位的主管部门沟通,认真听取被查单位的意见,对带有普遍性的比较典型的乱收费问题,要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建议。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对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将总结上报市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建立长效机制

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中央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新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需报经上级政府部门同意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市物价、财政、审计部门要严格收费许可证制度,完善收费公示制度、政府部门收费审计制度。要结合我市实际,建立涉企收费登记制度、企业缴费登记卡等制度。各部门要加强内部收费管理和审计监督,完善自我约束机制,要对照涉企收费中存在问题查遗补缺,健全涉企收费管理制度,建立预防、监督、惩处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六、治理整顿的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是反腐倡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优化投资环境、加快推进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国务院已明确将减轻企业负担作为今年纠风工作的三项治理任务之一,总理先后两次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市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专门部署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省、市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强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将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制,指定各业务单位专人负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市领导小组和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省、市减负办的统一部署,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市减负办将组织对各相关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对象上,把收费管理工作薄弱、违规收费、摊派问题较多以及拒绝开展自查的单位列为重点抽查对象。对不认真开展自查以及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继续违规收费的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