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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认识开始,楚昕就知道乔苏有恋物情结。
那时,范佩瑶刚和楚昕分手。不能算是分手吧,因为他完全被动,毫不知情,范佩瑶就当着他的面钻进了一辆豪华凯迪拉克。
正为此事恼怒之际,范佩瑶打来电话:楚昕,你说我是个虚荣的女人堕落的女人都行,反正我想实现我的模特梦,金钱与人脉你都给不了我,分手吧。
用田文豪的话说,是被拜金女踢了甩了。
楚昕无论如何接受不了,开始对女人不再相信。
就是在他不再对女人相信的时候,遇见乔苏的。遇见,亦是凑巧。
楚昕和田文豪去喝咖啡,田文豪说,咖啡比女人有味道,能暖心。本来他是不喜欢喝咖啡的,听到这句话,便去了。
走进去,一眼便看见乔苏,像猫一样慵懒地蜷缩在米色的沙发上。清瘦颀长的人,装在宽大的麻色上衣里,锁骨极好看;紫色的长裙铺曳在夕阳的柔光里。最醒目的是那脸色,白得近乎不健康的苍白。他的感觉是,像从古墓里走出来的人。
他被吸引住了,7米的距离,算是远观一个人,也算是近观一个人。有服务员的声音,她抬头,正好遇上他的目光。楚昕是多么成熟理智的人,竟然没有反应过来,还一直看着她。这可不像他,受范佩瑶那么大的侮辱,他都没有浑浑噩噩过,竟然被这么一个女子给灌了。
乔苏真的像一只猫,目光中掠过一丝挑衅,在他走向座位的瞬间,她很平静地站起,拿起包,朝外走了。服务员追过来,喊:“小姐,你还没有结账。”
“那位先生结。”她对着服务员指了指他。
戏剧性的,他被推到了舞台上。他顿时蒙了,服务员彬彬有礼地站着,当着田文豪的面,尴尬地掏出了钱。等再抬头,发现她已经不见了。
田文豪问:“老情人?”
他竟然不知道如何回答。
二
再遇见,是在一位朋友的杂志公司。他写了一部书稿,需要插图。朋友说,美编室的乔苏插图做得特别好,就是这女孩冷漠孤傲,一般不轻易给别人帮忙,你来见面碰碰运气吧。那时,楚昕并不知道那个猫一样的女子,叫乔苏。
于是,他便去了。路过美编室,看到了她,还是清水似的长发,没有血色的脸,安静地埋在一堆漫画书中。
隔着落地玻璃,他怔怔地站住。朋友带他进去,极为简单地介绍:“乔苏,美编,插图非常好。”
他第一次知道她的名字,乔苏。他把书稿递过去,很默契地,像多年的老朋友。
她低头,把书稿翻看了一遍,然后,就把书稿放进抽屉里。这是她同意别人的方式。
他问:“什么时间取?”
她说:“该取的时候,和你想取的时候。”
这女人,如同第一次相遇,再一次迷住了他。
三
那半个月,楚昕一直在琢磨这个叫乔苏的女子。乔苏,他第一次见她就惊呆了。是他不够爱范佩瑶吧,爱了,才有这种感觉的。
书稿取回,刚翻几页,他就被惊呆了。不止配了图,每一幅图还配了一行文字,每一幅图,每一行文字,精辟至极,将书稿的质量和品位立即提高了一个层次。他竟不相信那温暖的图片和文字,出自这么一个冷漠的女子之手。
他为乔苏的用心,感动起来。突然有了强烈的,想见她的欲望。
拿出手机,打电话:“晚上请你吃饭,绿凌阁,你喜欢的地方。”
他竟然霸气地肯定,沿江边的绿凌阁,是她喜欢的地方。
席间,他开玩笑地说:“你有点森茉莉的味道,不对,还有一点张爱玲的味道。”
她竟然回答:“我同她们一样,恋物,恋衣服。”
他笑笑,觉得很有意思。说:“没有女人不爱衣服。”
她低头:“不一样的。恋物是种病。”
月光下,他看她的脸,苍白的苍白的,像黑夜里的月亮。
四
虽然有心理准备,可第一次去她的屋子,他还是惊呆了。
各种各样的衣服,竟然挂满了屋子,墙壁上、梳妆台上、衣柜里,连窗户上也是。不止这些,还有堆着的,专门买了搁物架,堆满了。她打开柜子给他看,整整齐齐叠着,一摞一摞,从高到低,像叠好的花瓣一样。还有,穿旧了的,不知道多少年,颜色陈旧得像隔了个世纪,早买了新的了,还是不丢,一直放着,珍藏着。
他立刻就想到了《北京爱情故事》里的杨紫曦,为了童年的一个未竟愿望,疯狂地收集鞋子。于是,开玩笑道:“准备当收藏家?”
她靠在门框上,不言语,安静地看着他,从嘴角挤出一点点笑。
轻声说:“衣服懂我。”
五
楚昕清楚,自己是爱上她了。一个男人是否爱上一个女人,感觉就能告诉他。
田文豪可不这么想,而是警告他,恋物是一种病,恋物的女人心里都有阴暗潮湿的一面,有轻微的抑郁症,恋物的女子都不温暖,要爱上她,你得做好住进医院的准备。
他说,她这病,赴汤蹈火,我也治定了。
每个女人都有恋物情结,不都照样恋爱了?
他是逃不出她的迷魂阵了。因为,他相信她是个温暖的女人,漫漫长路上,爱会融化她的。
六
恋物是种病。楚昕高估了自己的治病能力。
他对她竭尽一个男人全力地好,从经济到精神,可是她依恋的还是衣服,而不是他。每晚,他搂着她睡觉。而醒来,她便独自一人睡在床的一侧,怀中抱着睡衣。
他有点搞不懂她了,心里竟然莫名地惆怅起来,想起了范佩瑶的妩媚风情。
春天,他要去巴黎出差,说:“给你带点什么。”
乔苏说:“衣服吧。”
楚昕无论如何也不能把如此恋衣服的乔苏,与那些灵气逼人的图画、文字联系在一起。
可是,爱她,就愿意为她做一切。
巴黎的夜市在全世界有名的热闹,楚昕在灯光旖旎脂粉暧昧的香榭丽舍大道上,认真仔细地逛着一家一家的时装店。每一件都经过他的精心挑选。然后,空运,从巴黎到上海,满满地两大包衣服,各式各样裙子,长袖的,吊带的,拖地的,中式的,西式的。还有睡衣,是她喜欢的棉质,温暖的颜色。
她疑惑地看着,问他:“你自己去买的?”
他点点头。
出乎意料地,她只是轻轻地说了声谢谢,并没有千娇百媚地跑过来拥抱亲吻他,或者一夜缠绵。
倒是,第一次,她给他讲了她的故事。
她有一种心理上的依恋,谁也不知道。父母婚姻不幸福,父亲有钱,也花心,童年的时代,夜里常常被父母的争吵声惊醒。父亲摔东西,母亲在冰冷的黑暗中声嘶力竭地哭。
她一个人把头蒙在被窝里,那种黑暗和与世隔绝的窒息让她感到安全。母亲是个心高气傲的人,等那个年轻的女孩子抱着孩子上门的时候,母亲没有一句话,出国走了。父亲为了报复母亲,死活不让她跟着母亲走,她成了父亲报复母亲的武器。
母亲走后,她就夜夜抱着母亲的衣服睡觉。她说,那衣服上,沾有母亲的气息,那是能让她感到有安全感的唯一东西。
她撩起长裙,大腿上,有着深褐色的疤痕,继母打的。
她低头:“衣服能给我安全感,任何时候,它们都会无条件地陪着我,没有怨言。而人不能,我这算是抑郁症吧。”
他说不出地心疼,把她拥在怀里:我是医生,可以对症下药。
七
楚昕明白了,二十几年,衣服成了她痛苦情感的转移点,也成了痛苦留在记忆里的标志。要移除,需要在合适的气氛和合适的状态下。
家里的衣服太多了,大多她都是买了,拿回来就一直在包装袋子里,没有打开过,更不要说穿过。只要乔苏买,楚昕一句话不说,全部给她买回来,为一个所爱的人,他觉得值得了。
照旧,每个夜晚,他一如往常地抱着她睡觉,睡着了,她滚到一侧抱着衣服睡,他再把她搂过来。
乔苏说,衣服能给我安全感,你不能,任何人都不能。
楚昕不介意,说,她并不是不爱他,只是比别人在乎,所以更害怕失去。
八
二十几年,一直做惊恐的梦。后来,她竟然做了一个不同的梦,梦到了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地点和梦境,是他。醒了,她给他讲,第一次,不再是从噩梦中醒来。
他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抵达了她心里最坚硬与冷漠的地方。
终于有一天,乔苏醒了,发现抱着睡觉的不是衣服,而是楚昕的臂膀。原来,不知何时,她已经习惯抱着他的臂膀才能安然睡觉,而衣服,早已被她放置在地毯上好多天了。
电影以一桩抛尸现场开始,以一场侦破案件追捕罪犯为过程。
剧中男主人公,警察身份。因离婚、酗酒、受伤,沦为保安。他独自寻找破案线索。当然,如同希区柯克说:“我认为追赶是电影手段的最高表现。”《百日烟火》中,警察在滑雪场追逐,跟踪嫌疑人。画面总少不了一前一后的紧跟,盯梢,急走。
警察多次紧随。嫌疑犯的妻子,即女洗衣工的目光开始抬起,看警察了。特写脸面镜头,暧昧的泪光,她说着自己的遭遇。
她丈夫虽生却说已经死去,过着人鬼不分的生活。丈夫跟踪和她相好的,然后那些男人神秘失踪。她向警察交代了丈夫的作案过程及行踪,丈夫被抓。此时,我没有看出,情节与题目有什么关联。
案子破了,抛尸者是她的丈夫,似乎没什么惊艳的。再继续看。
警察继续追踪,调查。
原来,观众明白,女人也是杀人犯。洗衣中的一位客人,因一件皮大衣,对赔不起的女子提出卖身的要求,女子不同意。他要女子,女子失手杀了他。她丈夫帮她抛尸。
最后她被警察们抓住了。
皮大衣的主人是那一家叫做“白日烟火”夜总会的老板。之前,画面,男警察带她到高处,让她说出实情。画面中,她眼含泪水,看着远方夜幕黑暗中一点闪光跳动的“白日烟火”的霓虹灯光,全景镜头,拍着城市黯淡中一点红光。在此,点题了,但我觉得还不够,难道因为出现一个叫做“白日烟火”的名号,就取做了影片名?如果换成别的夜总会名,那么电影题目是否会改变呢?
并非如此。
临近剧终,白天,洗衣女工来指认现场,新年到了。观众们看到烟火在警车旁燃放,花火贴着警车即女子的身边爆炸,像朵朵流星一样亮丽。女子指认现场,上车后,电影镜头切换到了女子视角。女子透过玻璃窗,看到了白天并不亮彩的烟火,只有花火。但她嘴角露出了微笑。她看到了烟火的持续燃放,繁丽闪亮。
烟花来自何处?镜头切换,楼顶处,那位男警察像发射火箭一样的,放着可以陪伴女子一程的烟火。烟火,实际是男人爱的深沉表达,不可言说,不可上前不让她坐牢,只好借助烟火,让爱意抵达。他为爱而燃放烟火。女子流转的目光表明,她感觉到了警察的牵挂。
原来,这才是电影取名“白日烟火”的原因。
最开始,我以为是一件谋杀案件如何告破,不是一直在寻找罪犯吗?最后明白,警察爱上罪犯。爱情的产生,前提是什么?
这位警察自己的日子过得并不如意,离婚,受伤,贬职,骑一辆被盗换的破旧动力车,邋遢的衣服,孤独的活着。最底层的没有前途与出路的小人物。
他的性格,执着,聪慧,体贴。其中一个镜头,他怜悯洗衣女工受伤流血的手,特地买来碘酒帮助包扎。又一镜头,带洗衣女工去摩天轮看风景,让她靠着他的肩膀流泪。他有男人的怜香惜玉,同情弱者的本能。还因出身底层,过着没有多少尊严的保安日子,酗酒抽烟睡大街,没有警察的架子与风光。他可能不在乎地位身份差异。换做一位西装革履,婚姻美满的死要面子的警察,是难以爱上女罪犯的。
当然,人物通过冲突得以揭示,而冲突来自决定,决定又源于戏里的前提。人物的决定必然引起对手的决定,这些决定环环相扣,推动戏剧走向终点。
如果不是他在一家煤矿厂做保安,他不会分析出过磅员才可能是在矿厂抛尸的人。如果不是知道过磅员的名字,他也不会寻找到过磅员的妻子,见到去那家街角的干洗店的女人。如果不是女人的低眉无语,满身委屈样,他也不会决定跟踪并喜欢上他。如果不是女人告诉他丈夫的行踪,他丈夫也不会被抓,如果不是丈夫被抓,警察们也不会怀疑她也参与了一起谋杀,如果不是她被抓,他也不会有燃放烟火的行为。换一个角度看,电影以警察被迫离婚开场,以放着爱的希翼的烟火结束。剧终,男人的情感似乎有了着落。哪里是什么破案的?分明是爱情剧。
他是一位一直追求破案的男人。而女人是沉默的说谎犯案者。
冲突是缓慢升级的。
一场谋杀案表现了冲突,为了破案,一场查找与躲避的斗争不可避免。对手,比如女人的丈夫,拿着冰鞋当武器杀人,伪装与反侦察能力强,足够狡猾。警察费尽心机。而他,有着不同于警察的优势,他不是正规警察,没有警服可穿。他身着邋遢的便服,单独行动,他使出了跟踪侦探的招数,寻求到了可靠的证据,种种努力没有白费心血,终于解开了案子。他从冷漠放浪自己变为同情女人,女人从冷漠不敢面对真实变为爱上他。
人物在冲突中证明着自己的性格,展开着故事,本是一个平常的破案故事,到底凭借什么得到了观众的青睐,据说还拿了国际大奖。
让我们再看一下影片场景,舞台画面。画面大场面显示:北方冬天,白雪皑皑。场地泥泞不堪,卡车来往。一带带滚动黑暗煤矿中出现的亮彩抛尸包裹,一场场暗夜中雪地的街灯冷光下的脚印,一片片洁白雪花堆积世界里的罪恶。电影放映完之后,我还想着梦幻的雪白,画面洗衣店在街的转角梧桐树下,灯火下方,画面右方的洗衣店,左边纵深的路,横着的道。
其实,许多电影对“街道”有着永不衰竭的兴趣。《百日烟火》街角的这家干洗店,为警察了解罪犯事实,提供了场景,促成男女情感的交集,是冲突双方的集中地。还有街道延伸处,比如影片中的滑雪场、舞场、理发店、城市道路及地下涵洞等也是。场面拍摄有着画面美学感,延伸感。
暗夜的灯光,看不真切的黑夜,路,行走的警察与女洗衣工,我们看见也许我们生活中习以为常的一家洗衣店,街道建筑和风景,在电影的展现里,又显得熟悉且陌生。符合海尔曼·瓦尔姆对电影所提出的要求: “电影必须是活的绘画。”画面上警察与雪景黑夜融合在一起。摄像机不间断的活动着,推移,行走。
从高处拍摄煤矿厂各个车间的运动,黑色的煤矿滚滚走远,一堆黑矿中花塑料纸包裹的藏尸,触目惊心的现象,引起观众的愤怒和害怕。是谁被杀?为什么要杀人?几乎电影都对恐怖的场面感兴趣。触目惊心的东西,符合人们的需求。自从上古以来,人们就渴望看到各种能让他们间接地对纵火焚烧、残暴无度、痛苦万分和难以言传的享受等有所体验的场景,能看到各种能使人毛骨悚然但又高兴万分、可供观众暗中分享其滋味的场景。
像希区柯克的悬疑片一样,《白日烟火》是利用侦查工作引起悬念的。观众去正视抛尸案,并让观众感觉,这些都是漠不动情的摄影机记录下来的真实生活事件。也许,烟花的燃放才是电影的亮点所在,真情存在。我感叹男主人公的爱的深沉,静默女人散发着被爱的魔力。
我跟任何人都一样,曾经都拥有过泡影一样的梦。但都被扎破,如柔嫩的心脏被毒辣的针尖大胆地刺破,瞬间缓缓渗出鲜红色的液体,莹润却包裹着阵痛。这大概是心痛的感觉吧。从无悠的童年至今,谁又告诉了我,梦想终究要破灭的呢?是现实。现实残酷地剥夺了我拥有梦的权利,让我永远置身在黑暗里,让心永远忍受着难以忍受的巨痛。我曾经希望,我能考上直升班,哪怕排在最后一名。我也是付出了很多的努力的啊。可现实冷漠地抛给了我一个白眼,继续去为其他奋斗者倾洒荣誉的光辉了。我承认也许我努力也许不够,但我当初已经到了直升班的最后几名了,残酷的你偏偏不允许我圆结这美丽而珍贵的梦。现实啊,我又能说你什么呢?梦被迫与我相隔一方。我在天涯,梦在海角。现在,梦已是遥不可及了。就算手再长,也抓不住她了。我只有无声地缄默着。我开始在沉默中思索。也许,现实是对的。我误会了他。也许,他真的只是想告诉我……我茫然。告诉我什么?我紧紧抱住双膝,眼也不再天使般澄澈。“无论梦有多远…..”我惊讶于自己这一刹那的真理。真理啊!一头雾水的鱼儿,终于寻到了一份只属于自己的水天堂。我安详地闭上双眼:“无论梦有多远,也不能让它熄灭。追求……”笔下,另一酝酿着对梦的理解的美丽诗篇诞生了。
就这样
与梦擦肩而过了/
遍处是现实
阴郁的鬼笑/
我说
现实你太残酷
让梦不能放飞/
现实冷笑说
你别误会
为了让你懂得追求
我不惜让梦付出代价/
记住
无论梦有多远
哪怕一点点
都要追求
哪怕太遥远
都要追逐
梦是一个美丽的赌注
只要放弃
她浊蓝的火焰
就会永远熄灭
Q1:如火一样的夏天,当夜色渐渐笼罩整个城市的时候,微微的夏风带来阵阵清凉,某个夜晚,在城市的中心广场将举办一场撩人的夏日舞会,以下几位男星中你会选择谁做你的舞伴呢?
A.带着亲切笑容,充满活力的王力宏Q2
B.不爱说话,有着忧郁眼神的朴树Q3
C.成熟,非常有绅士风度的梁朝伟Q4
D.样貌普通,但十分搞怪的陈奕迅Q2
Q2:你希望你的男舞伴在邀请你跳舞时会怎么做呢?
A.“不要浪费这么美妙的夜晚,来,我们跳支舞吧!”边说边牵起你的手走进舞场Q3
B.用眼睛意味深长地看了你很久,然后拉起你直接走进舞场Q5
C.弯下身做了一个非常绅士的动作,说:“Lady,Shall we dance?”Q4
D.神秘地从身后变出一枝玫瑰花,单腿跪地献给你,嬉笑着说:“请给我一个与你共舞的机会,我保证不会踩到你美丽的脚。”Q6
Q3:广场的音乐喷泉喷出漂亮的火花,同时伴有美妙的音乐,你希望第一支舞曲会是什么呢?
A.节奏明快的西方乐曲Q5
B.幽远沉静的萨克斯曲Q6
C.舒缓温馨的的钢琴曲Q5
D.欢快热闹的集体舞音乐Q6
Q4:跳舞时,他情不自禁夸奖你某个地方很迷人,你觉得会是哪里?
A.你明亮的眼睛Q5
B.你光洁的额头Q5
C.你挺秀的鼻子Q6
D.你可爱的嘴巴Q3
Q5:一支舞曲结束后,你说有点口渴,你让他随便帮你拿杯饮料,你觉得他会拿什么给你呢?
A.鲜橙多Q6
B.矿泉水Q7
C.红酒Q7
D.绿茶Q8
Q6:你和他正坐在一边休息,这时有个很漂亮的女孩走过来,热情地邀请你的男伴跳支舞,你觉得他会作何反应?
A.对你无辜地笑了一下,然后答应对方Q7
B.调皮地朝你眨了眨眼睛,然后和那个女孩走进舞场Q7
C.对那个女孩说:“对不起,我想休息一下。”Q8
D.对那个女孩充满歉意地说:“不好意思,现在这位小姐(指你)需要我的照顾。”Q8
Q7:当你的男舞伴和另一个女孩一起跳舞后,这时有个男子也来邀请你共舞,你会做何反应?
A.愉快地答应对方C型
B.告诉对方不想再跳舞,能不能陪自己到别处散散步Q8
C.委婉地拒绝对方A型
D.请对方坐下来陪自己一起喝酒Q8
Q8:舞会要散场了,这时你心里最大的感触是什么呢?
A.无所谓,反正以后还会有很多参加舞会的机会B型
B.多么愉快的夜晚啊!真想舞会结束也不离开C型
C.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多美妙的舞会都要结束,摆脱不了离场时的淡淡感伤A型
D.舞会虽然结束了,但我相信和心仪男伴的故事才刚刚开始D型
A.不羁的女子,流离的恋情
你就像安妮宝贝笔下的女子一样,有着淡漠不羁的眼神,桀骜的性格,边走边欣赏着人间的风景。在行走中,无意间遇到一个有着忧郁基因的男子,他有伤口,为了保护自己而在表面披了一件冷漠的铠甲,使得你们的关系若即若离。你是一个聪明到看得清现实的人,虽然很希望一生能够因为一个给你爱怜的男子而稳定下来,再不漂泊,可他骨子里的忧郁和些微的自闭,是不能让你体味到家庭的温暖与幸福的,他的淡漠让你欲爱不能,最后只得黯然地选择继续孤独又坚强的行走。
B.我潇洒,故我在
轻轻松松生活,自在恋爱是你遵循的原则。和你在一起的朋友都感到很舒服自然,因为没有条条框框的束缚。在众多的好哥们中,你挑选了一个与你最合拍的他来共同烹制“爱情”这道人生中必不可少的爱情大餐。他有阳光灿烂的笑容,体贴入微的心怀,不时制造一些小小的浪漫来调味生活的平淡。你爱他,但你不会因此失去自己,是个潇洒率直的性情女子。所以当有一天,别的女孩主动追求他时,你会让他自己选择,如果留在你身边,那么你会和他继续好好相爱,如果他走,友好地给予祝福道再见。
C.有着小小快乐的鸵鸟女孩
在别人眼中,你是个单纯的可爱女孩,心无城府,知足常乐。在拥挤的公车上,因给一位老人让座而让成熟稳重的他注意到了你,你们每天在一辆公交车上摇摇晃晃地到达各自的目的地。直到有一天,你站到腿脚发麻时,他对你充满绅士风度地说:“来,坐我这里吧!”你们终于相识,然后在每天的车程中愉快地聊天,慢慢地开始约会。他比你年长,因此很会照顾人,和他在一起让你踏实安心,天大的麻烦事也会被他变得云淡风清。而你略带孩子气的天真善良正是最初吸引他的地方。
初识三毛,是缘于她的《梦里花落知多少》。那样悲伤的文字,浸透着无声的情感,却最令人心痛。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位作家的文笔如此凄凉,在隐隐的倾诉中透出辛酸的血泪。
三毛,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女人呢?
后来渐渐地读了她的许多作品,让我对这个女人更加好奇。除了《梦里》等后期作品,她的文字无一不充斥着欢乐与俏皮,宛若一个不谙世事的年轻女孩。灵动的、玄奇的色彩构成了作品的主基调,让人窥探出她内心的张扬与欣喜。不禁再次疑惑,究竟是什么样的经历,使这个女子的风格前后发生这样的变化?
就在这个时候,我读到了她的《撒哈拉的故事》。
不同于三毛以往和以后的任何作品,在这本书中,拥有着对人性、对自然深沉的剖析与理解,三毛严谨又不失天真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一个脑中从未幻想过的撒哈拉。它是狂野的,沙是一样的沙,天是一样的天,龙卷风是一样的龙卷风;它是冷漠的,在与世隔绝的世界的尽头,在这原始得一如天地洪荒的地方,西班牙的炮火声息息不止;它亦是温煦的,可爱天真的姑卡,惊鸿绝色的沙伊达,憨厚坚毅的奥菲鲁阿,至死不渝的巴西里……那些生活在撒哈拉沙漠深处的人们,用他们热忱火热的心,融化了不同民族间的芥蒂,当火把照亮了撒哈拉漆黑暗深的天空,当三毛他们与当地人的歌声融合在一起,响彻了黎明的天际时,有一种名叫友谊的力量在心中滋生,蔓延……
本书以散文和杂文的形式展现了三毛与丈夫荷西在撒哈拉生活的点点滴滴,他们与邻里之间的乐趣琐事,看起来啼笑皆非;三毛与荷西之间的爱情,在无边的沙漠中,两个人的温情与浪漫;三毛与沙漠中好友的交往,真情与关怀并存的互帮互助。那些不为人知日子里的故事给了我太多的启发,让我知道了该怎样去生活,怎样去爱,怎样在平凡的日子里找到精彩。
这是一本游记,一本生活情趣的养成书,这是一个女人繁花落定的撒哈拉,外人口中的乱世,她眼中的乐土。
说到三毛,就很容易将其与“撒哈拉”这三个字联系在一起,或许可以说,三毛与撒哈拉是不可分割的,似乎他们天生就该在一起。《结婚记》中三毛与荷西的婚礼可以算是沙漠中的一朵奇葩,正当两人准备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时,却被告知要出生证明、单身证明、居留证明……等各种文件与公证,这下可急坏了这对恋人,经过三个月的长途跋涉(三毛的证明要到西班牙驻葡领事馆公证),终于如愿结婚。书中说:“由于我住的地方没有车,只好走路去结婚。漫漫的黄沙,无边而庞大的天空下,只有我们两个渺小的身影在走着,四周寂寥得很。沙漠,在这个时候真是美丽极了。”这是一个女子在步入结婚教堂时内心真切的感受,泛着甜蜜与酸涩的味道。荷西,这个她爱了一生的男人,即将成为自己的丈夫,幸福地相守一辈子。至于此前受到的一切委屈与奔波的疲累,都将化为一缕青烟飘散,此时,她的眼中只有他,而他的眼中也只有她。“你也许是第一个走路的新娘。”荷西说。轻柔的语调,夹杂着三个月以来努力赚钱为添置家具的疲倦,却让听者感觉到了关切,疼惜。那般宠溺,一如那天撒哈拉上空持续的暖阳。文末还闹了一个小插曲,当有人问三毛“你们的婚戒呢”时,荷西已经将戒指套在自己手上追着法官要回户口名簿了,留下了站在原地目瞪口呆的三毛——荷西忘了给妻子戴上戒指……
在撒哈拉,每一秒都是那样新鲜,总有一份未知的惊喜在等待着你。
就在婚礼结束后,三毛惊奇地发现家门外放着一个奶油大蛋糕,原来是荷西的同事们的祝福。“沙漠里有新鲜蛋糕吃真是太幸福了,更可贵的是蛋糕上居然有一对穿着礼服的新人,着白纱的新娘眼睛还会一开一闭。”这场未经预料的奇妙婚礼就这样温馨落下了帷幕,“荷西一面为我补戴戒指,还切了一块蛋糕给我吃”。没有盛大的场面,没有众多的亲朋好友,没有花哨的甜言蜜语,甚至没有海誓山盟的承诺,三毛与荷西,友情人终成眷属,或许这样才是真正的爱情,只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相视一笑。
三毛是这样一个真性情的女子。她刚烈,她正义,她桀骜不逊,她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在撒哈拉的黄沙中自由驰骋,马蹄过处,烟尘飞绝。她对邻里尽心尽力,当得知沙漠中缺乏抗生素等药物时将自己的积存倾囊相授,每天为得了皮肤病的小男孩哈力法用药皂清洗,不顾西班牙和摩洛哥武装军队的炮火将好友奥菲鲁阿送出镇与家人团聚,即使没有人愿意接纳天主教徒沙伊达,三毛待其如亲友般疼护……这一切的一切,让一个敢爱敢恨,敢作敢当的三毛形象跃然纸上。
正是这样鲜活的撒哈拉,造就了这样真实的三毛,三毛与撒哈拉,果然天生就该在一起。
或许上天赋予三毛太多的爱,除了她的荷西。三毛对其他的人都亲近随和,不管他是乞丐或是流浪汉,都是她的朋友。世间每一件事在她眼中都是善良美丽的化身,一株野草,一枚落叶,一朵浮云,一滴水珠……都是有生命力的,都是有语言的,都是可以与她进行心灵交流的。在后来,直到荷西走了很多年,三毛在一个静谧的清晨,用一根丝袜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至此,那个女人在世上永远地消失了,但她与撒哈拉的缘分还在继续……那本文集,经过时光的洗濯,会愈发清亮,带着三毛与撒哈拉的记忆,渐渐刻入我们每一个人的记忆里。
《红楼梦》里有云:“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三毛在撒哈拉一待就是一年,她的半生,飘流过很多国家,看透了高度文明的社会,也尝够了人间百态,但她始终没有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将她的心留下来给这个居住的城市。而撒哈拉,“我只看了一遍,我不能解释的,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就莫名其妙,毫无保留地给了那一片陌生的大地。”这种情怀,强烈地存在于三毛的意识中,以至于回到现代社会后,还心心念念地忆及那段岁月。
撒哈拉沙漠,在一个女人的内心深处,是多年来梦里的情人。生命,在这样荒僻落后而贫苦的地方,一样欣欣向荣地滋长着,它,并不是挣扎着在生存,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在我的解释里,就是精神的文明。
??我傻傻地站着,目光在春天里漂泊。我不知道,这样一片柳絮,该在哪里依托。也许,永远没有依托,你对爱的不能承诺,就是我流落江湖的今生。
??我们相识在一个什么样的季节,记不起抑或不愿想起,那时节有太多美好的回忆,还有空气,散发出连阳光也改变不了的甜蜜。我们手牵手,笑声流进小溪,和虫鸣和蝉唱一起流淌成四季。小溪还在四季里喧响,记忆里那些声音虽然交错却不拥挤。你说,你爱我,那声音至今清晰。
??可是,我们又为了什么分别得竟是如此决绝!十年的光阴里,小树长到了参天,小溪却开始干涸,一边是沧海,一边是桑田,我们终究抵不过时间,终于像流水一样,慢慢淡,慢慢远,远到彼此看不见。
??你和你的女人,我和我的孤单,我们擦肩时,依然如初般的偶然。我嘴里嚼着口香糖,耳朵里塞着耳机,眼睛里装着风景,我让自己所有的感官都忙碌,我假装欣赏春天,心里却落下一片萧杀的暗淡,路过你时,我才明白,其实和你的厮杀从来都未停止。分明是一片叶一片叶的落下,可在你面前却呈现出大朵大朵灿烂的桃花,我不想让你看出落寞,直到离去,我瘦削成一树干枝。
??是我不懂得珍惜还是你忘记了在意,十八岁的枝头上,诺言和谎言都一样不堪一击。我也说过我爱你,天长地久的承诺,忘乎所以的执著。我在你的窗外叫你,你在我的书上写字,我们画了两颗心,然后用一支箭串在一起。
??我们一起上学一起逃课一起去溪边游戏,我们会忘记时间,忘记这个年龄该承担的责任,我们只是凝望彼此,在对方的眼眸里期许一种不能忘记的东西。我们太相信永恒,所以在夕阳坠山时,竟也能生出和我们年龄不大相关的真诚的伤感。
??可惜,一切都是那么短暂。终于知道这世界也有离别,长亭和短亭,东风和西风,你的手和我的手,徒然的举在半空。我们说了什么,你等我或是我等你?多少年或是多长路?我泪眼模糊,即使隔着十年的岁月,我的眼前依然不能明澈。终于,你消失在飞驰的风中;终于,你流失在不能回返的光阴里。
??四月的暖阳里,我们在陌生的城市遭逢,你身边的女人一脸幸福。我能说什么,当你隔着千山万水向我诉说殷殷的情意时,我正在一种不幸里,那时的我正误入歧途,不可救药的爱上了自己的老师。我在信中向你哭诉,我说我很坏,我背叛了你亦背叛了自己。
??你说你有耐心,可是你的耐心终究没抵过时间的冷漠,我被你冻死在刚刚回春的大地。然后,我化作了啼血的杜鹃,在春天里,一声声呼唤,却没能唤回你。从此,我便和那条溪水一同枯竭。
??倘若,你还记得那个缤纷的时节;倘若,你还能怜惜一片叶的漂泊;我,亦没什么可说,抽干了溪水,夕阳的倒影早已摔得粉碎,我并不期望河水上涨重新托起那个夕阳,只是,我要你记得,当年我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如此认真,即使我和那些字背道而驰,我也是那么认真的告诉你。你,始终是我最信赖的人。
??暖洋洋的春天里,记忆也走得懒散。我想起你的脸,有点娃娃式的稚嫩;可是眼睛,却有湖水一样的深沉。我好像说过,你如果留长了胡子,不再像个男孩而是个男人的时候,我就嫁给你。我也说过,老了的时候,我们一起看夕阳,直到它落到山的那一边。我还说过……
??你是否可以听得见?你只是淡漠地走过我的身边,在四月的暖阳里,不冷亦不热。为何,为何,你不亲切?
他已经整整十年没有再见到她了。
她也有整整十年没有再见到他了。
他还在想念十年之前的那个夏天,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夏天。她的文采牵动了他那颗充满浮躁的心。而他的英俊也打动了她最脆弱的神经。也是在这家咖啡店,也是在炎炎的夏日,他和她的第一次单独的见面。没有蜡烛,没有巧克力,没有红玫瑰,有的只是两个忧郁的心,和两杯浓香的卡布奇诺。简单的不能再简单,单纯的不能再单纯。那天晚上,他用了他积攒的所有积蓄请她在那家咖啡店吃饭。而她看了看菜单上的价格,不住的摇头,最后还是他的坚持,让她终于点了头。是两盘土豆沙拉,粉黄的土豆配上嫩白的沙拉酱,点缀着鲜红的樱桃,就像他的心情清爽的甜蜜。他以为他们可以像童话一样,永远幸福快乐的在一起,但是终于,该来的还是来了。咖啡店的六月是忙碌的。因为学生们要毕业了,要再来看看充满记忆的地方。那天她约出了他。他满心欢喜的拿出了为她买的巧克力,希望与她共同分享甜蜜。她看着他的笑,心都碎了,她努力的含着眼泪对他说,我们分手吧。他一下子愣住了,勉强的挤出了一个生硬的微笑问她为什么,她再也忍不住了,泪水宣泄了下来,打湿了母亲的病危通知书。他什么都明白了,他知道她是个好强的女子,不会让他为自己分担,他沉默了,沉默了好久好久,直到窗外飘起了小雨,细腻而温润,淋湿了他的心。他看着不住抽泣的她说,我要去国外读书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你能再看看我吗?他的语气弱极了,就像是恳求她的施舍。她的身体猛烈的抽搐了一下,用尽所有力气抬起头,只看见他惨白的脸。对不起,她对他说。他哭了,走了,再也没有回来,直到现在。
十年了,他终于回到了他们见面地方,等待着她归来。
他已经不再是十年前哪里青涩的少年了,他变的刚毅、坚强、冷漠。直到现在他一直都没有结婚。别人问他为什么,他说,他在等待一个人,一个令他倾心的人。他已经是一家跨国公司的总裁了,而她呢?他思索着。
在他下飞机的那一刻,他拨出了那个在他手机里存在了十年却一直不敢碰的号码,是她的。嘟嘟嘟的声音让他害怕,让他紧张,她在哪?在干什么?她还会记得我吗?喂,一个慵懒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那是她吗?他差点要哭了出来。是你吗?她温柔的问。是,他的声音在颤抖。明天下午2点,转角咖啡店见,依旧。她的语速极慢,好像怕他听不清一样。他放下了电话,闭上了眼睛,任凭凄冷的寒风吹在身上。整整十年了,他等这一天实在是太苦了,苦的麻痹了痛。
依旧,他拿着一盒巧克力,和十年前一样的巧克力,虽然他足可以买一盒比这个高档十倍的巧克力,但是,这是心,这颗碎掉的心。他的风衣上落满了雪,像一层薄薄的纱,盖在了寂寞的身上。他忽然觉得有人拍了他一下,回了头。那是一个不染纤尘的女子,小小的个头,没有过多的修饰,只是一条鲜红的围巾,却已经很旧了。是她,这是他的第一反应,只是十年的煎熬让她浑圆的脸庞变的消瘦暗黄。十年了,你还是没变。依旧那么高大、帅气。她含笑的看着他,没有催泪的词藻,只有这么简单的问候,却让他没有辜负十年的等待。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了,玻璃上结了一层水雾,湿润了他的眼睛。你要什么。他问她。一杯白开水就可以了,再拿一份奶油蛋糕吧。她笑了,露出了洁白的牙齿。为什么不点卡布奇诺了,这是你最喜欢的啊。他问。她说,人是会变的。这算打击吗?他问自己,人是会变的,难道她的心变了吗?他在纠结。你过的好吗?结婚了吗?她问他。他缄默了。还没有结婚。他回答。你呢?他反问。我也没有。她回答。他们不知道畅谈了多久,只是一直没有再谈起十年前的分别。天晚了,她要回去了。他执意要送她,就像十年前的一样。
他并没有开那辆顶级奔驰跑车送她,而是骑着一辆破旧的老式自行车。他骑着车坐在前面,她抱着他的腰坐在后面。就这样慢慢的骑着,直到一处破落的小房子。我到了,你走吧。她对他说。不请我进去坐坐吗?他问他。我们家,她还没有说完,他就抢过她手上的包裹走了进去。
花样年华,是一幕幕爱恨交织的光影。肆意地从年华里扯出来一张,处理、加工,便定格成了一张斑斓的舞台剧照。没有对白,只有苍白的眼神。擦肩而过,没有再回头多看一眼,没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总是会有一个陌生的女人,平白的出入到我们的视线。她总是身着一身旗袍,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子,能把旗袍穿的那么有味道。让人可以忘却她的妆容,让人开始默默地关注她,猜想她的过去。作为一个路人,她从不停下脚步,周围在她眼里都是空气。印象里,只有那一身端庄的旗袍,很美很美,总是忍不住狠狠的想你,总是希望这一刻能够暂停……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在乎另一个人的笑容,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种神秘,那种永远无法触摸到得神秘。大提琴总是响起那样低沉的声音恰好出现在命中注定的场所,总是一样的剧情,却在不同颜色的旗袍中穿梭,悲凉的让人痛心。想要悄然离去,却无奈花样年华太刺激,甘心沉默在情节里,然后笑她无情,连一场欲望都舍不得回避。
期待一阵春风,却没有想到在此刻你的出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目光相互交错,曾经只会出现在梦中的场景,如今在我炽热的心里,不管你是不是刚好经过,我真的为你着了魔,按捺不住自己那颗填满欲望的心,宁可自己陷进去,也要疯癫到梦醒。独自一个人唱着回忆,回忆在我眼里早没有了那个昔日的你,有的只是那些色彩艳丽的旗袍,每次看到别人穿着这样的衣服,总是想起了当初的那个你。抱怨它们太美丽,也许是自己太煽情!
你的背影为何总让人难受?为何你的一个转身在我眼里却是那样的漫长。掌握不了心中的那份闪烁,无时地奢望你的欣然接受,你总是无情地逃避,在我眼里泪如雨滴。我匆匆地跟着你的步伐,希望可以走过你涉及到的一个个地方,是否那里都有你的足迹?是否那里都有你的回忆?也许是我想的太复杂,那里也许什么都没有,惟有自己的眼泪,潸然离去。
何曾想过,那个穿旗袍的女子,总是泪流满面……
潋滟红尘,刀光剑影从我的脑海闪过,我陷入一阵沉思,我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相信亲情,那些将我遗弃的人,不再相信友情,那些出卖背叛我的人,不再相信爱情,那些贪恋我姿色的男子。
绝世的容颜,冷漠的眼神,曼妙的身姿,我不屑烟尘迷茫的社会,我只是想静静的看看,滚滚红尘,三千世界,到底,是怎样一张不堪的面容,笑过之后,我便消失。
在这座城市里,没有人知道,我从什么地方来。也没有人知道,我的名字,我的年龄,我的身世。只知道,我是春夏秋冬,都穿着旗袍的倾城倾国的女子,总在黄昏的时候,出现在那条叫做青海的路上,走入那间叫做莲花的酒吧,坐在里面,眼前始终放着一杯酒,忘情水,夜尽酒无。没有人敢对我无礼,因为我是老板。
觥筹交错中,我一眼扫过那些薄情的人,一杯杯的喝酒,一次次的酒疯,一回回的贪婪,依然无动于衷,即使,我极其厌烦,不屑。因为我懂得,这就是那庸俗的世间,喧嚣的人群,我不喜,只是想看看,笑笑,就离开的。
但是,夜里,我总会哭泣,一滴滴泪都落在华丽的旗袍上,晕染成一幅幅画,亦是那么唯美。我,终究是寂寞的,才十八岁,却经历了沧海桑田,一场场的浩劫,让我总是梦回从前,历历在目。
我只记得一件事,那就是我答应替我死的那个人完成一个心愿,替他活七年,看看这座红尘的城市。七,是一个轮回,是一个劫数,是一种结束,也是一种开始。
七年,我笑的极少,见过的人也是极少的。七年之前,初来这里,没有人知道,七年之后,这座城市的人都知道了,一个穿旗袍的女子。我却消失了。整整七年,来的那天,离开的那天,都是七月初七。
我知道,冥冥中自有一种定数,是我离开的时候,我乘飞机去了青海湖,这是埋葬他的地方,也是我要殉葬的地方,这一生,除了他,我谁都不曾爱过,甚至自己,只因他用他的生命,换了我的生命,说,来世也只为我。
那一夜,金风玉露一相逢也属于我和他。因为,七年的旅途,我替他的一生,也是我和他的一生,终于走完,七年的泪水,也终于将我和他的曾经洗尽铅华,呈素姿。今生今世的劫数,也该离散了,我们,也该相聚了。
那一夜,青海湖的岸边,铺满了我七年所穿的旗袍,都被泪水浸染了。从那夜之后,民间有了一个说法,人生是一袭华丽的旗袍,里面滴满了眼泪。从此,红尘也有了一个传说,那就是旗袍里的眼泪。
——原著:雨石榴
春雨纷绕之后,草长莺飞;杨柳细枝曼舞穿起淡雅的绿装;冬青向人们眨巴眼睛,兴奋的诉说对春天眷顾;梧桐花迫不及待的想绽放被这美好春色所陶醉了的花瓣;鸟儿在空中飞翔,空中充满了它们呢喃的繁音。
独椅窗棂,凝眸被春色包裹的星空,月如水洒落一地。思绪里盈盈绕绕的翻飞着,花是那样一瓣一瓣的摇曳风影中,美丽的身影在幻知幻觉中轻轻呢喃,沉落在那心灵的最深处,叹息!翼翼鞠一捧水月在手心,洒满一季的花香在全身。然而,那花一样的世界,一叶一乾坤,心醉欲挑灯。明月当空不催诗梦醒,一等闲愁愁思苦,天上人间,无人堪寄梦里缠相思,更何况已是天涯隔一线,声声息,凄凄怨,迷朦了视线的是泪雨,还是心雨?憔悴了心灵的是泪痕,还是心痕?难不成是命运的一声轻叹,是岁月的一首悲歌,是眼中的一汪清泪,是风中飘摇的愁绪,还是心中那不堪回首的永远哀伤呢?
蓦然回首,繁华落尽,伊人憔悴,噙泪清明。
千里清秋,已是心沉大海。
断鸿声里,已把栅栏拍遍。
那流浪的孤心何时得以不在漂泊?那被遗落在生命旅程的锦瑟年华、那些缠绵在湿馨小窝的春色似水柔情、那些萦绕在袅袅幽篁之间的情感断章,含泪随岁月的伤逝已在光阴超脱的怀抱里零落成花泥。
沉夜中,记忆着那些爱恨情愁丝丝扰扰,蜜蜜纠结的前尘往事,还有那些不为人知的心醉、心碎、心痛、心伤的如烟岁月,都已慢慢的随风而去,无影无踪。唯有满怀的思念,感伤着、静静的抖落着,那些被尘封的旧事,温柔地吐露着醉人的清芳,陪伴着一个孤寂而冷漠的灵魂,倾听着岁月的独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