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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枢密韩太尉精选(九篇)

第1篇:上枢密韩太尉范文

看看李世民如何处理与尉迟恭、房玄龄这些心腹大臣的关系,其中的微妙,大可玩味。

贞观六年(632)在李世民的出生地武功举行宴会,忆往昔峥嵘岁月,看今朝豪情满怀。宴会上,尉迟恭想起自己无论是在战场上浴血奋战还是在玄武门的激战中的赫赫战功,有些兴奋有些激动也有些失落,对“次序”排在自己之前的某公不满:“你有什么功劳?凭什么排在我前面?”座次排在尉迟恭之下的李道宗,是当今皇帝李世民的堂弟,跟随李世民打天下,颇有一点功劳的,看到尉迟恭发飙,过来劝解几句。哪想到尉迟恭喝高了以后根本不能控制自己,动手就打。结果李道宗一只眼睛险些被打瞎了。事情闹大了,李世民很不高兴,宴会在不愉快的气氛中提前结束。下来,李世民和尉迟有一次谈话,对这位功勋卓著的名臣,李世民谆谆教导:“对于汉高祖刘邦诛杀功臣,我是持批评态度的,希望能与各位功臣共享富贵。可是你在官任上屡屡有违法行为,从你这里我想到,韩信、彭越被汉高祖刘邦杀掉不是没有理由的,不是刘邦的责任。国家的治理就是靠赏功和罚过而已,非分的恩典不是可以常有的,你可要好自为之,不要将来后悔!”经过这一番谈话,尉迟恭就很注意检点,收敛多了。

贞观十三年(639)两人又有一次谈话。李世民说:“有人说你造反,是怎么回事?”尉迟恭听了憋了一肚子气:“说为臣要造反是真的!当年臣跟随陛下征伐四方,身经百战,侥幸不死,才有今天。如今天下安定,却怀疑我要造反?”说着,还解开衣裳,露出一道道伤疤。李世民看了听了也感动起来:“我不怀疑你,才和你说这事。你还有啥想不开的?”

同样的故事,在房玄龄身上演绎的是另一个版本。

《资治通鉴》记录了房玄龄在贞观年间的三次停职的故事。一次在贞观二十年(646),房玄龄因为小错被勒令停职回家反省。为此褚遂良上书劝谏:“房玄龄从隋末李家太原起兵就跟随陛下,特别是武德末年玄武门时参与决策,贞观初年选用贤能建立贞观政治格局,若论臣下勤勉,房玄龄应推第一。这样的人才,如果不是他有谋反等重罪,是不应该遗弃的。就算他年老体衰,也只能劝说他退休养老,按礼请退;不能因为些许小过失,就摒弃元勋老臣。”李世民听了,立即召房玄龄入宫议事。

没多久,房玄龄再次犯错“避位”回家,这一回还是没有记载是什么错,但进程很微妙。史书上只说,过了一阵,皇上驾幸芙蓉园,房玄龄得到消息,立即命令子弟洒扫门庭,因为他知道皇上会驾临房家。果然,皇上李世民给自己找一台阶,“顺路”来到房家,然后“顺便”带着房玄龄一起回到宫中。

在贞观十年(636)长孙皇后病故时,综述长孙氏品德事迹时,《资治通鉴》提到有一次房玄龄因为受到批评停职回家。长孙皇后知道了,对李世民说:“玄龄事奉陛下已经很久,严谨小心;朝廷机密,从未泄露。所以,没有特殊的原因,希望陛下不要舍弃他。”

据史书记载,房玄龄实在是一极小心谨慎之人。儿子房遗爱娶了皇帝的女儿高阳公主,女儿嫁给了李世民的弟弟(韩王),他深深懂得满招损谦受益的道理,在皇帝授予“太子少师”职衔时,上表请求解除机要职务退出权力中枢,不仅得不到皇帝的批准,而且还下诏命令他不得继续上表就同一问题请求不已,没有办法他只好接受任命。作为宰相兼任太子的老师,声望的意义多于实际的意义,但当太子准备仪仗队要正式拜见老师的时候,房玄龄还是没有敢前去接受这样的礼遇,他返回了。因此,房玄龄受到当时舆论的赞扬,认为他有谦让的美德。

李世民的举动合乎君王南面之术,是君主操控臣下的基本伎俩,是常用手段,恩威并施,胡萝卜加大棒。皇帝必须随时感觉到自己对权力的绝对控制,随时显示皇权的权威。臣下则必须知道皇帝的底线,适可而止,激流勇退。政治第一,友谊第二。

第2篇:上枢密韩太尉范文

关键词:契丹辽文化;萧宁;萧排押;萧特末;身份

中图分类号:K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7-0005-03

碑刻铭文是研究中古史的重要资料,不仅可以弥补传世文献不足,拓宽研究视野,还可与史籍互证,还原历史本真。宋辽史的研究中已有相当多的成果,《韩国华神道碑》是学界关注较少的碑刻,笔者根据对神道碑的阅读与所搜集的材料,尝试对神道碑中提到的“契丹大将萧宁”之身份做一考证。

一、正史中的萧宁

神道碑中只有一处提到萧宁。韩国华使朝完成任务,得到重用担任开封推官、盐铁判官等职。“久之,契丹大将萧宁使叩雄州,约和,州刘福信之,以闻天子。”皇帝考虑到之前韩国华的优异表现,再次任命其处理此事,最终韩国华不负众望,识破了萧宁诈和的阴谋。这段记载在《宋史》中比较简略,没有提到萧宁的名字,但是记载了时间为淳化二年(991年)。在韩国华的墓志铭中则包含了上述所有信息:“淳化二年,契丹大将萧宁谴人抵雄州,请和。”其中墓志铭较之神道碑和《宋史》传记属于最早记述韩国华生平的材料。

笔者在《金石萃编》中找到一份《韩国华神道碑》,其内容为教材中神道碑和墓志铭的杂糅,派遣韩国华使高丽等较为详细,文后的按语为:“契丹萧宁叩雄州约和事,国华本传在淳化二年,而刘福传不载。”可见淳化二年的记载只有墓志铭这一个来源。根据《长编》记载,淳化二年二月丁巳:“凉州观察使、判雄州事刘福卒,赠太傅,忠正节度使。”也就是说萧宁请和之事应该在淳化二年一月到二月之间。

查找史书,在《宋史》、《辽史》等正史中有几处记载。辽圣宗统和七年(989年)二月乙卯:“大飨军士,爵赏有差。枢密使韩德让封楚国王,驸马都尉萧宁远同政事门下平章事。”(《辽史》卷一二《圣宗本纪》)辽圣宗开泰元年(1012年)三月:“乙酉,诏卜日行拜山、大射柳之礼,命北宰相、驸马、兰陵郡王萧宁,枢密使、司空邢抱质督有司具仪物。”(《辽史》卷一五《圣宗本纪》)辽兴宗重熙十年(1042年):“六月戊寅朔,以萧宁、耶律坦、崔禹称、马世良、耶律仁先、刘六符充贺宋生辰使副。耶律庶成、赵成、耶律烈、张旦充来岁贺宋正旦使副。”(《辽史》卷一九《兴宗本纪》)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十二月:“庚申,辽谴萧宁等来贺正旦。是月,全州芝草生,桂州甘露降。”(《宋史》卷一五《神宗本纪》)我们可以看到,从《辽史》第一条到《宋史》条的记载时,时间跨度近100年,显然,史料中的萧宁绝对不会是同一个人,那么到底是几个人?神道碑中提到的萧宁又是谁?

二、萧宁实为两人

正史中提到的萧宁应该是两个人。原因是:第一,时间跨度太长。如前所述,近100年的间隔不可能是同一人。第二,历史背景不同。统和四年(986)辽曾打败宋雍熙北伐之师,《圣宗本纪》第一条载“大飨军士”,可能是萧宁凭借破宋军功而得到封赏。另外从太平兴国四年(979)宋太宗亲征北汉,辽出兵援汉,宋辽绝和开始,到澶渊之盟签订,25年间两国没有互设使节。淳化二年(991),发生过契丹雄州诈和之事,宋朝靠着韩国华的机智识破阴谋,而这背后的主谋正是萧宁。所以,作为一个伐宋有功、诈和又被识破的大将,萧宁是不可能再作为贺生辰使出使宋朝的,所以前后萧宁不可能为一人。第三,身份差异太大。辽史《圣宗本纪》史料中萧宁的身份为驸马都尉、同平章事、北宰相等。同平章事类似南朝的宰相,根据辽国制度,宗室贵戚官节度使及平章事者,多为遥领加衔,不必身亲其事,这就理解了文献中的“远”字了。所以,这位萧宁是一个身居要位的契丹贵族。而《兴宗本纪》和《神宗本纪》中记载的萧宁是赴宋的使者,二者差别太大。使者的品阶并不高。张婕在其硕士论文中对北宋的国信使群体进行了详细的梳理研究,发现北宋遴选国信使“不必限以位秩高下”,以中等级别的文武官员为主,派往辽朝的正使官员多以郎中、员外郎等五六品官,从五品一下占到60%以上。辽朝作为少数民族政权,礼仪制度大多学习汉地,“时仪法疏阔,(韩)知古援据故典,参酌国俗,与汉仪杂就之”,在使者的选派上应该也会仿照宋制,以求在级别上的平等。同时,辽在外交中居于强势。神宗即位以后,试图改变外交的被动地位,经略西夏,通好高丽,这自然而然引起契丹的不满。神宗熙宁七年(1073),辽派遣范使林牙、萧禧入宋,宋辽双方就划分边界问题展开交涉,经过两年的谈判最终以宋朝的妥协而告终,可见辽朝在两国关系中的强势地位。因此在派往宋朝的贺正旦使问题上,辽朝也不太会派遣高级别的官员。第四,《辽史》之简陋一直以来备受诟病,人物混乱,错误百出,因此出现名不对人,张冠李戴的现象十分正常。

三、萧排押与萧特末

前举四条史料中(《辽史・圣宗本纪》所载)两条的萧宁应该为萧排押,而《辽史・兴宗本纪》和《宋史・神宗本纪》中的萧宁应该为萧特末,《韩国华神道碑》中提到的契丹大将萧宁应该是萧排押。

(一)契丹大将萧宁――萧排押

萧宁即为萧排押的理由主要有:第一,身份相当。《辽史・萧排押传》记载:“(统和七年)尚卫国公主,拜驸马都尉,加同政事门下平章事。(统和二十二年)宋和议成,为北府宰相。(统和二十八年十一月)圣宗征高丽,排押入开京,大掠而还,帝嘉之,封兰陵郡王。开泰二年,以宰相知西南面招讨使。”这说明自统和二十九年东征高丽班师之后到开泰二年期间,萧排押身兼数职:驸马都尉、北府宰相、兰陵郡王。这与《辽史・圣宗本纪》开泰元年条“诏卜日行拜山,大射柳之礼,命北宰相、驸马、兰陵郡王萧宁……督有司具仪物”中记载的萧宁之职务、封号完全一致,且属同一时间区域,所以萧宁即萧排押。第二,经历相符。萧排押长期参与对宋朝的军事活动,统和四年(986),“破宋将曹彬、米信于望都”,“收复山西所陷城邑。”后来担任南京统军使,即为南京统军司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辽南京的保护与对宋朝的征讨,军事和政治地位极显赫。南京统军使也负责一些策反、间谍等活动,“辛丑,南京统军使耶律善补奏宋边七十余存来附”。辽宋战争时期,双方都大量使用了间谍,南京统军使极有可能是辽边界的重要间谍机构之一。前文已述《韩国华神道碑》中萧宁遣使叩和之事发生在淳化二年一月到二月,此时辽朝南方对宋的主要负责人正是萧排押,在萧挞凛死后一直“专任南面事”,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测萧排押谋划了这场雄州诈和事件。第三,地位相符。萧排押地位尊贵,“国舅少父房之后”,少父房是阿古只所属族系,在辽朝是显赫大族,“如此昌运显赫之家,圣、兴、道三帝何能轻视”?《辽史・地理志》载“福州。国舅萧宁建。南征俘掠汉民,居北安平县故地”。其他史籍中也多有记载可为佐证,福州当为萧排押的私城。另外,在辽宁北镇出土秦晋国妃(圣宗弟隆庆妃)墓志中,称妃家“世为后族,答组照烂”。妃父“故枢密使北宰相驸马都尉讳曷宁”,祖父“故燕京留守内衙都指挥使讳割烈”,曾祖“故迷古宁详稳讳演乌卢”。朱子方等先生曾考订曷宁即萧排押,其说甚确。曷宁(即萧排押)的高级官阶与崇高地位,与国舅萧宁不相上下,更有助于我们推测二者实为一人。我们把萧排押与萧宁的年谱简表罗列一下,可以更直观地看出二者实为一人。

(二)贺宋使者萧宁――萧特末

至于《辽史・兴宗本纪》和《宋史・神宗本纪》中记载的萧宁,笔者认为应是萧特末。除了正史,在其他史料中也有记载:“太康五年,是岁遣萧晟、萧宁等使于宋,宋遣使来贺生辰及正旦。”又如:“太康五年,十二月庚申,辽谴萧宁等来贺正旦。”但是这些史料中都没有关于萧宁其他信息,目前只知道他作为使者出使宋朝。然而实际上,萧宁只是历史上一名遣送使者的别名或者误称。辽兴宗重熙十年(1042,仁宗庆历二年):“六月戊寅朔,以萧宁、耶律坦、崔禹称、马世良、耶律仁先、刘六符充贺宋生辰使副。耶律庶成、赵成、耶律烈、张旦充来岁贺宋正旦使副。”《长编》中对此事的记载更为详细,且稍有不同。仁宗庆历二年三月己巳:“契丹遣宣徽男院使归义节度使萧英,翰林学士、右谏议大夫、知制诰、同修国史刘六符来致书。”他们此行是为求关南十县,由于当时“契丹屯兵境上”,“朝廷择报聘者,皆以其情叵测,莫敢行”。最终吕夷简举荐富弼接见,富弼很好地完成了接见任务。史载:“西羌盗边,战未解,契丹保境使请关南十县之地及昏。”这里所载保境使即萧英与刘六符。可以看到,所谓萧宁即萧英也。那么萧英又是何许人也?据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四四):“是月辽谴南院宣徽使萧特默旧作特末,今改,考异《宋史・富弼传》及《涑水记闻》皆作萧英,盖一人而两名也。翰林学士刘六符来使取晋阳及瓦桥以南十县地。”毕沅在这里提出《宋史》等书中的萧英就是萧特末,实际上是一个人两个名字而已。曾贻芬所编的《辽代人名索引》中也是把萧英与萧特末看作一人。蔡美彪先生也据《长编》等考证萧特末,汉名萧英。查《辽史・萧特末传》可见:“明年(重熙十一年),与刘六符使宋,索十县地,宋请增银、绢十万两、匹以易之。”与前文萧英、萧宁故事相合。《辽史》中其他篇章也印证了萧特末出使之说,如“庚戌,谴南院宣徽使萧特末、翰林学士刘六符使宋,取晋阳及瓦桥以南十县”,“十一年,与宣徽使萧特末使宋索十县地”等。萧特末是一个使者家族,除萧特末使宋之外,其兄萧和尚也曾作为使者出使宋朝。辽代谴使多选派可靠的契丹人,对家世背景和个人能力十分看重,萧特末和萧和尚乃“国舅大父房之后”,兄弟二人也是以“多智略”、“有能称”,因此多次被委以重任。

四、萧宁的多重身份

史书典籍中对不同个“萧宁”的记载原因是多方面。一是《辽史》内容简略而前后矛盾。清人赵翼曾言:“《辽史》最简略,二百年人物,列传仅百余篇,其脱漏比多矣。”另外在誊录传抄的过程中也会出现姓名、职位、时间等方面的差错。如《辽史》和《长编》把使者冯元分别错记成“马宗元”和“冯元宗”。二是后代修史记录不同。如今通行的《长编》有嘉庆间张氏爱日精庐活字排印本和光绪间浙江书局刊本,浙本出自张本,张本则本之《四库全书》本,三者为辽人名氏均已改译。《长编》载:“天圣元年……契丹谴……耶律唐古特……程昭文来贺乾元节。”局本《辽史》载:“太平三年闰(九月)以唐古特程昭文充贺宋生辰使副。”省略“耶律”二字。而殿本《辽史》则作唐骨德成昭文,如此混乱,如果不是以官爵职务等考证,很难知其是一个人。三是辽人名字较为复杂。钱大昕尝云:“金人多二名,一从本国名,一取汉语。”实际上辽人也是如此,尤其是赴外使者,或许觉得沿用旧名有所不雅,所以特立一名,从而在双方的史书中出现一人多名的现象。再加之年代久远,天灾人祸等原因,史书中的记载更加问题丛生,这需要历史研究者仔细分辨,厘清史实,还原历史的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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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①[元]脱脱撰.辽史・卷八八・萧恒德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1342.

②孟凡云.辽圣宗时期宫闱斗争探析.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0,(5):63.本文认为排押于应历十八年(968)为政事令,原文无注。

③[元]脱脱撰:《辽史》卷十五《圣宗本纪》载:“庚子,谴排押、盆奴等攻开京,遇高丽兵,败之。”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68页。

参考文献:

〔1〕(元)脱脱.辽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5.

〔2〕(元)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5.

〔3〕(元)纳新.河朔访古记(卷中)[M].北京:中华书局,1991.

〔4〕韩公墓志铭并序[A].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河南集(卷十六)].

〔5〕(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2004.

〔6〕(清)王昶.金石萃编[M].北京:中国书店,1985.

〔7〕(明)王圻.续文献通考.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8〕(清)李有棠.辽史纪事本末[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

〔9〕(清)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三四).清嘉庆六年递刻本.

〔10〕(清)杨复吉.辽史拾遗补.道光五年汪氏振绮堂刻本.

〔11〕曾贻芬,崔文印.辽史人名索引[M].北京:中华书局,1982.

〔12〕傅乐焕.辽史丛考[M].北京:中华书局,1984.

〔13〕金毓黻.辽国驸马赠卫国王墓志铭考证[J].考古学报,1956,(3).

〔14〕朱子方.从出土墓志看辽代社会[J].社会科学辑刊,1979,(2).

〔15〕孟凡云.辽圣宗时期宫闱斗争探析[J].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0,(5).

第3篇:上枢密韩太尉范文

岳家军无人能敌。作为南宋战斗力最强的第一方面军的统帅,连名将韩世忠都对其钦佩有加。韩世忠与岳飞情同手足,只要岳韩二人联手,不管是如何艰难的战役,也不能阻挡这一对生死兄弟。韩世忠堪称英雄,可惜一直以来,他被岳飞的光芒掩盖。

提起韩世忠,不能不提及他的妻子梁红玉。这是一名无法被历史淡忘的奇女子。而且,因为她的出身寒微(曾有争论她是否出身青楼,但生于贫苦人家是毫无疑问),她让我们更感亲切真实。梁红玉大逆不道,曾经劝说夫君与岳飞联手,不听皇命,“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及至岳飞死后,她愤慨而问:“何谓莫须有?何谓莫须有?”喋喋不休,恍如怨妇。但她所怨,却是许许多多大男人不敢评说之事——为自己的身家性命而噤若寒蝉!

这一位怨妇,千古敬仰。她的性格与岳飞相像。韩世忠与他二人相比,怎么也难以摆脱配角的命运。幸好韩世忠生性洒脱,岳飞死后,他也交出兵权,游山玩水,得享天年。从另一角度说,他是胜利者,在那一个阴暗的朝代全身而退;但相对于历史来说呢?岳飞能留名千古,而韩世忠几乎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物。难道,他的幸运反而是他的不幸?

本来死的应是韩世忠。秦侩想拉拢的原本是岳飞,而想置韩于死地。秦侩还是一个有点小聪明的权相,亦已看出他们二人绝不能联合,否则,天下无人能对其掣肘。是以,二者必去其一。秦侩阴谋夺去韩世忠的兵权,再派人游说岳飞,想将韩世忠的军队交由岳飞指挥。

可惜,他低估岳韩二人的交情。设计可谓十分完美,他摸清了岳飞的弱点——同时也是他最大的优点。世人将岳飞比喻成韩信,所率之兵,多多益善。然而结果却是岳飞面对增加一倍兵力的诱惑而不顾,力保韩世忠。

岳飞既保韩世忠,韩就不能杀,也无人敢杀。因为韩世忠麾下部将与精兵,除了他自己与岳飞,无人能够指挥。所以韩世忠逃脱大劫,也丧失了扬名青史的机会——“风波亭”的主角,原本是他。

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究竟是性命重要,还是名垂青史重要?恐怕无人能够准确回答。人皆有欲望,但没有性命,就算是多么宏伟的理想也无法实现。为国为民,自不能死。但为国为民能与名垂青史划上等号吗?绝不可能!这里面究竟哪一种重要,且不说他们当局者迷,即使今日我们回顾历史,也无法得出一个准确的答案。

韩世忠还有欲望,还有理想,他不肯就此死去,于是他去求皇帝,力陈心迹,也得到了赵构的支持,秦侩的诡计未能得逞,于是将矛头指向岳飞。

秦侩也不知道杀岳飞竟然杀得这么顺利。掌实权的张浚是岳飞恩师,虽不大喜欢岳飞时常顶撞他,还不至于落井下石,只是明哲保身,置身事外。韩世忠自不必说,坚决反对将岳飞治罪。原本杀岳也与杀韩一样艰难,岳飞也不是非死不可。但他性格倨傲,要他向皇帝求情?杀了他也不肯(他竟用自己的性命来证明)!他宁愿慷慨就义,也绝不低声下气,苟且偷生。

这是属于他的悲剧。其实皇帝赵构,当时还是希望能做一番事业,因此也非常宠着岳飞。岳飞的升职与他所立的战功是成正比的,他升得比谁都快,甚至已与他恩师张浚并列。让我们回顾一下岳飞历任的官职:从下等军官校尉,十年间升为都尉、宣抚使、枢密副使、太子少保,赐封列侯,是当时最年轻的方面军统帅。可惜他太自负了,一直难以让赵构充分信任。要知道宋朝还是陈桥兵变而夺得天下的,既有祖训,这叫赵构如何安心?

岳飞有其自负的资本,他是一名非常全面,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中绝无仅有的将军。可惜这样一位人中龙凤,也无法为中华民族力挽狂澜。后世的小说《说岳全传》为了突出岳飞的指挥若定,反而将其英雄盖世这一强项淡化了。其实他的所有部将,就勇武而言,皆不及他。持丈八铁枪,孤身闯入敌阵,斩上将首级而回,岳飞不止一次上演这“孤胆英雄”的精彩之作。极为难得的是,包括敌人对他的“英雄主义”也非常尊敬,金国的史册也如实记载。至于他左右手都能拉开“三百石”的强弓,也得到考证。这些都是属于他个人的勇猛,而用兵如神,精通兵法等史实,俱已广为流传,不必详述。

岳飞就是这样一名智勇双全,决无人能够战胜的人物。所以,能打败他的,只有他自己。他的性格太傲,傲慢得使人无法接受。都督张浚曾因为某次将领调派征询其意见,当时张浚历数满朝将军都尉,甚至连岳飞手下的部将也提了几个,岳飞都不满意。张浚吹须瞪眼:难道,普天之下除了岳飞,无人堪当重任?!

姑且不说张浚是朝中实权派之一,只论私交,他也对岳飞有恩。岳飞能成为方面军统领,挂帅封侯,很大部分是张浚的功劳。只是岳飞确实太傲,有点让人难以接受。因为与张浚争执几句,岳飞就挂印请辞,守坟尽孝,不理军事。朝廷催促,部将以死相柬,他不为所动。六天之后才回到军营。至于在翠微山号称养病而自缴军权,更是任意妄为的表现。

朱仙镇大捷,十二道金牌催归。岳飞也预感到危险,拒绝带同部将前往,只带上了儿子岳云。此时实难以猜测岳飞的本意,但可以这样说,若他不想死,谁也不敢杀他。他将除他之外军中威信最高的岳云带上,堪称光明磊落的举措(纵使这种光明磊落长使世人泪满襟)。此举使朝廷不会慑于他的军队而不敢治他的罪,倨傲的性格,在他死前表现到极致。

这篇文字非常离题,离得极远,也许是对岳飞偶像式的崇拜,使世人从不敢,也绝不想接触他的性格本质。每一个中国人,在少年时代,都会希望岳飞置这十二块金牌而不顾,“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纵然只有三成的胜算,也毫不畏惧,直捣黄龙府!即使失败了,也轰轰烈烈!这种死法更为精彩!

第4篇:上枢密韩太尉范文

关键词:唐代藩镇;唐代节度使;墓志;藩镇形象;儒学传统

一、缘起

陈寅恪先生《论李栖筠自赵徙卫事》指出:“大唐帝国自安史乱后,名虽统一,实则分为两部。其一部为安史将领及其后裔所谓藩镇者所统治,此种人乃胡族或胡化汉人。其他一部统治者,为汉族或托名汉族之异种。其中尤以高等文化之家族,即所谓山东士人者为代表。此等人群推戴李姓皇室,维护高祖太宗以来传统之旧局面,崇尚周孔文教,用进士词科选拔士人,以为治术者。自与崇尚弓马,以战斗为职业之胡化藩镇区域迥然不同。”陈先生从“文化、种族”视角,其实主要是从文化视角,将安史乱后的唐帝国视为二部,认为至开元晚世,诸胡族大量人居河北,以至“喧宾夺主,数百载山东士族聚居之旧乡,遂一变而为戎区”,藉以揭示唐后期藩镇割据形势之所以出现的文化、民族背景。也正是从这一角度,将李栖筠之自赵徙卫与“河北地域政治社会之大变动”乃至“中古政治社会上之大事变”联系起来,使之顿具重大历史意义。陈先生又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引用《樊川集·故范阳卢秀才墓志》,认为“生年二十未知古有人日周公、孔夫子”的卢生,其“击球饮酒,马射走兔,语言习尚无非攻守战斗之事”。实“代表河北社会通常情态”。陈先生见微知著的眼光和史识,在上述论析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上述问题意识激发了一大批相关研究,在陈先生的基础上取得显著推进,如毛汉光先生《从士族籍贯迁移看唐代士族之中央化》一文,即堪称代表。但对陈先生就卢霈墓志所论安史乱后河北藩镇区之“社会通常情态”,笔者内心深处又常存一丝疑虑。这一地区(至少卢龙节度使驻节地幽州以南)至迟自秦汉以来就是汉民族聚居的农耕之区,经济文化素称发达之区,何以竟在盛唐时代出现如此丕变,最后导致藩镇长期割据之局?河北地区具有千余年传统的周孔之教,何以竟在短时期内如此迅速地从该地撤出?近读唐代墓志,特别是郑涑及夫人崔氏的合葬墓志,又引起了对一问题的思考。为便讨论,先节引志文如下。

《唐故冀州阜城县令……荥阳郑府君夫人博陵崔氏合祔墓志铭》

承务郎前试太常寺协律郎云骑尉王球撰

府君讳潨,大唐贞元十二年六月二日,终于冀州阜成县。……夫人博陵崔氏,大和六年岁次壬子五月九日,遘疾终于平阳里之私第,享年六十七。其年七月七日,合葬于东都河南县平乐乡北邙原祔什先茔礼也。夫人……奕叶华荫,门高士风,联联绅冕,光辉不乏。洎丝簧同韵,銮珮等音,承盥酢以奉庙献,守敬顺以和中外,风雨霜露,三十七载。有子三人:前绛州司马赐绯鱼袋长日杞;前赵州平棘县丞二日枢;前赵州参军三日楬。有女一人……夫人年十五。归于府君。常以府君家本居秦,偃仰皇泽百余载,大历初,偶因薄游滞留河北,当时国家化流八表。仁人之谊,先浸于河朔,求名学宦之士,如不失疆理矣。又值廉察使王武俊采掇贤彦。重仰才能,且以荐用,假名于理剧之奥,终遣求事,得地于膺艺之乡。以是申婚礼于他域。系名族于德门,士君子亦日叶时之美称矣。厥后天下军威转雄,兵志难戢,薄之即不守封限,宠之即不循略度。从建中初,镇冀之间,自为一秦,颇禁衣冠,不出境界,谓其弃我而欲归还。府君与夫人男女,戢在匪人之土矣。暂谓隔王化于三千里之外,离我戚于五十年间。府君至于身殁,不遂却返。夫人遭从夫之痛,霜在危邦,司马季仲幼志未立,与诸骨肉落为污俗,赖去元和中,司马亲叔'瓒以文畏佐以学重慕于彼地之帅,帅殒而子承元以顺逆自谕,举军来王,司马扶(版)舆出乎虎口,持小辈附于骥尾,其余血属姊弟,数年之内,稍稍而至。司马遂为忠孝所闻。顷者李寰仆射受镇于此,奏举成名,余见司马当理第宅于晋,授甘滑于绛,再陇西李氏淑令勤虔,修养晨夕,实仁子之教妇也。先太夫人谓司马曰:尔官虽贫,秩且自立,使吾儿孙男女欢聚不远,寝食爱思,得复乎清平之代。如此非汝之力,吾谁致之?……天夺其和,翌日疾作,司马与李妇面垢而形容摧赢,怀忧而骨髓轸瘵。衔毒止中,请命于上。及夫人之终,号昊一声,洒血在地,外人闻之,亦为之陨涕。……夏五月,司马乞诸途,而成诸礼,糯车启路,哀绝请书。余为里人也,谙备景行而志诸忠孝,俾粹琬琰,荐于馨香。铭日(下略)。

下面结合此志试作考析。

二、崔氏丈夫郑潨的墓志及相关问题

郑潨出自荥阳郑氏,所娶博陵崔氏,均为北朝以来第一流大族,堪称门当户对,可惜志中所载崔氏曾、祖、父辈,郑潨兄弟及诸子,均不见两唐书纪传及《宰相世系表》。志称郑潨“贞元十二年(796)六月二日终于冀州阜城县”,崔氏“大和六年(832)岁次壬子五月九日,遘疾终于平阳里之私第,享年六十七”,夫妇卒年相距37载。志云“洎丝簧同韵,銮王珮等音,承盥酢以奉庙献,守敬顺以和中外,风雨霜露,三十七载”,初读似乎是指崔氏结缡郑氏以来的全部生涯,据上推算,实则仅指郑潨过世后的孀居岁月。崔氏逝世当年的七月七日,即与郑潨“合葬”于“东都河南县平乐乡北邙”郑氏先茔所在,故墓志题为“崔氏合祔墓志铭”。惟其如此,志文但以崔氏为主,仅在志题中出现郑潨的结衔冀州阜城令,郑潨仕历及父祖均不见于志。不过志中亦有交待:“(郑潨)三代官业名氏,旧志之所详焉,故不重书,春秋简文而已。”所幸笔者最近阅读唐代石刻,发现这方郑潨的“旧志”尚存于世,即《唐冀州阜城令荥阳郑君墓志铭》,惟志中郑君名字空白未刻,所以不为人知。为便讨论,兹录其全文于下:

维唐贞元九年,岁在癸酉,六月二日,冀州阜城县令郑君终于恒府真定县之私第。公讳口口。自桓武佐周,因地命氏,至国朝开元末。割荥阳县两乡属河南府,今为汜水人也。郑氏北祖襄成公之后。公门风祖业,为姓之夹(奕)著;贞干绪白,为吏之徇良。高祖皇驾部郎中府君讳毅,郎中生洛阳令府君讳歆,府君生公之大父河南府寿安县主簿府君讳翰,主簿生公之列考皇大理司直兼穆州桐庐县令府君讳镙,公则府君之第二子也。以才地称,释褐奏授沦州长芦县尉;以干蛊闻,恒冀观察使奏迁冀州信都县尉;秩满,以清白著,又奏授德州录事参军。当纠辖而群吏肃,佐徭赋而夫家集,迁冀州阜城县令。当道节度使王公表荐充节度巡官。方欲浊居台宪,用展轮翮。呜呼!天与促算,不与厚禄,制命未降,俄以消疾而终,享年卅七。夫人博陵崔氏,有子四人,长日枢,次日札。札以贞元十八年正月四日奉夫人之命,自恒阳启殡,葬于河南府洛阳县城北廿里张阳村先茔桐庐府君墓之后,礼也。弟成德军节度(军)口口(渍)

对照上引崔氏合祔墓志,从郑潨官职(阜城县令),卒于任上及卒地(冀州)、逝世月日(六月二日)、最后葬地(北邙),夫人姓氏籍贯(博陵崔氏),子女人数(四人)及长子、次子名氏(枢,札或杞),以及郑潨之弟任官于成德等,均相符合,足以判断此志即为郑潨墓志。郑潨墓志由时任成德节度属官的弟弟郑潨亲自撰写,不仅明确记载了郑潨的“三代官业名氏”及本人官历,而且还可以据以补充、澄清上揭崔氏合祔墓志中的若干不明乃至错误之处。

1、灒在郑潨墓志中自称其家族郑氏为“北祖襄成公”之后,然而《新唐书》卷75上《宰相世系表》郑氏条载郑氏北祖为后魏建威将军郑晔之后,“北祖襄成公”未知何人。而且郑潨高、曾、祖、考四代官位均不显,不见于《宰相世系表》。

2、郑潨墓志记其长子名枢,次子名札,崔氏合祔付墓志却记其长子名杞,次子名枢。札、杞应为一人,二者必有一误,盖因形似致误。问题是郑枢和郑札的排行,两志的记载对立。如果注意到由郑札而不是由郑枢护送郑潨之丧归葬洛阳,在这一点上两志记载完全一致,那么可以推知,郑潨的长子郑枢在当时可能已然早逝,故次子郑札受其母命当此重任,从后来崔氏亦卒于郑札家而不是长子郑枢家,可资证佐。崔氏15岁结婚,28岁(贞元九年)时已生养4位子女,故其长子郑枢、次子郑札的年龄应相差不大,由于郑札数十年来即为郑家事实上的长子,主持家务,故志文撰者误以其亡兄郑枢为弟,似不难理解。

3、崔氏合丰付墓志称“赖去元和中司马(郑札)亲叔(郑)灒以文畏佐以学重慕于彼地之帅”,可知宪宗元和年间郑潨弟郑灒任职于成德军。又据《(唐)光州刺史李公(潘)墓志铭》,李潘“家于常山”,其“八岁”之时(德宗贞元十五年,799),“太守郑公灒性乐善,喜后进,因目之为奇童,荐于连帅”。按常山太守即恒州刺史,当时由成德节度使王武俊自任,郑灒官位尚不至如此之高,但据李潘墓志,并参据上引郑潨墓志末句“弟成德军节度(军)口口(灒)”,可证郑灒早在德宗贞元年间即人成德军幕。故郑潨卒官及迁葬之时,郑’攒已在成德。其所撰其兄郑潨墓志中明确记载“札以贞元十八年(802)正月四日奉夫人之命,自恒阳启殡,葬于河南府洛阳县城北”,不应有误。

4、郑涑墓志载其卒年为贞元九年(793),并附当年干支“癸酉”,正合。且贞元十八年归葬洛阳,距郑涑去世不到10年,潨妻崔氏健在,志文又由在成德任职的潨弟郑灒亲自撰写,所记卒年亦不应有误。崔氏合利寸墓志作贞元十二年(796),盖因郑潨去世已40载,既年深月久,其妻崔氏亦卒,其子女记忆或误,撰墓志者据以书写志文,遂将郑潨卒年晚记了3年,下推崔氏孀居岁月为“三十七载”,亦相应晚了3年。崔氏死后与丈夫合祔,可能采取的是同坟异穴方式,并没打开郑涑的墓穴,因而没有见到当年郑灒所撰郑潨“旧志”,以致崔氏合祔墓志在郑潨卒年、郑枢、郑札兄弟的名氏、行次等问题上与郑涑墓志不合,就郑潨卒年而言,可以肯定是合丰付墓志误记。

5、据合丰付墓志,由于成德军“颇禁衣冠,不出境界”,郑涑家族在河北生息长达半个世纪(“离我戚于五十年间”)。按郑潨“大历初(766—779)偶因薄游,滞留河北”,直到元和十五年(820)成德节帅王承宗死,其弟王承元“举军来王”——即以成德所统四州归朝,郑札才得以扶老携幼(“扶版舆”、“持小辈”)离开河北,“其余血属姊弟,数年之内,稍稍而至”,前后正好50余年。不过郑潨虽“至于身殁,不遂却返”,其丧柩却早于贞元十八年(802)就已归葬洛阳。

三、崔氏合祔墓志所见成德藩镇形象

合祔志称德宗建中(780—783)以后,“镇冀之间,自为一秦”。按“自为一秦”,即指建中三年(782)恒冀观察使王武俊据镇反,称赵王自立,与唐王朝决裂。志称郑潨“本居秦,偃仰皇泽百余载”,自郑潨“滞留河北”,“府君与夫人男女,戢在匪人之土矣。暂谓隔王化于三千里之外”;“夫人遭从夫之痛,霜在危邦,司马季仲幼志未立,与诸骨肉落为污俗”。墓志作者将当时的成德藩镇区视为“王化”之外的“危邦”、“污俗”、“匪人之土”,而称王承元“举军来王”后郑涑家族及其亲属迁出成德,是“出乎虎口”。志称主持其事的郑札“遂为忠孝所闻”,所谓“忠孝”,即指他率领家族离开河北藩镇回归洛阳王化之地。崔夫人临死之前,还不忘赞扬其子郑札将全家人带出成德,“得复乎清平之代”。

《新唐书》卷148《史孝章传》载孝章上谏其父魏博节度使史宪诚时有云:“大河之北号富强,然而挺乱其地,天下指河朔若夷狄然。”身为河朔藩帅的田弘正亦自称“自天宝以还,幽陵肇乱,山东奥壤,悉化戎墟”,“六十余载矣,河北之地,教化之所不及,冀、赵、魏、常山又河北之尤者,日月积习,遂为匪人”。据前揭杜牧《范阳卢秀才墓志》,镇州儒者黄建在给年二十尚不知有周公、孔夫子的卢生讲述“先王儒学之道”以后,又给他描述了“自河以南”的另一个“土地数万里”的光明世界:“有西京、东京,西东(京)有天子,公卿士人畦居两京间,皆亿万家,万国皆持其土产,出其珍异,时节朝贡。一取约束,无禁限疑忌,广大宽易,嬉游终日……至老不见战争杀戮。”参据崔氏合祔墓志,可知在时人心目中,河北藩镇与两京为中心的朝廷直接控制之地,实为截然不同的两个社会。二者之间不仅有心理空间的隔绝,而且“颇禁衣冠,不出境界”,在政治、军事上亦处于对峙状态。陈寅恪先生“大唐帝国自安史乱后,名虽统一实则分为两部”之论,正是从当时人的实际心理印象中来,又如实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心理,诚为不易之论。

四、墓志所见河北藩镇的另外一面

1、合丰付墓志载郑潨“大历初,偶因薄游,滞留河北……又值廉察使王武俊采掇贤彦,重仰才能,且以荐用,假名于理剧之奥”。郑涑墓志载其在河北的仕历为“释褐奏授沧州长芦县尉:……恒冀观察使奏迁冀州信都县尉;……又奏授德州录事参军。……迁冀州阜城县令。当道节度使王公表荐充节度巡官。……制命未降,俄以消疾而终”。按王武俊建中三年(782)受任恒冀观察使,郑潨因其“奏授”出任成德属州冀州的信都县尉,距大历初起家于沧州长芦县尉,已有十余年之久。既而郑潨又“申婚礼于他域,系名族于德门(博陵崔氏)”,在河北成家立业,这些都发生在合祔墓志所谓“颇禁衣冠,不出境界”之前。可知郑潨之“滞留河北”,并非如合祔墓志所说起因于一次偶然的“薄游”,而是有意识的选择。如所周知,安史乱后士人求仕艰难,而藩镇有自由辟署之权,故士子多以游仕方镇起家,所谓“大凡才能之士,名位未达,多在方镇”,其中又以游仕河北藩镇现象最为突出。韩愈名篇《送董邵南游河北序》,韩翃《送李浞下第归卫州便游河北》等,以及崔氏合祔墓志所云“当时国家化流八表,仁人之谊先浸于河朔,求名学宦之士,如不失疆理矣”,皆是其反映。游幕河北的郑潨长期任职于成德,直至卒于阜城令之位。其弟郑潢(成德节度使属官),长子郑枢(赵州平棘县丞),三子郑褐(赵州参军),均在成德藩镇任官。次子郑札,合丰付墓志中以绛州司马结衔,乃迁出河北之后所任职务,据其兄弟之例,他在成德藩镇时也应有职务。而郑札所娶、郑潨女所嫁之陇西李氏,亦属长期留居、任官于河北藩镇的名族。总之,郑潨家族在河北50年,既非“偶因薄游”而“滞留”,也不能归因于河北藩镇的“颇禁衣冠,不出境界”政策,而是因为郑涑家族已在当地积累了深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资源,不可能贸然放弃。

2、崔氏合祔墓志称郑潨“薄游”河北之际,“又值廉察使王武俊采掇贤彦,重仰才能,且以荐用”。按成德节帅王武俊之重用士人,文献颇有记载。《唐诗纪事》卷46“刘言史”条转载皮日休《枣强碑》:“王武俊之节制镇冀也,先生(言史)造之。武俊性雄健,颇好词艺,一见先生,遂加异敬。将署之宾位,先生辞免。”后王武俊又“奏请官先生,诏授枣强令”,仍遭到刘言史的拒绝。无独有偶,又据《旧唐书·窦群传》附兄窦常:“贞元十四年(798),镇州节度使王武俊闻其贤,遣人致聘,辟为掌书记,不就。”当时窦常隐居于远离镇州的广陵,据说成德使者所带的聘礼为五百金,王武俊求贤若渴之心,于焉可见。这在墓志中也有反映。《唐代墓志汇编》长庆008《……陇西李府君墓志铭》:

维大唐元和十五年……宜春郡宜春县尉李府君遘疾,捐馆于邑之官舍,春秋五十七。……父荣,皇定州北平县令。顷因流寓,便家定州,娶荥阳郑氏。……公生长河朔,早习诗书。器量深厚,言辞温雅。时太尉王公(王武俊)节制镇冀,以名高勋著,显重当世,开幕取士,无非才俊。秘书少监兼御史中丞郑公濡,为盛府行军司马。以公族望清美,衣冠人物,景慕之厚。遂以次女妻公,得因军功奏官,累受冀州司兵参军。同书元和125《……陇西李府君墓志铭》:

公讳弘亮,字广成,四公姑臧之后,世胄洪懋,门绪清劭。……建中初,成德军节度使、太尉王公(王武俊)以公文彩峻发,温密沉雅,奏授承务郎。左卫兵曹参军。公以择木心远。非邓林不宿,振衣脂辖,聿来我疆,初命瀛州平舒主簿。同书宝历017《……弘农杨公墓志铭》:

公讳瞻,字士宽,弘农人也。曾祖及祖,出于幽冀盛族,史籍已载,故不书讳。……贞元初,洎常山连帅太师王公(王武俊)弘覆焘之心,抚骑士如子,招绥有礼,赏罚必中。公之家君(孝直),远慕风教,投事麾下。太师署以重职。将启戎行。岁月弥轮,受恩益重。及仆射出常山之日,公特献诚恳,誓从旌旗。仆射美其父作子述,俯乃允从。公少而岐嶷,长而恭懿,文武不坠,器宇天然,有名将之风,怀国士之量,特授郑滑亲事兵马使兼东城使。……家传孝义,外赞惠和,济济沉沉,弘敷群望。仆射拜凤翔日,授节度押衙兼排衙右二将。……终于凤翔府敷化里之私第也。享年卅有八。《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大和032《唐故张府君墓志故夫人豆卢氏墓志铭》:

公讳遵,字修本,其先南阳人也。……父献弼,皇忠,州刺史兼本州团练使,赠工部尚书。公少以门荫授解褐官。年廿,亲裴氏怀恋伯兄,遣省伯舅于镇州。时属军讌,王公(王武俊)大张乐于庭。公观焉。口为镇帅王公见。公身长七尺,关须眉。与语良久,便授押衙。明日,兼内院兵马使。不旬月,奏事德宗,授兼监察御史,依前押衙。日:奇士也。自后忠鲠屡进,数有苦言。及士真知留后,寻改殿中御史。承宗摄留后,国家变更镇事,以薛昌朝为帅,发将军景忠信削夺承宗官爵。朝庭振威,成德惴恐。……此时公乃请见。……一切以公止遏。攘除翊蔽。……寻有诏赦承宗。……出入成德二十余年,忘身立忠,事溢人听。上引可见,王武俊“开幕取士,无非才俊”,且不拘一格,惟才是用。宜春县尉李府君因“早习诗书,器量深厚,言辞温雅”,李弘亮因“文彩峻发,温密沉雅”,并得王武俊信重,入成德军幕任职。当然他们出自陇西李氏,所谓“族望清美,衣冠人物”,可能也是被重用的原因之一。杨瞻“出于幽冀”,这一家族是以武勇见长的土著“盛族”,瞻父杨孝直因王武俊“抚骑士如子,招绥有礼”,投其麾下,被“署以重职”,“受恩益重”。杨瞻自己则追随王武俊的孙子王承元出镇,担任重要的军职,“有名将之风”。张遵在宴会上与“王公”邂逅,深得王武俊欣赏,被目为“奇士”,当即授官,不次提拔。当贞元十七年(801)王武俊死、其子王士真“摄留后”的权力交接之际,成德镇受到来自朝廷的巨大压力,据张遵墓志,正是由于张遵的出色应对,巧妙斡旋于朝廷、成德之间,终于使危机得以化解。墓志对张遵的作用可能有所夸大,但他“出入成德二十余年,忘身立忠,事溢人听”,不可能全属子虚。史实表明,王武俊一方面举贤任能,一方面“颇禁衣冠,不出境界”,在与朝廷争夺人才、保留和储蓄人才方面确有过人之处,从而为成德镇以后长期维持稳定、独立,奠定了基础。

3、崔氏合丰付墓志称建中年间河北藩镇叛乱后,“天下军威转雄,兵志难戢,薄之即不守封限,宠之即不循略度”,成德军遂“自为一秦”。而在此以前,即代宗大历年间(766—779)下至建中三年(782),仍是“仁人之谊,先浸于河朔”,“求名学宦之士”并不视河北为“匪人之土”(“如不失疆理矣”)。可见藩镇是“匪人之土”还是“王化”之区,关键取决于藩镇的政治态度,即是否承认长安朝廷为正朔,而非以该地区文化上是否“尊崇周孔文教”为依归。如前所述,就当时士人群体的心理,在文化上确实“目河朔间视犹夷狄”,避之去之惟恐不及;但另一方面,亦如上所述,河北藩镇仍对于士人具有相当强的吸引力,有一大批士人游仕并留居该地,这对于改变河北藩镇统治集团的阶层结构,改善当地的文化面貌,应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

已往的实证研究表明,河北藩镇的上层将领及军队骨干,多出生于所谓胡族,当地胡风强劲,这是历史事实。但这并不意味着河北藩镇一律排斥“周孔文教”。如成德节帅王武俊,据《旧唐书》本传,出自契丹怒皆部落,每以“虏”自称,但他对儒生文士却十分尊重,已见上述。成德镇由此集聚了一大批士人,如郑潨的弟弟郑潢,即“以文畏佐以学,重慕于彼地之帅”。这批士人对于以后王武俊的孙子王承元以成德四州归朝,曾发挥重要作用。《唐代墓志汇编》开成050《……李公墓志铭》:

公名潘,字藻夫,先世赵郡赞皇人,分继东祖之后。……始生六年,就学师训,明惠聪敏,有若生知,目睹必记,耳闻不忘。尝侍于伯兄,傍闻《左氏》,至于废兴理乱、褒贬善恶之深旨,发问必对,贯达无遗。家于常山,太守郑公潨性乐善,喜后进,因目之为奇童,荐于连帅,特表奏闻,策中有司别敕同孝廉登第,时才年八岁。其后讨览经籍,九流百家之语,靡不该通,著诗业文,名显当代。自幼居艰疚,号毁逾礼,有曾闵之行。闻于乡里。无何,长庆初,常山帅王承宗殁于镇,镇卒逼其弟承元主其军,且袭父兄之位,因而请焉。承元幼懦,辞进不决,公乃潜运音计,密择机宜,诱掖承元,敛身归国。朝廷果奖承元之节而授钺于滑台,始去常山。当是时也,自天宝末,两河之风未变者,唯渔阳一镇耳,因请承元,飞檄于范阳节度刘总,洞晓君臣之礼。大开逆顺之端。其明年,刘总尽室来觐,河朔之地,晏然削平,皆公之秘略也。承元以公有诚,尽推毂之力,遂奏口评为巡官,转掌书记。及王公移镇于歧,累授里行殿中侍御史职,历节度判官,以至加朱绶,为副停。久之,王公换青州,以公为检校都官员外郎副平卢军使。府幕十年,始终一贯,参尽勤尽,时论多之。李潘是成德当地成长的士人,其“就学师训”,“著诗业文”,恪守丧礼,与河北以外的士子并无不同。值得注意的是,他还在8岁时,就被“以文畏,佐以学”的郑潨之弟郑潢目为“奇童”,并将他推荐给成德镇节帅,经“奏闻”朝廷,被“有司别敕同孝廉登第”。正是这一位受到良好儒学教育、恪守儒家规范的李潘,在以后的王承元“敛身归国”事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潜运音计,密择机宜,诱掖承元”)。如果墓志所记属实,李潘还在王承元归朝不久发生的幽州节度使刘总“释兵柄入朝”事件中,有密谋筹划之功(“皆公之秘略也”)。而在王承元以后的出镇生涯中,李潘也始终是他最重要的谋士和助手。按王承元“敛身归国”时年仅18岁,如此重大的决策显然要倚赖谋士,而且不可能是李潘一人。这里再节录一方墓志。同上书大和070《唐故平卢讨击副使……刘府君墓志铭》:

公讳逸。……父讳元宗,素蕴奇志,早践戎旃,亲卫爪牙,内外经历,终义武军兵马使。……公即第四子也。幼专诗礼,长艺弓裘,不坠门风,雅称宗祖。长庆初,以镇冀不轨,丑迹彰闻,元戎太原王公乃脱彼凶妖,束身诣阙。公乃亲为侍从,共拔海蠕,殊节即成,众望斯洽。主上以太原公勋绩超拔,乃授义成军节度使,公即行焉。俄又有除凤翔节制,公又亲从。……除平卢军节使,公又从至,复署前衔。刘逸虽长于河北藩镇,仍受到良好的儒学教育(“幼专诗礼”)。与李潘相同,刘逸也参与筹划王承元“束身诣阙”事件,其后跟随承元转镇各地。上引宝历017《弘农杨公墓志铭》志主杨瞻,亦如刘逸,在王承元“出常山之日”,“特献诚恳,誓从旌旗”,并追随承元转镇各地。上述王承元归朝事件的策划者、支持者杨赞、李潘、刘逸等人,一无例外都是儒家经典的修习者、实践者。

综上所述,可知河北藩镇地区周孔之教并没有绝迹,除了外来的士子,当地有儒学传统的家族,仍自童蒙课书问学,“不坠门风”。如上引长庆008《李府君墓志》即称其虽“生长河朔”,却“早习诗书”。又《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大和038《唐故卫尉卿赠左散骑常侍柏公墓志铭》载,志主、魏郡人柏元封“七岁就学,达诗书之义理;十年能赋,得体物之玄微”。其祖父柏造死于安史之乱,其父柏良器遂“学剑从戎”,以军功封平原郡王,而柏元封则自称:“今吾父武功立,予不可不守吾世业而苟且于宦达也。”乃“下帷读书,不窥园林者,星周于天。业成名光,登太常第”。所谓“世业”,即家传儒学。新出魏博军将《米公(文辩)墓志》则载其“季(子)存实,幼(子)存贤,皆学习礼经,以期乡秀”;前引元和125墓志志主李弘亮,曾在宪宗元和年间出任“知瀛州束城县事”时,“敦学校之道,迓宾朋以礼”。柏元封、米文辩、李弘亮诸例表明,河北藩镇地区制度化的儒学教育及人才选拔机制并未完全停止运行。以上种种,充分显示了河北地区具有悠久传统的周孔之教的顽强性,它使得政治军事上似乎“自为一秦”的河北藩镇,仍在文化上与长安皇朝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二者之间的士人及官员交流也从未停止,这些因素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就可能转化为政治上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上述王承元、刘总归朝事件的出现,即为其例。前文谈到的范阳卢秀才,在听到镇州儒者黄建的一番说教后,“立悟其言,即阴约母弟云窃家骏马,日驰三百里”,向两京所在的南方飞奔,即是来自“先王儒学之道”的导向。

第5篇:上枢密韩太尉范文

关键词:宰相制度;演变过程;废除原因

中国的宰相制度起源于商代,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上宰相只是一个通称,宰相的具体名称,各朝大都不同,有“丞相”、“太尉”、“司徒”、“司空”、“尚书令”、“中书令”、“侍中”、“尚书左、右仆射”等等。历代中,除辽代没有以宰相作为正式官名而仅作为通称外,其他朝代具体名称则因时而异。宰相的主要职责是辅佐皇帝和参谋决定国家大事,所以有“百官之首”之称。处理国政,不可能没有辅政机构,辅政机构也不可无人主持,也就是说相职不可废除,但相权要受到限制。削减相权,使相权不能掌握在一二人之手,同时还要使他们既受到制约又受到监督。宰相机构参议辅政制就是应此而出现,而且不断完善。

一、宰相制度的演变过程

“丞相之名始于秦”。[1]秦朝正式建立了宰相制度,丞相则成为中央行政体制的首脑。秦王嬴政设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三公,同为宰相之职位。

刘邦建立西汉后,仿照了秦朝的制度,发号施令的最高机关由丞相府、太尉府和御史大夫寺所构成。到了汉武帝时,为了防止权臣就将政务从三公府移入内廷,由尚书协助皇帝裁决国家大事,尚书台便成了皇帝的机要秘书处。“文帝以后,太尉并不常置,而至武帝时起,丞相地位虽高,权力则逐渐缩小,皇帝常常通过内廷保管文书的尚书署亲自裁决庶政,有时更给宦官以‘中书令’的称号(宦者为中人),也使他们与闻政务”。[2] “从昭帝时起,在皇帝年幼不能处理国政时,每用重臣、外戚,加上‘大司马’、 ‘大将军’或别的头衔来领尚书事。到成帝时,尚书署的首长尚书令用士人(以往是宦官),而署也渐以‘台’来代替”。[3]东汉的宰相有上公、三公。上公为太傅及执政将军;三公分为太尉、司徒、司空。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这时期既有公官也有省官,而且在此时初年公官多省官少,及至末年则省官多而公官少显示出这是一个由公官向省官过渡的时期,也是两种宰相相互交叉设置时期”。[4]三国以三省长贰为宰相者,只有蜀国的尚书令;而晋、南北朝以三省长贰为宰相者,除尚书令外,仍有中书监、中书令、侍中及尚书仆射等。省官为宰相者既增,则公官为宰相者就相对减少,演变到了隋唐,则尽以省官为宰相,公官便退出历史舞台。

隋唐时期,建立了以三省六部为核心的中央政府新体制,其中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制度的出现,则标志着我国宰相制度的进步和进一步发展。三省的职权界线划分不明显,因为“隋代虽置三公,以官高不除。其秉国均者惟内史纳言,而尚书令无不统,即不预机事,亦称政本之地”。[5]具体来说,三省虽然同时参加运转,但是三省的权力核心却在尚书省。唐代的宰相制度,是在沿袭了隋朝旧制的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来。它与政事堂制度密切相关,是一项宰相集体议事决策的重要政治制度。自贞观之后,中书舍人“五华判事”, [6]“ 中书省职权渐重,中书令于定敕之前,多提前于政事堂议论”,[7]于是政事堂地位日渐提高,成了宰相议决军国大政的最高国务会议。

五代十国时期,各国宰相制度基本上沿袭唐制,最明显的变化就是,中央最高军事领导机关枢密院,地位上升迅速,与中书门下平分秋色,参与国家大政。后梁建立后,把枢密院改为了崇政院,崇政史不由宦官担任而是由皇帝亲信大臣担任。到后晋、后周时期,又重设枢密院,枢密使管理机要,虽次于宰相,但权倾内外。

宋代的中枢机构和设官大多沿用唐制,但机构的职权有很大变化,与唐代体制大不相同。宋代中央实行中书与枢密院对掌文武大政的二府制。“宰相中地位最高的兼昭文馆大学士,称上相,次兼修国史,再次兼集贤殿大学士。”[9] “开国之初,宰相副相的设置没有定数,宋人洪迈说,太宗以降,颇以二相二参为率。”[10]即通常两位宰相两位参知政事。仁宗至和年间,文彦博、刘沆、富弼三人为宰相,仅用程戡一人为参知政事。“太宗末,吕端独相,路中舒、王化基、李至、李沆四人人参知政事,这些情况是比较少见的。”[11]神宗元丰五年,改革官制,以尚书令之副——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徽宗政和中,蔡京以太师总领三省,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由太宰兼门下侍郎,少宰兼中书侍郎”[12]。“北宋钦宗靖康元年末,又复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13]

“南宋孝宗乾道八年诏依法制,以左右丞相代替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并恢复了参知政事之名”[14]。从此以后,直到南宋灭亡,宰相的名称就再也没改变。

由少数民族建立的西夏和辽国,也吸收了唐宋先进的文化制度,设置了宰相。西夏也仿二府三司制,而辽实行北面官、南面官双轨制。

金、元实行一省制,在宰相设置方面,级别划分较为复杂。具体而言分四级: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平章和参知政事实际上也有左、右之分,元朝平章超出二员时,则有为首第一、第二、第三等区别。金朝以左为尊,而元朝则因为蒙古习俗尚右,故右在左上。“丞相和平章合称宰相”。[15]

明太祖洪武建元以前,便有宰相之设。及至十三年左相胡惟庸专权谋逆伏诛,遂罢中书省,中书省所有官职尽革,其分权于六部而帝总其成。宰相制度被废除。

二、明朝宰相制度废除的原因

(一)长期以来君权与相权的矛盾

宰相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中发挥着双重作用,它既可以辅佐皇帝,帮助皇帝处理政务,决策机要;又可能会因为权力过大而威胁君权,最终形成了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君权与相权,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皇帝是国家元首,宰相是政府首脑,没有宰相对国家的管理,皇帝就有可能江山不保;如果皇帝对宰相不信任或不重用,宰相就很难居高位。但是,君权与相权始终有划分不清的界限,因此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在二千多年的历史发展中始终存在,各有消长。

宰相是“百官之长”,其权力和地位是其他官僚都无法比拟的。因此相权最有可能威胁到君权,君权也时刻防范着相权。

1、相权权倾一时、侵夺主上威福,甚至威胁生命。

不容否认,君相之争是自宰相制度产生以来中国古代官僚政治中一个不可回避的矛盾因素。历史上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就会不断涌现出权倾一时、侵夺主上威福的权相。我们所熟知的曹操,他虽名为丞相,其实汉献帝在他脚下,不过是一只随时可踩死的蛤蟆。他可以仗剑入宫,把皇后从藏身的夹墙中搜出,扯住头发杀掉,皇帝只有打抖的份,一句话也不敢说。魏明帝驾车到尚书门,尚书令陈娇竟然敢以君相分权拒皇帝于大门之外。说明陈娇的权力之大,大到他根本就不把魏明帝放在眼里。

2、相权公然挑战至高无上的君权,引起君主的疑忌。

宰相的权力越大,皇帝必然就会处心积虑压制、削弱相权,甚至杀宰相、废除宰相制度,以尊君权。韩信是大家熟知的历史人物,他的被杀,固然有其“兔死狗烹”的必然性,但他的太过自大,有时甚至目无君臣间礼仪等的缺点,为他命运的结束起了催化和加快作用。封建君主感到宰相对其威胁实在是太大,便会削弱相权,于是必然导致宰相制度最终被废除。

3、功高震主,君权也时刻防范着相权。

李善长是开国第一功臣,在建国以后,朱元璋便任命他为丞相。朱元璋是一个乡土观念很重的人,李善长作为他的老乡,而且多年来只是在幕后工作,从来不抢风头,只知道埋头干活,像这样的一个人朱元璋当然是很放心的。相比之下,刘基也为朱元璋打天下立下了大功,有着不可抹灭的功劳,就算朱元璋认为他没什么功劳,苦劳总是有的,但他却只是被封为诚意伯。更不可思议的是,他的俸禄也是众多伯爵中最低的,年俸只有240石,而李善长是4000石,比刘基多了十几倍。就是因为刘基是一个外乡人,更重要的是,刘基对事情的判断比朱元璋还要准确。从龙湾之战到救援安丰,朱元璋想到的,他能想到,朱元璋没有想到的,他还是能想到。所以对于朱元璋来说,他是不会容许这样一个人在身边的,并且这些决策并非安民之策,而是权谋之策,用来搞阴谋十分有用。对于朱元璋不杀他已经很不错了。可想而知,朱元璋时时刻刻都在防范着对自己的皇位有威胁的人。

(二)宰相制度妨碍皇权的高度集中

纵观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加强的过程始终伴随着两大基本矛盾,其中一个就是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宰相权力过大直接威胁皇权,妨碍皇权的高度集中。从秦朝开始的这种君主丞相制度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其特征是一个至高无上的皇帝之下,同时存在着一个“常丞天子,助理万机”的丞相。宰相制的废除解除了皇权的一大威胁,皇权得到空前的增强。而废相仅仅是明太祖稳固皇权的一步棋子,朱元璋要在他在位时就为子孙后代从制度上消除对皇权的各种隐患。“朱元璋规定,以后子孙做皇帝时,也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16]罢相以后,皇帝就可以将一切大权掌握在手中,中央政府的府、部、院、寺,分理庶务,各不统属,就不必担心大权旁落了。这样,皇帝事实上兼任宰相,皇权和相权合二为一,从制度上集君权、相劝于一身,保证了皇帝的专制独断,皇权得到高度集中。

在封建社会衰落之际,随着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日益腐朽,皇帝为了保证自己行使至高无上的权力,不受任何方面的蒙蔽和阻碍,干脆废除宰相,实行无相制,从而为皇权与相权之争画上句号。

(三)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的决心和意志

1、近在咫尺的元代权臣乱政,坚定了解决君相之争的决心。

近在咫尺的元代权臣乱政,寻至元亡的教训,无疑使他坚定了解决君相之争的决心。元代宰相的权力很大,比如元仁宗时,铁木迭儿三次入相,把持朝政,据史料记载,元代有很多位皇是由丞相拥立的。再比如英宗死后,铁失等一些大臣商议另立新君,也孙铁木儿继承皇位,他便是泰定帝。1328年7月,泰定帝在上都病逝,丞相倒剌沙掌握政权,这位回回人没有马上将泰定帝之子拥上皇位,一连几个月都由他处理国政,非常的潇洒。但是“国不可一日无君”,倒剌沙的潇洒使得朝廷上下的人们议论纷纷,人心浮动,最终引起大变。当他得知大都事变之后,倒剌沙这才仓促拥立泰定帝之子阿速吉八为帝,改元“天顺”,这便是天顺帝。这可是明代的大事,所以对明太祖来说这个历史教训很深刻。“朱元璋还总结了元灭亡的原因,认为重要的一条就是委任权臣上下蒙蔽。”[17]扬扬止沸,莫若釜底抽薪,根本的办法是消除权臣得以产生的制度基础。

2、现实的政治态势,和朱元璋的性格、能力以及强有力的君主意志,为他采取这一大胆的举措提供了条件。

朱元璋出身贫苦,完全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个人的奋斗闯荡江湖,才平定天下并做上皇帝的,在内心的深处有一种隐隐作怪的自卑心理,低微和高贵的反差,使他常常神经过敏。由贫苦农民出身的皇帝,最怕别人瞧不起他,怕那些投降过来的臣民武将对他不服,又怕那些跟他南征北战的战友们对他不忠,还怕那些有知识的儒士们不肯为他所用,这种自卑心理始终伴随着他,他几乎无时无刻不与之抗争。“尤其是朱元璋是一个权力欲极强的人,权利越高,就越想牢牢掌握大权,而且对大臣十分猜忌,他绝不允许人们染指皇权,这种背景和复杂的心理激化了他与丞相、功臣之间的矛盾。”[18]胡惟庸作为明朝的宰相,和朱元璋之间肯定会存在一定的矛盾。“胡惟庸的权力在1376年和1377年开始增长,而且已经把他的亲密盟友提到了高级职位上,并且开始驱逐他认为不太会支持他的人。这促使浙江人御史韩宜可在御前当面攻击胡惟庸及其两个盟友,他告发胡惟庸等人不忠于皇上,僭越皇帝权力;”[19]后来,朱元璋察觉了胡惟庸的不忠,还听说胡惟庸有夺权阴谋而做出强烈反应。 朱元璋以奸党一案,杀宰相胡惟庸,前后牵连至死者,凡两万余人。与此同时,朱元璋对我国政治制度进行了重大改组。将在我国实行了至少一千五百年以上的宰相制度正式废除。

但是,在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后不久,便由于他自身的精力不足而设置了殿阁大学士来帮助他处理政务。明成祖在位时,就设置了内阁来帮助他处理政务,内阁虽然没有宰相那么大的权力,但也相当与一种变相的宰相制度。

清朝仿照明朝的制度,设立了内阁,以内阁大学士协助皇帝处理政务,内阁大学士由满汉大员担任,同时还存在由满洲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二者共同处理国政。由于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太大,所以到了雍正时,便撤掉议政王大臣会议而设置军机处,军机大臣负责处决要务,成为事实上的宰相,但名义上仍沿袭前朝,以授内阁大学士为拜相。内阁一直受到压制,只能处理一些公开的公事。虽然朱元璋因为种种原因而废除了宰相制度,但宰相制度的演变也是受当时客观因素所制约的,客观的社会环境变化往往会要求宰相制度随之变化。社会总是变化和发展的,历朝历代都会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最高统治者不得不对宰相制度进行调整。朱元璋虽然废除了宰相制度,权力是空前的集中了,但政府的一切政务都要皇帝去亲自处理,是很难办到的。作为数代沿用不移的一种重要政治制度,宰相制度自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在明成祖时期出现了内阁,清朝雍正时设立军机处来辅助皇帝处理政事。虽说宰相制度被废除,这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的宰相制度,朱元璋不可能从根本上废除宰相制度。

参考文献:

[1]杨鸿年、欧阳鑫.中国政制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

[2]罗辉映.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四川大学出版社,1988.

[3][美]牟复礼, [英]崔瑞德 .剑桥中国明代史,1368-1644上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4]杨献民.朱元璋人生布局的九九加一突破,企业管理出版社,2006.

[5]邹元初.中国宰相,华文出版社.2007.

[6]宋·徐自明撰王瑞来校补:宋宰辅编年录校补,中华书局1986.

[7]吴宗国.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的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8]钮岱峰主编,刘芳、姜明广编著.明祖韬略,昆仑出版社,2003.

[9]杨广斌.制度变迁与国家治理——中国政治发展研究,人民出版社,2006.

[10]韦庆远、柏桦.中国官制史,中国出版集团东方出版中心,2001.

[11]李孔怀.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注释:

[1]通典,卷一九宰相.2004.

[2][3][4]杨鸿年、欧阳鑫.中国政制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78,87.

[5]永?.历代职官表,卷三,内阁,1965.

[6]资治通鉴云:“故事:凡军国大事,则中书令舍人各执所见,杂署其名,谓五花判事.”

[7]见资治通鉴卷一九三唐纪·贞观之,2006.

[8][13]宋·徐自明撰王瑞来校补.宋宰辅编年录校补,中华书局,第一册,卷一.第二册,卷十三,1986:875.

[9][11][12]罗辉映.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四川大学出版社1988: 129,130.

[10]容斋三笔·宰相参政数员,2008.

[14][清]万斯同.宋大臣年表,二十五史补编,中华书局,第六册,1955:7790.

[15]吴宗国.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的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315—316.

[16][17][18]杨献民.朱元璋人生布局的九九加一突破,2006:142,160,143.

第6篇:上枢密韩太尉范文

夏商是巫史,西周春秋是公卿,战国以后是宰相。宰相的官职起源要更早,楚国设置“令尹”,齐国、秦国设置“相”,宋国设置“大尹”,吴国设置“太宰”即是。辅助齐桓公建立霸业的管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杰出的宰相。丞相作为官称,始于秦国,后来也被他国采用。由于春秋战国时期宰相制度的普遍实行,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对政治制度进行改革时,便确立宰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使之成为正式官制。秦朝的宰相仍沿袭统一前的叫法,称“丞相” 、“相国”。秦朝开始实行一相制,也曾置左右丞相。

在秦统一中国、实行丞相制度后,相权日强。到西汉初期,宰相的权力更是迅速膨胀,并很快达到鼎盛时期。丞相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无所不管,与当时的皇权基本上处于平等状态。萧何、曹参等一批名相出现,在西汉的政治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西汉时期宰相的职责无所不统、无所不包,几乎参与所有国家重大事务的决策,还掌握选用官吏、总领百官朝议和奏事、执行诛罚、主管郡国上计与考课、封驳与谏诤等权,还有一定的立法、司法和军事权。在两汉时期,宰相涉权之广、职权之重,是后代宰相无法比拟的。但就在君相“坐而论道”之时,相权和皇权之间的矛盾开始暴露出来。由于相权的膨胀使皇权受到威胁,皇帝便想办法制约相权,宰相也就很快迎来厄运。仅西汉初期到汉武帝时期的百余年间,相权虽然很大,但宰相被杀的也达30多人。而且在汉武帝之后,由于加强了皇权,抑制了相权,将政务中枢从三公府移入内廷,提高尚书台的地位,由尚书协助皇帝裁决庶政,尚书台便成了皇帝的机要秘书处,尚书台长官尚书令则成了直接对皇帝负责,总揽一 切政令的长官,成为实际上的宰相。西汉末年,改宰相为大司徒,与大司马、大司空一起为三公,亦称三司。三公并相时期,宰相办公处称为“三府”:丞相府、大司马府、大司空府。最后改定为太尉府、司徒府和司空府。东汉的三公是司徒、 司空、太尉,为共同负责军政的最高长官。

魏晋以后,尚书台从内廷独立出来,成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关。尚书台的长官、副长官都是宰相之职。尚书台由内廷文书机关变为外廷的行政机构以后,为收发文书、起草和传达诏令的需要,另设中书省为文书处理机关,其长官为中书监和中书令,中书监和中书令也是宰相之职。中书省因掌管机要,接近皇帝,其地位比尚书省更为重要,古时有“凤凰池”和“凤池”之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宰相之职,分属于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所以三省的长官并称宰相。

隋唐确立三省制度,中书、门下、尚书三省的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就是宰相。中书令隋代称内史令、内书令,唐代称右相、凤阁令、紫微令等。唐朝是宰相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其宰相机构之变化与宰相名称之多变均较复杂。三省制度是在魏晋南北朝和隋朝时期逐渐形成的,到唐朝才真正得以确立。在唐代的中枢机构中,真正握有实权的是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尚书省是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其长官称尚书令,左、右仆射为之副。中书省是秉承皇帝意旨掌管国家机要大事、政令的机构,其长官称中书令。门下省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凡朝廷有军国大事,则中书出令(决策),门下封驳(审议),尚书受而行之(执行)。所以人们也简称尚书省是执行机构,中书省是决策机构,门下省是审议机构。又因尚书省下设有六部,故习称“三省六部制”。唐初右仆射加“知政事”身份,参加政事堂会议,也是宰相。中书令迁右仆射,不加“知政事”亦为宰相。李世民继位后,尚书省的左、右仆射与侍中、中书令均成为宰相。唐初因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前当过尚书令,以后臣下不敢居此职,尚书省的长官由原来的副职左右仆射担任,执行宰相职务。唐中叶以后,皇帝另选重臣数人,授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职衔,意即与中书、门下长官商量处理国务之官,是事实上的宰相。五代、宋代均沿袭唐制,在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宰相,亦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称“参知政事”。后来参知政事与正宰相基本无差别,使正宰相事权更为分散。宋太宗后,一相四参或二相二参是常事。北宋神宗元年改制,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南宋孝宗以后,又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元代废三省制,实行一省制,即以中书省为政务中枢,其中设左右丞相、平章、参政等,行宰相职权。

第7篇:上枢密韩太尉范文

 

关键词:大学生 文学修养 英语学习 英语教学 

 

众所周知,语言与文学是紧密相连的,没有一定的文学修养,语言水平不可能真正提高。尽管对非英语专业的学生来说,文学方面的要求不能定的太高,但是,培养他们一定的文学修养对提高他们的英语水平确实大有裨益。 

《上枢密韩太尉书》中说过:“文者,气之所形。然文不可以学而能,气可以养而致”。所谓的文学修养,我想其最终表现为内身的气质修养,通过大量的阅读和各种文化的熏陶是可以获得的。但在目前的大学英语教学中,也许是由于受到标准化测试的负面影响,不少学校普遍关心和感兴趣的问题是如何通过四、六级考试,而不是如何扎扎实实地打好英语基础功,扩大知识面、丰富阅历等。我们的教师有时也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这种想法的影响,把教学的重点放在语言形式的分析、训练以及考试技巧的介绍上,而对语言内容本身以及与此相关的文、史、哲、美等背景知识方面的介绍、评析则一概予以省略。从目前实用的角度来看,这似乎是行之有效的。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这不能不说是我们当前外语教学的一种偏颇。笔者认为,一定的文学修养对大学生的英语学习至少在下列几个方面是有好处的。 

 

一、 加深对文章原意的理解 

 

随着大学英语教材的逐步改革,英语阅读教材中直接从英美报刊中摘录的原文越来越多。在英语中,语言形式与内容有时是统一的,但有时却是矛盾的。在矛盾的情况下,如果不了解有关文学、历史、哲学、宗教、美学等方面的背景知识,或者说没有相关的文学修养,照字面意义去生硬理解,往往会造成望文生意的笑话。 

例如:John can be relied on. He eats no fish and plays the game. 

照字面意思理解为:“约翰是可靠的。他不吃鱼,还玩游戏。”这只是理解了原文的形式。由于缺乏历史、文学知识,所以没有真正理解原文内容。考察一下英国历史,即可知道,英国在伊丽莎白一世时宗教斗争十分激烈,旧教徒(Papist),即罗马天主教徒(Roman Catholics)规定斋日(星期五)只许吃鱼。新教徒(Protestants)推翻旧教政府后,拒绝接受旧教在斋日里吃鱼的习惯,以表示忠于新教。英语中“不吃鱼”也就转而取得了“忠诚”的意思。 

再如:莎士比亚的《李尔王》中有这么一段台词: 

Lear: What dost thou profess? What wouldst thou with us? 

Kent: I do profess to be no less than I seem; 

To serve him truly that will put me in 

Trust…to fight when I cannot choose, and 

To eat no fish. 

李尔问肯特“你是干什么的?你来见我有什么事?” 

肯特回答说:“你瞧我像干什么的,我就是干什么的;谁要是信任我,我愿尽忠服侍他……迫不得已的时候,我也会跟人家打架;我不吃鱼。”(第一幕、第四场)。朱生豪先生在直译“我不吃鱼”时,加了一个注:“意即不是天主教徒,天主教徒逢星期五按例吃鱼”。北京大学许渊冲教授在他《翻译的艺术》一书中将这个短语译成“他忠实得斋日不吃荤,凡事都循规蹈矩。”这样意译也许更容易让中国读者理解。 

“play the game”“玩游戏”表示“遵守规则”。这也是从形式到内容意思转化的范例。 

再如,有位大学教授有一天正在讲授文学课,快接近尾声了。他正沉溺于他所得意的英文诗歌欣赏时,下课铃响了。学生们随即就开始把他们座椅上的活动扶手砰然地收下去,准备离开。 

那位教授口若悬河正讲得起劲,突然受到学生的干扰,满怀不悦,于是举起手来说道: 

第8篇:上枢密韩太尉范文

一 西汉丞相府、东汉三公府的东西曹

西汉前期的中央决策行政体制号称三公制度,但实际发挥作用的却是丞相制。由于太尉不常置,御史大夫的地位又不及丞相和太尉,因而丞相几乎无所不统,权力也最重。安作璋、熊铁基先生合著的《秦汉官制史稿》,把西汉丞相的具体职权归纳为五个方面,概括而言,则是用人和出谋定策两个方面[1] (p30~34)。丞相掌握重大权力,职事繁重,必须设置属官,协助处理各类事务。据卫宏《汉旧仪》记载:

丞相初置,吏员十五人,皆六百石,分为东、西曹。东曹九人,出督州为刺史。西曹六人,其五人往来白事东厢,为侍中;一人留府,曰西曹,领百官奏事。[2]

这里讲的是丞相初置时的属官。另外,丞相一度更名为相国,但其职权并无变化,属官的设置也应大体类似。据此可知:丞相初置时,丞相府的建制相当简略,吏员十五人,皆六百石,通称为史,而无等级区分;其职能分为两个部分,西曹六人,领百官奏事,为丞相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东曹九人,出督州为刺史。西汉最高行政长官丞相的下属办事机构,最早就是以东、西曹分立,西曹主内,东曹主外的形态出现的。

丞相属官人数扩大并出现等级差别,大约始自汉文帝时。“文帝二年复置一丞相,有两长史,秩千石。……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举不法。”[3] (卷十九)长史相当于丞相府的总管,“盖众史之长也,职无不监”[4] (卷二十一);自武帝置司直以后,司直又成为丞相府中的最高属官。汉武帝时代,在开边拓土的同时,各种制度兴造很多,导致丞相属官人数大增,形成规模。《汉旧仪》记载说:“武帝元狩六年,丞相吏员三百八十二人(柳案,实为三百六十二人):史二十人,秩四百石;少史八十人,秩三百石;属百人,秩二百石;属史百六十二人,秩百石。”这是除司直、长史以外的丞相府一般属官,他们已区分为秩石不同、称号各异的四个等级。丞相属官队伍庞大,其选拔任用逐渐形成制度,《汉旧仪》称:“(丞相吏员)皆从同秩补。……官事至重,古法虽圣犹试,故令丞相设四科之辟,以博选异德名士,称才量能,不宜者还故宫。第一科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科曰学通行修,经士。三科曰明晓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科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照奸,勇足以决断,才任三辅剧令。皆试以能,信然后官之。第一科补西曹南阁祭酒,二科补议曹,三科补四辞八奏,四科补贼决。”此时的丞相府一般属官,全部由丞相自行辟召,按德才要求不同的“四科”分别遴选;其任用则与选拔相对应,补入职掌各异的四个分支机构。由此也可看到,随着属官队伍扩大,丞相府在西曹、东曹以外,逐步分出议曹、奏曹等其他分支机构。

在丞相府分支机构增多的情况下,东、西曹的职掌有何变化呢?《汉旧仪》记述丞相属官的分工说:“掾有事当见者,主簿至曹请,不传召,掾见脱履,公立席后答拜。百石属不得白事,当谢者西曹为[通]谢。部吏二千石初除,诣东曹拜部,谒者赞之。”西曹本来主管全部府内事务,分曹后原有的大部分职能丧失,此时似仅专管府中僚属事务。东曹则不受分曹的影响,其督察州部的职能没有变化。据《汉旧仪》的记载,由东曹掾充任的“丞相刺史”,除巡视所部郡国,以“六条”督察长吏外,还负有荐举人才以备朝廷选用的职责。

由于武帝元封五年(前106)设置专职刺史,东曹的职权开始发生重要变化。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监御史,秦官,掌监郡。汉省,丞相遣史分刺州,不常置。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汉代中央对郡国实施监察,由秦代御史监郡制度演变而来,这也是“汉承秦制”的一个例证。但汉代监察郡国的具体做法,却并非简单地因袭秦代,而是经历了曲折的变化。《通典》卷三二《职官一四》对此有较为详细的记述:

秦置监察御史,汉兴省之。至惠帝三年,又遣御史监三辅郡,察词讼,所察之事凡九条,监者二岁更之。常以十月奏事,十二月还监。其后诸州复置监察御史。文帝十三年,以御史不奉法,下失其职,乃遣丞相史出刺并督监察御史。武帝元封元年,御史止不复监。至五年,乃置部刺史,掌奉诏六条察州,凡十二州焉(柳案,应为十三州)。

拿上引《百官公卿表》的记载对照本段文字,可知西汉建立之初,仅有“丞相史”以州为区划不定期地对郡国实施监察(此时的州,大约是依《禹贡》九州之区划)。自惠帝三年(前192)遣御史监三辅郡以后,各郡国又普遍派遣监察御史。到文帝十三年(前167),开始定期地派遣丞相史出刺,并督所在州部的监郡御史,大体上形成了州郡两级的监察体制。以上可以看作是西汉地方监察制度的初期阶段。汉武帝出于加强集权统治的需要,对监察体制实行变革,废除御史、丞相史监郡之制,在全国设置十三州部,每州派刺史一人。十三州刺史受中央御史中丞管辖,直接对皇帝负责。同前期御史、丞相史并出,职事重叠,各自为政相比,这是一种比较成熟的监察制度。

自有专职刺史以后,丞相东曹便不再对郡国实施经常性的监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东曹主外的职能从此丧失。《汉书》卷七四《丙吉传》记载了这样一件事:“(丞相丙吉的驭吏)知虏入云中、代郡,遽归府见吉白状,因曰:‘恐虏所入边郡,二千石长吏有老病不任兵马者,宜可预视。’吉善其言,召东曹案边长吏,琐科条其人。”丙吉在宣帝朝任丞相,而劾案百官是丞相的固有权力。本传的事例告诉我们,丞相履行劾案地方“二千石长吏”的职能,主要是通过东曹进行具体操作的。我们不妨这样认为,丞相东曹的主管对象自来就是地方“二千石长吏”即郡国守相,只不过其职权大小随时势不同而有伸缩。在东曹不再对郡国守相进行经常性监察之后,其考察郡国守相的职能仍然残留下来。另外,《丙吉传》还记载,上述驭吏曾因嗜酒醉呕丞相车上,“西曹主吏白欲斥之”,说明此时的丞相西曹确以主管府中僚属为职责。

在东、西曹的职掌发生变化的同时,东、西曹掾的地位同样发生了重要变化。《汉旧仪》说武帝时丞相史“秩四百石”,其中包括东、西曹掾在内。他们由丞相自行辟召,与丞相的关系如同“师弟子”。这与丞相初置时丞相史“皆六百石”,并且需经朝廷任命相比,有相当大的差别。在汉代禄秩制的职官等级系列里,六百石是一个重要的职位,它是高官与低官之间的分水岭。汉代的官吏,大体上存在六百石以上为官、以下为吏这一分野,六百石以上官享有税赋、刑法、服制、车制等方面的特权,他们在享有俸禄方面,也与六百石以下吏相差很大②。《汉旧仪》载:“或曰:汉初掾史辟,皆上言,故有秩皆比命士。”六百石官“位下大夫”③,必须经过朝廷任命。汉初的丞相史亦需经过朝廷任命,所以“秩比命士”,为六百石。从秩六百石的“命士”到自行辟召的秩四百石吏,东、西曹掾的地位发生了实质性的下降,这一变化恰与东、西曹掾职权的减轻相对应。

西汉末成、哀之世,在复古思潮的推动下,中枢体制呈现出由丞相制向三公制转变的趋势。成帝绥和元年(前8),令大司马置印绶官属,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与丞相合称三公。但仅过三年,即哀帝建平二年(前5),由于时任大司空的朱博上书反对,三公制瓦解,大司空复为御史大夫,大司马省去印绶官属。到哀帝元寿二年(前1)五月,“正三公官分职”[3] (卷十一),复置大司马印绶官属,改丞相为大司徒,御史大夫为大司空,三公之制终于确立。三公制使丞相职权一分为三,由此也导致东、西曹的设置范围扩大。

东汉初年,三公名号承哀帝之旧。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51),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新名号。当时太尉分工管军事,司徒分工管民政,司空分工管工程,地位相等,无轻重之分。遇到郊祀、大丧及“大造大疑”,他们都有权参预,或者分工处理,或者联合论争,不允许任何一方具备特殊权力。陈仲安先生等认为,地位相等,权力平衡,是三公制的内涵要素,因而三公制的正式形成,是在东汉时期[5] (p7)。东汉一代的三公府属官,在经历西汉以来的发展并逐渐完备以后,建制较为稳定。《续汉书·百官一》对此有详细记述,其中记太尉府属官云:

长史一人,千石。本注曰:署诸曹事。掾史属二十四人。本注曰:《汉旧注》东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属比二百石,故曰公府掾,比古元士三命者也。……西曹主府吏署用。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及军吏。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奏曹主奏议事。辞曹主辞讼事。法曹主邮驿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转运事。贼曹主盗贼事。决曹主罪法事。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货币、盐、铁事。仓曹主仓谷事。黄阁主簿录省众事。令史及御属二十三人。[6]

太尉府设置十二个曹,分别管理各类事务,另有黄阁主簿录省众事,长史总署诸曹事,其主要职能机构大抵如此;令史及御属等,则分别处理府中各种杂务。该志未记述司徒府和司空府的机构设置情况,这应该是由于司徒府、司空府的机构设置基本上与太尉府相同,故行文从略。

东汉三公仍然是当然的宰相,但尚书权力增重,在很大程度上侵夺了其权力。三公执政权力的伸缩,与三公府下属机构行使自身职能的状况密切相关,东曹在反映这层关系方面,颇为突出。前引续汉志称太尉所属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及军吏”,祝总斌先生根据这条记载并稽考有关三公职掌的文献后认为:“由于司徒拥有此殿(百官朝会殿),接受郡国上计,又亲自了解统治情况,虽然以这些为依据所进行的考课和奏行赏罚,是由三公共同商定,但太尉偏重边郡,司空偏重涉及水土工程的郡国,所以一般郡国恐怕是司徒起主要作用。”[7] (p65)太尉主军吏迁除,而郡国二千石长吏的考课、奏行赏罚以及迁除,则是三公各有所掌。具体地说,这些事务是由三公府的东曹分别负责的。

然而,《后汉书》卷三三《朱浮传》却记载说:“旧制,州牧奏二千石长吏不任位者,事皆先下三公,三公遣掾史案验,然后黜退。帝时用明察,不复委任三府,而权归刺举之吏。”朱浮为此上疏指出:“窃见陛下疾往者上威不行,下专国命,即位以来,不用旧典,信刺举之官,黜鼎辅之任,至于有所劾奏,便加免退,覆案不关三府,罪谴不蒙澄察。陛下以使者为腹心,而使者以从事为耳目,是为尚书之平,决于百石之吏。”[8] 这段记载牵涉到三公与州牧(刺史)、尚书之间行使职权的纠葛。本来,州牧劾奏郡国二千石长吏,需告知三公,由三公遣东曹掾史案验,然后黜退。但光武帝有意绕开三公,在州牧劾奏之后,直接由尚书作出黜退的裁决。如此一来,光武帝通过委任“台阁”尚书和“外台”州牧,侵夺了三公劾奏二千石长吏的权力,达到了“黜鼎辅之任”,分散、削弱相权的目的。在这一过程中,三公东曹履行其案验职能的程序遭到破坏。

东汉三公府的东、西曹掾是辟召制下所能得到的最高职位。表面上看,其比四百石的秩位比西汉丞相东西曹掾秩四百石略低,但其实际地位似较后者更高。首先在享受特权方面,自光武帝建武三年(27)以后,三百石以上官均可得到“有罪先请”的待遇[8] (卷一),东、西曹掾自不例外,而此前仅限于六百石以上官。更为重要的是,在东汉盛行征辟制的选举条件下,三公府辟召是除皇帝征召之外最荣显的仕进坦途。崔寔《政论》称:“三府掾属,位卑职重,及其取官,又多超卓,或期月而长州郡,或数年而至公卿。”[9] (卷六十八)包括东、西曹掾在内的“三府掾属”虽职位不高,却能得到迅速迁升的机会,因而引得士人及权贵之家争相趋附。

二 东汉末年军府、公府的东西曹

西汉的丞相,东汉的太尉、司徒和司空,都是秩位为公的宰相,西曹、东曹则是他们专设的下属机构。然而在东汉,西曹、东曹的设置范围呈现出扩大的趋势。一些职位比同三公的将军,如车骑将军、大将军等,他们的军府也渐次设置西曹、东曹。这种情况的出现,与东汉中枢政治的演变,尤其是外戚专权局面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

《续汉书·百官一》记述“将军”云:

将军,不常置。本注曰:掌征伐背叛。比公者四:第一大将军,次骠骑将军,次车骑将军,次卫将军。又有前后左右将军。

该条刘昭补注引蔡质《汉仪》,内容要充实一些:“汉兴,置大将军、骠骑,位次丞相,车骑、卫将军、左、右、前、后,皆金紫,位次上卿。典京师兵卫,四夷屯警。”西汉时期,大将军、骠骑将军是最重要的将军称号,他们与丞相的地位是相当的。其中,霍光、王凤先后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为中朝官之首、辅政大臣,其实际权力比丞相还要高。车骑将军、卫将军的地位也很高,东汉以后与三公的地位相当。西汉时前后左右将军“位上卿,金印紫绶”[3] (卷十九),宣元以后,多充任中朝官,参预朝政。以上自大将军至前后左右将军,均为重号将军,是皇帝的最高级武官。

西汉后期,以大将军为代表的诸重号将军在中枢政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的幕府分别设置有员额不等的属官。这些属官可以分两大类:一类是属于军队系统的,如校尉、司马以及军监、千人等;另一类是长史、从事中郎以及各种掾、史,这些是管理府内事务的[1] (p256、257)。总体看来,这些军府的属官设置与当时丞相府或三公府的建制还有很大差异。东汉以后,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据《后汉书》卷四二《东平王苍传》,明帝十分器重同母弟东平王刘苍,“及即位,拜为骠骑将军,置长史、掾史员四十人,位在三公上”。刘苍以宗王辅佐朝政,因为身份特殊,故不在三公之列,另拜骠骑将军,位在三公之上。他的军府掾史多达40人,超过了当时太傅府和三公府的规模。由于他是只理政而不领兵,估计其军府机构的主要部分是仿照三公府的建制,与普通军府有差别。同书卷二七《吴良传》载,吴良一度被骠骑将军东平王刘苍辟署为西曹掾,可以为上述推测提供佐证,这也是史籍所见将军府设置西曹的最早记录。此后,将军开府制度在和帝朝得到重大发展。永元元年(89),窦太后兄窦宪请求出击北匈奴,“乃拜宪车骑将军,金印紫绶,官属依司空”[8] (卷二十四)。同年九月,窦宪班师凯旋,拜为大将军。据《后汉书》卷二四本传:“旧大将军位在三公下,置官属依太尉。宪威权震朝庭,公卿希旨,奏宪位次太傅下,三公上;长史、司马秩中二千石,从事中郎二人六百石,自下各有增。”窦宪拜车骑将军时“官属依司空”,应该理解为依照司空府的员额和建制配置车骑将军府的属官。《续汉书·百官一》记述诸重号将军的属官云:

长史、司马皆一人,千石。本注曰:司马主兵,如太尉。从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注曰:职参谋议。掾属二十九人。令史及御属三十一人。此皆府员职也。又赐官骑三十人及鼓吹。其领军皆有部曲。

此处把将军的属下明确地记述为两个部分:自长史、司马、从事中郎以下,包括掾属、令史及御属,“此皆府员职也”,即通常情况下的军府属官;将军领兵时另有“部曲”,配置属于军队系统的各类军吏。据此记载,窦宪本传所说的车骑将军“官属”,并不包括其所领各类军吏,这部分“官属”依照司空府的建制予以配置,突出政务方面的职能,是容易理解的。窦宪领兵出击北匈奴,军事行动是暂时的,但他却在窦太后的支持下,乘机拜授地位尊显的车骑将军,又依照司空府的建制设置其军府,这些都是从长远着眼来巩固窦氏的执政地位。窦宪旋即拜为大将军,除了按旧制依太尉府设置其军府④,还使大将军位在三公之上,次于太傅为上公,令属官增秩,其中长史、司马秩中二千石,同于九卿,窦氏权势显赫一时。窦宪在和帝朝专权,开东汉一代外戚专权之端,在此过程中,形成了与外戚专权相适应的将军开府制度。与西汉相比,东汉的车骑将军府、大将军府基本上是依三公府的建制设置,突出政务职能和行使这一职能的稳定性。东汉中后期,执政的外戚或任车骑将军,或任大将军,由此形成惯例。

如上所述,东汉中后期执政的外戚,其车骑将军府或大将军府,均应设有西曹、东曹。作为例证,汉末何进的大将军府,有蒯越任东曹掾,伍孚任东曹属。董卓之乱以后,东汉朝廷名存实亡,大小军阀蜂起,在经过一番兼并之后,形成了几个大的军阀集团。这些据州兼郡的大军阀,为了实现对辖境内军政大权的有效控制,其最方便的途径,就是仿照三公府的建制,设置自己的军府。当然,具体情况还要视各个军阀向朝廷窃取的名号而定。下面,我们依据史籍所载录,就一些军阀任职和设置东西曹的情况,依次加以考察。

刘虞,灵帝中平六年(189)以幽州牧加拜太尉,不久改拜大司马;属下有东曹掾魏攸。刘表,献帝初平三年(192)拜镇南将军、荆州牧,假节;属下有东曹掾傅巽。刘备,献帝建安四年(199)拜左将军,后自领益州牧;属下有左将军西曹掾刘巴。孙权任职的情况较为复杂,他在建安五年拜讨虏将军,领会稽太守;十四年,自为行车骑将军,领徐州牧;二十四年,拜骠骑将军,假节领荆州牧。至魏文帝黄初二年(221),接受魏帝封拜,为大将军,使持节督交州、领荆州牧事;次年自立年号为黄武,宣告建国。在孙权任以上职位的几个阶段,先后在其军府任职的有:讨虏将军东曹掾顾徽;车骑将军西曹掾张敦,东曹掾冯熙、步陟;骠骑将军西曹掾张承、阚泽,东曹掾刘基;大将军西曹掾沈珩。此外,张允亦曾为孙权东曹掾,陆逊曾在幕府任东、西曹令史,但任职时间不详。公孙渊,其祖父公孙度在汉末割据辽东,父康、叔父恭相继嗣位。魏明帝太和二年(228),渊胁夺恭位,明帝拜渊扬烈将军、辽东太守;其属下有西曹掾公孙珩。

从史籍反映的情况看,汉末军阀设置和运作东、西曹,具有如下明显的特点。第一,在王纲解纽、割据相争的局面下,对各军阀而言,争夺人才,着力加强政权建设,无疑是头等大事。东汉三公府的西曹、东曹,本来就分别掌管对内、对外人事处置权,因此,仿照三公府的建制,在自己的军府设置西曹、东曹,使之成为政权建设的枢纽,就是他们最方便的选择。从各军阀具体的任职情况看,刘虞为太尉、大司马,刘备为左将军,孙权后来为车骑将军、骠骑将军和大将军,他们以三公或重号将军的身份设置东西曹,在制度上应当不存在障碍;而刘表为镇南将军,孙权先前为讨虏将军,公孙渊为扬烈将军,都只是杂号将军,其设置东、西曹,则是突破了旧制的规范。由此说明,由于东西曹处在政权建设的枢纽地位,各军阀无论其名号如何,也无论其是否完全照搬三公府的建制,东、西曹都是要优先设置的。东、西曹在汉末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活跃面貌,原因就在于此。

第二,各军阀都相当重视东、西曹掾属的选任,被选用者均为才智之士。例如刘表的东曹掾傅巽,是一个典型的人物识鉴专家。孙权的东曹掾顾徽“有才辩”,后拜辅义都尉,出使曹操。另一东曹掾冯熙,后来拜立信都尉,使蜀吊刘备丧;又为中大夫,出使魏国。孙权的大将军西曹掾沈珩,“少综经艺,尤善《春秋》内、外传。权以珩有智谋,能专对,乃使至魏”[10] (卷四十七注)。这些人充当使节,不辱使命,不损国威,自非凡才。

在汉末军阀中,曹操的情况比较特殊。他在建安元年(196)把汉献帝挟持至许,取得“挟天子而令诸侯”的政治地位,由普通军阀跃升为朝廷宰辅。当年九月,曹操拜大将军;两个月后,由于袁绍的反对,他辞去大将军职位,转拜司空。自此至建安二十五年曹操去世,他相继为汉丞相、魏公和魏王,以霸府政治的模式实现对国家的控制。在此期间,其司空府、丞相府的僚属机构不断膨胀,其中东西曹尤为活跃。大量的文献记录,充分地为我们展示了当时曹府东、西曹运作的实态。

首先,曹操大将军府、司空府和丞相府的东西曹,先后在其中任职者人数众多,见于史载的有满宠、毛玠、陈群、梁习、王思、崔琰、蒋济、陈矫、卢毓、郭湛、丁仪、胡质、徐奕、何夔、邢颙、徐宣、常林、徐邈、司马懿等,共19人。这些人具体的任职有三种,即东西曹掾、东西曹属和东西曹令史。

其次,先后任西曹掾的,有陈群、崔琰、郭湛、丁仪等4人,任东曹掾的有毛玠、崔琰、何夔、邢颙、徐宣、陈群等6人,而毛玠、崔琰主持东西曹的时间最长,影响最大。当时,中央和地方的选官之权基本上归属曹操霸府的东西曹。在内部分工方面,仍然遵循着西曹主内、东曹主外的旧制框架,但东西曹之间的合作有强化的趋势。例如,陈群任司空西曹掾属,“时有荐乐安王模、下邳周逵者,太祖(曹操)辟之。群封还教,以为模、逵秽德,终必败”[10] (卷二十二)。这是西曹主府吏署用之证。毛玠长期主持东曹事务,“其典选举,拔贞实,斥华伪,进逊行,抑阿党。诸宰官治民功绩不著而私财丰足者,皆免黜停废,久不选用。于时四海翕然,莫不励行。至乃长吏还者,垢面羸衣,常乘柴车。军吏入府,朝服徒行”[10] (卷二十注)。东曹主管地方宰官治民的长吏和军吏,于此清晰可见。东曹主管军吏,尚有丁斐的事例为证。丁斐任典军校尉,多有不法行径,曹操曾言“东曹毛掾数白此家,欲令我重治”[10] (卷九注)。由于东曹的职能范围较广,集中了大部分的选举事务,因而它成了当时人事斗争的焦点。

最后,在选举官员的操作方面,对候选对象的德才进行考察评定的环节得到了加强。崔琰任东曹掾时,曾为丞相征事邴原、议郎张范作评状云:“征事邴原、议郎张范,皆秉德纯懿,志行忠方,清静足以厉俗,贞固足以干事,所谓龙翰凤翼,国之重宝。举而用之,不仁者远。”[10] (卷十一)这种评状应该就是九品官人法下为士人作状的肇端。《三国志》卷一二《崔琰传》注引《先贤行状》称:“魏氏初载,委授铨衡,总齐清议,十有余年。文武群才,多所明拔。朝廷归高,天下称平。”所谓“委授铨衡,总齐清议”,表明崔琰主持东西曹,其主要职责是掌典对候选对象的品评推荐,这与上举事例可互相印证。而所谓“朝廷归高,天下称平”,则是对崔琰把握人物评论尺度的肯定。上举事例中,崔琰以东曹掾的身份品评丞相府属官邴原、朝官张范,反映出东西曹之间紧密配合以及东西曹掌选的范围之广。

三 魏晋南北朝公府、州府的东西曹

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决策行政体制沿着东汉以来的轨迹继续发展,并发生了重大变化:东汉时期的太尉、司徒和司空等三公,已经丧失实权,成为虚衔;作为辅助皇帝进行决策和实施政务的权力机构是中书、门下和尚书等三省。在地方行政体制方面,州、郡、县三级行政机构已经形成,都督制发展成熟。其时州刺史、郡太守多带将军称号,治民而又领兵;同时,以军将为都督,督一州至数州,或一郡至数郡,往往又兼任军府所在地的州刺史或郡太守,表现出地方政权军事化的明显特征。这个时期,西曹、东曹的设置范围进一步朝着扩散和下移的方向发展,而上述中央和地方政制的变化,对这一过程给予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此外,这个时期政权更迭频繁,造成各个政权之间政制发生差异的因素较多,也增加了当时东西曹设置情况的复杂性。下面,我们就此期东西曹的设置和运作情况,分类加以叙述。

1. 魏晋南朝公府的东西曹

三国西晋时期,名号为公的高官群体呈扩大趋势。当时的丞相,或称相国,不常置;置则多系权臣居此职。丞相之下,曹魏、孙吴均有太尉、司徒、司空等三公官,蜀汉曾以许靖为司徒。曹魏又曾置太傅、太保、大司马、大将军等,位在三公之上;孙吴、蜀汉仅有大司马和大将军。综上可知,三国时除丞相、相国之外,实际上是七公并置[11] (p81~83)。西晋建立之初,尊宠禅代功臣,凡八公同时并置,盛况空前。

除正式的公以外,三国西晋时还广置“从公”,这是导致公位群体扩张的另一个主要途径。所谓从公,即文武高官以本官加“开府仪同三司”名号,从而获得等同于三公的地位和相应的权利。关于开府仪同三司的渊源,《晋书》卷二四《职官志》称:“开府仪同三司,汉官也。殇帝延平元年,邓骘为车骑将军,仪同三司;仪同之名,始自此也。及魏黄权以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之名,起于此也。”[12] 同篇还论及以开府而位为从公者,主要是高级武将,文官仅限于带左右光禄、光禄三大夫等散号者。洪饴孙《三国职官表》于曹魏开府仪同三司有考,称:“仪同三司,无员,魏加官,景初三年初置。加是官者皆以本官开府。可考者八人。”[13] (p1315)以上晋志、洪表论述开府仪同三司的渊源和范围,甚为明晰、准确。

曹魏时诸公及从公设置僚属的情况,史不备书。西晋建立以后,对从公以上设置僚属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宋书》卷三九《百官上》称:

晋初凡位从公以上,置长史、西阁、东阁祭酒、西曹、东曹掾、户曹、仓曹、贼曹属各一人;加兵者又置司马、从事中郎、主簿、记室督各一人,舍人四人;为持节都督者,置参军六人。[14]

《晋书·职官志》所记略同,但细节较详备。晋初诸公及从公府的基本建制为僚属八人,包括长史和西、东阁祭酒各一人,西、东曹掾各一人,户、仓、贼曹属各一人,相当精简。同东汉太尉府相比,置曹数由十二曹减为五曹,掾属由二十四人减为五人,这反映出诸公及从公处理政务的职能确实很有限;当然,这也正是诸公及从公得以广为设置的前提条件。就内部关系而言,西、东曹置掾,其余三曹置属,西、东曹仍然保持着较高的地位。

东晋南朝以降,公位群体依旧庞大,与曹魏西晋无异;但诸公及从公名号虚衔化的倾向更加明显,甚至成为“赠官”。在设置僚属方面,据《宋书·百官上》记载:“江左以来,诸公置长史、仓曹掾、户曹属、东西阁祭酒各一人,主簿、舍人二人,御属二人,令史无定员。领兵者置司马一人,从事中郎二人,参军无定员;加崇者置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四人,掾、属四人,则仓曹增置属,户曹置掾,江左加崇,极于此也。”公府仅置仓、户二曹,传统上作为公府基本配置的西、东曹已经裁撤,这意味着诸公及从公基本上丧失人事处置权,其处理政务的职能更为有限。然而,宋志载录的情况似乎仅为一般的制度规定,它对普通身份的诸公及从公当然具有约束力,但对特殊身份的诸公以及从公,却未必有效。东晋南朝时公府的东西曹实际上并未绝迹,而是在一定范围内继续存在。

西曹方面:东晋初,谢尚为司徒王导西曹属;宋末,顾宪之为太尉萧道成西曹掾,沈昭略为相国萧道成西曹掾;齐末,陆杲为相国萧衍西曹掾;梁武帝时,张种为中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西昌侯萧渊藻西曹掾,萧渊藻同时兼任中书令、侍中;梁元帝时,陆山才为征东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王僧辩西曹掾,王僧辩同时兼任尚书令、江州刺史。东曹方面:东晋会稽王司马道子为骠骑将军,“加开府,领司徒”,其府中设有东曹[12] (卷六十四),[14] (卷四十二);宋文帝时,沈文季为太尉江夏王刘义恭东曹掾;齐武帝时,张稷为大司马豫章王萧嶷东曹掾;齐郁林王时,孔逭为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武陵王萧晔东曹掾;梁武帝时,陆倕为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临川王萧宏东曹掾,张种被选为征西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益州刺史武陵王萧纪东曹掾,未就职;陈后主时,孔绍忠为镇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鄱阳王陈伯山东曹掾。以上西曹6例,东曹7例;由于公府的西曹和东曹向来是同时并置,所以我们可以看作是东晋南朝公府置东西曹共计13例。从这些例子看来,当时有资格设置东西曹的有两类人。一是非宗室的权臣,其中王导是东晋江左政权的奠基人之一,倍受诸帝尊宠,不仅居中枢重地,见待礼节也过于群臣,因而不能以普通诸公看待。其他如宋末的萧道成、齐末的萧衍、梁末的王僧辩等,也都是朝廷的实际当权者。一是位望崇显的宗室诸王(个别为侯),他们也掌握着中央或地方的重要权力。在影响东晋南朝政局走向的各种因素里,宗室诸王和非宗室权臣是两支决定性的力量,这两类人享有设置东西曹的特权,是否暗示着东西曹在掌握权力上的重要意义呢?

2. 两晋南朝司徒府的左西曹

西晋的诸公及从公府一般设置五曹,但司徒府是一个例外。《晋书·职官志》:“司徒加置左右长史各一人,秩千石;主簿、左西曹掾属各一人,西曹称右西曹,其左西曹令史已下人数如旧令。”司徒府比一般公府多出一个左西曹,有掾属各一人,由此形成左、右西曹对应的局面。司徒加置左西曹,与司徒领选有关。“司徒府领天下州郡名数户口簿籍。”[15] (卷十六)九品中正制确立以后,司徒府便承担起选任州郡中正,主持中正品第人物及用黄纸写定品第供吏部采用等职责[16]。司徒操纵中正品第与吏部主持铨选,是当时选官制度中互相衔接、缺一不可的两个环节。我们不清楚司徒府左、右西曹的分工情况,但加置左西曹,应是为了充实人手,以便司徒操纵州郡中正品第人物。

东晋南朝时期,司徒府依然保持着与其他公府的差别。《宋书·百官上》:“司徒若无公,唯省舍人,其府常置,其职僚异于余府。有左右长史、左西曹掾、属各一人,余则同矣。余府有公则置,无则省。”司徒府无论有无司徒公其人,都常置不废,其缘由在于司徒府掌握着选举的重要环节,不可一日或缺。当无公时,司徒府很可能由吏部代领。司徒府常置不废,“余府有公则置,无则省”,这是两者歧异处之一。其时一般公府仅置仓、户二曹,由西晋时五曹撤去三曹,司徒府在保留仓、户二曹,撤去另外三曹的同时,仍然较一般公府多置一个左西曹,这是两者歧异处之二。

司徒左西曹在两晋南朝存在的情况,史籍留下了如下记录:西晋刘卞为司徒左西曹掾;东晋庾登之为司徒左西曹属;顾琛“祖履之,父惔,并为司徒左西曹掾”[17] (卷三十五),时间当在两晋;顾觊之“父黄老,司徒左西曹掾”[17] (卷三十五),时间当在东晋;宋张岱“为司徒左西曹”[17] (卷三十一);齐顾暠之为司徒左西曹掾;梁孔奂为司徒王僧辩左西曹掾,等等。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时期有关“司徒西曹”的记载集中在西晋,东晋以后仅见一例,即上述东晋初谢尚任司徒王导西曹属,这一例出现的条件比较特殊。所以从总体上看,西晋司徒府与东晋以后司徒府在建制上的差异,还是很清楚的。

3. 两晋南北朝州府的西曹

两晋南北朝时期,东西曹的设置范围有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各州普遍设置西曹。《宋书》卷四《百官下》记南朝州府属官云:

今有别驾从事史、治中从事史、主簿、西曹书佐、祭酒从事史、议曹从事史、部郡从事史;自主簿以下,置人多少,各随州,旧无定制也。……别驾、西曹主吏及选举事,治中主众曹文书事。西曹,即汉之功曹书佐也。祭酒分掌诸曹兵、贼、仓、户、水、铠之属。[14]

同篇还载录有东汉州府属官制度。拿南朝制度与汉制作比较,两者之间的因革之处是显而易见的:别驾、治中、部郡从事史及主簿等主要属官,南朝均因袭汉代;南朝州府设有西曹、议曹及兵、贼、仓、户、水、铠等曹,汉代仅有兵曹、功曹、簿曹,前者倍于后者。就南朝州府的西曹而言,其直接渊源就是汉代的功曹书佐。不过,西曹在很长时期里都是公府专设的下属机构,州府借用这个名称,不能不认为是某种历史机缘起了作用。汉末军阀多以军号开府,同时兼领所割据州的州府事务,军府与州府一地并置,军府主导州府,那么当两府的某些机构职能相同时,军府所属的机构就有可能独自担负起共同的职能,从而使州府所属的机构空虚化。当时军府西曹与州府功曹的关系,大概就是如此。而正是这种关系,混淆了两者的界限,使两者在一定条件下互相置换成为可能。此外,从汉末到魏晋,政治版图统一的时间不长,地方州镇权力增长的趋势不断强化,最终州府地位上升,西曹、议曹及兵、贼、仓、户等汉代的公府曹,或者名称被州府借用,或者被纳入州府系统。因此,从这层意义上说,两晋南北朝州府的西曹,仍然可以看作是汉代公府西曹的扩散与下移。

两晋南北朝州府普遍设置西曹,史籍记载颇丰,无需罗列。就大的方面而言,首先在政区分布上,两晋南朝的荆州、扬州、江州、湘州,东晋南朝的侨州豫州、徐州、南徐州、兖州、雍州,南朝增置的郢州,北朝的司州、雍州等,都有设置西曹的史实记录。其次,州府西曹的主事者,一般称“西曹书佐”或“西曹主簿”,这与公府的西曹掾属称呼不同,体现了州府与公府的差别。再次,南朝有一特殊现象,即某些州设有专职的“送迎西曹”,例如宋初荆州人龚祈,“乡党举为州迎西曹”[14] (卷九十三),宋明帝时有“兖州都送迎西曹解季逊”[14] (卷八十五);梁时到洽“为南徐州迎西曹行事”[17] (卷二十五)等等。州府设置送迎西曹,与当时官场普遍盛行的“送故迎新”风气有关⑤。

以上所揭示,均为魏晋南北朝时期东、西曹存在的主要形态。此外,由于十六国北朝政权与东晋南朝有很大差异,它们对汉魏旧制的继承既不全面,并且即便是采用旧制,随意性也较大。因而在东、西曹的设置上,十六国北朝有一些不寻常的现象,在此作一概说。

其一,十六国政权的一些统治者,有采用东、西曹的现象,如石勒属下有东曹掾傅遘,秃发傉檀属下有西曹从事史暠,姚兴所署的抚军将军属下有东曹属姜虬等等。其二,北魏的太子东宫曾设东西曹,例如殷绍“给事东宫西曹”[18] (卷九十一),韩麒麟“为东曹主书”[18] (卷六十),均在拓跋晃以太子身份监国时,当为一时特例。其三,北朝还有在郡、县设置西曹的现象,例如房景伯为清河太守,署郡民刘简虎之子为西曹掾,时在北魏中期;北齐制度明确规定,郡、县一律设置西曹。这种在郡、县设置西曹的现象,恰好反映了北朝采用汉魏旧制时的随意性,因为北朝郡、县的西曹相对于传统意义上的公府西曹,除了借用名称之外,基本上没有什么联系。

魏晋南朝公府东、西曹掾的地位大体上与东汉相当。据上田早苗氏研究,魏晋以后的清官官品应是指七品以上,而作为清官的五、六、七品的起家,是参照东汉的六百石起家(外戚的子弟和征召)与比四百石的起家,根据社会的变化而稍加修改形成的[19] (p16)。晋宋之制,公府掾、属位列第七品。梁朝采取十八班官阶,以班多者为贵,其中司徒左西曹掾、司徒属,皇弟皇子公府掾属,均为八班,相当于六品。陈承梁制,司徒左西曹掾属,皇弟皇子公府属,亦为六品。一般说来,由包括东、西曹掾在内的公府掾属起家,是除高门士族之外的普通士族子弟的入仕途径。至于此期州府西曹的主事者,地位则较低,通常为第九品。

四 结语

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历史上东、西曹存在的主要时段。西曹、东曹最初是西汉丞相的下属办事机构,分别主管府内事务和府外事务。此后作为东汉三公的主要下属机构,职能固定为掌管人事,即西曹主府吏署用,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及军吏。东汉时期,西曹、东曹的设置范围扩大到军府;尤其是汉末军阀普遍设置东西曹,把它们作为政权建设的枢纽,东西曹因此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活跃面貌。魏晋以后,西曹、东曹的设置范围进一步朝着扩散和下移的方向发展。由于东西曹掌管着封建官府职能中最重要的人事处置权,其设置范围和行使职能状态的变化,与现实政治联系紧密。两汉魏晋南北朝封建国家中央行政权力的分配和宰辅执政权力的升降,中央与地方行政关系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通过东西曹演变的历史过程折射出来。

隋唐以降,官僚制度从中央到地方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存在于两汉魏晋南北朝的公府东西曹及州府西曹,基本上退出历史舞台。不过,作为一种制度现象,东西曹在此后仍然有其遗迹。

首先,隋朝采取州、县(文帝时)或郡、县(炀帝时)两级地方行政体制,州或郡设有西曹和东曹。例如隋炀帝时元褒任齐郡太守,郡宫中有西曹掾;窦轨,“隋大业中,为资阳郡东曹掾”[20] (卷六十一)。其次,唐高宗永淳元年(682),立皇太孙李重润,开府置官属,官属中有东西曹掾。再次,唐德宗建中年间(780~783)发生“四镇之乱”,朱滔、田悦、王武俊、李纳等分别僭号称王;冀王朱滔开府置官属,其中有东曹给事、西曹舍人、东西曹仆射等官。自唐末以后,东、西曹几乎绝迹,其最后一次出现,是在数百年之后的元朝,即泰定帝泰定年间(1324~1328),贾鲁任丞相东曹掾。此后,东、西曹终于从历史记载中消失。

注释:

①对于西曹、东曹,目前学界尚无专文研究。通论性的著作中,安作璋、熊铁基撰《秦汉官制史稿》上册(齐鲁书社1984年版),祝总斌撰《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对西汉丞相府、东汉三公府西曹、东曹的职能,有比较多的论述。此外的政治制度史论著,基本上未对西曹、东曹的有关问题展开讨论。

②参考上田早苗《贵族官僚制度的形成》,载于《日本中青年学者论中国史》六朝隋唐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15页;黄惠贤、陈锋主编《中国俸禄制度史》,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4页。

③《汉书》卷八三《朱博传》称“刺史位下大夫”,而刺史为秩六百石。

④查史籍可知,在窦宪之前,东汉无任大将军者。窦宪本传所谓“旧大将军位在三公下,置官属依太尉”,应当是仅有制度规定,至窦宪任大将军,始付诸实施。

⑤参考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之“送故”条,中华书局,1985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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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魏收. 魏书[M]. 北京;中华书局,1974.

第9篇:上枢密韩太尉范文

北宋时期,普遍存在皇室与“将门”通婚的情况,或皇帝、太子娶将门女为后妃,或将家子尚公主及宗室女为妻。这一独特的政治联姻绵延于北宋各个时期,形成一种突出的现象。目前,有关这方面的研究尚不多见,而对此问题加以探讨,无疑将有助于深化宋代政治史的研究。

在中国古代史上,专制帝王作为统治集团的最高代表,其婚姻往往具有较强的政治色彩。如汉高祖刘邦死,汉惠帝即位后,主宰朝政的吕太后便为其安排了一场政治婚姻,所谓:“宣平侯(张)敖尚帝姊鲁元公主,有女。惠帝即位,吕太后欲为重亲,以公主女配帝为皇后。”[1]刘秀称帝后,其女内黄公主出嫁功臣大将窦融长子窦穆,涅阳公主嫁窦融侄窦固[2];汉明帝娶功臣大将马援女为后,汉章帝娶窦融曾孙女[3]。WWw.133229.CoM唐高 宗为晋王时,唐太宗为其娶并州大族王氏女为妻[4];唐高祖女丹阳公主、衡阳公主分别出嫁大将薛万彻和阿史那杜尔;唐太宗女南平公主、东阳公主、合蒲公主分别出嫁文官大臣王珪子王敬直、高士廉子高履行和房玄龄子房遗爱;唐高宗与武则天爱女太平公主先后所嫁武承嗣及武攸暨,则为当权派武氏家人[5]。因此,班固即承认:“自古受命帝王及继体守文之君,非独内德茂也,盖亦有外戚之助焉。”[6]但是,在宋代以前,总的说来皇室在与大族、高官通婚时,却并无明显倾向于文臣或武将的现象。秦汉时期,因文臣与武将之间原本便不存在鸿沟的情况,自不用说,即使在唐朝,考诸《两唐书》后妃、皇子、公主及有关传的资料,不难发现与皇室联姻者,文武臣僚皆有之。

北宋建立后,最高统治者在处理皇室婚娅问题时,开始出现倾向与武臣结亲的独特现象。在此,首先就北宋历朝皇帝娶将门女为皇后的例证列举如下:

赵匡胤于后晋时娶军校贺景思女,但在入宋前贺氏已死,后被追为皇后。后周显德五年,又娶彰德军节度使王饶女。宋太祖登基后,王氏被册为皇后。乾德初,王皇后死。宋太祖再立前节度使、左卫上将军宋偓之女为皇后。

宋太宗在后周时娶滁州刺史尹廷勋女,但早死。再娶五代时强藩符彦卿女,符氏卒于宋太祖开宝时。尹、符二氏后同被追为皇后。宋太宗李皇后,为宋初枢密副使李处耘女[7]。

宋真宗为太子时,宋太宗为其娶大将潘美女为妃。端拱时,潘氏卒,后追为皇后。再娶宣徽南院使郭守文女,宋真宗登基后为皇后,景德四年,“以疾崩”。宋真宗刘皇后,则出身低贱,本人原为蜀中歌舞女。但刘氏为皇后之后,便为自己营造出身将门之后的说法[8]。

宋仁宗郭皇后,为平卢军节度使郭崇孙女。据记载:天圣初,故骁骑卫上将军张美曾孙女与郭氏同入宫,尚未亲政的宋仁宗属意张氏,但临朝主政的刘太后却立郭氏为后[9]。以后, 宋仁宗废郭后,有意立富商陈氏女,却遭到群臣的反对[10]。遂立故枢密使、大将曹彬孙女为后。

宋英宗后高皇后,为宋太宗、真宗朝著名将帅高琼后裔、节度使高继勋孙女[11]。

宋神宗居太子位时,娶故宰相向敏中曾孙女。即位后,立为皇后。

宋哲宗孟皇后,为已故侍卫马军都虞候孟元孙女。宋哲宗废孟后,立宫女出身的刘氏为皇后。

宋徽宗在端王府邸时,娶武臣女王氏为妃,其父官德州刺史。及至即位,被册为皇后。

宋钦宗朱皇后,“父伯材,武康军节度使。钦宗在东宫,徽宗临轩备礼,册为皇太子妃,钦宗即位,立为皇后”[12]。

由上可见,北宋九朝皇帝中除了宋真宗刘皇后、宋神宗向皇后及宋哲宗刘皇后三人,无武将家庭背景,其余十四位皇后皆为将家女,而宋真宗刘皇后和宋哲宗刘皇后又是在原皇后或死或废的情况下续立者。

其次,北宋太子及皇子娶将门女的情况如下:

据有关史料可知,宋太祖有子二人,但生前未立太子。兴元尹德芳妻室情况不详,武功郡王德昭 先娶武将陈思让之女(《宋史》卷二六一《陈思让传》),后再娶故相王溥女。查《宋史》卷二四五、二四六《宗室传》,宋太宗诸子娶妃情况明确者有二人,即许王元僖,生前曾被视为皇位继承者,“上为娶隰州团练使李谦溥女为夫人”。雍王元份,娶崇仪使李汉斌女。宋真宗六子,除宋仁宗外,“皆蚤亡”。宋仁宗三子、宋哲宗一子及宋钦宗在位期间一子,亦皆早亡未娶。而宋英宗、宋神宗及宋徽宗诸子,其妻室情况则不详。

由上可见,在已知北宋太子及皇子婚姻情况中,有两人娶武将女,有一人娶文官大臣女。宋太宗所云:“朕尝语诸子,今姻偶皆将相大臣之家”[13]之语,大致更多的体现在与将帅的联姻上。

最后,北宋时期武将家族迎娶公主及皇室女的情况相当普遍,在此依前后顺序列举如下:

宋太祖称帝后,大将高怀德以拥戴之功,被提拔为殿前副都点检。宋太祖出面将其妹燕国长公主嫁于高怀德[14]。宋太祖有六女,除早亡三人外,其余皆出嫁武臣高门。石守信位列宋太祖功臣大将之首,其子保吉娶宋太祖女延庆公主;功臣大将 王审琦长子承衍,尚宋太祖女昭庆公主。宋初枢密使魏仁溥子咸信则娶宋太祖女永庆公主[15]。

宋太宗七女,一人早亡,二人出家为尼,其余四女中郑国公主嫁故相王溥孙贻永,王贻永本人为武官,授安德军节度使,至枢密使;蔡国公主嫁 宋初枢密使、节度使吴廷祚子元扆,吴元扆后拜节镇[16];柴禹锡为宋太宗亲信,先后出任知枢密院事,授镇宁军节度使。其子宗庆娶宋太宗女鲁国长公主,历地方长吏,终节钺[17]。宋初宣徽北院使、枢密使李崇矩,其孙遵勖娶宋太宗女万寿公主,屡迁节钺。值得一提的是,“太祖欲选尚公主,崇矩谦让不敢当,继昌(李崇矩之子)亦自言不愿。崇矩亟为继昌聘妇,太祖闻之,颇不悦。”[18]

宋真宗一女,出家为尼。宋仁宗诸女中除早亡外,兖国公主嫁外戚李用和子玮,李玮至建武军节度使;许国公主嫁吴越王曾孙、右领军卫大将军钱景臻;鲁国公主嫁曹彬后裔、左领军卫大将军曹诗;魏国公主则出嫁开州团练使郭献卿。

英宗四女,一早亡,其余徐国公主嫁宋初大将王审琦曾孙、左卫将军王师约[19];蜀国公主出嫁宋初大将王全斌后裔、侍卫马军副都指挥使王凯之孙诜,王诜官至留后[20];祁国长公主嫁张敦礼,授左卫将军、驸马都尉。后拜宁远军节度使[21]。

宋神宗十女中,早亡七人,其余者:唐国公主嫁故相韩琦子嘉彦;康国公主嫁王遇;徐国公主嫁故将潘美曾孙意。宋哲宗四女,二早亡,其余陈国公主嫁石端礼;韩国公主嫁潘正夫。由于资料记载不足,王遇、石端礼和潘正夫出身不详。

宋徽宗三十四女,早亡十四人,其余可知婚嫁者九人。其中三人嫁武将(宋邦光、曹晟、曹湜),两人嫁外戚向氏子弟,两人嫁宰相曾公亮和蔡京之子,另外两女所嫁田丕、刘文彦情况不详[22]。从文献记看,宋钦宗无女。

根据以上情况来看,北宋诸帝公主所嫁对象二十八人,其中明确为将门出身者十六人,明确为文官后裔者四人,外戚子弟三人,其余五人则出身不详。显而易见,武臣之家占据绝大比例。

北宋时期,之所以存在皇室与“将门”通婚的突出现象,既有深刻的时代背景和因袭祖宗传统的原因,又是其特殊武将政策的产物。

宋太祖在登基伊始,为了结束中唐五代以来武夫跋扈、藩镇割据的混乱局面,恢复专制皇权的统治秩序,遂实施了一系列“收兵权”的措施。但赵匡胤没有像西汉初那样采取杀戮的办法,而是运用了“赎买”的手段,对武将上层进行了拉拢、收买,以争取他们的效力,并化解彼此的矛盾。典型的例证便是所谓的“杯酒释兵权”。宋太祖在罢免石守信、高怀德、王审琦等将帅兵权之时,一方面给予这些功臣大将家族诸多经济上的优待,另一方面则宣布与其联姻,所谓“我且与尔曹约为婚姻,君臣之间两无猜疑,上下相安,不亦善乎!”[23]于是,皇室诸公主先后出嫁石守信等一批将门。这种政治性的联姻,无疑增强了武将上层的支持,从而在动荡的开国时期加强了赵宋统治。宋人对此安抚手段大加赞赏:“由是高、石、王、魏之族俱蒙选尚,寻各归镇几二十年,贵盛赫奕始终如一。”[24]宋太宗登基后,将乃兄以上联姻手法沿袭下来,由此遂形成了赵宋祖宗之法的内容之一。如果结合宋太宗时代对待武将的态度,还能发现这种联姻也成为当时武将政策的组成部分。

以阴谋手段篡位的赵光义,对武将群体始终抱有极大的猜忌心,因此对将领采取了种种防范、压制甚至打击的措施,倡导“崇文抑武”之风。但一味的打压,也存在很大的风险。于是,宋太宗继续实施拉拢和收买上层武将的另一手段,给予其优厚的经济待遇,甚至放纵其战场上的失败。这便构成了当时打压与拉拢相结合的武将政策。如宋人 苏洵所云:“结以重恩,示以赤心,美田宅大饮,歌童舞女,以极其口腹耳目之欲,而折之以威,此先王之所以御才将也。”[25]而 张演更深刻地指出:“宋朝之待武臣也,厚其禄而薄其礼。”[26]宋皇室与武将通婚乃成为这一 武将政策的构成部分。事实上,在整个两宋时期,外戚之家只能获得武臣的待遇,也成为一种惯例。典型的例证如:向经原任虞部员外郎,因时为 颍王的宋神宗娶其女为妃,便改为武职性的庄宅使。宋神宗即位后,再迁光州团练使[27]。如此以来,既笼络武将,给其联姻及优厚的待遇,允许其统领军队,又可防止外戚干预朝政。据宋哲宗时朝臣范祖禹称:“自英宗以来,不用外戚管军……今陛下初听政,而开外戚管军之渐,示人以私,非所以为后法”云云,可知外戚在北宋长期统军[28]。宋代史家李心传便指出:“祖宗盛时,率用外戚典兵马。”[29]所谓:“尊以高爵,宠以厚禄,使之贵而无位,高而无民。”“富之可也,贵之可也,然不可任以政事。”[30]。

从宋真宗以后,统治集团在政治上日益保守,祖宗之法往往成为施政的指南,以往的武将政策继续得到贯彻和放大。而与将门联姻的做法也自然被沿袭下来,并且大致成为一种定制。仅从皇帝立皇后,或太子娶妃的情况来看,惟有个性突出的宋神宗在藩邸时,娶了前宰相的后裔为妃,以后被册立为皇后。宋真宗和宋哲宗的两位刘后,则都是在原皇后不存在的情况下续立者。而宋仁宗看中富商陈氏女,却只能听从群臣安排大将曹彬孙女为后。

在上述政治联姻下,北宋赵氏皇室收到了拉拢武将上层的效果,特别是得到了一些重要将帅家族的支持。与此同时,还不断培育出长期参与统军的联姻将门,如石守信、王审琦、吴廷祚、曹彬、李处耘及高琼等等家族。他们 长期把持高级将领之职,形成数世不衰的高门将家。

赵匡胤时代,便已用王皇后胞弟继勋权侍卫步军司公事。宋太宗期间,石守信长子保兴,长期在河北、陕西前线带兵。石保吉升迁更为迅速,宋太宗朝已授节镇。宋真宗出巡河北和北上亲征时,石保吉承担率军护驾重任。石保兴之子元孙则是宋仁宗朝的侍卫步军和殿前都虞候,继续充当陕西前线军事将领角色[31]。 王审琦 长子承衍,在宋太宗朝授彰国军节度使,为河北驻军重要将领;次子承衎先后出知澶、延、代、并、秦州及天雄军等,“皆兼兵马钤辖”[32]。王承衍之孙克基,在宋仁宗朝仍为禁军将领[33]。吴廷祚长子元辅曾任定州钤辖;次子元载,以武官身份先后守秦州及成都府等;吴元扆因有驸马背景,拜节镇。后出知潞州,“遂分领泽、潞、晋、绛、慈、隰、威胜七州军戎事,委元扆专总之”[34]。石、王及吴氏第三代后裔中,仍有不少人拥有中级武官头衔。但最突出的还是曹彬、李处耘及高琼三家。

曹彬为宋初著名大将,不仅多次指挥大规模军事行动,还两任枢密使,颇得宋太祖、太宗及真宗三朝的信赖。死后又与已故宰相赵普同配享于宋太祖庙,可谓极武将之荣。正因为曹彬的受宠,其子弟便在武途中获得显著发展。仅曹彬死时,其亲族、门客及亲校就有十余人被授官。据 李宗谔《曹武惠王彬行状》[35]记载:曹彬七子:璨、珝、玮、玹、玘、珣及琮,惟有玘为文官,其余六子皆为武臣。曹彬诸子以璨、玮及琮在军中的地位最高,影响也最大。

曹璨在宋太宗时代,曾长期在河北、陕西前线出任边将。宋真宗朝,曹璨历侍卫马军副都指挥使、殿前都指挥使等三衙要职,授节钺,“在禁卫十余年”,为当时高级将领的代表。史称:“璨起贵胄,以孝谨称,能自奋厉,以世其家。”曹玮在宋真宗时代长期镇守西北前线,历知秦州兼泾原仪渭镇戎缘边安抚使、鄜延路副都部署以及环庆秦等州缘边巡检安抚使等,为一时名将。天禧四年,曹玮入为签书枢密院事,又参与最高军事决策,后拜节镇。曹琮也有与乃兄相同的经历,在宋仁宗朝出为西北前线大将,入为侍卫步军及马军副都指挥使,成为继曹璨之后的禁军三衙将帅[36]。

因资料所限,可查到的曹彬第三代后裔人数虽然不算少,但已不完整,并且其事迹也多不详。现据有关史料考证可知,曹氏第三代中为武臣者有:曹璨之子仪,曹玮四子僖、倚、偀、倩,曹琮之子佺、修,曹玘之子佾及傅等人。而真正可称为武将并有事迹者主要有仪、僖、偀及修几人。据记载:曹仪曾出知邠州等,为对夏前线边将,迁军职至侍卫步军都虞候。景祐元年,当其同宗女被册为宋仁宗皇后时,曹仪“乃请解军职,而易廉车之任”[37];曹僖武职至礼宾使,曾知西北前线的仪州事,可见为边将无疑;曹偀官至供备库副使,死于对西夏的战争中;曹修则历洛苑副使兼閤门通事舍人等武职,曾任“广南西路同体量安抚经制贼盗”,为南疆带兵武将[38]。另外,曹佾、傅昆仲乃宋仁宗曹皇后同胞兄弟。其中曹佾历殿前都虞候、知澶州等,授节钺,死于宋哲宗时期[39];曹傅则官至荣州刺史[40]。其余同辈官高者为皇城使、防御使,低者为大小使臣[41]。

在曹彬第四代及以后的子嗣中,任将职者仍绵延不绝。曹佾之子评至平海军节度使,在宋徽宗朝曾任侍卫马军副都指挥使;另一子诱至安德军节度使,曾在宋徽宗时以枢密副都承旨的身份权勾当侍卫马步军司公事。曹诱之孙湜,尚宋徽宗女崇德帝姬,继为武职。曹璨、玮及琮的后裔,也有统军为将者,其中曹诵在宋哲宗、徽宗时期,曾任侍卫马、步军司主官[43];曹琮之孙诗,又娶鲁国大长公主,继为武职。特别值得提到的是,到北宋灭亡之际,曹氏后人曹曚仍以外戚身份为禁军大将[44]。 郭倪《侍卫马军司题名记》又作曹濛。还有史料记载:靖康元年正月,“李纲充亲征行营使,侍卫步军副都指挥使曹矇充亲征行营副使”[45]。据宋人王明清云:“曹武惠诸子,名连玉字。玉字生人字,慈圣光献,昆季也。人字生言字,言字生日字,日字生水字,水字生丝字。”[46]可见曹矇当为曹曚之误。如作曹曚,便意味着曹彬一门在北宋为将五代,若作曹濛,则说明曹氏六世将门。从曹彬到曹曚数代统军,曹氏将门可谓与北宋王朝相始终。

李处耘在宋初出任枢密副使,曾多次以监军的身份参与领兵作战。其次女为宋太宗皇后,诸子皆继世为将,深受重用,而以继隆、继和兄弟最为出名。宋太宗即位后,李继隆以外戚身份继续武将生涯,历定州都部署、河西行营都部署及灵、环十州都部署等要职,又先后出任侍卫马军都虞候、都指挥使等三衙将帅之职。李继隆死后,作为唯一的武臣与已故宰相李沆、王旦同配享于宋真宗庙,由此可见其被视为一代最重要的军事将领。杨亿遂在为李继隆所修墓志铭中称“公二纪宿卫,四换节旄”,“功臣之号,凡三加焉”[47]。李继和历知镇戎军及并、代钤辖、殿前都虞侯,领端州防御使。李继隆另一弟继恂,官至洛苑使、顺州刺史。李处耘的第二代后裔仍继续为将,其中李继隆之子昭亮,在宋仁宗朝至侍卫步军及殿前副都指挥使等要职,授节钺,成为又一代统军大帅。李昭亮之子惟贤,则长期守河北前线要地,授团练使[48]。

历仕宋太宗、真宗两朝的禁军大将高琼,其后嗣为将的情况也颇为突出。《宋史》卷二八九《高琼传》中列高琼七子:继勋、继宣、继忠、继密、继和、继隆及继元等。其中高继勋在宋真宗、仁宗朝长期领兵,历侍卫步军及马军副都指挥使等要职,先后出任真定府定州路都部署等,授节钺。可谓继乃父之后又一位禁军高级将领。高继宣历泾原路钤辖兼安抚使、知渭州等,授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眉州防御使。又据王珪于熙宁九年记载,高琼共有十四子,继勋、继宣之外诸子从武为将情况概略为:继忠,四方馆使、荣州团练使;继和,崇仪副使;继伦,西头供奉官;继密,内殿承制、閤门祗候;继隆,引进使、陵州团练使;继元,东上閤门使、嘉州刺史;继荀,右侍禁;继芳,供备库使、忠州刺史;继顒,左侍禁;继丰,供备库使、昌州刺史;继敏,内殿承制;继昌,西头供奉官。当时高琼孙辈情况为:“西京左藏库副使遵度等六十三人”;曾孙辈:“左班殿直士先等一百四十五人”;四世孙:“东头供奉官公庠等七十一人”;“来孙:右班殿直世祚等十三人”[49]。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提到的高琼孙辈以下后人的情况,仅为王珪于熙宁时所见,自然不表明最后的官爵,同时各代又只提及最长者,则其余级别更高者也不能显现。如高遵裕为宋英宗高后从父,历秦凤路沿边安抚副使、知镇洮军及熙州等,加团练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长期在西陲前线领兵作战。高琼四世孙公纪至集庆留后。高琼五世孙世则在北宋末为东上閤门使,曾随康王赵构出使河北,充参议官,至华州观察使[50]。

综上所述,北宋时期存在着突出的皇室与“将门”通婚的现象。这一现象最初出现,主要在于宋初统治集团对武将上层收买所致,以后则形成打压和拉拢武将政策中的组成部分,为后嗣帝王所沿袭。

注释:

[1]《汉书》卷九七上《外戚传》。

[2]《后汉书》卷二三《窦融传》。

[3]《后汉书》卷一上《皇后纪上》。

[4]《新唐书》卷七六《后妃传上》。

[5]《新唐书》卷八三《诸帝公主传》。

[6]《汉书》卷九七上 《外戚传》序。

[7]《宋史》卷二四二《后妃传上》。

[8]《宋史》卷二四二《后妃传上》;司马光《涑水记闻》卷五,中华书局1989点校本。

[9]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天圣四年三月丁巳 ,中华书局点校本 。

[10]《涑水记闻》卷一。

[11]《宋史》卷二四二《后妃传上》。

[12]《宋史》卷二四三《后妃传下》。

[13]《宋史》卷二四五《宗室传》。

[14]王称《东都事略》卷二一《高怀德传》,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15]《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

[16]《隆平集》卷九,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17]《东都事略》卷三三《柴禹锡传》。

[18]《宋史》卷二五七《 李崇矩传》。

[19]《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

[20]《东都事略》卷二《王全斌传》。

[21]《宋史》卷四六四《外戚传中》。

[22]《宋史》卷二四八《公主传》。

[2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建隆二年七月戊辰 。

[24] 王曾《王文正笔录》,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25] 苏洵《嘉祐集》卷四《论衡上·御将》,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26]章如愚《群书考索》后集卷二一《官门》,中华书局影印本。

[27]《宋史》卷四六四《外戚传中》。

[28] 范祖禹《范太史集》卷二六《论曹诵札子》,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29]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官制一》,中华书局2000年点校本。

[30]《 东都事略 》卷一一九《外戚传序》;吕希哲《吕氏杂记》卷下,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31]《宋史》卷二五《石守信传》。

[32]《宋史》卷二五《王审琦传》。

[33]韩琦《周历边塞陈利害奏》,载于李之亮等《安阳集编年笺注》之《附录一·韩琦诗文补编》卷二,巴蜀书社2000年版。

[34]《宋史》卷二五七《吴廷祚传》。

[35] 载于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中卷三四,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36]《宋史》卷二五八《曹彬传》。

[37]《隆平集》卷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五景祐元年十二月己未。

[38]《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一七二皇 祐 四年六月丙戌。

[39]《宋史》卷四六四《外戚传中》。

[40] 李宗谔《曹武惠王彬行状》,载于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中卷四三。

[41] 王安石《曹武穆公玮行状》,载于 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中卷四三。

[42] 郭倪《侍卫马军司题名记》,载于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二六《官守志》,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43]《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二之六、七,中华书局影印本。

[44] 李纲《梁溪集》卷五《乞种师道听节制札子》,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

[45] 《靖康要录》卷一,台湾文海出版社影印本。

[46] 王明清《挥麈录·前录》卷二,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47] 载于杨亿《武夷新集》卷一,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48]《宋史》卷二五七《李处耘传》,卷四六四《外戚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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