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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督导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均衡督导工作计划

第1篇:均衡督导工作计划范文

1.《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有什么意义?

答:《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发展的战略性任务,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的目标。为贯彻落实纲要目标,2011年教育部与2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明确了分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当前,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是义务教育发展的两大核心任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也成为新时期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为使这项工作切实得到落实,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教育部印发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3号)的通知,决定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

这项制度的建立,是依法治教的客观需要,也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一项重大措施。通过开展均衡督导评估,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障《教育规划纲要》目标的如期实现,有力的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这项督导评估制度,也是继“两基”督导评估制度后,在新时期推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机制和强有力手段。

2.《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是怎么形成的?

答:几年前就开始了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的研究工作。几年来,研究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行理论研究。组织多家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参加的科研团队,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原则、内容、指标体系、评估方法等进行研究论证,并依据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对全国3 000多个县级单位的30多万所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距进行了模拟计算。同时,也吸纳了一些地方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二是进行实践研究。对十几个省市进行实地调研;在全国312个县开展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试点研究。在指标和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又在东、中、西部地区选择了160个县、22个地级市,对300余名政府官员、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人员、教育科研部门专家学者、中小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及社会有关人士进行了问卷调查、座谈和访谈。三是召开专题研讨会。召开专题研讨会20多次,邀请了专家、科研人员、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同志、校长和教师及社会有关方面的人员参加,对均衡督导评估体系进行反复研讨。

根据研究成果,拟定了《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初稿,并多次向全国教育行政部门、督导部门、教育部有关司局及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督导评估暂行办法》。

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一是强化政府责任。明确督导评估对象是地方各级政府,并且要求政府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第一责任人”。督促政府切实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中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

二是注重实效。评估认定以结果性评估为主,即以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差距的评估为重点。同时,评估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情况,引导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积极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资源。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行政性评估与广大群众的实际感受结合起来,将公众评价作为评估的重要参考。努力缩小校际间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回应社会关切。

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和标准是什么?

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门槛、两项内容、一个参考。

一个门槛,即基本办学标准评估。要求在对一个县进行评估认定前,要对其所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达到本省基本办学标准进行评估。达到这一条件的县,才有资格接受均衡督导评估认定。

两项内容,这是均衡督导评估认定的核心内容,包括对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差距的评估和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两个方面。

校际间差距评估是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来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达到基本均衡评估的标准为:小学综合差异系数不高于0.65,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不高于0.55。

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是通过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4个方面的17项指标来进行,每个指标赋一定分值,总分为100分;达到85分以上的县方可视为达到此项评估的要求。考虑到省情不同,要求省级在制定实施办法时,可适当增加对县级政府工作评估指标。

一个参考,是指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一个县是否实现基本均衡的重要参考依据。

5.怎样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

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程序,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即县级自评、地市复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确定这个程序,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充分体现督促各级地方政府在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履行职责,特别是在县级自评环节中,可以更好地实现“以评促建”的原则。二是逐级督导评估,做到层层把关,以保证质量。三是体现国家意志,以省为主实施,国家规定督导评估的基本内容、基本标准和工作程序,省级组织评估,国家最终审核认定。从2012年起,教育部将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工作,并适时公布名单。同时,为保证督导评估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还规定,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对所辖内申请评估验收的县进行督导评估前,要向社会公告,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2篇:均衡督导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促进教育公平、实现均衡发展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城乡共进、分类指导、县域均衡、整体提高”为原则,以改善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为重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和《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为准绳,准确把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评估认定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使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达到省级督导评估标准,确保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并建立起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根据市教育局制定的《标准化小学评估标注》和《标准化初中评估标准》,按照“校舍安全,功能完善,设施配套,性能达标,满足需要”原则,依托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新“六配套”工程的实施,加快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步伐,确保2013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建成标准化学校。

(二)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建设。按照“加强农村学校,优化城市学校”的工作思路,集中开展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攻坚行动,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农村薄弱校改造计划”和“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确保2013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城乡教育联盟,探索“城乡结对抱团、强帮弱、大托小”发展模式,继续实施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的对口支援行动,健全完善城乡教师结对交流、城乡中小学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定期挂职学习交流培训长效机制,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序流动和共享利用,促进薄弱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开展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开展争当“八个模范”、“八个先锋”的“当模范”、“做先锋”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做有尊严的教师”讨论实践活动,“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正一风、远两桌、禁三乱、少四厅”师德专项教育活动,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严格教育人事编制标准,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编制的核编工作,合理设置教师岗位,根据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及特殊岗位人员的缺额现状,优先补充薄弱学校和紧缺学科教师,逐步配备寄宿制学校生活指导、安全保卫、心理咨询、卫生保健等“四类人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师培训,以农村教师和薄弱学校教师培训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教师以“教育局为主导、以学校为单位、三年一轮回”的教师校本培训工程,形成以“国培计划”为导向,校本培训为主要形式,以专题集训、省市调训、脱岗轮训等为补充的教师培训形式体系,使全县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并逐步达到小学教师学历专科化、初中教师学历本科化的教师配备发展性目标要求。要加强教育内部平衡调配,合理配置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有效解决中级以上职称限额不足、学科不配套和校际间不均衡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新上岗教师农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农村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岗学习制度,深入实施教育发展联盟责任区计划,广泛开展送教下乡活动,促进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合理流动,促进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均衡化发展。

(四)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和划片入学制度,落实控辍保学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严格学生学籍管理,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建立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少年儿童、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确保中小学“四率”符合“两基”提高县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分重点、非重点学校和重点、非重点班;不得擅自举办各种名目的实验班;不得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继续推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录取方式和高长生招录制度。

(五)加强以寄宿制为重点的学校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健全学校管理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寄宿制学校管理研究,深入开展校园文化创建活动,持续开展“保障校园民生推进行动”,进一步完善课余活动场所和少年宫为重点的课余活动服务平台,不断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建立寄宿制学校管理的有效模式,切实提高寄宿学校管理水平。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积极实施校车安全工程,落实好营养餐改善计划,切实提高寄宿制学校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师生平安健康。

(六)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建立和完善学生德育教育长效机制,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积极探索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模式。严格课程管理,开齐开足各类课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开展中小学标准化心理咨询室创建和心理健康咨询辅导活动,坚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要聚焦有效课堂,强化课堂教学“链条式”和精细化管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执行《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中的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多项规定。要强化教研引领作用,常态化开展教研活动,带动城乡教育联盟规模发展。要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加强学生特长培养,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义务教学办学质量。

(七)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水平。全面加强信息技术设施配备,进一步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重视教师信息化技术教学培训,全面构建信息技术资源开放体系,提高师生对信息技术资源的利用,努力形成“网络全覆盖,媒体班班通,人人会应用”的局面。

(八)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投入。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义务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加大对农村教育和薄弱学校的投入倾斜。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定投入规定,确保“三个增长”要求,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逐年提高,确保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逐步提高。要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重点用于均衡发展城乡义务教育。完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严格落实“两免一补”等教育惠民政策,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制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投入和支出,成立教育核算中心,实行“校财局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确保经费使用的及时、规范、安全和有效。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1日-3月31日)

1.成立机构。成立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形成工作力量。

2.动员部署。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题会议,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对全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与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3.学习宣传。编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手册》,以乡镇、部门为单位,组织学习《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通过媒体宣传、学校宣传、社会宣传等途径,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各项工作举措、发展动态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业务培训。由县教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举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业务培训班,对乡镇、相关部门和学校的有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全面创建阶段(2013年4月1日-5月31日)

1.自查自评。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对照《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及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弄清楚哪些方面达到了,哪些方面有差距,并向县均发办报送自查报告。

2.查缺补漏。对自查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梳理,弥补工作欠账,强化薄弱环节,主动解决问题。

3.县级评估。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财政、人社、编制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对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安排整改提高。

4.接受市政府复查验收。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并配合市上做好核查验收工作。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3年6月1日-6月30日)

1.督查整改。针对市政府复查验收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由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成员采取定点包挂和下发整改通知书的方式,督促指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全面落实整改任务,确保25项评估指标全部达标。

2.完善提高。按照高标准通过评估认定的目标要求,选准焦点,创新亮点,塑造看点,深入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在夯实达标基础的同时,大力提高达标质量。

(四)接受“评估”阶段(2013年7月1日-2014年4月31日)

1.省级评估验收。全面落实迎评工作,接受省上的督导评估,确保2013年7月前顺利通过省级评估验收。

2.国家评估认定。针对省上督导评估中提出的要求和反馈意见,进行再整改、再提高,确保2014年上半年顺利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国家在基础教育领域的一项战略性任务,也是政府履行公共教育职能的首要职责。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是继“两基”高标准通过国家验收之后,全县教育发展又一项非常重大的政治任务。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落实“十二五”教育规划的重点,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重点实施,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乡镇政府、部门的重要内容,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切实增强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推动力。

(二)靠实责任,形成合力。教育部门负责具体规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工作,准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分析解决重点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发展改革部门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财政部门要增加教育投入,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国土资源、建设部门要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乡建设统一规划,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先提供必要的用地和其它建设条件。编制、人社部门要及时核定教职工编制和岗位职数,在教师补充、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对农村学校、教学点给予倾斜。公安、文化、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共同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疾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打造平安校园。其它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义务教育相应职责,承担相应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努力形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强大合力。

第3篇:均衡督导工作计划范文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位置

(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责任,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十一五”期间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提出本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按照“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工作方针,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把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实现我省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工作基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全面履行职责,加强统筹调控,通过制定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努力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在推进“两基”巩固提高和“双高普九”进程中,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建设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奋斗目标,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来,并力争在更大范围内逐步推进,大力加强农村及城镇薄弱学校建设,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提高。在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要求的同时,要结合“双高普九”,推进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协调发展。

(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实践“三个代表”,解决“三农”问题,办好让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推进”的原则,制定分年度、分片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规划,按照当地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分县(市、区)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县级政府教育督导工作三类地区的划分,一、二、三类地区(见附件“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分类表”)分别于2010年、2012和2015年底前基本实现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逐步实现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区域内中小学经费投入、管理水平、师资队伍、教育质量基本均衡。基本达到校校有符合办学规模要求的校园用地和教学用房,有合格的教师,有合格的实验室、图书馆(室)和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有卫生安全的食堂和宿舍的“四有”要求。

二、采取切实措施,构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四)构建与确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和制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教育投入、办学条件、资源配置、队伍建设、学校管理等各个方面,各级政府要建立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根据国家制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基本标准,逐校进行摸底,明确薄弱学校投入缺口及办学条件差距,制定限期改造计划,强化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学校管理,努力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学校建设的扶持力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县级政府要根据当地教育发展情况,分年度安排建设资金,分批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加强城乡薄弱学校建设。乡镇政府要根据县级政府的统筹安排,划拨用地,调动村民委员会的办学积极性,共同建设好学校。发展改革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将城镇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建设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从规划、项目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在实现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基础上,为城镇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投入的保障机制。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要依法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预算,建立省、市、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对家庭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贫困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提高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以满足教育教学需求。2007年开始,扩大“两免一补”的享受范围。2008年,全省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要全部达到省定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2009年,执行中央出台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定额。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按中央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根据中央关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的要求,调整教育投入结构,在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基础上,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省级财政要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规范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和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各级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在资金分配上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情况,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以减轻这些地区资金配套的压力。

(六)逐步缩小学校办学条件的差距。要加强农村学校的校舍建设,提高生均校舍面积,确保校舍建设质量;要高度重视学生宿舍和学校公共设施建设,改善寄宿学生的食宿条件和学校公共卫生设施条件。“十一五”期间,省和设区市政府都要设立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中小学建设;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尤其要重点支持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定点学校和城乡结合部学校;县级人民政府要落实好农村学校建设资金和省、设区市所定支持项目的配套建设资金,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中用于教育的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闽委办〔2003〕70号文件规定的用途使用,安排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学校的校舍维修和寄宿生生活设施建设,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鼓励社会、个人和企业投资办学和捐资助学。

(七)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要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与薄弱学校重组整合、资源共享、以强带弱、结对联动、捆绑发展等形式,促进薄弱学校的改造和提高。县级政府要根据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城镇人口增长趋势,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布局中小学校。适当调整和撤销一批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薄弱学校,并解决好人口集中的乡镇、县城及周边学校的大班额问题。在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入学和通学安全的前提下,有步骤稳妥地进行农村小学布局调整。对地处偏僻、交通不方便的地区可举办高年级寄宿制学校并保留必要的教学点,防止出现因过度调整造成学生失学、辍学和上学难问题;对确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入学难、群众反映强烈,而寄宿制学校建设不能满足需求的,要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暂不调整。坚持适度规模办学,扩大县城城关和乡镇所在地初中学校规模,完善学校配套建设。要本着“先建设、后撤并”的原则,避免出现由于布局调整造成学校班额过大、教育教学资源和条件全面紧张的问题。要合理配置寄宿制学校的校医、生管人员,进一步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建设,按照规定标准建设校舍、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设施,努力改善寄宿条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同时要严格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卫生隐患,确保学生在校的安全。

(八)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城市市区和县城城关所在地要根据城镇化进程、新区开发、人口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中小学招生片区,确保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力争在3年内解决城市市区和县城所在地的择校问题,有效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之风蔓延的势头。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任何达标示范评估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严格禁止小学、初中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测试,严格禁止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并以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严格禁止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举办重点班、快慢班。要加强考试评价制度的改革,推动学生学业考试成绩等级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中考改革;推进和完善中招改革,逐步将优质高中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促进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使薄弱初中的毕业生也能共享优质高中的教育资源,逐步杜绝初中学生的择校现象。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着眼点,今后只有通过省级验收,实现“双高普九”的县(市、区),或者“对县督导评估”获得省级优秀等级的县(市、区),方可申报省级示范性高中和一级达标高中的评估。

三、调整优化充实,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校师资队伍建设

(九)全面提高教师和管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中心,以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主线,全面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要选派德才兼备、进取心强、具有开拓意识的管理干部充实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领导班子,组织一批农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的校长到优质学校跟班学习,建立中小学校长定期交流轮换等制度,实现先进管理模式的满覆盖,帮助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提高管理水平。试行优质学校与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深度融合、捆绑发展的模式,通过“校对校”的教师交流和帮扶,推广先进经验,加强示范引领。同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等制度,促进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通过政策引导、经济奖励等措施,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经济欠发达县和农村基层学校任教。实施“农村师资定向招生计划”和“为农村中小学培养教育硕士师资计划”,改善农村教师队伍结构,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均衡发展。

(十)加强辖区内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根据农村中小学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适时调整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根据农村学校点多分散的特点,在教师配置上要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要根据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变化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从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的角度出发,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中、高级教师岗位的结构比例,积极引导超编学校的富余教师向农村紧缺学校流动,切实解决农村学校教师不足及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实现同一区域同类教师工资待遇基本相同,建立乡村教师补贴制度,根据农村学校所在地区的艰苦状况,确定若干地区类别,制定农村中小学教师补贴政策。切实落实农村中小学教师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解决好教师流动所需轮转住房问题。

(十一)进一步加强薄弱学校和农村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师范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开展以“新课程、新技术、新方法”和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教师网络联盟计划,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广泛性。帮助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建立校本研修制度。要切实保障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在确保各县(市、区)按教师工资总额的1.5%—2%核拨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外,要多渠道筹措培训资金,保证农村教师新课程培训和农村骨干教师培训的需要。

四、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每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十二)要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任务。各地在制定政策、配置资源、安排资金时,要优先保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要端正办学思想,面向全体学生,创造性地实施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的课程,确保各学科的教学课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要组织督学和有关专家定期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督导检查,结合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的推进,加快评价考试制度的改革步伐,严格控制各级各类统考,淡化考试竞争。学校、班级、学科均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学生名次,更不能以考试成绩为唯一依据对教师、学生实施奖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新形势下“减负”的“五坚持、五不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教师、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措施,减少学生考试的不及格面,解除学生厌学心理,发展个性特长,树立学习自信心。同时要对学习困难学生给予更多的帮助,努力使所有学生共同进步。

(十三)把推进课程改革作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提升的一个重要抓手。在加强对面上工作指导的基础上,要将工作重心下移,更多地关注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的课程改革,建立领导挂钩薄弱学校制度,积极构建农村校本培训与教研相结合的平台。发挥省级实验区、基地校的示范、辐射作用,让更多的农村教师能够就近参加培训。整合专家、教研人员、一线教师力量,共同研究、协作攻关,建立起自下而上的校本教研模式。要立足农村现实,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课程资源,发挥地域优势,充分利用当地农村社会资源作用,丰富教学内容。

(十四)继续组织城市和沿海地区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帮扶活动。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制定帮扶计划,努力提高对口支援的实效,帮助他们尽快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省内本科院校要与1个经济欠发达县、高职高专院校要与若干所农村中小学建立对口支援关系,省一、二级达标普通高中、部级重点职业学校要与1—2所农村中小学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帮扶单位要主动到受帮扶地区和薄弱学校了解情况,从资金、设备、师资培训、教育教学指导以及教育研究等方面对山区农村地区进行帮扶,通过教学现场课、业务讲座等形式,与农村学校教师面对面交流,努力提高对口支援的实效。

(十五)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结合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课程改革和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等工作,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注重实效”的指导方针,统一规划,以县为单位,有计划、分步骤、分层次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到2007年使全省所有初中学校和60%以上的完全小学基本具备计算机教室,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完全小学都能建立起卫星教学收视点,农村小学教学点具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和配套的教学资源。工程建设要充分考虑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海岛中小学的实际需要,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工程结合起来,发挥信息技术装备的作用,推动硬件、软件协调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要大力推动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开课率,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设施设备和课程资源,加大教育资源开发和整合的力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的共享。

五、落实扶持政策,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十六)切实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就学制度。到2007年争取全省低保家庭中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都享受“两免一补”,对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助学资金和对残疾学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解决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的书本费;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由设区市、县(市、区)分担。逐步拓宽农村扶困助学筹资渠道,广泛动员和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捐资助学;鼓励“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继续做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工作。

(十七)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将流动人口子女就学作为当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内容,纳入教育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并采取措施为其就学创造条件,合理安排并协调、督促、指导招生学校做好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接收和教育教学工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其入学条件等方面应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有关部门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乱收费,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应酌情准予缓交或减免费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维护流动人口子女在学校的正当权益,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组织、评优选先、参与文体等各项活动及实行奖励处分等方面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要加强对以接受流动人口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的扶持和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师资力量、教育教学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帮助完善办学条件,逐步规范办学。地方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等部门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托留在农村的“留守儿童”在思想教育、就学、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十八)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工作。要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两基”巩固提高和“双高普九”工作中。省、设区市、县(市、区)各级政府都应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改善特教学校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水准,逐步完善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新格局,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体系。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六、加强督导检查,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十九)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列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专项检查和效能建设重点,作为当地政府教育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内容。县级政府要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政府责任,明确各部门职责,积极推进辖区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制度,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逐校监测和分析,掌握发展动态,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第4篇:均衡督导工作计划范文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义务教育法》和《规划纲要》的明确要求,是国家发展教育的基本国策。因此,有必要在国家层面规定均衡督导评估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标准,明确最基本的要求,使得各地均衡发展实现程度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同时,考虑到各地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不同,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水平、现状、面临的问题以及推进工作的政策和措施也不尽相同,在评估指标和评估标准上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因此,教育部文件规定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包括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水平评估和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两个方面,并明确了评估指标和评估标准。

1.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水平评估

评估指标。根据《规划纲要》提出的“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的要求,确定了校舍、设备、图书和教师四个方面8项评估指标: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

评估方法。我们选择基尼系数、倍率和差异系数三种统计学普遍使用的差异分析方法,依据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对全国所有县级单位的30多万所义务教育学校(不含教学点和民办学校)数据进行反复测算分析,对三种方法测算得出的标准值进行了比较,最后决定采用“差异系数”作为差异分析方法。

评估标准。我们委托中国教科院,用8项评估指标,对全国所有县级单位的30多万所义务教育学校(不含教学点和民办学校)连续4年的数据进行测算,同时对2020年全国县域实现均衡发展的实现度进行预测,并进行实地验证。确定校际间均衡评估标准为:小学综合差异系数不高于0.65,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不高于0.55。

2.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规划纲要》要求,确定四个方面的评估内容:一是入学机会(20分),如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残疾儿童入学情况、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情况等;二是保障机制(25分),如建立推进均衡发展责任机制、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落实情况、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等;三是教师队伍(35分),如教师配备情况、绩效工资落实情况、建立并实施校长教师交流制度情况等;四是质量与管理(20分),如择校问题缓解情况、课程开齐开足情况等。以上四个方面,共确定了17项评价指标,总分为100分。考虑到各地差异情况,各省(区、市)可结合实际在17项指标以外,适当增加指标,评估结果达到85分以上的县,通过工作性评估。

3.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调查

公众满意度调查按以下方式操作:调查对象要求多元化,包括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其他群众,其中以学生家长为主。调查内容主要包括: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县域内学校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县域内校际间教师队伍的差距、县域内义务教育择校情况以及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努力程度等。

第5篇:均衡督导工作计划范文

一、加强教育督导法制建设

1、学习、宣传和贯彻将要颁发的《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并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意见。

2、修订和完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教育督导工作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教育督导职责,健全教育督导制度。

二、加强“督政”工作

3、开展对区、区政府教育工作的评估。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及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安排,2012年4月前,通过抓动员,抓培训、抓问题、抓协调、抓整改、抓复评等工作环节,督促、指导这两个区做好迎接省政府的评估工作;2012年9月前,督促两个区做好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好迎接省政府评估组组织的“回头看”。

4、开展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年度工作评估。为进一步加强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指导,促进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全市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市教育局决定,自2012年开始,对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年度工作进行评估。

5、启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省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家教育部与省人民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协助省督导部门研究制定《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对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评工作。

6、开展市第四批“三名”工程的评选工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学在”的要求,打造教育的硬品牌,提升教育的软实力,组织实施市第四批“创建名校、培育名科、造就名师”的“三名工程”。

三、强化“督学”工作

7、继续开展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评估。为积极探索对中小学校督导评估的新途径、新方法,以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为抓手,以表彰示范校活动为载体,以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按省督导部门的部署安排,建立对首轮市级示范校复查制度,启动第二轮的评估工作。

8、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校”的评估。为进一步落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中“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校创建活动”的精神。为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改变“千校一面”办学模式,实施“一校一品”发展战略,创建素质教育特色学校,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校”的评估。

9、开展对市属中小学年度工作的评估。为进一步督促、指导市属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化教育改革,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对市属中小学校年度工作开展评估。

四、积极推进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

10、认真贯彻全国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经验交流会议和省有关督学责任区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出台《市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意见》,建立市督学责任区制度。形成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随机督导相结合的良性工作机制,增强督导工作的时效性、权威性。

11、召开全市督学责任区制度试点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市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

五、开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查

12、开展对县(区)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的督查。重点督查:教育经费预算、管理、投入;教师工资与待遇;专项经费配套与使用;教育附加征收与使用。

13、开展对学前教育的专项督查。督促落实《市学前教育三年建设行动计划》;开展幼儿园建设工程专项督查;开展省、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

14、做好承接“全国城市教育督导协作会20届年会”工作。

根据理事会建议安排,“全国城市教育督导协作会20届年会”由我市承办,通过年会的召开,进一步总结回顾年会发展历程,提高教育知名度和形象、交流教育督导工作经验、了解国际国内发展动态、学习教育督导理论和探索教育督导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初步定在2012年下半年举办,到时请国家教育部有关领导、国教教育督导专家和会员单位领导等参加。

六、其他工作

15、不断加强专兼职督学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数量充足、年富力强、素质优良、业务精通、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教育督导队伍,并保持相对稳定。争取多种形式,组织督导人员参加培训和考察,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6篇:均衡督导工作计划范文

西城区:

1.坚持优质均衡发展的理念

按照“一个理念、一个目标,一条主线、三步走”的均衡发展思路,集全区之力推进义务教育发展。

一个理念,即“校校精彩,人人成功”:使每一所学校有思想、有品位、有活力,不断追求卓越,成为“精品”校、“特色”校;让每名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感受幸福、体验成功,筑牢美好人生的基础。

一个目标,即“优质均衡,人民满意”:在全面均衡的基础上,实现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不断促进教育公平,办符合教育规律、人民满意的西城教育。

一条主线,即“深化改革,质量发展”:始终把握质量发展这条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以改革提质量、促均衡、求发展。

三步走,即“均衡发展的实施策略和实现路径”:从硬件到软件,从外延到内涵,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均衡、优质均衡三步发展目标。

2.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1)推进教育集团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

2012年,在全市率先组建了4个教育集团。实现了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教师研训的统一管理,教师待遇、专业发展的统筹安排。2014年,西城区在推进义务教育重点领域综合改革的进程中,教育集团规模扩大到17个,共涉及74所中小学幼儿园,占全区中小学总数的67%,提升了优质教育资源覆盖范围。

(2)推进学区制和招生制度改革,破解“择校”难题

以全区15个街道行政区划为基础,参考街道辖区面积和原就近入学片区,将全区小学划分为11个学区,小升初按照7个学区,大幅增加优质初中校接收计算机派位比例。2014年,全区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内初中校比例为30%。

(3)科学配置资源,提升优质均衡水平

实施西城区“校‘圆’工程”三年行动计划,逐步补齐校园面积缺口,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大力实施“‘城宫’计划”,加大对学校的投入力度,切实改进学校的科技、艺术教学设备、设施。全区小学已全部纳入“‘城宫’计划”。通过高校办学、优质校办分校、优化整合一般校等方式,对各学区的教育资源进行精细化配置。对19所小学进行了撤并重组,试点设立了1所大学附属小学、7所优质中学附属小学和5所直升优质初中学校。

(4)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2010年,区政府设立西城区特色荣誉称号――“霍懋征奖”,表彰在一线教学中做出优异成绩的校长、教师和研究人员。2014年,制定实施《西城区教育改革项目激励机制实施方案》,对在教育改革进程中表现优异的教育工作者进行激励。畅通教师职称晋升渠道。2012-2014年,认定并成立了8个名师工作室。建立了专家顾问资源库,成立了首批31人的导师团,带动了一大批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制定并出台了学前、小学和初中学校校长定期互相挂职学习制度,鼓励市区级学科带头人跨校、跨学段任课,实际优质师资的资源共享。

东城区:

1.“三步走”战略,整体统筹优质均衡发展机制

第一步,“十五”初期,通过布局调整,实行强弱联合,撤并一批基础薄弱校和规模较小校,对区域内教育资源进行优化重组,实现了教育资源的“一次整合”,开始实施学区化管理,提高了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

第二步,“十一五”时期,通过深化“学区化”管理、推行学校深度联盟、打造“学习e网通”信息化品牌等方式,实施精品特色发展战略,实现了教育资源共享的“二次整合”,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扩大,结构布局相对合理。

第三步,“十二五”以来,全面升级学区化管理模式,启动学区制,成立8个学区工作委员会并建立学区评价机制及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干部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创建学院制人才培养模式,优质教育品牌资源的供给能力再度提升。

2.实施“四大工程”,推进教育全面优质品牌化建设

(1)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编制空间发展规划

编制了《教育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10年―2030年)》,首创性地将未来20年教育发展立体空间进行规划。在学校布局规划方面,全区所有中小学服务范围覆盖率达到100%,保证了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2)实施资源共享工程,探索学区制工作

2012年,学区化管理实现了8个学区的全覆盖。2014年,全面启动学区制,成立了8个学区工作委员会,9个九年一贯制学校、4个优质教育资源带、25对深度联盟学校、2对研修合作办学学校正式挂牌。2015年,探索实施集团化办学模式,涉及4个教育集团23校次;推进和完善“学习e网通”建设,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全时空共享。

(3)实施干部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优化人才结构

开展干部、骨干教师交流轮岗。2014年,共有1618人参与交流轮岗,扩大优秀管理资源和教育资源的全覆盖。深化“621”骨干教师引领工程,通过特级教师、市级骨干教师、区级骨干教师分别跨校带6名、2名和1名徒弟的方式,带动了区域干部教师的共同成长。

(4)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学院制育人模式

2005年,东城区首创“蓝天工程”,目前,全区所有中小学、职高及校外单位与370家优质社会资源单位形成了754个合作体,共同研发社会实践课程及活动1000余项。2012年,提出了“学院制”人才培养模式,建设东城区青少年文化艺术学院、科学技术学院、体质健康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四个素质教育基地,构建了东城区新型素质教育平台。

海淀区:

1.科学规划学校建设和教育布局,推动教育资源均衡

按照“名校多校址办学,一个法人,一体化管理”的思路,进一步统筹区属和非区属教育资源,打破体制机制束缚,支持现有的优质学校,通过多址办学、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等途径,提升区域学校办学水平。在北部地区以新建校为主,按照“筑巢引凤”的思路,通过名校承办、集团化办学等方式,将区内优质教育资源引入北部地区。在城乡结合地区和南部城区,新建校建设由名校全程介入,通过名校承办、集团化办学、九年一贯对口直升等方式,实现高起点办学。

2.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师资队伍基本均衡

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海淀区干部教师研修中心。形成了学院式、基地式、拓展式和专题式四位一体的干部培养模式。制定了《海淀区优秀校长培养基地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6个“优秀校长培训基地”和23个校园长工作室,实施“成长中的教育家”培养工程,启动了海淀名师《当代教育家丛书》出版工作。实施“项目管理制”和“导师制”,培养名师梯队。成立了海淀区特级教师研究中心,开展教育科学理论与实际问题研究,为在职特级教师提供专业发展平台。制定了《关于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延期退休问题的暂行规定》,对优秀人才实行延期聘用。

3.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推动小学课程整合自主排课实验,健全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控评价与教学指导体系和学校课程实施情况监控制度。探索构建一套全面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系列化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了小学生学业信息、综合素质评价和体质健康状况全样本数据库。探索建立学科总督学制度,发挥学科督导职能,提升学科教育质量。18所小学与中国音乐学院等9所高校联合开展小学体育、美育特色建设项目,启动了以“学校文化创建、学校特色创建”为主题的内涵发展战略,实施“绽放计划”“‘四个十’工程”。设立学校特色建设专项经费,引导学校特色发展。

朝阳区:

朝阳区采取“五个优质带动”的工作策略,即学区化管理带动区域资源与管理一体化、以名校办分校带动新建学校快速高质量发展、以合作引进带动优质资源的快速聚集、以学校发展共同体带动城乡教育共同发展、以信息化建设带动全区学校新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拓宽渠道,确保优质资源扩大供给

市区级示范校在朝阳区共开办分校87校(址),与21家全国基础教育名校、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办学44校(址)。同时,积极争取驻区高校向27所中小学、2.8万名学生提供体育、艺术、科技方面的课程和师资。实现了优质资源在43个街乡的全覆盖。

2.提升素质,均衡师资队伍配置

朝阳区提出基础性人才、骨干人才、专家团队、专家领袖人物4个层级的人才培养目标,着重提高了教师科学执教、干部依法治教的能力。2012年,启动了第三轮“双名工程”(名校长、名教师工程),确定了“成就未来、打造精英、塑造名家”三大培养计划和人才梯队发展战略。成立教育发展指导团、名校长工作室,设立名校长办学思想论坛、青年书记校长论坛,建立国内外培训基地,搭建干部教师专业成长平台。实施农村学校教师专项培训,农村中小学各类区级骨干教师由2010年的154人增加到目前的261人,农村校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从无到有,达到24人。

3.创新机制,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组建14对市区级示范学校带动农村学校发展的“城乡发展共同体”,通过实行“管理一体、研训一体、资源一体”的工作模式,融通教研、科研、培训3条辐射线,建立质量监测、师生交流等制度,探索城乡学校一体化共同发展的新模式。同时,实行小学学区实体化管理,强化学区管委会的行政监督、统筹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能,促进学区内办学资源共享和干部教师跨校流动。

丰台区:

丰台区立足优质、均衡两大主题,实施“布局调整,资源整合”“内升外引,优质发展”“集群集团,机制推进”“内涵发展,质量提升”四大发展策略,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就近上好学需求。

1.坚持内升外引策略,扩大优质教育规模

深入实施“六引工程”,引进外区优质名校办分校,引进高校和教科研机构办附属学校,引进知名校长办学,引进知名教师任教,引进先进教育理念,以高校和教科研机构为“智囊团”,指导学校教育改革,持续扩大优质资源规模,共创办优质资源校21所。以示范高中校为龙头,在入学人口密集、学位相对紧张的区域,建立跨越区域、名校带动、整体发展的集团化办学机制,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师资均衡发展

建立教师交流机制,促进教师整体水平提升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蒲公英工程”、采取骨干教师支教带教、实施老教师带徒弟的“银龄计划”、校际之间的“牵手工程”、组建“名师会诊团”、构建教育集团集群内部和学校之间发展共同体、联片教研、协作组等平台,全面开展区域及校际间的教师交流,实现教师交流常态化。

3.确立和谐教育生态理念,创新教育发展模式

开展教育集群化改革试验,建立“政府主导、学校协同、资源共享、特色衔接、共同发展”的协调机制,围绕基地校建设、资源共享、队伍建设、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及集群特色发展等若干课题,开展实践研究。在教育科研部门的支持下,完成了方庄、东高地等8个教育集群的建设。方庄教育集群涵盖各级各类学校27所,以教育资源共享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教育共同体的初级形态,以课程建设衔接为核心的区域教育共同体的中级形态,以融通各学段学生出入口为标志的区域教育共同体的高级形态,成为教育集群动态发展的“三部曲”。

石景山区:

1.强化政府责任,建立科学工作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通过规划引领、制度保障,以“内培”为重点,以“外引”为突破,统筹推进全区教育发展;成立区教育咨询委员会和区教师、家长、社区教育联合会,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水平、拓展教育服务机制;建立义务教育质量年度和年度人民满意学校评价工作制度,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2.坚持集群化战略,促进均衡发展

2014年,全区启动学区化改革,以集团为支撑,划分东南部、中部、北部、西部四个学区,在教育集团、学区内统筹骨干教师交流与共享机制,探索通过单校划片与学区内计算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学区内就近入学。“纵向集团、横向学区”的优质教育资源格局基本形成。

3.创新“大学-区域-学校”合作模式,推动协同发展

2009年以来,依托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北京师范大学专家资源,石景山区先后创建“部级可持续发展教育实验区”“绿色教育发展实验区”,创新构建“大学-区域-学校”优质资源共享机制。2011年,聘请15名知名教育专家组成石景山区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成为支持石景山教育发展的重要智库。在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方面,与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央音乐学院等高校开展战略合作;5所小学参与“高校支持中小学发展”项目,原有教育资源实现品牌升级。

4.深化“绿色教育”实践,坚持内涵发展

以“绿色教育”和可持续发展教育理念引领区域教育综合改革,大力推进7项部级市区级、教育体制改革实验项目。根据教师职业生涯发展的入职、初任、进阶、调整、成熟、资深六阶段,构建可持续发展视野下教师专业发展的六个层级培养体系,对学科教师进行分层次、分领域、分专题培训,深化教师阶梯培养。建立《石景山区现代学校科学管理评价标准》,从全面目标规划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绩效考核管理三个方面,优化学校的内部管理。“尊重生命、尊重规律、尊重差异”的绿色教育理念已成为全区教育工作者的共识,绿色教育实践体系建构日益清晰,教育内在品质不断提升。

大兴区:

1.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形成均衡的强大推力

与市政府签署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出台了《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在北京市各区县中属于首创。将教育工作提升到区级研究、决策、协调层面,专题讨论义务教育入学等重点、难点工作;招生考试、校园安全等综合性工作,均组建区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联席会议。坚持区领导和区直单位联系学校制度,各镇也参照区级模式建立健全联系学校制度。实现了“督政、督学”的常态化。认真落实督学责任区和挂牌督导制度,从中小学校级干部中聘任专职责任督学,开展挂牌督导工作。

2.优化布局扩大资源,奠定均衡的资源基础

在落实“三个增长、一个提高”的基础上,每年从区级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拿出10%用于教育,开创了北京市各区县之先河。不断调整和优化全区教育资源,整合了31所中小学,新建、改扩建了50所中小学。采取“外引内培”的方式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紧紧抓住“驻京高校对口支援郊区”“名校办分校”“城乡学校手拉手”“名校城乡一体化办学”四项政策机遇,引进高等院校、市级名校到新区开办附属学校、分校或一体化校区。与6所高校合作开办了7所附属中小学,争取14所市级名校在大兴开办了16所分校或实验学校,引进3所市级名校在大兴建设了5个“一个法人、一体化管理”的校区,通过行政手段使区内7所优质校和薄弱校、新建校进行资源重组,设立分校,进一步扩大了优质资源的覆盖范围。通过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承前启后,镇内学校对口融通、直属学校有序衔接,形成连接小、初、高学段融通的优质教育资源“线”;拓展区域内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圈”。

3.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探索均衡的大兴模式

我区和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实施部级区域教育体制与机制改革试验项目――“大兴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与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通过课题研究引领均衡实践。强化培养培训,实施“名校长培养工程”,组建21个“名师工作室”,坚持13年每年一届举办“校长论坛”和“教师论坛”,坚持9年举办36场“兴师教育论坛”。2014年初,根据地域划分,建立了教育协作区,健全优质校引领、学段间联盟、校际间合作的“共建、共研、共享、共学、共评”机制,绘制“大兴教育新地图”。

通州区:

1.坚持统筹协调,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坚持区政府统筹教育资源、强化属地管理的良好机制,合理安排好市区级财政资金,切实保障教育专项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引导和鼓励各乡镇积极挖掘自身资源,大力投入辖区内的中小学建设和发展。形成学校建设和城市建设、人口变化相协调的联动机制,确保教育用地预留。积极调整和优化教育资源的空间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制定实施《通州区“十二五”时期教育布局规划》和《通州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3-2020年)》,扎实推进通州区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0年至2014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28所,新增学位1.6万余个,基本满足需求,教育资源空间布局基本合理,学校规模适宜。

2.坚持城乡一体,促进协同发展

优先安排教育财政投入,着力向薄弱学校和薄弱环节倾斜,特别是农村学校倾斜,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评乡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督导评估考核和年度绩效工作考核监督机制,促进办学条件达标,城乡、校际间差距缩小。按照“内升外引”的思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立学校协同发展机制,推进“学校发展协作组”和“发展共同体”的工作,完善干部教师轮岗交流制度,推进骨干教师送教下乡,农村教师轮岗学习制度。积极吸引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到通州办校区,实施“一个法人,一体化管理”。区政府与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的落实,组建教育专家咨询团队,助力北京城市副中心的教育发展。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分布到各区域。

3.深化教育改革,促进内涵发展

加强与师范类大专院校合作培训的力度,建立北京师范大学通州教育培训基地,建立名校长工作室,培养优秀青年校长团队。制定了《通州区关于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工作的意见》,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启动通州区“名师培养工程”,以23个“名师工作室”和11个“学科特级教师工作室”为平台,全面提高全区教师的专业能力。逐渐探索出“课堂、课题、课程”与“教研、科研、考研”相结合,形成了独树一帜的“知行研修”的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支持学校教育发展,通州区现有市级社会大课堂资源单位24家、区级挂牌资源单位8家,初步建立了艺术资源联盟、农业科技资源群和博物馆资源群,支持学生走进社会大课堂,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顺义区:

顺义区秉承“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企以助教为责、民以尊教为荣、师以从教为乐”的优良传统,围绕“打造教育强区,实现全区教育发展一体化、均衡化和现代化”的教育发展总体目标,积极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强化责任,依法治教,保障义务教育优先发展

区政府制定《实施义务教育法职责分解》和《镇政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方案》,明确各委办局、镇政府与街道、中小学校的职责。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责办法》,把教育发展纳入区镇两级政府及委办局主要领导政绩考核。聘请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中小学校长作为特约督导员,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综合督导,对中小学体育工作等进行专项督导。建立教育人才引进机制,引进高端教育人才。在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的同时,对偏远学校依距离远近给予教师专项补贴。

2.完善机制,多措并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加大干部教师培训投入,形成了全员、分层、分岗的干部培训机制。重视后备干部培养,建立后备干部资源库,组织后备干部培训。与首师大合作建立教师培训基地校。借助网络,开展真人在线一对一英语教师培训。充分利用国际学校等优质教育资源,开展教师培训交流活动。在农村学校以校组班开展培训,名师工作室吸纳教师向农村学校倾斜。制定《顺义区教育系统干部交流管理办法》《顺义区教育系统教师交流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干部交流和教师支教交流制度。

3.深化改革,科学管理,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发展

建立“以高中校带动义务教育学校、以城区学校带动农村地区学校”的城乡联动策略,构建起“城乡联动、共同发展”的学校协同联盟体系,构建了城乡学校设备、师资、教学、管理等各个层面的共建机制。大力推行学区化管理、集团化办学等举措,全方位缩小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消除了择校现象。打造教育管理信息平台、教育资源共享平台、远程教育平台、教育教学应用平台、教学改革实验平台等“五大平台”,实施北京市“中小学数字化教育资源共享工程”。吸纳高校资源为基础教育发展服务,与首师大联合实施“UDS合作初中优质学校建设计划”和“小学优质学校计划”。同北师大全面合作开展教育改革试验,围绕深化特色校建设、德育体系建设、教师有效教学能力提升组建3个研修班,全区22所学校成为实验校。两所初中校成为北师大教育管理学院和首师大基础教育发展研究院的教研基地。

平谷区:

1.统筹布局,实现入学机会均等

依据“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合理设置中小学校”的原则,合理布局,确保学龄儿童就近入学。将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区域教育整体规划和财政保障体系,确保符合条件的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落实特殊关爱政策,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全部接受教育。

2.加大投入,实现资源配置均衡

累计投入9.6亿元,加固学校41所,新建、翻扩建中小学校25所,总建筑面积379980平方米;从2010年起,投资4.17亿元用于配备学科教学设备、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等,使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市颁办学条件标准。实施信息化建设工程,投资1.39亿元,将优质教育资源数字化,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3.人才强教,实现师资配置均衡

按照“区管校用”办法,统筹配置学校师资,新聘教师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需求。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重点向农村倾斜。建立干部教师流动机制及干部退出机制。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制定实施《平谷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培训三年行动计划》,从2014年起开展“教师脱产培训”,为教育发展储备人才。成立3个名校(园)长工作室、11个名师工作室、1个名班主任工作室,培养扩充优质师资总量。目前,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区级以上骨干教师481人,覆盖义务教育学段各个学科。

4.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课堂教学改革工程,按照“区域构建,重点突破,强力推进,全面实施”的工作思路,全力开展“同伴互助,合作学习,自主发展”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实践,努力缩小校际间教学质量差距。规范办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关注教育本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内育外引,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紧抓城乡一体化建设机遇,先后与北京市东交民巷小学、北师大附中、北京一师附小合作开办平谷分校。建立小香玉艺术学校,品牌特色学校。2014年,小香玉艺术学校舞蹈团被认定为北京市金帆艺术团,实现了我区零突破。探索“两校一长”办学模式,共享发展。实行优质校带动发展战略,先后在平谷二中和黄松峪中学等十所学校实行“两校一长”管理模式,促进城区与山区、优质校与一般校的共建共享,协同发展。

昌平区:

1.建立教育布局优化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坚持贯彻“推动教育结构不断优化、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合理确定学校规模、根据学龄人口分布状况合理规划”的五项原则,制定了《昌平区2012-2020年教育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中小学布局的调整完善与城市功能定位、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按照“一个镇建设一所中心小学、一所中学,人口密集区予以特殊考虑”的原则,优化学校布局,实现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十二五”以来,一共新建、迁建、改扩建、回购和接收配套学校25所。 2012年以来,采用“名校办分校”的方式引进了10所名校并建成办学,集中覆盖了优质教育资源匮乏的人口密集地区,满足了昌平区城市化进程中新的发展组团的教育需求。发挥驻昌高校资源优势,4所大学与6所中小学建立了合作关系,通过成立附中、附小的形式,实现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的深度合作。依托市教委“高校支持小学特色发展”项目,2所高校与6所小学建立扶持关系,正在推进学校特色建设。

2.建立长效机制,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教师队伍

实施干部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工程。建立起了“分学段”“分学科”“分岗位”的培训体系,从校级培训到区级培训,从市级培训到部级培训,以及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的国际化高端培训。与华东师大、华南师大、东北师大、北师大和首师大建立了五个干部教师专训合作关系。在昌平区教师进修学校创建了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基地,采取网上远程学习和面授等方式开展培训。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昌平区义务教育优质学校干部教师向普通学校流动的实施办法》,按照“政策引导、区域统筹、形式多样、合理流动”的原则,开展骨干教师校际交流活动,城镇学校派出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支持农村教育,骨干教师把新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带给支教学校。落实《昌平区暑期教职工流动调配的意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

3.深化综合改革,增强缩小差距的内在动力

第7篇:均衡督导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 社会公平

建国以来,针对新中国面临的实际情况和祖国建设的需要,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轨迹总体上采取了国家主导、效率优先的义务教育发展与变革取向。从1986年我国开始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到2000年底实现基本普及的目标; 2004年国家启动实施西部“两基”攻坚计划,经过四年的艰苦努力如期完成,我国义务教育整体上由“基本普及”进入到“全面普及”和“巩固提高”的新阶段。从基本普及到全面普及,从全面普及到城乡全面实行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在短短的几十年实现了穷国办大教育的伟大壮举。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普及率不断提高,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入学率、升学率保持在较高水平,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实现了人人有学上的目标。但也出现了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社会对教育不公平的批评也越来越强烈。

面对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2010年1月4日,教育部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2012年实现义务教育区域内初步均衡,2020年实现区域内基本均衡”的目标。

1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虽然经过几年的尝试和推进,我国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中小学校布局进一步优化,部分区域内的义务教育不均衡发展的差距正逐步缩小。但从总体看,距均衡发展特别是区域间的均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推进均衡发展过程中,一些不切实际的做法和认识上的误区急需理清或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是不切实际,求全求大,盲目整合。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与并校扩大规模等同起来,不顾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未来人口变动状况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盲目撤并,城镇同规模或自然环境不同地区同标准,有的地区甚至将所有中学全部集中于县城,将扩大学校规模与均衡发展相混洧。

二是标准滞后,自行其是,标准化学校不“标准”。目前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现象最突出的地方,也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的地区,这部分地区财力有限,教育投入欠帐较多,办学条件较差,如没有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作指导,仅根据各地自身财力或意愿来建设,可能出现不标准的“标准化”学校,导致新的不均衡现象。

三是重校舍建设,轻仪器装备。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地方只注重校舍建设,建好教学用房,将规划内服务半径的学生集中起来,就算完成了均衡发展,对教育教学所需的教育技术装备没有同步规划配备,甚至学校用房建成后仍不急于配备。

四是将硬件均衡或是将校舍的均衡等同于均衡发展,忽视软件建设和内涵发展。均衡发展不仅是在教育投入、教育设施、教师资源等基本办学条件的均衡,最关键的是发展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一定程度的均衡。而有些地方只热衷于建房子,“房子”建起来就认为实现了均衡,对如何实现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热情不高。

五是先硬件,后软件,将改善办学条件与提高办学水平割裂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的是提高教育质量;改善办学条件是为了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提升办学水平。实际工作中,有些人认为只有先改善办学条件,各项硬件均达到优质校或“重点校”的标准后,再抓软件建设,研究如何提高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内涵发展。

2 对策与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应从转变观念、健全制度、完善措施、注重监测、积极引导等方面入手,科学、有序推进我国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满足社会对教育公平的要求。

一是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各地区在制定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政策过程中,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尊重民意,尊重教育规律。切忌不同民族地区、不同自然环境地区一个标准进行调整,切忌不顾老百姓的承受能力急于扩张而出现的辍学现象,切忌不顾学龄儿童身心发展的需要硬性撤并,切忌因条件不具备而盲目集中带来交通、食宿等安全隐患。

二是尽快制定出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本建设标准,以指导各地在调整学校布局、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既要避免出现不切实际的盲目调整,也要避免因指导不力而出现的标准过低、落后现象。

三是软硬件兼顾,侧重补短板。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在规划学校布局时,要将硬件建设与软件同时规划,同时推进;学校管理者要在抓硬件建设的同时,更要狠抓管理和教育质量。学校建得再漂亮,如没有好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仍吸引不来好学生。

四是完善经费投入制度,增加“软件”建设资金。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中央、省级经费分担比例,对规模小(如在校生不足200人)的学校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拨付专项经费,以确保其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在重点扶持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同时,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位于中部地区但未被列入国定扶贫县而经济发展水平又不高的地区。在扩大“特岗计划”等措施的同时,设立中西部地区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确保这些地区的教师有精力、有能力进修提高。

第8篇:均衡督导工作计划范文

通过督导评估,将内涵发展纳入实现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规范办学行为,形成办学特色,提高教育质量。

一是规范办学行为。各地认真规范办学行为,采取均衡编班、阳光编班,实行公办学校“零收费、零择校”,着力解决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存在的补课、择校、收费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重庆市将“禁止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乱收费,一律不得收取择校费”作为“红线”,从源头严控择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零收费”,全部实现就近入学。

二是减轻学生负担。各地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在校时间、作业量,探索将初中学业考试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录取依据,实行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全部分配到校,努力实现“轻负高质”。武汉市武昌区构建了“全学科、全过程、全协同”的“三全”监控与评价体系,小学低年级基本实现了书面家庭作业“零负担”。重庆市先后出台义务教育“卓越课堂”五年行动计划、中小学生实践大课堂1+5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学校“减负提质”双十规定,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高,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天津市11个区县的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按照“面向全体、师生互动、精讲多练、运用技术、目标达成、课后反思”的六条督导评估标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三是打造特色品牌。各地根据本地特点和学生成长需要,逐步形成学校的特色课程、特色教学、特色教研、特色管理,培育出成熟的、独特的学校文化精神,形成生动活泼的发展局面,满足了学生创新意识和个性特长发展要求。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着力打造学校特色,全区学生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艺术竞赛一等奖2000余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6000余项,10名学生被评为中国少年科学院小院士。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投入8亿多元,以“六名工程”为抓手,呈现“多姿多彩”的“多彩教育”发展模式。

二、通过督导评估,不断缩小校际差距

第9篇:均衡督导工作计划范文

在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世界教育改革大潮之后,90年代起世界主要国家的教育改革进入了一个持续与深化的重要发展阶段。英国在国外对教育公平的追求及国内教育发展不均衡矛盾凸显的驱使下,对教育改革日益重视,促成了一系列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措施的出台。

1.重视教育理念的指导,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思想保证1997年布莱尔为首相的工党执政后,在世界各国对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不懈追求的背景下,基于撒切尔政府在教育改革中出现的不均衡现象,1998年9月布莱尔政府出版了《第三条道路:新世纪的新政治》一书,指出:“教育是急需优先考虑的重点……有效的投资推动着学校的根本改革,对那些衰落的学校预设目标并加强干预,从而使未来所有的公民都具备工作需要的基本技能,并使大多数人获得更高的水平。”[3]将教育置于优先的地位:通过对教育政策的制定,寻求学校、家庭、教育当局和社区的平衡点,形成合力;教育应该改变精英教育模式,面向所有学生,实现教育的平等化、全民化。2010年,以卡梅伦为领袖的联合政府上台后,颁布了上台后的第一本白皮书《教育的重要性》。在白皮书中,联合政府对教育领域各种问题进行反思后形成了教育改革的主要理念:首先,自由与责任。卡梅伦联合政府在上台后,便向社会公布了其自由、公平、责任的施政纲领。其次,公平与效率。联合政府认为,应为所有的孩子提供接受教育的机会,需要建立一个平等的教育系统以使那些贫困家庭的孩子可以进入学校学习。[4]几乎历届政府教育政策中都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思想渗透其中。

2.政府切实担负起责任,将财政投入体制的重心上移,为基础教育提供充足的经费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出现参差不齐的现象导致有些地方政府对基础教育投入力度不足,为了缓解这种不平衡现象,尽可能地实现教育机会均等,英国加大了政府对基础教育的投入。总体上看,英国基础教育的财政拨款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上升。除了常规的教育经费投入,英国还针对薄弱学校进行资金扶持,以改进薄弱学校的建设。2008年,布朗政府认为不管学生的背景如何,对每个孩子都应该有很高的期望,而家庭物质匮乏可能对教育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因此,6月10日,实施了旨在提高教学质量、开发每位学生的潜能、让他们获得成功所需的技能和知识的“国家挑战计划”(ExcellenceInCities,简称EIC计划)。一方面,政府预期花费0.2亿英镑,给每一所薄弱学校配备“国家挑战顾问”[5]。另一方面,为了吸纳优秀的教师来这些薄弱地区任教,政府将会有专门资金对在“国家挑战计划”区执教三年的教师以津贴的形式进行补助。2011年4月,卡梅伦政府致力于消除弱势儿童和同龄人之间的差距,使得一个不利背景不再是年轻人取得成就和未来参与竞争的障碍,从而实施提高弱势儿童学业成绩的措施———“学生补助金”制度(Pupil-Premium)。[6]该制度是政府对学校另外一种主要的资金补充,通过确保资金到那些最需要获得的弱势学生———有免费校餐的学生或被照顾的学生手中,从而缓解当前基础教育阶段这些弱势孩子与同龄人之间的差距,继而为学生进一步接受教育和获得最好的工作奠定基础。

3.重视学校与家庭、社区的合作,群策群力,实现教育改进英国在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充分吸纳学校、家长、社区等多方资源参与。一方面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在办学形式上实现多样化。2010年英国政府最引人瞩目的教育改革新举措就是为使所有学生都能去他们所属地区的好学校而提出的“自由学校计划”(FreeSchools)。自由学校是为了满足当地孩子对提高教育的需求,建立在缺少学校的地区或者薄弱的社区。自由学校将促使有才干的教师、慈善机构、家长还有教育专家能够更自主地开办“改变学生生活,挖掘学生潜力”的学校[7],从而创造一个更美好、更多元化的学校系统。该计划提出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个人愿意投资教育事业,为教育改革增添活力,缓解了部分学校财政困难,也促进了学校教育质量在改革中逐步提高。另一方面,赋予学校尝试新观点的自主性。在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学校发挥着重要作用,拥有很大的自由。在《2001年教育法规》中规定:给予学校新的发展空间,如果学校有好的设想、新的教育技能即使是有悖于相关规定,也可以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作为实验点。校长及教师在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等方面有着顾问乃至决定性的作用。

4.着力扶持薄弱学校、特殊群体是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力举措20世纪90年代以来,人们开始意识到增强学校内在的自主发展能力、调动内部的热情和积极性是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因素。首先,提高教师素质是改进薄弱学校的动力源。为了不让每一个区落下的“教育行动区”(EducationActionZone)计划在教师招聘方面规定:薄弱学校可以不受国家规定的教师招聘条例限制,拥有自主招聘教师的权利,根据学校的现状而决定招聘教师的条件和数量。“国家挑战计划”在教师招聘时所招聘的优秀教师需要签约两年,为在职教师设立新的教学硕士学位,教师在工作一段时间后,需要进修,以便教师掌握提高学生学业成绩所需的教学技能,从而有能力缩小儿童成绩的两极分化,给予儿童更好的生活机会[9],进而防止了教师的流失。其次,学校要重视特殊学生的学习状况。针对天才学生,制定天才计划,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重视个别教育。针对生活在弱势群体家庭或者不利社会背景下的儿童———家庭贫困和学习困难的学生,为这些相对弱势群体提供实用性知识和技能教学,帮助学生重新获得学习的信心和动力。相对弱势的学生与同龄人相比经常表现不佳,为了防止这些学生在中学一开始就处于劣势地位,在这个关键阶段开办帮助弱势学生成功地从小学向中学过渡的暑期学校———“暑期学校”计划。暑期学校课程设置的具体目标:让学生了解他们新学校的环境;允许中学熟悉他们的新学生,包括确定他们可能遇到的任何额外的需求,以便帮助弱势学生在各方面的顺利过渡,确保学生学业的进步和学习能力的普遍提高。

5.规范监督、评估工作,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教育监督、评估工作在英国基础教育发展中起着重要保障作用,监督部门的职能不仅仅是监督学校的达标情况,重要的是对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根据实际设立监督部门,做好监督工作。在“国家挑战计划”中,除了教育标准局外,增加新的成员———“国家挑战顾问”,它拥有着自、监督和评估的权利。顾问对地方教育局进行学校资金的发放有应允权,并监督着资金的运行情况以便使资金用到需要的地方;顾问应该对学校发展状况进行评估,分析不良现象出现的原因并总结经验,以便帮助学校建立一套能识别出成绩不佳学生群体的数据系统;顾问还应就评估的结果和与学校交流期间获得的信息以报告的形式向政府进行汇报,以便保证该计划的顺利进行。[10]除此之外,教育标准局发挥对学校资金运用与分配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教育标准局检验需要有理有据。在“自由学校”计划中,教育标准局通过性能表对学生个人情况有适当的了解,以便确认弱势学生。检点放在学生群体的成绩,特别是那些符合获得学生奖金条件的学生,确保该举措能够继续进行下去。[7]

二、英国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举措对我国教育均衡发展的启示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强调均衡发展是基础教育的战略性任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保证公民平等接受教育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国化解各种矛盾如“择校”问题的重要途径。因此,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教育改革的重点、难点又是热点。我国对此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为均衡发展探索出了不同的发展模式和道路,但是在有些方面还是存在着不足。虽然中英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教育方面存在差异,我们不能简单照搬英国的做法,但是英国在追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体现出的政府职能、发展理念等方面的丰富经验对我国义务教育均衡进一步发展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1.进一步明确政府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责任和职能首先,政府应转变观念,将重点放在薄弱地区、薄弱学校,不断提高服务新水平。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政策主要向“重点学校”、“实验学校”倾斜,以便培养社会所急需的人才,这样造成优质教育资源越来越集中于这些学校。英国则将为了防止学校两极化采取了向薄弱地区、薄弱人群倾斜的政策,实现教育的全民化。相对于我国,政府对于改造薄弱学校的政策与建设重点学校的政策相比,比较“柔性”。将多数的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在少数学校中,与那些普通学校相比,优质学校不仅具有优厚的条件吸引着优质教师,而且有着更大选择空间来选择学生,从而获得越来越多的优势,致使马太效应凸显。因此,政府应该转变转念,将政策向弱势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薄弱学校倾斜,从而能够创生更多的优势资源。其次,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府应依法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一方面应将教育投资体制的层次逐渐上移。义务教育阶段注重的是基础性和公益性,经费的来源主要来自财政的支撑,然而县级政府的财政具有不均衡性,因此,应该由省统筹兼顾,作为投资的中坚力量。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制定财政支持方案,支持和督促市、县级政府履行自身的职责。另一方面,积极利用社会力量拓展投资渠道。社会投入是教育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应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拓宽教育投入渠道。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要达到4%。在201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五年累计7.79万亿元,年均增长21.58%,2012年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首次达到4%。说明我国教育经费支出上了一个新台阶,但是据世界银行测算,2000年教育财政投入的全世界平均为4.4%,其中高收入国家平均为5.3%,印度亦已达到4.1%。[11]加之,我国仍然处于“穷国办大教育”的现实中,加大教育投入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因此应该以财政拨款为主要教育投入方式,积极利用社会力量拓展教育投入渠道。

2.着眼长远,多种途径破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难题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择校现象出现的较晚而且现在依旧处在自发的阶段,尚未形成制度。择校现象产生有一定的必然性,择校本就指受教育者要选择一个适合自身的、理想的教育环境,是受教育者选择教育的权利。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对受教育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让孩子受到最好的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家长想方设法(通常是利用自己的人脉、权利、金钱等方式)让子女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服务,主动放弃学区划分的学校而不断追求最优质的教育资源,产生了“择校热”问题。择校问题的出现,从根本上说,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相对落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这一矛盾在教育领域中的反映,这也成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瓶颈”。因此,要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首先,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为化解择校难题提供力量支撑。一方面,合理发展民办学校。在我国虽然民办中小学校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从总体上看,由于民办学校管理机制不完善,缺乏办学资金的保障,当前民办中小学教育的发展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政府部门应该对民办学校给予一定支持,包括为民办学校提供适当的财力支持,也可以对选择民办学校的学生提供物质上的帮助,保障弱势学生的发展机会。同时积极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投入教育,从而保障民办学校提高办学质量,得到家长、学生的认可。另一方面,对于一些薄弱公立学校应该提供人力、物力的支持,实现其特色化发展。政府部门尤其是地方政府应该带头并号召家长、社区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来,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为实现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使得这些薄弱学校向满足学生个性需求的特色学校发展,包括设置相关的特色课程等。同时,及时公布学校的发展情况,提升薄弱学校的可信度,从而引导家长和社会的关注度,疏导生源合理流向。其次,建立区域性的学校网络,以便形成共享的平台,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提供保证。“就近入学既能方便学生上学和学校管理,还可以淡化人们的重点学校意识,有助于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及和谐成长。”所以就近入学仍然是一项应该坚持的政策,因此,应该根据就近入学所划的区域建立区域性的学校网络。一方面,区域性的学校网络要实现校校合作。继续开展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实现优势互补性的学校间资源共享。同时,实现教师交流制度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范围。其次,区域性的学校网络要实现家校及社区的合作。在英国的教育改革过程中,家长往往作为管理者的身份出现,而在我国,尤其是贫困地区,家长往往认为孩子的教育要靠学校,着眼于追求优质资源,导致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脱节。因此,化解择校难题要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学校的合作。家长、社区积极参与到学校发展过程中,及时分享自己的教育经验,以及根据自己的需求提供相关的建议,从而使学校能够产生更加合乎实际的办学观念和办学模式,获得了家长及社会的支持和认可。通过建立区域间学校网络,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