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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钱的名言精选(九篇)

关于金钱的名言

第1篇:关于金钱的名言范文

在金钱的诱惑面前人性是如此脆弱。感动只是一时的感性,而在那之后你将会被彻底排除在外,被抛入无底的深渊,等待救赎你的人。可是,没有人还会记得你了,因为现在的你一无所事。

任何个人财富都不能成为个人最终的生命价值。

敌人变成战友多半是为了生存,战友变成敌人多半是为了金钱。

金钱是新式的奴隶制度,它与旧式的奴隶制度不同的是:与奴隶之间没有任何人性的关系,没有任何人格上的往来。

(来源:文章屋网 )

第2篇:关于金钱的名言范文

摘 要:里耶秦简中“金布”一词指秦代的一级国家机构,同时又是职官名称。“金布”职责之一是为国家及私人追讨欠债。这一职责亦见于睡虎地秦墓竹简、张家山汉简以及居延汉简等简牍。同时,“金布”还负责国家废旧物资的变卖处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损害公物的赔偿等。这些职能都散见于《周礼》。但相比之下,《周礼》的记载显得相对原始、粗糙。也就是说,秦简“金布”的职能继承了先秦古制,更加系统、完善。

《文物》2003年第1期发表了湖南里耶秦简的部分释文,其中提到了“金布”这样一个官府机构[1]。此前,根据《汉书》、《晋书》及云梦秦简、张家山汉简等材料记载,我们只知道“金布”是一项法律的名称[2]。现在看来,“《金布律》”当得名于“金布”这样一个管理金钱财物的机构,律条中规定的各项内容当然也就和“金布”这个机构的职能有关。我们发现,“金布”的部分职能与《周礼》中的一些制度颇有相似之处。李学勤先生曾经指出,《周礼》中的许多内容明显早于秦汉律,两者之间存在着渊源关系[3]。受此启发,笔者试着对里耶秦简“金布”与《周礼》相关制度的关系作一探讨。请学界师长指正。

里耶秦简中提到“金布”这一机构的有:

J1⑧156:四月丙午朔癸丑,迁陵守丞色下少内谨案致之,书到言,署金布发。它如律令。欣手。四月癸丑水十一刻[刻]下五,守府快行少内。

J1⑨1正面:……四月己酉,阳陵守丞厨敢言之:写上谒报,[报]署金布发,敢言之。儋手。

限于篇幅,我们与此没有摘录其它与此相关的简文。但从上下文看,秦简此处的“金布”是一个机构,其主要职责之一是负责追讨债务。

“金布”这一机构名称的来源与《周礼》中的“泉府”很相似。

“金布”中的“金”和“布” 都是战国时期秦国货币的名称。云梦秦简《金布律》中有:“布袤八尺,福(幅)广二尺五寸,布恶,其广袤不入式者,不行。”“钱十一当一布,其出入钱以当金、布,以律。”可为证明。《周礼》“泉府”的“泉”也是周代货币的名称。《国语·周语》:“景王二十一年,将铸大钱。”韦昭注:“古曰泉,后转曰钱。”段玉裁云:“《外府》注云:‘其藏曰泉,其行曰布,取名于水泉,其流行无不遍。’《说文·贝部》曰:‘古者货贝而宝龟,周而有泉,至秦废贝而行钱。’据许语,钱即泉,秦时易名钱也。……”徐养原:“泉钱同声,古盖通用,秦为废贝之始,非名钱之始也。”孙诒让:“徐说是也。”[4]

需要注意的是,《周礼》中的货币也称为“布”。但这个“布”指的是金属铸币,不是布帛之布。《周礼·天官·外府》:“掌邦布之入出,以供百物,而待邦之用,凡有法者。”郑玄注:“布,泉也。布读为宣布之布。其藏曰泉,其行曰布,取名于水泉,其流行无不遍。”段玉裁说:“布字枲织为本义,宣布为引申之义。”孙诒让说:“凡圆法铸造及赋入之泉此官总掌其入出之事,与泉府为官联也。”[5]《周礼·地官·司市》:“国凶荒札丧,则市无征而作布。”郑玄注:“金铜无凶年,因物贵,大铸泉以饶民。”[6]《周礼·地官·载师》:“凡宅不毛者,出里布。”郑司农注:“里布者,布参印书,广二寸,长二尺,以为币,贸易物。”又说:“或曰:布,泉也。”“里布”之“布”是否一定指货币,本身就值得探讨。但综合《周礼》各处相关记载及学者注释来看,其中作为货币的“布”指金属铸币当无疑问。这与秦律有所不同。

“金布”与“泉府”都负责对市场税收所得货币的管理。

秦简“金布”的职能之一是负责货币的收藏和管理,尤其是对工商业税收的管理。云梦

秦简《金布律》:“官府受钱者,千钱一畚,以丞、令印印。不盈千钱者,亦封印之。钱善不善,杂实之。出钱,献封丞、令,乃发用之。”这里虽没有说明“受钱”的来源,但在张家山汉简《金布律》却比较明白:“官为作务、市及受租、质钱,皆为缿,封以令、丞印而入,与三辨券之,辄入钱缿中,上中辨其廷。质者毋与券。租、质、户赋、园池入钱县道官,勿敢擅用,三月一上见金、钱数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上丞相、御史。”“诸为私 (鹵)盐,煮济、汉,及为私井盐煮者,税之,县官取一,主取五。采银租之。县官给 (橐),十三斗为一石,石县官税三斤。其也,牢橐,石三钱。租其出金,税二钱。租卖穴者,十钱税一。采铁者五税一;其鼓销以为成器,有(又)五税一。采铅者十税一。采金者租之,人日十五分铢二。民私采丹者租之,男子月六斤九两,女子四斤六两。”可见,“金布”所收藏货币的很大一部分或主要部分来源于工商业税收。

张家山汉简《金布律》中的“官为作务、市及受租、质钱,皆为缿”这部分内容见于《秦律十八种·关市律》:“为作务及官府市,受钱必辄入其钱缿中,令市者见其入,不从令者赀一甲。”这种情况是可以理解的。“金布”负责市场税收货币的管理,这项工作不论是列入《金布律》还是列入《关市律》,都由“金布”负责。在云梦秦律和张家山汉律之间,相同或相似的内容分属于不同的律条,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周礼》“泉府”也主要是负责对工商税收货币的管理。《周礼·地官·廛人》:“掌敛市[之]絘布、緫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我们知道,在先秦时期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市场是货币流通最为集中的地方。“泉府”在《周礼》中是“司市”的属官,它负责掌管市场货币税收的管理,应是当时国家财政机构中一个主要的货币管理机构。

“金布”和“泉府”都参与市场具体运行的管理。

云梦秦简《金布律》:“贾市居列者及官府之吏,毋敢择行钱、布;则行钱、布者,列伍长弗告,吏循之不谨,皆有罪。”“有买(卖)及买殹(也),各婴其贾(价);小物不能各一钱者,毋婴。”这两条是和市场管理有关的法律,一条是关于市场上货币流通的规定,一条是要求市场商品明码标价的规定。既然这两条法律都以“金布”命名,相信“金布”这一机构必然参与其中有关事项的管理。

《周礼·地官·泉府》:“掌以市之征布,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以其贾买之,物楬而书之,以待不时而买者。买者各从其抵,都鄙从其主,国人、郊人从其有司,然后予之。”这段话的大略意思是说,“泉府”有调节市场商品流通的职能,市场上某种商品滞销时,“泉府”就利用自己手中所掌握的货币将其原价收购,等到市场需求时再原价卖出。这与秦、汉律中“金布”关于市场货币流通的管理虽然不同,但二者都参与市场管理,则是一致的。

转贴于 二

在负责追讨债务方面,“金布”与《周礼》“朝士”的职能有相似之处。

云梦秦简《金布律》:“有责(债)于公及赀、赎者居它县,辄移居县责之。公有责(债)

百姓未赏(偿),亦移其县,县赏(偿)。”这条法律的大意是,百姓欠官府债务和被判处赀、

赎者住在另一县,应立刻发文书到所在县,由该县有关部门追讨。官府欠百姓债务而未偿

还的,(该百姓居住到它县后),也应发文书给其所在县,由该县偿还。目前所公布里耶秦

简的材料,很多是这方面的实际例证。例如J1⑨11正面:

卅三年三月辛未朔,司空腾敢言之:阳陵谿里士五(伍)[不]采有赀馀钱八百五

十二,不采戍洞庭郡不智(知)何县署,今为钱校券一,上谒洞庭尉,令署所县责,以

受(授)阳陵司空。司空不名记,问何县官计,付署计年为报。以訾责其家,家贫弗能

入,乃移戍所,报,署主责发,敢言之。四月壬寅,阳陵守丞恬敢言之:写上,谒报,

署金布发,敢言之。……

这段文字记载的是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阳陵县谿里士五名叫“不采”,欠官府赀钱,

其本人已到洞庭郡不知何县去戍守,阳陵司空腾向洞庭尉发索债文书,请求洞庭尉令“不采”

所在县负责追讨债务[7]。文书上写明,“署主责发”, 即要求文书到达目的地后,由具体负

责索债的官员开视。这封文书在发出之前,要先经过阳陵守丞的审阅,后者在看过之后作了

批示,表示同意,并将文书抄发。在其批示中明确要求由债务人所在县的“署金布”开视。

可见,“署主”就是“署金布”,“金布”是专门负责此项事务的。

《周礼·秋官·朝士》:“凡属责者,以其地傅,而听其辞。”郑司农云:“谓讼地畔界者,田地町畔相比属,故谓之属责。”郑玄注:“属责,转责使人归之,而本主死亡,归受之数相抵冒者也。以其地之人相比近,能为证者来,乃受其辞为治之。”孙诒让《正义》:

然经不云地讼,有“属责”与上经“有责”及《小宰》“称责”文同 ,则义不得异,先郑义实不若后郑之长也。云“以地傅而听其辞,以其比畔为证也”者,盖谓此地傅即《小司徒》之“地比”也。《庐人》注云:“傅,近也。”谓比畔相近之地,使为佐证,以定其曲直也。云“玄谓属责,转责使人归之”者《汉书·王莽传》颜注云:“属,委付也。”转责亦谓辗转相委付,故谓之属。贾疏云:“谓有人取他责,乃别转与人,使子本依契而还主。”曾钊云:“属,讬也。属责者,谓远贾异方而死者,使伴侣之人收取其责,负者或赖不偿,因讼于官,则官必召其地相比近之民问是果与亡者为伴侣否,然后听而责负者偿之。”案:曾说亦通。云“而本主死亡,归受之数相抵冒者也”者,贾疏云:“转责者或死或亡也,受责之人见转责者死亡,则诈言所受时少,是归受之数相抵冒也。”诒让案:抵冒者,《潜夫论·断讼篇》云:“借本治生,逃亡抵中。”《史记·孟尝君传》云:“离上抵负。”亦详《大史》疏。云“以其地之人相比近,能为证者来,乃受其辞为之治”者,后郑亦以傅为傅近,而义与先郑异。贾疏云:“谓以其地相比近,委其事实,故引以为证也。言能为证者,则有不能为证之法。地虽相近,有不知者,则不能为证,则不受其辞而不治之也。”[8]

这一大段解释中,郑司农把“属”解释为“田地町畔相比属”,最没有道理。孙诒让已指出

其非。郑玄把“属责”解释为“转责使人归之”,最近事实。其他学者的解释与郑玄相近。

但所有这些解释有两点是相同的:一是债务首先是由私人追索,发生纠纷后再上告,由官府

解决。二是把“地傅”解释为“其地相比近”的证人。对于这种经济上的来往,“其地相比

近”之人未必就清楚。对于第二点,孙诒让已指出其中的缺陷,但他并没有完全否定,而是

做了一些勉强的补充。同时,学者们对于对于债务双方转相属债的种种解释都属于推测,得

不到更加坚实的证明。

从《周礼·地官·朝士》本文看,“凡属责者”,“属”的对象应该是“朝士”,即如秦简

所述,由官府代为索债。“地傅”应当指的是债务人所在地,“傅”当“附”解。就是说,凡追讨债务的,由债务人所在地的官府负责追讨。这样解释,文从字顺。转贴于 三

在对国家废旧资产的处理及损伤公物的赔偿方面,秦简“金布”与《周礼》“职币”的

职能颇有相似之处。

云梦秦简《金布律》:

县、都官以七月粪公器不可缮者,有久识者靡 之。其金及铁器入以为铜,都官

输大内,内受买(卖)之,尽七月而觱(毕)。都官远大内者输县,县受买(卖)之。

粪其有物不可以须时,其先买(卖),以书时谒其状内史。凡粪其不可买(卖)而可以

为薪及盖 者,用之,毋(无)用,乃燔之。

这条秦律的大致意思是,县、都官要在每年的七月份处理报废的官府物资,能卖的要卖掉,

无法变卖但可以作薪材或遮盖用的,就作为薪材或遮盖使用;没用的烧掉。律文虽然没有明

确提到县级政府在处理此项事务时,责令哪一级部门承办,但既然这条律令属于《金布律》,

我们认为应当是由“金布”承办。

云梦秦简《金布律》中虽然没有发现关于人为损伤公物赔偿的规定,但在秦律的其它条

文中却有发现。《秦律十八种·工律》:“公甲兵各以其官名刻久之,其不可刻久者,以丹若

漆书之。其叚(假)百姓甲兵,必书其久,受之以久。入叚(假)而毋(无)久及非其官之

久也,皆没入公,以赍律责之。”《效律》:“效公器赢、不备,以赍律论及赏(偿),毋赍者

乃直(值)之。”第一条律文是说,官府的甲兵上都有专门的印记,百姓借官府甲兵在归还

时,如果甲兵上无印记,就被没收,并且要重新赔偿所借甲兵。第二条律文是说,检查公家

器物,如有短缺,有关人员要负责赔偿。秦简整理小组对“赍律”的注释是:“赍,通资字,

资财。《赍律》当为关于财物的法律。”[9]《晋书·刑法志》在谈到秦汉时期的《金布律》时说:“金布律有毁伤亡失县官财物……金布律有罚赎入责以呈黄金为价,……。”就是说,《金布律》中有赔偿“毁伤亡失县官财物”的规定和“罚赎入责以呈黄金为价”的规定。所以我们认为,秦简所说的“赍律”是一个泛称,具体指的就是《金布律》。这一点还可以得到张家山汉简《金布律》的证实:“亡、毁、伤县官器财物,令以平贾(价)偿。入毁伤县官,贾(价)以减偿。县官器敝不可缮者,卖之。诸收人,皆入以为隶臣妾。”由此可见,对国有报废物资的变卖处理及损伤公物的赔偿,确是秦汉《金布律》共有的内容。而这两项内容都散见于《周礼》。

《周礼·天官·大宰》以九赋敛财贿,“八曰币余之赋”。孙诒让《周礼正义》:

王念孙云:“币余之赋,郑司农云‘百工之余’,《大府》注又云‘币余,使者有余

来还也’。二说不同。后郑则以为占卖国中之斥币。又《司书》‘以叙其财,受其币,使入于职币’。后郑云:‘亦受录余币而为之簿书,使之入于职币。币物当以时用之,久藏当朽蠹。’案:币余之币,非币帛也。用之不尽则有余,凡物皆然,不独币帛而已。币当读为敝,《说文》:‘敝,帗也。一曰败衣,从 、 。 ,败衣也,象衣败之形。’《急救章》‘ 敝囊橐不直钱’,颜注曰:‘ 者, 残之帛也。敝,败衣也。’是敝为衣败残之名,残则余矣,因而凡物之残者皆谓之敝余。今时营造用物有余,价卖以还官,谓之回残是也。《职币》职曰:‘掌式法以敛官府都鄙与凡用邦财者之币,振掌事者之余财。’后郑曰:‘币谓给公用之余。’是余财谓之币,较然甚明。职币,主余财之官也。敛凡用邦财者之币,谓收用邦财者之余也。司书叙其财,受其币,使入于职币,谓受其余财,使入于主余财之官。《泉府》‘岁终,则会其出入而纳其余’,后郑曰‘纳,入也,入余于职币’是也。古敝字多通作币,《鲁语》‘不腆先君之币器’,即敝器。《管子·轻重甲篇》‘靡币之川’,《轻重乙篇》‘器以时靡币’,即靡敝也。《孔宙碑》‘彫币’,即彫敝也。《皇象碑》本《急救章》‘ 币’即 敝也。字或作‘獘’《管子·小匡篇》‘戎车待游车之獘,戎士待臣妾之余’,《赵策》‘赵以七败之余,收破军之獘’,獘亦余也,合言之则獘余耳。先郑前一说以币余为百工之余,差为近之;后一说谓使者有余来还,则误以为币帛之余矣。后郑云‘币谓给公用之余’,已得其义;而又云‘占卖国中之斥币余币,当以时用之,久藏将朽蠹’,则亦误以为币帛之币。岂知币为敝之假借,读当如其本字乎!”案:王安石、王昭禹、易祓、薛氏、刘迎、陈友仁、方苞、江永、庄存与、沈梦兰,并据《职币》证此币余为式法所用之余币,而王说尤精 ,足证二郑之误[10]。

这一大段精密而繁复的考证,总的结论是“币余之赋”是指各级国家机构年度的财政结余。

这一结论似是而非。但按诸家说,“币”为“敝”之借字,“敝” 为残败之义。“币余”首先

强调的是“币”。那么,残败之物何以能成为“赋”?弄清楚这一点,要从《周礼》中的三

条材料入手。

第一条材料,《周礼·天官·职币》:“掌式法以敛官府都鄙与凡用邦财者之币,振掌事

者之余财。皆辨其物而奠其录,以书楬之,以诏上之小用、赐予。”孙诒让说:“此官掌《大宰》九职币余之赋,亦依式法,校计其财用有赢余者而敛之。”这就是说,“币余之赋”是由“职币”掌管。

第二条材料,《周礼·春官·巾车》载:“凡车之出入,……毁折,入赍于职币。”郑玄注:“计所伤败入其直。”杜子春注:“赍读为资,资谓财也。乘官车毁折者,入财以偿缮治之直。”贾公彦疏:“谓乘官车者,毁损有折坏其车,不堪乘用者,或全输价值入官,或计所损处酬其价值入官,皆入其资。”又说:“以此货物入于职币。职币主受给官物所用之余,此之财物亦授之。职币既得此物,还于冬官缮治之,故云以偿缮治之直也。”[11]这就是说,“币余之赋”中有一部分属于损伤公家财物的赔偿金。但郑玄等三位学者的注释都侧重一个方面,就是认为《巾车》这句话中的“毁折”指的是车辆被人为损坏,“资”是指缴纳的赔偿金。但另一方面,如果车辆由于使用年限过长,自行“毁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入赍于职币”该当如何解释呢?

第三条材料,《周礼·夏官·巫马》:“掌养疾马而乘治之,相医而药攻马疾,受财于校人。马死,则使其贾粥之,入其布于校人。”孙诒让说:“‘马死,则使其贾粥之’者,粥其皮骨等也。云‘入其布于校人’者,所以偿失马之费也。”就是说,马医为官府的马治病,没治好,马死了,要把死马的皮和骨头卖掉,把所卖的钱上缴。官府既然能如此注重对于毁损物资的变卖处理,那么,公家的车辆如果年久自行损折而不堪利用,有关部门完全有可能把破损的车辆卖掉,以增加收入。所以我们认为,“职币”所掌管的“币余之赋”也应当包括国家对于报废物资的变卖处理。

不论是损伤公物的赔偿金,还是对报废公物的变卖处理,都是针对已经损坏乃至不能再

被官府利用的国家物资而言的,这类物资就是“币余”,由此而得的资金,才是“币余之赋”的真正含义。不论《周礼》所描述的国家模式具有多大的现实性,但如果全国各部门机构对于报废物资都能变卖处理而上交资金于国库,这无疑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所以“币余之赋”在《周礼》中被列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九大来源之一。

可以看出,秦简《金布律》中的这些规定在《周礼》的记述中,分散于不同的职能部门,

而且制度规定得十分粗略。但在秦律中,已经集中为一项专门的法律,其规定之周密细致,远非《周礼》所及。就这此而言,《周礼》中的制度明显早于秦汉律,且与之有着渊源关系。 参考文献

[1]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物处.龙山县文物管理所.湖南龙山里耶战国——秦代古城一号井发掘简报.文物,2003,(1):4~35;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物处.中国历史文物,2003,(1):8~25.

[2]《汉书·萧望之传》注:“金布者,令篇名也,其上有府库金钱布帛之事,因以名篇。”《晋书·刑法志》:“金布律有毁伤亡失县官财物……金布律有罚赎入责以呈黄金为价,……。”云梦秦简和张家山汉简中都有《金布律》。

[3]李学勤.竹简秦汉律与周礼.当代学者自选文库·李学勤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383~391.

[4]孙诒让.周礼正义·卷十七.第3分册,北京:中华书局,1987:664.

[5]孙诒让.周礼正义·卷十二.第2分册,北京:中华书局,1987:469~470.

[6]孙诒让.周礼正义·卷二十七.第4分册,北京:中华书局,1987:1070.

[7]李学勤.初读里耶秦简.文物,2003,(1):73~81.

[8]孙诒让.周礼正义·卷六十八.第11分册,北京:中华书局,1987:2830.

[9]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2000:44.

第3篇:关于金钱的名言范文

关键词: 《全元散曲》 金钱财富观 道教文化

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致力于“义利之辩”,追求道义,视金钱如粪土;管仲“衣食足然后知荣辱”,肯定了财富是人安身立命的基础和发展的前提;李白“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挥金如土以求快意人生。金钱与人的生活紧密相关,但个人对待金钱的态度却不尽相同。元散曲以其直切俚俗的文字呈现了元人对待金钱的态度。

一、从《全元散曲》看元人对待金钱财富的态度

(一)唯金钱是图

《全元散曲》中有两类“唯金钱是图”的人物形象,一是,一是“娘”。《全元散曲》中涉及妓家的曲子为数不少,既有咏妓、赠妓的曲子,也有表现妓家女贪财无情的曲子。如:

无钱难解双生闷,有钞能驱倩女魂,粉营花寨紧关门。咱受窘,披撇见钱亲。

沾花惹草沙中俏,傅粉施朱笑里刀,劝君莫惜野花娇。零落了,结果许由瓢。

曾瑞【中吕・喜春来】《妓家》

花刷子拽大权,俏勤儿受熬煎。又待趁风流成就了好姻缘,又待认没幸看钱面。

爱贤,爱钱,两件儿都从伊便。爱贤后谁强如李亚仙,爱钱把冯魁缠。敬富嫌贫,贤愚不辨,想苏卿也识见浅。当时你眼前,若选,谁后似双知县。

曾瑞【中吕・快活三过朝天子】《劝娼》

古典文学各类体裁中不乏咏妓之作,文人笔下的妓家女,多至情至性者,虽坠入风尘,却少铜臭味儿,而这几支散曲中的形象却是嫌贫爱富,只见钱亲,两首散曲均从从嫖客视角出发,以浅白的语言展露了妓家女“唯金钱至上”的金钱观。

宋方壶有【南吕・梁州】曲一首:“一更里酒酽花浓,半夜里如鱼似水,呀!五更头财散人离。你东,我西。一番价有钞一番睡,旋打算旋伶利。将取孛兰数取梨,有甚希奇?”语言更加直白浅陋,将贪财冷酷的妓家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

除妓家女外,《全元散曲》里有些散曲中“娘”的形象也是贪财好利的,这类散曲的数量虽然不多,但控诉的声音和力量却是巨大的。

首先,从对“娘”的称呼上,可窥“娘”贪财的一般面貌。这几支曲子中,称“娘”为“爱钱娘”是很常见的。如:

这厮不通今古通商贾,是贩卖俺愁人的客旅。守着这厮愁闷怎消除,真乃是牛马而襟裾。斗筲之器成何用,粪土之墙不可圬。想俺爱钱娘乔为做,不分些好弱,不辨贤愚。

王氏【中吕・耍孩儿】

其次,即使不直呼“爱钱娘”,“娘”与“钞”也常一起出现,像“不使钱恁娘嗔,使了钱俺那耶打”、“双通叔你自才学,我揣与娘通行钞”等句。

再次,从内容上来看,这些散曲中“娘”的形象对子女毫无慈爱之情,对女儿的幸福与否漠不关心,视女为换取钱财富贵的工具。王氏【中吕・三煞】对此描写深刻:

娘呵你好下得好下得!忒狠毒忒狠毒!全没些子母情肠肚。则好教三千场失火遭天震,一万处疔疮生背疽。怎不教我心中怒?你在钱堆受用,撇我在水面上遭徒。

《全元散曲》记载:“王氏,大都歌妓。生年、里籍均不祥。”这是一支女儿视角的散曲,控诉“娘”弃卖亲女的狠毒。曲中直抒对“娘”全无子母情肠的怨恨,甚至诅咒为富贵陷“我”在水深火热中煎熬的“娘”生烂疮遭雷劈,可见怨恨之深,娘毒之甚。

同样揭露“娘”唯金钱是亲的散曲还有无名氏的【中吕・满庭芳】:

娘毒似蝎,无钱撒撇,有钞和协。突柱门不律头天生劣,不肯输半点亏折。才有钞不须用税说,但无钱枉废了唇舌。不见钱便无亲热,把冷鼻凹嘣者,谁敢问俺娘赊。

这支曲子对“娘”爱财、贪财、对金钱锱铢必较的形象刻画的非常形象生动,曲子中的“娘”,唯钱是亲,对亲情没半点热情。

(二)挥霍金钱以享乐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儒家承认向往金钱富贵是人的天性,但强调要取之有道。

《全元散曲》中的有些散曲表现了元人对金钱财富的肯定,“透闺阁,俏名儿都识郑元和。老来犹占排场坐,劝不的哥哥。无钱也怎过活?相识每嗑,推不动花磨。朱颜去了,还再来么?”。虽然肯定金钱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物品,但是这些人不汲汲于赚取金钱,不致力于积累财富,而是追求及时行乐,如:

有一等积书与子孙未必尽收,有一等积金与子孙未必尽守,我劝你莫与儿孙作马牛。今日个云生山势巧,来日个霜降水痕收,怎敖得他乌飞兔走!

无名氏【正宫・倘秀才】

这三支曲子或劝人不吝金钱,倾囊换酒,或宣扬活在当下,追求自我,肆意人生,表达的都是只争朝夕的现世行乐思想,这种金钱财富观本质上是利己的,表现出强烈的自我意识和生命力,追求自我的实现但与人无害,从某种程度上看,这种不为金钱所累,不被财富羁绊的金钱财富观,可说是一种人生智慧。

(三)淡漠的金钱财富观

《全元散曲》中有很多表达看淡名利的散曲,如朱庭玉的【仙吕・花煞】:“不留心名利场,且潜身安乐窝。一度兴一度废,一尺水一丈波。住挣罗,随时达变,得磨陀处且磨陀。”曲子有强烈的富贵浮云、人生莫测,从而但求适意的思想,“贵适意”的人生观是淡漠的金钱财富观的表现。

“贵适意”三个字在《全元散曲》中出现的频率很高,这三个字几乎可以说是元一代士人淡漠仕途后的人生追求的概括。闲淡安贫,于田园青山之间自得其乐便是这一类人追求的生活状态,且看一首散曲:

有一片冻不死衣,有一口饿不死食。贫无烦恼知闲贵,譬如风浪乘舟去,争似田园拂袖归?本不爱争名利。嫌贫污耳,与鸟忘机。

马致远【般涉调・哨遍】

不争名利,不饰边幅,与自然为伴,享山林闲趣,没有敛财攀富的欲望,只有安然恬淡的悠哉。对金钱的淡漠使人归于自然,归于简淡。

除此之外,有反映“富贵天定”思想的元散曲,如【中吕・普天乐】《财》:“一瓢贫,千钟富,是天生分定,何必枉图?锦步障,黄金坞。狗苟蝇营贪不足,为妻儿口体区区。君家饱暖,他人冻馁,于汝安乎?”;有些散曲也反映“钱能致祸”的思想,像“珊瑚树,高数尺,珍奇合在谁家内?便认做我的,岂不知财多害已,直到东市方知。则不如醉还醒,醒而醉”。这些对待财富的不同态度,反映了元人复杂的金钱财富观。

二、形成多种金钱财富观的原因

同一时代背景下,形成差别如此之大的金钱财富观,原因是很复杂的。

一方面,元代商业的发展使元代许多原有的都市恢复了繁荣,作为元朝首都的大都,商业活动频繁。随工商业繁荣而发展起来的教坊、乐户、戏园,城内外皆有,这样,都市带有明显的消费性商业城市的特色。商品经济发展使人们对金钱的占有意识更为强烈,而其结果却并不是财富均享。财富集中在少数贵族手中,贫民生活艰难,散曲《叨叨令》:“有钱的贩米谷置田庄添生放,无钱的少过活分骨肉无承望;有钱的纳宠妾买人口偏兴旺,无钱的受饥馁填沟壑遭灾障。小民好苦也么哥!小民好苦也么哥!便秋收鬻妻卖子家私丧。”百姓小民忍饥受冻,甚至贫苦到鬻妻卖子的境地!钱财占有的多寡使人的生活境况天差地别,对钱财占有甚少的人必然十分渴望金钱。

另一方面,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讲究“经世致用”,对待金钱的态度是“钱财如粪土,仁义值千金”。士人们秉承着儒家文化思想的精髓,在汲汲于求取功名,渴望建功立业,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想的同时,坚持操守,“贫贱不能移”,不以富贵,不以贫贱,对金钱富贵淡漠无求。况元一百多年间,科举时兴时废,这对未经朝代更迭、但幼习儒业的儒士来说,“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都成了难以实现的理想,与科举繁盛的宋朝相比,元代儒士的地位明显下降。“士志于道”,渴望实现理想的强烈心情与实现理想的机会的渺茫形成巨大的落差,文人心灰意冷,或沉湎声色,纵情享乐,享乐型金钱财富观的形成一部分源于此;或退隐避世,与清风朗月为伴,淡视金钱财富,处之泰然。

最后,道教文化对淡漠的金钱财富观念的形成有很重要的影响。道教在元代盛极一时,晚晴罗浮山道者陈铭有言:“道教之兴,以元为盛。”①道教主张“道法自然”、追求“自然无为”的生活态度,这些主张与元代文人对仕途心灰意冷的心态契合,既儒业不通,则不如学道,《全元散曲》中有反映元人求道的散曲,如:

倒玉莲,散金钱,先生醉骑鹤上天。月影婵娟,霞袂翩翩,即我是神仙。入蓬莱行见桑田,看梅花误入桃源。溪头卖酒家,洞口钓鱼船。专,唱我会真篇。

张可久【正宫・寨儿今】《桃源亭上》

张可久一生怀才不遇,时官时隐,可说最能代表元代知识分子的心态了。这散曲反映了在道教思想的影响下士人淡漠的金钱观。

可以说,道教思想平衡元代文人儒士仕与隐的矛盾挣扎心理,引导士人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返璞归真,一定程度上使元代文人清静寡欲,成为元代文人的精神寄托。

总结

散曲脱胎于民歌俚谣,语言是直白的,表达是直接的,内容是接近生活的,最能展现时代背景下人民真实的生活状态。元代特定的社会状况与元人所处的不同阶层,导致元人形成差别迥异的金钱财富观念。《全元散曲》收录最具时代代表性的散曲,透过这些散曲来分析、总结、归纳元人对待金钱财富的态度是可靠的,是能够真实反映元一代人的金钱财富观念的。

注释:

①陈铭.长春道教源流(卷一).严一萍,编.道教研究资料(第二辑).中国台湾艺文印书馆,1974:1.

参考文献:

[1]隋树森编.全元散曲.北京:中华书局,1964.

[2][明]宋濂等撰.元史.北京:中华书局,2000.

[3]史卫民.元代社会生活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

[4]李斡.元代社会经济史稿.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5.

第4篇:关于金钱的名言范文

随着网上的“倒马”运动如火如荼,先是来了个“富二代”男嘉宾刘云超,在舞台上声称自己有600万存款,指名要马诺上他的宝马车坐坐,表面献殷勤,实则鄙夷和嘲笑;其后又来了“男”庄怡,他表示愿用自己一生的努力工作来赚钱买宝马取悦马诺;最后,以“网民代言人”自居的小伙子当面挑战马诺:“要找有钱人,你为什么不去参加选美呢?选美场上坐的都是大款,都有宝马。这个平台都是普通人,不要和我们谈什么宝马,什么名牌。”

做个假设,如将马诺作为“拜金女”代表,刘云超代表被“拜金女”追逐的“多金男”,庄怡代表一颗真心爱着“拜金女”的“穷小子”,挑战者则代表了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对“拜金女”的反感和排斥已达到极致,可用“恨金男”代之。

男人为什么恨“拜金女”?因为“拜金女”颠覆了传统的价值观。伊比鸠鲁说“欢乐的贫穷是一种光荣”,中国的先人们也一直倡导“安贫乐道”。而“拜金女”竟公然宣称自己在择偶时首先考虑金钱,爱钱胜过其他,这对于广大不够有钱的男同胞们来说本身就是当头一棒。其次,恨“拜金女”的男人很可能是爱过“拜金女”的,爱而不得成为恨。

朋友逍遥最近与我把酒言欢,说起当年的一段情事。高中时他就和女友相恋,其后女友考入另一个城市的大学,而他则留在了老家小城,四年中鱼雁往来书信不断。身在小城的他生活相对封闭单纯,每天除了学习和打球之外,就是想念女友、给女友写信。但女友的来信中不断提到了一些名牌、奢侈品以及现代化的娱乐方式,他感到女友的心渐渐走远了。大学毕业,为了和女友在一起,他放弃了老家舒适的生活,到女友所在的城市找了份工作。然而他万万没想到,一年后,女友向他提出分手,理由是要嫁给一个资产千万的老男人。

他经历苦苦挣扎后决定放弃,放手让女友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可女友却告诉他:“其实我爱的人还是你。我跟那个人结婚,但我和你还可以做情人,这样我们钱也有了,爱也有了,多好。”逍遥彻底崩溃,他失去的不只是那段纯真的感情,还有他所有对爱的信仰。在失恋的那段时间里,逍遥对所有拜金的女人都产生了一种痛恨,他发誓要努力赚钱,自己富有了以后,也要去抢比自己年纪小一轮的男人的女朋友。

继马诺之后,《非诚勿扰》出了第二个“拜金女”朱真芳。马诺身材窈窕丰满,脸庞俊俏;朱真芳个头小小,相貌平常。朱真芳遭遇到了更为猛烈的攻击,有些人甚至人肉搜索出了她所在的公司,不断打电话过去羞辱她,害她差点丢掉了工作。相比对马诺的评论,针对朱真芳的攻击,还加了一条“不自量力”,“有钱人会看上你这种丑八怪吗?”说话者的内心无疑已经认可了“美貌置换金钱”的潜规则。根据性格色彩学原理,我们可以分析一下马诺和朱真芳所代表的两种性格的“拜金女”。

马诺是红色,她说出拜金言论是因为心直口快,想到什么说什么,属于典型的说话不经过大脑。当意识到自己被树为“拜金女”典型时,她的心态有些微的退缩,所以当一位月收入一千多元的男嘉宾遭遇女嘉宾集体灭灯时,马诺说:“其实台上的女孩不止我一个拜金,有好多都是拜金女。”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不愿独自顶着“拜金女”的帽子,想为自己做些开脱,这是典型的红色在压力下退缩的反应。而红+黄的朱真芳则明显比马诺更加硬气,表达观点也更加裸。对于拜金的问题,她在节目中正面回应:“你们没有像我那样穷过,不知道钱的好”、“我追求金钱也是为了家人过得好”、“我相信能达到我的标准的人也会爱上我”。

那么,与她们对立的“恨金男”又是些什么颜色的呢?不妨来做个合理推断:

红色的“恨金男”

或许有过一段被“拜金女”抛弃或轻视的情史;在网络上对拜金现象口诛笔伐;经常在朋友聚会中发表对“拜金女”的不齿和痛斥;情绪激动起来,报个名,跑到电视节目上去骂一骂“拜金女”。男嘉宾骆磊就是红+黄的性格。

蓝色的“恨金男”

竖起一块“拜金女勿扰”的牌子,跟生活中所有的“拜金女”划清界限,老死不相往来;觉得拜金是一件很庸俗的事情,电视上怎么谈论这个话题,网络上怎么火,都跟自己没有关系。反正我不拜金,也不可能爱上“拜金女”。

黄色的“恨金男”

对电视上或网络上的“拜金女”不屑一顾,认为关注她们简直是浪费时间;觉得拜金是一个人没有能力的表现,相信这个世界是凭实力说话的,把对“拜金女”的仇恨转化为赚钱的动力,等到将来功成名就了,再把“拜金女”玩弄于掌心。

绿色的“恨金男”

第5篇:关于金钱的名言范文

洗钱属于一种用来掩饰和隐瞒犯罪分子的收益的来源与性质的手段,通过此方法对其金钱的来源进行伪装,使其能够在形式上处于合法转态的犯罪活动。并且,如果洗钱的金额过于巨大,就会对金融市场的发展造成巨大的冲击。网上银行的出现,使得洗钱活动已经逐渐的从现实世界转到了网络之中,其行为更加的隐蔽,手段也愈发的复杂,这就使得反洗钱工作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此种情况,虽然我国银行机构已经对其网上银行的业务系统进行了不断的改进,但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仍然存有一些问题等待解决,其反洗钱措施仍需改进。

二、犯罪分子的洗钱手段

1.利用网银的匿名性进行洗钱

在网上银行中,金融机构在确认客户的身份信息时,主要是通过对用户名、密码哦要是、数字签名和认证证书等方式来确认,具有认证不认人的特点,这就使得网上交易带有较高的匿名性,使得交易双方信息的不能够被完整的获取,其真实性也有待考证。因此,洗钱者可以利用这一特性,采用直接收购他人的相关证件,或者是购买银行卡用户的相关信息等方式来大量的办理银行卡并注册多个网银会员账号,然后通过将犯罪收入转入到与其有关联的单位或者是个人的名头上,使得犯罪收入的来源变得模糊。因为网银交易主要是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的,所以,相关的物流和交易信息是出于一种完全脱离的转态的,这就使得金融机构根本无法了解到交易双方的真实信息和交易的真实性,从而为洗钱者提供了保护和便利。

2.利用无需面对面服务特性进行洗钱

因为客户在办理网上金融服务的时候,是不需要直接面对银行的服务人员的,其所有的业务也几乎都是依靠网上银行的后台系统自动完成的,这就使得银行在验证交易者的身份与其进行的交易的真实性时的难度比较大。并且,由于客户同金融机构在信用评价与身份信息确认等方面的信息具有一定的不对称性,这就使得利用网上银行进行洗钱的风险也随之加大。例如,层出不穷的网络诈骗案,就是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向人们发送信息或者是邮件,并诱导网络用户打开其设定好的用来实施诈骗的网站,以收取某某费用的名义来让用户为其汇款,然后通过多次转账的方式进行洗钱。这样,即使最后诈骗事件被举报,而相关部门也冻结了最初的用户,但是,金融机构却很难在此账户中发现不正常的交易现象,进而使得资金去向不明。

三、反洗钱对策发展现状

首先,由于目前大部分的银行机构对于会计的核算工作实施的都是集中化和扁平化的管理,所以,其网上银行相关的交易内容也往往都是以数据信息的形式出现的,并且,交易的数据信息还会定期被覆盖,这就使得一些可以的交易记录无法被有效的审查到,进而加大了反洗钱的难度。其次,网络银行对于反洗钱有着较高的要求,但是部分人员的素质现状与要求的差距较大,根据相关调查可知,网上银行的业务范围与功能较广,除了现金业务以外,其他类型的业务网上银行都可以进行处理,甚至于处理基金、证券等业务,这就对于反洗钱的相关工作人员提出了较为严格的素质要求。在一般的商业银行里,从事反洗钱业务的工作人员基本没有受到过专业系统的培训,对于洗钱这一犯罪行为来说,是一种高智商的犯罪,反洗钱就是在于高智商犯罪作斗争,不仅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了解相关的金融知识,还要对计算机知识有着一定的了解,应该是一个全方面发展的综合性人才。但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岗位却缺乏这种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反洗钱人才,一些与反洗钱的法律法规基本上处于一个被动的应付的工作状态,将会导致反洗钱工作难以有效的展开。

四、提高反洗钱控制力度的措施

1.加强对网上银行的反洗钱的法制建设

为了加强并完善网上银行以及相关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要尽快的修订出关于反洗钱的法律法规或是拟定网上银行的专用的反洗钱的法律制度,实行对网上银行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对可疑的交易报告进行监、交易记录的自动保存、资金划拨以及网上支付等业务进行有效的监管。在对网上银行的业务范围进行规范时,也要将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及时的引入到网上银行的管理系统中,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避免网上银行在监督管理方面出现真空的现象。

2.完善银行机构的反洗钱机制

要想有效的完善银行机构中的反洗钱机制,就要建立并完善对于网上银行的内控制度。针对网上银行所特有的业务特点,银行管理者应该进一步优化其内部对反洗钱的组织架构,建立起一个针对网上银行反洗钱的系统化的内部工作机制,用以确保反洗钱的全过程能有效的覆盖到网上银行的业务。并且,要认真的贯彻并落实监管部门对于反洗钱的相关政策与要求,及时的建立并完善针对网上银行的反洗钱的内控制度。进一步的加大对于网上银行交易及其相关交易的监督与管理,及时排除不良的隐患,有效的遏制住风险的进一步发生。

3.建立并完善反洗钱的监控系统

运用科技的手段来加强对于网上银行的交易活动的监控与识别。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与网银产品的不断推陈出新,网上银行的业务量一直呈现出递增状态。因此,要想合理有效的对利用网上银行来从事洗钱活动的现象进行控制,就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反洗钱的大额交易与可疑交易的自动识别与报告系统。然而,在建立一个可以与支付系统相对接的监测系统的同时,也要依据反洗钱的相关工作需要为银行的业务系统进行优化,以确保对网上银行进行交易的对手拥有完整准确的信息。

4.进一步加强对银行的业务人员反洗钱培训工作

通过相关培训的开展,可以提高银行各个方面的工作人员的反洗钱意识与对可疑交易的判断、更好的分析能力以及对于一些潜在的洗钱风险的洞察力。建立起反洗钱的专家小组,并有计划地培养出一支熟练地掌握与应用IT方面的专业知识、并对银行的相关业务较为精通、可以为银行的监管系统服务的反洗钱的专业性人才队伍。从组织上为对于网上银行的反洗钱业务进行的有效监管提供保证,确保降低洗钱行为发生频率能够有效的降低,提高银行业务及信誉度的品牌的建立的速度。

第6篇:关于金钱的名言范文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的《盗律》,可以看到关于惩治受贿和行贿行为的文字:

受赇以枉法及行赇者皆坐其臧为盗罪重于盗者以重者论之

整理小组释文:“受赇以枉法,及行赇者,皆坐其臧(赃)为盗。罪重于盗者,以重者论之。”又有注释:“赇,《说文》:‘以财物枉法相谢也’,段注:‘枉法者,违法也。法当有罪而以财求免,是曰赇,受之者亦曰赇’。受赇即受贿。”“行赇,行贿。”

据《汉书·刑法志》,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就当时刑制发表意见,奏言中说:“当斩右止,及杀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赇枉法,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已论命复有笞罪者,皆弃市。”其建议得到汉文帝认可。其中所谓“吏坐受赇枉法,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值得注意。颜师古注:“止,足也。当斩右足者,以其罪次重,故从弃市也。杀人先自告,谓杀人而自首,得免罪者也。吏受赇枉法,谓曲公法而受赂者也。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即今律所谓主守自盗者也。杀人害重,受赇盗物,赃汙之身,故此三罪已被论名而又犯笞,亦皆弃市也。”是官吏“受赇”的严重危害受到重视。

《汉书·刑法志》篇末又有这样的评论:“除肉刑者,本欲以全民也,今去髡钳一等,转而入于大辟。以死罔民,失本惠矣。故死者岁以万数,刑重之所致也。至乎穿窬之盗,忿怒伤人,男女淫佚,吏为奸臧,若此之恶,髡钳之罚又不足以惩也。故刑者岁十万数,民既不畏,又曾不耻,刑轻之所生也。故俗之能吏,公以杀盗为威,专杀者胜任,奉法者不治,乱名伤制,不可胜条。”于是形成“罔密而奸不塞,刑蕃而民愈嫚”的局面。论者又写道:“岂宜惟思所以清原正本之论,刪定律令,籑二百章,以应大辟。其余罪次,于古当生,今触死者,皆可募行肉刑。及伤人与盗,吏受赇枉法,男女淫乱,皆复古刑,为三千章。”总述犯罪行为时,一说“穿窬之盗,忿怒伤人,男女淫佚,吏为奸臧”,一说“伤人与盗,吏受赇枉法,男女淫乱”,所谓“吏为奸臧”,“吏受赇枉法”,都反映官员为取得不法收入而损害政治秩序的犯罪行为相当普遍。[1]以《汉书》的记录为例,据《景帝纪》,汉景帝元年秋七月诏指示官吏受所监临财物事惩罚过轻。[2]中元五年九月诏批评当时“吏或不奉法令,以货赂为市”。后元二年夏四月诏也斥责:“吏以货赂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万民。”正式政治文告中的这些內容,都说明吏治腐败造成的社会危害。

《汉书·薛宣传》说到一则官员“受赇”的具体的实例:薛宣任左冯翊,“池阳令举廉吏狱掾王立,府未及召,闻立受囚家钱。宣责让县,县案验狱掾,乃其妻独受系者钱万六千,受之再宿,狱掾实不知。掾惭恐自杀。”薛宣得知之后,移书池阳说:“县所举廉吏狱掾王立,家私受赇,而立不知,杀身以自明。立诚廉士,甚可闵惜!其以府决曹掾书立之柩,以显其魂。府掾史素与立相知者,皆予送葬。”事在汉成帝时,可知汉初以来惩治官员“受赇”的法律确有一定的威慑力,于是有王立“惭恐自杀”情形发生。其实,与王立事迹类似的“其妻独受系者钱”,“家私受赇”而当事人“不知”的现象,历代可能都存在。当然,当事人是否确实“不知”,也是难以确定的,因此如王立这样“杀身以自明”者,可以看作历史特例。

实际上,就整个西汉时期而言,行贿和受贿在政治生活中始终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汉书·公孙贺传》载汉武帝征和二年春制诏御史,指责丞相公孙贺罪状,有“货赂上流”语。[3]《杨敞传》关于汉宣帝时政风,也说到“货赂流行”情形。《货殖传》写道:“郡国富民兼业颛利,以货赂自行,取重于乡里者,不可胜数。”揭露行贿方式在经济与政治相交叉的社会活动中尤为盛行。王莽时代俸禄制度败坏,官员收受贿赂更为公开化。《食货志下》:“上自公侯,下至小吏,皆不得奉祿,而私赋敛,货赂上流,狱讼不决。”《王莽传中》也说:“吏终不得祿,各因官职为奸,受取赇赂以自共给。”又写道,巡行地方的官吏,“皆便为奸于外,挠乱州郡,货赂为市,侵渔百姓。”在这种制度下,把握政治权力的豪贵们收受贿赂的数量十分惊人,正如《元后传》所说,“赂遗珍宝,四面而至”,“赂遗以千万数”。

官员获取非法收入的又一重要途径,是直接的贪污盗窃。其中包括上文所谓“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即今律所谓主守自盗者”。

《二年律令》中的《盗律》,有关于惩治这种行为的律文:

盗臧直过六百六十钱黥为城旦舂六百六十到二百廿钱完为城旦舂不盈二百廿到百一十钱耐为隶臣妾不

五五

盈百一十到廿二钱罚金四两不盈廿二钱到一钱罚金一两

五六

谋遣人盗若教人可盗所人即以其言及智人盗与分皆与盗同法

五七

谋偕盗而各有取也并直其臧以论之

五八

整理小组释文写道:“盗臧(赃)直(值)过六百六十钱,黥为城旦舂。六百六十到二百廿钱,完为城旦舂。不盈二百廿到百一十钱,耐为隶臣妾。不盈百一十到廿二钱,罚金四两。不盈廿二钱到一钱,罚金一两。”“谋遣人盗,若教人可(何)盗所,人即以其言及智(知)人盗与分,皆与盗同法。”“谋偕盗而各有取也,并直(值)其臧(赃)以论之。”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中可见官员“盗官米”的案例,整理小组有如下释文:

·七年八月己未江陵丞言:醴阳令恢盗官米二百六十三石八斗。恢秩六百石,爵左庶长

六九

从史石盗醴阳己乡县官米二百六十三石八斗,令舍人五(伍)兴、义与石卖,得金六斤三两、钱万

五千五十,罪,它如书。兴、义言皆如恢。问:恢盗赃过六百六十钱,石亡不讯,它如辤(辭)。鞫:恢,

七一

吏,盗过六百六十钱,审。当:恢当黥为城旦,毋得以爵减、免、赎。律:盗臧(赃)直(值)过六百六十钱,

七二

黥为城旦;令:吏盗,当刑者刑,毋得以爵减、免、赎,以此当恢。 七三

恢居郦邑建成里,属南郡守。南郡守强、守丞吉、卒史建舍治。

七四

“醴阳令恢盗官米二百六十三石八斗”,“从史石盗醴阳己乡县官米二百六十三石八斗”,数额完全相同,又列为一案,恢与石应是同案犯。案情当如李学勤先生的说明:“恢系第十等爵左庶长,秩六百石,却指使从史石盗取本县己乡的公米,由他的舍人士伍(无爵的成年男子)兴、义和石一起出卖。”所谓“指使”,当类同《盗律》所谓“谋遣人盗,若教人可(何)盗所”。又恢与石的罪行都是盗“官米二百六十三石八斗”,似不存在“盗与分”事,一种可能是石在逃,盗赃即不分割,一种可能是确为恢所“指使”,也就是谋遣石盗,若教石可(何)盗所。

《奏谳书》此例引用《律》:“盗臧(赃)直(值)过六百六十钱,黥为城旦”,与《二年律令》“盗臧(赃)直(值)过六百六十钱,黥为城旦舂”相同,只是省略了“舂”字。又引录《令》:“吏盗,当刑者刑,毋得以爵减、免、赎”,则是我们在《二年律令》中没有看到的。这条《令》,应是对律文实施方式的补充。从简文看,“石亡不讯”,而恢的处治,完全遵从《律》与《令》:“当:恢当黥为城旦,毋得以爵减、免、赎。”

李学勤先生由“恢居郦邑建成里”论证了“新丰”置县的年代,又指出醴阳应即沣阳,地在南郡,并且分析了当时的米价,提请人们注意汉初物价腾贵的背景,其说至确。我们以为结合《奏谳书》与《二年律令》相对应的内容,讨论当时法律制定和实施的情形,也是有意义的。

汉代对官吏监守自盗即所谓“主守盗”予以严厉惩治。《汉书·薛宣传》说到“主守盗”,孟康解释说:“法有主守盗,断官钱自入己也。”《令》:“吏盗,当刑者刑,毋得以爵减、免、赎”,体现了政府对官员经济犯罪的处罚与平民同等对待,高爵者不允许“以爵减、免、赎”,立法显然是严厉的。然而,同时我们又可以看到,《二年律令》所见《盗律》中根据罪行轻重(盗赃价值数额多少)处罚的级次为:1钱——22钱——110钱——220钱——660钱。660钱是次一等级220钱的3倍。然而“醴阳令恢盗官米”一案,“得金六斤三两、钱万五千五十”,按照李学勤先生所折算的数额,合计76926钱[4],则超过660钱的116.55倍。然而醴阳令恢只是以660钱的盗赃等级判罪:“吏,盗过六百六十钱,审。当:恢当黥为城旦。”可见相关律文对于“盗臧(赃)直(值)”非常高的罪案,惩罚力度是不夠的。[5]而此类罪案,作案者多是利用行政权力犯罪的官员。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的《杂律》,有涉及惩办官员以非法手段以钱财牟取高额利息的条文:

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敢字贷钱财者免之

一八四

整理小组释文为:“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敢字贷钱财者,免之。”整理小组注释:“宦皇帝,在朝中为官。”“字,《孝经援神契》:‘言孳乳浸多也’。字贷,疑指以高利贷获利。”

所谓“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当时是程式化文字。《汉书·惠帝纪》记载,汉惠帝即位初,宣布种种赐爵、赐钱及减刑政策,其中包括:“爵五大夫、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知名者有罪当盗械者,皆颂系。”对于这句话的解释,文颖曰:“言皇帝者,以别仕诸王国也。”张晏曰:“时诸侯治民,新承六国之后,咸慕乡邑,或贪逸豫,乐仕诸侯,今特为京师作优裕法也。”如淳曰:“知名,谓宦人教帝书学,亦可表异者也。盗者逃也,恐其逃亡,故著械也。颂者容也,言见宽容,但处曹吏舍,不入狴牢也。”颜师古则指出:“诸家之说皆非也。宦皇帝而知名者,谓虽非五大夫爵、六百石吏,而早事惠帝,特为所知,故亦优之,所以云及耳,非谓凡在京师异于诸王国,亦不必在于宦人教书学也。左官之律起自武帝,此时未有。《礼记》曰‘宦学事师’,谓凡仕宦,非阉寺也。盗械者,凡以罪著械皆得称焉,不必逃亡也。据《山海经》,贰负之臣、相柳之尸皆云盗械,其义是也。古者颂与容同。五大夫,第九爵也。”《文献通考》卷一六三及《冊府元龟》卷六九取颜师古说。[6]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所见“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与《惠帝纪》所谓“爵五大夫、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知名者”可以对照理解。明人邱濬《大学衍义补》卷一七释“宦皇帝而知名者”,谓“仕宦而皇帝知其名”。由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只说“宦皇帝”而未言“而知名者”,可知邱说不确。

关于“字贷钱财”,整理小组“字贷,疑指以高利贷获利”的意见可能是接近律文原意的。《说文·子部》:“字,乳也。”段玉裁解释说:“人及鸟生子曰‘乳’。”又《易·屯》:“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李鼎祚《集解》引虞翻曰:“字,妊娠也。”《山海经·中山经》:“黄棘,黄华而员叶,其实如兰,服之不字。”郭璞注:“字,生也。”《汉书·严安传》:“六畜遂字。”颜师古注:“字,生也。”看来,“字”,有滋生、孳生之义。不过,“字贷钱财”,也有可能并非专指“以高利贷获利”。一般的利率,应当也合于“字,生也”的解说。所谓“字贷钱财”,当是指主要以放贷方式增殖钱财的行为。

汉代经营此业者,称为“子钱家”。“子”与“字”通。[7]《史记·货殖列传》:“吴楚七国兵起时,长安中列侯封君行从军旅,赍贷子钱,子钱家以为侯邑国在关东,关东成败未决,莫肯与。唯无盐氏出捐千金贷,其息什之。三月,吴楚平,一岁之中,则无盐氏之息什倍,用此富埒关中。”《汉书·王子侯表上》:“旁光侯殷,河间献王子。十月癸酉封,十年,元鼎元年,坐贷子钱不占租,取息过律,会赦,免。”可知“取息”之率,有“律”限定。大约一般情况下,官员是不允许放贷取息的。

史籍中可见对于官员在公务之外追求货殖的经济行为予以禁止的资料。如《汉书·胡建传》记载,汉武帝天汉年间,胡建守军正丞。“时监军御史为奸,穿北军垒垣以为贾区”,胡建于是当选士马日,当众斩之。胡建随即上奏,得到汉武帝的赞许。

所谓“贾区”,颜师古注:“坐卖曰贾,为卖物之区也。”胡建行为的正当性,不仅由于“军法”的规定,应当也有监军御史在军营经营商贩违反定制的因素。监军御史兼营“坐卖”之业,“以求贾利,私买卖以与士巿”,本身已经违法,所以称作“为奸”。只不过通常情形下,不至于遭遇斩刑这种极端的处罚方式。 四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的《盗律》有这样的律文:

盗出财物于边关徼及吏部主者智而出者皆与盗同法弗智罚金四两使者所以出必有符致毋符致

七四

吏智而出之亦与盗同法

七五

盗出黄金边关徼吏卒徒部主者智而出及弗索与同罪弗智索弗得戍边二岁 七六

整理小组释文写作:“盗出财物于边关徼,及吏部主者智(知)而出者,皆与盗同法;弗智(知),罚金四两,使者所以出[8],必有符致,毋符致,吏智(知)而出之,亦与盗同法。”“盗出黄金边关徼,吏、卒徒部主者智(知)而出及弗索,与同罪;弗智(知),索弗得,戍边二岁。”

关于所谓“盗出财物于边关徼”以及“盗出黄金边关徼”,其前一种情形,“智(知)而出及弗索”,其性质一如近世海关人员纵容走私,参与走私。后一种情形,则是渎职罪。

“盗出财物于边关徼”以及“盗出黄金边关徼”,则“边关徼”的“吏”及“部主者”、“卒徒部主者”知其情却“出及弗索”,当有私利可图。

“使者所以出,必有符致,毋符致,吏智(知)而出之,亦与盗同法。”“毋符致”而“出”,构成偷渡。吏知其情而放行,与“盗”同样处罚。可以推想,官员对于偷渡的放纵,很可能也是有物质利益可图的。

杜绝官员牟取非法收入的行为,清除官员牟取非法收入致使政治腐败的影响,有多种形式。其中之一,就是在官员选任时尽量择取廉士。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有《置吏律》,其中第一条就体现了任吏取廉的原则:

有任人以为吏其所任不廉不胜任以免亦免任者其非吏及宦也罚金四两戍边二岁

二一

整理小组释文:“有任人以为吏,其所任不廉、不胜任以免,亦免任者。其非吏及宦也,罚金四两,戍边二岁。”简文大意是说,有推荐保举人为吏的[9],被推荐保举者如果“不廉”“以免”或者“不胜任以免”,推荐保举者也应当免职。如果推荐保举者不是官员或服务于皇室者,则罚金四两,戍边两年。“不廉”“以免”,是以“德”为标准。“不胜任以免”,是以“才”为标准。

尽管法律有杜绝“不廉”的原则,有惩罚推荐保举“不廉”之吏的条文,然而实际上在荐举的过程中,也存在以贿赂方式谋求政治前程的情形。

《汉书·朱博传》:“长陵大姓尚方禁少时尝盗人妻,见斫,创著其颊。府功曹受赂,白除禁调守尉。”又《翟方进传》:‘方进奏咸与逢信“邪枉贪汙,营私多欲。皆知陈汤奸佞倾覆,利口不轨,而亲交赂遗,以求荐举。后为少府,数馈遗汤。’”荐举者“受赂”、“贪汙”,“以求荐举”者“亲交赂遗”,导致了选官程序中的腐败。以这种方式进入政治体制的官员,成为“不廉”之吏是很自然的。

汉武帝创十三州部,以刺史执行督察使命。其职能,有“六条问事”的说法。即主要在六个方面行使监察的权力。“六条问事”的第六条,就是:“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10]

当然,在专制制度下,监察制度的效能也是有限的。《汉书·王莽传中》记载:“县宰缺者,数年守兼,一切贪残日甚。中郎将、绣衣执法在郡国者,并乘权势,传相举奏。又十一公士分布劝农桑,班时令,案诸章,冠盖相望,交错道路,召会吏民,逮捕证左,郡县赋敛,递相赇赂,白黑纷然,守阙告诉者多。”可见,监察形式本身也往往因“递相赇赂”而导致“白黑纷然”即是非不能辨明的情形。

事实上,由专制体制的性质所决定,帝王“绝请谒货赂之端,令行禁止”[11]的愿望是不可能真正实现的。最高执政者本人也往往不得不对官员牟取非法收入的行为采取宽容态度。楚汉战争时,陈平追随刘邦,有人举报:“臣闻平受诸将金,金多者得善处,金少者得恶处。”刘邦质问陈平,陈平答道:“臣躶身来,不受金无以为资。诚臣计画有可采者,愿大王用之;使无可用者,金具在,请封输官,得请骸骨。”于是,“汉王乃谢,厚赐,拜为护军中尉,尽护诸将。诸将乃不敢复言。”[12]汉文帝时,“张武等受赂金钱,觉,更加赏赐,以媿其心。”[13]也是类似的史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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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受赇枉法”行为,沈家本《汉律摭遗》卷二“受财枉法”条有所讨论,可以参考。《历代刑法考》,中华书局1985年12月版,第3册第1406页至第1408页。

[2] 《汉书·景帝纪》:“秋七月,诏曰:‘吏受所监临,以饮食免,重;受财物,贱买贵卖,论轻。廷尉与丞相更议著令。’廷尉信谨与丞相议曰:‘吏及诸有秩受其官属所监、所治、所行、所将,其与饮食计偿费,勿论。它物,若买故贱,卖故贵,皆坐臧为盗,沒入臧县官。吏迁徙免罢,受其故官属所将监治送财物,夺爵为士伍,免之。无爵,罚金二斤,令沒入所受。有能捕告,畀其所受臧。’”对于汉景帝诏,颜师古注:“帝以为当时律条吏受所监临赂遗饮食,即坐免官爵,于法太重,而受所监临财物及贱买贵卖者,论決太轻,故令更议改之。”

[3] 颜师古注:“丞相貪冒,受賂于下,故使众庶货贿上流执事者也。”

[4] 李学勤:《〈奏谳书〉初论》,《简帛佚籍与学术史》,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9月版,第203页至第206页。

[5] 汉律对“主守盗”“盗臧(赃)直(值)”特别高的情形,也判处死刑。《汉书·陈咸传》:“主守盗,受所监。”如淳曰:“《律》:‘主守而盗直十金,弃市。’”又《冯野王传》:“得其主守盗十金罪,收捕。”《薛宣传》:“或议以为疑于主守盗。冯翊敬重令,又念十金法重,不忍相暴章。”颜师古注:“依当时律条,臧直十金,则至重罪。”《翟方进传》:“以主守盗十金,贼杀不辜。”而“十金”相当于10万钱,与660钱之间距离过大。

[6] 《海录碎事》卷一一下“宦皇帝”条写道:“及宦皇帝而知名者。如淳曰:‘早事帝,特为所知。’”所引为颜师古说,而误作如淳曰。

[7] 高亨:《古字通假会典》,齐鲁书社1989年7月版,第427页。

[8] “罚金四两,使者所以出”似应为“罚金四两。使者所以出”。

[9] 整理小组注释:“任,保举。《后汉书·公孙述传》注:‘任,保任也。’”

[10] 《汉书·武帝纪》颜师古注引《汉官典职仪》。

[11] 《汉书·杨敞传》。

第7篇:关于金钱的名言范文

当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刮过,那些几倍涨起来的资产呈几十倍地消退时,人们忽然发现原来金融产品都是一场虚幻,货币体系甚至货币本身都开始遭到质疑。通货膨胀如同一把勺子,在看不见的时候深深地插入你的口袋,狠狠地把你的钱掘走。

就在人人都在揣测春何时天到来的时候,巴菲特的名言成了不愿接受现实的人的精神救命草――“别人贪婪时,我恐慌;别人恐慌时,我贪婪。”于是他们相互使着眼色,仿佛怀揣什么惊天秘密,用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小声音说:“抄底的时候到啦,你怎么还不把钱拿出来?”只可惜,我们看到的仍是出现在大众贪婪时候的贪婪。

我们并不鼓励财富人群在恐慌中一味捂紧荷包,但更加担心人们在恐慌中被贪婪迷失了判断力。本次《商界时尚》专题教您识破经济严冬中的六大投资谎言。经济冬天来了,请妥善保管您的钱!

谎言之一:“抄底奢侈品”

谎言说法:一些被广告商买断了的时尚媒体在经济低靡的时候反而大包大揽起来――CHNALE打折啦,Hermes最保值,万元LV3000元就能买进……经济严冬到了,从前高高在上的奢侈品都以惊人的低折扣促销,着实看得人眼花。“听说现在冰岛的奢侈品都打对折。我们算了笔账,原本那里的奢侈品就是国内的6-7折,如今几乎变成了3折,用一个1万元的LV包来算,3000元就能拿下,省下的7000元付来回机票钱都够了,况且还有廉价航空。”

事实胜于谎言:连意大利时尚品牌古姿的首席执行官罗伯特・波莱都不得不承认承认,环境正在发生改变:“那些挥金如土的人以前可能会买4个手袋,但现在只买3个。”如果奢侈成为一种负担,还何来享受呢?

BRIONI的成衣、欧米茄的腕表、罗瓦依那的雪茄……没错,买到这些奢侈品的价格越来越低了。因为今年全球金融市场的崩溃如此严重,以至于结束了在过去10年间导致全球奢侈品市场规模扩大超过一倍的消费热潮,让所有的奢侈品不得不“打折促销”。

暂且抛开“连巴菲特都缩减开支,为什么你敢于逆风而上大肆消费”的问题不谈,且问问还有兴趣要便宜的奢侈品么?就奢侈品的本质而言,它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是个人事业成功的表征:我能够随心所欲地购买自己想要的东西了,而“热爱生活”、“崇尚品质”的追求属于附加属性。

刻薄地评价,奢侈品是一种“功能性上相似,质地好百分之十,价格贵百分之百的物品”。起到的主要作用是“让你自我感觉良好”,以及把你“和事业还未成功的普通人区分开来”。

乘着奢侈品打折的时机像买处理大白菜一样扫货,就如同青春期同班的性感女神忽然出现在眼前,主动投怀送抱,惊喜之余却少了几分通过苦苦追求最终才获得的成就感。再此外,购买奢侈品是纯粹消费,在连扫地大妈都知道经济危机需要“现金为王”,坚持大批扫货将所爱揽入怀中,那么你不是具有出类拔萃的通透大智慧,就一定是有二到牛都拖不回来的大坚持。

谎言之二:“俱乐部带给你商机”

谎言说法:M1NT俱乐部进驻上海几乎是上个月所有时尚杂志报道的对象。我们并不是没见过俱乐部的奢华和大牌,M1NT最大的卖点是加入这个俱乐部不仅仅是代表身份和奢享,还能够赚钱。号称全球第一个为股东及会员提供顶级奢华个人化服务的私人专属会所,无需支付年费即可专享私人会所各项设施与服务,并将在每年获得一定比例的分红。

事实胜于谎言:加入俱乐部能赚钱,那岂不是天上掉馅饼?但是,请注意,这个馅饼只存在于俱乐部运营良好的情况下。而什么时候俱乐部会运营不良好呢?当然是人人没钱去挥霍的时候。这并不是耸人听闻,就在11月,美国“黄石俱乐部”正式申请破产保护,这个富豪保险箱必须在放弃会员利益的前提下,保住自己。所有那些关于奢华的承诺,顷刻间崩塌。

豪华俱乐部的高额会费和高入会门槛,很好地诠释了圈子的概念。你可以通过豪华俱乐部包下一架飞机前往摩纳哥蒙特卡罗观看一级方程式锦标赛,顺便享受一晚5星级酒店的豪华服务;隔天一早再乘坐俱乐部的专属直升机飞去英国看场皇家马术比赛,抑或选择在伦敦O2 Dome场馆中欣赏一场顶级音乐会。

豪华俱乐部能做到的事情,确实能让你感到“特殊阶层”的自豪。但很不幸的,高塔的尖端总在寒风中晃荡得最剧烈,处在财富金字塔顶端的豪华俱乐部也先于其他娱乐场所感受到金融风暴的凛冽。这是因为金融风暴影响最大的是富人群体,他们的财富一夜之间泡沫般地消失了,缩减的开支中最首当起冲的就是不能带来投资回报的部分。

正如近期富人俱乐部正接二连三地传出因经营不善而倒闭的消息。譬如著名的美国“黄石俱乐部”,他一长串豪贵的会员名单上曾经包括美国前副总统、比尔盖茨以及美国政要。这个倒霉的俱乐部的财务困难来自一笔瑞士信贷集团2005年提供的3.75亿元贷款,公司倒闭后希望出售巴黎城外的城堡等俱乐部资产以偿还贷款,但目前未找到买家。

其余俱乐部也不容乐观,曾经传出某俱乐部关门前一天,还在以超低的折扣价格出售全年年卡的消息。乘这个时候“抄底”俱乐部的资格或者年卡,万一遇上了正策划倒闭的公司,那“抄底价年卡”一天的豪华你都来不及享受,还不如直接募捐钱给人家跑路呢。

或退一步,抄底价俱乐部虽然不会倒闭,但可预见到经营惨淡的下一年。同伴们财富萎缩、生意减少的时候,它所能带来的商机就少了很多。掂量一下普通交友俱乐部够不够分量值回年费先吧。以免到了明年,你都不好意思带着商业上的伙伴来这家“萧条俱乐部”。

谎言之三:“现在是投资艺术品的好时刻”

谎言说法:总有许多故事告诉你投资一位寂寂无名的画家作品,在若干年后翻了无数倍的幸运大。也有更多例子告诉你一次某某名作的投资能有翻几番的利润……尤其是总有人在信之凿凿地告诉你,连黄金都不能保值的时候,就投资艺术品吧!

事实胜于谎言:雷曼倒闭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拿收藏的艺术品出来拍卖还债,可结果却是血淋淋的。你 以为经济不好,艺术品降价,就是吸进的好时光么?“盛世收藏乱世金”虽说是句老掉牙的话,但也是句实在话。别忘了,艺术品是最难套现的东西!

艺术需要钱,但现在看上去钱更需要艺术。据说有几个银行家在华尔街崩盘的第二天来到艺术画廊,想要挑几件作品放在家里,说看见它们就感到安慰。

艺术品市场一直就是考验“专业品位”和“目力深浅”的地方,低买高出的故事确实是存在的,但往往发生在“别人”身上。一句话言之,艺术品收藏市场水很深,有多少钱都不够玩的。你可以认真地把它当成投资对待,去研究哪些艺术家是真的处在上升时期,哪些艺术家是靠着炒作在升腾名气。或者更深入地钻研,了解作者的发展轨迹,分析作家的风格是否独特,辨别他们是真的具有自己的特色,还是被包装迅速成名的云云?

如果你没有这方面的投资经验,还是应该抵御诱惑放弃艺术品投资。因为相比于股市进出自如,艺术品市场更为“投钱容易拿钱难”,越是创出天价,越是需要要投资谨慎。譬如上个世纪80年代的日本经济强盛期,不少日本富豪试图通过艺术品保值,其中造纸大亨斋藤了英以8250万美元和7810万美元买下了凡高的《加歇医生的画像》及雷诺阿的《红磨坊街的舞会》,但卖出的价格只有7000万美元和3500万美元,不赚钱反倒赔钱。

当然,如果你是出于爱好而收藏艺术品,那么恭喜你,艺术品收藏永远都不会让你恐慌!正如798一位画廊经理所感叹地:“人性在遇到问题的时候总需要这样的时刻。无论谁多么地有钱,在艺术品面前,金钱都都失去了意义。”他的所指关系到一个人的精神品质、未来去向和子孙后代,而在不在乎全在自己。

谎言之四:“钻石是永恒的保值品”

谎言说法:你对股市看不到头的下跌已经失去了耐心,你也对黄金波动不定的汇率变化感到厌倦,你会听到关于钻石的行情价是如何稳定的传说。买钻石吧,闪闪发光的石头不仅能获得美人的芳心,也能让你把财富随身携带着移动。

事实胜于谎言:钻石是公认的永恒象征,不少人用以保值,但金融海啸令钻石价格也无法恒久闪耀,已不再是投资者的“顶级”好友。钻石价格面临五年来首度下跌,今年普通货色钻石的价格预料会下跌三至四成,高档钻石的跌幅将更大。

相比之黄金和房产,钻石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可以随时移动。正如一位珠宝交易商所解释的:“我的一个买家在伊朗闹革命的时候接到通知必须马上离开,他没有时间卖房子或者到银行提款,但可以收拾起价值3000万的钻石立刻启程。”

另一方面钻石也是最具有私密性的个人财富投资。不像别的财富需要去寻找财富保管商,如投资银行、保管银行之类的,钻石投资者不需要付出任何的保管费、财产税或者被要求上各种各样的责任保险。它也不会像期货那样每天有剧烈的价格波动,也没有任何的政府会堆积钻石库存。因此各国政府不会紧紧地控制钻石自由交易市场,从而钻石可以更容易地在世界任何地方出手。

但是,基于简单的道理:“你不可能卖给珠宝商一颗钻石后,然后以同样的价格购回――珠宝商不会放弃利润的。”你想要通过投资钻石赚钱的路还漫漫。事实上,近20年钻石的价格可以用“惨淡”来形容。在1980年商品牛市中,钻石价格被炒高,牛市结束钻石价格暴跌超过了60%,此后的20年里在窄幅区间内波动。

更何况并非所有的钻石都有投资潜力。以钻石业权威鉴定机构HRD公布的价格统计看,1克拉以上钻石1995年以来升值了30.7%,但0.5克拉的钻石价却下降了4.28%,0.25克拉的也下降了4.2%。因此即使要投资钻石,也应以1克拉以上为宜。

再有,那些不足半克拉的“细货”和有些小瑕疵的现代钻石,一般只宜作为装饰用,根本不具备保值功能。目前钻石报价比较混乱,折扣层次不齐,外行人很容易以大大高于合理价格的价位买入,这样即使钻石价格总体走势走好,也不意味着你买入的钻石有增值潜力。

最后,钻石好买不好卖。钻石虽可很方便地从珠宝商那里买到,但对普通人而言,要出售获利却很麻烦。绝大多数珠宝商不提供回购业务,出售钻石只能通过拍卖、网上交易或典当等渠道――而通过这些渠道出售往往会在市价之上打一个折扣,即使你买入钻石有升值,也很容易被这个折扣蚕食殆尽。

谎言五:“去欧洲购物旅行”

谎言说法:当韩国人因为人民币汇率升值而候鸟一般飞走时,咱们手头的钱忽然间有了种沉甸甸的感觉。原本乘以8的美元,现在只要乘以6――忽然间欧洲购物天堂离的距离拉近了不少!去欧洲,享受有钱人的感受!

事实胜于谎言:你当然可以觉得欧洲的大牌便宜而去大批量扫货,加上燃油税降价、旅行团折扣、欧元贬值……这一切看似是那么的天时地利人和。但结局呢?扫回来的货未必是有用的,花出去的钱却早就没有。别忘了,那些连连走低的人民币都是你一分一分挣来的。

澳元破“5”、欧元破“10”,让国内旅行社出境游的价格一落再落,同时随着罕有的国际货币大幅贬值,让出境购物的价格也忽然间节省了不少,再加上12%的购物退税,人们手上的人民币一夜之间出现了“升值倾向”,猛然间有了“老子很有钱”的感觉。

正如一个潮流人士精心算的一笔帐单:“LV包包,国内买要1.9万多元,现在去巴黎买只需要约1.2万元,买两只LV包或是一块名表就已经赚回团费了。”账面上看着很不错,但仔细想想这笔帐是典型的“抓了芝麻、丢了西瓜”:为了几千块钱的下浮利益,就花了几万块钱去为欧洲的GDP增长作贡献,值么?

同时还应该想清楚,出国购物的本质依然是消费行为。你购买的奢侈品的本质是消耗而不是投资。这次“省钱”购物过程,看起来就如同是“倒洗澡水把孩子一起倒掉了”,十分地得不偿失。

谎言六:“到美国买房去”

谎言说法:“到美国抄底”在国内一小撮人里成了风尚,常有人说:“报纸上说那些一美元一栋的大HOUSE,咱们就算遇不上这样的好事,但几十万美元买一个,怎么也比几百万在北京买一个上没天下没地的公寓强吧,虽然传说中的地税高得惊人,但好歹能在美国拥有一块土地,想想也觉得是百年不遇的好机会。”

事实胜于谎言:中国富豪会对任何貌似是价值低谷的东西萌生兴趣。可几年前,当人们纷纷谈论投资德国房地产市场,但最终投资的人大多亏了很多钱――当你在海外的大房子因无人打理而日趋没落时,你却还要帮美国人为它埋单。

这句听起来牛气哄哄的话到底有多少可行性呢?倒是一份关于美国房地产市场的报告显示,不少中国人正在实践这句话:目前在美国买房子的大都是中国人,而且使用现金。

抛开国籍限制、法律条款等不谈,其实美国的房地产同样充满了风险。这个行业门槛极低,而想要从人群中冲杀出来,眼光和风险分担意识相当重要。回顾历史,美国房产业也曾出现了大问题。前美国总统克林顿时期为了解决美国人住房梦想,放松了个人贷款,导致2004至2006年美国人出现房产抢购风潮,随后两年人们无法为暴涨的高消费付清贷款,银行也发现放出去的款最终变成了一堆房子。

按照美国房地产市场的规律来看,现在正处在7至10年的波动周期的低谷阶段。当然确实可以认为现在是低点出手的好时期,但也需要看到:一旦买入后未来多年内最好也不要出售,而应该耐心等待它升值。

第8篇:关于金钱的名言范文

关于拾金不昧的表扬信范文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

当我们许多人打小起就哼唱这首童谣时,就知道捡了东西要归还的道理。千百年来,把拾金不昧作为一项传统美德,就是这样在潜移默化中不断传承。而我公司加工车间员工xx正是这一传统美德的传承者之一。

12月14日晚,xx和几个同事去澡堂洗澡,洗完澡出来回宿舍的路上,xx看见地上放着一个东西,他捡起一看是钱包,打开钱包内有人民币近千元和一张身份证。几个同事就说,今天可以好好吃一顿了,可xx说:不行,这不是我自己的东西,而且丢了钱包的人也一定很着急呢!同事们都以为他要独享这笔意外之财。可没想到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把钱包和身份证交到了公司办公室,请求公司帮助寻找失主。

15日上午公司办公室和当地派出所联系,xx亲自将钱包和证件交到民警手里,他说,东西丢了,失主很着急的,我们捡了要及时上交,送还人家。面对金钱,xx表现得很坦然。虽然,他的家庭并不富裕,上有老下有小,生活负担比较重,但当民警提出要他留下联系方式时,他说不用了,他交还物品并不需要别人的感谢,这是自己的为人准则。

拾金不昧其实是反映一个人、一个单位和一个地方道德水平的一面镜子。xx同志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表现出了一名普通职工的高尚人格品质和良好社会公德,也是我们整个公司的荣誉。公司主要领导在获知了此事后,作出批示,号召公司全体职工学习他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为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xxxx仪表有限公司

20xx年十二月十八日

关于拾金不昧的表扬信范文

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首先我为贵校能培养出优良品德的孩子而致敬!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于20xx年12月12日丢失钱包(钱包内有现金660元,卡3张,暖气费收据一张),因为雪下的很大,钱包被雪覆盖,第二天贵校3年级7班xx同学在雪地里捡到了钱包,并交给物业,物业根据暖气费收据联系到我,他并没有留下姓名,后来他家长找到我确 认我收到了钱包,我才知道他是贵校的学生。

本人的感激之情无法言表。xx同学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全体同学学习,她的行动充分体现了贵校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所以希望贵校能在公开场合给予表扬,以示鼓励。让更多的孩子能从中学习,继往开来,发扬优良传统的良好品德!

再次为贵校能培养出优良品德的孩子而致敬!

此致

失主:xx

20xx年12月16日

关于拾金不昧的表扬信范文

xx同学,谢谢你!

11月12日早上,我去南岗赶集,路经河崖大桥,由于大意,将钱包丢失,钱包内有现金一百余元,我年岁已高,这些钱对我很重要。正当我万分焦急寻找钱包的时候,南岗中学初一(1)班的xx同学主动钱包还给了我,当时我的心情真的难以用言语表达。

xx同学这种拾金不昧的高贵品质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在此我衷心地对xx同学和培养她的学校和老师说声:谢谢!

第9篇:关于金钱的名言范文

【关键词】高中生 金融理财 方法

一、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在现代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我们高中生作为社会主义的接班人该如何学习投资理财,要从哪入手,需要注意什么呢?然而我国的金融教育非常少,大部分高中生都缺乏基本的金融概念和理财意识,因此造成了许多高中生没有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这些状况对高中生之后的发展形成了一系列的阻碍,所以,高中生要学会基本的金融知识,学会理财十分重要。

二、高中生要学会理财的原因

(一)节约用钱,让自己不再处于“没钱花”的尴尬处境

社会经济的发展给我们学习提供了很好的条件,父母也让我们处于优越的生活条件之下。现在不少的高中生每个月都手握着数额不菲的生活费,然后却总喊着“钱不够花”。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我们缺少理财观念。学会理财可以让我们学会如何分配自己的零花钱,不会让我们总是处于“没钱花”的状态。要想学会节约用钱,做好预算是关键,父母每个月给我们的零花钱我们可以通过记账的方式看下自己花了多少钱,哪些是必要的,哪些是意料之外的开支,哪些开支可以避免。然后第二个月的时候就可以做本月的开支预算了,并且严格按照预算来花钱,之后就会发现,不仅生活费够用,还会有一些结余,可以存起来,然后就再也不会处于尴尬的“没钱花”状态。因此学会理财可以让我们学会节约用钱,不会再让自己乱花钱[1]。

(二)养成理财习惯,合理支配金钱

作为一名高中生,父母给我们的钱除了当作生活费之外,我们还可以会用来学习,比如用来买学习教材之类的学习工具。当然也会用来买吃穿之类的,还有用来娱乐。但是因为高中生的思维还不太健全,许多时候消费行为都是不理智的,花起钱来大手大脚,没有节制。我们学习了金融理财知识之后可以让我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会合理去支配金钱。说到合理支配金钱首先我们可以用账本去记录我们的消费情况,从而了解自己的消费情况。其次,明确价值观,作为一名高中生,对金融理财方面的知识大都是没有经验的,金融是一门复杂的课程,养成理财习惯,管理好自身的财富,合理的支配金钱,逐渐形成一种健康的生活消费方式。只有了解自身的每一时期的收入与花销,并清楚地记录好,这样才能让我们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并且合理的支配每份支出。

三、高中生学习金融理财知识的方法及途径

(一)合理运用互联网、书籍或视频学习理财知识

在当今这个信息发展的数字时代,想要学习金融理财知识是轻而易举之事,并不局限于书本。而我们高中生的学习压力比较繁重,可能无心再去学习与金融理财方面的知识,除非是特别感兴趣的同学。但是据观察,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高中生日常学习和生活都离不开手机和网络,这就为高中生学习金融理财知识提供了必要充分的条件。手机电脑不仅仅是娱乐聊天的工具,更是学习的最佳途径,高中生在用手机电脑看电视电影的时候应多关注一些财经类的新闻、讲座等。也可利用微信推送的或者官方提供的有关金融财经类的公众号,时刻了解到金融界的最新资讯,另外平日里在刷微博或朋友圈,可以随时且轻松地了解国家甚至全球的最新金融政策,掌握到一些有趣的财经类短视频或文章。但是在浏览网页的时候,高中生往往会不自觉的浏览一些与其无关的信息,这时就需要书籍的强有力助攻。虽然财经金融类的相关书籍专业性很强,牵涉许多专业性术语,往往晦涩难懂,让人易生烦躁厌倦的情绪。但是作为一名高中生,无须了解和涉入专业性太强的财经知识,也容易让高中生失去学习财经知识的热情。但是可以适当地阅读一些杂志周刊,例如《经济观擦报》等。先学习一些基础的,再由浅入深,一步一个脚印,才能更好的掌握理财知识[2]。

(二)生活中自觉养成理财的习惯

要想将理财知识深入人心,就必须在生活中也养成理财的好习惯。作为高中生,虽然个人资产并不是很多,大多都是依赖于父母给的生活费或零花钱。但是现在学会理财,重视理财,对于日后步入社会,走向工作岗位是具有极大帮助的。在日常生活中的消费中,我们可以利用各种形式理财,例如实时记录财务情况,可以分周计算,也可按月记录,做一个账单表,把一些消费情况详细记录下来,或者整合成树状图、饼图、折线图等,以便更直观地观察和分析近期的消费情况,帮助节省不必要的开支,切记记录的消费数据一定要准确详细,不然后期工作全都会紊乱。对于我们高中生而言,除了自觉遵守理财习惯,在做出消费举动之前,应先确定自己是否应该值得为此商品付出资金,买回来是否真的用的上,意义何在,统筹兼顾,不可冲动行事。另外,在买一件东西的同时应该考虑到自身实际的经济情况,如果自己的经济状况与现实相违背,应该考虑放弃,养成赊账欠账的习惯就很麻烦了,并且我们应对自己平时的支出与支入情况清晰明了,对资金的流向了然于心,知道自己花在哪儿,又赚了多少。最后,我们应建立一个正确的价值观,对我们的资金做一个合理的规划和预算,未雨I缪,必要时可做一些投资[3]。

(三)向他人学习如何理财

理财虽然看似简单,但实则蕴含着很多学问,不可小觑。而生活处处皆学问,现实生活更能教会我们更多更印象深刻的道理。例如借鉴他人的理财方法和经验,会让我们更深刻理解和学习理财知识。学校可以邀请各大银行、理财专家到学校坐访,进行理财知识的宣讲,分享一些理财经验和方法,或者举办一些关于金融财政方面的知识竞赛、答辩活动,这样更能借他人之言,打造和制定适合自己的一套理财方案,从而完善和提高自身的理财能力,建立健康的理财之路。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学会金融理财可以让我们妥善处理自己的存款。高中生是国家未来经济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作为一名高中生,我们要时刻明白自己肩膀上的重要使命,认真学好金融理财知识,为社会的经济发展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金融理财并不是一门简单的知识,它需要不断的学习。我们在学习金融理财知识的过程中肯定会碰到许许多多不同的困难,但是我们并不会因此就放弃,在学习的时候会去借鉴相关的书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向身边的经验丰富的同学,或者师长,父母请教,从而增强我们的金融理财知识。

参考文献

[1]邓楚依.高中生学习金融理财知识的途径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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