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儒学思想特点范文

儒学思想特点精选(九篇)

儒学思想特点

第1篇:儒学思想特点范文

关键词:形成;发展;评价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1003-2738(2012)06-0043-01

中国儒家学说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发展, 出现过不同的理论形态。大体上看,先秦是儒学的创立期,汉至唐代是儒学的发展期,宋明是儒学的重建与再扩大期。在不同的阶段,儒家伦理思想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一、先秦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

(一)对人价值和本质的肯定。

作为儒学最主要的创始人之一,孔子思想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强调个体主体的构建,高扬人的主体性价值。这一特点首先就表现为尊天命、轻鬼神、重人事。强调人生有为,不语“怪、力、乱、神”,宣扬“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的观念。他还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可以看作为一个主体人生规律的建构过程。在人与物的价值上,孔子认为人比物更重要,在价值取向上还是倾向于人的生命。

(二)对人主体能动性的肯定。

孔子不仅从伦理道德的角度高扬了人的主体性,而且也肯定了人的道德能动性。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而且,孟子也继承和发展了孔子“仁”的思想,进一步突出了道德的主体性意识。孟子提出性善论,人性,即仁、义、礼、智“四心”是道德的本原,认为“四心”是人所固有的天赋本性,是“命”。仁义礼智道德,“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就是说,道德是可以通过人的主观努力获得的,所以“君子不谓命也”。孟子人性可得的规定,对于道德修养论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使其在道德选择的问题上肯定了道德实践上的主观能动性。荀子认为人的主体能动性不是对天道必然性的简单遵循,而是积极利用天道的客观必然性为人类自身服务,使人成为万物的主人而获得了自由。

(三)“仁”“礼”统一的理想人格。

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孔子主张互相尊重和友爱并肯定了个人的独立意志和道德人格,创立了一个以“仁”为主的“仁”、“礼”结合的“仁学”伦理思想体系。“孔子贵仁”同时又主张“复礼”,两者统一,密不可分,体现了孔子思想的根本特征,构成了孔子伦理思想的核心,是道德的最高理想和标准。孔子提出“仁”“礼”统一的思想,就是要塑造和培养理想的人格。“人而不仁,如何礼?人而不仁,如乐何?”“仁”是“礼”的心理基础,没有“仁”这一发自内心的道德意识,就不能遵守礼制。“礼”是贯穿其中的道德主体精神,在于“仁”,在于道德主体性意识的自觉与确立。因此,“仁”“礼”统一,就将“礼”提升为人心的内在要求,提升为人们社会生活的自觉意识。

二、两汉时期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

随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变化与发展,儒学进入了第二个发展阶段,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是董仲舒。他以儒家思想为主体,推行阴阳之变,究“天人之际”,发“《春秋》之义”,举“三纲”之道,又综合阴阳家、法家和黄老学说,对先秦儒学有所改造和发展,使儒家伦理思想具有了新的特色,创立了一个以“三纲五常”为核心,以阴阳五行“天人合类”为宇宙基础的神学伦理思想体系。它不仅使儒家伦理思想具有综合性的理论特点,而且神化了儒家伦理思想。从此,儒家伦理思想作为封建“名教”的意识形态而成为封建统治思想的正统。作为神学目的论者,他指出人就应如“奉顺于天者”一样遵循封建的道德纲常,这不仅是应当的,而且也是绝对的必然,不允许有选择的自由,从而使道德选择的问题陷入了宿命论。董仲舒的道德宿命论是对先秦儒家伦理思想的一大修正,并影响了以后的正统儒学。但是,在遵奉道德原则的范围内,董仲舒在一定程度上也肯定了道德主体的能动性,提出了“经”、“权”之说。这是它对道德宿命论的修补,承认“在可以然之域”对道德原则的灵活运用。它揭示了道德原则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道德实践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这些都具有普遍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三、宋明理学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

“理学”的主体内容就是它的伦理思想。其继承孔孟“道统”,汲取佛、道思想成分,提出以“天理”为宇宙本体和道德本原,对以往儒家的人性论、义利观、修养论等思想作了总结和发展,进一步把道德观和本体论、认识论融为一体,使传统的儒家伦理思想获得了完备的理论形态和新的特点,达到了最高的发展阶段。它适应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地主阶级统治的需要,从而使儒学以新的形态重新取得了“独尊”的地位。

在宋明理学中,主要的派别有以程颐、朱熹为主要代表的 “理本派”和以陆九渊、王守仁为主要代表的 “心本派”,二者都主张道德主体是宇宙的中心。宋明理学重建了宇宙本体论和心性修养论, 将仁、义、礼、智等封建道德纲常抽象化,论证了封建道德的永恒性和合理性,重建了形而上学的体系。

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道德修养和道德实践的关系,就是“知”与“行”的关系。宋明理学主张“知先行后”的先验论观点,突出了道德认识对道德实践的指导作用,强调了道德行为的自觉性要求。虽然“理本派”和“心本派”所说“知”的“理”各有不同,但其指的都是封建道德,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了践行封建道德纲常。这样,人的主体能动性就被描述为对天理的把握与复归,同时也是主体心性的肯定与提升,表现了主体自觉的内在追求。把人的道德自觉和本性完善同宇宙的伦理精神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利于提升人的主体能动性和道德自觉性。

四、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的评价

儒家从道德主体出发,从古典儒家到汉唐儒家再到宋明理学,儒家伦理思想以层层递进的方式逐步推演出它完整的道德体系,并逐步完成了儒家道德主体性思想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儒家思想存在延续性但又有差异,不同时期也呈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在儒家传统的道德精神中,强烈的道德自觉是其重要的核心内容,正是这种道德直觉和道德主体的内驱力促成了儒家道德主体意识的形成及不断发展。儒家重视道德主体的个人,认为个人道德水平的高低取决于主体的自觉程度。因此,围绕自身道德修养的完善,儒家提出了其思想的核心概念“仁”,这既是伦理道德的最高标准,也是道德主体性的基础。儒家在弘扬人的主体性方面,对于人的价值、地位、能力等所作的充分肯定,显示出儒家的人文精神。它推崇人的独立意志,既是对人主体能动性的肯定,更是对人的道德理想价值的确认,显示了儒家道德主体意识不断增强的过程。

参考文献:

[1]朱贻庭.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第四版).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10)。

[2]崔种雷.论语.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10(2)。

[3]杨伯峻.孟子译注. 北京:中华书局. 2006.4。

[4]安小兰.荀子.北京:中华书局.2007. 12。

作者简介:

1.杜晶(1987-),女,汉族,河北藁城人,西南民族大学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与现代化。

第2篇:儒学思想特点范文

关键词:中国法律;儒家化;影响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5月9日

中国是世界著名的法制文明古国,中华法系博大精深。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传统法律继承发展,代代相传,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自成体系,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可谓独树一帜,而这一过程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受到儒家伦理思想的深刻影响,儒家中的基本法律思想与传统法律逐渐渗透融合,肇始于两汉,发展于魏晋,形成于隋唐。因而,法律儒家化成为中国传统法律形成发展中最重要的特点。

一、中国法律儒家化的历程

自汉代春秋决狱开始,中国法律走上了儒家化的道路。所谓法律的儒家化,是指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使封建法律具有了伦理法的性质,即以儒家思想为立法、注律以及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中国法律的儒家化从总体而言,就是通过引经决狱,引礼入律的方式,将儒家思想贯彻到立法、司法、守法的整个法律实施过程中,使儒家思想成为刑事的、民事的、婚姻家庭的、行政的、诉讼的等各个法律部门的基本原则和灵魂,也就是说,儒家伦理道德获得法律上的效力和权威。中国法律的儒家化,形成了礼法合一的特色,影响深远。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运动由董仲舒等人发起,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1、开始阶段(两汉时期)。自汉代春秋决狱开始,中国法律走上了儒家化道路。西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引礼入法”便成为了法律儒家化的萌芽。所谓“礼”,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旨在维护宗法血缘关系和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和言行规范的总称。用“礼法”二字来描述儒家传统思想与中国传统法律彼此之间的关系可谓是点睛之语。礼与法的相互渗透和融合构成中华法系最本质的特征,并形成了特有的中华法律文化。

2、深入阶段(魏晋南北朝时期)。从魏晋时期开始,儒家学说与法律的联系更加紧密起来,儒家经典逐步取得了与法律并驾齐驱的重要地位,其突出标志就是礼、律并重。儒家思想开始渗透到立法领域,掀起了引经注律的高潮。中国法律的儒家化向纵深迈出了具有实质意义的一步。到曹魏后期,人们已常把刑与礼相提并论,《三国志·魏志·刘庚传》载:刘庚“与丁仪共论刑礼,皆传于世”。由此可见,此时,礼刑已被人并提。

3、完成阶段(隋唐时期)。经过魏晋南北朝至唐,中国封建社会进入全盛时期。唐律无论结构、内容均已蔚为大观。礼与法的结合也臻于成熟和定型,可以说一整套体现封建宗法等级思想与制度的礼,基本上法律化了。唐律是中国古代礼法结合的典范。“引礼入法”开始于战国末期,形成于秦汉之际,确立于汉武帝时期,成熟于隋唐时期,这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最后完成阶段。

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过程,至隋唐已基本完成,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律的影响,被全面地反映在一部作为中国古代法典的代表作——《唐律疏议》中,《唐律》使儒家思想和封建法律融为一体,从而也形成了儒法合流的法律体系。另外,从两汉至隋唐,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律的影响是逐步深入到最后完成的过程。

二、中国法律儒家化的历史根源

中国法律儒家化之所以由两汉发起,经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发展至隋唐最终定型,之所以要经历这样一个漫长曲折的演变过程,其原因在于中国法律儒家化实为历代统治阶级对于一个庞大封建帝国运作方式的具体、深远、长久的试验和探索的过程。

在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各学派对于如何治国、采取什么样的思想治国有过很大的争论。儒家思想基本上继承和发展了西周以来的“礼治”和“明德慎罚”思想。墨家的思想以“兼相爱、交相利”为核心。他们还要求“赏当贤、罚当报,不杀无辜,不失有罪”。道家的《老子》坚持道法自然、无为而治:《庄子》则更宣扬了一种法律虚无主义。这诸子百家唯有坚持以法为本,奉法令为岩性准则、严明赏罚的法家以“法、势、术”结合,在统治者的支持下完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的统一、建立了第一个封建帝国。但遗憾的是,法家的严刑峻法难以长久地、合理地维持帝国的正常运转。有了长期的历史实践,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先秦之子百家的学说,我们很难找出可以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每一种学说都难以始终维持封建帝国的长治久安。而中国法律的儒家化难以单独依靠先秦的儒家思想。如史家所言,汉武帝乃至中国历代许多君主所实行的策略可称为“外儒内法”。所谓中国法律儒家化本质上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加之法家、道家、阴阳家的部分观点,并从理论上将君权神化的思想固化,从具体操作上将儒家思想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以达成二者的统一,从思想根源上将“宇宙观与现实政治混为一谈”。而这一庞大而深远的实践在中国古代的法律演变和政治发展中不断进化、发展、完善、最终成为维护封建社会等级制度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相适应的有力工具。

三、儒家思想影响下中国法律的特征

在儒家文化的影响下,中国古代法律与西方宗教影响下的法律有着明显不同的特征,主要表现在:

1、礼法思想融合。儒家的礼法思想的一个很明显的特征便是融礼于法、融法于礼,因此,很多时候法律和礼是很难区分或者说相互融合的,但是法律于礼在本质上应该是有所区别的,起码来说法律应该普遍是强制性的、成文的、规范的,而礼则应该是任意性的、不成文的,也不具有严格的规范性。但是,儒家的礼法思想将二者进行融合,也就导致法律在形式上很难不受礼的不成文、不完全规范性的影响。

2、突出重刑轻民。如前所述,礼在中国历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响。不管是上到皇帝、大臣、百官,还是下到普通的民众,都严格遵守着封建的礼教关系,因此,在中国古代,违反礼的行为为法律所严格禁止,导致很多本应属于民法、行政法调整的对象最后也落入刑法的管制范围内,因此有“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尚书·康诰》)的说法,最终形成重刑轻民的特点。

3、礼法界限模糊。儒家将法引入政治学说中,并未将法与礼完全并列或对立,更未将法律规范置于道德规范之前,而是以法作为礼的补充,建立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事实上,那个时代的人恐怕都很难分清哪是道德礼教,哪是法律规范,更多的时候,违反道德礼教的行为便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同时法律规定的违反法律的行为也都被认为是违反道德礼教的行为。法律与道德礼教的界限非常模糊。

四、中国法律儒家化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在中国法律儒家化从开端到发展再到完成的过程中,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律的影响也逐步深入,这种影响是全面的,主要表现为礼法合流、德礼并用、德主刑辅等法律思想的确定,儒家基本法律原则和具体法律观点的形成,以及儒家思想在法律儒家化过程中对司法实践领域的影响等等,不一而足。

1、封建特权思想的影响。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就要求我们执法必须严肃、公正和无私,不管是谁违反了宪法和法律,都应同样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宪法、法律之上的特权。但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出现一些和宪法规定相悖的现象:违法行为、犯罪事实相同,由于违法者身份的不同,在惩治上就大不相同。

2、“无讼”思想的影响。中国传统法律的儒家化主要是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所以作为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的思想就不免渗入到传统法律思想之中,其中“无讼”思想就是这样一个具有两面性的例子。一方面“无讼”思想与今天的“以德治国”有着某些相通之处,另外,儒家倡导维护和谐的人际关系,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社会纠纷,也有其合理之处。可是从另外一方面讲,它也否定了通过制度化、法律化的司法诉讼程序来解决各种社会纠纷的必要性。从司法制度上讲,诉讼是依法治国基本方针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但儒家的无讼思想将许多纠纷排除在司法管辖的范围之外,这就为人治留下了广阔的空间,会使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得不到法律的有效制约。

3、“仁政”思想的影响。自从传统法律儒家化之后,“仁政”思想也随之走进了历史舞台。“仁政”思想里就有许多许多值得我们今天拿来借鉴的地方。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所提出的“仁政”思想,指出当政者必须以仁爱之心待民。他说:“仁者,莫大于爱民”。儒家思想中关于加强人的道德修养、实现人的价值与尊严的思想对我们现代人仍然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而其中“孝梯”、“仁义”等道德标准仍应为现代人所遵循,无论历史发展到什么时代,孝敬长辈、尊重他人、重承诺、守信义等美德都将是衡量一个人人格完善与否的标准。

4、“人治”理念的影响。儒家化的法律形成了“人冶”的理念。儒家主张“为政在人”,这就决定了中国封建社会所实行的是君主一人之治,以一人代替上天治理国家。然而,人治往往具有很多弊端,最终也是人亡政熄。中国儒家化法律所确立的人治观念对当今推行依法治国仍然还有很大的破坏力。另外,儒家化的法律维护形成了中国的伦理道德社会秩序。中国的伦理道德在儒家的提倡中逐渐形成,并经过政治上升到法律予以贯彻实施,法律推动和促进了伦理道德的形成,并最终形成了稳定的封建伦理道德秩序,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总之,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为中国封建社会国家法律的形成,为后世法律的演变做出了重要贡献,也形成了独特的中华法系。同时,对我们今天推进法治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

五、结语

儒家思想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既是全方位的又是深层次的,体现在法律方面,便是传统法律儒家化的过程,自从西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引礼入法”便成为了法律儒家化的萌芽,历经了魏晋南北朝的发展和完善,到隋唐时期《唐律疏议》的颁布,标志着礼法结合的全面完成,儒家思想遂成为了封建法律的正统思想,将中国法律史推向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阶段。自此以后历朝历代均沿袭不变,并对后世封建传统法制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时至今日,我们依然能从现实生活中找到这些影响的影子。

从上面一系列的分析中可见汉代法律儒家化的历史选择的全过程,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一历史选择的过程不是随便完成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充满着历史必然性的选择。我们应该从中国法律儒家化的这一历史选择过程中看到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并利用这一规律去指导我们探索历史上的其他各种问题,从而更好地从历史中获得对我们有益的经验教训。

主要参考文献:

[1]王凯.论中国传统法律儒家化的历史进程[J].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学报,2009.10.6.

第3篇:儒学思想特点范文

【关键词】儒家思想;思想政治教育;现实

从春秋到现代,儒家思想历经千年,贯穿于整个中华传统文化的长河之中,对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裨助我们处理现实生活的种种矛盾。儒家哲学义理中蕴含着对终生教育的价值观、人生历练与处世修养等方方面面,裨助我们找回原有的“仁爱”、“忠恕”的纯洁心灵与善良的“自性”。儒家思想的超凡脱俗与至大至刚的浩然正气,蕴含丰富的教育资源,助推我们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充分挖掘儒家思想包含的深邃的教育理念与哲学义理,即是我国文化建设的需要,也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随着现代化建设的进行,解决社会道德问题更为迫切,急需借鉴儒家思想的至正至刚之气处理我们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所遇到的各种难题。

一、儒家道德思想精髓的内涵

管窥儒家“经世致用”的观点,充斥着对“仁善”的道德向往,在一定程度上裨助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儒家思想中的“圣贤人格”、“自强不息”、“见利思义”以及“以和为贵”,对裨助处理社会道德问题以及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儒家思想中充斥的爱国主义精神对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意义。“执干戈以卫社稷”以及“天下为公”的儒家言论,裨助我们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实现。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人们物质欲的泛滥,无疑儒家忧国忧民的道德境界可以很大程度上增强民众的国家民族意识。儒家认为,只有具备了超凡脱俗与至大至刚的浩然正气,面对外在的威胁与物质诱惑,才能达到处之泰然、镇定自若的高贵情怀。儒家道德思想认为若想真正的把握和领悟“德”的内涵,必须从道德的根源性开始。儒家认为道德的根源在每个人所固有的“仁心”,即认为“仁心”是人性所固有的。“为仁由己”的儒家认为学者必须先识仁才能在求知、做人、处事上有所依据,具有“依于仁”的完美性格才能成为国家栋梁。以道德伦理为根基的儒家思想建立在“仁”之上,“下学而上达”的教育思想充斥着科学内涵。儒家“以义为上”的义利观对物欲泛滥的现实社会是正确的处理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良药。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人们迷失在物质的洪流之中,部分人一味地追求个人利益、眼前利益,内心毫无国家民族的责任之感,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造成了巨大的挑战。对儒家这种崇高义利观的弘扬,在一定程度上裨助当代青年正确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树立,以致形成“至贤至圣”的理想人格。从切实问题入手“问仁”的儒家思想,避免了空谈道德理论,具有极为重要的道德实践意义。“忠君爱国”与“忧国忧民”的儒家思想具有着崇高的道德境界,吸取儒家这种高度的国家民族责任感与爱国意识,对于裨助我们处理社会道德问题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儒家思想中至贤至圣的道德追求的现实意义。以“仁”为主体的“修身、齐家、治国”,是儒家道德的政治的实现路径,追求整体的和谐。我们只有树立至高至上的道德追求以及提升我们的心理思维,才能构建新的行为方式裨助社会风气的改变。儒家伦理实践在于自觉反省,保证本心良知。儒家认为“仁”是内在于我们每个人的,是一种无待外求的“本性”东西;“仁”是本心善性,必须透过人的自觉呈现,而后乃能透显它超越而客观的现实意义。儒家把道德行为划分作初级和高级道德两种发生模式:根据不安之情引起心理效应,作为内在说服和根据,推动初级道德行为的发生;通过学习培养道德理性作为外在说服和根据建立高级道德行为的动机。个人从高级道德做起,必然得到他人以初级道德的回报,这种至贤至圣的道德追求也是个人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实现的重要路径。儒家点出的“仁”,意指人都可以“克己复礼”与“反求诸己”,道德原则不是依据形式逻辑的规则去考核,而是依据反省自觉中的存在实感,因此,自我就可以做主地从事道德实践,以追求和实现自己的理想人格。这种实践将带来全面的存在性和终极性的自我转化,对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极其重要的实践意义。儒家所强调的个人对他人念恩和善行实践的动机和反省批判的能力的“观功念恩”的教育思想,对于裨助当代青年人格的完善、情义的学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亦是一种新的道德疗法。儒家教育思想精髓的现实意义。儒家教育思想的内容包含天人合德为理想,以仁义内在为动力来唤醒人的纯真本性,并从具体之生活来落实道德的实践,在实践当中亲自去体会,亲自去验证道德,以德行之自觉为进路来达到良知之自由。在如今高校只重视对学生道德理论灌输而忽视道德实践的情况下,儒家教育思想中追求“至贤至圣”的道德实践,对于我们现当代的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谦冲诚信”、“当仁不让”、“追求和谐”的理念充斥在儒家教育思想之中,很大程度上裨助我们克制内心与行动上的物质欲望,以致达到“至贤至圣”的道德境界。先秦儒家所倡导的“大同社会”不仅通过“福德合一”的道德智慧启迪了现代人的哲学智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助我们现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儒家的中庸之道与权变智慧,对我们处理现当代的种种现实社会问题给予极大的启示,其科学内涵与教育思想增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与弘扬。儒家“其善而从、不善而改”的见贤思齐的教育思想,使得人能不断的自我成长以趋于完美之境地,其目的是希望培养出人们具恢宏气度的君子儒。

二、把握儒家思想精髓裨助当代思想政治教育

延存数千年的儒家思想不可避免地带有封建色彩以及历史局限性,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吸取儒家思想的精华来裨助我们当代的思想政治教育。儒家思想不仅在思想、内涵、形式、方法上给予我们智慧的启迪,也直接或间接的贯彻在家庭、学校、组织所进行的教育之中,深刻且无形的影响着当代社会的思想政治教育。我们应当结合时代的特点,充分挖掘儒家思想的科学内涵,裨助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儒家思想精髓对人们价值观的影响。儒家思想的精髓增助人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树立,对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具有积极的影响。随着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西方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逐渐流毒于当今社会,急需“臻于至善”的儒家精华洗涤人民的心灵引领我们到至贤至圣的道德彼岸。儒家主张通过教育与修养让人们在黑暗现实之中发现人的本善,这也是孟子以人格修养为视点的论述,对于充斥着西方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当今社会,亦是一种新的道德疗法。主张“诚者,天之道”的孟子思想,具有世界伦理价值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意义。主张“天人合德”思想的孔子,认为是人的“仁”彰显了天道天命的价值。“万世师表”的孔子认为我们不仅要强调道德的教化作用,也要考量人民物质需求的合理满足,与孟子道德的产生不需要任何的物质基础的主张相比,极具科学和实践意义。主张“内圣外王”与“天下大同”的儒家,并没有忽视人民正常的物质需求而是把它限制在“一箪食,一瓢饮”的合理范围之内。随着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建设的深入,需要儒家“一箪食,一瓢饮”不堪其忧的思想治愈对物质欲极度追求的当今社会。诚然,灌输没有丝毫物质支持的“向善”道德思想,必然会成为空泛的道德口号,既无助于当代的思想政治教育也无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当代的思想政治教育要综合考量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一味牺牲个人利益满足国家集体的需要,“道德”必然难以深入人心,也不能增助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儒家生命观对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论语》被奉为儒家思想精髓的经典,被历代引以为修身处事的凭借,因此有必要深入挖掘儒家思想中生命观的科学内涵,通过对儒家生命观的管窥汲取精髓,裨助人们树立正确生命观,增益当代的思想政治教育。《论语》中的生命观以“生活与处世”的内容最多,而“生存与生命”的内容较少。管窥孔子“未知生,焉知死?”的言论,可以看出他关注的是生命的意义,重视的是现世之事,在一定程度上也高扬了生命的价值。《论语》中这样写道:“有始有卒者,其惟圣人乎”。管窥这句话,我们可知儒家按部就班与循序渐进的做事要求。“经世致用”的孔子强调的是现世的价值,关注的是生存的意义,而过度的强调生死与命理必然是本末倒置的。子张曰:“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儒家生命观体现的不是对生命的轻视,而是追求在集体、国家、民族的危在旦夕之际能够挺身而出的至高道义,这种舍生取义的至高道德境界也凸显出儒家对生命的高度珍重。同样,“仁以为己任,死而后已”凸显的也是这种至高的道义,儒家不仅单方的要求对“仁”的道德追求,管窥这种思想的背后是对人生价值的至高要求与生命的珍重。以“未知生,焉知死”与消极以对的观点来诠释儒家关于死亡的哲思,是不全面的也是不科学的。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通过管窥孔子在祭祀中的谨慎与真情,也凸显了孔子对逝者的敬畏与生命的敬重。总括之,管窥《论语》中生命观可以发现,孔子虽然对死亡的概念未做深入的探索,但未对死亡的议题视而不见,通过谨慎积极的态度处理死亡祭祀的事宜表现出孔子超越命限的至高价值追求。通过管窥儒家“慎终追远”的谨慎态度以及对“立功”、“立德”、“立言”生命情操昂扬的追求,儒家将生命观最终回归到积极处理现实生活的努力之上,彰显生命价值的意义之所在。儒家生命观中凸显的对人生价值的至高追求与生命的珍重,增益当代人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树立,裨助着当代的思想政治教育。儒家教育思想精髓对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意义。通过管窥儒家教育思想深刻挖掘其精髓对当代教育的意义,力求裨助当代的思想政治教育。孔子教育原则总括之有四个方面,“因材施教”、“启发诱导”、“学思并重”以及“由博返约”。孔子在学习方法上采用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等各种不同方式使学习者能知行通贯。孔子认为只有深刻的把握受教者的特点,在教育上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当代思想政治教育中,要科学全面的掌握受教者的心理特点,对于不同年龄段(少年、青年、中年、老年)以及不同职业(学生、商人、工人等等)运用不同的方法。管窥孔子“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的言论,可以看出其对“启发诱导”这种教育方式的重视。在当代思想政治教育中,在从教者与受教者中要找到这样两个平衡点:第一,从教者主动与被动之间的平衡点,既要保证从教者的主动权利又不能完全扼杀受教者的积极性;受教者积极性与自由性,既要保证受教者的积极性又不能无视从教者的主导作用。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孔子“学思并重”的教育思想,深刻洞察到了人类的认识规律,科学的把握了学与思之间的辩证关系,对于当代的思想政治教育极具参考意义。子曰:“博学于文,约之以礼”。孔子既要求学生要博学多识又要求学生学习的知识面不能杂乱,深刻地洞察到知识广与深的辩证关系,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从教者与受教者都有很多的理论指导意义。在学习立场上,孔子要求学习者能够以虚心的态度自动自发努力地去学习,并应珍惜时间,有恒心的学习,不可操之过急,而是循序渐进的学习。孔子的学习观念讲求学思并重,尚立志,注重学习兴趣的培养,以学习意义而言,其目的是希望培养出具恢宏气度的君子儒,借着学习使人能不断的自我成长以趋于完美之境地。基于此,儒家在教育方法、内容等各个方面的精髓,都可以裨助当代思想政治教育。

三、儒家思想精髓对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感发

儒家思想精髓的实效性对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感发。当代思想政治教育要向教育的实效性上侧重,并充分考虑受教者的心理与生理特点,空洞的灌输难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充分发挥现代传媒技术的作用,例如:微信、QQ等等,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受众采用多元化的教育避免呆板空洞的灌输。采用实效与开放的思想政治教育,符合思想政治教育受众的心理与生理特点,可以裨助受教者达到至贤至圣的理想人格。儒家思想精髓的实践性对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感发。儒家思想的实践性在“知行合一”与“为己之学”上抒发得淋漓尽致。管窥儒家“知行合一”与“为己之学”的言论可见其对实践的重视,因此,应当着重培养思想政治教育受众的道德实践能力,避免空洞的理论说教。儒家伦理实践在于自觉反省,保证本心良知。道德原则不是依据形式逻辑的规则去考核,而是依据反省自觉中的存在实感,当代思想政治教育是为了让受众者可以自主地从事道德实践,以完成自己的道德人格。这种实践将带来全面的存在性和终极性的自我转化,对于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受众者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儒家思想精髓的爱国性对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感发。儒家的圣人是积极入世的,具有兼善天下、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倡导经邦济世、建功立业的理念,梦想着建立一个百姓昭明、协和万邦的理想社会。孟子主张以集义养气的修养工夫培养出浩然之气,以养成大丈夫坚守善道、不为环境所左右的气度,最终在成德成物的实践中达成济世救民的终极关怀。孟子认为明善诚身的修养才能践行成圣,完成理想人格,实现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把握儒家“尊王攘夷”民族大义的思想精髓,对于增助当代青年的爱国情怀发挥着重要作用,裨助着当代思想政治教育。

参考文献:

[1]罗国杰:伦理学[M].1989第1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7月.

[2]唐凯麟:伦理学[M].2001年第1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8月.

[3]杨伯峻:论语[M].2011年第1版.长沙:岳麓书社,2012年7月.

[4]杨伯峻:孟子译注[M].2008年第1版.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6月.

第4篇:儒学思想特点范文

【关键词】儒家思想 大学生 心理健康教育

榆林能源集团与榆林学院产学研合作项目管理研究课题“企业员工心理健康实证研究”成果之一。

引 言

近年来大学生因心理障碍而退学、休学的人数持续上升,大学校园暴力事件以及有自杀倾向的比率也逐年升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以及心理教育已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如何通过有效途径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效果已成为当下最主要的研究议题之一。基于西方思想体系发展起来的心理健康教育在理论和技术层面均遇到了发展的瓶颈,而从以儒家思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挖掘心理教育思想和方法,则为改进当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了新思路。

儒家思想体系引入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可行性

近年来,许多学者对儒家思想体系里蕴含的丰富心理教育思想进行了探讨,这为发扬儒家思想中的合理成分提供了依据。关淑萍(2008)针对儒家文化对提升大学生心理自我调适的能力问题,指出传统儒家思想中闪烁着许多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对高校有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大学生心理健康的自我维护意识和能力,解决大学生心理的许多困惑和问题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周执前、姜巧玲(2009)针对制约大学生素质教育的心理健康教育问题以及目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存在的缺陷进行了深度剖析,强调儒家思想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具有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儒家思想运用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路径。朱钧、韩建梅(2010)探讨利用儒家的有益思想来解决大学新生面对的主要心理问题,提出了在大学中加强儒家有益思想的宣传和应用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马建新(2012)针对儒家人本思想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模式的应用,要求高校教育目标确定应该一切以大学生为本;并对儒学中“修仁”思想、“仁德”思想进行了阐释,希望大学生懂得“忠恕之道”;提出“修身”论的思想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方法指导。

由此可见,将儒家思想体系引入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是有很好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意义的。

儒家思想中蕴含的典型心理健康教育观点

1.儒学中的“外推”观

儒学思想具有显著的“外推”特征[1]。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等思想,是构成大千世界中进行人与人之间文明对话的基础,包括安乐哲在内的外国学者也高度认同孔子对“自我”的逐步塑造,认为“内向”地调整具体的个人秩序而不是外在地满足“抽象的、先验程式”是儒家思想有别于西方学说的特征。

将儒学阐释的这种“推己及人”、“推己及物”的观点应用于高校心理教育中是有一定道理的。孔子说“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为己”“修己”和“求己”是“为人”“安人”和“求人”的起点和基础。儒学思想中的“外推”特征对于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应用提供了良好的可鉴意义。

2.儒家思想中的“人格培养论”

儒家思想把人们道德人格的构建和完善基于教育上,将理想中的道德人格塑造作为驾驭的根本目标。《大学》中“明德、仁爱、弘毅人格”就是孔子倡导的“仁德” [2]。孔子将“仁”看成人道德人格是否健康的首要因素。儒家思想强调在传授学生知识的同时还要教学生做人;要教学生如何自律才能做好人的他律。儒家思想体系中基于理想道匀烁竦乃茉旃鄱缘鼻案咝4笱生健康的道德人格培养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3.儒家思想中的“心理行为养成”论

儒家思想中将理想的道德人格者称为君子,并对君子的道德行为准则进行了深入的阐释。儒家思想提倡:“君子以行仁、行义为己任”,即君子行事要恰到好处,能做到中庸。儒家思想还强调人并非天生就是君子,要成为君子,首先要严于律己、强化自身修养且具备高尚的气节。

以儒家思想认定的君子准则和提倡的道德行为准则,对于当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了有益的素材。儒家思想提倡的中庸之道有助于大学生看待问题时更加理性,中庸之道提倡了求真务实和全面客观的积极平衡心态来发展健康的人格,这一点在当前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更有其独特应用价值。另外,儒家思想还追求修身克己、注重超越自我,这可以帮助大学生通过修身克己不断完善和超越自我,促进坚毅人格和高尚品德的形成,提高意志水平和自我控制能力的平衡发展。

4.儒家思想中的“和谐”论

儒家思想的和谐理论强调身心和谐,追求仁爱谦和。“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这就是强调通过尊重、宽容、谦让来完善自身的人格修养,从而构建起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氛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质就在于能够促进大学生身心和谐发展。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是不可分割地处在共生关系系统中[3],使当代大学生认识到这一点,就能更加自如地面对生活,自然就能维护心理健康水平。

《大学》中将身心和谐视为人生的最高境界,将修身作为“根本”。孔子也提出了“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4]等基于人身心和谐论的阐释。儒家思想体系中基于身心统一、和谐的观念对于培养大学生谦和、宽容的理想人格、实现大学生价值观的培育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借鉴儒家思想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性

高校针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也强调了要突出功效性,尤其是强调了方法的应用和内容的多元化发展[5]。但现有的心理健康教育方式途径单一,实效性较差。而儒家思想体系中注重的“自强不息”、“仁爱谦和”、“中庸之道”、“修身克己”等理念,对改进当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1.借助“中庸之道”有效纠正大学生常见的心理失衡问题

随着社会发展,大学生自身心理素质显现出一定的特异性,易造成其心理失衡,如对他人嫉妒、妄自菲薄等。这就需要借助中庸之道加以调节。如孔子说:“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 [6]。而朱熹将“时中”作注为“随时以处中也”。“中无定体,随时而在,是乃平常之理也。君子知其在我,故能戒谨不睹,恐惧不闻。而无时不中。”孔子要求学生也能够善于对自身心理进行自我平衡,以实现“惠而不费、 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的理想人格。应用中庸之道养成理想人格,可解决大学生心理特异性所带来的一系列的不健康的心理问题。

2.借鉴“修身之道”促进大学生健康的人格养成

“修身养性”作为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美德,体现了民众善于进行心理平衡的优良传统。孔子提出“身心修养”的统一论观点即“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心正而后身修” [7],这些理论对人的思想品德修养以及对人身心健康的意义进行充分的阐释。《大学》中则提到“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这些基于修身之道的辩证思想对于当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具有现实的指导作用。

3.借鉴“忠恕之道”促进大学生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

当代很多90后的大学生很难与人处理好人际关系,一些大学生由于人际关系处理能力的欠缺或缺失也致使这些大学生心理问题不断加重。儒家思想重视人际交往中理解和换位思考。孔子就从人与人相处的原则立场出发提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的思想,而子贡从人与人相处的消极原则出发,就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思想,这两个观点构成了儒家思想体系中的“忠恕之道”,朱熹也对“忠恕”进行了阐释:“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儒家思想体系中基于人际交往并重视理解和换位思考的“忠恕之道”,为当代大学生形成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提供了必要的参考依据。

结 论

儒家思想中蕴含的内在“道理”和人文思想是当代心理健康教育中不可或缺的教育资源。儒家思想体系对于高校改进心理健康教育有现实的指导作用。特别是对于解决当代大学生心理平衡、帮助大学生养成和培育良好道德和理想人格的完善提供了参考依据。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适当渗透儒家思想体系中的经典理论,不仅利于大学生正确理解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对于大学生身心和谐也有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胡淼森:《从〈大学〉〈中庸〉看原始儒学的超越性维度与当代价值》,《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年第2期,第217-223页。

[2]关淑萍:《谈儒家文化对提升大学生心理自我调适能力的启示》,《继续教育研究》,2008年第3期,第133-134页。

[3]周执前、姜巧玲:《儒家思想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模式的创新》,《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第75-77页。

[4]朱钧、韩建梅:《论应用儒家思想应对大学新生心理问题的理念》,《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第28-29页。

[5]马建新:《基于儒家思想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模式构建》,《江苏高教》2012年第6期,第131-132页。

[6]王岳川:《〈中庸〉的精神价值与当代意义――〈大学〉〈中庸〉讲演录(之四)》,《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年第2期,第1-22页。

第5篇:儒学思想特点范文

儒学和文学,同属于意识形态领域。一个时代的思想和文学,会受到其时期经济基础的影响。文学风貌与时代政治、社会经济和创作主体的关系较为明显,而与思想和学术的关系则相对隐晦。虽然如此,思想和学术依然是影响文学发生的重要外部因素。本文以东汉儒学发展变化为线索,论述儒家思想和学术对文学的影响。

自武帝独尊儒术之后,儒学成为统治两汉社会的主流思潮,是两汉社会的主要意识形态。但儒学发展的道路并不平坦,一直受到各种文化思潮的影响,使两汉儒学思想呈现出复杂的面貌。西汉末年,伴随着汉王朝地位的岌岌可危,以谶纬学说为主要内容的神学思潮,继承了董仲舒的灾瑞之说,以神学理论附会儒家经典,开始侵入到儒学内部。进入东汉初期,儒学面貌就逐渐发生变化,呈现出新的特征。整个东汉王朝,从初期的儒学面貌发生变化开始,到中期儒学的统治地位产生动摇,到汉末儒学彻底衰颓下去,儒学经过了一个由盛转衰的发展变化过程,这是一条贯穿东汉社会思潮的主要线索。而由儒学派生的谶纬神学“、自由学派”①以及“汉末子学”,它们或附会儒学,或补充儒学,或修正儒学,这些内容共同形成了东汉儒学的整体风貌。东汉初期,由于最高统治者的大力提倡,神学思潮占据社会意识形态的制高点,必然会与儒家思想的统治地位发生冲突。而东汉初期的今文经学,以追逐利禄为其强大的发展动力,大量的繁琐解经、饾饤成文之风又导致了今文经学本身陷入僵化,必须寻找生存和发展的突破口。追逐利禄的本性使得今文经学很快向神学靠拢,经学必须依靠神学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神学也需要借助经学,才能将其荒谬的思想和学说正统化、经典化,今文经学因此很快走向神学化的道路。神学化的今文经学是儒学的变异,它产生的是一种学术的怪胎。它通过神化孔子和六经,把孔子塑造成知后世有汉的预言家;通过肢解六经原文,把六经弄成谶纬之书。于是大量关于孔子的预言和六经的纬书充斥于东汉初期的儒学之中,成为东汉初期儒学思想的最主要理论形态。这种变异后的儒学,是儒学的表象,神学的本质。它是两汉儒学发展过程中的一次巨大的波折,如果没有儒学内部的今古文之争和外部“自由学派”的强烈反对,儒学将在神学思潮的侵袭下面目全非。今文经学的僵化的学风,以及和神学联姻之后的荒诞思想,必然导致它走向一条没有出路的死胡洞。在最高统治者的强势推动之下,它得以占据学术思潮的统治地位,成为东汉初期最主要的学术形态。到了东汉中期,随着王朝的政权开始走向衰亡,今文经学也就走向了自己的末路。这期间各种各样的学术思潮,在反对今文经学的过程中应运而生,逐渐占据学术领域的重要地位。东汉中期,儒学整体上处于内部的自我调整之势,今文经学趋于衰落,古文经学代之兴起,这是儒学自我调整的重要表征。今古文经学在其诞生初期,就由于治学的风格不同存在争端,只是由于今文经学得到统治者的支持,一直压倒古文经学,但古文经学因其灵活务实的学风而广为流传,也几度立于学官。尤其是今文经学与神学联姻之后,古文经学虽也不能完全避免神学思潮,但总体上与神学比较疏离,保持自己学术上的独立性。到了东汉中期,今文经学退出学术的主要阵地,古文经学代之兴起,成为儒学在东汉中期的代表,占据重要的思想地位,并产生广泛的影响。古文学者与今文学者相比,更具有开阔的视野和广博的知识,古文经学不拘于今文经学的“家法”、“师法”,转益多师,具有灵活的传承关系和广采博纳的学风。古文经学追求对经书本义的正确理解,完全不同于今文经学为迎合统治者和神学思潮而曲解经文、谬申经义。古文经学多从文字训诂、名物典制入手,力图达到对经文思想内容的准确把握,这种朴实求真的学风,比较质实可靠,对后世学风也有相当大的影响。从学术内容上,今文经学以《春秋公羊》为主,以阴阳五行和天人感应为主要特色,古文经学以《周礼》为主,拒绝或者疏离神学,由今文经学言灾异的特点,而向朴实礼学转化。从学术风气上,古文经学由今文经学那种虚妄的作风,转向求真务实。古文经学就是以这种学术姿态,占据东汉中期学术领域的重要阵地,对东汉社会以及文学创作产生影响。东汉末期,儒学彻底衰落,由此而形成了“户异议,人殊论”的局面。但思想不能是真空的世界,也不能永远处于混乱之中,汉末“子学”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兴盛起来。子学的兴盛,并没有完全脱离儒学发展的轨道,但又在一定的程度上表现出对东汉儒学的反拔。汉末“子学”的典型特征是对时政的批判,它们在对历史和现实的反思与批判中,构建自己的思想理论。以王符、崔寔、仲长统为代表的汉末子学家,都有代表他们思想成果的专著:《潜夫论》、《政论》、《昌言》。王符掀起了东汉批判思潮,崔寔继承了王符的思想并有所发展,仲长统则代表了汉末批判思潮的终结。它们都注重理性的分析和哲理的升华,它们的思想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也有各自的特点。汉末“子学”主要继承中期“自由学派”的学风,哲学上反对神学思潮,体现出明显的唯物主义倾向;现实上对汉末腐朽的社会进行分析和批判。汉末“子学”虽然尚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但它们并非简单的就事论事,而是进行深刻理性的分析,严肃的哲学思考,体现出和汉末政论文不同的学术的特征,并对汉末的时代和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文学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一个社会的思想主潮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尤其是在东汉儒学不断变化的过程中,文学创作也不同程度的受其影响,出现一些新变的特征。东汉初期,文学以赋体为主,延续着西汉以来的歌颂传统。随着上层学术思想发生较大的变化,神学思潮侵袭着整个社会,文学创作也不可避免的受其影响。东汉初期的诗赋创作,都包含有明显的神学思想内容,作品引用谶纬祥瑞所占的比重,远高于西汉时期。这种神学内容在诗赋创作之中,主要用来歌颂大汉盛世以及帝王的“天命神授”,这是神学思想影响到文学创作的主要表现。今文经学虽然与神学融合,但儒学的根本属性并没有完全丧失,依然以其强大的惯性力量影响到文学创作,主要表现在文学作品在歌颂帝王的时候,特别注重发扬他们在礼乐文化方面的功业,将帝王塑造成文化的创造者和儒家圣贤的形象。这些礼乐文化,无外乎儒家的仁政、德治、教化等内容,实行仁政德治的帝王,具有儒学和神学的双重特征。东汉初期的诗赋,集中描绘帝王的祥瑞征兆和礼乐教化,正是东汉初期的儒学神学化影响文学的表现。东汉中期,随着今古文经学此消彼长,文学面貌也发生较大的变化。具体来说,今文经学的衰落,使受儒家神学化桎梏的汉代文学,获得了一定的“自由”发展的空间,主要表现是诗赋向抒情化的文学本质回归。由东汉初期的“理胜于情”的述志赋,向纯粹吟咏人生况味的抒情小赋转化,这是汉末文学变革的前奏。古文经学对文学的影响,不仅增加了文学作品的内涵和意蕴,也使文学作品具有更加广阔的视野,更加广大的知识容量。东汉末期,儒学整体走向衰落,对文学创作产生很大的冲击和影响。汉代文学几百年的发展,一直笼罩在儒学的光环之下。失去儒学制约的文学创作,并非文学作品的内容中儒家思想的消亡,而是文学创作没有了儒家教条的束缚,以各种方式加快了向文学本位回归的步伐。具体来说,儒学衰微首先影响到儒者本人,儒者完成了向文士转化的过程,并逐渐向才情和艺术的方向发展,这为汉末儒学的变革准备了主观上的条件。汉末各体文学的繁盛,是一个重要的文学现象,它们与儒学衰微也有一定的关系,它们大体遵循“儒学陵替,文风趋华”的整体趋势,但不同的文体发展变化也显出各自不同的特征,有的文体甚至出现反向逆动的情况,这种现象应该与文体内部的发展规律有关。儒学衰微所引起的汉末文学的变化,在诗赋体裁上表现得最为明显,它是儒学变化所引起的文学变化的主要体现。儒学衰微导致儒家思想对人们的束缚减弱,诗赋的创作也从这种束缚中跳出来,以各种方式回归文学的道路。对于诗歌来说,最大的变化是抒情的增强。诗歌创作逐渐脱离儒教的影响,表达内心喜怒哀乐的真实感受。《古诗十九首》作为汉末抒情诗最高成就的代表,就是诗歌抒情增强的集中体现。脱离了儒家教化之后的“诗言志”,真正回到了诗歌抒情的本质特征。由此也带来诗歌表现形式和诗风相应的变化,使诗歌最终取代赋体而成为文学创作的主流。它带给后世的影响是相当巨大的,中国文学由此走上了以诗歌创作为主体的道路,抒情也成为文学创作的主要特征。对于汉赋来说,占领文坛主流两百年的汉大赋基本衰落,赋体创作从内容到形式都有了新变,在东汉中期题材扩大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了远离儒教影响的几种题材,并表现出不同以往的艺术特征。辞赋可以批判社会,可以写艳情,写新婚,写美女,写游戏,情感抒发出自内心而非大赋的因文造情,为后世种类繁多的抒情赋的崛起奠定了基础。汉末文学的这种变化,都是在儒学衰落之后,由于文学自身发展规律作用的结果。在汉末儒学衰落的大背景下,“子学”的兴盛是伴随着儒学的衰落。“子学”的发展作为一种学术的系统还不够成熟,它对文学的影响只在一定的范围内有明显的体现。由于“子学”和汉末政论的内容都是基于对汉末社会的批判,所以二者之间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它们同受汉末社会现实的影响,汉末“子学”的政治思想以批判和改良为主,对现实政治和社会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并提出了政治和经济上的改良方法。如重视国君的地位和作用,认为这是社会变革的关键所在;希望国君能够任用贤臣,疏远小人,以达到国家中兴。汉末政论文的批判现实虽然激烈,但也是出于维护政权而不是改变的目的,其矛头也是首先指向国君,既谴责了国君忠奸不分、扬恶罚善的昏聩行为,也依然对国君寄托了希望,向国君推荐贤臣,希望国君重用他们,以挽救危难中的国家和社会。这是二者基本相似的地方;汉末政论文的批判方式,较多以灾异发端,具有明显的荒诞性,所以才会出现政论家以其政论文中多灾异而免罪的怪事。汉末子学家则在冷静观察历史和现实的过程中,构建自己的批判理论,从而对现实社会进行深刻的揭露和批判。这是二者完全不同的地方,其因在于汉末“子学”继承和发展了东汉“自由学派”的思想,反对天命神学论,而汉末政论文还延续汉初政论以灾异推演政治的风气。同样是针对汉末社会,“子学”和政论文的批判方式却完全不同。“子学”和政论文之间,也存在相互影响和促进的关系,汉末子学会影响到政论文的思想和内容,而政论文也会促进汉末子学在政治理论上的构建;汉末子学和政论文在汉末政治社会的背景之下,既独立平行的发展,也会在一定的程度上相互补充,共同促进。

儒学对于文学影响的强弱,往往取决于儒学是否成为“官学”。儒学一旦成为官方文化的代表,对文学影响比较明显;一旦失去官方文化的地位,对文学影响便隐微。东汉一代的儒学和文学之间的关系,也呈现出这样的态势。东汉初期,神学思潮具有强大的官方支持,不但侵入到儒学内部,改变了此期儒学的面貌,而且对此期的文学创作带来极为明显的影响。谶纬神学本是荒诞的学说,但王莽、刘秀都依靠它们走向政治舞台,于是他们在掌握皇权之后,以国家的意志将谶纬神学颁行天下,以为天下法则。正是因为有最高统治者的强势推动,神学思潮得以充斥整个汉初的社会。儒学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不得不迎合统治阶级的意志,向神学靠拢,乃至和神学融为一体。谶纬神学就这样在最高统治者的大力推动之下,占据社会意识形态的主要地位。当然,儒学根本的属性还没有完全异化,也还能以其长期的惯性力量,影响到文学的创作,这个时期的文学就带有儒学和神学的双重特征,儒学和文学的关系就很密切。到了东汉中期,随着国家政权开始衰落,儒学也失去了强大的支持力量,一些在民间流传的思潮就开始占据学术的阵地,为了这一社会思潮的变化,儒学就进入内部的自我调整时期。以扬雄、桓谭、王充为代表的“自由学派”,他们的思想本身就反对代表官方意志的神学和经学,属于“民间学术”,根本不可能得到官方的支持,还可能受到官方的压制,桓谭为此几乎送掉了性命,但它们在反对今文经学、推动今文经学走向衰落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儒学的这种变化,使之失去了对文学的直接干预力量,因此儒学对文学的影响就没有东汉初期那样显著。到了东汉末年,国家政权频临灭亡,儒学完全失去了对国家社会和士人的影响力,也就无可救药的衰颓下去,受到儒学思想长期控制的文学创作,因为这种控制力量的完全衰落,爆发出文学自身的力量,而焕发出全新的光彩。完全失去官方支持力量的儒家思想,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其对文学创作的控制影响的能力,汉末文学以各种方式向文学本位回归。汉末“子学”以批判时政为主要思想内涵,完全是一种“民间学术”了,更不可能得到官方力量的支撑,而此时汉室政权已经走向了灭亡的边缘,任何思想和意识形态都无法挽救其覆灭的命运,只能等待新的政权和思想取而代之。

儒学和文学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透过这种现象,能够看到一代思想主潮的发展演变与文学发展演变的内在联系,揭示文学发展变化的社会动因。而儒学对文学的影响结果,很难以好或坏来评判。东汉文学逐渐脱离了儒学的影响,至汉末呈现出全新的文学风貌,似乎是儒学制约了文学的发展。但儒学深厚的思想内涵,能够直接影响到文学作品的精神,这是作品的“文学描写”难以完成的。袁行霈先生云:“文学适合儒家思想,出现过许多优秀的作家,如杜甫、韩愈、白居易、陆游等。文学部分离开儒家思想,也出现过许多优秀作家,如陶渊明、李白、苏轼、曹雪芹等。”②精确地揭示了儒学和文学之间的关系。文学部分离开儒家思想的时候,文学作品的思想内涵也不可能是真空的世界,它必然又有另外类型的思想来填充,如陶渊明、李白、苏轼,他们的作品都呈现出超然物外、通达人生的道家色彩,曹雪芹《红楼梦》则表现出佛教“万事皆空”的思想理念。文学无论是“文以载道”,还是“独抒性灵”,都需要建立在一定的思想基础之上,一种时代思想主潮必然对文学产生或隐或显的影响。

第6篇:儒学思想特点范文

儒学作为一种文化曾以强势的道德意识及政治理想成为贯穿中华民族历史的主流价值观,成为传统中国人立身处世的原则和规范,时至今日,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儒学还有存在价值吗?因为一百年来,中国受西方功利主义的影响,功利主义盛行,在某些中国人的心中,功利主义已占了上风。功利主义的根本特征是“功用至上”,一切问题都从“功用”上思考、评价才认为合理,“功用”成了人们思考评判所有事物的最高标准,现在某些中国人已经不会像古代的中国人那样从道德、良知、天理等角度思考评判事物了。在这样的思想背后下,某些中国人认为儒学已经没有用了,应该像出土文物一样成为博物馆中的陈列品,最多只供专门的研究人员研究。然而,儒学果真在当今中国没有用了吗?儒学果真是文字古化石或出土文物吗?儒学果真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儒学在当今中国仍有存在价值,因为儒家传统的价值意识依然主导并决定着中国人群的道德信念与家庭伦理。

一、儒家哲学的基本观点

简单地概括,儒学应包含丰富的人生哲学与道德哲学,其要旨是对人关照,是对人的生命价值的探究,是对人的终极关怀。

儒学的核心概念是“仁”,孔子教导“为仁”的原理;孟子则提出“养浩然之气”、“求放心”、“尽心”的功夫论;荀子提出“化性起伪”;《大学》中的“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三纲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八德目;《中庸》中的“诚之者人之道也”、“慎独”的哲学;周敦颐的“主静立人极”功夫;张横渠的“存天理去人欲”;程颢的“识仁”、“体贴天理”;程颐的“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朱熹的“格物致知”、“穷理尽性”;陆象山的“立其心之大者”;王阳明的“致良知”;刘蕺山的“慎独”与“诚意”等。不论这些儒家学者试图透过何种相近或相异的概念范畴或思想体系,对于人类自我修养及超越的可能提出各种设计,他们共同承认并以此种共识为基础而发展其本身思想的观点,即透过这些人类自身由内而外的功夫修养,追求并达致儒家的社会政治体制与文化理想。

儒家哲学最重视社会哲学,因为成就一个现世的人类的理想社会是儒家最原始的关怀,为了设计与建立一个理想的人类社会,孔、孟、荀等人可说不断提出各项有关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或伦理的观点的思想家,同时这正说明何以社会哲学才是儒家思想起步的主要重心,即就儒学传统的整体来说,儒家哲学的进路是社会哲学的。儒家的社会哲学内容条理清晰,《大学》八条目是最具体的代表,《礼记》中的《礼运大同篇》是重要的社会哲学著作;周公制礼作乐与孔、孟、荀三人提出的许多政治制度与施政原则,如行仁政、不重敛赋、礼乐化民等,都是儒家思想传统中极具代表性的观点。另外,表现在汉代经学思想中的儒家思想是以儒家经典为根据而设计出来的社会体制之学。同时,为建立理想的社会文化,家庭间的伦理关系更是关键要目,因此孝道是《论语》中孔子以之为一切德性的根本德性者。最后,《易经》哲学中借由《易传》注解之作而建立了儒家价值本位的情境伦理学,即针对各种伦理冲突情境的知识解析提出进退智慧,从而作为儒者处世应世的操作知识根据。

二、当今社会儒学作用之所在

1.利用儒学重构现代社会道德

当今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之一,就是呈加速扩大趋势的非道德化倾向。许多传统道德体系被玩忽、蔑弃、破坏甚至解构,政令和法律被迫切入道德领域,以管制和刑罚代替教化。更严重的是,以政法代道德导致更多的人愈淡漠甚至丧失自律意识,一度令政法管制束手无策。其后果是人性的扭曲以致丧失,从而使公共秩序败坏,社会生活失范。可以说某些中国人的社会道德已经开始崩溃,很多中国人已经不知道按照什么样的道德标准实施自己的行为,即出现了孔子所说的“无所措手足”的状况,出现了“礼崩乐坏,学绝道丧”的局面。如何解决现代社会道德滑坡现象?“重构道德”成为当今社会十分关切的话题之一。在重建道德、特别是自律而非他律道德方面,儒学拥有无比丰富的思想资源和实践典范。儒学的基本特征就是把道德放在治理社会与国家的首位,儒学在本质上就是道德之学,追求一个道德的社会就是儒学的实践目标。

儒学对人性的基本认识是“仁、义、礼、智、信”,这是人类普遍永恒的道德,儒家清醒地了解到人的与物质生活相互作用可能对其道德意识发生的负面影响,因而汲汲于提倡修养工夫,发明道德本心,使之“惺惺不寐”;追求“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而非“道之以政,齐之以刑”的政教方式,内外夹持,养护人的德性。人性规定了儒学做人的原则和为之奋斗的目标。儒学永远不是道德说教者,首先是道德实践者,他们以知行合一的方式实现自己的道德人格,以自己的道德人格证明自己的道德教言。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历史上的儒学都努力在社会中实现“仁、义、礼、智、信”这人世间永远不变的常理常道。

儒家用道德来引导、用礼义来规范的论说及实践典范,对于当今人类的道德生活具有非常现实和重要的价值。

2.利用儒学重塑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当代中国构建和谐社会以儒家文化为思想资源,有现实基础。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发展,吸取和继承了包括儒学在内的传统思想文化的某些精华,从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内容,并使之取得“中国化”的形态。因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对儒家思想的吸收,青年群体对儒家文化的认同,足以表明儒家思想作为当代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资源,是活着的思想。就此而言,儒家思想必将在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精神,民族精神在精神气质上把一个民族与另一个民族区别开来。因此,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的根本特征,或者说自性特质。民族精神不是今天才有,而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文化演变中逐渐形成并定型的,所以,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的产物,是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特质的体现。在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交往的过程中,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自我认同的核心内容,是一个民族文化身份的集中体现,是一个民族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身份标志。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民族精神,就不会有民族自我认同的内聚力,就没有确定的文化身份与其他民族交往,就会处在“无所适从的精神分裂状态”。从历史上来看,民族精神体现在一个民族的文化中,具体体现在一个民族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学说中,如美利坚民族的民族精神体现在基督新教文化及其思想学说中,俄罗斯民族的民族精神体现在东正教文化及其思想学说中,而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则体现在儒家文化及其思想学说中,即体现在儒学中。

但是,百年来,在反传统的浪潮中,从“五四”打倒孔家店到“破四旧”,与传统进行了最彻底的绝裂,儒学首当其冲,成为被攻击的目标,最后导致儒学式微。儒学式微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中华民族丧失了自己的民族精神,学到的西方文化及西学又不能转化为自己的民族精神,结果中国人灵魂四处飘荡,无所归依。如何解决呢?通过儒学重塑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因为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自古以来就体现在儒学中,儒学是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最集中的载体。在中国过去的历史中儒学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在今后岁月中,儒学必将再度体现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这是儒学“为生民立命”的历史使命。

3.利用儒学解决现代社会的生态危机问题

当今人类面临的全球生态危机无疑具有普遍性和灾难性。伴随现代化运动狂飙突进的是人类精神的失落和传统社会的解体,特别严重的是地球生态圈经亿万年演化而形成的生态系统的高度破坏。臭氧层空洞、温室气体效应、全球气候变暖、极地冰盖融化、海平面上升,诸如此类因工业化和都市化引起的问题,已非水土流失、河流枯竭、土地沙漠化、空气和水源污染、酸雨等局部性问题可比,真正是全人类的问题,是任何人都无法回避或消解的问题。

第7篇:儒学思想特点范文

[关键词] 儒家思想 企业文化 企业家 协同关系

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是儒家思想,它既是中国封建统治者国家统治和社会引导的主要思想基础和理论来源,同时也是占据中华民族统治史两千多年、在不自觉中影响决定人们的风俗习惯、伦理道德以及价值观、人生观的重要因素。在当代,已经有很多的学者就儒家思想对企业文化的影响和作用进行了探讨。但是我们不能忽略的是在儒家思想影响作用于企业文化的同时,企业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也离不开儒家思想的进一步延展。两者相容相进,相辅相成。这种协同关系作用并伴随着现代企业不断成长,从倡导“以人为本”、“诚信经营”到“团队精神的培养”和“”的管理思想,儒家思想中的管理思想的萌芽都在现代企业文化中点滴体现出来。如何把有着二千多年历史的儒家思想和左右企业发展远景与使命的企业文化的协同关系有效地运用于企业管理过程中,促进企业的长效发展,提高企业的管理效能是我们在现阶段应该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儒家思想的主要思想内涵

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孔子和孟子,孔子的主要论著和思想中都提到了以“仁爱”为统治和管理的基本思想,主张“以民为本”、“以和为贵”、“为政以德”。所谓“以民为本”即是认为人民为封建社会统治者管理的根基,是一切管理行使的基础。儒家思想中极为重视人的作用,主张“天生万物,以人为贵”。唐太宗时期,大臣魏征曾警示太宗皇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提醒他在统治国家时应该时时注意到人的作用。“以和为贵”则是儒家思想中中庸思想的具体体现,孔子主张“礼之用,和为贵”,孟子也主张“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这都是在强调儒家思想中提倡和谐,注重中庸的思想体现。另外,孔子认为封建统治者想要“为政以德”必须具备“信”的要素。所谓“国不可无信,人不可无信”,诚信成了儒家思想治国齐家的根本。无论“以人为本”、“以和为贵”,还是“以诚为重”都是发自于儒家思想的“仁”、“爱”,都在强调一种以人为本、诚信经营、协调发展的思想,这些观点正同现代企业管理思想不谋而合。

儒家文化适合于现代管理需要主要表现在儒家文化并没有把个人与社会、自我与集体的关系孤立与隔离起来,而是沿袭了中华民族的伦理观念与归属观念,这些认识对于以人为基本管理对象的现代企业文化来说无疑是宝贵的历史财富和亟待继承与发展的宝贵遗产。

二、企业文化塑造已成为企业的必然选择

企业文化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出现以来,就被誉为企业发展的“第二只看不见的手”。企业文化作为一种全新的企业管理理念,是以形成最佳的经营管理为目的,以人本管理为主体,以对企业共同价值观的共识和企业经营目标的认同为基础,以形成团队意识和企业精神为核心、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的崭新的企业管理理论。企业文化是企业和职工共同自觉遵循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它以形成最佳的经营管理机制为目的,是企业赖以发展的灵魂和支柱,是企业的理想和奋斗目标。

三、儒家思想与企业文化的协同关系

笔者认为,儒家思想与企业文化的协同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以人为本”的思想成为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

以人为本是企业管理思想的精髓,企业要在市场的大潮中做一个成功的弄潮儿,靠的就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是以人为主要对象的企业文化凝聚力的强弱。以人为本在企业的环境中主要是指两类人,即企业内部的最高层领导――企业家和企业内部的最基本单元――内部员工。

(1)作为企业灵魂的企业家。

企业家是一个特殊的组织群体,是具有创新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的综合体,同时,也是企业文化创新与发展的特殊载体。他们的共同特征是作为企业精神的倡导者和化身,能够根据企业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新特点,提炼和概括出企业的价值观念和崇高目标,让广大员工认可并心悦诚服地自觉朝着共同的目标奋斗。

(2)作为基础力量的员工

员工是企业的基础力量,是企业全部工作的承担者和完成者。每个员工都有自己独特的特点,每个员工对于企业制度和企业文化的理解都存在着不同程度上的差异。提倡“以人为本”就是要使所有员工学会求同存异,在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大局利益发生冲突时达成共识,以企业发展为最根本的奋斗目标。另外,提倡人性化管理也要注重员工的参与程度、情感尊重、团队意识培养以及个人价值的实现,使他们自觉地构建企业文化。

2.诚信的理念贯彻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过程

“诚信经营”是现代企业提倡的经营管理理念之一,也是儒家思想中“信”的体现。诚实守信是儒家传统美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儒家思想的基本要义。所谓“信”也可以用儒家所说的“生财须有道”来解释,即我们平时所说的“生财有道”。企业存在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可能会受到种种不良因素的侵袭,我们现在提倡要贯彻“诚信”的理念就是要做到维护良好的经营环境,自觉形成守信不移,童叟无欺的局面。如果耍手腕,搞欺诈,企业就不可能正常经营下去。

3.企业团队中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

“ 团队精神”是近年来管理界颇为提倡的一个概念,它讲求组织内部的成员要团结一致、齐心协力。高级管理层之间、管理者与员工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都要保持一种和谐的合作关系。儒家思想中提到的“和为贵”的思想即是要求人们做事不走极端,求大同而存小异。

团队精神是企业文化所要追求的重要目标。当代中国企业家应经开始注重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的培养,他们注意关心员工的情绪,定期组织管理层和员工共同参加活动,定期召开管理层和员工代表的讨论会,使员工有机会发表自己对于企业发展的观点和看法,从而达到管理者和员工对企业的“共同管理”。

四、结束语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文化,现代企业的竞争越来越反映在文化的比拼上。企业文化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量始终在不断发展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在对待企业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上保持积极而正确的态度,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立足于儒家思想的背景,用传统文化氛围和文化价值去管理企业,为企业创造价值,并借鉴西方优秀的企业文化管理经验和方法,不断完善和创新更具特色更加高效的企业文化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孔子:论语.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7

[2]汪宇燕:论儒家文化与现代企业文化.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5.9第3期

[3]黎敏:论儒家思想对现代企业文化的影响.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2第4期

[4]张绍学:以人为本:儒家爱民与现代管理的核心.昆明: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

[5]刘云柏:中国儒家管理思想.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第8篇:儒学思想特点范文

 

关键词:儒学 法律思想 司法实践

一、儒学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影响

(一)对法律指导思想的影响

先秦时儒家的法律思想基本继承和发展了西周以来“礼制”和周公的“明德慎罚”思想,提出了一系列维护礼治,重视人治的法律观点。最为重要的是孔子提出了“仁”的观点,基于此呼吁“为政在人”“德主刑辅”的观点。随着历史的发展,儒学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其“德主刑辅”的法律指导思想一直保留着,从汉朝“大德小刑”到唐朝“德刑并用,以德为主”再到明清“明刑弼教”,中国的法律精神自然和谐,以人为本是没有变化的,这也是其区别于西方法律思想的鲜明特征。

(二)对法律制定的影响

1.在刑法上

中国传统法律步入封建社会尤其是在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后,根据德主刑辅的原则,刑法原则基本上秉承了“恤刑慎杀”的指导思想。表现最为明显的就是废除肉刑,这是儒家人治对法律的具体影响。此外,刑名的减少,封建制五刑的确立和不断完善,以及加役流,死刑复审的创立无不闪耀着当政者以民为本的儒学思想。

儒家法律思想对古代刑法的另一个重要影响是其家庭本位的观点对使古代法律伦理化。孔子从“亲亲”的家庭主义原则出发,提出了“父子相隐”,这不仅是引礼入法的表现,也深深影响了后世的刑法适用与诉讼。从以后的封建法典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系列带有明显亲情原则的刑法规定,如“亲亲相隐”“存留养亲”“宽纵复仇”。此外,这种法律思想还体现在男尊女卑对法律适用的影响以及爱护老幼的人本色彩。

2.在民事法律中

中国古代的民事法律一向不发达,这与儒家主张的息讼有很大关系,但儒学还是深刻的作用着传统民法的发展。孟子是儒家学派中对法律与经济关系把握最好的。他提出的“薄税产”“制民之产”,告诫统治者不要暴敛,重赋。后世的明君都把其作为民事的基本原则和富国之策。

儒家思想毕竟是与封建大一统相适应的,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也要维护封建统治者的利益。具体到土地所有制度上就是坚决贯彻地主土地私有制,并制定严格的户籍赋税制度。本着重农抑商的原则,在商业发展中也有大量限制。即使在封建社会最为发达开放的唐朝,集市也只能在固定的地点,固定的时间开放。在婚姻继承制度上,女人的地位也低于男人,这种状况一直没有改变。

3.关于行事法律

中国的官僚制度是封建法律的特色,其本身却饱含了儒家的特色。从选官制度看,汉代举孝廉强烈的体现了儒家重孝对社会的影u向,而魏晋的九品中正制也是儒家重门第,区分,维护封建等级制的表现,隋唐后科举的出现不仅体现了儒家“为政在人”的思想,科举其本身也促进了儒学的发展,巩固了儒学的统治,因为国家以儒学考生,举人都是因儒学而致世。而在为官之上,儒学影响也颇大。举例来说,官员的品级不论多大,父母去世都要弃官守丧,否则有悖伦常,遭人谴责。连明朝首辅张居正也不例外,其不为父守丧虽有皇帝夺情,也不免他人非难。

(三)对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

1.在法律解释上

儒学并不是一开始就获得统治地位的,其在法律上的确立经历了很多过程,而其中法律解释的发展发挥了关键作用。我们知道一种学说成为法律思想,不单单是一部法律就能达到的,它必须通过解释使大多数人了解,接受,并通过此使法律更好的适用于实践。儒学在汉代确立后,就是通过以经断律和以经注律使儒学法律化,再经过后世纳礼入律最终到《唐律》一准乎礼,法律的儒家化告成。

2.在司法实践中

儒学对司法实践影响的最大体现就是《春秋决狱》,将儒家经典直接作为律文案例指导实践。此外,儒家思想讲究天人合一,运用到司法实践中,从刑狱时令到灾异赦宥,都有浓厚的对自然与和谐的考虑。另外,秉承儒家一贯的等级观念,封建法律大多都规定了特权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也遵循着不平等的原则。而且行政与司法不分,这也是中国传统法律的一大特色。

二、儒学对中国传统法律影响的利弊

儒家思想对中国封建法律的积极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它向来主张“礼主刑辅”,使法律与思想教育,道德感化紧密结合,并且儒家主张阿“礼乐刑政”并举,这些对我们今天建设自己的法律体系都有深刻影响。而且儒家一直教导人们经世致用,有一种“天下为公”的无私精

神和“先忧后乐”的奉献精神,这些都是我们应当继承的瑰宝。

诚然,儒家思想不可避免的有其消极的一面,比如其思想上的保守与落后,以及它对法治精神的极大破坏。其表现最为明显的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它导致了人们对法律的轻视和对诉讼的惧怕。礼教为主,法律为辅,人们往往崇尚礼节,鄙视法律,尤其是诉讼。而畏官,畏法也常常使人们不敢为自身权利诉诸法律。其次,它是导致中国封建民法不发达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儒家的影响,中国没有独立的民法典,民法附于刑法,而民事法律关系由礼来调整,一旦触犯了礼就科以刑罚。

第9篇:儒学思想特点范文

(一)儒家思想是中国古代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

儒家思想又称儒学,由孔子创立,最初指古代的礼仪之道,后来逐步发展成为以“仁”为核心的学术思想体系。儒学创立于春秋战国时期,独尊于西汉武帝时期;在先秦以后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一直被确立为正统思想而大行于世。儒家思想随着社会的发展也经历了不同的变化,被后人划分为不同的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孔子、孟子、荀子等为代表的先秦儒学,主要内容是“士”修身方面的道德规范与从政方面的治国原则;第二阶段是以《天人三策》、《白虎通义》为代表的两汉政治制度化和宗教化儒学,其中的一些主要内容被政治制度化而后成为了人们必须遵守的外在规范;第三个阶段是以程、朱、陆、王等为代表的宋、明、清时期的性理之学,主要是伦理道德、身心修养层面的儒学;第四个阶段从康有为开始,是与西方近代民主与科学思想交流融通的近现代新儒学,主要对当代人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民族主体意识发挥作用。从四个发展阶段中可以看出,无论儒学处在哪一个发展阶段,都实际上承担了教化民众、维护统治的社会功能,这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目的十分相似。

(二)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包含对儒家思想的继承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教育实践活动,是统治阶级为了夺取和巩固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培养合格接班人和社会成员而开展的社会教化;内容十分广泛,包括政治教育、法制和纪律教育、道德教育、思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宗教教育、人格教育等,涉及思想意识、文化心理及行为模式等多个层面;主要任务是在统治阶级的领导下进行社会主导思想意识(或称“主流文化”)的灌输和规范行为的训导。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在很大程度上与儒家思想一脉相承。

二、儒家思想的特点

儒家思想是中国古代社会教化民众的正统思想,经历了2000多年的发展而逐渐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归结起来主要有五点:第一,以人为本,儒家思想重视人性,强调人的内心中具有一种价值自觉能力,包括“自我修养”、“自省”、“慎独”、“自我完善”,还提出了“做人”的要求和方法,使人们从中得到乐趣。第二,注重德育,儒家思想特别重视伦理道德,孔子从道德教育的内容方面进行了总体设计,创建了以“仁”为核心内容的道德范畴体系,为确立儒家道德教育的内容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三,尊师重道,“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师的职责,尊重教师的实质是对人类文明传承的重视。第四,崇学重教,孟子认为,教育使人懂得人伦规范,是控制人们思想观念、维护统治的重要手段。第五,因材施教与言传身教,孔子主张根据人的不同资质加以教育,主张教师以身作则。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儒家思想与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同样重视教育客体,具有相同的意识形态性即政治性,同样是实现政治目的的重要手段。

三、比较儒家思想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儒家思想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发展,形成了比较系统和完善的教育方法,社会教化和修养两个方面的主要方法有:教化方法,主要有教育灌输、化民成俗、身教示范、礼乐结合、环境陶冶、践履笃行等几个方面;自我修身方法,主要有学思结合、自省、克己、慎独、积善成德等几种方法。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法有理论灌输法、实践锻炼法、自我教育法、榜样示范法、比较鉴别法、咨询辅导法等。从教育方法的比较结果中可以看出,教育灌输与理论灌输法相一致、践履笃行与实践锻炼法相一致、自我修身方法与自我教育法相一致、身教示范与榜样示范法相一致;比较鉴别法和心理咨询法是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特有的方法,儒家思想中化民成俗、礼乐结合、环境陶冶等方法可以对当代思想政治教育有所启示。

四、儒家思想育人功能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一)儒家思想在维护封建统治方面的作用

儒家思想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统治者维护统治的工具和手段,为统治阶级提供了系统的治国之道,“四书五经”中大多论述了儒家的治国之道。儒家思想的治国理念是王道政治,宣扬“君权神授”的观点,真实目的在于解决政治秩序的合法性。同时,儒家主张“为国以礼”、“为仁以德”,《论语》中“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为,以强硬的行政权力、政策法令来管理国家,使子民顺应服从;以残酷的刑罚来约束,使子民安分守己,只不过让人隐藏了一颗不知羞耻的心,暂时不表现出违法违规的现象,只是表面的平和安定;如果以礼仁之德来感化人民、以礼义之法来引导人民,那么民众就会勇于知耻,且能在日常生活中克服不良习惯和丑恶心理,并长期保持不变。只有这样,才能使人心悦诚服地服从政治权威,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不仅有利于国家的安定,也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

(二)儒家思想在教化民众方面的作用

儒家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主要设计者,其核心就是通过向民众灌输政治理念,形成民众的政治情感、政治心理和政治价值。儒家思想认为,人们要有一个正确的国家观念,个人应该服从国家、忠于君主;儒家所提倡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规约人们的道德,使人们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责任,从而“克己复礼以成仁”。儒家思想强调向内扩充人性中本有的“善端”,倡导反求诸己的修养路径,使人们坚信有成圣贤、达到理想人格境界的可能。这种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培养了民众良好的道德品质,既巩固了统治者的统治地位,又达到了引导民间才智忠君报国的目的。

(三)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与功能

当代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培养人的思想政治素质为目的,以共产主义为方向,是直接作用于人的思想品德的实践活动,因此,当代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致力于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激励人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包括个体和社会两部分,思想政治教育的直接作用就是促进人的发展,即实现个体;进而通过人的发展来影响社会生活,促进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即实现社会功能。

(四)思想政治教育从儒家思想中得到的启示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善”,中国传统社会大多数时候以善恶来评价人的行为,善恶观念是深植于人们意识中的价值观念。儒家思想中的“五常”(即“仁、义、礼、智、信”)贯穿于中华伦理观念的发展中,给予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诸多的启示。《论语•季氏》中提出,做人要“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意思是“见到好的、善良的,要努力思考自己的不足,争取达到同样好的程度;见到不好的、恶的,要像碰到热水一样,尽力避开”;要“省”在高处,学典明理,坚定信仰,守住良心,不为蝇头小利而鼠目寸光,不为荣耀光环而急功近利。运用儒学的语境来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发现,其中的大多数内容已在儒家思想中存在并早有阐释。思想政治教育与儒家文化有着功能上的价值契合点,正确的理解运用可以使思想政治教育更好地达到鼓舞人、教育人的作用,对于和谐人际关系、稳定社会秩序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五、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对儒家思想的批判性继承与方法创新

(一)儒家思想的精华与糟粕

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在几千年发展历史中的积淀和精华,博大精深,对于建构中华民族的伦理道德观与价值观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中包括“以德润身、内圣外王”的身心和谐思想、“仁者爱人、以礼待人”的人际和谐思想、“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和谐思想以及“天人合一、民胞物与”的生态和谐思想。当然,任何思想都存在自身无法克服的历史局限性,儒家思想在维护和推崇“大一统”社会政治理想的同时,必然会抹杀了人的个性,压制了人的创造性;因过于强调人伦关系的伦理道德规范,而存在浓厚的“官本位”倾向且缺少民主意识,更使得整个社会出现一种功利化的倾向;另外,因循守旧的思想和过于保守的作风也不利于社会进步,因此,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借鉴和吸收儒家思想中的精华、认清和摒弃其中的糟粕,并树立开放的治学理念,把思想政治教育推向前进。

(二)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对儒家思想的批判性继承

儒家思想中的许多内容体现了人类的智慧和情感,也反映出中国古代社会的需要,但是,一些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推移已不再符合时代的需求。在建国之初就向全党提出,应系统总结从孔子到孙中山期间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任务,采用“古为今用”等对待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方法论原则。因此,我们要认识到儒家思想的阶级性和封建性,不能全盘照搬其中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而是秉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树立正确的、批判性继承的态度。

(三)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在儒家思想启示下的方法创新

思想政治教育有着明显的阶级性,也与政治和传统文化有着很大的关联,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都有着明显的差别。封建制度下产生的儒家思想反映出当时政治社会和教育文化的需求,并随着几千年的发展深植于大众的思维之中。但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儒家思想显然不能满足人们对思想政治教育的需求,虽然我们不能完全割断思想政治教育与儒家思想的文化关联,却可以从中汲取有益、符合人性的观念和方法,并将其科学地运用于当代思想政治教育中,成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的有效途径。

1.化民成俗

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如果民众能从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中学到良好的社会风尚,就会在思想上生成道德规范、在行为上养成风俗习惯,并自觉自然地认同法治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礼乐结合

礼乐是中国古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礼乐文化能提升人的道德水平,使人们实现自我完善。“礼”是从人的情感出发来制定,又是以修正人的情感为目标;“乐”是人类发自内心的情感之声。礼乐可以陶冶人的情操,也使人知道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还可以维护社会秩序中的人伦和谐,在今天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3.环境陶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