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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护环境的讨论精选(九篇)

关于保护环境的讨论

第1篇:关于保护环境的讨论范文

第一章是导论,其内容分为五节。第一节讨论环境问题的产生与发展,指出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类活动必须尊重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要尊重自然而不能奴役自然,实现人类与环境的“和解”,否则就会出现环境问题,受到自然的“惩罚”。

第二节讨论环境与贸易的关系,指出环境与贸易的关系包括贸易对环境的影响和环境对贸易的影响两个方面。通常而言,贸易不是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市场失灵和干预失灵。当存在市场失灵和干预失灵时,贸易会加剧环境问题。贸易对环境的影响可以分为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当政府干预能够纠正市场失灵时,贸易对环境有正面影响;反之,则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环境保护不仅会给国际贸易的产品结构造成冲击,而且也对国际贸易体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环境保护之所以会对自由贸易体制产生冲击,主要是许多环境保护政策运用贸易限制手段来达成其目的,造成非关税贸易壁垒。

第三节讨论环境政策与贸易政策的冲突,指出自由贸易政策与环境保护政策并不实质性冲突。这两种政策之间的冲突是结果上的冲突而不是目的上的冲突。

第四节介绍了GATT/WTO对环境保护与国际贸易关系的关切。第五节概要介绍了环境贸易措施的概念和种类。环境贸易措施(Environmental Trade Measure)是指,为促进环境目标的实现而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和具有潜在贸易影响的环境措施。所谓环境目标包括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包括食品和产品的安全)以及可再生自然资源的养护和保护。按照环境贸易措施的法律根据,环境贸易措施可以分为单边环境贸易措施和多边环境贸易措施。依据其表现形式,环境贸易措施可以分为环境标准、环境税、贸易限制和贸易制裁四种。

第二章分四节探讨GATT/WTO框架内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条款和协定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第一节在回顾从GATT到WTO的发展历史的基础上,指出GATT/WTO法律体制是一套以促进贸易自由化为主兼顾其他非经济价值目标的多元价值体系。如对于公共道德、健康措施、国防安全等政策性目的,亦会设有例外规定,使得财富目的能与这些非经济价值目的并存。由于环境保护这项非经济价值,并未在GATT/WTO体制中加以明确规定,因此基于环境保护目的而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或贸易报复行为,常常被控有违反GATT/WTO法律制度。

第二节讨论GATT/WTO的非歧视原则、关税减让原则、禁止数量限制原则及一般例外条款的含义及其与环境贸易措施的关系。非歧视待遇原则运作的核心是,“相同产品”在GATT任一缔约方的市场上必须享有相同的待遇。因此如何认定相同产品,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在GATT条文中并没有给“相同产品”下定义。根据现行学说,相同产品是根据其关税分类、物理特征和最终用途来确定的。因此,GATT义务中的“相同产品”的判断标准与关税分类相关联,它主要根据产品的内在特性进行。生产制造方法不反映在产品的内在特性中。这就是说,以不同的生产工制造方法生产的产品,只需具备相同的内在特性即可认为是“相同产品”。

环境标准分为产品标准和生产过程标准。前者直接规范特定市场上销售的货物本身的特性,如物理特征、化学成分等;而后者并不规范产品本身的特性,它规范的是产品制造过程中废弃物的排放种类和数量等。一般来说,产品的生产过程并不影响产品本身的环境特性,因而,如果产品本身的特性相同,即使其生产过程标准不同,仍应视为相同产品。如果以生产过程不同,而对产品本身特性相同的产品采取不同的待遇,就会违背GATT的非歧视待遇义务。

GATT虽然对进口产品的关税实行约束,但并不禁止缔约方为抵消其他缔约方因实施低环境标准而获得的不正当竞争利益对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也不禁止缔约方为保护本国环境而对进口产品征收其他国内税费。但为环境保护目的而其对进口产品征收的国内税费不得高于其对国内同类产品征收的税费。

严格禁止数量限制的结果,使得缔约方为保护环境而采取的数量限制措施也受到限制。一国基于环境保护而禁止某些产品的进出口,必须符合GATT普遍取消数量限制的例外规定,否则就会违反其承担的GATT义务。从这一点来看,GATT的普遍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似乎不利于环境保护。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实施数量限制不仅不会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反而会因实施数量限制而导致的贸易扭曲进一步恶化原有的环境问题。

虽然第20条并未提及“环境”一词,但是,在许多环境贸易争端案中,由于当事国都援引该条(b)项和(g)项为其环境贸易措施辩护,因此,一般认为这两个条款与环境保护有关。根据第20条序言的规定,缔约方所采取的环境贸易措施不得在条件相同的各国之间构成不合理的歧视,也不得构成变相的贸易限制。除此之外,缔约方根据(b)项所采取的措施应是与GATT抵触最少的措施;根据(g)项所采取的措施不具有域外效力。

第三节阐述卫生检疫措施协议,指出协议通过许多方式补充和完善GATT,但最重要的补充要算对国内措施纪律的补充。在GATT之下,阻止进口的国内健康标准仅仅受国民待遇原则的限制。只要给予进口产品的待遇不低于国内产品,无论国内标准多么不合理,都无关紧要。而不管非歧视的国内措施是否会影响贸易,协议则将它们置于其监督之下。由于协议有着比GATT更严格的纪律,在涉及协议的贸易争端中就不能再援引GATT第20条(b)项作为抗辩的根据。

第四节探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指出WTO并不要求成员拥有技术规章,协议旨在保证强制性的技术规章和自愿性标准以及产品检验和证明不至于造成不必要的贸易壁垒,亦即技术规章对贸易的限制不应超过为实现一合法目标所必要的程度。所谓必要性是指,合法目标无法以其他具有较小贸易限制效果的措施达成;而且,除非采取所拟定的措施,否则会有无法达成合法目标的风险。在评估此类风险时,应考虑有关因素,尤其是可以获得的科学和技术信息,有关的工艺技术或所涉及的产品的最终用途。

第三章分三节探讨单边环境贸易措施在WTO法律体制中的地位。第一节阐述单边环境贸易措施的种类,指出单边环境贸易措施主要有保护国内环境的单边环境贸易措施和保护全球公共环境的单边环境贸易措施。第二节是对保护国内环境的单边环境贸易措施法律问题的具体论述,指出根据国家主权原则,一国国内的环境问题,即不具有跨界外溢效果的环境问题,属于该国主权范围之内的事项,该国采取何种环境政策予以处理,他国无权干涉。换句话说,环境政策的选择反映了一国对环境品质及经济发展的价值取向,一国有权决定是否牺牲部分国民所得来换取高环境标准,或是牺牲环境品质以追求经济增长。因此,目前GATT/WTO法律体制,对各国的国内环境政策基本上不加干预。所以,不论是国内生产造成的污染或是对国内产品及进口产品的消费所采取的环保措施,WTO并未予以限制,换言之,各国均可权衡其所得及环境品质而决定其国内环境政策选择的优先顺序。保护国内环境的单边环境贸易措施又可分为保护国内生命健康的单边环境贸易措施和保护国内自然资源的单边环境贸易措施。就前者来说,只要国内税和管理规章只要符合不歧视原则,就算符合国民待遇原则。由于这一限制,有时缔约方会滥用符合国民待遇原则但不合理的产品标准,作为一种非关税贸易壁垒。为了解决上述贸易壁垒问题,GATT/WTO制定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规定缔约方所采取的产品标准和动植物检疫措施不得构成不必要的贸易障碍。就后者来说,一国为保护本国自然资源采取的出口限制措施可能被指控为保护本国产业的做法,并违反GATT第11条禁止数量限制的规定。虽然GATT第20条(g)项为缔约方养护可用竭的自然资源的措施规定了例外,但是,该款要求有关措施必须同时限制本国生产及消费。因此,一国限制自然资源出口的措施很难援引该款得以合法化。第三节具体论述保护全球公共环境的单边环境贸易措施涉及的法律问题,指出由于其存在种种缺陷,国际社会不赞成采取单边环境贸易措施保护全球公共环境。

第四章分七节对多边环境贸易措施的问题进行了阐述。第一节概要介绍了多边环境贸易措施的种类以及包含环境贸易措施的多边环境条约。第二节以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巴塞尔公约为例探讨多边环境条约中的进出口许可制度,指出前者规定的濒危物种进出口许可制度与WTO法律体制基本一致,而后者的进出口许可制度则多与WTO体制抵触。第三节探讨多边环境公约中的配额和数量限制制度,指出其与WTO体制不相抵触。第四节探讨多边环境公约允许缔约国采取更为严厉的国内措施制裁违法行为这一制度,指出其与WTO体制不相抵触。第五节讨论多边环境公约对缔约国与非缔约国贸易的限制制度,虽然这一措施有利于鼓励更多的国家签署和履行多边环境公约,有助于确保多边环境公约的有效实施,并最终解决全球环境问题,但由于这一规定构成对非缔约国的歧视,与WTO体制冲突。第六节探讨多边环境公约中的技术与财政援助制度,指出这些技术转让和资金援助条款可能不会与GATT冲突,但它们也会引起一些问题。第七节探讨了协调多边环境协定与WTO体制的各种可能的途径,指出在WTO体制范围内采取行动将是解决多边环境公约与WTO规则冲突的有效途径。

第2篇:关于保护环境的讨论范文

关键词:环境公众参与;协商民主;环境民主;更新

中图分类号:D912.6 文献标识码:A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及其危害性日渐增强,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已经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梳理一下当前的研究我们发现,环境公众参与或被界定为一种行政立法和公共决策的行为制度,或被定性为一项环境法律原则和制度,或被构建为一项公民基本环境权利,或被认定为一种环境治理的具体路径。从不同角度和进路出发,当前的环境公众参与的目的、价值、法律依据及制度弊端得到了不少检讨,但很多研究难免陷入就事论事的境地。

一、我国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法律属性及其疏失

(一)公众参与在环境法上的性质定位

人类赖以生存的“人类环境”不是某个地区、场合的环境,而是人类所处的和属于人类整体的环境,其最大的特点是对人类的整体不可分性和带来利益的不可分性。因此,不可能由部分的社会主体享有环境利益,而由其他部分社会主体承担保护环境资源的义务,所有针对环境资源采取的行为均会产生外部性,这使得公众参与环境资源保护和管理是题中应有之义。在环境立法上,学界普遍将公众参与界定为一项基本原则,具体是指公众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参与一切与公众环境权益相关的开发决策等活动,并有权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和救济,以防止决策的盲目性、使得该项决策符合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和需要。在我国,公众参与原则通常也被表述为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1]。

除了通说认为公众参与作为环境法上的基本原则,在权利意识彰显的当下,也有不少学者主张参与环境决策和环境活动是公民的一项基本环境权利。比如,朱谦教授主张,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是一项权利,赋权基于环境问题的公共性特质,这是实现环境民主的良好的制度选择。作为一种公权力,它与环境保护领域中的环境立法权力、环境行政权力和环境私法权力的行使融为一体,共同实现国家的环境保护目标[2] 。吕忠梅教授在系统构建公民环境权理论体系下主张公民享有环境事务参与权,认为该项权利是联系集体环境权与个人环境权的纽带,具体内容包括:公民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预测和决策过程,参与开发利用的环境管理过程以及环境保护制度实施过程,参与环境科学技术的研究、示范和推广,组成环境保护团体参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实施公益性环境保护行为,参与环境纠纷的调解[3]。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同质化和环境法学研究的深入,学界对于环境权的属性的揭示也有了新的转向,传统环境权理论将环境权定性为具有宪法位阶,且为一项具有财产价值的实体权,由于环境问题本身的特质、高度科技背景与决策风险以及环境利益认定与衡量和权利的内涵与界限界定困难等诸多方面的难题,使得以拥有环境作为理论基础内核的传统环境权理论逐渐式微,而转向为新型的环境权理论――即以参与为本位的环境权,并不先验地判定谁拥有环境或谁应让步,而容许民众透过立法与行政程序,确定资源分配以及利益调和的方向与原则[4]。概言之,在学界对于环境权理论与实践的反思中,固然以保障公民享有舒适环境的实体权有倡行与立法之必需,但基于亟待应对的环境问题之特质,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更多地将环境权定性为参与环境决策与环境管理的程序性权利。

(二)我国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现状与弊端

我国对于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立法依据,首先是基于《环境保护法》第6条对一切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规定。2002年我国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法》首次在环境立法中直接、明确地规定了公众参与条款。2003年颁布的《行政许可法》中也专门就涉及公众重大影响的行政许可规定了听证制度。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现国家环境保护部)出台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对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是我国环境立法体系中对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专门立法。在学界的推动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下,我国于2006年也启动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立法工作并形成了草案建议稿,陕西省、沈阳市、昆明市等地方也制定了当地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以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促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工作,但国家层面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迟迟未见出台。国务院2007年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现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具体规范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信息,也是保障和推进环境公众参与的重要制度依据。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政府部门的第一部有关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在其第1条即规定:“为了推进和规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以及企业公开环境信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信息的权益,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其立法的价值取向和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环境知情权以鼓励与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解决环境问题[5]。

毋庸置疑,随着我国保护公民环境权益和保障公众环境参与制度的初步体系化构建,以前肆意侵犯公众权利的现象已大为扭转,体现在:一是在公众参与环境立法层面,作为公众利益代言人的各级人大代表近年来陆续提出了许多有关环境立法的议案,从而启动了环境立法程序,环境立法听证、立法调研、立法座谈会、立法论证会、网络征求公众意见甚至全民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环境立法活动逐步发展[6]。这典型体现在2008年施行的新《水污染防治法》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当前正在进行的《环境保护法》修订工作也广泛征求学界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以实现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二是在公众参与环境政策领域,公众积极参与直接推动和影响了政府在一些环境公共事务和环境突发事件处置的决策。比如,在厦门PX事件中,厦门市政府作出PX化工项目暂停缓建后迁址的决策即源于公众的积极参与。三是在公众参与环境执法领域,公众对于很多环境违法事件积极参与,不仅行使《环境保护法》赋予的监督、控告的权利,对政府环境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而且在制度通道内主动参与环境执法,比如,我国限期治理制度的启动在现实中往往基于公众对于超标排污的投诉、举报。

虽然如此,我国当前的环境公众参与制度依然存在着诸多缺陷。学界目前对于该制度弊端的总结梳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依据不足,虽然上述《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规定了原则性依据,但对公众参与的范围、内容、广度、深度、具体形式与法律保障等方面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规范。二是法定权利化不足,就世界环境法制发达国家昭示的经验而言,倾向于将公民环境权利界定为参与性程序权利,但我国环境法律体系与实践尚未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予以保护,而仅将环境公众参与作为一种辅助环境行政手段,公众参与具有被动性、局限性,被界定为公民一项的环境义务而非环境权利,其背后逻辑是“义务本位”的导向。三是保障与救济程序不足,基于公众参与未被明确规定为法定权利,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不是程序性的参与权,一般公民有积极参与环境公共事务的意愿但未能实现或未有便捷途径时,不能纳入当前公民环境权利保障与救济的既有通道中。由此,法律对公众参与的规定与环境法律实践缺乏转换的必要中介而难以常态化,在此制度背景下,环境法律体系对于公众参与的保障与救济程序付之阙如。

二、环境公众参与制度构建应以实现环境民主作为内在需求

针对我国现行的环境公众参与制度存在的弊端,学界已有不少研究提出了针对性的完善建议,我们可以审视这些建议的内在机理及其现实可行性,进而剖析在民主实现路径预期下环境公众参与制度构建的内在需求。

(一)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建议及检讨

基于公众参与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当前制度与实践的弊端,学界已有不少研究提出了完善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建议。完善建议主要有:建立公众环境知情权保障机制,拓展公众参与的途径,建立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机制[7]。亦有研究认为,由于公众个体的参与能力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使得公众个体的参与往往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建议在我国环境行政参与中必须强化公众参与主体的组织化,以改变过多的公众个体无序参与之局面[8]。笔者也曾在相关研究中提出了公开政府环境保护的信息资料、完善《环境保护法》等程序性规定、借鉴国外法院积极介入对环保案件处理的做法、有效合理地进行组织以提高公众参与的效率和充分利用本土资源等建议[9]。

总结与检讨既有研究对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检讨,可以发现亟需质疑与检讨之处有:

1.既有研究与建议是在对环境公众参与定位不清晰基础上进行的,当前研究中,到底应当将环境公众参与定位为一项原则、制度、程序、权利抑或辅助行政手段,尚未达成共识,很多从现实问题发生的对于环境公众参与现状的检讨及完善建议带有浓烈的问题指向和对策意蕴,而未从环境公众参与本身的民主性质对现有制度现状进行检讨,也未从民主理论的内涵、需求、程序和形式诸层面反思环境公众参与本身。

2.环境法学界主流观点是主张从公民环境权角度构建与完善环境公众参与制度,论证环境事务参与权与环境状况知情权等为公民环境权利。但是,当前的制度现状和权利谱系却是,我国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并未明确和详细规定“环境权”,到目前为止,环境权理论与实践正处在发展进程之中和理论探讨阶段。事实上,我国的环境立法中并未出现“环境权”这一法律术语,也鲜见对于环境权的具体权利类型和权利内容的立法规定,即使出现了对于环境权利的零星规定,也散见于一些地方性环境立法和其他法律部门中。由此可见,我国的环境立法中对于环境权利的规定尚且处于从应然的环境权利到法定环境权利的过渡和努力的状态。公民享有环境权尚未在学界达成普遍共识,立法机关在最新的《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中也没有承认并规定具体环境权条款。在此背景下,希冀于使得环境公众参与成为公民环境权利以改变其现状,难以见容于当前制度体系。

3.当前研究提出的创设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权利来源、建立公众环境知情权保障机制、建立环境公益诉讼法律机制以及规范参与方式等制度完善建议,均属在环境法制度范畴内的制度举措,其隐含的前提是当前立法必须承认并规定公民环境权,而规范参与方式的建议也必须以厘清公众参与的具体内涵作为前提。

(二)环境公众参与制度应以环境民主作为核心价值

环境政策制定需要应对带有科技不确定性的环境风险,环境决策行为经常要在科技未知中作出,对行为“是非”的判断往往具有滞后性,因为环境致害机理具有长期性、复杂性、潜伏性和累积性等特性。并且,在社会发展和转型过程中,随着科技进步,环境风险的类型是变动不居、不断更新的。对于社会主体环境行为的性质与内容的认定也要经常处于科学最前沿,因而需要采取的规制措施、规制对象充满了不确定性。基于此特性,政策决策者和制度制定者认为,普通公众难以理解而只有行业专家才能理解和评估的环境专业风险,如果将高科技背景与决策风险的环境问题交由一般公众来讨论与解决,则不但于事无补还会阻碍专业环境政策的高效执行。因此,传统的环境政策制定过程往往偏向于由各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对环境议题进行分析,然后列出有关环境政策的备选项,交由政府官员在各备选项中进行选择。

我国的环境立法与重要环境公共政策出台也体现了这种思路,政府较好地发挥了环境公共事务处理中专家学者的智囊功能。比如,《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等污染防治单行法的修订,《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和《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等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性法律的出台,都重视了学者们提出的立法建议,反映了学界最新的环境法立法理念。当前全国人大环资委启动的《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很重视专家的政策建议,不但委托了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等课题组开展修改研究工作,全国人大环资委和环境保护部的官员还数次组织《环境保护法》修改专家座谈会。在具体制度保障上,《环境影响评价法》在第13条专门规定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专家审查制度。但是,总体上而言,当前制度体系中对于普通公众参与环境公共事务重视不够。

协商民主理论强调公民在公共事务处理和公共政策制定上的地位平等,强调协商过程应悬置现实中政治权力与经济力量之间的差异而仅受到“最佳论证力量”的影响。此种主张实际上强调公众无论个体差异如何皆平等地获得将其关注的公共问题转化为公共政策议程的机会和能力,通过协商形式的设计实现对权力与资源的二次分配。这为公众参与公共事务提供了平等的平台,使得公民在同一起点上对于社会公益和公共政策产生归属感和集体责任感,能够突破自私狭隘的个体偏好而转向公共利益偏好,由此便能促进公益共同体的形成。

3.公共协商程序促进环境公共政策的公正性。

协商民主理论强调通过公正的协商程序产生公共决策更具有公正性或合法性。在协商程序中,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使得公众对于公共问题的各种意见能否充分表达、广泛讨论,最终形成的决策内容源于参与者的“真诚的同意”,这赋予了公共决策行为的民意性和权威性。环境公共政策的本质是要处理环境资源对于人类的经济功能与生态功能的分配,公众经由公正的协商程序形成环境公共决策,本质上体现了最广泛的社会个体对于环境资源功能选择的共识,具有公正性和合法性。

4.公共协商能够促进环境公共决策的实践理性。

公共协商程序能够调整公众关怀的重点,建设性地促进民主、法制及其实施的合理性[14]。协商民主程序注重公众在获取和熟悉公共问题信息的基础上充分讨论,增进公众的主体性、归属感和集体责任感,内化其承担的责任有利于促进共同体利益的认识。因为决策是经由公众参与共同讨论而达成的共识,是公众集合意愿的体现,则能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对于公共政策的认同感。环境问题在当下社会主要是基于环境资源对于人类产生不同性质的利益而产生的,环境公共事务更多需要处理的是社会不同类型群体对于利益的不同偏好与诉求,不经过协商程序产生的环境政策难免会只符合部分人的利益诉求而遭遇其他人的反对。环境公共政策制定过程引入协商程序,在公开、透明、充分讨论、广泛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环境政策,则具备深厚的群众认同基础,更能被公众接受和认同,减少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抵制心理和现实阻力,增加环境公共政策的实践理性。

四、结 语

在环境法制建设成为时代显学的当下,如何更系统地确认、保障与救济公民环境权益,为公民全方位深入参与国家社会环境管理与保护提供制度通道,是环境法学界对于当前热议的《环境保护法》修订提出的期许与立法建议。但我国当前关于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立法却普遍具有抽象性、宣示性,具体程序性规定匮乏而难以切实施行,既有的制度弊端检讨与完善建议也难免失之理想化而难以见容于既有制度框架,缺乏可行性。务实的态度是从协商民主理论所提供的理论资源与程序设计出发,修正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价值预设,从保障环境民主的基本立场出发,综合借鉴协商民主理论发展与设计的多种程序机制,以实现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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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关于保护环境的讨论范文

关键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改革

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旨在培养具有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的现代法律人才。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提出深化教学内容改革,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课程体系。要坚持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继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更加重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转变。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将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充实到教学内容中,为学生提供符合时代需要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要大力推进教学方法的改革,提倡启发式教学,注重因材施教。由于我国传统法学教学教育重理论、轻实践,不利于学生法学创新能力的培养,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因此,改革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育,以适应生态文明建设人才培养的需求乃大势所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育的改革应当以培养生态文明法律新型人才为目标,为我国创建生态文明社会目标奠定基础。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模式反思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新兴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1997年被列为法学二级学科以来,已有二十年,教育部于2007年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增列为法学核心课程。“生态文明”写入党的十七大报告,党的十报告指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提高大学生环境保护意识、树立环境法治理念、普及环境科学知识等方面的作用是其他部门法无可比拟、也无法替代的。目前我国环境立法、环境执法、环境司法方面处于蓬勃发展时期,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亦是近年来法学界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处于蒸蒸日上的时期。生态文明建设不仅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改革带来新的契机,也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改革提出了新的挑战,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改革势在必行。三江学院法律与知识产权学院为本科生独立开设2个学分32个课时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选修课。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边缘学科,它的许多原则、制度和专业术语与宪法、法理、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多个法学学科紧密联系,其内容更体现出与环境伦理学、环境经济学、环境社会学、环境生态学等多个跨一级学科的交叉制式。与传统部门法相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这门课程本身的理论性并不是很强,但是该课程呈现出整体的理论体系比较分散的特点。笔者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学多年,深知传统教学方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在法学教育中是不可或缺的,但同时它也存在着诸多弊端:

(一)讲授式教学法

如果仅仅单一的讲授式教学法,学生对知识的了解限于教材和教师的灌输,对知识点的掌握靠强行记忆,会导致缺乏学习热情,不利于提高教学效果,无法达到对学生解决实际环境纠纷能力的培养。如何对现有讲授式教学方法进行改革,是法学教育尤其是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这样一门具有强烈专业特色的学科教学中的瓶颈。法律本身就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诞生和发展的历史表明其是作为解决社会问题之利剑应运而生,是实践推动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建立和完善,其实践性、应用性更加明显,且环境要素本身体现出高度的社会性,是社会的整体利益和价值追求,此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殊性意味着其必须反映自然科学规律,在理念上吸收环境科学的研究成果,通过技术规范和标准发展出相应的法律规范即较强的技术性。因此从根本上说,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深入理解和灵活运用,对环境立法、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状况的了解,是单一的教师中心型教学方法无法完成的。加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内容较为庞杂、课时较少,若教师细致讲解,会导致填鸭式教学,反而影响教学效果,若教师不讲,会导致学生只能了解教材上的知识,所学有限视野狭窄。

(二)案例教学法

在我国传统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法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激发学生的兴趣、拓展学生的思维、增强学生的参与性等,当然,案例教学法在教学实践中也体现出它的局限性:第一,如何保证高质量案例作为素材。第二,学生愿意深入思考案例而不是仅仅“听故事”。

(三)模拟法庭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内容包括了总论、自然资源保护法、污染防治法、国际环境法等多方面的内容,需要学生具备法理、民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基础学科的功底,且需了解环境学、经济学、生态学、社会学等其他跨学科的基本原理,知识跨度大,科技性强。这使得在32个课时的条件下,不宜选择模拟法庭等特别费时耗力的实践教学模式,否则可能会导致因教学基本信息量不足,致使学生无法较好应用,反而影响教学效果。较之民法、刑法等部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目前尚不处于“显学”地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内容在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所占分值极少,这使得学生对该课程的重视程度和学习兴趣降低;同时,现实的就业压力促使学生更加现实,多数学生在四年的大部分时间里准备研究生考试或准备司法考试,无心在课程学习中投入过多精力。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改革思路

现代教育的核心目标是培养有创造性的人才。创造性思维包括:一是发现问题、二是解决问题。创造性思维的主体是教师和学生。教师的创造性思维即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的创造性。

(一)优化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改革的目的是加强学生自学能力、独立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加强学生创新思维和实际创新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个性和才能的全面发展。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逐步改变过去以讲述为主,老师讲、学生听的课堂教学方法,采用“参与式教学法”,参与式教学法是一种师生共同合作式的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根据教学内容,整合各种教学资源,采用多种教学方式,设置若干教学环节,为学生创造出参与教学过程的充分条件,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以及教师主导作用,在师生双边互动的过程中进行教与学的活动。使学生教学主体地位提升,促进教学目标整体性实现,实现教学效果多维度拓展,调动全体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本次教学改革实践,参与式教学方法主要通过“小组合作式专题讨论”来实现。专题讨论由教师事先准备讨论内容,共设计14个选题,主要涉及实案讨论,如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诉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廉兴中污染环境案等,案例为2017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的10起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典型案例,(其他4起案例也较新颖并具有代表性)以此作为教学案例具有客观真实性、多样性,且与时俱进,及时跟踪最新立法和法律实施进展情况。这10起典型案例均为获评首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的案件,案件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大气、海洋、渔业资源污染、环境公益诉讼、环境行政处罚等纠纷,涵盖大气、水、渔业、野生动物等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类型包括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涉及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案件。所涉案件能够反映出最前沿的问题,如湖南省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何建强等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法院在认定七名被告人均具有在自然保护区内投毒杀害野生候鸟主观犯意前提下,正确区分各自的客观行为,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和共同犯罪理论区分主从犯予以裁判,既体现了从严惩治环境资源犯罪的基本取向,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倪旭龙诉丹东海洋红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系因风力发电产生的噪声、光影及电磁造成养殖损害的新类型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人民法院在确定三种可致环境污染因素的基础上,依法认定了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体现了环境污染损害因果关系认定的特殊性。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谭耀洪、方运双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系由社会组织作为原告、检察机关支持,弥补了个体受害者诉讼能力的不足,无论对个人权益还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都非常必要和及时。海南桑德水务有限公司诉海南省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纠纷案,涉及对环保部门环境监测程序合法性的认定,明确了不能证明取样程序合法的监测报告,不能单独作为认定被处罚人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主要证据的裁判规则。通过专题讨论可以真正体现学生参与,弥补传统单一讲授法和案例教学法单向信息传输和“听故事”等局限性,注重综合能力的考查,如锻炼学生的资料整合才能、案例分析才能、研究才能、授课才能、语言表达才能、团队合作才能等。全班学生通过抽签组成学习小组,各组推选1名组长,打破原有的班级界限。每一小组专题讨论的参与者,可以通过一个案例熟悉多部法律,如一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环境资源案例,可能涉及到《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环境保护法》、《侵权责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诉讼法等,以及了解司法是如何将若干法律运用于实践当中解决问题。小组各成员基于他们的各自分工不同,又可以得到不同的能力培养。如讨论需要完成六步分工合作,第一步,课后收集、整合资料,在中国知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获取讨论详细内容;第二步,案情简介;第三步,判决结果简介;第四步,本案适用法律梳理;第五步,该案启示等;第六步,需要学生制作课堂演讲PPT。以上六步分别由六个小组成员分工合作完成,互相配合、相互监督,每个成员的任务完成情况直接影响小组团队总任务的完成。其他小组学生可以通过专题讨论参与者制作的PPT和演讲,了解多个领域。在知识水平、思维方式等方面,各学生间存在差异,通过参与,在共同学习的过程中,使得各参与主体思想相互碰撞、启发、互补,从而达到拓展学习的目的,开拓学生的视野。

(二)更新课程内容

不断更新、完善授课内容,结合最新教材及法律,讲授内容涵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基本理论和该领域前沿热点问题,拓宽学生的知识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教学改革经过两年的探索与实践,现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如: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课件一套习题、形成与教学内容相配套的相关学习资料体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读写议材料”一套,教学视频素材文件50余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读写议材料”第一部分推荐网站,如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知网、环保部官网、及各高校、科研院所网站等;第二部分环保知识,如臭氧层被破坏造成的危害等;第三部分实例讨论,如最新案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诉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廉兴中污染环境案”等;第四部分实例阅读,选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如江苏省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等水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以及在环境执法方面选取“环境保护部公布12起新《环境保护法》执行典型案件”等;第五部分习题;第六部分法律法规汇编。

(三)完善考核方式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为考查课,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不拘泥于传统考试方式,期末考试采用课程论文方式,课程论文不少于3000字(由教师选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理论前沿问题作为选题),评分标准为:论文写作过程中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30分;论文结构的合理性、论文观点正确性、内容翔实表达准确为30分;论文的创新性为30分;论文写作过程中的工作态度为10分,共计100分。环境纠纷反映出新型化、复杂化等特点,我们必须夯实环境法治基础知识的传授,加强环境法治基础知识的“通识教育”以回应社会需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专注于我校“应用性复合型”全方位人才培养要求,以提高学生的参与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以“参与式教学法”为突破口,改革教学方式,加大教学改革力度,提高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教学质量,实现由传统教学方式向全方位综合教学方式转变,学生教学主体地位提升,教学目标整体性实现,教学效果多维度拓展。随着课程教学方式改革与创新的继续深入,将使学生获得更新、更全面的专业知识,为社会培养更多的高质量人才。

参考文献:

[1]于文轩,王灿发.我国环境法教学模式的反思与探索[J].当代法学,2009,23(2).

[2]陈海嵩.《环境法学》课程教学方法的反思与改革[J].高教研究与实践,2012,31(4).

[3]舒展,吴德东,李玉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J].教育教学论坛,2014(4).

[4]林云飞.论地方本科院校转型视域中的法学专业课程改革———以分类教学为视角[J].高教学刊,2016(03):139-140.

[5]黄卫东.完善案例分类教学机制[J].高教学刊,2016(15):107+109.

[6]陈娟丽.成果为本教学模式在环境法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好家长,2015(21):26.

第4篇:关于保护环境的讨论范文

涉及我单位整改事项为:持续加大对生态稳定建设推进力度,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整改措施:

1、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推动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全过程,依法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要求和监督有关部门在组织编制士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等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过程中,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将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绩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和选拔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3、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负面清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强工业园区生态化循环化改造,并依法依规做好企业产业政策相符性的界定工作。

4、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统筹安排环境保护资金,支持重大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项目和环境保护执法、监测等能力建设项目,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等。

5、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科技投入,组织高校院所和相关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产学研合作,推动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参与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

6、强化科技对环境管理的支撑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大气污染源清单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在应用水环境管理中引进并推广示范适用新技术。

7、加强授信管理,针对在环保方面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企业,协调相关金融机构严控向其发放贷款,并严控失信企业的担保、融资等其他金融交易行为。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强化绿色发展鲜明导向,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整改时间:全年工作,长期坚持。

                             徐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第5篇:关于保护环境的讨论范文

摘 要:在体育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既能达到体育教学目的,又能培养学生环保意识。文章从注意挖掘体育教学与环境教育的结合点、体育课堂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体育课外活动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等方面对此进行相关研究。

关键词:体育教学;环境教育;学科渗透;环保意识

中图分类号:G623.8;G623.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561(2017)13-0035-01

生态环境的恶化呼唤环境教育,在学校教育中,各学科都要注重渗透环境教育。作为一名体育教师,在体育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善于挖掘体育教材中包含的环境知识巧妙地进行环境教育,既达到体育教学的目的,又激发学生保护环境、改造环境的意识。那么,如何在体育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呢?

一、注意挖掘体育教学与环境教育的结合点

体育学科的教学内容,一般由体育教师根据体育课程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因此,在体育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只要体育教注意挖掘体育教材与环境教育的结合点,恰到好处地把这些教学素材转化为教学内容,就能达到培养学生环境意识的目的。例如,跑步:植树接力跑――植树造林的好处,跳远:青蛙捉小虫――生态平衡链。以上内容都包含环境教育因素,只要体育教师善于利用就是很好的环境教育素材。要注意的是,学生的知识水平和理解水平有限,在体育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时要避免枯燥的术语讲解,应该尽量利用游戏、创设情境、比赛等形式进行环境教育,潜移默化地帮助学生认识环境的重要性,从而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体育课堂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

(1)培养保护水资源的意识。以游泳课为例,在上课之前,教师可让学生到被污染的河道边观察,再到清澈见底的游泳池边观看,最后分组讨论河道的水为何如此污浊。经过讨论,全班一致得出结论:由于人们随便向河道扔垃圾、排放生活污水,所以河道才会变成这个样子。教师接着提问:哪位同学愿意到河道游泳呢?大家异口同声地回答“不愿意”。这时,教师立即把握教育时机对学生说道:“要保护水资源,应从我做起。比如,到游泳池游泳之前,要先把身体冲洗干净。”话音刚落,学生们都跑到水龙头下冲洗身体。这样的引导,使学生不但自觉产生对破坏环境行为的憎恶之情,还在行动中养成保护水资源的习惯,从而使保护环境意识得到增强。

(2)培养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在“发展学生投掷能力”单元教学中,教师可以设计游戏“击中活动目标”。游戏方法是:部分学生持布球当投击者,部分学生则扮演老鼠、小鸡、小鸭、老虎、狮子、熊猫等动物。游戏之前,先问学生“这些动物中哪些是野生动物”,然后让大家讨论捕杀野生动物会有什么后果。经过讨论,学生得出结论:捕杀野生动物会使生态失去平衡,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最后,教师跟学生一起定出游戏规则:动物们可以在活动范围内自由走动,投击者如果击中的目标不是野生动物可以加1分,如果是野生动物则要受到处罚,累积分数多者为胜。通过有趣的游戏,学生不但掌握投掷的技能,还亲身体验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可以说,本课达到一举两得的教学效果。

(3)认识生物多样性,培养热爱大自然的情感。在教学“发展学生跳的能力”一课时,教师可为学生创设在郊外模仿各种动物跳的教学情境。在教学过程中,要适时引导学生认识动植物的多样性,让学生知道生物的多样性使地球变得多姿多彩,从而让学生产生热爱大自然、保护动植物的情感。另外,教师还要注意让学生讨论人、生物与大自然之间的关系。经过激烈的讨论,学生们认识到人、生物与大自然有着密切的关系,相互之间要和谐共处。

三、体育课外活动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

体育课外活动教学任务相对较轻,教师可以充分利用体育课外活动对学生进行环境教育。在体育课外活动中,可以这样向学生渗透环境教育。首先,严格要求学生爱护公物,节约资源。例如,在进行体育活动前,教师向学生提出爱护体育器材的要求,并让学生讨论为什么要爱护体育器材。经过讨论,学生们达成共识:如果体育器材损坏,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体育器材损坏,同学们就没法进行相关体育活动;有意破坏公物,还影响到良好品质的形成。这样的引导,使学生在体育活动中都能爱护公物。这样,既渗透了环保教育,又培养了学生良好的行为品质。其次,抓紧时机,渗透环境教育。每次参加体育课外活动,学生都会带上一瓶矿泉水,以补充水分。这时,教师可以抓紧时机向学生渗透注重废物利用的环保教育。教师说:“你们喝完水后,矿泉水瓶会怎样处理呢?”有的学生说:“水喝完了,瓶子就扔到垃圾桶里。”有的学生说:“用来装水喝。”有的学生说:“可以当废品卖。”还有的学生说:“可以废物利用,用空瓶子装满沙子,玩打保龄球的游戏。”这时,教师应该马上表扬那些有废物利用意识的学生,并发动学生把空的矿泉水瓶集中到体育器材室,然后装满沙子,玩打保龄球的游戏。在快乐的体育课外活动中,学生增强了注重废物利用的环保意识。

四、结束语

环境教育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作为体育工作者,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责无旁贷。结合体育学科特点,灵活地处理教材,把学科知识和环保教育有效地结合起来,必定能使学生在掌握学科知识的同时,形成保护环境的情感态度,树立环境保护意识。

参考文献:

第6篇:关于保护环境的讨论范文

关键词: 地理教学 环境教育 环境意识

当前,人类生活、人类生产活动与地理环境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国土整治、经济开发、旅游等几乎每种行为都与地理环境密切相关,所以地理课程内容许多是关于人口、经济发展、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动态变化关系方面的知识。新地理课程标准中将可持续发展作为地理教育的组织线索之一,将培养学生的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观作为目标。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修订的中小学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中就正式列入环境教育内容。1992年和1996年国家教委分别颁布了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对这两个阶段环境教育的实施作出了更明确的说明。两者均在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学科中进行环境教育,但不单独设课,主要采取“渗透”形式。在上述各学科中,地理教育与环境教育的关系颇为密切,地理教材中有许多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环境教育的良好素材,在地理课堂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是增强学生环保意识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的重要环节。

一、深挖教材,找准环境教育的渗入点

现行中学地理教材中蕴含着较丰富的环境教育内容,教师在实施教学过程中,要充分挖掘教材中环境教育的渗透点,找准教材知识传授与环境教育的结合点,既要与学生的认识过程紧密联系,又要与学生的实际相符。只有教师深入钻研教材,用整体的眼光、发展的眼光去驾驭教材,才能实现知识传授与环境教育二者完美的统一。

初一的世界地理部分,在介绍到世界各种自然资源的时候,均可以增加有关其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的种种问题、危害及相应对策等内容,适当地与学生展开讨论。让学生明白人类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不能肆意地滥捕滥杀野生动物、滥伐森林、滥垦草原,也不能急功近利掠夺式地开发各种自然资源,否则,必遭到大自然的报复。在世界分区学习中,可以增加某些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正反题材,加深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如:讲西部非洲由于不合适的放牧、开垦,导致草原遭破坏,土地沙漠化;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成功例子,“雾都”伦敦现重见“天日”、德国的“绿色鲁尔”、日本的“储树银行”等,但发达国家又把环境污染转嫁给发展中国家的事例等。在世界地理的最后一章“人类共同生活在一个地球上”再次强调目前世界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保护环境的紧迫性。教师可以借此巩固、加深学生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

在初二中国地理学习中,由于已有一定的环境知识基础,故在学习过程中可以更具体深入地认识祖国环境的状况,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在介绍我国各种自然资源的利用状况时,可通过古今对比来说明我国自然资源的利用现状。例如:森林植被在我国的古今对比,现今森林的严重破坏导致的水土流失对人民生产生活的影响;介绍水资源破坏严重地区,如:黄河断流、淮河污染等对沿河人民生产生活的严重影响等。

二、适时适度联系环境时事对学生进行环境教育

教师要及时了解观察研究现实社会中发生的各种环境事件,引导学生运用地理知识分析这些现象,既巩固知识又使学生关心社会发展,关注世界变化,树立科学的环境观。例如,席卷世界的SARS、刘海洋泼熊事件,2003年西北地区的蝗灾现象,每年北方地区的沙尘暴天气等现实社会中环境事件比比皆是,只要教师及时捕捉,供学生分析,他们的忧患意识、环境责任感就会与日俱增。

三 如何在地理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

1.对比法

运用诗词歌赋,激发学生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情感。教育离不开情感,地理教师要充满感情地把描写山川河流的优美诗句引入课堂,创设一种美的氛围,以情感人,以情动人。如:在学习东部丘陵知识时,教师与学生齐读“横看成岭侧成峰……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一览众山小……”。学生在朗读过程中,不仅了解了庐山、泰山的特点,而且获得了美的享受,激发了对庐山、泰山的向往热爱之情。又如:学习青藏高原时,用《青藏高原》歌曲导入,把学生带入山川相连、神秘莫测的世界屋脊的想象空间。学习内蒙古高原时,让学生齐背“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多么美丽广阔的大草原。通过这种方式,学生有身临其境之感,会在这些优美的诗句中放飞想象的翅膀,尽情陶醉在祖国美好河山的怀抱。但是人类活动却破坏了这种美好的景象。例如,内蒙古高原的过渡开垦,过度放牧,茫茫草原变黄沙,片片绿洲无影踪,播放《梦开始的地方》:“能不能把碧绿还给大地,能不能把蔚蓝还给海洋,能不能把透明还给天空,梦开市的地方一切还给自然……”形成强烈对比,使学生的心灵受到震撼,保护环境、保护自然的感情油然而生。

2.危机感法

通过分析有关地理数据,绘制地理图表,使有关问题更直观、更突出,从而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 。在地理课堂中,有些地理问题,可通过阅读、绘制地理图表来解决,这样能为我们发现环境问题或解决环境问题带来许多方便之处。如讲解“地球上的水”:地球上的水从其覆盖面积、储量、水循环方面上看,可以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但当我们把地球上的各种水体按所占的比例用扇形统计图绘制后,再进行比较分析,就可以很清楚地发现其实可供人类利用的淡水资源是微乎其微的,又加上人类肆意污染水、浪费水,导致全球水危机,可再生的水资源最终也会变成不可再生资源,导致地球水枯竭。地球上的水资源除了储量有限外,在地球上的分布也是极不平衡的,通过计算各地人均占有的水资源,再结合当地的工农业发展概况,就可以发现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很不乐观,华北地区缺水相当严重,可以这样比喻:如果全世界平均每人拥有一桶水,那么中国平均每人只有一盆水,而中国的华北地区平均每人只有一杯水。这样自然而然地引发了学生的思考,进而积极关注水资源问题,讨论缺水的原因,探讨解决的方法,懂得要节约用水,不污染水,采用跨流域调水等方法来解决缺水问题。学生思维活跃,再联系实际生活,应该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节约用水的好习惯。如洗手时水龙头开小,涂肥皂时关上水龙头,洗完水后把水龙头关紧,节省用水量,又将洗手水积在水盆里冲厕所,重复用水。通过相互交流讨论,学生的环保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并把这样的好方法加以推广。

3.故事延伸法

漫画故事,给学生想象空间,使学生认识到环境问题,提高环保意识。

大自然不会说话,但是它会用自己的方式回答人们所作的这一切,例如在学习土地资源的时候,通过“小鸟的悲哀、小草的哀求、飞来的山峰”等漫画,引导学生思考,人类这些行为都破坏了有限的土地资源,认识到人类面临的环境问题。又如在教学“人类面临的环境问题”时,可向学生展示一幅新漫画:在浩瀚无际的南太平洋小岛上,几个海洋岛国的首脑正在讨论海水将要淹没小岛,国民该撤向何方,并一致认为西方大国应负有主要责任,这时,头顶上是白浪滔天,海面上许多海鸥在焦急地乱飞,不远处的大陆上某西方大国元首怒斥:“凭什么要我们承担责任!”让学生共同讨论分析这幅漫画所表达的寓意。然后告诉学生,科学家预测,未来百年,全球气温将上升1.5―6摄氏度,海平面将升高15―95厘米,地球上的干旱地区更加干燥,其后更加恶劣,厄尔尼诺现象更严重,全球变暖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数以亿计人们的生活。鉴于人类活动产生的全球变暖、酸雨、臭氧空洞等环境问题,所引发的环境灾害愈演愈烈,科学家们呼喊“狼来了”,这样学生就会产生迫切了解具体环境问题的愿望和强烈的环境危机感。

4.身临其境法

结合多媒体教学手段,渗透环境教育。在课堂教学中,有许多地理现象和地理问题单凭口头讲述或学生讨论达不到形象、直观的效果,很难引起学生的关注或在他们心中产生震撼,那么我们可以在教学中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具,如把有关教学内容制成多媒体课件,并在教学过程中适时地插播一些录像,加深学生的印象。多媒体能以图文并茂、声像俱佳、动静皆宜的表现形式,以跨越时空的非凡能力,大大增强人们对抽象事物和过程的理解及感受,从而将课堂引入全新的境界,使学生的学习兴趣浓厚,思维活跃,能积极参与讨论、探究解决环境问题、保护环境的方法。如在讲解自然灾害时,可播放“长江特大洪涝灾害”、“北京沙尘暴”等一些录像,学生仿佛身临其境,深刻地体会到人类破坏环境所导致的恶果。然后组织学生参与讨论,分析形成灾害的根本原因,明白人类滥伐森林,会导致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环境问题,当灾害发生时,它给人类所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深刻的、惨痛的。然后引发学生思考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办法?呼吁大家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不使用一次性筷子,在班级里倡导节约用纸,积极回收废纸,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植树造林”。通过这样的课堂教学,我们就可以把学生的理性思维和感性认识有机地结合起来,再结合实际,达到增强学生环境意识、培养良好的环保行为习惯的教学效果。

5.交流评比法

在地理课堂中,可结合某些环保专题,组织学生撰写环保小论文、绘制漫画,开展交流、评比,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植树节、气象日、水日等,都是世界组织或国家指定或联合国确认的,其目的是保护我们良好的生存条件,呼吁人们爱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当我们把《地球上的水》、《天气与气候》、《自然资源》等一些单元或课题结束后,可结合某些纪念日的主题,组织学生积极撰写小论文或绘制漫画、拍摄身边环境的有关照片等,在课上进行交流、探讨。如“天气、气候、水和可持续发展”、“人人参与,创建绿色家园”、“生命之水”、“营造绿色城市,呵护绿色家园”等,通过讨论、交流、评比,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增强学生保持环保行为的自觉性。

当前,环境教育的重点不仅是把环境科学知识系统地传授给学生,更重要的是教会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环境问题,培养学生正确的环境意识和环境道德,养成良好的环境行为。所以,我们要多种教学方法和形式相结合,在课堂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巧用环境话题引入教学,激发环保意识;善用反面教训警示学生,培养环保责任感;常用正面案例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环境观;惯用环保行动强化学生,提高环保素养。总而言之,在地理课堂上渗透环境教育,应打破传统的课堂授课方式,不断探索和尝试各种教学方式,增强环境教育效果,培养学生良好的环境素质。

参考文献:

[1]祝怀新.基础教育阶段环境教育丛书.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第7篇:关于保护环境的讨论范文

一、结合目前普遍认同的“关于环境的教育,在环境中的教育,为了环境的教育”的环保教育模式,明确地理教育在学生环保意识培养方面的目标和任务

(一)地理教育可以提供大量“关于环境”的知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荐的中学环境教育大纲中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标题与地理有关。如人口、资源、环境及其相互间的关系等内容一直在地理教育中包含着,在实际教学中,要培养中学生正确的人口观、资源观、环境观。

(二)地理教育应帮助中学生“在环境中”提高环保意识。地理学科第二课堂丰富多样,通过各种课外活动,让学生在环境中亲身体验,通过各种探索活动,感受各种环境问题,端正环保态度。

(三)地理教育能够帮助环境教育成为“为了环境的教育”。向学生阐释人地关系,培养他们的全球观念,使他们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投身于环保事业。

二、充分挖掘现行高中地理教育中能够进行环保意识培养的内容

中学地理教学中的环境教育内容应以课本为主要依据。现行中学地理教材中,蕴含着丰富的环境教育内容,主要有如下三方面:

(一)智能教育内容。教材以大量的篇幅讲述社会、经济、生态的持续发展,资源的持续利用;阐述环境问题的现状、起因与解决办法,揭示人地互动发展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

(二)道德教育内容。教材告诉我们,自然资源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环境对废弃物的容纳能力是有限的,对资源的无节制掠夺开采,对环境的任意污染与破坏,必然受到自然界的惩罚。通过破坏环境来侵犯他人的利益,危及子孙后代的生存,必将受到社会的谴责,从而明确人对自然的道德责任和义务,树立“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新型环境道德观念。

(三)行为教育内容。要求学生成为大自然的优秀管理员,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讲究环境卫生,节约用水用电,收集废纸废铁,爱护花草树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积极主动参加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投身于环保事业。

三、尝试地理教育方式方法的改革,有效培养中学生的环保意识

(一)通过设计争议性问题开展讨论,培养中学生的环保意识。

在地理教学中设计争议性问题,组织学生进行多方面的讨论,让他们通过内部矛盾的冲突,深入理解环境问题,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 转贴于 如在教学高中《地理》下册“新能源”一节时,设计“要不要发展核电”这一争议性问题,引导学生进行思考,组织讨论。核电站是全世界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焦点之一,有些学生认为核能是一种清洁、廉价、能量密集、地区适应性强、具有巨大发展前景的新能源,应积极发展核电站;另外一些学生则认为前苏联切尔诺贝利灾难性的核事故固然罕见,但人们不能忽视来自具有很高放射性的核废料的威胁,应削减或停止核电发展计划。学生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就会产生对核电不同的看法。通过激烈的争论,其意义远不止是让学生知道应该不应该发展核电站。

(二)重视开放性教学,加强环境教育,培养学生的多方面才能。

所谓开放性教学就是指环境教育中利用一些开放性教学材料,这些材料不限于常用的课本,教师不给出固定格式的结论,而是由教师指导学生通过搜集、阅读文字资料,实地调查问题现状等学习活动,使学生自己得出恰当的结论。

(三)充分利用各种实践活动,将环境知识转化为环保意识。

环境意识的形成必须依赖于学生的实践,而且只有在他们的实践中才能表现出来。

1.把地理知识与周围看得见、摸得着的环境紧密联系起来。如在学习“地球上的大气”这一章,要求学生根据自身的感受,分析冷热、刮风、下雨等现象,特别是经常影响本地的台风,寒潮等灾害性天气,使学生们知道这些主要是由自然原因产生的环境问题,人类只有认识自然规律,趋利避害,按客观规律办事,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结合参观访问,增加感性知识,深化理性知识的学习。如在学习工业“三废”的危害及治理的内容后,带领学生到宛西制药考察,参观药厂的污水处理设备,并听企业领导的介绍。同学们对工业“三废”的治理过程有了清晰的了解,不但获得环保的技能知识,而且在亲身的感受中潜移默化地提高了环保意识。

3.结合春游,让学生在大自然中体会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如去年高一年级四个班到内乡自然保护区春游,我就紧紧抓住这个机会,引导学生在观察中思考讨论:保护区旅游业的现状、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保护区的实际意义,为什么政府要花这样多的资金维护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等等。

4.结合当地政府的重点工程或环保热点问题激发中学生“学环保、讲环保”的动机。

5.结合3月12日植树节,带领学生参加植树活动,学生实现了参与环境保护的愿望,在劳动中提高了环保意识;同时也深化了地理课本上有关知识的学习。

第8篇:关于保护环境的讨论范文

摘要:环境意识是科学意识,也是道德意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保护人类的家园――地球,对“经济发展既能满足人类当前的需要,又对子孙后代的生活环境不构成危害”的教育,本身就是在为他人、为后代人着想的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

关键词:地理课堂;环保教育;道德意识

中图分类号:G633.5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1578(2012)05-0195-01

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中明确提出“要使学生具有初步的环境意识”,新课标也强调,“增强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初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观念,逐步养成关心和爱护环境的行为习惯”。因此,在地理教学实践中,应逐步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

1.通过课堂教学使学生获取环保知识

要讲清中学地理教材中有关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的知识。初中地理教材中的世界气候,自然景观的地区差异,世界的自然资源和中国的气候、河流、湖泊,中国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及中国的区域地理差异等知识。教师讲授时,不仅要讲清楚自然资源的概念,而且要详细讲解有关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的知识。在讲授黄河时,要说明黄河及流域概况的知识,同时要指出,黄河所流经的黄土高原在历史上是一片“草丰林茂,沃野千里的绿洲”,但由于常年毁林开荒,植被遭到严重破坏,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和生态失调,导致泥沙淤积下游,形成地上“悬河”,给广大民众带来忧患。同时还应着重介绍,解放以来黄河两岸的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坚持治理改造黄河,化害为利,趋利避害,使晋陕等沿河省区出现了田园似锦、棉麦丰收的喜人景象,生态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这样既体现了爱国主义教育,又进行了具体生动的环境教育,寓环境保护教育于地理课的教学之中。

2.通过时事让学生认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性

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人类从自然界提取的资源越来越多,排放的废弃物也与日俱增,资源消耗过大,生态破坏加剧,已使地球不堪重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在地理课堂上通过时事和历史事件问题,适时的渗透在地理教学中,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环境污染对人类生存的影响,窥视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如: 2003年,在我国发生的非典疫情,它与生态环境的变化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环境的急剧恶化诱发水生物、野生动物和致病微生物的突变,而滥捕滥杀、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使致病微生物传播到人体,进而危害人类的身体健康。在地理课上通过时事和历史事件的渗透教学,使学生学到地理知识的同时,还接受到环境教育,通过对这些事件的了解研究,让学生学会用地理学知识分析、评价这些事件的形成机制、演变过程与对策。

3.尝试地理教育方式的改革,培养中学生的环保意识

3.1 通过设计争议性问题开展讨论,培养中学生的环保意识。世界上的事物是复杂的,许多事物的存在既对人类的发展有益,也可能对人类有潜在的危害。科学技术是把双刃剑(如农药的使用、氟利昂利用的兴衰、核能发电等),使学生认识到这点是非常重要的。环境问题的存在往往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期有不同存在的形式;不同阶层的人对同一环境问题也会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在地理教学中设计争议性问题,组织学生进行多方面的讨论,让他们通过内部矛盾的冲突,深入理解环境问题,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如在讲高中地理 “新能源”一节时,设计“要不要发展核电”这一争议性问题,引导学生进行思考,组织讨论。核电站是全世界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焦点之一,有些学生认为核能是一种清洁、廉价、能量密集、地区适应性强、具有巨大发展前景的新能源,应积极发展核电站;另外一些学生则认为前苏联切尔诺贝利灾难性的核事故固然罕见,但人们不能忽视来自具有很高放射性的核废料的威胁,应削减或停止核电发展计划。学生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就会产生对核电不同的看法。通过激烈的争论,其意义远不止是让学生知道应该不应该发展核电站。

3.2 重视开放性教学,加强环境教育。所谓开放性教学就是指环境教育中利用一些开放性教学材料,这些材料不限于常用的课本,教师不给出固 定格式的结论,而是由教师指导学生通过搜集、阅读文字资料,实地调查问题现状等学习活动,使学生自己得出恰当的结论。学生自己得出的结论可能是各种各样,也可能是比较一致的,教师要根据一定的科学原理引导学生讨论所得结论的合理性,但不必统一到教师事先准备的结论上。因为环境问题本来就有多种解答方法,例如在讲 “城市的新区建设”一节时,结合中牟县新县城的建设,引导学生思考“为什么要建设新县城?”学生在课余到图书馆、阅览室、信息部门去搜集信息、查找资料、调查研究,通过资料综合、数量统计,得出中牟县新县城的建设是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是人类认识、利用、改造环境的表现。也有些学生认为中牟县新县城的建设象“圈地运动”一样破坏了大量优质的耕地,对于人均耕地紧张的中牟县来说,新县城的建设是不合理的。但从长远的观点考虑,对当地的综合环境的改善是十分有利的。通过开放性教学培养中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也是对学生进行如何利用信息资源来学习和探索的过程。学生不掌握这个过程,就无法做到真正理解生活中的环境问题,环保意识的提高也无可谈起,因为真正使学生信服又能理解的知识是学生自己参与学习过程后获得的。

第9篇:关于保护环境的讨论范文

企业/绿色会计/理论/实践

绿色会计是将我们所知的传统会计理论结合现代绿色的企业经营理论,对经营活动中涉及到的项目采取独立核算、单独反映、严格控制的管理活动。从理论上来说,研究绿色会计的目的是围绕现代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因人为活动造成生态环境恶化,企业经营者所必须面对的绿色经济、经营与管理冲击,在研究绿色会计和传统会计基础之上,提出适应现代的绿色会计理论基础体系。在确认、计量、记录及信息披露等方面,为广大中国企业制订出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绿色会计标准和会计制度提供借鉴。当下,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绿色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绿色会计理论和实践的研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现代企业绿色会计现状

自从绿色会计传入我们国家,尽管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主要是以国内上市公司为主体的一些企业在此方面进行了一些大胆的尝试,主要集中体现在企业的对外信息披露,但也仅涉及到部分关于环境信息的报告,提及的信息大多是针对企业有利的方面,同时这些公布的信息是不完整的,而且缺乏可信性和可比性。之所以会出现这些情况,主要还是因为目前我国企业缺乏可供企业参考的绿色会计标准、制度等,企业没有可以遵循的权威准则。企业完全是根据自己的情况,有选择的披露有利于自身的信息,不能全面反映真实情况。综合目前国内针对绿色会计的研究与探讨,我们可以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就目前研究成果作出如下阐述。

从理论方面来讲,国内之前对绿色会计问题的探讨,一般是将绿色会计当成一个独立学科对待,作为一个对传统会计理论批判后出现的一个新的会计理论,并没有意识到传统会计也是在不断进步,不断发展,不断受到外部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而变化的,其主要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也随之不断进步。现在,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国内生产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活动越来越多,相应的投资支出明显增加,绿色会计也越来越显得重要,从而传统会计也在绿色方向得以创新、拓展和充实。

从实践上看,绿色会计在指导企业减少环境污染和破坏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绿色会计实践中加强了对环境的保护,提高了企业产品的“绿色”附加值,使得企业在“绿色竞争”上凸显优势。绿色会计强调提升企业的“绿色竞争力”,持续拓展环境保护措施,致力为消费者提供绿色产品,提高生活品质。

二、目前国内绿色会计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我国绿色会计实践方面还是很欠缺,除涉及环境污染的上市公司迫于公众压力部分披露环境信息外,其它的企业基本没有这方面信息的披露。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呢?分析不难发现,在我国受传统发展观念的影响,绿色会计的研究和实施主要问题是,社会各阶层的思想认识不足。

首先,地方政府官员错误的政绩观和发展观。在我国,不少地方政府官员缺乏这方面的认识,鉴于环保工作很难从政绩上体现,往往被忽视。特别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重点抓经济发展思想的影响,使得很多地方政府官员选择性忽视环境污染,甚至有人认为发展经济就是要先污染后治理,甚至导致他们认为没有必要实施绿色会计核算。这种“先污染,后治理”的观念是非常错误的认识,也是导致国内绿色会计建立和实施迟缓的重要原因。

其次,企业生态环境责任意识不强,逐利思想严重。作为绿色会计核算的主要对象――生产企业,从本质上讲都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有些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自身利益,选择性遗忘企业应该履行的环境保护责任,而企业应该履行的生态环保责任恰恰是绿色会计的主要核算内容。在我国,绝大部分企业是不会主动拿出资金去从事保护环境的,从而也就不可能主动进行绿色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公众生态环保意识非常薄弱。长久以来我国地大物博、资源丰富思想的灌输,使得我们毫无吝惜地浪费资源、肆意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了我国环境污染严重的现状。社会公众环境保护意识薄弱,没形成普遍的环保意识和行为习惯。

最后,广大会计从业者绿色会计理念落后。我国目前对绿色会计的研究工作主要是由学校及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们来从事,有关绿色会计学科的建设和教学比较落后,绿色会计理论缺乏专业培训机构,绿色会计专业人才严重短缺,绿色观念不强甚至根本没有。绿色会计作为综合性较强、新兴的会计学分支,要求会计从业人员及时更新观念,主动调整知识结构,积极掌握新知识,适应新形势下会计工作。在我国,亟需既精通传统的会计理论,又掌握环境保护方面专业知识的跨领域、跨学科的综合性复合人才。

三、现代绿色会计改善思路和实施方案

首先,政府职能部门发挥应有的作用。政府部门改变之前错误的政绩观和发展观。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标准,督促企业依照实施,从根源上避免企业污染环境行为的发生。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剔除“先污染、后治理”的不正确思想。严厉打击破坏环境的企业经营机构,严格执法,严惩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企业。督促企业建立绿色会计预算制度,将环境因素纳入预算会计核算范围。上级职能部门行使绿色审计监督职能,依法审计企业绿色会计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合理性,敦促企业协调生产与环保的利益关系,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使生产经营活动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其次,企业积极主动推行绿色会计制度,加强绿色会计制度管理。企业生产计划要提前就做好避免破坏生态环境的工作,要就环境保护进行风险评估。从企业管理者到普通员工都要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社会责任感,建立可持续性发展理念,让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加强对公众的环境保护教育工作,普及环境环保科学知识,增强大家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灌输经济建设可持续性发展思想,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地投入到可持续发展性社会生活中去,为绿色会计实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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