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后疫情时期工作措施范文

后疫情时期工作措施精选(九篇)

后疫情时期工作措施

第1篇:后疫情时期工作措施范文

为切实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防范和应对我校师生及教职员工可能出现的感染疫情,确保在发生人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有力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稳定、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长:xxx

负责全面工作,制定防控计划方案,组织实施防控工作。

副组长:xxx

协助组长制定好计划方案,组织实施防控工作,安排具体教育、预防工作。

员:xxx

具体组织实施防控工作。

(二)疫情工作小组

长:xxx

员:xxxx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一)学校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高新区教育办公室防控工作部署,与上级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和疾控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联防联控,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贯彻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指导思想,做好指导、指挥全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把握春节前后、寒假、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段和节点,通过QQ和微信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温馨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寒假期间密切关注来自武汉的教职工、教职工子女及亲朋好友,做好校内及值班等人员流动场所的检查指导。若有疫情发生,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情绪稳定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和相关资料收集工作,视疫情发展情况,报经市、区教育局批准,落实学校停课、停学、停工等措施。

(二)各处室按照学校的部署,结合处室实际,制定并落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案和措施,做好全校师生员工的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尤其是在开学前全面实施晨检和午检、因病缺勤追查登记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师生做好室内外的教学、生活场所卫生,加强食堂管理和寄宿生管理;加强室内通风、通光和消毒;主动配合、协助上级疾控中心快速处置校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做好疫情报告和信息沟通工作,确定专人为信息报告员,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建立和完善防控工作的台账和各项资料收集工作。由教导处牵头成立关于疫情防控延迟开学应急预案,针对延迟开学,课程安排,假期学生在家期间的功课复习安排等做好相关工作。由学校食堂管理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针对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售卖环节及返校工人的防控知识的宣传、疫情防疫及日排查等开展工作。由德工处牵头成立疫情防控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的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等开展工作。由安全办公室牵头制定开学后疫情防疫、防控管理的处置预案,针对学生的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等相关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外来人员防控预案,针对教师值班、人员疫情知识的宣传、疫情防控、日常排查等开展相关工作。

三、应急处置措施

各处室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一)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学校内的疫情通报。

(二)学校传达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三)学校应急人员要赶赴现场,实施隔离、消毒等必要的防控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学校会同卫生部门组织专门人员指导与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四)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及时与教办、卫健(疾控)部门联系,及时住院治疗。对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隔离观察,观察期间不能参与集体活动。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五)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六)在疫情加重时,学校各处室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七)在疫情加重时,各处室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等活动应暂缓进行;由安全办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必要时报请教育办公室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八)在疫情加重时,学校各活动场馆、公众场所禁止开放。

(九)信息上报要迅速,具体有李新负责。

(十)定点医院为:疾控中心、传染病医院。

(十一)万一发现疫情,现场指挥李来笃;立即逐级上报(李新);拨打120急救中心救治(李刚);对现场消毒,封锁人群进入(张修杰)。

四、事故责任追究

各处室主任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对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大面积爆发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

搞好健康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改善环境卫生和做好应急准备。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抵抗疾病的免疫能力;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教室、图书馆、食堂、卫生间等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

(三)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

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消除疾病发生与传播的隐患。学校食堂管理办公室要按照有关食品卫生法规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坚持采购索证制度,加工食品时要确保煮熟煮透。要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第2篇:后疫情时期工作措施范文

传染病预防措施可分为:①疫情未出现时的预防措施;②疫情出现后的防疫措施;③治疗性预防措施。

(一)预防性措施

在疫情未出现以前首要任务是做好经常性预防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对外环境中可能存在病原体的实体应进行的措施 改善饮用水条件,实行饮水消毒;结合城乡建设,搞好粪便无害化、污水排放和垃圾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医院及致病性微生物实验室的规章制度,防止致病性微生物扩散和院内感染;在医疗保健机构也应大大贯彻《食品卫生法》以及进行消毒、杀虫、灭鼠工作。虽然上述工作主要由卫生防疫及环境监测部门牵头执行,但临床医师也应积极配合。

2.预防接种(vaccination)又称人工免疫,是将生物制品接种到人体内,使机体产生对传染病的特异性免疫力,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1)预防接种的种类

1)人工自动免疫:是指以免疫原物质接种人体,使人体产生特异性免疫。免疫原物质包括处理过的病原体或提炼成分及类毒素。其制剂可分为:

活菌(疫)苗:由免疫原性强而毒力弱的活菌(病毒或立克次体)株制成。如结核、鼠疫、布鲁菌活菌苗,脊髓灰质炎、流感、麻疹活疫苗。其优点是能在体内繁殖,刺激机体时间长,接种量小,接种次数少。但由于不加防腐剂,当被污染时杂菌易生长。一般必须冷冻保存。

死菌(疫)苗:将免疫性强的活细菌(病毒等)灭活制成。优点是勿需减毒,生产过程较简单,含防腐剂,不易有杂菌生长,易于保存;缺点是免疫效果差,接种量大。也有将菌体成分提出制成的多糖体菌苗,如流行性脑膜炎球菌多糖体菌苗,其免疫效果较一般菌苗为好。

类毒素:是将细菌毒素加甲醛去毒,成为无毒而又保留免疫原性的制剂,如白喉、破伤风类毒素等。

2)人工被动免疫:以含抗体的血清或制剂接种人体,使人体获得现成的抗体而受到保护。由于抗体半衰期短,有超过25天,因而难保持持久而有效的免疫水平。主要在有疫情时使用。

免疫血清:用毒素免疫动物取得的含特异抗体的血清称抗毒素。提出其丙种球蛋白有效免疫成分称精制抗毒素,含异种蛋白少,可减少过敏反应的发生。免疫血清主要用于治疗,也可作预防使用。

免疫球蛋白(丙种球蛋白及胎盘球蛋白):由人血液或胎盘提取的丙种球蛋白制成。可作为麻疹、甲型肝炎易感接触者预防接种使用,但不能预防所有传染病,更不能作为万能治疗制剂滥用。

被动自动免疫:只是在有疫情时用于保护婴幼儿及体弱接触者的一种免疫方法。兼有被动及自动免疫的长处,但只能用于少数传染病,如白喉,可肌注白喉抗毒素1000~3000单位,同时接种精制吸附白喉类毒素。

(2)计划免疫:计划免疫是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结果和人群免疫水平的分析,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使用疫苗对特定人群进行预防接种,最终达到控制和消灭相应传染病的目的。我国自70年代中期开始普及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以来,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各地已自上而下建立起计划免疫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冷链系统,疫苗接种率不断提高,相应传染病的发病率逐年稳步下降。1988年和1990年,我国分别实现了以省和以县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率达到85%的目标,并通过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和卫生部联合组的审评。目前,以消灭脊髓灰质炎为重点,我国的计划免疫工作又进入了控制和消灭相应传染病的新阶段。

1)计划免疫的免疫制品及病种:我国常年计划免疫接种主要内容为对7周岁以下儿童进行卡介苗、脊髓灰质炎三价糖丸疫苗、百白破混合制剂和麻疹疫苗的基础免疫和以后适时的加强免疫,使儿童获得对白喉、麻疹、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结核和破伤风的免疫。目前我国已将乙肝疫苗的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但未纳入计划免疫程序。有些地区也将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膜炎的免疫接种纳入计划免疫范畴。随着计划免疫工作的开展,可以预计,其他一些危害儿童健康、用疫苗可以预防的传染病也将列入计划免疫工作范围。

2)计划免疫的免疫程序:免疫程序是根据有关传染病的流行病学特征、免疫因素、卫生设施等条件,由国家对不同年(月)龄儿童接种何种疫苗作统一规定。只有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实施,才能充分发挥疫苗效果,避免浪费。免疫程序的内容包括:初种(初服)起始月龄、接种生物制品的间隔时间、加强免疫时间和年龄范围。

儿童基础免疫:卡介苗1针,脊髓灰质炎三价混合疫苗3次,百白破混合制剂3针,两针(两次)间最短间隔时间为一个月;麻疹活疫苗1针。要求城市和已经装备冷链设备的地区,在12月龄内完成儿童基础免疫;尚未装备冷链和边远地区儿童可在18月龄内完成:牧区(含半牧区)及人口稀少的边境地区在36月龄内完成。同时还要求,不论城市还是农村,基础免疫的起始月龄不准比规定的免疫月龄提前(但可以推后);两针次间隔时间最短不应短于28天(但可长于28)。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基础免疫才算合格接种。城市12岁儿童是否作卡介苗加强,根据当地结核病流行情况决定。

3)计划免疫的实施:

①组织措施:接种方式有定点和分散接种,凡有条件和可能的地区都应实行定点接种,以保证接种质量和降低疫苗损耗。接种人员城镇由基层保健构成预防保健科(组)、乡镇卫生院防保组(股、站)负责实施接种;农村由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或乡村医生负责实施接种,在无乡村医生和卫生员的地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工作态度不可信的地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技术不适应的地区可组织接种小组(分队)实施接种。

②接种剂量和部位:使用有效疫苗,正确的接种剂量和接种途径是保证免疫成功的关键。如接种剂量与途径不当,可造成接种事故,如个别基层卫生组织误将用卡介苗作皮下接种而发生成批的深部脓肿患者出现。

③接种实施步骤:实施接种步骤及其工作要求如下:

④计划免疫疫苗的禁忌证

世界卫生组织规定,计划免疫接种所用的疫苗几乎没有禁忌证。

发热、腹泻和营养不良的儿童均可进行接种,儿童腹泻时,仍可口服脊灰疫苗,但不计入基础免疫次数,应在下次补服;

家长或临床医生对正在患病的儿童接种疫苗有顾虑时,应鼓励和动员他们进行接种;若经劝告仍不愿接受,可暂缓接种,等愈后及时补种;

对接种第一针百白破疫苗发生强烈反应(抽搐、高热、惊厥)的儿童,不可再接种第二针。

根据我国计划免疫工作实际情况,处理疫苗禁忌证的原则为:受麻疹、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及结核病六种儿童传染病的预防接种,以减少其发病率与死亡率。1990年9月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通过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执行90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1991年3月,我国政府总理已正式签署了上述两个世界性文件,为实现文件规定的各项目标作出了庄严承诺。这两个文件涉及到预防接种目标者,如下:到2000年,全球消灭脊髓灰质炎;到1995年,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到1995年,与实行计划免疫前相比,使麻疹死亡率降低95%,发病率降低90%,以此作为长期在全球消灭麻疹的重要步骤;保持高水平的免疫覆盖率(到2000年以后)。

既往诊断有明确过敏史的儿童,一般不予接种(口服脊灰疫苗除外);

免疫功能缺陷的儿童,可暂缓接种,等愈后补种;

具体如何掌握各种疫苗的禁忌证,应以疫苗使用说明书为准

4)冷链:实施计划免疫,冷链是保证疫苗接种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所谓“冷链”(cold chain)是指疫苗从生产单位到使用单位,为保证疫苗在贮存、运输和接种过程中,都能保持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而装备的一系列设备的总称。

5)扩大免疫计划: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扩大免疫计划(expanded programme on immu-nization,epi),要求1990年全世界所有的儿童接种率至少达到90%,以预防白喉、百日咳、破伤风、麻疹、脊髓灰质炎和肺结核。

世界卫生组织西太洋地区通过了在1995年消灭脊髓灰质炎的目标决议,我国地处西太洋地区,因此这个庄严的任务也是我国的奋斗目标。为此,我国《八五计划纲要》规定,到1995年乡镇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85%。

(3)预防接种反应

1)一般反应:接种24小时内接种部位有局部红、肿、痛、热等炎症反应,有时附近淋巴结肿痛。

一般反应是正常免疫反应,不需作任何处理,1~2天内即可消失。倘若反应强烈也仅需对症治疗。如果接种人群中的强度反应超过5%,则该批疫苗不宜继续使用,应上报上级卫生机关检验处理。

2)异常反应:少数人在接种后出现并发症,如晕厥、过敏性休克、变态反应性脑脊髓膜炎、过敏性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等。虽然异常反应出现机率很低,但其后果常较严重。若遇到异常反应时应及时抢救,注意收集材料,进行分析,并向上级卫生机构报告。

3)偶合疾病:偶合疾病与预防接种无关,只是因为时间上的巧合而被误认为由接种疫苗所引起。冬季常偶合流脑,夏季常偶合肠道传染病,可经诊断加以鉴别。在接种时,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接种,注意当时一些传染病的早期症状,尽量避免偶合疾病发生,同时应向病人家属作好解释。

4)预防接种事故:制品质量不合格或消毒及无菌操作不严密或接种技术(部位、剂量、途径)错误而引起,常误认为接种反应。

5)计划免疫所用疫苗的反应及处理。

(4)预防接种效果考核:预防接种效果的考核多由生物制品研究所或卫生防疫站进行。具体内容包括免疫学效果评价和流行病学效果评价。流行病学效果评价包括不良反应观察和试验组与对照组的发病率对比分析。免疫学效果评价系观察接种者免疫指标的变化状况。

3.防护措施 在某些疾病流行季节,对易感者可采取一定防护措施,以防止受感染,如应用蚊帐或驱避剂防止蚊虫叮咬,以预防疟疾、丝虫病、乙型脑炎等感染;在进入血吸虫病污染的“疫水”中时,可在皮肤部位涂擦防护剂(如含2%氯硝柳胺的脂肪酸涂剂),或者穿用氯硝柳胺浸渍过的布料缝制的防蚴裤、袜,以避免尾蚴感染。

4.携带者的检查措施 有很多传染病均有病原携带者,其危害程度不同,平坦应按病种在该地有目的地检查携带者。也可在新兵入伍、新生入学及招工的健康检查中发现。疟疾、丝虫病等寄生虫必要时可经普查发现。也可以从恢复期病人、病人密切接触者中追踪发现到病原携带者。特殊职业,如儿童机构、饮食行业、牛奶厂及水厂工作人员、炊事人员的定期检查发现携带者是必要的,因为很多爆发是由这些职业工作人员引起的。

要建立登记卡,对上述特殊职业人员管理要严格,发现携带者时应将其暂时调离工作进行治疗,治疗无效时,则需调换职业。乙型脑炎表面抗原携带者现在尚无满意的治疗方法,对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要加强卫生教育,正确认识携带状态对周围人群的可能危害性,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并接受必要的措施。

⒌健康教育 平时的健康教育对预防传染病非常重要。饭前、便后洗手,不随地吐痰等卫生习惯的养成是文明生活的具体内容之一。可以针对不同病种按照季节性有计划、有目的地宣传传染病的症状及防治方法,达到普及卫生常识、预防疾病的目的。

(二)防疫措施

是指疫情出现后,采取的防止扩散、尽快平息的措施。

1.对病人的措施 关键在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

(1)早发现、早诊断:健全初级保健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感,普及群众的卫生常识是早期发现病人的关键。诊断可包括三个方面:临床、实验室检查及流行病学资料。临床上发现具有特征性的症状及体征可早期诊断,如麻疹的科氏斑、白喉的伪膜等。但有时应有实验室诊断,方才较为客观、正确,如伪膜涂片查出白喉杆菌。在传染病诊断中,流行病学资历料往往有助于早期诊断,如病人接触史、既往病史和预防接种史等。此外,年龄、职业和季节特征往往对早期诊断也有重要参考价值。

(2)传染病报告:疫情报告是疫情管理的基础,也是国家的法定制度。因此,迅速、全面、准确地做好传染病报告是每个临床医师的重要的法定职责。

1)报告的种类:根据1989年国家颁布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法定报告的病种分甲类、乙类和丙类,共计35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

丙类传染病: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流行性出血性结膜,除霍乱、痢疾、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国务院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甲类传染病病种,并予公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公布。

2)报告人及报告方式:凡从事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工作人员均为法定报告人。法定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应以最快方式逐级报告给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卫生防疫专业机构。

法定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以电话或传染病卡报告疫情。发现爆发流行,应以最快方式向县级卫生防疫站报告。

法定报告人确诊或疑诊丙类传染病中的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病人,按规定向有关卫生防疫站报告疫情。

丙类传染病中流行性感冒,除霍乱、痢疾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为仅在监测点上进行监测的传染病。监测点上的法定报告人,对确诊、疑诊的上述五种传染病,按乙类传染病报告方法报告疫情。

对疑似病人应尽快确诊或排除,发出订正报告。病人死亡、治疗、形成带菌者或有后遗症时要作转归报告。

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防止漏项,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以便于作流行病学调查。

3)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在城镇于6小时内,在农村应于12小时内报至县级卫生防疫专业机构;发现乙类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在12小时内报出疫情。发现爆发、流行,应以最快方式向县级卫生防疫专业机构报告。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慌报疫情。

(3)早隔离:将病人隔离是防止扩散的有效方法。隔离期限依各种传染病的最长传染期,并参考检查结果而定(参见附录一)。隔离要求因病种而异。

1)鼠疫、霍乱病人及病原携带者、艾滋病、肺炭疽,必须住院或隔离,由医生负责治疗。如拒绝或不治疗、隔离期未满擅自离院或脱离隔离,诊治单位可提请公安部门责令患者强制住院或重新隔离继续治疗。

2)乙类传染病患者,住院或隔离由医生指导治疗。

3)淋病、梅毒患者必须根治。医务人员不得扩散患者的病史。

4)病人出院或解除隔离后,如病情需要,医疗、保健机构或卫生防疫专业机构可以继续随访、管理。

除上述必须住院隔离的病种以外,一些传染病可采取在机关单位、居民点、学校建立临时隔离室或家庭隔离的方式进行隔离,由医护人员诊治、护理,并指导有关人员消毒与照顾。

有些传染病病人传染源作用不大,勿需隔离。一些隐性感染较多的传染病,隔离病人的措施,并不能达到控制疾病扩散的目的。

2.对接触者的措施 接触者是指曾接触传染源或可能受到传染并处于潜伏期的人。对接触者进行下列措施可以防止其发病而成为传染源。

(1)应急预防接种:潜伏期较长的传染病,可对其接触者进行自动或被动免疫预防接种,如麻疹爆发时对儿童接触者可注射麻疹疫苗,对体弱小儿可注射丙种球蛋白或胎盘球蛋白。

(2)药物预防:对某些有特效药物防治的传染病,必要时可用药物预防。如以抗疟药乙胺嘧啶、氯喹或伯喹预防疟疾;服用喹哌、增效磺胺甲氧吡嗪或青蒿素等预防耐药性疟疾;用强力霉素预防霍乱;用青霉素或磺胺药物预防猩红热等。要防止滥用药物预防,以免造成药品浪费和增加病原体的耐药性。药物预防最好只用于密切接触者,而不要普遍投药。

(3)医学观察:对某些较严重的传染病接触者每日视诊、测量体温、注意早期症状的出现。

(4)隔离或留验:对甲类传染病的接触者必须严加隔离(霍乱老疫区的接触者是否隔离,需根据当地情况而定),在医学观察同时还需限制行动自由,在指定地点进行留验。

对接触者实施隔离或留验的时间应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相当于该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

⒊对动物传染源的措施 有经济价值的动物如家畜若患有烈性传染病时,可以由兽医部门进行隔离、治疗。对家畜的输出应建立必要检疫制度,防止瘟疫蔓延。疫区的家畜、畜产品或动物原料必须经过检疫才准允外运。

对绝大部分染病的野生动物而无经济价值时,采取杀灭措施,如鼠类可以杀灭(灭鼠方法参见附录四)。有些传染病的动物尸体应焚烧、深埋,如患炭疽的动物尸体。

4.对疫源地污染环境的措施 疫源地环境污染因传染传播途径不同而采取的措施也不相同。地段医师或基层单位的医务人员尤应注意。肠道传染病由于粪便污染环境,故措施的重点在污染物品及环境的消毒。呼吸道传染病由于通过空气污染环境,其重点在于空气消毒、个人防护(戴口罩)、通风。虫媒传染病措施重点在杀虫(杀虫方法参见附录三)。经水传播传染病的措施重点在改善饮水卫生及个人防护。

消毒(disinfection)是指消除和杀灭传播途径上的病原体,并非要求杀灭一切微生物(称灭菌,sterilization)。消毒可分为预防性消毒及疫源地消毒。预防性消毒即前述预防性措施中饮水消毒、空气消毒、乳品消毒等。疫源地消毒指对现有或曾有传染源的疫源地进行的消毒,目的是杀灭由传染源排出的病原体。

疫源地消毒又可分为随时消毒及终末消毒。

(1)随时消毒(current disinfection):指在现有传染源的疫源地对其排泄物、分泌物及所污染的物品及时进行消毒,以迅速将病原体杀灭,例如,对疾病病人的粪便进行随时消毒。因为随时消毒要经常进行,所以一般要指导病人家属进行,或由病房护理人员完成。

(2)终末消毒(terminal disinfection):指传染源痊愈、死亡或离开后,对疫源地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毒。应明确哪些病应进行终末消毒。一般是指病原体在外界环境中能存活较长时间的疾病,才进行终末消毒。而病原体存活时间较短的病,如麻疹、水痘、百日咳、流行性感冒等病的病原体,一般勿需消毒。进行终末消毒前应明确消毒范围与物品。因此,消毒之前应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以考虑消毒的范围、物品及方法。

需要进行终末消毒的主要疾病为:

肠道传染病:霍乱、伤寒、副伤寒、疾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等。

呼吸道传染病:肺鼠疫、肺结核、白喉、猩红热等。

动物传染病:炭疽、鼠疫等。

消毒方法参见附录二。

(三)治疗性预防

正确并及时地治疗病人,可以尽早中止传染过程,缩小传染源作用,有时也可防止传染病病人(如伤寒、疟疾等)形成病原携带者。孕妇在妊娠初4个月患风疹所产出的婴儿患有出生缺陷的机会很大,可考虑人工流产,以防止缺陷胎儿出生。

(四)集体机构(作业)的预防措施

集体机构(作业)的群体结构特点及生活状况特异,故其预防措施也很有差别。本节仅阐述托幼机构、集体野外作业的预防措施。医院的预防措施在第十章《医院内感染的发生及控制》中介绍。

1.托幼机构 托儿所及幼儿园是传染病易感集中的群体,很容易发生传染病爆发,尤以病毒性肝炎、菌痢、病毒性腹泻、水痘、腮腺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等为多见。

(1)预防性措施:重点在于加强卫生监督,避免传染源进入。收容儿童及招聘老师和保育员均须经过体格检查,并有定期体检制度。应建立合理的儿童接送制度,接收儿童时要问清是否曾与有病儿童接触,晨检时应仔细检查有无早期症状及体征以便早发生疾病。对儿童及家长要做好卫生宣传工作,以取得合作。认真执行计划免疫工作。要做好饮食卫生、饮水卫生及环境卫生工作,教育儿童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2)防疫措施:发现疫情后,要立即报告卫生防疫站,以便取得指导。在单位领导下制定防疫措施方案,重点是尽量控制疫情,使之不在机构内扩散。立即隔离、治疗病人。密切接触者(一般指同活动的班组)应检疫,即本班组与其他班组隔离、医学观察、施行适合的应急预防接种、给预防药物及消毒。疫情扑灭之前暂停接受新儿童。将有关情况通告所有家长,取得谅解及配合,共同合作扑灭疫情,避免进一步扩散。

2.集体野外工作 野外作业如水利建设、筑路、勘探、农垦、部队野营等常集中较多人员协同工作或行动。由于人员流动性大,生活条件简陋,故极易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如菌痢、伤寒、病毒性肝炎、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脑膜炎等。因此,在作业开始之前,就应做好预防措施。

(1)预防性措施:在作业开工之前,应组织医务人员深入作业所在地区,进行流行病学侦察。了解该地区的环境、饮水来源、当地既往及现在有哪些疾病,并向该地区卫生防疫部门了解有关传染病及地方病的情况。进入现场前要组织好医务与卫生人员的队伍,并结合当地存在的特殊疾病及卫生问题作好进岗前培训工作。选择好生活场地、盖好工棚、厨房,选择好水源,兴建厕所,搞好杀虫、灭鼠和消毒工作,制订必要的卫生制度,要求派来工作人员的单位事先做好健康检查,以免传染源进入,并预先做好必要的预防接种,如流脑多糖体菌苗、破伤风类毒素类等接种。进入现场后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卫生宣传,建立疫情报告制度。

(2)防疫措施:重点在使疫情不扩散,保证作业顺利进行。病人应隔离、治疗。接触者庆给以适合的应急接种、药物预防及消毒,力求不发病。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取得指导帮助。

(五)自然灾害的防疫措施

我国地域辽阔,地形复杂,自然灾害频繁。常见的自然灾害有地震、洪涝、旱灾、风灾、雹灾、滑坡等。1976年河北省唐山大地震,正处午夜,居民熟睡,死亡24万人,重伤16万人。1991年夏天,安徽、江苏等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

自古以来即有“大灾之后必有大疫”的谚语。表明传染病的发生往往伴随着“大灾”。自然灾害之能导致传染病发生或流行是由于:①居民生活秩序失常;②自然环境遭受破坏;③医疗卫生机构遭受破坏三方面的原因。自然灾害虽已发生,若控制灾情的决策得当,措施及时,亦能控制或减少疾病发生,达到“灾后无大疫”的目标。我国1976年唐山大地震及1991年安徽、江苏等省特大洪涝灾害由于中央决策英明,各级政府措施得力,灾区群众不懈斗争,使灾区疫病发生减少,基本上达到“灾后无大灾”的要求。

自然灾害的防疫措施:

1.灾前在灾害的多发地区应建立应急突发事件的管理机制,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做好组织、技术及物质准备工作。

2.灾害一旦发生应及时做好抗灾防疫计划,大力贯彻执行,控制疫情上升。

3.建立健全灾区疫情监测系统,强化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时提供抗灾防病领导机构制定防病措施参考。

4.大规模、有针对性地实施预防接种。

5.迅速解决饮水卫生问题。因地制宜地开展饮水消毒或采取打井供水的措施。

6.抓好饮食卫生问题。灾害发生初期由于食品和粮食供应系统被破坏,使供应中断,紧跟而来的是饥饿的危害。即使紧急支援,也往往存在着供不应求和食品污染问题。灾害发生之初由于家庭烹饪条件破坏,多集中制作。为了防止食品污染和发生食物中毒,必须把好食品制作、运货和分发三个“关”。此外,灾害发生时,死畜、死禽增多,灾民食用此类肉食亦将增多,也应注意由之而发生的食物中毒。

7.开展消毒杀虫灭鼠工作。由于灾害导致生态破坏及灾民密集,人畜粪便、垃圾不能及时处理,为昆虫繁殖提供良好环境,同时鼠类栖息地被破坏,使鼠类大批迁移。这时应大力开展消毒、杀虫及灭鼠工作,以控制肠道、虫媒及动物病流行。

(六)检疫(quarantine)

目前我国实施两种检疫,即国境卫生检疫及疫区检疫。

1.国境卫生检疫  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和由国内传出,在一个国家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进出口岸设立国境检疫机关,对进出国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实行医学检查和必要的卫生处理,这种措施称为国境卫生检疫。在实施国境检疫时,检疫人员必须根据我国对外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各项办法进行。

(1)检疫传染病的病例及检疫期限:我国现行检疫传染病及其检疫期限为:鼠疫6天;霍乱5天;黄热病:6天。

(2)国境检疫内容

1)进口检疫:对来自国外的船舶、飞机、列车及徒步入境人员进行检疫,入境者必须填写旅客健康申请卡,申明现在是否患有:麻风、艾滋病(包括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精神病和其他疾病。若发现检疫感染者,必须立即将其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检疫传染病疑似患者应将其留验。留验期限根据传染病的潜伏期确定。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尸体,必须就近火化。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交通工具应接受消毒、杀虫、灭鼠或其他卫生处理:①来自检疫传染病疫区的;②被检疫病污染的;③发现有关啮齿动物或病媒的。

对来自疫区的被检疫传染病污染或者可能成为传染病传播媒介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应进行卫检查,实施消毒、灭鼠、杀虫或其他卫生处理。

2)卫生监督:对国境口岸的卫生状况和停留在国境口岸的入境、出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状况实施卫生监督。内容包括监督和指导有关人员杀灭啮齿动物和病媒昆虫;检查和检验食品、饮用水及其储存、供应、运输设备;监督从事食品、饮用水供应的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检查其健康证明书;监督和检查垃圾、废物、污水、粪便、压舱水的处理。

3)关于外国人定居或居住一年以上的健康证明:为简化检疫手续,防止检疫传染病传入,我国检疫部门规定来我国定居或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应提供健康证明(驻我国的外交人员及其家属以及未满16岁者除外)。对外国人进行健康检查和复查要求,除鉴别鼠疫、霍乱、黄热病外,主要是:①性病,包括软性下疳、淋病、慢性淋巴肉芽肿、传染期梅毒;②传染性麻风病;③开放性肺结核;④艾滋病;⑤精神病。我国签证机关在受理外国人入境时,外国人须要向我方提交所在国公立医院签发的、包括五种疾病的健康证明书。如该证明书系私立医院签发,则必须有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健康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有效。当外国人入境后向我国公安机关申请居留证时,必须提交健康证明复印件,若公安机关不能确认该证明是否有效,应让申请人到指定的卫生医疗部门确认。负责对外国人进行健康检查、复查,对健康证明确认的卫生医疗部门及医师应认真负责执行任务,并着重做好下列工作:

①根据临床诊断和流行病学判断,鉴别是否患有上述三种检疫病及五种疾病或处于这些病的潜伏期的染疫嫌疑人;

②对实施健康检查或复查的外国人,必须进行胸部x线检查和血清学试验;

③负责健康检查单位在检查完毕后应立即出具“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并经医师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出口检疫:开往国外的船舶、飞机、列车及其他车辆或徒步由陆地边境出国的人员,应在最后离开的港口、机场、车站分别接受检疫。其他车辆或徒步离境人员须在国境检疫机关指定的处所接受出口检疫。

⒉疫区检疫 国内遇有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宣传疫区。在疫区内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采取下列紧急措施:

(1)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其他人群聚集活动;

(2)停工、停业、停课;

(3)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

第3篇:后疫情时期工作措施范文

在疫情未出现以前首要任务是做好经常性预防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对外环境中可能存在病原体的实体应进行的措施改善饮用水条件,实行饮水消毒;结合城乡建设,搞好粪便无害化、污水排放和垃圾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医院及致病性微生物实验室的规章制度,防止致病性微生物扩散和院内感染;在医疗保健机构也应大大贯彻《食品卫生法》以及进行消毒、杀虫、灭鼠工作。虽然上述工作主要由卫生防疫及环境监测部门牵头执行,但临床医师也应积极配合。

2.预防接种(vaccination)又称人工免疫,是将生物制品接种到人体内,使机体产生对传染病的特异性免疫力,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1)预防接种的种类

(1)人工自动免疫:是指以免疫原物质接种人体,使人体产生特异性免疫。免疫原物质包括处理过的病原体或提炼成分及类毒素。其制剂可分为:

活菌(疫)苗:由免疫原性强而毒力弱的活菌(病毒或立克次体)株制成。如结核、鼠疫、布鲁菌活菌苗,脊髓灰质炎、流感、麻疹活疫苗。其优点是能在体内繁殖,刺激机体时间长,接种量小,接种次数少。但由于不加防腐剂,当被污染时杂菌易生长。一般必须冷冻保存。

死菌(疫)苗:将免疫性强的活细菌(病毒等)灭活制成。优点是勿需减毒,生产过程较简单,含防腐剂,不易有杂菌生长,易于保存;缺点是免疫效果差,接种量大。也有将菌体成分提出制成的多糖体菌苗,如流行性脑膜炎球菌多糖体菌苗,其免疫效果较一般菌苗为好。

类毒素:是将细菌毒素加甲醛去毒,成为无毒而又保留免疫原性的制剂,如白喉、破伤风类毒素等。

(2)人工被动免疫:以含抗体的血清或制剂接种人体,使人体获得现成的抗体而受到保护。由于抗体半衰期短,有超过25天,因而难保持持久而有效的免疫水平。主要在有疫情时使用。

免疫血清:用毒素免疫动物取得的含特异抗体的血清称抗毒素。提出其丙种球蛋白有效免疫成分称精制抗毒素,含异种蛋白少,可减少过敏反应的发生。免疫血清主要用于治疗,也可作预防使用。

免疫球蛋白(丙种球蛋白及胎盘球蛋白):由人血液或胎盘提取的丙种球蛋白制成。可作为麻疹、甲型肝炎易感接触者预防接种使用,但不能预防所有传染病,更不能作为万能治疗制剂滥用。

被动自动免疫:只是在有疫情时用于保护婴幼儿及体弱接触者的一种免疫方法。兼有被动及自动免疫的优点,但只能用于少数传染病,如白喉,可肌注白喉抗毒素1000~3000单位,同时接种精制吸附白喉类毒素。

(2)计划免疫:计划免疫是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结果和人群免疫水平的分析,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使用疫苗对特定人群进行预防接种,最终达到控制和消灭相应传染病的目的。我国自70年代中期开始普及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以来,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各地已自上而下建立起计划免疫组织治理、技术指导和冷链系统,疫苗接种率不断提高,相应传染病的发病率逐年稳步下降。1988年和1990年,我国分别实现了以省和以县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率达到85%的目标,并通过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和卫生部联合组的审评。目前,以消灭脊髓灰质炎为重点,我国的计划免疫工作又进入了控制和消灭相应传染病的新阶段。

(1)计划免疫的免疫制品及病种:我国常年计划免疫接种主要内容为对7周岁以下儿童进行卡介苗、脊髓灰质炎三价糖丸疫苗、百白破混合制剂和麻疹疫苗的基础免疫和以后适时的加强免疫,使儿童获得对白喉、麻疹、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结核和破伤风的免疫。目前我国已将乙肝疫苗的接种纳入计划免疫治理,但未纳入计划免疫程序。有些地区也将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膜炎的免疫接种纳入计划免疫范畴。随着计划免疫工作的开展,可以预计,其他一些危害儿童健康、用疫苗可以预防的传染病也将列入计划免疫工作范围。

(2)计划免疫的免疫程序:免疫程序是根据有关传染病的流行病学特征、免疫因素、卫生设施等条件,由国家对不同年(月)龄儿童接种何种疫苗作统一规定。只有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实施,才能充分发挥疫苗效果,避免浪费。免疫程序的内容包括:初种(初服)起始月龄、接种生物制品的间隔时间、加强免疫时间和年龄范围。

儿童基础免疫:卡介苗1针,脊髓灰质炎三价混合疫苗3次,百白破混合制剂3针,两针(两次)间最短间隔时间为一个月;麻疹活疫苗1针。要求城市和已经装备冷链设备的地区,在12月龄内完成儿童基础免疫;尚未装备冷链和边远地区儿童可在18月龄内完成:牧区(含半牧区)及人口稀少的边境地区在36月龄内完成。同时还要求,不论城市还是农村,基础免疫的起始月龄不准比规定的免疫月龄提前(但可以推后);两针次间隔时间最短不应短于28天(但可长于28)。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基础免疫才算合格接种。城市12岁儿童是否作卡介苗加强,根据当地结核病流行情况决定。

(3)计划免疫的实施:

①组织措施:接种方式有定点和分散接种,凡有条件和可能的地区都应实行定点接种,以保证接种质量和降低疫苗损耗。接种人员城镇由基层保健构成预防保健科(组)、乡镇卫生院防保组(股、站)负责实施接种;农村由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或乡村医生负责实施接种,在无乡村医生和卫生员的地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工作态度不可信的地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技术不适应的地区可组织接种小组(分队)实施接种。

②接种剂量和部位:使用有效疫苗,正确的接种剂量和接种途径是保证免疫成功的要害。如接种剂量与途径不当,可造成接种事故,如个别基层卫生组织误将用卡介苗作皮下接种而发生成批的深部脓肿患者出现。

③接种实施步骤:实施接种步骤及其工作要求如下:

④计划免疫疫苗的禁忌证

世界卫生组织规定,计划免疫接种所用的疫苗几乎没有禁忌证。

发热、腹泻和营养不良的儿童均可进行接种,儿童腹泻时,仍可口服脊灰疫苗,但不计入基础免疫次数,应在下次补服;

家长或临床医生对正在患病的儿童接种疫苗有顾虑时,应鼓励和动员他们进行接种;若经劝告仍不愿接受,可暂缓接种,等愈后及时补种;

对接种第一针百白破疫苗发生强烈反应(抽搐、高热、惊厥)的儿童,不可再接种第二针。

根据我国计划免疫工作实际情况,处理疫苗禁忌证的原则为:受麻疹、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及结核病六种儿童传染病的预防接种,以减少其发病率与死亡率。1990年9月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通过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执行90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1991年3月,我国政府总理已正式签署了上述两个世界性文件,为实现文件规定的各项目标作出了庄重承诺。这两个文件涉及到预防接种目标者,如下:到2000年,全球消灭脊髓灰质炎;到1995年,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到1995年,与实行计划免疫前相比,使麻疹死亡率降低95%,发病率降低90%,以此作为长期在全球消灭麻疹的重要步骤;保持高水平的免疫覆盖率(到2000年以后)。

既往诊断有明确过敏史的儿童,一般不予接种(口服脊灰疫苗除外);

免疫功能缺陷的儿童,可暂缓接种,等愈后补种;

具体如何把握各种疫苗的禁忌证,应以疫苗使用说明书为准

(4)冷链:实施计划免疫,冷链是保证疫苗接种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所谓“冷链”(coldchain)是指疫苗从生产单位到使用单位,为保证疫苗在贮存、运输和接种过程中,都能保持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而装备的一系列设备的总称。

(5)扩大免疫计划: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扩大免疫计划(expandedprogrammeonimmu-nization,EPI),要求1990年全世界所有的儿童接种率至少达到90%,以预防白喉、百日咳、破伤风、麻疹、脊髓灰质炎和肺结核。

世界卫生组织西太洋地区通过了在1995年消灭脊髓灰质炎的目标决议,我国地处西太洋地区,因此这个庄重的任务也是我国的奋斗目标。为此,我国《八五计划纲要》规定,到1995年乡镇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85%。

(3)预防接种反应

(1)一般反应:接种24小时内接种部位有局部红、肿、痛、热等炎症反应,有时四周淋巴结肿痛。

一般反应是正常免疫反应,不需作任何处理,1~2天内即可消失。倘若反应强烈也仅需对症治疗。假如接种人群中的强度反应超过5%,则该批疫苗不宜继续使用,应上报上级卫生气关检验处理。

(2)异常反应:少数人在接种后出现并发症,如晕厥、过敏性休克、变态反应性脑脊髓膜炎、过敏性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等。虽然异常反应出现机率很低,但其后果常较严重。若碰到异常反应时应及时抢救,注重收集材料,进行分析,并向上级卫生气构报告。

(3)偶合疾病:偶合疾病与预防接种无关,只是因为时间上的巧合而被误认为由接种疫苗所引起。冬季常偶合流脑,夏季常偶合肠道传染病,可经诊断加以鉴别。在接种时,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接种,注重当时一些传染病的早期症状,尽量避免偶合疾病发生,同时应向病人家属作好解释。

(4)预防接种事故:制品质量不合格或消毒及无菌操作不严密或接种技术(部位、剂量、途径)错误而引起,常误认为接种反应。

(5)计划免疫所用疫苗的反应及处理。

(4)预防接种效果考核:预防接种效果的考核多由生物制品研究所或卫生防疫站进行。具体内容包括免疫学效果评价和流行病学效果评价。流行病学效果评价包括不良反应观察和试验组与对照组的发病率对比分析。免疫学效果评价系观察接种者免疫指标的变化状况。

3.防护措施在某些疾病流行季节,对易感者可采取一定防护措施,以防止受感染,如应用蚊帐或驱避剂防止蚊虫叮咬,以预防疟疾、丝虫病、乙型脑炎等感染;在进入血吸虫病污染的“疫水”中时,可在皮肤部位涂擦防护剂(如含2%氯硝柳胺的脂肪酸涂剂),或者穿用氯硝柳胺浸渍过的布料缝制的防蚴裤、袜,以避免尾蚴感染。

4.携带者的检查措施有很多传染病均有病原携带者,其危害程度不同,平坦应按病种在该地有目的地检查携带者。也可在新兵入伍、新生入学及招工的健康检查中发现。疟疾、丝虫病等寄生虫必要时可经普查发现。也可以从恢复期病人、病人密切接触者中追踪发现到病原携带者。非凡职业,如儿童机构、饮食行业、牛奶厂及水厂工作人员、炊事人员的定期检查发现携带者是必要的,因为很多爆发是由这些职业工作人员引起的。

要建立登记卡,对上述非凡职业人员治理要严格,发现携带者时应将其暂时调离工作进行治疗,治疗无效时,则需调换职业。乙型脑炎表面抗原携带者现在尚无满足的治疗方法,对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要加强卫生教育,正确熟悉携带状态对四周人群的可能危害性,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并接受必要的措施。

5.健康教育平时的健康教育对预防传染病非常重要。饭前、便后洗手,不随地吐痰等卫生习惯的养成是文明生活的具体内容之一。可以针对不同病种按照季节性有计划、有目的地宣传传染病的症状及防治方法,达到普及卫生常识、预防疾病的目的。

(二)防疫措施

是指疫情出现后,采取的防止扩散、尽快平息的措施。

1.对病人的措施要害在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

1早发现、早诊断:健全初级保健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感,普及群众的卫生常识是早期发现病人的要害。诊断可包括三个方面:临床、实验室检查及流行病学资料。临床上发现具有特征性的症状及体征可早期诊断,如麻疹的科氏斑、白喉的伪膜等。但有时应有实验室诊断,方才较为客观、正确,如伪膜涂片查出白喉杆菌。在传染病诊断中,流行病学资历料往往有助于早期诊断,如病人接触史、既往病史和预防接种史等。此外,年龄、职业和季节特征往往对早期诊断也有重要参考价值。

(2)传染病报告:疫情报告是疫情治理的基础,也是国家的法定制度。因此,迅速、全面、准确地做好传染病报告是每个临床医师的重要的法定职责。

(1)报告的种类:根据1989年国家颁布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法定报告的病种分甲类、乙类和丙类,共计35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

丙类传染病: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流行性出血性结膜,除霍乱、痢疾、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国务院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甲类传染病病种,并予公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公布。

2报告人及报告方式:凡从事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工作人员均为法定报告人。法定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应以最快方式逐级报告给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卫生防疫专业机构。

法定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以电话或传染病卡报告疫情。发现爆发流行,应以最快方式向县级卫生防疫站报告。

法定报告人确诊或疑诊丙类传染病中的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病人,按规定向有关卫生防疫站报告疫情。

丙类传染病中流行性感冒,除霍乱、痢疾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为仅在监测点上进行监测的传染病。监测点上的法定报告人,对确诊、疑诊的上述五种传染病,按乙类传染病报告方法报告疫情。

对疑似病人应尽快确诊或排除,发出订正报告。病人死亡、治疗、形成带菌者或有后遗症时要作转归报告。

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防止漏项,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以便于作流行病学调查。

3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在城镇于6小时内,在农村应于12小时内报至县级卫生防疫专业机构;发现乙类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在12小时内报出疫情。发现爆发、流行,应以最快方式向县级卫生防疫专业机构报告。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慌报疫情。

(3)早隔离:将病人隔离是防止扩散的有效方法。隔离期限依各种传染病的最长传染期,并参考检查结果而定(参见附录一)。隔离要求因病种而异。

(1)鼠疫、霍乱病人及病原携带者、艾滋病、肺炭疽,必须住院或隔离,由医生负责治疗。如拒绝或不治疗、隔离期未满擅自离院或脱离隔离,诊治单位可提请公安部门责令患者强制住院或重新隔离继续治疗。

(2)乙类传染病患者,住院或隔离由医生指导治疗。

(3)淋病、梅毒患者必须根治。医务人员不得扩散患者的病史。

(4)病人出院或解除隔离后,如病情需要,医疗、保健机构或卫生防疫专业机构可以继续随访、治理。

除上述必须住院隔离的病种以外,一些传染病可采取在机关单位、居民点、学校建立临时隔离室或家庭隔离的方式进行隔离,由医护人员诊治、护理,并指导有关人员消毒与照顾。

有些传染病病人传染源作用不大,勿需隔离。一些隐性感染较多的传染病,隔离病人的措施,并不能达到控制疾病扩散的目的。

2.对接触者的措施接触者是指曾接触传染源或可能受到传染并处于潜伏期的人。对接触者进行下列措施可以防止其发病而成为传染源。

(1)应急预防接种:潜伏期较长的传染病,可对其接触者进行自动或被动免疫预防接种,如麻疹爆发时对儿童接触者可注射麻疹疫苗,对体弱小儿可注射丙种球蛋白或胎盘球蛋白。

(2)药物预防:对某些有特效药物防治的传染病,必要时可用药物预防。如以抗疟药乙胺嘧啶、氯喹或伯喹预防疟疾;服用喹哌、增效磺胺甲氧吡嗪或青蒿素等预防耐药性疟疾;用强力霉素预防霍乱;用青霉素或磺胺药物预防猩红热等。要防止滥用药物预防,以免造成药品浪费和增加病原体的耐药性。药物预防最好只用于密切接触者,而不要普遍投药。

(3)医学观察:对某些较严重的传染病接触者每日视诊、测量体温、注重早期症状的出现。

(4)隔离或留验:对甲类传染病的接触者必须严加隔离(霍乱老疫区的接触者是否隔离,需根据当地情况而定),在医学观察同时还需限制行动自由,在指定地点进行留验。

对接触者实施隔离或留验的时间应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相当于该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

3.对动物传染源的措施有经济价值的动物如家畜若患有烈性传染病时,可以由兽医部门进行隔离、治疗。对家畜的输出应建立必要检疫制度,防止瘟疫蔓延。疫区的家畜、畜产品或动物原料必须经过检疫才准允外运。

对绝大部分染病的野生动物而无经济价值时,采取杀灭措施,如鼠类可以杀灭(灭鼠方法参见附录四)。有些传染病的动物尸体应焚烧、深埋,如患炭疽的动物尸体。

4.对疫源地污染环境的措施疫源地环境污染因传染传播途径不同而采取的措施也不相同。地段医师或基层单位的医务人员尤应注重。肠道传染病由于粪便污染环境,故措施的重点在污染物品及环境的消毒。呼吸道传染病由于通过空气污染环境,其重点在于空气消毒、个人防护(戴口罩)、通风。虫媒传染病措施重点在杀虫(杀虫方法参见附录三)。经水传播传染病的措施重点在改善饮水卫生及个人防护。

消毒(disinfection)是指消除和杀灭传播途径上的病原体,并非要求杀灭一切微生物(称灭菌,sterilization)。消毒可分为预防性消毒及疫源地消毒。预防性消毒即前述预防性措施中饮水消毒、空气消毒、乳品消毒等。疫源地消毒指对现有或曾有传染源的疫源地进行的消毒,目的是杀灭由传染源排出的病原体。

疫源地消毒又可分为随时消毒及终末消毒。

(1)随时消毒(currentdisinfection):指在现有传染源的疫源地对其排泄物、分泌物及所污染的物品及时进行消毒,以迅速将病原体杀灭,例如,对疾病病人的粪便进行随时消毒。因为随时消毒要经常进行,所以一般要指导病人家属进行,或由病房护理人员完成。

(2)终末消毒(terminaldisinfection):指传染源痊愈、死亡或离开后,对疫源地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毒。应明确哪些病应进行终末消毒。一般是指病原体在外界环境中能存活较长时间的疾病,才进行终末消毒。而病原体存活时间较短的病,如麻疹、水痘、百日咳、流行性感冒等病的病原体,一般勿需消毒。进行终末消毒前应明确消毒范围与物品。因此,消毒之前应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以考虑消毒的范围、物品及方法。

需要进行终末消毒的主要疾病为:

肠道传染病:霍乱、伤寒、副伤寒、疾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等。

呼吸道传染病:肺鼠疫、肺结核、白喉、猩红热等。

动物传染病:炭疽、鼠疫等。

消毒方法参见附录二。

(三)治疗性预防

正确并及时地治疗病人,可以尽早中止传染过程,缩小传染源作用,有时也可防止传染病病人(如伤寒、疟疾等)形成病原携带者。孕妇在妊娠初4个月患风疹所产出的婴儿患有出生缺陷的机会很大,可考虑人工流产,以防止缺陷胎儿出生。

(四)集体机构(作业)的预防措施

集体机构(作业)的群体结构特点及生活状况特异,故其预防措施也很有差别。本节仅阐述托幼机构、集体野外作业的预防措施。医院的预防措施在第十章《医院内感染的发生及控制》中介绍。

1.托幼机构托儿所及幼儿园是传染病易感集中的群体,很轻易发生传染病爆发,尤以病毒性肝炎、菌痢、病毒性腹泻、水痘、腮腺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等为多见。

(1)预防性措施:重点在于加强卫生监督,避免传染源进入。收容儿童及招聘老师和保育员均须经过体格检查,并有定期体检制度。应建立合理的儿童接送制度,接收儿童时要问清是否曾与有病儿童接触,晨检时应仔细检查有无早期症状及体征以便早发生疾病。对儿童及家长要做好卫生宣传工作,以取得合作。认真执行计划免疫工作。要做好饮食卫生、饮水卫生及环境卫生工作,教育儿童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2)防疫措施:发现疫情后,要立即报告卫生防疫站,以便取得指导。在单位领导下制定防疫措施方案,重点是尽量控制疫情,使之不在机构内扩散。立即隔离、治疗病人。密切接触者(一般指同活动的班组)应检疫,即本班组与其他班组隔离、医学观察、施行适合的应急预防接种、给预防药物及消毒。疫情扑灭之前暂停接受新儿童。将有关情况通告所有家长,取得谅解及配合,共同合作扑灭疫情,避免进一步扩散。

2.集体野外工作野外作业如水利建设、筑路、勘探、农垦、部队野营等常集中较多人员协同工作或行动。由于人员流动性大,生活条件简陋,故极易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如菌痢、伤寒、病毒性肝炎、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脑膜炎等。因此,在作业开始之前,就应做好预防措施。

(1)预防性措施:在作业开工之前,应组织医务人员深入作业所在地区,进行流行病学侦察。了解该地区的环境、饮水来源、当地既往及现在有哪些疾病,并向该地区卫生防疫部门了解有关传染病及地方病的情况。进入现场前要组织好医务与卫生人员的队伍,并结合当地存在的非凡疾病及卫生问题作好进岗前培训工作。选择好生活场地、盖好工棚、厨房,选择好水源,兴建厕所,搞好杀虫、灭鼠和消毒工作,制订必要的卫生制度,要求派来工作人员的单位事先做好健康检查,以免传染源进入,并预先做好必要的预防接种,如流脑多糖体菌苗、破伤风类毒素类等接种。进入现场后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卫生宣传,建立疫情报告制度。

(2)防疫措施:重点在使疫情不扩散,保证作业顺利进行。病人应隔离、治疗。接触者庆给以适合的应急接种、药物预防及消毒,力求不发病。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取得指导帮助。

(五)自然灾难的防疫措施

我国地域辽阔,地形复杂,自然灾难频繁。常见的自然灾难有地震、洪涝、旱灾、风灾、雹灾、滑坡等。1976年河北省唐山大地震,正处午夜,居民熟睡,死亡24万人,重伤16万人。1991年夏天,安徽、江苏等省遭受特大洪涝灾难。

自古以来即有“大灾之后必有大疫”的谚语。表明传染病的发生往往伴随着“大灾”。自然灾难之能导致传染病发生或流行是由于:

①居民生活秩序失常;

②自然环境遭受破坏;

③医疗卫生气构遭受破坏三方面的原因。

自然灾难虽已发生,若控制灾情的决策得当,措施及时,亦能控制或减少疾病发生,达到“灾后无大疫”的目标。我国1976年唐山大地震及1991年安徽、江苏等省特大洪涝灾难由于中心决策英明,各级政府措施得力,灾区群众不懈斗争,使灾区疫病发生减少,基本上达到“灾后无大灾”的要求。

自然灾难的防疫措施:

1.灾前在灾难的多发地区应建立应急突发事件的治理机制,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做好组织、技术及物质预备工作。

2.灾难一旦发生应及时做好抗灾防疫计划,大力贯彻执行,控制疫情上升。

3.建立健全灾区疫情监测系统,强化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时提供抗灾防病领导机构制定防病措施参考。

4.大规模、有针对性地实施预防接种。

5.迅速解决饮水卫生问题。因地制宜地开展饮水消毒或采取打井供水的措施。

6.抓好饮食卫生问题。灾难发生初期由于食品和粮食供给系统被破坏,使供给中断,紧跟而来的是饥饿的危害。即使紧急支援,也往往存在着供不应求和食品污染问题。灾难发生之初由于家庭烹饪条件破坏,多集中制作。为了防止食品污染和发生食物中毒,必须把好食品制作、运货和分发三个“关”。此外,灾难发生时,死畜、死禽增多,灾民食用此类肉食亦将增多,也应注重由之而发生的食物中毒。

7.开展消毒杀虫灭鼠工作。由于灾难导致生态破坏及灾民密集,人畜粪便、垃圾不能及时处理,为昆虫繁殖提供良好环境,同时鼠类栖息地被破坏,使鼠类大批迁移。这时应大力开展消毒、杀虫及灭鼠工作,以控制肠道、虫媒及动物病流行。

(六)检疫(quarantine)

目前我国实施两种检疫,即国境卫生检疫及疫区检疫。

1.国境卫生检疫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和由国内传出,在一个国家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进出口岸设立国境检疫机关,对进出国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实行医学检查和必要的卫生处理,这种措施称为国境卫生检疫。在实施国境检疫时,检疫人员必须根据我国对外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各项办法进行。

(1)检疫传染病的病例及检疫期限:我国现行检疫传染病及其检疫期限为:鼠疫6天;霍乱5天;黄热病:6天。

(2)国境检疫内容

(1)进口检疫:对来自国外的船舶、飞机、列车及徒步入境人员进行检疫,入境者必须填写旅客健康申请卡,申明现在是否患有:麻风、艾滋病(包括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精神病和其他疾病。若发现检疫感染者,必须立即将其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检疫传染病疑似患者应将其留验。留验期限根据传染病的潜伏期确定。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尸体,必须就近火化。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交通工具应接受消毒、杀虫、灭鼠或其他卫生处理:

①来自检疫传染病疫区的;

②被检疫病污染的;

③发现有关啮齿动物或病媒的。

对来自疫区的被检疫传染病污染或者可能成为传染病传播媒介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应进行卫检查,实施消毒、灭鼠、杀虫或其他卫生处理。

(2)卫生监督:对国境口岸的卫生状况和停留在国境口岸的入境、出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状况实施卫生监督。内容包括监督和指导有关人员杀灭啮齿动物和病媒昆虫;检查和检验食品、饮用水及其储存、供给、运输设备;监督从事食品、饮用水供给的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检查其健康证实书;监督和检查垃圾、废物、污水、粪便、压舱水的处理。

(3)关于外国人定居或居住一年以上的健康证实:为简化检疫手续,防止检疫传染病传入,我国检疫部门规定来我国定居或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应提供健康证实(驻我国的外交人员及其家属以及未满16岁者除外)。对外国人进行健康检查和复查要求,除鉴别鼠疫、霍乱、黄热病外,主要是:

①性病,包括软性下疳、淋病、慢性淋巴肉芽肿、传染期梅毒;

②传染性麻风病;

③开放性肺结核;

④艾滋病;

⑤精神病。

我国签证机关在受理外国人入境时,外国人须要向我方提交所在国公立医院签发的、包括五种疾病的健康证实书。如该证实书系私立医院签发,则必须有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健康证实书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有效。当外国人入境后向我国公安机关申请居留证时,必须提交健康证实复印件,若公安机关不能确认该证实是否有效,应让申请人到指定的卫生医疗部门确认。负责对外国人进行健康检查、复查,对健康证实确认的卫生医疗部门及医师应认真负责执行任务,并着重做好下列工作:

①根据临床诊断和流行病学判定,鉴别是否患有上述三种检疫病及五种疾病或处于这些病的潜伏期的染疫嫌疑人;

②对实施健康检查或复查的外国人,必须进行胸部X线检查和血清学试验;

③负责健康检查单位在检查完毕后应立即出具“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并经医师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出口检疫:开往国外的船舶、飞机、列车及其他车辆或徒步由陆地边境出国的人员,应在最后离开的港口、机场、车站分别接受检疫。其他车辆或徒步离境人员须在国境检疫机关指定的处所接受出口检疫。

2.疫区检疫国内遇有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宣传疫区。在疫区内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采取下列紧急措施:

(1)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其他人群聚集活动;

(2)停工、停业、停课;

(3)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

第4篇:后疫情时期工作措施范文

一、总体要求

坚守“生产必须保证安全,疫情必须全力防控”的底线,把复工复产企业的防疫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坚持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控一体化原则,坚决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六个一律”管控措施,狠抓复工复产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防止复工复产企业发生疫情并蔓延扩散,以安全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

二、防控机制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求,成立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员工防疫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应对措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员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二)建立企业安全防疫一体化管理体系。各类企业要充分依托利用内部现有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和管理机构,赋予其疫情防控职责,整合安保、后勤、物业等有关方面的力量,充实形成企业安全防疫(健康)管理体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和防疫(健康)管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协调联动机制。企业要自觉融入疫情防控网格,与属地政府(社区)、地方联防联控机构、专业防疫部门建立畅通的联系沟通渠道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妥善应对处置。

三、管理办法

(一)一企一册。所有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科学制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方案,编制适应本企业特点、简明易懂、具备可操作性的防疫安全手册或工作指南,做到所有员工人手一册,学懂弄通、自觉遵行。省应急管理厅将出台通用性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手册供企业参考。

(二)一岗一单。企业要根据不同岗位的实际,制定各个岗位的安全防疫负面清单和防疫安全保障措施清单,按清单落实执行,做到安全措施不到位不生产、防疫措施不到位不生产。

(三)一人一卡。企业要制定包括防疫要求告知和健康状况登记的专用卡,发放给企业全体员工,健康状况登记应包括每日体温检测记录,由员工自主如实填写,单位定期进行检查。

(四)一日一报。企业应落实逐级报告制度,员工应于每日上岗前向所在班组报告本人健康状况,由班组统一向企业报告本班组人员整体健康状况。企业如发现发热等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当地所在社区和属地疫情防控机构进行报告。

四、关键措施

(一)员工健康状况排查。复工复产前企业要对全体人员逐一进行健康状况排查,对有密切接触史和来自疫区的员工必须按防疫部门要求进行隔离观察,确认其身体健康后再上岗;对新聘用人员按防疫要求做好隔离观察。

(二)人员体温检测。企业要配备专门疫情防控管理人员,设置测温点,每日对入厂入企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对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人员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并及时报告当地所在社区或属地疫情防控机构。

(三)全员全程佩戴口罩。企业应要求所有员工在进入厂区和工作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工作场所保持通风换气,人员聚集场所严禁开中央空调。对接触密度大的人员要配备达到相关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

(四)分批分散用餐。企业要对员工用餐实行采取错峰就餐或分餐制,提倡员工自带餐具、分散用餐,有条件的企业要实行配餐送餐,食堂用餐要分桌,并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五)保持安全距离。企业应要求员工在保证正常作业、安全作业的前提下,尽可能拉开岗位间距,保持作业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

(六)做好场所消毒消杀。企业要组织人员每日对所有场所进行消毒消杀作业,对办公室、食堂、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作业场所、运输通道增加消毒消杀频次。

五、监管服务

(一)强化日常监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把疫情防控作为最大的安全抓实抓细抓好,加强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员工防护措施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必要时可联合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或邀请疾控专家开展联合检查,提高检查专业化水平,切实发现企业存在问题,帮助企业整改落实。

(二)创新监管方式。要充分利用省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钉钉、微信等信息化渠道,开展重点企业网上巡查、重点企业视频调度、专家远程“会诊”等工作,根据企业复工复产实际情况采取上门指导服务,指导企业安全复工复产。要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对安全风险较小的行业企业,督促企业在落实“六个一律”措施基础上,签订承诺书报备属地监管部门后即可开工;对保运转行业经营场所存在一般消防隐患的,在单位承诺整改、落实防控措施情况下可继续运营,严防简单化、“一刀切”。

第5篇:后疫情时期工作措施范文

总体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24字方针,按照有力、有序、有效的原则,以规模养禽场、养殖密集区、交通要道、交易市场等地区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家禽免疫,坚持不懈,严防死守,全力以赴,坚决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在我州发生和流行,坚决阻断高致性禽流感向人间传播,确保我州畜禽生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免疫,建立稳固的免疫保护屏障。据州畜牧局统计,目前我州家禽存栏622.8万只,其中规模养殖99.8万只,交通沿线、坝区、集镇周围等重点防控地区存栏163.1万只,农户散养359.7万只。对这些家禽必须再进行一次高密度的防疫注射。这次会议以后,要迅速掀起大规模、高密度的免疫注射高潮,在会议结束后10天内全面完成免疫注射工作。规模养禽场、交通沿线、坝区、集镇周围的防疫密度一定要达100,山区散养家禽要加大宣传力度,千方百计提高免疫密度。要继续落实“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免疫目标责任制,按照免疫工作“五不漏”(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的要求,彻底消除免疫死角。州畜牧部门要及时组织充足的疫苗供应,满足免疫需要,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派出技术人员包片负责,从明天起实行免疫进展日报制度,对进展缓慢的由州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督促和通报,确保免疫任务按时完成。要进一步加强疫苗经营、使用的监管,坚决执行兽用生物制品由畜牧部门主渠道经营的规定,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苗的行为,确保免疫疫苗达到质量要求,确保免疫效果,建立起稳固的免疫保护屏障。

二、严防死守,全力做好省外州外疫情的防堵措施。我州境内的永仁和广通两个动物防疫临时监督检查站要认真履行职责,要继续严格实行对出入境车辆和人员的查验与消毒工作,从严检查过往禽类及其产品,坚决执行省指挥部《关于禁止从省外调入禽类及其产品的紧急通知》的规定,若发现来自疫区国家和省区的禽类坚决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外省区已进入的禽苗要落实专人跟踪监测,采取隔离、强制免疫、消毒等措施。从今天的会议以后,禁止州内任何养殖场(户)到省外购进鸡苗,不听劝告,擅自购入省外鸡苗的,不论是否是病鸡,有无检疫合格证,一律扑杀消毁,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对与外州市有主要通道相连的双柏、南华、武定、禄丰四县,要做好设卡防堵的准备,一旦外州市有异常情况,立即按州指挥部的要求设卡防堵。

三、加大监测,切实抓好疫情监测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县(市)要认真抓好辖区内的规模养禽场、养殖密集区、活禽交易市场、活禽屠宰加工场所、交通沿线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疫情监测,明确各个部位监控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林业部门要加强南华、双柏两个候鸟栖息地的疫情监测,做到每周监测两次,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禽类养殖及加工人员的监测,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向人间传播。州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关注省内外和州外疫情动态,及时准确掌握疫情信息,认真分析州内疫情防控形势,提出疫情预警信息,完善防控的对策和措施。要严格按照省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动物疫情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报告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保证疫情信息的准确性。对瞒报、漏报和缓报的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严格检疫,加强禽类及其产品流通、经营环节的监管。我省我州至今尚未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目前仍要维护禽类及其产品的正常流通和经营。工商、卫生、质监、动物防疫监督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坚持既要管好市场保安全,又要维护正常流通保供应的原则,加强对禽类及其产品的流通和经营的监管。畜牧部门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认真查证验物,每一个市场都要落实专人定点负责检疫监管,严格禁止病禽、死禽进入禽类屠宰点和上市交易。农贸市场的活禽屠宰加工点要进一步落实防疫消毒措施,严格实行消毒工作。对达不到防疫条件或未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屠宰经营户要限期整改,在短期内未按要求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特别要注意定期对冻禽产品的检查,对来自疫区国家和省区的冻禽产品,一律暂停销售,对无合法检疫手续的作销毁处理,对手续齐备的就地封存,取样送验确属无疫的方可销售,确保禽类食品安全。

五、强化值班,严格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从11月1日起我州已启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指挥部的工作,各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和永仁、广通两个动物防疫临时监督检查站已恢复24小时值班,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这次会议后,各县(市)指挥部和办公室要保证领导和值班人员随时在岗在位,一旦发生可疑情况或疫情,迅速按规定处置。应急期间,各县(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州、县(市)畜牧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疫情。

六、充实队伍,做好突发疫情的准备工作。州、县(市)畜牧部门要按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迅速组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预备队要设立技术组、督导组和后勤保障组等,明确相应负责人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实战演练,提高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能力。目前,有的县(市)虽然已建立了预备队,但流于形式。这次会议以后,请各县(市)政府领导亲自过问,按照州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要求,重新组建或完善突发疫情应急预备队,使预备队在遇突发疫情时,真正能发挥作用。

七、齐抓共管,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农业、畜牧兽医、财政、卫生、林业、工商、商务、公安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防治禽流感的整体合力,加大外堵内防力度,不断完善联防联控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为打赢禽流感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防止禽流感向人间传播,始终是防控工作的重点。各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国家和省、州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加强部门之间、地区这间的信息沟通合作,进一步加强检疫监管,加强对流通环节的检查,规范城乡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收购、加工、贩卖病死禽的行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人与活禽接触的机会,高度关注与禽类密切接触人群的健康动态,加强对疫区的呼吸道、肺炎病例以及发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进一步完善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和预防控制机制,一旦发生人间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按规定落实好各项措施,要特别做好少年儿童、科研生产人员和防疫人员的防控工作,对疫区内的工作人员,特别是参与扑灭行动的人员,要强化保护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严格按规程操作,切实做到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

八、加强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各县(市)要积极稳妥地做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全面宣传工作,州指挥部通过州电视台、日报、州广播电台等州内主要媒体,大力宣传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知识,以及我州采取的主要措施、主要成效,积极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为全面打好禽流感阻击战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目前,要对农村和城市分类加以宣传,在农村,要采取如张贴挂图、出黑板报、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广大农民了解和掌握防控知识的要点,引导他们改变生产方式,积极预防人、禽感染;在城市,要尽快在社区,商场、超市、学校等公共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科学认识高致病性禽流感》挂图,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加大宣传力度,消除市民恐慌心理,引导正常消费。

九、保障投入,确保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正常进行。应该看到,与应对禽流感一旦发生后所需的花费相比较,用于禽流感早期防范上的经费更少、而且更值得。因此,各级政府要居安思危、预防先行。要克服困难,进一步加强资金投入,保障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资金支持。州动用预备费50万元用于预防工作,各县(市)也要相应投入。要做好疫苗、消毒药品、消毒器械、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不存侥幸,做好应对疫情暴发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适时分级启动应急预案。

第6篇:后疫情时期工作措施范文

一、总体原则

坚决贯彻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工作要求,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全力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党委委员、总工程师***为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公司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商定疫情防控策略,督促各部门、单位按照要求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集团办公厅。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同志任主任,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后勤部***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负责统筹开展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宣传引导等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做好信息掌控

做好员工春节假期出行情况统计,包括姓名、是否在京、出京日期、交通方式、车次或航班、外出地点、途径地方、返京日期、交通方式、车次或航班、是否到过湖北地区等,详细了解和掌握员工情况,特别要及时识别和动态掌握重点关注人群信息。

重点关注人群近期(2019年1月18日以后)本人及同住亲属回到或去过湖北的员工、往来湖北的员工包括接触了湖北客户的员工、有湖北的亲属来访的员工、回到或去过其他已经确定为疫情高发区域的员工。

(二)严格特殊人群管理

对于重点关注人群,各单位要通知到员工本人,按照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服从管理,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安心在家等待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通知,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没有解除有关限制措施之前,不要返程。

对于自其它地区乘坐飞机、火车、轮船、长途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返程的员工,自行隔离观察14天,期间不到封闭办公场所,避免与其他人密切接触。

(三)加强防疫监督管理

在上班期间1.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备条件的,可以在家办公或移动办公。2.员工在工作区的工作期间,要全程戴好口罩,对疾控部门的疾病特征,采取自行监测和单位监测相结合的防控措施,如单位每天定时测量员工体温,做好监控和报告工作。3.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的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过程中,要全程戴好口罩和手套,并视情况在下车后及时洗手消毒。4.在公司总部办公的单位和部门,要每天测量体温,并且全程佩戴口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专项检查,凡是部门员工一周内有两次未按要求佩戴口罩和进行体温测量的,将对部门负责人及员工本人进行曝光批评。

外部人员管理1.外卖、快递等业务全部在公司大门口外进行。如有特殊情况的,必须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同意后,可以进入公司,但只允许在办公楼外指定区域进行业务处理。2.其他外来办事人员确需进办公楼的,须经接待单位的接待人员确认后,经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办公区。洽谈业务时应在会议室进行,不应在人员密集场所。考虑到防疫的特殊情况,各单位应尽量减少非必要性的面对面的业务洽谈活动。

办公楼卫生管理1.后勤部针对防疫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指南和规程,确保保洁人员每天按照要求定时对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处理。2.后勤部统一配备酒精或消毒洗手液,强化消毒。

3.办公产生的废物放在指定区域设置专用垃圾桶,定时进行消毒处理,并统一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置废物。

(四)做好应急处置

一旦在工作期间发现体温检测异常(超过37.3度)或者其他符合的疾病特征的,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经本单位负责人确认后,及时报告工作办公室。处置措施按照国家卫建委2020年1月24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有关要求执行。

四、相关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员工安全健康和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责任担当,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以及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求,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2.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根据本方案精神并结合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各自的疫情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措施。各单位应于2020年*月*日前,将制定的疫情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以及疫情防控组织机构组成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做好物资保障。后勤服务部负责本部所需口罩、消毒液、酒精、护目镜、体温计、红外测温仪等应急物资的采购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各单位的需要。考虑到当前物资短缺的现实情况,各单位可广泛发动员工、广泛联系有关渠道,实行供应信息共享,及时将有关信息告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要通过微信、qq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防控知识,教育员工正确面对。对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答疑释惑和正面引导,避免产生恐慌情绪,引导公司员工以正规媒体、政府公告和公司通知的有关信息为准,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自觉与国家要求保持一致。

企业复工方案怎么做台账、预案、应急措施越详细越好

当前,

随着大家陆续返岗、学生回校,返程客流高峰会马上到来。通过大数据分析,预计元宵节过后,在正月十六前后客流会企稳回升。

中央也明确指出,当前除湖北外全国其他地区新增确诊病例总体稳定、病死率低,要合理配置资源,避免不必要恐慌,在继续做好科学防控的同时,有序恢复正常生产,既为疫情防控提供更好保障,又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向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督促开足马力生产。强化属地政府和企业责任,做好生产恢复后疫情防控。

企业一旦复工,必须人流量增加,疫情防控更加艰巨。因此在复工前,必须做好周全的疫情防控措施和复工计划。首先应该做好信息统计,详细了解和掌握员工情况,特别要及时识别和动态掌握重点关注人群信息。同时要严格特殊人群管理,

第7篇:后疫情时期工作措施范文

为了我国经济可以持续流通,不少企业纷纷开始复产复工,所以企业也应该做好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3篇(供参考),希望能帮到大家!

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书

各经济开发园区和广大企业: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复工复产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园区和广大企业认真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职责,配合做好以下重点事项:

一、园区防控措施

1.出入管理。所有进入企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积极配合园区主入口的问询或登记。疫情防控期间,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区。

2.体温测量。园区主入口、各楼宇大堂设专人值守测量体温,凡体温超过37.3℃、未正确佩戴口罩、重点区域返园区未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不配合检查的人员禁止进入。同时,建议园区在员工进入办公区域时,由园区进行体温检测。

3.楼宇管理。园区将对公共区域进行每日2次的消毒防疫;在公共部位集中设置“废弃口罩存放箱”,张贴明显标识,每天由保洁员集中处理。

二、企业防控措施

1.企业防控机制。请企业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一员一档”,并严格落实执行。灵活安排员工分批返岗,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建议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等措施。

2.企业人员管理。对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请企业企业加强关心沟通联系,建议他们在疫情稳控后回企;对有以上情况并已经抵企的员工,督促其及时联系所在街镇的村/居委会或入住的酒店等,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国)返企同时采取不少于14天的隔离防控措施。

3.防疫物资管理。请企业切实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尽可能做好相关防疫物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剂等)配备。请正确使用防疫物资,按要求做好保管工作,确保安全存放及使用。

4.办公场所管理。复工前,请企业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确保每日消毒。进入企业请佩带口罩,对上班员工做到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企业自身有班车运营的请做好员工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基础工作。建议线上会议沟通工作,减少集中开会。如需开会,必须佩戴口罩,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控制时长,室内通风排浊。

5.企业访客管理。企业访客应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区前先检测体温,确定有无重点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区并在指定区域会客。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企业尽量减少安排员工外出以及出差。

6.防疫知识宣传。请企业及时向员工普及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广泛宣传落实预防措施,教育员工不传谣、不信谣,避免员工出现恐慌等不良情绪。建议企业向本企业的湖北籍员工发一条关爱信息、打一个暖心电话,做到隔离不隔心。

三、个人防护温馨提示

1.为避免复工后入园测温工作可能导致的车辆、人员拥堵,建议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选择错峰上班。

2.为避免乘坐电梯时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低楼层的企业提倡鼓励员工使用楼梯步行上下楼。

3.为避免外出就餐和使用外卖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企业提倡员工自行带饭、预约用餐或错峰用餐。

4.凡来自或者途经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进入本企业的,以及与上述人员、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自觉实施居家或者积极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未按照规定主动登记,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或者拒绝执行相关检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或者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各经济开发园区和广大企业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每日5点前用办公网公务邮箱报送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企业复工复产防疫方案2

一、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准备措施

建立复工复产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报当地县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人员等情况。对于从外地返萍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釆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

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液等消杀用品。要设置留观室,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全面开展企业消毒。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企业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二、全面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实行企业封闭管理。企业要减少进出通道,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入员进入企业。要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严密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职工体温日检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职工及时采取留观措施并上报。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企业要对相关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提供盒饭、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取消所有聚会,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企业前,要进行登记并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企业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企业。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

落实职工个人防护责任。企业要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关于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3

各旗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目前,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正在陆续进行,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巩固前一阶段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对企业复工复产中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人员的健康,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企业内部防控管理,落实健康教育、个人防护等防控制度

(一)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配合企业主管部门,指导相关企业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具体实施安排,严格落实对复工复产人员的行为管控,加强返企职工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要结合实际,针对辖区企业的特点开展相关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员工对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冠肺炎的预防措施,使复工人员切实掌握相关防护技能,自觉做好自身防护。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三)指导辖区企业建立并认真落实晨检、晚检制度,完善员工日常体温监测、健康状况登记。指导企业要指定专人每天负责测量复工人员体温、询问健康状况,早晚各1次;指导企业完善缺勤登记制度,对因病缺勤的要详细询问症状,并做好相关记录。如发现员工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拨打120送医,并向防控指挥部及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报告。

(四)建议企业尽可能实施封闭式管理。进一步加强门卫值守,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进出企业,确有需要的要做好测体温、问询及登记。

(五)指导企业推行分餐制或送餐制,杜绝集中就餐;尽量减少集体宿舍住宿人员数量,有条件的要实行单独住宿。

(六)指导企业进行合理防护。用工场所主要在户外或人员疏散的通风场所的,复工人员上岗期间无需佩戴口罩或佩戴一次性普通口罩;企业用工场所空间密闭、人员集中的,职工上岗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七)指导企业落实24小时值班和巡视巡查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履行好值班交接手续。

二、加强企业环境卫生整治,对人员集中场所开展消毒消杀

(一)开展环境整治。配合企业主管部门指导企业在复工之前要落实环境整治,做好本单位的清洁和环境治理,消除鼠、蟑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要动员企业职工加强企业环境清扫,做好个人卫生清洁。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二)指导预防性消毒。做好消毒技术指导,企业要按照有关消毒规范,每日派专人对人员集聚和流动性大的公共区域(如卫生间、盥洗池、楼道、电梯、食堂、垃圾收集点及其他封闭空间)进行一次集中预防性消毒。消毒工作应在无人条件下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剂后,场所密闭半小时,然后进行开窗通风,并认真做好相关消毒记录。

(三)指导企业做好工作场所入口、出口管理。在出入口为职工配备消毒洗手液、酒精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用品。

第8篇:后疫情时期工作措施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策部署和全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视频会议“五个一律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按照“一校一案”的要求,科学谋划防控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夯实校园疫情防控根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制定我校疫情防控开学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发生校园内蔓延。

二、组织机构与分工

成立xx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xx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党政办。

组长:xx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xx校党支部副书记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教学点负责人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全面指挥协调学校疫情防控、监测、应急处置工作;

(2)对学校疫情发展情况作出综合研判和防控部署,对学校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3)全面监测学校疫情发展变化,发生疫情时第一时间向乡卫生院、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上报,并同时向市教育局报告,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防控部署要求。

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职责:

(1)严格落实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

(2)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3)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乡卫生院做好对疑似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等工作;

(4)提前准备疫情防控所需隔离房间、医用防护服装、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疫情防控物资。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负责师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发现疫情疑似情况第一时间向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报告;

(2)负责感染、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隔离和管理;

(3)全面排查、持续监测具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师生的健康状况,及时掌握学生的因病缺课情况,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学生因病缺课原因,做好记录,并保持联系,进行跟踪管理;

(4)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络和沟通协调,各班主任必须实时更新家长联系方式,确保紧急情况下与家长联系畅通。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1.制定师生分批返校方案

根据全校师生员工总数实际,制定师生分批返校方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精准安排师生分年级、分班级、分期、分批有序返校。采取错峰开课、错时上下学措施办法,启动入校体温检测,严控进校人员管理。

2.随时检测师生健康状况

师生返校需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填写健康卡,校医室负责收集所有返校师生的健康卡,严密监测师生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保证返校的学生都能够得到全覆盖的健康监测、健康保护,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反馈党政办。

3.精准摸排师生假期外出数据

摸清假期外出的教师员工和学生的精准数据,建立精确台账,做好校领导和教师对外出人员点对点包联安排。摸清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数量及其所在年级、班级的分布情况,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后方可返校。绝不允许带病返校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上班。教师由党政办安排专人包联,学生由德育处安排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包联,教务处妥善安排因疫情误课学生的补课或网络教学工作。

4.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综治办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联防联控和信息报告联系网络。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学校疫情领导小组报告。由学校及时向乡卫生院、市疾病控制防疫部门和市教育局反映,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

(二)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1.健全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建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工作、因病缺勤登记和追踪报告、复课证明查验、学生健康管理、预防接种证查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通风换气消毒等日常防控要求工作制度,各科室由校级主管领导牵头,严格落实,责任细化到人,力求督查问责到位,确保防控工作有章可循,落地见效。

2.制定群密集场所的防控措施与管理流程

由学校分管科室牵头制定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和实验室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防控措施与管理流程。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每日两次消毒、通风换气、师生体温检测、个人安全防护等管理机制,落实1.5米安全距离的人员密度管控措施等。校医和保健老师做好个人防护,预防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相关废物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3.落实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防控物资储备措施。

师生返校前,安排做好校园彻底的卫生清洁和消毒杀菌工作。重点做好垃圾处理,消毒通风,校内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肥皂和洗手液、设置观察室等措施;

落实测温设备、消毒液、消毒药片、喷壶、口罩等防控物资储备和保障措施;

落实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措施。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范措施

1.加强部门联动

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疫情防控办公室要加强与乡卫生院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积极配合乡卫生院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在假期科学开展校园内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尤其在师生返校前,务必要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办公室、教室、宿舍、食堂、会议室、运动场地、功能室、厕所等重点区城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力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迎接师生返校。

2.不举办聚集活动。

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人员聚集增大传染风险,学校在疫情发生期间不举办聚集活动、集体考试,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培训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等活动暂缓进行。

3.加强重点人群的有效监控

要加强疫情监测,对在校师生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提醒师生如有异常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后方可返校。绝不允许带病返校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上班。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协助收集师生疫情相关信息,进行各项数据的收集、整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协助完成《xx市xx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师健康卡》、《xx市xx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生健康卡》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工作。

4.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指定专人,每日上午x时、下午x时前向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发现疫情疑似情况,应当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上报,务必保证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

5.开学后坚持晨午检制度,落实汇报制度

严格执行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指定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晨午检工作,认真落实晨午检制度,及时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好晨午检记录,预防和控制群体性疫情发生。

班主任在晨午检时通过观察、询问等方式了解学生出勤、健康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应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对晨午检中发现的异常情況(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做好详细记录及时报告本部门领导小组。

凡属疑似病例的学生,班主任应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的隔离治疗。在隔离期间,班主任要跟踪了解学生病情好转情况,学生痊愈后出示医院证明并经上级部门、卫生部门及学校同意后方可返回校。

6.落实健康教育制度

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的流行趋势,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加强宣传力度,有效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电子大屏、宣传栏等形式深入地进行预防专题宣传和防治动态的相关报道,普及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师生卫生防病的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消除恐慌心理。

推进生命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感恩教育、法治教育、诚信教育,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和适度体育锻炼,加强心理疏导。

引导教职员工增强大局意识和防护意识,做好对在职和退休教职工的关心关爱工作。加强对教师健康情况摸排,实时动态掌握在职和退休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7.落实消毒隔离制度

各部门在落实晨检工作的同时,要做到办公室、教室、功能室等办公、学习场所每天的通风与换气,安排专人做好常规消毒工作。对有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教室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

8.落实资金保障制度

根据需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各种防控措施的落实,提前准备医用防护服装、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必要的抗病毒药物等防控物资。

四、监督与管理

必须将疫情防治工作当作近期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本着对广大师生生命健康负责的态度,自觉接受学校和各级卫生、疾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报告不及时、瞒报漏报误报等疫情处置不力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根据相关程序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

第9篇:后疫情时期工作措施范文

“两节”期间,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国内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特别是室内活动增多,进口冷链食品和货物物流增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切实提高警惕,迅速进入战时攻坚状态,坚决摒弃麻痹大意思想,保持“思想不松、机制不变、队伍不散”,严防死守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各项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打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落实个人防控措施,有效降低感染风险

1.加强个人防护。引导公众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公勺公夹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履行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义务,配合相关机构做好排查、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2.减少人员聚集。减少“两节”期间走亲访友活动,提倡网络拜年。尽量减少个人家庭聚集,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区。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症状尽量不参加。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

3.加强通风消毒。严格落实公共场所各项防控措施,对场所内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做好清洁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督促、要求服务人员、顾客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措施。要严格做好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的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和健康监测,节日期间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引导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走动和聚集,对司机和工作人员要在上岗前和下班后分别开展体温检测,身体不适的应及时就诊,上岗期间规范防护。

4.做好重点人员疫苗接种。加快感染高风险人员,包括涉进口冷链物品、市场监管等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等有需要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维持城市运转的关键人员,包括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监所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食品、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工作人员等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足额落实疫苗购置经费,配齐配强接种点人员、设备,加强统筹调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2月5日前完成重点人群接种工作,力争做到“应接尽接”。各单位和社区要有组织、有计划、分批次组织本单位和辖区接种人员到接种点实施规范接种。接种点要现场配备必要的急救人员、药品和抢救设施,落实医务人员和“120”救护车,及时对接种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进行应对处理。要确保所有受种者接种后留观满30分钟,无不良反应后方可离开。

(二)落实社会、企业、事业单位“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夯实疫情防控基层基础

5.五有。各社会单位、企业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要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员工健康监测、个人防护、测温扫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6.一网格。各乡镇、城市社区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兜底作用,乡镇(街道)、村社(小区)要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两节”期间要落实地毯式摸排筛查、登记管理工作,要求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盯牢每一名返乡人员,盯实每一项防控措施,盯紧每一个工作细节。

(三)落实行业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7.引导错峰出行和线上消费。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春季开学时间,要分批有序、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行程路线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放假前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学生在离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要教育引导师生寒假期间尽量避免到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引导务工人员等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务工地过年,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做好加班工资支付和调休等工作,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妥善处理群众接老人回家过节等情况。引导电商企业为群众采购提供便利,倡导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疏解采购年货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8.严控交通客流。针对“两节”期间列车运力紧张区段,科学组织售票和加强乘车管理,严格控制超员率。落实列车、长途客车客运等交通运输工具的实名购票、对号入座。做好进站、候车等站区空间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加快推进“健康码”全国一码通行,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因扫码查验等引起人员聚集。“两站”要加强对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区来崇返崇人员的排查,对排查出的中高风险区来崇返崇人员、异常人员,要及时采取管控措施。要严格落实旅居史查询、查码验证、体温检测、客座率控制、乘客信息登记等防控措施。督促乘客按要求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主动申报登记旅居史等信息。

9.提供便利化服务。优化交通管控措施,为自驾车群体返乡返岗提供便利。扩大“无接触”售检票服务,实现“无纸化”便捷出行。

10.严控疫情输入。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14天期满后,继续居家健康监测14天的规定,其中对从省外第一入境地入境并完成14天集中隔离的人员,健康监测期间不少于3次核酸检测(第一次核酸检测在其抵崇后第一时间进行)。继续暂不恢复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严格落实从严审批出入境证件各项要求,对旅游、探亲等非必要、非紧急事由申请办理护照原则不予受理。旅游安全提示,主动提醒、劝导内地居民取消出国旅游。强化境外物品管理,严格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平凉海关等六部门转发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平市监明电〔2020〕46号)要求,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提前报备、“总仓”监管、预防性消毒、核酸检测、追溯管理等管控措施。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其运输工具、包装,实施从总仓到批发市场、到零售店、到消费环节的全流程、全过程核酸抽检和防疫管控;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11.严格大型活动监管。严格审批监管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暂不审批马拉松等人员密集型活动;严控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严格人流控制,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体温监测和应急处置准备,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

12.严控景区和公共场所接待规模。继续推动景区预约常态化,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继续执行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75%的政策。

13.加强餐饮住宿业疫情防控。县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行业认真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措施,必要时记录联系方式和到店时段等,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每日按规定频次消毒、经常性通风,推荐使用自助点餐、一次性餐具、公筷公勺公夹。要严格住宿实名登记,对所有住宿人员和来访人员都要进行一个月内旅居史问询、测温查码,对有境外、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及发热、无绿码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向县防控办报告。餐饮住宿等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每日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

14.发挥发热门诊等哨点预警作用。要严格规范发热门诊诊疗流程,落实发热患者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准确筛查区分新冠肺炎和其他传染性疾病。要对已选定的药店监测点每日销售药品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对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预警报告。

15.加强院感防控。指导医疗机构加强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医疗管理,有效分流患者,避免人员大量聚集。要合理调整医疗资源,有序安排节日值班,正常开展临床科室门诊和住院服务,优先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和特殊群体的就医需求。隔离病区医务人员值班换休后必须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进行不少于2次的核酸检测。加强住院陪护和探视管理,对进入医院的所有人员都要扫码测温,住院患者和陪护必须具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患者、陪护人员和医务人员健康监测。要严格执行院感管理制度和规范,有效防范院内交叉感染。

16.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各乡(镇)、单位和企业等用人单位要根据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保持战时状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准备,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便利的传统服务方式,做好隔离场所等规范管理。要加强对农村“两节”防疫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机制,制定农村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方案,层层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事业等单位要落实“应检尽检”人员出行前7天进行核酸检测要求,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

精选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