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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性精选(九篇)

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性

第1篇: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范文

市场性粮食安全问题

所谓市场性粮食安全问题是指生产者对粮食价格的反应而诱致的粮食安全问题。市场性粮食安全问题又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粮食产业整体性比较效益低而诱致的粮食安全问题。粮食产业的平均利润低于经济作物和工商业,对于农民而言,主要是粮食的平均利润低于棉花、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种粮的收益低于外出务工的平均收益,从而诱使农民减少或者放弃粮食生产,改种经济作物或外出务工经商,如20世纪八九十年代反复出现的粮食安全问题就是种粮比较效益过低所致。二是粮食产品阶段性的低价格诱致的粮食安全问题。比如1998―2002年粮食价格比较低,农民纷纷减少粮食生产而改种其他经济作物,导致粮食供给不足引发粮食安全问题,即个人理性导致集体谬误所形成的“囚徒困境”。三是国内外大资本投机性介入,如买空卖空诱致的粮食安全问题。虽然粮食产业还没有出现由于大资本操纵的买空卖空现象,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现在国内外非生产性、投机性大资本过多,通过市场投机而导致粮食安全问题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

以上三个方面都属于市场性粮食安全问题,是由粮食供求和粮食价格等因素导致的。市场性粮食安全问题是因为收益问题引发的安全问题。不同类型的粮食安全问题有不同的解决办法。对于第一种类型的粮食安全问题,需要政府介入才能够解决,即将粮食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予以重视;对于第二种类型的粮食安全问题,不需要政府介入,让市场自行恢复平衡,当然如果出现“蛛网效应”的苗头,政府可以适当调控;对于第三种类型的粮食安全问题,则需要政府前瞻性的防范,完善粮食储备系统和流通设施,防止投机性大资本“上山下乡”,扰乱粮食产品的正常供求关系。

能力性粮食安全问题

所谓能力性粮食安全问题是指生产能力对粮食安全的影响,即是否具备解决粮食安全问题的能力而诱发的粮食安全问题。粮食生产能力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耕地数量。耕地数量是粮食安全的基础,有了一定数量的耕地,粮食安全就有了基础。但是有较多的耕地数量,并非就能够保证粮食安全,很多耕地丰富的国家,粮食安全也不能保障。因此,耕地只是粮食安全的一个必要条件,并不是充分条件。二是耕地产能,即分析粮食安全问题要将生产条件――旱涝保收的耕地数量考虑进来,考虑耕地的质量。只有早涝保收的耕地,才能够保证粮食的稳定产量。旱涝保收的耕地也只是粮食安全的一个必要条件。三是速生粮食生产能力,即如果遇上粮食安全问题,耕地能够迅速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且迅速种植粮食的能力,其能力还包括速生型粮食品种和技术储备――品种是否比较多,是否能够在任何条件下生产。四是技术和管理问题,即粮食种子的改良及田间管理水平提高的问题。改革开放30多年,粮食安全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粮食品种的技术改良而保证的。

中国历史上很多时期的粮食安全问题是生产能力的问题,但是生产能力与当时的技术条件有关,而技术条件的改变是一个渐进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因此判定粮食安全问题必须将市场性粮食安全问题与能力性粮食安全问题区别开来。前者可以通过政府必要的调控和干预予以解决,后者是结构性的问题,短期无法解决。而对于能力性粮食安全问题也要根据其类型具体分析:对于耕地数量,现在关注的学者和官员比较多,但是必须认识到耕地数量的减少是一个必然趋势,这是不可逆转的。从粮食生产能力视角来看,必须将粮食安全保障重点放在提高粮食增产技术和改良中低产田方面。另外,还需考虑到即使有耕地、有旱涝保收的耕地、有增产技术也不见得能够保证粮食安全,因为粮食安全问题还受市场等因素的影响。所以我们不能僵化地看待耕地及其数量,不能总是盯着耕地和播种面积,而更应该注重粮食生产能力:一是要保证有基本的生产粮食的能力,严控耕地的非农化,保证农业用地数量维持在一定水平;二是要保证万一出现粮食短缺,能够迅速调整农业用地结构,确保迅速生产速生性粮食的能力,即粮食生产的快速应变能力。笔者认为,一个国家只要有一定数量的农业用地和快速生产粮食的能力,任何粮食安全问题都不足为虑。

灾害性粮食安全问题

所谓灾害性粮食安全问题意指自然灾害诱致的粮食减产和绝收的粮食安全问题。灾害性粮食安全问题也不是笼统的,更不是同质的,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局部性灾害诱致的粮食安全问题,就是某一个区域因为自然灾害导致粮食减产,如1998年江南地区的大洪灾、今年西南地区的干旱。二是产业性灾害诱致的粮食安全问题,比如小麦、水稻、大豆、玉米等粮食作物因为气候问题而诱致某类粮食产品短缺,从而影响粮食供给结构,导致粮食安全问题。三是整体性灾害诱致的粮食问题,即全国大多数地区、大多数粮食产品遭受了自然灾害而导致粮食的重大减产。

不同的自然灾害诱致粮食安全问题的程度不同,解决的方法也不同。总体而言,灾害性粮食安全是短期性的,带来的冲击力度比较大。但是相对于市场性、能力性诱致的粮食安全问题而言,灾害性粮食安全问题比较单纯,也较易解决。具体而言,对于局部性灾害诱致的粮食安全问题,我们大可不必恐慌,可以通过国内贸易调剂或者通过部分进口解决区域性粮食短缺问题。对于产业性灾害诱致的粮食安全问题更不足虑,虽然中国南方和北方的主食替代率比较低,但完全可以通过国际粮食市场进行调剂,解决结构性供给问题。对于整体性灾害诱致的粮食安全问题,则必须高度重视,主要途径有两条:一是启动应急性速生粮食生产机制,迅速生产速生性粮食作物;二是迅速抛售国家粮食储备,保证粮食正常、稳定供给,平抑供求关系。

“人造性”粮食安全问题

所谓“人造性”粮食安全问题则不是由粮食短缺诱致的,而是由社会性心理恐慌和舆论夸大其词“制造”出来的粮食安全问题。这类粮食安全问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非常大。首先,是新闻媒体的夸大性报道。我对粮食安全问题坚持战略上重视粮食安全问题,战术上则理性对待,具体类型具体分析,不放大也不缩小。记者们根据对某些专家的采访而夸张性地报道,但是被采访的专家可能并没有掌握总体情况,也可能不是粮食问题方面的专家,而是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感性认识来答记者问,其话语会带有片面性,加上新闻媒体对轰动效应的追求,致使媒体和记者

反复炒作粮食安全这个话题,再次将粮食安全问题放大。其次,就是消费者的心理预期,新闻舆论会诱致消费者和相关投资者形成粮食短缺的心理预期,这种心理预期一旦形成就会如通货膨胀预期一样,无限放大了粮食安全问题,从而将一个根本不存在或者并不大的问题变成了一个大问题,将一个纯粹的产业性问题变成了一个公共性问题,一个经济问题变成社会性问题。对于粮食安全问题,经常会有“狼来了”的叫喊声,但是“狼”并没有来,其原因就是很多所谓的粮食安全问题,是“人造性”的粮食安全问题,而不是现实存在的问题。

这种阶段性的“人造性”粮食安全问题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比较严重。因此,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有比较客观中立的政府机构或者研究机构对粮食安全问题作出审慎的、科学的评估和判断,而不能够由具有利益关系的管理部门、专家和新闻媒体来主导和。其次,对于粮食安全水平要有一个基本判断标准,根据减产的程度确定粮食安全的等级,不同的安全等级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而不是笼统地谈论粮食安全问题、笼统地要求中央政府采取干预措施。

第2篇: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粮食安全;重要性;挑战;对策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源。对于国家来说,粮食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对于世界来说,粮食安全是实现和谐世界的保证。尤其对于中国我们这样一个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推进的国家而言,确保粮食安全不仅是实向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条件,而且是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新形势下粮食安全的重要性。

粮食安全的概念最早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1996年的世界粮食首脑大会将粮食安全定义为:所有的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够买得到和买得起足够安全和营养的食物,以满足活跃,健康的生活所需的饮食需求和消费偏好。

2009年11月18日,为期3天的世界粮食安全首脑会议在罗马落下帷幕。此前,联合国粮农总干事迪马夫以绝食方式希望引起世界对全球日益增加的饥荒人口的注意,据FAO的报告指出,截止去年,全球饥饿人口已达到10.2亿,其中全球有29个国家面临着严重的饥荒,这种情况反映出目前脆弱的粮食安全系统,同时也促使我们必须从一个相当高的立足点上,充分认识粮食安全问题的特殊重要性.

(一)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战略基础

粮食问题是安全问题,而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中国是一个粮食生产大国,同时也是一个粮食消费大国。中国的粮食生产和供求情况不仅关系到中国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而且会影响国际粮食的供求和价格状况。如果我们大量从国际上进口粮食,就会造成国际粮源的紧张,拉动粮食价格上涨。从国家安全战略角度看,我国人口众多,农业受自然风险和影响较大,在国民经济发展全局中,粮食始终被视为特殊商品和战略物资,如果放松国内粮食生产,过度依赖国际市场,无异于将自己的饭碗放在他人手上,在战略上极易受制于人,在关系国家生存发展的国际竞争中处于被动。“团结干事谋发展,一心一意搞建设,无忧无虑奔小康”的政治氛围的基础物质是粮食,正如邓小平同志讲的:“不管天下发生什么事,只要人民吃饱肚子,一切都好办了”,这个简单的道理说明国家粮食安全是实现国家宏观发展战略目标和任务的需要。

(二)粮食安全是政治安全的命脉

从政治角度看,粮食安全是立国的基础。我国的自立能力相当程度上取决于粮食的生产、农业的发展。如果农、副产品不能保持自给,过多依赖进口,必将受制于人。如果你控制了石油,你就控制了所有的国家;如果你控制了粮食,你就控制了所有人。这是基辛格在上世纪70年代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的话。粮食作为生活必需品很早就渗入了政治因素。中国历史上就有“兵马不动,粮草先行”,明成祖的“深挖洞,广积粮,缓称王”的帝王之道,以及“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政治哲学都表明粮食问题始终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政治问题。粮食也始终以一种潜移默化、化大象为无形的方式左右着古代中国政治。粮食问题几乎是所有农民起义的导火索,太平天国时期的《天朝田亩制度》就是典型的代表。粮食以一种独有的隐喻讲述着真实的历史,任何政治家都难以逃脱粮食的政治。

(三)粮食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

粮食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步伐加快,虽然农业产值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例逐步降低,但农业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性却丝毫没有改变。历史反复证明,粮食一旦出现大的波折,将直接危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世纪60年代初的三年自然灾害,90年代初发生的全国性粮食价格暴涨,都对整个国民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并且调整恢复用了相当长的时间和努力。党的十七大提出,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和国家2020年的奋斗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粮食作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基础,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物质基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切实做好粮食工作,保持粮食问题长期稳定,不仅对保障人民群众吃粮安全,增加种粮农民收入,发挥种粮农民积极性有积极作用,而且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粮食安全面临的挑战

(一)种粮成本高,严重影响农民的积极性。

粮食的生产周期相对较长,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虽然粮价在不断上涨,但是随着化肥、农药、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提升,粮食保护价收购和补贴收入难以抵补种粮成本,农业比较收益下降。在新一轮工业化和城市化潮流的带动下,国家大力发展工业和第三产业,工业对农业实行剪刀差,粮食生产区一半以上的青壮年劳动力选择外出打工,真正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多是老弱妇孺。而在中国农业依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情况下,劳动力的大量投入依然是其发展的必要条件。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失,使得农业生产难以维持,大量土地被抛荒或粗放经营,因而影响到粮食安全。

(二)人口增长和消费水平提升将使我国粮食需求保持刚性增长

有关预测表明,未来十年我国人口仍将以年均800―1000万的速度增长。2020年,我国人口总量达到14.6亿。人口增长必然导致口粮需求刚性增长,按照人均400公斤口粮计算,到2020年我国口粮需求总量达到5.84亿吨,比2010年的5.48亿吨增长6.57%,这将大大超过同一时期我国粮食生产可能的增速度。同时,经济增长带来的粮食消费结构变化将为更激烈,饲料用粮和工业用粮的消费需求以更快的速度增长。据有关预测,到2020年,全国饲料用粮需求总量比重超过40%。同时,食生物燃料、生物制药和酿酒工业的迅猛发展,将会显著增大粮食消费比重。

(三)城市化推进,耕地数量逐年减少

随着城市化得推进,新增建设用地、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使得我国耕地和粮食种植面积持续减少。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相关资料:过去十年间我国耕地面积从19.51亿亩减少至18.26亿亩,减少总量达1.25亿,年均减少829.2万亩。目前人均耕地面积仅为1.38亩,约为世界水平的40%,并且耕地质量总体偏差,中低产田均占67%,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土壤退化、“三废”污染问题严重。

(四) 自然灾害严重,水资源短缺矛盾凸现

近年来中国自然灾害严重,尤其是干旱化趋势严重。目前,中国人均占有水资源量约为2 200 立方米,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 28%,每年农业生产缺水200 多亿立方米,且水资源分布极不均衡,水土资源很不匹配。这些都可能影响到农业生产,并且会对我国粮食中长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三、我国粮食安全问题的对策

面对严峻的粮食安全挑战,我们必须现阶段必须稳定粮食耕种面积,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 稳定国内粮食供给,开展多元化国际粮食贸易,加大力度深挖粮食供给增长潜力,确保粮食充足供应。

(一)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治本之策。国家需要采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方法保障稳定增加粮农的收入,并改进对粮农补贴扶持的方式,是农民在国家优惠扶持下从种粮中得到更多的实惠,从根本上提高粮食综合生产和供应保障能力。党的十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在稳定基本粮田和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上, 主攻单产,稳定增加粮食总产。大力实施科技兴粮战略,依靠科技进步,转变粮食生产方式,努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大力调整粮食生产结构,积极推进粮食向优质化、专用化、绿色化方向发展,提高粮食质量。

(三)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对于农业也不例外,不断增加对农业科技开发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农业技术,建立科技支撑的长效机制,是今后中国粮食生产发展的必由之路。把科技因素作为增产粮食的重中之重,努力转变农业生产增长方式,建立科技支撑的长效机制,最终依靠科技进步解决好中国的粮食问题。

(四)加强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增强粮食生产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加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立粮食生产基础设施投入的长效机制,关键要加大对连接田间地头的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着力投资治理大河、大江、湖泊,努力完成一批水利骨干及配套工程。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基础农田整治,推行沃土工程,加快改造中低产田。

(五)严格耕地保护,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发展粮食生产,关键是建立起耕地资源保护和有效利用的长效机制。建立耕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长效机制,把耕地减少控制在最低限度,协调好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矛盾,不断改善和提高耕地质量,要采取措施应对城市化过程中对耕地的蚕食,限制现有土地性质的转换,要严格执行基本农田制度,确保农业用地的用途为提高粮食产出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六)建立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的长效机制。粮食生产面临着自然与市场双重风险。建立粮食生产抗风险的机制,提高种粮农民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通过制度创新,建立风险规避和损失补偿机制。健全粮食期货市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发挥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规避作用。

[参考文献]

[1]尹成杰. 粮安天下[M]. 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

[2]余晓峰.论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J].经济研究导刊,2010

第3篇: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范文

作者:冯琳 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现行粮食安全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 未确立粮食安全观为立法指导思想就现有的粮食法律规范而言,绝大多数法律规范在立法时并不是为了维护粮食安全。即使此类的相关法规最终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维护中国粮食安全的客观效果,那也只是为其他目的实施后所产生的附属效应。如《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涉农法律,其直接的目的在于推广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促进农业发展,只不过粮食生产是农业的基础,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的推广又是促进粮食生产的重要因素,因而这些法律规范事实上起到了促进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作用[3]。尽管它们在立法之时并未以粮食安全保障作为其明确的立法指导思想与理念,但我们不可否认这些法律规范都直接或间接的发挥着保障粮食安全的作用。只是由于粮食安全观念并未贯彻到这些具体法律条文与法律制度之中,其保障粮食安全的效果自然会大打折扣。当然,也有少部分相关立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粮食安全的理念,如《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农业法》第 5 章均能较为明显地体现和贯彻粮食安全的理念。但遗憾的是,这部分立法也没有将粮食安全理念贯彻到相关具体制度与法律条文之中。由此可知,在指导思想上,我国粮食安全法律规范并未真正贯彻保障粮食安全的理念。( 二) 现行粮食安全保障法律规范存在缺陷我国现行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在外在表现形式以及实体内容上存在诸多缺陷,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现行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存在立法空白,并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粮食安全基本法。自 2003 年3 月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是我国农业领域的基本法。该法第 5 章第 31 条至第 36 条对粮食安全作了专章规定,但是区区 6 个条文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安全的保障是远远不够的,其对于粮食生产、流通、储备和消费各个环节的风险防范还存在诸多空白。此外,不难发现这 6 个条文规定的内容含有颇多标语口号式的宣示,并充满“鼓励”“支持”“提倡”等难以操作的措辞,其可操作性极差,远未起到粮食安全基本法的作用。换言之,我国目前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粮食安全基本法。这使得粮食安全法律规范没有主心骨,没有支柱,从而显得零散与混乱。第二,现行粮食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零散、混乱,缺乏协调性。一方面,粮食安全相关法律规范大多散见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之中,多数直接或间接与调整粮食安全法律关系有关的规定仅仅属于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甚至政策性文件,法律规范之间相互冲突、相互矛盾的状况也时有发生。另一方面,不同部门、各个地方就统一问题所确定的规范也会因某些原因而相互冲突。例如,各省级政府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 8 条规定的授权对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的市场准入条件作了不尽相同的规定。按照规定经营者一旦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便可以在全国各地进行粮食收购,由于各地规定的市场准入条件不一致,这就形成了市场主体竞争不平等。第三,缺乏程序性规定,实际操作性不强。从现有的法律规范来看,不少相关条款都是无实质履行内容的倡导性规范,没有做相应的具体明确的制度安排,可操作性差。以《农业法》为例,第 5 章第 34条规定: “国家建立粮食安全预警制度,采取措施保证粮食供给。”条文中只是做了原则性规定,就该制度实施主体、范围及程序等基本内容均未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同样,第 46 条规定了国家扶持农业保险的原则,而对农业保险的实施主体、体系设置、基本的运作规则及其经费来源、各方的基本权利义务等都未做出明确规定。

完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法律途径

( 一) 社会各界,尤其是各级主要领导,不但要鼓励和加强粮食安全法律保障理论研究,为粮食安全法律保障实践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持与指导,而且要切实把建立健全完善的粮食安全法律保障体系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唯有提高对法律保障粮食安全的认识,社会各界才能齐心合力加强粮食安全立法,严格粮食安全执法。( 二) 加强立法,构建完善的粮食安全法律规范体系埃尔曼曾经说过: “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因此,以法律的手段去保证中国的粮食安全是一种最佳的选择。同时,由于法律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其相对严格的制定及修改程序,能为中国主要的粮食生产者提供稳定的预期。加强立法,应主要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以填补现行粮食安全法规中的立法空白。为确保粮食安全基本法的权威性,建议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并由全国人大专门制定和颁布,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基本法律。另外,应以这一基本法为核心,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如在农业保险方面,不但要在《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增加农业保险的目的、原则等基本性规定,还要制定《农业保险条例》,通过制定农业保险的具体规范以确保其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对现有的相关法律规范进行梳理、整合、协调、修改与完善。一是对现有的粮食安全法律规范中互不协调,互相冲突的法律规范予以整合与协调。例如,针对全国各地关于粮食收购准入条件规定不一的情况,应当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做出统一的规定,要求各省作出相应的修改与协调。二是对现有的粮食安全法律规范中已与时代背景、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规范予以相应的修改完善。例如,对《水土保持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作相应的修改完善。( 三) 健全制度,完善相关粮食安全法律保障机制在粮食生产、流通、储备以及消费等各环节不断完善相关粮食安全保障制度。具体来说:粮食生产安全方面。通过对农田等农业基础设施的保障以及对农业科技的推广和运用来提高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另外,应将粮食直补政策上升为法律,将其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以国家支持为主的粮食金融支持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4]。粮食流通安全方面。要建立并完善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对国家粮食安全这一全国性的公共产品的提供应由国家负责,由此产生的支出成本由中央政府承担,纳入国家财政预算之中。粮食储备安全方面。应详尽界定粮食储备的监管部门、粮食储备企业的主体地位、粮食储备的审核监督、粮食储备的动用、粮食储备资金的来源等关键事项; 此外,应构建完善的储备粮监督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审计及检查,确保仓实相符、账实相符。粮食消费安全方面。除了完善现有的法律对计划生育的规范以及鼓励大众爱粮惜粮,养成珍惜粮食的习惯外,法规对粮食消费安全的保障还必须注重对粮食消费结构的调整以及建立控制工业用粮的制度方面。

第4篇: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范文

粮食安全事关国运民生,维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我国发展全局出发,深刻阐述了粮食安全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多次强调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面临着新挑战,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时刻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始终端牢13亿多中国人的饭碗。

一、牢牢把握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

2004年以来,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增,粮食产量连续8年保持在1万亿斤以上。在此大好形势下,一些地方萌生了粮食已过关的思想,出现了放松粮食生产、忽视粮食流通的现象,粮食安全意识有所淡化。针对这一现象,立足世情国情粮情,作出了紧平衡很可能是我国粮食安全的长期态势的科学判断,提出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这为新时期做好粮食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牢牢把握立足国内基本解决我国人民吃饭问题的战略方针。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这既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也是全球视野下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现实选择。我们以不到全球9%的耕地和6%的淡水资源养活了全球近21%的人口。目前,全球每年谷物贸易量大约6000亿斤,仅相当于我国年粮食消费量的一半。作为全球人口最多的负责任大国,依靠进口保吃饭,既不现实也不可能。立足国内基本解决我国人民吃饭问题这一战略方针的提出,综合考虑了国内资源环境、粮食供求格局、国际市场贸易条件,兼顾了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符合我国发展实际。过去我们说粮食自给是保全部、保所有品种,随着粮食需求快速增长和受耕地、水资源、生态环境的约束,粮食供给要靠自己保全部已不现实,必须合理配置资源,集中力量保重点,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牢牢把握抓好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战略部署。强调,各地要共同行动起来,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储备能力、流通能力建设。这深刻指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途径。相对于各国通常主要依靠发展粮食生产保证粮食有效供给的做法,强调要同时加强三大能力建设,把粮食储备、流通能力建设放在与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来同步推进,这是对发展中大国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实践的重大创新。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就是要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断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夯实永续保障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加强储备能力建设,就是要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发挥储备在稳市、备荒、恤农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流通能力建设,就是要建立完整的现代化粮食储运和市场体系,使产区粮食及时收储、销区粮食及时运达,确保种粮卖得出、吃粮买得到。

牢牢把握坚持数量质量并重的战略要求。高度重视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强调食品安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关系中华民族未来,在保障数量供给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让人民吃得饱、吃得好、吃得放心。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和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广大人民群众对粮食质量安全的期待明显增强。粮食是最基本的食品,也是其他食品加工的基本原料,粮食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和基础。因此,保障食品安全,着力构建完善的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把住食品安全的源头至关重要。

牢牢把握善于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战略布局。面对我国粮食安全新形势,指出,积极稳妥利用国际农产品市场和国外农业资源是一项长期战略布局。这确立了利用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源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基本方针,为我国粮食领域扩大对外开放指明了方向。善于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就是要正确处理好国内国际关系,在坚持立足国内基本解决吃饭问题的前提下,积极利用国际粮食市场,通过适当进口,弥补国内部分品种供求缺口,同时又要防止冲击国内生产,给农民就业和增收带来大的影响。

二、深刻认识新常态下我国粮食安全形势的新特征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我国粮食生产保持了稳定增长态势,粮食供给充裕和价格稳定对稳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从总体上看,新常态下我国粮食安全基础仍不稳固,粮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五大特征。

更好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与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并重。为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国家从2004年起相继在主产区分别对稻谷、小麦两个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从2008年起在东北等四省区实行玉米临储收购政策,连续7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稻谷和小麦两个品种7年累计提价幅度分别达96%、69%。受国家托市收购价格支撑影响,我国粮食市场价格持续攀高,逐步逼近天花板。与此同时,粮食生产成本地板不断抬高。这种两头挤压的状况,使得单纯依靠提高托市收购价格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的空间越来越小、效应越来越弱。从长远看,必须加快建立由市场形成粮食价格的机制,在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同时,引导促进农民调整粮食种植结构、提高粮食品质,推动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

保障粮食数量安全与保障质量安全并进。在粮食数量供给得到保障后,人们更加关注粮食质量安全。我国农业资源短缺,开发过度、面源污染问题普遍存在,局部地区存在粮食农药残留、重金属等超标现象,粮食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必须同步推进数量安全与质量安全。为此,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生产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防治粮食污染;另一方面要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实行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监管制度,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确保粮食消费健康、营养、放心、安全。

三、切实履行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行业职责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粮食流通是重要环节,担负着重大责任。各级粮食部门要牢固树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首要意识和守责意识,深入推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切实履行好抓收购、保供给、稳市场的职责,守住管好天下粮仓。

千方百计保护农民种粮和主产区抓粮积极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办法,探索农业补贴与粮食生产挂钩机制,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让产粮多的地方和农民多得补贴,切实做到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要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政策性收储,做到对农民的余粮应收尽收,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

加快推进粮食流通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实施国家粮安工程建设规划。加强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增千亿斤粮食仓容建设进度,加大对危仓老库的维修改造力度,促进粮食流通现代化。加强粮食储备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储备规模,确保储备粮管得住、调得动、用得好。强化粮情监测预警,完善应急供应体系,提高各种应急条件下粮食供应保障能力。加快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大力实施主食产业化和放心粮油工程,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第5篇: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范文

一、切实提高对粮食质量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总理强调指出,产品质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国家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和国家形象,必须充分认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各级粮食部门一定要认真领会温总理讲话的深刻内涵,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和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温总理和吴仪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重,粮以质为先。粮食质量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一日三餐”的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百姓吃粮无小事,质量安全大于天。粮食质量工作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核心内容,也是各级粮食部门服务“三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方式。

我认为,当前我们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认识粮食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落实中央统一部署的要求。7月26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503号令),8月5日发出《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23号),8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57号)。国务院连续下发的这三个重要文件和相继召开的两个重要会议,都严格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务必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粮油是食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从讲政治、讲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十分重视、切实抓好粮食质量工作,特别是要坚决打好年内的这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特殊战役。

二是履行法规赋予职责的要求。《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粮食的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质量监管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原粮卫生监管工作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我们必须认真履行法规赋予的责任,依法监管好粮食质量,不能不作为,也不可乱作为。

三是维护城乡人民利益的要求。在农村,广大种粮农民期待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加强粮食质量工作,加强粮食品质测报,引导农民种粮,实现优质优价,增产增收;要求我们切实监管好粮食收购市场,督促执行好国家的粮食质量标准,坚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杜绝压级压价、坑害农民的行为。在城市、工矿企业和学校等用粮领域,人民群众也热切期待我们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的质量监管督查,从源头上切实把好质量关,保证人民群众一日三餐食用粮油的安全。人民的期盼就是我们的责任,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依法依规履行粮食质量监管职责,没有任何理由不高度重视粮食质量工作。

四是继续加强粮食质量工作的现实要求。这些年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全力支持下,粮食质量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得到了稳步的发展。我们建立了粮食质量监管制度,加大了粮食质量监管工作力度,积极开展粮油标准研究和制修订工作,大力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和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成绩是显著的。目前,全国粮食系统共有专业粮食质量检验机构776个,其中省级32个,市级191个,县级553个,粮食质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这些年来,我们在大力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重新构建现代粮食企业的同时,高度重视加强企业的质量体系建设,企业的质量意识显著增强,质量管理日趋制度化、规范化,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明显提高。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粮食质量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还面临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粮食收购企业对入库粮食质量把关不严,执行出库检验制度不规范;二是有的收购企业诚信度低,收购粮食压级压价,损害农民的利益,销售粮食以劣充优,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尽管这样的情况仅发生在个别地方、少数企业,但负面影响很大;三是一些地方存在粮食污染的问题,原粮卫生抽检中发现有害重金属超标、真菌毒素污染、农药残留超标的情况,给粮油食用安全带来威胁;四是质量监管手段、检验检测技术装备亟待完善。一些地方粮食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得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所有这些问题都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不能不引起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必须尽快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这些问题解决好。

综上所述,我们应当从“中央有号令,法规有要求,人民有期待,现实有需要”这四个方面,充分认识粮食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切实把粮食质量工作作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行政职责,常抓不懈,切实抓好。

二、扎实开展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国务院决定从8月下旬到今年底,用4个多月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刚才我们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了解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任务、目标与要求。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们粮食部门要紧密结合粮食行业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在全行业内全面开展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今年内要扎扎实实地抓好以下三大检查整治行动:

(一)全面开展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集中在8、9两个月,对全国粮食系统所有的库存粮食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有仓必检,有粮必查。在粮食经营企业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省级粮食部门要认真做好复查工作,国家粮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为紧密配合全国专项整治行动,在今年国家粮食库存检查中,拟对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和卫生安全状况做一次比较全面的抽查。这项工作,国家粮食局已经以国粮检〔20*〕149和国粮检〔20*〕193号文件做出了部署。

中央储备粮质量抽查任务由国家粮食局委托设在各省的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承担,各监测中心要严格把关,严格遵守抽查程序和工作纪律,严格按照任务书规定的抽查库点、样品数量、检验项目进行扦样和检验,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抽查检验结果。地方储备粮质量抽查由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安排部署。各级粮食检验机构要积极配合做好工作,确保在全国粮食库存检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抽查任务。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复查或跟踪检验;对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的粮食,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就地封存,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限定用作工业用途。

粮食库存年年查,粮食质量年年检,但今年库存清查和质量检查的意义非同以往。今年组织的粮食库存数量、质量、储存安全检查,是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一部分,一定要按照国务院颁布的“行动方案”的要求,认真细致地把库存粮食质量状况摸清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查清责任,做出处理,不留后患。

(二)对收购粮食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管和检查

当前,小麦收购已进入淡季,早中稻收购逐渐进入高潮,再过两个月秋粮收购也将开始。加强对收购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20*年国务院16号文件的明确要求。今年的夏粮和秋粮收购期间正值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我们要把加强收购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要督促粮食购销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相关政策,依质论价,优质优价,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要从源头上把好粮食质量安全关,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准入制度和出入库检验制度,严格执行粮食储存技术规范,建立和规范进货台帐,确保出库粮食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国有粮食企业一定要带头遵守国家的质量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加强质量管理,为促进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做出表率。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都要组织得力的工作班子,领导同志带队,深入收购现场,加强检查督促,确保收购粮食质量安全。

(三)对政策性用粮进行全面质量检查

确保政策性用粮的质量安全是粮食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要把军供粮、水库移民粮、退耕还林粮、救灾粮等政策性用粮的质量检查作为清查整治的重点,尤其是军供粮要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中之重。对所有政策性粮食供应的原料采购、加工、包装、储存、运输和配送、供应全过程都要进行质量检查,逐个环节查找安全隐患和监管漏洞,发现问题就地整改。对所有向部队供应的粮油产品及其他连带供应的食品,都要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下柜,严禁出售,各省级粮食局、军粮供应中心和有关供应单位一定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军粮供应各环节的质量安全把关,确保军粮质量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以上三大任务是这次粮食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领导同志要靠前指挥,各个部门要协同配合,打一场漂亮的粮油质量专项整治的特殊战役,使我国粮油质量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要加强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地应将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发现的好典型及时上报国家粮食局和当地政府,要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形成一个粮食系统讲质量、抓质量、保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抓好原粮卫生状况专项调查

原粮卫生状况专项调查工作,很重要,很敏感,很严格。一是很重要。原粮卫生状况调查,是一项直接影响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效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粮食食用安全的基础性工作。粮食的卫生安全得不到保障,就会直接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甚至影响和妨碍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实现,所以说这项工作非常重要。二是很敏感。原粮卫生状况备受各方面关注,调查检验结果很敏感,特别是从根本上解决粮食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决非一蹴而就,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在工作程序和节奏上把握不好,极易引起社会和市场的不稳定。因此,对调查结果一定要慎重对待,防止引发不稳定因素。三是很严格。由于原粮卫生调查这项工作既很重要,又很敏感,因此对开展原粮卫生调查必须做出严格的规定。首先是取样要科学。样品的选取直接决定检验结果的代表性和准确性,各地在开展卫生调查采样时,必须按照国家粮食局的统一部署合理布点,按取样规程科学采样,使样品具有尽量广泛的代表意义。其次是检验要准确。检验数据的真实准确是确保原粮卫生调查工作质量的核心,所有承担卫生调查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都必须把好数据准确这一关。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质检作风,真实准确地检验、记录和上报原粮卫生检验数据,决不能将无事报有事,小事变大事,也不能将有问题说成没问题,大问题说成小问题。检验检测机构要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法律责任,质检中心(站)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级粮食局要严格把关,上报结果时局长要签字。第三是报告要及时。专项调查工作完成后,要以省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国家粮食局报送综合调查报告。报告要阐述总体状况、存在的问题、形成的原因、采取的应对措施、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形成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有意见,有份量的报告。第四是调查结果不得随意。各省(区、市)的原粮卫生调查结果由省级粮食质检机构负责汇总和整理,各省级粮食局直接掌控,省以下各级都不准对外本地区原粮卫生调查结果。各省级粮食局对检验结果要认真分析把关,经集体研究审定后,正式标密上报国家粮食局和省级人民政府。以上四条,要作为严格的质检工作纪律,各地必须严格遵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都要本着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切实抓好原粮卫生状况专项调查工作,把这项很重要、很敏感、很严格的工作落到实处。

四、抓紧构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任务,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我们要在扎实抓好为期4个多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立足长远,标本兼治,抓紧构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标准体系建设。质量工作标准为先,建立长效机制标准工作首当其冲。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授权我局归口管理的粮油标准包括粮食及加工产品、油料及油脂、粮食储藏、粮食加工及仓储设备、粮食专用检验仪器等范畴。目前,我局正在组织制订和修订的粮油标准有200多项,已经列入标准制修订计划的还有100多项,标准制修订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要尽快制定粮油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分解落实标准制修订任务,把粮油标准制修订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希望各地粮食部门、粮食企业、粮食质检机构、相关科研院所和院校都积极参与和支持粮食标准化工作。

(二)加强质量监管制度建设。目前,国家粮食局虽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粮食质量监管制度和办法,但还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要根据国务院最近召开的两次重要会议和近期的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能够涵盖粮食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制度,如粮食质量追溯制度,不合格粮油产品召回制度,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测抽查制度,粮食质量安全报告制度,粮食质量信息制度,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等,从而以制度的建设和实施,规范和促进粮食质量监管工作。

(三)加强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去年以来,国家粮食局启动了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充分利用现有检验资源,择优选用,合理布局,共建共享的原则,第一批已经授予66个单位为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称号,第二批70个机构的考核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初步形成。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配合国家粮食局做了大量工作,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建立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体系的通知》(国粮发〔20*〕146号)的要求切实加强了对已挂牌检验机构的管理和支持,全国粮食质检体系建设发展势头很好。我国作为一个粮食生产和消费大国,这两批130多个监测机构还难以担当起全国粮食质量监管的繁重任务,今后还要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地方粮食质检中心(站、所)加挂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牌子,既是整合全国质检资源、形成监管网络体系、加强粮食质量监管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积极支持地方粮食质检体系建设的有效举措。各省(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一方面要一如既往地加强对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的支持和管理,同时,也要从本省实际情况出发,根据辖区内粮食的分布、流向和质量安全状况,结合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合理规划设置本省的质量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能力。

(四)加强粮食质量检验能力建设。各地粮食部门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检验资源条件,合理定位检验机构职责分工的基础上,理顺粮食检验机构的性质,改善检验机构的技术装备条件,全面提升粮食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要借国家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东风,积极争取落实粮食质检机构的公益性机构地位和编制、人员、经费,按照国务院国发[20*]23号文件的要求,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检验机构的场地、仪器设备的投入,为粮食检验机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提供良好条件,尽快解决质量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得慢”的问题。

(五)加强标准质量队伍建设。目前全国粮食行业已经拥有一支优秀的质量监管检测和标准化管理的人才队伍,但是客观地看,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质量监管的技术人才和标准化管理人才仍然不足,有的甚至面临后继乏人的局面。为此,必须高度重视标准质量工作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要抓紧培养造就一大批标准、质量工作的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在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方面,一是要尊重老专家,充分发挥“老标准”、“老质检”的作用;二是要外引好专家,聘请外行业、外单位的优秀专家帮助我们开展工作;三是要培养新专家,要大胆培养、使用年轻同志,从大专院校挑选优秀的专业人才,使他们在工作实践中尽快成才,成为粮食标准质量工作的新专家。今年11月,国家粮食局将举办首届全国粮食质量检验人员职业技能大赛,这将有力地促进粮食行业的质量、标准人才队伍的建设,各地要积极支持、认真组织好参赛工作。

五、切实加强对粮食质量监管工作的领导

粮食质量工作非常重要,加强对全社会粮食质量的监管,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行政职责。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粮食质量工作的领导。国务院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各地方、各有关部门都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管好本行政区和本行业的产品。”振邦同志明确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把手要亲自抓粮食质量工作,同时要明确专门的领导直接抓,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具体抓,要在组织领导上把质量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各级质检机构的支持力度,从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以充分发挥质检机构对粮食质量监管的技术支撑、保障作用。

第6篇: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范文

一、粮食宏观调控面临新挑战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的蔓延和扩散,特别是今年年初,我国遭遇的多年不遇的大面积旱灾,增加了全年粮食供求形势和价格走势的不确定性,使粮食的宏观调控与粮食安全面临新的更加复杂的形势。

首先,粮食供求和价格形势出现新变化,给粮食宏观调控提出了新要求。从国际市场看,去年粮食价格经历了大起大落,虽然20*年度世界谷物产量创历史新高,但全球主要粮油品种库存消费比仍处于历史较低水平,国际市场粮油品种价格仍处于此次波动前的历史高位。从国内情况看,20*年粮食生产再获丰收,总产量创历史新高,粮食供求状况进一步改善,中央储备规模稳定增加,地方储备逐步充实,为做好粮食宏观调控打下了坚实基础。但在国内市场粮价高于国际市场的情况下,既要抑制国内粮价下行、做到稳粮增收,又要防止一些品种过度进口冲击国内市场,粮食宏观调控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需要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的能力和水平。

其次,粮食库存结构出现新变化,给粮食监管提出了新要求。粮食库存是实施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国家多项宏观调控措施的实施,国家和地方储备粮规模不断增加,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范围不断扩大,粮食库存监管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加之,粮食市场主体日益多元化,粮食企业分布点多面广,部分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不严格、不规范,不易全面摸清库存底数。特别是近年来粮食价格大幅波动,个别企业存在“转圈粮”、挤占挪用收购资金、粮食销售后不及时减账、违规销售粮食等现象。加强粮食宏观调控,需要进一步健全粮食监管制度、完善监管办法、充实监管力量、加大监管力度。

再次,粮食流通体制出现新变化,给完善政策措施提出了新要求。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我国粮食市场逐步全面放开,市场机制配置粮食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增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成效明显。但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在改革和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落实中央与地方粮食事权的政策不够配套,“谷贱伤农”与“米贵伤民”的矛盾不时交替出现,支持粮食生产、保护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现代粮食市场主体及其经营方式还不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要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理顺粮食宏观调控的体制机制。

二、完善粮食宏观调控要处理好六个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既是建立规范有序的粮食流通市场的内在要求,也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粮食安全仍面临着耕地数量减少、种粮比较效益低、粮食消费需求刚性增长、粮食供求结构和区域不平衡问题突出、国内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滞后等问题,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的任务十分繁重,压力不断增大。总结多年来的经验,今后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仍要立足于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现代粮食市场体系和产业体系,加快构建“供给稳定、调控有力、储备充足、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重点是要处理好六个关系。

处理好大胆探索与稳步推进的关系。粮食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和社会稳定。对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我国每迈出一步都非常审慎,都是从实践中获得经验,从解放思想过程中得到启迪,释放出改革的力量,才下决心逐步推进的。在改革中,既立足基本国情粮情,注意全面协调,坚持统一政策,稳步推进,又分析区域间差异,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根据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政策、完善措施、健全机制,确保在改革中加强粮食宏观调控。

处理好放开市场与加强调控监管的关系。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把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粮食快捷顺畅有序流通,又要坚定不移地增强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能力,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和应急机制,加强粮食流通监管,规范粮食经营行为,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处理好“主渠道”和“多渠道”的关系。正确处理粮食市场“主渠道”和“多渠道”的关系,是保障粮食安全、稳定市场和搞活流通的重要环节。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只有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支持国有粮企做大做强,提高它们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才能发挥市场主渠道作用,有效保证粮食市场和价格的基本稳定。在这个前提下,我们才有条件培育和发展多元市场主体,引导和鼓励多元主体积极入市,搞活粮食流通。

处理好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的关系。我国人多地少、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大国,保障粮食安全必须始终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方针不动摇,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着力提高粮食生产经营能力。这应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同时,要有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积极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调剂国内粮食品种余缺,实现粮食供求紧平衡的调控目标。

处理好促进粮农增收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关系。粮食宏观调控涉及粮农、消费者、经营者等多方面的利益关系。保障粮食安全必须把保护粮农利益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作为出发点,充分发挥流通对生产的引导作用,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让粮农分享流通、加工环节带来的增值收益,为耕者谋利。在此基础上,要把关注民生作为落脚点,统筹兼顾粮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努力把好粮食质量关,降低粮食流通成本,提供质优价廉的粮油食品,为食者造福。

处理好中央与地方、产区与销区、东部与西部的关系。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条件不同,发展重点也不尽相同。保障粮食安全必须在促进粮食供需紧平衡的目标下,合理划分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对粮食的职责和事权,建立国家宏观调控下省级政府对本地粮食生产、流通和安全全面负责的体制,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制定粮食政策时,既要考虑产区也要考虑销区和产销平衡区利益,既要照顾中部、西部也要兼顾东部利益,以调动各地抓粮食生产与安全的积极性。

三、坚持在搞活流通中完善粮食宏观调控

近期以来,国际粮价普遍下行,种粮比较效益出现下降,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农增收的任务比以往更加艰巨,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当前,做好粮食工作,关键是要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的要求,结合粮食流通工作面临的实际情况,坚持在搞活流通中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抓好收购,充实储备,夯实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抓好粮食收购是国家掌握粮源的关键。要认真做好最低收购价粮食和国家临时收储粮食收购工作,确保理解政策无偏差,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政策不缩水。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督促国有粮食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引导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各地要按照粮食储备规模指导性计划,利用粮食丰收的有利时机,抓紧充实地方储备,增强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能力。大中城市、重点地区和薄弱地区要增加小包装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库存,确保10天以上的市场供应量。

清仓查库,摸清家底,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可靠决策依据。全面查清国家库存粮食的数量和质量,准确掌握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是国家实施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决策依据。要加强中央储备粮行政管理,做好日常监管和质量抽查,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轮换规范。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部署,进行一次清仓查库,摸清家底,既做到政府心中有数,也让群众放心。同时,按照“在地检查”原则,对库存粮油的实物、统计、财务、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清仓查库工作顺利进行和达到预期目的。

稳定粮价,保障供应,切实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调控。继续做好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工作,掌握好调控时机和力度。加强粮食移库工作和产销衔接,充实薄弱地区粮食库存。积极探索建立多形式、深层次、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稳定销区粮源渠道。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分析。进一步完善信息制度,及时公布粮食政策信息和供求、价格信息,正确引导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

第7篇: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范文

刚才,庆才同志针对一年来的粮食工作、明年的安排和当前粮食收购讲了很好意见,我都同意。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应该说,今年的粮食工作确实取得了明显成效,省委、省政府对此是满意的。云坤书记、洪虎省长对粮食工作高度重视,在省委常委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门进行研究,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贯彻落实好全国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省的粮食工作。下面,结合我省粮食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讲三个问题:

一、我省粮食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10月28日,国务院针对当前我国粮食生产和供给面临的新形势,召开了全国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研究解决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问题。家宝总理指出,现阶段全国粮食总体上仍然供大于求,但近年来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集中表现为耕地、播种面积、总产量、人均占有量“四个连年减少”。针对当前粮食供求中的新情况,着眼于农业发展环境变化,从全局和长远考虑,粮食安全问题绝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9*年以来我国粮食总产量呈现下降趋势,由当时的5.12亿吨下降到20*年的4.57亿吨,今年预计粮食产量为4.3-4.4亿吨;粮食种植面积下降,从19*年的11378.7万公顷下降到20*年的10390万公顷;粮食人均占有量下降,由1*6年的每人414公斤下降到20*年的357公斤,今年预计低于350公斤。从*年到20*年,全国的种植业播种面积下降了1%,而同期粮食的播种面积却下降了4.4%。这些土地被用于其他农作物的生产。其中,甘蔗、水果、茶叶的生产有大幅的增加。目前,粮食库存总量连续四年下降,主销区库存不足全国总库存的10%。原来净调出粮食的主产省能调出的粮食越来越少,东部和中部几个产粮大省,有的正在从调出省变为调入省。9个粮食产销平衡省份有6个变为产不足需。地区间库存分布极不平衡。从国际上看,据预测全球2003-2004年度,谷物产量18.18亿吨,同比减少1亿吨,这是从1*9-*年度以来连续第5个年度产不足需。本年度缺口3.38亿吨。受此影响,8月中旬以来国内市场粮价逐步上扬,10月份粮价攀升的势头更加强劲,粮价短期内过快上涨,极易造成人们心理恐慌,市场稳定面临着潜在压力。

针对这一形势,国务院做出了加强农业和粮食工作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大了保护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积极性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强调各省要把本地的粮食问题放到整个国家的全局中去考虑、去安排,切实负起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平衡区域内粮食供求的责任。

我省是全国粮食主产区和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在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的粮食商品率、人均占有量、出口量和外销量均居全国首位。玉米产量约占全国的14%,玉米库存占全国的40%左右。我省的粮食对稳定全国市场,安定民心,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面对粮食供求新情况,面对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步伐的加快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省粮食工作将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我省的耕地资源相对丰富,作物生长雨热同季,生产技术储备雄厚,具有发展粮食生产的优越条件,发展粮食生产潜力较大。由于全国粮食产销格局的变化,我省粮食商品大省的地位更加突出,这将有利于整合我省粮食流通资源,与销区建立多种形式、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国家决定“适当提高保护价水平”,可以使农民更多地分享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成果,有利于保护和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粮价适度上涨,为尽快消化处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老库存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市场空间,有助于提高粮食经营效益,降低改革成本,减轻财政负担,为全面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充分认识到,我省的粮食问题与全国相比,有其特殊性,困难仍然比较突出。从目前情况看,全国减产,而我省丰收;国内部分地区粮食出现暂时的供应紧张,而我省库存充足,泻库任务仍很迫切。当前,粮价虽然有一定幅度的上扬,但我省600亿斤粮食库存中大部分玉米和几乎全部的水稻仍然难以做到顺价销售。根据WTO的相关协议,中国加入WTO后到2004年粮食进口配额为2200万吨;农业的平均关税税率从22%下降到17.5%,取消非关税壁垒;对大豆的进口关税为3%。在这种情况下,我省粮食占领国际国内市场仍然面临严峻挑战。因此,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粮食企业的“三老”问题仍然需要高度重视。国家对粮食出口政策的调整、粮价的上扬,也会给我省粮食出口、发展畜牧业和以粮食为原料的农产品加工业带来冲击。特别是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将会不断突出出来。这些矛盾包括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与我省调整结构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的矛盾、粮食企业改革与分流职工的矛盾、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与农民自主选择经营项目的矛盾等等。因此,我们必须审时度势,既要看到国家长远上粮食供求关系的发展趋势,也要看到我省的现实情况,顺应形势变化,趋利避害,适时创新工作思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全面开创粮食工作的新局面。

二、今后粮食工作要有新思路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粮食是战略性商品。作为战略性商品,具有战略性和商品性二种属性。正确认识和把握粮食性质对做好粮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践证明,对粮食的性质把握不好,就会影响市场稳定和粮食安全。如果短缺,粮食的战略性特点就会突出出来;如果大量过剩,就会成为积压商品。面对当前粮食供求形势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对粮食性质的认识,把握好粮食工作的规律。要彻底转变计划经济观念,摒弃小农经济思想,强化市场经济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搞活粮食流通,确保区域内粮食供求平衡。

(一)必须把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粮食是*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经济发展可再生的基础性资源,是优势所在。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发展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是国家的大局,也是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重大任务。在振兴*老工业基地的过程中,我们也同时要做好振兴*国家商品粮基地的任务。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要担负起“双基地、双振兴”的历史责任。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政策措施,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要切实降低税费水平,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调整农业结构、退耕还林与发展粮食生产的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粮食工作要突破就粮食抓粮食的局限,进一步深化认识,放眼全局,真正把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作为今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积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关键。产权制度改革是粮食企业改革的核心,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是摆脱困境的前提和根本途径。因此,必须进行这种脱胎换骨式的改革,早改早主动,早改早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大推进力度。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现代产权制度要求,通过拍卖转让、收购重组、兼并破产、参股融合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要研究和探索根据国家政策划分储备粮、政策性调控粮和市场粮并分别实行不同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国家储备粮是指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而设立的粮食储备,由中储粮公司管理。省级管理的国家储备粮,比照中央储备粮的管理办法,由省储备粮管理公司管理。政策性调控粮是指过去按国家政策收购储存的定购粮和保护价粮,要实行单独管理的体制,按政策规定逐年消化处理,并妥善解决原来的政策性挂帐和贷款。在运作上,要研究锁定过去政策粮总量的有效办法。市场粮是指除储备粮、调控粮以外的粮食,放开购销管理,实行购销市场化。从我省实际看,经营市场粮将是改制后的粮食企业主要的业务。

要探索粮食经营和储存分开的企业设立方式,研究开发先进储运技术,推行粮食信息化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储备费用。目前的储运技术仍较落后,是储存成本高的重要因素,特别是运输包装设施急需改造。粮食管理信息化对降低储存成本、减少库存损失和完善粮食管理有巨大的作用,要加快建设,全面推行。

实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要妥善解决国有购销企业职工分流问题。长期以来,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受计划经济影响较深,其切身利益又与现行体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如果措施不得当,工作不到位,就有可能出现不稳定问题。所以,改革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最重要的是搞好再就业工作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在妥善解决好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基础上推进企业改革和调整。要积极开创就业渠道,使绝大多数分流人员尽快实现就业。要切实解决好职工群众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各种保障问题。要研究促进分流再就业的配套政策。

(三)加快建立起对农民直接补贴的机制。国家已经决定,在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的同时,把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初步考虑明年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100多亿元直接补贴农民。按照这样的安排,我省要进一步扩大对农民直补试点范围,同时将会有一部分粮食风险基金用于直补农民。对此,我们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东丰县直补试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严格按照WTO关于农业的国内支持规则要求,完善直接补贴农民机制和办法,研究制定进一步扩大试点方案,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护粮食生产能力。

(四)着力培育粮食流通大市场。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粮食流通全球化趋势不可逆转,培育统一开放的大市场是必然选择。我们必须树立大市场、大流通观念,打破区域封锁,着力培育面向全国、面向世界、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统一开放的粮食流通大市场。要完善市场功能,积极探索并试行期货交易方式,利用其发现价格、规避经营风险、套期保值功能,引导企业、农民调整种植结构,搞活粮食流通。当前,要彻底放开粮食收购市场,鼓励多元主体入市,加快购销市场化进程。紧紧抓住市场粮价上扬的有利时机,采取有效途径和措施,尽快建立起与主销区和粮食加工转化企业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

(五)抓好粮食加工转化,拉长粮食产业链条。大力推进粮食加工转化,延长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是解决我省粮食问题的根本出路。要把解决粮食问题与振兴我省老工业基地紧密结合起来,用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要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为出发点,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引导农民调整粮食种植结构,突出区域特色,加速建设粮食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精深加工转化基地,延长粮食产业链条,打造绿色品牌,扩大市场份额,壮大农产品加工支柱产业,加快农村工业化步伐。

三、要确保粮食工作取得成效

粮食工作直接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及粮食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我省经济建设全局和社会稳定,关系国家粮食安全。随着粮食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和粮食购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将会凸现出来,搞不好将由粮食经济问题变为政治问题,这将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领域。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一)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全国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做出的关于农业和粮食工作的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和粮食工作的高度重视,会议明确的农业和粮食工作的思路、方向,对国家粮食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结合我省实际,省委、省政府做出了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等重要决策,制定了适当上调保护价水平,合理确定保护价范围的政策。这些政策坚持了市场化取向,充分考虑了种粮农民利益,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理解省委、省政府制定收购政策的出发点和导向作用,不折不扣地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二)进一步完善粮食省长负责制。确保粮食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是落实责任制。按照国家规定,省里实行粮食省长负责制。负责保护和提高全省的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供需平衡和市场稳定。各地党委、政府必须对本区域内的粮食生产、流通和粮食企业改革负全责。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省长负责制落到实处。

(三)切实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要深入基层,及时研究解决粮食生产和流通中存在的问题。要创新服务方式,定期市场粮价信息,帮助农民把握时机,克服惜售心理,适时销售粮食,最大限度地增加农民收入。

第8篇: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 粮食检验;质量监管;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S3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13)24-0106-02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生活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粮食资源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作为相关的粮食质量检验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有效的保障了粮食的卫生安全,还使得粮食资源的利用率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从而保证了当前社会经济稳定发展。下面我们就对粮食检验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1 粮食质量检测的必要性

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粮食质量问题十分的突出,这不仅对人们的身体健康有着严重的影响,还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严重的影响。因此目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人们对粮食安全的问题十分的重视。为此加强粮食质量的检测工作是很有必要的,这样不但有效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还有利于当前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

2 严把储备检验的环节

2.1 加强储粮检验入库管理

在粮食质量检验的过程中,加强粮食储备入库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的主要手段之一,因此我们在对其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首先就要对质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严格的要求,其次对粮食收购工作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最后再对粮食储存的关系进行相应的控制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对储粮的有效管理。

2.2 全面准确的做好储粮检验

严格按照我国相关的规范要求,对储粮技术进行控制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使粮食检验的品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而且在对不同种类的粮食进行检验的过程中,人们也应该采用相关的技术手段,来对其进行取样化验,从而对这种品种的粮食质量进行控制,以确保粮食检验工作的准确性。

2.3 加大检验力度严防储量虫害与霉菌

从当前我国粮食检验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对粮食虫害、霉菌等问题的控制是十分重要的。目前我们在对粮食虫害和霉菌问题进行控制方面,主要是针对其季节气候的变化,才通用相关的预防工作来对其进处理,并且也将一些先进的科学技术应用到其中,从而对粮食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的发现和处理。

3 建立完善的科学储量标准

目前,在我国粮食检验工作中,人们主要还是采用外表检测的方法,来对粮食的容重、虫害、发霉以及杂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检测,从而对质量进行相应的控制。不过,这种传统的检验方法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却存在着许多问题。因此对粮食检验方法和标准进行完善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应该将一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应用其中,对粮食品质变化的情况进行及时的了解,使粮食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得到显著的增强。

4 粮食检验工作的影响因素

1)粮食质量的问题。

粮食在生产过程中,容易受到气候、环境以及技术等方面的影响,而出现质量问题,其中环境的污染和种植技术的问题对粮食的质量的影响最大,这就极其容易出现粮食的质量安全问题。

目前,在我国粮食流通的过程中,由于其流通环节十分复杂,而且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这就使得粮食在流通时容易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使得人们在后期加工过程中,无法对其质量安全进行保障。

部分粮食加工企业对粮食品质的质量没有严格控制,而且少数的加工企业也存在着一些违法经营问题,这就对导致食品安全问题有着严重的影响,从而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严重的影响。因此我们就要对粮食检测工作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管理。

2)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粮食作为人们日常社会的基础,对其卫生安全状况的控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粮食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我们在对粮食进行加工处理的过程中,就要对粮食的质量进行相应的把关,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3)粮食质检机构检测能力和检测体系不健全,制约着粮食质量检测水平的提高。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为了使得粮食质量安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就要对粮食机构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从而使得粮食检验工作可以顺利的进行下去。但是由于其粮食检验设备老化,而且其更新、维护资金不足,因此这就使得粮食检验工作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

粮食质量检测体系不够完善,以及管理人员的缺失,这就使得粮食质量检验效果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因此我们在对粮食质量检测的过程中,就要将粮食质量检验制度进行合理的改进。

5 粮食质量检测工作新时期的任务

1)开展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和品质测报,为粮食生产服务。做好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全面掌握新收获粮食质量和优质粮食品质状况,是当前粮食质量检测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制订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直接为粮食宏观调控服务的基础性工作。利于服务“三农”,指导粮食生产结构调整,加快粮食产销衔接,提高粮食生产综合竞争力。通过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可提高粮食生产标准化水平,引导原粮质量提高,促进粮食生产发展。

2)加强政策性粮食质量检测,为粮食质量监管服务。在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对各级储备粮、军供粮、退耕还林粮、救灾粮等政策性粮食质量实行检测监管,严格质量把关,确保质量良好和急需时用得上,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军需民食。

3)粮食生产、储存、加工等环节进行卫生指标检测,可以掌握当前原粮卫生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对粮食质量进行科学评估:在这些环节中是否对粮食使用了违禁的药品或添加剂,粮食是否受到污染或发热霉变,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和霉菌毒素等有害物质是否超标以及超标程度如何,在成品粮中有害物质的残留随时间如何变化等。

6 总结

总而言之,在当前我国粮食质量检验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其粮食检验工作的质量存在着一定的缺陷,这不仅对人们的身体健康有着一定的影响,还破坏了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因此我们就要加强粮食检验工作,完善粮食质量检验的体制,以确保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第9篇: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粮食安全;粮食安全观;粮食供求

[中图分类号]F32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2)10-0006-06

中国粮食安全状况一直以来就是我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极为重视和关注的重大问题之一,立足于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确保我国粮食安全也始终被看作是国策性的基本战略。从2004至2011年,我国粮食产量连续8年增产,总量连续5年稳定在5亿吨以上。然而,“连续增产的时间越长,可能离减产的拐点也就越近”(陈锡文,2010a),因此在8连增的大好形势下对我国的粮食安全进行一些冷静的思考,将更具警醒的意味。基于这样的考虑,本文对近几年我国粮食安全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并作了简要评述,尝试将他们置于一个多维的分析体系之中,以便在宏观把握的同时,也能够关注到一些重要但容易被忽略的细节问题。

一、研究现状与问题

(一)粮食安全观

粮食安全是一个不断丰富、充实和深化的概念。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从宏观层面追求粮食产量增长的粮食安全观,即较多地从宏观供需的角度来考察粮食安全。如1992年我国政府就将粮食安全定义为“能够有效地提供全体居民以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达标的包括粮食在内的各种食物”。随后学界对粮食安全的认识逐步深化及延伸,并呈现出这样的趋势:从单纯重视粮食生产,转为综合性、全局性地考察粮食安全。

1. 能力安全观

学界普遍认为应从能力的角度来考察粮食安全的实现基础,即不仅要考虑未来的粮食生产能力能否满足粮食需求,更要考虑如何以多种渠道来保障粮食的生产能力。相应的,粮食安全战略也要从藏粮于民和藏粮于仓、以丰补歉的战略(周小萍等,2008),转向藏粮于地、藏粮于外汇储备、藏粮于主产区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姜长云,2005)相结合的战略。

2. 非传统安全观

将粮食安全置于国际经济背景下考察,可以发现当前国际粮价的波动原因已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已从之前的供给、需求和库存转变为金融和能源(高帆,2011)。或者说,我国粮食生产已开始呈现出粮食石油化和粮食金融化的倾向,本文将这两种倾向对我国粮食安全带来的影响界定为粮食的非传统安全。由于我国粮食生产高度依赖化肥、农业机械等生产要素,而这些生产要素价格与国际石油价格的相关程度较高,因此通过生产要素的价格传导机制国内粮价将会与国际油价直接关联,这便会增加国内粮价及生产的波动性。我国粮食生产正在成为“石油农业”(国研中心课题组,2009)。此外,粮食的消费品属性逐渐弱化,而其作为投资品的属性显著增强。石油化和金融化因素交织在一起对我国粮食价格及生产的复合影响逐步凸显。

(二)粮食安全形势

对于我国的粮食安全形势,学界主流观点是持比较谨慎的态度,即在短期内我国粮食能够维持供求平衡,但从长期来看将会处于紧平衡状态。从众多学者对我国未来粮食供需的预测来看,尽管预测方法有所差别,结果也不近相同,但普遍认为未来我国将会出现粮食“产不抵消”的局面。柯炳生(2007)认为2020年我国粮食产需缺口为3,650万吨~5,840万吨,而到2030年产需缺口将为3,100万吨~6,600万吨;马晓河、蓝海涛(2008)预测2020年产需缺口在1,600万吨;李国祥(2010)推算2020年产需缺口会达到约1亿吨;陆文聪(2011)预测2020年产需缺口为5,100万吨。

学界作出“我国粮食供求长期将处于紧平衡状态”这一判断的依据则是,未来我国粮食生产将面临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第一,自然资源对粮食生产的约束日益凸显,表现为水资源短缺、耕地资源数量减少、质量下降,而且这种制约在中长期不仅很难得到根本性的缓解,甚至会进一步强化;第二,粮食生产的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表现为粮食产能越来越向水资源更为短缺的北方地区倾斜,区域供求矛盾逐渐加大;第三,农业经营比较利益下降的约束不断强化,与之相伴的是生产成本和机会成本的反向变动,这将直接损害到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第四,科技支撑粮食增长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在技术研发、推广转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环节尚有诸多问题。(姜长云,2005;梁子谦,2007;马晓河、蓝海涛,2008;国务院研究中心课题组,2009)

也有学者对我国粮食长期供求持相对乐观的态度。黄季焜(2004)认为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坚实的农业生产力基础,完全可以在未来的几十年保持高水平的食物安全。卢峰、谢亚(2008)则认为我国粮食长期供求会朝相对宽松的方向]变,从经济而不是政治策略的角度考量,认为未来粮食供求长期紧平衡的观点可能缺乏依据。

(三)科技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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