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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吾尔族的民族文化精选(九篇)

维吾尔族的民族文化

第1篇:维吾尔族的民族文化范文

关键词:维吾尔族;舞蹈文化;舞蹈教学;影响干预

中图分类号:J73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4)03-0189-01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不断进步,人们在追求物质生活的同时也在享受精神生活带来的快乐,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舞蹈是精神文化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利用优美、放松的舞步来缓解人们身体和心理上的疲劳。维吾尔族在舞蹈方面具有很强的造诣,且其礼俗性、表演性更强,注重的是自娱自乐,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其民族的特色和区域特色。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人们对舞蹈学习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很多情况下都会借助舞蹈来增加业余生活的情趣,放松心情,改善生活质量。舞蹈是在文化积淀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其中渗透着多年来该区域的文化精神内涵,所以要想真正的学习该区域的舞蹈,对舞蹈充分的认识,就要将舞蹈学习和文化学习相结合,展现舞蹈中的文化特色。维吾尔族舞蹈属于少数民族舞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也包含了维吾尔族地区的民族文化和舞蹈文化,代表性极强。下面重点探究维吾尔族舞蹈文化对学生舞蹈学习的影响和干预。

一、维吾尔族舞蹈

维吾尔族舞蹈的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舞蹈从维吾尔族的现实生活中逐渐发展而来,其中必然会渗透着和维吾尔族人民的精神和文化气息。维吾尔族舞蹈是在古代鄂尔浑河流域鹊族乐舞和天山舞蹈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同时维吾尔族舞蹈又汲取了古西域乐舞中的精华,经过不断地发展和改进,逐渐形成了现在丰富多彩,具有多种形式和风格的舞蹈艺术。维吾尔族舞蹈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其中蕴含着维吾尔族地区的文化和思想,透过维吾尔族舞蹈,很自然而然的就会流露出维吾尔族地区的景象。通常在维吾尔族舞蹈中采用鲜明的、艳丽的颜色作为主打服饰的颜色。

二、维吾尔族舞蹈文化

维吾尔族舞蹈的文化发展经历了不同时期多种的影响,同时还受到了丝绸之路的影响,其中舞蹈文化中渗透了阿拉伯文化、西域本土文化和中原文化等多种类型,多种文化形式导致维吾尔舞蹈文化具有开放性和兼容性的特点。维吾尔族舞蹈文化跟节日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维吾尔族舞蹈中每一种形式基本都跟传统节日有关,真正实现了舞蹈文化跟传统文化融合的局面。同样,在传统名族节日期间,舞蹈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因为在舞蹈中融合着各种民俗性的节日文化,所以每一种维吾尔舞蹈形式都各具特色,每个动作和神态中都渗透着节日的气息。

三、维吾尔族舞蹈文化跟舞蹈教学的结合

(一)舞蹈动作从文化角度进行分析

吾尔族舞蹈舞姿挺拔有力、旋转步伐较快,结构感明显,且手鼓欢快的特点,所以将维吾尔族舞蹈文化贯穿于学生的舞蹈课学习中,首先要对其舞蹈动作等进行约束和限制,同时要将维吾尔族舞蹈的体态、动作和姿态等进行分析。舞蹈教学中从维吾尔族文化中来了解本民族的特点,了解舞蹈中体态和动作的来源,明确每个动作和深情的含义后,在学习舞蹈的过程中就会更容易掌握,在理解的基础上学习,才会提高舞蹈的水平。

(二)在了解和领悟维吾尔族文化基础上学习舞蹈

要想真正的让学生学好维吾尔族舞蹈,首先要对本民族的舞蹈文化有一个充分的认识,或者学生可以亲身到该地域去体验下维吾尔族人民的生活和工作方式,然后针对维吾尔族舞蹈进行分析,从舞蹈中对舞蹈的动作和神韵进行分析,甚至要探析舞蹈的音乐节奏。因为很多维吾尔族舞蹈中音乐节奏正式人们在工作或者生活中的节奏状态。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实例来了解维吾尔族舞蹈文化的形成过程和影响因素,感受舞蹈中文化内涵,有利于舞蹈动作和精神内涵的掌握。在指导学生学习舞蹈过程中,要注重舞蹈节奏和幅度等要素,注重动作的轻重缓解,领悟舞蹈中赋予的情感和思想,体现出舞蹈的表现力。

(三)增强维吾尔舞蹈的审美感知

学生要想学好维吾尔舞蹈,最重要的就是要提高学习积极性和学习兴趣,也就是让教师从维吾尔族舞蹈的审美出发,在训练中,让学生感受到的不仅仅是疲劳和乏味,更重要的是要展现维吾尔族舞蹈的美。让学生从身心出发,接受这种具有民族思想的舞蹈,通过舞蹈的动作、神态、节奏、音乐等各方面来展现不一样的舞蹈美。所以学生在学习舞蹈时就会被感染和熏陶,认真、刻苦的学习舞蹈。

第2篇:维吾尔族的民族文化范文

论文摘要: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是矫正教育领域中的一个较为特殊的类别。近年来,我国维吾尔族人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这不仅危害了社会治安秩序,而且危害了国家的政治稳定,当然也给维吾尔族自身带来了灾难和不幸。本文对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特点及其诱因都作了综合分析研究,分析了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心理特征,并且对症下药,从维吾尔族自身以及社会学等多方面探讨对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矫治。

Keywords:CorrectionEducationUygurFeaturesTreatmentresponse

Abstract:Uighurcorrectioniseducationinthefieldofeducationtocorrectaratherspecialcategory,inrecentyears,China''''sUighursupwardtrendincrimesnotonlyharmthesocialorder,butalsoagainstthecountry''''spoliticalstabilityand,ofcourse,totheUighurbroughttheirownfamilydisasterandmisfortune.Inthispaper,correctionUighurcharactereducationandtheincentiveshavemadeacomprehensiveanalysisofresearchandanalysisofcorrectiveeducationUygurpsychologicalcharacteristicsoftheobject,andtherightremedy,fromtheUighursandsoontheirownandexplorethesociologyofeducationUygurcorrectiontargetedtreatment.

近年,我国维吾尔族人违法犯罪率呈明显上升趋势,问题日益严重,危害越来越大,必会影响到边疆的社会稳定。维吾尔族人违法犯罪已经成为危害家庭和社会稳定的顽症,必须及早动手进行治理。关于维吾尔族人违法犯罪的各种调查和研究,虽然算不上够多,够成熟,但足够引起整个社会的警觉和关注。维吾尔族因民族地区经济、政治、生态等环境因素的影响,维吾尔族与汉族存在程度不等的文化差异,基于文化的差异,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存在自身的特质,进而影响到相应的矫治对策。本文通过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特点,寻求其根本的矫治对策。

一、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现状

研究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在当前和今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这是因为当前新疆境内的各少数民族矫正教育对象已占全区矫正教育对象总数的58%,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又占全区少数民族矫正教育对象的66%[①]。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是新疆监所内矫正教育对象的主要构成,更是监所内少数民族矫正教育对象的大部。进20年来,维吾尔族人违法犯罪状况、趋势与全国的违法犯罪状况、趋势具有一定的共同性。从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主流看,他们是愿意接受改造、积极向善的。在监禁状态下,积极改造的占30.9%,改造态度比较端正的占55%,改造表现差的占10%,顽固的占4.1%。85.9%的矫正教育对象表示认罪服法,但悔罪程度差异较大,不认罪服法的不到5%。不论怎样还是有89%的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能够服从管理和改造,并有信心不在改造场所里重新犯罪[②]。总的发展趋势还是比较乐观的。总而言之,维吾尔族人违法犯罪主要呈现如下特征:违法犯罪率呈总体上升趋势,文化教育与违法犯罪相关系数大,违法犯罪主体中青壮年违法犯罪主体多、捕前身份系农牧民或者无业人员的多、女性违法犯罪呈现上升趋势,传统的自然犯比重大,新型违法犯罪不断增加。

二、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违法犯罪的原因

维吾尔族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一个包含环境与个体的系统。要想治理维吾尔族人违法犯罪,改造矫正教育对象,就必须认识其违法犯罪的规律性和改造的规律性,就必须深入研究矫正教育对象的违法犯罪原因。

(一)客观因素

1.经济背景方面

生活贫困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市场经济的发展缓慢都是重要因素。维吾尔族民族大部分地区的经济比较落后,基础差、底子薄,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有不少维吾尔族人通过辛勤的劳动解决了温饱甚至富裕起来,但是,由于受地区整体生产力水平低下的限制,加之个体的素质低,大多数维吾尔族农牧民都无法在短时间内以较快的速度富裕起来,城乡差别较大许多青年羡慕城市经济的繁荣和城里人的富有,导致一些意志薄弱者,经不起金钱的诱惑,产生非法致富的念头,以盗窃、抢劫等行为来满足自己对财富的追求,最后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2.人文社会方面

文化教育落后、固有的不良文化、外来文化的侵蚀、传统习俗都是重要表现。维吾尔族地区的群众文化程度普遍是文盲半文盲,教育条件差,法制教育就更加薄弱。维吾尔族人法制观念淡薄,因不懂法而违法犯罪。他们仅能用本民族延续下来的某些道德规范来要求自己,甚至对法律的错误评价,导致难以接受违法犯罪后被惩处的现实。由此可见,教育的不力,文化水平低下,是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3.成长环境方面

家庭与学校教育的欠缺、社会控制机制弱化是两个重要因素。由于维吾尔族地区居住区域广阔,相对分散,多数又居住在偏远的山区、牧区,与外界接触甚少。居住环境相对封闭,导致法制建设和乡村基层政权建设较为薄弱,有的基层组织名存实亡,即使当地发生案件,谁也不想走很远的路到乡政府或县城去报案,有的甚至认为杀人不算犯罪。长此以往,正常的社会秩序被破坏,以致结下世代冤仇,留下隐患。办案人员的工作非但得不到支持,甚至还被阻挠刁难,使许多违法犯罪行为和违法犯罪人得不到及时的制止和惩罚,造成恶性循环。

(二)主观因素

个体因素可以从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来解释。一是生理需求,少数民族供需的不平衡能导致违法犯罪。人的生理需求包括物质需求精神需求和其他生理需求。物质需求包括衣、食、住、行。精神需求指对知识、成就、道德艺术、理想、信念等方面的追求。其他生理需求指对食品、水、空气、性生活等的需求。从上述分析,人的物质需求和其他生理需求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精神需要是更高一层的需要。人的物质需要要和自己的收入水平和能力相当。如果物质欲望无限膨胀,超过了自己的收入水平,就无法用合法的方式去满足,就会造成违法犯罪。性需求是生物体生理机能的本能反应,但性需求一旦变成违背道德和法律规定的,就会违法犯罪。可见,从违法犯罪人需求分析,物质欲望的恶性膨胀和非法的占有行为,是维吾尔族人财产性违法犯罪和性犯罪主观上第一位的原因。二是心理需求。从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违法犯罪的种种表现看,不良性格、人生价值观扭曲、道德观念陈旧以及法律意识淡薄是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违法犯罪十分重要的原因。

三、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特点

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特点主要有:

(一)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思想和心理上的特点

1.民族凝聚力强,同民族个体间有较强的亲和心态

维吾尔族在不断的民族融合中保留了独特的民族特性,许多已演化为风俗习惯。有些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不是虔诚的教徒,但由于从小遵守民族禁忌,已形成心理定势,固定为行为习惯。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普遍对本民族的风俗习惯比较尊重,民俗意识强烈,在改造过程中,为了能很快适应改造环境,比较愿意和同民族矫正教育对象交往,以获得心理上的慰藉和感情上的寄托。对违背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言行较为反感,对本民族矫正教育对象的事情比较关心,改造中能互相帮助。对于干警,如果缺乏民族政策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很容易导致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抵触情绪和抗改行为。

2.性格爽直而又偏执,认识偏激

一般来讲,多数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性格开朗、爽直、坦诚。但是在改造中有时也容易走向偏执的一面,并且一旦形成消极的思维定势,就会钻牛角尖、讲死理,听不进相反意见,固执己见,很难改变。一些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由于文化程度较低,其认知能力、语言能力相应受到限制,他们一方面与干警和他犯交流时存在障碍,戒备心理严重,另一方面又爱认死理,对事物的某种看法就会形成盲目坚持,思想易结疙瘩,转化工作相对就会难做。因此,解决这个问题单靠一种方法是不能奏效的,干警必须耐心细致得做好思想工作,使矫正教育对象转变偏见,减少心理障碍,最终达到彻底转化的目的。

3.部分矫正教育对象宗教意识浓厚,改造情绪不稳

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宗教意识浓厚,但接受宗教知识不多,实施违法犯罪时并不考虑宗教戒律的约束,进入改造场所后也并不因为自己的行为违反教规而痛心、悔恨。他们在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影响下中毒很深,具有强烈的心理。这种心理带有原始的复仇性,行动的攻击性,侵害客体的广泛性,违法犯罪手段的残忍性和危害后果的严重性。

(二)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行为特点

1.容易冲动,好走极端

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普遍讲义气,遇事缺乏冷静思考,容易产生冲动情绪,常常被人利用或煽动闹事。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中械斗、伤害等违法犯罪案件大都是被人煽动或情绪冲动而酿成的,而且动起手来凶狠、残暴,后果严重。在改造中往往为一点小事或一句话就大发雷霆,破口大骂,继而发展到势不两立的地步,以致抗拒改造,发生事故。

2.善于揣摩,投机取巧

突出的表现在,一是经常察言观色,捉摸管教干警的心理,阿谀奉承,投其所好;二是爱做表面文章,善于投机取巧,好说假话,不诚实改造;三是把社会上某些腐朽的观念和不良习气带进监区内,或自己出面,或教唆亲属,千方百计地拉拢、贿赂管教干警。

3.思想狭隘,易结团伙

伊斯兰教教义规定“天下穆斯林皆为兄弟”,因此,维吾尔族人较为团结,凝聚力强。监所内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易于结成团伙,寻找心灵上的慰藉和感情上的依托,他们对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事情比较关心,改造中能互相帮助,维护其共同的利益和习俗,一旦出现违规现象,则相互包庇,对我们了解掌握犯情极为不利。

四、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矫治对策

我们通过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特点的研究,认识了其固有的矛盾性、规律性。又通过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违法犯罪原因的研究,认识了维吾尔族人在从公民沦为矫正教育对象的过程中,存在于自身以及与外部联系上的矛盾性、规律性,在改造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策略上,具体的矫治对策有:

(一)大力对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进行以扫盲为主的文化教育

面对维吾尔族地区的维吾尔族人生活质量较低,再加上居住地自然条件差,经济条件差及等多种因素影响,文化程度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差。一些家处边远山区的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进来时连汉语都听不懂,即使读过几年书的维吾尔族人仍是拿起报纸不会念,打开书本看不懂,见到数据不会算。这种状况造成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不仅难以适应改造和生产的需要,改造期满后也难适应社会的发展,更难保证改造后因找不到谋生途径而不重新违法犯罪。因此,文化教育对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来说尤为重要,工作也有相当大的困难。

多年来教育改造实践证明,对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进行文化知识教育,是一项十分有效而又有重大意义的基础工作,既有利于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提高文明程度,开阔眼界,吸收先进的思想、科技知识和成果,缩小与社会发展的距离;又有利于监所管理秩序的稳定。现阶段,可以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把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文化教育上升到战略高度,坚持文化教育为基础的方针,建立健全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学籍管理,制定计划,严格要求,严格考核,特别是年轻矫正教育对象,要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不断提高。

(二)加强对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思想教育

在文化教育的基础上,针对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贪图享受,畸形的发财心理,开展通俗、浅显、直观的基础性教育,破除他们的败坏的道德观,启发他们从思想深处寻找违法犯罪的原因。并加强市场经济知识的教育,批判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损人利己、不劳而获的思想,促使其树立劳动致富的正确观念。

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法律意识淡薄、守法意识差,思想上任然沿用旧的行为规则——“习惯法”。加强对他们的法制教育,要根据认识能力,以法律常识的普及教育为重点,结合改造实际,逐步组织他们学习各种基本法律、法规的知识,矫正“习惯法”“族规”“家规”中非法落后的意识,以提高守法意识为目标,使他们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培养守法的思想观念。

(三)对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进行技能教育,使其能自食其力

实践证明,技术教育对巩固改造成果具有一定的作用,对教育改造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更有着现实意义。许多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在违法前文化程度低,身无长处,因此,在对其进行技术教育时,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注意教育内容的实用性。除实行在岗培训,干什么,学什么,适应监所生产之外,需面向农村和未来,可以举办专业技术学习班,如:科学种田、果树栽培、牲畜饲养、缝纫、家电维修等。教学中应以实际操作示范为主,理论教学为辅,把技能教育的内容与维吾尔族人改造前的情况结合起来,用劳动致富的观念激励他们,克服厌学情绪,刻苦学习,争取实现改造后有一技之长,自谋出路,自食其力,缩小与社会发展的距离。

(四)重视缓刑、假释等制度及社区矫正的实施

对于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应当更多地判处缓刑,更为宽泛地适用假释制度。因为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具有与汉族矫正教育对象不同的生理、心理特征,其违法更多的是由于经济落后、地域偏僻、文化不发达等因素,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监所管理不可能达到与汉族矫正教育对象的监所管理,更可能产生互相感染的现象。将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置于原居住环境进行社区矫正,能更为有效地惩治和预防维吾尔族违法犯罪。因此,可以考虑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对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缓刑、假释等条件适当从宽,同时加强对维吾尔族地区的帮教和扶助工作,利用民族地区的组织化力量,对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进行有效的惩治。这应当是“两少一宽”刑事政策的衍生含义。

(五)适应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特征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造

对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并不能一味从宽,应当是“法内从宽”,而非“法外从宽”,无原则的从宽。对于不符合缓刑的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应当依照法律判处实刑,并送入改造场所执行;对于不符合采取社区矫正的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不能因为少数民族的身份而突破法律底线将其纳入社区矫正的范围。因此,对必须在监所执行的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应当采取另外一套管理办法:

1.贯彻民族政策,强调区别对待

对于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虽不能实现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与汉族矫正教育对象的分别监管,但可以适应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生理、人格特征进行管理,把矫正教育对象管理的共性与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个性结合起来;

2.尊重,利用民族情感强化改造效果

调查中发现,很多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一般信仰某种宗教,改造中的各种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往往不能对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起到良好效果,可以尝试在对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同时,利用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心中的固有信仰,对其进行教育改造。

3.适应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语言与文化习惯,提供一个良好的改造环境

维吾尔族公民具有强烈的民族认同感,拥有文化、风俗、语言等共同识别的特征,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在监所改造中容易形成团体,以他们自身的语言沟通,不能武断地一概判断为“黑话”和抗拒改造,监所管理部门应当允许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在遵守监所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以民族语言进行交流,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组织各民族矫正教育对象进行民族娱乐活动,欢度民族节日。

(六)培养维吾尔族管理干部

维吾尔族的民族认同感使得民族矫正教育对象更倾向于认同维吾尔族干部,而且,维吾尔族管教干部因为了解民族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及本民族矫正教育对象的心理特征、思想状况、风俗习惯,易于与本民族矫正教育对象的沟通与了解,并及时和妥善处置各民族矫正教育对象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具有汉族管教干部不可比拟的优势。因此,选拔一批具有法律意识的维吾尔族人员充实管教干警队伍是有必要的。

(七)提倡“九步工作法”和“五步综合效应法”[③]

在改造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反动思想上提倡“九步工作法”。即:行为控制——集体交流——个别摸底——侧面了解——日常观察——接触试探——求同存异——循循善诱——逐步转化。对“三种人”制造的群体闹事突发事件可采取带规律性的“五步综合效应法”。即:消除刺激——大力降温——端正舆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来解决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理智与消极情绪的心理冲突,引导他们用理智战胜冲动,不至于造成更严重的后果。用法律的、行政的、教育的不同手段对起了不同作用的参与者分别予以处理。特别要注意对那些没有卷入散乱事件或制止事件发生与蔓延中发挥了作用的改造积极分子,一定要及时奖励。

(八)对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奖惩要认真,工作要细

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思想保守、狭隘、偏执、好认死理,易激动。对他们进行百分考核奖惩应仔细认真,避免失误。对确实表现好的应当及时表扬或奖励,充分调动其改造的积极性,对违规违纪的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给予处罚,同时做好思想工作,使其心服口服。

总之,在对待维吾尔族矫正教育对象的问题时,应当认清维吾尔族人违法犯罪的本质原因,积极采取一系列有效地措施降低维吾尔族地区维吾尔族人的违法犯罪率。违法犯罪率降低了,才有利于维吾尔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伴随东西部发展差距的不断扩大,维吾尔族地区群众心理失衡加剧,加之民族风俗民情多样化问题处置不当,旧社会遗留问题的存在和国外敌对势力的煽动,都可能引发新的民族矛盾,带来民族纠纷,产生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研究维吾尔族人违法犯罪问题及其矫治对策,正是西部开发政策,这对维吾尔族地区的稳定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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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鲁加伦.《中国少数民族罪犯改造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24-125页。

第3篇:维吾尔族的民族文化范文

关键词:维吾尔语;饮食;饭类名称

一、维吾尔族的饮食特点

纵观中华烹饪,各民族饮食文明的进化都经历过生食一熟食一烹饪三个阶段,从饥不择食,如茹毛饮血的生活方式,从最早的火炙石燔发展到而今的崇尚饮食审美风尚,人们逐渐追求其精食,美食乃至食趣来,饮食美在社会中占重要地位,它是一个民族聪智的标志之一,是一个国家繁衍生息繁荣昌盛的具体写照。

饮食是伴随人类诞生出现的微生物,当今新疆境内信仰伊斯兰教的甚多,他们在共同的区域环境条件下基于宗教和地区统一性的影响,形成了区域性的维吾尔族传统饮食为核心的共同饮食习惯,即新疆饮食文化圈,而维吾尔族却是该文化圈的主要代表,它规范着维吾尔族的饮食结构,方式和礼仪,体现了该民族的饮食思想,同时也是该民族之民族性格的外在体现。

首先,维吾尔族虽然信仰伊斯兰教,但是它却跟信仰伊斯兰教的有些民族有着不同的特点,如:回族,撒拉族,保安族,东乡族及少部分托茂人禁食马肉,其中回族人不食马肉是因为回族人大多数姓“马”,俗话说“十回九马”,食用马肉是不允许的,而维吾尔族却可以食用马肉,他们的姓名中也没有“马”这个字,或许有的外号或绰号中带有“马”这个字,但是外号,绰号都属非正式场合使用。

其次,维吾尔族禁食驴肉,但是驴奶在某种条件下可以饮用,如:体弱多病者,肺炎患者可以饮用。在维吾尔族饮食生活中,奶制品占十分重要的地位,如他们常食用的erim jk奶酪,syzrn奶疙瘩等等。

在维吾尔族饮食习惯中最常吃的肉类有山羊肉,绵羊肉,除此之外,还有鸡肉,鸭肉,鹅肉,鱼肉,兔肉,鸽子肉和一部分野生动物的肉。由于维吾尔族信仰伊斯兰教,根据教规自己死的,无放血的动物的肉不吃,同时,蹄子中间分叉的动物中,除猪以外的其它动物的肉都可食用(其中牦牛的肉也可食用)。而蹄子呈圆形的动物中,除驴,驴骡子以外的其它动物的肉都可食用。除此之外,狗肉也不能食用。这些肉非但不能吃,而且有关这些动物肉的话也不允许说,尤其是吃饭时,有关这些方面的话更不允许说。但是,有些动物具有某种使用价值,如:“马”可以用来骑; 牛”可以用来耕地; “骆驼”可以用来运货。诸如此类动物的肉,维吾尔族一般不食用。

维吾尔族的饮食对其思维方式有着深刻的影响,有些饭类名称可以当作比喻词来使用.如:用“包子”比喻小姑娘,“油饼子”比喻脸皮厚的人,用“搅团”比喻无聊的人,这种用饭的名称来作比喻的现象在其他民族中也有,但是具体的比喻词不同,意义也不同。如:汉语中“包子”比喻一个人的脸比较大。“面条”比喻消瘦的人。

虽然维吾尔族的饮食结构极为丰富,山珍海味样样俱全,但是他们还是保持自己独特的饮食方式,比如有客上门时,他们就会端出上好的饭食来招待客人,当抓饭,汤面,稀饭,凉皮,酸奶,烤肉,馕等饭食同时端上餐桌时,主人就会要客人先嚼一口馕,以防上火,然后开始吃主食抓饭,吃抓饭的过程中可以夹带烤肉,凉皮一起吃,继而喝稀饭,最后喝酸奶。

二、居住在内陆地区的维吾尔族与居住在沿海地区人们的饮食文化的异同点

我国地域辽阔,气候多样,地形复杂。众所周知,深居中国西北边陲新疆的维吾尔族是一个多元的民族,最主要的来源有两支:一支是来自蒙古草原的回纥人;另一支是南疆绿洲上的土著居民。在漫长的历史发展及融合过程中,维吾尔族人民用智慧创造了自己的文化,这都体现在他们居住的环境及民族文化。

维吾尔族和汉族一样,他们是定居生活的民族,并且一直生活在中亚内大陆。具体说,维吾尔族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其中尤以喀什、和田和阿克苏地区最为集中。另外,在湖南、河南和北京等省市也有部分维吾尔族人居住。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地跨热带、温带、寒带,气候特点是冬寒夏热,年温差及昼夜温差较大。所以维吾尔族人生活在不同的气候环境下,因各地所处纬度不同,所以它们的温度也有差异,新疆远离海洋,深居内陆,四周有高山阻隔湿气不易进入,形成明显的温带大陆性气候。气温变化大,日照时间长,降水量少,空气干燥,所以维吾尔族饮食中用海鲜做得饭特别少,虽然海鲜都属于清真食品,但是特殊的地理环境决定了当地人们的饮食结构。在这种特殊的气候下,维吾尔族人们为了更好的生活,夏天他们多食用凉性食物,以此来消暑,冬天为了防寒多食用热性食物。相反,生活在沿海地区的人们却截然不同,海洋气候四季温润,温差较小,这里生活的人们多食用中性食物。因此内陆地区的维吾尔族与沿海地区人们的饮食习惯有着天壤之别。

三、居住在中亚大陆的维吾尔族与居住在东南亚,西南亚地区人们饮食文化的异同点

中亚大陆气候干旱,日照时间长,早晚温差大,水分缺乏,多适于种植小麦,玉米,高梁,棉花等耐早性作物,它是我国最早的小麦产地,自古至清末,天山南北,尤其是塔里木盆底,吐鲁番盆地和依犁河谷地带出产的谷,疏,果,肉等饮食达一百几十种,仅《突厥语大词典》记载了百种左右,如今更是多姿多彩。住在中亚内陆的维吾尔族多食用麦制品,一日三餐都以面食为主,最常吃的主食有馕,烤包子,包子,抓饭,馄饨,汤面,油塔子,拉条子等。在维吾尔族人民的饮食中肉食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且具有浓郁的地域特色,烤羊肉串,烤全羊,灌米汤,面肺子等珍馐,不仅为全疆各民族人民所喜爱,有的已经风靡全国。

而东南亚,西南亚与海接壤,水分极为充足,多适于栽培水稻,如:东南亚的日本,西南亚的印度,巴基斯坦,西亚的阿拉伯等国家,其中日本人多食用糯米饭,籽粑;印度南部盛产水稻,那里的人们几乎每天吃抓饭,阿拉伯人亦是如此。同时,居住在西南亚的穆斯林一般不用筷子吃饭,而维吾尔族却使用筷子。

如果地理环境不相同,在这种不同的地理环境中生活的同一民族的人的词汇也要受到地理环境的影响,如:汉民族大部分生活在整个东亚,一部分生活在东南亚,生活在沿海地区的汉族人的语言里表示海鲜名称的饭类词汇与生活在河西走廊,山西,甘肃,新疆,青海,的汉语言比起来比较丰富。

以上是本人从民俗,不同地理环境方面着手,对维吾尔族饮食文化的浅析,当然,一个民族的民族心理,民族文化,民族信仰仅靠这些分析是远远不够的。民族文化是研究领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该论文内容丰富,语言材料翔实,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可能也存在不足之处,希望读者能够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参考文献:

[1]奇曼.乃吉米丁,热依拉买买提维吾尔族饮食文化与生态环境[J].西北民族研究, 2003汉文版;

[2l罗会光简论维吾尔族饮食文化[J].国穆斯林, 2008 4汉文版;

第4篇:维吾尔族的民族文化范文

关键词: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

中图分类号:J5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02-0162-01

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的产生虽无具体年限可考,但从考古发掘的历史文物可知,早在中国的汉晋时期,绿釉陶碗就已经在新疆地区存在和使用①,在以后的历史朝代和今天,釉陶在新疆地区的维吾尔族民间被大量制作和使用。如今,新疆地区的釉陶包括建筑釉陶和日用釉陶器皿,已成为新疆维吾尔族民间独特的民间艺术品类,其独特地造型与装饰同而异于中原地区的陶瓷文化,同时,又彰显着其独具风格意蕴的西域情调。如今,社会的发展和现在工业文化的冲击,导致这种璀璨的手工文明走向了前所未有的历史危机,探讨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的存在与发展并加强对此手工艺术的保护已经成为时代关注的课题。

一、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存在和使用现状

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有着久远的制作历史,它所生产的器具是与居民生产生活紧密相连的。根据对已发掘出土的新疆釉陶文物的分析,及对现有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的调查了解,发现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器实为一种单色釉占主导,多色釉相并存的低温琉璃陶。颜色多为绿色,但也有多色的彩绘釉陶,色彩鲜明艳丽。在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所有釉色中,绿色是其大宗色,其次,棕黄色或黄褐色也是较为主要的颜色。

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共分为建筑釉陶和日用釉陶器具。新疆维吾尔族民间建筑釉陶,包括釉面花砖、单色釉面砖等,釉面花砖的装饰纹样多为几何纹和植物纹,装饰色彩包括绿、蓝、黄、褐、白。这些釉面砖多用来装点维吾尔族居民建筑的外墙或内室,但是,这种色彩艳丽的釉面砖在维吾尔族的清真寺建筑和麻扎②建筑上用途最为广泛。

新疆维吾尔族民间日用釉陶器具,从功能上划分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洁具类、盛储类、其它种类等三大类,每一类大致有几个甚至十几个不同的造型。洁具类主要包括“阿不土瓦”釉陶洗手壶和“其拉不其”釉陶接水盆③,这两种器具配套使用,他们在维吾尔族民间生活中最为常见,其功能是供人们礼拜小净时使用。盛储类主要包括食器(釉陶碗、盘)和盛储器(釉陶壶、盛水器、盛储罐)。其他种类的釉陶器具主要包括釉陶油灯、烛台、釉陶花盆等等。新疆维吾尔族民间日用釉陶器具,无论哪一个种类,都属于器表有绿色、黄色或褐色釉面装饰的釉陶。装饰纹样主要包括几何纹和植物纹。

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器具的造型与装饰的艺术价值,是通过其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装饰性和审美性所体现,功能价值则是通过釉陶器具自身的实用性以及它在维吾尔族民间生活中的适用性来体现的。

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是在新特的地理和人文环境下生存与发展的,且与制作和使用釉陶的人的生存环境融为一体,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然而,随着经济和工业生产的大力发展以及新材料器具的不断涌进,这种曾经作为民间生活中重要器具的维吾尔族民间釉陶逐渐被日常生活所放弃,甚至某些釉陶的形制已经消失。釉陶器具的根本职能正发生改变,由最初的功能性占主导地位的实用器具,逐渐转变为陈设性、装饰性占主导的工艺陈设品。

二、现代文明冲击下的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

(一)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实用功能的转变

曾经作为新疆维吾尔族重要的生产和生活资料的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在这种新材料工业品的大量涌现的情形下生存发展受到冲击,釉陶的功能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发生改变且逐渐退出了实用舞台。这些曾经的生活釉陶器具,之所以退出实用的历史舞台,除历史的发展,人们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以及新材料的取代等方面的原因外,釉陶自身材质的局限是重要因素。釉陶自身的局限性有以下几点:

1、黏土的成分和特性决定了釉陶器具器形,不具备现代化工业生产的其它材质材料多样精巧的造型特征。从某个层面上看,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造型更为粗犷且品种有限,由于釉陶材质沉重使用起来不够便捷。

2、釉陶器具烧制温度较低,釉料和陶坯结合不够紧密,釉料容易脱落。釉陶不耐磕碰,容易破碎,因此使用寿命较短。

3、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使用人群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致使曾经广泛使用在维吾尔族居民生活中的某些器具器形发生改变甚至不复存在。譬如,曾经用来小净的釉陶洗手壶和接水盆,其形制虽没有大的改变,但是它却丧失了实用功能,而仅仅被作为美化生活环境的艺术陈设品陈列在居室的壁龛中,或是一种单纯的手工艺品。

4、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的制作和生产的工艺技术较为复杂,相对现代化的工业生产来说生产效率较低,不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势必造成釉陶生产的优胜劣汰。

(二)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消费人群的转变

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曾经被作为新疆地区维吾尔族传统生活的重要器具,新疆维吾尔族曾经是釉陶的主要是用和消费群体。如今,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已经逐步退出了实用舞台,新疆维吾尔族人们已经不再是这种釉陶的主要消费群体。虽然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中的某些品种和造型,在偏远的新疆维吾尔族农村生活中依然存在和继续使用,但是,它已经不是维吾尔族人们生活使用的大宗。如吐鲁番地区维吾尔族生活家庭中使用的釉陶壶,喀什地区维吾尔族生活家庭中使用的釉陶花盆等等。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的釉陶实用功能的转变,较典型的器形譬如阿不土瓦洗手壶和其拉不其接水盆等等,现今已经成为陈设品,其主要的消费群体是土陶爱好者和旅游者,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成为适应新疆现代旅游业的重要产品。

(三)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制作人群的转变

曾经是新疆维吾尔族民间师传口授的技艺传承方式,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釉陶制作者或制作人群,如今在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冲击下多数已经转行,技艺传承因此也就出现问题,釉陶的生产规模逐渐缩小。由于国家与政府倡导对新疆维吾尔族土陶技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些有眼光的人自主创业研发新疆土陶,聘请新疆维吾尔族土陶艺人进行传授技艺,并规模生产各种新疆维吾尔族民间土陶(包括釉陶和素陶两大品种)。在这种倡导保护下的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的生产具有较浓的商业性,釉陶器具造型是对传统形制的继承,较过去传统器形其工艺性和装饰性更鲜明,做工更为精致。

(四)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的生产制作分布状况

由于这种以家庭为生产单位,师传口授的釉陶制作技艺面临着前所未见的即失危机,民间釉陶器具的生产日渐萎靡。据调查显示,维吾尔族民间釉陶只在南疆的喀什、英吉沙、阿图什等少数几个地级市区乡镇生产,其他地方的釉陶生产,如吐鲁番的“大漠土陶馆”,是由个人积极倡导而开设的土陶作坊,其生产经营结构为维吾尔族民间土陶艺人传授知识,师徒共同生产制作土陶(包括釉陶)旅游礼品和陈设品,总之,经营方式为个人倡导开设的商业性质的土陶制作馆。

通过以上研究发现,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这种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政府部门和有识之士的倡导支持下,取得了较好的保护成效。如今,新疆维吾尔族民间釉陶的现状呈现两种发展趋势,一种是开发式的文化产业,如大漠土陶管;另一种是民间自主生产经营的个体,存在于喀什、英吉沙等地区的农村。文化产业性质的釉陶制作多数是为开发陈设性的旅游产品,民间传统意义上的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釉陶作坊所制作得釉陶器具,多数是为居民生活服务的实用器具,并且能够为制作者提供经济效益的生存发展的目标。因此,民间家庭个体的釉陶制作包涵着该民族的生活所需以及文化审美,个体生产制作的釉陶器具同时兼具维吾尔族民间艺术的原生性和传统性。

注释:

①祁小山,王博.丝绸之路・新疆古代文化[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8.34,162,110.

②麻扎,陵墓建筑。

③洗手壶和接水盆有铜制和陶制两种,除了家庭用外,在清真寺里也有不少装满清水的陶制洗手壶和接水盆,供伊斯兰教徒在做礼拜之前“净身”、“净手”之用。”源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编著.疏勒县志[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0.850.

参考文献:

第5篇:维吾尔族的民族文化范文

关键词:新疆 维吾尔族大学生 文化认同

文化认同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既包括对同质文化的认同,也包括对异质文化的认同。由于各个民族生存的环境迥异,其方式方式、生存手段以及长久形成的民族心理也会有差异,从而形成具有个性特征的独特文化体系。这种文化体系对于不同的区域,不同的民族来说,是相对的意义上的“异质文化”。从论述来看,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属于“同质文化”的认同,对本民族之外的民族文化的认同属于“异质文化”认同。文化只有差异之分,没有优劣之别,因而考察一个民族群体的认同,既要包括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的考察,也包括对异于本民族外的文化的认同考察。下面就以我区维吾尔大学生对中华文化认同现象为例,对我区维吾尔族大学生中华文化认同现象做研究,以期为我区文化整合提供一些参考。

一、研究方法

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笔者设计文化认同调查问卷,以医科大少数民族大学生为研究对象,了解当前我校少数民族学生文化认同现状,并统计分析。此外,结合个别访谈法对特定问题进行更深入的了解。

二、维吾尔族大学生中华文化认同现状

1.高度认同同质文化

调查显示,维吾尔族大学生对同质文化具有高度认同感。这种认同体现在宗教文化、饮食文化、节日文化以及语言文化上。可以看出,在维吾尔族大学生这个群体,同质的文化易于被接受。在新疆居住的少数民族中很多都是信仰伊斯兰教的,衍生出的文化有很多的同态性和同质性,文化的同质性是文化认同的基础。正是彼此之间文化上的认同,才避免了由于文化上的差异而造成的民族隔阂。

2.对异质类文化认同度偏低,但带有一定的包容性

调查中43.7%的维吾尔族大学生来到乌鲁木齐后,会担心自己的生活方式会发生变化;84.2%的维吾尔族大学生会尽量采用本民族的生活方式;39.3%的维吾尔族大学生认为,汉族人吃猪肉是不可思议的。由此可见,维吾尔族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会极力排斥汉文化,同时对汉文化具有一定的包容性。

3.对于汉语言的认同具有明显的功利性

学习者对语言使用的目的和动机,反应了学习者对待此种语言的态度和认同度。访谈中,了解到维吾尔族大学生学习汉语的动机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为,专业学习、就业、学习先进科技文化、上网、日常生活交流、了解汉文化。绝大多数主要集中于“专业学习”和“就业”由此看出,维吾尔族大学生对汉语的认同主要是出于汉语的实用主义,其功利目的比较明显。

三、影响和制约维吾尔族大学生文化认同的因素

1.文化间的巨大差异是影响着大学生对文化认同的重要障碍

汉文化是指汉族的传统文化,即狭义的中华文化,是以夏商周三代的诗书礼易乐春秋“六艺”、吉凶宾军嘉“五礼”以及仁义礼智信“五常”为核心的文化,多表现为农耕文化。维吾尔族是一个多源民族,最主要的来源有两支:一支是来自蒙古草原的回纥人,另一支是南疆绿洲上的土著居民。除此之外,由于的因素,它又带有鲜明的伊斯兰教色彩,带有浓重的伊斯兰教文化。这些差异无疑会导致维吾尔族大学生对汉文化的陌生感和距离感。

2.对中华文化认同概念理解的偏颇影响维吾尔大学生对汉文化理解度

对大多数的维吾尔族大学生而言,他们所认为中华文化其实是汉文化,这是一种片面的理解。其实汉文化只是中华文化组成的一部分。中华文化是中国56个民族共同创造的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和汉民族文化已在历史和社会的进步中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的局面。只是在维吾尔族聚居的南疆地区,由于诸多原因,尤其是改革开放后,由于过分注重内地沿海城市的发展,而忽视了新疆的发展,从而造成长期处于封闭状态,导致维吾尔族与汉民族交往较少,彼此间了解不多,相互产生文化隔膜,以至于让维吾尔族大学生误解为“中华文化”就是“汉文化”。

3.长期地域的分割,南北疆的隔膜导致维吾尔族大学生对中华文化认同偏低

调查显示,当前维吾尔大学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与学生来源密切相关,南北疆差异显著。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与北疆相比,南疆发展较为缓慢。以交通运输为例,南疆铁路(乌鲁木齐到喀什的铁路)于1999年12月全线通车运营。2010年喀什至和田铁路建成通车。而北疆铁路(乌鲁木齐-阿拉山口)于1990年通车,是“欧亚大陆桥”重要的组成部分,被誉为二十世纪的新“丝绸之路”,是中国出口的又一条重要通道。它的建成带动了北疆工业、农业、旅游业等的快速发展。

4.复杂的人口构成导致新疆形成自己独有的文化氛围

新疆复杂的人口构成也是导致这一结果主要因素。2012年,新疆人口数据显示,全区总人口为2232.71万人,全区人口中,汉族人口847.29万人,占总人口的37.95%,维吾尔族人口1052.86万人,占总人口的37.95%,居全区总人口第一位。

新疆的汉族大部分为分批从内地迁移而来,抗战时期,躲避战乱,自由由内地进入;1949年底解放新疆后,留驻新疆的兵团人;1958年和1959年从山东、安徽、江苏来疆的支边青年;三年自然灾害,大批汉人来疆;1964年和1965年上海、天津、四川支边青年;1966年河南人大批入疆;改革开放以后,由内地入疆。他们来自祖国各地,杂居在一起,在长期的相处中,淡化了家乡的文化观念,没有很好地继承传统文化,更不用说去传播和发展中华传统文化。

四、结语

文化认同是人类对于文化的倾向性共识和认可,人类个体或族群因此产生归属意识。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源泉,是民族团结强有力的纽带。在全球化的进程中,一个国家如果不能调和国内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群之间的文化认同,那么这个国家中的民族凝结力就会下降,民族间的冲突就会升级,就会影响局部地区稳定,威胁国家安全。因此,当前新疆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间的交流,消除民族间的隔膜,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异质文化。

参考文献:

[1][美]露丝・本尼迪克特 著.王炜 译.Patterns of Culture[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

[2]刘和鸣.对新疆强化“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文化认同”教育的思考[J].石河子大学学报.

第6篇:维吾尔族的民族文化范文

维吾尔族的祖先是骑马游牧民族。汉代时,匈奴在亚洲部高原上十分活跃。后来,阿尔泰语族的游牧帝国与匈奴的抗争连年不断,唐天宝三年在突厥的北方过着游牧生活的铁勒部族的一支回纥(即维吾尔族)取代东突厥,在蒙古北部鄂尔浑河流域建立起了游牧国家。此后,维吾尔族与唐朝的关系不断加深。

九世纪下半叶以后,维吾尔族被赶出蒙古北部高原,他们经河西走廊迁徙到今天的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内。此后,维吾尔族的饮食从原来的以肉、乳为主转变为以谷物为主、以肉为辅。对维吾尔族来说,更大的社会变动是宗教上的变化。很久以前沿丝绸之路翻越帕米尔高原向东发展的摩尼教和佛教势力,到十三世纪为止,在同伊斯兰教徒进行的宗教战争中均失败。于是,这一地区彻底变成了伊斯兰教的社会。维吾尔族全族改信伊斯兰教,其饮食文化也加入到伊斯兰教饮食圈子中去了。反映在维吾尔人今天的日常饮食中的饮食文化,不仅包括该民族作为土耳其民族的一支从上古游牧时代留传下来的传统饮食文化和维吾尔族改信伊斯兰教后形成的饮食文化,而且还包括该民族同周围其它民族和地区的交流中产生的多彩的饮食文化。这种多彩的饮食文化与居住在新疆地区的维吾尔族是十分相称的。因为这一地区曾作为东西方文明的交流路线,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这一地区也是东西方饮食文化的交汇点。维吾尔族的饮食文化中最有代表性的食品是烤羊肉串(维吾尔语称之为“嘎巴布”)。从西亚各地到乌鲁木齐的街头都能见到这种食品。羊肉串看上去像是来自西方,但实际上是土耳其民族固有的食品。与羊肉串不同,谷类、粉食类食品中的用小麦粉和杂谷粉烤制的饼状的馕,可以看作是从西方传入维吾尔族的饮食中近东类型的饮食文化。

面类食品中的拉面已普及到维吾尔族的千家万户中,其制作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像纺线一样把面条依次拉长放入锅中;另一种是用两手将一根面条加倍式地反复重叠拉长的方法。这些拉面可以看作是起源于汉族的拉面文化。至于米饭的吃法,维吾尔族通常是把米饭制作成称作“朴劳”的什锦炒饭(即抓饭)。人们在米饭中放入羊肉、蔬菜和葡萄。食用时用右手的三个指头抓食。吃饭的这种方式,也属于伊斯兰教的饮食文化。汉族的把米煮成粥的饮食方法没有传入维吾尔族。:

第7篇:维吾尔族的民族文化范文

关键词:维吾尔传统声乐声乐教学

维吾尔族主要分部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古称“西域”,是古丝绸之路的必经要地,便于从东、西方的优秀文化中汲取精华。维吾尔音乐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受到欧洲音乐体系、中国音乐体系、波斯——阿拉伯音乐体系的不同影响,形成了风格迥异、特色鲜明的维吾尔传统音乐。维吾尔传统声乐表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是维吾尔族人生活的一部分。而今,越来越多的维族学生进入新疆各高校学习声乐,这对维吾尔声乐教学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一、维吾尔传统声乐

维吾尔音乐旋法多变、节奏复杂、色调丰富。其传统声乐形式主要有民间歌曲、民间说唱音乐、民间歌舞曲、大型古典套曲木卡姆等。

维吾尔族民间歌曲包括情歌、劳动歌、生活习俗歌等,在社会生活中,爱情歌曲比较多见。然后是生活习俗歌曲,其演唱形式分无伴奏和有伴奏两种。无伴奏演唱一般是在劳动中、生活中即兴编唱给自己听的歌,声音自然优美、动听流畅,音调有抒情、高亢、自由、辽阔的特点。有伴奏的独唱形式节奏较自由,常出现变节拍,并在句尾用自由延长音,气息悠长、音色清脆、深情动听。维吾尔族说唱音乐演唱的内容多为历史民间传说,多是小乐队伴奏,音调较低,声音自然,带有叙事特点。维吾尔族民间歌舞多以载歌载舞的形式出现,有以下两种:(1)赛乃姆:这种舞蹈非常自由活泼,没有固定的程式要求,舞者要即兴表演。(2)来派尔:多由男女二人表演,以对唱为主,声音自然、音色明亮、舞姿优美洒脱。此歌舞多用来表现男女对爱情的追求及对爱情的歌颂。木卡姆是包含诗、歌、乐、舞的大型套曲,其分布地区很广,种类很多。主要分为以下几种:伊犁木卡姆、哈密木卡姆、吐鲁番木卡姆、南疆木卡姆、刀郎木卡姆。演唱一套木卡姆需要两个小时左右,他们的演唱方式通常是演唱者坐在上方,听众围成一圈(坐或立),先由坐在上方的一位长者唱散序,然后众人才开始接着齐唱和舞蹈,声音自然、流畅。

二、维吾尔声乐教学的构想

首先,维吾尔传统声乐教学属于维吾尔音乐教学的一部分,要搞好维吾尔声乐教学就要先从建设维吾尔音乐教学体系入手。从维吾尔传统声乐特点中我们可以看出,维吾尔音乐的体系不属于中国传统音乐体系,也不属于欧洲音乐体系。虽然有很多学者呼吁建设中国音乐教学体系,但现在整个中国的音乐教育体系还是沿袭了原来的西方体系模式。尽管有些学校进行了一些尝试,但未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状况。新疆高校的少数民族音乐教育虽然有意识地加入了一些民族音乐的知识,如开设少数民族音乐概论等课程,但其大部分课程的开设还是沿袭了西方的体系,如基本乐理、和声学、视唱练耳等音乐理论课程。这种西方理论体系的学习虽然会让维吾尔学生开阔眼界,但同时也会让他们无所适从。这就要求新疆的音乐工作者加紧对维吾尔传统音乐的研究,从音乐基本理论、视唱练耳等音乐基础课开始,建设维吾尔音乐教学体系,为维吾尔声乐教学提供理论支撑。

其次,要搞好维吾尔声乐教学,必须加大维族教师的培养力度。因为维吾尔声乐演唱和其传统文化、语言紧密相连,要想搞好声乐教学就必须深入了解其传统文化。但维吾尔语言属于阿勒泰语系,汉族属汉藏语系,维语和汉语完全不同,维吾尔传统民歌在演唱中的发声、吐字和汉族也完全不同,加之汉族教师对维吾尔文化不太熟悉,很难对维吾尔传统声乐有较好的把握,所以维吾尔声乐教学主要靠维族教师。从现有情况看,以新疆师范大学为例,需要学声乐的维族学生有102人,但仅有两名维族声乐教师。所以,必须加快维族声乐教师的培养力度,以适应当前的维吾尔声乐教学。

再者,要搞好维吾尔声乐教学,还要改变当前整体声乐教师的传统观念。维吾尔传统音乐有很多属于波斯——阿拉伯音乐体系,其中有很多“游移音”,这个音在1/4-2/4的音程范围内向上或向下游移,也有人称为“颤抖音”或“润音”。对不熟悉这个体系的人来说,可能会产生“音不准”的感觉,其实正是这种所谓“不准的音”给音乐带来神韵。在采用这一音乐体系的民族中,音乐的表现力在很大程度上是靠这种音体现出来的,能否出色地演奏或演唱这种音被人们当成衡量歌手水平高下的一个重要标准。由于很多声乐教师是在西方音乐教育体系下培养出来的,对于非西方的非十二平均律的东西感到不适应。加之长期以来音乐专业办学思想的影响,一些声乐老师认为这种有“不准的音”的唱法不符合他们长期以来信奉的“美声唱法”的审美标准,在他们的声乐教学实践中,会有意无意地用美声唱法的标准去衡量维族的传统唱法。所以,改变当前声乐教师的传统观念,是搞好维吾尔声乐教学的一个重要因素。

另外,要搞好维吾尔声乐教学,还应在维语声乐教材的编写上下些工夫。现在的声乐教材中外国歌曲教材多为意大利歌曲集、意大利歌曲108首等。中国作品的教材更是五花八门,其中有一些维语版的歌曲集被选用,但这些教材的选用大多根据老师个人爱好和习惯,没有统一的标准。笔者认为,应该组织专家编撰一本以维吾尔传统民歌、木卡姆选段为主,同时包括一些外国经典歌曲、内地民歌和新疆其他民族民歌的歌曲集。每首歌曲的歌词都有原文和维文,这样可以使维族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演唱外文和汉语歌曲,这将更有助于维吾尔声乐教学。

结语

作为歌舞民族的维吾尔族,具有悠久的别具特色的声乐文化,其声乐教学不能沿用传统的以美声教学为主的声乐教学模式,应该加大维族教师培养力度,改变传统教学观念,加紧维吾尔传统声乐和音乐理论的研究,尽快建设维吾尔声乐教学体系,从而培养更多的维吾尔传统声乐文化的传承和接班人。

参考文献:

[1]段凤琴.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与发展策略.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00(1).

第8篇:维吾尔族的民族文化范文

[关键词]伊斯兰教;维吾尔族;物质文化

[中图分类号]K8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2)16—0054—02

宗教是人类社会早就有的意识形态之一,也是较为普遍的历史、文化现象。文化与宗教的结合也是每个民族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伊斯兰教自身与维吾尔族生活相结合也是世界文化的一个奇迹。维吾尔族的物质文化本身就有与众不同的特性,那就是文化的渗透性,其中包括在衣、食、住等各个层面。

一、伊斯兰教对维吾尔族饮食文化的影响

宗教的兴起和传播可以说与信徒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伊斯兰教对维吾尔族饮食文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饮食对象上。

(一)伊斯兰教对合法饮食的规定

《古兰经》说道:“众人啊!你们可以吃大地上任何东西,所有合法佳美的食物。”伊斯兰教中所谓的“合法佳美食物”包括动物类、植物类、矿物类等。这几类中除有毒的以外,一般都可以饮食,如各种瓜果、粮食作物等;动物类则品种更多,如羊、牛、鸡、鱼、鸭等;矿物类如盐等,都可以使用。在新疆,维吾尔族饮食以面食为主,喜食羊、牛肉。主食种类不下数十种,最常吃的有馕、抓饭、包子、拉面等。可见,伊斯兰教对维吾尔族的饮食影响是多方面的。

(二)伊斯兰教对食物的禁忌规范

《古兰经》许多章节对于禁忌食物有着具体、明确的阐述,如:“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可以吃我所供给你们的佳美食物,你们应感谢真主,如果你们只崇拜他。他只禁戒你们吃自死食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动物。”依据这些明文指令,维吾尔族人民禁食猪、驴、骡肉、狗和猛兽猛禽的肉,忌食未经宰杀而自死的动物的肉,忌食所有动物的血。在南疆部分地区还禁食马肉。

(三)伊斯兰教对于饮酒的禁忌规定

伊斯兰教认为,“饮酒是恶魔的行为,是万恶之钥匙,是一种秽行,应当远离”。由此,在伊斯兰教中,禁酒成为一种教规,被穆斯林所遵从。维吾尔族一直沿用这个禁忌,至今,维吾尔族的男女老少都有不饮酒的传统,特别是男子在做礼拜和参加大型的节日活动时。现在的一些清真餐馆,也不提供酒水。

从以上饮食习惯来看,伊斯兰教对维吾尔族的饮食文化渗透很全面,是维吾尔族人对自己的社会经验以宗教的形式做出的反应,同时在宗教意义上被固定下来,就更为深刻地影响到维吾尔族饮食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甚至成为维吾尔族文化的行为方式和准则。现在,对于维吾尔族来说,已经演化为一种生活习俗。

二、伊斯兰教对维吾尔族服饰文化的影响

服饰文化是一个民族重要的文化表象,它体现一个民族的艺术追求和审美价值。维吾尔族的服饰文化历史悠久,并且受到伊斯兰教文化的宗教艺术、审美价值的影响。

(一)维吾尔族的着装要求

首先,伊斯兰教要求维吾尔族人民穿着干净、打扮得体,尽可能地体现真主对人的恩惠。维吾尔男子穿衣一般多穿过膝、宽袖、无领、无扣的长外衣,并且颜色多为蓝、灰、黑,显得庄重、严肃,受人尊敬。维吾尔女子的衣服样式很多,主要有长外衣、短外衣、坎肩、背心、衬衣、长裤、裙子等。

其次,伊斯兰教规中对于妇女服饰的着装有着严格的规定。伊斯兰教不允许妇女们穿着稀薄、透明的衣服,以免暴露肉体,同时绝不允许穿“三点式”或其他泳装。《古兰经》说:“先知啊!你应当对自己的妻子、你的女儿和信士的妇女说:‘她们应当用外衣蒙住自己的身体,这样做最容易使人认识她们,而不受侵犯。’”这些规定在维吾尔族服饰中的体现是,妇女大多以深色、厚重衣物为主。

最后,维吾尔族着装还强调不奢侈、不穿特别名贵的服装,更不能趾高气扬、招摇过市。《古兰经》中说:“真主是不辜爱一切傲慢者、鹜夸者的。”维吾尔族文化中,反对奢侈、腐化的服饰,其中体现在禁止男子戴金饰和真丝织品。还有妇女服饰要求端庄大方、保护羞体,力戒妖艳与轻佻。在南疆,妇女外出时,除戴帽外,还要蒙上一块白色或棕色头巾。

(二)维吾尔族对服饰颜色的选择

花帽是维吾尔族最具特色的服饰,深受维吾尔族男女老少的喜爱。民间花帽的图案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其纹样姿态丰富多样,花色古朴、肃穆、大方,多是黑底白边。中世纪,伊斯兰教的发源地阿拉伯人有崇尚黑色的习俗,黑色给人以肃穆、素雅、端庄之感。黑色在维吾尔人心中是神秘和高贵的象征,白色被视为纯洁、高尚。阿拉伯人崇尚白色源于地理环境,这种习俗世代沉淀于穆斯林民族的审美意识中,也成就了伊斯兰民族崇尚白色的审美心理。伊斯兰的创始人曾对教民说:“你们穿白色的衣服,它是你们最好的衣服。”同时,白色是幸福、善意、纯洁的象征,也象征伊斯兰信徒心灵的纯洁、高尚。因此,在维吾尔族人民的心中对白色有一种特别的感情。

在维吾尔族服饰文化中,穿着打扮是十分有讲究和有学问的一门艺术。在维吾尔族传统文化中,它不仅单纯是一种御寒保暖的问题,而且更牵动着一个民族的心理情感认同的差异。因此,服饰文化会展示出一个民族的认同情感。随着时代的变迁,维吾尔族的服饰文化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但传统的宗教民族特色服饰文化将是继承、发扬维吾尔族服饰的重中之重。

三、伊斯兰教对维吾尔族建筑文化的影响

维吾尔族的建筑文化历史悠久,受社会、自然环境和生活习惯的影响,形成了独特的建筑风格,具有浓郁的伊斯兰色彩。

(一)维吾尔族住房设计与装饰

住宅建设要根据个人的条件,首先,要考虑宽敞、舒适、 洁净,建造方位要正,以便使人容易辨别礼拜的方向。因此,在南疆的喀什地区许多清真寺与居民区靠的很近。而且,凡是有条件的维吾尔族家庭,一般都有沐浴设备,已备洗大净时用。因为他们被告知,既要清洁卫生,又要保护羞体,不鼓励去公共浴池洗澡。其次,力戒建筑过于富丽堂皇,禁止在家庭中使用金银器皿,禁止使用丝绸垫铺。这与伊斯兰教规中反对奢侈浪费相一致。最后,不在居室中摆设画像和塑像,这是因为伊斯兰教禁忌偶像崇拜之故。因此,在一般维吾尔族家庭中不摆偶像也不挂画像,可见一些色彩诱人的水果图案,更显信徒对真主唯一性的虔诚。

(二)维吾尔族清真寺的建筑风格

维吾尔族清真寺的建筑属典型的阿拉伯—伊斯兰建筑艺术,它以实物形式向人们展示伊斯兰教的影响。维吾尔族清真寺多呈平顶或穹隆拱顶形廊柱结构,与内地回族清真寺殿宇式的重檐起脊连搭结构形式形成明显对照。圆形和高耸的尖塔、绿色或蓝色的廊柱、藻井图案和三面回廊,都是维吾尔族清真寺常用的型制,如新疆著名的清真寺有喀什的艾提尕尔清真大寺、伊犁的拜图拉大寺等。可以说,哪里有穆斯林,哪里就有清真寺。新疆的清真寺适应绿洲农区干旱少雨的生态环境,融阿拉伯和维吾尔族建筑风格于一体,呈现出独特的民族风格。

(三)麻扎种类

第9篇:维吾尔族的民族文化范文

关键词:第二语言教学;维吾尔语;教学;教学模式;研究现状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22-0110-04

1998年在云南召开的全国第一次语言教育问题座谈会上,专家们提出构建我国语言教育学科的主张,指出第二语言教学是语言教育学科的重要方面,它包含对外汉语教学和对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2000年在海南召开的全国第三次语言教育问题座谈会上新疆大学哈里克・尼牙孜教授以新疆的维吾尔、哈萨克等语言教学为例,补充提出了少数民族语言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和少数民族语言作为母语教学的问题。他的提法得到了与会代表的充分认可和肯定。冯志伟先生把我国的语言教学分为语文教学、外语教学、对外汉语教学、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聋哑盲语言教学和计算机辅助语言教学等六类。于根元先生在《应用语言学概论》中把我国的语言教学分为汉语教学、双语教学和外语教学三大类。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的语言教学中还有一种门类,就是对汉族或外国人的少数民族语言教学。在国内将维吾尔语、蒙语、藏语、朝鲜语、哈萨克语等语言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均属于此类。其中将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就它包括对汉族学生(含民考汉)的维吾尔语教学和对外国人的维吾尔语教学等。遗憾的是,我国应用语言学教材中均没有涉及上述语言教学之类型。以下笔者结合维吾尔语教学实践和理论,对我国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发展阶段、教学模式、国内外现状、研究意义做一简要论述。

一、发展阶段

新中国建立以后,党和国家为了培养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曾在前中央民族学院、西北民族学院和新疆大学等高校开办了维吾尔语言专业,培养了大批精通维吾尔语言的汉族干部。他们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家安全、边疆稳定和民族团结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西部大开发、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特别是新疆跨越式发展等事业的不断推进,我国特别是新疆对这类人才的需求不断增长,维吾尔语专业招生规模逐步扩大。目前在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新疆农业大学、塔里木大学、喀什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学院、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等高校均设有维吾尔语本专科专业。从2011年开始,中央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开始招收维吾尔语专业本科生。中央民族大学、新疆大学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招收该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从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还招收博士研究生。2007年,维吾尔语专业被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特培计划,开始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2011年,维吾尔语专业被纳入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由此,双语人才的培养层次有了更大的提高。近几年,在新疆大学和新疆师范大学开办维吾尔语专业硕士研究生特培班以来,维吾尔语专业的招生规模更是不断扩大,毕业生就业面向全国分配,就业形势良好。在我国,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已有60多年的历史。我国的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大体上分为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1.新中国成立前的维吾尔语教学。这一时期维吾尔语教学属于起步阶段,维吾尔族语言学家依不拉音・穆铁依先生在1937―1950年间曾先后在新疆师范学校、新疆警官学校、北京大学等院校从事维吾尔语教学工作,他和民族语言学家李森先生于1949年在北京大学东语系创设维吾尔语专业。1951年,李森先生编写的《维吾尔语课本》在北京出版。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进行院系调整,国内民族语言的教学与研究划归到新创建的中央民族学院。李森教授等在这里创建了包括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语言等在内的突厥语教研室,培养了大批双语人才。

2.新中国成立以后至改革开放时的维吾尔语教学。这一时期维吾尔语教学得到了发展并初具规模。自1952开始在北京中央民族学院、新疆省干校、新疆语文学院、新疆师范学院以及1961年以后的新疆大学均开设维吾尔语专业。曾在这些院校任教的李森、依明・图尔逊、图尔迪・艾合买提、吾守尔・艾依提等先生作为我国维吾尔语教学与研究的先驱,曾给汉族学生讲授维吾尔语。与此同时,他们积极地投入到维吾尔语课程和教材建设中,不断探索维吾尔语教学的方法与规律,培养了一大批精通维吾尔语的汉族双语人才。

3.改革开放以后至今的维吾尔语教学。这一时期维吾尔语教学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在这个阶段,中央民族大学、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师范学院的一些学者和从事维吾尔语教学的教师,为了提高维吾尔语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双语人才,从第二语言教学理论与实践出发,吸收和借鉴我国本体语言学和第二语教学理论,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将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进行了更深入全面地研究。这一时期的维吾尔语专业招生规模有所扩大,教材及教学质量以及维吾尔语教学水平均有了显著的提高。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实行,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西欧、北美和东亚国家的一些人,特别是年轻人,他们在本国或者来到我国的北京、新疆等地,把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来学习。如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每年接受二三十名外国籍学生学习维吾尔语。从笔者掌握的资料看,目前在国外,如美、德、荷兰、日本、瑞典等国家的一些高校已开设了维吾尔语课程,并制定了相关的教学大纲,编写了配套的维吾尔语教材。有的地方还把维吾尔语教材的编写和教学辅助用具的制作等工作当作课题来完成。

美国的西雅图华盛顿大学教授Hahn.R.F编著的《Spoken Uyghur》(维吾尔语口语),于1991年由华盛顿大学出版社出版。2003年至2005年,印第安那大学的中亚地区语言研究中心(CELCAR)的Talant Mawkanuli博士主持完成了题为《维吾尔语教学资料》的课题,其研究成果为《An Introductory Course in Uyghur》(维吾尔语入门教程,2005年)。笔者于2004-2005年在美国访学期间曾作为顾问参加该课题的研究工作。美国堪萨斯大学教授Arienne M. Dwyer博士于2003-2005年主持完成了《Uyghur Language Program》(维吾尔语课题)。近几年,美国的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印第安纳大学、堪萨斯大学大学、南加利佛尼亚大学、威斯康辛大学不定期地开设了维吾尔语课程。目前美国每年举行两次的NCTL(较少讲授的语言)全国研讨会上也有涉及维吾尔语教学内容的论文宣读。德国学者Michael Friederick与阿布都热西提・亚库甫合著的《Uygurisch》(维吾尔语),于2002年在德国的威斯巴登出版,这部著作成为德国巴伐利亚省教育文化厅题为“众人眼中的中亚”课题的研究成果之一。荷兰学者Frederich De Jong与买提热依木・沙依提、热汗古丽・艾合买提合著的《Uyghur. Manual for conversation》(维吾尔语会话手册・英文版)于2005年在荷兰的尤特里奇出版。此外,Frederich De Jong还编著了《A Grammar of Modern Uyghur》(现代维吾尔语语法),该书的英文版也于2007年在荷兰的尤特里奇出版。①在日本,1991年10月小松格编著的《现代维吾尔语词典》(维吾尔语――日语)由泰流社出版。目前日本人学习维吾尔语一般都参考这部词典。1998年6月在小松格教授的主持下,东京大学文学部为四年级学生讲授了维吾尔语课程,所使用的教材为《维吾尔语―土耳其语教程》。1998年4月至1999年11月,东京外国语大学亚非研究所也曾开设维吾尔语课程。2001年3月经日本丝绸之路俱乐部筹划并由三社出版了《基ウイグル》(基础维吾尔语)教材,该教材是专门为日本人学习维吾尔语而编写的。同年7月,该俱乐部和三社又筹划出版了《ウイグル常用》(常用维吾尔语词汇)。这两本学习手册均是我国新疆籍学者阿孜古丽所编著。2003年2月至2005年4月,东京都朝日文化研究中心首次开设现代维吾尔语课程,学习者大部分是对丝绸之路和维吾尔族文化感兴趣的日本人。2004年1月至2005年8月,东京土耳其―中亚文化研究中心讲授了维吾尔语。这两个研究中心所使用的教材为上述的《基础维吾尔语》、《常用维吾尔语词汇》。另外,他们还编写出版了《ウイグル四》(四周维吾尔语)等手册。②

据了解,近几年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大学也开始开设维吾尔语课程。新疆大学艾赛提・苏来曼教授于2003至2004年在瑞典访学期间就在这所大学讲授过维吾尔语。(艾赛提・苏来曼,2006)哈萨克斯坦学者D・Kasymova编著的《维吾尔语教程》于2005年在阿拉木图用俄文出版。以上学者在积累许多经验和方法的同时,还从应用语言学的角度不断探索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理论与方法,制定教学大纲、编写教材,在维吾尔语教学中采用了最新的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稳步地提高了维吾尔语教学的质量。在国内,从上个世纪90年代至今北京和新疆的部分学者和高校教师在将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和研究方面也做了许多尝试并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果,如在教学内容、方法、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等方面完成了一些课题、发表了一些论文。1994年至1999年,新疆大学的热扎克・买提尼亚孜教授主持完成了新疆大学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维吾尔语精读》(上下册),并于2000年由新疆科技出版社出版。陈世明、热扎克・买提尼亚孜编著的《维吾尔语实用语法》于1997年由新疆大学出版社出版。哈力克・尼牙孜教授主编的《基础维吾尔语》、马德元、塔西甫拉提・艾拜都拉、吾买尔・阿皮孜、等编的《大众维语》于1997年由新疆大学出版社出版。2003年至2005年,胡毅教授主持完成了新疆大学二十一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维吾尔语专业基础教学内容结构和体系的改革与实践》,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教材。其教材《维吾尔语听说教程》自2005年9月起已运用于维吾尔语教学。中央民族大学的易坤秀、高士杰编著的《维吾尔语语法》于1998年2月由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出版。还有阿孜古丽・阿布力米提编著的《维吾尔语基础教程》于2006年4月由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出版。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师范学院等高校部分教师也正在对维吾尔语课程建设和教材等抓紧研究,编写出版了维吾尔语精读、口语及语法教材。此外,在以上高校工作的教师陆续在《新疆大学学报》、《语言与翻译》、《新疆师范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了研究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几十篇学术论文,其内容涉及维吾尔语教学的原则、策略、特点、方法、改革、现状、难点、易犯错误、学习动因等问题的分析和探讨。

三、教学模式

目前,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大致有以下几种模式:

1.以汉语为主、维吾尔语为辅的模式。这是常规模式,这种模式的维吾尔语教学从大学一年级开始,一直延续到大学毕业。其间,公共课程和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用汉语讲授;一、二年级的《基础维吾尔语》、《维吾尔语精读》等专业课程的教授以汉语为主,维吾尔语为辅。教师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基本上沿用“翻译教学法”,将相关的教学内容译成汉语。到三、四年级逐步增加用维吾尔语讲解的比例,做到尽量多用维吾尔语,使学生能较快地进入维吾尔语交际环境。除了课堂教学之外,这种做法还明显地体现于口语实习中。学生在本科第三学年前往维吾尔族聚居区的农村进行口语实习。在此期间,学生按计划分往维吾尔族农户家中,与他们同住、同吃、同劳动,与当地居民朝夕相处。通过这种方式,提高学生用维吾尔语开口说话的能力。

2.汉语和维吾尔语并行的实验模式。这种模式的维吾尔语教学适用于维吾尔语专业本科阶段的四年级和硕士研究生阶段。主要的做法是:精通维吾尔语和汉语的教师将《现代维吾尔语研究》、《翻译理论与实践》、《维吾尔民俗文化》等部分课程先用维吾尔语讲授,之后将其内容用汉语讲一遍,或者同时使用两种语言来讲授这些课程的内容,尽可能地为学生创造直接用维吾尔语听课的语言环境。

3.本硕连读模式。这种模式也叫特殊培养模式。这种模式是针对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这种模式旨在培养较高层次的双语人才。按照较新的教学计划,在培养过程中第一学年以班级为单位学习专业方向课程和公共课程,第二学年前往实习地,在实习地被分往学校、行政部门、新闻宣传等单位,主要进行维吾尔语口语实习,以强化维吾尔语的实际运用能力。第三学年在学校,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几万字维吾尔文资料的翻译,最后参加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的听说等过关考试并毕业。随着这个层次教学规模的扩大,这种模式的教学计划和培养方式日趋完善。

4.统招研究生模式。这种模式也叫一般模式,是针对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的。他们用一年半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课程,再用一年半的时间撰写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并毕业。此外还有新疆各高校从事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教学的教师研究生班,他们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安排,参加学校特殊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者利用寒暑假的时间完成硕士研究生规定课程,再用一年半的时间撰写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并答辩毕业。

5.高层次培养模式。这种模式是针对通过全国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他们一般用一年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课程,再用两年的时间撰写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并答辩毕业。在此期间,他们主攻维吾尔语言与文化、维吾尔语与汉语对比研究等专业方向。这种模式旨在培养高层次的双语人才。

四、研究内容与意义

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与其他语言(如汉语、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有相同的规律,也有不同的特点。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特点,主要是由维吾尔语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新中国建立六十年多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维吾尔语语言学的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比较深入地揭示了维吾尔语的特点和规律,建立了维吾尔语语言学的理论体系,也为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从第二语言教学的特点来看,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应以培养维吾尔语交际能力为目标,以技能训练为中心,将语言知识转化为技能,以基础阶段为重点,以语对比为基础,与文化因素紧密结合包括与维吾尔语学习和维吾尔语交际有关的维吾尔文化因素。以上这些维吾尔语教学目的和特点决定了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内容。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内容包括语言要素(维吾尔语语音、词汇、语法)、言语技能(听、写、读、写)、言语交际技能(维吾尔语语用规则、话语规则、交际策略)和相关文化知识(维吾尔语的文化因素和文化背景知识)等,这几个方面的内容构成了维吾尔语交际能力的基础。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和研究水平,真正确立其学科地位,目前在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研究中要继续开展和深化几个方面的探讨和研究:(一)必须科学地阐述并论证维吾尔语作第二语言教学的性质、原则、特点及其在我国语言教育学科体系中的地位;(二)用科学的方法确定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理念和教学方法;(三)用现代计算语言学最新的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地界定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各个不同学习阶段的具体教学目标和内容;(四)注重吸收和借鉴国内外第二语言教学法包括国内对外汉语教学的先进理论和方法以及国外语言教学法中的“听说法”、“认知教学法”、“交际教学法”等优秀成果;(五)回顾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发展进程,认真地总结维吾尔语教学宝贵的方法和经验;(六)继续探讨现行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研究现状;(七)分析和总结对汉族学生和外国人进行维吾尔语教学的不同特点;(八)调查研究将维吾尔语本体研究成果运用于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中的问题;(九)继续调查分析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教学内容基本框架,包括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教学大纲,最低限量词汇项目、语法项目等;(十)进一步开展将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学习者的各种动因、心理因素、认知因素和感情因素等方面的探讨;(十一)继续加强对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教材的研究,重点探讨教材编写的依据和原则、教材设计的类型以及教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等;(十二)进一步加深对维吾尔语言要素教学中的难点分析,包括维吾尔语的语音、词汇、语法教学中的偏误分析;(十三)探讨和研究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和学习中的各种手段的运用,包括电视、广播、录音机、MP3、录音笔、多媒体等手段的使用、作用及实效等;(十四)进一步全面研究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教师培训和学科建设;(十五)研究与合理设计维吾尔语水平考试。

我国的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尚未得到全面系统的研究,由于维吾尔语专业有其特殊性,加之该专业招生规模小、教学队伍人员少、教材难以出版等原因,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理论研究也相对滞后,其教学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至今还处在一种传统的、较落后的状态。因此,现实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开展这一领域的研究。这方面的研究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第一、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研究水平的提高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少数民族语言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理论的研究。该项研究的成果对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促进学科建设等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第二、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研究将从少数民族语言作为第二语言的角度出发,探索在高等学校对汉族学生进行维吾尔语教学的规律,其成果将会进一步充实和深化这一领域的研究,填补目前我国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理论与方法研究方面的空白。第三、在这一研究领域中所取得的成果可以丰富和完善我国第二语言教学理论,为其提供少数民族语言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方面的理论和经验;它还可直接应用于制定和调整各高等院校维吾尔语专业的教学计划,设计教学内容,编写教材,进行课堂内外教学等各个方面。第四、这种研究还可以成为地方政府培训基层汉族干部学习维吾尔语的参考依据,也可成为大众媒体社会教育节目的参考依据。

综上所述,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是我国语言教育工作的一部分,是把我国少数民族语言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一个学科分支,它也是我国在新时期出现的新的教育课题。因此,须将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应纳入我国语言教育学科体系,确定其学科地位。为此,目前应从少数民族语言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角度,把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对象,探索在高等学校对汉族学生进行维吾尔语教学的规律,这是维吾尔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中亟待全面而深入研究的课题之一。引进和借鉴第二语言教学先进的理论,对它的教学理念和方法开展更深入的科学研究很有必要。此外,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重点学科的建设也需要这种研究的不断深入。

附注:

①有关德国与荷兰维吾尔语教学及研究方面的信息由德国的新疆籍学者、现为中央民族大学长江学者阿布都热西提・亚库甫博士提供。

②有关日本维吾尔语教学及研究方面的信息由曾经在日本学习和工作多年的新疆籍学者阿孜古丽博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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