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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装修改造方案精选(九篇)

机房装修改造方案

第1篇:机房装修改造方案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构筑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房屋安全管理,是指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对房屋结构完损状况的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第五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爱护和正确使用房屋。

第六条临沂市房产管理局负责临沂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各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房屋安全管理实行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和危险房屋通知书制度。

第二章安全鉴定

第八条临沂市房产管理局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我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

第九条达到下列使用期限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必须申请房屋安全鉴定:(一)使用期满三十五年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含钢结构)房屋;

(二)使用期满三十年的砖混结构房屋;

(三)使用期满二十五年的砖木结构房屋;

(四)使用期满十年的简易结构房屋;

(五)使用期每满五年的公共场所房屋;

(六)房屋结构变更、改变使用功能、加大荷载的各类房屋;

(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可申请房屋安全鉴定:

(一)房屋交易、抵押、租赁、评估活动前;

(二)涉及房屋安全纠纷的;

(三)其他认为需鉴定的房屋。

第十一条因发生自然灾害或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及时对事故所涉及的房屋进行紧急鉴定,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相关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申请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经鉴定不影响使用安全的,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二条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时,应向鉴定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房屋施工图及相关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申请;

(二)进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三)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四)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五)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六)签发鉴定报告书。

第十四条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可分为以下四类情况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不能使用,也无修缮价值,但暂时不便拆除,且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第十五条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必须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对特殊复杂的鉴定项目,鉴定机构可以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和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加鉴定。

第十六条房屋安全鉴定应使用统一术语和法定计量单位,填写鉴定报告书,提出处理意见。

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属于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应当在鉴定报告书上注明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可按规定收取鉴定费。房屋安全鉴定需要进行地质勘查、检测等特殊工作内容时,其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计收,不包括在鉴定费中。申请房屋安全鉴定,鉴定费由申请人预交。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经鉴定属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房屋使用人(或申请人)承担;受理房屋安全纠纷的鉴定费由司法部门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的,鉴定费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

第十八条受理涉及危险房屋纠纷案件的仲裁或审判机关,可指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必要时,亦可直接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的要求。

第十九条房屋安全鉴定执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对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等房屋的安全鉴定,还应参照有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房屋所有权人应定期对其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在暴风、雨雪季节,房屋所有权人应做好排险解危的各项准备;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并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十一条房屋所有权人对危险房屋能解危的,要及时解危;解危暂时困难的,应采取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房屋所有权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权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房屋所有权人进行排险解危需要办理各项手续时,有关部门应给予支持,及时办理,以免延误时间发生事故。

第二十四条经鉴定属危险房屋,并需要拆除重建时,有关部门应给予优惠政策。

第二十五条异产毗连房屋的各所有权人,应按照国家对异产毗连房屋的有关规定,共同履行治理责任。拒不履行责任的,由房屋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调处;当事人不服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

第二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人或拆迁房屋的建设单位以危旧房名义进行翻建改造的,必须持有房屋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书。未经鉴定机构鉴定和出具危房鉴定报告的,有关部门不予立项,不得办理其它各项手续。

第四章房屋再装饰装修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房屋使用人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原有房屋的装饰装修,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明显加大荷载和改变使用功能、影响原有房屋结构安全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提出申请进行鉴定,经鉴定需要加固的,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依据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提出加固设计方案,经加固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单位或房屋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第二十九条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

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第三十条装修人从事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

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三十一条申请原有房屋装饰装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人与使用人签定的协议;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原有房屋建筑结构设计、施工图及其有关技术资料或者说明;

(四)鉴定机构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五)房屋装饰装修设计图纸(或设计方案)及有关文字说明等材料。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房屋再装饰装修:

(一)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经修缮加固处理达不到房屋安全使用要求的;

(二)整幢属于危险房屋的。

第三十三条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必须保证原有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毗连房屋的使用安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房屋所有权人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一)有险不查或损坏不修;

(二)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

第三十五条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使用人、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一)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构件、设备或使用性质;

(二)使用人阻碍房屋所有权人对危险房屋采取解危措施;

(三)行为人由于施工、堆物、碰撞等行为危及房屋。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造成损失的,房屋所有权人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第三十七条依据《山东省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

一条、四十六条之规定,对违反本规定,属危险房屋出租的,出租无效,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出租所得价款,并对出租人处以非法出租所得价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八条之规定,房屋装饰装修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一)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未申报登记进行装饰装修活动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对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使用人在装饰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况的,鉴定机构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一)因故意把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而造成损失的;

(二)因过失把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的;

(三)因拖延鉴定时间而发生事故的。

第2篇:机房装修改造方案范文

一、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职能划分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屋设计的结构和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保障房屋使用安全。各级房屋使用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及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力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2.制定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3.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4.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处理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投诉;

5.指导各县(市)区房屋使用安全行政执法,协调处理本市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重大违法案件。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负责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机构、理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机制、协调解决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

其所属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的日常管理,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上级关于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负责辖区内房屋装修备案,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办理房屋装修备案;

3.受理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和举报投诉,查处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

4.负责建立辖区内危房的档案,负责辖区内直管公房的安全检查和危房治理,组织指导辖区内其它房屋的安全检查和危房治理。

(三)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的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登记统计,危旧房屋的防汛防台,督促危险房屋的解危以及受理和协调相关的投诉。

(四)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房屋顶面加层建房搭棚、外墙开门(窗)等改变房屋外立面的行为和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行为,依法查处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监督、工商、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二、房屋装修安全管理

(一)房屋装修备案

住宅装修涉及《条例》第十条规定3种情形和所有的非住宅装修,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在装修前向房屋所在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并提供下列备案材料:

1.房屋装修备案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使用人装修房屋的,还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所有人同意装修的证明;

3.房屋产权证明(主要是指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

4.房屋装修设计方案(主要包括房屋装修项目、部位、平面图等资料)、施工方案(主要包括施工单位、施工期限、施工技术等资料)及相关说明;

5.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或者超过设计标准加大房屋使用荷载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装修设计方案;

6.房屋装修涉及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申请人应当出具相关业主及相关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县(市)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房屋装修备案工作,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由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受理,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由当地房管所(站)受理。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房屋装修管理委托协议,明确装修管理的权限和职责。

房管所(站)、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到申请人房屋装修备案材料后,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应予以备案,并将房屋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申请人。房屋装修工程额在3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应告知申请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

(二)房屋装修的日常监督管理

各级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应认真贯彻《条例》各项规定,制定房屋装修管理的制度和管理规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房屋装修管理工作。在办理房屋装修备案及施工许可等手续时,应当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实现便民利民。

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在房屋装修时应当遵守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杜绝损害房屋结构、擅自加层建房搭棚和拆改共有设施设备等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以保证自身房屋和毗连房屋的安全。

房屋装修企业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设计施工,不得损害房屋结构;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房屋及财产的安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装修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房屋装修的巡查,发现可能存在违法装修情形的,应及时劝阻并报告当地相关管理部门。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有《条例》第七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由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恢复原状或者加固,并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条例》第七条第(八)项——“在房屋顶面上擅自建房搭棚”行为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有《条例》第七条第(九)项——“擅自调整、变动房屋消防、燃气、电力、城市集中供暖、给排水等设施设备”行为的,由相关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装饰装修协会、物业管理协会等行业协会应加强对会员单位的管理,倡导行业自律,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协会联系政府与企业、公民的桥梁平台作用,协助做好房屋装修安全管理工作。

(三)房屋装修的投诉和查处

县(市)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装修投诉的处理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发现依法应当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装修工程,应及时移交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各县(市)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投诉和处理机制,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电话,条件成熟的应实行网上受理。同时要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及时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

三、房屋安全鉴定管理

(一)多业主房屋鉴定和局部鉴定

多业主房屋的安全鉴定,由业主推选代表申请整幢房屋的安全鉴定,鉴定费用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下列情况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可以申请局部安全鉴定:

1.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对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认定的违法装修行为提出异议,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该针对装修范围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作局部安全鉴定;

2.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开办生产经营场所,有关管理部门要求作房屋安全鉴定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该针对其经营范围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作局部安全鉴定。

(二)施工可能影响周边房屋的鉴定

符合《条例》第十九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可能影响范围内的房屋进行现状鉴定,并实施证据保全。规划、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规划、施工许可时,应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安全鉴定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加强有关政策的宣传,协助做好安全鉴定工作。

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对周边房屋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实施动态监护。对确因施工受到影响的房屋,建设单位在施工完成后可再次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影响鉴定。因施工造成周边房屋损坏的,由建设单位按照鉴定意见进行修复,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处置

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在向申请人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同时,向危险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并及时向*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应在接到鉴定机构的书面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向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有关责任人发出危险房屋解危通知书,提出对危险房屋的处理意见,并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有关责任人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四、房屋安全检查和危险房屋的防治

(一)房屋安全检查

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经常性地做好房屋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在台风、雨雪、汛期等季节,应做好排险解危的各项准备,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及时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属于危房的,应当及时进行解危。

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贸易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本行业房屋安全检查工作,对学校、文化娱乐场所、医院、体育馆、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房屋安全的监管,维护公共安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做好房屋安全检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在房屋安全检查中发现有险情房屋的,应及时报当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各县(市)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直管公房的安全检查,并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开展其它房屋安全检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危旧房及低洼地段房屋防汛防台预案。在台风、雨雪、汛期等季节,当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要协助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督促危险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有关责任人做好排险解危的各项准备,以及做好居住人员疏散和抢险救灾工作。在每次自然灾害过后,应在24小时内向市房屋使用安全主管部门书面报告房屋损坏情况。

(二)危险房屋的防治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有关责任人应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和危险房屋解危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对危房进行解危,解危暂时有困难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县(市)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辖区内的危房档案,档案应包括房屋的建造年份、房屋的面积、结构类型、房屋现状、使用情况及解危情况等资料。整幢房屋属直管公房(含直管公房房改房)的,由当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解危工作。

第3篇:机房装修改造方案范文

关键词:医院机房 机房改造 直线加速器

Abstrac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hospitals and equipments constantly updated, the requirements of machine room hardware will become more demanding. If the hospital have strong economic capability ,it can build new machine room on request. However, for most hospitals,there are many obvious advantages of the machine room transformation . This article expound that it is cost savings and space savings by machine room transformation from aspects of the address Selection, determine programs,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etc.

Keywords: Hospital machine room Machine room conversion Linear accelerator

一、机房改造首先要进行选址

根据所购置设备技术参数选择长、宽、高都相对适合的房间,以不影响机器正常运转和检查维修为宜。一般来说,设备的厂家在工程前期派专门的场地工程师进行现场勘察。选址时应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布局及设备对原有房屋结构破坏程度以及楼板承重等因素。

为方便患者检查,机房应尽量选择无障碍通道能够到达的地方,以一层或负一层为宜。

二、确定平面布置图及防辐射方案

房屋选好后,由设备厂家的工程师根据现场情况提供精确的设备平面布置图,确定设备及附件摆放位置,确定电源位置等。

根据设备参数及平面布置图委托有资质的防辐射厂家进行机房防辐射设计,以通过当地辐射监督部门确认的方案为标准。

三、确定施工图纸

设备厂家出具的图纸应当包括:场地平面布置图,设备摆放位置平面图、设备基础图、配电系统图,若有顶部活动屏风及需要吊轨等辅助设施,应提供相应顶部钢结构图纸及固定附件开孔的精确位置尺寸。

四、组织施工

(一)根据建筑物情况提前做好加固等措施

一般来说,为了达到设备要求,土建施工单位在对原有房屋内部进行清理时,根据厂家方案或多或少会对原有房屋结构进行改动,如新开门洞、观察窗等,所以需要根据建筑物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加固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此外,还应注意原房屋内部给、排水管和通风等设施的保护,对不必要的设施进行拆除,不拆除的应做防护处理。

(二)注重设备基础施工

设备基础施工应按厂家图纸精确定位设备基础,并保证施工水平,如存在地面电缆线,还应设置电缆槽。

(三)保证顶部钢结构安装

顶部钢结构安装应保证水平,固定孔位置要精确。

(四)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防辐射施工

对于防辐射施工,应当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根据确认的防辐射方案进行施工,包括墙面、地面、门、窗的处理等。一般来说,根据设备辐射量大小及辐射源的不同,会采用硫酸钡、铅板、铅玻璃、石蜡及复合等不同防辐射材料进行防护。就防辐射效果而言,铅板效果最好,1mm厚的铅板能阻挡相当于1个铅当量的辐射,干作业施工,美观且施工速度快,但价格较为昂贵。相比之下,硫酸钡较为便宜,将硫酸钡、沙子、水泥以3:3:1的比例混合成硫酸钡砂浆进行抹灰防护,1cm厚的能阻挡相当于1个铅当量的辐射。由于其自重较重不能一遍成型,要分多次薄层抹灰成活,为防止空鼓、开裂,通常每一遍抹灰的厚度为1cm。其缺点在于厚度较厚,占用空间,容易空鼓、开裂,施工时间长且湿作业对现场污染大。由于机房辐射量较大,其防护层不宜太厚,因此这种防护材料不适用于辐射量较大的机房防护。

另外,应根据防辐射材料确定装修方案,配电系统安装。

(五)设配套设施

根据设备对机房环境要求,如温度、湿度、通风等,还应当提供配套设施。

五、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并验收

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由厂家场地工程师进行现场验收。验收通过后,安装工程师进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在安装完毕后,由当地辐射监督部门开机现场检测,验收合格后便可投入使用。

六、机房改造案例

下面以15mv直线加速器机房改造及辐射防护工程为例,具体介绍机房改造工程――

(一)现场环境

本机房原为旧机房,未做防辐射处理,位置位于地下负一层,四周为1500mm厚片石墙体,房间净高度3800 mm,顶部为2900mm厚钢筋混凝土,机房北侧为4000mm×2000mm吊装口,上部为活动混凝土盖板,机房地面为原有混凝土地面,机房中部原设计1800厚钢筋混凝土迷道墙到顶。

(二)新机房用途

主要用途为产生中子射线治疗肿瘤。

(三)方案及施工图确定

根据现场环境及尺寸,厂家提供的设备尺寸等参数,确定该场地基本符合设备运行要求,并出具初步设计方案,根据该方案委托当地设计部门及辐射监督站进行土建及防辐射部分施工图深化设计。

(四)土建施工

对于多余的非承重墙,应当拆除。拆除时要经设计部门出具加固方案,依方案施工。原地面拆除应按厂家要求,进行混凝土浇筑以及预留电缆管沟。由于旧机房面积偏小,因此根据厂家工程师要求,必须将等中心位置精确定位。等中心位置的定位是非常重要施工环节,由于后期的电缆沟、顶部吊轨等都需要以等中心位置为依据进行定位施工,因此对其准确性要求较高。原墙面的抹灰层敲除,重新抹灰找平,同时预埋强、弱电线管。

(五)设备吊装

大件机器配件应当从吊装口吊入,在吊装完毕后,采用钢筋混凝土整体浇筑吊装口。施工时应当注意分层浇筑,并进行防水层铺设。

(六)防辐射工程

根据辐射监督站出具的图纸,进行防辐射施工,按要求对顶部、墙部进行防中子射线板、重晶石混凝土、铅板等材料防护,并安装防辐射门。

(七)室内装修及通风系统安装

本项目采用硅酸钙板吊顶、墙面贴铝塑板,地面铺设医用PVC地板胶。排风接原系统,送风系统在原有静压室增加风机一台,单独走通风管接至该机房。安装时,应注意风管穿机房处需做相应的防辐射处理,以避免射线外泄。由于工程地点位于地下负一层,室内湿度、温度采用冷暖空调控制,空调室外机管线需穿过顶部2900mm厚混凝土顶板,因此,在吊装口浇筑混凝土时应提前预埋套管。此外,为防止辐射扩散,套管应当与顶板成45度角预埋。

第4篇:机房装修改造方案范文

一、贯彻建设部等八部委文件精神,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建设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稽[20*]87号)和省建厅等十厅委局联合下发的《转发建设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的通知》要求,为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立规范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及时拟订方案,在全县开展为期一年时间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1、宣传发动,制订方案。今年六月份,在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贯彻建设部等八部门和省建厅等十厅委局联合下发有关文件的基础上,拟订《*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一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第三阶段为巩固总结阶段。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一是按照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和前阶段已经开展的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和治理商业贿赂两项工作有机结合的工作方针,重点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涉及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案件进行重点调查;对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钱权交易等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切实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总体安排,纳入党风政风建设的总体部署。二是建立审计制度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案件线索渠道,对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配合监察机关、检察机关集中查处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惩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贿行为。与此同时,还明确了在专项整治中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保证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稳步推进。

2、广泛动员,全面部署自查自纠。今年六月份,分别组织县有关部门、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召开会议,部署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各部门和企业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集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狠抓各项整顿和规范工作的落实,加大对房地产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3、分阶段组织实施,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工作分二个层面展开,即,部门自查自纠和企业自查自纠。部门自查自纠工作的重点内容是查找并纠正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土地取得、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和房地产税收政策、廉租住房资金落实情况等相关工作的执行情况;企业自查自纠的重点内容是房地产开发前期及交易秩序、税收和其他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对照方案要求,我县列入在建并已进入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五个,列入自查自纠范围的还有房地产中介机构65家,部门4个。通过自查自纠,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使用商品房前未经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已经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建设单位未能及时成立业主大会;房地产中介机构中有20家无执业资格人员,还有10家无证经营等。

4、全面开展检查工作。八月下旬由县建设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工商局、县国土局参加组成联合专项检查小组,分二组分别对我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为期二天的检查。县地税局与国税局对房地产行业税收进行了专项联合检查。列入本次我县专项检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有5个,房地产中介机构29个,专项检查采用企业自查自纠汇报和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这次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要求,结合检查结果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总体上来看是规范的,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⑴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印刷的宣传册中,存在着宣传用语不规范;企业委托广告公司的户外广告没有及时办理审批;5家企业在所得税方面存在问题,表现为企业多列成本,少计企业所得税,本次专项检查共计应补缴所得税2122495.03元。⑵房地产中介机构中存在的问题:14户经营户属无证经营;超越经营范围,个别经纪机构只具有一般经纪资格证,不具备经纪机构成立条件。对检查出的问题,各职能部门按分工依法进行了处理。

二、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继续抓好在地产开发项目的监管工作。一是把好商品房销售关。至12月底,对符合预售条件的10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发了《商品房预售证》19张,核定预售面积25.01万平方米。二是按照《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继续推行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制度。12月底,共有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份2015份。三是切实加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的后续监督和管理。继续实行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制度。共有4个项目(嘉州海岸、绿城花苑29号楼、东海花苑5、7组团、南塘梦琴苑1-14号楼)中16.40万平方米商品房在交付使用前,对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资料进行了审核备案,严格把好商品房交付使用关。

2、继续抓好物业管理工作。一是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年检工作。在参加企业年检的13家物业服务企业中,有12家年检合格,1家晋升。二是继续在新建住宅小区中推行物业管理。交付使用的“嘉洲海岸”“南塘琴园梦琴苑1-14号楼”等住宅小区先后实行了物业管理,新增物业管理的房屋面积9.4万平方米。三是广泛深入地开展《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和贯彻工作,在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中积极引导和帮助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指导、帮助“邮电新村”“金汇名仕”等住宅小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城市花苑”住宅小区完成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四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创优达标活动为契机着力推进物业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今年共有2家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被评为“20*年度创建‘平安小区’先进集体”,6名物业服务企业经理被评为“20*年创建‘平安小区’先进个人”。五是继续抓好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工作。今年归集物业维修专项资金679.5万元,按规定程序使用物业维修专项资金8.42万元。累计归集物业维修专项资金3*4万元。

3、调整方式,继续抓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时调整管理方式,印发《关于加强城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由原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审批制度改为申报登记制度,并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工作。组织装饰装修企业参加20*年嘉兴市市级室内装饰设计技能比赛,共有三家装饰装修企业组成三个队参加,我局获得优秀组织奖。

三、组织实施实事工程,切实为民排忧解难

今年是我处承担组织实施政府实事工程的第三年。我们在认真总结往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既突出重点,又兼顾一般的原则,采用区块整体改造与疏浚修缮相结合的方法,有选择、有重点的解决一些具备改造条件区块的突出问题。今年整治改造区块11个,涉及六个社区居委会中的17幢居民住宅楼,受益居民552户。同时针对一些不具备改造条件或已经列入旧城改造计划区块中存在的问题将采用以维修与疏浚为主的方法来解决。11个整治改造区块分三个标段通过小型工程招投标确定三家施工企业于6月底全面动工建设,8月底全面竣工。11月初,会同发改、财政、审计、质监部门,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企业参与,通过现场查看、资料审查,对*、*年整治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

四、其它方面工作

围绕工作中心,开展创建活动。根据局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制订园林式居住区创建实施方案,及时调整年度工作计划。并落实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扎实推进我县园林式居住区的创建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办事答复和工作。办理并答复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4件;办理12345县长公开电话168件。认真做好县志编写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按照分工要求完成了本单位的撰写工作。继续开展老住宅小区地下排水管道的疏通和更新工作,受理8个社区居委会报修。

五、全县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针对我县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供求矛盾较为突出等问题,县政府加强房地产市场有效调控力度。今年以来,在加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的同时,还加大了商品住房用地的投放数量,以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供给,缓解市场供求矛盾。但是,土地从供应到最后转化为住宅还需要一段时间。因此,今年我县的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良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房地产开发投资有所回升。20*年我县房地产开发投资6亿元,同比增长59.15%,与05年投资基本持平。其中,拆迁安置住房开发投资1.28亿元,占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21.33%。剔除拆迁安置住房开发投资,同口径与20*年比较,20*年我县商品房开发投资同比增长31.48%。

2、住房供应结构有所调整,中小套型住房供应增加。在建立以中小户型为主的住房消费模式的政策引导下,我县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重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所占全部商品住房的比重由20*年的81.52%,增加到20*年的85.13%。中小套型住房市场供应明显增多,套型面积明显减小。据统计(以下统计未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20*年市场供应中小套型住房(90平方米以下)有358套,占整个住房供应面积的15.6%。

在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的同时,也调整了保障性质住房在整个住房供应中的比重,逐步满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20*年,拆迁安置住房施工面积11.34万平方米,占全县住宅施工面积的27.58%;供应经济适用住房330套,面积3.43万平方米;供应廉租住房50套,面积2901平方米。

3、消费需求依然强烈,销售额有较大幅度提高。20*年,全县商品房屋销售面积26.36万平方米,剔除拆迁安置用房同比减少7.28%,其中住宅14.61万平方米,剔除拆迁安置用房同比减少19.*%;办公楼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3%;商业营业用房8.43万平方米(包括紧固件城商铺用房),剔除拆迁安置用房同比增长4*.83%。

20*年,全县商品房销售额10.69亿元,剔除拆迁安置用房同比增长24.54%,其中住宅6.17亿元,剔除拆迁安置用房与*年基本持平;办公楼4901万元,同比增长3*%;商业营业用房3.55亿元,剔除拆迁安置用房同比增长195.83%。

4、商品住房成交旺盛,住房价格持续攀升。从20*年全县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统计数据中反映出:(1)住房需求强烈,成交量保持一定水平。20*年,全县签订并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共计2015份,其中,住房买卖合同1276份,同比增长3.91%。住房成交量分季度统计为:第一季度352套、第二季度383套、第三季度182套、第四季度359套。(2)高层住房需求有所增加。20*年签订高层住房买卖合同389份,同比增长37.46%。(3)住房价格持续攀升。20*年全县商品住房销售均价4300.53元/m2,同比增长21.77%,其中多层均价4185.26元/m2,同比增长19.63%,高层均价4241.85元/m2(不计精装修),同比增长17.03%,精装修高层均价5942.81元/m2,多层住房的上涨幅度大于高层住房的上涨幅度。20*年县城(除大桥新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4417.29元/m2,同比增长23.18%,其中多层均价4343.37元/m2;乡镇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2000元/m2,同比增长14.05%。

5、商品房空置面积明显减少。20*年12月底,全县商品房空置面积6.39万平方米,剔除不可销售面积(拆迁安置用房)2.21万平方米,实际空置面积为4.18万平米,同比减少27.56%。其中,住宅空置面积2.*万平方米,剔除不可销售面积(拆迁安置用房)1.71万平方米,实际空置面积为0.37万平米,同比减少85.71%。

六、当前行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5篇:机房装修改造方案范文

二、装修申请: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须于装修入场前15天向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业务部门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包括以下资料:

(1)装修平面图;

(2)装修用料,如天花、隔墙、地面等的用料;

(3)照明系统和电源布线图;

(4)给排水系统要求;

(5)需要新做或更改的中央设备系统;

(6)维修检查出口的位置;

(7)天花平面设计图;

(8)各立面图;

(9)橱窗及招牌的设计(包括字体、店徽的设计)。

三、审批装修方案

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到业主用户的装修方案后7天内予以答复。对不合规范或资料不全的,业主用户按要求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批。

四、装修按金

为保证装修期间清理废物,不损坏大厦共用设备设施、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业主用户的装修须交一定数额的按金,按金标准根据装修工程量大小而定,但每个房间(商铺)最少不低于_________元。装修工程完后经管理公司确认无任何扣罚之处,按金悉数退还(不生息)。如装修工程有扣罚赔偿行为,在扣除应罚应赔款后的余数退还业主用户;如果按金不足以支付所有费用,管理公司有权追收不足金额。

五、装修监管费及水电费

业主用户进行装修工程须向管理公司支付装修监管费,用于消防安全、场地及设备的保护、电梯的使用、公共安全、场地清洁、施工监管等方面的支出。装修监管费的标准相当于最终方案总工程价款的5%,最少不低于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装修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业主用户支付。

六、保险

为防止装修期间的施工可能出现的事故而招致损失,管理公司视装修工程情况可要求业主用户购买装修工程的保险,包括火险、公共责任险等。

七、防火负责人

业主用户应指定装修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防火责任人,并在防火责任书上签字。

八、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

业主用户在装修申请获批准之前,须在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上签字,承诺遵守本装修指南所列的全部规定。

九、装修施工许可证

业主用户按土建规;定提交装修方案,缴交装修费用,在承诺书上签字后,管理公司向业主用户出具装修施工许可证。

十、装修工作开始

业主用户领取装修许可证后即可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材料运进等,装修工程便可开始。

十一、装修验收

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用户应书面通知管理公司验收。管理公司检查装修工程是否符合装修方案的要求,施工中有没有违反装修守则,费用有否缴足等等。如无问题,即予验收通过,退还装修按金。

十二、装修守则

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所有消防、空调、给排水及煤气的施工,必须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请与管理公司联系,以取得指定施工单位的名单。

(2)喷淋系统一般不予改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时,要符合现行消防设计规范。管理公司收取配合施工作业的管理费,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3)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所有电线一定要保护在镀锌管内,而未征得管理公司同意,绝对不得将电线直接嵌入大厦的任何部分。

(4)除了大厦所提供的招牌灯箱位置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可以装设店徽或标牌。招牌的设计方案必须得到管理公司的审批。

(5)不得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会对其他商户或顾客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响。

(6)所有门不得敞开伸入到一般的公共地方,包括走廊或电梯厅。

(7)所有装修不能影响建筑物外观,装修不能凸出于公共走廊。

(8)若改动房间,如隔断,不能影响空调回风。

(9)除得到管理公司批准外,所有内部隔墙应是重量轻和于式结构的,尽量采用防火材料,符合防火要求。

(10)不能更改任何消防卷帘。

(11)所有装修或家具不能在消防卷帘的上下方或阻挡消防卷帘开关箱或导轨。

(12)不能阻挡消防通道、走火门、紧急出路灯箱、消防栓。

(13)不能阻挡空调机房的回风及进出空调机房的通道和维修空间。

(14)不能改变防烟门、玻璃门的功能、位置。

(15)吊顶如不是上人吊顶,应在每一个风问、每一个盘管风机、每一个水管闲掣、每一个消防卷帘的马达及电源箱下加检查口。

(16)不得在玻璃幕墙结构上打孔或粘贴任何类型的设施。一切装置不得触到幕墙系统的结构组件或任何一部分。紧靠幕墙的商铺内间隔不得固定在幕墙系统上。

(17)在未获得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下,不得挖槽、切割、砍凿或雕刻结构楼面以及与邻铺共同之隔墙。

(18)业主用户应在施工前获得所有当地政府部门的一切有关批准,特别是消防局的有关批准。

(19)任何管理公司的审批,无论如何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管理公司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及效果。设备与材料如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概由业主用户负责。

(20)业主用户应对房墙铺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其房滴铺空调通风或其他系统影响他人或整体系统运作,管理公司仍可责令其作相应修正。

(21)在开始任何施工前,必须把所有参予施工人员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等资料交给管理公司,并须随时补充更改以保证准确完全。

(22)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图纸及说明完成,至管理公司满意为准。而所选施工单位必须由管理公司批准。

(23)业主用户应确保承造商不会造成大厦的设备、设施及装修的任何损坏,如有任何损坏,无论意外与否,将由管理公司安排管理,刚修理的费用将由业主佣户负责支付。

(24)于施工前及期间,房满铺外必须张贴由管理公司发出的批准装修通知书(许可证),以便管理公司人员检查。

(25)业主棚户在施

工期内应对房墙铺内的保安负责。

(26)施工需要动火或烧焊时,必须事先到管理公同办理动火证,并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对电器设备的使用,也应按规定操作。

(27)无论什么时候,如需在公共设施内进行施工,必须事前得到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而且应提供和安装良好的、坚实的防范设施,以防带来受伤损害。

(28)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限制在房间(商铺)内,不得阻塞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

(29)所有发出噪音、震动或难闻气味的工程,材料的运送。废物的运出,必须按管理公司安排的时间进行,不得扰及大厦其他业主。

(30)所有房商铺内的废物必须每天晚上于指定时间内清出。

(31)只有货梯(或管理公司偶尔指定的其他电梯)才可用来运输材料、废物。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工人未经管理公司同意,不得使用任何电扶梯;不得使用金属轭运货车。

(32)装修期间,所有回风嘴必须封闭,房间大门亦需关闭。

(33)所有装入的家具都应在大厦外预制组合和上漆。一切在房间(商铺)内的油漆工作或其他施工,如管理公司认为可能会影响其他房墙铺,必须在公司正常营业时间外或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日期完成。

(34)业主用户需对所聘请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

(35)施工人员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足,不得穿背心、拖鞋,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地方吸烟及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不得听任何放音设备(如收音机),绝对禁止酗酒。

(36)装修完成后,业主用户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以便安排作最后检查。

(37)如发现装修未依审批图纸施工或未能符合管理公司的要求,业主用户将获得通知并需负责进行更改。

(38)如业主棚户的装修工程经管理公司认可满意后,将获签发装修工程完满竣工证明书。

十三、装修程序概要

(1)收取《装修指南》、问卷、图纸等。

(2)如有必要,可要求管理公司人员与业主用户的设计师/承造商进行会谈。

(3)装修方案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已填写的承诺书及问卷、该缴付的费用及装修按金交到管理公司。

(4)收取装修方案的审批同意书。

(5)施工人员名单交到管理公司。

(6)装修工程开始。

(7)装修工程完成后书面通知管理公司。

第6篇:机房装修改造方案范文

二、装修申请: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须于装修入场前15天向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业务部门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包括以下资料:

(1)装修平面图;

(2)装修用料,如天花、隔墙、地面等的用料;

(3)照明系统和电源布线图;

(4)给排水系统要求;

(5)需要新做或更改的中央设备系统;

(6)维修检查出口的位置;

(7)天花平面设计图;

(8)各立面图;

(9)橱窗及招牌的设计(包括字体、店徽的设计)。

三、审批装修方案

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到业主用户的装修方案后7天内予以答复。对不合规范或资料不全的,业主用户按要求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批。

四、装修按金

为保证装修期间清理废物,不损坏大厦共用设备设施、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业主用户的装修须交一定数额的按金,按金标准根据装修工程量大小而定,但每个房间(商铺)最少不低于_________元。装修工程完后经管理公司确认无任何扣罚之处,按金悉数退还(不生息)。如装修工程有扣罚赔偿行为,在扣除应罚应赔款后的余数退还业主用户;如果按金不足以支付所有费用,管理公司有权追收不足金额。

五、装修监管费及水电费

业主用户进行装修工程须向管理公司支付装修监管费,用于消防安全、场地及设备的保护、电梯的使用、公共安全、场地清洁、施工监管等方面的支出。装修监管费的标准相当于最终方案总工程价款的5%,最少不低于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装修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业主用户支付。

六、保险

为防止装修期间的施工可能出现的事故而招致损失,管理公司视装修工程情况可要求业主用户购买装修工程的保险,包括火险、公共责任险等。

七、防火负责人

业主用户应指定装修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防火责任人,并在防火责任书上签字。

八、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

业主用户在装修申请获批准之前,须在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上签字,承诺遵守本装修指南所列的全部规定。

九、装修施工许可证

业主用户按土建规;定提交装修方案,缴交装修费用,在承诺书上签字后,管理公司向业主用户出具装修施工许可证。

十、装修工作开始

业主用户领取装修许可证后即可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材料运进等,装修工程便可开始。

十一、装修验收

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用户应书面通知管理公司验收。管理公司检查装修工程是否符合装修方案的要求,施工中有没有违反装修守则,费用有否缴足等等。如无问题,即予验收通过,退还装修按金。

十二、装修守则

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所有消防、空调、给排水及煤气的施工,必须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请与管理公司联系,以取得指定施工单位的名单。

(2)喷淋系统一般不予改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时,要符合现行消防设计规范。管理公司收取配合施工作业的管理费,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3)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所有电线一定要保护在镀锌管内,而未征得管理公司同意,绝对不得将电线直接嵌入大厦的任何部分。

(4)除了大厦所提供的招牌灯箱位置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可以装设店徽或标牌。招牌的设计方案必须得到管理公司的审批。

(5)不得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会对其他商户或顾客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响。

(6)所有门不得敞开伸入到一般的公共地方,包括走廊或电梯厅。

(7)所有装修不能影响建筑物外观,装修不能凸出于公共走廊。

(8)若改动房间,如隔断,不能影响空调回风。

(9)除得到管理公司批准外,所有内部隔墙应是重量轻和于式结构的,尽量采用防火材料,符合防火要求。

(10)不能更改任何消防卷帘。

(11)所有装修或家具不能在消防卷帘的上下方或阻挡消防卷帘开关箱或导轨。

(12)不能阻挡消防通道、走火门、紧急出路灯箱、消防栓。

(13)不能阻挡空调机房的回风及进出空调机房的通道和维修空间。

(14)不能改变防烟门、玻璃门的功能、位置。

(15)吊顶如不是上人吊顶,应在每一个风问、每一个盘管风机、每一个水管闲掣、每一个消防卷帘的马达及电源箱下加检查口。

(16)不得在玻璃幕墙结构上打孔或粘贴任何类型的设施。一切装置不得触到幕墙系统的结构组件或任何一部分。紧靠幕墙的商铺内间隔不得固定在幕墙系统上。

(17)在未获得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下,不得挖槽、切割、砍凿或雕刻结构楼面以及与邻铺共同之隔墙。

(18)业主用户应在施工前获得所有当地政府部门的一切有关批准,特别是消防局的有关批准。

(19)任何管理公司的审批,无论如何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管理公司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及效果。设备与材料如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概由业主用户负责。

(20)业主用户应对房墙铺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其房滴铺空调通风或其他系统影响他人或整体系统运作,管理公司仍可责令其作相应修正。

(21)在开始任何施工前,必须把所有参予施工人员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等资料交给管理公司,并须随时补充更改以保证准确完全。

(22)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图纸及说明完成,至管理公司满意为准。而所选施工单位必须由管理公司批准。

(23)业主用户应确保承造商不会造成大厦的设备、设施及装修的任何损坏,如有任何损坏,无论意外与否,将由管理公司安排管理,刚修理的费用将由业主佣户负责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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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于施工前及期间,房满铺外必须张贴由管理公司发出的批准装修通知书(许可证),以便管理公司人员检查。

(25)业主棚户在施工期内应对房墙铺内的保安负责。

(26)施工需要动火或烧焊时,必须事先到管理公同办理动火证,并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对电器设备的使用,也应按规定操作。

(27)无论什么时候,如需在公共设施内进行施工,必须事前得到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而且应提供和安装良好的、坚实的防范设施,以防带来受伤损害。

(28)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限制在房间(商铺)内,不得阻塞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

(29)所有发出噪音、震动或难闻气味的工程,材料的运送。废物的运出,必须按管理公司安排的时间进行,不得扰及大厦其他业主。

(30)所有房商铺内的废物必须每天晚上于指定时间内清出。

(31)只有货梯(或管理公司偶尔指定的其他电梯)才可用来运输材料、废物。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工人未经管理公司同意,不得使用任何电扶梯;不得使用金属轭运货车。

(32)装修期间,所有回风嘴必须封闭,房间大门亦需关闭。

(33)所有装入的家具都应在大厦外预制组合和上漆。一切在房间(商铺)内的油漆工作或其他施工,如管理公司认为可能会影响其他房墙铺,必须在公司正常营业时间外或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日期完成。

(34)业主用户需对所聘请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

(35)施工人员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足,不得穿背心、拖鞋,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地方吸烟及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不得听任何放音设备(如收音机),绝对禁止酗酒。

(36)装修完成后,业主用户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以便安排作最后检查。

(37)如发现装修未依审批图纸施工或未能符合管理公司的要求,业主用户将获得通知并需负责进行更改。

(38)如业主棚户的装修工程经管理公司认可满意后,将获签发装修工程完满竣工证明书。

十三、装修程序概要

(1)收取《装修指南》、问卷、图纸等。

(2)如有必要,可要求管理公司人员与业主用户的设计师/承造商进行会谈。

(3)装修方案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已填写的承诺书及问卷、该缴付的费用及装修按金交到管理公司。

(4)收取装修方案的审批同意书。

(5)施工人员名单交到管理公司。

第7篇:机房装修改造方案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循税法及符合税法意图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人的经营、投资、筹资、分配等理财活动的筹划安排,尽可能取得涉税收益,整体上实现纳税人最合理、最优的涉税财务管理活动。房地产企业由于在开发及经营过程通常具有投入资金多、经营风险高、建设及销售周期长、涉税标的金额大、收益高见效慢等特点,所以运用税收筹划这种新的理财方式,不仅能有效降低企业的涉税成本和风险,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而且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本文主要以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相关税金为例,对税收筹划实务进行分析,恳请大家赐教。

一、相关借款利息的筹划实务

由于目前大部分房地产经营企业的开发资金来自金融企业的借贷,具有资金量

大、借款期限长、利息费用多等特点,所以可以利用合适的利息扣除方式对借款利息进行税收筹划。一方面,针对房地产开发完工之前的利息费用,将完工之前的借款利息可以计入开发成本,并可作为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期间费用)的扣除基数。特别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还可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这样,就可以大大增加扣除项目,降低增值额,从税基和税率两方面减轻税负,增加净收益。另一方面,针对房地产开发完工之后的利息费用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企业据此可以选择:如果购买房地产主要依靠负债筹资,利息费用所占比例较高,可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据实扣除;反之,主要依靠权益资本筹资,利息费用很少,则可不计算应分摊的利息,这样可以多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对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有利。案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批商品房,支付的地价款为600万元,开发成本为1000万元,假设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且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应扣除利息为100万元和70万元时(设贷款利率5%),如何为该公司利用利息扣除进行筹划?筹划过程如下:首先计算扣除的利息支出差异:(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5%)=(600+1000)×5%=80(万元),其次判断: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100万元时,由于100万>80万,所以该公司应严格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这样就可以按100万元扣除,否则只能按80万元扣除,计税依据将增加20万元,造成多缴税款;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70万元时,由于70万<80万,所以应选择第二种计扣方式,即不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或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金融机构的证明,这样可以多扣除10万元利息支出,减少计税依据10万元,合理降低税负。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利息费用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是企业在该扣除项目纳税筹划时的首选。

二、利用建房方式的筹划实务

大部分房地产经营企业倾向于自行建造并销售房地产,但这种方式下筹划空间较小。若利用代建、合建等方式则筹划空间较大。第一,房地产的代建行为。这种方式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客户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开发完成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收入,但始终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为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畴。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利用这种建房方式,减轻税负,但前提是在开发之初就能确定最终用户,实行定向开发,从而避免开发后销售缴纳土地增值税。第二,合作建房方式。这种方式指根据《营业税问题解答(一)的通知》(国税函[1995]156号)的规定,“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造房屋的行为。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再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企业可充分利用此项优惠政策,实现共赢。案例:华富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某市繁华地段拥有一块土地,拟与富民公司合作建造办公用房,资金由富民公司提供,建成后按比例分房。对富民公司来说,分得的办公楼不含土地增值税,会降低购置成本。即便将来处置,只就属于自己的部分缴纳土地增值税。对华富公司而言,作为自用办公用房,不缴纳土地增值税,可节约大量税负,降低房地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这样就实现了房地产企业和购置方的双赢。

三、改变销售模式的筹划实务

一是,针对纳税主体的新设分立。即房地产经营企业设立独立销售公司,负责房地产销售,这种分立使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筹划空间很大。案例:大华公司销售的普通标准住宅,在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基本相同的前提下,如果采用两种售价:第一,若以1500万元的价格售出,可扣除的项目金额为1167.5万元,增值率为28.48%,应纳99.75万元的土地增值税,净赚232.75万元。第二,以1400万元的价格售出,可扣除的项目金额为1166.96万元,增值率为19.97%,免征土地增值税,净赚233.04万元。第三,如果大华公司设立独立销房屋销售公司,大华公司将住房以1400万元的售价卖给销售公司,而后由销售公司再以1500万元的价格卖出,当开发公司卖给销售公司时,由于其增值率为19.97%<20%,免纳土地增值税。当销售公司以1500万元售出时,扣除营业税及附加合计:1500×5.5%=82.5万元,可扣除的项目金额为1167.5+82.5=1250万元,其增值率为16.67%<20%,免纳土地增值税。最终从集团角度看,销售时只增加营业税等税金:1400×5.5%=77万元,获利润1500-(1167.5+77)=255.5万元,比筹划前增加255.5-232.75=22.75万元。

二是,针对开发企业对独立销售公司的销售方式上,也可以采用以下销售模式来减少账面收入或递延纳税时间。第一,开发企业采取无偿或收取极少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公司销售房地产,并可协商开具销售清单,由于这种方式应按实际销售额于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所以在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可以尽量递延,同时这样可以避免销售公司缴纳营业税(基本无代销收入)。第二,将原来由开发企业承担的销售及管理费用转嫁到销售公司,使销售公司企业所得税减少甚至不交。当然,对于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等有费用扣除限额的扣除项目,应事先商议确定由开发企业承担(开发企业的收入多,抵扣的限额就大),这样就可以避免上述费用应超标而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第三,对于客户通过银行按揭方式购买开发产品的,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所以尽量与客户和银行协商,开立指定代收专户,将客户按揭还贷的部分定期先存入专户,然后分期办理转账日再确认收入并纳税,这样,一方面银行可以沉淀资金,另一方面,企业可以控制收入和所得实现时间。

四、优化收入结构的筹划实务

随着居民生活水准的提高,逐渐对房屋的装饰、装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装修费用在房款中所占比重有逐年递增的趋势。如果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时,略加变通,将经营收入分散,就能节省不少土地增值税,增加企业收益。在实际操作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设立一家装饰装潢公司,专门为购房户搞装修。具体可与购房户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房地产初步完工时签订的销售合同,另一份是与装饰装潢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只就销售合同上注明房款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装修合同上注明的金额属于劳务收入,应征营业税,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这样就使得经营收入分散,税基和税率减少,可节省税款。案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个性化装修商品房,售价为毛坯房10000元/㎡,外加装修1500元/㎡,而精装修房则为11500元/㎡,其中计算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为7000元/㎡。方式1:按11500元/㎡签订售房合同,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11500×5%=575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75×11%=63.25元/㎡,土地增值税=7000×50%×30%+(11500-7000×50%)×40%=1450元/㎡;购房者应缴纳的契税=11500×3%(假设税率为3%)=345元/㎡。方式2:按10000元/㎡签订售房合同1500元/㎡签订装修合同,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10000×5%+1500×3%=545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45×11%=59.95元/㎡,土地增值税=(10000-7000)×30%=900元/㎡;购房者应缴纳的契税=10000×3%(假设税率为3%)=300元/㎡。通过比较不难发现,方式1比方式2企业需多支出税金583.30元/㎡,而购房者则需多缴纳契税45元/㎡。另外,企业在营销实践中常许诺为客户赠送装修、家私等支出,对于发生于竣工验收日后的装修、家私等支出的税务会计核算方法可采用:“以支抵收,屏蔽支出”的方法,即先由售房方依据合同的约定,将拟投入的装修、家私等支出作为售价的抵减,降低售房价格以少营业税支出,而且不必外购商品,索取发票和组织施工,买方掌握装修自。还有对于销售时收取的维修基金,应尽量从销售收入中剥离出来,建立维修基金账户,这样可以降低名义销售收入和相关税金。另外,根据工程承包公司是否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适用不同的税率的规定:若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适用建筑业3%的税率;否则,适用服务业5%的税率。可以用收取的转分包管理费的方式取代原先收取工程居间介绍费,可以降低适用税率,达到节税效果。

五、置业房地产大修理支出的筹划

置业房地产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进行置业投资时所购入的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等用途的房地产。由于这部分房地产在使用一段年限后,会发生一些大修理支出,这些支出经常金额较大、大修理时间较长,所以按照规定发生的支出必须区分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一条: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己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一)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二)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三)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此规定(一)在实践中具有很强的可筹划操作性。案例:长青公司为改善办公条件拟斥资140万对原值500万的办公楼进行装修改造,原计划工期2005年10月至12月,该办公楼折旧年限为20年,已使用6年。那么该笔费用能在2005年度所得税前抵扣吗?方案一:一次支出法。大修理支出占原值的140÷500=28%>20%,按照规定该项支出140万无法直接计入本期费用,只能以折旧形式在以后年度抵扣,同时加大了房产税的税基,使房产税税赋加大。方案二:分次分期支出法。计划工期2005年3月至12月,分3月至4月、6月至7月和2006年1月至2月三个工期,分别支出40万、40和60万。这样,首先增加了当年费用,减少了所得税。第一、二期大修理支出占原值的40÷500=8%<20%,第三期大修理支出占原值的60÷500=16%<20%,两年修理支出均可以费用化,减少所得税支出140×33%=46.2万;其次,由于修理支出不记入房屋原值,可以每年少交房产税140×(1-10%)×1.2%=1.51万,获税后净利1.51×(1-33%)=1.01万,假设以后折旧年限不变,则获税后净利1.01×14=14.14万;再次,增加了净现金流量,假设公司投资回报率8%,方案二下,维修费用冲减2005年、2006年所得税费用折现为:80×33%+60×33%×0.9259(一年期复利现值系数)=44.73万,而方案一下累计折旧折现140÷14×33%×8.5598(14年期年金现值系数)=25.19万,增加净现金流量44.73-25.19=19.54万。可以看出,筹划效果非常明显。

六、配套设施开发成本的筹划选择

商品房住宅开发项目中,因公建配套、营销策略等需要,一般都附属设计有经规划部门批准的为业主、租客提供休闲、娱乐及商业服务的配套设施,通称“配套设施”。“配套设施”的权属应当由开发商和购房人在商品房预(出)售合同中约定明确,合同未作约定的,“配套设施”所有权归开发商。“配套设施”的建造成本不单独核算,而是通过“开发成本”科目并入可售房产总成本内核算,竣工验收计入“开发产品”并随房产销售收入的实现,结转销售成本。“配套设施”虽由开发企业管理控制,但无偿提供给小业主或租客使用,开发企业推迟办理或不办理其产权登记,会计核算上反映为产权不明的账外资产。采用此法,配套设施成本不仅可以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而且可以足额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由于开发商账面既不反映“固定资产——配套设施”,也未反映空置的“开发产品——配套设施”,在产权不明的管理阶段,更谈不上将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固定资产的问题。因此,既不存在视同销售的税收问题,也不存在房产税的问题,开发企业总体税负最轻。

七、不同住宅项目分别核算的筹划

即通过对不同住宅项目分别设立建筑成本项目来核算,以降低土地增值税。案例:大华房地产开发公司,2005年商品房销售收入为15000万元,其中普通住宅的销售额为10000万元,豪华住宅的销售额为5000万元。税法规定的可扣除项目金额为11000万元,其中普通住宅的可扣除项目金额为8000万元,豪华住宅的可扣除项目金额为3000万元。(1)不分开核算时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增值率为(15000-11000)÷11000×100%=36%,适用30%的税率。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15000-11000)×30%=1200万元。(2)分开核算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增值率:(10000-8000)÷8000×100%=25%,则适用30%的税率。应纳税额:(10000-80000)×30%=600万元,豪华住宅增值率:(5000-3000)÷3000×100%=67%,则适用40%的税率。应纳税额:(5000-3000)×40%-3000×5%=650万元。普通住宅和豪华住宅应纳税合计:1250万元,分开核算比不分开核算多支出税金50万元。因为普通标准住宅的增值率为25%,超过20%,还得缴纳土地增值税。进一步筹划还可通过适当销售价格使普通住宅的增值率控制在20%以内,可免征土地增值税。大华公司在销售建造的普通住宅中,可采取不同的销售价格。方案一:售价为2057元/㎡,扣除项目金额共计1613元/㎡,增值额为441元/㎡,占扣除项目金额的27.75%,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率为30%,应缴土地增值税133元/㎡,营业利润为311元/㎡/㎡。方案二:售价为1927元/㎡,扣除项目金额共计1606元,增值额为321元/㎡,占扣除项目金额的19.99%,未超过20%,不缴纳土地增值税,营业利润为321元/㎡。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介绍了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几种方法,房地产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但其前提应是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节税,减轻税收负担,增加税后利润,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危素玉.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04,(2).

第8篇:机房装修改造方案范文

关键词:集装箱起重机;照明;自动化改造;分析研讨

中图分类号:U653.92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599 (2011) 10-0000-01

Machine Lighting Automatic Transformation Analysis of Quayside Container Cranes

Zhu Jian

(Rizhao Port Co.,Ltd.Machine Repair Company,Rizhao276826,China)

Abstract:With the volume of port operations continue to increase the prosperity of the industry,port handling machinery of modern automation is the port industry trends.Not only can reduce operating costs,but also reduce the operating staff strength,improve and economic benefits.Therefore,this article shore container cranes for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whole lighting automation has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and important role.

Keywords:Container crane;Lighting;Automated transformation;

Analysis seminar

实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整机照明的自动化技术,不但可以彻底解决影响港口岸边集装箱起重机照明灯光问题,大大减少高额的维修成本,提高运营效率。而且此技术属节能降耗,也是港口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和提高港口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一、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整机照明使用过程出现的状况

作业在港口集装箱码头的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在夜班作业时,其整机照明灯亮度经常出现时明时暗的现象,而驾驶员也无法通过驾驶室进行室内控制。通常情况下都是停止作业,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到场,进行检查维修。往往这样的现象,在处理没多长时间,又会重复出现。直接影响到当班作业人员对工作任务的完成,造成了工作效率低下,增加了运营成本,而且影响到企业的信誉度。为彻底解决这种现象,需要对集装箱起重机照明进行自动化改造。

二、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整机照明自动化改造技术方案

(一)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整机照明故障原因

经负责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整机照明的检修人员反映,导致岸边集装箱起重机照明灯发生时明时暗现象的故障原由,是岸边集装箱起重机的拖令电缆线由于外面包裹的橡胶老化,造成在外的内部线芯折断或短路,从而使驾驶室的工作照明开关的线路控制失效,司机在驾驶室内无法控制集装箱起重机的工作照明。

(二)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整机照明自动化改造动机

按照通常情况下的检查维修思路,检修人员一般都是采用的脚疼医脚,头疼医头的方法。长期下去,这种仅靠局部解决该故障的处理手段,明显的出现了许多弊端。如:原来采用借用的备用拖令电缆线来代替其损坏的拖令电缆线服务,随着码头部分岸边集装箱起重机的使用时间较长,其损坏也比较严重,出现了上述一样的情况,在全部用完备用拖令电缆线后,再出现这种情况时,要解决问题,唯一的方法就是必须更换新的拖令电缆线。据市场拖令电缆线的信息,通常一根拖令电缆线的市场出售价格为四至五万左右,更换时工艺较为复杂,每根电缆的长度约为160m,单单需要拆装的电缆夹板就在30至40付区间内,劳动强度较大。而且造成停机时间较长,影响作业的正常进行。从经济角度考虑,维修成本较高也不划算。因此,须找出一个能彻底解决此问题的,形成一个新的技术方案。

(三)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整机照明自动化改造的技术方案

要做到不更换拖令电缆线的情况下,实现驾驶员能够在驾驶室对设于电气房内的集装箱起重机整机工作照明的电路实行远程控制。经码头技术人员仔细查阅、反复研究对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机械的图纸、安川PLC程序,通过综合考虑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机械性能,形成了一个新的技术方案,用来解决此种情况。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整机照明自动化的技术方案是,针对PLC模块这一方面,在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整机上有四处PLC模块,分别是驾驶室吊具控制柜的PLC模块、电气房主控柜的PLC模柜、电气房主控柜的PLC输入模块和PLC输出模块,均有部分备用点闲置未用。方案中,将驾驶室的工作照明开关,联接在电气房主控柜的PLC模柜的PLC输入模块点上,将工作照明控制接触器线圈接在主控柜的PLC输出模块备用输出点上。同时,在PLC模块中添加一段程序,直接将相应的输入点和输出点编入程序中,即可实现其方案设计的预想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上,由于PLC输出模块内部的保险丝额定电流为5A。安装过程中,须将PLC模块在备用输出点到照明控制接触器之间,加装4个中间继电器,用以分别控制前大梁、中梁、联系梁和门腿等4路接触器。4个继电器由PLC模块备用输出点控制。从而有效地杜绝了将PLC模块备用输出点直接连接照明控制接触器,造成模块容量不足的现象,再达到了由4个小电流继电器控制大电流接触器的目的。

三、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整机照明自动化技术方案运用效果

新技术方案设计完毕后,通过选择了港口码头上的6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进行试运行,结果在实际使用中得到了集装箱起重机司机们的好评,取得了非常好的显著效果。这种技术方案,不仅大大减少岸边集装箱起重机照明系统的故障发生率,缩短修理维护的时间,大大减少了维修成本,也充分利用岸边集装箱起重机PLC模块的闲置点,而且很好的保护了夜班作业工人的人身安全,消除了安全隐患。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港口装卸设备飞跃式的进展,码头装卸设备基本实现了自动化运行,这些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的设计与运用,充分发挥了设备的单机效率,可满足港口大型负荷作业的需求,为港口行业的发展提供很好的实践。

参与文献:

[1]彭传圣.岸边桥式起重机技术新进展[J].港口装卸,2001,2:34

[2]师潇雅.新一代港口集装箱和起重机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J].中国科技奖励,2007,2:14

第9篇:机房装修改造方案范文

1.1强化计算机网络故障诊断与检测

计算机网络故障诊断是判断网络故障原因与故障点的前提,要强化计算机网络管理,首先应进行故障诊断。(1)分析故障现行状况。在分析网络故障时,首先应确定故障表现形式,然后根据故障表现确定故障发生原因。(2)搜集故障信息。应从网络管理系统、提升计算机网络管理技术的策略探讨文/刘晓莉计算机网络安全是计算机管理关注的首要问题,尤其在大规模使用计算机的职业院校,计算机网络管理更为重要。本文结合专职院校计算机管理实践,分析计算机网络常见故障,并从网络故障诊断、网络设置方面提出强化计算机网络管理技术的措施。摘要路由器诊断命令及协议分析跟踪等所输出报告或是软件说明书中寻找与故障现象相应的信息,依据信息提示,明确故障原因。(3)强化故障检测。当网络故障发生后,应及时进行故障检测,充分考虑可能引发网络异常的各种因素,如计算机网络间断或不稳,则要考虑计算机网卡驱动程序是否存在问题,WLAN及子网划分是否正确,网络使用期限是否临近等因素,待检测、核定后,明确故障原因。(4)制定故障排除方案。在依据故障现象确定故障原因后,应及时制定故障排除方案,尤其对多因素引发的故障应进行详细分析,并根据引发原因制定多样性的排除方案,以便于以后进行网络设置。如出现网络传输数据不稳现象时,则考虑安装路线是否正确、入户电话线是否过细、所用设备与分线器连接线是否过长等,并根据每一可能引发因素,制定不同的排除方案,如按照说明书正确安装线路、入户电话线应使用0.5mm或较粗的铜芯电缆线、适当缩短连接线长度等。(5)做好诊断检测记录。诊断检测过程中,工作者应具有认真、仔细的工作态度,认真执行诊断计划,并做好每一步的检测、观察及诊断,直到排除故障。同时,正确记录诊断结果、故障原因、故障点等,并对所改变的参数进行确认,以保证诊断信息记录完整、正确,为以后诊断工作提供支持。

1.2规范网络设置与使用

网络设置影响到网络安全及其性能,实际网络操作行为是引发网络故障的重要原因,因此,计算机网络管理必须规范网络设置与使用,以有效维护网路安全。(1)正常断线。强制断线、非正常断线往往会造成网络连接受阻或使网络无法连接,尤其在使用ADSL时,此现象尤为严重。其原因在于现在网通公司将ADSL用户设置成单一在线制,一个用户名和密码仅能供一客户使用,若非正常断线,则网通平台则出现一种假在线,而只有当无数据交换时我们才能正常拨号上网。(2)进行合理加装。加装分机行为不规范是造成网络不稳、断流的重要原因,当要加装分机即为电话串机时,则必须从PHONE口后面进行加装,否则电话拨进或拨出时网络会不稳、断流。(3)调整安装软件个数。现在职业院校多使用Windows系统,尤其是WindowsXP系统。在使用此系统时,若安装两个或多个拨号软件,则会造成网络不稳,Windows系统自带拨号软件较好,因此,此情况下应调整所安装的拨号软件个数,或直接用原系统拨号软件。

1.3提升职业院校计算机机房网络管理效率的途径——自动修改网络设置

职业院校计算机网络管理目的在于服务教育,而机房电脑维护、重新安装是一项费时费神的工作。考虑到网络管理效率的提升,院校计算机机房工作者可以借助于网络克隆、还原卡等方法进行重装系统,如采用网卡绑定方式进行网络配置等,且随着探索实践的深入,一种有效提升管理效率的技术——自动修改网络设置技术被应用于计算机网络管理中。自动修改网络设置技术即为利用批处理文件,重新设置IP地址、计算机名。这些批处理文件可应用于校园机房,也可以应用于其他领域机房,而因区域网相互隔离,故使用同样配置的机房之间并不会相互影响,且被编制好的批处理文件可供他人随时享用,利于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使用过程中,可将文件夹分为几部分,每个文件夹下有两个文件,其中一个用于IP地址修改,一个用于计算机名修改。每个ipset文件中均有3个IP数字串,一个是本机IP地址,一个是子网掩码,再一个是网关,而三个中只需修改本机IP地址,则可实现整个设置。重装机房工作中,将这些文件放置在一个文件夹中,以网刻传送至所有电脑,电脑通过网络克隆方式完成系统安装后,依据机器编号顺序点击对应文件夹里的两个文件,便可完成计算机IP地址重新设置与计算机重命名,进而提升学校计算机管理效率。

2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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