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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合同管理精选(九篇)

供用电合同管理

第1篇:供用电合同管理范文

1供用电合同的简要概述

上文中提到的合同目前一般指的是供用电合同,是电力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电力能源,而消费者根据市场价格向电力企业支付使用费用的证明材料。一般情况下,供用电合同是以消费者的申请作为前提,而电力企业批准申请之后订立的承诺式文件。供电合同按照法律规定了电力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为消费者电力企业之间的用电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2电力营销以及管理的简单介绍

电力营销就会将消费者作为电力市场中的核心,为消费者提供称心如意的店里商品。并且在销售过程中让消费者得到优秀的服务体验,这就是所谓的电力营销管理。

3供用合同为电力营销提供法律保障

3.1帮助司法更好的进行实践

3.1.1电表数据的明确问题

窃电就是指的是使用电力资源却少交甚至不缴纳电费的现象,在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这种现象十分常见。而国家针对这一行为在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是在实在无法查明具体的窃电时间,就按照180d来计算。但在实际情况中,窃电时间是无法准确认定的,尤其是在电量不清楚的情况下。因此,这是供用电合同中相关条例及再清楚,就能够帮助工作人员更快速地实现窃电的认定。

3.1.2出现窃电现象的消费者供电问题

与西方国家不同,我国法律法规在窃电者接受惩罚之后的后续规定还存在着空白,如何展开继续的工作,是完全没有规定的。因此,在这一问题上,供用电合同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可以通过合同来进行后续的工作开展。

3.2电力资源价格指定无法保持平衡

由于传统消费结构以及官商之间关系的影响,我国在电价的制定方面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这样就尤其容易出现一些电力价格与消费者的实际生活情况不相符的问题,从而无法使消费者感到满意。因此,这种问题消费者就可以利用合同与电力企业进行协商,从而使电力价格符合具体的实际情况。另外,由于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存在着变数,因此对电的消耗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既有可能在消费的中间时期出现极大的波动变化。然而在签订合同时,一般由消费者来确定电是家庭使用还是商业使用,或者相互之间占总体用电量的多少。如果在合同期间出现大规模某一部分电量用电超出规定,那就需要电力企业根据合同记载进行尽快的处罚。

3.3可以帮助电力企业收取电费

消费者和电力企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商业化的关系,一般在电费的收取方面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许多地方开始采取预购电的方式,从而减少容易出现问题的后期电费收取的方式。因为在实际的用电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恶意拖欠电费的现象,并且是毫无理由的拖欠。这时尽管合同发挥法律效应,可以针对合同对消费者提出诉讼等,但由于恶意拖欠电费的消费者数量众多,并且诉讼时间长。所以,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预购电的方式将会进一步占据电力消费方式的主要地位。

3.4供用电合同与用电工作检查

在用电工作的检查中,供用电合同是重要的书面依据,供用电合同使得电力供用关系向规范化和制度化迈进,用电检查也不仅仅是针对用户用电的单一方面,围绕供用电合同的相关事项都将成为用电检查工作中的内容。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不仅仅是为了帮助供电企业规避营销管理中的各种风险,也是为用户提高服务质量的保证。电力公用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了供电企业必须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能够有效的解决了双方之间的多发矛盾。

4结束语

电力营销管理是一门新的学问,电力营销进行有效和规范的管理是我国电力营销发展的重要任务,由于缺乏系统的知识理论和先进的管理方法,以往的电力营销总是受到诸多问题的困扰。在未来的电力营销管理中,供用电合同的使用必将更加广泛,其内容也会得到不断补充。

作者:陈靓 单位: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

参考文献:

第2篇:供用电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电力;营销;合同;管理

引言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供电企业电力营销要取得更大效益,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电力企业就必须一定的措施改进电力营销管理工作,要对所存在的现状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策略进行解决,使电力营销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适应客户的多方面需求,从而促进供电企业的向前发展。

1 电力营销管理的特殊性

电力商品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商品,它具有许多特征,这包括电力商品的公用性、无形性、非存储性以及电力商品的计量特殊性。其中计量特殊性是指电力商品只可以用特定的指标来表现(比如电压等),同时只可以通过相关输送网来进行电力商品的供销,只能用电表来进行计量。基于电力商品的特殊性,电力营销管理也具有其特殊性,它是指依据客观环境和用户的电力需要等基本情况,电力企业提供安全性高的电力商品以及高质量的电力服务。

2 当前供电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供电合同的出现,不但能够使一些供电企业的利益得到一定的保障,并且还能够使国家立法进程的滞后给电力供应企业带来的风险成功得到避免。但是, 与此同时,由于部分供电企业供电合同的管理不规范化,可能会导致部分供电企业合同管理不规范化,同时也可能给自身带来新的风险。对于电网的经营企业来说, 主要的运营内容就是电力营销,通过供电合同和电力客户之间建立相关的合法供电关系, 并且, 长期以来, 客户和企业按照合同所采用的公供、用电的意识比较薄弱, 使用电合同无论从订立到履行都出现了很大的困难。

2.1 合同条款不规范

合同的条款应该是全面并且具体的,条款之间应该相互有联系并且衔接恰当,每条法规都应该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系统来防范法律风险。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合同的最基本条款,如,标的数量和价款等等都要齐全, 不过, 对于其他的一些重要的条款,像是,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很多存在欠缺的现行,或是对其要求不完整不规范。甚至有的供电合同的用户的名称都不能明确表明,用电的地点处经常出现假报或是空白的现象; 有的用户对供电的可靠性有特殊的要求, 不过却在供电的条款中没有具体表明;甚至有的供用电合同之间简单的以“按照合同执行”的字样来敷衍了事,这样的做法是缺乏针对性的表现,并且失效性极低。

2.2 合同履行中存在风险

合同的履行往往会存在一个过程, 在这期间要让合同双方或是多方都能够相互配合, 在这个过程中, 合同中很多详细的规定都需要约定,并且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来对合同的约定和缺失的部分进行充分的补充或是修改。供电的关系一旦确定以后,通常都会延续连续的交易状态,用户自身的用电情况变化会对用电的主体和用电的性质等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影响通常会体现为供用电合同出现变更,不过长期的管理习惯使营销人员对电的业务的调整变化都特别的重视,却对合同条款的变更忽视不管。这就给企业的运营带来了很大的法律风险,电网经营的企业也不能够对供电合同的义务是否履行很好的掌握,也不能对用户权利义务的履行情况很好的了解。这其中最大的风险就是电力客户其实并不是实际的用电人,实际的用电人并没有和电力企业签订相关的用电合同,并且对电力企业所提供的电能在肆意的使用,这样就是不能够将供用电的关系处理好。本来需要实际用电人才能履行的义务却因为供用电出现的约束问题而难以落实,这就使电力企业的风险更加严重。

2.3 缺乏市场竞争意识

供电企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一直占据着不可替代的地位, 这种优越性就使得供电企业单位逐渐缺乏了竞争意识, 甚至有些供电单位还没有认识到供电营销电力营销的好核心理念, 他们在工作中只是简单的将其工作职能理解为, 收取电费, 这样错误的认识就使得供电企业不能实现经营效果。在新形势下, 供电企业电力营销一定要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要将工作重心进行有目的的转移, 将生产管理转变为营销管理, 要明确电力营销前进的方向,努力使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3 充分发挥供用电合同对于规避电力营销风险的重要作用

3.1 完善电力立法

面对如今立法的现状,相关机关部门不但要尽快使立法得到完善, 供电企业应该充分利用民商事法律法规来使自身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既要具有相关的法定条件, 并且还要按照客户的需求来给予电费担保或是合同的担保, 行使抗辩权, 并且要对供用电合同采取相关的保障措施, 行使撤销权利等, 知道将费用通过挽回并将供用电的合同取消。对《合同法》中的一些抵触部门规章制度的规定一定要杜绝使用, 并且要履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3.2 对《合同法》的相关要求进行修订

十年前, 供用电合同还还没有进行修订,《合同法》中的第35条和第42条中分别有相关方面的规定。首先,文本中要避免出现一些格式上的错误,或者产权也要进行明显地饿定义,备用电源和双电源的管理运行等等都要采取相应的广告拦截的__方式对用电注意的条款进行修订,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如果用电客户有不同一的见解,那么就要对用电客户的间接进行书面上或是其他反面的解决,并对这些条款进行记录说明,在合同的最后要加以用电方供电是否履行的记载和说明; 另外, 对于产权分界点的约定条款应该进行适当的调整,目的是为了让内容变得更加具体和完善。同时,也要对电气位置和具体的地理位置进行充分的表达,必要时还要用照片将其记载下来,并配合上相关的文字说明, 作为合同的附件, 再通过供用电的双方进行签字确认,避免出现格式条款存在异议。

3.3 加强合同阶段性管理

合同一定要经过签订、履行和文本归档几个必要的步骤,合同管理制度应该是覆盖整个过程的管理。合同管理中,签订是第一阶段,这个阶段十分重要,这是合同防范法律风险的关键阶段。要考虑到怎样通过规范的管理活动,来将有关的操作要求在企业中形成一种制度。第二阶段的履行阶段,一定要做好内部的交接工作, 合同中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使之解决,避免风险的产生。这个阶段中, 要建立起合同履行的相关监控机制,使企业内部的相关部门和双方都能够按照合同的规定来履行,让合同在履行中得到各种信息的反馈。

3.4 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目前的新能源开发以及应用范围不断扩大,电力企业应该保证自己能够在能源的市场中拥有一席之地,这是需要积极地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有效开拓市场,与客户建立保持新型的供电关系,努力做到真诚、优质、便捷的服务理念,要不断对电能质量进行提升,全面提升供电能力,我们现在是处于一个商品经济的时代,商品的质量不好,那么就无法树立电力企业自身的优质服务以及企业的良好形象,因此必须在电力营销的过程中全面提升供电的质量和能力。要不断引导我们的电力职工转变传统的观念,树立市场方面的竞争意识以及服务意识。同时对营销中的各个工作不断完善发展,以此来提升电力企业营销的服务形象。

4 结语

随着时代的前进和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人们对供电企业的安全和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传统的供电企业营销方式根深蒂固,导致现在供电企业的电力营销的一些管理模式延续以往的方法,具有单一的弊端,管理理念不能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改革创新, 无论是从市场水平还是从营销管理水平来看,我国的营销管理水平和国外企业有着明显的差距, 所以需要建立起新型的现代供电企业营销体制,只有这样才能使供电企业更加集团化。

第3篇:供用电合同管理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管理,保障供电、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供电、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力供应企业(以下称供电企业)和电力使用者(以下称用户)以及与电力供应、使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电网经营企业依法负责本供区内的电力供应与使用的业务工作,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的管理原则。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工作。

第六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供用电合同。

第七条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供用电的监督管理,协调供用电各方关系,禁止危害供用电安全和非法侵占电能的行为。

第二章供电营业区

第八条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

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供电营业机构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

电网经营企业应当根据电网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的原则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划分供电营业区。

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条并网运行的电力生产企业按照并网协议运行后,送入电网的电力、电量由供电营业机构统一经销。

第十一条用户用电容量超过其所在的供电营业区内供电企业供电能力的,由省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指定的其他供电企业供电。

第三章供电设施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规划,纳入城市建设和乡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电网经营企业做好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的规划。供电企业应当按照规划做好供电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市建设和乡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城乡供电线路走廊、电缆通道、区域变电所、区域配电所和营业网点的用地。

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规划的线路走廊、电缆通道、区域变电所、区域配电所和营业网点的用地上,架线、敷设电缆和建设公用供电设施。

第十四条公用路灯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建设,并负责运行维护和交付电费,也可以委托供电企业代为有偿设计、施工和维护管理。

第十五条供电设施、受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试验和运行,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

第十六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对供电设施、受电设施进行建设和维护时,作业区域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协助,提供方便;因作业对建筑物或者农作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修复或者给予合理的补偿。

第十七条公用供电设施建成投产后,由供电单位统一维护管理。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供电企业可以使用、改造、扩建该供电设施。

共用供电设施的维护管理,由产权单位协商确定,产权单位可自行维护管理,也可以委托供电企业维护管理。

用户专用的供电设施建成投产后,由用户维护管理或者委托供电企业维护管理。

第十八条因建设需要,必须对已建成的供电设施进行迁移、改造或者采取防护措施时,建设单位应当事先与该供电设施管理单位协商,所需工程费用由建设单位负担。

第四章电力供应

第十九条用户受电端的供电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

第二十条供电方式应当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的原则,由电力供应与使用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电网规划、用电需求和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协商确定。

在公用供电设施未到达的地区,供电企业可以委托有供电能力的单位就近供电。非经供电企业委托,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向外供电。

第二十一条因抢险救灾需要紧急供电时,供电企业必须尽速安排供电。所需工程费用和应付电费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从抢险救灾经费中支出,但是抗旱用电应当由用户交付电费。

第二十二条用户对供电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供电企业应当根据其必要性和电网的可能,提供相应的电力。

第二十三条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均应当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付费用;供电企业没有不予供电的合理理由的,应当供电。供电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告用电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参与用户受送电装置设计图纸的审核,对用户受送电装置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实施监督,并在该受送电装置工程竣工后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五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分类电价、分时电价。

第二十六条用户应当安装用户计量装置。用户使用的电力、电量,以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准。用电计量装置,应当安装在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

安装在用户外的用电计量装置,由用户负责保护。

第二十七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

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并按照规定的期限、方式或者合同约定的办法,交付电费。

第二十八条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供电企业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因故需要停止供电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事先通知用户或者进行公告:

(一)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提前7天通知用户或者进行公告;

(二)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停止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重要用户;

(三)因发电、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电、限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事先确定的限电序位进行停电或者限电。引起停电或者限电的原因消除后,供电企业应当尽快恢复供电。

第五章电力使用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应当遵照国家产业政策,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择优供应的原则,做好计划用电工作。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制订节约用电计划,推广和采用节约用电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降低电能消耗。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采用先进技术、采取科学管理措施,安全供电、用电,避免发生事故,维护公共安全。

第三十条用户不得有下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

(一)擅自改变用电类别;

(二)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

(三)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的;

(四)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

(五)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

(六)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第三十一条禁止窃电行为。窃电行为包括:

(一)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二)绕越供电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三)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四)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五)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

(六)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第六章供用电合同

第三十二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在供电前根据用户需要和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签订供用电合同。

第三十三条供用电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供电方式、供电质量和供电时间;

(二)用电容量和用电地址、用电性质;

(三)计量方式和电价、电费结算方式;

(四)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

(五)合同的有效期限;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共同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三十四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间、方式,合理调度和安全供电。

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条件用电,交付电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三十五条供用电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六条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供电、用电的监督和管理。供电、用电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供电、用电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

供电、用电监督检查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条在用户受送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的单位,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从事电力供应业务的;

(二)擅自伸入或者跨越供电营业区供电的;

(三)擅自向外转供电的。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元之三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违章用电的,供电企业可以根据违章事实和造成的后果追缴电费,并按照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的规定加收电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供电企业或者用户违反供用电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供电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4篇:供用电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供电企业;市场营销管理;咨询产品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8-000-01

Abstract: in this paper, a detailed analysis about the power supply enterprise in marketing and management of the related content, also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nsulting for future product marketing and design a series of research. Power products in the process of marketing of power supply enterprises have to follow the trend of monopoly, so in the process of use the common way to analysis also notice its particularity.

Key words: power supply enterprises; Marketing management; Consulting products

一、业务的构成

供电企业的营销策略其实是为了满足消费者需求而策划的一些列的营销活动。包括以下几点:

1.分析市场和大环境

市场营销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就是对市场环境的研究和分析,通过分析得出结论用以确定这个市场是否有潜力,找到营销的切入点。

2.制定营销策略

根据分析市场所得到的市场需求和市场特点,来制定相应的营销方案和营销战略部署。

二、营销方案制定

要制定营销的方案,前提是必须遵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目标是要控制市场运作井然有序达到较高效益,方案还要根据企业特点来倡导环保,尽可能的做到可持续发展。要满足消费群体的需要,顾客至上,服务到位。

1.制定营销方式

营销方式具体来说指得的电力的买卖与经营。根据营销方式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的形式。

(1)零售:直接销售的方式。供电单位直接和用户建立合作关系,使供电单位和用户之间达到服务到家。

(2)大量批发:大量批发的供电方式供电单位与第三方合作,由第三方与用户建立合作关系。

(3)委托销售:部分地区供电企业无法满足用户对电量的需求,为解决这一问题供电公司便委托当地有能力的职工用户直接向其他用户供电。

(4)用户直接购买:用户直接和供电单位签订合同,无需通过其他渠道进行电量购买。用户就只需要付输配电的费用就可以了。

2.营销管理

供电企业中的市场营销是要在对电力商品进行销售的同时,要有目的性的对此销售工作加以控制。营销管理主要是包括:受理用电申请;确立供电方式和供电方案;签订或变;供用电合同;安装、更换及维修电能计量装置;电能表抄录;电费核算及收取;其它等。

三、客户服务

客户服务是一个循循渐进的过程。产品的推销需要时间合适、价格要合适,以客户容易接受的方式进行推销。真正满足客户的需求,使其利益得到最大化保证。

四、需求侧管理

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通过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鼓励和引导用户节约用电,转变用电方式,在高峰时段少用电、在低谷时段多用电,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和保护环境,实现最小成本电力服务。

五、供电企业市场营销管理业务构成

1.供电企业市场营销管理业务构成内容

电力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供电企业的营销和其他商品的营销模式相比,受众面更广,要求更高,其他方面也有较大的差异化。以下将在国家电网的案例上,阐述供电企业市场营销管理业务构成。

供电企业市场营销管理典型业务介绍:

(1)业扩报装

业扩报装是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的合称,简称“业扩”,是从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到向客户正式供电为止的全过程,包括低压居民/非居民新装、高压新装、装表临时用电、低压居民/非居民增容、减容、暂停、更名、过户、计量装置故障、申请校验等33项内容。

(2)供用电合同管理

供用电合同是指用电人向供电人提出用电申请,供电人批准使用后签订的合同,供电人为用电人供电,用电人向供电方支付电费。供用电合同包括合同新签,合同变更,合同续签,合同补签,终止合同,合同范本管理等方面内容。

2.供电企业市场营销管理咨询产品设计方向

国家电网公司在大营销环境的建设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建立良好的营销体系,就要抓紧客户和市场两个中心,在管理的方法方案上要予以创新,业务流程要得到相应的优化,建成“客户导向型、业务集约化、管理专业化、机构扁平化、管控实时化、服务协同化”的“一型五化”大营销体系,服务平台要建立成24小时面向客户服务的类型,形成业务在线监控、服务实时响应的高效运作机制。

国家电网现在已经全面开始替代工作。主要在供暖方面、交通方面以及居民的生活方面采取以下措施;首先采取电代替煤气,代替天然气的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体现在城市集中供暖方面。二是建立完善的充电换电的设施,建立完善的供电系统。三是推广家庭用电,使居民感受到电力多所带来的生活便利。

参考文献:

[1]曾海威,闫丽娟.供电企业市场营销管理业务研究和产品综述[J].技术与市场,2014,07:227-229.

第5篇:供用电合同管理范文

客户档案在供电用电双方的业务来往中和供电一方的岗位管理者中产生,在进行供电用电双方纠纷协调、纠营行为评判中具有重要作用。首先,电力营销管理工作中客户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避免供电一方经营风险的前提和基础。从我国《电力法》出台以后,我国公民法律责任和意识不断增强,通过用电一方提出的相关电力诉讼案件不断增加,因此供电企业需要保全证据,按照法律实施维权工作,而客户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证据保全工作的有力保证。其次,客户档案的规范化管理能够促使供电企业工作人员的个人责任不断落实。

2、电力营销工作中客户档案准确化管理的重要性

2.1电力营销管理中客户基本信息的作用

电力营销管理工作中客户的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联系电话、户号和户名等,是供电企业进行客户确定并和他们建立稳固的供电用电关系的重要根据。如果客户基本信息中户名出现错误,供电企业和他们所建立的相关供电用电关系就会出现纰漏,倘若产生法律诉讼纠纷,在缺乏相关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供电企业的管理工作会显得非常被动,有可能使得供电企业的利益遭到损失破坏。如果客户基本信息中的联系电话出现问题,在一些紧急时刻,当供电企业需要将相关供电情况告知客户时,用电客户无法及时、直接的收到信息,如此会对客户形成很大的不便,使得客户对供电企业的相关优质服务无法享受,对供电企业的电力营销管理质量造成影响。

2.2电力营销管理中客户电源信息的作用

电力营销管理工作中客户的用电信息包括供电线路、供电容量、电源数量、电源相数、供电线路的产权分界点、供电电压的等级等等。如果客户用电信息中的供电线路出现名称错误,及时不会对电费计算造成影响,由于在实际供电线路中不能统计该供电客户所使用的电量,供电线路中的实际售电量将会出现误差,使得供电线路在计算线损率时准确性不够。同时,由于供电线路名称问题,供电公司的合同管理人员在没有核实的情况下就在合同中草率应用错误的线路名称,如此一来合同中的产权分界点和供电线路会出现错误,一旦供电用电双方在合同上签字,会发生一系列严重的问题。如果用电供电双方由于产权责任问题而出现纠纷,本来应该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在此时却不能发挥原有的效力。如果供电企业需要进行客户用电线路的检修而必须停电时,需要对用电客户提前通知,电力工作人员没有经过核实而直接查阅相关的客户线路信息,有些不属于停电线路的客户接到通知,而应该被通知的客户没有接到信息,如此使得用电客户无法完成停电准备工作,导致各方的巨大损失。如果供电公司需要进行客户档案中的相关错误电路的停电检修时,按照电力营销管理中的相关错误信息来判断客户所属的供电线路,通知客户停电信息,客户完成停电准备工作,而其所属线路并没有停电,也会导致用电客户的损失,对供电企业的信誉造成影响。一条供电线路的错误信息能导致一系列的业务错误。

2.3电力营销管理中客户用电信息的作用

电力营销管理工作中客户用电信息包括用电容量、合同容量、客户类型、用电类别和用电地址等。用电类别是用来对各种用电客户进行区分、保证电价正确实行的依据。如果电力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失误而使得非工业用电变为农业用电,原本应该实行的非工业电价只能按照农业电价来实行,那么电费的计算就会出现相关错误。

2.4电力营销管理中客户计量信息的作用

电力营销管理中客户计量信息指的是计量点信息、失压仪信息、互感器信息、电能表信息等供电企业进行客户用电正确计量的设备信息。客户用电的计量要完整遵守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所以电力计量设备的相关参数要保证其准确性,计量点的设置和计量方式的选择应该科学合理,从而促使供电用电双方能够互惠互利、公平交易,不然的话会导致计量纠纷的产生。如果互感器的变比存在登记错误,会导致客户电量的严重异常,如果电能表表号存在登记错误,会使用电客户对自己所使用电量的准确真实性发生质疑。

2.5电力营销管理工作中供用电合同信息的作用

供用电合同信息能够对供电用电双方的义务和权利进行明确,使得双方的法律责任清晰化,因此合同的条款应该明确化、内容应该准确化。供用电合同作为供电企业收费的根据,是相关客户按时缴纳电费的有力保证。倘若供用电合同出现错误,用电供电双方的义务和权利相应的会出现变化,会导致双方的法律责任不够明确,对于供电方进行电力市场的开拓、社会服务质量的提高等产生影响。

3、电力营销工作中客户档案完整化管理的重要性

电力营销工作中客户档案资料的齐全化和完整化能促进供电企业各种营销工作的顺利实施。如果某个用电客户具有两台250kVA的电力变压器,而由于电力工作人员的疏忽,在电力档案上只进行了一台变压器的登记,那么就根据档案上的一台变压器来进行电量和电费的计量,使得电量和电费出现少计,导致电力企业的利益造成损失。就算是相关检查人员经过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了档案信息,通过电费的补算使得损失挽回,但实际上在此期间,该台电力变压器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管理,客户也没有得到电力企业全面优质的服务。目前供电企业在进行客户业务的扩大、用电变更等业务的办理时,需要客户进行有效身份证件的提供,相关法人要提供法人有效身份证件、企事业单位代码证以及营业执照等,经过验证没有错误后保留复印件,为的是能与用电客户进行有效持久的供电用电关系的建立。由此说来,电力营销工作中客户档案信息完整的填写和收集,是现代电力营销管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的要求,客户档案资料信息的全面完整存储,是电力企业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促进营销市场的拓展的有力保证。

4、结语

第6篇:供用电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供电企业;电费管理与电费核算;途径初探

中图分类号:TQ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4-0048-01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社会资源应用结构逐步完善,电力资源应用结构逐步优化,为了实现现代供电管理的发展适应电力应用需求,积极探索新的电费管理与核算新途径,优化现代电费管理结构,推进现代供电企业规划发展的结构得到完善,促进现代电力资源的综合应用与发展。

一、供企业电费管理与核算的发展

电费管理与核算是供电企业管理中的核心部分,为了对现代供电电费管理与核算的实际进行全面分析,结合我国某地区的供电企业电费管理与核算的相关分析。如表1[1],从数据变化来看,该地区的供电企业电费管理与核算数据变化基本水平处于较稳定的变化,百分在40%-75%之间,其中供电企业电费管理信息核对准确性、电费管理监督完善性、现代技术应用水平、电费管理人员专业性的百分比分别为:40%、55%、50%、60%;电费核算信息核对准确性、电费管理监督完善性、现代技术应用水平、电费管理人员专业性的百分比分别为:45%、54%、54%、74%,该地区供电企业管理存在较大的上升空间,同时数据相对稳定且较低的数据也反映出我国现代电力管理企业存在较大的管理问题,由此可见,加强我国供电企业电费管理与核算的发展,是实现电力资源优化发展的必要性选择。

(一)电费管理与核算信息对接困难

结合表1中数据进行分析,我国供电企业电费管理与核算的信息核对准确分别为:40%和45%,较低的信息核对准确性是现代供电企业电力供应管理问题的因素之一。一方面,我国供电电费管理信息核对问题大部分在新用户的电费管理上,新用户的供电信息往往存在电费核算管理的信息对接与老用户的信息对接标准不同,导致新用户电费管理的电量计算与电费核算标准不相符,另一方面,电力企业进行电力信息核算中,往往借助上月用户用电度作为参考,部分用户长期累积拖欠电费,电费管理的核算信息对接长期处于无法完整性对接的状态,使供电企业的电费管理存在管理信息的对接困难。此外,现代供电企业的电费管理技术也存在较大的不足,严重影响了电费管理与核算的准确性。

(二)电费管理与核算的机构不健全

电费管理与核算是供电企业实施资源综合应用的主要途径,同时也是保障供电企业合理运行的主要经济来源,结合表1中数据分析来看,我国供电企业电费管理与核算的管理机构监督完善水平在50%左右,供电企业内部电费管理体制存在问题。部分供电企业电费管理人员为了谋取私利[2],应用职务之便,故意拖延部分用户的电费缴纳,或者制作假账的情况,由于企业内部监督管理作用性较低,导致企业内部电费管理与核算的标准性较低;此外,新型电力供应电费管理制度僵化,内部管理体制僵化,电费管理与结算内部管理结构缺少可靠的管理制度,导致我国现代供电企业的经济管理机构存在较大的管理问题[3]。

二、加强供电企业电费管理与核算的途径

(一)转变现代电费管理与核算的管理理念

随着我国电力应用范围逐步扩大,供电企业的电费管理与核算的途径逐步加强,供电企业应当转变现代电费管理与核算理念,针对电费管理中存在电费拖欠的用户,实施合理的调节工作,及时进行电费管理信息的综合性管理,给予用户足够的电费缴纳空间[4],有效缓解供电企业与用户之间的关系,形成良好的电费管理循环体系。

(二)实现电费管理与核算信息层次化对接

加强现代供电企业电费管理与核算的信息对接,充分应用现代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电费管理信息系统。例如:依据我国电费管理的收费标准,建立地区性电费管理信息系统[5],老用户的电费收管实行累计电费管理,并及时进行新用户信息资料的完善,避免新老用户电费对接信息错误融合的情况发生;另一方面,供电企业内电费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保障供电企业的供电系统与电费管理系统系统信息直接性对接,提升电费管理的系统性,降低电费管理的信息误差性。

(三)电费管理与核算的管理体制优化

现代电费管理与核算的管理系统逐步优化,一方面,电力企业电费管理制度实施灵活应用,基于企业传统电费管理制度,实施全面性制度改革,例如:某供电企业实施电力企业内部制度优化改革,实施岗位考核制度以及绩效考核制度,保障电力企业的电费管理制度与企业供电管理发展相适应,发挥管理制度约束与管理制度;另一方面,电费管理与核算的管理体制优化也应当逐步完善企业电费管理中的监督机制,采用企业电费管理与核算信息内部监督,建立员工内部相互监督作用,结合计算机网络平台,及时进行电费管理与核算的信息公开,实现内外监督同时应用[6],加强现代供电企业电费核算与管理体系的逐步完善。

(四)电费管理与核算人员水平提升

电费管理与核算人员是提升现代供电企业系统逐步优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的电力管理与核算人员的综合性管理,采取电力管理与核算整体人员进行综合素质培训,例如:积极组织电力企业工作人员学习社会主义核心精神,并积极发挥企业中榜样力量,逐步建立良性电费管理与核算人员的认识水平;另一方面,定期进行电费管理与核算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例如:企业组织员工进行现代电费管理与核算的技术系统综合性应用,提升工作人员的技术信息结算能力,打破现代供电企业中电力核算与电力管理人员综合水平仅有60%-75%的趋势,为发挥电力企业电费管理与核算系统的作用提供人才保障。

四、结论

供电企业电费管理与核算措施的逐步优化,是实现我国电力资源综合发展的必然性选择,结合现代供电企业电费管理与核算的实际,分析供电企业规划管理中的不足,提出相应的应对新措施,完善现代电力资源应用管理结构,促进我国供电资源的综合性发展。

参考文献

[1] 郝爱娟,冯登.加强供电企业电费管理与电费核算的途径研究[J].企业技术开发,2015,23:42+44.

[2] 杨莎.供电企业电费核算要求和电费管理策略分析[J/OL].科技与企业,2014(17).

[3] 严丽芳.供电企业电费核算管理的现状及解决思路[J].管理观察,2014,30:67-68.

[4] 谢惠玲.浅谈供电企业电费管理和电费核算[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28:149.

第7篇:供用电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用电营销管理;营销服务;现状;对策

供电企业的市场化脚步将会不断前进,只有改革才是电力企业的出路,改革的重心在于市场营销,营销是全体电力员工的共同任务。我们只有努力探索适应自身发展的、立足于市场的、有个性的营销策略,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才能带动和刺激电力消费的增长、我们必须要建设和健全先进的营销管理体系,及时准确的掌握电力市场的变化,了解电力市场需求,制定正确的营销策略,实施最佳经营方案,实现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1、用电营销管理现状

目前,用电营销管理工作受到传统国企僵化思维、变化万千的市场、现行体制以及、营销人员个人素质等因素的影响,供电企业用电营销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1.1市场营销管理观念薄弱 ,

长期以来,用电供应供不应求,以及供电企业的垄断地位,使整个供电企业仍旧按照落后的计划经济模式运行,造成了领导与员工的营销管理观念淡薄。

1.2电力销售渠道不畅通

供电企业长期以来的“卖方市场”,导致电力企业员工对大量的终端用户缺乏研究,没有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以及服务渠道,如办事手续繁琐,故障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影响了电力销售,制约了电力市场的发展。

1.3居民用电市场面临挑战

目前,居民用电市场机遇与挑战并存。其他能源和电能的竞争更加激烈,尤其是太阳能、天然气等逐步进入居民家庭。如何迎接新能源挑战,提高居民市场占有率,是当前用电营销的重中之重。当前,居民用电市场开拓不足主要体现在供电产品多年未变,对市场不敏感,产品的设计、策划、销售手段远远落后于能源市场的发展及消费者的需求。

1.4供电合同管理不规范

供电企业的合同管理存在着不规范的现象,主要表现在:首先,合同管理工作的环节涉及人员多,没有安排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合同签订没有统一的标准。其次,供用电合同签订涉及到的用电客户多,合同签订数量大,存在着对不同合同区别对待情况。三是修签流程不规范,缺乏有关部门管理。

1.5营销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让很多供电企业营销人员不适应,部分营销人员年龄偏大,综合素质差。另外,由于供电企业管理模式陈旧,收入差距大,造成了少数营销人员产生负面思想,心理不平衡,影响电力营销队伍的稳定以及工作积极性的提高。

1.6电费回收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是难于收费人员责任心不强,收费不力,易使用户拖欠。二是用户面I临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易产生拖欠。三是季节性排灌用电、临时用电用户,容易产生欠费。四是一些小私营企业,由于经营不稳定,容易拖欠电费。五是法律的漏洞及用户交费意识淡薄,导致产生拖欠电费。

2、用电营销管理建议与对策

2.1转变思想观念、树立营销意识

随着电力买方市场的形成,能源市场的竞争加剧,用户对服务、价格、质量等的需求越来多越来越严格。服务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形象,为此企业的全体工作人员,都应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转变观念,树立营销意识,急用户所急,及时解决用户的实际困难。企业从上到下,都要强化市场意识,转变营销观念,要主动研究市场,服务市场,开拓市场。

2.2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营销管理体系及渠道

电力营销体系是供电企业根据市场运营规则创建的营销高速公路。供电企业必须尽快建立起以市场为中心的新型营销管理体制,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经济的电力以及快捷、方便、高效的服务,形成电力的售前、售中、售后的一条龙服务,对每个环节都要严格要求,完善得体。另外,要利用现有社会资源拓展销售渠道,摆脱单一的营业厅网点模式,充分利用银行、便利店等遍布社会的网点,打造好多种缴费渠道。

2.3采取灵活的销售策略,刺激居民用电消费

刺激居民用电消费,可采取灵活一些的办法,如目前实施的居民阶梯电价对居民用电有一定影响,但可同步推进实施峰谷电价,适当鼓励消费低谷时段电力。另外,要加强用电知识的宣传,倡导用电新观念。走入社区,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如开展居民生活用电的知识宣传,用传播科学知识的方法引导和促进电力消费。

2.4加强合同管理

加强合同管理,完善供用电合同管理制度,加强人员体系建设,构成工作专租,实行领导包片责任制,确保合同修签工作顺利开展;明确各级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以及对其工作实行标准化流程,完善合同分级管理模式。建立统一的计算机合同管理系统平台,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2.5加强培训,建立高素质的营销队伍。

使企业在竞争中胜出,人才是最重要的。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对职工的培训力度,并鼓励职工参加函授、自修等多种形式的学习,不断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同时,我们应着眼于加强营销服务人员的选拔、培训、激励和考核,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营销队伍,使市场营销工作上到新的台阶。我们不但要挖掘现有人才潜力,积极培养人才,更新知识结构,更要通过各种手段和渠道来建立一支业务熟悉、工作负责、责任心强的高素质职工队伍,为企业的发展注入动力,使企业始终充满活力。

2.6加强电费回收管理

加强电费回收管理,一是加大电费回收考核力度,将电费回收情况与收费人员奖金挂钩,确保电费回收。二是采用技术手段,如积极推广智能电表,实行费控,避免用户拖欠电费,降低电费回收风险。三是利用法律手段对恶意欠费的用户催收电费,确保电费回收。四是建立电费风险防范机制,确保电费按时回收。五是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电费回收工作的闲难,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确保电费回收工作顺利进行。

3、结束语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使我国的电力企业在迎来良好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巨大的挑战。因此,为了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电力企业就必须要明确市场定位,并创新营销管理理念和营销策略,积极挖掘潜在的电能消费人群。当前,精细化管理的出现为电力企业的电力营销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对于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尽快建立能够突出企业特色的电力营销精细化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刘秋华.电力市场营销管理(第二版)[M].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02-01.

第8篇:供用电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电力公司;营销管理;建议对策

中图分类号:TM73 文献标识码:A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供电企业的市场化步伐将会不断加速。对此,我们只有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适应形势的发展,树立竞争意识,才能真正占领市场,开拓市场,才会在竞争中不被淘汰,为客户提供优质电能和优质服务,实现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1电力营销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改进和创新营销理念、建立合理的市场营销体系成为当前供电企业的必然选择。第一,加强对当前市场需求的预测分析,认真做好市场调查与预测,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市场预测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对当前市场信息变化的跟踪与研究,组织相关人员研发以市场发展为导向的现代化分析软件体系。第二,不断强化供电企业的营销观念,树立和设计新的营销组织与管理体系,以确保供电企业各项营销管理策略的有效落实。第三,以技术发展为重要支撑,坚持管理与服务保障原则,不断强化供电企业营销与管理策略的有效落实。同时,还要有效利用当前我国农网、城网改造这一时机,解决好供电网络体系建设过程中的桎梏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可靠、安全的配电网络系统。对于供电企业而言,应充分利用通信、计算机以及网络技术为用电客户提供全方位、高效的服务,严格规范供电管理工作,并对各项业务加强监控,从而实现营销管理目标与经济社会效益。

2供电企业电力营销管理存在的问题

2.1电力企业营销管理意识相对淡薄。实践中可以看到,供电企业通常存在着国有企业常见的一些问题,比如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竞争意识淡薄以及管理理念陈旧等,长期自满于所谓的垄断经营之优越感。从当前电力市场运行实践来看,生产经营管理理念比较传统,没有将市场需求作为发展指导,加之供电企业内部工作人员严重缺乏创新意识、不懂市场营销策略,因此多数情况下会在不了解市场状况的情况下盲目开展各项活动,难免会造成营销管理问题。

2.2当前市民用电市场难以继续拓展。实践中可以看到,当前市民用电市场虽然存在非常大的发展先机,但同时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为:可替代性能源与传统电能之间的竞争日渐加剧,尤其是天然气和新型的绿色能源(如太阳能等)正在逐渐渗透至日常的生产生活之中。反观当前的供电企业所提供的电力产品,多年来并没有创新,尤其在电力产品的设计、策划以及具体销售手段方面,均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2.3电费收取压力大。对于季节性的农业排灌用电以及临时性的个别用户用电都很容易出现用户欠交电费的现象。对于五小企业、私营企业而言,实践中因政策性调控、或被强制性关停等问题的存在,欠费现象屡见不鲜。由于法律上存在着一些漏洞,加之一些用户缺乏交费意识,因此也很容易出现欠费现象。

3加强供电企业电力营销管理建议及对策

3.1关于居民用电市场开拓的建议及对策。一是采取灵活的销售策略,刺激居民用电消费,如采取消费积分方式,对达到一定积分的客户赠送礼品,维护客户的忠诚度。二是加大用电知识宣传,倡导用电新观念。开展居民生活用电知识宣传,用传播科学知识的方法引导和促进电力消费。开展电能示范小区的建设,邀请客户代表参观示范家庭的用电情况,帮助客户了解和树立现代、时尚的生活观念,追求更高层次的生活品质。三是积极开展市场分析,应对可替代能源的竞争。加大对可替代能源的研究和分析,抓住天然气管道还未大范围铺设的时机,积极抢占家庭炊事能源市场。

3.2关于加强供用电合同管理的建议及对策。一是健全供用电合同管理机制,完善人员体系建设,应组成工作专班,实行领导包片挂点,确保合同修签工作正常开展;按照《江西省电力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完善合同分级管理模式。二是实行分级审核制、分项签字制、专工审查制、责任追究制等四制,规范高压供电合同和低压供电合同的管理;三是建立合同计算机管理系统平台,统一模式,提升供用电合同管理水平。

3.3关于加强电费回收管理的建议及对策。一是加大电费回收考核力度,严格落实《电费回收考核办法》,确保电费回收。二是采用技术手段,确保电费回收,积极推广智能表装置,对新增、新装用户、老户启用、交费不积极的用户推行预付费装置,避免用户发生欠费,从而降低电费回收风险。三是运用法律手段,利用法律的武器对恶意的欠费用户进行催收,确保电费回收。四是建立电费风险防范机制,确保电费按时回收。针对季节性排灌用电、临时性用电户,采取预收电费的办法防止用户欠费。

3.4关于加强供电服务的建议及对策。一是加强需求侧管理,深入开展用电市场的调查,了解供电区域内经济发展的走势,准确预测电力供应的需求现状;二是规范用电报装工作流程,强化报装环节时限考核。推行快速方便的“一站式”用电报装服务方式;逐步开放电话报装、网上报装,上门报装,提供多渠道、多层次的优质服务方式;三是大力提倡电费储蓄、银行代收、银行批扣电费,推广“充值卡”电费缴纳、网上电费支付等缴费方式,缓解“缴费难”问题;四是抓营销队伍建设,提高专业管理人员和基层营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水平,打造一流团队。

3.5关于加强线损管理的建议及对策。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考核管理。将各单位线损管理工作纳入单位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重点是强化对县(市)公司、基层营业站线损管理工作的考核。二是完善TMR(电能量计量管理)系统,强化过程管理,实现“分区、分压、分线、分元件”统计分析及各变电站母线电量平衡分析。三是加快改造步伐,打造降损硬平台,加快“三高”台区改造及后续管理;加大变电站无功补偿设备项目及重损变压器、线路的改造;严格计量装置改造计划管理,严格轮换制度的执行与考核;严格抄表日程,消除因抄表时间差出现的线损波动。

4 结束语

目前,供电企业的电力营销管理模式仍比较单一,市场化水平、营销管理水平等与国际一流企业相比仍存在差距。在新的市场形势下,供电企业需要对电力营销管理,实施策略上的转变,实施人财物集约化管理,实现营销管理集约化、组织扁平化、服务便捷化、资源最优化、信息共享化,从而进一步提升营销管理工作水平,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第9篇:供用电合同管理范文

关键词:电力营销管理方法;供电企业;营销手段;管理水平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其实在目前供电企业的电力营销管理方法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使得供电企业的实际电力营销管理模式以及管理方法不能够满足发展需要,并且缺乏合理性、科学性、系统性的分析,缺少对于市场需求情况的实际掌握,所以下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从而为转变供电企业的电力营销管理方法的具体措施进行相应地阐述,希望能够进一步促进目前供电企业的电力营销的进步。

一、目前供电企业的电力营销管理方法在应用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供电企业作为以电力服务为主要业务的企业,电力营销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供电企业的发展以及实际发展方向。而电力营销管理方法则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对电力营销工作进行实施,从而合理地决定电力营销工作。电力营销工作能否合理化进行展开就需要较为科学的电力营销管理方法。但是目前供电企业的电力营销管理方法在应用过程中仍然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

首先从供电企业的市场定位这一角度出发,即使随着国家对电网的不断建设与完善,不可否认的是供电企业依旧拥有广大的用电市场,然而供电企业已经不再能够实现地方垄断了,所以电力市场也在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实现巨大的改变,但是电力营销工作中供电企业对于目前市场的实际需求以及市场调研工作没有落实到位,仍然缺乏对于市场的实际了解。以宜宾电力市场为例,两区八县中只有两区一县属于国网直供区域,其他县少部分历史形成的大客户属国网供电。近年来,地方电网的建设的发展,网架结构日趋完善,自行消化地方小水电能力增强,以及南方电网以价格优势延伸到珙县、兴文、筠连等交界地方,趸售地方电力公司的电量逐年减少,能投宜宾公司已形成与国网宜宾公司的竞争态势。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电力销售终端市场的放开,原有的电力市场的平衡打破,宜宾天然的多元化电力市场格局业已形成。

其次目前供电企业还不能够在电力营销管理工作中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电力营销管理方法还未能向服务化方向进行转变。电力市场是具有多变性与不稳定性的,所以掌握具有时效性的市场信息就能够明确市场发展规律与实际发展动态,从而及时地针对营销方法以及营销手段进行调整。但是目前的供电企业在营销管理机制的完善与建立的过程之中依然存在着漏洞,这就使得供电企业缺少对于自身未来理论化、科学化的发展指导以及信息化的市场建设。最后在供电企业的整体电力营销团队的综合素质而言是参差不齐的,很多管理人员缺乏实际的管理能力,管理水平普遍较低,理论知识了解较多,实际实践经验较少,不能够将理论合理联系实践。

另外由于电力市场的多变性,营销团队必须及时调整自己,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以此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但是往往在电力营销管理工作忽视了这极为重要的一点。除此之外在理念意识方面也存在着问题,不仅仅是营销意识不能够明确,同时管理服务意识比较淡薄,无法正确认识到市场营销的重要意义以及电力市场营销的实际作用,过多注重供电企业的垄断经营的过程,而忽视了自身的服务工作,以及正确的服务态度的树立。所以如何在明确供电企业的电力营销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发展现状的基础之上,转变目前供电企业电力营销管理方法,是目前供电企业所需要去不断思考、不断探究的重要课题。

二、转变供电企业的电力营销管理方法的具体措施

(一)增强电力需求侧管理

在目前的市场用电过程之中,仍然具有用电紧张、用电高峰期等问题的出现,在这一情况下,电力营销管理工作中应该充分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并且进行相应地规范,这一举动不仅仅能够降低电网运行的实际负荷,也能在均衡实际终端能源占有率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及经济手段,在明确电力需求信息的基础之上,针对多种电力营销管理方法,从而增强电力需求的侧管理,在提升实际收益的同时也能够提升管理水平与管理效率。如实现阶梯性定价,还有个人用电与商户用电等,都实现了电价选择的引导,所以想要转变供电企业的电力营销管理方法,就需要最大程度上合理规划好资源利用方案及发展方向,进一步增强电力需求的实际侧管理,从而以供电企业的实际电力营销管理手段来促进供电企业的实际发展。

(二)明确电力营销管理标准

供电企业想要将电力营销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就要针对电力营销管理工作中的多项行为进行规范,建立相应的供电企业电力营销的管理标准,其中包括电价与业务管理,以及与不同的企业部门建立合理化的沟通机制等,以电力管理标准的建立来促进供电企业对于电力市场的研究与掌握。另外明确电力营销管理标准也能够促进整体供电企业管理水平的进一步发展。在管理标准细则中,要对不同的工作以及工作质量设立好指标与标准,通过合理设置的市场指标,检查实际业绩,从而带动整体业务工作的积极性的提高。当然这里也包括全国平均实绩等综合性参考数据。所以明确电力营销管理标准的过程也是在建立电力营销管理机制的过程,其中这种设计不同工作任务指标,也是建立绩效机制的重要体现。其指标工作内容不仅仅包括用电客户平时所签署的各种用电协议,在运营中出现发电量额外多发或者是少发的现象发生。还有电费的回收率、回收时间等。所以规范电力营销管理工作,细化工作营销管理内容,明确电力营销管理标准对于整体供电企业的业务发展而言是十分重要的。

(三)做好电力市场的研究开发

一定要从电力市场处进行着手,只有掌握了电力市场的发展现状及发展需求,才能够有的放矢,针对目前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电力等资源的使用状况,制定灵活的电力营销计划,促进供电企业最大程度地实现资源的合理化配置。所以要有目标、有计划地进行市场的研究与开发,促进营销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另外市场不是一成不变的,这就为市场开发工作奠定了基础,所以在进行电力市场的研究与开发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电力市场信息收集工作,其中包括市场信息收集的时效性以及市场信息质量,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开展分析的同时,对于营销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提升电力营销管理水平、明确电力营销管理工作中的任务,在制定不同的发展计划与开发策略的同时促进供电企业的发展与进步。

(四)加强电网基础建设

供电公司进行电力营销的基础就是电网建设,所以可以使用加强电网基础建设的方式,提升供电公司的整体供电能力与供电水平,以技术其根本层次上完善对于供电公司的基础设施建设。只有自身的供电能力提高,才能够将电力营销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在供电的可靠性与供电质量提高的同时,需要相应政府政策,积极与相关的企业部门单位建立良好地沟通交流机制,扩大电网建设过程,从而以电网建设的发展带动电力营销管理水平的进步。

(五)提升供电企业的营销管理团队综合素质

做好营销管理团队的建设,并且提升供电企业营销管理团队的综合素质,这对于促进供电企业营销管理工作能力提升这一方面而言是十分重要的。除了要对团队中原有的营销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之外,也要积极引进电力营销管理人才,以人才引进与人才培养的方式来促进营销管理团队的建设,从而提升营销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打造高素质的供电企业的营销管理团队。在进行培训的过程之中,可以丰富培训项目,其中包括工程造价管理、财务相关类以及工商管理等,以提升供电企业的营销管理团队综合素质的方式来带动整体营销管理工作的发展,从而推动电力企业的进步。

结语

供电企业的电力营销管理工作是重要的市场营销工作之一,能够在结合电力经济的实际发展状况的基础上,调整发展策略以适应目前供电企业的发展要求。目前供电企业依然存在着服务意识淡薄、市场调研工作落实不到位等多种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供电企业可以通过增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明确电力营销管理标准、做好电力市场的研究开发、加强电网基础建设以及提升供电企业的营销管理团队综合素质等多种方式促进供电企业电力营销管理工作的进行。

参考文献

[1]张春艳.关于供电企业电力营销管理策略与实施措施的探析[J].科技经济市场,2014(12):42-43.

[2]周瑾.浅谈供电企业电力营销管理策略[J].科技资讯,2015(15):135.

[3]国艳波.浅谈供电企业电力营销精细化管理策略研究[J].技术与市场,2013(12):208-209.

[4]赵品,王哲媛,赵影,等.浅谈供电企业电力营销管理的总体规划[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6(11):16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