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国企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国企自查自纠报告精选(九篇)

国企自查自纠报告

第1篇:国企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一、清理对象

1.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

2.全县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基层站所党政负责人。

二、整治内容

1.领导干部个人独资或与他人合资、合股经办民营学校、果园等商业或其他企业,或以领导干部个人或者他人名义入股的形式经办企业,或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

2.领导干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等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证券,收受企业干股或变相干股分红;

3.领导干部个人或者与他人合伙在国(境)外经办商业或者其他企业、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在国(境)外以个人入股的形式经办企业、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等行为;

4.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在企业(公司)、个体经济组织、营利性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兼职、兼职取酬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5.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6.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或其他亲属在领导干部所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从事社会中介服务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对本乡镇、本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组织清理对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政策界限,严格纪律责任,提高专项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清理对象动员全覆盖。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组织清理对象认真填写《县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登记报告表》(附件1)。其中:1、清理对象要认真如实填写本人及亲属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从事营利性活动情况,其自查自纠登记报告表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查签字后一式两份上报,一份交本单位统一保管,一份交县纪委监察局(基层站办所党政负责人自查自纠登记报告表交所属乡(镇)纪委);2、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填写《县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登记报告汇总表》(附件2),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31日前报县纪委监察局。

(三)重点督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县纪委监察局对乡(镇)、各部门(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审查,并组织人员开展重点督查。重点查处未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和顶风违纪采取各种形式继续进行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总结整改阶段(9月1日至10月30日)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认真总结,针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领导干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安排,狠抓工作落实。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要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和若干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第2篇:国企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一、总体目标

以“迎世博、保安全、促发展、构和谐”为主题,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宗旨,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通过广告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药品等广告虚假宣传、格调低俗、互相攀比、恶性竞争和违法违规等问题,促进全市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任务

集中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是全市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期刊及相关的广告主、广告公司。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严厉查处以下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一)以新闻报道形式的广告。包括在广告版面使用“专版”、“专题”、“企业形象”等非广告标记,以通讯、评论、消息、人物专访、专家咨询、健康资讯、科普宣传等形式广告的;在新闻报道中标明企业、事业单位的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的。

(二)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和篡改审批内容的;广告中利用患者、消费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以患者、消费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含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内容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疗效的。

(三)医疗广告中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使用和武警部队名义的;特别是治疗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及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等疾病和无痛人工流产内容的。

(四)药品广告中不明显标注药品通用名称的;对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治疗效果进行虚假夸大宣传的,特别是治疗肿瘤、改善和治疗障碍的;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广告的;医疗机构制剂进行广告宣传的;广告中含有药品说明书以外的学术理论、观点等内容的。

(五)保健食品广告中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治疗作用的;其他非药品广告宣传对疾病有治疗作用的。

(六)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夸大功能,对化妆品的效用或者性能等作虚假宣传的;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宣传的;宣传化妆品的治疗作用或者使用医疗术语,误导消费者的;对美容服务的效果进行虚假夸大宣传,使用医疗术语误导消费者的。

(七)利用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节目宣传治愈率和有效率,宣传未经医疗界普遍认定和采用的医疗方法,专家或医生与患者或家属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公布被介绍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的行为;违反规定在电视购物节目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行为。

(八)利用报纸、杂志、印刷品等平面媒体刊载传播含有不健康内容的声讯台广告;刊载的消毒、消杀用品及其他生活用品广告中含有表示提高、增强性生活能力及性生理器官内容的。

三、实施步骤

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

所有媒体对涉性类不良广告一律下架停播,并组织广告经营部门认真对照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自查自纠登记表,进行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形成报告,提出整改意见,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自查自纠登记表一并报市及各县(市)整治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检查阶段

各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市场秩序办公室对本级媒体刊播广告情况进行监听监看,统一组织对媒体和相关广告主、广告公司开展全面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自查自纠阶段是否存在走过场、不认真或弄虚作假行为;

(二)检查整改措施是否具体、是否落实到位;

(三)审查在播在刊的广告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要对下级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

(一)规范经营管理。广告经营媒体和广告公司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建立健全广告经营管理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使之落到实处。要设立专职广告审查员,明确职责,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报监管机关备案。实行广告审查员、广告部主任、主管台长(总编)三级签发制度,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要追究哪个环节负责人的责任。

(二)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对查办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由工商部门会同监察、广电、卫生、药监、新闻出版等部门联合公告,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三)建立广告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将广告经营单位分为A、B、C、D四级。A级为信誉企业,用绿牌表示;B级为守信企业,用蓝牌表示;C级为失信企业,用黄牌表示;D级为严重失信企业,用黑牌表示。对绿牌企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给予表扬或表彰;对蓝牌企业要进行限期规范;对黄牌企业,要作为重点监控对象,督促整改;对黑牌企业,要吊销公告,停止其广告业务。对把关不严、违法违规现象突出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降低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处以上限罚款。有关部门要开展对诚信广告的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诚信广告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监察机关要依照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向市整治办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制定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决定整治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各部门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检查督促各部门履行职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规范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日常工作。

五、责任分工

工商局、监察局负责专项整治的牵头工作。监察局和纠风办要及时督促、检查、协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规范广告经营行为,查处违法广告案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媒体自查自纠,组织曝光典型违法广告案件,督促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协助工商局认定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卫生局负责协助工商部门认定违法医疗、保健食品广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广电局负责组织和监督广告单位自查自纠,建章建制,加强对媒体的监督管理,保证整治期间媒体工作的正常运行;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户外广告的规范工作;公安局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涉嫌犯罪的行为。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参加工作小组,一名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办公室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沟通,形成全社会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强大合力。

第3篇:国企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一、“四条规定”的适用范围是: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国有中小型企业负责人;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和主导地位的公司中由政府主管部门委派或者招聘的领导干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领导干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干部。包括上述人员中已到退(离)休年龄,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干部。

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原规定按照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的,仍按原规定执行;国家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也按照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执行;其他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适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条规定”及本实施和处理意见。

二、企业领导干部要参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对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中纪发〔1994〕3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四条规定”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检查自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以来的情况。各级党的组织和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领导干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的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

三、不准把经营、管理活动中收取的折扣、中介费、礼金据为己有。

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收取折扣,不如实入帐并据为己有的,以贪污论,依照《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共产党员在经济方面违法违纪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四条处理。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收取回扣的,按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

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以企业名义从事中介活动并将所得据为己有的,以贪污论,依照《若干规定》第四条处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从事中介活动并将所得据为己有的,以受贿论,依照《若干规定》第八条处理。

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接受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用公款以个人名义给予的礼金据为己有的,应主动自查自纠。不自查自纠的以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后违反的,依照《若干规定》第十一条处理。所收取礼金如数退出。

四、不准违反规定领取兼职职务的工资、奖金。对违反规定领取兼职职务的工资、奖金及其他酬金据为己有的,应作出检查,并将领取的钱款交公。不自查自纠的以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后违反的,责令将所领取的钱款交公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五、不准个人私自经商办企业。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前个人私自经商办企业的,应主动自查自纠,一律停办。其中私自经办与其所在的国有企业(包括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有关联的企业,依托所在国有企业进行营利活动的,应将盈利部分交给所在的国有企业。不自查自纠的以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后私自经商办企业的,比照《若干规定》第三十条给予党纪处分,并收缴经营所得。其中将国有资产非法转移到个人经办的企业,以贪污论处,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合并处理。

六、不准利用职权为家属及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对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各种便利条件的,比照《若干规定》第三十条处理。其中有非法转移国有资产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合并处理。

七、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各地区、企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或完善企业领导干部住房原则规定。各企业要依据国家以及本地区、本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领导干部住房具体标准。企业领导干部要根据要求自查自纠,清理清退违反规定多占用的住房。

八、不准用公款购买、建造超标准住宅。企业领导干部居住、使用用公款购买超标准住宅,应退出。有关责任人和居住人应主动自查自纠。对于不自查自纠的以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后违反的,责令退出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九、不准在企业非政策性亏损、拖欠职工工资期间购买小汽车。1992年7月1日以来在企业非政策性亏损、拖欠职工工资期间购买供领导干部使用的小汽车的,有关责任人应作出检查,小汽车予以拍卖或变卖,钱款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或补发所拖欠的职工工资。不自查自纠的,以及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后违反的,责令其限期纠正,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十、不准购买进口豪华小轿车。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后购买和更换供企业领导干部使用的排气量超过2.6升(含2.6升)进口小轿车的,小轿车由有关部门予以收缴拍卖或变卖,钱款返还企业用于发展生产,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4篇:国企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司法所和村、社区、企业各级调解组织,要以开展服务村、企业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工作。一是开展经常性排查。坚持镇每半月,村、社区、企业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在春节、国庆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矛盾纠纷集中专项排查,及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每两月召开一次排查例会,汇报总结排查情况,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纠纷,分门别类,共同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法,推进排查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定期开展服务企业走访。要以服务企业为重点,及时排查、调处、化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劳资、合同、征地拆迁等纠纷,为企业进一步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有效防范市场金融风险。四是继续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分析报告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使全镇、集体上访等得到有效控制;无民转刑、民转非事件;矛盾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100%。

二、继续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大调解)组织

要严格按照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要求,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镇、村、社区以及20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人民调解组织,认真完善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交通事故纠纷等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按照市大调解要求,调处中心要成立专门调解小组(征地拆迁、劳资、环保、医患等)。通过健全调解机构建设,构筑起网络全履盖、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民调解(大调解)组织体系。

三、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要全面推行“专职调解员”的做法,确保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都配备2名以上专职调解员。今年,要在规模企业推广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在实效”的原则,围绕切实提高调解人员工作业务素质的要求,要分批组织对全镇人民调解员普遍培训一次,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调解方法和技巧等。通过培训使调解人员达到“四懂”(即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调解技巧)、“四会”(即会预防、会调查、会调解、会制作调解文书)的要求,注重提高调解人员的调解技巧和调解水平,提高调解人员的协调疏导、法律适用、语言表达、纠纷调解和防止激化的能力。

四、继续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大调解)规范化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大调解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和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组织“五有”、“四落实”、“六统一”要求以及《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重点加强对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以及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大调解)工作台账、制度、流程、文书,规范行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年度工作会议,调处中心制定年度计划,组织排查分析、有典型调解案例,每季召开工作小结例会,建立健全来访接待、重大矛盾纠纷报告、限期办结报告、矛盾纠纷受理登记、排查、移送和归口管理、档案管理、责任追究、公示、回访、回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接待来访制度。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学习例会和疑难纠纷讨论、纠纷登记统计、纠纷排查、重大矛盾纠纷报告和预防激化、责任倒查、回访、档案管理、回避制度,人民调解协议书按司法部规定的格式制作,各级调解组织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调解经费列入同级行政经费预算,调解卷宗、台账及报表规范一致。

第5篇:国企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为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统计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自查自纠办公室,自查自纠的具体工作由自查自纠办公室负责统一计划,统筹安排,联合实施。

二、统计自查自纠的内容

1、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法保障统计数据及时性、真实性的情况,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统计工作的情况,统计数据的搜集、上报、使用情况,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情况等。

2、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依法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的情况。

3、贯彻执行统计方法制度及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重点自查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现价工业产值、产品销售收入,规模以上投资项目投资完成额、计算依据、数据质量。

三、统计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时间

1、自查自纠方法:自查自纠程序按照“一看、二核、三总结、四整改”的步骤开展。“一看”就是看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及相关统计资料是否齐全、建档;“二核”就是查今年以来的本单位上报的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三总结”根据所查情况如实填写核实表,写好自查情况说明;“四整改”就是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进行调整。

2、自查自纠时间的具体安排

5月30日上午向书记、镇长汇报市统计督查和自查自纠工作会议精神;

6月3日上午召开书记、镇长碰头会,对本镇工业经统计自查自纠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

6月8日召开自查自纠办公室、企业服务中心以及统计人员会议,主要传达市工业统计督查和自查自纠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统计法,学习市乡镇工业统计自查自纠实施方案,讨论研究本镇工业统计自查自纠工作计划,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6月10日召开镇党政联席会议,传达市工业统计自查自纠会议精神,通报本镇自查自纠工作计划。

6月15日召开镇自查自纠办公室全体人员、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统计、会计以及各行政村支书、会计人员会议,传达市工业统计督查和自查自纠工作会议精神,着重学习市乡镇工业统计自查自纠实施方案,重点领会自查自纠的具体内容以及本镇自查自纠工作部署和要求。

6月20日上报本镇自查自纠工作计划及领导组人员。

7月1日至8月底、9月初对本镇统计工作和1至8月统计数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并填写好有关指标检查核实表。

9月上旬全面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告及有关资料报市统计局法制处、市统计局法制科。

第6篇:国企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煤炭国有企业塌陷赔偿纠纷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民事纠纷问题,愈来愈成为了环境和社会稳定等问题,随着煤炭国有企业(未特别声明,以下简称企业)对外投资、分立、合并及调整产业结构等行为的发生,带来了塌陷区域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和高污染问题,同时企业塌陷赔偿也逐渐成为了企业热点问题和社会发展问题,建立企业塌陷赔偿管理机制,合法、合理、公正公平处理好企业塌陷赔偿纠纷显得愈来愈迫切,笔者结合自己在企业多年的工作经验,将企业常见的一些塌陷赔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对策,以期构建新的塌陷赔偿管理机制。

一、塌陷赔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当下,企业深化改革,对外发展的社会环境越来越处在劣势,企业塌陷赔偿问题处理的好坏,关系着地方、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制约着企业经济等方面发展的管理瓶颈之一,处理不好,可能引发集体上访问题,影响地方社会稳定和发展。作者综合分析多年来企业塌陷赔偿纠纷表现形式,其对外呈现的问题和特点不外乎以下几方面:

农民建房及各类设施随意性大,缺少统一规划。首先,我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虽已公布实施多年,但因对土地管理上存在监管缺失,配套措施不全,特别是政府部门对农村集体用地监管的乏力,在矿区辖区内,未经企业授权许可下,村委对村民的随意许诺,导致了农民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修建设施,随意性较大,缺少有效制约性。其次,县乡(镇)、村在对土地管理和利用上也缺乏统一认识和整体的规划,加上与矿区辖区界限不明,在批准建房和其它建设程序上,审查不细、不严,缺乏实地调查程序,存在把关不严现象。

农民个人功利倾向较大,法律意识较淡薄。自以法治国以来,国家的法律制度建设逐步健全,宣传力度也逐渐加大,人们的法律意识虽然有所提高,但在广大农村农民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现象仍较普遍存在。比如在企业塌陷赔偿中,农民认为随意设置个建筑,找个理由,从企业上要点赔偿是天经地义,这种功利思想的存在,导演出了一房多陪、一事多求、无房、设事想赔的事情发生。出现了同一套房屋、同一件事项年年验收、年年赔偿的恶性循环现象。

从表面上看农民的这种获赔行为,貌似获得赔偿合理,但从法律角度上讲,实际上是一种骗赔行为,属不当得利,对其非法获得的利益,依法应予返还给企业。农民的这种行为还可能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也正因为农民个人功利倾向的存在及法律意识较淡薄,演绎出了一件件不惜以身试法的获赔剧目。

塌陷赔偿方面的政策、立法存在滞后,制度还不完善。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一部详细的塌陷赔偿方面的政策和法规,导致地方政府、村委与企业在土地上存在所有权与使用权划分不明,对塌陷区范围的界定上的模糊、有争议、标准不统一。在塌陷区范围内到底搞什么样的建设,种植什么样的作物等方面,难以形成统一的良好共识,又加上配套政策不健全,各项制度不完善,给地方政府、村委和企业之间留下了难以预测的隐患,给地方和企业的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增加了难度,对地企和谐相处稳定因素增添了变数。

赔偿内容协商不全面。 现今企业在对农民塌陷赔偿问题上,一般仍延续国家计划经济、集体经济时期的传统旧办法,采取的不分情况仍是与所在村委协商理赔,有村委统一领取,统一发放。由于协商内容不全面,导致涉及农民利益的塌陷赔偿范围不清楚、赔偿额和计算方式不知道等情况,出现了该赔的不赔,不该赔的倒赔的怪现象。恶化了企业与塌陷村民之间的矛盾,导致了工农关系的紧张,经常发生上访或者群众性上访事件,有时还围堵企业大门、截断企业通路、殴打企业工作人员等现象。法律意识较强的村民选择了诉讼的方式与企业进行法庭博弈,严重的影响了企业的信誉和形象。

企业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不系统、程序不完善。首先,企业对塌陷赔偿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出现有组织机构无专业人员,靠其他部门或组织代管。或出现无组织机构无专业人员,出现塌陷赔偿问题才成立临时机构和抽调人员,严重的影响了塌陷赔偿问题的解决。其次,企业内部塌陷赔偿管理制度不系统、程序不完善,出现塌陷赔偿问题无措施、赔偿无流程、无依据,处理随意性大等情况。

在签订塌陷赔偿合同前未对塌陷区域进行科学、权威的论证和鉴定。塌陷区域进行科学、权威的论证和鉴定是签订塌陷赔偿合同的重要依据,关系到工农赔偿纠纷客观、公正的解决,因此,在签订塌陷赔偿合同前应先向省级以上论证和鉴定机构进行论证和鉴定。但是,在塌陷赔偿现实操作中,双方协商自行组织论证和鉴定,由于没有省级以上权威的中介机构论证和鉴定,导致损害责任认识不清、损害程度认识不准、工作角色错位和技术论证存有随意性等现象。有的论证层次较低,缺乏权威性,有的出具的论证报告或鉴定报告缺乏客观性,一致在具体的塌陷赔偿合同履行中出现了争议,增加了履行难度,为矿区的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为塌陷赔偿纠纷埋下了隐患。

缺少对塌陷赔偿工作的监管。塌陷赔偿的监管工作往往容易被企业所忽视,如:对塌陷赔偿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管理、对论证报告或鉴定报告等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资料的归档保管、地企之间的协调配合及纠纷处理等。这些都是必须要开展的具体工作。如处理不当,易引起纠纷和群众上访,影响矿区社会和谐稳定,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利益。因此,塌陷赔偿的监管工作是塌陷赔偿中的重要工作环节。

二、加强企业塌陷赔偿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充分重视、专门领导。企业要有专人、专门领导分管此项工作,首先从思想上要高度充分认识到塌陷赔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树立起依法理赔为前导的依法管理思想。其次从行动上要细无据悉地正确地处理好地方政府与企业、企业与村委或村民之间的关系,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再其次要充分发挥企业专门领导的引领作用,打造纵向领导、横向协调的动态塌陷赔偿管理机制模式。

建立、健全塌陷赔偿管理机构、制度体系。企业要进一步推进塌陷赔偿管理机构专业化、专职化改革,建立健全塌陷赔偿管理机构和专职或兼职理赔管理员,形成专兼职结合,责权明晰的管理体系,使塌陷赔偿问题处在有人问、有机构管、有人负责的有序的监控管理范围内,促进地企和谐稳定和发展。企业要加大对专职或兼职理赔管理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服务地企关系的发展水平和能力。在现有国家法规、政策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考虑区域生态发展现状,依地企“双赢、和谐”为原则,建立、健全塌陷赔偿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企业与地方政、村委或村民之间协调运行机制、规划、监管机制和后续服务工作机制,提升企业塌陷赔偿管理运行质量,实现塌陷赔偿处理率、服务满意率重大提升,同时防止集体上访或越级的发生。达到地企和谐共建、共赢的“双赢”目的,实现塌陷矿区精神文明建设、污染治理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制定系统的塌陷赔偿运行程序。俗话说:程序的公正,决定着结果的公正。应制定规范、公平、公正的赔偿程序,是赔偿过程更加透明、阳光,并严格执行程序。制定塌陷赔偿专项计划。首先,界定灾害区域;其次,与当地政府、村委或村民协商制定理赔项目和相应措施;再次,企业预算赔偿资金,要分门别类理算,杜绝一揽子进行。建立申请登记审查制。企业收到或所在政府、村委接到利益相关人提出的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应在塌陷赔偿管理机构进行登记并有专职理赔管理员审查受理,主要审查请求人是否适格,请求事项是否合乎规定程序和标准。建立事实调查、勘验制度。在合理的期限内,企业塌陷赔偿管理机构应派理赔管理员和其他专业人员会同所在的政府、村委共同到申请人处实地勘验、走访调查了解情况,并做好现场详查笔录,由理赔管理员、其他专业人员、政府或村委有关人员、申请人等签字,形成初步调查、勘验材料。论证和鉴定制度。如初步调查、勘验属理赔范围,企业和申请人共同向省级以上论证和鉴定机构申请论证和鉴定,由论证和鉴定机构实地详细论证和鉴定,出具论证报告或鉴定报告。建立协商会签、送达制度。省级以上论证和鉴定机构出具论证报告或鉴定报告后,企业塌陷赔偿管理机构应组织专业人员会同所在政府或村委有关人员、申请人以论证报告或鉴定报告为依据,共同协商签订塌陷赔偿合同,详细规定合同内容,做到平等协商,公平合理,诚实守信履行合同,防止纠纷发生,达到地企和谐相处、共同发展。设立复议制度。村委或申请人在履行陷赔偿合同有异议,应向企业塌陷赔偿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有企业专业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复审,对复审结果报有关政府、村委或申请人。

实行巡回检查制、回访制。为了做到有的放矢,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达到地企和谐的目的,煤炭企业对重大塌陷理赔事项可实行巡回检查制和赔偿回访制。组织有经验的理赔管理员及法律等相关人员,成立巡回检查组,对重大塌陷赔偿事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组织有关人员可成立回访组,对有关政府、村委或村民进行回访,落实赔偿款是否符实及今后工作的改进意见。

建立理赔专有账户,做到专款专用。企业要细化和加强赔偿费的发放工作,在财务部门要建立理赔专有账户,做到专款专用、专人发放和管理,定期向有关单位或领导汇报赔偿费的发放情况,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制定预案和改进措施,防范无计划、无专有账户、无专款专用、无专人发放和管理等现象的发生。

严格塌陷理赔材料归档制。塌陷赔偿合同等材料,是履约、处理纠纷的依据,要妥善保管,分门别类整理归档编号登记;严格塌陷理赔材料借阅制度,不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任意借阅,严格保守煤炭企业的商业秘密。

塌陷赔偿纠纷的及时处理。首先,塌陷赔偿管理机构发现纠纷要及时向企业法律部门报告处理,企业法律部门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再次,加大纠纷案件责任追究力度。对塌陷赔偿纠纷案件要按照规定及时汇报处理,及时分析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案件处理过程的得失,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减少企业塌陷赔偿案件纠纷的发生。对因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提高塌陷赔偿管理机构和理赔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提升理赔管理人员服务地企的塌陷赔偿管理意识和能力。

做好对当地群众宣传工作,促进地企和谐稳定发展。企业要和当地政府、村委一道协调配合做好当地群众思想宣传工作,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加大当地群众赔偿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满足他们的合理诉求。同时企业要依法、依程序、合理公平赔偿,做到赔偿过程和处理结果双公开。尽力听取他们的合理意见,努力改进企业的工作方法和作风,营造协调发展的新氛围,共同培育地企和谐稳定新局面。

推进生态文明工程建设,实现地企共建、共赢双发展。企业生产与土地塌陷是一个不可调和的矛盾体,企业要加大科技投入和找准创新点,结合实际合理改变生产开采方法和工艺流程,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加强与地方政府、村委和村民的沟通协商,推进双向治理,用科技创新提高企业节能减排,用土地塌陷费用反哺进行生态文明工程建设,努力减少矿区污染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实现地企共建、共赢双发展。

打造煤炭资源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均衡发展模式。企业要正确处理资源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既要企业安全生产,又要矿区环境优美天空深蓝;既要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又要矿区社会稳定;因此,只有打造煤炭企业资源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均衡发展模式,才能促进生态文明矿区建设持续发展,实现矿区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目的。

塌陷赔偿管理不仅是一个企业管理问题,还愈来愈发展成了环境、社会等管理问题。因此,企业在处理塌陷赔偿问题时,一定要结合实际,多调查、多研究、多考虑,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和程序,做到理赔措施得当、公平合理。同时一方面放手发动群众做好宣传工作,明确赔偿目的和生态文明共建的要求。另一方面接受村民和周围群众的监督,细化和加强赔偿费的发放工作。既达到满足村委或村民的要求,又达到促进企业发展的“双赢”目的。既达到积极预防因塌陷赔偿出现的不和谐因素,又能排除群体上访或越级缠访的发生达到“地企和谐”目的。又同时加大纠纷处理力度,以期达到地企共荣、生态平衡、环境优美的理想状态,最终实现生态文明共建下的新的塌陷赔偿管理机制。

第7篇:国企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日前,一项涉及欧洲5国、180名跨国公司律师的独立调查报告《变小的世界――欧洲公司法律顾问如何管理跨国争议》由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正式推出。

报告指出,根据欧美的历史研究发现,当经济衰退时,企业的法律诉讼将会增加。中国企业特别要注意,在美国发生次贷危机、经济进入疲软期的背景下,中国企业应对跨国争议的战略和法律策略极其重要。

报告负责人吕立山表示,“我们的报告是想给中国的企业及其法律顾问提供一面镜子,了解国外企业律师如何应对跨国争议,从中找出自己的对策。”

经济衰减 跨国争议频增

此项独立调查对象为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和荷兰的180位跨国公司律师。调查行业包括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制造、保险与再保险、能源、电信、媒体与技术等行业。这些受访者所在企业一半以上年营业额超过40亿欧元。

调查显示,在不同的欧洲国家,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不尽相同,在荷兰,监管风险成为最大的风险,而在德国和英国,雇佣风险和环境风险分别是这两个国家的最大风险,商务合同争议是在意大利可能面临的最大风险。

“企业与消费者、企业与供应商、企业与雇员之间经常会产生争议和纠纷。”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香港代表处首席合伙人梁镇宇认为,“除此而外,事实上,最让公司律师劳心和彻夜不眠的是企业与监管者之间的争议,此类争议会对整个公司产生潜在的灾难性影响,其不但可以导致声誉、股价、交易能力的下降,甚至企业的管理者也有可能会受到严重的民事或刑事处罚”。

“事实上,在全球范围内,跨国争议正在成为企业律师关注的领域。”梁镇宇强调到,将近三成的受访者认为,近3年来,跨国争议正在呈现越来越多的趋势。调查还显示,29%的受访公司律师认为,面临跨国争议担忧最多的国家是美国,其次,是中国与俄罗斯,受访比例为16% 。在中国和俄罗斯,涉及的程序和缺乏可预测性的问题是企业律师最关心的问题。

调查同时显示,欧洲公司选择处理跨国纠纷一般会由公司法务部以及外部法律专家共同完成,个别会把纠纷处理外包给一个单独的律师事务所。

提高法务管理能力应对集体诉讼

在此次调查中,发生不久前的次贷危机所引发的集体诉讼有所体现。

来自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证券集体诉讼数据交换所和基石研究的数据显示,在去年下半年的100件左右的证券类集体诉讼中,有将近1/4与次贷危机有关,这意味着金融市场的所涉及的集体诉讼风险正在增大。

第8篇:国企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所谓法务会计,就是指特定主体运用会计知识、法律知识、审计技术等解决经济纠纷案件并以专家证人身份出席法庭就案件涉及的财务问题发表专家意见的一项特殊工作。法务会计的出现是当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这项职业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的美国风靡一时,并迅速成为美国20大热门行业中最为热门的职业之一。相比之下,我国的法务会计就稍显稚嫩,亦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务会计体制。尤其是面对串通舞弊等经济案件的不断发生,制度跟不上现实漏洞变化的背景下,很多内外部监督机构形同虚设的现象并不少见,作为外部“经济警察”的注册会计师由于利益关系,在审计中也扮演着并不光彩的角色。因此,这也就迫切需要法务会计师在反舞弊斗争中扮演更为严厉的“反面”角色。

法务会计的服务对象不仅仅局限于法律纠纷中,企业管理层、利益相关者以及个人都对法务会计存在着不同层次的需求,尤其是在企业舞弊的预防、风险管理等方面也都需要法务会计的介入。而从对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的角度上看,法务会计也是外部监督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其对于完善会计准则制定、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会计信息披露水平等方面有着自己独特的贡献。

二、法务会计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作用机制

毋庸置疑,会计信息透明度的研究是为了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促进资本市场更为有效率地运行,但面对目前企业舞弊行为的越加猖獗,一系列的舞弊手段和案件的发生无疑对利益相关者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也从侧面反映了我国当下资本市场信息效率的缺失。因此,寻找更为合理有效的方法来预防和治理舞弊就显得尤为必要。而法务会计师作为外部的独立个体,在精通法律和会计等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对企业的经济纠纷和特殊业务进行相应的判断和分析,出具相应的鉴定报告,这无疑也从另一个角度诠释着企业的会计信息透明度。

(一)以舞弊调查与预防角度的作用机制

作为法务会计的技术职能之一,舞弊调查与预防业务的执行对于利益相关者了解并解决财务问题提供了一架桥梁,对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水平有一定的辅助作用。首先,在接受利益相关者的委托后,法务会计师要对利益相关者的委托目的、各方分歧原因法律诉讼支持是法务会计的又一项专业社会技能,它是指通过法务会计人员参与未决事项的调查、取证等环节的有效参与,协助律师、法院正确处理法律事项的专业工作。在诉讼支持中,法务会计师常常以专家证人的身份出现,就纠纷案件或法律的财务问题发表专家意见和判断,并给出相应的意见。以及企业的内控状况做基本了解,分清企业舞弊的种类(如管理层舞弊、职工舞弊等),同时搜集相关的财务数据、审核相应的财务事实,然后拟定工作方案,并实施具体的实质性工作程序(如分析证据、计算损失等),最后做出结论、出具报告、得出专家性的意见,同时将结果反映给利益相关者。在整个调查舞弊业务的活动中,法务会计师作为非审计行业的独立第三方,对企业舞弊行为进行调查和分析,确定企业不同环节的法律责任,以及应当赔偿的经济损失等。这种业务不但可以发现内控漏洞和舞弊行为,而且可以在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问题上提出自己的见解,敦促企业改进并完善内部控制设计,严格披露已被查出的舞弊漏洞,因此此角度可以作为一股外部“正能量”的作用机制为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做出贡献,与此同时也可为对上市公司的相关评级机构提供更为公正、合理的财务信息。

(二)以法律诉讼支持角度的作用机制

法律诉讼支持是法务会计的又一项专业社会技能,它是指通过法务会计人员参与未决事项的调查、取证等环节的有效参与,协助律师、法院正确处理法律事项的专业工作。在诉讼支持中,法务会计师常常以专家证人的身份出现,就纠纷案件或法律的财务问题发表专家意见和判断,并给出相应的意见。具体的业务内容主要包括:评估诉讼风险、审查财会事实、咨询谈判、损失计量、出庭作证等。此项业务技能过程通常较为复杂,涉及的业务范围也较多,因此需要做的工作量也较大,得到的会计信息当然就更加透明和公正,也为案件争端的最终解决奠定坚实的基础。在企业出现的各类经济纠纷案件中,作为独立第三方的法务会计师的出现,往往对企业更为客观披露信息起到监察与防控作用。企业舞弊或违法犯罪行为一旦为法务会计师所发现,法律必将对此行为进行严惩,法务会计师也会对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进行会计信息的强制披露。因此,无论是从损失,还是从企业形象以及公司未来发展上都会使得企业在会计行为中进一步规范自己,会计信息质量自然在法务会计师处理诉讼支持的外部机制中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三)外部独立监督角度的作用机制

作为外部独立的专业机构力量,法务会计师与注册会计师审计有着不同的作用和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工作范围主要是针对其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进行专业判断,而法务会计的工作范围则广泛得多,其监督的范围往往涉及到企业经营活动的方方面面,如企业的违法犯罪、危害社会安全等活动。因此,法务会计师的监督往往可以为利益相关者维权提供更大的帮助。从对会计信息透明度的作用机制上来看,笔者认为,法务会计师可以接受利益相关者的委托,对企业的业务活动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做更进一步的调查和鉴定,利用自身的专业技能和法律侦探手段判断企业是否与注册会计师存在利益关系和联合舞弊的行为,一旦出现可能的行为,及时反映给利益相关者以及法律监管部门。同时,法务会计师应当从法律角度单独出具相应的业务报告,以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的业务活动行为和会计信息,并为相关的会计信息质量评级机构提供一手的资料。由此可见法务会计在会计信息透明度研究中的作用,这种外部机制不但可以有效监督企业行为,有时甚至会左右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使提供给企业股东、董事、管理者的数据更加真实可靠,对于提高我国资本市场更有效率的运行起到积极作用。

三、结语

第9篇:国企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1、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各有关部门及时认真学习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政府纠风办年全县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深刻领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所制定的各项政策和措施,针对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要求,总结成绩,寻找存在问题,不足之处和差距,切合治乱纠风的要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强化热忱为企业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

2、进一步清理对企业乱摊乱收行为

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并废除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收取费用,未经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坚决不收,并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工商、税务部门对社会上一些冒充及无序过份推销报刊、杂志等情况,都早早告知企业,一律杜绝征订。

3、热忱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县经济开发区内企业现有近200多家,每户企业从洽谈到签约、建设、投产,涉及办理证照有10余种。今年以来,经信委(企业服务局)配合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为企业办理营业执照、代码证、国地税证、“两证一书”、土地证、房产证、生产许可证、消防合格证等达280多本。全县对来陵投资新入户企业实行“零收费”政策。税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免收费用、免收对象,如对下岗再就业、大学生就业、残疾人就业、退役军人就业等税务登记办证免费。工商部门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对招商引资来陵投资的企业,给予按规定的减免,截止月底,已为他们减免登记费30多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改善了投资环境。

4、认真开展涉企和行业协会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