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措施项目清单范文

措施项目清单精选(九篇)

措施项目清单

第1篇:措施项目清单范文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 计价规范

一、前言

为了适应我国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建设市场发展的需要,规范建设工程各方的计价行为,进一步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改革,2003年2月17日,原建设部以第119号公告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简称“03规范”), 03规范的实施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迈入深层次改革和全面创新阶段。2008年7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以第63号公告,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简称“08规范”),2012年12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第1567至1574号公告,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个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简称“13规范”)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六部分组成。本文初探的是措施项目的计价规则。

二、措施项目的概念

在“03规范”及“08规范”中措施项目定义为: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组成通常分为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

通用项目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已完工工程及设备保护、施工排水降水、地上(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等项目。

专业项目指各专业工程特有的内容,如建筑工程中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等项目;装饰工程中的垂直运输、室内空气污染测试等项目;安装工程中的组装平台、设备、管道施工的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长输管道临时水工保护设施等项目;市政工程中的围堰、筑岛、现场施工围栏、便道、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等项目。

现行措施项目费用计算方法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在工程造价组成中单独列项,按国家或省(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按总价(或系数)计算措施项目费。

三、清单规范中措施项目计价的发展过程

1.“03规范”中关于措施项目计价规则

“03规范”中,对于措施项目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缺乏详细指引,仅描述为“措施项目清单的金额,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参照本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确定”。

在“03规范”出台后,发包人没有吃透政策,也没有设置前置条件,对措施项目实行“一揽子包干”办法,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约定“措施项目以‘综合合价包干’,不因施工期间人工、材料及机械价格变化、施工条件的变化和政府造价管理部门等调整各项目收费而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费在工程结算时一般不予调整。这段时期的招标工程因合同中明确了措施费不可调整,承包人不仅无限承担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及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还要政策变化的风险,结算矛盾及焦点集中在了“措施项目费用是否能调整”问题上了。

2.“08规范”中关于措施项目计价规则

“08规范”对措施项目的计价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计价规范明确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在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第4.7章(08规范),其中第4.7.4条明确规定,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用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我们可以明显看出“08规范”弥补了“03规范”缺陷,明确了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工程量增减或措施费发生变化,是可以调整措施费的原则,并有详细的调整方法,操作性很强。基于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权责对等性要求,“08规范”同时还体现了一个合理分摊风险的原则,即投标人在一定幅度内承担市场价格风险。“08规范”时期,招标及签订的合同中有关措施费结算矛盾明显减少。

3.“13规范”中措施项目费计价规定

“13规范”与“08规范”对比主要有三点变化。第一,明确措施项目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由“08规范”“宜采用”改为“应采用”字眼,变为强制性条款。第二,明确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第三,详细编录了各专业工程措施项目清单内容。

“13规范”措施项目的计价办法是前两版清单规范基础上结合实践不断完善和修正的结果,不仅有强制要求,有风险幅度约定,而且有措施项目清单详细的特征及内容描述。标志着措施项目费计价结束了探索工作,完成“理论-实践-再理论-再实践-新理论”过程,已经形成一个成熟的模式。

四、措施项目费结算中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措施项目费结算总体原则应以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为基础,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合同双方可参考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定额计价办法、施工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工程实体项目、施工技术方案等没有发生变化,且市场价格等外部因素波动不大时,结算时措施项目费用一般不作调整,执行合同价。

第二,工程实体项目没有发生变化,但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措施方案发生变化,要视情况调整措施项目费用。如果施工合同明确责任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内容就不能调整,否则是可以调整的。

第三,工程实体项目发生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可以调整措施项目费用。如果实体项目仅是工程量发生变化的,可调整超出合同实体项目约定幅度以外的措施费,拟调整措施项目费用水平和投标时保持一致。如果实体项目发生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用中已有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但要与投标时水平保持一致。

第2篇:措施项目清单范文

[关键词]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措施项目费; 综合单价

[abstract] the article taking baoan district, shenzhen sports ChangWu cover structure-steel structure engineering measures project cost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in GB50500-2008 valuation standard measures of project cost calculation under the entire process. In the new standard that the security measures should be as a fixed fee civilization rates and other measures as using the integrated unit price form for calculating. In this way determine action project cost can be more reasonable control of the project cost.

[key words] the mode of valuation; Measures project fee; Comprehensive unit price

中图分类号:TU3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 前言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了三年,措施项目费作为其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引起广大造价从业人员的探讨。为适应工程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和施工承发包活动的需要,在新规范中措施费用将通用措施项目费与专业措施项目分列,更清晰地将措施费用表达出来。

深圳市按斯维尔软件给定的格式有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和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以笔者的实际工程经验:深圳市宝安区体育场屋盖结构钢结构工程为例:

该工程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及钢结构。共四层,其中地下室一层,地上三层,是国家重点工程项目。该项目的重点主要是关于措施费用的计取上。

2措施项目费用的计算依据

2.1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依据由如下几点要素构成

(1)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拟建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

(3)与拟建工程相关的工程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

(4)招标文件

(5)设计文件

2.2根据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具体如下

(1)250吨,300吨履带机吊机各一台,使用时间为90天;

(2)25吨,50吨汽车吊各一台,使用时间为90天;

(3)平板车20吨,10吨各一台,使用时间为90天;

(4)现场拼装胎架,格构式胎架用钢材250吨,回收利用率30%;

(5)吊装行使道路和拼装场地硬化按25000平米考虑;

(6)地下室顶板保护措施用钢材80吨,回收利用率30%;

2.3该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

钢结构采用构件工厂制作、现场拼装、大型吊装机械吊装以及空中焊接组装相结合的施工方案。外压环和结构诸安装过程中的支撑方式采用胎架支撑方式,拟设置36个格构柱胎架;幕墙环和联系梁也采用胎架支撑方式,再设置36个格构柱胎架(尺寸可以小一些,具体应进行受力计算);幕墙柱的安装则可以使用以上搭建的胎架和已安装的幕墙环进行定位和安装,钢管灌注混凝土则采用混凝土泵车输送方式。

2.4参考同类资料

通过以上基础资料,按常规项目中没有的参考同类市场规定的原则。笔者最终与甲方一起探讨查阅了与本工程类似的佛山世纪莲花体育场和正在施工的深圳市大运中心主体育场。重点考虑了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吊装,用做支撑的胎架措施费,地下室顶板保护措施费。

3 该项目的措施费用确定为

3.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按推荐费率计算。其中临时设施费 费率1%:安全施工费费率0.5% 文明施工费费率0.7%环境保护费0.3%其计算费率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其他项目费+模板费+脚手架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费

3.2.二次搬运费

即钢构件场内二次搬运。 按规定有两种计算方式 一种选择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另一种是按现场条件计算。本工程的施工方案考虑按现场条件计算,以综合单价的形式,更合理地体现为:定额按相应规定的钢构件场内二次搬运。套用2003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

3.3脚手架费

含建筑综合脚手架使用及满堂脚手架。套用相应2003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

3.4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含履带式起重机250和300进出场套用相应机械定额

3.5 搭设供业主及第三方检测用的钢结构检测通道或平台

套用相应2003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

3.6地下室顶板保护措施费

含支撑塔架制作安装拆除并套用相应2003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

3.7用作支撑的胎架措施费

含支撑塔架制作,安装,拆除三个子目。这也是用做支撑钢屋顶但又不是实体工作的一个措施项目。还考虑了钢材回收的费用。(详见表格三:措施项目费分析表)套用相应2003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

3.8场地硬化及拆除措施费用

该项目含路床碾压检验,水泥路面,凿岩机破除原路面,挖掘机挖运土15KM考虑。而场地硬化及拆除这项措施费用的计算也是以前一般工程都未涉及到的。但体育场是个较特别的大型公用设施项目。甲方也明确提出了该项费用,参照佛山世纪莲花体育场和正施工的深圳市大运中心主体育场的有关做法。先常规碾压,然后破除,再浇捣混凝土,最后用挖掘机运走的方式来确定该项目。套用深圳市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2

4.最后得出的措施费用及分析表格如下

4.1表格(一)

5结语

通过以上实例分析得出: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为以后结算便利考虑更应该尽量按综合单价的组成方式来计算措施项目费

该案例中响应在2008.4.1.5条“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行费用。”为强制性条文,这必促使有效合理控制建设市场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恶性低价竞争。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参照深圳市的有关文件规定按推荐费率。

而其中施工组织对措施项目清单与费用的确定起到可靠的技术保障作用。相同的工程由于施工情况,施工方法,施工质量,施工工期和各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及装备的不同,所发生措施项目和费用也不同。

该项目招标人要求承包商一旦中标,根据现场作业环境和工程构造特点:在充分掌握第一手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和周边构,建筑物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并经评审通过确定费用。

合理计取措施项目费,需要从措施项目的特点和内容出发,明确有关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风险分担的机制。该项目的措施费用打破了以往普通建筑的措施费用。重点参考施工组织设计,以确定安全文明措施费和二次搬运项目费。参阅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场地硬化及拆除措施费,用作支撑的胎架措施费,地下室顶板保护措施费,混凝土模板与支架,脚手架费。参阅相关的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以确定施工技术方案没有表述,但是为了实现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而必须发生的技术措施,如搭设供业主及第三方检测用的钢结构检测通道或平台。

这个项目的完成是与多方合作沟通分不开的。其中主要有发包单位和设计单位。还有同类工程建筑计价资料。未来市场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这种市场变化直接使措施费用成为工程造价构成里重要的一环。正确地计算措施费用,不断探讨其合理性,从预算工作开始就控制好总造价,仍需要广大造价从业人员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吴国友.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措施项目费的合理计取 2011 08 建筑经济

[2] GB 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3篇:措施项目清单范文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施工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09)05-0183-02

1 招投标概念

1.1 招标

招标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和订立合同的特殊程序,是一种普遍运用、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是一种商品、技术和劳务的买卖方法。招标和投标是一种贸易方式的两个方面,既适用于采购物资设备,也适用于发包工程项目,从发展趋势看,招标与投标的领域还在继续拓宽,规范化程度也在进一步提高。

1.2 投标

与狭义的招标相对的一个概念是投标,投标是指投标人接到招标文件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也称标书),并将其送交给招标人的行为。可见,从狭义上讲,招标与投标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分别代表了采购方和供应方的交易行为。

2 什么是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是由招标人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就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由招标人(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

实践证明,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有诸多优点,概括如下:

(1)在招标之前,编制工程量清单可对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的正确性、可建性和一致性进行检查;

(2)在招标过程中,采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报价基础,体现了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3)在正确的工程量清单基础上,业主能够获得较低的报价,从而节约工程资金;

(4)投标是依据工程量清单报价,可以降低投标风险和投标费用;

(5)可以促进企业注重施工技术的进步和成本的节约,有利于建筑企业的发展,和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6)在定额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工程,工程数量由各投标人自行计算,工程量计算风险和单价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而在工程量清单招标下,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供,各投标人一般无需再计算工程量,招标人承担工程量计算风险,投标人只承担单价风险:

(7)投标人可以节约投标时间,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综合单价报价、解决施工技术和施工难题:

(8)对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评估更为简单化和程序化:

(9)已中标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作为合同的附件,可用于工程结算、变更、工程纠纷以及建筑物后期的维护管理等。

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投标报价的基础已被证明是一种公平、有效的方式。在国有投资项目仍占有多数、建筑业还未真正走向市场的中国采用该方式进行招投标,将无疑是一种公平、稳妥的做法。如何能更有效地发挥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优势,同时最大程度减小由它带来的风险,也是各国政府和有关工业领域积极探索的课题。

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构成

借鉴国外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做法,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我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就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3.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是“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表编制的分项“实体”工程项目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不可调整闭口清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必须逐一计价,对清单所列内容不允许做任何更改变动。

3.2 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清单为可调清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所列项目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做适当的变更增减。投标人要对拟建工程可能发生的措施项目和措施费用做通盘考虑。清单一经报出,即被认为是包括了所有应发生的措施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果报出的清单中没有列项,且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项目,业主有权认为其已经综合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将来措施项目发生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索赔与调整。

3.3 其他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是指除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外,因招标人的要求而发生的与拟建工程有关的费用项目。其他项目清单由招标人和投标人两部分组成。招标人填写的内容随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或标底编制人,其项目、数量和金额等投标人或标底编制人不得随意改动。

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实践总结

4.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

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要满足《计价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必须遵守的四个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对规范中的缺项,如新材料、新技术、新施工工艺,可由业主补充设置,使之既要满足《计价规范》的规定,又要反映拟建项目的项目特征。工程量计算要准确、项目工作内容和特征要写清楚、项目名称的划分正确。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咨询机构)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该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要求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应清楚、全面、准确地描述需要投标人完成的每一个详细的工程内容,以便投标人全面考虑包括完成清单项目所要发生的全部费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和工程特征描述必须准确全面,避免由于描述不清引起理解上的差异,造成投标企业报价时不必要的失误,影响招标投标的工作质量。另外,分部分项工程量要求工程数量准确,避免错项和漏项。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中使用的主要材料规格、型号及质量等特殊要求也要详细说明,因为材料价格是影响造价的主要因素之一,尤其是在安装工程招标、精装修招标和园林绿化招标中。安装工程涉及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种繁多,型号规格各异,造价所占的的比重比较大,如果说明不够详细,无法很好的指引投标人报价,并且中标后由于材料、设备变更引起的纠纷比较多,在实际招标中可以采用暂定价的方式。

(3)一些业主在自行确定清单项目时,往往仍沿用过去“预算定额”按施工工序划分项目的方法设置清单项目。这样做的结果,清单项目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而且繁多复杂。而《计价规范》确定的项目名称是以一个“综合实体”来考虑的,因此业主自主确定清单项目时要

有意遵循这一原则。

4.2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措施项目清单所列项目不构成工程实体的内容,而是为完成工程实体内容必须采用的一些措施性工作。《计价规范》通过列举的方法列举出大部分措施项目,如模板及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环境保护等。实践中,影响着措施项目设置的因素太多,除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等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业主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在项目清单中究竟列出哪些措施项目,这完全由业主参照规范中的措施项目表列项,必要时可作补充修改。至于施工单位如何填报,这也完全由施工投标企业决定。

在实践编制中的要求:

(1)措施项目清单的设置,宜粗不宜细。主要是列出组织类措施项目,如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材料的二次搬运、夜间施工、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等项。招标人可以选择一般技术水平的多数投标企业采用的技术措施项目,并同时要求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自行考虑增减项目o

(2)招标人还可选择不提供措施项目清单,这样招标人也可以回避因措施项目清单提供不完善而带来的风险,同时有利于投标人竞争,从而合理降低工程造价。

4.3 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其他项目清单是招标人(业主)提出的与拟建项目有关的特殊性要求。它由招标人项目和投标人项目两部分组成。招标人部分的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必须服从。投标人部分的,由招标人列举提示项目,投标人填写报价,如不填写视为无偿服务。招标人部分和投标人部分,均由招标人参照《计价规范》中确定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列举提示项目。零星工作项目一般应按拟建工程具体情况,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

在实践中要特别注意针对甲供材料数量发生的争议。这是因为,在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下,不管是在报价中还是结算中甲供材的数量确定都是按照(或参照)定额消耗量来确定的,一般双方对此争议较少。但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关于业主供应材料的数量在很多情况下往往不太明确,容易产生纠纷。由于清单的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业主供应的材料费用应计入相应综合单价的材料费中。但往往综合单价的材料费不仅包括业主供应材料费用同时还有承包商供应的材料费用。而投标人在综合单价分析中一般只明确该项清单的总材料费,并没有细分业主供应材料费用和承包商供应材料费用。因此,即使招标文件要求业主供应材料费用按指定价格进入报价,却仍然无法明确报价中业主供应材料费用的消耗数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业主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报价中必须明确材料的消耗数量。

4.4 规费和税金

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应列入的规费项目,全部列项;税费项目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

4.5 委托中介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是业主的一个重要选择

编制工程量清单专业性比较强,建筑产品是一次性和单件性的商品,业主投资项目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他不可能成为项目建设专家。因此,中介机构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方面的作用凸显,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委托其编制清单是业主的一个不错的选择。

参考文献:

[1]王恒久,工程经济[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112-113。

第4篇:措施项目清单范文

【关键词】 项目清单计价 应用

一、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以单位工程为例,业主编制的招标文件中,正确确定工程量清单是《计价规范》动作的前提条件。因为建设工程是否按清单计价,是由业主是否编制工程清单招标决定的。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由业主统一提供,投标人根据清单项目提示分别报价。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要满足《计价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计价规范》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对规范中的缺项,如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工艺,可由业主补充设置,使之既要满足《计价规范》的规定,又要反映拟建项目特征。

在实践中,一些业主在自行确定清单项目时,往往仍用过去“预算定额”按施工工序划分项目的方法设置清单项目。这样做的结果,清单项目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而且繁多复杂。而《计价规范》确定的项目名称是以一个“综合实体”来考虑的,因此业主自主确定清单项目时要有意遵循这一原则。

2、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措施项目清单所列不构成工程褓的内容,而是为完成工程实体内容必须采用的一些措施性工作。《计价规范》通过列举的方法列举出各项措施,如模板及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环境保护等。

实践中,影响措施项目设置的因素太多,除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等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业主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在项目清单中空间列哪些措施项目,这完全由业主参照规范中的措施项目表列项,必要时可作补充修改。至于施工单位如何填报,这也完全由施工投标企业决定。

3、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其他项目清单是招标人(业主)提出的与拟建项目有关的特殊性要求。它由招标人项目和投标人项目两部分组成。招标人部分的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必须服从。投票人部分的,由招标人列举提示项目,投标人可以填写报价,也可以不填写,如不填写视认为无偿服务。

招标人部分以及投标人部分均由招标人参照《计价规范》中确定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列举提示项目。

零星工作项目一般应按拟建工程具体情况,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

4、规费和税金

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应列入的规费项目,全部列项。税费项目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

5、委托中介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是业主的一个重要选择

上述以单位工程为例,说明了工程量清单编制应包括的内容,并指出了实践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从中可以看出,编制工程理清单专业性比较强。建筑产品是一次性和单件性的商品。业主投资项目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他不可能成为项目建设专家。因此,中介机构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方面的作用凸显,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委托其编制清单是业主的重要选择。

二、投标报价清单的编制

施工企业根据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对上述分部分分项工程量、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清单分别报价,并讲稿规费和税金,综合生成投标报价。

1、 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填报

根据规范规定和实践需要,在具体填报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时,我们总结出以下三个特点:

(1)关注“闭口性”

业主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闭口”清单,施工投标企业必须逐一填报计价,不得对清单所列项目作任何变动(不包括招标投标质疑后的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强调综合性

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为全费用单价,即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考虑了完成该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人、材、要的价格是市场价格,企业根据自己的资源条件、信息资料和管理水平,结合市场供求关系,准确、快捷地确定市场价格。它直接要求企业投标 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人、材、要的价格是市场价格,企业根据自己的资源条件、信息资料和管理水平,结合市场供求关系,准确、快捷地确定市场价格。它直接要求企业投标报价必须以成本核算为中心,兼顾效益与公平。

(3)基础配套性

《计价规范》为什么尚未广泛推广实施?一个重要原因是,实行清单计价的关键在于企业的自主报价。自主报价的依据主要是企业内部定额和企业的资源状况。事实上大多数施工企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真正形成自己的定额体系。施工企业必须建立以工序为研究对象的施工定额,以形成自己的人工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定额体系。

2、 措施项目清单的填报

招标人(业主)提出的措施项目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定的,没有考虑不同投标人的“个性”,因此,其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对施工投票企业来说,不具有强制性。投标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措施项目内容报价,但对于为满足项目的特定功能来说,有些必要措施必不可少,它必须通过费用投入来满足,这可能成为投标企业是否中标的一个关键因素。对于该项的填报,我们归纳三个要点:

(1)强调自主性

业主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是否填报,填写多少,由施工投标企业决定。投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管理水平、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设计对清单项目适当变更和增减,然后填报。

(2)推定和不可索赔

如果业主清单中所列项目,投标企业没有填报,而工程施工中又必须发生,业主有权认为其已经包含在投标人报送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将来一旦发生该措施项目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索赔和调整。

(3)强调综合性

与分部分项工程报价一样,投标企业填报的措施项目费用为全费用单价,包括所填报项目的人、材、机、管理、利润和风险因素在内的各项费用。

3、 其他项目清单的填报

其他项目清单的填报同样按业主提供的清单索引具体填报。

(1)招标人项目部分

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在招标人部分确定的项目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属招标人费用,投标企业不得更改。它实际上构成了合同条件的主要条款,如果投标企业不响应,就认为投标企业接受要约。

(2)投标人项目部分

《计价规范》规定投标人部分的参考项目总承包管理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用两个部分。总承包管理费由投票企业协调配合业主指定分包和业主提供材料包干使用。零星工作项目费由投标企业根据业主提供的零星工作项目表填报。

(3)其他其他清单中,招标人填写的零星工程数量、项目,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且必须进行报价。如果投标企业没有填报,则视认为投标企业无偿服务。

4、规费和税金及总价生成

投标企业虽然将规费和税金列入清单报价,但这却不是投标人的收入,而是收取以后需要上缴的。各地区不同工程项目对规费和税金的读取要求不一样,但总体模式一样,一般按政策确定的计算基础计算基础计取;应逐项填报。规费和税金项目的基本要求对于业主和投票企业同样具有约束力。

以上各项合计生成工程总的投标报价。

三、评标

如何评标?这要根据招标文件事先确定的评标标准来评。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模式下评标,我们的评标标准要充分体现清单计价的特点,合理确定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

1、中标条件分析

《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企业中标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之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第一条件是针对综合评标法确定的中标条件,第二条件是针对合理低价法确定的中标条件。实际工程招标投标中,运用便是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应用广泛。因为后者往往最符合处于习方市场地位的业主降低投资的意图,与之相对应的就是低价中标所带来的投资风险。因此,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在评标时应充分分析投标企业的投标策略,合理确定最低价。

2、投标策略分析

实行工程量清单诗人的招标投标,在工程结算时工程量一般可以按实调整,但一般不调整单价,投票企业最有可能采用不平衡报价,即在确定综合单价时,充分考虑可变动的工程量,充分考虑早收工程进度款,充分考虑提高今后发生机率高的暂定工程单价,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策略性地报价。运用投标策略对于投标企业来说是允许的,但对于业主来说,就要在制订评标标准和评标时充分分析投标企业的投标策略,选择双赢的结果。

第5篇:措施项目清单范文

关键词: 招投标清单项目内的结算造价;重新进行清单组价的结算造价;价差调整造价;综合单价调整引起的造价;措施费调整造价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04-0074-03

0 引言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模式已在我国推行多年,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模式下的结算造价一般包括以下五方面的造价:①招投标清单项目内的结算造价;②重新进行清单组价的结算造价;③价差调整造价,即招投标清单项目内的工料机价格变化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变化幅度时引起的价格调整造价;④综合单价调整引起的造价,即招投标清单项目内的清单工程量变化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变化幅度时综合单价引起的造价;⑤措施费调整造价[1]。在这一模式下如何利用清单计价软件及电子表格进行工程量清单结算造价的实战操作,并且符合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地方政府的实施细则,是全国各地造价师面临的重要实际问题。本文就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实施细则,并结合实际案例,围绕这一课题进行展开论述。

1 招投标清单项目内的结算造价

对施工完成的实际清单项目,当项目特征与招投标文件中的清单项目所描述的项目特征一致时,需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法”来进行结算,这也是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合同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条款的要求[2]。这里所说的已有综合单价,就是作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中标单位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做的投标报价文件中的综合单价”,在计价软件中为了达到固定单价的目的(以广西区普遍使用的博奥计价软件为例),必须对照着投标报价文件中的数据,用补充定额的操作键录入各清单项目的人材机费用,同时按投标时的各项取费费率进行设置,才能保持结算时的清单综合单价与投标报价文件中的一致,才能避免由于清单项目及下挂定额子目的工程量变化引起综合单价也跟着变化,而达不到固定单价的要求[3]。按以上做法完成了招投标清单项目内各清单项目的固定单价操作后,它们的工程量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录入软件即可。上述所说的招投标清单项目内的结算造价,一般占到该项目结算总造价的主要比重。

2 重新进行清单组价的结算造价

重新进行清单组价的结算造价部分,主要是针对实际完成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与招投标文件中不一致的项目,如果只是项目特征的简单性减少,可参照原投标单价并做少量修正,如抽取掉原投标报价时某清单项目下挂的某条定额子目后即满足要求,此时固定单价的软件操作方法参照上文相关内容即可;如果项目特征对比后,有“质”的区别,导致无法参照原投标单价了,则原来对应的投标清单项目及单价就用不着了,需重新套定额对这些清单项目进行综合单价的重组价,此时的材料单价要按该清单项目具体施工期的当期信息价或施工期间的平均信息价来取定,如果是按平均价,要注意合同约定的是算术平均价还是加权平均价,工程量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录入即可,取费一般按中值并考虑让利系数来确定,让利系数按合同中的约定来计算,一般涉及招标预算控制价文件与投标报价文件中的数据对比,让利系数=1-投标报价总造价/招标预算控制价总造价,注意合同约定的是总价让利还是单价让利,如果是总价让利,在博奥计价软件的“工程取费”模块新加一行,按让利系数编辑总价计算公式即可,如果是单价让利,需在博奥计价软件的分部分项模块中,用调价键反映让利系数的影响。对于“重新进行清单组价的结算造价部分”(除了参照合同中已有的类似综合单价这种情况之外),由于材料价格取的是实际发生期间的信息价、清单项目是招投标时没有列出的新项目,因此不存在着下面所说的“价差调整造价”与“综合单价调整引起的造价”了。

重新进行清单组价的结算造价部分,是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这几个条款的具体应用。

3 价差调整造价

价差调整造价部分,针对的是招投标清单项目内的工料机,当它们的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各省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进行调整,例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中规定: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承包人可承担5%以内(含5%)的材料基期价格风险,发包人承担5%幅度以外的材料基期价格风险[4]。这样的规定避免了承包人过大或无限制承担市场价格风险的这种不合理情况。

价差调整造价部分的计算方法可按以下步骤进行:先按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下挂定额子目,拷贝或录入到清单计价软件中,同时将审定工程量也录进去(注意不是招投标时的工程量),材料采用投标时的单价(即基期单价),经软件计算后自动分析出工料机用量,对于人工价格是否可以调整的问题,一般均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关于人工单价政策性调整文件,才能进行相应调整。对于机械台班价格一般是不调整的,因此下面所说的价差调整造价部分主要是材料价差的调整,将以上清单计价软件计算后自动分析出来的材料项目、用量、基期单价、合价等导出为电子表格文件,录入施工期各期的材料信息价然后得出各材料施工期的平均价,设公式对比它们与基期单价(即投标时材料单价)的变化幅度,对超出合同约定幅度的那些材料进行补差(正值或负值),一般只补超出价格风险范围之外的差额(而不是所有超过基期单价的差额部分),如果合同约定价差调整部分按税内独立费即税前项目计取(多数情况下都是这样约定的),则在电子表格中将税率考虑进去就能得出结果了,如果合同约定价差调整部分也按投标时或现时的费率标准来滚费率,则必需将以上分析得出的人材机价差值作为基础数据,在清单计价软件中用基价键录入作为补充定额,设置各项取费费率,经软件计算后得出(如果用电子表格软件来做,则需人工设置各级取费公式,且基数关系会交织在一起,不如用更快捷的清单计价软件来做)。

4 综合单价调整引起的造价

综合单价调整引起的造价部分,针对的是招投标清单项目内的清单工程量,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当某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的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当某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的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应予调整。一般的调整原则是: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较原综合单价低,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较原综合单价高。这一原则保证了承包人建安成本中的间接费用的固定成本方面的投入,不会因为清单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引起明显变化。合同中应该约定调或不调综合单价的工程量变化幅度范围及单价的调整百分比,如果合同中未做约定,综合单价是否调整可按工程量变化的10%作为风险幅度范围:当“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大于“工程量清单中列的工程量”的10%时,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结算价=1.1*工程量清单中列的工程量*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最终完成的工程量-1.1*工程量清单中列的工程量)*调整后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当“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小于“工程量清单中列的工程量”的90%时,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结算价=最终完成的工程量*调整后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以上 “综合单价调整引起的造价部分”的计算,在实战中可利用电子表格来处理:先将博奥计价软件中投标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及招投标清单项目内的结算造价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导出为电子表格,将它们合并在一个电子表格文件后,增加“工程量差额”、“执行原单价的工程量”、“需调整单价的工程量”、“调整单价”、“调整后合计”这5列,工程量差额=(结算工程量-招投标工程量)/招投标工程量,“需调整单价的工程量”利用“工程量差额”作为判断条件,等于如下这个二级嵌套逻辑函数的自动计算值,需调整单价的工程量=IF(工程量差额>0.1,结算工程量-1.1*招投标工程量,IF(工程量差额

调整单价根据合同约定或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的百分比来设置,也表现为一个二级嵌套逻辑函数的自动计算值,比如当约定为:结算工程量超过招投标工程量10%以上部分的调整单价按投标单价的0.98倍,结算工程量小于招投标工程量90%时,调整单价按投标单价的1.02倍。则该单元格如下:调整单价=IF(工程量差额>0.1,投标综合单价*0.98,IF(工程量差额

5 措施费调整造价

措施费调整造价部分,依据是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广西实施细则的如下条款: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由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变化通常会导致措施项目费也发生变化(如分部分项工程中砼构件工程量的增加会导致措施项目工程中的模板工程量增加),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广西实施细则还具体规定: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含10%)时,其措施费不作调整,执行原有措施费;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时,其措施费应作调整(除非合同约定了分部分项工程费发生变化均不调整措施项目费,才可以不调整)。具体调整公式为:当变化幅度为大于+10%以上时,即“最终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大于“1.1倍承包人报价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时,调整后的结算措施项目费=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措施项目费*(最终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承包人报价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0.1);当变化幅度为大于-10%以上时,即“最终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小于“0.9倍承包人报价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时,调整后的结算措施项目费=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措施项目费*(最终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承包人报价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0.1);以上算出的“调整后的结算措施项目费”减去在“招投标清单项目内的结算造价”中以固定价格出现的“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措施项目费”,就是由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的超幅度变化(这里是10%)引起的措施费调整造价部分。汇总以上五部分的结果,即为该项目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模式下的结算造价。

参考文献:

[1]邢有红,达海清,曹伯祥.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工程造价管理[J].价值工程,2013(9):65-66.

[2]王海宏,谢洪学,吴松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S].2008.

第6篇:措施项目清单范文

关键词 招投标;工程量清单

中图分类号: TU72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计价模式已不能满足现代经济发展的招投标需要,无法实现招投标的真正目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改革以工程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的计价模式。对于招标人,必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风险。对于投标人,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必须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定额合理确定人、材、机等要素的投入与配置,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在此基础上确定投标报价。

1、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以单位工程为例,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中,正确确定工程量清单是其前提条件。工程量清单是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对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统一提供,投标人根据清单项目内容逐一响应,分别报价。如果招标人不能提供准确度高的工程量清单,会造成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量变更项目多、数量大的问题,从而造成工程实际造价超过预算的风险。

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形成工程项目的实体,应根据《计价规范》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对规范中的缺项,如新材料、新技术、新施工工艺,可由招标人补充设置,使之既满足《计价规范》的规定,又能反映拟建项目特征。

1.2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措施项目清单项目并不是实体性消耗项目,而是为完成工程实体必须采用的与实体工程中的具体活动相关的措施性工作。实践中,影响措施项目设置的因素很多,除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等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措施项目费一般实行包干制,只有在变化量达到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变化范围时才做调整。

1.3 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其他项目清单是招标人提出的与拟建项目有关的特殊要求。它由招标人项目和投标人项目两部分组成。招标人部分,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必须服从。投标人部分,由招标人列举提示项目,投标人可以填写报价,也可以不填写,如不填写则视为无偿服务。

1.4 规费和税金

规费为不可竞争的费用,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全部列项。税费项目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

1.5 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人的一个重要选择

上述以单位工程为例,说明了工程量清单编制应包括的内容,并指出了实践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从中可以看出,编制工程理清单专业性比较强。而招标人作为招标项目的使用人,并不是项目建设专家。因此,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清单是招标人的重要选择。

2、投标报价清单的编制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对分部分分项工程量、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清单分别报价,并加上规费和税金,生成投标报价。

2.1 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填报

根据规范规定和实践需要,投标人在填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有以下特点:

①闭口性。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闭口清单,投标人必须逐一填报,未经允许不得对清单内容作任何更改。投标人如果认为清单内容有不妥或遗漏,只能通过质疑方式提出,由招标人作修改,并将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发至所有投标人。

②综合性。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为全费用单价,即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考虑了完成该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人、材、机的价格是市场价格,投标人应根据自己企业的资源条件、信息资料和管理水平,结合市场供求关系,确定投标综合单价。它直接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以成本核算为中心,兼顾效益与公平。

③基础配套性。实行清单计价的关键在于投标人的自主报价。自主报价的依据主要是投标人内部定额和企业的资源状况。但事实上由于大多数投标人都未能形成自己的企业定额,还是沿用了旧的定额计价模式,造成自主报价的能力不强。投标人应建立以工序为研究对象的企业施工定额,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2.2 措施项目清单的填报

措施项目清单不具有强制性,它是招标人根据一般情况制定的。实际上每个投标人的施工工艺或施工顺序都或多或少存在差异,投标人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减措施项目内容。但对于某些必不可少的措施,就可能成为投标人是否中标的一个关键因素,在填报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强调自主性。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是否填报,填多少,由投标人决定。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管理水平、拟采用的施工方案对清单项目进行变更和增减,然后填报;

②推定和不可索赔。如果招标人清单中所列项目,投标人没有填报,招标人有权认为其已经包含在投标人报送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将来如果发生该措施项目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索赔和调整;

③强调综合性。与分部分项工程报价一样,投标人填报的措施项目费用为全费用单价。

2.3 其他项目清单的填报

其他项目清单的填报按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具体填报。

①招标人项目部分:该部分确定的项目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属招标人费用,投标人不得更改。它实际上构成了合同条件的主要条款,投标人必须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

②投标人项目部分:该部分的参考项目是总承包管理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用。总承包管理费由投标人协调配合招标人指定分包和招标人提供材料包干使用。零星工作项目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零星工作项目表填报;

③其他清单中,招标人填写的零星工程数量、项目,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且必须进行报价。如果投标人没有填报,则视为投标人无偿服务。

2.4 规费和税金及总价生成

投标人虽然将规费和税金列入清单报价,但这却不是投标人的收入,而是收取以后需要上缴的。一般都是按政策确定的计算基础计取,逐项填报。

以上各项合计汇总成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3 评标

3.1 中标条件分析

《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中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对于条件(1),可理解为综合评分法,即评标小组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标标准,例如投标报价、施工方案、业绩以及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量化打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为中标。而条件(2),可理解为合理最低评标价法,它有以下含义:a.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这是中标的前提条件。b.经评审的投标价格为最低,这是评标定标的核心。c.投标价格不低于自身成本,这是为了制止不正当的竞争、垄断和倾销的国际通行作法。实际工程招标投标中,运用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的做法比较广泛,因为这个方法符合招标人降低投资成本的意图,但与之相对应的就是低价中标所带来的风险。因此,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项目,在评标时应充分分析投标人的投标策略,合理确定最低价。

3.2 投标策略分析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招标项目,在工程结算时,一般情况下,工程量可以按实调整,但不调整单价,所以投标人最有可能采用不平衡报价,即在投标总价确定后,根据招标人的需求,合理地调整投标文件中子项目的报价,在不抬高总价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可变动的工程量、可早收的进度款、提高今后发生机率高的暂定工程单价等,来赢得更多利润。运用该投标策略对于投标人来说是允许的,但对于招标人来说,就要在制订评标标准和评标时充分分析投标人的投标策略,选择双赢的结果。

3.3 合理低价的确定

《计价规范》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费用的分析程序。即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要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报价,提供单价组成分析依据。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组成,各构成比例是否科学,与现代化生产一般水平是否相适应,是合理确定低价的关键。评委应对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各项费用组成进行综合分析,最大程度地降低由招标人承担的低价中标风险,最终确定合理低价中标人。

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不一定是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评标价是一个以货币形式表现的衡量投标竞争力的定量指标。它除了考虑投标价格因素外,还综合考虑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业绩等因素,并将这些因素应尽可能加以量化折算为一定的货币额,加权计算得出最后的评标价格。

第7篇:措施项目清单范文

关键词: 工程量清单计价 招标人 投标人 工程造价

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的逐步推行,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与国际接轨等要求,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改革不断深化。为改革工程造价计价方法,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国家建设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3年2月17日联合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作为国家标准,并于2003年7月1日起实施。对于以工程量清单形式计价的“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该规范为强制性规范。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它有效保证了投标人竞争基础的一致性,减少了投标人偶然工程量计算误差造成的投标失败。这种计价方法有助于形成“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建筑市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

1、我国清单计价规范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基本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它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

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是工程实体消耗部分项目,计算的是工程实体部分,由设计图纸决定。由招标人依据设计图纸,按照清单规范,区分不同专业、部位、特征将整个实体工程分解为不同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按四统一原则,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算单位、统一计算规则,编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数量。在招标中,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并承担工程数量方面的风险,如果清单编制不准确,在后续的工程中索赔损失可能加大。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对投标人来说,这一部分清单的内容实行三不准原则,即投标人不准修改,不准删减,不准增加清单内容。竞争的是价格。投标人在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时,采用综合单价,报价包括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这一部分费用是构成工程的主要费用,一般占工程总造价的70%~80%,在工程实施中,如果出现工程量的增减,只要不超过合同约定范围,可以直接用施工单位所报综合单价,乘以增减工程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这一部分招标人和投标人不会有争议。

1.2措施项目清单

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也就是为实施实体(设计内容)而采取的措施消耗项目,非实体费用消耗部分,与采取的施工方法手段紧密相关。招标人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提供一些措施内容。投标人报价时,要先拟定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才能再根据施工现场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要报的项目和价格。报价时,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内容不准修改,不准删减,可以增加,一些项目也可以报为零。在三个清单中,唯有这个清单投标人可以增项。由于清单实质内容可以变化,属全面竞争。如脚手架、模板及支架、夜间施工费用、临时设施费用、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安拆、垂直运输机械使用、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都属于这项费用。这一部分费用采用综合报价,即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如模板及支架,费用共多少元,脚手架,费用共多少元等等。这一部分费用一般占工程总造价的10%~20%.一旦出现工程量的增减,很难划分清楚是哪一个项目用多少,例如:混凝土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都随应之变动,而类似的变化是每个工程几乎都不可避免。对这一部分费用如何调整,招标人与投标人会有比较大的争议。对此争议如何解决,清单规范没有提出解决办法。而工程量增减如果过大或涉及到一些特殊的分项工程(如挑檐天沟等项,模板及支架费用甚至比工程实体性消耗费用还要高20%以上),这一部分费用也是可观的。

1.3其它项目清单

是除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内容以外的费用。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招标人部分,另一部分是投标人部分。

1.3.1招标人部分

主要有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预留金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这一部分费用可能动用也可能不动用,可以认为是发包人的预备费,投标人只要按招标人提供的项目、金额填写即可,这一部分费用不会发生争议。

1.3.2投标人部分

主要有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总承包费是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是完成招标人提出的,暂估工程量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内容,对于投标人也实行三不准原则,不准修改,不准删减,不准增加。竞争的也是价格,这一部分由发包人提供数量,承包人报价,采用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一样的方法调整,这一部分费用也不会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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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规费和税金

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规费和税金随合同价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方法计算,不是承包人的收入,属非竞争性费用。

从以上清单费用组成上来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包括措施项目清单、规费以及税金,最终费用计算繁琐,不利于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合同单价的签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合同纠纷。

2.国际清单计价下费用的构成及中外对比分析

国际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管理、措施、税款及合同中包含的风险、责任所应有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全费用单价。合同单价以中标单价来确定,设计变更等因素引起工程量变化按实调整。如《建筑工程量计算原则(国际通用)的总则》中明确规定:除非另有规定,工程单价中应包括:1)人工及其有关费用;2)材料、货物及其一切有关费用;3)机械设备的提供;4)临时工程;5)开办费、管理费及利润。

对比国内和国际工程量清单,表面上差别就在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这三个项目划分到哪一部分中去,对工程总价似乎没有影响,但一旦出现涉及到措施费用的工程变更,这两种清单的差别就出来了,国内清单由于采用综合单价,这一部分费用难以区分,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争议,工程造价不好调整,需要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协商有关事件,而这时并不总对招标人有利。而国际清单正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因为投标人所报单价已包括了措施费用,所以只要用单价乘以调整的工程量就可以对工程造价进行调整了,合同纠纷少。

3.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取的措施

鉴于这种情况,在目前条件下,为尽量避免或减少合同纠纷,应采取以下措施:

3.1措施费用项目的划分

招标人在提供措施费用项目清单时,对可能涉及到工程变更的项目或造价较高的项目列出详细的措施费清单。如对框架结构,混凝土工程占工程总造价比例较大,对混凝土工程梁板、柱、墙体分别列出措施费项目,这样,即便出现梁板、柱、墙体中其中一项工程量的增减,涉及到的措施费用也较少,由于费用少,纠纷相对来说容易解决。

3.2合同签订

在合同签订时,明确措施费用的调整方法,如在合同中规定按工程措施费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调整;或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乘以一定系数调整;或者规定一般情况下措施费用不调整,只是到工程量增减到一定程度再按一定方法调整。总体来说,在商签合同期间,招标人总是处于主动地位,有可能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以利于更好的控制工程造价。

第8篇:措施项目清单范文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应用。

中图分类号: TU7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第一章 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以单位工程为例,业主编制的招标文件中,正确确定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动作的前提条件。因为建设工程是否按清单计价,是由业主是否编制工程清单招标决定的。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由业主统一提供,投标人根据清单项目提示分别报价。

第二章 投标报价清单的编制

施工企业根据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对上述分部分分项工程量、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清单分别报价,并讲稿规费和税金,综合生成投标报价。

2.1、 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填报

根据规范规定和实践需要,在具体填报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时,我们总结出以下三个特点:

2.1.1关注“闭口性”

业主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闭口”清单,施工投标企业必须逐一填报计价,不得对清单所列项目作任何变动(不包括招标投标质疑后的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1.2强调综合性

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为全费用单价,即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考虑了完成该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人、材、要的价格是市场价格,企业根据自己的资源条件、信息资料和管理水平,结合市场供求关系,准确、快捷地确定市场价格。它直接要求企业投标 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人、材、要的价格是市场价格,企业根据自己的资源条件、信息资料和管理水平,结合市场供求关系,准确、快捷地确定市场价格。它直接要求企业投标报价必须以成本核算为中心,兼顾效益与公平。

2.1.3基础配套性

《计价规范》为什么尚未广泛推广实施?一个重要原因是,实行清单计价的关键在于企业的自主报价。自主报价的依据主要是企业内部定额和企业的资源状况。事实上大多数施工企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真正形成自己的定额体系。施工企业必须建立以工序为研究对象的施工定额,以形成自己的人工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定额体系。

2.2、措施项目清单的填报

招标人(业主)提出的措施项目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定的,没有考虑不同投标人的“个性”,因此,其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对施工投票企业来说,不具有强制性。投标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措施项目内容报价,但对于为满足项目的特定功能来说,有些必要措施必不可少,它必须通过费用投入来满足,这可能成为投标企业是否中标的一个关键因素。对于该项的填报,我们归纳三个要点:

2.2.1强调自主性

业主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是否填报,填写多少,由施工投标企业决定。投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管理水平、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设计对清单项目适当变更和增减,然后填报。

2.2.2推定和不可索赔

如果业主清单中所列项目,投标企业没有填报,而工程施工中又必须发生,业主有权认为其已经包含在投标人报送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将来一旦发生该措施项目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索赔和调整。

2.2.3强调综合性

与分部分项工程报价一样,投标企业填报的措施项目费用为全费用单价,包括所填报项目的人、材、机、管理、利润和风险因素在内的各项费用。

2.3、其他项目清单的填报

其他项目清单的填报同样按业主提供的清单索引具体填报。

2.3.1招标人项目部分

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在招标人部分确定的项目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属招标人费用,投标企业不得更改。它实际上构成了合同条件的主要条款,如果投标企业不响应,就认为投标企业接受要约。

2.3.2、投标人项目部分

《计价规范》规定投标人部分的参考项目总承包管理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用两个部分。总承包管理费由投票企业协调配合业主指定分包和业主提供材料包干使用。零星工作项目费由投标企业根据业主提供的零星工作项目表填报。

2.4、规费和税金及总价生成

投标企业虽然将规费和税金列入清单报价,但这却不是投标人的收入,而是收取以后需要上缴的。各地区不同工程项目对规费和税金的读取要求不一样,但总体模式一样,一般按政策确定的计算基础计算基础计取;应逐项填报。规费和税金项目的基本要求对于业主和投票企业同样具有约束力。

以上各项合计生成工程总的投标报价。

第三章 评标

3.1、中标条件分析

《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企业中标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之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因此,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在评标时应充分分析投标企业的投标策略,合理确定最低价。

3.2、投标策略分析

实行工程量清单诗人的招标投标,在工程结算时工程量一般可以按实调整,但一般不调整单价,投票企业最有可能采用不平衡报价,即在确定综合单价时,充分考虑可变动的工程量,充分考虑早收工程进度款,充分考虑提高今后发生机率高的暂定工程单价,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策略性地报价。运用投标策略对于投标企业来说是允许的,但对于业主来说,就要在制订评标标准和评标时充分分析投标企业的投标策略,选择双赢的结果。

第9篇:措施项目清单范文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通用的一种工程造价计价模式,这种计价模式能真正满足我国“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工程管理改革的需要,也是我国加入WTO后在工程造价领域与国际接轨的需要,要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顺利推广实行,真正达到市场竞争形成价格,最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本人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三方面对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分析。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等的明细清单。对招标人而言,是招标人或委托其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编制,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的,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和税金项目清单。对投标人而言,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其反映的综合单价包括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或委托其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并按照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体现招标人要求的工程项目及相应的工程数量,全面反映投标报价的要求,是投标人进行报价的依据,一个拟建项目的全部工程量清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它项目清单三部分。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应满足两方面要求,一是要规范管理,便于管理,以形成全国统一的建筑市场,二是要便于计价,使施工企业能够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为此建设主管部门以国家标准的形式,强制性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四统一""规则,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设置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单价、合价、备注等部分组成。其中清单编码以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9位为项目名称编码,全国统一,不得变动,后3位是项目特征编码,由清单编制人自行编制,顺序按001、002……排列,比如,某工程采用实心砖墙墙体构造,其中内墙240厚,M5.0混合砂浆砌筑,外墙360厚,M10.0混合砂浆砌筑,由于内外墙都为实心砖墙,项目名称统一,按规范,前9位采用统一编码为010302001,而墙体类型、墙体厚度和砂浆强度等级等具体项目特征不同,后3位自行编制,分别表示为001、002,连在一起,240厚内墙项目编码为010302001001,360厚外墙项目编码为010302001002。这是一种统一与灵活相结合的编码方式,能够满足同一个分部分项工程由于采用不同工艺,不同材料时的编码要求;其中项目特征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和材料品种、规格等分别列清楚;计量单位是不能更改的;工程量的计算应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工程实物量,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所有的清单项目工程量应以综合实体工程量计算,对于是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在单价中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风险及需要增加的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数量准确,避免错项、漏项。随着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和税金项目清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出现,附录中缺项的项目,编制人可以作补充。

(2)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施项目清单应包括为完成分部分项实体工程而必须采取的一些措施性工作,采用综合单价计价,不能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可以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包括施工排水,模板,脚手架、垂直运输等内容,具体工程量由施工企业自行计算。招标人提出的措施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确定的,没有考虑不同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如果有清单中未包括但实际建设过程中需要采取的措施,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可自行补充,否则按无其它措施认可。同时规定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现行的规定计价,不同的专业有不同的费率,其费用标准不予竞争;还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平安卡”项目不能漏掉,按粤建价函[2008]38号文的规定,编制工程概预算、最高报价值或标底价时,实施“平安卡”发生的费用列入,实施“平安卡”的工程,其建筑工程计算的费率调整为0.015%,每个单位工程按标准计算,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算。

其他项目清单主要体现了招标人提出的一些与拟建工程有关的特殊要求,包括暂列金额、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索赔费用、现场签证费用、材料检验与试验费(2010定额增加)、(工程优质费(2010定额增加)、(预算包干费(2010定额并入其他项目中,2006定额归入措施项目费中);其中暂列金额,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一般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计算,投标价的按招标人在其它项目清单列出的金额填写,对于结算价的,暂列金额则按扣减价款调整。与招标人有关的费用有:预留金、甲供材料费,这部分费用由招标人事先在招标文件中说明。与投标人有关的费用有:总承包配合管理费,零星工作项目计人工单价。这部分费用由投标人竞争报价确定。

规费、税金应按有关规定计算,并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本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必须执行,同时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规定。

三、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人确定招标底价的依据,同时也是工程竣工结算时调整的依据。实行工程量清单,将改变以工程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的计价模式,适应工程招标投标和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工程清单计价反映工程的个别成本,有利于企业的自主报价和公平竞争,实现政府定价到市场 定价的转变,有利于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有效纠正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的行为,避免工程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的行为,促进其提高管理水平,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反映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规范建设市场计价行为,从源头上遏止工程招投标中滋生的腐败,整顿建设市场的秩序,促进建设市场的有序竞争。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的主要特点是竞争,建设工程领域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价格和质量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是价格市场化。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在全国建立一个统一、开放、健康、有序的建设市场,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我国建筑业发展适应国际惯例与国际接轨,融入世界大市场的需要。在我国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会为我国建设市场主体创造一个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市场竞争环境,有利于进一步对外开放交流,有利于提高国内建设各方主体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有利于提高我国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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