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若隐若现范文

若隐若现精选(九篇)

第1篇:若隐若现范文

1、而这种信念多是来源于,对于心中那个或那些若隐若现的迷迷蒙蒙的美好的梦。

2、天渐渐灰暗下来,夜晚也慢慢地拉开了帷幕,那带着朦胧云雾的圆月,若隐若现,它徐徐地穿过一缕缕云雾越跳越高,想看看这热闹的星空。

3、如此之月,若笼罩在轻纱般薄雾中若隐若现。

4、木槿下微光互相交映,掩盖若隐若现的夕阳画。

5、大街上,到处湿漉漉的,人们在雾中若隐若现、来来往往,远远地只能听见杂碎的、间断的脚步声,只有渐渐走前才能看清形象。

6、炫彩的喷泉纤柔这彩灯的迷梦;湖心的小窗若隐若现周旋着夜的浪漫;眺望明亮的堤岸点亮在彼岸人的憧憬。

7、这银灰色像是给墙头屋脊树顶和街口都罩上了一层薄薄的玻璃纸,使它们变得若隐若现飘飘荡荡,很有几分奇妙的气氛。

8、美丽的荷花在雨雾中若隐若现,雨中那摇曳的身姿虽模糊,却使这恬静的荷塘更加神奇。

9、路边的青松翠柏也不逊色,郁郁苍苍,远处岩顶的楼台亭阁若隐若现。

10、我在远处看山很像一副风景画。再加上蒙蒙的雾群山若隐若现,更是给山增添了一层神秘感。()

11、夜,漆黑漆黑的,透过窗外的树叶,几束枯黄的灯光若隐若现似的。

12、山脚下一顶顶帐篷在雪雾中若隐若现。

13、海外有岛,其名蓬莱,茕茕入云,其上孤山青烟绕缭,钟音婉璇,始皇观之若隐若现,若实若幻,以为仙山。

14、山顶上云雾笼罩,看上去若隐若现。

15、远处的房屋若隐若现,远处的一切是那么朦胧,那么美……

16、今夜无风,空气中透露出雨后的一丝凉意,望着若隐若现的月儿,勾起了苦闷。

17、一排排路灯若隐若现就好像郭沫若诗中天上的街市……

18、秋天的早晨,乳白色的雾迷迷蒙蒙,各种事物都沐浴在晨雾里,朦朦胧胧、若隐若现,它来到田野,来到溪边,来到山上,给大地换上了迷人的秋装。

第2篇:若隐若现范文

1、若隐若现的释义:意思是隐隐约约,看不清楚。

2、若隐若现的出处: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珠儿》:“李惊,方将诘问,则见其若隐若现,恍惚如烟雾,宛转间已登榻。”

3、示例:迷雾笼罩,远处的房舍树木若隐若现,看不真切。

(来源:文章屋网 )

第3篇:若隐若现范文

上期报告重点分析了2100点整数关口的技术含义,从技术形态上看,二次探底创新低是符合技术要求的,我们认为也并非是坏事。因为整数关口作为大型底部始终让人感觉很别扭,历史上也没有先例。大双头的量度跌幅是2040点,本周探下的2089点距此位置相差近50点,但我们认为已经基本接近,大盘本身已经处在严重超跌的状态,跌穿2100点还是地量跌穿,因此,市场本身的做空动力已经严重不足,除非有利空消息,否则,没有完成量度跌幅也是十分正常的。

八月行情只剩下最后一个交易周,业绩压力的完全释放对市场来说无疑是利好。截止8月21日,1124家上市公司公布了中报业绩,金融和非金融部门公布业绩的市值占比分别为21%和33%。以已公布业绩的公司为样本,2季度,非金融板块单季收入同比增速降至7%(从Q1的11%),净利润增速降至-12%(从Q1的0%),创下09年中以来的收入和净利润增速最低值;金融板块的收入和净利润单季同比增速仍维持在18%和22%的高位。行业收入增速出现分化:上游原材料行业收入增速锐减,而中下游收入增速初现企稳迹象。应该说大盘创新低的走势已经充分反映了上市公司的业绩下滑的预期,我们注意到绩差中报的公布对个股的冲击力已经不大,而9月份是业绩真空月,确实有利于个股出现超跌反弹,目前距9月只剩下一个交易周,因此,本周探下的2089点的确值得重视。

上期报告重点指出了大盘见底的两大前提,一是政策救市,二是经济见底。对于政策救市,市场分歧很大,有人支持有人反对,反对者大多是理想主义者,把中国股市和成熟市场划了等号,认为股票还很贵,股市下跌是正常的,政府救市很危险。殊不知,不论是成熟市场还是新兴市场,政府都有稳定股市的责任,越是成熟市场,政府对股市的稳定越在意。中国股市是一个制度很不完善的市场,制度不完善和投资者结构的不合理,导致市场功能严重弱化甚至缺失。就像一个积弱已久的病人,再跌个跟头,恐怕自己就爬不起来了。一个走都走不稳的孩子,你非让他跑,显然是不现实的,更何况长期的过度圈钱,已经让这个市场未老先衰。

我们看股市要尊重市场的沿革,如果用成熟市场的标准衡量A股市场,那是很不客观的想法,人家一两百年的历史,才有今天的成熟和完善,我们20多年就想迎头赶上,那是完全不可思议的。A股市场规模在世界上已经名列前茅了,但这不是是什么?后遗症又是什么?其实就像中国经济,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奇迹,但教训和代价也是惨痛的,资源浪费、环境破坏已经开始让人们警醒,粗犷式发展仅仅在规模上冲到世界第二,而数量和质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中国股市也一样,这些年拼命发展规模,制度建设完全跟不上,后遗症确实很多,这种状态下不踏踏实实提高股市发展内在“质量”,显然是不对的。与此同时,就像我们承认我们是发展中国家一样,必须承认股市是新兴的不成熟市场,用不切实际的标准来要求市场、治理市场,结果可想而知。

必须明白的是,我们的股市现在需要面对的并不是发展问题,而是生存问题,二级市场投资者连年亏损,已经难以为继,而且市场长期低迷主要是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市场已经出现了严重的信心危机,这个时候反对救市,只能说明对中国股市缺乏了解。本周出台的两项政策显然考虑到市场的维稳,本栏认为是好现象,一是转融通业务推出设定了有利于二级市场的基调,即转融资先推、转融券标的限制。这很显然考虑到市场的现状,制度的不完善,市场纠错功能严重弱化,市盈率极低的银行股都被做空,这时候如果转融通业务没有导向性,将会对市场构成严重伤害。二是沪市ST股“摘帽”条件大为放宽,只要满足新规中的六条标准,均可申请摘帽,并在2012年进行业绩考核新老划断,这显然给了ST公司“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明显符合股市的实际情况,两市ST股超过100家,绝大多数是上市以久的老股票,很多是原来的国企,过去股市定位是为国企服务,IPO一度是额度制,这产生了相当多的遗留问题,这不是二级市场的错,而是制度的问题。我们欢迎推出更为严厉的退市制度,但在此之前,也需要结合历史情况给ST公司一定的机会,同时也是给深度套牢的中小投资者机会。

汇丰银行23日的数据显示,8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初值为47.8,创下9个月以来最低,中国制造业产出指数初值从7月份的50.9降至47.9,为5个月以来最低。汇丰公布的PMI初值似乎再度引发了市场对经济的担忧,股市显然受到了影响。对此我们认为经济在三季度依然存在阶段性见底的可能,从宏观和中观角度看,货币政策的放松和地方产业规划的出台,对经济的影响很快就会得到显现,尽管央行目前更多是使用公开市场操作的手段,这主要基于8月CPI可能出现反弹的判断,但我们依然预期年内降准和降息的可能较大。

地方版产业规划纷纷出台,7月以来已公布的地方投资计划涉及金额约7万亿元,统计显示,1-7月份,地方项目投资174924亿元,增长22%,回落0.1个百分点。2012年1-7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184312亿元,同比名义增长20.4%,增速与1-6月份持平。地方项目投资增速快于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有人会担心新一轮的投资竞赛出现,对此,我们认为肯定存在低效率投资的成分,但是我们也认为肯定会比09年四万亿的效率要高。我们比较担心的是地方政府的资金链,今年各地方政府进入偿债高峰期,地方债务危机如果因此加重,确实是一件大家不愿意看到的事。

从微观层面看,上市公司业绩止跌仍需等待,但目前出现了一些积极现象,7月下旬以来,工业品价格出现了一定的企稳迹象,同时部分产品库存和PMI 产成品库存指标均有大幅下降。下游行业开始出现转暖,诸如纺织行业,环比连续两个月出现改善。但我们需要知道的是,9月份是业绩真空期,即使上市公司业绩下滑势头不能出现收窄,对股价的影响也基本上体现不出来,这有利于市场进行价格修复。

我们反复强调超跌是市场最为可靠的动力,目前行情的市况基本上反映了我们的判断。虽然指数涨跌有限,但个股行情极为活跃,特别是中小市值超跌的股票,连续反弹的态势非常明显。通过上证指数和创业板指数的对比,我们可以体会到权重股和中小市值超跌股在表现上的反差。创业板指数已创下4个月以来的新高,而上证指数仍然在低位徘徊,这说明权重股的反弹受制于成交量,而底部的成交量不可能马上就放得很大,现在的市场依然以存量资金运作为主,你可以认为是自救,在缺乏场外资金捧场的环境下,从中小市值超跌股入手,也基本上是反弹初期的惯有表现。

第4篇:若隐若现范文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因素;对策

随着我国农业、能源、运输等领域的开发不断进步,各种水利工程的施工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水利工程的安全工作成为了一项影响施工安全,甚至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大事。但是因为水利工程施工工作的不可预测性、复杂性和多变性,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这些安全隐患如果造成安全事故,所带来的影响会十分巨大。文章将就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这些安全隐患及相关的对策问题进行分析。

1 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为其工作条件、环境、人员的不可预测性、复杂性和多变性,在实际工作中,其存在的安全问题也存在着其特殊的性质。总的来说,水利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既自然因素、人员因素和质量监控因素三个方面。下面详细就这三个因素进行分析。

1.1 水利工程施工中因自然环境因素存在的安全隐患

众所周知,水利工程全部是在自然的环境下进行的,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会不可避免的受到地质、气象、物候等各类自然因素的影响,而这些因素造成的安全隐患有时难以预测。如在汛期施工中,水利工程施工会受到洪水、潮汐、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情况影响,这些自然因素的影响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准确把握,但是它们在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对施工安全中存在着较大隐患,甚至造成的严重的安全事故。自然环境因素对水利施工工程的破坏一直是一项困扰实际工作的重大课题。

1.2 水利工程施工中因人员管理因素存在的安全隐患

在实际施工安全管理的整项工作中,人员的管理因素十分应该引起重视。但是因为施工过程中各类人员组成的复杂性,造成了施工过程中对工程人员管理的困难。这主要是因为工程管理人员和工程工人两方面原因造成。

在施工过程中部分管理人员对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甚至因为经济利益问题放松对安全的管理;部分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比较低,流动性相对较大,不了解水利施工工作的规程,安全意识较低。在这种情况下因为人员管理因素造成的安全隐患就比较多了。如2013年6月再江西发生的一起水利工程安全事故中,就是因为施工方老板的安全意识不强,使用了不合格的脚手架,造成的4死3伤的严重安全事故。

1.3 水利工程施工中因质量监管因素存在的安全隐患

在水利工程施工的实际工作中多采用“敞开式”施工的管理方式,所以在实际工作中,质量监管人员无法对整个工程的质量进行有效全面的质量管理,同时各阶段的质检工作有时难以做好链接工作,这使得工程质检监察有了了很大的难度。质量监管的困难就容易使得整项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在设计、原料采购、整体质量检测等方面困难就更大。

2 解决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问题的对策

想解决在施工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就需要针对造成隐患的实际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这些对策要符合水利工程施工的现场具体情况和要求,确保其可以操作性。

2.1 根据施工现场自然因素情况做好现场管理和应急工作

在实际施工操作过程中,受自然条件影响而形成的安全隐患是最难解决和预防的。在实际工作中,最大程度的避免因自然环境因素对施工安全的破坏是一项重大的课题。

在应对自然环境对施工造成的安全隐患时,首先应做好与之有关的的相关管理工作。自然环境因素的现场管理包括对气候、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实时监控,全面分析类工作,利用现有的科技手段,做好如气象观测预报等工作,提前完成安全隐患的预防准备工作。其次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自然因素有许多情况是不能预测的多变的。在这种情况下,每个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就要求施工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布置全面的应急处置预案,如防洪预案,防泥石流预案等各类安全预案,并可适时进行预案准备的抽查检查工作,确保在自然环境出现突发灾害情况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2 针对施工人员的实际情况做好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在施工安全问题实际工作中,应该做好对工程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因为施工工作中的人为造成的隐患有些是可以避免的。工程管理方应加强施工安全的责任意识,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针对工程操作工人的缺点,工程管理方面应将强安全教育工作,提升工程操作工人的整体素质和安全隐患意识。如做好安全条例的教育上墙工作,定期对技术施工人员进行业务考核等工作。同时施工管理方还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对施工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确保专业人员持证上岗,不出现未培训人员上岗等情况的出现。这些工作的开展可以尽量的减少在水利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的概率。

2.3 在施工中建立全面的质量监管体系工作

在施工实际工作过程中,建立一个全面的质量监管体系很重要。这个全面的质量监管体系包括设计工艺监管、建筑材料采购监管、施工质量监管等各个方面的全程监管。

在工程设计阶段,质量监管人员就应在设计工作中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开展质量监管工作。在工程设计完成后,质量监管人员就应介入到工艺设计的过程中,这样做可以确保从源头减少工程的安全隐患。在工程建筑材料材料采购的阶段,质量监管人员应做好材料的进货质检工作,确保采购的是有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防止因不合格的劣质原材料的流入使工程施工产生安全隐患。在工程施工质量监管工作中,质量监管人员应做好质量检验工作,确保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原材料是在合格的储存条件下储存,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的要求,以保证工程在确保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完工。

3 结束语

解决水利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是一项责任重大、使命艰巨、过程长期复杂的工作,通过多年的实际工作过程的实践,实际情况告诉人们: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工作需要施工工作中的每个人不管什么时间、任何环境都不能有任何麻痹大意思想。相信只要做好针对造成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隐患问题,采取相应的有效对策就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确保提高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1]李翠芝,邝霞.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问题探讨[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1(16).

[2]罗显文.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质量控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2(04).

第5篇:若隐若现范文

1 考纲解读

1.1考纲要求

(1)孟德尔遗传实验的科学方法Ⅱ;

(2)基因的分离定律和自由组合定律Ⅱ;

(3)基因与性状的关系Ⅱ;

(4)伴性遗传Ⅱ。

2010年与2011年对比,考纲要求相同。即要求学生能在较复杂的情境中综合运用其进行分析、判断、推理和评价,属于理解、应用水平。

1.2能力要求

(1)理解与综合运用能力:能运用所学知识与观点,通过分析与综合等方法对某些生物学问题进行解释、推理,作出合理的判断或得出正确的结论。

(2)实验与探究能力:具备验证简单生物学事实的能力并能对实验现象和结果进行解释、分析和处理,能对一些简单的实验方案作出恰当的评价和修订。

2 教学目的

遗传学实验设计类习题高考的频率比较高,而且分值还比较大,但部分学生总是把握不好。本节课针对遗传学实验设计题的相关类型进行解法指导及例题来展开教学复习,以便使学生更好地解决遗传学实验设计题,增加得分率。

3 教学重点

(1)熟悉相对性状中显、隐性关系判断的实验设计。

(2)探究某性状的遗传是细胞核遗传还是细胞质遗传。

(3)掌握基因在常染色体还是x染色体上判定的实验设计。

(4)了解环境因素和遗传因素对生物性状影响的实验设计。

4 教学难点

相关实验设计的解题方法及例题分析。

5 教学用具

多媒体课件。

6 教学流程

6.1探究一:相对性状中显、隐性关系判断的实验设计

6.1.1解题方法

方案一:自交。

(1)若自交后代出现性状分离,则亲本性状为显性,新出现性状为隐性;

(2)若子代全部表现为亲本性状,可认定它们都是纯合子,再让它们进行杂交,其后代表现出的性状为显性,未表现出的性状为隐性。

方案二:杂交。

(1)若后代出现某一亲本性状,则该性状为显性性状,另一性状为隐性性状;

(2)若后代表现出两种亲本性状,可再进行自交,出现性状分离的为显性性状,未出现性状分离的为隐性性状。

6.1.2例题

经鉴定,玉米的红粒与黄粒是一对相对性状,且为常染色体完全显性遗传。请你用某株玉米果穗上的红粒与黄粒为实验材料设计实验,以鉴定这一相对性状的显隐性关系。

解题环节:__________________。

确定方法或思路:_________________。

预期结果、得出结论:_________________。

解析:

方案一:自交。若子代全部表现为黄粒或红粒,可认定黄粒或红粒为纯种;若让子代的黄粒和红粒杂交,其后代表现出的性状为显性,未表现出的性状为隐性;若自交后代出现性状分离,则亲本性状为显性,新出现的性状为隐性。

方案二:杂交。若子代表现出某一亲本性状,则该性状为显性性状,另一性状为隐性性状;若后代表现出两种亲本性状,可再进行自交,出现性状分离的为显性性状,未出现的性状为隐性性状。

设问:根据所学知识,还有没有其他方法来解决该题?

提示:采用单倍体育种后,再杂交即可。

6.1.3学生感悟

显性性状和隐性性状的判断方法:

(1)自交:让具有相对性状亲本分别自交,看其后代有无性状分离,若有则亲本的性状为显性性状。

(2)杂交:让具有相对性状的两亲本杂交,观察后代的表现型,若后代只表现一种亲本性状,则此性状为显性性状。

(3)隐性性状的亲本自交后代都是隐性性状。

6.2探究二:判定细胞核遗传与细胞质遗传的实验设计

6.2.1细胞质遗传与细胞核遗传的区别(表1)

6.2.2区别细胞质遗传与细胞核遗传的方法(正交和反交)

(1)实验设计:隐性的雌性×显性的纯合雄性;

显性的纯合雌性×隐性的雄性。

(2)结果预测及结论:

①若两组杂交结果相同,则该基因位于细胞核内的常染色体上:

正交:aa×AA-Aa;

反交:AA×aa-Aa。

②若两组杂交结果不同,且子代性状表现都与相应母本性状相同,则该基因位于细胞质中:

正交:H×L-H;

反交:L×H-L。

③若两组杂交结果不同,且子代性状的表现与性别相关,一种情况子代与母本性状一致,另一种情况子代雌性与父本性状一致,子代雄性与母本性状一致,则该基因位于细胞核内的x染色体上:

正交:XaXa×XAY-XAXa、XaY;

反交:XAXA×XaY-XAXa、XAY。

6.2.3例题

如图1所示系谱的阴影部分表示患者家族性疾病的个体。据图可知Ⅳ1携带致病基因的概率以及与Ⅲ4个体既非直系血亲,又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异性个体分别是( )

A 1/2和Ⅱ1,Ⅱ3

B 0和Ⅱ1,Ⅲ3

C 2/3和Ⅲ2,Ⅲ3

D 1/8和Ⅲ8,Ⅱ6

答案:B。

6.2.4学生感悟

判定细胞核遗传与细胞质遗传的实验设计。

正交、反交法。

6.3探究三:判断基因位于常染色体上还是位于X染色体上的实验设计

6.3.1解题方法

(1)方法一:

①实验设计:隐性的雌性×显性的纯合雄性,

显性的纯合雌性×隐性的雄性。

②结果预测及结论:

A 若两组杂交结果相同,则该基因位于细胞核内的常染色体上:

正交:aa×AA-Aa;

反交:AA×aa-Aa。

B 若两组杂交结果不同,且子代性状的表现与性别相关,一种情况子代与母本性状一致,另一种情况子代雌性与父本性状一致,子代雄性与母本性状一致,则该基因位于细胞核内的x染色体上:

正交:XaXa×XAY-XAXa、XaY;

反交:XAXA×XaY-XAXa、XAy。

(2)方法二:

①实验设计:隐性的雌性×显性的雄性(使用条

件:知道显隐性关系时)。

②结果预测及结论:

A 若子代中的雄性个体全为隐性性状,雌性个体全为显性性状,则基因位于X染色体上:

XaXa×XAY-XAXa、XaY。

B 若子代中的雌雄个体中既有显性性状又有隐性性状且各占1/2,则基因位于常染色体上:

aa× Aa-Aa、aa。

(3)方法三:

①实验设计:选多组显性的雌性×显性的雄性(使用条件:知道显隐性关系且显隐性基因的基因频率相等)。

②结果预测及给论:

A 若子代中的隐性性状只出现在雄性中,则基因位于X染色体上:

XAXA×XAY-XAXA、XAY;

XAXa×XAY-XAXA、XAXa、XAY、XaY。

B 若子代中的隐性性状同时出现在雌性与雄性中,则基因位于常染色体上:

AA×AA-AA;

AA×Aa-AA、Aa;

Aa×Aa-AA、Aa、aa;

Aa× AA-AA、Aa。

3.2例题

(2006年全国卷I)从一个自然果蝇种群中选出一部分未过的灰色和黄色两种体色的果蝇,这两种体色的果蝇数量相等,两种体色的果蝇雌、雄各半。已知灰色和黄色这对相对性状受一对等位基因控制,所有果蝇均能正常生活,性状的分离符合遗传基本规律。现用两个杂交组合:灰色雌蝇×黄色雄蝇、黄色雌蝇×灰色雄蝇,只做一代杂交试验,每个杂交组合选用多对果蝇。推测两个杂交组合的子一代可能出现的性状,并以此为依据,对哪一种体色为显性性状,以及控制体色的基因位于X染色体还是常染色体上这两个问题,做出相应的推断(要求:只写出子一代的性状表现和相应推断的结论)。

解析:题目所列两个杂交组合为正交、反交,若正交、反交子代中体色遗传与性别无关,且黄色个体多或灰色个体多,则说明黄色或灰色为显性,此基因位于常染色体上;若正交、反交子代中体色与性别有关,即雌性个体某体色或雄性个体某体色多,则此体色基因位于X染色体上,然后根据不同体色个体的多少来推断哪种体色为显性。

答案:①如果两个杂交组合的子一代都是黄色个体多于灰色个体,并且体色的遗传与性别无关,则黄色为显性,基因位于常染色体上。

②如果两个杂交组合的子一代都是灰色个体多于黄色个体,并且体色的遗传与性别无关,则灰色为显性,基因位于常染色体上。

③如果在杂交组合灰色雌蝇×黄色雄蝇中,子一代中的雄性全部表现灰色,雌性全部表现黄色;在杂交组合黄色雌蝇×灰色雄蝇中,子一代的黄色个体多于灰色个体,则黄色为显性,基因位于x染色体上。

④如果在杂交组合黄色雌蝇×灰色雄蝇中,子一代中的雄性全部表现为黄色,雌性全部表现为灰色;在杂交组合灰色雌蝇×黄色雄蝇中,子一代中的灰色个体多于黄色个体,则灰色为显性,基因位于x染色体上。

设问:拓展延伸:

1 探究基因位于XY的同源区段还是仅位于X染色体上的实验设计。

(1)实验设计:隐性的纯合雌性×显性的纯合雄性。

(2)结果预测及结论:

A 若子代中的个体全表现为显性性状,则基因位于XY的同源区段:

XaXa×XAAA-XAXa、XaYA。

B 若子代中雌性全表现为显性性状,雄性全表现为隐性性状,则基因位于X染色体上:

XaXa×XAY-XAXa、XaY。

2 探究基因位于常染色体上还是位于XY染色体上的同源区段的实验设计。

(1)实验设计:隐性的纯合雌性与显性的纯合雄性杂交获得的F1全表现为显性性状,再选子代中的雌雄个体杂交获得F2,观察F2表现型情况。

(2)结果预测及结论:

A 若F2雌雄个体中都有显性性状和隐性性状出现,则该基因位于常染色体:

P:aaxAA-F1:Aa;

F1:Aa×Aa-F2:AA、Aa、aa。

B 若F2雄性个体中都是显性性状,雌雄个体中都有显性性状和隐性性状出现,则该基因位于XY的同源区段:

P:XaXa×XAYA-XAXa、XaYA;

F1:XAXa×XaYA-XAXa、XaXa、XAYA、XaYA。

6.3.3感悟

不论基因位于常染色体上或x染色体上或Y染色体上,还是在XY染色体的同源区段,均可按如下方法解决:

①根据题意确定杂交亲本组合;

②作出假设,草稿纸上书写简要图解,找到区别;

③如果只在雄性中出现,则在Y染色体上;

如果性状的遗传号性别无关,则在常染色体上;

如果性状的遗传与性别有关,则可能在X染色体上。

如果性状的遗传与性别有关,则可能在XY染色体同源区段。

6.4探究四:环境因素和遗传因素对生物性状影响的实验设计

环境因素――外因;遗传因素――内因。

6.4.1例题

一种以地下茎繁殖为主的多年生野,分别生长在海拔10m、500m、1000m处的同一山坡上。在相应生长发育阶段,同一海拔的野菊株高无显著差异,但不同海拔的野菊株高随海拔的增高而显著变矮。为检验环境和遗传因素对野菊株高的影响,请完成以下实验设计。

(1)实验处理:春天,将海拔500m、1000m处的野菊幼苗同时移栽于10m处。

(2)实验对照:生长于10m、500m、1000m处的野菊。

(3)收集数据:第2年秋天测量株高,记录数据。

(4)预测支持下列假设的实验结果。

假设一:野菊株高的变化只受环境因素的影响,实验结果是:移栽至10m处野菊株高与10m处野菊株高无显著差异。

假设

野菊株高的变化只受遗传因素的影响,实验结果是:移栽至10m处野菊株高与原海拔处(500m、1000m)野菊株高无显著差异。

假设三:野菊株高的变化受遗传和环境因素的共同影响,实验结果是:移栽至10m处野菊株高比10m处矮,比原海拔处高。

6.4.2学生感悟

要求掌握表现型是基因型和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7 教学总结

本节课主要介绍了以下四个方面的解题方法,以便应对相关遗传学实验设计问题。

(1)探究一:相对性状中显、隐性关系确定的实验设计。

(2)探究二:探究某性状的遗传是细胞质遗传还是细胞核遗传。

(3)探究三:基因在常染色体还是x染色体上的实验设计。

(4)探究四:环境因素(外因)和遗传因素(内因)对生物性状影响的实验设计。

第6篇:若隐若现范文

关键词 基因位置 杂交组合 遗传方式判断

中图分类号 G633.91 文献标志码 B

遗传方式的判断包括遗传基因的显隐性判断和基因在染色体上的位置判断,在遗传实验题中更多地是探究基因的位置。基因的位置包含以下情况:位于常染色体上、位于X或Y染色体上、位于X、Y的同源区段上。在众多的杂交组合方式中,如何在短时间内正确选择杂交组合方式并分析完成探究实验,则是解题的关键所在。

2016年高考全国卷I的32题的考点就涉及一种杂交组合――隐性雌性个体与显性雄性个体的杂交组合(以下简称为:隐×显)。这种杂交组合在解答“遗传方式判断”的题目中应用较多,下面简述利用此组合分析探讨这类探究实验。

使用“隐×显”杂交组合的前提条件是已知一对相对性状的显隐性。以A、a一对等位基因的遗传方式为例,符合“隐×显”这种杂交组合的类型有6种:aa×Aa、aa×Aa、XaXa×XAY、XaXa× XAYA、XaXa×XAYa、XaXa×XaYA,其图解分析如图1所示。

在这六个图解中,类型Ⅰ、Ⅲ、Ⅳ是亲本为纯合子的分析,类型Ⅱ、Ⅴ、Ⅵ是亲本为杂合子的分析。如果要判断基因是否位于Y染色体上,只需看子代是否只有雄性个体出现相应的性状,所以位于Y染色体上的实验探究与要讨论的“隐×显”的杂交组合没有任何关系。其他基因位置的判断则是下面将要讨论的。

1 判断基因位于常染色体还是X染色体上的实验设计:类型Ⅰ、Ⅲ或者类型Ⅱ、Ⅲ组合进行分析

判断基因位于常染色体还是X染色体上的命题一般不考虑基因是否位于X、Y同源区段,只需判断基因是位于常染色体上还是仅位于X染色体上即可。当然,如果考虑进去,实验结果也是一样的,都只需观察子代性状是否与性别相关联。

1.1 选择的材料为纯合子(类型Ⅰ、Ⅲ)

实验方案:隐性的纯合雌性与纯合雄性杂交获得的F1,观察F1表现型。

预期结果:若F1中雌性个体全为显性性状,雄性个体全为隐性性状,则该基因仅位于X染色体;若F1中无论雌雄都表现为显性性状,即杂交后代个体性状与性别无关联,则基因位于常染色体上。

1.2 选择的材料为杂合子(类型Ⅱ、Ⅲ)

实验方案:隐性的纯合雌性与杂合雄性杂交获得的F1,观察F1表现型。

预期结果:若F1中雌性个体全为显性性状,雄性个体全为隐性性状,则该基因仅位于X染色体;若F1中雌性个体中有隐性性状,雄性个体中有显性性状,即杂交后代个体性状与性别无关联,则基因位于常染色体上。

【例1】 (2016・全国卷I,节选)已知果蝇的灰体和黄体受一对等位基因控制,但这对相对性状的显隐性关系和该等位基因所在的染色体是未知的。同学甲用一只灰体雌蝇与一只黄体雄蝇杂交,子代中灰体∶黄体∶灰体∶黄体为1∶1∶1∶1。同学乙用两种不同的杂交实验都证实了控制黄体的基因位于X染色体上,并表现为隐性。请根据上述结果,回答下列问题:请用同学甲得到的子代果蝇为材料设计两个不同的实验,这两个实验都能独立证明同学乙的结论。(要求:每个实验只用一个杂交组合,并指出支持同学乙结论的预期实验结果)

解析:杂交组合:雌性黄体×雄性灰体。

用同学甲得到的子代果蝇中的黄体雌蝇和灰体雄蝇杂交,符合类型Ⅱ、Ⅲ的组合分析,要证明同学乙的结论,后代中雌蝇应全表现灰体,雄蝇应全表现黄体。因此,预期结果为:子一代中所有的雌性都表现为灰体,雄性都表现为黄体。

2 判断基因位于常染色体上还是位于X、Y染色体的同源区段的实验设计:类型Ⅰ、Ⅳ组合或者类型Ⅱ、Ⅴ组合或者Ⅱ、Ⅵ组合进行分析

X、Y染色体的同源区段上的基因虽存在等位基因,这些基因控制的性状在后代中的性状表现是否有性别之分,要视具体基因型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2.1 选择的材料为纯合子(类型Ⅰ、Ⅳ)

类型Ⅰ、Ⅳ中的子代无论是雄性还是雌性,都表现为显性性状,]有体现出与性别的关联,所以类型Ⅰ、Ⅳ的组合不能单独使用,需将类型Ⅰ、Ⅳ中得到的F1相互得到F2,通过F2的表现型即可判断出基因的位置。

实验方案:隐性的纯合雌性与显性的纯合雄性杂交,获得的F1全表现为显性性状,再选F1中的雌雄个体杂交获得F2,观察F2的表现型。

预期结果:若F2雌雄个体中都有显性性状和隐性性状出现,则该基因位于常染色体;若F2中雄性个体全表现为显性性状,雌性个体中既有显性性状又有隐性性状,且各占1/2,则该基因位于X、Y的同源区段上。

2.2 选择的材料为杂合子(类型Ⅱ、Ⅴ或类型Ⅱ、Ⅵ)

类型Ⅱ中常染色体上等位基因是随机传递,子代中的雌雄个体都可能是显性或是隐性,与性别没有关联;若当Y染色体上含显性基因(YA)时,其雄性子代一定表现显性性状,如类型Ⅵ;而当Y染色体上含隐性基因(Ya)时,其雄性子代一定表现隐性状,如类型Ⅴ,都与类型Ⅱ的子代性状有显著差别,所以可以将类型Ⅱ、Ⅴ或类型Ⅱ、Ⅵ组合进行分析。

实验方案:隐性的纯合雌性与杂合雄性杂交获得的F1,观察F1表现型。

预期结果:若F1中雌性和雄性个体既有显性性状又有隐性性状,即杂交后代个体性状与性别无关联,则该基因位于常染色体;若F1中雄性个体全为显性性状,雌性个体全部表现为隐性性状(或者雌性个体全为显性性状,雄性个体全部表现为隐性性状),则该基因位于X、Y的同源区段上。

【例2】 现有若干纯合的雌雄果蝇(雌雄果蝇均有显性与隐性性状),已知控制某性状的基因可能位于常染色体上或X、Y染色体的同源区段(区段I)(图2),请补充下列实验方案以确定该基因的位置。

实验方案:选取若干对表现型分别为 的果蝇作为亲本进行杂交,子代(F1)中无论雌雄均为显性;再选取F1中雌、雄个体相互,观察其后代表现型。

结果预测及结论:

① 若 ,则该基因位于常染色体上;

② 若 ,则该基因位于X、Y染色体的同源区段。

解析:本题给的材料为纯合子,符合类型Ⅰ、Ⅳ组合的这种情况,所以选择隐性雌性个体和显性雄性个体为亲本,通过分析F1相互产生的F2的表现型完成辨析。

结果预测及结论:

① 雌雄个体中均有显性和隐性两种性状;

② 雄性个体全为显性性状,雌性个体表现为显性和隐性两种性状。

3 判断基因位于X、Y的同源区段还是位于X染色体的非同源区上的实验设计:类型Ⅲ、Ⅳ或者类型Ⅲ、Ⅵ组合进行分析。

3.1 选择的材料为纯合子(类型Ⅲ、Ⅳ)

实验方案:隐性的纯合雌性与纯合雄性杂交获得的F1,观察F1的表现型。

预期结果:若F1中雌性个体全为显性性状,雄性个体全为隐性性状,则该基因仅位于X染色体;若F1中雌、雄性个体全表现为显性性状,则该基因位于X、Y的同源区段上。

3.2 选择的材料为杂合子(类型Ⅲ、Ⅵ)

实验方案:隐性的纯合雌性与杂合雄性杂交获得的F1,观察F1表现型。

当Y染色体上含隐性基因(Ya)时,其雄性子代一定表现隐性状,如类型Ⅴ,它与类型Ⅲ的子代性状完全相同,无法判断基因的位置;当Y染色体上含显性基因(YA)时,其雄性子代一定表现显性性状,类型Ⅲ、Ⅵ组合可以达到实验目的。因此,亲本中的杂合雄性应该选择Y染色体上含显性基因(YA)个体。

预期结果:若F1中雌性个体全为显性性状,雄性个体全为隐性性状,则该基因仅位于X染色体;若F1中雌性全为隐性性状、雄性个体全为显性性状,则该基因位于X、Y的同源区段上。

【例3】 摩尔根研究黑腹果蝇时发F,刚毛基因(B)对截毛基因(b)为完全显性。现有各种果蝇若干,请利用一次杂交实验来推断这对等位基因是位于X、Y染色体的同源区段还是仅位于X染色体上,请写出遗传图解,并简要说明推断过程。

解析:本题选择类型Ⅲ、Ⅳ的组合或者类型Ⅲ、Ⅵ的组合进行分析都可以。但是杂合子一般不容易获得,所以选择纯合子来做本题的实验材料,也就是类型Ⅲ、Ⅵ的组合。本题的相关遗传图解见图3。

第7篇:若隐若现范文

    一、性状为可遗传变异或不可遗传变异的判断

    1.依据原理

    由遗传物质改变引起的变异或由环境改变引起遗传物质改变的变异是可遗传的,单纯由环境改变而遗传物质未改变引起的(性状)变异是不可遗传的。

    2.判定方法

    在正常的环境中用正常个体、变异个体间分别杂交,获得的子代在相同条件下培养并比较性状。对于植物还可用营养生殖的方法。

    例1.果蝇是做遗传实验极好的材料,在正常的培养温度25℃时,经过12天就可以完成一个世代,每只雌果蝇能产生几百个后代。某一生物兴趣小组,在暑假饲养了一批纯合长翅红眼果蝇幼虫,准备做遗传学实验,因当时天气炎热,气温高达35℃~37℃,他们将果蝇幼虫放在有空调的实验室中,调节室温到25℃培养,不料培养到第7天开始停电,空调停用1天,他们也未采取其他的降温措施。结果培养出的成虫中出现了一定数目的残翅果蝇(有雌有雄)。兴趣小组成员推测残翅形成的可能原因是温度改变使遗传物质改变导致性状变异,也可能是温度使性状改变而遗传物质未改变。请设计一个实验验证你关于残翅形成原因的推测:________。

    解析:正常的长翅果蝇幼虫在培养过程中由于温度的改变出现了残翅,这种变异产生的原因可能是温度改变使遗传物质改变导致性状变异,也可能是温度使性状改变而遗传物质未改变。为证明这种变异产生的原因,根据上述原理,可在25℃的环境中用残翅雌、雄果蝇杂交并培养幼虫,看子代是否出现残翅,若出现,则说明遗传物质改变引起的;若不出现则是由温度改变引起,遗传物质未改变。

    答案:用这些残翅果蝇杂交繁殖的幼虫在25℃下培养。如果子代全为长翅,说明变异由温度改变引起,遗传物质未改变;如果子代全为残翅或部分为残翅,则说明变异由遗传物质改变引起。

    二、遗传方式的判断(基因位于细胞核还是位于细胞质)

    1.依据原理

    受精卵中的细胞质几乎都来自卵细胞,故细胞质遗传具有母系遗传的特点,子代性状始终与母方保持一致,与父方性状无关。因此当基因位于细胞质中时,具有相对性状的纯合亲本正、反交结果不相同,子代性状始终与母方相同。而细胞核遗传中,具有相对性状的纯合亲本正、反交结果相同,都表现为显性性状。

    2.判定方法

    设计正反交杂交实验。①若正反交结果不同,且子代始终与母方相同,则为细胞质遗传;②若正反交结果相同,则为细胞核遗传。(提示:伴性遗传和细胞质遗传的正反交结果都会出现不同,但细胞质遗传产生的子代总是与母方性状相同,而伴性遗传则不一定都与母方相同。)

    例2.果蝇的繁殖能力强,相对性状明显,是常用的遗传实验材料。果蝇对的耐受性有两个品系:敏感型(甲)和耐受型(乙)。有人做了以下两个实验。

    实验一:让甲品系雌蝇与乙品系雄蝇杂交,后代全为敏感型。

    实验二:将甲品系的卵细胞去核后,移入来自乙品系雌蝇的体细胞核,由此培育成的雌蝇再与乙品系雄蝇杂交,后代仍全为敏感型。

    (1)此人设计实验二是为了验证________。

    (2)若另设计一个杂交实验替代实验二,该杂交实验的亲本组合为________。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核移植、细胞质遗传、基因位置的判断,细胞质遗传不符合孟德尔遗传定律。

    ①实验二是通过核移植直接证明耐受型个体受细胞质基因的控制;②验证细胞质遗传常采用正反交法,即可通过耐受型()×敏感型()替代实验二。

    答案:(1)控制的耐受性的基因位于细胞质中;(2)耐受型(雌)×敏感型(雄)

    三、相对性状中显、隐性性状的判断

    1.依据原理

    2.判定方法

    按图1所示的方法:

    例3.玉米的常态叶与皱叶是一对相对性状。某研究性学习小组计划以自然种植多年后收获的一批常态叶与皱叶玉米的种子为材料,通过实验判断该相对性状的显隐性。①甲同学的思路是随机选取等量常态叶与皱叶玉米种子各若干粒,分别单独隔离种植,观察子一代性状:若子一生性状分离,则亲本为________性状;若子一代未发生性状分离,则需要________。②乙同学的思路是随机选取等量常态叶与皱叶玉米种子各若干粒,种植,杂交,观察子代性状,请帮助预测实验结果及得出相应结论。

    解析:①甲同学是利用自交方法判断显隐性,即设置相同性状的亲本杂交,若子生性状分离,则亲本性状为显性;若子代不出现性状分离,则亲本为显性纯合子或隐性纯合子,可再设置杂交实验判断,杂交后代表现出的性状为显性性状;②乙同学利用杂交实验判断显隐性,若杂交后代只表现出一种性状,则该性状为显性;若杂交后代同时表现两种性状,则不能判断显隐性性状(此时可通过让两种表现型的植株所接种子分别单独种植在相同环境中,然后以株为单位收集并统计观察,确定显隐性)。

    答案:①显性分别从子代中各取出等量若干玉米种子,种植,杂交,观察其后代叶片性状,表现出的叶形为显性性状,未表现出的叶形为隐性性状;②若后代只表现一种叶形,该叶形为显性性状,另一种为隐性性状;若后代既有常态叶又有皱叶,则不能作出显隐性判断。

    四、控制一对相对性状基因位置的判定

    1.依据原理

    常染色体上的基因控制的性状遗传,雌雄个体表现型是一致的,与性别无关;性染色体上的基因控制的性状遗传,雌雄个体表现型会出现不一致现象,性状与性别相联系(如果统计子代群体中,同种表现型小群体的性别比例,推断遗传类型。一般情况下,若同种表现型群体的性别比例均为1∶1,则说明子代性状和性别无关,属于常染色体遗传;如果性别比例不是或不全是1∶1,则为伴性遗传)。Y染色体上的基因控制的性状遗传,则仅限雄性遗传。

    2.判断方法

    按如下两种方法:(1)控制一对相对性状的基因位于常染色体上还是X染色体上。①在已知显隐性性状的条件下,可设置雌性隐性性状个体与雄性显性性状个体杂交。其推断过程如图2。②在未知显性性状(或已知)条件下,可设置正反交杂交实验。若正反交结果相同,则基因位于常染色体上;若正反交结果不同,则基因位于X染色体上。(见下页图2)

    A.野生型(雌)×突变型(雄)

    B.野生型(雄)×突变型(雌)

    C.野生型(雌)×野生型(雄)

    D.突变型(雌)×突变型(雄)

    解析:由条件可知,突变型是显性性状;野生型是隐性性状;选择隐性性状的雌鼠与显性性状的雄鼠杂交时,若后代雌鼠全为显性性状,雄鼠全为隐性性状,则该基因位于X染色体上;若后代雌雄鼠中都有显性性状,则该基因位于常染色体上。

    答案:A。

    (2)基因位于X、Y的同源区段,还是只位于X染色体上,选取纯合隐性雌与显性雄杂交,其推断过程如图3。

    例5.大麻是一种雌雄异株的植物,下图为大麻的性染色体示意图,X、Y染色体的同源部分(图中Ⅱ片断)上的基因互为等位,非同源部分(图中I、Ⅲ片断)上的基因不互为等位。若大麻的抗病性状受性染色体上的显性基因D控制,大麻的雌、雄个体均有抗病和不抗病类型。现有雌性不抗病和雄性抗病两个品种的大麻杂交,请根据以下子代可能出现的情况,分别推断出这对基因所在的片段:如果子代全为抗病,则这对基因位于________片段;如果子代雌性全为不抗病,雄性全为抗病,则这对基因位于________片段;如果子代雌性全为抗病,雄性全为不抗病,则这对基因位于________片段。

    答案:Ⅱ;Ⅱ;Ⅱ或I。

    五、基因的遗传是否遵循孟德尔遗传规律

    1.依据原理

    2.判定方法

    可应用自交法、测交法和花粉鉴定法:

    (1)自交法。若自交后代出现两种表现型,且分离比为3∶1,则符合基因的分离定律,由位于一对同源染色体上的一对等位基因控制。若自交后代出现四种表现型,且分离比为9∶3∶3∶1,则符合基因的自由组合定律,由位于两对同源染色体上的两对等位基因控制。

    (2)测交法。若测交后代出现两种表现型,且性状比例为1∶1,则符合基因的分离定律,由位于一对同源染色体上的一对等位基因控制;若测交后代出现四种表现型,且性状比例为1∶1∶1∶1,则符合基因的自由组合定律,由位于两对同源染色体上的两对等位基因控制。

    (3)花粉鉴定法(或花药离体培养法)。根据花粉表现的性状(如花粉的形状、染色后的颜色等)判断。若花粉有两种表现型,比例为1∶1,则符合分离定律,由位于一对同源染色体上的一对等位基因控制;若花粉有四种表现型,比例为1∶1∶1∶1,则符合自由组合定律,由位于两对同源染色体上的两对等位基因控制。

第8篇:若隐若现范文

一、探究基因是位于X染色体上还是位于常染色体上

分类1:已知基因的显隐性

解题方法:选择隐性雌性个体与显性雄性个体进行.若后代中的所有雌性个体表现出显性性状,所有雄性个体表现出隐性性状,也就是与性别相关,则说明该基因位于性染色体(X染色体)上.若后代中雌雄个体表现出显性性状或均表现出显隐性性状,也就是与性别无关,说明该基因位于常染色体上.

例1已知果蝇的红眼和白眼是一对相对性状,且雌雄果蝇均有红眼和白眼类型.现有若干红眼和白眼的雌雄果蝇,若用一次实验证明这对基因位于何种染色体上,请选择亲本表现型.实验预期及相应结论为: .

点拨本题即为上述方法的典型题例,可直接选择隐性雌性个体(白眼雌果蝇)与显性雄性个体(红眼雄果蝇),据后代性状表现作出结论.

答案:白眼雌果蝇×红眼雄果蝇

①子代中雌果蝇全部红眼,雄果蝇全部白眼,则这对基因位于X染色体上.

②子代中雌、雄果蝇全部为红眼,则这对基因位于常染色体上.

③子代中雌、雄果蝇均既有红眼又有白眼,则这对基因位于常染色体上.

警示该方案成立的前提是一定要已知研究性状的显隐性关系.如果不知道显隐性关系,则这一方法不能适用.

分类2已知亲本雌雄个体均为纯合子

解题方法正交和反交,观察后代的表现型是否一致.若后代的表现型一致,与性别无关,说明该基因位于常染色体上;若后代的表现型不一致,与性别明显相关,说明该基因位于X染色体上.

例2已知果蝇的直毛与非直毛是一对等位基因.若实验室有纯合的直毛和非直毛雌、雄果蝇亲本,可否通过一代杂交实验,从而确定这对等位基因是位于常染色体上还是X染色体上,试说明推导过程.

点拨取直毛雌雄果蝇与非直毛雌雄果蝇,进行正交和反交实验:直毛×非直毛,非直毛×直毛.如果正、反交后代性状表现一致,则该等位基因位于常染色体上;如果正、反交后代性状表现不一致,则该等位基因位于X染色体上.

答案:见点拨.

第9篇:若隐若现范文

【关键词】隐名股东;隐名;股权转让

一、隐名股东股权转让之合法性论证

我国立法尚未对隐名股东的内涵和外延作出明确规定,学者们对隐名股东的定义也不尽相同。借鉴各家之谈,笔者认为,隐名股东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中,通过书面或口头协议约定由其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记载他人为股东的实际出资人。在理论学说和审判实践上,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认定问题都存在较大争议。

(一)隐名股东股东资格认定的学说观点

关于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认定,学理上主要有否定说、肯定说、折中说和隐名说四种观点。否定说认为隐名股东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股东,不具备股东资格。[1]肯定说认为应当认定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2]折中说认为在处理隐名股东纠纷时,对于涉及公司内部关系应当遵循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原则,即根据隐名股东是否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况来对其进行股东资格确认;在处理涉及公司外部关系的纠纷时应当确认公司登记是股权的公示,遵循公示主义原则和外观主义原则,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对公示信息的信赖利益和所作的善意意思表示。[3]隐名说认为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隐名法律关系,名义股东为人,一定条件下应认定隐名股东具有股东资格。[4]

(二)隐名学说的合理性分析

笔者赞同隐名说的观点。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为隐名关系,若名义股东公开自己人身份或者关系的存在,应当认定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隐名股东享有股东权,包括转让股份的权利。

纵观各国的隐名制度,一般认为在隐名法律关系中,人有权选择以谁的名义缔约。人既可以隐名的被人的名义缔约,也可以自己的名义缔约。此外,人有权选择是否公开自己人的身份或者关系的存在。在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的法律关系中,事实上亦是如此。名义股东有权选择以谁的名义与其他股东缔约,也有权选择是否公开自己人的身份或者关系的存在。由此可见,隐名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关系符合隐名法律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在隐名法律关系中,人已经直接参与合同关系,被人和人都对第三人负责。隐名制度,究其实质,我们可发现合同初始由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之权利和义务最终转移至被人。以隐名理论为标准判断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我们可得出以下结论:若人公开自己人身份或者关系的存在,其他股东即明知隐名股东的存在,此时,隐名股东实质上已经直接介入股东间的法律关系之中。这完全契合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公司及其股东和第三人的关系,因此,隐名理论可有效解释和分析隐名出资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隐名股东股权内部转让的法律效力分析

在有限责任公司隐名出资关系中,股权转让是隐名股东回收投资或退出公司的有效手段。有必要指出的是,本文所指股权转让为狭义上的股权转让,仅指股权转让合同,因此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是指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有限责任公司隐名股东股权转让有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之分。由于不同的隐名股东股权转让类型下,涉及的当事人和利益主体不同,法律价值取向不同,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也不尽相同。

根据《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与其他股东可以自由的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份,法律没有要求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股东之间就股份转让协议达成一致,变更股东名册,并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即可实现。因此,隐名股东与受让股权的普通股东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就股权转让达成一致协议,该股权转让即为有效;如果隐名股东违反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东对内转让股权的特殊限制而对内转让股权,该股权转让效力待定,该效力视公司及其他股东是否追认而定。如果公司及其他股东对该股权转让进行追认,该股权转让即为自始有效,相反则为无效。基于有效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因素,倘若公司章程对股权内部转让有特殊限制,一般是基于股权控制比例的考虑,因此一般情况下,公司其他股东不会追认,该股权转让也会最终无效。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隐名股东是股权的实际享有者,只要其与公司其他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一致协议,该股权转让即为有效,但是由于隐名股东的股权登记在名义股东名下,因此,当隐名股东与公司其他普通股东就股权转让达成一致协议后,尚需名义股东和受让股权的普通股东就股权办理股东名册和工商变更登记才能实现股权的变动。

三、隐名股东股权外部转让的法律效力探究

根据现行公司法股权转让制度,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应当召开股东会并作出有效决议,发出书面通知,征求股东意见,获得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一)股权外部转让效力的判断基础

在认定股权外部转让效力的问题上,有学者主张“不要把商事纠纷简单等同于民事纠纷,而应遵循商法思维体现商法价值,适度倾向保护商事交易的便捷和安全,尊重商事主体签订商事合同的意思自由,不能简单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5]笔者对此表示赞同,在判断隐名股东股权外部转让效力时,应兼顾合同效力规则和商事价值取向。一方面,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而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因此,在处理隐名股东股权外部转让问题时,应首先考虑适用商法规则即《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而在商法未作规定的情况下,民法可作为商法的补充适用,如《合同法》;另一方面,商法“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价值取向并非“一味追求效率,哪怕以牺牲社会公平为代价”,“效率优先”仅是处理好公平和效率关系的基点。

(二)股权外部转让效力的法律分析

首先,欠缺法定程序的股权转让应认定为效力待定。公司法规定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必须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具有优先购买权,因此,股东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对外转让股权无效。[6]然而,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下应遵循商法思维体现商法价值,适度倾向保护商事交易的便捷和安全,尊重商事主体签订商事合同的意思自由,以及考虑到隐名股东身份的特殊性,不能简单认定该股权转让无效,应当认定该股权转让效力待定,尽量不使之无效。如果隐名股东未经过名义股东走公司表决程序,直接与第三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第三人由于不存在对商事登记的信赖可言,其对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的隐名事实应当知情,此时应当认定该股权转让效力待定。如果最终经过名义股东获得公司其他过半数股东同意,此时股权转让即变为有效;反则无效。

其次,违反公司章程的特殊限制的股权转让应认定为效力待定。公司章程对有限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进行限制,法律予以认可。若隐名股东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对外转让股权,该股权转让效力待定,该效力视公司及其他股东是否追认而定。如果公司及其他股东对该股权转让进行追认,该股权转让即为自始有效,相反则为无效。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因素,倘若公司章程对股权外部转让有特别限制,一般基于人身信赖关系考虑,因此一般情况下,公司其他股东不会追认,该股权转让也会最终无效。

其三,若隐名股东和受让股权的第三人恶意串通,为免除自己未足额出资的法律责任,将未足额出资股权高价转让给明显不具履行能力的第三人,该股权转让应被认定为无效;若隐名股东隐瞒出资瑕疵事实,股权受让人为善意或者股权转让显失公平应认定为可撤销。理论界对“存有欺诈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基本达成共识。这主要是因为欺诈严重违背“意思自治”原则而被法律所排斥,股权交易也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意愿。显失公平的未足额出资股权转让合同也应认定为可撤销,此种情形要求双方均不知道未足额出资情事,因为如果转让股东和受让股东都知道未足额出资,仍然以明显高于未足额出资股权价值的高价达成交易的,应可认定其双方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可能。

最后,由于在隐名出资的情形下,股权登记在名义股东名下,倘若隐名股东与第三人订立股权转让合同后,名义股东拒绝履行并主张股权,此时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如何?根据商法上的外观主义原则,名义股东对外为公司股东,其权利可对抗除隐名股东以外的一切人。但根据“谁出资谁取得股权”的原则以及上文有关隐名股东资格的论证,隐名股东为真正的股东,享有股东权。隐名股东可基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对股权的有效约定,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因此,名义股东不得向隐名股东主张股东权,不得以工商登记或股东名册来对抗隐名股东的股权,应认可隐名股东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7]但是,若名义股东以其在股东名册和工商的股权登记,对抗受让股权转让的第三人,且第三人不能提供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关于股权的有效约定或隐名股东不对名义股东主张股东权利,则该第三人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应认定该股权转让行为无效。

四、结语

隐名股东纠纷长期以来存在于我国公司法律实践当中。笔者认为,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属于隐名法律关系,若名义股东公开自己人身份或者关系的存在,应当认定隐名股东是股东权的真正享有者,而名义股东只是隐名股东的人,并不具有股东资格。在此条件下,隐名股东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其转让股权与普通股东相比,由于其身份特殊性,其法律效力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应当区别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分析。现行《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对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问题缺乏明确规定,笔者对公司法进行立法完善提出如下建议:公司立法可将隐名理论作为我国隐名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并且应当明确规定隐名股东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区别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法律评价。

【参考文献】

[1]王成勇,陈广秀.隐名股东之资格认定若干问题探析[J].法律适用,2004(7):62.

[2]应朝阳.试析有限责任公司隐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D].复旦大学,2008:15.

[3]奚晓明.中国民商事审判指导[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172.

[4]周荃.我国隐名出资人的股东资格认定问题――从隐名制度寻找突破[J].商业经济评论,2009(12):79.

[5]赵瑞力.有限公司瑕疵股权转让法律分析[J].法制与社会,2009(9):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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