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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履职报告精选(九篇)

安检履职报告

第1篇:安检履职报告范文

一、认真执行日常监督检查、促进内控制度落实。

合规经理认真做好支行日常业务的监督检查工作,资金和重要空白凭证等检查工作,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作好记录,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督促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在每月履职报告中反映。记录应列明发现问题的合理整改期限,无法整改或短时期无法整改的注明原因,及时上报。对发现的重大违规问题和潜在的资金安全隐患等重大业务事项,则注明发生的原因以及拟采取措施等,并在业务发生当日第一时间以书面(含电子邮件)上报市支行。

按市分行加强合规经理日常管理工作要求,每日填报《合规经理日常业务监督和会计检查日志》”,第月上报《合规经理履职报告》,及时、详细报告网点每日、月份业务工作情况。

二、加强业务授权的复核、确保交易的真实可控。

加强业务授权的复核和监督,按照储蓄业务处理系统的柜员权限和市分行印发的业务交易复核审批要求,严格履行授权职责,把好复核授权关,负责对营业人员办理业务的有效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监督,确保授权交易的真实可控。

三、做好业务的指导、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为适应邮储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业务,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熟悉业务规章制度、内控制度和操作流程,同时协助支行长做好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普通柜员正确办理业务,包括柜员管理、尾箱管理、现金、支票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报表管理、档案管理等。提高员工的业务服务水平,辅导解决营业过程中遇到的业务问题。

四、协助支行长抓好安全管理、柜员排班

第2篇:安检履职报告范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根据,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落实“两个责任”总体要求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负主体责任、纪检负监督责任,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落实“两个责任”,必须以厘清责任界限为重点,实行责任清单管理,健全分解、落实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责任落实体系;必须以强化责任追究为重点,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问责追究体系;在各党支部中设立专职或兼职纪检委员,负责抓党风廉政工作;强力促进党支部和纪检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构筑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二、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

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员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示范者、引领者,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按照支部主体责任清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责任。

支部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履行组织领导之责。

(1)统筹谋划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业务工作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2)全面、准确、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分析研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年度任务。

(3)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

(4)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5)强化督促检查,在做好日常督查、巡查的基础上,每年年底组织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施责任追究。

(6)通过定期听取汇报、督导巡查、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民主评议等方式,加强对下属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施责任追究。

(7 )落实述职述廉制度。

2.履行正风肃纪之责。

(1)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深入持久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实施办法,持之以恒防止和纠正“四风”。

(2)针对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服务不到位、慢拖蛮等行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3 )健全服务评价机制,开展作风民主评议工作。

3.履行源头预防之责。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突出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 )推行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和权力清单制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3 )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范重要情况报告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4)实施精准廉政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创新学习效果检查测试形式。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组织反腐倡廉专题学习。

(5 )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6)加强经济责任审计。

(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责任。

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必须亲自抓、主动抓、具体抓、经常抓。

1.带头履行领导责任。

(1)积极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情况亲自汇报。

(2)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督促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3)建立责任压力传导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4)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2.带头抓班子带队伍。

(1)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支部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2)对班子成员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

(3)支持纪检委员专职负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4)配合搞好巡视工作,支持开展党建巡查工作。

3.带头廉洁从政。

(1)带头执行党内法规,遵守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

(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出国定居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3)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改进领导作风、

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4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

众监督。

(5)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根据工作分工,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谋划部署要知责、推动落实要尽责、出了问题要问责。

1.强化分管职责履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每年专题分析研究、督查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三次。

2.强化预防腐败。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对分管工作权力制约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问题易发多发的部位,完善制度规定,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3.强化日常监管。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强化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党内法规,严格落实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制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三、落实纪检委员责任清单

纪检委员负责党支部执纪监督工作,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监督职责,要按照监督责任清单,聚焦中心任务,从根本上履行好职责。

(一)协助党支部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根据上级纪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向党支部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2)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支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检查考核工作,推动任务落实。

(3)对支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监督。

(4)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5)根据上级纪委和党支部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方案、监督责任清单,督促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纪律监督。

(1)加强党内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 )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 )加强对本单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4)加强对本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督促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遵规守纪、廉洁自律。

(三)加强作风监督。

(1)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2)针对本单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并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3 )坚持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纪检委员每年至少与所属各部门负责人约谈1次。

(4)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处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

(四)加强工作监督

(1)参与并监督单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报告制度。

(2)做好对本单位基建维修等项目的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3)参与并监督本单位阳光采购等工作,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四、建立健全履责问责机制

(一)责任落实机制。各党支部负责对主体责任的各项任务进行统筹计划、组织安排、日常调度,综合协调推进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纪检委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监督工作的统筹安排、调度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并协助党支部加强对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二)责任分解机制。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各党支部、纪检委员每年年初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列出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清单,做到权责一致,充分体现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3月底前报送局党委,作为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建立签字背书制度,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要对本单位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销号落实。班子成员岗位或工作分工调整的,须在一个月内重新制定个人责任清单。

(三)履责报告机制。各党支部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向上局党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局党委结合报告情况,适时听取各支部主要负责人落实责任制情况汇报。

第3篇:安检履职报告范文

各位代表:

我受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一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我市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突出工作重点,高度关注民生,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年来,共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6个工作报告,作出6项决议、12项决定,检查5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任免6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依法实施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加强常规监督和专项监督,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重点审议了工业经济发展、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分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为了更好地促进工业经济的有序发展,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常委会分别在6月和8月份认真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赤壁市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和《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分析我市经济状况以及金融危机对我市实体经济的影响,指出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此,市政府采取了得力措施,抢抓我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历史机遇,突出在工业经济发展上以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积极发展产业集群,在项目编制和重大项目建设上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蒲圻电厂二期项目、晨鸣10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等一大批项目进展顺利,蒲纺工业园、陆水工业园、赤马港工业园正在有序推进,等等。这些项目的顺利推进,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增添了活力。

为全面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步伐,继去年11月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赤壁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后,今年人大常委会把人民群众关注的农村水利建设作为监督重点,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赤壁市农村水利综合规划的议案,并作出了关于批准赤壁市农村水利综合规划的决定。10月27日,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会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了专题调查组,对全市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全面分析了我市中小型水利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投入不够、机制不活、管理不优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并提出了在建立投资机制和管理机制等四个方面的建议。引起了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市政府按照会议要求,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并采取得力措施,抢抓“小农水”建设机遇,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大对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把我市“小农水”建设推向了一个新高潮。我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

(二)贴近群众,围绕民生热点进行监督。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一直是常委会工作的重点。一年来,我们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医疗、住房保障、社会治安等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监督。

陆水湖环境整治是我市人民群众最关心,人大代表最关注的大事。2009年市委、市政府把这项工作纳入十件实事之一,受到了高度重视。年初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作出了《关于加强陆水湖水资源环境保护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四项整治任务。为了搞好跟踪督办,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陆水湖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陆水湖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在充分肯定前阶段取得整治成果的同时,也指出了整治任务仍很艰巨,配套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常委会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正视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坚定信心,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年内坚决完成取缔湖内采砂,整治拦汊和网箱养殖,迁移沿湖餐馆、宾馆污水净化处理排放,荆泉地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排污管网等工作。截止目前,市政府已投入近500万元,依法取缔了湖内拦汊养殖面积10000余亩;取缔养殖网箱13000余个,取缔挖砂船运沙船18艘;关闭沿湖餐馆12家,限定沿湖4家宾馆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湖外,基本完成蒲纺截污管网工程和4号副坝白泥处理工程,完成了蒲纺氧化塘工程和沿湖垃圾清

运工程,陆水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从分析我市医疗卫生现状入手,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列入审议课题。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赤壁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

问题的报告。常委会调查组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了解我市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市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及预防保健网络建设,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居民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积极推进卫生体制改革等建议。

住房保障工作是人大常委会关注的又一重点。为了确保城区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得到国家住房保障实惠,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赤壁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指出了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安排了2500万元廉租房建设配套资金,加快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工程建设进度,我市住房保障建设步入了发展快车道。

社会治安状况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市黑恶势力有所抬头的治安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把维护社会治安工作列入重点议题,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全市政法公安机关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意识,建立打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和预警机制,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做到全力以赴,险恶务尽,确保打黑除恶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和政法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健全网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扎扎实实在全市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打掉涉黑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4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5起,狠狠打击了各类涉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目前,我市社会治安总体状况较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提升。

(三)围绕宪法法律实施,开展执法检查。

2009年,常委会重点组织了对《城乡规划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招投标法》、《水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常委会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做到统一部署,精心安排,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和相关部门一同参与,深入调研,找准问题,提出审议意见,跟踪督办,督促执法机关认真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解决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使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由于存在城乡二元体制上的矛盾和高额利益驱动,我市城乡结合部违规建筑状况十分严重。针对这一情况,常委会组织了对《城乡规划法》执法情况的检查。检查组在对违规建筑较集中的地段及陆水湖周边现场检查后,写出了调查报告,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重点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乡结合部违规建筑情况的报告》。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整合力量,组建一支由城管及其他部门参与的拆违队伍,对正在翻建的违章建筑全面叫停,坚决制止新的违章建筑的产生;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范于未然等建设性建议。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下半年我市违规违章建筑情况有所遏制。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组织好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情况的检查,常委会检查组深入到学校、社区、机关、企业等地方,重点调查了学校周边网吧、娱乐场所、非法出版物等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在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指出了我市未成年人保护氛围不浓、执法主体保护未成年人措施滞后等问题。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宣传上加大了力度,在管理上落实了举措,在打击上强化了手段,一个由政府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安全网络初步形成。

为了开展好《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工作,全面了解我市妇女参政议政状况,女性受教育程度、妇女就业保障、女性健康等方面的问题,常委会在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的同时,在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认真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客观指出了我市女性权益保障工作存在的诸多方面问题。会后,市政府和妇联组织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对策,采取措施,认真落实人大提出的建议。目前,我市已开展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服务站创建及关爱单亲特困母亲等活动,建立了妇女权益保护长效机制,营造了有利女性发展的和谐社会环境,使妇女权益保障法在我市得到了更好的贯彻落实。

(四)围绕社会公平正义进行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人大常委会对“两院”工作的监督是法律赋予的权力,也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监督形式。一年来,常委会主要抓了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了监督。督促法院受理群众案件21件,督办涉法案件9件,开展诉讼监督检查2次。“两院”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有了明显提高。二是听取和审议“两院”工作报告。12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两院”在审判、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两院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意识,严格依法办案,做到程序合法,量刑适当,杜绝冤、假、错案发生,通过司法公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2009年,常委会还加强了对重点城建项目的审议,作出了将赤壁市新区路网建设项目资金、陆水河橡皮坝建设资金和新赤壁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工程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等5项决定,为加快我市城市建设奠定了基础;同时,还依法加强对财政预算调整、预算审计、部门预算调整情况的监督。

二、突出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为了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主体作用,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常委会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争取咸宁市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同时,我市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得到了咸宁市人大和兄弟县(市、区)人大的肯定,多数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一)抓好述职评议,创新代表履职形式。

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加强选民对代表履行职务的监督,促进代表依法履职是新形势下搞好代表工作的重要课题。一年来,常委会把人大代表置于群众的监督下,促进代表履行好职务。一是健全代表网络。利用代表小组这一网络优势,抓好代表小组向选民述职,然后普及到每位成员述职,在述职测评前,代表小组成立专班到选民中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参选选民对照调查报告逐一评议,使评议工作具有针对性和真实性。二是完善代表制度。制订了《赤壁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方案》将评议工作制度化,常委会规定本届人大代表任期内至少述职评议一次,述职内容上统一规范,明确述职重点放在履行代表职务和完成中心工作上,各代表小组根据常委会的部署制订相应的述职评议工作计划,确定评议对象、评议时间、参评人员、工作程序。三是促进代表履职。我们认真采纳选民提出的意见,督促代表进行整改提高,对口帮扶对象50余人,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120余件,赢得了选民一致好评。整改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市代表履职水平和效果明显提升。

(二)征集代表意见,拓展代表履职渠道。

人大代表分布在全市各个行业、各条战线和乡镇农村,他们是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和贴心人,他们的呼声和建议最真实,最有代表性。为广泛收集和采纳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首先,形成了工作制度。每次例会邀请与会议议题相关的代表列席会议,参与常委会委员一同视察、座谈,收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每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建言与督办等都要广泛采纳代表们的意见。其次,建立了工作平台。通过不定期召开代表座谈会这个平台吸纳代表的建议;常委会领导、各位委员每年年中都要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到各战线和基层组织召开代表座谈会,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第三,实现了工作联动。常委会领导每年都坚持深入基层看望走访代表,送去关心和问候,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人大工作动态,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常委会领导通过大接访和人大工作,接待基层代表、群众来信来访、获取社情民意,了解人民的诉求。第四,开展了代表培训。2009年6月,我们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亚平作《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辅导报告,通过以会代训和座谈会等形式帮助代表学习履职的相关知识,提高代表整体素质,收到了一定效果。

(三)督办代表建议,提高代表履职实效。

常委会从健全工作机制入手,努力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促进代表履职。一是落实建议承办责任。人代会后,常委会要求市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明确办理期限和办理质量,并指导各承办单位建立议案建议办理责任制,做到领导督办,专班负责,专人具体落实。二是加强建议过程督查。对议案、建议承办大户和重点议案建议,常委会领导按照分工,分别到联系的单位进行指导和督办。听取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意见,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三是突出建议办理实效。常委会在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议案建议交办会和工作进度会后,在12月份的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市政府在本次人代会上向全体代表书面报告落实情况,并虚心听取代表意见。

(四)表彰先进典型,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一年来,常委会十分注重优秀代表典型引路作用,在工作中培养和挖掘典型事迹,以点带面,激发广大代表履职热情,调动工作积极性。在经过民主推荐,综合评定的基础上,评选出了优秀人大常委会委员、优秀人大代表,先进代表小组。本次大会将对5名优秀市人大常委会委员,26名优秀市人大代表,5个先进代表小组予以表彰。

三、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提升人大工作的规范性

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提高人大常委会和机关的整体效能、决策水平和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水平。2009年,我们继续深化对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做到认识提高,工作落实;继续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学习与交流,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和培训,把学习贯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始终。二是完善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常委会和机关继续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暂行办法》、《关于报送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程序》、《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人大代表持证视察暂行规定》、《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暂行办法》、《关于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暂行办法》等九个议事工作制度,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同时,进一步修改完善现有的机关管理制度,加强机关管理工作。三是改进作风,不断增强工作实效。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做好市委中心工作,配合完成蒲圻古城墙拆迁,赤壁新火车站,城市景区建设等工程;同时,常委会领导还带头接访和阅批件,督办案件,机关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

第4篇:安检履职报告范文

湖南省安化县人大从上届开始进行积极的探索,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会议述职,取得了一定成效。由于农村人口分散,外出务工人员众多,加之山区交通不便,在组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时存在较大的障碍,需要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述职制度,改进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工作情况。

重制度,使人大代表述职工作有章可循

在法律层面上,《代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定期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这是组织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述职的法律依据。把法律规定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还要进一步建立工作机制,细化规章制度。

建立县、乡、村联动的工作机制。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是直接选举的代表,来自社会各界基层和农村一线,地域分散、身份不一、文化水平参差不齐,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才能顺畅地开展人大代表述职工作。县指导:县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代表服务机构对人大代表述职的届期目标、年度计划、步骤安排进行统一研究部署,组织培训学习、考察交流,对各乡镇、各选区的述职工作进行现场指导,确保人大代表述职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乡(镇)组织:根据基层人大代表履职时间、履职经历、选民要求安排述职的人选,研究确定述职的方式,组织召开述职大会。村配合:同一选区内的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积极参与,在县、乡人大有关机构的指导下,动员村支两委成员、党员组长、选民群众广泛参与人大代表述职工作,听取和讨论人大代表述职报告,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评议,采取多种方式监督人大代表履职。

规范人大代表述职程序。从宣传发动、批次安排、人员培训、选民推荐、会议召开等h节上着力,逐一组织落实人大代表述职各项工作。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利用电视台、网站、公报等县级媒体以及村级广播,全面宣传人大代表述职的意义、部署安排和有关要求,广而告之选区选民,全面调动群众参与的热情。精心选择述职的人大代表。按照先连任后新任、先集镇后乡村、先基层干部后工人农民的顺序,分批次、分年度安排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工作情况。强化培训交流。组织县、乡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进行培训学习和考察交流,掌握人大代表述职的法律政策、工作方法。广泛推荐选民代表。根据选区大小、选民人数确定会议规模,在各个自然村组、各个社会阶层中推荐一定数量的选民代表,并欢迎选民自愿参加,组织召开述职大会。

精心组织召开人大代表述职大会。述职大会至少包括四项议程:人大代表作述职报告,从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闭会期间的人大代表活动、树立自身良好形象、投身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报告履职工作情况;选民现场提问,由述职的人大代表逐一进行答复;投票测评,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满意度进行无记名测评,当场宣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测评结果;人大代表作表态发言,根据满意度测评情况改进以后的履职工作。

制订并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述职大会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根据人大代表述职报告、选民现场提问、满意度测评,结合人大代表履职考核情况,及时制订述职后的人大代表履职工作整改方案,交人大代表加强和改进,并采取一定的方式进行督促落实。

重组织,使人大代表述职工作有的放矢

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促进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工作情况,使述职工作常态化,需要进一步强化组织保证。

争取党委重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是有机统一的,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大工作离不开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坚持依法治国,又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有效途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述职同样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同级党委领导和协调下开展工作。人大代表述职的届期目标和年度计划安排,要向同级党委进行报告,重要事项提请党委研究,在党委的领导下部署安排人大代表述职工作。人大代表述职的各个环节,要自觉接受党委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风清气正。人大代表述职所取得的成果、总结的成功经验、收集到的选民群众意见,要及时反馈给党委及有关部门,得到有效处理。

加强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述职工作,需要在人员、场所、经费等方面进行全面保证。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指导平台。探索建立人大代表述职指导联席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牵头,县纪委、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县妇联、县人大机关代表服务机构等部门单位组成,明确专人负责,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安排专项活动经费,定期召开会议,现场进行指导,负责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述职的法律、政策、程序、宣传等研究和指导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团完善人大代表工作室。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县人大代表开展活动。要在原有的工作平台基础上,调整人大代表工作室设置,完善工作制度。人大代表工作室在组织代表进行视察、调研、学习、走访、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同时,突出做好人大代表述职工作,把人大代表述职作为带动人大代表全面履职的突破口,成为检验工作室运转机制是否有效的标尺。人大代表设置选民意见箱。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在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指导下,在选区内的主要生产生活场所设置统一式样的选民意见箱,接受选民群众监督,为述职收集选民建议意见。

深入开展指导。县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作机构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全县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外县先进做法,指导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开展述职工作。指导人大代表写好述职报告。在报告格式、报告内容上进行指导,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闭会期间的主要工作进行全面报告,对选民群众服务取得的突出成绩进行重点报告,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客观梳理,对以后的人大代表履职工作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划,形成质量较高的书面报告,按照述职会议规模进行印发。广泛收集选民建议意见。在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大会召开前,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电话采访、短信联系等方式,广泛征求选区选民对述职代表和人大工作的建议意见,充分发动选民群众,为选民提问、述职测评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组织观摩学习。在召开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大会前,对述职的人大代表,可以组织到外地考察学习成功的经验方法,也可以预先进行模拟述职,保证人大代表不怯场、述职会议有序进行。在述职会议召开时,可以组织选区外的其他县、乡人大代表进行观摩学习,为下次的人大代表述职积累经验。

重转化,使人大代表述职工作有目共睹

一项工作成果得到有效运用和转化,才能产生现实意义,才能长期坚持下去,人大代表述职工作同样如此。人大代表述职工作结束后,可以从四条途径来转化所取得的成果。

交述职的人大代表整改。选民群众对人大代表在述职前和述职时提出的建议意见,由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整理,经选民群众认可后,交述职的人大代表进行研究和整改,促进人大代表以后的履职。

形成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对选民群众反映的有关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由人大代表收集整理,形成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经有关代表服务机构转交政府、法院、检察院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纳入人大机关议事日程。在人大代表述职工作中反映的事关全县或全乡的重大事项、热点问题,属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由人大代表服务机构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进行报告,纳入县人大常委会或有关专门委员会、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议事日程,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按照有关程序处理。

第5篇:安检履职报告范文

一、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1、流域各乡镇(区)、县直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年以来实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饮用水源保护等在内的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着重对照文下达的流域综合整治任务,计划未完成或今年流域环境整治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到位的,进行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具体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形成自查报告,并于11月20日前分别报县监察局、流域整治办(设在县环保局)。

2、县环保、经贸、国土资源、建设、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要认真对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自查本部门的履职情况,实事求是地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同时,从本部门职责出发,对各乡镇(区)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情况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于11月20日前分别报县监察局、流域整治办。

3、11月下旬,县将组织环保、监察等部门对各乡镇(区)及县直职能部门落实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履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由县环保局汇总后起草自查情况报告,审核后于12月5日前报市监察局。

二、突出检点,精心组织专项监察

1、按照分级监察的原则,在12月上旬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开展对各乡镇(区)及县直职能部门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情况以及履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督查,检点内容:流域各乡镇(区)自查工作情况、整改工作情况以及辖区交界断面、入干流支流断面水质状况;县直各职能部门自查工作情况、整改工作情况,以及对各乡镇(区)落实整改任务的指导和监督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形成督查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市监察局和县政府。同时,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迎接12月中旬市监察局对我县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方面履职情况以及整治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

2、在实施专项监察过程中,县监察局要认真梳理自查自纠、重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根据情况需要,在报县政府批准后,依法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2012年月日前,流域各乡镇(区)及县直职能部门对监察决定或监察建议所提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整改效果。

3、2012年月15日前,县监察局要形成专项监察情况报告报市监察局及县政府。

第6篇:安检履职报告范文

经第55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由我负责对盟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广播电视局、卫生局、科学技术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旅游局、地震局、国税局、工商物价局、药监局、技术监督局和金融、邮电、通讯等部门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分管盟人大工作社会工作处工作。现将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任现职以来,本人在工委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人大工作集体领导原则,积极与班子成员协调配合,认真依法履行职责,按照组织安排的分工,全面完成了各方面的工作任务,为工委整体工作的顺利完成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促进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为了尽快适应新工作,进入新角色,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十六届四中、六中全会决定和“八荣八耻”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盟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自己对盟工作委员会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对盟行政公署、盟中级人民法院和盟检察分院实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法律规定有了新的更加明确的认识,同时对人大监督工作的程序、方法、重点内容等依法履职等所必备的知识有了准确的把握和理解。为尽快进入新的角色,做好各方面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1、会议监督。认真参加了工委每季度组织召开的工委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盟“一署两院”的年度工作报告和盟行署的计划、财政、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并根据盟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全盟实际出发,依法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促进“一署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执法检查。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开展了对民族区域自治法、文物保护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并按期上报了执法检查报告。

3、专项调研。组织工委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残疾人保障法和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40号主席令在全盟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向盟行署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4、工作。根据各副主任的分工范围,认真接待了部分来访的群众代表,并为他们协调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

5、评议工作。根据《*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评议工作条例》的规定,主持开展了对盟安监局局长的任职情况评议工作。

6、制度建设。认真参与制定了《人大*盟工委盟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6项办法和制度,提请主任会议决定,成立了盟人大工委计划、财政监督工作专家组。

7、代表视察。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组织了代表视察工作,赴额济纳旗实地视察了居延海调水情况。

8、培训学习。认真参加了自治区党委20*年5月在*党校安排的集中学习培训和自治区人大组织的历次学习培训活动。

三、廉洁自律,奉公守法

第7篇:安检履职报告范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生产责任落实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方向,以规范生产为保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县建设事业更好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轻重伤事故明显减少。

(二)同一项目部施工的单体工程面积5000平方米(含)或群体工程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项目,均必须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三)每个施工总承包企业年内至少创建一个市级文明工地。

三、重点工作

2015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制度创新为根本,狠抓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一是全盘统筹,召开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形势运行分析会,及时调度、掌握动态、研判对策、部署工作。二是针对春季复工、夏季汛期、冬季施工等不同季节特点和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要求。三是以建设项目各参建主体为抓手,强化相关从业人员的诚信管理,建立由政府、企业、群众参与的“三位一体”诚信监督保障体制。不断完善工程安全责任主体信用数据库,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奖优罚劣,努力营造“诚信得益、失信受损”的市场环境。四是完善科学全面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管理机制,将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日常监督管理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挂钩,实现对施工企业与施工现场的联动管理。

(二)以落实参建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一是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要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规范安全执法监督行为。二是督促工程监理单位认真履行监理安全责任。加强对监理企业安全保证体系和现场安全监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开展监理安全责任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监理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等,充分发挥监理企业的监理安全责任,使监理安全责任、义务与理念贯穿工程监理的全过程、全环节,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三是严格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施工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特别是要改善专职安全员履职环境、提高专职安全员岗位地位,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四是强化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安全责任,严肃项目人员履职管理。要把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和监理总监等个人履行职责和从业行为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监管重点,认真考核履职尽责情况。

(三)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中心,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一是继续推行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管理、层级化管理、标准化管理等模式,科学配置监管资源,规范行政监管行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发挥监管效能。二是切实做好春季复工开工检查工作。督促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认真制定节后复工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自觉落实自检、自查、自纠的职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促进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三是认真开展季节性检查。坚持夏、秋、冬的季节性检查,检查工作按照“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原则,建立“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检查工作责任制,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重心,有效控制重大危险源。开展深基坑、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执法检查,推动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各方责任主体有效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职责,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风险降到最低。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以高大模板支撑、深基坑和建筑起重机械“三大顽疾”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要建立全县高大模板支撑、深基坑工程信息上报系统,及时掌握进展动态,实现动态监管。高大模板支撑工程严格执行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深基坑工程抓好设计方案评审、施工方案论证和过程监控三个环节。要严格落实深基坑工程检测要求,加强中高层建筑工程、重点工程及周边和地质条件复杂工程的沉降观测;建筑起重机械方面继续加强产权备案、拆装告知、技术咨询和使用登记等环节监管,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单位管理,全面禁止非液压顶升塔吊的使用,根本上提高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方案实施监督检查,加大对未严格执行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实施、验收等程序的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积极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落实整改的工程,依法实施处罚。三是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规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行为,严肃查处不办理安全报监等手续擅自开工、“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行为。四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在全县建设系统全面排查消防隐患,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彻底整治,确保全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五)以达标创优活动为载体,着力推动绿色施工。一是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将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工具化、安全管理人性化、施工作业规范化等纳入评审考核指标,丰富安全文明工地内涵,不断提高创建标准。二是加强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按照《市城市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精神,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列为文明施工和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施工现场建立“建设单位保障、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控、主管部门监督”的工作机制,做到“工完场地清、施工不扰民、现场不扬尘、运输无遗撒、垃圾不乱弃”。

第8篇:安检履职报告范文

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粉尘危害严重的企业。

(二)生产、使用有毒化学品的企业。

(三)其它职业病危害较严重、职业卫生问题突出的中小企业。

二、检查内容

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一)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是否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专业人员;否设立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人员;否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加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监控;否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二)用人单位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否劳动者防护设施的配备及使用情况;否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资料。

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自己;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否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及时组织救治、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否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和病人救治情况。包括是否开展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否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妥善安置。

依法参与工伤安全;否有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和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作业的行为;否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自己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四)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是否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三、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镇、各街道办事处,(一)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切实提高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主要领导负总责,成立相应组织,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拉网式大检查,以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确保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专项监督检查顺利进行。

狠抓落实。各有关单位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要突出对企业作业现场的监管,(二)突出重点。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求企业严格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要重点对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用人单位未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三)严格执法。依法认真履行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力度。要严格执法,对拒绝监督检查以及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平安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和单位,依法从严处置。要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工作实效。

第9篇:安检履职报告范文

我局根据市局《关于开展金融内控与风险防范剖析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成立了检查小组,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有:安保干事、农村邮政检查员、储汇管理员、储汇稽查员和八个联网网点的班长、支局长,依据《**省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处罚试行办法》、《**省邮政储汇业务稽查方案》(修改稿)和《**省邮政金融中间业务稽查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对邮政金融内控制度、相关业务规章、操作规程、会计帐务处理和管理制度执行,以及各类人员履职和安全设施等情况进行逐一剖析检查,并在剖析检查中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风险隐患不查清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全体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发现问题逐一研究,以点带面,逐一解决,以此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提高全员防范邮政金融资金风险能力,确保邮政金融资金安全完整,促进邮政金融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基本情况

截止9月20日,全县邮储余额17636万元,净增余额1996万元,

完成全年计划的62.37%,点均余额2204.50万元,活期比重31.33%;保费383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93.41%,每月工资500多万元,每月代收税40多万元,1-9月份无案件发生。

二、自查和剖析检查

1、综合管理

(1)、县局储汇资金票款安全联席会议领导重视,按期和定期召开,会议议题明确,经营思路清晰,措施要求具体。

(2)、局长按期和定期召开了储汇资金票款安全联席会议,对存在问题有整改措施和要求。

(3)、分管局长按月填报检查报告书,并按月对储汇稽查员、农村邮政检查员、安全保卫人员、储蓄会计的检查报告书均进行了审签,提出了建议意见及要求。

(4)、储汇稽查员的履职情况:

按年制定了储汇稽查计划,认真开展了储汇稽查工作,并认真填写了原始稽查记录、稽查记录1-9表,按月填报了储汇稽查报告书,检查网点有走访用户记录。

(5)、安全保卫的履职情况:

按月填写了安全保卫检查报告书,检查内容齐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敢于逗硬考核;

(6)、农村邮政检查员的履职情况:

按月填写了农村邮政检查报告书,检查内容较为全面,查账记录齐全,对代办所、投递人员的检查较落实,有走访用户记录。

2、检查储汇会计和储汇出纳的检查:

(1)、核对7-8月份邮储、电子汇兑银邮余额、7-8月份邮储、电子汇兑资产负债表银行余额,银行对帐单余额,出纳银行日记帐余额、出纳收支日报余额,帐帐相符。

(2)、检查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印鉴管理: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由储汇出纳保管,出纳印鉴,会计印鉴由各自管理,财务提款专用章由局办公室秘书保管;建立购买支票登记簿,作废支票及时上交会计,现金转账支票连号使用,储汇出纳账簿无挖、刮、擦、补,账页无撕毁现象,改账符合要求。

(3)、会计每月到银行领取对账单,按月对银行账单进行勾核。

(4)、会计未按频次对网点业务指导和检查。

4、金库管理检查:

(1)、现场盘点出纳库存现金账实相符。

(2)、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大簿”,但金库、票库值守由于条件所限未落实双人二十四小时值守。

(3)、储汇出纳和综合出纳轮岗,金库内铸铁保险柜钥匙交接未在钥匙交接本上登记交接。

5、储蓄事后监督,电子汇款事后检查:

(1)、储蓄事后监督:盘点重要空白凭征管理账实相符,密码设置严密,管理完好,审核勾核不到位,报表有漏加盖审核人员名章的情况。

(2)、电子汇款事后检查:盘点重要空白凭证账实相符,对手工网点收汇、兑付及时进行了补录,审核勾核不到位,报表有漏加盖审核人员名章的情况。

6、中间业务检查:

(1)、养老金。工资由委托单位先将的资金转入县局指定的账户,出纳收到进账单后,将单位的细表交给网点,网点通过中间业务平台做代字业务处理。会计、出纳做相应账务处理,每月工资500多万元。

(2)、保险业务,各网点按天缴款,会计按天收款,凭证次日结清,截止9月15日共计保费383万元。

(3)、代收税款,建立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通过现金收缴和储蓄代扣进行,按月与税务部门结清账务,每月代收和储蓄代扣税款40多万元。

7、押运钞管理:

(1)、现场检查运钞车车况较好,运钞中严格执行了规章制度未

搭载无关人员。

(2)、防爆枪、弹分管落实。

8、县局中心机房管理:

机房建立了设备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系统维护管理制度、机房管理制度、监控设备管理办法等制度并上墙,严格执行了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机房制度。

9、储蓄联网点的剖析检查:

(1)、大石支局:

a、银行余额113097.44元,核对银邮余额相符,支局无手工银行日记账。

b、密码管理:己按规定设置储蓄台席“三级”密码和电子汇兑密码,但执行有一定差距,现场检查储蓄普柜、综柜是普通柜员一个人掌握使用,三级密码成了二级密码,存在安全隐患。

c、大额存取款预约登记不规范,无大额存取款登记,新开卡登记簿7月—9月无记录,现场检查营业情况处理业务质量较差。

(2)、孔京支局:

a、按月按频次对支局进行了安全防范设施检查,按月召开了内控制度学习,但学习记录不全。

b、金库管理,己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簿”,但在执行中有一定差距,经手人姓名字迹潦草,金库、票库钥匙交接登记不及时。

c、支局长履职情况,未按日及时审核缴拨款单、储蓄日报单和电子汇款日报单,缴拨款单签字潦草,对盘点现金查账节目不全,未对储蓄查帐,乡投员有时利用逢场天有坐堂收费现象。

d、大额存取款登记与大额预约登记不符,未严格按大额预约登记制度执行,营业室现金超限未放入铸铁保险柜。

e、执行储蓄“三级”密码管理较差,普通柜员和综合柜员是一个普通柜员保管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3)、吴东支局:

a、储蓄营业员执行离柜签退或正式签退制度较差。

b、金库管理,已按规定建立金库“五大簿”,但在金库、票库出入库人员登记方面不规范,经手人姓名字迹潦草,出入时间不符。

(4)、双福支局:

a、金库管理,已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大簿”,但执行有一定

差距,现金出入库登记簿未放入金库内的铸铁保险柜,金库内的铸铁保险柜未关锁,金库内存放有包裹和分发的报刊杂志,造成有其他工作人员进入金库。

b、大额存取款登记和预约登记不符,预约登记已按规定执行,

但大额支付未登记。

(5)、清江支局:

a、支局长履职情况:支局长未按频次进行履职检查记录,对

代办所、投递员未按频次进行检查,无走访用户记录。

b、乡投员、代办员到支局报帐未将结存委托代存单带到支局

销号核对结存数。

c、营业室卫生较差。

(6)、桂花支局:

a、支局长履职较差,未能规定检查频次对代办所投递员进行检

查和业务指导,未按日审核储蓄和汇兑日报表,对业务检查频次不够。

b、金库管理: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大薄”等,但现金出入登

记未放入铸铁保险柜。

c、乡投员、代办员到支局报账未将结存委托代存单带到支局销

号核对结存数。

(7)、新新支局:

a、现场盘点金库结存现金和营业现金账实相符。

b、储蓄、电子汇款、重要空白凭证账实相符。

c、支局长履行检查内容不全,检查频次不够。

d、按规定建立了金库“五大薄”,但执行有一定差距,金库进

出入登记未按实际进出入频次登记。

(8)、县局邮政班:

a、班长的履职情况:对储蓄日报表和电子汇兑日报表,缴拨

款单审核不很落实,对安防设施的检查和查账频次不够。

b、营业室内的铸铁保险柜未使用密码。

c、未严格执行大额取款预约登记,大额预约登记与大额支付登

记不符。

三、整改要求及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