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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合理化建议精选(九篇)

市政合理化建议

第1篇:市政合理化建议范文

[关键词]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政协协商;国家治理

中图分类号:D6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16)02-0042-07

以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形式,这是历史赋予人民政协的光荣使命。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强调,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1]。2015年以来,党中央先后下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为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政协协商民主确立原则、指明方向、提供根本遵循。近年来,杭州市政协在实践和发展协商民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丰硕成果,不仅丰富了政协协商的形式和内涵,也通过实践创新推进了其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①。

一、 杭州市政协协商民主的实践与经验

杭州市政协立足自身特色和优势,不断建立健全协商民主制度和机制,丰富协商民主的内容,规范协商民主的程序,探索协商民主的有效形式和载体,积极推动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发展,形成了具有杭州特色的实践模式。

(一) 推进政协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加强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有效衔接的关键所在。杭州市把“两个纳入”、“三个不”要求作为政协协商的约束性条件,即把政治协商要求纳入党委议事规则和政府工作规则,将协商纳入党委政府办文办会必经程序。同时,杭州市还明确要求,凡是经过协商的重要议题,在提交党委和政府决策讨论时,应当附上政协的协商意见;凡是规定的政治协商内容未经协商原则上不上会、不讨论、不决策,着力推进政协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1.系统推进,加强政协协商制度的整体化设计。中共杭州市委以政协协商的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构建党委、政府、政协相互对接、共同遵守的“1+3”协商制度体系:在2009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基础上,从2013年起连续3年分别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参政议政工作的意见》,初步形成 “1+3”总体格局。通过推进政协协商制度的整体设计,规范政协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机制和保障措施,促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2.创新形式,促进政协协商的规范化建设。(1)全会建议案协商。从2013年开始,杭州市探索设立了政协全会建议案,每年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过广泛征集线索,层层筛选,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审议和与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沟通协商,最后确定一件至三件重大集体提案,提交政协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以政协委员会的名义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三年来,杭州市政协向市委、市政府先后提出了《关于建设“美丽杭州”的建议》、《关于杭州建设中国互联网金融总部基地的建议》等7件全会建议案。(2)加强主席会议重点协商。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两年来围绕促进主城区基本公共服务统筹、深化国有资本改革等十几个议题开展了深入有效的协商建言活动。(3)开展月度专题协商。探索开展了以界别为基础、专题为内容、对口为纽带、座谈为主要方式的每月专题协商。截至目前,已经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土地保障、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等19个专业性、领域性问题开展协商建言,增进了共识,推进了工作。(4)支持和指导建德市政协开展设置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专委会改革,建立起职能性和特色性相结合的“一办六委”工作机构,并合理界定职能性专委会职责,促进专委会工作逐步从工作性向职能性、单一性向综合性、阶段性向经常性、操作性向协调性的转变,有效增强了政协履行职能的全局性、系统性和针对性。

3. 健全机制,推进政协协商的程序化建设。杭州市政协协商强调程序规范,从协商议题提出,协商计划制定,协商会议召开,再到后期协商成果的报送、办理反馈和督查,形成了一整套明确的程序。(1)规范协商议题的提出机制。主要通过市委出题、市政府交题、市政协报题等三种方式,协商综合后确定年度协商计划,由市委、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发文,共同组织实施。(2)构建协商工作的协调机制。一是重大决策协商的委托协调机制。市政协根据市委委托议题提出工作方案,由市委统一部署、协调并组织实施政协协商工作。二是专项决策协商的“点”“面”结合协调机制。在面上,积极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参加政协协商活动,围绕相关议题召开专题协商会议,2014年就达6次以上。在点上,坚持与市委、市政府定期开展专门的协商沟通,研究市委、市政府需要提交政协协商的议题、协商工作中重要问题等有关事项。(3)健全知情明政的工作机制。市政协每年召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规划工作情况通报会协商,为委员协商建言创造条件。(4)构建协商反馈机制。一是规范办理要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重要专题协商会形成的协商成果,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阅批,并明确办理部门,提出办理意见;其他会议形成的协商成果,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阅批。重要的协商成果还列入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二是抓好成果利用。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政协协商建言成果批示达一百余件,许多成果有效转化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三是加强跟踪督办。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以及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杭州市政协积极通过专项视察、跟踪调研、连续协商等方式,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了解协商意见建议的采纳落实,推动协商成果落到实处。

(二)探索政协协商民主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相结合

杭州市政协强调协商民主的实践品性,积极开展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将政协协商民主镶嵌到事关杭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治理之中,基层协商民主工作已经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中普遍使用的手段与方法之一。通过多元主体的对话、沟通、商议等方式,了解群众意愿和利益诉求并获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拓宽基层群众理性、合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尽力把社会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1.乡镇(街道)政协工委搭建基层协商新平台。积极探索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已在全市一百多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政协工委,为基层党委政府、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搭建协商平台。乡镇(街道)政协工委在村级组织建设与村级资产管理、重点工程项目推进、社区治理等工作中探索运用协商民主形式,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协调解决工作难题,民主协商基层群众切身利益问题,通过对话、沟通和商量方式协调关系、凝聚力量、增进共识、助推发展。比如,江干区笕桥镇政协工委的民主议事会制度,西湖区文新街道的议事协商制度,桐庐县桐君街道南门社区的社情民意联络点、富春江镇政协工委组织开展的委员论坛,拱墅区政协祥符街道工委开展的“名嘴论坛”协商议事平台等,都有效搭建了民主协商平台,充分发挥了基层协商民主的作用,实现了百姓、委员、政府之间的零距离互动,拓宽了基层群众理性、合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尽力把社会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基层社会管理中发挥“缓冲带”、“减压阀”、“稳定器”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委员工作室开辟政协基层协商新阵地。政协委员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适应基层治理新形势,探索创新履职实践,以“周末有约”、“公益众筹会”、“动迁圆桌会”、“湖滨晴雨工作室”等委员工作室的方式,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发挥协调关系、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协商建言的作用,实现百姓、委员、政府之间的零距离互动。同时,政协工作适应信息技术新发展,委员工作室由线下拓展至线上,“委员e家”、“民情E点通”等积极打造政协履职双平台。以杭州市上城区为例,自实施“委员进网格、协商365制度”以来,委员累计下社区调研500余人次,接待居民近1100余人次,整理采集社情民意360多条,小组委员提交的提案总数和区重点提案量分别较2013年上升30%和50%;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座谈和恳谈协商会,邀请居民代表、社区及政府相关部门等参与,截至目前,共走访22人次,召开各类协商会14次;对发现的矛盾主动介入,召集相关各方平等协商,2014年组织和参与协商419起活动,协商成功416起,成功率达到99 %,充分发挥了政协委员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作用。“公益众筹会”自2013年首创以来,共筹集社会资金385万元,落实民生实事项目124项。“周末有约”自推出以来,共接待居民、社区工作人员来访160多人次,收集意见和建议近200个,多个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新媒体运用开辟政协基层协商新渠道。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向网络拓展,以市政协门户网站建设为依托,打造政协网上论坛,在市政协网站设立委员博客、微博、网上委员工作室,开展网络民意调查、网络议政、网站直播等活动。截至目前,已经围绕“打造安居乐业示范区”等议题开展了十几次网络协商活动。组织网络议政,采取网络直播的形式全程公开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民主议政会,使网民全程参与政协会议讨论,发表见解,实时互动交流。加强与杭州城市网的合作,利用网络收集民意民情,开展问卷调查,先后就改善城市交通、推进大气环境整治、发展社会养老事业等议题广泛征求网民意见,扩大群众有序政治参与。与杭州电视台合作举办《我们圆桌会・政协视点》议事专题栏目,每月邀请政协委员与专家学者、党政领导、市民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共聚一“桌”,围绕城市交通治堵、垃圾处理、热岛效应、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三江两岸”生态保护与发展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议政,互动交流。与杭州新闻广播电台合作,联合组织开展“民情热线”委员走进直播间活动,畅谈食品安全、教育等民生热点问题。市政协还开发了APP(手机客户端),将政协工作从传统互联网向移动互联网延伸,组织委员就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移动互联网的专题讨论,开辟委员协商建言的新平台、各界群众表达诉求和反映民意的新渠道。

(三)寓民主监督于政协协商之中

政协的民主监督,也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方面。政协章程规定,民主监督通过意见建议和提案的形式来进行。杭州市政协探索把政协民主监督纳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中思考和谋划,寓民主监督于政协协商之中,实现政协职能的融合。

1.会议监督。以议题和会议相结合的方式,精心组织政协全会、专题常委会、民主议政会、协商会等会议,鼓励委员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议政,讲实话、建真言、献良策,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比如,“加快构建杭州都市圈”、“加快文创产业发展”、“支持莪山畲族乡创建中国畲族第一乡”等重大决策,都是在各类会议上经过委员们的广泛讨论、监督建言后才达成共识,最后被市委、市政府采用,成为政策目标。

2.委派民主监督员(组)监督。2014年,杭州市政协探索向市城管办、市农办、市环保局等三家单位委派30名“五水共治”民主监督员,取得很好的效果。2015年初,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市政协又精心挑选了158名政协委员,组成18个政协民主监督小组,对18个市直单位(部门)和法院、检察院开展驻点式、经常性民主监督。委派民主监督员(组)结合派驻部门工作实际,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贯彻落实情况,选择人民群众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派驻单位的工作难点问题等作为切入点开展监督,采取听、看、查、访、评等多种方式,围绕停车难、交通拥堵、政府采购、大交通体制建设、商品房去库存化、阳光餐饮等监督议题,真实反映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助推党委、政府决策落实。

3.政协委员通过提交提案积极监督建言。杭州市政协十届一次全会以来,市政协共提交提案2646件,为全市经济发展、城市管理、民生事业等出谋划策、贡献智慧。支持委员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建立信息直报点,向全国政协和市委、市政府反映问题、提出建议。2012年以来,共报送各类社情民意信息达500多篇。

三、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协协商的建议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它本质上是一个实行协商民主的组织、平台和载体。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必须进一步认识和明确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中的地位,充分发挥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以人民政协为基本形式扎实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

(一)进一步明晰政协协商的地位和作用

1.明确政协协商的法律定位。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特点,拓展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度和广度。但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地位依然存在缺失,因此首先应明确政协协商的法律地位,明确政协在协商民主中载体和主体的双重功能,把人民政协政治功能和运作方式纳入法律框架中,使政协协商制度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此外,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但协商民主以及政协发挥作用的法规制度还不完善,现有一些制度过于笼统,缺乏整体设计,而且约束力不强,因此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要抓紧研究和建立健全互相配套、内容完备、科学管用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体系,把政协协商民主纳入法治化轨道,从国家政体层面提高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水平”[2](P35),依法促进和完善协商民主的内容、机制和程序。

2.明确政协协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在我国政治体制内,政协协商是党和政府广集民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依托政协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既能保障国家权力的统一行使,又能够在执政党、国家机关同派、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代表及人民群众之间形成密切的联系,让多数人的意见在决策过程中得到体现,使少数人的意见在决策过程中得到尊重,保障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民主。因此,要明确并充分发挥政协协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3.明确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在体制层面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人大和政协,前者由区域组成、主要实行选举民主;后者由界别构成、主要实行协商民主,相互之间具有互补性。在我国的政治制度和体制上,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主要体现为两个制度和“两会”的相辅相成。要从制度体制层面研究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相辅相成,应在“两会”关系上做进一步探讨。随着形势发展,目前政协与人大同时召开、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共商国是的“两会”格局如何更好地适应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要求,特别适应协商民主之协商在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的要求,需要认真研究政协会议、党代会、人大会议三者之间的关系,体现政协协商、党委决策、人大表决的功能。

4.明确政协协商与其他协商形式的关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包括七种协商渠道,即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各有特色、各有优势、各有所长。其中,政协协商开展得比较早,也非常成熟,在重点加强政协协商的同时,可以注意与其他协商形式的衔接配合,引领和带动其他协商形式的发展,共同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二)进一步推进政协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1.建立明确的政协协商制度。把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主动开展政治协商的要求纳入党委议事规则、政府工作规则,使政治协商作为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环节予以制度明确,做到不提交、不决策、不立法。

2.构建合理的政协协商程序。按照党政办文规则,建立政治协商办文制度,把政治协商过程和协商成果的采纳情况纳入党委、政府及其办事机构日常办文办会办事的必经程序,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开展协商活动,实现政治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和程序的有效衔接。

3.健全严格的督办落实机制。加强对政协协商的组织实施、协商成果办理采纳的督导落实。加强对政协协商的考察考核,建立完善考核制度,把是否重视政治协商,能否发挥政治协商的作用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的重要指标,列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进一步提高政协协商水平和能力

1.优化界别设置。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适时调整优化政协界别设置,吸收新的社会阶层、社会群体的代表人士参加政协组织,增强界别协商主体的代表性、包容性,力求使每一个界别都能有效地收集和表达本界别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

2.优化专委会设置。“要进一步强化专委会的基础性作用,健全专委会工作机制,优化专委会设置,积极探索设立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智能性专委会试点工作”[2](P36),为政协委员搭建好协商平台,创造良好的协商环境。

3.把好委员入口关。“完善委员推选制度,改进委员产生办法,探索协商和竞争相结合的委员产生机制,优化委员构成,探索委员在界别内选举产生,确保委员切实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确保把那些有代表性、责任感强、廉洁守法、有议政建言能力的人士吸纳到政协中来。”[2](P36)

4.进一步提高政协委员的协商能力和水平。要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委员的学习培训和服务管理,不断提高委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增强委员协商建言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在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

5.培育政协协商的文化氛围。一方面,继承和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和而不同”、“以和为贵”等丰富的协商思想,并积极借鉴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有益成分,培育平等、理性、对话等协商理念和价值取向。另一方面,弘扬政协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优良传统,着力营造和谐宽松的协商氛围,鼓励协商参与者充分行使自己的协商权利,大力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

参考文献:

[1].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

第2篇:市政合理化建议范文

武汉政协网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在市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领导下,在分管副主席肖志钢、侯晓华的带领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积极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界别纽带作用和专委会基础作用。以“创新武汉、和谐武汉”为主线,紧密围绕武汉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全年共开展专题调研5项,形成调研报告14篇(其中单独完成4篇,与其他单位协作完成10篇)。形成全会建议案预案1件。组织各类视察61次,其中界别活动12次。上报信息36条,社情民意7条(其中领导批示3条),参与拍摄政协论坛6期、议政与建言3期,委员个人提案185件,集体提案1件,委员参与活动率达90%,委员满意率达95%以上。通过上述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专委会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现将本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主要工作情况

一、围绕常委会议中心议题,积极开展专题调研。

十一届一次会议后,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按照主席会议提出的“政协工作要高起点、高效率、高质量”的要求,注意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围绕每季度常委会议中心议题,找准切入点,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题视察。

一季度,围绕如何办好“六城会”和“八艺节”进行了多次视察,就场馆再利用的问题,撰写了《关于加强我市大型文体场馆赛后经营管理的建议》的专题调研报告,从制度、体制、法规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在二次常委会上作了发言。同时整理了“关于办好‘一会一节’亟待解决的两个问题”的社情民意,并报送市委宣传部,我们的建议被及时采用。二季度,围绕“企业自主创新政策环境建设”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开展了专题调研,分别撰写了《关于我市企业自主创新有关配套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与对策建议》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务公开的几点建议》的调研报告,在三次常委会上发言,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有关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三季度,围绕“1+8”武汉城市圈发展问题,与港澳台侨暨外事委员会联合组织调研专班,经多次调研,完成了《武汉城市圈旅游资源整合对策及建议》调研报告,有关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四季度,围绕“加强文化建设,增强我市软实力”的中心议题,认真组织市民革、市民盟和市致公党及江岸区、武昌区、汉阳区、黄陂区联合开展八个子课题调研,分别与协作单位完成动漫产业、园林雕塑、演艺市场、旅游商品、文化硬件设施、体育文化产业等八篇调研报告,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及建议,将进一步促进我市文化事业的发展。

二、突出重点,服务大局,积极开展专题视察。

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注意发挥专委会优势,围绕科教兴市,关注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民众健康及全民健身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取得了显著成效。

十一届一次会议后,肖志钢副主席率队前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科协、市信息产业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等专委会对口联系的职能部门,了解2007年工作情况和意见,筛选政协协商课题。

在科技方面,肖志钢副主席率队为落实中共武汉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武发〔2006〕13号文)与市科技局联合开展调研,就我市企业自主创新有关配套政策的落实情况提出了五点建议,受到市委、市政府肯定。教育方面,就群众关注的改制校、基础教育均衡化、职业教育等问题进行调研和专题视察,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意见建议。文化方面,从增强文化软实力的战略高度,就我市文化软实力对武汉在中部率先崛起重要意义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议。医疗卫生方面,围绕“新农合”3号建议案的办理,组织了多次跟踪督办的专题视察和座谈会,与会委员提出多项意见和建议,推动了此项工作的开展和建议案的落实。据了解,我市农民参合率已由2006年82.66%提高到92.4%,人均筹资由60元提高到85元以上,市财政用于乡、村两级卫生服务的投入达到4252万元,新农合工作已取得了长足进展。体育方面,针对“六城会”的筹备和体育场馆的建设,我委组织多次调研,并就赛后大型体育场馆再利用及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促进了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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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积极开展界别活动。

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围绕常委会的中心议题,我们注重根据议题的内容组织相关界别委员共同参与调研。在每次常委会调研报告的完成过程中,科技、科协、文化等界别委员从各个不同角度提出了专业性、针对性的意见,有些意见被采纳,使得我委的调研报告所提建议更具可操作性。同时,我们也注重突出界别特色,鼓励界别委员就该界别所关系的民生热点问题进行调研,并将界别活动和反映社情民意结合在一起,取得了较好效果。科协界别围绕国务院下发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要求,组织委员到江夏区调研,并撰写了《关于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大力推动武汉市公民科学素质的建议》,部分内容将被十一届二次会议有关建议案预案采纳。医卫界别针对当前老百姓关注的结核病的防治问题,到市结防院视察座谈,提出了加强防治工作的意见。二季度,教育界别就调研中了解到的我市新建住宅小区由于基础教育设施建设不配套而引起的新的“上学难”问题,撰写了“加强我市新建小区基础教育设施配建刻不容缓”的社情民意。该社情民意得到有关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作出了专门批示。

此外,我委根据《武汉市政协界别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积极发挥界别委员的积极性,强化委员的界别意识,推动界别活动的开展,并建立了专委会与界别联动互动机制、界别调研激励机制等。一方面我委在组织视察中,根据调研主题的不同与有关界别联合或突出界别独立性的特点协助其开展调研视察;另一方面,我委根据各界别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强调界别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截至目前,我委所联系的科协、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六个界别已分别提交《关于进一步发挥科技咨询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关于推进青山区生态工业城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强我市新建小区基础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建议》、《关于我市农村卫生工作的报告》、《武汉文化软实力与武汉崛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大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的建议》等界别调研报告,均已顺利完成本年度调研计划。

四、关注民生,建言献策,积极开展建议案、提案督办视察活动。

我委配合提案委以座谈和视察形式督促政府职能部门有效办理政协3号建议案和相关提案,落实政府的承诺是否到位,并进一步提出意见,发挥专委会在政协建议案和提案督办中的作用。针对《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切实提高广大农民医疗保障水平》的3号建议案,我委先后4次组织委员到市、区进行专题视察,了解建议案的办理进展情况。针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提案、“关于进一步落实关爱青少年视力健康”提案和“关于建立亚健康群体服务机构建议”的委员个人提案,我们分别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了多次提案办理协调会,加强了这些提案的落实力度。在跟踪督办的过程中,不仅委员与政府部门之间增加了了解和理解,增进了共识和团结,也为委员更加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党政部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创造了重要条件。值得强调的是,由于“关于进一步落实关爱青少年视力健康提案”办理成效明显,我市青少年视力防治工作取得长足进展,教育部2007(第69期)《简报》就“湖北武汉创新机制全力做好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门通报,对武汉市政府创新模式开展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加强学习,统一认识,积极推进专委会自身建设。

加强学习,注意搞好专委会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十一届一次会议以后,我们注意抓好专委会的建设。首先是抓好组织建设。根据委员自愿报名,经主席会议决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由111名委员组成,并于3月7日召开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和委员的专长设置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5个组,开展专委会的工作。其次,是抓好思想建设。鉴于换届后新委员多,组织委员学习政协理论尤为重要,在认真组织主任一班人学习讨论《政协章程》、《专委会通则》的同时,分别组织全体委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并通过报告会、讨论会、座谈会等让委员们参与学习,增强委员主体意识和参政议政责任感。工作处的同志积极响应办公厅要求,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的基础上,结合通读《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撰写读后感,把提高工作质量,注重工作细节,服务工作重点作为工作原则。我委始终把坚持推进学习型专委会建设作为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此外,11月份,我委参加了在安徽合肥召开的第十届全国政协暨地方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工作座谈会,就专委会工作与其他省、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进行了充分交流,收到了较好效果。

探索履行职能新方式,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一年以来,我们采取每季度一通报的办法,将委

员参加视察、报告会、座谈会和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活动的情况进行量化分析,按季度统计通报给全体委员。对于强化委员责任意识,促进委员积极履行职能,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委在政治协商领域、民主监督深度、参政议政水平以及工作方式和途径等方面都有了新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与职能部门的联系有待进一步加强,要争取更多支持;委员参加活动的面要进一步扩宽;要继续探索界别发挥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充分发挥界别召集人的作用;专委会推进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市政协常委会议的领导下,继往开来,扬长避短,力争2008年的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8年工作思路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按照武汉市第十一届党代会提出的“创新武汉”、“和谐武汉”的战略目标,在市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团结与民主的主题,发挥优势,切实履行政协职能,为促进我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委员履行职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市政协作出的“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决定”,联系政协工作实际,突出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深理解党的十七大精神,特别是如何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我们的工作,指导工作实践,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是需要专委会委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共同努力的首要问题。因此,在认真组织委员参加市政协各种报告会、座谈会的同时,我们将通过主任会、界别会、专题座谈会等组织委员学习。同时,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委员加深理解党的十七大精神,并与参政议政工作有机结合,从而提高委员的主体意识,增强委员履行职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抓住民生热点,围绕常委会中心议题建言献策,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发挥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在共建和谐社会中独特的优势,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所提出“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紧紧围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突显的社会民生问题以及政协常委会的中心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行调研,积极建言,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科技方面:重点就1+8武汉城市圈的科技资源整合开展调研,促进我市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教育方面:重点就义务教育公平化开展调研,促进我市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卫生方面:继续关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全民医保问题,促进“看病难”问题的进一步改善;体育方面,积极关注大型体育场馆赛后再利用及群众体育的推广和普及问题,促进我市群众体育的蓬勃发展。

三、发挥本专委会在文化领域方面的优势,重点搞好文化方面的调研。

围绕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主题,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进文化创新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协地位超脱、人才荟萃的特点,为构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作贡献。

第3篇:市政合理化建议范文

一、围绕“三创一办”,当好参谋助手

在年的工作中,我局始终把“三创一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政府法制的角度来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一是为了组织完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工作方案》中有关法制工作的任务,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组,每个业务处派一名同志参加,综合处负责具体工作,建立了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从组织措施上保证了工作任务落实和完成。做到按时向政务环境组和市场环境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具体任务。

二是积极完成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我局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汇总表》,制定了《市法制局关于实施“III-5-1依法行政”指标任务工作方案》和《市法制局关于实施“III-23诚信政府建设”指标任务的工作方案》,做任务细化,有序完成。完成资料收集:III-5-1,收集年至年地方性法规5件,政府规章23件,规范性文件19件,总计47件。三是按《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的要求,分别起草和审查了《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限制审批管理规定(试行)》、《市生态环境和规划建设监督员办法》、《市生态建设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四个相关配套制度。其中,《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已于月日以市政府规章形式公布施行;《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限制审批管理规定(试行)》、《市生态环境和规划建设监督员办法》已于月日分别以市政府的筑府发40号、筑府发41号文件公布,于今年月日起施行;《市生态建设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公布实施。上述4各制度的实施,将对我市“三创一办”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三是参与了依法治理两湖一库,确保市民饮用水安全的相关工作,参与了省两湖条例的起草调研工作,针对市实际提出了修改建议和意见;针对三创一办工作中反映出来的现场生产加工的小作坊、食品摊贩经营活动监管空白有关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代市政府拟写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对现场生产加工的小作坊、食品摊贩经营活动监管职能分工有关问题的紧急请示(代拟稿)》、《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建议制定〈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函》,分别向省政府、市人大反映有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百姓书记市长交流台转来的市民建议,也认真组织研究,查阅相关依据,提出答复意见。还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内容涉及“三创一办”的相关文件如:《关于进一步落实创建部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目标责任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落实创建部级创业型城市基础台账和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市创建国家创业型城市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成员单位)》、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合理性建议。四是认真履行政府法制的职能,积极参加市召开的相关会议,并从政府法制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对有部门起草的“关于对《关于建设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场馆急需解决拆迁问题的函》认真进行了的回复,对《关于对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总导演工作聘用总合同》,从法律的角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围绕创先争优活动,狠抓了党建工作

在年的党建工作中,我局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八届八次全会要求,以纵深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及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创造力、凝聚力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的,以创新党建工作机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为动力,以“三创一办”和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使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完成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市政府法制局党组、党支部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为载体,坚持把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放在首位。局支部坚持每半月集中学习制度,通过党员个人自学、领导上党课、撰写心得体会、讨论交流、理论测试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五中会会,省、市、区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学习了党在新时期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了有关法律知识。通过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发展观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不断树立了勤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意识不断增强。

(二)狠抓好规范化管理,切实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干部任免、财务开支、重大项目审批等重大问题上,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并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等制度,保证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决策民主化、公开化、科学化。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健全党内外监督机制,强化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了思想同心、目标同向、事业同干。

二是完善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建立和完善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市政府法制局《集体领导制度》、《议事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工作制度;以及党支部《》等工作制度,做到了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制度的建立,为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的落实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认真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在法制局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

自我市开展“创优争先”活动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年月开始,着重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即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颖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认真抓好此项活动。为了持续有效地开展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市政府法制局“争先创优”实施方案》。《方案》就开展阵先创优活动的重要性、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方式等进一步予以明确。

(四)积极组织全局党员投身到“三创一办”工作中

在今年的党建工作中,我局把“三创一办”作为局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我局制定了“三创一办”工作实施方案,对局支部和党员积极投身“三创一办”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五)是按照党员发展的要求和党员发展计划,认真做好了3名党员的发展工作。

(六)认真开展建党90周年各项活动

一是及时传达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我是共产党员我为增光”活动的意见》,按照意见的要求在我局开展了一是亮身份,让群众知道身边谁是共产党员。二是要求党员在公务活动、公共场合和从业岗位佩戴党员标志,设置党员标牌。三是作表率,每个党员树一面旗帜。按照创先争优“五个带头”的要求,在践行宗旨教育活动中作表率、在推进“三创一办”工作中作表率、在深化学习活动中作表率;四是进一步强化了工作作风,结合“三创三实”等工作,深入基层调研、开展结对帮扶、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五是在“七·一”前,集中开展了三项活动;⑴月日我局在息烽集中营开展了学习和重温入党誓词活动;⑵按照《方案》的要求,开展了谈心活动。⑶参观了息烽集中营,用先进人物事迹教育党员干部,强化了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七是加强了支部建设,坚持了“”制度,做好“四薄一册”工作。支部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检查,年底有总结。支部有专人管理党内资料,支部的阵地建设得到加强,支部活动开展有序,党员发展资料齐全、规范。

(七)认真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有关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款专存、专款专用,按时向市直机关上缴党费。

(八)认真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及时将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局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和时限,并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认真抓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大兴清正廉洁之风,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十是围绕“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这个主题,认真开好了“两会”。在民主生活会上,我局紧紧围绕“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这一主题,着力解决在征求意见中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在民主生活动会上,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在组织生活会上,党员干部就个人“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的情况进行讨论交流。

三、认真履职,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贯彻落实《纲要》《决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政府行为,推进依法行政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每年都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心为切入点,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决定》要重视制度建设的要求,以政府令形式公布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确认规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这几个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规范了我市政府机关的依法决策,监督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政职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以及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年月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依法行政电视电话会议,温总理作了重要讲话。我局积极协助市政府办公厅承办了市分会场的组织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均设立分会场,政府主要领导和各行政部门负责人都参加了会议。会后,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都组织学习和传达了会议精神。并根据会议精神,对下一步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在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设上,要突出地方立法的特色,加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相关的大气污染防治、城市绿化、市容整治、水源和森林保护、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制度建设,把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上升为法规规章,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二是在科学民主决策上,应形成制度化,建立健全重要行政决策的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三是在严格依法办事上,我市要进一步规范公共服务。四是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上,增强行政活动的透明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五是在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上,严格执行行政监督方面的有关规定,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省依法行政考核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市依法行政考核规定》,今年将适当提高依法行政考核在目标管理中的分值。

(二)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地方立法,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开展“三创一办”活动,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是近两年我市的中心工作。今年,我市的地方立法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立法工作。完成了《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草案)》等5件地方性法规的审理报送工作,审理了《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17件政府规章。目前,市政府报送的5件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正在按程序审议,17件政府规章均已出台。

上述规章的出台,使我市的制度建设得到了一定增强,为各级各部门有序完成有关方面的工作和行政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依据支持。其中,《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对开展的“三创一办”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化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是政府及工作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然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的《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自年月日实施以来,标志我市的行政决策机制,已向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方向迈进。市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做到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的意见,并将采纳情况进行反馈和公布,对涉及社会面广、公众利益的决策还在媒体上公布。今年的出租车价格调整及增强出租车运力,运作半年之久,在此期间充分听取了各方的意见。经过反复论证,召开听证会,并作风险评估,最终做出调整决定。市政府签订的重要协议或合同,必须经过决策程序。如今年签定的《高速公路招商引资协议》、《Z11警用型直升机购销与服务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少数名族运动会总导演工作聘用总合同》等,签定前经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充分听取专家和法律顾问的意见。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1.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

认真完成对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合法性审查,我局共完成《关于对〈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第一阶段(建成国家生态市)工作实施意见(讨论稿)〉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综合治税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等110件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合法性审查,审查、草拟其他办件72件。这些规范性文件多数涉及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政决策,关系到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

2.认真做好案卷评查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强化行政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的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做好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关于做好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五年阶段性总结工作的通知》(黔法办2号)要求,今年对我市行政执法部门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通过对案卷的评查,各行政执法部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行政许可,没有明显违法之处,质量比以往有较大提高。主要体现在:行政案件的证据收集更加完整,行政程序更加完善,法律依据的适用更加准确。

3.规范自由裁量权,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11号)的有关精神和省纪委确定市作为全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单位的要求,我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工作,按照《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我市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完成了此项工作。

(四)完善层级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融入了新的工作特点。

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复议请求权,凡是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从不推诿,也不惧怕阻力干扰,依法受理。

二是对行政复议条件宽限尺度的把握上,原则上尽量倾向宽松。

三是秉承复议为民、以人为本的法理理念,依法加强对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力度。年,通过调解、和解的案件有11件,占审结案件29件的45.1%,与往年同比,有大幅度上升。

四是注重行政复议质量,提高复议决定水平。

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8件(包括旧存的7件),其中受理35件(包括土地、林权争议13件,拆违争议8件,拆迁争议8件,行政处罚争议2件,暂扣物品争议2件,工伤认定争议1件,政府会议纪要争议1件);不予受理12件;作其他处理1件。在受理的案件中,已审结25件,其中维持12件,作协调处理而终止的案件10件,撤消3件。正在审理6件,依法中止审理4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件。接待来信来访,提供法律咨询140人次。

(五)认真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维护法制统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68号)的要求,今年月至月,我市相关部门对本市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集中清理,已基本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1.规章清理结果

全市共纳入清理范围的规章164件。针对清理的不同情况进行了以下处理:

一是因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不协调,或已明显不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特别是不适应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的,或所依据的上位法已废止等因素,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废止规章32件。

二是因制定时间较早,个别条款与新出台的上位法规定存在不协调,或个别条款已经明显不适应本市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修改规章8件。

三是没有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不一致、不协调的内容,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予以保留规章100件。

四是因国家或省正在制定相关规定,修改幅度较大,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但又不能废止或宣布失效,列作其他处理暂予保留的规章24件,对作其他处理的这24件规章,待条件成熟后,列入今后年度立法计划,适时予以修改。

五是按照28号和黔府办发68号通知要求,将这次清理结果和清理后现行有效的132件规章目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2.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全市共纳入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1万余件。针对清理的不同情况进行了以下处理:一是由于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已失效或被废止、或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经提请市政府审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4件(其中: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行文的5件,以相关部门名义行文的9件)。二是因部分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不一致,或因机构改革主管部门名称发生变化等原因,提请市政府审定修改或部门自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1件(其中: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行文的2件,以相关部门名义形文自行修改的9件)。

四、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纲要》、《决定》、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二)立法工作须进一步加强。有的部门在地方性法规草案或规章草案起草过程中,强调部门利益或重管理轻服务;有的规章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够强。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草案质量有待提高。

第4篇:市政合理化建议范文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继续加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的监测、预测工作,健全经济形势分析制度,完善监测指标体系,更加注重质量、结构和效益分析,增强半年、全年经济形势分析报告的预见性、针对性、科学性(市发展计划局、统计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持标本兼治。围绕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以及影响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市经贸局、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行政企分开。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的实施,全面推进企业投资网上备案。加快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试行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公示和后评估制度,建立完善严格有效的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和服务,通过规划和政策指导、信息以及规范市场准入,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制造业和服务业,优化投资的产业结构和地区布局(市发展计划局、经贸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继续完善公共服务职能。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待遇;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研究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落实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积极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对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市建设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认真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提高救灾应急处置能力(市民政局、财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抓好隐患排查治理,降低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市安监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资分开。抓好国有企业发展战略、财务监管、业绩考核、经营预算等相关制度的建设,健全投资决策、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市经贸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推动事业单位改革,继续改进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体制,全面清理和登记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市编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行政审批。

——进一步理顺行政服务中心运作体制,扩大进驻的部门和审批项目,落实联合办理,集中办理机制,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加快推行电子政务。完善我市电子政务管理配套制度,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业务应用以及安全体系。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政务信息共享的基础上,通过全市政务网,实现机关内部办公自动化、公文交换无纸化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协同办公,扩大政府系统网上办公的范围。继续做好新录用人员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市信息中心、市人事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深化政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信息公开指南,保障条例的顺利实施;各级各部门也应制定本级本部门的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全面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市政府办、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政府、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建立诚信自律机制;加强对监管对象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价格等方面信用的记录和奖惩,推进行政监管部门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主管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实现联合监管;大力培育信用市场需求,推动和规范信用服务行业的发展(市经贸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七)建立科学有效的行政问责机制。研究制定我市行政问责办法,明确行政问责的主体及权力权限,规范行政问责的客体及职责,规范行政问责的事由和情形,建立科学有效的行政问责程序,并把行政问责与行政法制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结合起来(市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八)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

——继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政府各部门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的责任,进一步推行国库集中统一支付改革,加大政府采购的执行和监管力度。完善财政资金追踪问效和反馈机制,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市财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清理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取消违法收费项目。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实现将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实现收费收入与执收主体利益彻底脱钩,严禁以各种形式返还(市财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机制

(一)继续总结完善行政决策听证、专家论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促进依法决策的制度化(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建立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探索建立决策数据库、模型库、方法库、知识库,为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保障(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落实情况跟踪反馈制度。建立决策后评估机制,随时掌握决策的执行情况,收集社会各方面的评价,并根据实施过程中反映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事项(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切实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审核程序,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一)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进一步理顺和整合相关部门执法职能,提高执法效能(市政府法制办、编办牵头,市容管理处负责落实,有关部门配合)。

(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做好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理清各部门、特别是以岗位为单位的执法职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完善科学、透明、有效的社会评议和内部考核的指标体系,坚持日常评议考核与年度评议考核相结合,组织开展社会公众的外部评议和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考核,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全面规范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工作,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制定全市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在行政执法机关开展细化和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明确行政裁量权行使的具体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市监察局、效能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确认、公告工作,未经公告的不得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加强执法证件动态管理,对年通过执法考试的执法人员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加强社会管理,健全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

(一)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制度,切实解决反映的问题。贯彻国务院《条例》及《省事项复查复核办法(试行)》,抓好事项复查复核相关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加大排查调处力度,重点排查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山林权权属、海域使用补偿、企业改制、矿山滩涂纠纷等容易引起的问题(市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领域,探索建立劳动、工商、土地、建设、卫生等专业调解委员会(市司法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综治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六、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自觉接受质询,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及时回复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定期向政协通报政府工作,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各级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积极出庭应诉、答辩。推行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建立行政监察、审计等专门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配合机制,及时通报情况,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形成监督合力。完善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市监察局、审计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强化政府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加大行政复议监督力度。按照“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加强对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规范行政复议文书格式(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市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继续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尤其要对行政许可法、劳动合同法等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市监察局、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六)完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奖惩制度,制定具体的考核措施和办法(市监察局、人事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七、进一步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

(一)强化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第5篇:市政合理化建议范文

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个执政为民、依法行政、求真务实、高效廉洁的政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与时俱进,执政为民

1市政府必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贯彻中央、省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和创新意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把*建设成为江苏“两个率先”的先导区和示范区,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国内外旅游胜地和生态型湖滨城市。

2市政府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力提升城市的国际化、信息化、市场化、法治化水平,着力破解改革发展稳定中的深层次问题,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和社会诚信体系,不断优化城市发展的综合环境。市政府及各部门要适应现代城市的管理要求,优化管理体制,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3市政府必须始终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强化以民为本的观念,把政府工作的重点更多地放在扩大就业、增加群众收入、改善人居环境等民生问题上。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凡需列入市政府实事的项目,要按照“群众提议、部门申报、政府审核、部门落实”和“年初公开、年中检查、年底兑现、接受监督”的程序和原则进行,使实事项目更贴近群众生活,符合群众心愿,发展群众利益。市政府及各部门在一切工作中都要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依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正,坚决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努力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增强保障能力,提高保障水平。努力解决好低收入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让全体市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4市政府及各部门的领导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执政水平。要努力学习理论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各项业务知识,积极探索市场经济规律。要努力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探索新路子,不断解决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瓶颈”。建立制度,落实措施,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努力把政府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团队,以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的实际行动,引导全市人民塑造城市精神,不断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

二、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5市政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全面工作。凡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发展战略、重大改革措施、重要资源配置、社会分配调节等关系全局的重大事项应报市长审定,或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或由市政府党组讨论后报市委决定。副市长对市长负责,属于职责分工范围内的事项,按照市政府工作的整体意图由分管副市长全权处理。

6市政府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能。各部门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从加快*发展的大局出发,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挥综合行政效能。凡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积极主动、优质高效地予以办理,不得推诿扯皮;工作有交叉的,主管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要按照建立责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工作责任制和督查工作制度,切实做到各司其职、令行禁止。凡市政府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决定或交办的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督查反馈,对不负责任、久拖不办的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

7市政府及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高效、有序地做好公文办理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的请示,应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需市政府审批的事项,不得直接报送领导个人,由政府办公室按规则和程序统一办理;在向市政府行文之前,各相关部门之间应充分协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如实反映不同意见。政府办公室要优化公文处理的流转程序,强化催办、查办、督办制度,提高运作效率。要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各类会议,提高会议效率。市政府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全体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副市长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提交市政府会议审议的事项,应事先经过深入调研、充分酝酿和综合协调,讨论议题应在会议召开一周前报市政府秘书长;副市长召开的工作会议,一般只请有关部门和市(县)区的分管领导参加;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工作会议,一般不邀请市政府领导出席。各类会议要缩短会议时间,一般控制在2小时以内;控制会议规模,按照会议内容确定出席对象,不搞“陪会”;精简会议程序,工作会议一般只安排一位市领导到会讲话,最多不超过两位;压缩发言时间,领导讲话应控制在1小时以内。

三、求真务实,科学决策

8市政府及各部门必须建立和完善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在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方针政策和行政规章,确定重要经济建设项目以及实施重大改革方案时,应事先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并经过综合分析、制定方案、评估论证、筛选择优等决策程序,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使每项决策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9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市政府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努力摆脱事务性工作,腾出精力,抓住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针对地组织专题调研。市政府领导成员和市政府组成人员每年完成重点调研课题不少于2个。要建立下基层调研制度,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群众呼声,拓宽沟通渠道,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10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机构、专家学者和协会学会的咨询、参谋作用。对全市经济发展战略、重要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涉及全局、需要作出科学预测或评估择优的重大决策,事先组织专家专题研究,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招标咨询;对效益显著的咨询成果,给予表彰奖励。

11市政府及各部门要逐步建立决策信息的收集反馈机制。凡是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作出决策之前或决策执行过程中,可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收集和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或让公众进行评议。

四、依法行政,强化监督

12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实行依法行政。要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快实现行政职能、行政行为、行政程序的法定化。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坚持通过法定方式和途径,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政府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在办理文件、处理问题、管理事务等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市人大和司法机关,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执法情况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市政府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制工作,加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应经同级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报政府法制办备案和审查。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削减审批事项和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13市政府及各部门应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市政府各阶段的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人大报告和市政协通报。市政府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在出台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时,要召开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证会,使政府决策不断完善和优化,决策实施得到最广泛的支持。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监督和监察、审计部门的专项监督,对监督中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及时整改。

14市政府要加强监察和审计工作。强化政府效能监察制度和行政投诉机制,对政府机关效能进行科学全面的综合评价,及时查处行政机关行政失当、行政人员行为失当等问题。完善审计监督制度,健全对政府性资金支出的跟踪问效制度,从体制和机制上加强对政府性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15市政府及各部门必须实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要及时、准确、充分,属于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审批程序、办事标准等,应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和有关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积极推行“电子政务”,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网上服务。同时,要探索建立让市民评价政府工作的机制,促进工作职能、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的转变。

五、廉洁自律,艰苦奋斗

16市政府及各部门的领导要带头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不准在行使行政审批权或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搞权钱交易,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送礼;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私自借用下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车辆。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从严治政、严格管理,从体制、机制和法制入手,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建立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运行机制,坚决防止和严厉查处的违纪、违法行为,使各级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切实做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

第6篇:市政合理化建议范文

(一)完成基本情况

20*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件实事”包括58个项目,共到位资金近14.15亿元,惠及人群从农村到城市、从小孩到老人、从弱势群体到广大市民。实事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弱势群体就医、就学、就业等压力,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美化了市容市貌、提升了城市品位,提高了城市道路通达率,化解了部分社会矛盾、密切了政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真正做到了好事做好,实事办实。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十件实事”在结合*财力、物力实际的基础上,立足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广泛吸纳市民意见和群众呼声,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各实事承办单位、综合服务部门和各区、市、县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克服了凝冻灾害、资金短缺、原材料价格上涨、金融危机冲击等诸多困难和不利因素影响,确保了实事项目如期完成,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主要是得益于以下几点:一是群众高度关注。在2007年底,我们就通过*日报、*晚报、贵州都市报等新闻媒体向广大市民征求20*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实事项目。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建言献策,发来了信件、电子邮件共700多条,这些意见和建议非常宝贵,根据征集内容并结合我市实际,最终确定了20*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项目,切实做到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二是领导高度重视。20*年的实事项目从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到最终如期完成,始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李军书记、袁周市长经常深入基层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多次向有关部门过问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亲自协调处理实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也积极帮助出谋划策并多次进行视察、检查,确保了实事项目年底如期完成。三是部门高度负责。在实事项目的建设中,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安排下,齐心协力、通力合作、精心组织,以饱满的热情和奋发的精神确保了实事项目建设的顺利完成。应该说,各部门去年的配合协作水平和效果都上了一个新台阶。同时,督查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在制定20*年实事之前,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和各实事承办单位反复对接,多次研究,将实事项目纳入年度预算,确保了实事项目的资金来源稳定,切实做到了早安排、早对接、早组织、早落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以及全市督查工作网络充分发挥作用,坚持每月追踪督办、形成月报告制,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反馈落实情况,为实事的完成提供决策参考,抓得很好很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关起门来讲,虽然全市实事项目向社会公布的是如期完成,但由于受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还是有个别实事未能完成预期目标。如:建成*护理职业学院金阳新校区并实现搬迁,开工建设妇幼保健院综合病房大楼,在*一中原址建设生态公益性项目,完成桐木岭戒毒康复农场主体工程等项目。这些项目未能完成,有客观方面的原因,如凝冻灾害、资金短缺、原材料价格上涨、全球金融危机冲击等不利因素,造成我市实事项目有效建设工期缩短,资金筹措困难,实际项目建设所需资金超出概算规模等,一定程度上造成实事项目的实施困难。同时,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有些项目业主单位没有建设经验,不知道怎么推进项目建设,对项目进度也造成了影响。有的项目领导虽然重视,但下面重视不够,安排不熟悉业务的人员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由于不熟悉相关程序和业务,造成往返跑、多次跑等现象,延长了前期手续办理的时间,降低了办事效率,造成后期建设时间不够,不能按期完成工程。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避免今后再出现类似情况。

二、20*年建议提案工作的基本情况

20*年,市政府系统共完成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556件,涉及承办单位68家,办复率100%,满意率达99.5%以上(其中,省级建议提案满意率为100%),较好地完成了办理工作目标任务。回顾20*年的办理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做法和特点:

(一)高度重视,将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市政府历来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将其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作为广纳民意、集中民智、促进工作的一项重要政务来抓。袁周市长反复强调这个问题,多次在有关会议上要求市政府各部门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位副市长高度重视,积极把办理建议提案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安排、抓落实;各区、市、县和市政府各承办部门对办理工作也非常认真,许多部门一把手还专门召开会议对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一些重要的建议提案积极出面协调办理;同时,市政府办公厅也加大了服务、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使办理工作顺利完成。

(二)诚信沟通,不断创新办理工作方法

东方文化有个特点是:只有人敬人,没有人怕人。建议提案工作只有做到百分之百的沟通,才有可能达到百分之百的满意。去年,按照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厅把办理工作的主题确定为“诚信沟通”,下发了《关于统一寄送20*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的通知》,对各承办部门在办理工作中的“沟通”环节做了硬性规定(以代表委员在《征询意见表》上的签字为考评依据),各承办部门按照要求,一改以往“文来文往、你问我答”的简单办理方式,采取请进来座谈、走出去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实现了“沟通率达100%”的目标。一些部门和单位还创新出了一些好的方法,值得表扬。如云岩区提出了“三个主动”,即:主动联系、主动邀请、主动汇报的办理要求;南明区制定了《南明区建议提案办理考评办法〈暂行〉》;市财政局提出了“一是要细心,二是要耐心,三是要多费心”,要求将心比心,用心抓好办理工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制作《建议提案回复工作征求意见表》,以问卷调查的方式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支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这些办理方法创新,都为进一步强化办理工作,实现“诚信沟通”目标,起到了关键作用。

(三)强化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在办理工作中,市政府及各承办部门结合实际,把办理工作和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以及解决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同推动本部门工作结合起来,强化落实,使一批代表、委员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解决。如市政协主席会议督办提案《加固油榨街青年路段的维修,减少车辆行驶、行人出行的危险》交市政府办理后,市政府十分重视,市政府主要和分管领导多次实地查看、研究后,决定投资2500万元对青年路进行改造,经过相关部门的努力,该道路改造工程已于去年12月16日完成。又如针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在我市实行医院门诊病历‘一本通’”等建议,市卫生局经过认真调研后,从20*年10月8日起,在我市9家市级医院正式启用了《*市市级医院统一门诊病历本》,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为了进一步落实好代表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去年9月中旬,袁周市长又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市政府办公厅从157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询意见表》反馈的意见中梳理出来的“关于取缔文昌北路露天垃圾站”等20个问题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并责成市政府督查室将这20个问题的落实纳入目标单项考核。市政府办公厅及时下发督办通知并进行了督办,确保了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做好今年实事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关于十件实事

2009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实事项目已经市委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审定通过,为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我讲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十件实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市委、市政府坚持每年为民办好“十件实事”,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这对加快城市基础建设、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取信于民的政治高度,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周密组织,通力配合,集中精力把“十件实事”抓好抓实。

2.认真抓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早启动实事项目。对已经列入“十件实事”的项目,承办实事项目的各牵头责任部门,要抓紧制定方案并开展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切实做到早组织、早落实;各具体承办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合理地做好各项前期组织、协调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按进度实施;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必须严格项目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项目时限和具体任务数量;对服务项目的实事,要坚持利民、便民、服务于民的原则,做到服务落实、效果扎实;相关综合部门在服务全过程中,要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办事节奏,多方安排和筹措资金,全力配合、积极协调,力争2009年“十件实事”在3月初全面启动。

3.建立责任制,确保“十件实事”落到实处。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十件实事”42个子项已进行责任分解,建立责任制,市直有关部门和区(市、县)要具体抓好承办落实。对项目的完成情况向市委、市政府负责,向分管市领导负责。每月25日前要将项目具体实施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委、市政府。

4.加大督查力度,严格目标考核。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实事项目按惯例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同各承办单位的联系,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实事项目考核制、验收制。凡是未完成实事任务的承办单位和协办部门,市政府要予以通报,并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各区、市、县党委和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以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狠抓落实,确保“十件实事”的圆满完成。

(二)关于建议提案工作

今年省、市“两会”结束后,市政府已收到省人大代表建议12件、省政协提案7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30件、市政协提案345件,共计560件,涉及71家承办部门。下面,我就今年的办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1.进一步深化认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政府及各部门的一项法定义务和职责。应该看到,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我们的办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与时俱进,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当前,正在开展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代表委员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并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后提出的,许多建议提案非常好,有分析、有对策,对于帮助我们做好政府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把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办好、落实好,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就是对科学发展观最生动、最具体的贯彻落实。李军书记在今天全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就“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落实好这个总要求。二是要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代表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利的重要形式,如何对待和处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是关系到尊重人民群众的民利的重要问题;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发挥职能的一条重要渠道,做好政协提案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否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关系到是否尊重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权利,关系到政府工作是否做到自觉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民主监督。各承办部门一定要自觉把建议提案的办理作为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过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办理工作。三是要从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市委八届六次全会通过的《关于抢抓机遇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就我市如何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要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了市政府要着力做好抢抓机遇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提升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品质、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巩固和增强生态优势、构建和谐*、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等八个方面工作。很多建议提案都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围绕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出了的,因此,我们要善于把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与建议提案办理结合起来,把办理工作作为向代表委员、向人民群众问计求策的过程,共同努力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2.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质量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生命。今年,各承办部门要把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作为一个重点来抓,努力做到三个“百分之百”(即与代表委员的沟通率、部门领导审阅把关率、办复率三个方面达到100%)、“四个满意”(即在办理态度、办理过程、办理方法、办理结果四个方面让代表委员满意)。为此,一是要端正态度。各承办部门必须进一步端正态度,自觉把办理工作与转变政府工作作风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负责、充满感情地抓办理工作,要切实做到“不能不办、不能漏办、不能慢办、不能虚办”。二是要及早安排部署。2月23日,晓东常务副省长在省政府建议提案交办会上强调:“对于因为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到位而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省政府将在明年的交办会上予以通报批评。”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安排部署好办理工作。为了提高交办准确率,按照市政府分管领导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厅2月23日召集各区(市、县)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办公室的同志,就今年市政府系统承办的建议提案交办工作进行了研究,但交办不准确、不全面的情况难免存在,各承办部门今天领回任务后,要立即对所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研究,对确实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交办件,要求在一周之内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厅对接并重新交办,要坚决杜绝因交办环节出问题而延误全市办理工作的情况发生。另外,参会单位回去后要尽快安排部署,明确好任务,落实好责任,确保办理工作快速高效进行。三是要继续加强沟通联系。去年,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各承办部门在与代表委员的沟通环节上做了大量工作,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充分肯定和认可。但也有个别部门个别同志认为加强沟通是麻烦事,存在畏难情绪,这种情绪最终必将影响办理效果。各承办部门一定要克服畏难情绪、麻烦情绪,采取多种层面、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全面了解代表委员所提问题的真实情况及意图,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四是要认真答复。答复在办理工作中占的份量很重,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代表委员是否满意,必须高度重视做好答复工作。首先是答复格式要规范,称谓要准确。其次是答复内容要准确、全面,做到有问必答,对于暂时不能解决或因客观原因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讲清原因以及下步工作打算,争取代表委员理解。再次是审核把关要严。近年来,我们发现个别承办部门的答复件虽然有领导签发,但文中内容却表述不清,所答非所问,说明这些部门分管领导或责任人在审核把关环节上存在着敷衍应付的问题。今年,我们在三个“百分之百”中提出了部门领导审阅把关率</SPAN>100%的要求,就是希望各承办部门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尤其是各承办部门主要和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把好关,确保答复质量。我强调一下,今年各承办部门的答复件必须全部由各部门一把手进行签发。

3.进一步提高办理实效。办理建议提案不能仅仅满足于、停留于对代表委员进行答复,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办理过程,吸收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切实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为此,各承办部门要把办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高办理实效上来,千方百计提高落实率。一是要把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重点,切实抓好落实。从目前的基本情况来看,今年省、市“两会”建议提案中涉及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的有130余件,涉及畅通工程的有80余件,涉及教育、医疗卫生工作的有90余件,涉及改善基础设施、财政金融方面的有120余件,涉及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有30余件,这充分说明代表委员们对我市城市建设管理、返乡农民工就业、交通拥堵、教育医疗以及扩大内需等热点、难点问题十分关注。对这些事关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各承办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和办理。对应该解决又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要加快解决落实;对应该解决但目前条件不具备的问题,要列入工作规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不能久拖不决。二是切实抓好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今年,市政府将实行“重点建议提案领衔督办”计划,即选择一些事关大局、事关长远、事关民生的重点建议提案明确由分管市领导亲自领衔督办。相关承办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把办理工作做好。另外,我强调一下,今年凡是承办件数在30件以上的部门,要选择1—2件作为重点建议提案,由主要或分管领导亲自督办,确保取得好的效果。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一方面,市政府办公厅作为全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单位,要运用各种有效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编发督检通报,对承办大户和重要建议、重要提案要组织现场督办。另一方面,各承办部门的分管领导也要加强对本部门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7篇:市政合理化建议范文

一、主要工作情况

本届共组织活动83次,其中,调研活动35次,专委会专题论坛5次,其他视察和议政活动43次。委员参加合计1200多人次。共形成调研报告和论坛发言34份,常委会建议案3件、专委会建议4件、意见建议专报9件,为党政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其中,《关于举办我区循环经济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会》、《关于推进绿色出行缓解交通拥堵》、《关于北部地区土地集约利用》、《关于治理区交通拥堵的建议》等4件专委会建议,《关于加快垃圾处理工作步伐》、《关于北部地区规划》、《关于地区环境建设》等3件意见建议专报,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批示有关方面研究落实。五年来,区相关主要工作的推进中都有本专委会的建言,相关工作的成绩中都凝聚有本专委会委员的智慧。

(一)深入调研,帮助区委、区政府解难题、谋良策。针对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诸多瓶颈问题,五年开展了五项重点课题调研。2007年是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2008年是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2009年是水环境治理,2010年是北部地区土地集约利用,2011年是治理交通拥堵。五项调研均形成了常委会建议案或专委会建议送交区委、区政府研究办理,其中许多建议及时或逐步地得到采纳。

(二)主动协商,积极参与“十二五”规划制定。组织委员和专家参与了关于北部地区发展、城市环境优化与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等规划的先期专题研究及成果鉴定。并就区“十二五”时期政府投资与重大项目、环境保护和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环境建设、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和利用、交通发展建设、住房保障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及时听取通报,开展座谈,建言献策。

(三)广泛视察,围绕奥运筹备和城市建设、管理、环保的重要工作履行民主监督职能。2007—2008年,多次组织对奥运场馆建设和奥运环境整治工作的视察活动,促进奥运筹备工作的推进和完善。几年来,对本专委会重点调研涉及的垃圾处理、水环境治理等问题,年年进行跟踪视察,不断提出新的建议,促进工作落实;对关系核心区建设和民生等问题的北部新区建设、违法建设拆除、地区环境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道路建设、城市精细化管理、交通管理、绿色出行等工作广泛开展视察活动,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四)举办论坛,汇集委员智慧支招科学、和谐发展。先后与调研、视察、情况通报、专题报告等活动相结合,举办了关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专题论坛和奥运环境整治、城市管理工作、绿色出行、拆除违法建设网上论坛,广泛汇集委员的意见建议,通过常委会建议案、专委会建议、政协意见建议专报等形式,报送区委、区政府研究参考。

二、工作体会

总结本届城建城管和环保委员会工作,有以下七点体会:

(一)要高度重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破解。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是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专委会只要抓住关乎民生和大局的重要问题,关注社会的热点、难点,帮助政府研究和建言破解之策,就能够受到政府的重视,促进工作开展,从而有所作为。

(二)要努力保障委员广泛知情。委员履行职责的前提条件是知情,保障委员知情,应该是专委会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我们的做法一是适时给专委会委员邮发关于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材料,随时为委员提供知情保障。二是每次活动都要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情况通报,并尽可能提前给委员提供文字材料,便于提前研究,为参加活动做准备。

(三)要积极依靠委员和参加政协的派,在更广的范围挖掘智力资源。政协及各派人才济济,方方面面都有专家。专委会重要课题的研究加强与派的合作,请专家来担纲和参与研究,就能够使我们课题研究更有效率、履职成果更具专业水准。本届的几个重点课题,我们与九三、民革等派进行了密切合作,通过委员和派以及他们的广泛联系面,邀请了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林科院等高校院所的委员专家来负责和参与研究,提高了调研成果的质量。

(四)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在工作中,我们非常重视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合作,有关部门也始终给予有力的支持。调研方案与部门的同志共同研究确定,在调研过程中与他们充分进行交流,调研报告初稿形成后首先请他们对一些基本情况和数据进行核实、对建议部分提出意见。经过政府部门深度参与形成的调研报告,其情况的切实性、建议的可行性更强,也更有助于调研成果的转化。

(五)要保持专委会工作的连续性。政协的履职成果凝聚着委员的智慧和心血,政府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也必然需要一个过程。必须要对一些重问题持续关注、对一些重点工作连续跟踪,才能使履职的成果不断巩固和扩大,增强民主监督的力度和参政议政的实效。对本届的几个常委会建议案,我们每年都要组织活动进行持续关注和连续跟踪,不仅推动了工作,也使委员对这些问题的认识更趋深化。

(六)要积极利用网络手段。随着人们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的变化、政协委员构成的变化,使政协工作面临新的情况。采取什么措施保障委员广泛参与政协活动?现代网络手段为我们的工作方式和活动形式增加了选择。在本届的工作中,我们积极通过网络加强与委员的沟通和交流,积极为委员搭建网络平台参政议政,为委员知情和履职提供方便,受到许多委员的欢迎。

(七)要高度重视履职成果的转化。政协参政议政的目的是推进党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因此政协履职不能自拉自唱,也不能仅仅满足于政府部门人员到会,必须重视履职成果的整理报送,让委员建言的内容更多的进入区委、区政府领导的视野,力求履职实际效果最大化。

三、对下届工作的建议

未来五年,随着北京市加快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必将面临更多的机遇与挑战。希望九届区政协城建城管和环保委员会在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中,勇于开拓,积极履职,争取更大作为。以上体会仅供专委会在下届工作中参考。此外还有以下三点建议:

(一)扩大专委会活动的委员参与面。组织活动以本专委会委员为基础,同时不要受专委会限制。尽量争取更多委员参加活动,为更多委员知情和献策提供平台,增强活动的效果。

第8篇:市政合理化建议范文

一、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组织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经济管理权限下放,做好经济功能区管理权下放督促协调工作,理顺经济功能区与所在行政区的关系。指导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向镇(街道办事处)下放。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企业设立并联审批工作方案,指导推进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和联合验收制度顺利实施。审核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监督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流程、期限。编制《市级行政审批办事指南》。

二、做好政府重大决策和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

依法审查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为2014世园会、“一谷两区”建设、蓝色产业发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沽河专项治理、行政区划调整等重大工作安排和重点工程提供法制保障,开展政府合同法律审查和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工作。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改革开放、发展蓝色经济等重点工作,完成有关控制吸烟、气象灾害防御、食品安全、城市风貌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海水浴场管理、大沽河管理、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和送审工作。做好湿地保护、保障性住房、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养老服务业发展等地方性法规项目和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市域海岸带及滨海公路沿线规划建设等市政府规章项目的调研工作。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方面的合法性审查。

扩大公众立法参与度,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立法项目,科学制定政府立法计划。对涉及社会重大问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立法项目,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征求意见会、专家咨询论证会等,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认真研究采纳和反馈。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

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优化评议考核标准,完善评议考核机制,科学评定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情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机关减少自由裁量并规范公开,严格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监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运行情况。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做好“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推行工作。做好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及证件管理工作。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落实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重点执法领域检查。依法审查报备的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决定。做好行政执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认真办理市民投诉、咨询和建议。

五、探索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

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实现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案例评析工作。总结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情况,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复议能力。

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依法提供证据、依据,组织出庭应诉。适时召开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联席会议,研究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六、开展法制 宣传培训研究

举办市政府领导学法讲座,组织第三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依托高校举办基层人员依法行政培训班。制定并实施2014年度政府法制课题研究计划,召开课题理论研讨会。编辑出版《依法行政》刊物,充分利用政府法制网站开展法制宣传。

加强与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合作,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发挥依法行政宣讲团作用,面向基层、面向市民进行法制宣讲。

第9篇:市政合理化建议范文

一、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一)探索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本次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职责的调整,以年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权限的清理结果为基础,在年上半年,以市级部门为主,对市、县两级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行政调解和其他行政权力等九类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摸清权力底数,编制运行流程,建立裁量基准,明晰职责分工。同时,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建设"依法行政信息平台",按照"程序规范、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将政府法制机构审核确认后的行政权力统一编入平台,同时,加强执法程序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和标准,推行说理式文书。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经信委、市政府各部门

(二)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创建活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09〕5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府函〔2009〕7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府发〔2009〕15号)要求,以省、市依法行政评估指标体系规定的各项任务为标准,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政府加强指导县(市、区)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县(市、区)政府加强指导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市、县政府确定的创建示范单位发挥好示范作用,通过市、县(市、区)联动,开创创建法治政府新局面。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

(三)全面开展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市级所有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10〕30号)规定的11项内容实施,市政府加强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在本级选择3至4个部门开展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试点,以此为基础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

(四)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日常工作。

1.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按照国务院要求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

2.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保密局,县(市、区)政府

3.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备案、清理和评估,完善公众有序参与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的制度和机制,力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的合法性审查率达到90%,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制度得到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到95%,备案审查率达到100%,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市政府法制机构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指导文本,市级主要行政执法部门每个部门评估不少于1件,各县(市、区)政府评估不少于2件。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

二、突破依法行政重点领域

(一)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的"立体监控"制度已基本形成,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明确要求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作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集中专家智慧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政府法制部门从决策权限、程序和内容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集体意志,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

(二)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市政府法制机构与市政府新闻办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精心编排宣传内容,分季度有重点确定至少4个宣传主题,做到针对性强、点面结合,切合受众群体的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通过宣传体现本部门、本地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亮点。

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

三、抓实依法行政关键环节

(一)落实学法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市、县(市、区)政府常务会议、政府部门局长(主任)办公会议会前学法不少于6次,市政府在年上半年举办县级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县(市、区)政府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专题研讨班,市、县(市、区)政府在年公务员培训中增加依法行政知识专题,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对市、县(市、区)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轮训,年度培训人次至少为1000人次,培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务员局,县(市、区)政府

(二)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大厅建设。市、县(市、区)政府做好对应国务院第五批、省政府对应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动态调整工作。有选择地规范重大项目审批的过程监督。开展市政务服务中心ISO9000质量认证活动,拓展服务内涵,规范服务行为。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积极推行网上申请、网上预约、网上实时咨询、网上审核、网上审批、网上查询、网上投诉和网上意见征集等在线服务,进一步升级改造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6月底市网上审批大厅开通,年底前各县(市、区)网上审批大厅开通。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区)政府

(三)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动和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升综合执法水平。对12个"扩权强镇"的中心镇,探索城镇管理执法权、行政执法监督改革,提升城镇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县(市、区)政府

四、创新依法行政机制体制

(一)整合网络投诉反馈平台,公示投诉处理结果。推进信息技术在政府管理中的运用,在"市纪检监察投诉举报箱"中开设统一的网上投诉服务及反馈平台,市级各有关部门将通过投诉服务热线(12345、12315、12369等)、网上投诉平台接到的投诉举报、服务咨询事项的办理情况,上传到网上投诉反馈平台。通过这一平台,对涉及政府有关公共管理和服务的各类投诉求助,做到有问必答,使电子政务进一步贴近生活,贴近大众,让群众更多地享受到电子政务带来的便捷和实惠。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经信委、市政府各部门

(二)推动专项领域的行政调解工作不断深入。市、县(市、区)政府依托现有行政调解组织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整合力量,建立健全涉及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征用和土地流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重点专项领域的社会矛盾联动化解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医患纠纷、环境污染纠纷和城市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等城市公共服务管理方面纠纷的专业性调解组织,突出重点,切实化解各类典型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建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县(市、区)政府

(三)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是《政府工作报告》中年工作安排之一,市、县(市、区)政府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0〕31号)规定,即时启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市、县(市、区)政府根据实施方案在年3月底前分项制定实施标准、进度、完成时间和具体措施,对行政复议职能履行、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专职人员配备、专职人员资格、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办案场所规范化等7个方面的内容,应当在年12月前逐步重点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应当在年12月中旬前将落实情况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市政府配合市政协做好行政复议规范化调研,在年12月底前对各县(市、区)政府落实情况检查验收,并向省政府作出专题报告。

市政府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目督办,县(市、区)政府

五、加强依法行政监督考核

(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严格执行《条例》,切实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

(二)落实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合同和民事合同备案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力争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备案率达到80%。对市政府及各部门签订的行政合同和民事合同进行备案审查,发现问题,提出修正措施。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按照市政府法制机构的评查要求,认真开展系统内评查并积极参与全市执法案卷评查。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

(三)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市政府部门、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