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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行动方案精选(九篇)

打非治违行动方案

第1篇: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2012〕14号)和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打非治违”行动,从即日起到2012年9月底结束。

三、重点范围

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在全委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农机和渔业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四、重点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4、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5、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6、隐患排查治理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9、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0、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方法步骤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从即日起到2012年6月15日)。

委属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打非治违”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打非治违”实施方案并于6月15日以前将本单位“打非治违”实施方案报送农委安全生产办公室。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6月16日-2012年7月31日)。

有关单位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通力协作,紧密配合,采取联合执法,实施集中整治。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2012年8月1日-2012年8月31日)。

农委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委属有关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9月1日-2012年9月30日)

委属各单位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9月6日前报送农委安全生产办公室。以便汇总,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农委已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为副组长,其余领导班子同志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牵头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本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积极与有关单位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水平。

第2篇: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杜绝重特大事故、降低一般事故、保交通生产安全、保水陆畅通”的目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执法,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全面开展,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方面工作,杨海生兼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范围、重点内容和时间要求

重点范围:道路运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以及各单位结合实际明确的重点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2、“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超”(超速、超载、超员),以及对危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

3、蓄意瞒报事故、隐瞒事故真相;

4、抗拒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执法,拒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关闭取缔指令;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

6、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

7、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体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道路、水路交通运输

(1)非法营运和超载、超速以及站外拉客等违法经营行为;

(2)不按核定营运线路行驶、乱班乱线以及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

(3)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长途客运车辆不按规定配备两名驾驶员以及不按规定停车休息;

(4)无营运许可违法参加道路、水路客货运输;

(5)非营运车辆(船舶)违法载客;

(6)不符合安全行驶要求的运输车船参加客货运输;

(7)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运输危险化学品。

2、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不依法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不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监管,非法违法从事建设活动;

(2)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

(3)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设活动;

(4)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措不到位。

时间要求:5月底至9月底,利用5个月的时间,对重点范围涉及的内容集中进行整治。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近年来开展的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查出的突出问题,在对今年以来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找准主攻方向,明确打击重点内容,针对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违法行为,制定本单位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12年5月31日前报局办公室。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至7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检查。要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流于形式,严防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照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督查阶段(8月)。各相关单位要建立专项行动的台账,加强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在各单位督促检查的基础上,我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9月)。各单位要求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深入研究探索安全生产规律,查找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解决的对策和建议,并将专项行动总结于9月10日前报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督促相关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检,抓好“打非治违”各项工作的落实。此次专项行动的成效将作为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点之一。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部署不及时,打击治理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意义,结合实际确定打击和治理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要加大对专项行动工作目标和要求的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要引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到这次行动中来,切实增强他们抓好安全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第3篇: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镇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春雷百日行动”的精神,彻底清剿非法违法行动生产经营活动,结合我镇畜牧渔业生产特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春雷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按照属地和“三个必须”的总要求,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畜牧业的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主要针对全镇范围内的兽药饲料经营户、规模养殖户、捕捞渔民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乱象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我站与辖区内的兽药饲料经营户、养殖户签订畜禽水产品安全生产承诺书;与捕捞渔民签订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承诺书,进一步做到了明确安全责任、订立安全目标、宣传政策法规的预期目标。

(二)开展百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对百日大排查发现的畜禽水产品安全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建档,特别是针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含有“瘦肉精”、镇静剂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和养殖户或贩运户收购含违禁药品、无免疫标识、病死或者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和打击;加强对于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船主及时申报渔船检验和捕捞许可证的年审,严禁酒后驾船。严禁使用电、毒、炸鱼等违法方式捕捞,严禁从事载客、载货运输等其他作业,并确保渔船处于适航状态。

对于以上重点排查的安全隐患目标,如若不能达标,立即提出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间,能即时整改的即时整改,不能即时整改的,安排专人追踪督查,直至彻底消除隐患。

(三)加强宣传发动,做到广泛参与。在沿江、沿河重点区段设立宣传警示栏,针对非法捕捞、渔船非法载客等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并定期进行水上巡查,联合县渔政、

水上公安、运管等部门对非法载客、载物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在畜禽企业生产车间醒目处张贴安全生产标语,形成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设立专项举报电话(13875230136),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生产和事故隐患。

(四)把握规律特点,筑牢防控战线。春节、“两会”期间历来是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敏感期和关键期。在这期间,我站将对百花、金鹏、吴家巷等主要市场的畜禽产品质量进行集中、地毯式的排查、配合市场管理方对市场交易场所消毒;高度重视H7N9流感防控,对禽类交易户进行摸底造册,定期做好排查、宣传工作。

对于在“春雷百日行动”当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应及时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坚决堵塞监管漏洞和盲区,建立起我镇畜禽产品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是我镇的“打非治违”工作更上一步台阶。

第4篇: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集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落实以人为本、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切实抓好组织协调推动工作,层层明确和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加大打击整治力度,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二、建立机制,规范工作运行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定位,配备精干力量,细化工作责任,建立相关的工作例会、信息报告、简报编发、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及时汇总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信息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保障“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规范化运行,推进实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目标。

三、加强协调,确保取得实效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抓好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做到一周一调度统计、一月一小结通报;抓好督查指导,促进经验交流,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情况。要立足实际,分阶段部署实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实施重点突破,确保取得实效。

第5篇: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

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4月13日在京联合召开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暨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整规办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会议。会议在总结去年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动员和部署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据不完全统计,在2005年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国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4000人次,检查采供血机构2700余户次,检查临床用血医疗机构54000余户次。专项整治开始以来,全国共查处违规采供血和非法组织他人卖血案106件。其中行政案件95件,包括采供血机构违法违规采供血案件30件;医疗机构违规自采自供血液案件40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违规案件1件;其他行政案件24件。依法查处冒名顶替献血单位13家,依法吊销、注销了9家采供血机构《执业许可证》和1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查办刑事案件1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3人,其中15人已被判刑。此外,天津市还将6名倒卖献血证的违法人员进行了治安拘留。各地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的同时,依纪依法对102名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开除公职留用察看处分的2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的11人、给予其他党内或行政处分的85人次,免职、调离工作岗位的15人。有些责任追究工作还在处理之中。全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通力合作对30余起重点案件进行了督查督办、挂牌督办和联合查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卫生部去年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整治。据不完全统计,专项整治期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49万人次,查处案件77000余件,取缔非法行医54000余户,没收违法所得2525万元,罚款4817万元。卫生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去年还组织对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些医疗机构违法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进行了处理。各地依法依纪对60家医疗机构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查处。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黑诊所”、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承包科室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此次专项行动从今年4月份开始启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检查三个阶段,为期一年。在第一阶段(2006年4~5月),各地要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第二阶段(2006年5月~2007年5月),各部门要按照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各地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明查暗访,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地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第三阶段(2007年6月)要重点抓落实。各地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要认真做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总结,并上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

第6篇: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

小学关于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精选一)为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贯彻落实福鼎市教育局【鼎教安】《福鼎市教育局转发关于集中开展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强化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我校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基地,学校平安稳定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学校成立校园安全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由张金雄任组长,李孝斌任副组长,成员有学校各处室负责人担任。按照通知指示精神及学校安全检查考核目标,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活动。

(1)落实《福鼎市教育局转发关于集中开展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城西小学XXXX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城西小学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完善各种安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按制度办事;

(2)对学校各处室、场所、校园周边和学生上放学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对所查的内容做了记录,发现问题立即进行了解决.

(3)全面排查各类火灾隐患,贯彻落实(鼎教安〔XXXX〕23号)文件精神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及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二、落实安全制度

(1)学校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安全保卫检查制度,使学校的安全工作达到了规范化、制度化。

(2)全体教师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抓好三防,做到了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确保了学校财产的安全。

(3)学校同时严把门卫的出入登记工作,校门是防止学生受到校外人员伤害的第一道防线。校外人员进校要履行会客登记手续。要求门卫保安严格限制与学校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特别是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寻衅闹事,确保师生在校园内的安全。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学校无安全事故。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治理,清除了周边环境的不安全隐患。

(4)在5月24日--5月25日两天时间对我校 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检查学校消防设置是否完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教学楼、各处室、电脑室、实验室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等。

三、加强安全教育

(1)学校利用校会、升旗仪式、少先队主题会、班会、晨会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利用案例进行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自救能力。把安全、法制教育落实到广播、橱窗等宣传阵地,定期出版墙报、专栏,通过多种途径将安全教育渗透到班级教育、课程教学和学生各项活动中,保证学生受教育面达到100%。

(2)坚持学生路队制度,从小培养学生讲秩序,讲文明的好习惯,让学生时刻牢记交通安全,同时加强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有效地避免和预防意外伤害。

(3)各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知识教育,使安全教育内容真正进课堂。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中,我们还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学生的网络安全、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等方面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加强集体活动时,要进行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做好预防保护.

(4)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时进行疾病防控教育.

(5)加强了对学校教学楼及其他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防范措施,特别是注意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工作,及时采取措施清除不安全隐患。坚持每学期开展防震防火减灾演练,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能力。

四、行动时间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6月初)。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以校园安全、疾病防控、火灾隐患治理和交通安全教育为重点的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档案,限期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学校要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之上,约请相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集中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同时注重源头管理,深挖影响校园安全的安全隐患,切实将安全工作抓到实处。

(三)认真总结、迎接检查阶段(8月9月)。

学校就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并进行认真总结,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各项准备。

小学关于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精选二)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打非治违专题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锦教通字〔XXXX〕45号文件《关于印发〈锦屏县教育系统XXXX年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锦屏县教育系统XXXX年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学校(片区)研究决定在本片区内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从维护教育系统持续安全稳定的高度,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为推进我片区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文茂龙

副组长:吴礼鑫

成员:杨信 周承朗 龙冠臣 罗安高 吴礼胜 龙立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八受小学,吴礼鑫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文茂龙同志负责主持八受片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的全面工作。 吴礼鑫同志负责八受片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办公室工作及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杨信同志负责八受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周承朗同志负责便幌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龙冠臣同志负责雄黄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罗安高同志负责者姑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吴礼胜同志负责留侗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龙立榜同志负责苗埂小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

三、通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安全防范。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不断加强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监控,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四、工作范围和重点内容

工作范围:全片区六所学校。

重点内容:学生用车(乘船)安全、校舍安全。

五、主要任务

1、大力加强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课堂教育、图片展览、发送资料等教育方式,努力使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成为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工作。开展各种专题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普及防火、防爆、防盗、防溺水、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知识,教育师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积极开展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不断健全完善现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全面开展有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急救知识与技能教育,提高师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

3、大力加强学生用车(乘船)安全管理。一是各样加强对师生乘车安全整治,重点督查各学校师生是否有乘车上、放学的习惯,乘坐车辆是否证件齐全。驾驶员是否有三年以上安全驶龄,是否超载等。二是八受小学加强对乘船渡口的整治、管理,检查是否有学生私自过河、下水。

4、大力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重点排查学校及周边易发治安问题的地点,对广大师生群众关心和反映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和整顿治理。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商店、食堂、宿舍、围墙、建筑施工场所、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的实验室和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重点部位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和设施进行重点整治,确保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5、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分析研判,定期安全预警。结合安全信息工作通报,及时分析研判打非治违工作和安全工作形势,梳理可能出现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定期安全预警。针对暑期学生溺水、冬季取暖等出现意外伤亡事故较多的教训,提前安全预警,教育学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工作步骤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本次集中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至5月10日)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宣传,层层动员,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深入排查摸底,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并建立台账。认真安排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上级通知精神,强化责任分工,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7月30日)

此期间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学校要要落实安全责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到位,各校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情况。清查学校师生上学、放学乘坐车辆的各种问题是否到位等,要及时制定切合实际的措施,各校要落实责任到人。

(三)总结上报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

第7篇: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排查治理水务行业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水务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

以水利建设施工(如:大型泵站更新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人饮工程、淤地坝工程、新区水利配套工程和河道采砂等)工作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违章施工和非法采砂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市水务局“打非治违”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

1、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市水务行业“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各单位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认真安排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攻坚战。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4月中旬-6月上旬):

各单位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水务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总结通报阶段(6月下旬):

各单位要将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市水务局安监处报送情况。市水务局安监处将对单位开展“打非治违”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各下级单位认真开展整顿治理。局“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将就各单位“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排查摸底、隐患治理、联合执法、打击行动、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督查。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整治。各单位要根据整治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和有效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问责。各单位要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的,要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局安监处将把此次“打非治违”列入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集中行动期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评先资格。

(四)及时反馈,汇总上报情况。各单位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1、5月4日前,各单位要将“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报局安监处,实施方案要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工作措施、方法步骤、具体要求、组织领导、联络人员及“打非治违”举报电话等内容。

第8篇: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四次重点行动为载体,深入扎实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集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勘查开采、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促进全县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一)重点领域:突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治理等三个领域,采取更加严格、有效地措施,依法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二)重点区域:煤矿、非煤矿山及周边区域;已关闭取缔矿山及周边区域;私采滥挖易反复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

三、重点内容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

1、无证勘查、开采或持过期勘查、开采许可证从事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不按采矿许可证批准矿种开采的;私采滥挖、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的;

2、超层越界开采或反复发生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行为,且弄虚作假、对抗执法的;

3、采取“边探边采”方式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4、不按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的;

5、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

6、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二)地质灾害防治领域

1、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各类建设活动的;

2、故意虚假地质灾害预报信息造成损失的;

3、侵占、盗窃、损毁或破坏地质灾害监测、治理工程设施的;

4、不按批准的地质灾害治理方案施工的;

5、不按地质灾害防治要求承担监测预防任务的;

6、不按规定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开展汛期应急演练工作的。

(三)地质环境治理领域

1、不按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履行治理义务的;

2、侵占、损毁或擅自移动和破坏地质环境保护设施和标志的。

四、时间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2年五月下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5月31日)

各国土所、开发区国土局、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县局制定的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根据县局提出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全面开展排查检查,督促矿山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行为,消除隐患;要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矿山企业私采滥挖反复区域、已关闭矿山、重点地质灾害点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排查档案,督促整改;要加大对大型矿山企业举报的、其周边反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或盗采矿柱行为的小型矿山企业的调查、检查力度,全面掌握其开采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对策措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7月31日)

各国土所、开发区国土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全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会议上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勘查开采活动;要在县局提出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的基础上,针对本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地段、重点内容,认真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各国土所、开发区国土局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检查、抽查活动,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实行严格的联合办案制度,从多方面、多角度予以坚决打击;要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县局将对各国土所、开发区国土局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检查抽查采取交叉检查、跟踪督办的方式,推动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9月10日)

各国土所、开发区国土局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0日前报送县局“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迎接县政府组织开展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国土所、开发区国土局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统一组织本辖区内“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形成工作全力。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吊销采矿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后,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通报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国土所、开发区国土局要结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要加强社会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认真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开采行为的单位,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9篇: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

深入贯彻落实4月23日国家和省、市政府“打非治违”视频会议精神,依法依规、依据政策,严厉打击各类渔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着力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在全区渔业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渔养生产单位、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和渔船等重点部位,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主要内容

1、“三无”渔船非法生产作业的、渔船标识不规范(套牌、假牌)的、渔船异地挂靠生产作业的。

2、套牌、假牌违法从事渔业生产的。

3、渔船未按规定要求配备安全救助通信终端设备和消防、救生设备的。

4、渔船非法违规载客、载货运输的。

5、渔民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的。

6、利用渔船潜水采捕江珧贝、拖拉海泥作业的。

7、海上非法采砂和内河船舶利用渔港非法装卸砂石的。

8、船员未取得有效证书证件的。

9、拒不执行渔业安全监察指令、抗拒渔业安全执法的。

10、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以及重大渔业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11、瞒报谎报渔业生产事故,以及不按规定调查处理事故的。

12、海上渔业项目建设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3、海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4、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方法步骤

坚持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5月开始到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5月30日前报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方案部署组织渔养生产经营单位和渔港码头、渔船经营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整治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6月底和9月底,区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沿海街道办事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2月)。各单位要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联合检查,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6月份,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打非治违”工作期间,每月3日前,要将上月“打非治违”情况统计表报区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各单位要及时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2月6日前,将总结情况报区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当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仍然是制约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主要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的反复性、顽固性,加强对本辖区渔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从严治理,加强打非工作手段。各单位要紧紧抓住渔业安全生产重点部位、重点隐患和重点问题,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严肃问责的“四个一律”要求,以更严格的要求、更严厉的手段加强联合执法、协同作战,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