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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亲情的作文精选(九篇)

有关亲情的作文

第1篇:有关亲情的作文范文

关键词:亲情教育;孩子;快乐成长

亲情是人类感情中最为珍贵的情感之一,是所有感情的基础,是促使孩子良好性格和健全人格形成的先决条件。在小学教学中关于亲情的渗透无所不在,尤其是语文教学,让学生感受到亲情的温暖。在小学教学中,让学生感受到来自老师的亲情,对小学生品德素质的提高有着重要作用。在教学中老师要注意保护学生的自尊,不要轻易打骂学生,关心爱护学生,让学生体会到老师对自己的爱,使学习环境充满亲情,让亲情伴孩子学习成长。在教学中以教材为媒体,向学生传达浓浓的亲情,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断反思自己的过去,从而使学生深刻体会到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父母、老师赋予自己的亲情,学会去回报亲情。将对学生进行知识传授与亲情教育结合起来,使学生在亲情的呵护下幸福快乐的成长。但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亲情教育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那么在小学教学中如何向小学生进行亲情教育呢?下面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进行简单的阐述。

一、设置教学情境,利用情境将亲情导入教学中

在小学教学中,尤其是在小学语文教学中老师不仅要教会学生体会教材中所包含的亲情,还要引导学生将学习体会与自己的生活实际相联系,丰富自己的情感生活。所以,在小学语文教学中老师要充分利用父爱和母爱,来激起学生内心的情感,让学生深刻认识亲情,以此来体会课文中作者要表达的情感,让学生内心的情感和作者表达的情感相互渲染,在学生内心产生碰撞,使学生更好地去理解课文,同时更加深刻地体会父母对自己的爱。为学生以后的学习生活和对情感的掌控打下良好基础。

例如,在向学生讲解《妈妈的爱》这篇文章时,在开始教学之前可以让学生欣赏《我的好妈妈》这首歌曲,学生在聆听时就会联想到平时生活中妈妈对自己的爱。当学生陶醉在母爱的幸福中时,老师可以提问学生,听到这首歌曲时你们想到了什么。学生就会纷纷表达对妈妈的爱,妈妈为自己付出了很多,每天都非常辛苦。然后老师借这个话题将重点引导到教学内容上,引导学生通过自己对母亲的感激来体会作者在文中要表达的对母亲的愧疚,让学生深刻体会文中“滴落”“清凉”这些词中蕴含的作者的思想感情。对于文章内容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体会,阅读心情也不一样,老师鼓励学生将自己的感情融入阅读中去,体会作者对母亲的爱。通过将学生的生活体验与文章内容相结合,使学生体会到作者要还妈妈一个拥抱的感恩之心,从而使学生产生报答父母之恩的想法。通过这样使学生满怀亲情地去学习,学生不再是机械地去接受老师的“喂养”,而是充满亲情地以主人翁的姿态去学习,在学习中去体会文章作者流露的情感,从而使学生更加体会到父母的亲情,潜移默化中对学生进行了亲情教育。

二、挖掘传达情感的载体,发挥更多功能

在小学教育中,语文教学是向学生进行亲情教育的最佳途径,在小学语文课文中处处洋溢着浓浓的亲情教育,通过在语文教学中渗透亲情教育可以使小学生从小养成正确的亲情观,教会学生抒发自己内心的情感。所以,老师要深入挖掘语文教学中的亲情元素,将教材中的亲情元素与学生的生活实际相联系,引导学生回忆自己和父母在一起的幸福生活,使学生将自己感受到的亲情与语文课文中作者表达的亲情作对比,使学生对亲情有了更深的理解,使学生的情感得到升华,使学生产生对父母的感恩之心,使学生建立良好的亲情观。

三、情感回顾,人性反思

小学语文教学不应该仅仅局限在教材内,应该将教学范围逐渐延伸到课外内容,通过在语文教学中向学生渗透亲情教育,陶冶学生的情操,提高学生对亲情的思想认识,让学生将课堂上体验到的亲情带到生活中去,激发学生在生活中学习的兴趣,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和思想品德修养。在教学中,选择与学生生活实际相符的亲情事例,让学生用心去体会文中主人公的思想活动,通过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正确把握作者流露的感情。让学生深刻体验到亲情的朴实、真挚和纯真,引导学生学会珍惜亲情,懂得感恩,回馈父母对自己的爱。

在小学教学中对孩子进行亲情教育有助于学生正确认识亲情。老师在教学中将教材内容与学生生活实际相联系,激发学生对父母的感恩之心,使学生养成关心他人、孝敬父母的良好品质;使学生懂得珍惜亲情,逐步加深对祖国的热爱,使学生在亲情教育的感染下,心灵得到净化,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参考文献:

[1]赵志毅.亲情教育:一个亟待关注的领域[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04(1).

第2篇:有关亲情的作文范文

一、教材阅读:

课文以回忆的形式,介绍了作者对两位母亲──一位是亲生母亲,一位是祖国母亲“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充分表达了作者对亲生母亲永久的悔恨,对祖国母亲不变的爱意。

课文结构分明,层次清晰。作者开门见山,指出两位母亲在作者生命中同等重要的地位,为全文奠定了情感的基调,同时引出下文对两位母亲的描述。接着,作者描述了自己与亲生母亲的关系:虽然相处时间不多,但母子感情却丝毫未减,相反因为母亲的离世,更加深了自己对母亲的歉疚,并为此不断怀念母亲,这为阐述自己对祖国母亲的爱铺垫了感情基调;然后,作者借助日记、散文摘抄的语段,描述了在漫长的留学生涯中,对母亲和祖国的怀念,将对两位母亲同样的敬意、相同的爱慕表达得酣畅淋漓,这是文章的重点所在。最后,作者呼应文章开头,说明为什么会有对两位母亲不变的情怀,使文章结构浑然一体。

编排这篇课文的目的,一方面在于从多个角度表现本单元的主题──祖国在我心中;另一方面,学习在读懂课文的基础上,体会关键词句在表情达意方面的作用。

二、教学目标:

1.会写8个生字,学写“真挚、避免、朦胧、凄凉、引用、强烈、思潮起伏、可见一斑”等词语。

2.有感情地朗读课文,理解课文内容。

3.揣摩重点语句,感受作者对两个母亲同样崇高的敬意和真挚的爱慕之情。

三、教学重点:

是引导学生抓住那些表情达意的关键词句,通过朗读感悟,理解作者对两个母亲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课文语言富有跳跃性,而且作者对母亲和祖国的这种深厚感情,学生缺乏现实体验。因此,在感受作者的情感方面会存在一定的困难。

四、教学过程:

1.词句解析。

(1)对句子的理解。

第3篇:有关亲情的作文范文

论文摘要:本研究根据贵州省部分地区的一个乡村初中生亲社会行为调查,对部分因素进行分析和探讨,而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几点培养建议。 

 

 亲社会行为是指一切有益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如助人、分享、合作、规范、自我牺牲等。亲社会行为是当前积极心理学的一个重要研究议题。我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乡村初中生心理健康状况和亲社会行为的形成、影响因素及其培养,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亲社会行为的培养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因素。乡村初中生在偏僻的农村生活和上学,他们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群体,其社会化过程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对乡村初中生亲社会行为的家庭条件、性别、民族差异的分析 

 对乡村初中生调查研究发现,乡村初中生亲社会行为在总体上都呈负偏态分布,亲社会行为表现趋于良好,助人、规范、合作、分享等亲社会行为中,规范行为表现较为突出,这表明规范与道德在亲社会行为的培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根据学生的主观感受和评价把家庭条件分为差、一般和好三类。研究表明,乡村初中生亲社会行为在规范行为表现上,家庭条件差的初中生显著优于家庭条件好的初中生,但是在其他方面与家庭条件的关系无显著差异。规范行为上的显著差异,可能是家庭条件差的学生在其行为上较为主观控制,存在自卑心理,行为表现较为保守慎重,只有通过遵守规范和规则来获得更多的支持与尊重以及赢得更多的朋友和伙伴。研究还发现,与父母同住一起的学生和离开家庭父母另外住的学生在助人、规范、合作、分享等亲社会行为的表现并没有显著的差异。 

 乡村初中生女生的亲社会行为表现优于男生,原因可能是传统文化的影响,对男生赋予阳刚之气而女性温柔贤淑、体贴关怀等性别行为特征,虽然研究被试为初中生群体,但这种文化无意识地影响着学生行为的发展。也有可能是因为女生的移情能力和同理心高于男生,所以表现出更多的亲社会行为,丁芳(2000)的研究发现,即当移情水平较高时,女孩的亲社会行为表现显著多于男孩[1]。李红霞(1996)对初中生的亲社会行为调查也表明,初中女生的亲社会性发展好于男生[2]。不过亲社会行为具有很多种表征,范围较广,在不同维度上,男女性别受到自身特点的影响,在不同方面有不同的表现是情理之中的事,在进一步的研究中,可根据生态心理学的理论探索被试自身多方面因素。 

 对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初中生的亲社会行为差异分析发现,汉族学生的亲社会行为显著高于其他少数民族学生,尤其是规范行为和情感关系表现较为明显。在情感关系和规范行为的表现上不一样,其原因可能是,社会约束和家庭教育以及情感表达的含蓄等方面存在差异,在情感关系的差异上也可能存在少数民族学生与父母的交流和沟通少于汉族学生,才导致少数民族学生在情感关系方面的亲社会行为表现显著低于汉族学生。而规范行为有可能是少数民族学生的规则和汉族学生的规则存在一定的差异,用汉族文化的规范来衡量少数民族学生的行为不免会有偏差。汉族学生的亲社会为普遍高于少数民族学生,也有可能与自然生存环境、父母教养方式、父母文化程度及民族自卑心理等方面的因素有关。 

 二、对乡村初中生亲社会行为的培养 

 对初中生的亲社会行为培养,应该针对青少年的发展特点,从学生认可的亲社会行为着手,从学生的日常行为入手建立亲社会行为的干预模式,这样才能易于操作和行之有效。 

 1. 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维持良好的群体规范。 

 在初中生的教育中,应重视培养学生体贴、尊重、孝敬、宽恕、诚实、合作、负责、勇敢、平和、忠心、礼貌、独立、等道德情操。大多数初中学生在有利于发展亲社会行为的环境中,通过观察学习、直接训练、奖惩等方法,能把体现亲社会行为规范的价值观和信念内化,产生道德义务感,从而形成良好的亲社会行为。 

 2.培养和谐的人际关系,提高情绪胜任力。 

 人际交往是初中学生人格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以往研究发现,良好的亲子关系、师生关系和同伴关系对个体的利他行为有着显著的正相关,其中师生关系和同伴关系的质量对个体利他行为的影响比亲子关系的质量更为突出[3]。因此,要在校园里开展并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建立兴趣社团,组织集体活动,促使他们建立健康向上、和谐友好的人际关系, 尤其要注意引导性格内向的学生积极参与。 

 3.注重移情能力的培养。 

 移情是一个人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识别并体验他人情绪和情感的心理过程,是亲社会行为的重要动机来源和促进因素,具有引发助人行为和抑制攻击性行为等亲社会功能[4]。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霍夫曼指出:移情在儿童亲社会行为的产生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是儿童亲社会行为产生、形成和发展的重要驱动力[5]。培养、训练学生的移情能力,可以先培养他们的角色选择能力和从他人的角度来解释、评价自己及他人行为的能力,从而促使他们形成正确的自我归因能力和习惯。因此, 移情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性情绪情感,我们要利用各种渠道训练和发展初中生的移情能力,充分发挥移情作用, 增强亲社会动机,提高亲社会行为水平。 

 4.注重个性发展和培养,提高人文素质。 

 在个体的成长过程中,男女有别,应根据不同的个性特点,全面培养。德、智、体、美、劳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必须协调,才能有益于人格的发展。教育工作者必须以身作则,以自己的言行给学生以启迪、教育,以自己良好的人格形象为学生树立起活生生的学习榜样,使学生潜移默化地实现对健康人格的认同和追求。同时,教师应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交流,转变一些家长不合理的家庭教育观念和方法。因此,必须把人文素质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理念,贯彻于整个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系统。 

 总之,想要充分发挥教育培养的效果,教师应该根据初中学生的年龄、性别、家庭背景、民族习惯等实际情况,选择契机,选取有效的方法,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学生的亲社会行为水平。 

 

参考文献: 

[1]丁芳.儿童的道德判断、移情与亲社会行为的关系研究[j].山东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5). 

[2]李红霞等,初中生心理健康状况和亲社会行为发展的调查与教育对策,现代中小学教育,1996,4. 

[3]卢咏莉等,·社会榜样、社会关系质量与青少年社会观念和社会行为关系的研究[j].心理发展与教育,1998. 

第4篇:有关亲情的作文范文

关键词:经典 父子矛盾 中国传统文化 “五四”新思潮 反思

《背影》是朱自清先生散文的一大力作。作者取材日常生活中的小事,用质朴而细腻的文笔,为读者描绘了充满温情的父亲之背影,令读者沉浸于浓浓的父子深情之中。《背影》已多次选入中学教材之中,教参按照“父子深情”为主题进行对本文的解读,教师设计教学时也总是把作品中对父亲背影的描写和作者四次落泪作为重点,来深入体会其父子深情。

教学之余,不禁令我有了疑惑:中国自古有言“男儿有泪不轻弹”,缘何父亲的背影让作者有了如此的感情冲击,以致数次落泪,仅仅是感动而已吗?翻阅资料发现《背影》在自1925年诞生至今,除在上世纪50-70年代因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遭到误读而落选外,在其他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均被各类语文教材列为重要的教学篇目,这种优待是其他文学作品所没有的。这部作品为何会令半个世纪的读者魂牵梦绕?细细品读之后,发现其强大的中国文化内涵,引起了众多读者的情感共鸣。

一、中国式父子的抒情

作品中的父亲是爱儿子的,这是所有的读者都能感受到的,那父亲是如何来爱儿子的呢?行动而非语言。“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由于父亲事忙,父亲便找茶房送“我”,并且再三嘱咐茶房照顾“我”,但最终还是不放心,非亲自送不可。作者当年已经20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了,按说作者完全可以自己坐车,根本不需要父亲的相送。到了车站更是对作者照顾备至,忙着给作者照看行李,跟脚夫讲价钱,还要为作者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并一再嘱咐作者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咐茶房好好照顾“我”。更让人热泪盈眶的是父亲为作者买橘子时的背影,确实打动人心。这一切只是缘于父爱。但这一切父亲只是在默默地做着。我们从文中可看出父亲的话不多,一共只有5句,每一句字数也很少,5句共55个字。而从字句上看又似乎不温不火,尽管父亲很爱自己的儿子,儿子的离开老父依依不舍,但在语言上并无此种感情的表白。作为儿子话语就更少了,全文就一句:“爸爸,你走吧。”父亲为自己买橘子,作者非常感动,内心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作者流泪了,但“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作者也没有把自己的情感一览无余地向父亲表达,尽管内心情感是很强烈的,但并不外化。父子两人语言上都是如此之含蓄,就更不要说是有身体上亲密的接触了。这就是中国式父子的抒情方式:含蓄、内敛,尊崇一种“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情感表达方式。这与中国的传统文化是息息相关的,“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文化为主干,重礼仪、人伦的儒家思想文化,深深浸润于整个中华民族的生活与情感表达之中。受这种传统思想文化的影响,父子之间的感情表达往往是以父‘严’子‘孝’的形式出现,这样的父子关系决定了父子亲情表露、交流的方式不是坦荡、直接的,而是含蓄、间接的。在亲子之爱的表达上则表现为重行而轻言、含蓄而深沉,往往爱之愈深,藏之愈深,爱之愈切,表达愈含蓄,这种捉迷藏式的爱的表达方式常常让人捉摸不透,不易感受,甚至有时令人误解。”

看到这里的时候,激起了多少读者想到了自己的亲子关系,我不禁回忆起自己上学时父母送行的情景,与此是多么的相似。与父母身体的亲密接触已想不起来是哪年哪月的事了。

二、中国式父子的关系

上文中我们看到了父亲对作者的爱之表现,可我们也不难发现在买橘子之前父亲为“我”做的一切作者似乎并不买账,甚至有些厌烦,为什么呢?从中我们也可看到他们父子的关系好像并不太和谐,这又有怎样的隐秘呢?中国儒家思想讲究三纲五常,父对子有绝对的支配权、包办权,父亲就是权威。文中父子的话中我们不难看出其权威、支配。而当时朱自清20岁,这样的年龄正是目空一切、易于叛逆、追求独立自由的年龄,而父亲却还处处拿自己当小孩子一样对待,在父亲看来是爱的行为,在作者看来是种“迂”。更重要的是,1917年正处于中国文化的变革时期。“陈独秀、周作人、鲁迅等新文化运动的旗手,纷纷发表文章,痛斥封建传统文化的专制与愚昧,主张以一种新的文化取代旧文化,呼唤人的自由、民主和解放。1917年来到北京大学学习的朱自清不可能不受到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他加入学生组织‘新潮社’,并参与创办了该社团的刊物《新潮》,主张高举‘伦理革命’的旗帜,抨击一切‘纲常名教’,痛斥封建家庭为万恶之源,高声呐喊个性解放。”作为新文化运动推动者的朱自清,与作为旧文化势力维护者的父亲,他们之间的矛盾冲突是不言而喻的。父子之间的矛盾还远非仅此,本文的事件发生在1917年,而写作时间为1925年,在这八年的时间里,父子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深。1921年暑假朱自清在扬州八中任教,父亲通过校长将其工资取走,这使朱自清非常气愤,觉得父亲太专制,不尊重自己,一怒之下带着妻儿去了杭州。这一举动更激怒了父亲,不肯原谅朱自清。1922年暑假朱自清全家回扬州想与父亲和解,但父亲根本就不理睬他,这加重了朱自清对父亲的怨恨,二人矛盾愈演愈烈。1923年暑假再次回家,父子关系仍未好转,二人进入冷战状态,不再回家。1925年在北大任教, 10月收到父亲来信,信中写到:“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这封家书使朱自清心灵深受刺激,那种父子骨肉相连的情感使他不禁悲从中来,毕竟血浓于水,挥泪写下《背影》。朱自清父子是中国父子的一个缩影,他们的父子关系有其中国特有文化的影子,又有其特定时期的尖锐性。虽然封建思想已离我们远去,但一种文化无论它是精华还是糟粕想从民众的心理剔除谈何容易,今天的父子关系中难道就没有了权威、支配吗?

时隔八年,作者将父亲的背影流露笔端,抒写其对父亲的理解与内疚,那又是什么触动了他的心弦,抛开了所有的矛盾呢?正如他自己所言:“我写《背影》,就因为文中所引的父亲的来信里的那句话。当时读了父亲的信,真的泪如泉涌。我父亲待我的许多好处,特别是《背影》里所叙的那一回,想起来跟在眼前一般无二。我这篇文只是写实……”八年后的朱自清已非当年20岁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已为人父的他逐渐理解了“父爱”,渐渐地理解了自己的父亲,进而是内疚、自责、忏悔,看到父亲的来信,不禁泪如雨下,“子欲养而亲不待”,提笔表达自己内心复杂的情感,打破自己与父亲多年的隔阂。

中国式的亲子关系、爱的表达方式很容易造成两代人之间的不理解、隔阂,也只有身在其中,身份的转化之后才能见到互相的“真面目”。■

参考文献:

1.刘晓红、孙拥军.朱自清《背影》思想内涵近三十年解读史[J].名作赏析.2011.12.

2.吕高超.背影的文化意蕴解读[J].语文建设.2011.2.

3.闫苹.中学语文名篇的时代解读[M].广东教育出版社.2006.12.

第5篇:有关亲情的作文范文

关键词:证人;法理;伦理;亲属免证权

一、引例

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依法治国的政治理念被写入宪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我国建设政治文明的重要目标之一。法治首先必须是良法之治。古代自然法学派的学者认为法律的发展深受道德影响。法律必须符合基本的伦理道德,只有合乎基本伦理道德的法才是法(良法),不道德的法不能称之为法,即所谓“恶法非法”。他们还认为,只有当人们接受法与道德不可分离的观点,才能阻止立法者将非正义、不道德的东西写入法律之中,避免法院以“依法司法”为借口为其不公正的裁决自掩,或为干了道德罪行的人开脱罪责。

从理论上讲,社会主义中国的法应当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好的法。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法律还不是很完善,有些法律规定与社会伦理道德观念相冲突,缺乏人文关怀,并导致了一些不公平的社会现象发生。且看以下真实的案例①:

被告人陈美丽现年31岁,在温州一户人家做保姆。2004年年底,东家的老太太身体不舒服,想到医疗条件较好的上海看病。为了老太太就医方便,东家就在上海市海宁路借了一间房子,陈美丽也随之到了上海。wWw.lw881.com

在温州期间,陈美丽在和丈夫张利平闲谈中,曾聊到过东家的一些情况。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张顿时萌生了盗窃东家钱财的念头。这次,他随妻子来沪,偷偷从妻子的手提包里拿到了东家的房门钥匙,并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潜入,窃得了1.8万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得手以后,张利平神不知鬼不觉地将钥匙放回原处,之后便迅速返回温州。

东家发现家中失窃后,立即报警。警方调取了该幢楼的监控录像,发现案发当天,有一个身高1.80米左右的男子形迹可疑。警方随即请来东家辨认,其中也包括保姆陈美丽。令陈美丽差点厥倒的是:录像里的那个男子竟是自己的丈夫,但陈故作镇静,没向警方举报。嗣后,陈美丽赶紧给丈夫打电话。也许是害怕,也许是无知,陈美丽并没有劝丈夫去自首,而是和他一起回到了原籍四川躲避。

警方却在调查过程中生疑,保姆怎么突然返回原籍了?随后,警方便委托四川警方展开调查,当地警方很快将陈美丽夫妻抓获。

到案后,陈美丽为了袒护丈夫,竟承认钱物都是她偷的。但警方在讯问过程中发现,她的交代疑点重重,对录像中那个陌生男子是谁吞吞吐吐。经过反复核查和调查取证,最终查明,实施盗窃的就是陈的丈夫张利平。于是夫妻双双获罪。虹口法院经过审理,一审以包庇罪判处陈美丽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法理与伦理在其中的冲突,正是这种冲突才导致了当事人的不幸遭遇。在第一个案例中,当警方讯问时,陈美丽就陷入了一个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一方面,如果她指证自己的丈夫,毫无疑问会对夫妻感情造成极大伤害甚至有可能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且此举必将遭致夫家人及亲朋的忌恨,因为他们会因此暂时失去自己的亲人和朋友。甚至于自己的亲生儿女都不会原谅她;另一方面,如果她隐瞒不报或作假证,固然有助于维系夫妻亲情关系和家庭的和谐稳定,但却会因为触犯法律而受到惩罚。社会个体的一身二任(既作为家庭成员,又作为国家公民)预设了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遭遇亲情义务与法律义务冲突的可能性。一方面,亲情义务要求妻子对丈夫忠诚,不背叛;另一方面,作为国家公民所担负的法律义务又要求她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打击犯罪行为。

在这个案例里,对作为当事人的李美丽来说,她的选择是极为有限的,而且无论哪种选择都是痛苦的,都是对她自身不利的。在法律与伦理的夹击中,她要么以违背伦理为代价来迎合法律的要求而遭致道德上的非议;要么以违反法律为代价来遵从亲情伦理和职业伦理的要求而受到法律的惩罚。她无端陷入这样的境地,动辄得咎,这对她公平吗?其实,在处理法理与伦理的冲突方面,法律也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要么不惜破坏伦理来厉行法治;要么以放纵犯罪为代价以伸伦理。然而遗憾的是我们的法律选择了前者,从而导致了当事人的不幸遭遇。

为了避免类似不幸事件的再次发生,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我们的法律,找出其中的缺陷和瑕疵并加以完善,使之成为一部充满人文关怀的良法而不是一个面目可憎的冷冰冰的专政工具。为了调和与平衡法理和伦理在某些个案中的冲突,尽量减少个案的不公正,在参考古今中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笔者认为,我国法律有必要规定亲属免证权。

二、亲属免证权的概念与历史沿革及立法现状

亲属免证权属于证人免证权的一种,是指亲属间相互拥有的基于他们之间的法定身份关系而依法享有的拒绝为对另一方的不利指控作证的权利。立法的目的在于维系夫妻之间、亲属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保护基于婚姻家庭关系而产生的隐私,促进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与和谐。

为了有效地打击和控制违法犯罪行为,世界各国的立法都普遍地规定了证人如实作证的义务,若有违反,则要受到相应的制裁。但是,亲属免证权规则恰好相反,它为事实真相的发现设置了障碍。因为其主要目标是保护我们社会历来珍视的婚姻家庭关系与亲属关系。

亲属免证制度并非是西方法律文明独有的产物,中国古代也存在着亲属免证权制度——容隐制度。容隐制度,又称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指一定亲属之间对犯罪可以相互隐瞒,不应去告发和作证,若对法律规定应当相互隐匿的亲属进行告发,则告发者将被处以一定的刑罚。近代法制变革仍保留了容隐制,自《大清新刑律》到南京国民政府《中华民国刑法》及民刑诉讼法,均有亲属拒绝作证权及不得令亲属作证等容隐规定。当前,中国大陆法律中没有关于亲属免证权的规定。相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却明确规定:“任何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作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也做出了类似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这些规定表明,如实作证是任何一个知晓案情的公民的义务,法律没有赋予任何人以免证特权。但是,台、港、澳地区刑事诉讼法中却继承了近代法律传统,对亲属免证权作了规定。如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可以因身份关系(第180条)而享有免证权①。据香港《诉讼证据条例》,亲属免证权主要体现在夫妻之间②。该条例第6条规定夫妻不能在任何刑事诉讼中作证,以提出对其配偶有利或不利之证言;第七条规定任何诉讼案件,不得强使夫或妻泄露婚姻期内所受其配偶之通讯;澳门刑诉法对亲属免证权的规定与台湾接近,主要有亲属及姻亲关系(第121条)③。

三、对我国亲属免证权立法缺失的反思

建国以后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亲属免证权是有其深刻原因的。其一,从根本上讲,缺乏亲属免证权规定的证人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法律思想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时代,整个社会一味强调国家利益、社会利益,而忽视或忽略个体利益、个体权利,甚至将前者扩大化、极端化、绝对化,片面强调在国家利益和个体利益发生冲突的任何情况下都绝对牺牲个体利益而捍卫国家利益。在这样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社会意识形态下,刑事诉讼制度自然是片面强调打击犯罪,而对公民合理的权利保护不予考虑。其二,建国以来,社会长期受“左”的思想影响,受阶级斗争观念的左右,长期以来将惩罚犯罪作为刑事诉讼的基本价值取向,刑事立法侧重于严厉打击、惩罚犯罪,为了获取证据而忽视甚至有意漠视证人的基本权益,证人的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重视和保护。其三,证据制度上奉行“实事求是”的政策,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证人无一例外都有作证义务,证人自身的特殊性根本得不到重视。上述原因使我国的证据法律制度中的一些缺陷和不足长期得不到纠正和弥补,亲属免证制度更是无从谈起,从而在实践中导致亲情关系被国家权力支解,造成家庭矛盾和社会冲突,危及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

四、我国亲属免证权的制度构建

(一)立法上确立亲属免证权的必要性

1.赋予亲属免证权有助于平衡证人的作证义务与作证权利

法治社会中,公民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对立统一的,且在整体数量上应当是等值的关系。只有权利与义务在总量上处于等额状态,利益的付出与获取才能够达到平衡。超过权利分配的适当限额强加的权利,或者超出义务范围对义务人提出过分的要求,都是不公平的。证人也是享有完全公民权的社会公民的一分子,其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也应该是统一的,法律显然不能只规定前者而忽视后者。我国既存的诉讼价值取向往往过分强调证人作证的义务而回避对证人权利的规定。目前,普遍的现象是证人出庭难,所以人们更多地把目光投向如何保证证人出庭上,甚至不惜用强制措施。然而在拒绝出庭作证的人当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并不能归咎于法院对作证义务执行不力,而确实是由于证人有难言之隐,如让儿子指证父亲,妻子指证丈夫,不作证则为违反义务,对他们来说法律的规定未免太过苛刻。现行的证人制度根本无法弥补证人被迫作证遭受的感情上、经济上和名誉上的损害,法律也无视他们拒绝作证的正当理由。我们是否该冷静地审视证人作证义务与作证权利的失衡状态?面对这种日益被动的局面,赋予亲属免证权可以说是对证人权利保障的最重大的措施之一。

2.赋予亲属免证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自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后,建设和谐社会的活动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的和谐与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亲属免证权给予了伦理亲情关系的充分尊重,是法律人性化的表现。它有利于巩固家庭关系、维护家庭团结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3.赋予证人免证权是合理利用本土法律资源,批判继承优秀文化遗产的表现

以法律与道德相结合的“伦理法”是中国传统法律的重要特点之一。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亲亲相隐”的传统,自秦汉以来一直延续到清末民初乃至当今时代,自然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和积极的社会意义。备受西方冲击的台、港、澳地区的法律,能够至今仍然坚持“亲亲相隐”的传统,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历史是不应该人为割断的,大陆社会主义法制也应当批判继承在我国实行了数千年的“亲亲相隐”传统,将一些个案的司法价值让位于家庭关系的稳定与和谐,避免将无辜的犯罪嫌疑人近亲属陷于当庭对质的尴尬处境,这本身体现了法律的文明和人道的精神。

(二)亲属免证权的内容与适用范围

亲属免证权并非适用于任何人、任何事,受免证权保护的事项应具备一定的条件且确有免于披露的必要

为了保护婚姻家庭和亲属关系,法律赋予具有特定亲属关系的知情人对婚姻家庭关系存续期间的秘密交流事项及对亲属不利的事项有权拒绝作证。对于享有免证权的亲属的范围,从横向看来,如前文所述,世界各国由于不同的文化背景、传统习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但总的来说,大陆法系的范围比英美法系要广泛。从纵向来看,我国古代自《唐律》以后,各朝法律都规定了较为宽泛的亲属容隐范围:除了夫妻、父母和子女以外,还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外孙以及夫之兄弟、兄弟妻等,甚至及于同居者。我国传统上素来重视家庭伦理关系,所以规定亲属之间的免证权是必要的。但是这个范围不能太宽也不能过窄。太宽则过于限制证据的来源,过窄则不足以保护基本的社会关系。由于我国当前的家庭总体上已经脱离了传统的大家庭模式,因此我们没有必要确立像《唐律》一样广泛的免证权主体范围。然而,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近亲属”指的是夫妻、父母、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其范围又失之过窄。因为在当前的小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的条件下,男女双方的结合就等于两个家庭的结合,再加上隔代亲的现象相当普遍,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亲情关系并不比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淡,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免证权的主体也应当将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囊括进来。此外,也有学者主张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也应纳入免证权主体中来,笔者认为是有道理的。即使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并无亲属关系,由于监护关系的存在,他们之间也会产生类似亲属之间的亲情与恩义,要他们相互指证也是强人所难。总之,笔者认为享有亲属免证权的主体有三类:一是配偶(包括前配偶);二是近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三是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亲属免证权的客体范围限于可能导致近亲属的名誉损害,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的事项。

五、结语

无论是西方还是古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强调法律意义的同时,无不体现对人类伦理亲情的关怀与尊重,并将这一终极的关怀贯彻到法律之中。中国古代的“亲亲相隐”传统以及亲属免证制度在现代西方国家和中国港、澳、台地区的成功实践似乎都在告诉我们,在对于人类伦理道德与亲情的维护和关怀上,并不存在古典与现代的对立,也无所谓地域文化的界限。只要社会还是人类的社会,而且人类社会的性质仍然需要伦理道德与亲情加以维系,那么我们的法律就不能对此无动于衷。在法理与伦理发生冲突的地方,我们应当用立法来保持二者之间适当的张力,维持两者之间的理性平衡。否则,法律就只能沦为制造社会紧张和混乱的工具,而不能真正地肩负起促进人类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正义的使命,更不可能唤起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同,从而推动法律效力的全面实现。总之,本文意在趁完善我国证人作证制度的呼声日高之际,呼吁学界对亲属免证权给予应有的关注,也提醒司法实务界在法律尚未完善之当下对涉及亲属免证权的案例予以区别对待,灵活处理;同时,更寄希望于立法者在修改完善证人作证制度时能给亲属免证权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

[1][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2]毕玉谦.证据法要义[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3]陈光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证据法专家拟制稿[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

[4]陈光中.刑事诉讼法(修正)实务全书[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1997.

第6篇:有关亲情的作文范文

第一种,可以概括为“真情说”,认为《背影》主要是写父子之间的互相关爱,一方面是父亲关怀儿子,另一方面是儿子关心父亲。此种解读的主要证据在于买橘子的情节。父亲在路途不便、身体不力的情况下仍要坚持给远行的儿子买水果,儿子被父亲艰难而温馨的举动感动落泪。父子情深由此可见。中学老师大多对此种观点很认同,除了因为它明白易懂之外,还在于可以利用这种真情对学生进行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教育。

第二种,可以概括为“和解说”。钱理群先生指出,《背影》的写作建立在父子感情隔膜的基础之上,朱自清写作的动机出于父子感情的“和解”,而非父子深情的自然流露。因此,钱理群先生认为,《背影》所写的仍是父子之情,“但又不是一般的父子之爱,而是在人世艰难的年代,父子间曾有过深刻的隔膜,而终于被天性的爱的力量所消解、融化之后,所显示出的父子之爱的伟大与永恒”(钱理群《“做”与“不做”之间——读》,引自《解读语文》,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05页。

从理论层次审视这两种观点,我们还会发现,第一种观点的得出,是因为读者特别看重文中所讲的故事——父亲给儿子买橘子;第二种意义的得出,在于读者对作者生活和心理的深刻体验。也就是说,前者是从现实生活的角度来解读文本,后者则从作者的角度来阐释文本,两者都是文本解读的常用方法,读出的意义虽有差异,但都有其合理性。但是,值得思考的是,这两种方法都没有把文本放置在解读的中心,也就是说,没有从文本自身出发去解读文本的意义。

首先,来看文本的开头和结尾。作者以奔丧开篇:

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

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着父亲奔丧回家。

以父亲来信说自己大去之期不远矣结束:

“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文章的开头和结尾都提到了死亡。按照一般的写作习惯,开篇是点题,结尾是深化主题,我们似乎可以说此文的主要意义是死亡或者至少是与死亡有关。但是,就此完成《背影》的解读显然非常草率,因为我们还没有触及文章的核心意象——背影。

其次,我们来看作者在文中着力塑造的核心意象——背影。为了与第一种解读的方式相区分,我们换一种提问的方式:为什么作者选取父亲的背影作为感情的符号,而不去观照父亲的正面?

在实际的教学活动之中,可能会得到多种答案。有人会从审美的层面出发,认为写背影而不写正面,会使文章显得清新而别致。但想要写得新鲜和特别,有很多侧面可抓,如白发、眼神等,不一定非要选择背影。有人会从阅读的角度回答,认为写背影能够更好地表达文章的主题。文章是何主题暂且不论,就从理论的层面来讲,一个形象能够表征何种意义,此种关系并非固定,因此,认为背影一定和某种意义如父子情感挂钩,这种预设过于僵硬。

作者之所以选择父亲的背影而不是正面的主要原因非常简单,因为在当时作者只看到了父亲的背影。什么时候才能看到一个人的背影而不是正面呢?答案就是当一个转身离开的时候,也就是说,背影意味着一个人转身离去,此文也不例外,背影应该与离别有关。再看文章写到的三次背影,前两次是实写,第三次是虚写。第一次写到背影是父亲费劲地为已经成年的儿子买橘子,儿子被父爱深深触动,情不自禁泪水满眼。第二次是与父亲站台告别后,父亲的背影被人流淹没,儿子离愁黯然,伤神泪流。第三次虚写背影,被父亲信中的哀情所感,回忆往日,伤怀懊恼。由于作者高超的写作驾驭能力,写到三次背影的同时还有三次泪水,所以很多读者都会在感动之中不加细分,认为这三次泪水可以汇聚一处,那就是父爱。如果只是父爱的话,作者写第一次即可,第二次和第三次都可省略。细读之下可以发现,第二、三次的背影均是离别,如果第二次是生离的话,第三次很显然,作者说的是死别。可以说,朱自清先生给我们的是一个生离死别的背影。

回到文本细读,就能更进一步读出背影的深层内涵。文章本身写的就是一场离别,所以,在文章开头之后不久,作者就要和父亲分别北上,父亲执意要送,而“其实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什么要紧的了”,在父亲的再三坚持下,我只好让父亲送,但是又对父亲讨价时的笨拙话语和托茶房时的旧派做法不满,觉得父亲太迂腐。这两段叙述是蕴含深意的,作者说出自己的年龄以及来往北京的次数,不仅表明了自己能够独立生活的能力,更是暗示了一种青春期想要摆脱亲人束缚的叛逆感,表现出“我”对离别的漠视。对父亲“迂”的嘲笑,一是表明一种年轻人的超脱,同时,也显示出青春年少时对亲情的忽视。所以,“我说道,‘爸爸,你走吧’”。当时的“我”,就像甩掉麻烦一样,想让爸爸赶快离开。为此,多年后,作者说:“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作者多年以后的懊悔,不仅为下文写背影做了铺垫,而且,也为背影定下感情的基调——背影就是一段抓不住的时光,一个留不住的生命。背影不仅是父亲的符号,还具备了丰厚的隐喻意义。

如果我们放宽视野,拿朱先生的《背影》和当代文学写背影的名篇进行类比,能够更好地阐释背影这一意象的独特韵味。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之中写到过母亲的背影。由于他经常坐着轮椅到地坛散心忘了回家,母亲就到园子里找他。作者在文中痛悔地说:“我真想告诫所有长大了的男孩子,千万不要跟母亲来这套倔强,羞涩就更不必,我已经懂了,可我已经来不及了。”这种痛悔和朱自清的“太聪明”的感叹实则如出一辙。我们与其把作者对背影的描绘视为父子或母子感情的符号,倒不如说这是作者在表达某种成长期的感悟。把背影与生命感悟联系在一起的最近的名篇,是被誉为“二十一世纪背影”的龙应台的《目送》,这篇文章直接把人生一程比喻为一场场月送亲人背影的离别。

第7篇:有关亲情的作文范文

关键词:父母亲;务工;留守少年;教育

中图分类号:C4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06)ll―0042―02

一、调查对象与方法

在本文中,“留守少年”是指中学生的父亲、母亲或父母双亲离开本市(地级市)到外地经商或务工,而中学生单独与父亲、母亲、祖辈或其他亲戚居住在一起的群体。

本调查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表、入户访谈、实地考察、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收集资料,采用多元统计分析等方法进行数据处理。调查组分赴江苏省地处苏北的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宿迁市和徐州市所辖农村地区,分别选取二到三个中学的部分初中学生作为调查对象,共发放“当代中学生教育现状调查问卷表”1700份,收回有效调查问卷表1666份,其中“留守少年”的调查表425份,“留守少年”占被调查对象25.51%。盐城市的两所中学离市区较远,中学所在乡镇经济较为落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因而“留守少年”占被调查对象的比率占46.18%。

二、调查结果

1.“留守少年”父母亲的现状

从调查结果看,“留守少年”的父亲到外市务工的占89.65%,其中到外省务工的占48.7l%,到本省(外市)的占40.94%;母亲到外市务工的占52.71%;而父母双亲都在外务工的占45.4l%。“留守少年”父母亲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9r7.4l%在高中及其以下,其中56.24%父母亲只有初中文化水平。外出工作的父母亲所从事的工作48.47%是务工,24.94%是经商。

2.父母亲与“留守少年”的亲情交流情况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留守少年”与外地工作的父母亲一个星期通一次电话的占62.82%,一个月通一次电话的占26.12%,半年及以上通一次电话的占3.29%,而从不与在外工作的父母亲通一次电话的占7.53%。在外地工作的父母亲有66.35%半年回一次家,28.94%一年回一次家,二年及以上回一次家的占4.71%。

3.父母亲对“留守少年”的教养情况

父母亲对孩子做错事(如:打架斗殴、经常上网、不交作业等)的处理态度上,有80.71%的父母亲是说服教育,这让所有教育工作者感到由衷欣慰;也有17.88%的父母亲相信“棍棒出孝子”,经常或偶尔体罚自己的孩子。当然,更有1.41%的父母亲对自己的孩子缺少教育或不闻不问。

同时我们发现,有73.18%的父母亲并没有因为自己长期在外务工,就无条件地满足自己孩子的要求,他们只是满足孩子的合理要求,15.06%的父母亲着重于关心孩子的学习。对于自己孩子的将来,有46.35%的父母亲希望孩f能考上大学,16.71%的父母亲希望孩子能找到好工作,而只有27.06%的父母亲希望孩子能全面健康发展。

4.“留守少年”对外出务工父母亲的态度

在外地务工的父母亲殷切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好好学习,将来有所作为,而他们在外工作、生活的条件都很艰苦。调查数据显示:有62.82%的“留守少年”很感激自己的父母,但也有2.35%的孩子不愿见到自己的父母亲。有59.76%的“留守少年”认为在外地务工的父母亲对自己的学习没有影响,更有15.76%的孩子认为推动自己的学习。

5.“留守少年”的代养人及其相处情况

在调查中发现,有42.12%的“留守少年”单独和母亲居住在一起,3.29%的“留守少年”单独与父亲生活在一起;而32.47%的“留守少年”被托付给了爷爷奶奶,22.12%的“留守少年”被托付给了外公外婆或其他亲戚等。与这些“留守少年”居住在一起的父辈、祖辈或亲戚等有13.41%是文盲,30.12%只有小学文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只有6.12%。在调查中,有76.47%的“留守少年”与代养人相处得非常融洽或融洽,只有1.41%的“留守少年”与代养人之间关系非常紧张。调查数据显示:有57.47%的代养人偶尔过问或从不过问“留守少年”的学习情况,只有20.94%的代养人经常辅导“留守少年”的学习。

三、结论与建议

1.“留守少年”教育存在的问题

(1)父母监管的缺失。调查结果显示,有42.12%的“留守少年”与母亲单独居住在一起,母亲由于性格特点,不可能代替父亲对孩子的教育作用,往往会出现“管不了”的情况。此外“留守少年”与其父母亲见面的频率一般都很低。在外务工的父母亲半年才回一次家的占66.35%,一年回一次家的占28.94%,回家因在春节期间为多,这时对孩子的管教也因节日的气氛而淡化。“留守少年”与父母亲交流的缺失,直接导致其情感的缺失,并进而导致其心理失衡、缺乏安全感、心理恐惧,从而产生一系列的问题行为。

(2)代养人无力教育好“留守少年”。在凋查中我们发现,与这些“留守少年”居住在一起的父辈、祖辈或亲戚等有13.4l%是文盲,30.12%只有小学文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只有6.12%。他们中有的没有能力去管教这些孩子(如文盲),有的即使有能力也因隔代、隔亲而不便于管教。此外,在一些留守家庭中,还出现了逆向监护的情况,即“留守少年”要反过来照顾年老体弱的隔代监护人,替父母尽赡养义务。

(3)学校对“留守少年”缺乏更多的管理。在对教师的调查中,当被问到学校有没有对“留守少年”有更多的管理时,76%的教师选择了“没有”。在农村,因中学升学压力、教师待遇的偏低等原因,促使教师只去抓班级那几名或十几名成绩较好的学生,对更多的学生缺乏关爱,更别说对“留守少年”的特殊关爱。他们大部分初中毕业后进入职业培训学校接受教育,两年或更短的时间就加入了父辈打工的大军。

(4)社会对“留守少年”的关爱不够。在对教师的调查中,当被问到学校有无特别关爱“留守少年”的实施文件或意见时,只有淮安市于2(104年12月出台了《关于实施关心爱护城乡“留守儿童”十项行动的意见》,主要包括成立“留守儿童”关护工作委员会、构建“留守儿童”五大关护网络等。但另外四个城市的15份教师调查表中都没有填写这方面的实施文件或相关措施。

(5)“留守少年”的心理性格发展不健全。青少年长期与父母分离,使他们在生理与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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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极情绪一直困扰着他们,使他们变得自卑、沉默、悲观、孤僻,或表现出任性、暴躁和极端的性格。大多数少年思念父母,他们希望经常与父母亲见面或与父母亲待在一起,可实际上无法做到。在调查中我们发现,2.35%的“留守少年”不愿见到父母,33.18%的“留守少年”与父母亲很少交流。更有1.65%的“留守少年”见到父母亲很冷淡。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变得如此脆弱,亲子间的情感淡化,这对孩子的情感发展、性格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

2.对策与建议

我们认为,做好“留守少年”的教育工作,需要政府、学校、家庭和社区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与配合。

1.政府方面

(1)强化政府职能。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和重视“留守少年”关爱工作,各级政府可以成立“留守少年”协调机构或办事机构,可明确人员、任务和责任。如淮安市于2004年12月出台的《关于实施关护城乡“留守儿童”十项行动的意见》中大力构建“留守少年”五大关护网络ll J。同时,各级教育部门要把寄宿制建设纳入学校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扩大寄宿规模,改善住宿条件,为“留守少年”提供住宿便利。

(2)综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政府相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管理,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不得有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营业性网吧不得让未成年人进入,所有网吧终端设备必须安装封堵不健康内容的过滤软件。坚决取缔不法网吧。

2.学校方面

(1)建立“留守少年”专项档案。学校要成立留守少年管理和教育工作小组,制订工作计划,建立“留守少年”专项档案,内容包括:“留守少年”的临时监护人、学习状况、身体状况、家庭成员、性格爱好等各个方面。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鼓励、吸收他们参加课外集体活动或兴趣小组,使“留守少年”在集体的大家庭中得到关心、感到温暖。建立责任到人的帮教制度,开展师生间、同学间“结对子”互帮互助活动。定期召开座谈会,掌握“留守少年”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

(2)建立家长定期联系制度。建立“留守少年”家长定期联系制度,运用书信、电话、家访和召开家长会等途径,与相对应的“留守少年”家长保持主动性沟通、经常性联系,让家长及时了解掌握孩子的情况,重要问题要责成其回家亲自参与解决。利用春节、农忙等时机,邀请返乡外出务工人员召开工作座谈会,交流、研究共同教育孩子的计划,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

3.家庭方面

(1)转变观念,重视孩子的全面健康发展。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家长要破除“只要给孩子留下更多的钱,让孩子有实力接受更高的教育就是对孩子负责”的思想,树立孩子的教育和全面健康发展需要家长的精心呵护和全面关怀的理念。其次,应充分重视监护人的选定问题。如果是夫妻都出去打工的,应尽可能把子女寄放在有一定学习环境、比较有文化的、具有一定责任感、能更好地监督和指导自己孩子的亲朋好友处。再次,就是在外出前应主动与子女的任课老师、班主任联系,委托老师加以管教和关注,并时常与老师联系和交流。

(2)尽可能多地与孩子交流。家长要重视同孩子的情感交流,并尽可能地保持和孩子的密切联系和沟通。有条件的父母,可把孩子接到身边,让其在打工地接受义务教育,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条件。一时无法把孩子接到城市的,要认真从孩子成长需求的角度出发,寻找和确定孩子的监护人,细致地落实孩子的被监护权。同时要与孩子加强联系,创造更多的时间和机会与孩子沟通。

第8篇:有关亲情的作文范文

关键词:亲情关系;亲情矛盾;情感寄托;情感变化

1 亲情的情感特点

1.1 什么是亲情

从狭义的方面来讲,亲情指的是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存在的情感,从广义的方面来讲,亲情有的时候也指有某种特殊情感的、亲密的人之间的感情。亲情的定义就是某个个体愿意,心甘情愿的为对方付出一些或全部的思想,如亲人之间的感情、父母和孩子之间的感情、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这些都是亲情。

1.2 亲情的情感特点

(1)亲情的社会学意义。亲情作为众多情感中的一种,出现得较为晚些,它不是伴随着生命的产生而产生的,是在生命成长到了一定的时期,伴随着个体心智的成熟,和与社会认知的慢慢发展产生的,多与人的性格,对社会以及周围环境的认知有关,多与人的社会性需要相联系。

(2)亲情引发的心理学意义。亲情是一种不可感知的情感,涉及到心理学的内容。发展心理学主要是研究人类随着年龄的增长,在各个年龄阶段发展过程的心理转变。我们以发展心理学的不同年龄的发展阶段结合人格的不同类型,可以把亲情的情感特点的变化通过时间变化来体现。幼儿时期:无辨知能力,对于对方的完全信任和依赖。与亲人之间处于绝对的和谐期。孩童时期:有一定的辩知能力,同时还处在懵懂期,开始有自己的感知能力,情感上有轻微的变化,心理上会有异议,但多数还是依赖亲人,相对和谐。少年时期:情感认知得到升华,有自己的主见,亲情间开始出现矛盾,矛盾处于外部,渴望在精神上得到认同,但是往往因为不善于沟通使矛盾激化,出现不和谐。青年时期:心智日渐成熟,性格变得内敛,有了意见分歧后藏于心中,表面听从父母,事实上有自己的主见。中年时期:处在一个奇妙的阶段,有父母,也有孩子,是一个双重的角色,和父母之间似乎成为朋友的关系,对于想法以相互交谈听取建议为主。老年时期:这个时期心态处于修养的状态,对家人也会无限的包容,没有了权威性,当矛盾产生后,忍让退让。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亲情的情感特点可以归结为以下特点:幼儿时期与孩童时期,关系亲密;少年时期与青年时期,关系疏远;中年时期与老年时期,关系亲密。通过以上的特点可以得出,本文所要表达的亲情关系是一种“动态”,即在不断的变化中,由亲密到疏远,再到亲密,可以解释为“心理距离”的变化。根据这种“动态”形式,可以带入到首饰创作中去,在首饰中可以通过“距离”来诠释关系的不断变化。根据这样的关系变化也总结出了亲情的情感特点,在笔者的作品中得以体现(见图1)。

2 情感首饰的研究现状

2.1 情感表达在首饰设计中的重要性

随着新材料、新工艺的陆续出现,当代首饰艺术在主题选择和方法应用上都体现出灵活多变的特点。首饰作为一种装饰物附属于人,是一种人体的装饰,与人相呼应,会影响到人们的社会活动和交流,是人与外界沟通不可缺少的桥梁。在交流的过程中,配合不同的首饰展现自身的个性,这样的方式成为人们表达自我的重要方式之一。在过去,首饰的佩戴多为显示佩戴者的身份、地位、财富。而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这样的形式更多地表达了佩戴者的个性情感、文化追求、生活理念。例如,雕塑大师罗丹说过,“艺术就是情感”。唐纳德・诺曼也认为,“我们所依恋的实在不是物品本身,而是与物品的关系及物品代表的意义和情感。”因此,可以看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首饰这样的艺术表达方式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的重要角色。

2.2 情感首饰的表达方法

情感首饰的表达方法,最重要的是艺术家主观情感的表达。而情感首饰的创作可以说正是从创作者的角度出发,将自己的情感寄托在首饰的材质、工艺以及造型上表现出来。文章叙述的情感首饰着重表达“亲情”,作者以自己的情感经历作为表达对象,深挖情感内涵,更新制作工艺,在前人基础上再现共性的经典,展现个人创造的个性。

(1)首饰佩戴方式体现情感。首饰是最贴近人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它依附于人而存在,二者相互影响,相互融合。作为一种视觉上的艺术,首饰首先是作为一种人体的装饰出现,在日常生活中影响着人的社会活动与沟通交流,可以直观地将自身的信息传递出去。所以,在当代的首饰艺术中,带有情感表达的首饰已经越来越看轻材料的价值及表面装饰效果,而深层次的情感与精神交流成为设计及佩戴的初衷。

(2)首饰主题、材质、工艺体现情感。首饰作为当代艺术表现形式中的一种,现代首饰非常关注材料的广泛应用和表现形式的新颖程度。伴随着各种艺术的发展与交融,现代的首饰艺术家们尝试各种艺术表现方法和手段融入作品之中,其结果使得首饰的内涵更加饱满丰富。对于现代首饰艺术来说,材料的价值远不如艺术家所想要表达的艺术思想和创作出激动的审美撞击力那么重要,这种对材料没有限制的首饰设计新思路很快风靡全球。

2.3 情感首饰的发展趋势

在传统的意义上,首饰是被作为财富和地位的象征而存在的,它的价值主要表现在为了体现佩戴者的崇高地位。但是随着观念的发展,首饰不再只是地位的象征,更多的是体现佩戴者或者设计师个人的情感表达,当首饰承载了设计者的情感时,它可以体现个体的内心、记忆与生活轨迹。它所赋予的价值就远远超过了首饰本身。正如Donald・Norman在《情感化设计》一书中所说,“……特别的物品结果是那些具有特别回忆或者联想的物品,那些帮助拥有者唤起特别情感的物品。特别的东西都唤起往事。很少集中于东西本身:重要的是故事,一个回忆的特殊时刻。如果物品具有重要的个人相关性,如果它们带来快乐舒适的心境,那我们就会依恋它们。我们所依恋的实在不是物品本身,而是与物品的关系及物品代表的意义和情感。”

3 亲情特点在首饰设计中的表现

随着审美的不断提高,意识的不断变化,当代首饰设计艺术家已经将自己的情感带入了首饰创作中,并让他成为一种主旋律,让首饰作为饰品的同时表达出更多的含义,如思念、喜悦、悲伤、愤怒等,首饰已然成为一种情感的寄托。在众多情感类首饰中,根据艺术家感悟和喜好不同,首饰的表现形式也千差万别。笔者将亲情的情感特点带入首饰创作中,并尝试几种表现形式来诠释亲情。

3.1 象征意义表现亲情特点

象征性首饰在首饰创作中,有着很强的说服力,象征是将某种抽象的事物借由某一具体形象加以表示,他能直接或是间接地告诉我们作品的主题和要表达的情感。如图2《痛苦的耳》《刺痛的心》,分别是个人创作的耳饰和胸针。宝石象征着尖锐的话语,宝石指向像箭一样,刺入出耳朵,而心脏表现为刺耳、和痛心的状态。表达出在少年时期,随着成长,我们有了自己的主见,总是会产生抗议,常与家人产生矛盾,且双方不愿意退让,导致矛盾激化,产生口角,做出伤人的举动。

3.2 寓意联想表现亲情特点

寓意联想首饰,是指首饰传达的概念可以是不明确的,甚至可以是使接受者难以理解的。有“意义的转换”之意,主要是指用一种事物来暗示另一种事物的表现形式,这样的表达给了观者更多的想象的空间,也促进了观者与艺术家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将其个人化的情感寓于其中或以首饰为介质再现一段历史。如图3《保护》《自由》,珍珠寓意寻求自由的心,玻璃罩寓意父母的保护层,表现出想要冲破保护层寻求自由的心态。

3.3 材质和色彩表现亲情特点

首饰的色彩和材料对于情感的表达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同的色彩和不同的材质会使观者产生不一样的心理作用,如利用色彩反差和材质的特点来表现亲情时;运用冷色调,突显感情的冷淡,可运用对比,或者颜色的配合使用来变现出情感的矛盾,或者紧张的气氛;同时,也可以选用暖色调,柔和或者搭配舒适的色彩表现矛盾的缓解和融洽时期。材质上采用柔软和坚硬的材料作对比突出亲情的矛盾的情感特点(如图4)。

3.4 首饰造型表现亲情特点

造型对于首饰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它能够给人最直观的印象,除去首饰内在的含义,造型已然成为首饰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造型上的简单与繁复的对比、粗糙与细腻的对比、写实与抽象的对比以及锋利与柔和的对比,来表现亲情间的矛盾的却又无法割舍的情感特点(如图5)。

3.5 首饰佩戴方式表现亲情特点

首饰是否必须佩戴在人体上,已经成为近几年首饰创作者一直讨论的话题,传统意识上的佩戴已无法满足艺术家丰富情感的表达,特殊的或者多样的佩戴能更好地展现首饰要传达的内在情感意义。图6表现在少年时期中,父母想要去掌控另子女时,由于子女心理的叛逆性格上的差异,便会给刺伤,适当放手才是最舒适的佩戴状态。

4 结论

当代首饰艺术中表达的情感内容丰富,从艺术家或佩戴者的个人化情感,到一个民族甚至全人类的共有情感。越来越多的人在众多的情感表达中,以个人情感作为主要的表达对象,围绕艺术家个人的情感体验展开创作,具有很强的感染力。笔者就是从自身的感受出发,研究分析亲情的情感特点和当代情感首饰的表现手法,并将亲情的情感特点运用这些表现手法,以首饰的形式呈献给观者。

参考文献:

[1] Rothman・Gerd,Baumer・Dorothea,Cartlidge・Barbara.Schmuck Jewellery[M] . Distributed Art Pub Inc,2003.

[2] 伊丽莎・白奥尔弗(英).首饰设计[M].刘超,甘治欣,译.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

第9篇:有关亲情的作文范文

各位母亲、各位朋友:今天是母亲节,省妇联在这里举行纪念活动,我谨代表省妇联向各位母亲致以节日问候,并向前来参加我们纪念活动的各位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据说母亲节起源于古希腊,这一天古希腊人向神话中的众神之母赫拉致敬。现代意义上的母亲节起源于美国,由安娜·加维斯等人发起,1913年由美国国会通过议案,将每年5月的第二个星期天作为法定的母亲节,并流传到各地,目的在于唤起人们铭记母亲的恩情。1989年起,省妇联开始了组织母亲节纪念活动,至今15年了。今年我们以"关爱母亲、关注健康"为主题开展纪念活动,这是十分有意义的。

我们每个人都是沐浴着母亲的恩情长大的。她们十月怀胎,经历生产的剧痛,又把我们从呱呱坠地的婴儿抚育成人,其中多少艰难困苦,真是难以尽诉,古人说寸草春晖,母亲确实是最值得我们感谢最值得我们尊重的。对于社会来说,母亲担负着人类再生产的重任,而且用最博大无私的情怀哺育一代代人成长,使人类生生不息,不断发展壮大,从这个角度说,母亲也是最值得社会尊重的。

省的九届二次会议提出要把广东建成文化大省,当前各战线各部门都在为之努力。我认为,母亲也是建设文化大省的一支很重要的力量。在每个家庭中,母亲的人生观、价值观,母亲的文化素质往往直接影响着家庭生活方式的选择,影响着子女甚至其他家庭成员的成长和生活的方向,母亲文化在家庭文化中所起的是主导和核心的作用。家庭又是社会的细胞,是每个社会成员成长的摇篮,从这种意义上说,母亲对于社会文化的创造和影响是最基础、不可或缺的。著名的母亲教育研究专家王东华在他《发现母亲》一书中说到,"推动世界的手是推摇篮的手",我以为这样评价母亲的重要作用并不为过。

最近全国上下都在同心协力抗击"非典",大批的医务工作者们冲锋在前,恪尽职守,为人民的生命安全舍生忘死,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女性,就是母亲。原省中医院的护士长叶欣同志更在抗"非典"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

,以大医的精诚,把安全留给别人,把危险留给自己,用生命拯救病人的生命,用生命换取其他母亲的幸福。我们认为,叶欣同志这种无私无畏、勇于牺牲的精神和博爱的情怀,不仅体现了抗"非典"英雄、杰出白衣战士的高贵品质,也是一种母亲精神的升华,叶欣同志是我们广东好母亲的典范,她将激励着广大姐妹们和母亲们奋勇前行。

母亲是伟大的,有着不同寻常的价值,值得我们每个人和全社会尊重。也正因如此,母亲也应得到更多的关爱、尤其是她们的生存条件和健康。特困单亲母亲就是一个最需要关爱的群体之一。

据我省各级妇联调查统计,全省有22万多户单亲母亲家庭,其中有5万多户因为丈夫生前患病欠债、或者上有老下有少家庭负担过重,又或母亲自身体弱多病等等原因生活十分窘迫,无论子女入学、看病就医或是建房、生产都面临困难。为此,去年6月,省妇联发起了"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筹集专项救助资金开展援助活动",近一年来,全省各级妇联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至今,全省已筹集援助资金1288万多元,其中省妇联本级筹款498万元。全省已援助困难家庭8000多户,其中省妇联援助1700多户。为一批特困母亲家庭解了燃眉之急,同时也弘扬了扶贫帮困、助人为乐的良好道德风尚,为有能力乐意助人的人构筑了奉献爱心的平台,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一年多来,省妇联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聚焦宣传,牵动全社会关注单亲特困母亲献爱心。

活动初期,省妇联与《南方日报》合作,组织记者采访典型家庭,撰写专题文章《没有男人支撑的家》,以专版形式同一时间在《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强势推出,同时配发原省妇联林惠俗主席的精辟点评,引起社会各界人士及媒体的重点关注,使"单亲特困母亲"作为一个特殊困难群体走进了人们的视野。去年10月15日晚省妇联举办了《关爱满人间》专场电视晚会,推出了感人肺腑的单亲母亲典型,把援助活动推向高潮,得到了社会各界鼎力相助,热心人士的慷慨解囊。东莞市人民政府捐款50万元、家庭期刊集团捐款30万元、香港中国妇女会主席蔡马爱娟女士捐款30万元港币,他们都是积极参加援助单亲特困家庭的突出代表,在全省1288万元的援助款背后,还有许许多多的感人故事。

二、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援助合力

为了扩大援助的覆盖面,加大援助工作力度,省妇联专门发文要求各级妇联做好调查摸底,向当地政府写出专题报告,提出建议,争取各部门重视支持,推动了援助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

在开展送温暖活动时,主动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同行,使领导在百忙中了解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实际困难,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当场拍板为这些困难家庭解决头等难事,推动政府在扶贫工作中增加性别敏感。如春节前夕,省、市妇联领导到东源县慰问时,王志红副县长一道随行,当了解到43岁的下岗女工朱焕娇丈夫去世后,上有老,下有小,生活艰难,品学兼优上重点高中的儿子面临辍学时,当即表示特事特办,县里每月补助300元用作学费、生活费,保证其完成学业。

二是在援助工作中,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采取"几个一点"的办法,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解决住房、生产等问题。如遂溪、清新县妇联,抓住省妇联已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一部分资金的机会,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一点,有关部门支持一点,本人筹一点的办法,开展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建新居试点工作,推动援助工作项目化,在全省带了个好头。

三是在就医难的问题上,争取医疗卫生部门的支持。比如,今天在座的朱海文小朋友,原患肾病,在当地治疗了一年多,花去1万多元钱,也没把病治好,休学在家。云城区妇联了解情况后,及时向省妇联反映,省妇联马上向省人民医院求援,得到该院的全力支持。制定了谨慎、科学的治疗方案,由留美博士、肾病科主任石伟同志亲自主治,采用目前省内最先进的技术、最好的药,免费为小朱治疗,仅两个多月时间就使小朱康复出院,目前小朱的身体情况很好,准备下半年重返校园。

三、长短项目结合,全面开展援助

各级妇联在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按困难程度,分轻重缓急,分批、分类施以援助。

一是上下联动送温暖。从去年11月份开始,省、市妇联全面铺开了送温暖工作,今年春节前夕,省妇联五位主席分别到汕头、韶关、清远、河源、茂名等地,深入到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慰问,了解她们生产、生活和子女入学情况,送出了娘家人的温暖。同时,各级妇联还帮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安排生活,计划开支。河源市妇联代省妇联为双目失眠的廖长妹送去1万元援助款时,针对她家实际情况,安排镇妇联主席帮助保管好这笔钱,以廖长妹的名字将钱存入银行,设立专门帐簿登记开支情况。大埔县妇联帮助陈甘英婆婆将省妇联援助的1万元的8000元存入银行,主要用于外孙女今后的教育经费,送上2000元现金用作目前的生活开支。

二是实施项目援助,不搞一刀切。为了保证将社会各界的捐款用在刀刃上,今年在实施援助过程中,省妇联不断总结经验,提出了援助工作必须有形、有效、有重点、有项目跟进,跟踪服务的工作思路。因此,在今年母亲节期间,省妇联下拨给95个市(县、区)的162万元援助款

已基本与具体项目挂钩,重点是帮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子女完成学业和生产自救。对一部分有生产能力的母亲,各级妇联不辞辛劳,结合实际,帮助母亲们将援助款投入再生产。如连山县妇联帮助何福新母亲办起了小卖部,陆河县妇联帮助朱秀连家庭购买了牛、猪、鸡等牲畜饲养。帮助她们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发展生产,摆脱贫困。。目前,在全省已获援助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中30%的家庭有了具体援助项目。我们希望在今后的援助工作中,逐步实现援助一片,脱贫一批,不断减少贫困面,达到共同奔康的目的。

下一步工作我们有几点设想:

(一)进一步将单亲特困母亲援助工作做实。一年的工作实践证明,这项工作是深得人心的,各级妇联要继续加强领导,倾注爱心,增强工作的责任感,把援助工作做细做实,做到情况明,计划细,建卡立册,跟综服务。要争取当地领导重视,横向部门支持,多渠道开展援助,将援助单亲特母亲家庭工作做成妇联工作的品牌项目,做出成效。

(二)继续扩大宣传,再掀援助热潮。各级妇联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更多地关注单亲特困母亲家庭。近期,省妇联专门印制了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宣传册,内有援助项目、援助办法,方便社会各界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献爱心。今天,省妇联利用母亲节对前段的援助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就是想通过媒体,向社会汇报和展示一年来各级妇联开展援助工作的成果,进一步掀起援助热潮,使更多的特困母亲家庭受惠。近期省妇联、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将发动有关单位,挂钩1-2个山区贫困县,开展对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援助工作。

(三)突出"四援助",推进援助工作项目化。从今年开始,省妇联要求各级妇联在开展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时,重点关注她们的突出困难,即子女完成学业难、就医难、住房难、生产自救难。具体援助办法是:对子女完成学业难的家庭,根据其子女的学业情况,每户援助1500元,解决孩子3年的学杂费。对就医难家庭,有治疗价值的,要求妇联积极与县级以上医院部门合作,开展救治,根据疾病情况,每户补助2000元。今天,雅芳(中国)有限公司主动捐出价值30万元人民币的实物,通过义卖筹集善款,用于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就医等公益活动,体现了企业关爱母亲、关注健康的善举。对住房难家庭(前段对全省82个县区1600多户单亲特困母亲家庭调查,有500多户家庭是住茅房、危房或无房),省妇联将拨出30万援助款,捐建一批母亲安居房,同时发动省直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积极认捐。据调查,安居房所需建筑费约2万元。对生产自救难的家庭,根据她们自身的生产能力和项目,每户援助2000元启动金。实施这些项目后,各级妇联将做好跟综服务工作,专款专用。为全省早日实现富裕的小康作出我们的努力。

省妇联希望,今天前来参加座谈会的母亲以及全省单亲特困母亲要自强不息,把全省人民对你们的关爱化着战胜困难、发展生产的动力,勇敢地挑起家庭和生产两付重担,在各级政府、各级妇联和全社会的关怀帮助下,早日实现脱贫奔康。孩子们要积极向上,勤奋努力,刻苦学习,锻炼身体,早日成长为家庭、国家的栋梁。同时也希望媒体全力支持这项活动,跟踪报道援助工作中的典型事例,营造全社会关爱母亲,奉献爱心的氛围。

我们再次感谢雅芳(中国)有限公司、《家庭》期刊集团、省人民医院对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社会给母亲更多的关爱,也希望母亲们多加珍重,特别在当前抗"非典"的战斗中,注意休息,加强锻炼,用强健的体魄去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