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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下财务与税收协调

新会计准则下财务与税收协调

摘要:财务和税收有不同的定位,所遵循的制度也不相同。目前,在新会计准则下,如何对财务和税收进行调节是会计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文章在对财务和税收之间的差异所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新会计准则下财务与税收协调发展的基础进行了阐述,同时还对财务与税收协调发展应遵循的原则进行了分析,提出财务与税收协调的对策,包括保障满足国家税务管理需求、加强对涉税信息的披露、对新会计准则进行差异执行、提升会计政策选择空间的把控力度、对税收进行合理改革以及加强政府机关和市场主体的合作等内容,希望为相关工作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财务;税收

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越来越重视经济发展,市场经济环境也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1]。在这样的环境下,财务制度和税收制度之间的关系也迎来了新的变革。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财务和税收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工作,同时两者的工作目标、定位以及相关制度都存在巨大差异。在新会计准则变更之后,企业内部的税收以及财务之间所产生的差异更为明显。这样的差异发展也促使很多财务会计领域中的专业人士对此十分关注。如何处理财务与税收之间的关系,促使两者协调发展,从而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助力,成为很多专家学者研究的重点。

一、财务和税收之间差异所产生的影响

财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会带来多种影响,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财务和税收差异会促使纳税成本不断上升

如果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必然导致企业纳税成本不断上升,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从税收方面来看,财务和税收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税收监管部门在对税收进行监管以及征收的过程中工作强度的增大。同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税收人员也需要对纳税人提交的税收材料以及相关数据进行真实性和可靠性的查证,使得税收部门在征税过程中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以及人力成本,导致征税成本不断上升。第二,从纳税人方面来看,由于财物和税收之间存在差异,导致纳税人会受到更多的限制。纳税人为了保障自己的纳税充分遵循会计机制以及原则,同时还要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人需要在实际的财务核算工作或是其他相关税收工作过程中,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2]。因此,由于财务和税收之间存在差异,无论是对于税收部门还是纳税人,都会增加相应的成本。

(二)财务和税收差异会促使涉税风险提升

在新会计准则实施的背景下,财务和税收之间的差异愈加明显,促使税收部门和纳税人之间有更强的对立性,导致纳税人和税收部门之间关于税收的差异不断提高[3]。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原因是纳税人往往会在一些非主观因素行为的影响下,产生一些涉嫌非法避税的行为,导致税收部门会增强对纳税人的监督力度。比如,企业税务工作中的资料收集或资料整理,整个过程都会被税收部门严格监督。税收部门的严格监督主要是为了避免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出现一些投机取巧的偷税漏税行为,但往往是因为税收部门对纳税人工作中的一些行为产生了误解,认为纳税人会出现非法避税的情况,增加纳税人的涉税风险。

(三)财务和税收差异会为偷税漏税等行为提供机会

由于新会计准则和税法之间存在不同的准则或要求,因此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新会计准则和税法之间存在差异而偷税漏税[4]。比如,一些企业或单位在发展过程中,就会通过财务和税收之间的差异进行偷税漏税或是财务舞弊;一些企业或是单位,会通过对新会计准则以及税法进行详细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上找到两者存在的漏洞,减少纳税金额。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加强税务和税收之间的协调,才能有效地避免不法分子利用漏洞而偷税漏税,从而优化中国的税收市场。

二、新会计准则下财务与税收协调发展的基础

首先,从理论层面上看,财务和税收两者在立法观念层面存在一定的相通性。具体而言,在财务会计准则中,通常情况下都提倡“资本保全”,即只有在资本保全的基础上才能促使企业的未来发展有基础保障。而这样的概念和税收内容中“涵养税源”的理念有一定的相通之处[5]。根据税收立法中提倡的“涵养税源”原则,税务部门在对企业进行征税的过程中,不能够对税源造成威胁,即不能对企业的初始资本以及发展过程中正常积累而来的资本带来负面影响,如果在征税过程中对上述资本产生影响,就必然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以及未来发展,从而导致国家的税源萎缩,最终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威胁。正是因为财务和税收在这一部分上存在相通性,所以财务和税收的协调发展有了一定基础。税收和财务除了在立法观念层面上存有一定的相通性以外,税收和财务两者之间在宏观层面还存在对立统一的关系。从本质层面上看,财务和税收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经济主体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在中国,无论是税收的法律法规还是会计准则,都是由政府制定和。因而从立法的角度看,税收和财务之间存在有相通性,即两者能够在保持自身制度独立的基础上,构建一道两者相互交流与沟通的连线。国家之所以征税,主要目标是用来维持国家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以及维护国家主权等,而无论是维护社会经济的发展秩序还是维护国家主权,都会为企业的发展经营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以及经济环境。因此,从价值方面来看,这样的影响尽管无法量化,但是对于企业而言是必须的。由此,可以看出税收来源于企业,而最终又服务于企业。企业和国家这样的关系决定了国家税收部门作为政府的代表,是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需求者,因此财务兼顾税收将会成为一种重要需求。

三、新会计准则下财务与税收协调发展应遵循的原则

(一)体系与个体有效融合原则

当前阶段,在中国的实际发展过程中,现行的会计准则以及税收制度包含了很多领域,同时所涉及的范围也十分广泛[6]。为了能够促使整个体系正常运转,在财务和税收协调发展的过程中,需要促使具有个体性的个别案例融入整个体系,才能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另外,在财务和税收协调发展的过程中,还需要对税收体系以及会计体系两者所展现的整体特征分别进行考虑,找到两者之间的差异,并且对这样的差异进行明确以及科学的分析和研究,从而更为深入地研究两者,明确两者内部需要协调的部分以及需要保留的部分,保证两者在时间的协调上有据可查,进而有效避免在两者协调过程中产生随机协调、短暂协调或是被迫协调等问题。

(二)效率与公正兼备原则

从全世界来看,任何一个国家的税务制度都需要保障效率和公正。在实际工作中,纳税单位的财务人员需要充分结合实际的工作内容,来确定企业的财务情况,从而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有力支撑[7]。在财务和税收协调过程中之所以要遵循效率与公正兼备原则,主要是因为效率与公正兼备原则能够保障体系与个体的有效融合,避免出现协调失衡的问题,保障税收制度的顺利执行。在财务和税收协调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对两者之间存在的差异形成客观认识,同时在此基础上承认两者之间存在差异。另外,要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针对性的措施缩小两者之间的差异,提升整体的工作效率,同时减少投入成本,更加有利于企业的运行。其次,税收部门应该将税收的相关要求传递下去,引导纳税人清晰地了解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进而促使税收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得到提升,减少税收部门以及纳税人的成本,将税收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再次,转变运行思路,明确纳税人的责任和义务,从而提升整个体制的运行效率,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最后,如果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遇到非原则性问题,则应该遵循成本降低的原则。

(三)国际协调与趋同原则

进入21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已经不可阻挡。中国要想紧跟国际经济发展趋势,保障自身的经济发展和国际同步,在财务与税收协同过程中,必须遵循国际协调与趋同原则[8]。这是中国加入国际世贸组织以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要求。所以在财务和税收协同过程中,可以充分借鉴国外发展经验,同时结合中国实际国情,适当进行调整,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和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四)成本效益原则

利益最大化是企业追求的目标,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都是在这一目标的基础上展开。在新会计准则下,对财务和税收进行协调,不能离开成本效益原则的指导。财务和税收的协调目标是降低投入成本以及提升工作效率[9]。如果只是为了走形式,最终的协调结果必然不可能达到预期目标。同时,如果协调成本超过原先财务和税收之间差异所产生的成本,就必然导致税收工作更加复杂。例如,在关于广告费的税务处理中,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广告费进行全额扣除是合理的,但是这样的合理判断是主观的。要想促使这样的主观转变为客观,唯一的途径就是提供相应的证据,但是要想获得这样的材料以及对这些材料进行判断,就需要税务人员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这样不仅导致成本增加,还会降低效率。因此,对财务和税收进行协调,需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五)稳重推进原则

在对财务和税收进行协调的过程中,不能够大规模地对财务会计以及税收进行改变,而是需要充分考虑市场对变化产生的反应,还需要充分考虑中国的实际经济情况以及法律情况。不能够为了促使两者达到协调,而破坏当前的体制,这样极有可能不能实现既定的目标。具体而言,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需求以及税收部门的实际需要,还要充分考虑财务信息以及税务信息的价值。

四、新会计准则下财务与税收协调的对策

在新会计准则下,需要对财务工作重新定位,同时结合相应的政策要求来完善。从目前来看,可以通过以下六种方法来对财务和税收进行协调。

(一)保障满足国家税务管理需求

在新会计准则下,财务和税收的协调发展,不仅需要促使财务能够充分满足国家税收政策的需求,同时还需要充分符合国家日常税务的管理规范[10]。在具体进行的过程中,首先,财务工作人员除了需要为企业或是其他需要使用财务信息的人提供全面和准确的财务信息以外,还需要对财务工作有十分严格的管理,从而促使其能够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达到预期目标。比如,在日常的会计核算工作过程中,需要强化工作人员对这一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对财务信息明细的核算。其次,在进行过程中,需要充分按照新会计准则来对和税收相关的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同时,需要在明细账目中将财务和会计之间的差异标注出来,保障纳税人方的税务申报以及税务部门对税务征收的审核更为顺畅,进而在此基础上提供更为精细和准确的财务信息。再次,企业需要在第一时间制定相应的策略,对企业内部的财务会计体系进行优化。最后,企业还要通过加强学习最新税收政策以及文件等方式来了解新出现的变化,从而避免因为变动而导致税收成本增加。

(二)加强对涉税信息的披露

从当前阶段来看,在会计信息披露政策方面,依然存在不足之处,导致信息披露不完善,其中还存在一定的缺陷[11]。正是由于这些缺陷,促使会计难以为税收提供全面且精准的会计信息。从税收工作方面来看,由于信息披露中存在的缺陷,导致企业难以通过合理的方式充分按照信息披露机制,将会计信息有效且真实地反映到信息体系之中,从而导致税收部门获得会计信息的难度增加,需要投入更多成本。因此,要想保障财务和税收的协调发展,就需要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通过机制强化涉税信息披露,为税收的征收工作以及管理工作提供更为精细化的会计信息。由于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得到提升,就会降低税收工作需要投入的成本。另外,在财务和税收协调的过程中,还需要对财务和税收之间的差异是否为合理以及对差异的效率进行披露,从而最大程度避免财务和税收之间产生不合理的差异。

(三)对新会计准则进行差异执行

在财务和税收发展过程中,企业应该充分按照自己所属行业的特点和性质为依据,最大限度地对新会计准则进行差异化执行。比如,如果企业为上市公司,由于上市公司本身具有十分突出的公众性,因此在上市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对上市公司进行一定的强制规定,促使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新会计准则去执行财务会计工作[12]。同时还需要通过各种手段,比如会计计量手段、会计报告等保障上市公司向税收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能够更为真实、可靠以及全面和准确,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详细的信息,以此来保障投资人对上市公司的投资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如果企业为中小型企业,因为企业整体经营规模较小,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没有像股票等这样的内容,所以,在财务会计信息方面,企业只需要将财务会计信息用于纳税工作中即可。但是,由于中小企业整体规模较小,同时资金也相对更少,因此中小企业在对财务会计信息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整体水平相较于上市公司也会更低。在税收申报过程中,经常会为了满足税收部门对企业提出的要求,而在财务会计报表中添加一些内容,导致财务和税收之间出现较大的差异性。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充分地根据实际情况,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对其中容易出现差异或是需要进行调整的内容进行优化,从而减少财务和税收之间的差异。

(四)提升对会计政策选择空间的把控力度

在当前环境下,中国执行的税收政策具有较为突出的单一性,同时整体模式相对较小。但是在会计政策方面,存在很多模式能够进行选择[13]。正是因为出现这样的情况,导致财务和税收之间出现了较大的差异,同时也导致财务和税收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所以需要进行整改的税收项目更为复杂,进而导致税收的成本不断增加。所以,要想促使这一情况得到有效的改善,保障财务和税收实现协调发展,就需要在工作中充分遵循成本和效率原则。如果在进行过程中,发现财务会计政策方面和税收政策方面存在不同之处,就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如果发现财务和税收之间的差异所产生的会计信息不会对投资人本身的决策产生影响,此时就不需要对财务政策以及税收政策的精准性进行强调,以此来保障财务政策和税收政策之间不会出现矛盾或冲突。

(五)对税收进行合理改革

在新会计准则下,财务会计和税收的协调发展,需要对税收政策进行改革,从而促使税收政策能够适应国家经济的发展。通过对财务会计政策的调整以及税收政策的改革,减少财务和税收之间的差异[14]。第一,要加强对财务和税收的分析,找到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和优势所在。同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财务和税收进行调整,实现两者的协调发展。从目前来看,在中国的税收政策以及法规中,有很多的内容都会涉及会计政策这一方面的内容。但是在这一方面目前没有相对应的制度或是相应的规则来进行监督管理,导致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开展存在很多限制。所以,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需要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对税收政策进行改革,在合理范围内减少税收政策对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影响,进而提升整个财务会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需要促使会计管理部门和税务管理部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得到加强。加强两个部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能够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确定解决这些问题对策或措施,减小财务和税收之间的差异,提升整体工作效率。另外,税收部门还需要关注财务会计改革的具体信息内容,发现存在的问题,对税收政策的内容进行调整。在税收政策内容调整的基础上,促进财务和税收的协调发展。

(六)加强政府机关和市场主体的合作

财务会计准则的制定以及管理是由财务部门管辖,在通常情况下,财务部门会根据企业经济业务处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完善。而税收则是由全国人大负责制定,管理是由税务总局执行。因此两者之间立法的目标不同产生了差异,给企业留下了可以操作的空间。因此,要想实现财务和税收的协调发展必须加强政府机关和市场主体的合作,促使市场主体能够参与其中,这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李润泽 单位:新乡学院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