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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道德和法律教育比较探析

中德道德和法律教育比较探析

自古以来,中国都十分重视道德和法律教育。德国是社会发展程度比较高的国家,其道德和法律教育也具有较高的水平,同时代表着先进国家的道德和法律教育的方向。中德两国有着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社会发展程度,不同的人文背景和文化积淀,但道德和法律教育作为人文学科中最为普及的一门课程,具有很高的可对比性。与此同时,研究中国和德国道德和法律教育的异同点,学习借鉴德国道德和法律教育中的精华,可以完善我国的道德和法律教育体系,推动我国道德和法律教育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一、德国的道德和法律教育方法

每个国家的道德和法律教育或多或少都会受到社会变革的影响,德国发展到今天,也经历了一系列的社会变革,但其道德和法律教育却始终保持着高度的统一。这也是德国能够取得今天道德和法律教育成就的关键。

1.道德与法律课程改革

在信息大爆发的今天,道德和法律教育方法已经从显性转为隐性,所以德国的道德与法律课程也越来越注意隐性化和生活化。课堂上,教师往往会利用多媒体手段,播放视频、图片、电影等生活化的场景,引发学生对某一话题进行探讨研究,学生通过探讨形成自身的道德和法律认知,此过程中教师不做过多的干预。同时,德国的道德与法律课程教材多浅显易懂,以让学生可以自由思考。

2.社会机构和团体发挥重大作用

在德国,从事道德法律教育的社会机构和团体不计其数,对德国在校生的道德与法律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会经常组织在校生参加大型讲座和公益性的社会活动,在这些讲座和公益活动中渗透德育教育理念和基本法律常识。同时,德国的各类法律机构也会利用讲座和各种活动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这些社会团体和组织对德国的道德和法律教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注重理论和实际的相互结合

德国的道德与法律教育往往是从实际生活出发,教材设计具有启发性,语言轻松,配图易懂。教材中一般会罗列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整个过程中,在各个阶段所遇到的烦恼和痛苦,并对这些烦恼和痛苦的起因给予分析,但并不给出教条式的解决方法,诸如“我们要怎样做”“我们一定要如何如何”,而是让学生对即将面对的人生有所准备,对即将面对的问题形成自己的处理方式,从而引导学生形成完整的思维模式,完整的人格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学生的道德和法律水平。

4.学校与家庭相互结合,形成道德与法律教育合力

德国是个相当严谨的国家,德国人民的基本价值理念是诚实、忠诚、秩序、规范、整洁。也正因如此,德国的机械制造业、医药行业、建筑行业、仪器制造业等才能一直保持在世界前列。因此,德国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时也是以这些基本价值理念为蓝本,从小教育孩子遵纪守法、诚实守时、对工作一丝不苟、遵守秩序不插队等,父母也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践行这些良好的品质。这种家庭教育无疑为学校的道德与法律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形成了教育合力。

二、中国的道德与法律教育方法

中国的道德与法律教育更注重灌输式的教育方法,与德国的启发式教学法有很大不同。

1.讲授法和疏导法

讲授法是我国道德与法律教育的主要方法,课堂上,由老师讲解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常识等,告诉学生应该如何解决遇到的问题。当学生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了具体的困难和烦恼,老师往往会采用疏导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循序渐进的引导,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帮助学生提高道德和法律水平。

2.比较认知法

教师通过向学生展示新旧事物,好坏行为,引发学生的对比思考,在对比的过程中,教师注重对学生进行引导,促使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生的道德与法律水平。另外学生可以通过新旧事物的对比,在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形成新的道德与法律经验,更快的丰富和提高自身的道德和法律水平。

3.榜样教育法

这是我国运用最多的也是效果最好的德育方法之一。比如我国每年都会有感动中国人物评选,劳动模范评选等,通过宣传这些榜样人物的事迹,引导学生以及全社会明确道德与法律前进的方向。这些榜样来自普通群众,做的也都是普通群众的工作,使普通人更加有动力去向他们看齐,进而提升大众的道德和法律水平。

三、中德两国在道德与法律教育上的比较

第一,两国都重视实践在教育中的作用。德国重视在实践中引发学生的思考,而中国一直以来都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教育原则。两国都是将社会实践作为道德与法律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二,在道德与法律教育的过程中,两国都十分重视学校以外的教育力量的加入。德国十分注重家庭教育对学生道德认知体系形成的重要作用。中国也一再强调要在道德与法律教育中,充分动员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形成教育合力。第三,两国道德与法律教育开展方式不同。中国的道德和法律课程虽然是学生众多课程中的一门,却贯穿在学生从小到大的学校学习中,其地位不言而喻,其成绩也对学生升学就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一门学科课程,教师多采用正面引导和说教方式进行。德国不专门开设道德与法律课程,而是将道德和法律教育融入到其他学科和专业教学中,在其他学科教学中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道德和法律教育。第四,劳动教育的地位不同。中国的升学压力往往会使得父母更注重孩子的成绩,成绩好就是好孩子。为了成绩好,许多父母都包办了孩子除学习之外的一切事宜,孩子在家里没有任何家务劳动,甚至许多孩子成年之后也不明白家庭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德国的父母会让孩子尽可能参与到家务劳动中来,学校也会将孩子的家务劳动表现作为成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现阶段中国道德与法律教育存在的不足

一方面是教育方式不够灵活。中国将道德与法律课程独立为一门教学学科,成绩便成了其最为重要的衡量标准,教师为了提高成绩往往采用说教式的教学方法。这样虽然能够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却阻碍了学生将知识内化为能力。另一方面是道德与法律教育与专业结合不够紧密。中国的道德与法律的课程是自成一个体系的,与其他专业联系不多。这样虽然能在学科教学中得到较快进步,但在专业学习中,学生的问题就会显现出来。

五、德国的道德和法律教育给予我们的启示

对比了中德两国的道德和法律教育之后,可以看出我国的道德和法律教育还有许多欠缺的方面,因此,应该吸取德国在道德与法律教育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探索和制定出更高水平的道德与法律教育方案。第一,动员全社会参与到道德和法律教育中来。道德与法律教育是一个长期而漫长的过程,学生的道德与法律水平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提高的。要想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除了学校教育要起到重要作用以外,教师更应该动员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学生的道德与法律教育中来,尤其是要廉洁自律,为学生营造良好的道德与法律教育氛围,全社会要共同打造道德与法律教育的优良环境,使学生在这种环境下接受熏陶和洗礼,自然而然地提高道德和法律水平。第二,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孩子接受的第一次教育。中国父母要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努力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和独立的思维,不能把孩子培养成读书的机器和分数的奴隶。有的家庭对孩子宠溺至极,到了需要孩子做出选择的时候,却反过头来责备孩子没有主见,缺乏锻炼。有的家庭对孩子的教育不闻不问,以各种借口推卸对孩子的教育责任。家庭教育要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促使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将道德与法律教育成果最大化。第三,将道德与法律教育渗透到各个学科之中。在学校教育中,我国道德与法律教育模式与德国最显著的差别就在于我国道德与法律教育是自成一个学科,自成一套体系。这样的优点在于可以将道德与法律课程更加系统化,使受教育者更加明白知识的纵向联系。除了纵向联系之外,教师也要注重知识横向联系的作用,即学科与学科之间的联系,将道德与法律教育的内容渗透到其他学科的学习中,让学生在其他学科的学习中也能时刻感受到道德与法律方面的滋养。第四,劳动教育是道德与法律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我国都提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但在长时间的教育实践中,我国形成了一种“重智育,轻其他”的教育氛围,使得中国学生往往理论知识储备强大,实践能力薄弱。其实,劳动教育是“育人”的重要环节,已知的许多理论知识都是通过大量的实践总结和发展而来的,其真实性也必将受到实践的检验。因此,教师更应该让学生参与到这一过程当中,而不是将结果直接灌输到他们的大脑里。在学校教育中,教育者要在理论教育的同时多给学生提供观摩、实习、实践的机会,让他们在走出校园之前就有相应的社会责任意识。第五,加大道德与法律教育的研究投入,创建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体系。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符合时代的要求,道德与法律教育同样也要符合时展的需要。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有着五千多年的悠久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也形成了我国特有的道德与法律教育标准,这其中的精华,教师应该继承并发扬光大。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新思想、新观点不断涌现,教师也应该将这些新观点,新思想与我国的优秀传统进行融合,不断丰富、完善、发展我国道德与法律教育的内涵。在这一过程中,教师也应该借鉴德国的方式,加大对道德与法律教育的研究投入,创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更适合现阶段学生心理特点的教育方法,更好地为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构建服务。

作者:符博 单位:唐山劳动技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