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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pm‘pmc模式对比

工程建设pm‘pmc模式对比

摘要:pm和pmc都侧重于项目管理,所以二者都要求具备很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共同点,但也存在着几个方面的明显不同。对pm、pmc两种模式进行对比和分析,可以帮助我们准确认识它们的含义和特点,进而才能为选择出与实际工程建设最为匹配适用的模式提供依据。

关键词:项目管理;pm模式;pmc模式

1引言

建筑市场的发展日新月异,建筑产品的功能和技术先进性也在不断提高,造成传统的项目管理手段已经变地不再适用,急需采用新型的项目管理方式。与此同时,我国在工程项目管理领域已经逐渐开始与国际接轨,更多的项目管理和建设模式被引入中国,使得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有了更多的选择。pm和pmc是国际上比较主流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它们有各自的特点和应用范围,只有科学抱我两者的含义和区别,才能选择出与工程建设最为匹配适用的模式,进而也才能为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充分保障。本文正是基于这一出发点,对pm、pmc两种模式的含义和特征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二者进行了对比分析,希望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能够有所借鉴。

2pm、pmc两种模式的基本含义和特征

(1)pm的基本含义和特征。pm就是项目管理的英文缩写。从广义的角度来说,pm的包含的内容十分丰富,主要指为了达成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和造价控制等目标,按照项目实施推进的既定规律和程序,对工程建设全周期进行策划、组织和协调,具体则包括:项目建设前期的计划;项目建设中的质量、成本和工期控制;项目建设全周期的组织和协调等等。由此不难看出,pm是一种以目标为导向的项目建设和管理模式,它包含执行项目建设管理的各项基本职能。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后面将要介绍的pmc也可以被归纳到pm的范畴中。狭义上的pm一般指建设单位委托专业机构来提供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具体而言,一般由建设单位委托建筑师或咨询工程师进行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待项目立项后再开展具体的设计工作,并同步进行招标准备,最后再经招投标确定项目建设的承包商。这种模式在国际上出现地最早,而且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也都比较适用,所以是一种应用最为广泛和发展最为成熟的项目管理方式。虽然pm模式出现地最早,但时代的发展赋予了其新的内涵,当前的pm模式也泛指为业主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或pm单位,而且现代化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可能会同时运用包括pm在内的多种模式。我国工程建设领域谈到的pm与国际通用的pm模式稍有不同,因为我国的监理一般指负责对施工阶段进行监理,不承担诸如计划、采购等其他项目组织工作。在本文中,所探讨的是狭义上的pm模式,,即建设单位不亲自进行项目管理,而是委托pm帮助其进行项目管理,并代表建设单位行使各项管理职能。(2)pmc的基本含义和特征。pmc是项目管理承包的英文缩写,是指具备相应资质、人才和技术的项目管理承包商,受建设单位委托,代替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控制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成本,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国外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就广泛运用pmc模式,而我国对pmc的应用则还刚处于起步阶段。与传统依靠建设单位成立指挥部来管控全局的方式不同,pmc是以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代表建设单位来对项目的全过程实施具体的管理职责。相较于一般的建设单位,由于pmc公司可以利用其在项目管理领域的技术、经验和人才优势,所以工程建设管理质效会得到一定的提升,但其所应用的管理原则、程序和方法与以往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3两种模式的对比分析

无论是pm和pmc,都侧重于项目管理,至于具体的设计、采购和施工不是它们的工作重心,所以二者都要求具备很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两者在内容上存在在一定程度的相通,但也表现出了很多方面的区别,具体如下:(1)性质和地位不同。pm在性质上不属于承包商,所以pm模式不涉及工程承包,pm公司按照合同提供相应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同时,pm具有较高的地位,可以对设计和其他承包商指令。pmc虽然也具有较高的地位,但其在性质上属于承包商。(2)项目组织中的合同关系不同。pm仅与建设单位签订咨询服务合同,与其他承包商、供应商没有合同关系,工程建设中的其他单位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与pm不同的是,pmc模式的实施基础就是pmc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接着再将工程分包给其他企业,并签订分包合同。(3)项目管理工作范围不同。pm的工作范围比较灵活,可以是为工程建设中的某一个专项提供咨询服务,也可以涵盖项目管理的全过程。pmc的工作范围则相对宽泛地多,一般是指项目全过程的进度控制、造价管理、资源调度以及合同管理等全部活动,它的工作内涵相对更加丰富。(4)对项目的责任和风险分担不同。根据上面的对比分析不难看出,pm不属于承包商的性质,仅仅是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必要的管理咨询服务,所以其承担的风险较低;而pmc公司因为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承包合同,要具体负责项目全过程的管理职责,所以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也就比较大。(5)需要建设单位介入项目管理的程度不同。因为pm的工作范围较小,只是代替建设单位行驶合同范围内的管理职责,还有一些决策和协调工作依然需要建设单位亲自介入。但在pmc模式下,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管理委托合同,可以将绝大多数管理职责都委托给pmc,建设单位不用过多地介入到具体管理活动中。

参考文献:

[1]陈瑞.PM/PMC模式与常用项目管理模式的对比[J].山西建筑,2014,40(13):285-286

[2]吴放春,程阳,周玉洁.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探讨[J].科技资讯,2013(26):152

[3]王克林,石晓波.项目管理(PM)模式下的委托分析[J].安徽建筑,2010,17(01):105

作者:文学艺 单位:西安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