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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缺失媒介素养论文

网民缺失媒介素养论文

一、网络舆论的发展历程

曾几何时,网上的舆情让我们惊讶。1998年5月因印尼排华事件在网上掀起的“黄丝带运动”,就展现出强大的舆论力量,而使多年收容制度最终被废止的2003年孙志刚事件,更被誉为网络舆论监督的里程碑。2008年两会期间,上亿网民参与“我向总理提问”活动,表现出网络参与的建设性力量。2010年,微博成为新媒体中引领网络公共空间潮流的主导力量,意见领袖、当事人以及众多粉丝用户都成了网络中的“社会行动者”,以微博为平台参与公共事务。“微博问政”的勃兴也推动着政府正视民众的权利诉求。作为一种新兴的舆论监督形式,网络舆论监督带来了舆论的去中心化、多元化,诸如官民关系、贫富分化、城管执法、征地拆迁、食品安全、教育政策、安全事务、环境污染等成为网络舆论热点话题,也使人们对其在政治领域的作为寄予厚望。

二、网络舆论的监督效能源自哪里

舆论是公众对关系到自身或集体利益的有争议议题展开公开讨论的过程,历经发源与发酵后最终形成合意,在此过程中需要确保舆论主体对公共议题的知情权。下面就舆论主体形成与确保知情权两个关键要素,分析网络媒体的监督效能源自哪里。

一是有效的舆论监督需要“自主的公众”作为舆论主体

学者潘忠党认为,“自主的公众”指的是一群受法律保护享有信息与表达自由,能参与公开讨论的权利主体,其形成意见的生态环境中信息能充分流动,且观点多元;有同等机会利用媒体等交流手段,能自由形成组织且通过组织更有效、有力地表达他们的意见。传统媒体基于管理体制以及技术特性,公众表达往往以“托管”的形式被媒体代言,群体并不能平等充分地接近媒体。而网络平台的开放、便捷、参与门槛低等特性极大地释放了人们的表达能量,为每一个人“安装”了向社会喊话的“麦克风”。如江西宜黄拆迁事件中钟家小女儿钟如九在新浪微博上的连续报道,即可视作自媒体功能的较好发挥。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喻国明教授所指出的,新兴传播方式形成了一种大众围观的社会格局,造成了更迅捷的信息流动,更加多样化的意见表达,更多“去中心化”的议程设置。

二是确保公众对公共议题的知情权

政治、经济、文化等公共议题,需要广为报道、传播,为主体所知,才能被议论、交流,最终形成合意。学者凯茨认为,“大众传播和舆论是互动的体系,其中包括个人的意见和人际的交流”,并进一步推论到舆论实际上就是传播。传统媒体受时效性、资源有限等局限,常会受到被监督对象主要是政府官员和企业的信息控制与阻碍,而基于开放性平台的网民如同遍布社会的毛细血管,社会事件能够更迅疾、更全面地被采集、传递、关注与探讨,也更能突破信息控制。如2008年汶川地震、2010年舟曲泥石流灾难、2011年温州动车事故等,网民往往成为这些事件的最早报道者,并通过社会网络使其迅速广泛地传播,从而突破传统媒体的局限,确保公众的知情权,使公众更加具备“自主性”。

三、网民媒介素养的缺失

网络监督的崛起推动新的舆论监督格局形成,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诸如网络传谣、语言暴力、不良信息等失范现象。网络舆论监督水平与网民素养有密切联系,需要正视网民迄今所表现出的种种网络媒介素养缺失现象。1.网民对网络媒介的接近并不充分。据CNNIC对我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的调查,截至2014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32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6.9%,而网民又主要集中于发达地区,我国网民中农村人口占比为28.2%,规模达到1.78亿,远低于城市居民;再者,网民分布不均,就学历而言,多数网民集中在“初中、高中学历”,就职业来说,学生占25.1%,远高于其他群体,第二位的是“个体户/自由职业者”。

由此可见,网络舆论依然只是特定群体的意见表达。鼠标究竟滑向哪家?一取决于读者习惯,二取决于看客心情,三取决于机缘巧合,四取决于鼠标游移。作为南通市人气最旺、点击率最高的中文论坛,“濠滨论坛”创办10多年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成为地方媒体中不可或缺和不可小视的力量,获得了凤凰网评选的“中文论坛100强”称号。该论坛CEO说,登录论坛的网民70%以上是35岁以下的年轻人,不少人是大专以下学历,学识素养不高。2.网民即使会操作网络,也未必能善用。人们并不懂得充分利用网络传播特性来捍卫政治参与权利。众多网民依然沉湎于网络娱乐。以微博为例,最初是以随意、方便、轻松的社交功能而迅速获得用户青睐,根据第二次互联网影响力调查,微博使用功能排名前三的是用户记录自己的心情、休闲娱乐与人际关系的建立和巩固。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需要公民积极利用新媒体参与到公共讨论中。3.积极参与的网民表现出诸多公共参与素养缺失现象。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现象屡见不鲜,从药家鑫案到少女毁容案,网络在彰显巨大的传播权利的同时,也呈现出种种舆论乱象,新的传播权利产生,应有的新的责任却因被忽视而缺席,这不得不让人感到危险。正如法国哲学家卢梭通过雄辩的逻辑所论证的,一个人完全的自由是对他者的约束和捆绑。自由从来都不是不受约束的自由。当个体在网络空间传递信息、表达意见时,其已经由私域走向公域,应承担公共传播的责任。如南通广播电视台综艺节目《南通好声音》,在网站上开设了网页,大部分网民对《南通好声音》提出了善意的建议,但是也有一些网民胡发议论,对某些漂亮的女选手乱加评论。由此可见,某些网民的素养尤其是媒介素养有待提高。

四、防范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

媒介融合不单对传统媒体的编辑记者,还对网络管理员和微信、微博等自媒体的主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没有道德底线,以粗言秽语谩骂等为武器,形成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的霸权,那么不管是以道德还是以正义为旗帜,都是网络舆论暴力。如“铜须门事件”、“史上最毒后妈”对当事人隐私与人身的侵犯;如2007年“很黄很暴力”事件发展为对一个小女孩的伤害。网络信息传播会造成谣言滋生泛滥,如2001年引起公众恐慌的“艾滋病患者在大城市用病毒针头扎人”谣言,2011年“金庸被死亡”、“国税总局47号公告”、“抢盐风潮”等网络传谣事件。微博也会变成人们谩骂与约架的场域,而非对话与协商的地方。信息传播与意见交流,本来致力于消除社会生存与发展的不确定性,但是诸如谣言、谩骂、语言暴力与隐私权的侵犯等对社会而言是负能量,当甚嚣尘上的是如此话语,最终将导致网络舆论的混乱、爆裂和死寂。

五、宣传管理部门要善于管理和使用新媒体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各项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社会利益多元化和价值观念多样化趋势继续发展,日新月异的社会现实需要及时报道和解释,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有待调解和疏导,众说纷纭的社会舆论亟待引导和把握,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对新闻媒体提出了新要求,同时也对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宣传部门如何善解、善待、善用、善管新闻媒体提出了新课题。破解这一课题,才能不断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才能不断增强社会舆论的引导能力,使新闻宣传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才能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责任和使命。

六、结语

公共领域的对话是自由的谈话、思想的交锋,但是对话本身需要参与者提升公共参与素养。只有在一定规范之下运作,才能维护正义。由于新媒体技术与民主政治的逐步发展,公民意识正在崛起,其舆论监督权得以逐步深化,网络舆论监督逐渐成为舆论监督的一支强劲力量。网络舆论监督要发挥最大效能,需要网民提高媒介素养,以避免网络谣言、暴力乃至群体极化等问题,实现建设性、满足多元诉求的舆论监督。尽管这个任务并不轻松,但是我们依然要坚持前行。

作者:苗蓓 佘骄 单位:南通日报 南通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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